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 Shamen Bu Ying Bai Su Deng Shi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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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四弘福寺沙門釋彥悰纂錄
聖朝議不拜篇第二 (下)
議
* 中御府少監護軍高藥尚等議狀一首
* 內侍監給事王泉博士胡玄亮等議狀 一首
* 奉常寺丞劉慶道主簿郝處傑等議狀一 首
* 詳刑寺承王千石張道遜等議狀一首
* 司稼寺卿梁孝仁太倉署令趙行本等 議狀一首
* 外府寺卿韋思齊主簿賈舉等議狀一首
* 繕工監大監劉審禮監作上官突厥等 議狀一首
* 司成館大司成令狐德棻等議狀一首
* 司成守宣業范義頵等議狀一首
* 左衛大將軍張延師等議狀一首
* 右衛長史崔修業等議狀一首
* 左驍衛長史王玄策騎曹蕭灌等議狀一 首
* 右武衛長史孝昌縣公徐慶等議狀一 首
* 右威衛將軍李晦等議狀一首
* 左戎衛大將軍懷寧縣公杜君綽等議狀 一首
* 左金吾衛將軍上柱國開國侯權善才等 議狀一首
* 右奉宸衛將軍辛弘亮等議狀一首
* 右春坊主事謝壽等議狀一首
* 馭僕寺大夫王思泰丞牛玄璋等議狀一 首
* 萬年縣令源誠心等議狀一首
* 長安縣承王方則崔道默等議狀一首
* 沛王府長史皇甫公義文學陳至德等議 狀一首
* 周王府長史源直心參軍元思敬等議狀 一首
中御府少監高藥尚等議狀一首
[0460a27] 法本沖寂非有名言。至道希夷故無聲教。三 千大千之境。小智未能揆其原。恍兮惚兮 之中。巨賢無以究其理。但釋老二氏。挺大
聖之姿。慧光塵外超然物表。短三衣之拂石。 促四海之傾毛。談寂滅之宗。說有無之教。門 開方便。演十二之因緣。導誘多途。述五千
之廣說。敬順則逍遙六度。忽怠則苦海長流。 故去髭髮而就桑門。釋素衣而紐緇服。冀登 彼岸出此愛津。父母貴其容。王侯重其戒。此
即君親道隔去俗絕塵。三百之禮不拘。五侯 之位無羨。未可敦茲俗訓勵以風儀。拜首私 庭稽顙公室。請循舊貫。於愚為允。謹議。
內侍監給事王泉博士胡玄亮等議狀一首
[0460b11] 竊以。耆山闡化。泛幽津而鼓檝。碧落垂訓。趣 真境而揚言。德總四天。挺教殊乎俗檢。義均 一指。資敬異乎常倫。故致禮堅林。至理與恒
情別統。屈身河上。玄功共即事已乖。是知緇 服黃冠。非闕庭之飾。禪林洞府。豈臣子之榮。 至於功深利益道備弘誘。列三乘之旨則理
極四生。示五千之文則言包萬象。執慧刀而 割煩惱。棄有欲而習無為。存歿仰其舟航。動 植資其含養。性相非研機所盡。希夷豈探賾
所窮。況乃轉法輪以翼帝功。則功濟塵劫。浮 真氣而基聖道。則道冠混元。蕩乎大乎。固無 得而稱矣。今欲將同名教令依俗禮。綸言
既降。誰不曰宜。竊恐高尚之風因斯遂往。玄 妙之理流宕忘歸。伏惟 陛下。愛敬隆於百 王。德教敷於四海。凝神體物弘道為心。何必
約此二門。混同真俗之路。限茲兩教。亂彼默 語之途。戒律既異於恒科。跪拜豈通於常禮。 因循之跡。請依恒軌。謹議。
奉常寺承劉慶道主簿郝處傑等議狀一首
[0460c01] 夫孝養所以事親。髮膚為立孝之始。敬忠所 以奉上。跪拜申資敬之容。此固仰究天經俯 窮人理。至夫真如寂滅言行俱盡。玄妙希夷 窅冥難測
陛下恢弘正道闡闢妙門。興彼 法徒膺茲冥祐。然而教非域中之政。形乃方 外之儀。衣異國容。身無首飾。何以參搢紳 於下拜。廁笄總而長跪。愚謂紹法象賢。可以
朝不屈節。毀形自絕。可以家無降禮。且同巢 許之流。有益勳華之盛。付囑之託。因循為善。 既奉明勅。敢陳正議。謹議。
詳刑寺丞王千石司直張道遜等議狀一首
[0460c12] 竊惟。君臣契重。忠孝之義本隆。父子恩深。愛 敬之情攸切。存日用之理。荷生成之大。受其 蔭者。豈有忘其德。餐其惠者。寧有闕其禮。斯
固在三隆訓畫一垂範。乃理叶 神衷義符 聖詔。然而域內之法與老釋殊制。方外之 軌共堯孔異轍。筌蹄不能喻。性相兩亡。小大
所不拘。天地齊一。不以色養為孝。不以棄親 為疑。神道經久。此而莫止。尋其要旨。亦有助 化。故詭服無點彝章。毀形不傷教義。超爾
出塵之表。分然不羈之賓。沖而無替。嶷爾 圓湛。雖因果難了。至理窅冥。若存若亡。因循 自昔。往者釋遠著論晉庾息談。興其慢也。
寧崇其敬。今若尊其道而毀其法。要其福而 屈其身。是使鳴錫趨劍珮之容。捧鑪端簪笏 之禮。緇素竝列。敬施雙。行斯則袈裟忸金
翅之威。鉢盂慚呪龍之術。其為教也。安所施 乎。遜等預忝芻蕘。言非可擇。輒申愚管。伏深 戰懼。謹議。
司稼寺卿梁孝仁等議狀一首
[0461a02] 佛道之興其來尚矣。自白光東照紫氣西浮。 莫不遵彼五千崇茲二教。無為寂滅同樹勝 因。而僧尼道士女官趍承訓典。其為教也。
裨濟實多。歷覽前修非無去取。所以同遵不 拜良或可觀。至如道之為宗皇基由漸。尊嚴 之切有異恒倫。豈可改作別儀俯隨常俗。因 循不拜理謂為允。謹議。
外府寺卿韋思齊主簿賈舉等議狀一首
[0461a10] 竊以。臣子跪拜固是常規。爰在禮經兼有權 制。母拜其子。以禮成人。不臣其君。以尊道 德。況方外之教。為善不同。道有凌虛。佛無生
滅。修心練行。因果是憑。名曰出家。明超俗表 咸言勝業。歷代俱尊盛立道場。皆求常樂。獻 君親以廣福。濟含識於冥塗。久大而論高於
俗教。若同儒例還入俗流。不尚學徒無由顯 道。賴有崇護道獲常存。不拜之儀以彰深護。 尊道之本取益為宗。今據經文云。拜非利人
益國。實所宜言。非益之文何容敢進。循法仍 舊無闕彝章。體妙窮深非下能及。幸霑芻議。 敢竭愚誠。懼不合宜。追深戰灼。謹議。
繕工監大監劉審禮監作上官突厥等議狀 一首
僧尼
[0461a25] 一竊見王者尊敬神祇。神祇之類尊佛弟子。是 以明其遠敬。尊其所尊抑從拜禮。愚謂未可。
[0461a27] 一比見官人承 詔不拜王師非是師賤下人 乃以敬其王教出家僧眾染衣除髮異俗標形 承佛綸言為國崇福君父致敬不禮其身僧 為法衣不拜君父。
[0461b02] 一竊見神象所立。因人作形。形已作成人還 返敬。豈以因人所立則不致尊。若不致尊立 之何用。佛以遺教付囑國王。王之所立王還
尊敬。如王不敬立之何益。
道士 女道士
[0461b07] 竊見承先代之後者。立居百王之上。道士等 身披老君之法服。口傳老君之法言。同俗致 拜。恐乖其禮。謹議。
司成館大司成令狐德棻等議狀一首
[0461b11] 竊以釋老二教慈敬弘深。有國因循遂開崇 尚。既久其法須從其道。竊謂拜伏理恐未通。 何者削髮異冠帶之儀。持鉢豈爼豆之禮。申
恩方祈定慧無勞。拜跪嚴親報德有冀。真如 何必屈腰慈后。山林既往。非復廊廟之賓。 朝野裁殊。理宜高尚其事。今使責以名教有
虧其旨。臣等愚暗。請從不拜為宜。謹議。
司成館守宣業范義頵等議狀一首
[0461b19] 臣聞。至道沖虛。般若玄寂。在人則人尊。在處 則處貴。故河上仙老降劉后之高。雞岫名僧 屈輪王之重。是知斯風久扇千載同遵。謹案
梵網等經。出家人法。不向國王父母禮拜。至 如傳儒業者。尚與君王分庭抗禮。孫為祖尸 嫡胤冠祚父母猶拜其子。為傳重也。當今聖
主法唐虞之揖讓。任巢許之不臣。超漢帝之 寬仁。縱四皓於方外。豈況受付弘宣闡揚玄 教。既許出家理宜隔俗。忽遣朝拜誠所驚疑。
用人廢法。愚為未可。且禮云。介者不拜。為 其失容節也。去俗之人身被忍鎧。今同俗跪 翻貶朝儀。忝職上庠謬參賢館。沐 恩既重。 敢罄諛聞。謹議。
左衛大將軍張延師等議狀一首
[0461c04] 竊以。老氏玄奧。發揮眾妙之門。釋教凝寂。瀟 灑出塵之境。自夫金容東度真氣西遊。挹道 希風綿區浹域 聖朝撫運茲道彌隆。仁祠
法宇麗充都邑。寶幢金剎彩絢路衢。凡此憑 奉庶為資益兼存其教。竊謂可通。謹議。
右衛長史崔修業等議狀一首
[0461c10] 李釋二教旨趣幽深。理絕名言功超意表。道 以清淨為主。佛以拯物為宗。然含生者以為 津梁。有形者將為彼岸。故河上屈文帝之貴。
鷲嶺感明皇之尊。自茲以降其道彌廣。止如 柱下妙理迦衛神蹤。仰其道者。莫識於指歸。 挹其波者。無詳於終始。方審駕鶴遊五嶺。分
形遍三千。直是託迹應身方便誘接。但憑其 化者。俱希輕舉之功。資其業者。亦救濟於塵 劫。是故黃冠既變緇服纔霑。人主不屈而臣。
父母不子而畜。此乃尊於佛道。非是虧於禮 儀。拜揖者何損於身。但恐虧於聖教。必也形 神雙遣拜揖兩忘。均然同彼天。真無煩貌屈。
既未窮於性相。便是若存若亡。理須成此勝 因遂其高尚。況今 聖上欽明孝臨天下。尤 遵二教資助福田。所以道士道人許其不拜。
且遣拜甚易不拜甚難。足使襄野幼童。不獨 善於軒帝。河上老叟。無專美於漢皇。千慮一 得不拜為允。謹議。
右驍衛長史王玄策騎曹蕭灌等議狀一首
[0461c29] 自佛教之興始於天竺。臣經三使頗有見聞。 臣聞輸頭檀王是佛之父。摩訶摩耶是佛之 母。僧優波離者本王家僕隷。王親遍禮敬同
於佛。臣又見彼國僧尼法。不拜諸天神祠。亦 不拜君王父母。君王父母皆禮僧尼及諸道 眾。臣經難彼僧曰。此之僕隷始落髮披緇。殊
無所識。即令君父致敬。大不近人情。僧對曰。 雖初剃髮形已同佛。復能震動魔宮。雖曰無 知豈不如埿木。埿木一立為主像。縱博通貴
勝得不致敬。僧不拜俗亦已明矣。
[0462a10] 一臣又親難彼僧曰。維摩經。比丘亦禮維摩 詰足。法華經。僧行普敬。此二經文。拜俗明 矣。何因比丘得不拜尊者。僧曰。佛制律經乃
是僧尼常軌。其維摩經比丘荷法。暫行曲禮。 法花經大士一時別行。何得以權時別行亂茲 恒典。臣深然之。臣聞妻死鼓盆環屍而歌。此
亦一時別行。豈得預於喪服之制。
[0462a17] 一臣於天竺。經禮天像。彼王乃笑而問曰。使 等並是優婆塞。何因禮天。臣問所由。答曰。此 優婆塞法不禮天。昔迦膩色迦王受佛五戒。
亦禮天像。像皆倒地。後至日天。祠事天者恐 王至禮天像倒。遂將佛像密置天頂。王三禮 不倒。王怪令檢。於天冠內得一佛像。王甚大
喜歎佛神德。嘉其智慧大賞封邑。至今見在。 又云。有外道受佛五戒。但供養天祠而不頂 禮。王責不禮之罪。白王曰。小子豈敢辭禮。禮
恐損天。王曰。天損不關爾事。彼即禮拜天像 遂碎。五戒優婆塞尚不得禮天。況具戒僧尼 而令拜俗。
[0462a29] 臣玄策言。臣聞。百王布軌。但禮制於寰中。 大覺垂教。乃津梁於域外。莫不資真人以易 俗。賴高僧而移風。遂得謐四海之波濤。脫三
界之塵累。故漢帝不屈於河上。輪王遍禮於 沙彌。此則道俗殊塗。豈得內外同貫。教許黃 冠之輩。遊一道於寰中。緇衣之徒。駕五乘於
方外。因循既久助化益深。草偃風行其來尚 矣。臣聞。聖人無常師。以主善者為師。聖人無 常心。以百姓心為心。兆庶曩昔敬信歸依。今
議令拜君父。寔乖主善百姓之心。況袈裟異 華俗之服。髠削非章甫之儀。崇之則福生。卑 之則罪積。共知拜君無益於國。拜父不利於
親。臣如寢默不言。豈得為忠為孝。臣望隨舊 軌請不改張同 太宗文皇帝故事。依前不 拜。謹議。
右武衛長史孝昌縣公徐慶等議狀一首
[0462b16] 竊以。三綱之重義極君親。百行之先寔資敬 愛。而黃冠緇服。咸均亭育之恩。謁 帝奉親。 頓虧臣子之敬。本乎教義頗紊彝倫。解而更
張抑為通允。然則道樞邃賾。出乎名言之外。 慧輪廣運。超乎心行之表。經行之侶。庇白馬 而栖禪。繕性之流。佇青牛而警契。雖迹羈
有待而利涉無涯。誠宜重其道而崇其教。尊 其人而異其禮。是以河上真人。親紆漢后之 蹕。廬山慧遠。竟絕晉臣之議。況復出處殊
致顯昧異塗。羽帶田衣。既匪朝宗之服。乘杯 負局。寧同就養之方。致敬之儀未為盡善。若 以道雖可尚而處非其人。則宜峻彼堤防甄
其律行。不可以人屈道。誠可以道勵人。伏以 皇家發慶。肇自猶龍之德 宸居體寂。每崇 靈鷲之風。不革前規。彌光尊祖之義。儻違
舊制。便曠師臣之禮。天渙下覃俯令群議。 竊懷管見輒肆芻詞。用捨之宜非敢取衷。謹 議。
右威衛將軍李晦等議狀一首
[0462c06] 原夫指樹摛祥。警龍德於皇胄。蹈花標瑞。 抗輪寶於 宸儀。創跡毘城。包紫宙而開宇。 疏基勵壤。貫青曦而闡耀。故能抑揚庶類控
引群靈。十地閑安。趨紺殿而希果。九天凝敻。 佩玄珠而問津。由是著美 皇猷馳芬帝載。 緇服齊裾於上輦。黃冠接武於中州。宴坐經
行。道不參於廊廟。登壇執簡。迹未齒於朝宗。 今欲約以儒門牽於王制。儀背纓冠法符 簪笏。便是貴其道而賤其人。申其教而屈其
禮。禮隨教顯人由道尊。固可以道廢人。不應 以禮虧教。誠宜疇咨故實軌範舊章。俾夫高 尚之風昭明易象。隨時之義允洽甿心。但燭
燎螢翻。豈增華於日月。塵霏露委。希締美於 山河。冐進芻言輕陳輿頌。詞疎理懵汗驚神 悚。謹議。
左戎衛大將軍懷寧縣公杜君綽等議狀一首
[0462c22] 竊以。至道沖虛釋教凝寂。津梁庶品道引 群生。銷鄙行於未萌。發慈心於已悟。然而後 身濟物雖假於名言。勸善懲非無資於賞罰。
信乃善開方便冥助政道 伏惟 皇帝陛下。 德合乾坤 恩霑動植。含靈稟氣俱荷曲成。 僧尼之屬誠宜拜跪。但不拜君父著在經文。
臣以為道或可存則言不可廢。且君父尊極 事絕擬倫。在於臣子敬非緣拜。既殊道俗無 嫌傲誕以臣愚見。不拜為宜。謹議。
左金吾衛將軍上柱國開國侯權善才等議 狀一首
[0463a04] 竊以。釋道二門津流自遠。求諸典實崇敬斯 弘。至若 皇繫所宗。寔光華於萬祀。漢室惟 啟。亦紛郁於千載。且君親在三。儒有不臣之
禮。玄寂居二。制無揖拜之儀。義不師古。請循 惟舊。謹議。
右奉宸將軍辛弘亮等議狀一首
[0463a10] 釋老二門教周四海。源流自久弘益已深。敢 申愚見。仍舊為允。謹議。
右春坊主事謝壽等議狀一首
[0463a13] 一勅云。君親之義。在三之訓為重。愛敬之道。 凡百之行攸先者。此實先王之要道也。今請 申其理。竊尋教有外教內教之別。人有在家
出家之異。在家則依乎外教。服先王之法服。 順先王之法言。上有敬親事君之禮。下有妻 子官榮之戀。此則恭孝之躅。理叶儒津。出家
則依乎內教。服諸佛之法服。行諸佛之法行。 上捨君親愛敬之重。下割妻子官榮之戀。以 禮誦之善自資父母。行道之福以報國恩。既
許不以毀形易服為過。豈宜責以敬親事君 之禮。異乎孔老之教。所以理絕常境。不抑 其拜禮。無損於國也。
[0463a25] 一勅云。宋朝暫革此風。少選還依舊貫者。自 佛法東流六百餘載。帝代相次。向有百王。莫 不敬崇佛法樹福僧田者。故以染衣剃髮。同
諸佛之容儀。割親辭榮。異眾人之愛戀。天龍 敬重號為福田。故佛告憍曇彌。莫供養我。當 供養僧。此則大聖誠言。理不可棄。如其佛語
可棄。請總除廢。豈容存之欲求其福。辱之而 責其拜禮也。伏惟太宗文皇帝。聖智則無所 不達 神威則無所不伏。于時僧眾。豈不易
令跪拜故以佛法可敬長其容善又恥好異。 亂常之迹故不為也。但願近依先朝 聖化 之道。遠棄晉宋邊鄙之法。則萬古不怪。道俗 心安矣。
[0463b09] 一勅云。朕稟天經以揚孝。資地義而宣禮者。 比見普天之下俱行孝道。親在則盡心色養。 親沒則追思遺迹者。皆稟 陛下至孝之道
也。今忽改棄先 朝正淳之軌。遠慕晉宋矯 異之風。今僧等雖復暗昧。竊為 陛下不取 也。伏願追思先迹。還依貞觀之法。此則至孝 之道。不化而自行矣。
[0463b16] 一勅云。連河之化付以國王。裁制之由諒歸 斯矣者。竊尋付囑之意。恐不如此。何者。佛 以像法末年淳心漸薄。邪見增長正法衰替。
四部之眾無力弘宣。是以付囑國王令王擁 護如其王者不護。法當衰沒自壞。豈勞付囑 令王毀壞。今僧徒雖復凡鄙而容儀似佛。使
之跪拜。還如佛拜。一至於此則存之無益。且 夫去好異順大同者。君子之道也。故 先朝 云。以人從欲亂於大道。君子所恥。此風未遠。
伏願依行。人或問曰。經中既說。新學比丘禮 維摩詰足。不輕菩薩亦致敬於慢眾。況今 聖主示為白衣。神德則不謝於維摩。立行則
不同於慢眾。今使僧拜正合其宜。更有何辭 敢不從順。答不可以一人別行而亂於大教。 若以比丘頂禮於居士。則令五眾設拜於君
親。俗人有居母喪而不哀。豈使天下喪親而 不哭。至如莊周對婦屍而歌樂。知存歿如四 時。孟孫居母喪而不慼。達死生乎一貫。此皆
體道勝軌。何不令天下俱行。若以體道之情。 不可施於國法者。彼亦證理之行。豈得施於 大化之議風也 夫議者蓋欲取其大理。以
成畫一之法。三教之法即國王法。其法既成 終天不易。若不行用則須除廢。若行用之必 須述其教跡。昔聞帝王禮佛。未見佛禮帝王。
所以帝王敬法服者。以先聖國王受佛付囑。 歷代遵承佛教故也。父母敬其袈裟。不可屈 其佛衣。招父母之過。自古帝王度人出家。去
其鬚髮與其佛衣。不拘常俗。令作導師。敷演 法教而作福田。若令其禮拜則屈其尊服。付 囑之義安在。今欲改變。恐昧理之流心有疑
惑。因生其過。譬由敬泥龕木像以其圖寫佛 容。若不覩相欽承。泥木一何可貴。泥木尚假 佛儀。僧尼還託法服。無假無託釁伐誰代。如
愚所見。望請循舊不拜為定。謹議。
馭僕寺大夫王思泰丞牛玄璋等議狀一首
[0463c22] 竊以。瀨鄉垂範。實東國之至人。祇園演法。 乃西方之上聖。皆能割慈忍愛絕塵離俗。禮 者忠信之薄。超道德而上馳。色為真相之空。
遺形骸而幽賾。故前王待之方外。後帝許以 不臣。習見生常其來自久。頓為改創恐乖聽 矚且復。緇衣非揖拜之徒。黃冠異折旋之侶。
縱使人非精感不能式景玄風。本立道生。庶 以漸持真教。若浮沈類俗俯仰隨時。恐鷲嶺 之業將虧茨山之風行替。變道從儒。未見其 可。因循勿改。竊用為宜。謹議。
萬年縣令源誠心等議狀一首
[0464a04] 竊以。老釋之教雖曰沖玄。君父之尊終資嚴 敬。況所行化不出寰中。義屬在三須遵孔禮。 但為髮落不可加冠。法衣不可加帶。無冠無
帶拜伏失儀。如愚管窺。依舊為允。謹議。
長安縣尉崔道默等議狀一首
[0464a09] 竊惟。在三之禮罔極於君親。不二之門獨遺 於資事。豈不以真俗兩隔孔釋雙分。臨之寵 辱既不驚。受之髮膚則已毀。玄冕與緇裳詭
飾。振錫與鏘金殊義。足使弱喪知歸行迷識 反。今若降其塵外之迹。嬰其俗中之事。一乘 紊典三歸弛法。尚其道而黷其儀。挹其流而 汩
其本。義非稽古。宋不足徵。求之愚衷。有 所未陜。且道之為道。玄之又玄。眾妙所歸。啟 聖辭屬。入關之業。可大而不可小。居河之 訓。可尊而不可卑。隆纏
睿想方弘損益。 冐進芻詞伏增戰汗。謹議。
沛王府長史皇甫 公義文學陳至德等議狀一首
[0464a21] 臣聞。三教同歸漸頓雖別。俱為助化咸稱勸 善。宣尼作訓。不拘方外之流。大師垂範。全 舍寰中之累。虛室生白一粒餘資。並駕康衢
唯道是務。自玄風載偃法雲收族。黃冠緇服 心跡不俱 皇上愍其忘反式令僉議。但絕 胤髠頂形之重也。擎跪拜伏禮之末也。今若
捨其重而檢其末。申其道而屈其人。恐習俗 生常。頓改非易。伏望嚴告有司。詳加誘進。如 更因心靡厝。方可寘之刑禮。輕陳芻管伏深 戰懼。謹議。
周王府長史源直心參軍元思敬等議狀一 首
[0464b04] 釋旨希微。理暢有形之表。玄宗罔象。義軼 無名之外。括三才而體要。包萬類而窮神。真 氣麗關。佇猶龍之西舉。法雲彩野。馴巨象之
東歸。玉洞仙經沖玄羽化。金容懿範演聖龍 宮。至道難名神功不揣。爰自周漢咸著丹青。 典午當塗因循下替。是知趣玄門者千古。崇
釋典者百王。剪髮緇裳忽輕肥之美。變冠黃 服蔑簪紱之榮。莫不志越寰中心遊方外。去 揖讓之節。就戒律之儀。弛禮樂之規。遊虛
白之室。是以如來祕說絕敬君親。綿古洎今 無朽茲教。教如可廢法亦可刊。教捨法存法 將安措。且甲士不拜。豈伍卒之自尊。天顏咫
尺。非一介之云貴。並以銜威稟命。所以禮棄 謙恭。況乎延思煙霞。解塵俗於羈網。警情法 界。釋怨會於樊籠。而使降出俗之容。展入家
之禮。考古恐乖通理。論今懼爽彝章。議建 芻微。敢申管見。瞻對疎謬。悚懼交懷。謹 議。
[0464b22] 論曰。玄教廢興理鍾期運。而盛衰之寄抑亦 人謀 皇上御辯乘時允膺付託。所以 降 非常之 詔勵釋侶於 明時者也。春秋傳
曰。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 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余 聞其語矣。今見其人焉。觀秀上肆力釋君昌 言
帝闕詞志欵欵勤則勤矣。而宣公之啟 狀詳切該博。吾無間然。方今以大法為己任。 思正其傾危。能負重道遠者。此其人也歟。
仲尼云。顛而不扶。危而不持。則將焉用彼相 矣。若此真可謂至覺元首。良哉。股肱中臺周 府等議。雖文質有乖而咸得事要。然樞細經
典疇咨故實。理例鋒頴詞韻膏腴。則司戎之 稱鴻筆麗藻矣。若標以顯議約以正。詞其文 辯潔其事明覈。則左驍衛舉其綱領矣。將來 達鑒斯焉取斯。
[0464c09] 贊曰。正法既隱。象季斯微。不有 明哲。慧 日誰暉。獻可替否。飛英萃實。詳諸昔賢。驗 乎茲日。卓卓英秀。是振隤綱。謇謇宣公。
[土*已] 運斯匡。眾議詵詵。宏謨諤諤。蘭菊殊美。絲 桐間作。秦君鴻筆。王生顯議。文質舛途。忠貞 齊懿。惟茲盛德。謀無不臧。一時風素。千載 流芳。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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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2 冊 No. 2108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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