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 Jing Tu Qun Yi Lun 釋淨土群疑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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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三西都千福寺大德懷感撰
[0043c09] 問曰。如無量壽經四十八弘誓言。設我得佛。 十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乃至十念。若 不生者。不取正覺。唯除五逆誹謗正法。觀經
言。下品下生者。或有眾生。造五逆十惡。無惡 不造。經歷地獄受苦無窮。臨命終時。逢善知 識教令稱佛。如是至心令聲不絕。具足十念。
得生西方。何意二經俱造五逆。並有十念得 生淨土。有取有除。兩文不同。有何義也。
[0043c17] 釋曰。古今大德釋此兩經。有十五家。共解此 教。一觀經取者。是懺悔人。壽經除者。是不懺 悔人。二觀經取者。是輕心造逆人。壽經除者。
是重心造逆人。三觀經取者。唯是造五逆人。 壽經除者是造五逆及謗法人。四觀經取者。 是造逆類人。壽經除者。正五逆人。五觀經取
者。是發菩提心人。壽經除者。是不發菩提心 人。六觀經取者。是至誠念阿彌陀佛人。壽經 除者。是不至誠念阿彌陀佛人。七觀經取者。
是十信菩薩人。壽經除者。非十信菩薩人。八 觀經取者。非闡提人。壽經除者。是闡提人。九 觀經取者。是對已造逆人。壽經除者。是對未
造逆人。十觀經取者。是開門。壽經除者。是遮 門。十一觀經取者。說五逆業是不定業為可 轉時。壽經除者。說五逆業是定業不可轉時。 十二觀經取者。 暖
頂位人。壽經除者。非 暖 頂 位人。十三觀經取者。種解脫分善根人。壽經 除者。是不種解脫分善根人。十四觀經取者。
是第二階人。壽經除者。是第三階人。十五觀 經取者。是唯具足十念人。壽經除者。是通具 足十念及不具足十念人。
[0044a09] 問曰。古今大德雖有十五種釋。為當俱是。亦 有非耶。
[0044a11] 釋曰。諸家解釋各有一途。難分勝劣。其第一 釋。取是懺人除非懺者。一徵此釋。未知念佛 能滅罪不。若不能滅者。何因經言於念念中
滅八十億劫生死之罪。若念佛能滅罪者。何 因言不懺悔遂被除也。又觀經取逆經文。何 處有懺悔之語。准此以下諸說等一一徵詰。未
是全得經意。經意者何。觀經取逆。經言具足 十念。以具十念即得往生。壽經除逆。經言乃 至十念。以乃至十念不得往生。經既有乃至
具足十念之言。豈得由諸義也。且如下品上 生下品中生。稱佛念佛。不言具足十念。一念 已上悉皆得生。以罪少故。不要滿十。下品下
生為有逆罪。經即說言具足十念得生淨土。 壽經含此三品。總合而言乃至十念得生淨 土。經意說言。若不造逆人論念之多少。一
聲十聲俱生淨土。如其造逆。必須滿十。闕一 不生。故言除也。此即不造逆者。不限十聲。若 少若多。俱生淨土。造逆之輩。即不得然。滿十
即得生。少便不往。此乃由此說除。不關諸義 也。古來大德雖釋。今更為茲異說耳。
[0044b02] 問曰。諸餘大德容可誤解經文。信行禪師說 是。四依菩薩。寧容於此聖教亦有錯解。
[0044b04] 釋曰。信行禪師釋此兩經除取。以二三階別 取。失經旨歸。若依所解。便有太過失及太減 失。太過失者。第二階人亦造五逆。名是
同。應同是除也。太減失者。第三階人不造五 逆。無文說除。應等是取也。經說唯除五逆誹 謗正法之言。此乃除人。有過減之二過也。彼
經應言唯除第三階眾生。離於二失矣。此即 法藏比丘。發斯弘願。除人有過減之過。為聖 智不足。而言不周悉耶。如法藏言無有咎。即
禪師有謬解之愆。進退二途何以逃責。故當 是凡者之失。非聖人之誤也。諸三階師救言。 唯除五逆等言。即是除一切第三階也。以第
三階者並是純邪無正純惡無善之人。始迄 今有愆犯。皆一切諸佛之所不救。十方淨土 減共擯棄。故法藏言除五逆等文。即是總除
一切第三階眾生盡也。難曰。此雖似釋太減 之失。而全未解太過難也。若謂觀經下品下 生之人即是解太過之難者。此救不然。何者
阿彌陀陳四十八弘誓願。於發心初住之前。 釋迦說十六觀經於妙覺成道之後。中間相 去懸隔無量阿僧祇耶。如何招難於不可數
劫之中。空過於下品下生之日。遠水近火。 何能相救也。即韋提未請之前。觀經未陳之 日。願中如逢斯難。菩薩將何解紛耶。此救未
為除太過之失也。又一切第三階人。皆名造 逆之者。若過去身已受泥梨之苦。業與果畢。 非是逆人。若以今生未省造無間罪。寧容三
階之類減是五逆人。若言皆是逆人。即應 悉是邪定之聚。無非生報之業。終後定墮阿 鼻。亦不生餘惡趣。不得入於佛法出家。以具
律儀。無有不定聚人及有不定業者。即應涅 槃經說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茲言謬 矣。斯救亦復未成除太減之失。禪師救曰。
今言悉是五逆之者。未必現害二親出佛身 血殺阿羅漢破和合僧現造逆愆方名逆者。 但是其人根機。極惡邪正俱邪。善惡俱惡。七
憎七愛未離於六情。五樂豈捨於三業。既具 十二顛倒。五種之所不救。雖非即行其逆。然 是造逆根機。是以用彼逆名。總除三階之類
也。難曰。此雖似救太減之失。亦全不救太過 之難。然此一釋便招七難。一即以能造逆故。 名造逆根機。即第二階人亦能造逆。既起逆 是同。兩階何異。斯一難也
(第一階人。根正能以善覆惡。造罪便少第二階 人。第三階人。根邪能以惡覆善。起過不等第二階人也) 又禪師既稱第三階
人即是五逆之者。有於十三遮難。如何成大 比丘。但應是無戒之人。不得言破戒之者。若 謂但有根機而未現造逆罪得成具戒之者。
彼既唯除五逆。亦是未造逆人。如何言除三 階。即名造逆之者。斯二難也。又第三階人。未 造五逆。即名五逆之者。為是邪定聚。為是不
定聚。若是邪定聚者。既未造逆。如何即是邪 定聚也。若是不定聚者。如何言除五逆。即是 一切第三階眾生。斯三難也。又未造逆人。是
造逆根機。故即名五逆之者。亦可具淨戒人 是可得聖者。雖未證聖道。應亦名為聖人。若 言我是聖人便成正定聚應捨異生之性。又
成波羅夷罪。何名持戒人。斯四難也。又觀經 言取五逆。即是已造逆人。願中除五逆。豈約 根機說也。以此兩經相望。故非是彼根機。斯
五難也。又第三階人。雖未造逆。以是根機故 名為五逆人。亦可。第二階人縱令造於五逆。 以非逆根機故應非五逆人耶。斯六難也。若
言第二階人亦約根機。為造逆者。即應下品 三人同成一品之過。為並不造五逆俱是五 逆根機。又應花開無早晚之殊。滅罪有少多 之別。斯七難也
(涅槃經說。善男子如來說法為眾生。故有七種語。一因語。二果語。三因
果語。四喻語。五不應說語。六世流布語。七如意語。今約根機說除。為當何者之語。若說因語。此亦非是因語。縱 是因語作斯除而何益也)
又有釋彼除五逆經言。不造五逆 第三階人。非是不得生於淨土。然須行於普 法方始生彼西方也。如造於逆愆。縱行普法 而不住。故法藏弘願。唯除第三階造五逆者。
若其第三階眾生造五逆者。縱令行於普法 亦不得生淨土。如其不造五逆。行普定得 往生。是以禪師智慧廣弘慈悲厚慇。此第三
階沈淪穢土受生。故開普真普正法門。接引 純邪純惡之輩。使學當根佛法。皆令生彼西 方。此乃法藏之所不論。釋迦之所不說。禪
師獨開此教。拔彼第三階人。故曰說諸佛不 說之經度諸佛不度之者。我等欣聞集錄。頂 戴受持。更不讀誦眾經。披尋改年歷日。哀哉
汝等因執前非。還復讀彼別經。造其地獄 之罪。故知。善星受持法藏。永劫沈淪。不輕 但行普教清昇彼岸。此由學當根佛法。損
益於此天懸。子不能鑒此是非。但知專行別 法。錯則錯矣。生無由生。今為此釋。可當除 其惑也。責曰。雖彼重申此解。更足深疑。再
陳徵難。以希高判也。難曰。此雖似釋大減 之失。亦全未解太過之難。未知乃至十念之 言。為是普法。為是別法。若是普法者。此十
念言但是十念阿彌陀佛。此念別佛如何是 彼普耶。一難。又若普者。即是第三階法。何因 判此經等。為第二階之教耶。二難。又若普者。
此與觀經下品下生具足十念稱阿彌陀佛。 有何差別。而觀經十念是別法。願中十念是 普法。同是一言。遂成二別。三難。又普法能
救第三階人。即唯救不造逆者。何為別法能 救第二階者。亦救造逆之人耶。為是第三階 人。造逆竟無得滅罪之義。而不得往生也。
為是亦得滅除。但曾造逆人。不合生於淨 土。請開演也。四難若此十念是別法者。第三 階人逆與不逆修行別法。悉不得生。此以別
法除人。除人還招過減之過。何但除人有 過滅之過。亦乃取人致多少之愆。進退二途 難逃重責也 (一難) 則彼願應言。設我得佛十
方眾生。至心信樂欲生我國。修行普法。若不 生者不取正覺。唯除第三階造五逆及謗正 法者。此即陳於普教文義顯然。即除取二類
三階。及簡二階造逆之徒。皎然無惑也。但菩 薩陳此願門。極取捨之幽鍵。欲令未來學者 於茲定去留。如也斯門說普。即取捨之義便
周。如也斯門說別。即去留之人不盡。若於此 進退兩關。不見陳於普法。縱令餘處有說。 何救斯文之失。若言有異意趣於茲不合
說普。請願陳於妙術。敢欲詳其要道也 (二難) 又法藏比丘。如經所讚。是大菩薩十地聖人。 非是地前三賢大士。此即悲智具足。廣攝眾
生。如何發大誓願。接引有緣極惡眾生。令生 淨土。乃唯以別法發願。救茲第二階人。不普 法立誓。遂除第三階者 (三難) 為是第三階人。
竟無往生之分。法藏為同敗種而願不攝彼 耶 (四難) 為是亦合難得生。而法藏不能解垂 其普教救彼第三階者。除而不取其人耶 (五 難)
為復解而不說。惜法不教眾生。悲心不及 此人。不攝令生淨土也 (六難) 為是雖具悲智。 直為此類難化成。我今不能度彼。付與信行 禪師 (七難)
為是第三階者。菩薩無緣。唯有弘 誨。禪師有緣。偏能救度且夫大唐內逢禪師 之教者。可得生於西方。東西二洲五天竺國 三千剎土百億四天下第三階眾生無逢禪
師之教者。將何以生淨土也 (八難) 則法藏解 行未圓。容許攝生不盡。釋迦既成正覺。何因 不度斯人。即四弘之願不周。四恩之意不盡。
遺棄重病之子。何名遍怜者哉。空言所應度 者皆以度訖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 斯言謬述也。而子但欲讚禪師於上聖之上。
抑世尊於凡下之下。不覺此言成大失也。又 佛為第二階眾生。說觀經等教。三千世界第 二階人。依此教門修行。悉得生於淨土。佛不
為第三階眾生別說普經一卷。諸佛同舒舌。 證法藏大士復不別發普願為此第三階人。 百億四天下所有三階眾生。不逢三階集錄。
普不得生淨土。雖復讀誦眾經。不是四依 菩薩。難解採拾普教。咸悉流浪娑婆。故知佛 可為三階眾生別說普經一卷令無信行禪
師之處眾生生於西方。世尊不說此經。深成 大失也。又無量壽經是於別教。大師以慈悲 經道滅盡特留住世百年。何因普教當末運。
不留普法化生。別教教非惡時。乃留別經損 物。大悲救苦之主。豈宜如此逗機 (九難) 何但 釋迦如來。不解救第三階人。亦乃十方恒沙
諸佛舒舌證其別法。唯救第二階者。不舒舌 證其普法濟彼第三階人耶。寧容大聖世尊 十方種覺。具一切智一切種智。恩行四等悲
同一子。減共匿茲普法。不救斯人者哉。況 教被三千。化流百億。四十八願遍滿十方。始 於輪王發心。於初恒沙阿僧祇劫之前。終於
觀音補處。為第二恒沙阿僧祇劫之後。發茲 弘大誓願。十方諸佛所證。方欲竪該三界橫 亘四生。而不及彼三階。遂乃除而不取也。諸
佛菩薩以聖智觀察。知彼不得往生無法可 以濟度。罷以正法教手拔之令出淤泥。而信 行禪師更能垂巧方便。陳於普真佛法。救得
第三階人。即慈悲勝於釋迦。智慧過無量壽。 即於無上調御。翻成有上世尊。無等等者便 成過等正覺。即信行禪師乃應勝佛者也。又
難若言由逆有二三階殊也已分除取不由 念有少多以明除取者。何因除逆之處。便安 乃至十念之言。取逆之處即置具足十念之
語。何故不於除逆之處安第三階人之名。取 逆之處置第二階人之語。大師何為不須之 語。強安乃至十念之文。須說之言。竟無二三
階字。禪師救曰。觀經九品者至廣之別說也。 謂九品生人善惡別說。故於最下惡人。不說 一念之法 (一念是善念人生法) 別說惡人生法。是故特
言具足十念也 (具足者。對闕之言。必須念數充十也) 壽經兩段。極 略之總言也。謂下二品生人善惡合說。言含 多少之法。義總善惡之人也。是以前乃至中。
即有一念善人之法矣。後乃至中。亦有十念 惡人之法矣。善惡多少舉總包。故曰總也。 懸言乃至。不舉初辭。故為極略也。即前言乃
至十念者。從一向十之辭也。辭終言十。即初 從一起懸超其九。故此文中。必具一念善人 之法也。後言乃至一念者。從十向一之辭也。
辭終言一。即初從十起懸超餘九。故此文中。 必具十念惡人之法矣。故僅以為下乃至中。 必有十念。十念之法施於惡人。惡人位中。邪
正相雜。是故簡言除逆謗矣。何關由一念少 故除逆謗哉。難曰。且有逆無逆為善惡二人。 二階三階分邪正兩品。豈不邪正兩位減有
善惡二人耶。惡人位中。邪正相雜。是故簡 言除逆謗矣。亦可善人位中。邪正相雜。何 不簡言除非逆謗矣。而乃以非邪惡人之類。
同於邪惡之人。齊於十念之下雷同說除者 也。又言。一念與十念極略之言善人法中。取 正善人。不除邪善人。何由惡人法中。取正惡
人。而除邪惡人耶。又惡人法中。取正惡。除彼 邪惡及邪善。亦可善人法中取正善除彼邪 善及邪惡。又善人法中。唯論取合除。邪善不
言除。何為惡人法中。亦論取合除。邪惡即論 除。又邪惡應於惡處除。經即不於善處除。邪 善應於善處除。何為乃於惡處除。又善人法
中。邪善人乃得名為邪惡類。何不惡人法中 邪惡類而亦得名邪善人。又惡人法中。有邪 正。經取其正除於邪。何不許正人法中有善
惡經取善人除惡者。又壽經十念取正惡。即 說除其邪惡人。何為觀經十念。取正惡不說 言除邪惡者。又兩經俱說於十念。壽經說取
亦論除。何不兩經俱陳非十念壽經說取亦 說除。禪師等雖欲強救信行禪師釋此兩經 將為妙解。既妨難糾紛。眾疑競起。此非妙釋。
請學者知焉。禪師又難言。若一念法少言除 逆者。既有十念多法。何因說除者哉。答曰。此 非難也。佛意欲明臨命終人。若能稱佛一聲
二聲。乃至能稱九聲十聲。悉得往生極樂世 界。唯除五逆謗正法者。此經之意。欲顯命終 之人若能念佛一聲。其命已過。或念至十。其
命已終。並能得生淨土。以不佛意欲顯無逆 之輩多少俱生有逆之儔少即不生要須滿 十方得往生。簡彼無逆之人通能多少俱往。
故言除逆謗正法。何關邪逆者哉。若一切眾 生至臨終日。始逢善友教令念佛。悉滿十聲 可如彼責。容許不滿十念。其命已終。寧遣逆 人。不言除也。
[0046c24] 問曰。大集月藏分言。佛滅度後第一五百年。 我諸弟子學慧得堅固。第二五百年。學定得 堅固。第三五百年。我諸弟子學慧多聞得
堅固。第四五百年。造立塔寺得堅固。第五五 百年。白法隱滯多有諍訟。微有善法得堅固。 今勸修十六觀及念佛三昧。此並是定慧法。
只應合初二五百年中修學此法。何因今日 勸修學耶。今三階學者。多引此文。證第三五 百年已後不合學定。何因今勸學修十六觀 及念佛三昧也。
[0047a05] 釋曰。十六觀與念佛三昧。有淺有深。深即於 四靜慮未至中間禪。於修慧中作十六觀及 念佛三昧。淺即依欲界聞思慧心。攝念作意。
亦得修十六妙觀作念佛三昧。故觀經言。如 此想者。名為粗見極樂國地。若得三昧。見彼 國地。了了分明。不可具說。故知想成粗見。為
欲界聞思心也。得三昧明見為色界修慧心 也。初二五百年解脫禪定得堅固者。此據色 界修慧定心也。若聞思心想成者。通第二第
三等五百年也。不然者。何因賢護經第三卷 近後說。賢護我滅度後。此三昧經於閻浮 提。四十年中廣行於世。而後五百年末一百
歲中。正法滅時。持戒損減時。破戒熾盛時。諸 國相伐時。如是等時。此三昧典復當流布 於閻浮提。所謂佛威神故。故令彼等於我滅
度後聞此經已歡喜。書寫讀誦受持思惟其 義。為他解釋如說修行。又第二卷說。近後 言。賢護斯諸善男子善女人。往昔已於諸如
來前聞是三昧。讀誦受持。以是義故。如來滅 後於最末世五百年終法欲滅時法將壞時。 還當得聞如是三昧。聞即生信。無有驚疑。不
退不沒。生大歡喜。遍滿身心。讀誦受持。思惟 其義。為他解說。乃至一日一夜行是三昧。故 知此最後言。即是第五五百年終。後行此三
昧。如何乃言第二五百年後非是學此三昧 時也。而信行禪師。乃於三階集錄之中。浪陳 興廢。言千年已後唯合行普不合行別。遂將
念佛三昧等。為不當根佛法。義當廢教非 是學時。何其謬矣。
[0047b05] 問曰。大集月藏分第十卷云。娑婆世界誹謗 正法。毀呰賢聖眾生。一切十方清淨佛土共 所擯棄。故知。此經擯棄眾生。即第三階人。不
合得生淨土。如何今日遣彼三階惡人同於 初二階者。言俱得生淨土者哉。
[0047b10] 釋曰。若如三階禪師作此難者。未知。娑婆世 界第二階人許誹謗正法毀呰賢聖不。若許 誹謗正法毀呰賢聖。無擯棄不。若許擯棄。為
得生淨土不。若不得生。何因禪師將此經文。 偏證第三階者不得生耶。若得生者。此人既 謗法毀賢聖。即當擯棄。何因得生淨佛土耶。
若謂。第二階人不謗法毀賢聖。即無擯棄故 得生者。何為得造闡提。而不得謗法也。若謂 得謗法毀聖。而淨土不擯故得生者。請出聖
教有何經文。若謂。雖謗法毀賢聖淨土所 擯。然根正過輕而得生者。何為彼經言棄。 此經便取。又一切第三階人。悉唯居在娑婆
世界。咸悉謗法毀賢聖耶。若悉毀謗者。在於 胎藏初生嬰孩。豈能謗正法毀賢聖耶。若許 亦有第三階人不謗法毀聖。此即不當擯棄
之限。何因亦言不生淨土。而引此經為其證 也。若謂。今生雖未毀謗。過去皆悉曾毀謗者。 寧知第二階者不曾謗毀耶。若謂。此經之意
欲顯第三階者純邪無正謗與不謗咸擯不得 往生。第二階人亦邪亦正毀與不毀咸悉得 往生淨土者。此之聖教還太過太減二失。太
過失者。浪擯第二階謗毀人也。太減失者。謬 不棄第三階不謗毀人也。禪師宗途引文解 義。常與聖教一倍相違。下愚未敢見其能處 也。
[0047c06] 問曰。依佛藏經及諸律等說。破戒比丘等。釋 迦牟尼佛以手遮約。非我弟子。我非彼師。不 許踐僧伽藍之足跟地。如斷多羅樹不可再
生。又如拆石不可還合。佛法大海不受破戒 尸屍。於一切法事。畢不足僧數。清淨布薩 之處不得預中。十方僧食佛不許食。用信施
物。悉成重罪。國王大地水乃至不許飲其一 渧。於此出家眾中僧伽藍內。佛尚不許容身。 名為賊行賊住。況諸佛淨土純是聖人。而此
惡人得與一生補處俱會一處也。將恐此義 定不得生。
[0047c17] 釋曰。准依經律等。皆開遮二門。大小兩教。 前說後說。與奪不同。不可直信呵嘖之門先 遮之教不信觀經大乘滅罪之教。彼已前經
律等。是遮門。或小乘經。或是呵嘖之語。或 對未生慚愧懺悔罪愆之人。或是未發菩提 之心。樂求生死五欲。或是樂居雜染穢土。輪
轉三界受身。或是如來若不先說罪門。眾生 無心怖罪。恒造諸惡。故須先說重愆勸不造 罪破戒。或據雖復罪滅亦可免墮泥犁。戒根
已壞不可食用僧物。今淨土教法。是發菩提 心。深生慚愧。懺悔往罪。改修來善。樂離三 界。欣生淨土。乘佛本願。罪滅福生。深怖當來
惡道苦報。隨順佛教。斷惡修善。於佛法內是 第二健兒。作已能悔。諸佛所讚。雖於釋迦牟 尼佛持戒清淨海中。成於破戒死屍。然於阿
彌陀佛淨土中。得作下品中生成阿鞞跋致 也。故此佛呵其破戒。彼佛讚言罪滅。此佛不 攝受。彼佛即來迎。猶如父母教示男女。一呵
其罪。或現瞋打。或與濡語。令其改悔。諸佛 亦爾。或棄或取。悉欲成就利益眾生故。麁言 及濡語皆歸第一義。亦如犯重比丘。律中訶
擯。陀羅尼經說誦神呪罪滅戒生。勸令誦呪。 開遮不同。訶讚有異。涅槃經言。未入我法。名 決定業。已入我法。名不定業。此亦如是。應依 取捨。
[0048a13] 問曰。無量壽經說。於未來世。經道滅盡。我以 慈悲哀愍。特留此教。止住百年。未知定用何 時經道滅盡也。
[0048a16] 釋曰。如三階禪師等。咸以信行禪師是四依 菩薩。於諸大乘經中。撰集三階集錄言。今千 年已後第三階眾生。唯合行普真普正佛法
得生十方佛國。若行別真別正佛法。及讀誦 大乘經等。即是不當根法。墮於十方地獄。今 無量壽經等。即是別真別正。是第二階佛法。
千年已前合行此法。千年已後既無此機。斯 教即廢。縱令住世百歲。只合千一百年。故釋 經道滅盡特留此經止住百歲者。是正法千
年之後百年者也。何以知之。如不輕菩薩。於 像法增上慢四眾中。出世不專讀誦經典。但 行禮拜。故知正法滅後增上慢盛時。不得學
別讀別誦。但別得學普。即其文也。由學普故。 得六根清淨。更增壽命。此即學當根普法益。 善星是三階人。為讀誦十二部經。墮大地獄。
此即是損大。有三階行者同為此解。細尋此 義。理必不然。何者。若以千年已後正人斯盡。 唯是邪惡第三階人。唯合行普真普正佛法。
不合行別真別正佛法及讀誦大乘經等。如 其行讀誦等者。即墮十方阿鼻地獄。此即如 來惡心。憎嫉第三階人。留其別真別正佛法。
令其錯讀。使墮阿鼻地獄。何關慈悲哀愍特 留此經住世百年。若以普真普正。是當根者。 佛說普法之後。何因不說慈悲哀愍特留住
世百年耶。若言普法非佛所說。故禪師是說 諸佛不說之經。度諸佛不度之者。禪師非佛。 何能說經耶。又何因言。依諸大乘經撰集三
階集錄。若諸大乘經有普教別教。普不言 道留。乃是今時佛法。別教經言止住。而學 不當根。反大聖之慈悲。異如來之化導。既無
聖教。孰辨正邪。若引不輕不讀誦經。即證像 法之中增上慢時不得讀誦經者。何因不輕 菩薩。臨欲終時。具聞威音王佛先所說法華
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得六根清淨。更 增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歲。廣為人說是法 華經。若第三階人。不得聽讀大乘經。何為不
輕比丘。為增上慢人說法華經。令彼聽受作 墮十方阿鼻地獄因也。又藥王菩薩願。於佛 滅度後。當奉持讀誦說是經典。後惡世眾生。
善根轉少。多增上慢。貪利供養。增不善根。遠 離解脫。雖難可教化。我等當起大忍力讀誦 此經持說書寫等。何因藥王菩薩。於多增上
慢時。說法華經。又般若經後五百歲能持是 經。又言。於後末世有受持此經所得功德等。 又賢護經。最後五百歲讀誦是經等。寧容千
年之後別法廢時不合讀誦大乘經典。勸諸 學流。審諦聖旨。勿得自誤復誤餘人。令諸大 乘微妙經典絕行於世。將為毒藥。是地獄因。
滅正法眼。何其顛倒。可傷之甚。有釋。經道滅 盡。依大悲經。正法千年。像法千年。末法萬 年。萬年之後經道滅盡。特留此教。更住百年。
此刀兵劫時。人多造惡。所執草木悉成刀劍。 互相殺害。瞋毒熾盛。人壽十歲身長二肘。於 此時中。更不能修諸餘甚深戒定慧學。唯能
念佛。厭此娑婆三災五濁極苦惱處。願生西 方安樂世界。故佛知此時眾生苦重能生厭 離。故以慈悲。特留此經。於諸經後。止住百
歲。在刀兵劫。利益有情。又有釋言。如尊者慶 友說法住記言。此佛法刀兵劫後。人心厭惡。 咸起慈心。不相殺害。共相怜愍。如父如子。命
漸增長。至滿百年。十六大羅漢三明六通。具 八解脫。善閑三藏十二部經。受佛付囑。住持 正法。利益眾生。不般涅槃。并餘眷屬大羅漢
萬餘徒眾。還以如來三藏教法。流行於世。化 導群生。造寺度僧。修戒定慧。佛法熾盛。至增 人壽六萬歲末七萬歲初。諸阿羅漢總集如
來所有舍利。共造寶塔。十六阿羅漢與諸眷 屬遶塔供養。散諸香華。瞻仰禮已。俱昇虛空。 作如是言。敬禮世尊釋迦如來應正等覺。我
受教勅。護持正法。及與天人作諸饒益。法藏 已沒。有緣已周。今辭滅度。說是語已。一時俱 入無餘涅槃。其舍利塔便陷入地。至金輪際
方乃停住。其三藏教在舍利前。先已滅沒。經 一百年。唯此淨法與舍利塔及諸阿羅漢一 時滅沒。爾時世尊釋迦牟尼無上正法。於此
三千大千世界。永滅不現。從此無間。此佛土 中有七萬俱胒獨覺。一時出現。其人壽量八 萬歲時。獨覺聖眾復皆滅度。次後彌勒出現
世間。還為眾生說淨土教。令無量眾得生淨 土。如是展轉。賢劫千佛及後諸佛出興於世。 皆說淨法。勸生西方。乃至十方亦復如是。其
阿彌陀佛壽命無量阿僧祇劫。未滅度來。十 方世界諸佛出現。對彼阿彌陀佛有緣眾生。 皆說淨法。勸生淨土。故此經道滅盡特留百 年。當此時也。
[0049a14] 問曰。無量壽經說。於未來世經道滅盡。我以 慈悲哀愍。特留此經。止住百歲。然一切經教 皆化物。利益眾生。讀誦受持。咸滅重罪。乘聞
正法。皆得離苦。何為餘大乘經悉皆隱沒。唯 留此教止住百年。
[0049a19] 釋曰。大聖世尊出興於世。一音說法。各隨類 解。聞法悟道。眾若塵沙。或得四道果。或獲無 生法忍。或離三惡趣。或生人天淨土。或益及
一時。或遐沾遠代。眾生宿有聞法善根。逢佛 真教。受持讀誦。咸得利益。眾生薄福。感化緣 絕。所有聖教皆隱龍宮。所有法衣不受染色。
布薩羯磨說戒受戒。悉皆不成。甚深大乘真 如實相平等妙理。非彼所知。故先隱沒不行 於世。唯有念佛。易修易學。淺識凡愚猶能修
習。拔濟苦難。利益弘深。尚有此機。堪行斯 法。大聖悲愍特留百年。以此經文准知。佛法 漸滅。眾生福薄。唯茲淨教特益此時。故以法
驗時。誠是當根佛法。故觀經數處皆言。為未 來世一切眾生說是教法。請諸道俗尋此聖 教。驗彼當根。無得信於人語不依佛語也。
[0049b05] 問曰。十輪經說。造十惡輪罪。一切諸佛之所 不救。既言不救。如何念佛亦令罪滅得生西 方。若得生者。此是救。何名一切諸佛不救 也。
[0049b09] 釋曰。此不救言。為是怖諸造罪之者。如來蜜 意欲令畏罪不敢為非。恐造斯愆永沈苦海。 佛既不救。遂不行非。故言不救耶。為對此
人造罪已無慚愧懺悔。佛對於彼欲令懺 悔。言不救耶。為是此罪實懺悔不滅。若造 此過諸佛不救耶。復未知。此罪第二階人亦
得造斯十惡輪罪不耶。若言不得。何為第二 階人能造五逆。而不能造十惡輪罪耶。若造 而不救。此顯第二階人亦不得生淨土。何因
偏以此而證第三階人不得生於淨土耶。若 造而亦救。經文但言造此罪者諸佛不救。寧 得第二階人造此輪罪而蒙佛救耶。禪師以
何道理。言此十惡輪罪。二救三不救。二生三 不生。經文無簡。既許俱為。何意言救偏言第 二。此乃人解佛語。非大聖教。添意釋經。不當
聖旨。計尋念佛。重罪皆除。五逆十輪悉皆 消滅。五逆經言定業。此定罪既滅除。十輪 稱佛不救。何廢阿彌陀迎接。若如禪師執文 迷義。於理未通。請尋斯旨。以
祛 疑滯也。
[0049b28] 問曰。如佛藏經第三卷云。有佛號大莊嚴。滅 度之後百歲之中。諸有弟子分為五部。一名 普事。二名苦岸。三名薩和多。四名將去。五名
跋難陀。是五比丘為大眾師。其普事者。知佛 所說真空義無所得法。餘四比丘皆墮邪道。 多說有人。是普事比丘所說空法。有十八億
那由他人。已入涅槃。是四惡人。多令在家出 家住邪經。捨第一義無所有畢竟空法。貪樂 外道尼犍子論。是四惡人。所有弟子常相隨
逐。乃至法盡。爾時在家出家弟子。多墮惡道。 不至善道。滅佛正法。又是惡人命終之後。墮 阿 鼻地獄。仰臥伏臥。左脇臥右脇臥。各九百
萬億歲。於熱鐵上燒燃燋爛。死已更生灰地 獄大灰地獄等活地獄黑繩地獄。皆如上 歲數受苦。於黑繩地獄死。還生阿鼻大地獄
中。若在家出家親近此人。并諸檀越凡有六 百四萬億人。與此四師俱生俱死。在大地獄 受諸燒煮。劫火若燒。是四惡人及六百四萬
億人。從此阿鼻轉生他方。在大地獄。無數百 千萬億那由他歲。受大苦惱。世界還生。還生 此間大地獄中。久久雖免地獄苦惱得生人
中。於五百世。從生而盲。後得值一切明佛。是 人於一切明佛法中出家。十萬億歲勤行精 進。如救頭燃。不得順忍。況得道果。命終之
後。還生阿鼻大地獄中已。先起重不善業緣。 於後得值九十億佛。於諸佛所不得順忍。何 以故。佛說深經。是人不信。破壞違逆。破毀賢
聖持戒比丘。出其過惡。起破法業因緣。法應 當爾。彼經既明不淨說法等。十萬億歲精進。 如救頭燃。不得罪滅。命終之後。還生阿鼻大
地獄中。如何念佛功德。一聲十聲即得罪滅 往西方也。
[0050a02] 釋曰。由五勝故。雖復暫念佛名。滅罪生信。過 彼十萬億歲如救頭燃修道滅罪。言五勝者。 一發心勝。二求生勝。三本願勝。四功德勝。五
威力勝。發心勝者。此下品人。是大乘根性人。 發大乘心。彼是小乘人。今為發大乘心。一念 超過二乘心無量百千億劫。故速滅重罪。二
求生勝者。今此一念念佛。願生淨土。彼雖修 道如救頭燃。是小乘心。不信有十方諸佛淨 土。為無求勝生。故罪不滅。此為求勝生。故罪
速滅也。三本願勝者。以阿彌陀佛本發殊勝 大願引一切重罪眾生稱我名者。罪皆消滅。 眾生今日雖造重罪。與過去久遠無量劫來。
於阿彌陀佛本願之中。門佛發願。過去久遠 善根純熟故。能一念即得罪滅也。四功德勝 者。前小乘行但作四念處觀。不能滅無量罪。
今念佛一聲能除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功德 無量如經具說。故一念念佛功德。勝彼十萬 億歲如救頭燃作五停心觀四念處觀也。五
威力勝者。同性經說。佛有十地。阿彌陀佛是 佛初地。功德威力稍異常徒。故威力加持念 佛修行者。定得往生。不同餘類也。
釋淨土群疑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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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7 冊 No. 1960 釋淨土群疑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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