Yogācāryabhūmiśāstra (Yujia Shi Di Lun) 瑜伽師地論
Scroll 97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分中契經事菩提分法擇攝第四之 一
[0853c08] 如是已說緣起食諦界擇攝。菩提分法擇攝。 我今當說。總嗢拕南曰。
念住與正斷 神足及根力
覺道支息念 學證淨為後
[0853c12] 別嗢拕南曰。
沙門沙門義 喜樂一切法
梵行數取趣 超二染為後
[0853c15] 依四念住修習增上。由四因緣。應知內法 有沙門道。及有究竟。外法決定無沙門道。 亦無究竟。當知他論諸沙門道及以究竟。一
切皆空。云何名為四種因緣。一者依止四 處得四證智故。二者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故。三者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類 故。四者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故。
云何名為內法沙門。謂諸沙門略有四種。一 者勝道沙門。二者論道沙門。三者命道沙門。 四者污道沙門。是四沙門若略若廣。如聲
聞地已辯其相。內法道者。云何為道。謂八 支聖道。若處施設八支聖道。是處施設污 道。為後四種沙門。若有其道自行邪行。非
生道器。由是因緣。容有污道。是故外法 尚無污道。況得有餘。內法究竟者。云何究 竟。謂斷諸取。諸取斷已。當來畢竟無復相
續。云何名為依止四處。云何復名得四證 智。謂四處者。一三結永斷蘇息處。二無退墮 法勢力處。三定趣菩提種類處。四極七反
有隨行處。依此四處。於佛法僧及於淨戒。 得證淨智。云何名為解脫四種外隨煩惱。 一者解脫現法外隨煩惱。二者解脫後法外
隨煩惱。三者解脫展轉互相違戾所作外隨 煩惱。四者解脫於諸聖諦不能宣說。不 能覺悟。所作外隨煩惱。當知此中諸外道 類闕念住故。其念忘失不正知住。領納諸
受或樂或苦或非苦樂。於樂起染。於苦起 恚。於非苦樂發起愚癡。如是名為第一現 法外隨煩惱。彼由如是染恚癡故。以受為 緣生後有愛。以愛為緣發生諸取。有愛
取故以取為緣成辦於有。廣說乃至。純大 苦聚積集增長。如是名為第二後法外隨煩 惱。又諸外道薩迦耶見以為根本種種見趣
意各別故。彼此展轉互相違戾。是名第三外 隨煩惱。又諸外道遍於一切四聖諦中。尚無 有能施設其教。況當覺悟。是故彼於自師
宗智雖得增上。而實無知墮無明趣。是名 第四外隨煩惱。住內法者於是一切皆能 解脫。云何內法弟子與外道弟子不同品 類。謂外道弟子或墮有見常邊。或墮無見斷
邊。長夜積集。深起藏護。由聞親近。由思 染著。由修染著。內法弟子行處中行遠離 二邊。云何內法大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謂外道師於一切取。雖同宣說斷遍知論。 而於諸取不能施設正斷遍知。由彼本契 出家捨欲故。於欲取立斷遍知。非於自見 自戒我語。若有與他諸餘沙門婆羅門等。
見不同分。戒禁同分。彼於見取亦能隨分 立斷遍知。非於戒禁我語二取。若有戒禁 亦不同分。於戒禁取亦能隨分立斷遍知。 其我語取於一切時。一切外道悉皆共有。
是故外道於自於他。我語取中。皆不施設 斷遍知論。又彼雖能分捨諸取。而於當來 還復能取。未永斷故。如是外道於諸取中 未全斷故。未永斷故。不得究竟。內法大
師當知一切與上相違。如是應知內法大 師與外道師不同品類。
[0854b13] 復次依四念住修 習增上。略由三處三地三種補特伽羅。當 知普攝諸沙門義。云何三處。一境。二智。三
證。云何三地。一正加行攝異生地。二有學地。 三無學地。云何三種補特伽羅。一正加行異 生補特伽羅。二有學補特伽羅。三無學補
特伽羅。云何名境。謂地等六界與六觸處 為所依體。此六觸處與十八意行為所依 體。十八意行能雜染心。云何名智。謂心清 淨增上慧依處。云何名證。謂即慧依處增
上。若諦依處。若捨依處。若寂依處。云何慧依 處。謂慧為依處於正加行異生地中。正修 善法為因緣故。能無放逸入有學地。若慧
為依處證阿羅漢。無學地中得盡智故。如 實了知我生盡等。若學無學出世智後諸世 間慧。云何諦依處。謂已獲得八支聖道。斷
諸煩惱。由此依處當來眾苦畢竟不生。由 此畢竟無忘失故。名諦依處。云何捨依處。 謂斷彼事。由此依處。於已斷事。無雜染行。
現法樂住。云何寂依處。謂為斷滅所餘結 事。方便勤修。如已得道此為依處。於所 餘結及所餘事。能捨無餘。如是一切。以要
而言。為欲得證故。修其智。既得證已便 獲聖道及聖道果。果有二種。謂煩惱斷及與 事斷。此中一種證所未證。第二依處捨未
來苦。第三依處能隨習近現法樂住。第四依 處斷未圓滿能令圓滿。齊爾所處。諸瑜伽 師。於所應作皆得究竟。謂於未證由初能
證。於未來苦第二能捨。於現法樂第三能 住。於上斷滅所未圓滿。第四能滿。如是一 切由四依處應當了知。此中先所獲得聖 道名寂靜道。為斷上位煩惱事故。正修習
時。於其事斷倍趣增益。於煩惱斷防未得 退。此中云何由智觀察所知境界。證所應 證。謂正加行異生地中。正行異生補特伽羅。
由內外別觀察五界。於所有身住循身觀。 謂心解脫及慧解脫為增上故。彼起如是 如理加行。於諸界中住唯界想觀。唯有界 都無有我。依思擇力。於諸色界已遠離
貪。而於所緣猶未能斷。於未來世不希 望故。於現在世不耽著故。名已離貪。未 能永害彼隨眠故。名於所緣猶未能斷。 彼於其貪已遠離故。由心解脫。為增上力
遠離貪故。心得清淨。而於所緣未能斷 故。有餘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六 觸處所攝境界。無倒觀察。於諸受中住 循受觀。彼如前說。依思擇力。於諸受界。亦
遠離貪。歷觀緣生無常性故。即如前說。而 於所緣猶未能斷。彼於無明已遠離故。由 慧解脫。為增上力。依諸明觸所生如理作意
相應所有善受。於一切受所生雜染厭捨而 住。由於無明觸所生受為緣起貪已遠離 故。名得清淨。而於隨眠未永斷故。有餘 上位應更修治。從此已後於十八意行無
倒觀察。俱於心法同時安住循心法觀。 彼作是思。此十八意行最第一者。謂諸所 有寂靜解脫。超過諸色在於無色。於能順 捨起諸意行。復作是思。若我依此勝妙意
行。於清淨捨若定。若生耽著係憶。因此我 心便成雜染。如是知已捨而不憶。是名於 心住循心觀。復於諸處觀無常性。是名於 法住循法觀。彼於爾時於三想定及以非
想非非想處所有諸行餘第一有。已離貪故。 名於想界及行界貪。亦得遠離。餘如前說。 如是彼於正加行攝異生地中。淨修心已為
欲證會。學心解脫。復於一切身受心法。 觀唯有法都無有我。於一切有深心厭 捨不起加行。謂我當有。或我當無。如實 了知此中無有有者無者。彼由如是如實
知故。漸於見修所斷三漏心得解脫。得 盡智故。觀察一切當來諸受不復流轉。此 不流轉由身滅故。彼於爾時。依諸漏盡 所獲盡智為最第一。有學異生諸慧依處猶
有垢故。今此所得定無垢故。又即此慧於 諸煩惱斷滅諦中。以寂靜行攀緣而住。暫時 失念亦不能動。如是所有心慧解脫。不為
忘念之所陵雜。如前異生及有學位。以彼 尚有忘失法故。諦不圓滿。在無學位。於一 切時如實性故。其諦圓滿。故諦依處成就
第一。由能棄捨一切依事故。捨依處成就 第一。一切道果所集成故。名善修道。非如 異生及諸有學故。寂依處成就第一。問何 因緣故。唯在無學四種依處說為第一。
非在異生及有學位。答在此位中微細淋 漏亦不可知。況有中上。在異生地淋漏彌 多。有學位中少可知有。此中何等名為淋 漏。應知如前諸動舉等說名淋漏。於彼一
切皆永斷故。趣向圓滿牟尼性故。說名牟 尼最極寂靜。又已永害當來因故。於初中 後生老死苦。永止息故。現法行時於諸世法
四種貪愛永寂靜故。四種瞋恚永寂靜故。又 於住時不悅諠雜永寂止故。
[0855b18] 復次依修所有菩提分法圓滿增上。由七 因緣。當知建立七種正法。何等為七。一聞 所成作意所緣故。二思所成及修所成作意
所緣故。三即此三種作意加行時差別故。四 於受用財遍受用財善通達故。五受用財法 於時時間從他得故。六於究竟時內離上 慢無失壞故。七亦於他所離增上慢無
失壞故。此中依諸止舉捨相修習知時。如 聲聞地及三摩呬多地已辯其相。食飲等義 如聲聞地應知差別。又於此中受用財者。 謂於剎帝利婆羅門長者等眾。受用法者謂
於沙門眾。我應如是行者。謂善護於身。善 守諸根。善住正念。應如是住者。謂至門 首若不聽許則不應入。或得入已若不聽 許不應自專就座而坐。應如是坐者。謂
不應寬縱一切身分。乃至廣說。應如是語 者。謂五種語。一應時語。二應理語。三應量 語。四寂靜語。五正直語。應如是默者。謂於
五時應當宴默。謂或紛擾故。或相誹撥故。 或違諍而住故。或延請故。或談論故。為待 言終所以宴默。云何應時語。謂非紛擾。或
遽尋思。或不樂聞。或不安住正威儀時。而 有所說。又應先序初時所作。然後讚勵正 起言說。又應待他語論終已方起言說。如
是等類一切。當知名應時語。云何應理語。 謂依四道理。能引義利稱實而語。名應理 語。云何應量語。謂文句周圓。齊爾所語決
有所須。但說爾所不增不減。非說雜亂 無義文辭。如是等類名應量語。云何寂靜 語。謂言不高疎。亦不喧動。身無奮發。口不
咆勃而有所說。名寂靜語。云何正直語。謂 言無詭詐。不因虛構而有所說。離諂曲 故。發言純質。如是當知名正直語。於己所 無信等善法不起上慢。謂為自有。於其
狹小亦不增益以為廣大。唯於實有乃至 所有。如實了知自稱言有故。名自知。又信 為先受持淨戒。持戒為先求多聞法。由此 為先捨諸過失。普於一切資財身命。無所
顧戀。由此為先心得靜定。證如實智。如 是五法。由四因緣之所顯發。一由他教故。 二教增上力自內證故。三俱生尋思勝辯才
故。四由先串習獲得俱生功德相應。善男 子故。略有二種補特伽羅者。雙標二種。如 是二種者分別二種此二為勝者。當知簡 擇二種差別。修七善法得二勝利。謂現法
中得輕安樂。覺境實性。發生勝喜。由是因 緣多住喜樂。安住是已能如理思。速疾證 得諸漏永盡。
[0856a08] 復次依修菩提分法增上。於善說法毘柰 耶中。略由諸學及諸學果攝一切法。云何 諸學。謂三種學。一增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
慧。云何學果。謂有餘依及無餘依二涅槃 果。當知此中一切法者。謂善法欲清淨出 家為證涅槃先受持戒。由是漸次乃至獲 得究竟涅槃。是故宣說一切諸法欲為根本。
又依淨戒引求正法。攝受多聞。由聞正 法增上力故。能速集證增語明觸。是故說 彼以為觸集。又彼皆為流趣明觸所生諸 受。乃至有餘依般涅槃界為其後際。為求
安樂而發起故。此樂一向無罪性故。是故 說彼學所攝法。為受流趣。又彼為求所有 明觸及依明觸。所生諸受。起聞思修所成
作意。是故說彼為作意生。又於爾時。於四 念住由觀品念。以觀為依。與內心止為 其增上。是故說彼念為增上。又念增上起 奢摩他。與後聖諦現觀妙智為上首轉。是
故說彼定為上首。又於聖諦諸現觀中慧 為最勝。謂能無餘永盡諸漏。是故說彼慧 為最勝。又由一切漏永盡故。獲得究竟明 觸生受俱行解脫。即此解脫非由一切學所
攝法數數隨得。唯由頓得。由此解脫一切 樂中為最第一。無罪性故。是故說彼即用 解脫以為堅固。又彼如是善解脫心。若諸 明觸所生受等。若學所攝所有諸法并所依
身。於無餘依般涅槃界。任運自然究竟寂 滅。是故說彼皆以涅槃為其後際。應知此 中欲為增上受持淨戒。名增上戒學。依止 觸受增上心慧。任持方便所有作意若念若
定并其加行。名增上心學。慧為最勝名增 上慧學。如是應知名為三學。及彼依持解 脫堅固。是有餘依般涅槃界第一學果。涅槃
後際是無餘依般涅槃界第二學果。如是略 說學及學果攝一切法。又此諸學及諸學果 能證資糧。當知對治八種過患。修集九 想。云何名為八種過患。所謂耽著利養恭
敬。愛藏一切後有諸行。懈怠懶墮。薩迦耶 見。貪著美味。於諸世間種種妙事欣欲貪 愛。依止放逸惡行方便。依止邪願修習梵
行。云何名為修集九想。一者修集出家想。 二者修集無常想。三者修集無常苦想。四者 修集苦無我想。五者修集厭逆食想。六者
修集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七者修集死想。 八者修集世間平等不平等想。九者修集有 無出沒過患出離想。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
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 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 意業。名不平等。又住於此若生若長能生
後際所有眾苦。說名為有。從其前際於現 法中有死滅苦。說名為無。餘出沒等。應知 如前已廣分別。
[0856c02] 復次諸外道輩。聞不正法增上所生不如理 想為依止故。發起無明所生諸受。由此為 依發生諸漏。而諸外道於是諸漏不如實
知。亦於無明觸所生受不如實知。亦於 聽聞諸不正法增上所生所有邪想不如 實知。於是三處不實知故。發起欲求發 起有求。亦復發起邪梵行求及無有求。彼
於諸欲不如實知。於後有業不如實知。 於其眾苦不如實知。此中前五是集諦處。 最後一種是苦諦處。如是外道於此集諦及 以苦諦不如實知。又即於此集諦苦諦。略
由二相不如實知。一雜染故。二清淨故。此 中雜染復有四相。一自性故。二因故。三果 故。四因果差別故。此中清淨復有二種。一
集苦滅。二趣滅行。彼於如是四聖諦中。闕 乏正智不能修習菩提分法。由是因緣。彼 所修行所有梵行。不得名為最極究竟。即
由此緣不名究達。不盡漏故。住內法者。 與彼相違。所修梵行最極究竟。名為究達。 盡諸漏故。
[0856c22] 復次於其六種 補 特伽羅。依染淨法。如來所 有大士根智及當來法生起智轉。云何名六 補特伽羅謂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
於佛善說法毘柰耶獲得淨信。廣說乃至。 得正直見。彼於今生於惡說法毘柰耶中。 近不善士聞不正法。非理作意。於現法中
最初生起諸邪見。愛諸業雜染。彼於爾時。 成就前生所有善法及現法中諸不善法。復 於後時。於善說法毘柰耶中。親近善士聽
聞正法。如理作意。即由先因棄捨惡說法 毘柰耶。於惡說想諸不善法。不生染著。速 能遣滅。此於當來成清淨法。是名第一補
特伽羅。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中。俱 行二法毘柰耶行。由彼為因。於現法中。成 就善法及不善法。彼於今生最初如前於
善說法。乃至獲得如理作意。於現法中諸不 善法。令舊滅沒新不復生。諸有善法令舊 增長新復更生。諸先所有不善未斷。隨眠隨
逐。今於一切皆能斷除。無放逸住。此於當 來成清淨法。復有一類補特伽羅。先餘生 中唯行外行。彼於今生由是為因。串習出
家故。串習邪見故。於善說法毘柰耶中。遇 緣和合而得出家。既出家已復生邪見。住 自見取造無間業。亦斷善根。一向成就諸
不善法。惡趣決定。是名第三補特伽羅。如 是三種補特伽羅。當知第一先於內法純 習因行。於現法中先行放逸。後不放逸。第
二補特伽羅。先於內外俱習因行。於現法 中當知一向行不放逸。第三補特伽羅。先 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知一向多 行放逸。如是三種補特伽羅。復有餘三補
特伽羅。與上相違。應知其相。此中第一補 特伽羅。先於外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先 不放逸。後行放逸第二補特伽羅。先於內
外俱習因行。於現法中專行放逸。第三補 特伽羅。先於內法純習因行。於現法中當 知一向修不放逸。又於此中先世所習善 不善因。猶如種子。今世善說法毘柰耶。於
其先世諸善種子。猶如良田。於彼先世不 善種子。猶如瘠田。與是相違。今世惡說法 毘柰耶。於其先世不善種子。猶如良田。於
彼先世諸善種子。猶如瘠田。又彼先世因增 上力。今善法起。猶如光明。與彼一切如無 明闇諸不善法為能對治。彼不善法與彼 一切猶如光明所有善法為所對治。如是
先世諸不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身心 義故。今世惡說法毘柰耶。如乾 [竺-二+韋] 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如有熱炭。由有能燒煩惱
義故。今世善說法毘柰耶。如乾 [竺-二+韋] 舍。又彼 先世所有善法。處今惡說法毘柰耶。田損 減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又
彼先世諸不善法。處今善說法毘柰耶。由斷 滅故。猶如置在冷地石器如無熱炭。此中 諸如來。由大士無上根勝劣智力。於其先 世善不善因所集成根。隨其所應如實了
知。又於現法染淨門轉。生起當來染淨諸 法。亦隨所應如實了知故。言成就甚奇希 有。
[0857b22] 復次往惡趣行。往善趣行超度差別。當知 略有五門不同。由此五門。於自超度如實 了知。於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
子。云何名為往惡趣行。謂諸外道所有一 切薩迦耶見以為根本。諸惡見趣并彼所緣 并彼所依以為依止。發生種種惡欲。及害。若
殺生等所有無量惡不善法。如經廣說。乃 至所有諸非法行不平等行以為最後。能往 險惡處。能往那落迦。能往諸惡趣差別生 起。若往於彼名生惡趣。領受彼因所感
非愛諸果異熟。如是名為往惡趣行。於此 多聞諸聖弟子。若彼所緣生諸見趣。若自 所依令起執著。若諸所有能往一切險惡 趣等諸惡欲等。廣說乃至。諸非法行不平等
行以為最後。若住於彼。領受非愛險惡等 果。如是一切。如實隨觀非我我所。謂於是 中。決定無我。亦無我所。如是觀已。當於聖
諦得現觀時。彼諸見趣隨眠根本皆永拔 故。說名為斷。其餘一切畢竟不續。此聖弟 子於彼見趣以為根本所有能往險惡處 等。定不能作。定不能往險惡處等。是名
第一往惡趣行永損害門。由是因緣。能於 自內如實了知離我等聖。所餘異生雖復 有能以世間道超度能往惡趣不善及惡 趣等獲得四種現法樂住。或得超過諸色
無色寂靜解脫。然其不能究竟損害諸惡趣 等後可相應。是故彼流雖極能離欲色界 愛暫時獲得勝上樂住。而復當來更還造 作殺生等事。往諸惡趣。我等定當不能造
作殺生等事。乃至廣說。諸非法行不平等行。 我等定當能不造作。是名聖法毘柰耶中永 損害門。謂能損害往惡趣行。如是諸佛及
佛弟子。能實遍知永損害門所有差別。又 即如是諸聖弟子。為欲超度所餘未斷往 善趣行。此聖弟子。於先所作不生喜足。 於上漏盡起欣樂欲。發正願心。於彼所
得諸世俗道。審觀過患。謂彼不能究竟離 苦。是名第一為欲超度往善趣行發心 願門。發心願已。普於一切善趣後有所生 愛味。深觀過患如險惡道心生厭離。欣慕
寂靜現法涅槃。正修方便。由是進趣如先 所得趣涅槃行。如是名為能進趣門。彼由 修道漸次離欲。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於 上捨多生愛味放逸因緣。於現法中不般
涅槃。但名上行不還果者。如是名為後上 行門。若復於彼深觀過患。於上捨中不生 愛味。彼於現法能證涅槃。依有餘依般涅 槃。說如是名為般涅槃門。由是門故。如
實了知自般涅槃超度一切往善趣行。於 他超度。亦正遍知。所謂諸佛及佛弟子。此中 初一永損害門。當知超度往惡趣行。後 發心願進趣上行涅槃四門。當知超度往
善趣行。
[0858a17] 復次諸聖弟子已見諦跡未離欲者。應知 略有二種雜染。謂欲雜染後有雜染。於此二 種。諸聖弟子。應勤加行淨修其心。諸聖弟
子為欲斷除欲雜染故。勤方便時漸依三 行。謂趣無動行。趣無所有處行。證入無動 無所有非想非非想處定。此由斷對治故。 及遠分對治故。超度欲雜染。或為斷除後
有雜染。勤方便時。已離欲界愛。未離色界 愛。謂我所何當不有。我何當不有。我當不 有。我所當不有。若今所有。若昔所有。如是
一切。我皆棄捨。彼正修習能斷後有所有 差別對治道已離色界愛。乃至能入非想非 非想處定。若現法中。於其上捨多生愛味 不般涅槃。彼於現法不全解脫一切所有
後有雜染。若於上捨不生愛味。彼現法中 能般涅槃。能全解脫所有一切後有雜染。當 知此中若為對治欲雜染故。修對治道。漸 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若為對治後有雜
染。修對治道。漸次乃至能入第一有定。如 是二種名共解脫。由諸聖者非聖異生皆 可容有。是故此解脫不名聖解脫。若於一
切乃至有頂薩迦耶苦。如實知已超度有頂。 於現法中永斷一切所有雜染。如是解脫唯 諸聖者方能獲得。故此解脫名聖解脫。如
是一切總有五處。一趣無動行。二趣無所 有處行。三趣非想非非想處行。四現法涅 槃。五聖解脫。復有三種諸欲過患。一者諸欲
能為順樂受境界所生貪欲因緣。二者諸 欲能為順苦受境界所生瞋恚因緣。三者 諸欲能為順不苦不樂受境界所生無明 憤發因緣。又此諸欲當於三處應觀過患。
一自性故。二所緣故。三助伴故。自性故者。 謂虛妄分別所生貪愛。所緣故者。謂若內若 外五種色境。助伴故者。謂非理作意相應
倒想。又離上欲勝方便心。說名廣大。何以 故。由彼上地轉上轉勝故。修彼心說名廣 大。若能厭離下地世間。當知定以無常等
行厭壞制伏。於其上地所應得處。當知亦 以暫時方便。起寂靜想。住持其心。又我已 得於是處所具足安住。生信解者當知彼 於加行道中修習淨信。於是處所生淨信
心。由此淨信增上力故。修習精進念定慧 等。從初靜慮漸次乃至識無邊處諸無動 定。皆能證入。又由其慧起是勝解。謂我已 能入如是定。此即能感識無動處所有生
果。若現法中不般涅槃。或不進求往於上 地。彼於當來決定應往此無動處。又由三 緣。於是諸地。當知建立為無動處。謂外欲
等散動斷故。立初靜慮為無動處。尋伺喜 樂色界地中諸動斷故。立第四靜慮為無動 處。有色有對種種別異想動斷故。立空無
邊處識無邊處。為無動處。第二第三靜慮中 後後所有諸動斷故。當知亦得名無動處。 識無邊處由空無邊處外門緣動得遠離故。
當知建立為無動處。以要言之。緣所有定 無動搖故。皆名無動。此定邊際極至識無 邊處。是故當知。乃至此處建立無動。即此
一切緣所有定。皆名有上想定。從此已上 緣無所有定。當知名為無上想定。從此。已 上復名非想非非想處定。故由三分宣說
三行。由三種門。諸聖弟子。厭壞欲等。既厭 壞已。漸次能入乃至識無邊處定。是故建 立能趣三種無動處行。又若色想若無動想。
於諸下地。深厭壞已。能入無所有處定。是 名第一能趣無所有處行。又即此處是無漏 道修習邊際。此無漏道復有二種。一者有上。
二者無上。如有想定其有上者。無常行俱。 其無上者。無我行俱。由有上行。於其下地。 深厭壞已。入此處定。由無上行。於下於
上。一切法中思惟無我。能入無漏無所有 處定。此無上行當知名為第二趣行。此第 二趣行。復由二行有差別故。建立二種。云
何二行。謂能依所依智差別故。此中能依無 我智者。謂諸所有若有情界若我己身。於中 都無我所屬處。謂地方域。我所屬者。謂諸有
情。我所屬事謂或父或母或伴或主如是等 類。如彼於我非所屬處。非所屬者。非所 屬事。如是。我亦於彼非所屬處。非所屬者。
非所屬事。此中所依無我智者。謂諸世間空 無有常及我我所。此中都無常我我所真 實可得。唯有諸法。如是世間既悉是空。當
復有誰有所屬處。有所屬者。有所屬事。是 故當知前無我智是其能依。後無我智是其 所依。非想非非想處。無無漏道。唯由厭壞
無所有處想故。能入此處定。於中唯有此 一趣行。又於此中我所何當不有者。謂由 生等苦故。說我有苦。我何當不有者。謂即
以生等苦為我。發生如是樂欲心已。正勤 加行。正加行已。獲得前後所有差別。由是 因緣。復得決定。謂我當不有。我所當不
有。若今所有者。謂今現法造作增長所有新 業。若昔所有者。謂諸故業。彼於此一切所有 異熟果皆不願求。一切棄捨無顧戀故。
[0859a23] 復次嗢拕南曰。
安立邊際純 及如理緣起
修時障自性 說斷起修後
[0859a26] 此中安立四念住為初。道支為最後三十 七種菩提分法。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由四念住。應知一切所知事邊際。
由所知事邊際故。復應了知智事邊際。又 四念住由欲精進等。修習加行方得圓滿。 應知除此四種念住。更無有餘不同分道或
所緣境。由此道此境。能盡諸漏。獲得涅槃。 由無第二清淨道故。說純有一能趣正道。 又此純一能趣正道。由二因緣。能令有情
究竟清淨。一由思擇力故。二由修習力故。 此中愁者。謂染污憂。所言泆者。謂掉俱行 欲界染喜。愁以四種世法為所依處。泆以
餘四世法為所依處。於四念住勤修加行。 依思擇力超度愁泆。由依世間修習力故。 得離欲愛棄捨憂苦。依出世間修習力故。 超度一切薩迦耶苦。亦能證得八支聖道及
聖道果真實妙法。一切有情當知皆由思擇 修習二種力故。得一切種究竟清淨。
[0859b14] 復次若 於身等四種所緣。發起種種非理作意。即便 違背四種念住。違背此故。即便違背如理 作意。謂聖如理無間能生正見支等所有聖
道。違背此故。即便違背一切聖道。違背 道故。便為違背道果甘露究竟涅槃。又瑜 伽師了知身等因緣生已。復於三世身等諸 法。住無常觀。由住如是無常觀故。於諸
後有。終不依止後有愛住。又現法中。於一 切行若內若外。都不執取我及 我 所。又於 未來當知安住集法隨觀。於過去世當知
安住滅法隨觀。於現在世生已無間盡滅 法故。當知安住集滅法隨觀。由彼最初於 身等法觀緣生性。悟入無常。悟入如是無 常性已。於諸愛見雜染等處。多修習住。淨
治其心。如是作意方得圓滿。由此為依。能 隨獲得究竟漏盡。又一切法。以要言之。謂 善不善。若雜染品。若清淨品。當知此中諸
雜染品。皆用非理作意為集。諸清淨品。皆 用如理作意為集。如是一切。總略說名作 意為集。
[0859c06] 復次修諸念住。若略若廣。如聲聞地應知 其相。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 世。方始宣說今聖弟子適初修習。然於過
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 世當知修習亦無窮盡。又是過去未來現在 世出世間無量善法生起依處故。說如是四
種念住。名為善聚。又能障礙如是善聚故。 說五蓋名不善聚。又由身等四所知法無 邊別故。如來智慧於彼無礙。亦無有邊。智
無邊故。如來所說無上法教。亦無有邊。如 是法教二緣所顯。一由文故。二由義故。義 差別門無有數量。法教文句開顯義門。亦
無數量。於此文句不重宣說。無邊展轉辯 才無盡。是故如來成就希奇未曾有法。善 能宣說所有法教。於一義中能以無量巧 妙文句。方便開示而不重說。又於聖教宗
義趣智善成就故。名為有趣。俱生聞思所成 妙慧善成就故。名為有意。成就定故。名為 有念。通達諦故。名為有慧。當知此中初一 總標。後三別釋。
[0859c26]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法先由聞思如理 作意。安住唯有身等法觀。知一切法無我 性已。不唯於此聞思作意而生喜足。唯上
希求定心解脫。為求定故。住遠離處。唯 緣身等。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寂。 由二因緣。起四念住。名善發起。一由如理
作意如實智故。二由三摩地如實智故。此 慧無間由如實智當得究竟。
[0860a05] 復次有諸苾芻。於三對治得隨所欲。得 無艱難。得無阻礙。謂無常想。若仁慈觀。 若無相定。彼由如是三種對治。隨其所應。
如前所說。於可意等身等境界。住厭逆想 不厭逆想。棄彼二種捨念正知。由此因緣。 當知名為善修念住。
[0860a11] 復次嗢拕南曰。
先諸根愛味 前後有差別
取相及諸纏 大果利為後
[0860a14] 有三種根。於諸念住一切善聚為障礙故。 當知說名不善法聚。何等為三。一惡行根。 能令當來住惡趣苦。二尋思根。能令現法
住不安苦。三者根根。與惡行根及尋思根 為根本故。說名根根。應知此中。諸貪瞋癡 三不善根。能與身等惡行為根。欲等三想。
能與欲等尋思為根。欲等三界。當知能與 貪等三根及欲想等三根為根。
[0860a22] 復次有諸苾芻。於四念住勤修加行。以世 間道離欲界愛。廣說乃至。第一有定具足安 住。即於此定多生愛味。即於此定生喜足
想。不上勤求得所未得。此於聖法毘柰耶 中。不名大士。何以故。其心未得善解脫 故。與此相違。得名大士。
[0860a28] 復次有諸苾芻。於身等境精勤安住循身 等觀。以九行相安住其心。令心內聚。當知 此心於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不得解
脫。不解脫故。依此聚心。生起身中諸惛沈 性。生起心中諸下劣性。若於念住善安住 心。如實了知此所生起隨煩惱已。便從內 聚還收其心安置在外淨妙境相。謂於佛
等功德行緣。持心令住。由緣此故發生歡 喜。廣說乃至。由妙舉門於所緣境令心得 定。從奢摩他之所對治諸隨煩惱而得解 脫。從此已後如實了知。於隨煩惱心得解
脫。為此義故祈願。於外得此義已還復如 前攝心內聚。而不為其諸隨煩惱之所惱 亂。心內聚已不由祈願。自然如實了知。於 外心得解脫。彼於外緣行相尋思。有所制
伏。有其加行難可運轉。皆得自在解脫。棄 捨安樂而住。已得成辦勝奢摩他。如是彼 於四種念住善安住心。能正了知前後差 別。又應知此補特伽羅。先已修行毘鉢舍
那。毘鉢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修瑜伽 行。
[0860b20]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勤修加行。毘鉢 舍那以為依止。於奢摩他樂修觀行。彼即 應於內奢摩他所攝自心取如是相。謂我
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他所攝 受心為奢摩他所治身心惛沈下劣之所惱 亂。復我今者何所思惟。云何思惟。令奢摩 他所攝受心不為彼法之所惱亂。若彼苾
芻不取如是自心相貌。但自了知此隨煩 惱染污心已。便於外緣取淨妙相。由是為 因。雖能暫時除遣現在現前隨惑。然於後 時若復如前攝心內聚。還為如是隨惑所
惱不得靜定。如先不取自心相故。由是 因緣。為隨煩惱數數擾亂。又不能得所 欣求義。復為憂愁之所損惱。又經長時不 能獲得內心寂止。不能獲得依奢摩他毘
鉢舍那為先。清淨增上第一正念正知。由不 獲得內心寂止故。不能得四增上心現法 樂住。由不獲得增上第一正念正智故。不 能得先所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與上
相違。應知即是一切白品。乃至獲得先所 未得無上安隱究竟涅槃。此中典厨譬瑜 伽。師主即譬於內奢摩他所攝受心。其餚 饍味喻執取相。上妙衣食喻於內心奢摩
他等。當知黑品喻諸愚夫所有。白品喻諸 智者。
[0860c16] 復次有諸苾芻。於諸念住正勤修習。而是 異生或有勝妙可愛境界正現在前。或復獨 處得諸相狀。由失念故。不如理想以為依
止。率爾發起猛利貪纏。彼於此纏深心 厭恥。謂如自身墮於厄難極鄙穢處。發起 猛利思遠離心。由如是行。便於彼纏心 得解脫。既解脫已心生歡喜。從此已後起
猛利厭。猛利厭後得無常想。如見大犁發 諸行塊。便於聖諦如實現觀。以其依止依 附涅槃。又即有學觀察作意。於勝妙境思 惟淨相。由未永斷貪隨眠故。貪纏率爾生
起現前。尋復於彼深見過患。為欲斷此纏 及隨眠入無相定。如是能斷餘未斷法。 從定起已如實了知一切已斷。領受微妙 解脫喜樂。如實觀見自己。成就大智力故。
名為 強 盛。諸魔羅品其力羸劣。
[0861a03] 復次修四念住所引功德。當知能感最勝 增上究竟果故。名有大果。當知能感最勝 增上樂勝利故。名有大利。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七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0 冊 No. 1579 瑜伽師地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維習安大德提供之高麗藏 CD 經文,維習安大德提供,西蓮淨苑輸入,惠敏法師提供之科判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