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ng Jing Lu 宗鏡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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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十六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0499a16] 夫即心成佛者。為即真心。為即妄心。
[0499a16] 答。唯 即真心。悟心真故。成大覺義。故稱為佛。
[0499a17] 問。若 即真心。有何勝義。若即妄心。成何過咎。
[0499a18] 答。畢 竟空門。理無眹迹。分別之道。事有開遮。妄心 者。從能所生。因分別起。發浮根之暫用。成對
境之妄知。若離前塵。此心無體。因境起照。境 滅照亡。隨念生塵。念空塵謝。若將此影事而 為佛身。既為虛妄之因。只成斷滅之果。真心
者。湛然寂照。非從境生。含虛任緣。未嘗作意。 明明不昧。了了常知。舒之無蹤。卷之無迹。 如澄潭瑩野。明鏡懸空。萬像森羅。豁然虛鑒。
不出不入。非有非無。斯則千聖冥歸。萬靈交 會。信之者。徹大道之原底。體之者。成常住之 法身。祖佛同指此心而成於佛。亦名天真佛。
法身佛。性佛。如如佛。亦非離妄。妄無體故。亦 非即真。真非即故。真妄名盡。即離情消。妙圓 覺心。方能顯現。又以本具故。方能開示。故云
如來正覺心。與眾生分別心。契同無二。為開 示悟入之方便。是以若眾生心與諸佛心各 異。如何說開。只為契同。方垂方便。如藏中無
寶。徒勞掘鑿。只為有寶。不廢人功。但發信心。 終當見性。故云我為汝保任此事。終不虛也。 所以云。摩尼珠。人不識。如來藏裏親收得。六
般神用空不空。一顆圓光色非色。如是的指。 何用別求耶。故心丹訣云。茫茫天下虛尋覓。 未肯迴頭自相識。信師行到無為鄉。始覺從
來枉施力。所以華嚴論云。以無明住地煩惱。 便為一切諸佛不動智。一切眾生。皆自有之。 只為智體。無性無依。不能自了。會緣方了。故
知一切眾生。皆是佛智。不得了緣。無由覺悟。 了即成佛。如大品經云。有菩薩初發心。即坐 道場為如佛。所以龐居士偈云。心若如。神自
虛。不服藥。病自除。白蓮華。如意珠。無勞覓。 莫驅驅。智者觀財色。了了如幻虛。衣食支身 命。相勸學如如。時至移庵去。無物可盈餘。又
古人云。一丸療萬病。不假藥方多。
[0499b22] 問。若即 真心成佛。妄覺墮凡。則妄念違宗。真心順覺。 斯乃真妄有二體用分離。如何會通圓融一旨。
[0499b25] 答。真妄無性。常契一原。豈有二心而互相 即。以性淨無染。妄不可得。如幻刀不能斫石。 苦霧不能染空。為不了一心之人。所以說即。
[0499b28] 如台教問云。無明即法性。無復無明。與誰相 即。
[0499b29] 答。如為不識氷人。指水是氷指氷是水。但 有名字。寧復有二物相即耶。是知時節有異。 融結隨緣。濕性常在。未曾變動。乃至即凡即
聖。亦復如是。凡聖但名。一體無異。故先德釋 華嚴經云。一世界。盡法界亦如是者。知一眼 如。一切眼如皆然。舉譬。如一人身有手足。一
切人皆有手足。是以不了此一心。皆成二見。 若凡夫執著此心。造輪迴業。二乘厭棄此心 求灰斷果。又凡夫無眼。將菩提智照。成煩惱
火燒。如大富盲兒。坐寶藏中。舉動罣礙。為寶 所傷。二乘將如來四德祕藏。為無常五陰。謂 是賊虎龍蛇。怕怖馳走。縛脫雖殊。取捨俱失。
若諦了通達之者。不起不滅。無得無生。了此 妄心念念無體。從何起執。念念自離。不須斷 滅。尚不得一。何況二乎。故知諸法順如。證圓
成。而情無理有。群情違旨。執遍計。而情有理 無。順常在違。一道而何曾失體。情不乖理。千 途而未暫分岐。洞之而情理絕名。了之而順
違無地。是以法法盡合無言之道。念念皆歸 無得之宗。天真自然。非于造作。如無言菩薩 經云。爾時舍利弗。謂無言菩薩曰。汝族姓子。
不能語言。云何欲問如來義乎。無言曰。一切 諸法。悉無文字。亦無言詞。所以者何。一切眾 生。皆悉自然。無諸言教。及眾想念。所以若約
事備陳。則凡聖無差而差。若就理融即。則生 佛差而不差。是以差與不差。俱不離真如之 體。如華嚴演義云。無差之差者。是圓融上之
行布也。差之無差者。是行布上之圓融也。如 攬別成總。非離別外而有此總。如是融攝。無 法不歸。則三乘非三。五性非五。如是妙解。方
被宗鏡之光。離此見生。悉乖不二之旨。
[0500a01] 問。 若一切眾生。即心是佛者。則諸佛何假三祇 百劫。積功累德方成。
[0500a03] 答。為復學一乘實法。 為復趣五性權機。此論自證法門。非述化儀 方便。且楞伽經說有四佛。一化佛。二報生佛。
三如如佛。四智慧佛。隨機赴感。名之為化。酬 其往因。名之為報。本覺顯照。名為智慧。理體 無二。故曰如如。華嚴經明十種佛。所謂於安
住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 佛。深信見。住持佛。隨順見。涅槃佛。深入見。法 界佛。普至見。心佛。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
見。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普授見。又佛總具 十身。一眾生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 身。五緣覺身。六菩薩身。七如來身。八智身。
九法身。十虛空身。若別依五教。隨教不定。一 小乘教。有二身佛。一生身。二法身。二大乘初 教。有三身佛。一法身。二應身。三化身。三終教。
有四身佛。一理性身。二法身。三報身。四應化 身。四頓教。唯一佛身。一實性佛。五一乘圓教。 有十身佛。又約性成佛。五教差別不同。小乘
唯悉達一人為佛性。初教半成半不成。以有 性無性分故為佛。終教凡有心者。當得作佛。 除草木等。頓教無佛無性。離言說相為佛。圓
教無所不有佛性。以三種世間皆是為佛。若 三種世間。皆是為佛者。則內外心境。無非佛 矣。又約心成佛。小乘以善心修所得為佛。初
教心性為佛。終教以心相性泯為佛。頓教心 本不生為佛。圓教以心無礙無盡為佛。又天 台明四教佛。一藏教佛。二通教佛。三別教佛。
四圓教佛。若以如如佛。心佛。本性佛。誰人不 具。若以國土身。法身。虛空身。何法不圓。則處 處而皆是寶坊。丘陵誰立。念念而咸成正覺。
妄想何分。如盲者不覩光明。非朝陽夕魄之 過咎。似小果不聞圓頓。豈佛心妙旨之親 疎。但以法弱由於根微。道廣在乎量大。淺機
自感。妙有證作無常。薄福所宜。珍寶化為瓦 礫。空迷己眼。錯認他身。分實際以千差。致化 儀之百變。如大方等無想經云。爾時佛告大
雲密藏菩薩言。善男子。汝今當燃大智慧燈。 破諸眾生。狂愚黑闇。若言如來。真實出生輸 頭檀舍。出家學道。修習苦行。壞魔兵眾。坐於
道場。成菩提道。當知是人。即是謗佛。寧當斷 首。拔出其舌。終不出此虛妄之言。何以故。非 是善解如來祕密語故。又大涅槃經云。若言
釋迦如來。從兜率天。降神母胎。乃至八相成 道。此是聲聞曲見。故云為劣解眾生。母胎出 現。是以入此宗鏡。出語無過。舉念皆真。若未
到斯門。說是成非。攝心猶錯。如圓覺經云。動 念之與息念。皆歸迷悶。信心銘云。不識玄旨。 徒勞念淨融大師云。悟此宗人。道佛不是亦
得。若未信者。設念佛亦成妄語。故知不達宗 鏡。凡有見解。盡成謗佛謗法謗僧。任萬慮千 思。未有相應之日。纔了此旨。自然一念無差。
所以華嚴論云。從初發心十住之首。以三昧 力。頓印三界。三世一際。諸法一味。解脫涅槃。 常寂滅味。更無始終。因果一際。諸性一性。諸
智一智。諸相一相。諸行一行。三世一念。一念 三世。乃至十世。如是等法。自在無礙。此經法 門。無始無終。名為常轉法輪。是故此經教門。
依本安立。以備大根。依本一際。不立始終。為 非虛妄見故。入一總得餘。為法界一際故。不 同權學。見未盡故。入餘總得一。為法界體無
礙故。如圓珠無方。如明鏡頓照。如虛空無隔。 如響無依。如影不礙。如化人所生。此法門者。 是該括始終一際。圓滿無礙。無成無壞。無出
無沒。常轉法輪。若人了得此法門者。佛智。自 然智。無師智。之所現前。為此法無出沒故。還 以自然無出沒智。而自能得之。非情繫思量
之所能。得也。一切權教法門。總在其中。一時 而說。為諸權教。不出法界。無三世故。各依自 見。無量差殊。此一乘教。是始成正覺時說。若
依情。是最初成佛時說。若依智。無始終說。故 知成佛說法。不離一念。如華嚴經中。毘目仙 人。執善財手。即時善財。自見其身。往十方十
佛剎微塵數世界中。到十佛剎微塵數諸佛 所。見彼佛剎。及其眾會。諸佛相好。種種莊嚴。 乃至或經。百千億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
劫。乃至時彼仙人。放善財手。善財童子。即自 見身。還在本處。是知不動本位之地。而身遍 十方。未離一念之中。而時經億劫。本位不動。
遠近之剎歷然。一念靡移。延促之時宛爾。不 依宗鏡。何以消文。萬法冥歸。終無別旨。
[0500c24] 問。 無性理同。一時成佛者。云何三乘等人。見佛 有其差別。
[0500c26] 答。隨心感現。影像不同。自業差 殊。非佛有異。觀一水而俄分四等。皆自見殊。 共寶器而飯色不同。非他業變。則全心是佛。
全佛是心。即真如心。是法身佛。且法身無相。 真性無形。形相尚無。云何差別。皆是自識。照 影不同。如五百婆羅門。見灰身而起信。劬師
羅長者。覩三尺而發心。無邊身菩薩。窮上界 而有餘。住小聖之凡夫。觀丈六而無盡。如觀 佛三昧經云。佛白父王。及勅阿難。吾今為汝。
悉現具足身相。說是語已。佛從座起。令眾俱 起。令觀如來。從頂順觀。至足輪相。復從足相。 逆觀至頂。一一身分。分明了了。如人執鏡。自
見面像。若生垢惡不善心者。若有能毀佛禁 戒者。見像純黑。猶如灰人。五百釋子。但見灰 人。有千比丘。見赤土色。優婆塞十六人。見黑
象脚色。優婆夷二十四人。見如聚墨。比丘尼。 見如白銀。優婆塞。優婆夷。有見如藍染青色。 四眾悲淚。釋子拔髮碎身。自述所見。乃至佛
各為說。過去宿因。致茲異色。故識論云。境隨 業識轉。是故說唯心。又密跡經云。一切天人 見佛色量。或如黃金白銀。諸雜寶等。乃至或
見丈六。或見一里。或見十里。乃至百億。無量 無邊。遍虛空中。是則名為如來身密。故知隨 見不同。跡分多種。不唯見佛。觀法亦然。隨智
淺深。法成高下。如大涅槃經云。十二因緣。下 智觀故。得聲聞菩提。中智觀故。得緣覺菩提。 上智觀故。得菩薩菩提。上上智觀故。得佛菩
提。乃至八相成道。不出剎那際三昧門。隨眾 生見聞。自分時分。故先德云。是故如來。於一 念中。八相成道。不出剎那際者。以降生時。即
是成道時。即是度人時。即是入滅時。何以故。 以一切法。同時俱成故。一成一切成。華嚴經 云。不離覺樹。而昇。釋天者。疏釋云。佛得菩
提。智無不周。體無不在。無依無住。無去無來。 然以自在即體之應。應隨體遍。緣感前後。有 住有昇。閻浮有感。見在道樹。天宮有感。見昇
天上。非移覺樹之佛。而昇天宮。故云不離覺 樹。而昇釋殿。法慧偈云。佛子汝應觀。如來自 在力。一切閻浮提。皆言佛在中。此不離也。
我等今見佛。住於須彌頂。此而昇也。又古師。 釋有十義。一約處相入門。以一處中。有一切 處故。是此天宮等。本在樹下。故不須起。然是
彼用。故說昇也。二亦約相入門。以一處。入一 切處故。樹遍天中。亦不須起。欲用天宮。表法 昇進。故云昇也。三由一切即一故。天在樹下。
四由一即一切故。樹在天上。不起等准前。五。 約佛身。謂此樹下身。即滿法界。遍一切處。則 本來在彼。不待起也。機熟令見。故云昇也。是
故如來。以法界身。常在此。即是在彼。六約佛 自在不思議解脫。謂坐即是行住等。在此即 在彼。皆非下位測量故也。七約緣起相由門。
八約法性融通門。九約表示顯法門。十約成 法界大會門。不思議經云。以一切佛。一切諸 法。平等平等。皆同一理。如陽焰等。一切眾生。
及諸如來一切佛土。皆不離想。乃至若我分 別。佛即現前。若無分別。都無所見。想能作佛。 離想無有。如是三界。一切諸法。皆不離心。普
賢觀經云。爾時行者。聞普賢說。深解義趣。憶 持不忘。日日如是。其心漸利。普賢菩薩。教其 憶念十方諸佛。隨普賢教。正心正意。漸以心
眼。見東方佛。身黃金色。端嚴微妙。見一佛已。 復見一佛。如是漸漸遍見東方一切諸佛。心 想利故。遍見十方一切諸佛。無量壽經云。諸
佛如來。是法界身。入一切眾生心想中。是故 汝等。心想佛時。是心即具三十二相。八十隨 形好。是心作佛。是心是佛。諸佛正遍知海。從
心想生。此無量壽經。為中下之機。作十六觀 想。令韋提夫人等。暫現佛身。恐生外解。故有 此說。是心是佛之文。令生實見。華嚴出現品
云。佛子。譬如大海。其水潛流四天下地。及八 十億諸小洲中。有穿鑿者。無不得水。而彼大 海。不作分別。我出於水。佛智海水。亦復如是。
流入一切眾生心中。若諸眾生觀察境界。修 習法門。則得智慧清淨明了。而如來智。平等 無二無有分別。但隨眾生心行異故。所得智
慧各各不同。佛子。是為如來心相。又問明品 頌云。譬如水一味。因器有差別。佛福田亦然。 眾生心故異。又頌云。譬如淨明鏡。隨色而現
像。佛福田如是。隨心獲眾報。起信論云。復次 真如用者。謂一切諸佛。在因地時。發大慈悲。 修行諸度四攝等行。觀物同己普皆救脫。盡
未來際。不限劫數。如實了知自他平等。而亦 不取眾生之相。以如是大方便智。滅無始無 明。證本法身。任運起於不思議業。種種自在。
差別作用。周遍法界真如等。而亦無有用相 可得。何以故。一切如來。唯是法身。第一義諦。 無有世諦。境界作用。但隨眾生見聞等故。而
有種種作用不同。此用有二。一依分別事識。 謂凡夫二乘心所見者。是名化身。此人不知 轉識影現。見從外來。取色分限。然佛化身。無
有限量。二依業識。謂諸菩薩從初發心。乃至 菩薩究竟地。心所見者。名受用身。身有無量 色。色有無量相。相有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其
無量功德莊嚴。隨所應見。無量無邊。無際無 斷。非於心外。如是而見。此諸功德。皆因波羅 蜜等。無漏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具無
邊喜樂功德相故。亦名報身。又凡夫等所見。 是其麁用。隨六趣異。種種差別。無有無邊功 德樂相。名為化身。初行菩薩。見中品用。以深
信真如故。得少分見。知如來身。無去無來。無 有斷絕。唯心影現。不離真如。然此菩薩猶未 能離微細分別。以未入法身位故。淨心菩薩。
見微細用。如是轉勝。乃至菩薩究竟地中。見 之方盡。此微細用。是受用身。以有業識。見受 用身。若離業識。則無可見。一切如來。皆是法
身。無有彼此差別色相。互相見。故古釋云。依 分別事識。謂凡夫二乘心所見者。是名化身 者。凡夫二乘。未知唯識。計有外塵。即是分別
事識義。今見佛身。亦謂心外。順彼事識分別 計度。迷於唯心。故言從外來。不達即色是心。 無有分劑。故云取色分劑不能盡知。
[0502a20] 問。佛身 何故唯眾生真心。與諸佛體平等無二。
[0502a21] 答。但 眾生迷於自理。起諸妄念。是時真如。但顯染 相。以本覺內熏妄心。故有厭求。有厭求故。真
用即顯。厭求劣故。相用即麁。厭求漸增。用亦 微細。如是漸漸。乃至心原。無明既盡。厭求都 息。始覺同本。用還歸體。平等平等。無二無別。
未至心原已還。用於識中。隨根顯現。故云識 中現也。
[0502a28] 問。若據此義。用從真起。何說言轉識 現耶。
[0502a29] 答。轉識即是賴耶中轉相。依此轉相。方 起現識。現諸境界。此識即是真妄和合。
[0502b01] 問。若 據此義。乃是眾生自心中真如之用。云何說 云佛報化也。
[0502b03] 答。眾生真心。則諸佛體無差別。 若隨流生死。即妄有功能。妄雖有功。離真不 立。若返流出纏。真有功能。真雖有功。離妄不
顯。就緣起和合中說其用耳。既從法身。起報 化用。何得不是眾生真心耶。以真心是法家 之身。凡聖同共一法身故。經云。心造諸如來。 所以即心是佛故。
[0502b09] 問。若真心即佛者。何故云 從波羅蜜等因緣生。
[0502b10] 答。此約本覺隨染義說。 然其始覺。覺至心原。平等一際。有何差別。又 即以諸佛悲智為增上。緣眾生機感。種子為
因。託佛本質上。自心變影像。故云在自識中 現。法界品。彌伽長者。徹見十方佛海。顯此定 者。唯心之觀。知眾生界。無量無邊。皆心現故。
明隨心念佛。諸佛現前。以唯心觀。遍該萬法。 今約上中下根。隨自心觀。見佛不同。有其四 等。一凡夫。由帶過去六道惡業習氣不盡。或
見佛是樹神。天神。黑脚象。三尺等身。二小乘。 由帶業生滅之見。見佛是金槍馬麥。打身出 血。俱非樂相。三大乘。初終頓等。三教菩薩。由
是唯識觀。佛乃是賴耶識中。轉識所現之相。 故。見此佛身。唯是心現。不離真如。無有分劑。 遍一切處。隨眾生根。自然顯現。此是樂相。四。
一乘圓教菩薩。以法界圓明之智。依正該攝理 事人法。以此之智。感見十身理事無礙。又三 世融通一切。是故佛身不離十方道樹。常詣
六天。智乃遍觀一切。恒無作念。十四科法身 義云。經明法身者。跡指丈六同人身是聚義。 而無非法。故有法身之稱。尋經之旨。以如來
照體虛存為身。累盡為法。乃是所以真法身 也。然即以善感應。應即隨類成異。但於見者 是有。佛常無身故。經云。如來之身。是幻化身。
[0502c05] 問。佛必無身者。云何以解感丈六耶。
[0502c05] 答。眾生 以未足之善。仰感如來至足之地。道足即能 應化無方。未足故唯見其所見法。不達即身 是虛幻也。
[0502c08] 問。夫感應之道。皆由情徹冥契。故 致事効於當時。內外理應是同。如婦人詣情 幽冥。城為之崩。孝至而石開。此即事隨心變。
云何以善感丈六。而云是虛幻身耶。
[0502c11] 答。城崩 石開。此由情感於物。物實故崩開。非虛。解感 法身。法身非有。但信解為惑所壅隔。故見丈 六為實。豈非人自見所感耶。
[0502c14] 問。丈六若是虛 幻。何由傳於實理耶。
[0502c15] 答。理妙非麁不傳。猶影 之傳於形也。
[0502c16] 問。法身無形者。為即法身是丈 六。為法身外別有丈六耶。
[0502c17] 答。感法身為丈六。 何有別也。如聲感谷而出響。豈容谷外別有 響哉。
[0502c19] 問。眾生為緣法身生見。為緣丈六生見 耶。
[0502c20] 答。感見法身所應。何緣見法身。如見影知 有樹。不見樹也。
[0502c21] 問。法身是常。丈六亦是常不。
[0502c22] 答。丈六理是常。但於人是無常。故經云。如暗 中樹影。非肉眼所見也。古釋云。佛常無身者。
明。感應非真。法身是實。感是能感。屬眾生。應 謂所應。屬佛。以眾生有感佛之善。自見不同。 有見釋迦丈六彌勒千尺。或覩無邊之相。或
見三尺之形。與眾生根善有淺深。遂令應身 精麁隨異。故云佛真法身。猶若虛空。應物現 形。如水中月。又佛常無身者。無分段變易之
身。以法身至妙。不可以形質求。故云無身。據 乎實理。非無妙色妙心。妙色。故能分形適變。 妙心。故能虛能鑒故。天親頌云。報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金光明經云。應化二身是假名 有。法身是真實有。道足即能應化無方者。以 法身道足故。能應化無方。即是無所不應。無
其定一之身。眾生位居信解。以未足之善。唯 隨其所見丈六等身。不足之善者。法雲已還。 信解善也。至足之地者。佛果極照。道滿菩提。
名至足之地。以善未足故。不能了達丈六三 尺等身。即是虛幻。唯法身及自受用身。可名 真實。如婦人詣情幽冥。城為之崩者。列女傳
云。杞梁妻。就其夫屍。於城下哭之。十日而 城為之崩。孝至而石開者。漠書云。李廣無父。 問其母曰。我父何耶。母曰。虎殺之。遂行。射虎
於草中。夜見石似虎。射之沒羽。後射之終不 入矣。以城石之事。隨心感變。所以崩開。理妙 非麁不傳。由影之傳於形者。明丈六雖麁而
能傳妙理。託事表理。寄言顯道。猶影傳於形。 亦如指指月。清涼疏云。舊佛新成。曾無二體。 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時。故即真而應。
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真。三佛圓融。十身無礙。 故辯應現即顯真成。又佛身無依。應機普現。 謂色無定色。若金剛之合朱紫。形無定形。猶
光影之任修短。相無定相。似明鏡之對妍媸。 故隨樂皆見。乃至一身多身。但由眾生分別 心起。故無積無從。其猶並安千器。數步而千
月不同。一道澄江。萬里而一月孤映。又如三 舟共觀。一舟停住。二舟南北。南者。見月千里 隨南。北者。見月千里隨北。停舟之者。見月不
移。是為此月。不離中流而往南北。設百千共 觀。八方各去。則百千月各隨其去。是以情隔 即法身成異。心通而玄旨必均。紜紜自他。於
佛何預。是以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體。包羅 無外。與萬化齊其用。窮原莫二執迹多端。一 身多身。經論異說。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
一為多。若言真者。何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 同見。若云應者。那言遮那。處蓮華藏。大菩薩 見。見佛法身。若云一者。何以多處別現。若云
異者。何復言而不分身。故說此經佛。並非前 說。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真應相融。一多無礙。 即毘盧遮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即他處故。
遠在他方。恒住此故。身不分異。亦非一故。同 時異處。一身圓滿。皆全現故。一切菩薩。不能 思故。今先明十身。後彰無礙。言十身者。如前
所述。今就佛上。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 三化身。四力持身。五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 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十智身。言無礙
者。指歸中有十義。一用周無礙。謂於念劫剎 塵等處。遮那佛現法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 遍故。經頌云。如於此處見佛坐。一切塵中亦
如是等。二相遍無礙。於一一差別用中。各攝 一切業用。如在胎中。即有出家成道等類。如 是一切自在無礙。三寂用無礙。雖現如是無
邊自在。然不作意。不起念。常在三昧。不礙起 用。不思議品云。於一念中。皆能示現一切三 世佛。教化一切眾生。而不捨離諸佛寂滅無
二三昧。是為諸佛。不可譬喻。不可思議境界。 譬如摩尼雨寶。天鼓出聲。皆無功用。任運成 就。四依起無礙。如此所現。雖無功用。皆依
海印三昧之力。而得顯現。經頌云。一切示現 無有餘。海印三昧威神力。五真應無礙。即此 應現無盡身雲。即無生滅。即是法身平等一
味。不礙業用。無有限量。六分圓無礙。即此遍 法界盧舍那身。一一身。一一支分。一一毛孔。 皆亦有自舍那全身。是故分處即圓滿。經頌
云。如來無量功德海。一一毛孔皆悉見。七因 果無礙。謂於身分毛孔處。現自舍那往昔本 生。行菩薩行所受之身。及佛眉間出勝音等塵
數菩薩。八依正無礙。謂此身雲。即作一切器 世間。經頌云。或作日月遊虛空。或作河池井 泉等。又亦潛身入彼諸剎。一一微細塵毛等
處。皆有佛身圓滿普遍。九潛入無礙。謂入眾 生界。如如來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出現 品云。佛智潛入眾生。又云。眾生心中。有佛成
正覺等。又亦攝一切眾生。在一毛孔。善化天 王頌云。汝應觀佛一毛孔。一切眾生悉在中 等。十圓通無礙。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
多。即依即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 情。即深即廣。即因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 無礙。如是無礙。但是一心。若有外塵。絲毫成
滯。如華嚴經頌云。佛身非過去。亦復非未來。 一念現出生。成道及涅槃。華嚴演義。釋見佛 差別。今寄清涼。五臺求見文殊。以況法界見
佛差別。總有十義。一或多機異處各感見。二。 或同處各見。三或異時別見。四或同時異見。 五或同時異處見。六或同處異時見。七或異
時異處見。八或同時同處見。九或一人於同 異交互時處。見多人所見。十或一人於同異俱 時處。見一切人所見。謂同時同處。異時異處。
名同異俱時處。既是一人時該多時。處遍諸 處。見通諸境。故是普眼機也。故知文殊真體。 尚非是一。見者自有差殊。可驗唯心。彌加
深觀。又如云。一文殊從一處東來。即一切處 文殊者。一約義。復語其實德。如前谿之月。即 是後谿及萬江百川之月。全入前谿。所以爾
者。一切處月。不離本月故。本月落谿。則千處 俱落。二約表者。文殊主般若門。若約觀照般 若。智了萬境。無非般若。若白日麗天。無物不
明矣。若實相般若。無法非實相故。無非般若。 猶水遍波。無波非水。即大般若經云。般若波 羅蜜多清淨。故色清淨。色清淨故。一切智智
清淨。何以故。若般若波羅蜜多清淨。若色清 淨。若一切智智清淨。無二無二分。無別無斷 故。通於觀照。及實相也。
[0504a18] 又問。佛前唯一普賢。 何以一一佛前。各有多耶。
[0504a19] 答含有二義。一緣 起相由。正約主伴。兼明即入。謂為主須一為 伴必多。此一者。是即多之一。一切一也。多是
全一之多。一一切也。二力用交徹。一有一切。 普賢之身。不可思議。略有三類。一隨類身。隨 人天等。見不同故。二漸勝身。乘六牙象等。相
莊嚴故。三窮盡法界身。帝網重重。無有盡故。 此第三身。含前二身。及無盡身。
[0504a26] 又問。如上所 說。則無一處無有普賢。今何不見。
[0504a27] 釋有三意。 一約機不見。是盲者過。二不見是見。見虛空 身。以虛空不可見。若不見者。真見虛空。三亦
遍不見處故者。明見則不遍。何者。以可見不 可見。皆是普賢身。要令可見為身。則普賢身 不周萬有。如智不可見。豈非智身耶。明知由
有不見之處。方知遍耳。此第三身。何人能 見。慧眼方見。非肉眼所見。如是慧眼。無見無 不見矣。
宗鏡錄卷第十六
丁未歲高麗國分司大藏都監奉勅 彫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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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8 冊 No. 2016 宗鏡錄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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