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 Yuan Zhu Lin 法苑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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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九西明寺沙門釋道世撰
◎雜要篇第九十九 (此有十部)
* 述意部
* 四依部
* 四果部
* 四食部
* 淨口部
* 鳴鍾部
* 入眾部
* 求法部
* 衰相部
* 雜行部
述意部第一
[1013a15] 夫神理無聲。因言辭以寫意。言辭無迹。緣 文字以圖音。故字為言蹄。言為理筌。音義 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應用彌綸宇宙。
雖迹繁翰墨而理契乎神。但以經論浩博具 錄難周。記傳紛綸事有廣略。所以導達群方 開示後學。設教緣迹煥然備悉。訓俗事源
欝爾咸在。搜檢條章討撮樞要。緝綴紙筆具 列前篇。其餘雜務汲引濟俗。現可行者。疏 之於後。冀令昏昧漸除法燈遐照也。
四依部第二
[1013a25] 夫根鈍時澆信堅難具。行淺德劣智正易迷。 要須機教相符文理洞備。故經曰。雖誦千章 不行何益。今立正義須憑宗意。教有權實。行
有昏明。故得月而指自忘。得意而言自息。豈 意得道門猶行封滯。故經說四依區分三位。 一是人四依。即是四依開士。謂從初賢至於
極聖。人資無漏。法體性空。據此依承聖無邪 倒。二是行四依。即是乞食著糞掃衣。頭陀蘭 若樹下而坐。三是法四依。如下具述。立此三
法成末代之龜鏡。信是眾行之宗師。大聖致 詞終無虛設。准教行事畢正非邪。初二四依 非今俗用。附在別章且述法依。驗知邪正
惟以無相好佛尚惑魔形。況有識凡夫能無 受亂。故立法依顯成楷定也。
[1013b10] 第一依法不依人者。人惟情有。法乃軌模。性 空正理。體離非妄。即用此法為正法依。涅 槃經極教盛明斯轍。今行事者隨情妄述。多
棄法逐人。從人起則。致乖遺寄陷溺身心。 若能反彼俗心憑准聖量。隱心行務知非性 空。乘持此心以為道路。一分知非明順空理。
一分厭觀。明違有事。如此安心名修趣法 性真道。
[1013b18] 第二依義不依語者。語是言說。正是張筌。義 為達理。化物之道。證解已後慮絕杜言。法 尚應捨何況非法。故經有捨筏之喻。人懷目
擊之談。不以言筌意表。得意息言。月喻妙 指。無宜不曉。今謂得義。乃是誦言。真行道 者。常觀常破。常觀依語。常破隨義。謂言隨
義。還是誦言。但無始妄習執見鏗然。靜退 詳研方知此過。不爾奔飛追聲不及。又可 思惟。
[1013b27] 第三依智不依識者。謂識現行隨塵分別。眼 色耳聲耽迷不覺。與牛羊而等度。同邪凡而 共行。大聖示教境是自心。下愚氷執塵為識
外。所以化導無由。捨之是知。滯歸凡識。倒遣 聖心。愚迷履歷。常淪三倒。勇勵特達。念動 即知。名為依識。知流須返。名隨分智。如是
加功漸增明大。後見塵境知非外來。境非心 外是自心相。安有愚迷生增生愛。思擇不 已解異牛羊。有人問。卿立如此論明智異
愚如何達觀猶稱凡識。答聖智無涯積空顯 德。豈惟一述即謂清升。此但得語。隨言還 執。深知此執。無始習熏。三祇無間。方能傾
盡。雜血之乳。不可漏言。起伏之相。於是乎 在。如經說。初地行施餘隨分修。高軌立儀 令人修學。何言一解剩能窮智。必智可窮。未
曰高勝。今人口誦其空心未忘有。騰空不起 入火逾難。俱是心相封迷故爾。後得通達隨 心轉用。豈不鳥之游空。自常如布之火澣。 不足怪也。
[1013c17] 第四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者。此之兩經 竝聖言量。凡入道者。率先曉之。則無事不 通。有疑皆決。但群生性識深淺利鈍不同。致
令大聖隨情別說。然據至道但是自心。故經 云。三界上下法義唯心。此就世界依報以明 心也。又云。如如與真際。涅槃及法界。種種
意生身。佛說唯心量。此據出世法體以明 心也。終窮至實畢到斯源。隨流赴感還宗 了義。故加以法約定權機也。
[1013c26] 如大集經云。復次舍利弗。菩薩摩訶薩有四 依法亦不可盡。何等為四。依義不依語。依智 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法不依
人。云何依義不依語。語者若入世法而有可 說。義者解出世法無文字相。語者若說布施 戒忍進禪智慧調伏擁護。義者知施戒忍進
禪智慧入於平等。語者稱說生死。義者知生 死無性。語者說涅槃味。義者知涅槃無性。語 者若說乘隨所安止。義者善知諸乘入一相
智門。語者若說諸捨。義者三種清淨。語者說 身口意受持淨戒功德威儀。義者了身口意 皆無所作而能護持一切淨戒。語者若說忍
辱斷除恚怒貢高憍慢。義者了達諸法得無 生忍。語者若說勤行一切善根。義者安住精 進無有始終。語者若說諸禪解脫三昧三摩跋
提。義者知滅盡定。語者悉能聞持一切文字 智慧根本。義者知是慧義不可宣說。語者說 三十七助道之法。義者正知修行諸助道法
能證於果。語者說苦集道諦。義者於滅諦。 語者說無明根本乃至生緣老死。義者知無 明滅乃至老死滅。語者說助定慧法。義者明
解脫智。語者說貪恚癡。義者解不善根即 是解脫。語者說障礙法。義者得無礙解脫。語 者稱說三寶無量功德。義者三寶功德離欲
法性同無為相。語者說從發心至坐道場修 集莊嚴菩提功德。義者以一念慧覺一切法。 舍利弗。舉要言之。能說八萬四千法聚是名
為語。知諸文字不可宣說。是名為義。
[1014a25] 云何依智不依於識。識者四識住處。何等為 四。色識住處。受想行識住處。智者解了四 識性無所住。識者若識地大水火風大。智者
識住四大法性無別。識者眼識色住。耳鼻舌 身意識法住。智者內性寂滅外無所行。了知 識法無有憶想。識者專取所緣思惟分別。智
者心無所緣不取相貌。於諸法中無所悕求。 識者行有為法。智者知無所行無為法性無 有識知。識者生住滅相。智者無生住滅相。舍 利弗。是名依智不依於識。
[1014b06] 云何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者。 分別修道。了義經者。不分別果。不了義經 者。所作何業信有果報。了義經者。盡諸煩
惱。不了義經者。呵諸煩惱。了義經者。讚白 淨法。不了義經者。說生死苦惱。了義經者。 說生死涅槃一相無二。不了義經者。讚說
種種莊嚴文字。了義經者。說甚深經難持難 了。不了義經者。多為眾生說罪福相令聞法 者心生欣慼。了義經者。凡所演說必令聽者
心得調伏。不了義經者。若說我人眾生等。無 有施受者。而為他說有施受。了義經者。說 空無相無願無作。無有我人眾生作者受者。
常說無量諸解脫門。是名依了義經不依不 了義經。云何依法不依於人。人者攝取人見 作者受者。法者解無人見作者受者。人者
凡夫善人信行人八人四果人辟支佛人菩薩 人。一人出世多所利益。多人受樂。憐愍世 間生大悲心。於人天中多所饒潤。所謂諸佛
等。依世諦故。為化眾生。故作是說。若有攝 取如是見者。是謂依人。如來為化攝人見者。 故說依法不依於人。一切平等無別異性。猶
如虛空。若有依止是法性者。終不復離一 相之法。同一法性。是故言依一切法不依於 人。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四依無盡。
四果部第三
[1014c02] 如修行道地經云。其修行者已得初果道迹。 知諸五欲皆歸無常。不能盡除。所以者何。由 見色聲香味細滑之念。故起愛欲未能斷除。
譬如梵志。淨潔自喜。詣下舍後。卒污於指。行 語金師。指污不淨。以火燒之。金師諫曰。勿 發是心。有餘方便除此不淨。以灰土拭之。用
水洗之。設吾火燒卿不能忍。火熱毒痛自觸 其身。更甚于前。梵志子聞即懷瞋恚。便罵 金師。莫以己心量度他人。自不能忍謂人不
堪。吾無所用手有垢污。不敢行路畏人觸 我。吾儻近之失吾道德。世所道術天文地理。 一切典籍無不知之。曷因不淨著五手指。勿
得停久。當隨我言除其指穢也。金師聞之。燒 鉗正赤以榻彼指。梵志得熱痛不能忍。掣 指著口。金師大笑。謂年少言。卿自稱譽。聰
明博學。採古知今。無不該通。清淨無瑕。於 今無耐。持不淨指含著口中。當知輕躁未 足為師。梵志報曰。不遭痛時見指不淨。適
遇火毒即忘指穢。求道如是。長夜修習離於 愛欲。適見好色婬意還動。所以者何。諸根 未制。諸漏未盡。邪根未除。正定未發。宿愛 不除。染欲還起。於是頌曰。
以見色欲求所習 雖便解義至道迹
頭戴想華續聞香 如江詣海志欲然
[1014c26] 第二道迹斯陀含人。自念我身。不宜習此婬 欲如餘凡夫。說情欲穢樂於無欲。晝夜觀察 修習污露。婬怒癡尠得往來道。一反還世
斷勤苦原。以得往還。於諸愛欲無起清淨。婬 怒癡薄。心常未斷。固有惱患。譬如男子有 婦端正面目無瑕。以諸瓔珞莊嚴其身。夫甚
愛敬。雖有是色。然是婬鬼。非是真人。唯 人肉血以為飲食。有人語夫。卿婦羅剎肉血 為食。夫不信人數數語之。夫心遂疑意欲試
之。夜臥揚出鼾聲如眠。婦謂定眠。竊起出 城。詣於塚間。夫尋逐後。見婦脫衣及諸寶 飾却著一面。面色變惡。口出長牙。頭上焰
然。眼赤如火。甚為可畏。前近死人。手摑其 肉。口齧食之。夫見如是。爾乃知之非人是 鬼。便急還家臥於床上。婦即尋還來趣夫
床。復臥如故。其夫見婦莊嚴瓔珞面色端正。 乃還親近。假使念之在於塚間噉死人肉。心 雖穢厭又懷恐悑。迴心觀婦還起欲心。得
往還道斯陀含人若見外形端正姝好。婬意 還動。若說污露瑕穢不淨婬意即滅。於是頌 曰。
變化人身如脫鎧 作婬鬼形詣塚間
便噉死屍如食飲 夫爾乃知是羅剎
[1015a20] 第三道迹阿那含人。得不還者。見前得往還 者。心自念言。吾於欲界三結已薄。其餘尠 耳。還觀聖諦見欲愛之瑕。多苦少安。不宜
習欲如凡眾庶。志在情欲如倉蠅著屍。吾 何不除。令婬怒癡得滅無餘。得盡漏禪然後 安隱。譬如有人在於盛暑。不能堪熱求扇自
扇。慕水洗浴。往來如是。見婬怒癡。以為甚 熱。念求不還。於是修行作惡露觀。永脫色 慾及諸怒癡。諦見五陰所從起滅。滅盡為
定。知見如是。便斷五結而無陰蓋。得不還 道。阿那含果不退還世。以脫愛欲無有諸 癡。婬鬼之患即獲清涼。無有眾熱。若覩色
欲常見不淨則知瑕穢。譬如遠方有賈客來 各當疲極。值二十九日夜冥無月。至於半夜 來到城門。門閉不開。繞至南牆有汪水天雨
之池。死屍鷄狗雜類之蟲。或活或死。或沈 或浮。百千萬億。跳踉戲樂。并及城中掃除 糞穢。髮毛便利悉棄水中。眾人遠客。初未
曾至不識是非。疲極飢渴恣意飲之。并患熱 乏脫衣沐浴。身覺止疲安隱喜臥。至於天明 疲解寤已。更詣池所欲取水用。見水不淨非
常污惡。或有捨走。或有閉目。或有塞鼻。或 有嘔吐。於是頌曰。
譬如城傍水 種種居不淨
遠來值門閉 眾共止此池
初來不覺知 飢渴而取飲
并洗除熱乏 疲極得臥寐
天曉至水邊 審覩知不淨
眾人共厭惡 各各懷嘔吐
以得第三道 見欲樂不安
入禪定無患 觀欲如瑕水
[1015b22] 爾時那含。修行道時。樂於禪定。省于愛欲。 如彼賈客惡不淨水。亦如嬰兒癡弄不淨。年 漸長大捨前所戲更樂餘事。至於老邁悉捨
前法。以法自娛。已得不還之道亦復如是。 見諸生死五道所樂。猶如小兒戲。轉更精進。 欲脫始終。不樂求生。於是頌曰。
譬如有小兒 在地弄不淨
年遂向長大 捨戲轉樂餘
修行亦如是 求護度三界
爾時遂精進 具足成四道
[1015c03] 第四無學羅漢。修行道時。以在學地不樂始 終都無所樂。弗貪三界。斷一切結。三毒永 亡。志念根力及諸覺意。見滅為寂譬如王放
醉象牙利凶惡遇者皆死。亦如毒龍常吐毒 氣值者悉亡。亦如蚖蝮常懷瞋毒觸者並害。 三毒煩惱亦復如是。興觸皆害墜墮三界。唯
有十力覺意解脫。無能除斷。修行自念。當 如今時。已成羅漢。得無所著。諸漏永盡。修 潔梵行。所作已辦。棄捨重擔。逮得己利。生
死已斷。獲平等慧。成無學法。以度彼此。於 是頌曰。
其王放醉象 凶害牙甚利
諸龍蛇懷毒 遇者皆當死
皆化令調伏 還得善攝心
眾患盡無餘 三界無所畏
修行住學地 不動成聖道
已逮得己利 度苦常獲安
已絕於五品 具足成六通
蠲除諸塵勞 如水澣衣垢
是謂為正士 隨順佛聖教
最上無塵垢 故說無學地
四食部第四
[1015c25] 如增一阿含經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眾生 之類有四種食長養眾生。何等為四。所謂段 食。或大或小。更樂食念食識食。是謂四食。
彼云何段食。謂今人中所食入口之物可食 噉者。是謂段食。云何更樂食。謂衣裳繖蓋 雜香華熏火。及香油與婦人集聚。諸餘身體
所更樂者。是謂更樂食。云何念食。謂意中 所念所想所思惟者。或以口說。或以體觸。及 諸所持之法。是謂念食。云何識食。謂意之
所知。梵天為首。乃至有想無想天。以識為 食。是謂識食。以此四食流轉生死。
[1016a07] 又增一經云。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諸法 由食而存。眼以眠為食。耳以聲為食。鼻以 香為食。舌以味為食。身以細滑為食。意以
法為食。涅槃以無放逸為食。
[1016a11] 爾時佛告諸比丘。如此妙法夫觀食有九事。 人間有四食。一段食。二更樂食。三念食。四 識食。復有五種。是出世間食。一禪食。二
願食。三念食。四八解脫食。五喜食。是出世 間之表。當共專念捨除四種之食。求辦出 世之食。
[1016a17] 又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信心悲心以種種 食施人。命終生質多羅天受種種樂。命終得 受人身。大富饒財。常行正法。
[1016a20] 又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見諸病人。施其湯 藥令離病苦。命終生欲境天受五欲樂。從天 命終若得人身。大富多財。若見病人臨終渴
病。以石蜜漿。若氷水施。此人命終生清涼天 受天快樂。從天命終得受人身常離飢渴。
[1016a25] 又五分律云。若月直監食人。欲知生熟鹹 酢。得貯掌中舌舐甞之 (齊法經不許口嘗者為無好心貪心嘗故犯) 。
淨口部第五
[1016a28] 如十誦律云。云何漱口。佛言。以水著口中。 三迴轉之。是名淨口法。
[1016b01] 又僧祇律云。爾時世尊大會說法。有比丘口 臭。在下風而住。佛知而故問。是比丘何故 獨坐。答言。世尊。制戒不聽嚼木。所以口
臭。恐熏污人。故在下風。佛言。聽用嚼木。極 長十六指。極短四指以上。嚼時當在屏處先 淨洗手。嚼己水洗棄之。嚼時不得咽之。若
醫言為差病。須咽者聽。若無齒者。當用灰 虜土塼礓石草木洗口。已食若食上欲行 水當淨水。先洗手器然後行水。若手污者。
當以葉承取。若口飲時。不得沒脣使器著 額。當拄脣而飲。飲時不得盡飲。當留少許 洮蕩已從口處棄之。行水人當好護淨器。若
見沒脣著額者。當放置一處以草幟。令 人知不淨。若行非時漿飲。亦如前法。
[1016b15] 又僧祇律云。比丘晨起應淨洗手。不得麁 洗五指。復不得齊至腋。當齊手腕以前令淨。 不得粗魯洗不得揩令血出。當以巨摩草末 若灰土
(澡豆皂莢) 洗手。揩令作聲。淨洗手已更相 揩者。便名不淨。應更洗手。比丘食前當護 手。若摩頭捉衣。等更須洗 (比丘尚爾白衣亦然) 讀經受食
等准用行之手淨尚爾。何況手殺生命飲 血噉肉以污身口。縱欲傳法心亦不淨。
[1016b23] 又四分律云。時諸比丘患屋內臭。佛言。應灑 掃。若故臭以香泥泥。若復臭應屋四角懸 香。
[1016b26] 又十誦律云。時有比丘不嚼楊枝口中氣臭。 白佛。佛言。聽嚼楊枝。有五利益。一口不苦。 二口不臭。三除風。四除熱病。五除痰癊。復
有五事利益。一除風。二除熱。三口味。四能 食。五眼明。
[1016c02] 又四分律云。不嚼楊枝有五過失。一口氣臭。 二不善別味。三熱癊病不消。四不引食。五 眼不明。
[1016c05] 又五分律云。嚼已應洗棄之。以恐蟲食故死。 又三千威儀云。用楊枝有五事。一斷當如度。 二破當如法。三嚼頭不得過三分。四梳齒當
中三齒。五當汁澡自用。
[1016c09] 刮舌有五事。一不得過三反。二舌上血出當 止。三不得大振手污僧伽梨若足。四棄楊枝 莫當人道。五當著屏處。
鳴鍾部第六
[1016c13] 如付法藏經云。時有國王名罽膩吒。貪虐 無道數出征伐。勞役人民不知厭足。欲王四 海戍備邊境。親戚分離。若斯之苦。何時寧
息。宜可同心共摒除之。然後我等乃當快 樂。因王病虐以被鎮之。人坐其上須臾氣 絕。由聽馬鳴比丘說法緣故。生大海中作千
頭魚劍輪迴注斬截其首。續復尋生次第更 斬。如是展轉乃至無量。須臾之間頭滿大海。 時有羅漢為僧維那。王即白言。今此劍輪聞
揵稚音。即便停止。於其中間苦痛小息。唯 願大德垂哀矜愍。若鳴揵稚延令長久。羅 漢愍念為長打之。過七日已受苦便畢。而此
寺上。因彼王故。次第相傳。長打揵稚。至 於今日。猶故如本。
[1016c27] 述曰。既知經意。鳴鍾濟苦。兼以集眾。即須 維那。將欲打鍾。斂容合掌。發願利生之意。 因鍾念善。便受苦畢。
[1017a01] 又增一阿含經云。若打鍾時。願一切惡道諸 苦並皆停止。若聞鍾聲兼說偈讚。得除五 百億劫生死重罪。
降伏魔力怨 除結盡無餘
露地擊揵稚 比丘聞當集
諸欲聞法人 度流生死海
聞此妙響音 盡當來集此
[1017a08] 依別經偈云。
聞鍾臥不起 護塔善神瞋
現在緣果薄 來報受蛇身
所在聞鍾聲 臥者必須起
合掌發善心 賢聖皆歡喜
洪鍾震響覺群生 聲遍十方無量土
含識群生普聞知 拔除眾生長夜苦
六識常昏終夜苦 無明被覆久迷情
晝夜聞鍾開覺寤 怡神淨剎得神通
[1017a17] 依宣律師住持感應記云。祇桓戒律院內有 銅鍾重三十萬斤。四天王共造欲集大千聖 眾。目連以通力擊之。聲震遠聞。臺高七丈。
鍾形如吳地者。四面多有日月星辰山川河 海之像。兼斗斛稱尺之形。目連所擊隨事所 表聲出告知。凡僧打者。但聲出而已。其戒
場院內復有大鍾。臺高四百尺。上有金鍾重 十萬斤。形如杯器。上有千輪王像。亦有千 子。各各具足。復有九龍八功德水種種諸相
莊嚴。此之大鍾劫初之時輪王所造。聖人受 戒。已得通者擊之。聲震三千。一切聖人聞 皆證果。惡趣聞者識宿命。祇桓別有論師
院。有一銅鍾形如腰鼓。是乾闥婆王之所造 也。上有梵王帝釋魔王四王八部男子等像。 若有異學外道欲來擊論。則使神通羅漢擊
之。聲震三千。諸外道等將欲擊揚聞此鍾聲。 諸根訥鈍無敢發言。若有好心請決疑者。聞 此鍾聲開發菩提得不退轉。
[1017b06] 復有別院名修多羅院。有一石鍾形如吳樣。 如青碧玉可受十斛。鼻上有三十三天像。四 面以金銀隱起。東西兩面有大寶珠。陷在腹
中。大如五升。八角分曜。狀若華形。周匝作 十方諸佛初成道像。至初日出時。鍾上有諸 化佛說十二部經。舍衛城童男童女。悉來聽
之聞法證聖。犯欲之者則不聞法。摩尼大將 以金剛杵擊之。百億世界中聲。聞於光明中 悉聞百千釋迦佛說修多羅經。此鍾是拘樓
秦佛所造。彼佛滅度後。娑竭龍王收去。至 釋迦佛興。龍復將來。至佛滅度已鍾先唱言。 却後三月當般涅槃。鍾鼻諸天聞皆洟泣。龍 後將去。
[1017b19] 又阿難房前有一銅磬。可受五升。磐子四 邊悉黃金鏤。作過去佛教弟子文。鼻上以紫 磨金為九龍形。背上立天人像。執椎擊之。聲
振三千。音中亦說諸佛教誡弟子法。此磬 梵天王造。及佛滅後。娑竭龍王亦收入海宮 中。
◎
◎入眾部第七
[1017b26] 如四分律云。凡欲入眾當具五法。一應以慈 心。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三應知坐起法。若 見上座不應安坐。若見下座不應起立。四
至彼僧中不為雜說談世俗事。若自說若請 他說。五若見僧中不可意事心不安忍。應 作默然住之。故智度論云。佛聖弟子住和合 故有二種法。一賢聖語。二賢聖默
(今見齋會之處。後生前 到。已得上好之處若見上座老師。來都不起迎送遜讓坐處。滅法之深。寔猶年少。復見向他貴勝之家。或經
新喪重孝。或為考妣遠忌設齋。僧眾放蕩情歡諠閙亂眾。豈免俗譏高僧之類) 。三千威儀經 云。凡欲上床當具七法。一庠踞床。二不得匍
匐上。三不使床有聲。四不得大拂床有聲。五 不得大吒歎息思惟世事。六不得狗群臥。七 以時節早起。地持論云。若見眾生當慰問歡
顏先語平視和色正念在前。若菩薩知他眾 生有實功德。以嫌恨心不向人說。亦不讚歎。 有讚歎者。不唱善哉。是名為犯眾。多犯是
犯。染污起故。梁攝論云。菩薩若見眾生當 歡笑先言然後共語故。
[1017c15] 五分律云。不忍辱人有五過失。一兇惡不忍。 二後悔恨。三多人不愛。四惡聲流布。五死 墮惡道。
求法部第八
[1017c19] 如增一阿含經云。若不成就六法。則不能遠 塵離垢得法眼淨。何等為六。一不樂聞。二 雖聞法不攝耳聽。三不為知解。四未得法不
方便勤求。五所得法不善守護。六不成就順 忍。反此六種則能遠塵垢得法眼淨。
[1017c24] 又薩婆多論云。無有白衣得佛道者。要有三 十二相。出家著法衣威儀具足。雜心論云。 知足現在處起。少欲於未來世處起。現在不
取一錢難。未來不取轉輪王易。又涅槃經 云。於未得之財不生貪名少欲。於己得之財 不生貪名知足。知足是現在。少欲是未來。
衰相部第九
[1018a02] 如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云。世尊告曰。老有 五種衰損。一者鬚髮衰損。以彼鬚髮色變壞 故。二者身相衰損。形色膚力皆衰損故。三
者作業衰損。發言氣上喘息逾急身顫掉故。 住便僂曲。以其腰脊皆無力故。坐即低屈。身 羸弱故。行必按杖。身虛劣故。凡所思惟智
識愚鈍念惛亂故。四者受用衰損。於現資具 受劣故。於戲樂具一切不能現受用故。於 諸色根所行境界。不能速疾明利而行。或不
行故。五者命根衰損。壽量將盡隣近死故。 遇少死緣不堪忍故。阿含經云。頭白有四因 緣。一者火多。二者憂多。三者病多。四者種
早。白人病瘦有四因緣。一少食。二有憂。三 多愁。四有病。未調有四事先不語人。一頭 白。二老。三病。四死。是四事亦可避。亦不可
却。一切味不過八種。一苦。二澁。三辛。四鹹。 五淡。六甜。七酢。八不了了味。
雜行部第十
[1018a20] 四分律云。跋難陀比丘在道行。張大圓蓋。 諸居士遙見。謂是王若大臣。恐悑避道。諦 視乃知。比丘白佛。佛言。比丘不應持蓋在道
行。亦不應懸。為天雨雨時。聽在寺內。樹 皮若葉若竹作蓋。亦不許捉王大扇。若行 患熱。聽以樹葉雜物作扇。時諸比丘患蟲
草塵露墮身上。佛言聽作拂。若以草樹皮葉。 或以縷線。裁碎繒帛作。時有比丘得尾拂。佛 言。聽畜。時有年少比丘不解時事數相涉。聽 用算子記數。
[1018b01] 又四分律云。時諸比丘自作伎。若吹唄供 養。佛言。不應爾。彼畏慎不敢令白衣作伎 供養。佛言聽。
[1018b04] 又佛言。彼不知供養塔飲食。誰當應食佛言。 比丘。若沙彌。若優婆塞若經營作者應食。
[1018b06] 又薩婆多論云。凡出家人市買之法。不得下 價索他物。得突吉羅。眾僧衣未三唱得益 價。三唱已不應益。眾僧亦不應與衣。已屬
他故。比丘三唱得衣。不應悔。設悔莫還。眾 僧亦莫還。
[1018b11] 又新婆沙論問。異生聖者。誰有悑耶。有 作是說。異生有悑 (異生舊名凡夫) 聖者無悑。所以者
何。聖者已離五悑畏故。五悑畏者。一不活 畏。二惡名畏。三怯眾畏。四命終畏。五惡趣 畏。
[1018b16] 又雜寶藏經云。佛言。此如意珠是摩竭大魚 腦中出。魚身長二十八萬里。此珠名曰金剛 堅也。有第一力。耐使一切被毒之人見悉消
滅。又見光觸身亦復消毒。第二力者。熱病 之人見則除愈。光觸其身亦復得差。第三力 者。人有無量百千怨家。捉此珠者悉得親善。 諸天一爪甲價直一閻浮提人物。
[1018b23] 又四分律云。時諸比丘患蛇入屋。未離欲比 丘恐悑。佛言。聽驚。若以筒盛棄之。若以繩 繫置地解放。有鼠入屋。作檻盛出棄之。患
蠍蜈蚣蚰蜒入屋。若以弊物。若泥團掃 箒 。 盛裹棄之。在外解放。若房舍夜患蝙蝠。晝患 燕鳥入。佛言。聽織作籠疏障。若作向櫺子
遮。時有老病比丘。拾虱棄地。佛言。不應爾。 聽以器盛。若綿拾著中。若虱走出應作筒 盛。若虱出筒應作蓋塞 (隨其寒暑加以膩食將養之也) 。
[1018c03] 又四分律云。時六群比丘誦外道安置舍宅 吉凶符書呪枝節呪剎利呪。知人生死吉凶 呪。解諸音聲呪。佛言。不應爾。彼教他彼以
活命。佛言。皆不應爾。
[1018c07] 爾時世尊在毘舍離國。時諸離奢乘象馬車 乘輦輿。捉持刀劍。來欲見世尊。彼留刀杖 在寺外。入內問訊世尊。時白衣持刀劍來
寄諸比丘藏。畏慎不敢受。佛言。為檀越牢堅 固藏舉者聽。
[1018c12] 又五百問事云。不得口吹經上塵。像塵准之。 雖非正經然須慎之。亦不得燒故經。得重罪 如燒父母。不知有罪者輕。
[1018c15] 又僧祇律云。然火向有七事無利益。一壞眼。 二壞色。三身羸。四衣垢壞。五臥具壞。六生 犯戒緣。七增世俗話。看病法者。僧祇律云。
病人有九法成就。必當橫死。一知非饒益食 貪食。二不知籌量。三內食未消而食。四食 未消而擿吐出。五已消應出而強持。六食
不隨病。七隨病食而不籌量。八懈怠。九無 慧。
[1018c23] 又月上女經云。維摩詰妻。名曰無垢。其妻九 月生女。名為月上。
[1018c25] 又佛說離垢施女經云。波斯匿王有女。名曰 維摩羅達。晉言離垢施。厥年十二。端正殊妙 極有聰慧。
[1018c28] 又轉女身經云。須達長者妻。名曰淨日。有女 名無垢光。
[1019a01] 頌曰。
捨遺簡要 冀捨危嶮 萬行貞固
六塵方掩 烈烈霜心 昭昭玉檢
如彼瓊珪 皎無瑕點◎
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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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3 冊 No. 2122 法苑珠林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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