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ming Ji (Collection on the Propagation and Clarification of Buddhism) 弘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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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明集卷第五梁楊都建初寺釋僧祐律師撰
* 羅君章更生論
* 鄭道子神不滅論
* 遠法師沙門不敬王者論 (五篇)
* 遠法師沙門袒服論 (何鎮南難并答)
* 遠法師答桓玄明報應論
* 遠法師因俗疑善惡無現驗三報論
更生論
羅君章
[0027b14] 善哉向生之言。曰天者何。萬物之總名。人者 何。天中之一物。因此以談。今萬物有數而天 地無窮。然則無窮之變。未始出於萬物。萬物
不更生。則天地有終矣。天地不為有終。則 更生可知矣。
[0027b19] 尋諸舊論。亦云。萬兆懸定群生代謝。聖人作 易已備其極。窮神知化窮理盡性。苟神可窮 有形者不得無數。是則人物有定數彼我有
成分。有不可滅而為無。彼不得化而為我。聚 散隱顯。環轉我無窮之塗。賢愚壽夭還復其 物。自然相次毫分不差。與運泯復不成不
知。遐哉邈乎。其道冥矣。天地雖大渾而不亂。 萬物雖眾區已別矣。各自其本祖宗有序。本 支百世不失其舊。又神之與質自然之偶也。
偶有離合死生之變也。質有聚散往復之勢 也。人物變化各有其性。性有本分。故復有 常物。散雖混淆聚不可亂。其往彌遠。故其復
彌近。又神質冥期符契自合。世皆悲合之必 離。而莫慰離之必合。皆知聚之必散。而莫識 散之必聚。未之思也。豈遠乎哉者。凡今生
之為即昔生。生之故事即故事。於體無所厝 其意與已冥各不自覺。孰云覺之哉。今談者 徒知向我非今。而不知今我故昔我耳。達觀
者所以齊死生。亦云死生為寤寐。誠哉是言。
孫長沙書
安國
[0027c10] 省更生論。括囊變化窮尋聚散。思理既佳。又 指味辭致亦快。是好論也。然吾意猶有同異。 以令萬物化為異形者。不可勝數。應理不
失。但隱顯有年載。然今萬化猶應多少有。還 得形者無。緣盡當須冥遠耳目不復開逐。然 後乃復其本也。吾謂形既粉散。知亦如之。紛
錯渾化為異物。他物各失其舊。非復昔日。 此有情者所以悲歎。若然則足下未可孤以 自慰。
答孫
[0027c20] 獲書。文略旨辭理亦兼情。雖欣清酬未喻。乃 懷區區不已。請尋前本。本亦不謂物都不化。 但化者各自得。其所化頹者。亦不失其舊體。
孰主陶是載混載。判言然之至分而不可亂 也。如此豈徒一更而已哉。將與無窮而長更 矣。終而復始。其數歷然。未能知今。安能知
更。蓋積悲妄言。諮求所通。豈云唯慰聊以 寄散而已矣。
神不滅論
鄭道子
[0027c29] 多以形神同滅照識俱盡。天所以然其可言 乎一世。既以周孔為極矣。仁義禮教先結其 心。神明之本絕而莫言。故感之所體自形已
還。佛唱至言悠悠不信。余墜弱喪思拔淪 溺。仰尋玄旨研求神要。悟夫理精於形神妙 於理。寄象傳心粗舉其證。庶鑒諸將悟。遂 有功於滯惑焉。
[0028a07] 夫形神混會雖與生俱存。至於麁妙分源則 有無區異。何以言之。夫形也五藏六府四 支七竅相與為一。故所以為生當其受生則
五常殊授。是以支體偏病耳目互缺。無奪其 為生。一形之內其猶如茲。況神體靈照妙統 眾形。形與氣息俱運。神與妙覺同流。雖動靜
相資而精麁異源。豈非各有其本相因為用 者耶。近取諸身即明其理。庶可悟矣。一體 所資肌骨則痛癢所知。爪髮則知之所絕。其
何故哉。豈非肌骨所以為生爪髮非生之本 耶。生在本則知存。生在末則知滅。一形之 用猶以本末為興廢。況神為生本其源至妙。
豈得與七尺同枯戶牖俱盡者哉。推此理也。 則神之不滅。居可知矣。
[0028a21] 客難曰。子之辯神形盡矣。即取一形之內。 知與不知精矣。然形神雖麁妙異源。俱以有 為分失。所以為有則生為本。既孰有本已
盡而資乎本者獨得存乎。出生之表則廓然 冥盡。既冥盡矣。非但無所立。言亦無所立其 識矣。識不立則神將安寄。既無所寄安得 不滅乎。
[0028a28] 答曰。子之難辯則辯矣。未本諸心。故有若 斯之難乎。夫萬化皆有也。榮枯盛衰死生代 互。一形盡一形生。此有生之終始也。至於
水火則彌貫群生瞻而不匱。豈非火體因物 水理虛順。生不自生而為眾生所資。因即為 功。故物莫能竭乎。同在生域其妙如此。況神
理獨絕。器所不隣。而限以生表冥盡神無所 寄哉因斯而談。太極為兩儀之母。兩儀為萬 物之本。彼太極者渾元之氣而已。猶能總此
化根不變其一。矧神明靈極有無兼盡者耶。 其為不滅可以悟乎。
[0028b10] 難曰。子推神照於形表。指太極於物先。誠有 其義。然理貴厭心。然後談可究也。夫神形未 甞一時相違。相違則無神矣。草木之無神無
識故也。此形盡矣。神將安附而謂之不滅哉。 苟能不滅則自乖其靈不資形矣。既不資形 何理與形為生。終不相違。不能相違則生本 是同斷可知矣。
[0028b17] 答曰。有斯難也形神有源。請為子循本而釋 之。夫火因薪則有火。無薪則無火。薪雖所以 生火。而非火之本。火本自在因薪為用耳。若
待薪然後有火。則燧人之前其無火理乎。火 本至陽。陽為火極。故薪是火所寄。非其本 也。神形相資亦猶此矣。相資相因生塗所由
耳。安在有形則神存。無形則神盡。其本惚 恍不可言矣。請為吾子廣其類以明之。當薪 之在火則火盡。出火則火生。一薪未改而
火前期。神不賴形又如茲矣。神不待形。可以 悟乎。
[0028b28] 難曰。神不待形。未可頓辯。就如子言。苟不 待形則資形之與獨照其理常一。雖曰相資 而本不相關。佛理所明。而必陶鑄此神以濟
彼形何哉。
[0028c03] 答曰。子之問。曰有心矣。此悠悠之所惑。而 未暨其本者也。神雖不待形。然彼形必生。必 生之形此神必宅。必宅必生則照感為一。自
然相濟。自然相濟則理極於陶鑄。陶鑄則功 存。功存則道行。如四時之於萬物。豈有心於 相濟哉理之所順。自然之所至耳。
[0028c09] 難曰。形神雖異自然相濟則敬聞矣。子既譬 神之於形如火之在薪。薪無意於有火。火無 情於寄薪。故能合用無窮。自與化永非此薪
之火移於彼薪。然後為火。而佛理以此形既 盡更宅彼形。形神去來由於罪福。請問。此形 為罪為是形耶。為是神耶。若形也則大冶之
一物耳。若神也則神不自濟繫於異形。則子 形神不相資之論。於此而躓矣。
[0028c17] 答曰。宜有斯問然後理可盡也。所謂形神不 相資。則其異本耳。既以為生。生生之內各 周其用。苟用斯生以成罪福。神豈自妙其照
不為此形之用耶。若其然也。則有意於賢愚 非忘照而玄會。順理玄會順理盡形。化神宅 形。子不疑於其始彼此一理而性於其終耶。
[0028c23] 難曰。神即形為照。形因神為用。斯則然矣。悟 既由惑亦不在神。神隨此形。故有賢愚。 賢愚非神。而神為形用。三世周迴萬劫無算。
賢愚靡始而功顯中路。無始之理玄而中路 之功未熟。有在末之功。而拔無始之初者 耶。若有嘉通則請後塵。
[0028c29] 答曰。子責其始有是言矣。夫理無始終玄極 無崖。既生既化。罪福往復自然所生耳。所 謂聰明誠由耳目。耳目之本非聰明也。所謂
賢愚誠應有始。既為賢愚無始可知矣。夫有 物也則不能管物。唯無物然後能為物所歸。 若有始也則不能為終。唯無始也然後終始
無窮。此自是理所不然。不可徵事之有始而 責神同於事。神道玄遠至理無言。髣髴其宗 相與為悟。而自末徵本動失其統。所以守此
一觀庶階其峯。若肆辯競辭。余知其息矣。
[0029a10] 洪範說生之本。與佛同矣。至乎佛之所演則 多河漢。此溺於日用耳。商臣極逆後嗣隆業。 顏冉德行早夭無聞。周孔之教自為方內。推
此理也其可知矣。請廣其證以究其詳。夫稟 靈乘和體極淳粹。堯生丹朱。頑凶無章不識 仁義。瞽叟誕舜。原生則非所育求理應傳
美。其事若茲。而謂佛理為迂。可不悟哉。
桓君山新論形神 (臣證以為君山未聞釋氏之教至於論形神已 設薪火之譬後之言者乃闇與之會故有取焉)
[0029a19] 余甞過故陳令。同郡杜房見其讀老子書言。 老子用恬惔養性致壽數百歲今。行其道。寧 能延年却老乎余應之曰。雖同形名。而質性
才幹乃各異。度有強弱堅毳之姿焉。愛養適 用之直差愈耳。譬猶衣履器物愛之則完全 乃久。余見其傍有麻燭。而 [火*予] 垂一尺所。則
因以喻事言。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燭矣。如 善扶持隨火而側之。可母減而竟燭。燭無火 亦不能獨行於虛空。又不能後然其 [火*予] [火*予] 。
猶人之耆老齒墮髮白肌肉枯腊而精神不 為之能潤澤。內外周遍則氣索而死。如火燭 之俱盡矣。人之遭邪傷病。而不遇共養良醫
者或強死。死則肌肉筋骨。當若火之傾刺 風而不獲救護。亦過滅則膚餘幹長焉。余甞 夜坐飲內中然燭。燭半壓欲滅。即自整
視。見其皮有剝釳。乃扶持轉側。火遂度而復 則維人身或有虧剝劇。能養慎善持。亦可以 得度。又人莫能識其始生時。則老亦死不當
自知。夫古昔平和之世。人民蒙美盛而生。皆 堅強老壽。咸百年左右乃死。死時忽如臥出 者。猶果物穀實久老則自墮落矣。後世遭衰
薄惡氣。娶嫁又不時。勤苦過度。是以身生 子皆俱傷。而筋骨血氣不充強。故多凶短折 中年夭卒。其遇病或疾痛惻怛。然後終絕。故
咨嗟憎惡以死為大。故昔齊景公美其國嘉 其樂云。使古而無死何若。晏子曰。上帝以人 之歿為善。仁者息焉。不仁者如焉。今不思勉
廣日學自通。以趨立身揚名。如但貪利長 生多求延壽益年。則惑之不解者也。或難曰。 以燭火喻形神。恐似而非焉。今人之肌膚。時
剝傷而自愈者。血氣通行也。彼蒸燭缺傷。雖 有火居之不能復全。是以神氣而生長。如火 燭不能自補完。蓋其所以為異也。而何欲同
之。應曰。火則從一端起。而人神氣則於體當 從內稍出合於外。若由外湊達於內。固未必 由端往也。譬猶炭火之 [烈-列+難] 赤如水過度之。亦
小滅然復生焉。此與人血氣生長肌肉等。顧 其終極或為灰或為 [火*予] 耳。曷為不可以喻 哉。余後與伯師夜 [烈-列+難] 脂火坐語。鐙中脂索
而炷燋禿將滅息。則以示曉。伯師言。人衰老 亦如彼禿炵矣。又為言前 [烈-列+難] 麻燭事。伯師 曰。鐙燭盡當益其脂易其燭。人老衰彼自
蹶纘。余應曰。人既稟形體而立。猶彼持鐙 一燭及其盡極安能自盡。易盡易之乃在人。 人之蹶黨亦在天。天或能為他其肌骨血氣
充強。則形神枝而久生惡則絕傷。猶火之隨 脂燭多少長短為遲速矣。欲燈燭自益易以 不能但從斂傍脂以染漬其頭。轉側蒸幹使
火得安居。則皆復明焉。及本盡者亦無以 [烈-列+難] 。 今人之養性。或能使墮齒復生白髮更黑肥 顏光澤。如彼從脂轉燭者至壽極亦獨死耳。
明者知其難求。故不以自勞。愚者欺惑而冀 獲益脂易燭之力。故汲汲不息。又草木五 穀以陰陽氣生於土。及其長大成實。實復入
土而後能生。猶人之與禽獸昆蟲皆以雄雌 交揆相生。生之有長。長之有老。老之有死。 若四時之代謝矣。而欲變易其性求為異道。 惑之不解者也。
沙門不敬王者論
遠法師
[0029c20] 晉成康之世。車騎將軍庾氷。疑諸沙門抗禮 萬乘所明理何。驃騎有答 (二家論名在本集) 至元興中。
太尉桓公亦同此義。謂庾言之未盡。與八座 書云。
[0029c24] 佛之為化雖誕以茫浩推乎視聽之外以敬為 本。此出處不異。蓋所期者殊。非敬恭宜廢也。 老子同王侯於三大原。其所重皆在於資生
通運。豈獨以聖人在位。而比稱二儀哉。將以 天地之大德曰生。通生理物存乎王者。故尊 其神器而禮寔惟隆。豈是虛相崇重義存
君御而已。沙門之所以生國存。亦日用於 理命。豈有受其。德而遺其禮。沾其惠而廢其 敬哉。于時朝士名賢答者甚眾。雖言未悟時。
並互有其美。徒咸盡所懷而理蘊于情。遂令 無上道服毀於塵俗。亮到之心屈乎人事。悲 夫。斯乃交喪之所由。千載之否運。深懼大法
之將淪。感前事之不忘。故著論五篇。究敘微 意。豈曰淵壑之待晨露。蓋是申其罔極。亦庶 後之君子。崇敬佛教者。或詳覽焉。
沙門不敬王者論在家第一
[0030a11] 原夫佛教所明大要。以出處為異。出處之 人凡有四科。其弘教通物則功侔帝王。化兼 治道。至於感俗悟時亦無世不有但所遇有
行藏。故以廢興為隱顯耳。其中可得論者。請 略而言。在家奉法則是順化之民。情未變俗 迹同方內。故有天屬之愛奉主之禮。禮敬有
本遂因之而成教本。其所因則功由在昔。是 故因親以教愛。使民知有自然之恩。因嚴以 教敬。使民知有自然之重。二者之來。寔由
冥應。應不在今則宜尋其本。故以罪對為刑 罰。使懼而後慎。以天堂為爵賞。使悅而後動。 此皆即其影響之報而明於教。以因順為。通
而不革其自然也。何者夫厚身存生以有封 為滯累。根深因在我倒未忘方將以情欲為 苑囿。聲色為遊觀。沈湎世樂不能自免而
特出。是故教之所撿以此為崖。而不明其外 耳。其外未明則大同於順化。故不可受其德 而遺其禮。沾其惠而廢其敬。是故悅釋迦之
風者輒先奉親而獻君。變俗投簪者必待命 而順動。若君親有疑則退求其志以俟同悟。 斯乃佛教之所以重資生助王化於治道者
也。論者立言之旨。貌有所同。故位夫內外之 分。以明在三之志。略敘經意宣寄所懷。
沙門不敬王者論出家第二
[0030b06] 出家則是方外之賓。迹絕於物。其為教也。達 患累緣於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於 稟化。不順化以求宗。求宗不由於順化。則不
重運通之資。息患不由於存身。則不貴厚生 之益。此理之與形乖。道之與俗反者也。若斯 人者。自誓始於落簪。立志形乎變服。是故凡
在出家。皆遯世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變 俗則服章不得與世典同禮。遯世則宜高尚 其跡。夫然。故能拯溺俗於沈流。拔幽根於
重劫。遠通三乘之津。廣開天人之路。如令一 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雖不處王侯 之位。亦已協契皇極在宥生民矣。是故內乖
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 失其敬。從此而觀。故知超化表以尋宗。則理 深而義篤。照泰息以語仁。則功末而惠淺。
若然者雖將面冥山而旋步。猶或恥聞其風。 豈況與夫順化之民。尸祿之賢。同其孝敬者 哉。
沙門不敬王者論求宗不順化第三
[0030b25] 問曰。尋夫老氏之意。天地以得一為大。王侯 以體順為尊。得一故為萬化之本。體順故有 運通之功。然則明宗必存乎體極。求極必
由於順化。是故先賢以為美談。眾論所不能 異。異夫眾論者則義無所取。而云不順化何 耶。答曰。凡在有方同稟生於大化雖群品萬
殊精麁異貫統極而言。有靈與無靈耳。有靈 則有情於化。無靈則無情於化。無情於化。化 畢而生盡。生不由情。故形朽而化滅。有情於
化。感物而動。動必以情。故其生不絕。生不 絕則其化彌廣而形彌積。情彌滯而累彌深。 其為患也。焉可勝言哉。是故經稱泥洹不
變以化盡為宅。三界流動以罪苦為場。化盡 則因緣永息。流動則受苦無窮。何以明其然。 夫生以形為桎梏。而生由化有化以情感。則
神滯其本而智昏其照。介然有封。則所存唯 己 所涉唯動。於是靈轡失御生塗日開。方隨 貪愛於長流。豈一受而已哉。是故反本求宗
者。不以生累其神。超落塵封者。不以情累其 生。不以情累其生。則生可滅。不以生累其神。 則神可冥。冥神絕境。故謂之泥洹。泥洹之名。
豈虛搆也哉。請推而實之。天地雖以生生為 大。而未能令生者不化。王侯雖以存存為 功。而未能令存者無患。是故前論云。達患累
緣於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於稟化。 不順化以求宗。義存於此義存於此。斯沙門 之所以抗禮萬乘高尚其事。不爵王侯而沾 其惠者也。
沙門不敬王者論體極不兼應第四
[0030c25] 問曰。歷觀前史。上皇已來在位居宗者。未始 異其原本。本不可二。是故百代同典咸一其 統。所謂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如此則非智有
所不照。自無外可照。非照有所不盡。自無 理可盡。以此推視聽之外廓無所寄。理無所 寄則宗極可明。今諸沙門不悟文表之意。而
惑教表之旨其為謬也。固已全矣。若復顯 然驗此。乃希世之聞。
[0031a04] 答曰。夫幽宗曠邈神道精微。可以理尋難以 事詰。既涉乎教則以因時為撿。雖應世之具 優劣萬差。至於曲成在用感即民心而通其
分。分至則止其智之所不知。而不關其外者 也。若然則非體極者之所不兼。兼之者不可 並御耳。是以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
舉。九變而賞罰可言。此但方內之階差。而猶 不可頓設。況其外者乎。請復推而廣之。以遠 其類。六合之外存而不論者。非不可論。論
之或乖。六合之內論而不辯者。非不可辯。 辯之或疑。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辯而不議 者。非不可議。議之或亂。此三者皆即其身
耳目之所不至。以為關鍵。而不關視聽之外 者也。因此而求聖人之意。則內外之道可合 而明矣。常以為道法之與名教。如來之與堯
孔。發致雖殊潛相影響。出處誠異終期則同。 詳而辯之指歸可見。理或有先合而後乖。有 先乖而後合。先合而後乖者。諸佛如來則其
人也。先乖而後合者。歷代君王未體極之 至。斯其流也。何以明之。經云。佛有自然神 妙之法。化物以權廣隨所入。或為靈仙轉輪
聖帝或為卿相國師道士。若此之倫在所變 現。諸王君子莫知為誰。此所謂合而後乖者 也。或有始創大業而功化未就。迹有參差故
所受不同。或期功於身後。或顯應於當年。聖 王即之而成教者。亦不可稱算。雖抑引無方 必歸塗有會。此所謂乖而後合者也。若今乖
而後合。則擬步通塗者。必不自崖於一揆。若 今合而後乖。則釋迦之與堯孔。歸致不殊 斷可知矣。是故自乖而求其合。則知理會之
必同自合而求其乖。則悟體極之多方。但見 形者之所不兼。故或眾塗而駭其異耳。因茲 而觀。天地之道功盡於運化。帝王之德理極
於順通。若以對夫獨絕之教不變之宗。故不 得同年而語其優劣。亦已明矣。
沙門不敬王者論形盡神不滅第五
[0031b11] 問曰。論者以化盡為至極。故造極者必違化 而求宗。求宗不由於順化。是以引歷代君王 使同之佛教。令體極之至以權君統。此雅
論之所託。自必於大通者也。求之實當理則 不然。何者夫稟氣極於一生。生盡則消液而 同無神。雖妙物故是陰陽之化耳。既化而為
生。又化而為死。既聚而為始。又散而為終。因 此而推。故知神形俱化原無異統。精麁一氣 始終同宅。宅全則氣聚而有靈。宅毀則氣散
而照滅。散則反所受於大本。滅則復歸於 無物。反覆終窮皆自然之數耳。孰為之哉。若 令本則異氣數合則同化。亦為神之處形。
猶火之在木。其生必並其毀必滅。形離則 神散而罔寄。木朽則火寂而靡託。理之然矣。 假使同異之分昧而難明。有無之說必存乎
聚散。聚散氣變之總名萬化之生滅。故莊子 曰。人之生氣之聚。聚則為生。散則為死。若死 生為彼徒苦。吾又何患。古之善言道者。必有
以得之。若果然耶。至理極於一生。生盡不化 義可尋也。
[0031c02] 答曰。夫神者何耶。精極而為靈者也。精極則 非卦象之所圖。故聖人以妙物而為言。雖有 上智猶不能定其體狀窮其幽致而談者。以
常識生疑多同自亂。其為誣也。亦已深矣。 將欲言之。是乃言夫不可言。今於不可言之 中。復相與而依俙。神也者圓應無主妙盡無
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 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有情則 可以物感。有識則可以數求。數有精麁。故其
性各異。智有明闇。故其照不同。推此而論。則 知化以情感神以化傳。情為化之母。神為情 之根。情有會初之道。神有冥移之功。但悟
徹者反本。惑理者逐物耳。古之論道者。亦未 有所同請引而明之。莊子發玄音於大宗曰。 大塊勞我以生息我以死。又以生為人 羈 死
為反真。此所謂知生為大患。以無生為反本 者也。文子稱黃帝之言曰。形有靡而神不化。 以不化乘化。其變無窮。莊子亦云。特犯人
之形而猶喜之。若人之形萬化而未始有極。 此所謂知生不盡於一化方逐物而不反者 也。二子之論。雖未究其實。亦甞傍宗而有聞
焉。論者不尋方生方死之說。而惑聚散於 一化。不思神道有妙物之靈。而謂精麁同盡。 不亦悲乎。火木之喻原自聖典。失其流統。故
幽興莫尋。微言遂淪於常教。令談者資之以 成疑。向使時無悟宗之匠。則不知有先覺之 明。冥傳之巧沒世靡聞。何者夫情數相感其
化無端。因緣密搆潛相傳寫。自非達觀孰識 其變。請為論者驗之。以實火之傳於薪。猶 神之傳於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
薪非後薪。則知指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 悟情數之感深。惑者見形朽於一生。便以為 神情俱喪。猶覩火窮於一木。謂終期都盡耳。
此曲從養生之談非遠尋其類者也。就如來 論。假令神形俱化。始自天本愚智資生同稟 所受。問所受者為受之於形耶。為受之於神
耶。若受之於形。凡在有形皆化而為神矣。 若受之於神。是為以神傳。神則丹朱與帝堯 齊聖。重華與瞽叟等靈。其可然乎。其可然
乎。如其不可。固知冥緣之搆著於在昔。明闇 之分定於形初。雖靈鈞善運。猶不能變性 之自然。況降茲已還乎。驗之以理。則微言而
有徵。効之以事。可無惑於大通。
[0032a16] 論成後。有退居之賓。步朗月而宵遊。相與共 集法堂。因而問曰。敬尋雅論。大歸可見。殆無 所間。一日試重研究。蓋所未盡亦少許處耳。
意以為沙門德式。是變俗之殊制。道家之名 器施於君親。固宜略於形敬。今所疑者。謂 甫創難就之業。遠期化表之功。潛澤無現法
之効。來報玄而未應。乃令王公獻供信士屈 體。得無坐受其德陷乎早計之累。虛沾其惠 同夫素飡之譏耶。主人良久乃應曰。請為
諸賢近取其類。有人於此奉宣時命遠通殊 方九譯之俗。問王當資以糇糧錫以輿服 不。答曰然。主人曰。類可尋矣。夫稱沙門者
何耶。謂其能發蒙俗之幽昏。啟化表之玄 路。方將以兼忘之道與天下同往。吏希高者 挹其遺風。漱流者味其餘津。若然雖大業未
就。觀其超步之跡。所悟固已弘矣。然則運通 之功。資存之益。尚未酬其始誓之心。況答三 業之勞乎。又斯人者。形雖有待情無近寄。視
夫四事之供。若鶴蚊之過乎其前者耳。濡 沫之惠復焉足語哉。眾賓於是始悟冥塗以 開 [跳-兆+(轍-車)] 為功。息心以淨畢為道。乃欣然怡衿
詠言而退。
[0032b09] 晉元興三年歲次閼逢。于時天子蒙塵。人百 其憂。凡我同志僉懷輟旒之歎。故因述斯 論焉。
沙門袒服論
遠法師
[0032b13] 或問曰。沙門袒服出自佛教是禮與。答曰然。 問曰。三代殊制其禮不同。質文之變備於前 典。而佛教出乎其外。論者咸有疑焉。若有
深致。幸誨其未聞。
[0032b17] 答曰。玄古之民。大朴未虧其禮不文。三王應 世。故與時而變。因茲以觀。論者之所執。方內 之格言耳。何以知其然。中國之所無。或得之
於異俗。其民不移其道未止。是以天竺國 法。盡敬於所尊。表誠於神明。率皆袒服。所謂 去飾之甚者也。雖記籍末流茲土。其始似
有聞焉。佛出於世因而為教。明所行不左故 應右袒。何者。將辯貴賤必存乎位。位以進 德。則尚賢之心生。是故沙門越名分以背時。
不退已而求先。又人之所能。皆在於右。若動 不以順則觸事生累。過而能復雖中賢猶未 得。況有下於此者乎。請試言之。夫形以左右
成體。理以邪正為用。二者之來各乘其本。滯 根不拔則事未愈。應而形理相資其道。微明 世習未移應徵。難辯袒服既彰則形。隨事
感理悟其心。以御順之氣表誠之體。而邪正 兩行。非其本也。是故世尊以袒服篤其誠而 閑其邪。使名實有當敬慢不雜。然後開出要
之路。導真性於久迷。令淹世之賢不自絕於 無分。希進之流不惑塗而旋步。於是服膺聖 門者。咸履正思順異跡同軌。緬素風而懷古。
背華俗以洗心。專本達變即近悟遠。形服相 愧理深其感。如此則情禮專向修之不倦。動 必以順不覺形之自恭。斯乃如來勸誘之外
因。斂麁之妙跡。而眾談未諭。或欲革之。反古 之道。何其深哉。
何鎮南難
[0032c15] 見答問袒服指訓。兼弘摽未文於玄古資形。 理於近用使敬慢殊流。識服俱盡殆無間然。 至於所以明順。猶有未同。何者。儀形之設。蓋
在時而用。是以事有內外。乃可以淺深應之。 李釋之與周孔。漸世之與遺俗。在於因循不 同。必無逆順之殊明矣。故老明兵凶處右禮
以喪制不左。且四等窮奉親之至。三驅顯王 跡之仁。在後而要其旨可見。寧可寄至順。於 凶事表吉。誠於喪容哉。鄭伯所以肉袒。亦猶
許男輿櫬。皆自以所乘者逆。必受不測之 罰。以斯而證順將何在。故率所懷想更詳盡 令內外有歸。
遠法師答
[0032c28] 敬尋問旨。蓋是聞其遠塗照所未盡。令精麁 並順內外有歸。三復斯誨。所悟良多。常以為 道訓之與名教。釋迦之與周孔。發致雖殊而
潛相影響。出處誠異終期則同。但妙迹隱於 常用。指歸昧而難尋遂令至言隔於世典。談 士發殊塗之論。何以知其然。聖人因弋釣以
去其甚。順四時以簡其煩。三驅之禮。失前 禽而不吝。網罟之設。必待化而方用。上極 行葦之仁。內延釋迦之慈。使天下齊己物我
同觀。則是合抱之一毫。豈有間於優劣而非 相與者哉。然自跡而尋。猶大同於兼愛。遠求 其實則階差有分。分之所通未可勝言。故漸
慈以進德。令事顯於君親。從此而觀。則內 外之教可知。聖人之情可見。但歸塗未啟。故 物莫之識。若許其如此。則袒服之義理不容
疑。來告何謂宜更詳盡。故復究敘本懷。原 夫形之化也。陰陽陶鑄。受左右之體。昏明代 運。有死生之說。人情咸悅生而懼死。好進
而惡退。是故先王即順民性撫其自然。令吉 凶殊制左右異位。由是吉事尚左。進爵以厚 其生。凶事尚右。哀容以毀其性。斯皆本其所
受。因順以通教。感於事變懷其先德者也。世 之所貴者不過生存。生存而屈申進退道盡 於此。淺深之應於是乎在。沙門則不然。後身
退己而不嫌卑。時來非我而不辭辱。卑以自 牧謂之謙。居眾人之所惡謂之順。謙順不失 其本。則日損之功易積。出要之路可遊。是
故遁世遺榮反俗而動。動而反俗者。與夫方 內之賢。雖貌同而實異。何以明之。凡在出 家者。達患累緣於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
生生由於稟化。不順化以求宗。推此而言。固 知發軫歸塗者。不以生累其神。超落世務者。 不以情累其生。不以情累其生則生可絕。不
以生累其神則神可冥。然則向之所謂吉凶 成禮奉親事君者。蓋是一域之言耳。未始出 於有封。有封未出則是翫其文而未達其變。
若然方將滯名教以殉生。乘萬化而背宗。自 至順而觀。得不曰逆乎。漸世之與遺俗指。存 於此。
遠法師明報應論
答桓南郡
[0033b10] 問曰。佛經以殺生罪重地獄斯罰。冥科幽司 應若影響。余有疑焉。何者。夫四大之體。即地 水火風耳。結而成身以為神宅。寄生栖照津
暢明識。雖託之以存。而其理天絕。豈唯精麁 之間。固亦無受傷之地。滅之既無害於神。亦 由滅天地間水火耳。
[0033b16] 又問。萬物之心愛欲森繁。但私我有己情慮 之深者耳。若因情致報乘感生。應自然之 道何所寄哉。
[0033b19] 答曰。意謂此二條是來問之關鍵。立言之津 要。津要既明則群疑同釋。始涉之流或因茲 以悟。可謂朗滯情於常識之表。發奇唱於未
聞之前。然佛教深玄微言難辯。苟未統夫 旨歸亦焉能暢其幽致。為當依傍大宗試 敘所懷。推夫四大之性。以明受形之本。則假
於異物託為同體。生若遺塵起滅一化。此則 惠觀之所入。智刃之所遊也。於是乘去來 之自運。雖聚散而非我。寓群形於大夢。實處
有而同無。豈復有封於所受。有係於所戀哉。 若斯理自得於心而外物未悟。則悲獨善之 無功。感先覺而興懷。於是思弘道以明訓。故
仁恕之德存焉。若彼我同得心無兩對。遊刃 則泯一玄觀交兵則莫逆相遇。傷之豈唯無 害於神。固亦無生可。殺此則文殊案劍迹逆
而道順。雖復終日揮戈措刃無地矣。若然者 方將託鼓舞以盡神。運干鉞而成化。雖功被 猶無賞。何罪罰之有耶。若反此而尋其原。
則報應可得而明。推事而求其宗則罪罰可 得而論矣。甞試言之。夫因緣之所感。變化之 所生。豈不由其道哉。無明為惑網之淵。貪愛
為眾累之府。二理俱遊冥為神用。吉凶悔悋 唯此之動。無用掩其照。故情想凝滯於外物。 貪愛流其性。故四大結而成形形。結則彼我
有封。情滯則善惡有主。有封於彼我。則私 其身而身不忘。有主於善惡。則戀其生而生 不絕。於是甘寢大夢昏於所迷。抱疑長夜所
存唯著。是故失得相推禍福相襲。惡積而天 殃自至。罪成則地獄斯罰。此乃必然之數。無 所容疑矣。何者。會之有本則理自冥對。兆之
雖微勢極則發。是故心以善惡為形聲。報以 罪福為影響。本以情感而應自來。豈有幽司 由御失其道也。然則罪福之應唯其所感。感
之而然故謂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響耳。 於夫玄宰復何功哉。請尋來問之要而驗之 於實。難旨全許地水火風結而成身以為神
宅。此則宅有主矣。問主之居宅。有情耶無 情耶。若云無情。則四大之結非主宅之所感。 若以感不由主故處不以情。則神之居宅無
情無痛痒之知。神既無知宅又無痛痒。以接 物則是伐卉剪林之喻無明於義。若果有情。 四大之結是主之所感也。若以感由於主故
處必以情。則神之居宅不得無痛痒之知。神 既有知宅又受痛痒。以接物固不得同天地 間水火明矣。因茲以談。夫神形雖殊相與
而化。內外誠異渾為一體。自非達觀孰得其 際耶。苟未之得則愈久愈迷耳。凡稟形受觸 莫盡然也。受之既然。各以私戀為滯。滯根
不拔則生理彌固。愛源不除則保之亦深。設 一理逆情。使方寸迷亂。而況舉體都亡乎。是 故同逆相乘共生讎隙。 [禾*禺] 心未冥則搆怨不
息。縱復悅畢受惱情無遺憾。形聲既著則影 響自彰。理無先期數合使然也。雖欲逃之其 可得乎。此則因情致報乘惑生應。但立言之 旨本異。故其會不同耳。
[0034a16] 問曰。若以物情重生不可致喪。則生情之由 私戀之惑耳。宜朗以達觀曉以大方。豈得就 其迷滯以為報應之對哉。
[0034a19] 答曰。夫事起必由於心。報應必由於事。是故 自報以觀事。而事可變。舉事以責心。而心可 反。推此而言。則知聖人因其迷滯以明報應
之對。不就其迷滯以為報應之對也。何者。人 之難悟。其日固久。是以佛教本其所由。而訓 必有漸。知久習不可頓廢。故先示之以罪福。
罪福不可都忘。故使權其輕重。輕重權於 罪福。則銓善惡以宅心。善惡滯於私戀。則 推我以通物。二理兼弘情無所係。故能尊賢
容眾恕己施安。遠尋影響之報。以釋往復之 迷。迷情既釋。然後大方之言可曉。保生之累 可絕。夫生累者雖中賢猶未得。豈常智之所 達哉。
三報論 (因俗人疑善惡無現驗作)
遠法師
[0034b04] 經說。業有三報。一曰現報。二曰生報。三曰後 報。現報者善惡始於此身即此身受。生報者 來生便受。後報者或經二生三生百生千生。
然後乃受。受之無主。必由於心。心無定司。感 事而應。應有遲速。故報有先後。先後雖異咸 隨所遇而為對。對有強弱。故輕重不同。斯
乃自然之賞罰。三報之大略也。非夫通才達 識入要之明。罕得其門。降茲已還。或有始 步大方以先為蓍龜。博綜內籍反三隅於
未聞。師友仁匠習以移性者。差可得而言。請 試論之。夫善惡之興其有漸。漸以之極則有 九品之論。凡在九品非現報之所攝。然則
現報絕夫常類可知。類非九品則非三報之 所攝。何者。若利害交於目前而頓相傾奪。神 機自運不待慮而發。發不待慮則報不旋踵
而應。此現報之一隅。絕夫九品者也。又三業 殊體自同有定。報定則時來必受。非祈禱之 所移智力之所免也。將推而極之則義深數
廣不可詳究。故略而言之想。參懷佛教者以 有得之。世或有積善而殃集。或有凶邪而致 慶。此皆現業未就而前行始應。故曰。貞祥
遇禍妖孽見福。疑似之嫌於是乎在。何以謂 之然。或有欲匡主救時道濟生民擬步高跡 志在立功。而大業中傾天殃頓集。或有棲遲
衡門無悶於世。以安步為輿優遊卒歲。而時 來無妄運非所遇。道世交淪于其閑習。或有 名冠四科道在入室。全愛體仁慕上善以進
德。若斯人也。含冲和而納疾。履信順而夭年。 此皆立功立德之行。變疑嫌之所以生也。大 義既明宜尋其對。對各有本待感而發。逆順
雖殊其揆一耳。者何倚伏之勢定於在昔。 冥符告命潛相迴換。故令禍福之氣交謝於 六道善惡之報殊錯而兩行。是使事應之
際愚智同惑。謂積善之無慶。積惡之無殃。感 神明而悲所愚。慨天喪之於善人。咸謂名 教之盡無宗於上。遂使大道翳於小成。以正
言為善誘。應心求實必至理之無此。原其所 由。由世異典以一生為限不明其外。其外未 明。故尋理者。自畢於視聽之內。此先王即
民心而通其分。以耳目為關鍵者也。如令合 內外之道。以求弘教之情。則知理會之必同。 不惑眾塗而駭其異。若能覽三報以觀窮通
之分。則尼父之不答仲由。顏冉對聖匠而如 愚。皆可知矣。亦有緣起而緣生。法雖豫入諦 之明而遺受未忘。猶以三報為華苑。或躍而
未離于淵者也。推此以觀。則知有方外之賓。 服膺妙法洗心玄門。一詣之感超登上位。如 斯倫匹宿殃雖積。功不在治理自安消。非三
報之所及。因茲而言。佛經所以越名教絕九 流者。豈不以疏神達要陶鑄靈府窮原盡 化鏡萬像於無像者也。
弘明集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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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52 冊 No. 2102 弘明集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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