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ion of Meanings and Terms in Translation (Fanyi Mingyi Ji) 翻譯名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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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名義集六姑蘇景德寺普潤大師法雲編
* 唐梵字體篇第五十五
* 煩惱惑業篇第五十六
* 心意識法篇第五十七
* 陰界入法篇第五十八
唐梵字體篇第五十五
[1146c29] 西域五竺。經尚天書。東夏九州。字法鳥跡。自 古罕覿。因譯方傳。琅函具存。此集略辨。
[1147a02] 卍。熏聞曰。志諴纂要云。梵云室利靺瑳。此 云吉祥海雲。如來胸臆有大人相。形如 [歹*(〦/(ㄙ*ㄙ))] 字
名吉祥海雲。華嚴音義云。案卍字。本非是字。 大周長壽二年。主上權制此文。著於天樞音 之為萬。謂吉祥萬德之所集也。經中上下據
漢本總一十七字。同呼為萬。依梵文有二十 八相 (云云) 。
[1147a09] [歹*(〦/(ㄙ*ㄙ))] 。苑師云。此是西域萬字。佛胸前吉祥相也 [ㄙ/(刃*工*刃)/一/(、*、*、)/口]
。音萬。是吉祥勝德之相。由髮右旋而生。 似 [ㄙ/(刃*工*刃)/一/(、*、*、)/口] 字。梵云塞縛悉底迦。此云有樂。有此 相者。必有安樂。若卍
[乏-之+九] 萬萬字。是此方字。 宋高僧傳。明翻譯四例。一翻字不翻音。諸 經呪詞是也。二翻音不翻字。如華嚴中 [乏-之+九]
字是也。以此方萬字翻之。而字體猶是梵書。 三音字俱翻。經文是也。四音字俱不翻。西來 梵夾是也。
[1147a18] ![T54p1147_01.gif](/cb_tripitaka_web/figures/T/T54p1147_01.gif)
。章安疏云。言伊字者。外國有新舊兩伊。 舊伊橫竪斷絕相離。借此況彼。橫如烈火竪 如點水。各不相續。不橫不同烈火。不竪不同
點水。應如此方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 相。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 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竪點水縱
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 有三法各異。如橫烈火各不相關。新伊者譬 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
無別體。故不是橫。非前非後。故是非縱。一即 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 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
議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祕密藏。如世 伊字。谷響云。西方字有新舊。亦猶此土之篆 隷也。莫不以篆為舊以隷為新。
[1147b04] 附明修性離合之法
[1147b05] 殺三摩娑。此云離合。欲顯三點非縱橫相。 當示修性有離合法。三道至迷。理性之法法 圓具。二因開悟。修習之事事融通。開則各離
為三。對乃共合成一。論此三點試開十門。
* 初本文
* 二消名
* 三釋義
* 四定體
* 五示相
* 六究意
* 七判教
* 八定位
* 九決疑
* 十指訛
[1147b12] 初本文者。大經云。一切諸法。本性自空。亦用 菩薩修習空故。見諸法空。起信論云。以知法 性體無慳貪。隨順修行檀波羅蜜。天台別行
玄云。原此因果根本。即是性德緣了也。此之 性德。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又云。以此二種方 便修習。漸漸增長起於毫末。得成修德合抱
大樹。荊溪不二門云。性德祇是界如一念。 此內界如三法具足。性雖本爾。藉智起修。此 皆修性之明文。大經云。解脫之法亦非涅槃。
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章 安涅槃玄釋。文云法身亦非。那可單作三身 釋大。文云。解脫亦非。那可單作三脫釋滅。文
云般若亦非。那可單作三智釋度。故知單釋。 非今經意。三德中各各求皆不可得。三法合 求亦不可得。智者妙玄云。此之妙行與前境
智一而論三。三而論一。荊溪云。又了順修對 性有離有合。離謂修性各三。合謂修二性一。 永嘉云。偏中三應須簡。一有般若無解脫法
身。二有解脫無法身般若。三有法身無解脫 般若。有一無二故不圓。不圓故非性。又偏中 三應須揀。一有般若解脫無法身。二有解脫
法身無般若。三有法身般若無解脫。有二無 一故不圓。不圓故非性。圓中三應須具。一法 身不癡即般若。般若無著即解脫。解脫寂滅 即法身 (二三例爾)
此皆離合之本文。二消名者。修謂 立行進趣起正助之二因。性謂本自體性。即 界如之一念。凡夫迷故從真起妄。猶鏡塵翳。
緣了之明性自存故。具理性之德。行人悟故。 背塵合覺。似鑑揩磨妍醜之影像遂現。故有 修成之德。三釋義者。離合之法。南屏法師。嘗
立三義以伸明之。一離是各也。離謂修性各 三。合是共也。合謂修二性一。二離乃開也。約 性恒開。合乃對也。對修方合。三離即與義。與
而言之。一性本具於二修。二修常即乎一性。 合即奪義。理即雖具緣了。奪而言之。由不發 心未曾加行。彼性緣了祇名正因。二修雖具
法身。因智照故。但名了因。由起行故。合名緣 因。四定體者。欲示離合教相。須核修性法 體。良以若性若修皆以三千總相以為其體。
故起信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 門體。所謂心性不生不滅。心雖本真。不覺起 妄經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間
中。無不從心造。由此無明為緣成眾生法。維 摩詰言。譬如幻師見所幻人。菩薩觀眾生為 若此。由悟斯理故有佛法。法華云。唯佛與佛
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而此三法既互具於三 千。亦各攝乎百界。體其本寂。乃名理具。照於 起心。則名事造。修性雖二。三千體一。故妙樂
云祇緣理一。是故修性相對離合。五示相。 孤山顯性錄示離相曰。一家修性正義即約玄 文前三妙也。境即性三。智即智三。行即行三。
行之所階即有諸位。若至初住。名隨分果。則 分證三法也。若就合說即合性為一。合修為 二。合理性三為一正因法身德也。合智三為
一了因般若德也。合行三為一緣因解脫德 也。故開雖具九。九只是三。三九雖殊。其理常 一。今詳此說。文會義便。以釋離義。文會釋籤
境即理性三德。智即三德之解。行即三德之 觀。洎明合義。文會釋籤一謂涅槃。三謂三德。 言義便者。離合既是迷悟與奪。當在住前。若
至初住。修性一合無復分張。奚論與奪之別 歟。二四明指要鈔云。如光明玄十種三法。 采 取經論修性法相故具離合兩說。如三德三
寶雖是修德之極。義必該性。三身三智文雖 約悟理必通迷。三識三道既指事即理必全 性起修。此六豈非修性各三。三因既以一性
對智行二修。三菩提三大乘三涅槃並以一 性對證理起用二修。此四豈非修二性一。今 謂修性一門。本依智行二妙。對境妙在迷之
理。相對與奪而論離合十種三法。乃顯果人 所證三德。並屬于悟。棄親本文遠取他部。此 迷文矣。又山家離合大有二義。一約修性相
成。在性則全修成性。性自有三。起修則全性 成修。修自具三。二約修性相對。離謂修性各 三。合謂修二性一。今用修性各三。而解修六
性三。此混相成相對之門。復亂六法九法之 數。斯背義焉。三淨覺雜編云。予嘗有文心 解。具引玄籤注之。大意與孤山不異 (說離同也) 但
取境智行三。圓對三德 (此說合異) 故雜編云。如三身 中法身可解。報即般若。應即解脫。三般若中。 實相即法身。觀照即般若。文字即解脫。三解
脫中。性淨即法身。圓淨即般若。方便淨即解 脫。此似合掌合矣。亦如川字合焉。若以性德 緣了。歸修報應。修中法身。合性正因。此失與
奪之義。又違金錍故性緣了同名正因。四南 屏斷於離合。大有四種。一者三一。釋籤云。一 謂涅槃。三謂三德。二者三六。金錍本有三種
三理元遍達性成修。修三亦遍。離雖有六。合 則但三。三者三九。離謂修性各三 (此成九法) 合謂修 二性一 (此成三法)
四者性九修十八。如光明夢見金 鼓之文。今謂三一三九是離合之正義。修三 性三屬全性以起修。非對辨於離合。五先稟 清辨老師嘗分二義。一修性各論離合。二修
性對論離合。且各論者。如金錍云。本有三種 三理元遍。此乃在性則全修成性。性自離九 自合成三。達性成修。修三亦遍。此乃起修則
全性成修。修亦離九亦合成三。斯約橫論兩 重離合。若對論者。如釋籤云。離謂修性各三。 性無所移。修常宛爾。故有九法。合謂修二性
一。此約功力與奪相對論。合性中緣了無功 斥為一性。修德法身受熏奪名二修。茲約竪 論一番離合。六究意者。今宗示此離合之法。
為顯法體不思議故。何哉。雖論合三為一。一 不定一。一自常三。雖示離一為三。三不定三。 三自常一。故章安曰。橫之彌高。竪之彌廣。會
之常分。派之常合。七判教者。如金錍云。論生 兩教似等明具。別教不詮種具等義。非此可 述。故別佛性滅九方見。圓人則達九界三道。
即見圓伊三德體遍。別教不談乎種具。遂說 修性之縱橫。圓宗由示於體遍。故演修性之 離合。此顯共而不雜。復彰離亦不分。八定位
者。教既唯圓。位須簡濫。初局住前。二通初 後。三示極果。初局住前者。不二門云。如鏡本 來具三。依理生解。故名為智。智解導行。行解
契理。初住既三法相符。與奪離合局住前也。 二通初後者。顯性錄云。一家緣了之位深淺 與奪非止一途。若法華壽量疏文則住前通
是緣因。初住真正顯了乃是了因。以約聲聞 聞經得記即入初住。此約真似分緣了。若藥 草喻疏。至于究竟名為智三。中間四即悉為
行三。以順經文究竟至於一切智故。此以分 極分緣了。若法師品疏。道前真如即是正因。 道中真如。即為緣因。亦名了因。道終真如。即
是圓果。記云。此以修德對彼正因。正中緣了 同成正因。修中正因。同成緣了。又云。此以博 地為道前。發心已後為道中位分之為二。住
前為緣。登住已去為了。此之三因該通一教。 三示極果者。涅槃玄釋大滅度文云法身亦 非。那可單作三身釋大。文云解脫亦非。那
可單作三脫釋滅。文云般若亦非那可單作 三智釋度。先達乃謂大滅度三既各開九。乃 成離為二十七法。今謂章安玄云。雖一而三。
雖三而一。雖復三一。而非三一。雖非三一。而 三而一。不可思議攝一切法。祖師為顯三德 圓融異乎縱橫並別。後裔分析為二十七法。
去道遠矣。九決疑者。或人問曰。性中三法若 起二修乃顯祇有一法安言合三為一耶。南 屏釋云。祇一三德。說有開合。若從迷論則。
合三為一。若就悟言則起修為二。如身與臂 縛則合為一身。解則開成三處。先師解曰。終 日隨緣。雖起二修。何妨性中。終日不變所謂
性無所移。修常宛爾。十指訛者。光明懺悔品 夢中見聞有二。一夢見金鼓。二夢擊鼓聲。見 鼓又三。一正見鼓 (鼓體覩法身) 二見鼓光 (光智覩報身)
三見 光中佛 (佛即應身) 二夢見擊鼓。文為三。一見擊鼓。 二出大音聲。三聲所詮辨 (鼓是法身。桴鼓合是報身。擊出是應身) 舊
謂夢見金鼓三身各三。是性中九法。夢見擊 鼓是修中九法。遂說三九二十七法。新記斥 曰。前文見鼓是法身之三即境三也。鼓光之
三即智三也。見佛之三即用三也。今文但明 能擊之人用智擊鼓。何曾論於修性二十七 法耶。又如四明記曰。上鼓表三。光三佛。三
祇是一三。今對信相機智所觀合三為一。但 名法身。此乃修性融即之明鑑。學斯宗者。當 了世伊三點。天主三目。異別教之縱橫。建圓
宗之離合。顯修性之一致。會生佛以同原絕 思議之門。非數量之法。故淨名詞喪於毘耶。 釋迦言罄於摩竭。故名不思議之法矣。
煩惱惑業篇第五十六
[1149a26] 煩惱菩提體元一矣。涅槃生死。見有二焉。若 知如實性。了幻化相。以施慈慧。治貪嗔癡。故 大集云。遠離一切諸煩惱。清淨無垢猶真
實。其心則作大光明。是名寶炬陀羅尼。
[1149b01] 阿梨耶。起信云。以依阿梨耶識故。說有無 明。不覺而起 (一業識相) 能見 (二轉識相) 能現 (三現識相) 能取境界
起念相續故說為意。此明無明為緣生三細。 號無明惑。境界為緣。生六麁 (一智相二相續相三執取相四計名 字相五起業相六業繫苦相)
名見思惑。無明是根本惑。障中 道理。當修中觀破此別惑。見思是枝末惑。障 真諦理。當修空觀。破此通惑。通別之惑如亡。 真中之理自顯。
[1149b09] 薩迦耶。竦疏具云。薩迦耶達利瑟致。此云 身見。百法疏云。謂於五蘊執我我所一切見 趣所依為業。
[1149b12] 達梨舍那。此云見見有五種。一身見 (執我我所為身 見) 二邊見 (邊見隨身計斷常) 三見取 (見取執劣以為勝) 四戒取
(戒取於非因計因) 五邪見 (邪見撥無因果法) 具此五種名曰見惑。 止觀云。見則見理。見實非惑。見理之時。能斷
此惑。從解得名。名為見惑。復次見惑。非但隨 解得名。亦當體受名。稱之為假。假者虛妄顛 倒。名之假耳。當知見惑乃有三種。一俱生見。
二推理見。三發得見。一俱生見者。止觀云。五 鈍何必是貪嗔。如諸蠕動實不推理而舉 [虫*敖] 張鬐怒目自大。底下凡夫。何嘗執見。行住坐
臥。恒起我心。故知五鈍非無利也 (記云。鈍中有利。如蟲 獸凡夫。亦能起我。我即是利。雖利屬鈍。又云。底下之人。雖起於利。此利屬鈍。從於鈍使背上而起)
二推 理見。止觀云。今約位分之。令不相濫。未發禪 來雖有世智推理辯聰。見想猶弱。所有十使。 同屬於鈍
(記云。未得禪來縱起宿習所有煩惱。及因見陰起於我見仍屬鈍使。初果所斷凡夫共有 冥伏在身。障真無漏。若見諦理此惑自除。故名此惑以之為見。故不同於禪後所起)
。三發得見。 止觀云。從因定發見。見心猛盛。所有十使。從 彊受名。皆屬於利 (記曰。若諸外道。由未見諦得禪定已雖斷鈍使。仍未曾斷一毫見惑。
見惑現前故不同於未發禪來所有見惑及冥伏者。是故不以八十八使中見惑為例。故八十八使義屬陰境攝) 。 略言三結。廣說八十八使
(今述頌曰苦具十使。集滅七。身邊戒取三使無。 道諦但去身邊二。上不嗔成八十八) 。
[1149c04] 略言三結者。一身見。二戒取。三疑使。更加貪 嗔名五下分。如妙樂云。言下分者。貪雖通上。 不是唯上。嗔一唯下。更不通上。餘三遍攝一
切見惑。今問見通五利。何故俱舍但言三結。 答如論頌曰攝根門故。言根門者身見即苦 門。戒禁取即苦道二門。疑通四門謂四諦也。
所言攝根者。邊見依身見轉。見取依戒禁轉。 邪見依疑轉。故此三結即攝五見。問見惑既 歷三界四諦安云餘三遍攝一切。見惑雖復
通上而復牽下耶。答所迷之諦。雖通三界。能 牽之惑。正在欲界。故云縱斷貪等至無所有。 由身見等。還來欲界。問如妙玄云斷見諦惑。
而復兼除四思。未審何法為思耶。答。此以四 趣之思為四思也。以妙玄因明因益。是故凡 位持戒則伏四趣之業。初果修觀則斷四趣
之思。以俱生推見二思隨見落故。乃曰兼除。 應知思惑乃有三種。一俱生思。與形俱生。如 男女託胎。妄於父母越愛惡心。斯是邪思。還
歸見惑。二依見思。止觀云。五利豈唯見惑。 何嘗無恚欲耶 (記云。利中有鈍。如諸外道依於諸見而起嗔恚) 。問止觀云。
若利中有鈍。見諦但斷於利鈍猶應在。答準 止觀云。毘曇謂利上之鈍名背上使。見諦斷 時。正利既去。背使亦去。三界繫思。即是三界
九品思惑。此名鈍使。亦名事障。號正三毒 (俱生如杜牧云) 夫七情愛怒二者生而自能。是二者性 之根惡之端也。乳兒見乳必拏求。不得即啼。
是愛與怒與兒俱生也。問五上分者。一掉舉 (高舉是貪家等流) 二慢。三無明。四色染。五無色染 (由貪重故 兩界別說)
何故上界而無疑耶。答疑隨見落故無此 惑。淨名疏以五蓋配四分。貪欲嗔恚睡疑屬 癡 (記云。由癡故睡。由癡故疑) 掉散是我取
(記云。以我取心遍起三毒故名掉散) 止觀 云。掉有三種。一身掉。身好游走諸雜戲謔。坐 不暫安。二口掉好喜吟詠。競爭是非。無益戲
論世間語言等。三者心掉心情放逸。縱意攀 緣思惟文藝世間才技諸惡覺觀等名為心 掉。此四各出二萬一千。新華嚴云。貪行多者。
二萬一千。嗔行多者。二萬一千。癡行多者。二 萬一千。等分行者。二萬一千。了知如是悉是 虛妄。垂裕釋十纏是思惑。忿恚曰嗔。隱藏自
罪曰覆。意識昏迷曰睡。五情暗冥曰眠。嬉游 曰戲。三業躁動曰掉。屏處起罪不自羞曰無 慚。露處起罪不羞他曰無媿。財法不能慧施
曰慳。他榮心生熱惱曰嫉。俱舍頌曰。纏八無 慚愧嫉慳并悔眠。及掉舉昏沈。或十加忿覆。 楞嚴明十習。一婬習 (節疏云。婬習即所發之業。具足貪癡) 。二貪
(即是愛根 本之數) 。三慢 (恃己凌他高舉為性) 。四嗔 (熱惱居懷性不安隱) 。五詐習 (詐謂諂曲罔冒 於他矯設異儀諂曲為性) 。六誑
(誑謂矯誑。心懷異謀。多現不實矯現有德。詭詐為性。邪命為業) 。七怨 (即恨也。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冤為性。不能含忍。常熱惱故) 八見
(即五種見。輔行云。大經二十三云。謂 離五事。即五見也。因是五見生六十二。章安云。此有二意。一者我見。有五十六。謂欲界五陰各計四句。合為二
十。色界亦爾。無色除色。但有十六。故知三界合五十六。邊見有六。三界各二。謂斷常添前合成六十二見。二者三
世五陰。各計斷常。用有無二見。而為根本。此準大論六十八文。謂色如去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計過
去世也。又計色常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計現在世也。又計色有邊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即 計未來也。三世六十并有無二) 。九枉
(謂逼壓良善。害所攝也亦嗔之類) 。十訟習 (謂相論得失。 忿恨為先。惱之一法性相應故) 。
[1150b01] 尼延底。此云深入。貪之異名。樂著名貪。能 貪之人有二種。一者有力。二者無力。所貪之 境。禪門明三種。一外貪欲。男子緣女人。女人
緣男子。二內外貪欲。外緣男女身相。復緣內 身形貌。三遍一切處貪欲。眾生處處著。俱舍 明四種。一顯色。謂青黃赤白也。二形色謂長
短方圓等。三妙觸。四供奉。大論明六種。一著 色若赤若白若黃若黑。二或著形容。細膚纖 指修目高眉。三或著威儀。進止坐起行住禮 拜俯仰揚眉頓 睫
親近按摩。四或著言語。軟 聲美詞應意承旨。五或著細滑。柔膚軟肌熱 時身涼。寒時體溫。六或著人相。若男若女。
[1150b13] 羯吒斯。此云愛之別名。涅槃云。愛河洄澓沒 眾生。無明所盲不能出貪與於愛。圭峯圓 覺約四句釋。一貪非愛 (如人貪忙非是愛忙)
二愛非貪 (如人 愛看相打相殺誰肯貪求) 三亦貪亦愛 (即名利財色) 四非貪非愛 (即違情之 境) 管子云。利之所在。雖千仞之山無所不上。
深源之下無所不入。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 以續日。千里不遠。利在前也。漁人入海。海水 百仞。衝波迸流。宿夜不出。利在水也。漁父人
有八疵。非其事而事之。謂之總 (總濫也非是己事而強知之謂 之叨濫也) 莫之顧而進之謂之佞 (強進忠言人不 采 顧謂之侫) 希意 導言。謂之諂
(希望前人意氣而導達其言) 不擇是非而言謂之 腴 (調苟順物不簡是非) 好言人之惡謂之讒 (聞人之過好揚顯之) 析交 離親謂之賊
(人有親情交故輒欲離而析之。斯助害也) 稱譽詐偽以販 惡人謂之匿 (與己親者雖惡而譽與己疏者雖善而毀) 不擇善否兩容。 顏適偷拔其所欲。謂之險
(否惡也。善惡二邊兩皆容納。和顏悅色。偷拔其 意之所欲隨而侫之。斯險詖之人也) 此八疵者。外以亂人。內以傷 身。君子不友。明君不臣。漁父事有四患。好經
大事。變更易常。以掛功名謂之叨 (注云伺候安危經營大事 變改之際建立功名謂叨濫之人) 專知擅事侵人自用謂之貪 (注云專 己獨擅自用陵人謂之貪)
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狠 (注云有過不改聞 諫彌增狼戾之人) 。人同於己則可。不同於己。雖善不善。 謂之矜
(注曰物同於己雖惡而善。物異乎己雖善而惡。謂之矜夸之人) 。
[1150c06] 提鞞沙。此云嗔恚。恚怒恨也。禪門明三種 嗔。一非理嗔。他不來惱而自生嗔。二順理嗔。 外人來惱爾乃生嗔。亦如淨土有正三毒。三
諍訟嗔。著己之法謂是。在他之法言非。由茲 不順而生惱覺。
[1150c11] 慕何。此云癡。禪門明三種癡。一計斷常。過 去諸法為滅有耶。現在諸法不滅有乎。推尋 三世。若滅即斷不滅乃常。二計有無我及陰
等有耶無耶。如是乃至非有非無。三計世性 作是念言。由有微塵。即有實法。有實法故。乃 有四大有四大故。乃有假名眾生世間。因茲
思念而行邪道。阿含正行經佛坐思念。人癡 故有生死。何等為癡。本從癡中來。今生為人。 復癡心不解。自不開不知死當所趣向。見佛
不問。見經不讀。見沙門不承事。不信道德。 見父母不敬。不念世間苦。不知泥犁中拷治 劇。是名癡。故有生死不止。生死如呼吸間。膬 (音脆)
不過於人命。然此貪嗔癡。名為三毒。中 陰經云。三毒之重者。癡病是其原。又此三毒。 須分二種。一者三毒惑。別行記云。任運起者。
名為煩惱。止觀云。昏煩之法。惱亂心神。與心 作煩。令心得惱。二者三毒業。別行記云。卒起 決定能動身口。名三毒業。瑞應云。貪欲致老。
嗔恚致病。愚癡致死。義推等分致生。又復須 知。業有多種。如智論云。黑業者是不善業。果 報地獄等受苦惱處。是中眾生以大苦惱悶
極故名為黑受善果報處。所謂諸天以其受 樂隨意自在明了故名為白業。是業是三界 天。善不善受果報處。所謂人阿修羅等八部。
此處亦受樂亦受苦。故名白黑業。問無漏業 應是白。何以言非白非黑。答無漏法雖清淨 無垢。以空無相無作故無所分別。不得言白。
黑白是相待法。此中無相待故不得言白。復 次無漏業能滅一切諸觀。觀中分別。故有黑 白。此中無觀。故無白 (云云) 。然遺教云。我如良
醫。知病說藥。妙玄云。作大醫王。須解脈種種 病。識種種藥。精種種治。得種種差。仁王云。 佛知眾生有三種病。一者貪病。二者嗔病。三
者癡病。既知此病。當投於藥。故仁王云。治貪 嗔癡三不善根。起施慈慧三種善根。治貪則 教布施。故光明云。捨諸所重肢節手足。治嗔
則教行慈悲。故法華云。常柔和能忍慈悲於 一切。治癡則教修智慧。故遺教云。實智慧者。 則是度老病死海堅牢船也。亦是無明黑暗
大明燈也。雖有此藥。服與不服。非醫咎也。故 華嚴云。譬如善方藥自疾不能除。於法不修 行。多聞亦如是。
[1151a24] 阿耆毘伽。此云邪命。以邪法活命根也。智 論云。如經中說。舍利弗入城乞食。得已向壁 坐食。時梵志女。名曰淨目。見而問曰。沙門汝
食耶。答言食。淨目問。下口食耶。仰口食耶。 方口食耶。四維口食耶。俱答云不。淨目言。食 法四種。我問汝。汝言不。我不解。汝當說。舍
利弗言。有出家人。合藥種穀植樹。不淨活命 名下口食。有出家人。觀視星宿日月風雨雷 電霹靂。不淨活命名仰口食。有出家人。曲媚
毫勢。通使四方。巧言多求。不淨活命。名方口 食。有出家人。學種種呪術。卜算吉凶。如是活 命。名四維口食。姊我不墮是四不淨食。我用
清淨乞士活命。是時淨目聞說清淨法食。歡 喜信解。舍利弗因為說法。得須陀洹。又智論 釋八正道云。五種邪命以無漏智慧捨離。是
為正命。問何等是五種邪命。答一為利養故 詐現奇特。二為利養故自說功德。三為利養 故占相吉凶。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
敬。五為利養故稱說所得供養。以動人心。邪 因緣活命故是為邪命。
[1151b15] 阿羅伽。此云欲。希須為義。五情之所欲是 名五欲。大論云。哀哉眾生常為五欲所惱而 欲求之不已。此五欲者。得之轉劇如火炙疥。
五欲無益如狗齧骨。五欲增爭。如烏競肉。五 欲燒人。如逆風執炬。五欲害人。如踐惡蛇。五 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假借須臾。世
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捨。為之後世受無 量苦。譬如愚人貪著好果。上樹食之。不肯時 下。人伐其樹樹傾墮落。身首毀壞痛惱而死。
然此五欲分界內外。如大論云。二乘但斷界 內五欲。故世間五欲所不能動。別惑未除。 故為界外上妙色聲之所染污。故迦葉云。三
界五欲我已斷竟不能動心。此是菩薩淨妙 五欲。吾於此事不能自安。此是迦葉為界外 之聲動。天女散華身子除云。此為界外之色
動。又分別生死涅槃有異分別。亦是別見。斯 為法塵所惑也。
[1151c03] 奢他。此云諂曲。罔冒他故矯設異儀曲順 時人。
◎
◎心意識法篇第五十七
[1151c06] 華嚴云。諸業虛妄積集名心。末那思量。意識 分別。眼等五識了境不同。愚癡凡夫不能知 覺。怖老病死。求入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識。
於一切境。妄起分別。楞伽云。略說有三種識。 廣說有八相。何等為三。謂真識 (宗鏡云。不為垢法之所染。寧為 淨法之所治。非生死之所 覊
。豈涅槃之能寂。遂稱識主。故號心王) 現識及分別事識。 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現處。亦復如 是
(密嚴經云。譬如殊勝寶。野人所輕賤。若用飾冕旒。則為王頂戴。如是賴耶識是清淨佛性。凡位恒雜染。佛
果常保持。如美玉在水。苔衣所纏覆。賴耶處生死。習氣縈不現。於此賴耶識。有二取相生。如蛇有二頭。隨樂而
同往。賴耶亦如是。與諸色相俱。一切諸世間取之以為色。惡覺者迷惑。計為我我所。若有若非有。自在作世間。 賴耶雖變現體性恒甚深。於諸無智人。悉不能覺了)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 此二壞不壞相 (五識得塵。即滅是壞。熏入八識為種。是不壞) 展轉因 (七識 執八識為我。八識引五識取塵) 。大慧不思議熏
(賢首云。謂無明能熏真如。不可熏處而能 熏。故名不思議熏。又熏則不熏。不熏之熏。名不思議熏) 。及不思議變 (謂真如心受無明熏。不
可變異而變異。故云不思議變。又變即不變。不變之變名不思議變。勝鬘中。不染而染。染而不染難可了知者。謂 此不思議也) 。是現識因
(所起現識行相微細。於中亦有轉識業識。舉 麤 顯細。故但名現識。即是 不相應心也) 。大慧取種種塵
(即是現識所現境界還能動彼心海。起諸事識之波浪也) 。及 無始妄想熏 (即彼和合心海之中。妄念習氣。無始已來熏習不斷。未曾離念。故此塵及念熏
動心海種種識生。以妄念及塵 麤 而且顯。故所起分別事識行相。 麤 顯成相應心也) 。是分別事識 因。又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鼓溟
壑。無有斷絕時。藏識海常住 (華嚴論云。世尊於南海中楞伽山說法。其
山高峻。下瞰大海。傍無門戶。得神通者。堪能昇住。乃表心地法門。無心證者。方能升也。下瞰大海表其心海
本自清淨。因境風所轉。識浪波動。欲明達境心空境亦自寂。心境俱寂。事無不照。猶如大海無風。日月森羅煥
然明白。此經意直為根熟頓說種子業識為如來藏。異彼二乘滅識趣寂者。故亦為異彼般若修空菩薩增勝者。故
直明識體本性全真。便明識體即成智用。如海無風境象自明。異彼深密別立九識。接引初根。漸令留惑長大菩
提。故不令其心植種於空。亦不令心猶如敗種。解深密經。乃是入惑之初門。楞伽維摩。直示惑之本實。故楞伽 明八識。為如來藏。淨名即觀身實相。觀佛亦然)
。境界風所動。種種諸識浪 騰躍而轉生 (密嚴經云。賴耶為於愛所熏而增長。既自增長已。復增於餘識。展轉不斷絕。猶如
於并轉。以有諸識故。眾趣而生起。於是諸趣中。識復得增長。識與世間法。更互以為因。譬如河流水前後而不 斷。亦如芽與種相續而轉生。各各相差別。分別而顯現)
。又楞伽大慧白佛。惟 願世尊。更為我說陰入界生滅。彼無有我。誰 生誰滅。愚夫者依於生滅。不覺苦盡。不識涅 槃
(華嚴云。愚癡凡夫。不能知覺。怖老病死。求入涅槃。生死涅槃。二俱不識。於一切境妄起分別) 。佛告 大慧。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起一切
趣生。譬如伎兒變現諸趣 (唯識論云。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八
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
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習氣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恒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
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又唯識論。明四種變。一共中共云云) 。離我 我所不覺彼故。三緣和合方便而生。外道不
覺。計著作者。為無始虛偽惡習所熏。名為識 藏 (密嚴經云。藏識持於世。猶如線穿珠。亦如車有輪。隨於業風轉。陶師運輪杖。器成隨所用。藏識與諸界共
力無不成。內外諸世間。彌綸悉周徧。譬如眾星象布列在虛空。風力之所持。運行常不息。如空中鳥跡。求之不可
見。然鳥不離空。頡胡結頏胡朗而進退。藏識亦如是。不離自他身。如海起波濤。如空含萬象) 。生無 明住地。與七識俱。如海浪身。常生不斷。離無
常過。離於我論。自性無垢。畢竟清淨。其餘諸 識。有生有滅。意意識等念念有七因。不實妄 想。取諸境界。種種形處。計著名相。不覺自心
所現色相。不覺苦樂。不至解脫。又偈曰。心如 工伎兒 (八識妄動如牽線主) 。意如和伎者 (七識執我如應和人) 。五識為 伴侶
(五識取塵如共和伎) 。忘想觀伎眾 (六識分別如看眾人) 大乘入楞 伽云。心能積集業。意能廣積集。了別故名
識。對現境說五。婆沙問。此三何別。答或別不 別。言不別者。心即意識。如火名焰。亦名為熾 亦名燒薪。 秖 是一心有三差別。言有別者。名
即差別。或云。過去名意。未來名心。現在名 識。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意。在陰名識。或 云。雜色名心。如六道由心。繫屬名意。如五根
屬意。語想名識。如分別屬識。又妙樂引俱舍 云。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在彼一向 全無即理。若大乘中。八識名心。七識名意。六
識名識。彼教為迷。又無即理。故偏小教有漏 之法。全無性淨即常住理。知之者寡。大寶積 經佛言。所言識者。謂能了別。眼所知色。耳所
知聲。鼻所知香。舌所知味。身所知觸。意所知 法。是名為識。所言智者於內寂靜。不行於外。 唯依於智。不於一法而生分別及種種分別。
是名為智。大乘同性經。楞伽王白佛。云何眾 生。捨此壽命。受彼壽命。捨此故身受彼新身。 佛言。眾生捨此身已。業風力吹。移識將去。自
所受業。而受其果。圭山云。欲驗臨終受生自 在不自在。但驗尋常行心塵境自由不自由。 二六時中當省察耳。
[1152b25] 污栗馱。此方稱草木心。
[1152b26] 矣栗馱。此方名積聚精要心。
[1152b27] 紇 (胡結) 利陀耶。此云肉團心。如黃庭經五藏 論所明。正法念經云。心如蓮華開合。提謂云。 心如帝王。皆肉團心。色法所攝。
[1152c01] 蜱 (補迷) 羅尸。或閉尸。此云肉團。見經音義。
[1152c02] 質多耶。或名質帝。或名波茶。此方翻心。黃 庭經五藏論。目之為神。西域外道計之為我。 此土佛教。翻緣慮心。此通八識。謂眼緣色乃
至第八緣根身種子器世間。故云集起以解 心第八獨名心。緣慮以解心 (緣謂緣持慮即思慮) 。八識總 名心。然此緣慮亦名慮知
(宗鏡云。無幽不矚。有法皆知。察密防微。窮今洞 古。故謂之靈臺。司馬彪云。心為神慮之臺。莊子云。萬惡不可內於靈臺) 。百法論疏。心
法有六種義。一集起名心。唯屬第八。集諸種 子。起現行故。二積集名心。屬前七轉。能熏積 集諸法種故。或初集起屬前七轉現行共集
熏起種故。或後積集名心。屬於第八含藏。積 集諸法種故。此上二解雖各有能集所集之 義。今唯取能集名心。如理應思。三緣慮名心。
俱能緣慮自分境故。四或名為識。了別義故。 五或名為意。等無間故。六或第八名心。第七 名意。前六名識。入楞伽云。藏識說名心。思量
性名意。能了諸境相。是故名為識。然第六意 識具有五種。一定中獨頭意識。緣於定境。定 境之中有理有事。事中有極略色極逈色及
定自在所生法處諸色。二散位獨頭。緣受所 引色及遍計所起諸法處色。如緣空華鏡像 彩畫所生者。並法處攝。三夢中獨頭。緣夢中
境。四明了意識。依五根門。與前五識。同緣五 塵。五亂意識。是散意識於五根中。狂亂而起。 如患熱病青為黃見非是眼識。是此緣故。宗
鏡第六識具十名。一從根得名。名為六識。二 能籌量是非。名為意識。三能應涉塵境名攀 緣識。四能遍緣五塵名巡舊識。五念念流散
名波浪識。六能辨前境。名分別事識。七所在 壞他。名人我識。八愛業牽生名四住識。九令 正解不生。名煩惱障識。十感報終盡。心境兩 別。名分段死識。
[1153a05] 末那。唯識翻意。或云執我。亦云分別。唯識 宗云。具足應言訖利瑟吒耶末那。此翻染污 意。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惑常俱故名
染污。常審思量名之為意。思慮第八度量為 我。如是思量唯第七有。餘識所無。故獨名意。 復能了別名之為識。前之六識。從根得名。此
第七識。當體立號。識論頌云。次第二能變。是 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 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
有覆無記攝。大乘入楞伽。大慧問佛。云何但 說意識滅。非七識滅。佛言。大慧以彼為因及 所緣故。七識得生。大慧意識分別境界。起執
著時。生諸習氣。長養藏識。由是意俱我我所 執思量隨轉。無別體相。藏識為因。為所緣故。 執著自心所現境界。心聚生起展轉為因。大
慧譬如海浪。自心所現。境界風吹而有起滅。 是故意識滅時。七識亦滅。然楞伽經唯明三 識。不辨七識者。準此文云無別體相。所以唯
說八六二識。起信亦然。通源問。現識屬第八。 事識屬前六。何故不言第七識耶。答。七識名 染污意。常時執取第八為我。是則若言第八。
必兼第七。故瑜伽論云。賴耶識起。必二識相 應。又事識緣外境時。必依第七。是故不說。宗 鏡問第六能斷惑成無漏。第七不能斷惑。何
故亦成無漏。答謂第七識是第六所依根。第 六是能依識。能依識既成無漏。第七所依亦 成無漏。謂第六入生法二空觀時。第七識中
俱生我法二執現行伏令不起。故第七成無 漏。問何故第八是有漏耶。答第八是總報主。 持種受熏。若因中便成無漏。即一切有漏雜
染種子皆散失故即便成佛。何用更二劫修 行耶。問前五既非是總報主。何故不成無漏。 答前五根是第八親相分。能變第八既是有
漏。所變五根亦有漏。五根是所依尚有漏能 依五識亦成有漏也。宗鏡七識十名。一六後 得名稱為七識。二根塵不會名為轉識 (宗鏡云。轉為改
轉。是不定義。即三性三量三境易脫不定方名轉識) 。三不覺習氣。忽然念起 名妄想識。四無間生滅名相續識。五障理不
明名無明識。六返迷從正。能斷四住煩惱。名 為解識。七與涉玄途。順理生善名為行識。八 解三界生死盡是我心更無外法。名無畏識。
九照了分明如鏡顯像。故名現識。十法既妄 起恃智為懷。令真性不顯名智障識。
[1153b19] 阿賴耶。或阿梨耶。起信云。以依阿梨耶識 說有無明。不覺而起能見能現能取境界。真 諦就名翻名無沒識。取不失之義。奘師就義
翻為藏識。能含藏諸法種故。又此識體具三 藏義。能藏。所藏。執藏。故名為藏。謂與雜染 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復能了別種
子根身及器世間三種境故。名之為識。古釋 云。一能藏者。即能含藏義。猶如庫藏能含藏 寶貝。故得藏名。此能含藏雜染種故。名之為
藏。亦即持義。二所藏者即是所依義。猶如庫 藏是寶等所依故。此識是雜染法所依處故。 三執藏者。堅守不捨義。猶如金銀等藏為人
堅守。執為自內我。故名為藏。此識為染末那 堅執為我。故名為藏。起信鈔釋云。能藏所藏 者。且所藏義。謂此識體藏是根身種子器世
間所藏處也。以根等是此識相分故如藏中 物像。如身在室內。欲覓賴耶識祇在色心 中。欲覓摩尼珠。 秖 在青黃內。次能藏義。謂根
身等法皆藏在識身之中。如像在珠內。欲覓 一切法總在賴耶中。欲覓一切像總在摩尼 內。與前義互為能所。故云能藏自體於諸法 中能藏諸法於自體內。或名宅識
(一切種子之所栖處) 。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 故 (積集義故名心集起義故名心) 。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 根令不壞故
(宗鏡云。又將死時。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 生。壽燸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 。宗鏡問。諸根壞目識遷
離時捨此故身別受餘質。去來之識相狀云 何。答顯識經。佛告賢護。識之運轉遷滅往來。 猶如風大無色無形不可顯現。而能發動萬
物示眾形狀。或搖振林木。摧折破裂出大音 聲。或為冷為熱。觸眾生身。作苦作樂。風無手 足面目形容。亦無黑白黃赤諸色。賢護。識界
亦爾。無色無形無光明。顯現所熏因緣故。顯 示種種功用殊勝。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 知諸法為依止故 (即三性與彼為依。名所知依) 。或名種子識
(梵語阿世 耶。此云種子) 。能遍住持世出世間諸法種子故 (古德云。 從無始時來。此身與種子俱時而有。如草木等種) 。唯識論云。一切種子皆
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 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 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有如外草
木等種。護法意云。有漏無漏種子皆有新熏 本有。合生現行亦不雜亂。若新熏緣即從新 熏生。若本有遇緣即從本有生。攝論云。此阿
賴耶識。與種子如此共生。雖有能依所依。不 由體別故異。乃至能是假無體。所是依是實 有體。假實和合異相難可分別。以無二體故。
此識先未有功能。熏習生後方有功能。故異 於前。前識但是果報。不得名一切種子。後識 能為他生因。說名一切種子。前識但生自相
續。後識能生自他相續。故勝於前。攝論云。第 八識從種子生故稱果報識。能攝持種子故 亦名種子識。宗鏡云。本識是體種子是用。種
子是因所生是果。問熏生何別。答熏是資熏 繫發之義。生是生起從因生出之義。謂本識 等雖無力資熏擊發自種之義。而有親生自
種之義。如本有無漏種子雖有生果之能。若 不得資加二位有漏諸善資熏擊發。即不能 生現。又如本識中善染等種能引次後自類
種子雖有生義無自熏義。如穀麥等種雖有 生芽之能。若不得水土等資熏擊發。亦不能 生其現行。本識雖有生種之能然自力劣。須
假六七與熏方生。由是義故。本識等雖非能 熏而能生種。故與親種得為因緣。又熏者發 也致也。習者生也近也數也。即發致果於本
識內。令種子生近生長。故熏有二種。一熏習 謂熏心體。成染淨等事。二資熏謂現行心境 及諸惑相資等。攝論云。轉依名法身。由聞
熏四法得成。一信樂大乘。是大淨種子。二般 若波羅蜜。是大我種子。三虛空品三昧。是大 樂種子。四大悲是大常種子。此聞熏習四法
為四德種子。四德圓時本識都盡。四德本來 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然善 染如沈麝韮蒜等。故不受熏。無記如素帛故
能受熏。如善不容於惡猶白不受於黑。若惡 不容於善。如臭不納於香。唯本識之含藏。同 太虛之廣納矣。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 善業異熟果故
(宗鏡云。又第八識本無阿賴耶名。由第七執第八見分為我。令第八得阿賴
耶名。若不執時。但名異熟識者。此是善惡業果位。以善惡業為因。即招感得此引果故。前世業為因。因是善惡。
今世感第八識是無記。異熟即果。果異於因故名異熟。又具四義。一實。二常。三遍。四無雜。是名真異熟識。問第
八真異熟識。如何名引果。答為善惡業為能引。第八為所引。是能引家之果。故名引果。故是總報主。前六識名為
滿果。有一分善惡別報來滿故。此滿業所招名異熟生。非真異熟也。不具四義。唯第八是引果真異熟識。真異熟心
一切時相續酬牽引業非同滿業。有間斷故。以餘轉識不能引業。但來滿善惡之業果。引果之識遍三界有。六識不 遍無色界無心定等) 。或名現識
(宗鏡云。具三顯義。一顯現。此簡七識果不顯現故。二現在。簡 非前後。三現有。此簡假法。體是實有方成種子) 。故唯識論云。如瀑流水上
下。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與內習 氣外觸等法恒相續轉 (唯識論云。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 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
。天台名無沒識 (釋籤云。無始時有未曾斷絕。故 云無沒。宗鏡問云。祖先終歿後嗣資悼。違三界之唯心。乖萬法之唯識。答有五力。唯識不判。一定力。二通力。三
借識力。四大願力。五法威德力。道氤法師。對唐明皇云。佛力法力三賢十聖亦不能測) 。或名隨眠
(顯宗論云。相續中眠。故名隨眠。即順流者。身中安住。增昏滯義。或隨勝者。相續中眠。即是趣入如實解位。為昏
迷義。或有獄中長時隨逐。覆有情類。故名隨眠。又瑜伽云。煩惱 麤 重。隨附依身。說名隨眠。能為種子。生起一切 煩惱故也)
。菩薩處胎經云。爾時世尊。將欲示現識 所趣向。道識。俗識。有為識。無為識。有漏識。 無漏識。華識。果識。報識。無報識。天識。龍識。
鬼神。阿修羅。迦樓那緊那羅。摩睺羅伽。人 非人識。上至二十八天識。下至無救地獄識。 爾時世尊即於胎中。現勾鎖骨。遍滿三千大 千世界 (云云)
。佛告彌勒。汝觀勾鎖骸骨。令一切 眾知識所趣。分別決了令無疑滯。爾時彌勒 菩薩即從座起。手執金剛七寶神杖。攪勾鎖
骨聽彼骨聲。即白佛言。此人命終嗔恚結多。 識墮龍中。次復攪骨。此人前身十戒行具。得 生天上。次復攪骨。此人前身破戒犯律。生地
辯中。如是攪骨。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從二十 八天。至無救地獄。知識所趣善惡果報白黑 行報。有一全身舍利。無有缺減。爾時彌勒。以
杖攪之推尋此識。了不知處。如是三攪。前 白佛言。此人神識。了不可知。將非如來入涅 槃耶。佛告彌勒。汝紹佛位。於當來世。當得作
佛成無上道。何以攪舍利而不知識處耶。彌 勒白佛言。佛不思議。不可限量。非我等境界 所能籌量。今有狐疑。唯願世尊當解說之。五
道神識。盡能得知彼善惡趣。不敢有疑。於如 來所。今此舍利。無有缺減。願說此識。令 我等知。佛告彌勒。過去未來現在諸佛舍利
流布。非汝等境界所能分別。又阿賴耶識。無 始時來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 攝故。一作意者。論云。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 所緣境引心為業
(作意警心有二功力。一心未起時能警令起。二若起已能引令趣境) 。 二觸者。論云。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 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
(觸謂三和者。即根境識體異名 三。不相乖返更相交涉。名為隨順。根可為依。境可為取。識二所生。可依於根而取於境。此三之上。皆有順生
一切心所功能作用。名為變異) 。三受者。論云。受謂領納違順俱 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四想者。論云。想謂 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
立境分劑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 (此中安立取像異名。謂 此是青非青等作分劑而取其相名為安立) 。五思者。論云。思謂令心造
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正因 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
緣事等。故名相應。此識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逆順境相。微細一類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
先引業轉不待現緣。任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緣現故非此相應) 。宗 鏡問。一百法中凡聖總具不。答。若凡夫位。通
約三界九地種子。皆具百法。若諸佛果位。唯 具六十六法。除根本煩惱六。隨煩惱二十。不 定四。不相應行中四。共除三十四法。宗鏡
明八識十名。一七後得名稱為八識。二真偽 雜間名和合識。三蘊積諸法名為藏識。四住 持起發。名熏變識。五凡成聖名為出生識。六
藏體無斷名金剛智識。七體非寂亂名寂滅 識。八中實非假。名為體識。九藏體非迷。名 本覺識。十功德圓滿名一切種智識。此識建
立有情無情。發生染法淨法。若有知有覺則 眾生界起。若無想無慮則國土緣生。因染法 而六趣回旋。隨淨法而四聖階降。可謂凡聖
之本根器之由。了此識原何法非悟。證斯心 性何境不真。可謂絕學之門栖神之宅。又云。 第八本識。真如一心。廣大無邊體性微細。顯
心原而無外。包性藏以該通擅持種之名。作 總報之主。建有情之體。立涅槃之因。居初位 而總號賴耶。處果位而唯稱無垢。備本後之
智地。成自他之利門。隨有執無執 (攝論云。一切種子。心
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宗鏡云。執
受各具二義。且執二義者。一攝義。即攝為自體。二持義。即持令不散。受二義。一領義。即領以為境。二覺義。即令
生覺受安危共同。根身具執受四義。一攝為自體。同是無記性故。二持令不散。第八能任持此身。令不爛壞。三
領已為境。此根身是第八親相分故。四令生覺受安危共同。若第八危五根危。第八安五根安。若器世間量但緣非
執受。即受二義中領已為境。問何以器界不似根身第八親執受。答以與第八遠故。所以不攝為自體。又器界損時
第八亦不隨彼安危共同。所以不執受。若髮毛爪齒膀胱宿水等雖近已同外器攝。所以第八亦不執受。應具四句。
一持而不緣。即無漏種。二緣而不持。即器界現行。三俱句。即內身根塵。四俱非即前七現行) 。而立多 名據染緣淨緣。而作眾體。含一切而如太虛
包納。現萬法而似大地發生。則何法不收。無 門不入。但以迷一真之解。作第二之觀。因於 覺明能了之心。發起內外塵勞之相。於一圓
湛。析出根塵。聚內四大為身。分外四大為 境內以識精為垢。外因想相成塵。無念而境 觀一如。有想而真成萬別。若能心融法界境
豁真空。幻翳全消。一道明現。可謂裂迷途之 緻綱。抽覺戶之重關。惛夢惺而大覺常明。 狂性歇而本頭自現。
[1155b16] 阿陀那。義翻執持。能執持種子根身生相續 義。執持有三。一執持根身。令不爛壞。二執持 種子。令不散失。三執取結生相續義。即有情
於中有身臨末位。第八識初一念受生時。有 執取結生相續義。結者繫也屬也。於母腹中。 一念受生。便繫屬彼故。亦如 礠 毛石吸鐵。鐵
如父母精血二點。第八識如 礠 毛石。一剎那 間。便攬而住。同時根塵等種。從自識中亦生 現行名為執取結生。故楞嚴曰。陀那微細識。 習氣如瀑流
(檇李云。言習氣者謂熏習氣分。乃種子異名。以第八識中無始習氣微細生滅流
注不息。故如瀑流。解深密經云。如瀑流水生多波浪。諸波浪等。以水為依。五六七八。皆依此識) 。真非 真恐迷我常不開演
(宗鏡云。佛若一向說真則眾生不復進修。隨增上慢。以不染 而染。非無客塵垢故。若一向說不真則眾生撥葉自身生斷見故無成佛期。故對凡夫二乘恐生迷倒。常不開演故。
解深密經云。阿陀那識甚微細。一切種子。如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熏聞云。真諦謂之第七
識。蓋取第八染分立名。唯識百法謂之第八識者則通取染淨和合為因) 。解深密經。謂之 第九者。乃別取第八淨分言之。故攝論云。世
尊說法凡有三種。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染 污清淨分。譬如金藏土中有三。一地界。二 金。三土輪。以地譬依他性具染淨二分。此八
識。以土譬分別性為生死染分。此七識。以金 譬真實性為涅槃淨分。此九識。宗鏡云。分別 諸識開合不同。皆依體用。約體則無差而差。
以全用之體不礙用故。約用則差而無差。以 全體之用不失體故。如舉海成波不失海。舉 波成海不礙波。非有非無方窮識性。不一不
異。可究心原。古德云。約諸識門雖一多不 定。皆是體用緣起本末相收。本是九識。末是 五識。從本向末寂而常用。從末向本。用而常
寂。寂而常用故靜而不結。用而常寂故動而 不亂。靜而不結故真如是緣起。動而不亂故 緣起是真如。真如是緣起故。無涅槃不生死。
即八九為六七。緣起是真如故。無生死不涅 槃。即六七為八九。無生死不涅槃。故法界皆 生死。無涅槃不生死故。法界皆涅槃。法界皆
涅槃故。生死非雜亂。法界皆生死故涅槃非 寂靜。生死非雜亂。眾生即是佛。涅槃非寂靜。 佛即是眾生。是以法界違故說涅槃是生死。
即理隨情用。法界順故說生死是涅槃。即情 隨理用。如此明時說情非理外理非情外。情 非理外故。所以即實說六七為八九。實者體
也。理非情外故。所以即假說八九為六七。假 者用也。以假實無礙故人法俱空。以體用無 礙故空無可空。人法俱空故說絕待。空無可
空故言妙用。如斯說者。亦是排情之言。論其 至實者。不可以名相得。至極者不可以二諦 辨。不可以名相得故。非言象能詮。不可以二
諦辨故。非有無能說。故云至理無言。賢聖默 然。正可以神會。不可以心求。問一心湛寂。云 何起諸識浪。答只為不覺忽爾念生。起信云。
以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摩訶衍 論云。即是顯示根本不覺之起因緣。根本不 覺。何因緣故。得起而有。因不如故得起而有。
何等法中而不如耶。謂三法中而不如故。言 不如者。當有何義。謂違逆義故。云何三法。一 者實知一法。二者真如一法。三者一心一法。
是名為三。實知法者。謂一切覺即能達智。真 如法者。謂平等理即所達境。一心法者。謂一 法界即所依體。於此三法皆違逆故。無明元
起。是故說言。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 心起。彼三種法皆守一。中終不離故。故通名 一。又起信云。以無明熏力不覺心動。最初成
其業識。因此業識復生轉識等。論釋云。最初 不覺稱為第一業相。能見所見。無有差別。心 王念法。不可分析。唯有精勤隱流之義。故名
為業。如是流動。只申不覺。第二轉相以業相 念。為所依。故轉作能緣流成了相。第三現相。 以了別轉為所依。戲論境界具足。現前所緣
相分圓滿安布。依此見分。現彼相分。又動相 者。動為業識。理極微細。謂本覺心。因無明風 舉體微動。微動之相。未能外緣。即不覺故。謂
從本覺有不覺生。即為業相。如海微波從靜 微動。而未從此轉移本處。轉相者。假無明力。 資助業相。轉成能緣。有能見用。向外面起即
名轉相。雖有轉相而未能現五塵所緣境相。 如海波浪假於風力兼資微動從此擊波轉移 而起。現相者。從轉相而成現相。方有色塵山
河大地器世間等。楞伽經。大慧白佛言。世尊。 諸識有幾種生住滅。佛告大慧。識有二種生 住滅。非思量所知。謂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
(梵語儞伽。此云流注不斷。言流注者) 。唯自第八三相微隱種現不斷 名為流注。由無明緣。初起業識。故說為生。相
續長劫。故名為住。到金剛定。等覺一念。斷本 無明。名流注滅相生住滅者。謂餘七識心境 麁顯。故名為相。雖七緣八望六為細。具有四
惑。故亦云麁。依彼現識自種諸境緣合生七 說為相生。長劫熏習。名為相住。從末向本。 漸伏及斷至七地滿。名為相滅。依前生滅。立
迷悟依。依後生滅立染淨依。後短前長。事分 二別。即是流注生住滅相生住滅。仁王般若 經云。然諸有情。於久遠劫。初剎那識異於木
石生得染淨。各自能為無量無數染淨識本 從初剎那不可說劫。乃至金剛終一剎那。有 不可說不可說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
色蘊。心名四蘊。宗鏡引古釋。初剎那識異於 木石者。謂一念識有覺受故。異於木石。即顯 前念中有末心所見赤白二穢。即同外器木
石種類。此識生時。攬彼為身。故異木石。問既 非久遠無始。何名初識耶。答過去未來無體。 剎那熏習。唯屬現在。現在正起妄念之時。妄
念違真名為初識。非是過去。有識創起名為 初識。故知橫該一切處。竪通無量時。皆是即 今現在一心。更無別理。道契經。文殊師利白
佛言。世尊。阿賴耶識具一切法。過於恒沙。如 是諸法。以誰為本。生於何處。佛言。如是有為 無為一切諸法。生處殊勝不可思議。何以故。
於非有為非無為處。是有為是無為法。而能 生故。文殊又白佛言。世尊。云何名為非有為 非無為處。佛言。非有為非無為處者所謂一
心本法。非有為故能作有為。非無為故能作 無為。是故我言生處殊勝。不可思議。又云。當 作二門。分明顯說。一者下轉門。二者上轉
門。生滅門中。不出此二。如是二門云何差 別。頌曰。諸染法有力。諸淨法無力。背本下 下轉。名為下轉門。諸淨法有力。諸染法無
力。向原上上轉。名為上轉門。識論云。云何 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 切唯有識耶。頌曰。是諸識轉變 (轉變是改轉義。即八種識。從自
證分轉變似二分現。即所變見分有能作用。說名為見。所變相分。為所作用。說名為相。即俱依自證分而轉。既若
見相二分包一切法盡。即此二分從心體上變起。故知一切諸法皆不離心) 。分別所分別 (從初
業識。起見相二門。因見立能因相立所能所纔具。我法互興。或謂用為能相。體為所相。或以七識為能相。第八識 為所相) 。由此彼皆無
(此見相二分上。妄執彼實我法。二執是無。即由此見相二分外。妄情執有 心外我法之境。皆是無故) 。故一切唯識
(唯遮境有。識簡心空將唯字遮薩婆多執心外有其實境。 將識字簡清辨等執惡取空破空有二邊。正處中道) 。又諸師所明。總有四分義。 一相分
(一實相名相。體即真如。是真實相故。二境相名相。為能與根心而為境故。三相狀名相。
此唯有為法。有相狀故。通影及質。唯是識之所變。四義相名相。即能詮下所詮義。相分是此四相中取後三相而
為相分。又相分有二。一識所頓變。即是本質。二識等緣境唯變影緣。不得本質) 。二見分。唯識 論云。於自所緣。有了別用
(見分有五類。一證見名見。即三根本智見分 是。二照燭名見。此通根心俱有照燭義故。三能緣名見。即通內三分。俱能緣故。四念解名見。以念解所詮義所。
五推度名見。即比量心推度一切境故。於此五種見中。除五色根及內外二分。餘皆見分所攝) 。三自 證分。謂能親證自見分緣相分不謬。能作證
故。四證自證分。謂能親證第三自證分緣見 分不謬故。從所證處得名。此四分義。鏡如自 證分。鏡明如見分。鏡象如相分。鏡後弝 (必罵)
如證自證分。此四分有四師立義。第一安慧 菩薩立一分自證分。識論云。此自證分。從所 緣生。是依他起故。故說為有。見相二分不從
緣生。因遍計心妄執。而有。如是二分。情有理 無。唯自證分是依他起性。有種子生是實有 故。見相二分是無。更變起我法二執。又是無。
以無似無。若準護法菩薩即是以有似無見 相二分是有體。變起我法二執是無體。故安 慧引楞伽云。三界有漏心心所皆是虛妄分
別為自性。故知八識見相二分。皆是遍計妄 執有故。唯有自證一分。是依他起性。是實有 故。二難陀論師。立二分。成唯識初標。宗者即
一切心生皆有見相二分。見相二分。是能所 二緣也。若無相分牽心。心法無由得生。若無 能緣見分誰知有所緣相分耶。即有境有心
等成唯識也。見分為能變。相分是所變。能所 得成。須具二分。見分相分是依他起性。有時 緣獨影境即同種生。有時緣帶質境即別種
生。故非遍計也。若不許者。諸佛不應現身土 等種種影像也。三陳那菩薩立三分。安慧立 一分但有體而無用。難陀立見相二分。但有
用而無體。皆互不足。立理者謂立量果義。論 云。能量所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 相分為所量。見分為能量。即要自證分為證
者是量果也。喻尺量絹。絹為所量。尺人為能 量。記數之智名為量果。今見分緣相分不錯 皆由自證分為作果故。今眼識見分緣青時
定不緣黃。如見分緣不曾見境。忽然緣黃境 時定不緣青。若無自證分即見分不能自記 憶。故知須立三分。若無自證分即相見亦無。
若言有二分者。即須定有自證分集量。論頌 云。似境相所量。能取相自證。釋云。似境相所 量者。即相分似外境現。能取相自證者。即是
見分能取相分故。自證即是體也。四護法菩 薩立四分。立宗者。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 分。立理者。若無第四分。將何法與第三分為
量果耶。汝陳那立三分者。為見分有能量了 境用故。即將自證分為量果。汝自證分亦有 能量照境故。即將何法與能量自證分為量
果耶。即須將第四證自證分為第三分量果 也。引密嚴經云。眾生心二性。內外一切分 (內一分為一性。見相二分為第二性。即心境內外二性) 。所取能取纏
(能緣 麤 動。是能緣見分。所 取是所緣相縛也) 。見種種差別 (見分通二量故言種種差別) 。夫為量果須 是現量方為量果。前五識與第八見分雖是
現量。以外緣故。即非量果。為量果者須內 緣故。七識雖是內緣亦非量果。為量果者應 具二義。一現量。二內緣。又果中後得見分雖
是現量內緣時變影緣故非量果。即須具三 義。又果中根本智見分雖親證真如不變影 故是心用故非量果。即須是心體具足四義。
一現量。二內緣。三不變影。四是心體。方為量 果。問四分以何為體性。答相分所變色心為 體性。若內三分即用現行心所而為體。宗鏡
問。未有無心境。曾無無境心。凡聖通論都有 幾境。答大約有三境。頌曰。性境不隨心 (性是實義。即
實根塵四大及實定果色等相分境。言不隨心者。為此根塵等相分。皆自有實種生。不隨能緣見分種生故) 。獨 影唯從見
(影謂影像。是相分異名。為此假相分無種為伴。但獨自有名故名獨影。即空華兔角過去 未來諸假影像法是。此但從能緣見分變生。與見分同種故名獨影唯從見)
。帶質通情本 (即相 分一半。與本質同一種生。一半與見分同一種生。故言通情本。情即能緣見分。即所緣本質) 。性種等 隨應
(隨應是不定義。謂於三境中。名隨所應。有性種界繫三科異熟等差別不定) 。又廣釋云。 性境者。為有體實相分名性境。即前五識及
第八心王並現量。第六識所緣諸實色得境 之自相。不帶名言無籌度心。此境方名性境。 及根本智緣真如時亦是性境。以無分別任
運轉故。言不隨心者。都有五種不隨。一性不 隨者。其能緣見分通三性。所緣相分境唯無 記性。即不隨能緣見分通三性。二種不隨者
即見分從自見分種生。相分從自相分種生。 不隨能緣見分心種生故名種不隨。三界繫 不隨者。如明了意識緣香味境時其香味二
境。唯欲界繫不隨明了意識通上界繫。又如 欲界第八緣種子境時其能緣第八唯欲界繫 所緣種子便通三界。即六八二識有界繫不
隨。四三科不隨。且五蘊不隨者。即如五識見 分是識種收。五塵相分即色蘊攝。是蘊科不 隨。十二處不隨者。其五識見分是意處收。五
塵相分。五境處攝。是處科不隨。十八界不隨 者。其五識見分是五識界收。五塵相分五境 界攝。此是三科不隨。五異熟不隨者。即如第
八見分是異熟性。所緣五塵相分非異熟性。 名異熟不隨。獨影境者謂相分與見分同種 生。名獨影。唯從見即如第六識緣空華。兔角
過未及變影緣無為。並緣地界法。或緣假定 果極逈極略等。皆是假影像。此但從見分變 生自無其種。名唯從見。獨影有二種。一者無
質獨影。即第六緣空華兔角及過未等所變 相分。是其相分與第六見分同種生。無空華 等質。二者有質獨影。即第六識緣五根種現。
是皆托質而起。故其相分亦與見分同種而 生。亦名獨影境。三帶質者即心緣心是。如第 七緣第八見分境時。其相分無別種生。一半
與本質同種生。一半與能緣見分同種生。從 本質生者。即無覆性。從能緣見分生者即有 覆性。以兩頭攝不定故。名通情本。質即第七
能緣見分。本即第八所緣見分。又四句分別。 一唯別種非同種。即性境。二唯同種非別種。 即獨影境。三俱句即帶質境。四俱非即本智
緣如。以真如不從見分種生故名非同種。又 真如當體是無為。但因證顯得。非生因所生 法故名非別種。性種等隨應者性即性境。種
種謂種類。謂於三境中。各有種類不同。今 皆須隨應而說。又約八識分別者。前五轉識。 一切時中皆唯性境。不簡互用不互用。二種
變中。唯因緣變。又與五根同境故。第六意識 有四類。一明了意識。亦通三境。與五同緣實 五塵。初率爾心中是性境。若以後念緣五塵
上方圓長短等假色。即有質獨影。亦名似帶 質境。二散位獨頭意識。亦通三境。多是獨影。 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故。若緣自身現行心
心所時。是帶質境。若緣自身五根。及緣他人 心心所是獨影境。亦名似帶質境。又獨頭意 識。初剎那緣五塵少分緣實色。亦名性境。三
定中意識。亦通三境。通緣三世有質無質法 故。是獨影境。又能緣自身現行心心所故。是 帶質境。又七地已前有漏定位亦能引起五
識。緣五塵故。即是性境。四夢中意識。唯是獨 影境。第七識唯帶質境。第八識其心王唯性 境。因緣變故相應作意等五心所。是似帶質
真獨影境。問三境以何為體。答初性境用實 五塵為體。具八法成故。八法者即四大地水 火風四微色香味觸等。約有為說。若能緣有
漏位中。除第七識。餘七皆用自心心所為體。 第二獨影境。將第六識見分所變假相分為 體。能緣即自心心所為體。第三帶質即變起
中間假相分為體。若能緣有漏位中唯六七 二識心心所為體。攝論云。遠行及獨行無身。 寐於窟調其難調心。是名真梵志。百法釋云。
如來依意根處說遠行及獨行也。隨無明意 識。遍緣一切境也。故名遠行。又諸心相續一 一轉故。無實主宰名獨行。無身者即心無形
質故。寐於窟者。即依附諸根。潛轉身內。名寐 於窟。寐者藏也。即心之所蘊在身中。此偈意 破外道執有實我也。世尊云。但是心獨行無
別主宰。故言獨行。又無始游歷六塵境。故名 遠行。
[1158b25] 菴摩羅。此云清淨識。僧遁注金剛三昧經 云。白淨無垢識。彼經佛言。諸佛如來常以一 覺而轉諸識。入菴摩羅。何以故。一切眾生本
覺常以一覺。覺諸眾生。令彼眾生。皆得本覺。 覺諸情識。空寂無生。何以故。決定本性本 無有動。熏聞云。天台依攝大乘說菴摩羅。名 無分別智光。即第九淨識也
(宗鏡云。摩羅淨識。湛若太虛。佛性明珠 皎同朗月) 。然據諸論所說。第八若至我見永不起位 即捨梨耶之名。別受清淨之稱。是則果位名
菴摩羅。天台所依攝大乘義取第九識者。非 無深致。此依真諦所譯梁攝論也。輔行云。真 諦三藏云。阿陀那七識。此云執我識。此即惑
性體是緣因。阿賴耶八識。此名藏識。以能盛 持智種不失。體是無沒無明。無明之性。性是 了因。菴摩羅九識。名清淨識。即是正因。唐三
藏不許此識云。第九是第八異名。故新譯攝 論不存第九。地論文中亦無第九。但以第八 對於正因。第七對於了因。第六以對緣因。今
依真諦仍合六七共為緣因。以第六中是事 善惡亦是惑性委釋識義非今所論。但以三 識體性對於三德三因。於理即足。論家雖云
翻識為智。而不即照三識一心即此一心三 智具足。光明玄云。菴摩羅識是第九不動。若 分別之即是佛識
(宗鏡問。無垢淨識為佛。決定有心決定無心。答據體則言亡四句意 絕百非。約用則唯無量。故知如來心智能明非情所及應以智知) 。阿梨耶識即是第八
無沒識。猶有隨眠煩惱與無明合。別而分之 是菩薩識。大論云。在菩薩心名為般若。即其 義也。阿陀那識是第七分別識。訶惡生死。欣
羨涅槃。別而分之。是二乘識。於佛即是方便 智。波浪是凡夫第六識。無俟復言。宗鏡九識 十名。一自體非偽。名為真識。二體非有無。名
無相識。三軌用不改名法性識。四真覺常存 體非隱顯名佛性真識。五性絕虛假。名實際 識。六大用無方名法身。七隨流不染名自性
清淨識。八阿摩羅翻無垢識。九體非一異名 真如識。十勝妙絕待號不可名目識。
[1159a03] 乾栗陀耶。或名牟呼栗多。此云堅實心。楞 伽注云。謂第一義心。如樹貞實心非念慮也。 乃是群生本有之性。又摩訶衍論立十種識
總攝諸識。云何為十。於前九中加一切一心 識。論上文云。所謂以一心識遍於二種自在 無所不安立。如佛告文殊師利言。我唯建立
一種識。所餘之識非建立焉。所以者何。一種 識者多一一識。此識有種種力。能作一切種 種名字。而唯一識終無餘法。是故我說建立
一種識。今謂一切一心識是此方言。梵語正 名乾栗陀耶。問一切一心識與菴摩羅云何甄 別。答從諸佛所證之理乃立菴摩羅名。就眾
生所迷之本則標乾栗陀號。何者經云而轉 諸識入菴摩羅。故知果位名菴摩羅一切一 心識。論云能作一切種種名字。知是群生所 迷之本。輒辨此義。後賢詳之
(昔住大覺李相公垂訪問曰。楞嚴性 覺妙明。本覺明妙。此為一法。此為二法。若云二法。性覺即本覺若云一法。上句安言妙明。下句安言明妙。余即答
曰。一法二義。上句言性性體即寂而常照。故曰妙明。下句言覺。覺用即照而 常 寂。故曰明妙) 。禮記云。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斯
乃儒家以寂然不動為性。感而遂通曰情。吾 宗則以明靜真心為性。是理具也。昏動妄念 為情。是事造也。故楞嚴云。從無始來生死相
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 此想不真故有流轉。以茲情性分今十識前 之八識皆屬情也。九十二識乃當性焉。問心
與於性同異云何。答或同或異。言或同者如 楞嚴云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此俱目真。光明 云心識二性躁動不停。此俱召妄。二名異者
如楞嚴云舜若多性可消亡。爍迦羅心無動 轉。此心真而性妄矣。大意云。隨緣不變故為 性。不變隨緣故為心。此性真而心妄也。忠
國師云。迷時結性成心。悟時釋心成性。然 真妄二心。經論所明。大有四義。一唯真心。起 信云。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二者唯妄心。如楞
伽云種種諸識浪騰躍而轉生。三者從真起 妄。如楞伽云如來之藏是善不善因。能遍興 造一切趣生。四者指妄即真。如楞嚴云。則汝
今者識精元明。又淨名云。煩惱之儔是如來 種。諸文所陳。此四收盡。然此諸識。西域東 夏。異計紛紜。今先敘異執後述會通。初異執
者性相二宗肇分於竺國。南北之黨。彌盛於 齊朝。故西域那爛陀寺戒賢大德。遠承彌勒 無著。近踵法護難陀。依深密等經瑜伽等論
立法相宗。言法相者唯齊八識業相以為諸 法生起之本。故法相宗以識相行布為旨。其 寺同時智光大德。遠稟文殊龍樹。近遵青目
清辯。依般若等經中觀等論立法性宗。言法 性者以明真如隨緣為染淨之本故。一性宗 以真理融觀為門。洎乎東夏。攝論有梁唐之
異。地論分南北之殊。以無著菩薩造攝大乘 論流至此土。二譯不同。梁朝真諦乃立九識 計第八識生起諸法。如彼論明十種勝相。第
一依止勝相。明第八識生十二因緣。次唐時 玄奘新譯攝論但立八識。乃謂第九秖是八 識異名。此是梁唐之異也。天親菩薩造十地
論。翻至此土南北各計。相州南道計梨耶為 淨識。相州北道計梨耶為無明。此乃南北之 殊也。其次會通者妙玄云。今明無明之心。不
自不他。不共不無因。四句皆不可思議。此約 自行破計南北不存。若有四悉檀因緣亦可 得說。此約化他。性相俱存。以阿梨耶中。有生
死種子。熏習增長。即成分別識。若阿梨耶中。 有智慧種子。聞熏習增長。即轉依成道後真 如名為淨識。若異此兩識。秖是阿梨耶識。此
亦一法論三。三中論一耳。攝論云。如金土染 淨。染譬六識。金譬淨識。土譬梨耶識。明文在 茲。何勞苦淨。又宗鏡云。此阿賴耶識即是
真心。不守自性隨染淨緣。不合而合。能含藏 一切真俗境界。故名藏識。如明鏡不與影像 合而含影像。此約有和合義邊說。若不和合
義者。即體常不變。故號真如。本一真心湛然 不動。若有不信阿賴耶識即如來藏。別求真 如理者。如離像覓鏡即是惡慧。以未了不變
隨緣隨緣不變之義。而生二執。又宗鏡以理 量二門收盡一切性相。識相妙有是如量門。 識性真空。是如理門。問真心無相。云何知有
不空常住湛然之體。答以事驗知因用可辨。 事能顯理用能彰體。如見波生知有水體。當 觀理量之門。以造性相之道。
◎
◎陰入界法篇第五十八
[1159c25] 智論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色。若欲如實 觀但當觀名色。心但有字。故曰名也。形質礙 法。故曰色也。而凡夫人迷此色心有輕重異。
故佛對機說陰入界三科法也。
[1159c29] 寒健陀。此云蘊。蘊謂積聚。古翻陰。陰乃蓋 覆。積聚有為。蓋覆真性。又仁王云。不可說 識。生諸有情色心二法。色名色蘊。心名四蘊。
皆積聚性。隱覆真實。此以色受想行識名為 五蘊 (心經疏記。具解五蘊) 。音義指歸云。漢來翻經為陰。至 晉僧叡改為眾。至唐三藏改為蘊。
[1160a06] 鉢羅吠奢。此云入。法界次第云。通稱入者。 入以涉入為義。根塵相對。則有識生。識依根 塵。仍為能入。根塵即是所入。今此十二從所
入受名。熏聞曰。夫六入者。凡有二義。一根塵 互相涉入。二根境俱為識之所入。以是諸經 名十二入。楞嚴唯以六根為入者。蓋根有勝
義。親能生識。又根能受境吸擥前塵。故偏名 入。故云六為賊媒自劫家寶。又云。六入村落。 法界次第云。內六名入者此之六法親故屬
內。為識所依。故名為入。亦名根者。根以能生 為義。此六既並有生識之功。故通名根。外六 入者。此六疎故屬外識所游涉。故名為入。亦
名塵者。塵以染污為義。以能染污情識通名 為塵。又十二處者。百法疏云。生長義。即六種 識依於根塵而得生長。名十二處。
[1160a21] 馱都。此云界。百法疏云。界是因義。中間六 識藉六根發。六境牽生與識為因。故名為界。 法界次第云。界以界別為義。此十八法各有
別體。義無渾濫。故名十八界。若根相對即有 識生。識以識別為義。識依於根。能別於塵故 通名識。由此根塵識三各有六法成十八界。
此三科法如俱舍云。聚生門種族。是蘊處界 義。愚根樂有三。故說蘊處界。釋曰愚三者一 愚心為說五陰。則開心為四合色為一。二愚
色為說十二處。則開色為十處半。謂五根五 塵及法塵少分。合心為一處半。謂意根及法 塵少分。三愚心及色為說十八界。則更開心
為七界半。謂六識意根法塵少分。皆言愚者 迷也。根三謂上中下根。樂三謂略中廣。如 次配三科法。
[1160b07] 歌羅邏。或羯邏藍。此云凝滑。又云雜穢。狀 如凝酥。胎中五位此初七日。大集經云。歌羅 邏時即有三事。一命二煖三識。出入息者名
為壽命。不臭不爛名之為煖。即是業持火大 故。地水等色不臭不爛也。此中心意名之為 識。即是剎那覺知心也。長無增減。三法和合
從生至死。此識之種。即是命根。故宗鏡引論 云。然依親生此識種子。以此種子為業力故。 有持一報之身功能差別。令得決定。若此種
子無此功能身便爛壞。故以親生種子為命 根。夫命根者依心假立。命為能依。心為所依。 生法師云。焚薪之火。旋之成輪。輪必攬火而
成照。情亦如之。必資心成用也。命之依心。如 情之依心矣。
[1160b21] 頞部曇。或遏蒲曇。或頞浮陀。此云疱。狀如 瘡疱。胎二七日。
[1160b23] 蔽尸。或閉尺。或伽那。此云凝結。狀如就 血。或云聚血。或云耎肉。胎三七日。
[1160b25] 健男。或羯南。此云凝厚。漸堅硬故。亦云硬 肉。胎四七日。雖有身意。缺眼四根六處未全。 但號名色。涅槃佛言。如說名色。繫縛眾生。名
色若滅則無眾生。離名色已。無別眾生。離眾 生已。無別名色。亦名名色繫縛眾生。亦名眾 生繫縛名色。
[1160c02] 鉢羅奢佉。此云形位。具諸根形。四支差別。 俱舍以此胎五七日。名胎中五位。六七日名 髮毛爪齒位。七七日名具根位。五根圓滿故。
所言根者增上出生。名之為根。五識藉彼為 增上緣。而得生故。又具五義名之為根。嚴續 依發及遍別故。從此五七至未出胎。並名六
入。言胞胎者。說文云。兒生裹衣者曰胎。爾雅 胎始養也。
[1160c10] 斫芻。斫者行義。芻者盡義。謂能於境行盡 見諸色故名為行盡。故瑜伽云。屢觀眾色觀 而復捨。故名為眼。是照燭義。楞嚴眼如蒲
桃朵。或云眼如秋泉池。眼有五種。一肉眼。 二天眼。三慧眼。四法眼。五佛眼。今先通 辨。然後別明。先通辨者。大品云。菩薩行般若
時淨於五眼。肉眼淨見三千大千世界。天眼 淨見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世界中眾生死此 生彼。慧眼菩薩不作是念是法若有為。若無
為。若世間。若出世間。若有漏。若無漏。是慧 眼菩薩無法不見。無法不知。無法不識。是為 慧眼淨。菩薩法眼知是人入隨信行。是人隨
法行。是人無相行。是人行空解脫門。是人行 無相解脫門。是人行無作解脫門得五眼。得 五眼故得無間三昧。得無間三昧故得解脫 智 (云云)
。乃至知是菩薩能坐道場。不能坐道場。 知是菩薩有魔無魔。是為菩薩法眼淨 (目連謂魔曰。吾 以道眼觀內。天眼覩表內外清淨。過天琉璃)
。菩薩入如金剛三昧。破諸 煩惱習。即時得諸佛無礙解脫即生佛眼。所 謂一切種智。十力。四無所畏。四無礙智。乃至 大慈大悲等諸功德。是名佛眼。大論釋曰。肉
眼見近不見遠。見前不見後。見外不見內。見 晝不見夜。見上不見下。以此礙故求天眼。得 是天眼遠近皆見。前後內外。晝夜上下。悉皆
無礙。是天眼見和合因緣生假名之物。不見 實相。所謂空無相無作無生無滅如前。中後 亦爾。為實相故求慧眼。得慧眼不見眾生。盡
滅一異相。捨離諸著。不受一切法。智慧自內 滅是名慧眼。但慧眼不能度眾生。所以者何。 無所分別故。以是故生法眼。法眼能令行人
行是法得是道。知一切眾生各各方便門。令 得道證。法眼不能遍知度眾生方便道。以是 故求佛眼。佛眼無事不知。覆障雖密。無不見
知。於餘人極遠。於佛至近。於餘幽闇。於佛 顯明。於餘為疑。於佛決定。於餘微細。於佛為 麁。於餘甚深。於佛甚淺。是佛眼無事不聞。無
事不見。無事不知。無事為難。無所思惟。一切 法中。佛眼常照。此之五眼。當立四義以辨其 相。初約人分。淨名記云。欲指人中是肉眼故。
明四趣眼不及人天故為所破。此亦一往。亦 有龍鬼過人肉眼。終是惡業。從道已判。又云。 以天眼法在色界故。破欲方有四禪天眼。聲 聞是慧眼
(我從昔來。所得慧眼) 。菩薩是法眼。如來是佛眼。 淨名記問。前三眼兩教二乘亦能得之。法眼 三教菩薩亦能得之。如何五眼併奪云無。答
隨教依理。其相天殊。若云諸佛菩薩有者。即 是帶理之四眼也。地住分得。佛方究竟。故云 肉眼一時遍見十方。天眼不以二相而見。慧
眼乃云第一淨。故法眼佛眼元來永殊。是則 五眼具足在佛。二乘與人。既並無眼。如生盲 者。問佛之肉眼與人肉眼同異云何。答凡夫
惡業障故如盲。佛果功德熏故清淨。故大般 若云。佛肉眼能見人中無數世界。不唯障內。 故知凡夫肉眼但見障內。義當盲矣。問肉眼
障礙云何遍見。答大論云。報生天眼在肉眼 中。天眼開闢肉眼見色。故見大千。又云。天眼 有二種。一果報得。二修禪得。果報得者常與
肉眼合用。唯夜闇天眼獨用。問佛具肉眼與 於佛眼同異云何。答淨名記云。諸佛如來法 身菩薩約體用。分五相不同。且如肉眼。見
於麁色。於麁色處。見於中道。從麁色邊名為 肉眼。約見中道。即名佛眼。問佛之天眼與於 佛眼同異云何。答淨名疏云。今取證理見十
方土及十法界麁細之色。名佛天眼。圓見三 諦無二。名為佛眼。二約用釋。如淨名疏云。但 眼是總名。從用分別則有五種。一肉眼見麁
事色。二天眼見因果細色。三慧眼見麁細色 心偏真之理。四法眼見色心麁細因緣假名 俗諦諸法。五佛眼見中道圓真佛性之理。又
能雙照麁細因緣事理。問見中道真。名佛眼 者未審菩薩分證與佛究竟。同異云何。答如 發軫云。分證與究竟五眼但有明昧之殊。三
約諦釋。如淨名疏云。圓觀三諦。觀俗境。破諸 惡業名淨肉眼。觀俗細境。破諸亂心。名淨天 眼。若觀真諦破界內惑名淨慧眼。觀內外俗
破塵沙無知。名淨法眼。觀中雙照。圓除無明。 是淨佛眼。是則肉天二眼。乃因緣所生之法。 後三即三觀所照之諦焉。四約教釋。如淨名
疏云。約教則有四佛五眼不同。金剛般若佛 問須菩提。如來有肉眼不 (云云) 。準此五眼皆通 四教。若別釋者淨名記云。若以偏圓相待。總
而明之。唯圓佛眼。別教法眼。通菩薩慧眼。藏 菩薩肉天二眼。又淨名疏云。若諸凡夫肉眼 天眼見麁細相。聲聞但有三眼。肉眼天眼所
見同前。慧眼見真諦相。即是見二諦相。三藏 菩薩既未斷惑。不見真諦相。但有肉眼天眼 見世諦麁相。通教菩薩。亦但三眼唯見二諦
幻化之相。別教菩薩。得四眼三眼如前。別得 法眼。見界內外恒沙佛法。無量四諦之理。並 是見相見也。若圓教菩薩住十信位。雖有肉
眼。名為佛眼。相似圓見法界相惑未除猶名 見相見也。若入初住。發真無漏即五眼圓開。 此皆通辨。次別明者。淨名疏引首楞嚴云。何
那律言。我初出家常樂睡眠。如來訶我。為畜 生類。我聞佛訶。啼泣自責七日不眠。失其雙 目。白佛具說。佛言眠是眼食。如人七日不食。
則便失命。七日不寢。眼命即斷。難可治之。當 修天眼用見世事。因是修禪。得四大淨色半 頭而見。謂之半頭者昔神悟云。齊眉上半如
瑠璃明徹。此違楞嚴明前不明後。南屏云。前 之半頭見大千界。但見於前不見于後。今謂 此解違。淨名疏云。那律修禪。得四大清淨造
色半頭天眼。從頭上半皆得見色。觀三千大 千世界。如庵摩勒果。若三藏佛得全頭天眼。 一頭皆發淨色。徹見無礙。今觀兩說。猶鷸蚌
之相搤。今乘其弊以會通之。淨名廣疏以從 上為半者乃示天眼之體也。以報得天眼在 肉眼中。修得天眼在肉眼外。既在眼外則發
半頭之色。雖半頭淨。及其視物。但見前矣。所 以楞嚴約用說焉。然其聲聞所發。天眼半頭 與佛全頭。優劣碩異。又佛乃隨所入定欲見
能見。聲聞須入所得之定。方覩境矣。又佛則 能見一切佛土。那律但見大千。淨名疏云。二 乘雖有天眼作意欲見千界乃至大千。諸佛
菩薩有真天眼不以二相。見諸佛土天台云。 中道真天眼非二諦之相。而能遍照四土三 種生死死此生彼。依正並現王三昧中。是真
天眼。問那律既見於前云何倩人穿針。答入 定則見。出定不知。肇云。二乘在定則見。出定 不見。荊溪記云。若約那律失眼出觀但同世
人壞根者不見。問藏通二教既不談中。以何 為佛眼。答別行玄記云。故今正使及二習氣 俱時而盡。故能二諦皆究竟也。方異三乘弟
子。獨彰佛眼佛智。復次那律天眼與大梵王 天眼雖同覈有四異。一報修異。梵王報得。在 肉眼中。那律修得。居肉眼外。二總別異。淨名
疏云。又梵王是總相見。見不分明。那律是別 相見。見則了了。乃至諸阿羅漢因淨禪得者 皆別相見。三自他異。梵王報得於自住處則
見。餘方不見。那律以修根本得五種四禪入 色清淨。發真天眼隨所至處皆見三千。四通 明異。梵王天眼是通非明。羅漢天眼是通是
明。又淨名疏問。梵王天眼見大千界與法華 肉眼何異。答大論明。報生天眼在肉眼中。天 眼開闢 (見廣由天) 肉眼見色。故見大千。大品明。菩
薩肉眼見百由旬乃至大千。過此則用天眼。 以肉眼與風相違故不說見他土。若法華經 力肉眼能見大千一切法者三藏二乘天眼慧
眼所見事理尚不能及。何況梵王而可比也。 故大經云。學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二 乘之人雖有慧眼名為肉眼。以其慧眼見真
斷惑與圓教肉眼有齊有劣故。圓教肉眼名 佛眼者以雖具煩惱之性能知如來祕密之藏。
[1162b08] 娑路多羅戌縷多。此云能聞。瑜伽云。數數 於此聲至於聞。故翻為耳。是能聞義。楞嚴耳 如新卷葉。或云耳如卷樺皮。
[1162b11] 伽羅尼羯羅拏。此云能嗅。瑜伽云。數由此 故。能嗅於香。故名為鼻。是能嗅義。楞嚴云。 鼻如雙垂爪。或云。鼻如盛針筒。
[1162b14] 舐 若時吃縛。此云能嘗。能除飢渴故。瑜伽 云。能除飢渴羸瘦。數發言論表彰呼召。故名 為舌。是能嘗義。楞嚴舌如初月偃。或云。舌如
偃月刀。
[1162b18] 迦耶。梵有四名。一迦耶。二設利羅。三弟 訶。四應伽。此云積聚。瑜伽云。諸根所隨周 遍積聚。故名為身。是積聚義。及依止義。亦翻
分。謂支分。楞嚴。身如腰鼓顙。或云身如立戟 槊。安般守意經云。何等為身。何等為體。骨肉 為身。六情合為體。
[1162b24] 紇利陀耶。此云肉團心。即意根所託也。故 云意如幽室見。夫言根者。義有二種。一者浮 塵外根。二勝義內根。言浮塵者四大是能造。
四微是所造。色香味觸。四微和合。乃得成根 故。楞嚴云。我今觀此浮根四塵。只在我面。資 中云。浮虛不實。昏翳真性。故曰浮塵。此浮塵
外根也。言勝義者即清淨四大。洪敏鈔云。此 勝義根雖用能造所造八法為體。是不可見 有對色。能照境發識。乃聖人所知之境。其義
深遠。非同塵境麁淺。故名清淨。此是染中說 淨。非無漏妙明之淨。此勝義內根也。大論問。 何故三識所知合為一。鼻舌身識名為覺。三
識所知別為三。眼名見耳名聞。意知名為識。 答是三識助道法多。是故別說。餘三識不爾。 是故合說。是三識但知世間事。是故合為一。
餘三識亦知世間亦知出世間。是故別說。復 次是三識但緣無記法。餘三識或緣善或緣 不善或緣無記。復次是三識能生三乘因緣。
如眼見佛及弟子耳聞法心籌量正憶念。如 是等種種差別。勝天王經。佛告天王。菩薩摩 訶薩以方便力。行般若波羅蜜。於一切法心。
緣自在。緣一切色。願得佛色無所得故。心緣 眾聲願得如來微妙音聲。心緣眾香願得如 來清淨戒香。心緣諸味願得如來味中第一
大丈夫相。心緣諸觸願得如來柔軟手掌。心 緣諸法願得如來寂靜之心。心緣自身願得 佛身。心緣自口願得佛口。心緣自意願得如
來平等之意。天王。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 蜜無有一心一行空過不向薩婆若者。遍緣 諸法而能不著。觀見諸法無不趣向菩提之
道。菩薩修習諸行皆因外緣而得成立。又如 大地住在水上。若鑿池井即得水用。其不鑿 者無由見之。如是聖智境界遍一切法。去有
勤修般若方便則便得之。其不修者云何能 得。
[1163a01] 鼻豉迦。此云種。肇曰。此五眾生之所由生 故名種。婆沙問曰。何名大種。答大而是種。故 名大種。如言大地及大王等。能減能增能損
能益。是為種義。體相形量。遍諸方域。能成大 事。是為大義。大乘入楞伽云。謂虛妄分別。津 潤大種成內外水界。炎盛大種成內外火界。
飄動大種成內外風大。色分段大種成內外 地界。圓覺云。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所謂髮毛 爪齒。皮肉筋骨。髓腦垢色。皆歸於地。唾涕膿
血。津液涎沫。淡淚精氣。大小便利。皆歸於 水。煖氣歸火。動轉歸風。仁王云。堅持名地。 津潤名水。煖性名火。輕動名風。淨覺云。通名
大者且從事立。智論云。佛說四大。無處不有。 故名為大。長水直以藏性釋大。一何誤哉。孤 山云。四輪持世。其實土輪金輪水輪風輪
也。此不言土者。土與金同是堅性。俱屬地大。 故此但言四大則已攝四輪矣。淨覺云。然此 四大風金則由妄心而起。火水復由風金而
起。下文結云。遞相為種。義見此矣。宗鏡云。皆 從四大和合成。盡是一心虛妄變。維摩詰問 文殊師利。何等為如來種。文殊師利言。有身
為種。無明有愛為種。貪恚癡為種。四顛倒為 種。五蓋為種。六入為種。七識處為種。八邪法 為種。九惱為處種。十不善道為種。以要言之。
六十二見及一切煩惱皆是佛種。天台釋云。 即是以非種為種。何者離三道之外。更無如 來種。一正因即苦道。二了因即煩惱道。三緣
因即業道。又上文云。三道是三德種。種既有 三。如來亦三。一法佛如來。二報佛如來。三應 佛如來。種以能生為義。若不能生。不名為種。
以此三種能生三佛。從微至著終于大果。亦 種類義。若此三種。非佛種類此外更無同類 之法。亦種性義。性名無改。此之三法從初至
後不斷不滅。必致三佛三德之果。故名不改。 今約眾生明種不出此三。由煩惱潤業受身 有苦。三無前後亦非一時不縱不橫。故金 [鏍-糸+廾]
云。若有眾生未稟教者來至汝所先當語云。 汝無始來唯有煩惱業苦而已。即此全是理 性三因 (此乃約性開三) 。由未發心未曾加行。故性緣了 同名正因
(此乃對修方合) 。又妙樂云。三道是三德種者 即性種也。有生性故。故名為種。生時此種純 變為修。此等諸文。皆以迷時為性。悟後名修。
然此性種天台名相對種。荊溪以敵對而釋。 有總有別。若總以三道之事但對三德之理。 此乃事理總論敵對。若別敵對如記主云。此
三從別一一各異。苦道在迷屬因。法身所證 是果。此乃因果相對。煩惱是昏迷之法。般若 是明悟之法。此乃迷悟敵對。行違理是繫縛
之法。行順理是解脫之法。此以縛脫敵對。荊 溪又轉名相翻種。在因則翻法身為苦道。至 果乃翻苦道為法身。迷日翻般若為煩惱。悟
時翻煩惱為般若。縛則翻解脫為結業。脫則 翻結業為解脫。始終理一。故名性種。若法華 疏釋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
是故說一乘。天台解曰。中道無性。即是佛種。 妙樂釋云。立本無性為本性德。故知今種即 性家之種。先德疑云。淨名以三道為性種。法
華以中道為性種。觀此二處。文義頗異。遂立 四義。消通二文。一種本。二種體。三種緣。四 種果。遂定淨名三道是種之當體。法華三德
是所依體乃種之本也。今謂種以能生為義。 種即是本。豈有二殊。學者須究二處經文各 順一義。維摩指迷令悟故。以在迷三道為佛 種。正助二修為種緣
(此乃迷悟分修性) 。法華明諸佛設 教。故當平等理性為佛種。逆順兩事為種緣 (此乃事理分修性) 。淨名三道乃約即為種 (三道是能三德是所)
。猶氷是 水種。法華三德指性自是種 (乃性當家名種) 。如水為氷 種。作此區別煥然明矣。又法華疏曰。若就類
論種。一切低頭舉手。悉是解脫種。一切世智 三乘解心。即般若種。夫有心者皆當作佛。即 法身種。荊溪云類謂類例。即修德也。斯乃順
修三因。能成三德之果。故名類種。此由法華 遍開六道。低頭舉手彈指散華。本是人天之 福。今開即是緣因佛種。一切世智三乘解心
本是五乘之智。今開即是了因佛種。夫有心 者不知正因。今開眾生皆當作佛。即法身種。 妙樂問曰。若爾般若解脫有於種類及以對
論。法身類種與對論種為同為異。答理一義 異。言理一者只緣理一。是故修性相對離合。 言義異者對生死邊名為相對。理體本淨名
為類種。又聞能觀智名為了種。聞所緣理名 為正種。即是理淨與事淨為類。此約開顯明 類種。昔經圓既隔偏。但約當教三因自論類
種。若前三教。如妙樂云。別教唯有種類之種。 而無相對。於中法身種類仍別。始終常淨。唯 不從覆。故得種名。此與釋籤雖法身本有不
同別教為惑所覆。二文相戾。妙宗釋曰。別教 法身為惑所覆者良由不知不覺之性具染 惡德。是故染惡非二德也 (云云) 。但有法身本覺
隨於染緣作上一切迷中之法。以是名曰為 惑所覆。既覆但中佛性之理。如淳善人一切 惡事非本所能為惡人逼令作眾惡故說善人
為惡所覆。此顯定有能覆之惑。所覆真如其 理不變。始終常淨。故說唯不從覆故得種名。 問妙玄云。十回向始正修中。此中但理不具
諸法。釋籤則曰不同別人理體具足而不相 收故。絳幃難云。別人既有理性三因。何緣別 修緣了。淨覺雖約理性三因皆但中德。答未
契四明之意。故於妙宗釋此義曰。亦為不知 本覺之性具染惡德。不能全性起染惡修。乃 成理體橫具三法。言不相收者以其三法定
俱在性。皆是所發。猶如三分各稱帝王何能 相攝。是故不知性中三法。二是修者二乃成 橫。故曰三。皆在性而不互融也。藏通兩教全
無此義。但約當教其名非無。因時三學為五 分種。達分即為二解脫種 (第五記云。解脫達分者。涅槃名解脫所修 善根不住生死名為達分)
。念處即般若種。當曉有身為種。若 非聞法孰能自知。不加功行。捨身受身。奚得 成就無上菩提。遂示性類二法。以為標月之 指歟。
[1164a24] 攝提。翻假施設。假謂三假。輔行云。因內因 外。和合方成。故所生法名因成假。念不實故。 故前念滅滅已復生。生者必滅。計能相續。名
相續假。他待於己假立他名。己待於他。假立 於己。相待不實。名相待假。成實論云。三假浮 虛者如煙雲塵霧也。
[1164b01] 優陀那。天台禪門曰。此云丹田。去臍下二 寸半。大論云。如人語時。口中風出。名優陀 那。此風出已還入至臍。偈云。風名優陀那。
觸臍而上去。是風觸七處。頂及齗齒脣。舌喉 及以胸是中語言生。論云。出入息是身加行。 受想是心加行。尋伺是語加行。大集經云。有
風能上。有風能下。心若念上風隨心牽起。心 若念下風隨心牽下。運轉所作。皆是風隨心 轉作一切事。若風道不通。手脚不遂。心雖有
念即舉動無從。譬如人牽關捩。即影技種種 所作。捩繩若斷。手無所牽。當知皆是依風之 所作也。
[1164b13] 阿那。亦云安那。此云遣來。入息也。
[1164b14] 般那。此云遣去。出息也。安般守意經云。安 為身般為息。安為生般為滅。安為念道。般為 解結。所以先數入者外有七惡。內有三惡。
用少不能勝多。先數入也。安名出息。般名入 息。息有四事。一為風。二為氣。三為息。四為喘。 有聲為風。無聲為氣。出入為息。氣出入不盡
為喘也。出息為生死陰。入息為思想陰。或云。 先數出息。氣則不急。身不脹滿。身心輕利。三 昧易成。或云。先數入息。隨息內 斂 易入定故。
或云。當隨便宜以數出入。若心輕浮。繫心丹 田。當數入息。若心昏沈。繫心鼻端。當數出 息。此皆不許出入俱數。提婆菩薩云。佛說甘
露門。名阿那波那。於諸法門中第一安隱道。
[1164b27] 烏波。或云薩遮。此云有。婆沙云。有是何義。 謂一切有漏法是。佛言。若業能令後生續生。 是名為有。華嚴云。何等名有為法。所謂三界
眾生。婆沙云。漏是何義。答住是漏義。凡夫至 此。被留住故。浸漬是漏義。至三有頂。常浸漬 故。流出是漏義。垂盡三有還出下故。持義醉
義在內義放逸義並是漏義。成論云。失道故 名漏。律云。癡人造業開諸漏門。文句云。漏謂 三漏。妙樂云。一欲漏。謂欲界一切煩惱除無
明。二有漏。謂上兩界一切煩惱除無明。三無 明漏。謂三界無明。又輔行釋有流云。有即三 有。流謂四流。一見流。三界見也。二欲流。欲
界一切諸惑。除見及癡。三有流。上二界一切 諸惑。除見及癡。四無明流。三界癡也。於此三 處因果不亡。故名為有。為此四法漂溺不息。 故名為流
(婆沙問。緣起緣生。有何差別。答或說無有差別。緣起緣生皆有為法。或有說云。亦有差 別。因是緣起。果是緣生) 。涅槃云。有漏法者有二種。有因有
果。無漏法者亦有二種。有因有果。有漏果者 是則名苦。有漏因者則名為集。無漏果者則 名為滅。無漏因者則名為道。
[1164c18] 薩迦耶薩。此云無常。苟鄉曰。趨舍無定。謂 之無常。唐因明正理論云。本無今有。暫有還 無。故名無常。淨住法云。生不可保。唯欲營
生。死必定至。不知顧死。況此危命。凶變無 常。俄頃之間不覺奄死。內德論云。百齡易 盡。五福難常。命川流而電逝業地久而天長。
三塗極迍而杳杳。四流無際而茫茫。憑法舟 而利濟。謝信翮以高翔。宜轉咎而為福。何 罔念而作狂。正法念云。有於胎藏死。有生時
命終。有纔行便亡。有能走忽卒。智論云。無常 有二種。一相續法壞無常。二念念生滅無常。 宗鏡明二種四相。一約麁果報。說生老病死。
長阿含云。一生相。五陰興起已得命根。二老 相。謂生壽向盡餘命無幾。三病相。謂眾苦迫 切。存亡無期。四死相。謂盡也。風先火次諸相
敗壞。身亡異趣故。又四諦論曰。眾苦依止名 生苦。能令變壞名老苦。逼迫身困名病苦。 能滅諸根名死苦。非愛共聚名怨憎會苦。可
愛相遠名愛別離苦。希望不遂名求不得苦。 是眾苦相名五盛陰苦 (婆沙論云。盛陰有何義。受所生。是故說盛。謂生受是
故說盛。受所養是故說盛。謂養受。是故說盛。問陰與盛陰有何差別。答名即差別謂陰謂盛陰。又陰有漏無漏。
盛陰一向有漏。又陰染污不染污。盛陰一向染污。章安云。今依經文以五盛陰是其別體善惡陰盛即是苦體) 。涅 槃云。復次菩薩修於死想觀是壽命。常為無
量怨讎所繞。念念損減無有增長。猶山瀑水 不得停住。亦如朝露勢不久停。如囚趣死步 步近死。如牽牛羊詣於屠所。出曜經佛言。是
日已過。命則隨減。如少水魚。斯有何樂。二約 細惑業。說生住異滅。如起信論不覺心起。名 為生。能見能現。妄取境界。起念相續。名之
為住。執取計名。名之為異。造作諸業。名之為 滅。唯識論云。生表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 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今
釋曰。自無而有曰生。自有而無曰滅。前後改 變名異。暫爾相續名住。又論云。本無今有。有 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為住。住別前後復立
異名。暫有還無。無而名滅前三有故。同在現 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輔行記云。言三相者 不立住相。與異合說。以人於住起常計故。故
淨名云。比丘汝今亦生亦老亦滅。老即是異。 圭峯云。住異二相。同是現在。故合為一。細分 即四。孤山解楞嚴云。前舉四相。今唯二者以
生攝住以滅收異。宗鏡云。雖年百歲。猶若剎 那。如東逝之長波。似西垂之殘照。擊石之星 火。驟隙之迅駒。風裏之微燈。草頭之朝露。臨
崖之朽樹。爍目之電光。若不遇於正法。必永 墜於幽途。
[1165b06] 闍提闍。音社此云生死。
[1165b07] 仡 (語乞) 那。或繕摩。此翻生。瑜伽云。五蘊初 起。名之為生。依殼而起曰卵生。含藏而出號
胎生。假潤而興曰濕生。無而忽現名化生。如 是四生由內心思業為因。外殼胎藏濕潤為 緣。約藉緣多少而成次第。卵生具四。是以先
說。胎生具三。濕生具二。化生唯一。謂思業 也。俱舍云。人旁生具四。地獄及諸天中有唯 化生。鬼通胎化二。人具四生者如大論云。毘
舍佉彌羅母。生三十二子。彌伽羅是大兒字。 其母生三十二卵。剖生三十二男。皆為力士。 其母得三道。又婆沙論云。昔於此洲商人入
海。得一雌鶴。遂生二卵。出二童子端正聰明。 年長出家得阿羅漢。大名世羅。小名鄔波世 羅。大論云。胎生者如常人生。濕生者如揜 (音菴)
羅婆利婬女。頂生轉輪聖王。又涅槃云。 頂生王從頂皰生。化生者。大論云。如佛與四 眾游行比丘尼眾中有阿羅婆地中化生。及
劫初時人皆化生。旁生具四者正法念云。化 生金翅鳥能食四生龍。龍與金翅。皆具四生。 走獸皆胎。飛鳥俱卵。證真云。情想合離四生
皆具。經文且據一往增勝邊說。
[1165b28] 末剌諵。 (女咸切) 此云死。勝鬘云。生者新諸 根生。死者故諸根滅。正法念經云。臨終四大
為害。謂之四大不調有四種死。若風大不調。 一切身分。互相割裂。從足至頂。分散如沙。又 一乘章云。有二種死。何等為二。謂分段死 (壽有 分限身有形段)
。不思議變易死 (因移果易故名變易) 。分段死者謂虛 偽眾生。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支佛。 大力菩薩意生身。又云。以分段死故說阿羅
漢辟支佛智我生已盡。得有餘果證故說梵行 已立。凡夫人天所不能辦。七種學人先所未 作。虛偽煩惱斷故。說所作已辦。阿羅漢辟
支佛所斷煩惱更不能受後有故。說不受後 有。攝大乘明七種生死。一分段。謂三界果報。 二流來。謂有識之初。三反出。謂背妄之始。四
方便。謂入滅二乘。五因緣。謂初地已上。六有 後。謂第十地。七無後。謂金剛心。北史李士謙 字子約善談名理。嘗有客坐。不信佛家報應
義。士謙諭之曰。積善餘慶積惡餘殃。此非休 咎耶。佛經云。輪轉五道無復窮已。此則賈誼 所言千變萬化未始有極。忽然為人之謂也。
佛道未來。其賢者已知其然矣。至若鯀為黃 熊 (音雄) 褒君為龍。牛哀為猛獸。彭生為豕。如 意為犬。鄧艾為牛。羊祐前身李氏之子。此
非佛家變化異形之謂乎。
[1165c23] 迦摩羅。或迦末羅。此云黃病。又云惡垢。亦 云癩病。智論云。一者外因緣病。寒熱飢渴。兵 刃刀杖。墜落推壓。如是等種種外患為惱。二
者內因緣病。飲食不節。臥起無常。四百四病。 名為內病。
[1165c28] 阿薩闍。此云不可治病。弘明集云。必死之 病雖聖莫蠲。可療之疾待醫方愈。故涅槃明 三種病。一易治。二難治。三不可治。淨名疏
云。療治有損。一有從初服藥但增而不損。終 無差理。是名增增。二或雖困篤。方治即愈。是 名增損。三或有服藥初雖漸損。而後更增。是
名損增。四從初漸損乃至平服。是為損損。又 釋治眾生病。一增增者即底下凡夫。若為說 法。更起誹謗闡提之罪。如善星調達等也。二
增損者如尸利鞠多。三損增者如大論明四 禪比丘謂是四果。臨終見生處謗無涅槃即 墮地獄。又毘曇成實明退法人。皆其相生。四 損損者即身子等諸得道人。
[1166a12] 珊若娑。此云癈風病。一發不起。智論云。四 百四病者四大為身。常相侵害。一一大中百 一病起。冷病有二百二。水風起故。熱病有二
百二。地火起故。止觀明治病方法。既深知病 源起發當作方法治之。治病之法乃有多途。 舉要言之。不出止觀二種方便。云何用止治
病相。有師言。但安心止在病處。即能治病。所 以者何。心是一期果報之主。譬如王有所至 處群賊迸散。次有師言臍下一寸名憂陀那。
此云丹田。若能止心守此不散經久即多有 所治。有師言。常止心足下。莫問行住寢臥。即 能治。病所以者何。人以四大不調故多諸疾
患。此由心識上緣故。令四大不調。若安心在 下四大自然調適。眾病除矣。有師言。但知諸 法空無所有。不取病相寂然止住。多有所治。
所以者何。由心憶想鼓作四大。故有病生。息 心和悅。眾病即差。故淨名經云。何為病本。所 謂攀緣。云何斷攀緣。謂心無所得。如是種種
說用止治病之相非一。故知善修止法能治 眾病。次明觀治病者有師言。但觀心想用六 種氣治病者即是觀能治病。何等六種氣。一
吹二呼。三嘻四呵。五噓六呬。此六種息。皆於 脣口之中想心方便轉側而作。綿微而用。頌 曰。心配屬呵。腎屬吹脾呼肺呬聖者知。肝臟
熱來噓字至。三焦壅處但言嘻。高僧傳僧善 疾篤。將殛告弟子曰。吾患腹中冷結者昔在 少年。山居服業。糧粒既斷嬾往追求噉小石
子。用充日夕。因覺為病。死後可破腹看之。果 如其言。南山鈔云。但飢渴名主病。亦名故 病。每日常有。故以食為藥醫之功。僧祇律云。
佛住舍衛國。難陀母人作釜飯。逼上汁飲。覺 身中風除食消。便作念。闍梨是一食人。應當 食粥。乃取多水少米。煎去二分。然後入胡椒
蓽白末。盛滿甖。持詣佛所白言。惟願世尊 聽諸比丘食粥。佛許。仍為說偈。次四分云。佛 在那頻頭國。因 㝹 沙施粥。佛許之。又十誦云。
婆羅門王阿耆達施八般粥。謂乳酪胡麻豆 摩沙荏蘇等。佛許之。高僧法開晉升平中。孝 宗有疾。開視脈知不起不肯進藥。獻后怒收
付廷尉。俄而帝崩。獲免。或問法師曰。高明剛 簡。何以醫術經懷。開曰。明六度以除四魔之 疾調九候以療風寒之病。自利利他不亦可
乎。孫綽曰。才辯縱橫以數術通教其在開公 焉。
翻譯名義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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