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 Guan Fu Xing Chuan Hong Jue 止觀輔行傳弘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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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一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329a05] 次明破思假。初列思假名。云亦名正三毒 者。思惑有四慢入癡攝。故但云三。一非背 使二非習氣。故名為正。歷三下頭數也。三
界九地下品數也。欲四上二各三。上界無瞋 故三界但十。欲界六天地獄洲異。同是散地。 故但為一。四禪合處大意亦爾。無色無處
由生有四。言九品者。以智斷惑智分分明 惑漸漸盡。何啻有九。立教判果且略為九。 如判往生據行優劣。何啻九品。亦為接凡
大略而說。皆能等者明惑功能。於未斷位 一一皆能與力潤生。隨其何果斷盡不生。 初果七反者與見辨異。極至於七定不至 八。故名七反。不必一切盡至於七。故楞伽
第三云。下者至七中者三五上者即生入般 涅槃。成論云。於七世中無漏智熟。如服 酥法七日病銷。如迦羅邏等七日一變。如 親族法限至七代。如七步蛇四大力故行至
七步。蛇毒力故不至八步。惑力至七道力 非八。婆沙云。應云十四何故云七。答。中 有本有數不出七。故但云七。又七處生故 人及六天。又修七道故斷七使故。言七
使者。一欲愛二恚三有愛四慢五無明六見 七疑。又總論生。應云七人七天。十四中有。 合二十八生。且依前說不出七故。故但云
七。如燈滅方盛者。如前隨自意中引出曜 經。雖復有欲等者。道共戒力性離邪行。他境 自妻一切不犯。以於自妻亦離非時非處 等故。蟲常任運離刃四寸。已斷見惑得
人空智。雖有事中獨頭相應。了法從緣不 計性實。以於三毒無邪曰正。雖能潤生 不招四趣。不同下簡異見惑。見是著心隨 境生著。以能造四趣因故。故正三毒在於
具縛聖者身中。非但不為四趣作因。起亦 離合有取有捨。故不同見瀾漫生著。稱思 惟下釋名也。此惑因於重慮思惟。方能斷
故。故名思惟。數人下明二部同異。成論難 數人者。初以上貪下愛相對並難。次若言 下以名異義同為難。不應輕重而分貪愛。 言一並者。準彼論師復應更以瞋恚為
並。上界既以輕貪名愛。何不上界輕瞋名 恚。而言上界不行恚耶。故彼阿毘曇心使 品中。亦列七使如前所列。唯改第一名 貪。此之七使界行分別有九十八。貪恚二使
界種分別各有五使。謂欲界五部各有一故 (貪不通上) 愛以界種分別有十。謂上二界五部 各五 (愛不通下) 慢及無明界種分別各有十五。謂
三界五部各一故也。見使種有五。謂五利 也。四諦分別合有十二。謂苦下具五。集滅 各一。道下有三。合有十二。三界合三十六。
疑四諦各一三界有十二。都成九十八。以 明貪愛上下互不相通。故招論師二並難 也。但佛有時下和通。但令下明立名之意。 為令識境何勞苦諍。舉譬示本論結本
意並如文。
[0329b29] ○二明體觀者。空兼析體故 須標列。破見亦爾衍門初故。今復更明析 門用智者。明彼始終俱是析故。辯異故來
非正用也。正明觀法中初標。欲惑下且總 標一品各有三假。初釋因成。引女六欲以 為外緣。對心為因。所起欲想名所生法。六
欲境者。大論二十一。釋九想中云。此九種 者。能治行人七種染欲。一或有人染著於 色。謂青黃赤白。二或有人縱不著色。但染
形容細膚纖指修目高眉。三或有人不著形 容。著於威儀進止坐起行住。禮拜俯仰屈伸 揚眉。頓 睫 親近案摩。言 姿 態者。美容貌善
進止。四或有人不著威儀。但著言語軟美 辯捷隨時而說。應意承旨能動人心。五或 有人都不著此。但著細滑柔膚軟肌。熱時 體涼寒時體溫。六或有人皆不著如上。但
著人相若男若女。七若有人雖得上六無 所著人猶無所解。捨世所重五種欲樂而 隨其死。此中第七所著人欲。既總於六求 所著人。今置總存別故但云六。以九治七
具如禪門。此六下至貪相外現。即是向六 對內意根成所生法。舉初果況及無學況 如文。難陀欲習如前所引。法華欲想等者。 為欲深防欲過故也。尚不起想況復形交。
言欲相者。俱舍云。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 婬。地居形交。但忉利天。以風為事。夜摩抱 持。兜率執手。化樂視笑。他化但視。尚不生
想況復視笑。乃至婆沙又辨四洲人欲輕重。 此洲最多不復可數。東洲極至十二度中 下或十。西洲多至七八少者四五。北洲極多
至五少者三四。亦有修梵行者。故多欲者 不及畜生。此洲亦有少欲之人乃至梵行。 如是多少麁細想相。若取下正明因成。取 前六相內動意根。即是所生。相續中云致
行事者。為防行事制內相續。非謂相續已 有行事。假虛下總知不實。言道理者。對境 生心尚知虛假。豈更計於以禮婚聘還精 益壽。一月二時通神養生。西方外道為求
非想無想等定。尚除下界一切貪欲。況計此 理以為正道。次正修觀推因成中亦先 例四句。若從下用觀推。四句下斷惑證真 結成二空。無欲性空無句相空。利根下結
利鈍根二行不同。利根二行如上破見中說。 上根之人破有見竟即得入真。若未相應 亦須用於六十四番。從設未下明六十四 番。若鈍下標相續示觀法。例因成說。次二
空中云四句無欲即性空。亦無於四即相 空。前破見中破三假後各結二空。此中一 一假後。亦皆結無生及以二空。文異意同。初
品下明餘品亦有三假。例初品說。破貪下 餘使亦例。九品下結成無生破遍也。問下料 簡。初問如文。答中明兩論判品。由用道
異故品不同。故阿毘曇造論緣起中云。問。 何故名阿毘曇。答。謂分別未分別者故也。 是方便道是勝進道。是無礙道是解脫道。下
諸楗度文中但云兩道伏兩道斷。若從下判 兩道不同。次破色界思中先明所用智不 同。言世智者。依於世禪六行欣厭。依無 漏理名無漏智。俱解脫人俱得二智。斷惑
之時隨用一智。若初習下判事性兩障。如 欲入初禪。若猶見有欲界定中床鋪等事。 名為事障。欲惑未除性障仍在。此惑若破即
發初禪。二禪亦爾。覺觀未除不發中間。初 禪惑破方發二禪。三四兩障準說可解。於 初禪中初文即是初禪發相。次其中下明初
禪惑相。次品品下明初禪中三假之相。若不 下明破意。今用下亦明六十四番。次二禪去 明因成者。並以下地定體為因。相續相待
比初禪說。第三禪中云此樂乃至為難者。 聖人及佛弟子修此禪時。於地地中有聖 種觀。故捨為易。凡夫以於諸地生愛故捨 為難。無想定至禪境中略釋。五那含者。若
以地為名但名第四禪。此禪九處。五是聖 居名正含天。無想唯凡。三通凡聖。生五含 者。然由修熏禪有五階差。大品九定通熏
九地。此中唯熏第四禪地。先修得已更以多 念無漏相續現起。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從 此復生多念無漏。如是後後漸漸減少。乃
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復引生二念有漏。無 間復生二念無漏。名熏加行成相。次唯一念 無漏。次復唯有一念有漏。無間復生一念無
漏。名根本成。故俱舍云。成由一念雜。言五 差者。謂下中上上勝上極。一品有三後品 兼前。故第五品合成十五。如是五品如其
次第。三六九等生五淨居。言夾熏者。謂前 後無漏中間有漏。使多念等漏俱成一念無 漏。故名夾熏。言五天者。謂無煩無熱善現
善見色究竟。從此已上皆無煩雜。無煩之始 得無煩名。伏煩惱故名為無熱。果易彰故 名為善現。見清徹故名為善見。色中無上
名色究竟。下之三禪復各三天。若依有宗 但十六處。於初禪中高勝之處名為梵王。 故不別立。次破無色中言有對等三種色 者。從第四禪欲入空處。必作方便滅三
種色。大論二十一四十一云。三種色者。一可 見有對。二不可見有對。三不可見無對。大品 云。為過一切色相滅有對色相。不念種種
相。入無邊空處。過一切色滅可見有對色。 滅有對色滅不可見有對色。不念種種色 相滅不可見無對色。一切色法唯十一種。
謂五根塵法入少分。少分者無表色也。阿毘 曇云。一可見。謂色是。二有對有十。謂五根 塵。若云不可見有對。應但云五根四塵。三
不可見無對。謂法入少分。大經二十一云。眼 見色壞名為過色。五根塵壞名過有對。於 二種餘及無教壞名過異相。此之三色並 在色界。欲入無色故滅此三。今此應云
及背捨勝處一切處中八色等也。若無表色 雖非今文空觀所過。得空觀時必定離於 表無表色。又於可見有對等中。復應明於 三有對義。非今正意是故不論。滅色方便
具如禪門。先想此身如甑。如籠如網乃至 漸空。大論十九云。如鳥在瓶瓶破得出。問。 無色界中為定有色為定無色。具如釋籤。
又曾聞有一比丘得無色定定起摸空。他 問。何求。答。覓我身。旁人語言。身在床上。於 此得定尚不見身。故生彼界於小乘定
判為無色。若大乘中如大經諍論中云。無色 界色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今且依小。是時 下正修觀以入空處識處。次無所有處中先
破古謬。如禪門中。問。彼無所有處取少許 識緣之入定。此事云何。答。不然。應云一 切時中但緣無所有處。說有少識者。但以
意根對無所有法塵。生少識想。非取少識 緣之入定。今文因此便破所有及有用等。 先識處下次明非想非非想處。依八聖種此 中文略。應云空處如病識處無所有處如
文。非想非非想處如刺。今不云者且寄有 漏。謂此為極故云勝定。若其通途依聖種 觀。用病等四及無常等四。前四對治後四緣
諦。故以此八緣於無色有總有別。總者。 總以八觀觀彼四陰和合不實。別者。前之 四種治四陰事。受如病想如癰。行如瘡識 如刺。以無常等治四陰理。無常觀識苦觀
於受。空觀於想無我觀行。以有此八心易 生厭。疾能捨離修習無漏。問。四禪但以苦 麁障三而為方便。空等四處何須用八。答。
空處定細不說八過。過患難識。凡夫亦有 依六行者。不及聖種離之速疾。阿毘曇下 釋非想名。引文存略。立世云。非如四色及
以三空故名非想。非無想天及無心定。名 非非想。文引婆沙仍不盡語四禪。人師尚 不許引色無想天。況總引四禪。既是論文
取亦無失。人師釋義亦未全非。今家俱存故 無破斥。望前三空展轉離患。以為釋名。故 知非想。依同界釋不無其義。不破人師
意在於此。大論云一常有漏者。小乘經論非 想一地並唯有漏。故婆沙云。漏是何義。答。住 是漏義。凡夫至此被留住故。浸漬是漏義。
至三有頂常浸漬故。流出是漏義。垂盡三 有還出下故。持義醉義在內義放逸義並是 漏義。準初意釋。是故有頂專受漏名。論云。
何故非想及以欲界無無漏耶。答。非由 器故。無漏之法住中道故。又欲地不定非 想愚騃。聖法反此故二處無。若準大論成 論。非想同無欲界則有。此定下明非想具
惑。言細法者。彼地猶有四陰二入三界故 也。所言十種者受乃至慧。受謂識之所受。 想謂識之所想。行謂法行。觸謂意觸。思謂
法思。欲謂欲入定。解謂法勝解。念謂念 三昧。定謂心如法住。慧根慧力。此之十法 及無色愛無明掉慢。心不相應諸行。苦集因
緣和合得生於彼。欲入滅定先滅此等。應 知下明用觀意。既知彼地具細煩惱即有 三假。用觀破之使入無生。煩惱盡故名事 無生。真諦理窮名理無生。故不由地而住
有漏。若用下次判二智得名不同。是名下 結遍也。此即破思假遍也。
[0331b22] ○三明破假 位中初明三藏位。先出異部者。成論之外 並屬異部。諸阿毘曇並明見道在十五心。 次正釋中先釋聲聞。且依修道至盡等者。若
釋家家應須先辨欲惑九品能潤七生。斷 品多少對果高下。謂上上能潤二生。上中 上下中上各潤一生。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
之三品共潤一生。斷多少者。俱舍云。斷欲 三四品。三二生家家。斷至五二向。斷六一 來果。釋曰。斷上三品則損四生。餘三生在
為六品潤名三生家家。進斷中上又損一 生并前損五。餘二生在名二生家家。更斷 中中未損一生但名二向。更斷中下兼 前中中成損六生。餘下三品但潤一生名
為一來。問。何緣無斷一品二品及斷五品 名家家耶。答。必無斷二不至第三而命 終者。亦無斷五不至斷六而命終者。謂由 聖者起大加行。必無不斷大品惑盡。而命
終者。言大品者謂三品也。離三成九故三 名大。若斷至二必至於三。是斷初大品也。 若斷至五必至六者。是第二大品。又無一
品能障於果。是故斷五必至於六。此次斷 義與今文同。問。若無不斷大品而命終 者。何故斷八不至於九而有命終。答。斷 九二義故異三品。一者得果。二者越界。第
九一品以有障果及能越界。故斷至八有 命終者。六唯得果無越界義。是故斷五必 至於六。二三品中全無二義。斷二必三於 理不疑。今文中言超斷者。即是下文小超
之人。本在凡地未得色定。或修欲定欲惑 未斷。此人至十六心超斷五品。名為家家。 此之五品同四品故。隨其本斷品之多少。
而得名為家家種子及以無學向果等名。然 大師所用並準舊婆沙。若欲知者更檢彼 文。又家家者。有二不同謂人及天。天謂欲 天二三家生而證圓寂。人謂人處或三二
家或三二洲而證圓寂。若天三生天三人二。 若天二生天二人一。人生三二反此可知。故 天家家先於人中得見道已。若超若次進
斷三四。後於天中三二處生。人中反此。天 家家者。於最後生天中餘殘結斷名得圓 寂。人中家家準此說之。六種那含位在其中
者。大論三十三云。五那含者。謂中。生。行。不 行。上流。復有六種。五如上加現。復有七 種。六如上加無色。俱舍不立現般但取
無色般并五為六。頌曰。此中生有行。無行 般涅槃。上流若雜修。能往色究竟。超半超遍 沒。餘能往有頂。行無色有四。住此般涅
槃。釋曰。不還有五。一中。謂欲界沒於色中 陰而般涅槃。二者生般。生色界已而般涅 槃。三者有行。生色界已長時修行方般涅
槃。但有勤修無速進道。四者無行。生色界 已不經久修無功用行而般涅槃。勤修速 進二道俱無。五者上流。於色界中要轉經 於四禪天處方般涅槃。上流又二。一者雜
修。即樂慧是。二無雜修。即樂定是。有雜修 者往色究竟。無雜修者往於有頂。頌中餘 字是不雜修。又有三種。一全超者。謂在欲
界於四禪中已遍雜修。遇緣退失。從梵眾 沒生色究竟。中間盡越故名全超。二者半 超。梵眾沒已中間漸受十四天處。或超一二
乃至十三。後乃方生色究竟天。皆名半超。 非全超故通受半名。全不能超名為遍沒。 無雜修者生無色界。唯不能生五淨居天。
從廣果沒生三無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 故此那含縱生無色猶屬色攝。若欲界沒 生無色天即無色攝。復有九種中生上流 各三種故。如釋籤引。此六九中未入般前。
或得名為羅漢向攝。在色界時或有勤修 速進故也。第九無礙等者。從斷九惑各一 無礙及一解脫。斷名無礙證名解脫。阿毘 曇中加二如前。三界下結成無生。言盡無
生者。毘曇云。盡智者。謂我知苦乃至知道。 無生智者。言我知苦已不復更知。乃至我 修道已不復更修。又云。我漏已盡不復更
生。又云。世智無漏智斷。又云。慧解脫人俱解 脫人。並從此等得二智名。分別相狀等 廣如諸論。次釋通位中初列經正判。言共
聲聞等者。通教二乘七地已前與菩薩共 名共聲聞。若爾。八地已上過二乘地。何故 亦名共菩薩耶。答。以初名後從本立名。 不同別圓始終別故。三藏教中雖有二乘
菩薩行遠。始終伏惑永異二乘。故不名共。 不聞別理復非不共。問。七地思盡何故六 地名共聲聞。八名支佛地何故七地名共
支佛。答。通位從容具如後簡。所言下略釋 也。此意正言三乘共地。何故諸教判斷惑位 高下差別。何故三乘惑斷前後。智行不同。雖
復不同而涉共位。以由此故而得共名。乾 慧下正釋也。初釋聲聞中五停四念。略如 玄文及釋籤引。並望三藏立內外凡。若論 觀行巧拙雖別。總別等相何妨稍同。未有
理水故名為乾。薄有理解故名為性。忍者 因也。見謂見諦。欲惑稍輕故名為薄。欲惑 全亡故名為離。智斷功畢故名為辦。三別名 名通位中。先破立序舊明斷見思位皆
不同。今覈下先總破其斷見位殊。秖是不 解通教義耳。何者下別責也。通位斷見兩 地不同。斷見復應不出入觀。人師下人師 不曉推過與經。故今折言不解經意。今言
下略示。別見下略釋。然名下判斷。例如下 引例。此十六心同是一位。尚判兩道。何妨 斷見二地不同。問。當通教中判斷見位。自
分二地。何須破他自立借別。立斷見位還 同通教。答。秖緣同通故得名通。通雖二 地斷時仍促。三乘共故雖促復長。是故須 分三地四地。或時借別別見更長。仍有二
意。若約理說通至佛地。若約教道云三四 地。雖二意各別見義並長。以別長故故借 教道用判兩地斷見無爽。若依通義云不 出觀。若依別義但云地地皆能破見。以
此為異。以別長故故後兩番。通用四地皆 斷見位。人多不見謂通義足。何須借別。此 是大師通申經論。有此判者屬借別名名 通位也。何者。若定屬通不應地前而立伏
位。若定屬別不應行向屬四善根。乃至四 地共斷見惑亦復如是。故立北式示後 學者。使古今異說冷然可見。言借別下正明 借位。先借別教始終名通。通教地前無位
可論。故借別教內外凡位。但名通教初地 二地。通教地後亦無復位。故但以別教法雲 佛地。以名通教九地十地從容不定。故有
或言。大品既云十地如佛。當知即是別名 名通。故楞伽第七偈頌品云。遠行善慧法雲 地是佛種性。餘者悉是二乘種性。此亦別名
名通位也。若是別位豈遠行已前屬二乘 耶近代釋位地前伏惑正是斯例。若借下次 單借別十地名通十地。則彼此地前通為 伏惑。通雖無位即未斷惑不入地故。四別
名名通菩薩位者。此單約菩薩故。修觀斷 見不定。如此下。略以菩薩斷見之位。斥前 舊師三地四地斷見義也。薄即去菩薩斷思
位。舊云下重序舊師六七兩地為斷思位。但 六地下今家難也。先難六地。六地離欲。止 離欲惑。如何即云與羅漢齊。次縱云。縱帶
三果行四果向。餘一品在亦名為向。如何 復得與羅漢齊。若七地下次難第七地。若 最後品盡名第七者。此則可然。前六地中 既但名離欲將向來屬果。初禪初品亦屬
已辨。斷初一品實未辦故。故亦不可與 羅漢齊。今若下。今為申之則不取通十地 之名。但用十度對果名便。以別教義多以 十度對於十地。故亦依此以申今意。立此
意者。亦恐後人不曉經論對果高低不 識別教名通之意。次此皆下謙退推功。次 問者。三乘共位借義已成。別立菩薩恐無 誠證。次答意者。經論各有兩處明文。意並獨
語菩薩智斷。初引大論三處焦炷者。意引 乾慧別在菩薩斷惑之位。若共二乘不名 初焰。初焰即是斷位故也。論別立菩薩故 以初地而為斷位。故大論七十八燈炷品
云。十地有二。一菩薩初地為初焰。二聲聞 見地為初焰。若獨菩薩地即歡喜地為初焰。 論文既以菩薩初地而為初焰。故今取之
以為況釋。於共伏道尚得以為菩薩初焰。 今但退取共斷位者。為獨菩薩初焰。有何 不可。故知此文別判通教菩薩位也。下文自
有獨菩薩位。即別菩薩位也。所言三種菩薩 者。即共地菩薩中根之人。亦同二乘三四地 斷。又大品下次引大品況釋也。第十佛地尚
名菩薩。況前諸位無菩薩耶。故云豈得無 中及以初耶。言隣極者。以別佛地過十地 故。今借別名乃云十地隣極故也。若無下
重引大品。從初地來。皆云菩薩修治地業。 故大品云。初十。二有八。三五。四有十。五十 二。六六。七二十。八五。九十二。十佛 (今略為頌) 彼
文一一具列釋之。當知此亦獨開菩薩。次 引大論。於菩薩邊別得忍名乃至遊戲神 通等名。故知此名別屬菩薩。大品忍名亦復 如是。如此下正申今意。依向所引尚得別
開菩薩地位。準此以為借別名通。別對菩 薩何咎。次問者。斷欲九品那制兩果。答意 者。聖制果名休息疲怠。散地惑重名為多
難。恐為難退立兩果名。次問者。凡禪為治 散。欲散既多應多立治。答意者。禪從地立 定散相違。豈可於欲而多立禪。次問意者。
前別為菩薩立忍名者。六七地前所有智 斷與二乘同。何故菩薩別立忍稱。答中有 三義故菩薩名忍。初引十五十六心例。如 十五心。雖已有於七智八忍。未入果位故
道比忍猶名為因。菩薩雖斷諸地見思習 未盡故。位未滿故。故但名忍。餘二意可 見。次約別教破思假者。前借別名但顯 通義。今正在別復顯竪義。故次明之。問。開
章之初不列別圓。何故至此便釋別圓。答。 但論空位正在藏通。為顯通義更借別 名。若論始終竪義似別。若論文旨須知 圓融。故於此中明別圓位。言十行出假不
復關前者。此中竪意從假入空。故別十行 不關前空。但列藏通意在於此。故顯體中 云。若論三人則有諸位大小。次圓位中。但
云八信至第十信斷習盡者。習通界外塵沙 無明。例亦應云不復關前。此不云者。從 初已來三諦圓修。與次第義永不相關。此 論麁惑任運斷處與次第齊。是故不須云
不相關。引華嚴者。恐人不了麁惑先除。 初證初住却望十信故云界內習盡。次華 嚴下證初住位。近代釋義地前咸伏。云何 銷通住過牟尼。此是第二番示文圓旨。云
何下釋華嚴意。初文略釋。若爾下徵難。既 有菩薩過佛。豈無聲聞過菩薩耶。然以下 答。佛道屬於別圓地住。尚能過於藏通牟
尼。灼然過於藏通菩薩。此約當分作此比 決。復次下辨同異。同斷見思得名功用。巧 拙不同。此雖辨前破思假位智用各別。亦
是遙判諸經論中智斷異同。初文且列四教 斷思智用各別。次若言下判向所辨同異 文也。初文是當通教三乘自相比望。次若言 下即以別圓菩薩比望。通藏二乘同斷見
思而智各異。亦可云智斷俱異。即是通教 不斷別惑。此中未論斷於別惑。故不論 也。又通三乘自相望者。亦可云智同斷異。 習有盡與不盡異也。次問下料簡超果等
四。初問可解。答中初明有超。雖不下明果 雖超而品數不失。如神通人及常人行遲 疾不同。豈無里數。次問者。夫論超者。應是
利根。身子利根何不超耶。初聞三諦但得 初果。答中言七日或十五日者。大論三十八 云。身子見舅與佛論議。有云。聞頞鞞說三
諦。或云。經七日。或云。經十五日得無學 果。阿難為侍者者。大論云。佛求侍者心在 阿難。如東日照西壁。至結集時至法會中。
迦葉訶云。汝如驢入馬群。阿難聞已。於閑 靜處精勤修習。未得無學。放身欲臥將頭 就枕。未至枕間得阿羅漢。故知爾前非無
智力。以阿羅漢不合為侍。故不取證。如 羅什入天竺。國人敬重以沙彌五人為侍。 據此降佛已還。並不應以大僧為侍。通 教菩薩下一往且明不超之義。故云亦應有
超。菩薩無不荷負眾生故不論超。論超 自約人行不同思假不得不破故也。超果 下四種論超。言本斷者。本在外道修世 禪時已斷思惑。名為本斷。隨本時斷品數
多少。故使於今入十六心超果不同。本 得非想即是已斷下八地思。至十六心應 名阿羅漢向。但名那含者。以凡地時用有 漏智智力弱故但名那含。得那含時此十
六心起無漏得替前有漏。名印持定。本得 初禪至二三四。比說可知。欲界九品隨以 世智斷之多少者。若本斷九今名三向。若七
八品得名二果。斷六品等名二果向。斷五 四等但名初果。不同次斷意如向說。或三 兩品名家家者。應云三四品。或恐文誤。或
婆沙不同。善來者如第四說。正習盡者秖是 三藏佛耳。圓人云最超者。問。前云荷負是 故不超。云何不同。答。此言超者。以圓望別
故得超名。故引瓔珞證超不超。彼本業經 敬首菩薩白佛言。諸佛菩薩以大方便平等 大慧照諸法界。為頓等覺為漸漸覺。佛言。
我昔法會有一億八千無垢大士。即於法會 達法性源頓覺無二。一切諸法皆一合相。 各於十方說此瓔珞。大眾皆見一億八千 頓覺如來。故知彼經唯有頓覺。玄文第五判
為初住。龍女亦爾。並名頓覺。言無垢者。且 約六即以明無垢。淨名者。雖成佛道。明初 住超。行菩薩道。此即不超。實相理下即第四 句。
[0334b17] ○三四門料簡者。初文者明須門意。為 通理故故十六門並破見思。今明入空破 見思竟。應須更簡能入之門。為是義故須
明諸門。諸門雖即俱有智斷有次不次。見 思並障故須明門。若即門通中是今文正 意。餘三能所為顯圓極。彼此乃成一十六 門觀於是思。又若識諸門。觀諸經論冷然
可見。以諸經論不出十六故也。初釋三藏 四門。初明有門中。初引論起觀。如此下 用觀破惑。鹿苑下明得益之人。言俱隣五 人者。謂陳如頞鞞跋提十力迦葉拘利太
子。佛初成道欲度二仙。以初出家於二仙 所習世間定。欲報往恩故欲先度。空聲報 曰。二仙已死。次思度五人往到其所。五人
立制。佛到制破。五人恭敬為敷具等聞法 得道閻浮提中五人得道。最在一切人天之 前。並是有門之力故也。又頞鞞說三諦者。
如論偈曰。一切眾生智唯除佛世尊。欲比 舍利弗。智慧及多聞。於十六分中。猶尚不 及一。因見頞鞞威儀庠序而就問之。汝師
是誰。誰之弟子。頞鞞答曰。悉達太子捨生老 病死出家修道得三菩提。是吾師也。身子 又問。師說何法。答。我年尚幼稚。學戒日初
淺。豈能演至真廣說第一義。身子言。略說 其要。頞鞞曰。諸法從緣生。是法說因緣。是 法緣及盡。我師如是說。身子聞已而得初
果。初頞鞞晨出佛已告之。今日所見必是利 人。應略說法。是故略說四諦中三。諸法從 緣生苦諦也。是法說因緣集諦也。是法緣及
盡滅諦也。身子聞已還其所止。目連見之先 起迎逆而謂之曰。汝得甘露應可共嘗。身 子便為如聞而說。目連聞之亦得初果。二
人見佛。佛命善來並得羅漢。千二百人者。 三迦葉千人。優樓迦葉五百。二弟各二百五 十。目連身子二百五十。今文闕五十。大論問
曰。此諸比丘何故常隨世尊。答。如病者得 差常隨大醫。如眾星繞月顯佛德尊高。大 論下明用門者善須方便。言方便者。般若 以無著為宗。若無方便於門起著。用有
則墮有中。乃至諸門亦復如是。大集下引 佛世人依門得益。次明空門。故彼下證門 體。云是老死誰老死者。大論引雜含云。十
二因緣從無明至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 若言誰老死。皆生邪見。乃至無明亦復如 是。若說無誰老死當知虛妄。是名生空。 若說無是老死當知虛妄。是名法空。乃至
無明亦復如是。彼經佛在調牛聚落。告諸 比丘。初中後善乃至梵行清淨。所謂大空經。 若有問言。彼誰老死老死屬誰。彼即言。我
即老死今老死屬我。老死是我所。若無明離 而生明者。彼誰老死老死屬誰。老死則斷。 斷其根本則無明滅。無明滅則諸行滅。具
二空故名為大空。故知小乘空於我所。名 為法空。空於我人名眾生空。若諸菩薩以 空涅槃恒沙佛法。名為法空。人謂小乘不 明法空者。未曉經意。縱有誠教云聲聞
人但得生空。且讓菩薩與奪之言。
◎
[0335a16] ◎須菩提空智偏明等者。雖得羅漢何廢 偏長。石室觀空者。佛在忉利一夏安居。佛 以神力制諸人天。不知處所。夏受歲已。佛
攝神足欲還閻浮。爾時須菩提於石室中 住。自思惟言。佛忉利下當至佛所禮佛耶。 為不至耶。復自思惟。佛常說法。若人以智
慧力觀佛法身。是名見佛中最。佛時已從 忉利下閻浮提。四眾皆集人天相見。座中有 佛及轉輪王諸天大集。眾會莊嚴先未曾有。
須菩提念。今此大眾雖復殊特勢不久停。 磨滅之法皆歸無常。因此無常觀之初門。 悉知諸法空無有實。作是觀時即得道證。 時一切眾皆欲先見如來禮拜供養。有蓮
華色比丘尼。常為他人呼為婬女。欲除惡 名便化為輪王。七寶千子。眾人見之皆悉 避座。化王見佛還復本身。為比丘尼最先
禮佛。佛告尼言。非汝先禮我。唯須菩提最 初禮我。所以者何。須菩提觀諸法空為見 法身。得真供養供養中最。非供養生身名 供養也。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335b13] ◎大品被加等者。凡言加者加於可加。以 須菩提空與般若空相應相似。是故佛加令 其說空。般若是智故亦加身子。所以但加
此二人也。故云欲以大空並小空等。以般 若中盛明此二。是故但加此二人也。法華 云。我等雖為諸佛子等說菩薩法。大品中 佛告須菩提。汝當為諸菩薩說般若波羅
蜜。如諸菩薩所應成就。須菩提說已。時諸 菩薩聲聞四眾天龍八部作是念言。為須菩 提自力。為是佛力。須菩提知大眾心念語
身子言。豈佛弟子有所說法。皆是佛力。佛 說法相不相違背。二乘之人無力能說。大 論五十三云。爾時須菩提作是念。三世諸佛
從般若波羅蜜生。須菩提小人。佛云何讚 言欲說般若。當如汝所說。答。須菩提說皆 承佛旨。正使諸大菩薩大梵王等不承佛 意。尚不能說。況須菩提在於佛前能自恣
說。身子有說亦復如是。大論下善用方便。 意亦同前有門中說。斥非中盪 (狄朗切) 第三門 比說可見。第四門中言車匿者。引人簡濫。
佛臨涅槃阿難心沒憂海。阿泥樓豆言。如 來不久當入涅槃。若有所疑今悉可問。何 以憂愁以失法利。阿難因是前白佛言。一
切經初安何等字。乃至惡口車匿云何擯治。 佛言。一切經初皆安如是我聞等字。惡口車 匿依梵法治。若心調柔軟當為說那陀迦 旃延經。離有離無乃可得道。言離有無
者即是雙非。若觀境者。亦應云假無同前。 非前實法有無俱是。是故雙非此即境也。 作此觀者即名為觀。如此下明門中得益
之位。言溝港者。古來翻譯方言未通。便以 預流譯為溝港。通水曰溝隈水曰港。四門 下明門異理同。初正明門異理同。有法譬
證。依理通諍中初正通。跋摩者。宋文帝時 來至此土勅住祇洹。臨終遺書自說已證。 傳與此土及外國僧眾。偈有四十六行。先
歸敬三寶已。次說不淨觀。後說得二果。末 後云。那彼阿毘曇說五因緣法。實義修於 智名者莫能見。諸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 等。求那依毘曇得道。故斥成論不得道
者。但計異端無行契理。然真諦寂寥等非 偈文也 (寥亦寂也。空無人也) 。 祛 者去惑也。論主者。訶黎 跋摩造成實論。何故下辨諍有無。論文雖
分大小辨諍今通用之。順理必無失理故 諍。菩薩無諍中。釋迦初值至三祇等者。俱 舍云。於三無數劫各供養七萬。又如次供
養五六七千佛。釋曰。初僧祇初供養七萬五 千佛。二僧祇七萬六千。三僧祇七萬七千。頌 曰。三無數劫滿。逆次逢勝觀然燈寶髻佛。初
釋迦牟尼。釋曰。第一僧祇初值釋迦牟尼。第 一僧祇滿值寶髻佛。第二滿值然燈佛。第三 滿值勝觀佛。大論第二僧祇名罽那尸棄。第
三名毘婆尸者。彼此音異。六度具如第三 卷引。論因則指釋迦等者。彼婆沙中釋菩薩 義。明因則指釋迦三祇百劫。明果則指彌
勒當成。何故爾耶。釋迦果已成是故指因行。 為令慕果而行因故。彌勒因已滿是故指 當果。皆使觀因以知果故。故諸聖教並明
釋迦之因。如說菩薩昔苦行等。並明彌勒 之果。如說彌勒下生經等。龍樹難云等者。 大論二十七問。觀諸法實相及修慈悲令 三毒薄。薄故能集清淨功德者。如離欲人
斷下地結猶有上惑。故名為薄。又如初果 見盡思存。尚未名薄。如佛所說斷淫怒 癡名斯陀含。故名為薄。如是等義薄即是 斷。汝何未斷而名為薄。論云。若得無生忍
時斷正煩惱。得佛果時斷餘殘習。是真實 說。此仍存通以破於藏。又大論第五。廣斥 六度菩薩云。是迦旃延子輩不讀衍經非 大菩薩。不知實相。自以利根於佛法中
作諸論議。作結使智根等楗度。尚處處失況 菩薩論。故此初文云釋論引迦旃延子明 菩薩義。當知大論為破故引。故論斥云。如 小人尚不能跳小渠。況度大河豈不沒
失。云何沒失。如云昔菩薩。為大薩他婆度 大海水惡風吹船。語賈人言。汝捉我髮我 當度汝。諸人捉已以刀自殺。大海水法不
宿死屍。即時疾風吹至岸邊。大慈如是而 言不是菩薩。受然燈記身升虛空見十方 佛。於空立讚。然燈記言。汝於來世作佛號 釋迦牟尼。得記如是如何言未是菩薩。三
僧祇未有相好。亦無種相因緣。見然燈佛 身升虛空見十方佛。豈非大相。為佛所 記當得作佛。亦是大相。捨此大相而取三 十二相。三十二相輪王魔羅亦能作之。調達
亦有三十相。餘人各有少。多如青目長臂 等。汝何以重相。何經說三祇菩薩不種相 好因。如難陀因浴毘婆尸佛。以青黛塗 支佛塔作支佛像。願得端正金色之身。世
世受樂處處受生。恒得端正。是福之餘。生 迦毘羅釋種之中。得三十相出家得無學。 佛說五百比丘中難陀第一。是相易得。云
何九十一劫中種。餘一生中得。是為大失。又 初僧祇不知作佛不作等者。若藏若衍何 處說是語耶。迦旃延子言。佛口雖三藏中
不說。義理應然。毘曇婆沙作是說耳。如首 楞嚴說四授記中。有未發心與記。有適發 心與記。他人盡知己不知。有他己盡知。云
何二僧祇不知作佛。又云。種相好唯在欲 界。色界何故不得種耶。如諸梵王常請佛 轉法輪。云何言上界不得。又不惜身命名 檀。不知三空故不名淨。乃至般若亦須
知三事皆空。言分地息諍者。云二乘及菩 薩尚不能分。分地為七分是算數法。是世 俗般若中少許耳。又云。要在人中種相因
者。如婆伽度龍十住菩薩。阿那婆跋達多龍 王七住菩薩。羅睺阿修羅王亦是大菩薩。何 故云餘道不種相耶。言一思一相者。是心
彈指頃六十生滅。一心不住不能分別。云 何能種大相。不應不了心中種。多心和合 乃能種。猶如重物多人能擔。一人不能擔。 若云釋迦弟子機熟者。藏衍等經亦無此
說。出自汝心。如是種種破三藏相好。若爾。 衍相云何。答。大論二十九云。云何名為衍中 相好。十方三世諸佛皆悉無相。何故說相。一
相尚無。何故說三十二相。答。佛法二種世諦 第一義諦。世諦有相。第一義諦無相。又福 道慧道。又生法二身。又相好嚴身無畏不共
嚴眾生。又為二種眾生故現二身。著名字 者為說相好。知法假名不為說三十二相。 問。力無畏亦有相好。云何說法身無相。答。
一切諸法悉皆無相。現色身者為見色生 喜發道心者。說相無咎。於前多解一一 皆開為三教意。以斥三藏方稱經旨。問。何 故不多不少。唯說三十二相耶。答。丈六
身邊少則莊嚴不周。多則雜亂。問。何名為 好。答。相大莊嚴身好小莊嚴身。若說大者 則已說小。復次相麁好細。眾生見佛則見
佛相好則難見。問。佛斷眾生吾我。何故相 好自嚴其身。答。既有妙法莊嚴其心。身無 相好或恐度者心生憍慢。謂佛身相不具。
不能一心受道。如器不淨盛好美食人所 不喜。如臭皮囊盛好寶物。取者不樂。是 故相好自嚴其身。又心莊嚴開涅槃道。相好
莊嚴開人天路。又心莊嚴三界心息。身莊嚴 者三惡心息。然此中明三祇百劫。與俱舍 小異。俱舍則道樹已前四波羅蜜滿。至佛果
位二波羅蜜滿。故頌云。但由悲普施。被析 身無忿。讚歎底迦佛。次無上菩提。六波羅 蜜多於如是四位。一二又一二如次修圓
滿。初一謂布施。次二謂戒忍。次一謂精進。 次二謂禪智。如次對四句。由讚歎底迦其 超九劫。故從毘婆尸佛九十一劫禪智二波
羅蜜滿。若準大論三阿僧祇六波羅蜜滿。 不相違耶。亦無相違。大論三僧祇但是事 禪事智滿耳。若至樹王下亦是緣理禪智始
滿。俱舍云。因時已斷八地惑者。既未斷有 頂但用有漏。故大論沒前有漏之名至樹 王下。方云用三十四心斷三界見修之惑。 故知爾時方得無漏。今文且以大論所斥
立三藏菩薩義。故且存之名為伏道。半字 者。引證唯小。第五云。譬如長者唯有一子 心常愛念。將詣明師。懼不速成。尋便將還。
以愛念故晝夜慇懃。教其半字而不教誨 毘伽羅論。力未堪故。合喻云。言半字者謂 九部經。毘伽羅論謂方等典。釋云。此論是
字本。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本也。典籍音 聲之論宣通四辨。訶責世法讚出家法。言 辭清雅義理深邃。雖是外論而無邪法。將 是善權大士之所為也。故以此論喻方等
經。法華稱二十年等者。約人即權同二乘。 約理即真俗二諦。約惑則見思俱破。問。二 義可爾二十云何。答。二乘各有十智。又斷
見一無礙一解脫。斷思九無礙九解脫。貧所 樂法等者。如耕夫無帝王之念。織婦絕皇 后之窺。二乘亦爾。法華已前雖聞雖說。自
鄙絕分而無希取。次通教四門。初是有門。 云而有幻化即有門正體。如是下破惑結 成。若言假實下空門正體。如此下破惑結成。
若明一切法下空有門體。如是下破惑結成。 既言下非空非有門體。如此下破惑結成。初 有門中云諸法不生而般若生者。大論六十
二先引經云。身子白佛言。云何生般若波 羅蜜。佛言。色不生般若波羅蜜生。乃至一 切種智不生般若波羅蜜生。身子問。云何色
不生等。佛言。色不起不生不得不失。乃至 種智亦如是。是為般若生。生即是有故證 有門。雖具三教今意在通。空門中云乃至
涅槃亦如幻化者。大論五十三引經云。諸天 子念。誰應聞須菩提說。須菩提知諸天子 念。語諸天子云。如幻如化如是聞法。乃
至涅槃亦如幻化。論釋云。佛於一切眾生 中第一。涅槃於一切法中第一。以二法名 字從因緣生故。假令有法勝涅槃者能 令如幻。何況涅槃。以無有法勝涅槃故假
設言之。斥三藏如文。體而論破者。此通伏 難。難云。通人既觀諸法如幻。幻本不生今 無所滅。名之為體。體則非破。今何故云
體破見思名破法遍。答。此約即體而論破 也。不破而破故云體破。次引證中云火焰 等者並證四門不可取也。乃至釋第一義 中。云一切實等四句。四門入池等。並此意
也。故讚般若偈云。般若波羅蜜譬。如大火 聚四邊不可取。無取亦不取。一切取悉捨。 是名不可取。不可取而取。是即名為取。釋
曰。初句明實相般若。即是所通。次句譬所 通也。第三句譬能通不可取也。第四句門 觀俱亡。第五句能所俱亡。第六句總結。第 七八句明無取故名為得八義亦兼三且
釋成通。若不下明門體離諍。問答下與三 藏辨異。擋字 (丁朗切) 謂朋擋也。有門擋有而 撥空。空門擋空而撥有。亦名如實巧度等
者。大論第七作巧拙二醫譬云。如用針藥 名為拙度。用呪術者名為巧度。亦如二渡 若用草筏名為拙渡。用方舟者名之為 巧。雙舟曰方。聲聞化人苦行頭陀。初中後
夜勤心禪觀。苦而行道名為拙度。菩薩化 人觀諸法實。無縛無解心得清淨。名為巧 度。巧如喜根拙如勝意。巧拙相形雖復若 是。揣心量行無令濫非。此斥小宗事相
頭陀專根本禪無常等觀。苦勵身口不知 諸法畢竟清淨。此以衍教用斥拙度。行道 之人善自斟酌。三獸渡河者大經譬也。三人 如獸真如水底。象雖得底仍分二別。小象
得泥通菩薩也。大象得實即見不空。見不 空者。復有二種。謂但不但。今文且用得泥 菩薩以共二乘。次別四門中初略辨異。大 經下辨行相。經云聞大涅槃有無上道
等。具如釋籤明聖行中。今云事相次第不 殊三藏者。且如戒定及生滅慧。此三聖行全 如三藏。若無生等三慧聖行則異三藏。今從
初說故云不殊。復約教道初不知圓。餘如 釋籤次第五行也。初門中云解脫者即是不 空等者。是大經第五百句解脫中文。彼百解
脫總而言之不出四門。而多明非有非無。 當知百句是能通門。三德涅槃是所通理。以 彼百句義兼圓別。故使今在別門引之。如
來藏十喻者。二文不同。諸文引用。或云佛 藏者隨語便耳。文在方等如來藏經中。彼 經一卷佛為金剛藏菩薩說。文雖有十義
但似九。以初二文同一義故。初文云。我以 佛眼觀一切眾生。諸煩惱中有佛智眼有 如來身。結跏趺坐儼然不動。善男子。譬如 天眼觀未敷華中有如來。除却華已便得
顯現。佛見眾生亦復如是。已下九譬總有 九番長行偈頌各四五行。今略從要各取一 行令知喻相。初云。譬如萎變華其華未開
敷。天眼者觀見如來身無染。二云。譬如巖 樹蜜無量蜂圍遶。善方便取者先除彼群蜂。 三云。譬一切粳糧皮糩未除蕩。貧者猶賤
之謂為可棄物。四云。如金在不淨隱沒 莫能見。天眼者乃見即以告眾人。五云。譬 如貧人家內有珍寶藏。主既不知見寶復 不能言。六云。譬如菴羅果內實不毀壞。種
之於大地必成大樹王。七云。譬如持金像 行詣於他方。裹以弊穢物棄之於曠野。八 云。譬如貧女人色貌甚醜陋。而懷貴相子 當為轉輪王。九云。譬如大冶鑄無量真金
像。愚者自外觀但見焦黑土。文中各以佛 性合喻。若尼楗經云。有城名欝闍廷。王 名嚴熾。有大薩遮來入其國。王出遠迎。其
見王已坐一樹下。王見致敬。因為王說治 國之法。乃至為王說佛身相及種性等。乃 至令王觀如來身云。大王當知依煩惱身 觀如來身。依陰界入觀如來身。何以故。此
身即是如來藏故。一切煩惱諸垢藏中佛性 滿足。如石中金。木中火。地中水。乳中酪。麻 中油。子中禾。藏中金。模中像。孕中胎。雲中
日。是故我言煩惱之中有如來藏。尼楗經 中雖亦有於如來藏名。十喻亦與今文大 同。然既引弊帛薩遮中無。故知應是引方 等經也。涅槃非有等者。涅槃非是能名所
名。故云非有。因俗施設名涅槃有。既非色 聲云何而言見妙有色聞涅槃名。如水酒 酪瓶等者亦百句文。彼文云。又解脫者名曰
不空。如水酒酪蘇蜜等瓶。無水等時猶故得 名為水等瓶。如是等瓶不可說空及以不 空。若說空者則不得有色香味觸。若說不 空而實無有水酒酪等。非有非無門中言
絕四等者。意指中為所證之理。理無四故。 尚無四句焉有百非。此第四門雖四句攝。 今約理說故云絕四。乃至有門亦復如是。 故引大經非常非斷名為中道。以證於理
復是雙非。如此下判得失也。若得意者得 入初地名為見實。若不得意但成地前方 便位耳。若準前明三藏四門。一一門後各 明得失。為離煩文於此總明。次明圓四
門中初辨同異。云何下總徵起。觀見思下正 釋也。初明有門。即指見思為不思議因緣 生法。生法即假。假是有門。以無空中而不
假故。故云乃至第一義亦是因緣。大經下引 證也。三菩提法尚是因緣故知一切無非有 也。次空門中云三諦者。亦是三諦皆空故
也。亦是假中皆空故也。言我及涅槃此二皆 空者。我即是俗涅槃即真。二諦俱空唯有中 空。中空亦空故云空病亦空。此即三諦俱空
故也。次亦空亦有門者。一中一切中約雙照 說名第三門。無有真實亦空也。分別不盡亦 有也。次引多文以為證也。一微塵中亦空
也。大千卷亦有也。第一義亦空也。善分別 亦有也。大地一亦空也。種種芽亦有也。無 名相亦空也。假名相亦有也。乃至佛亦空也。
但有字亦有也。既約中道雙照二諦。一切無 非亦空亦有。次非空非有門者。亦是一中一 切中約雙非說名第四門。空有乃至非空非
有餘三門中。皆云一有一切有等。唯第三門 言雖稍隱意實周具。云何下明門互融。且 寄四門別說其相。三諦之理一一無虧。所
以者何下釋也。何以故。一門即是三門故也。 初舉因緣。因緣即空。空即是假。假即法界。 今論行相四悉隨便根性各別隨依一門。
初依教門途轍大體。一切且以無生為首。 今明教旨辨十六門俱斷見思。故料簡之 出其元意。意在圓門故通列四。又教教雖 四隨教曲論。一一教中初入復別。故四念處
云。藏多用有通多用空。別教多用亦空亦 有。圓教多用非空非有。又但以空有相對 說者。藏別兩教多依有門。通圓兩教多依空
門。但須分別界內界外。偏用雖爾復順大 途。是故今文無生為首。文中復須具足列 四。為偏簡故是故通列。如上下結成無生。
若爾下開權也。先徵起。次正開。三引證。若 爾。秖應引法華文以證顯實。何須復引大 品淨名。答。彼部中實不殊法華。所顯實同
故得為證。既引法華開諸權已。淨名大品 何權不開。故開彼權還入彼實。即是法華 權意本實。他人不說此十六門。將何以為 能通之路。破假不同混然難曉。將何以簡
諸空諸有。乃至諸教非空非有。如上所說且 寄一法以之為式。若覩諸教準例可從。 又此十六門藏通圓三。隨所列門即可為 觀。唯別聞門稍異前後。如今所列。但是
且論初心斷見思異。若論遠理直在教道。 期心極果緣理生信。即以所信立為四 門。眾生理具為惑所纏。初心頓聞而修漸 行。至十行後方始造修。向末地初薄證少
分。信後習觀初斷見思具如藏通。故云次 第不殊三藏。從初至後歷十六門。自行化 他或橫或竪。若得下開說即理以結門意。引
證如文。上無生下總結用門本意。此言依 無生門者。即前大經圓無生門竪破見思。即 竪而非橫竪皆攝一切。若秖竪破未涉餘 惑。若得元意本在圓融。故於此中具列諸
門破見思位。先簡後會。故圓四門皆達見思 即是法界並具三諦。恐人迷旨故於此中 即示門意。若得意者。終日次第意非次第。
故云非方便門。此即第三示文旨歸。若銷 文勢不可於一一句見。一一品思頻論文 旨。若修觀者。及尋文旨。不可一句迷於妙
體。故四念處中問曰。若爾。應直說大何故 先小。答。經具二意。若先大者如照高山 純被於大。仍兼利鈍二機不同。若先小者
如初鹿苑。然今先小其意有十。一為用故。 亦如淨名中先為俗眾。二為破故。先弟子 之砧。後淨名之椎。三為攝故。如淨名室內
先說無常。四為會故。大品會宗皆摩訶衍。 五為開故。如法華中決了諸法。六為學者 識內外典離邪曲誤。七為知故。知佛方便
不應輒破。八示末代坐禪內證。邪正空別。 九為學者識於內外孟浪行說。十為學者 識大小門成遍習故。今約自行似闕前 三。兼於利他全須十意。為此意故應遍
立門。應以此意該通上下。
[0339b17] ○次明入假 破遍。初文意者大悲利物。是故二乘但住於 空。不能從空出假利物。簡小正明出假 意如文。善巧下示假觀相。空中種樹者譬
出假相。既以大悲為利眾生。應於生死 善巧方便。如空中種樹知病識藥。大論二 十八引網明菩薩經云。舍利弗白佛。是菩 薩所說有能解者。得大功德。何以故。是菩
薩乃至得聞其名得大利益。何況聞其所 說法耶。世尊。如人種樹不依於地而欲 令其華果枝葉成果實者。是難可得。諸法 行相亦復如是。不著一切而得菩提。今亦
如是。菩薩證空而不住空。能於空中分 別藥病。雖知不實而常運懷。筈筈相拄者 大論云。菩薩雖行諸法未具佛法故不取 證不取證者謂不住空。如佛所說。譬如
仰射虛空箭箭相拄不令墮地。菩薩摩訶 薩以般若箭射三空門。後以方便箭射般 若箭。不令墮於涅槃之地。大悲心厚為利 眾生。此即入假之本意也。若住下結意。
[0339c07] ○次 入假緣中初云同體哀傷者。且約出假。見 眾生苦同於己苦。名為同體。非謂無緣同 實體也。憶本誓者。本擬利生策發令憶。
故引二乘以勵先志。利智者。應知住空有 棄他過不習法過。善巧者。既出假已不為 假污。令假智牢彊。精進者。誓填本願無 使一念生畏憚想。次引淨名三慰喻者。此
是大師判釋淨名問疾品中為三慰喻。所 言三者。亦名三觀亦名三教。言入空者 彼經云說身有苦等。此約通教。亦以三藏 助成於通。於兩教中但在菩薩。二乘無悲
將何慰喻。於彼文中初約果次約因。初約 果中謂苦下四行。說身無常不同凡夫計 之為常。不說厭離不同二乘自謂滿足 於身生厭。說身有苦不說樂於涅槃。說
身無我而說教導眾生。說身空寂不說畢 竟寂滅。並如初釋。次約因者即約集諦。說 悔先罪者。菩薩為他理須悔罪。二乘抵債 不同凡夫順罪不悔不同有部計於罪性
從現入過。故云不說入於過去。令諸眾 生觀此因果。並是三假俱順入空。下入中文 云。今我病者非真非有。眾生病亦非真非 有。入假文在空中中間。故云中間即是入
假慰喻。亦名別教慰喻。彼入假文五意具足。 故引別教證次第假。彼文三觀並約利他。 是故三觀皆云慰喻。今入空即屬自行。雖
不引彼意亦大同。言入假五意者。經云。 以己之疾憫於彼疾。證今文中同體大悲 等者。自悲悲他。我昔有惑生死輪迴。是故 起悲利彼含識。同體義者具如前釋。若以
文旨釋同體者。見諸眾生體性同己。與 十方佛體性無殊。我既知已眾生不知。非 誓而誓觀己利彼下之四意準此應知。問。 以己之疾憫於彼疾。自既有疾何能利他。
既先入空復不應有。如其無者以己憫彼。 義云何通。答有二意。一四住已斷猶有無 明故生念云。我無明尚爾。況眾生見思。四
輕憫重是故出假。二者無明輕四住重。何 得以輕而憫於重。但以昔苦憫彼今苦。 故第二意引經云。當識宿世無數劫苦。第 二意者。如布衣登極知人苦樂。憶昔四弘
以饒益彼。故第二意正當今義。次引經云 當念饒益諸眾生者。入空則棄他。人假則 念彼。次引經云憶所修福念淨命者。此語
明具福慧二嚴。福是福嚴。淨命是慧。言淨 命者。無四邪五邪。乃至不見中理。皆名邪 命。故以慧嚴判屬淨命。當念於慧憶福
利生。次引經云勿生憂惱等者。勸起勇健 心也。應如經云。菩薩於生死而有勇。若 有憂惱或墮二地。故勸勿憂常起精進。若 無精進則生退沒。從空下料簡也。有法譬
合。初法中云利根鈍根住空出假等。四句不 同。譬與法文前後互列。法中利鈍兩根。入 空在前入假在後。譬中入假在前入空在
後。又法說中入空入假。並利前鈍後。譬中入 空利前鈍後。入假鈍前利後。隨文語便應 無別意。又法說中乃以利根對於住空。而
料簡五事者。利根即是利智。住空即無四 事。故將利根以對四事而為料簡。有闕 四事。未必鈍根。具四事者未必利根。次譬
中身力譬利智。膽勇譬精進。餘之三事並須 有進。故且舉進以攝餘三。亦可膽勇總譬 四事。以對身力五譬具足。何能有功者。秖
是鈍根聲聞五事都無。何能有利他之功。今 住空下合五緣也。還牒向譬來此帖合。初 文總云住空出假各兩種者。具如法譬即 以利智對四事說。次具五緣者。釋第二句
五事具足。若對前五少不次第。有親如天 性即同體也。有約謂要約即本誓也。有策 謂奇謀即善巧也。有力謂勇健即利智也。 有膽謂勇捍即精進也。
[0340b20] ○次入假觀中列 三法者。闕一不可。如大經二十三釋第七 功德中云。善男子。佛及菩薩為大醫故。名
善知識。何以故。知病知藥應病授藥。譬如 良醫善八種術。先觀病相後授以藥。大經 教道真位故在七地。今論似位故在地前。
釋知病中初列。次釋。釋初根本先起次息。 初又三。初明見根本。次從此下明從本起 見。三從為此下起成苦集。自上沈下名 為墮墜。升沈更互名之為廻。結業為集墮
墜為苦。苦集更互如旋火輪。如旋火輪下明 息。先譬。知心下合。知起因緣中初標。次釋 中先以能辨所。所謂內外相。次正釋。先釋
外相。產者養也。育者收也。蓄字應作稸謂 積也。散棄也。貧者無福無財也。富者福也。 周禮云。豐財也。形貌下內相。偉大肥也忽
榮棄位者。如諸經中捨國城妻子及此方先 代。若莊子云。古之所謂得志者。非軒冕之 謂也。今之所謂得志者。軒冕之謂也。軒冕
在身非性命之有。物儻來寄不可却。其去 也不可止。故不可以軒冕肆其意。破曰。 莊斥今人莊豈非今猶云來寄而不可 却。雖似斥彼意在苟求。求之未會反斥
求者。與負鼎等曲直天別。與忽榮等是非 倍隔。樵漁自樂者。樵如鄭弘。漁如漁父此 則安貧以自處也。叩牛干相者。非理造求
為干。輔佐王者曰相。如甯戚邀齊桓公。 乃於城旁飯牛。至夜叩牛角而歌曰。南山 岸白石璨。下有寒泉文章煥。中有鯉魚長 尺半。生不逢堯與舜膳。短褐褌衣齊至骭
(故旦切。亦下晏切脛也) 從朝守牛至夜半長夜漫漫何 時旦。黃犢黃犢伍官。何時用汝為國相。桓 公夜聞之召為國相。負鼎等者。指事求利
曰邀。亦古堯反。伊尹邀相常負鼎而語 曰。若使以我為國相者。如鼎調味。鼎者。 說文云。三足兩耳調五味之寶器也。爾雅 云。絕大者曰鼐 (奴戴切)
漢書郊祀志云。昔太 昊興一鼎象一統。黃帝作三鼎象三才。夏 禹作九鼎象九州。故伊尹負之以邀湯也。 太公亦以釣而邀文王。專文專武等者。嗜好
不同。俗古賢良偏嗜非一。文武可知。如尼 乾經云。有黑王子多財疾妬。有勝仙王 子為性多殺。有無畏王子大悲太過有婆 藪天子行事太遲。有天王子輕
[跳-兆+參] 戲笑。波 斯匿王為性貪食。有嚴熾王子為性大暴。 嚴熾問尼乾子云。有誰無偏過耶。答。唯佛 無過。出假菩薩應須漸習。使知眾生偏病
不同。設藥治之。如此下結意。如文。久近如 文。知重數中本文多有不同。但依算法合 之。應知文中。有直爾合數。有帶根本數
合。尋之可知。派者別水也如於大水派為 小流。今亦如是。此見思重數。文文皆有止 觀信法等者。正是出假六十四番。但文存略
無相資耳。病相下結苦集。言此彼者。以 有望無乃至無言。言深淺等者。從有乃至 非有非無。單複乃至絕言故也。言輕重者。 於一一見皆有輕重。又諸重中皆由能治
治於所治。所治未破。破法未盡。有諸重生。 又入空下於成入假方便。初正示。言薄修 則明者。由初有方便及見思已破。下諸意
例然。二乘下斥小。而菩薩下觀成破遍。知 思病中初列。次略例。釋重數中初正釋。次 舉廣況略。三准例。並如文。此緣一諦。諦字
應從言。四十里水既是四諦下惑。斷思但 直緣一真諦。或四諦中隨緣一諦。如十里 水故。稱之一諦者字應從水。故大經云。 須陀洹所斷如四十里水。其餘在者如一毛
渧。思惑雖多不橫起故。二乘直入等者。次 明入假方便。並須先預分別。以作後時出 假方便。諸教皆爾。但要期剋果。長短不同。而
分教異。如此習者豈與習法相者意同。故 先總知之。後以觀助發。別修各有方法者。 修觀結成。於一一法通以止觀研之。況復
俗諦恒沙三昧。修各不同。如此修習助開法 眼。豈與扶順宿惑苟遂現情。讀春秋誦 左傳。終朝心遊戰陣口演詐謀。云助佛法 者遠矣。又如向說者仍順教道。若從實義
略此預知。但專三昧至六根淨。則遍見聞 三千色聲。欲說一偈不可窮盡。況至初住 不思議發。上見思下結勸。五部不填胸者。 勸令預作助法眼因。舉知五部以為況
喻。言五部者。若遺教三昧經。因羅旬喻比 丘乞食不得。佛令分僧五部以驗僧福。與 佛滅後五部名同。其事則別。一曇無德部法
名四分。二薩婆多部法名十誦。三彌沙塞部 法名五分。四婆麁富羅部律本未來。五迦葉 遺部法名解脫。僧祇為根本部。分出前五。
如是五部習之在心。豈填胸臆。習止觀者 亦復如是。廣習諸句作不思議開發之由。 於理彌明於智彌顯。
[0341b22] ○次明識法藥者。楞 伽亦云。智有三種。第五又云。五度有三。並 云世間乃至上上。但彼經分屬三人。大品
明逗機設藥。即如下文授藥是也。此中令 習之在心。故與二經為異。初明世間法 藥中。初引大論。次引大經金光明。並云世
法即出世法。然兩經語同而有顯密。大經在 法華後。已開權竟。是故顯說。金光明中但 云世間皆因此經。此乃密示。又大經雖云
是佛所說。仍不云所說即是妙理。顯密雖 爾順次第意。且引文證世法是藥。亦為治 於眾生世病。以為出世之梯漸也。深識世 法即出世法。一一世法無不為令眾生出
世。以五戒為出世法者。以佛出世方制 此戒。世即出世。故引五行五常及十善法。即 是五戒。問。知病中但云見思不說塵沙無
明之病。次識藥中何故乃云出世及以出世 上上法耶。上上法藥應治塵沙無明之病。 何故藥病不相對耶。答。通論藥病應如所
問。今明知病識藥及授藥法。並是菩薩從空 出假破塵沙惑。應須遍識世法等三。故此 菩薩初入空時。先用一門破見思病。後出
假時亦先分別眾生見思。令其先破。破已 亦令廣習法藥。後入中道。方復自以上上 法藥。治無明病。故無明病非入假正意。若
眾生有宜用上上藥。亦應為說此上上法。 令修假中二種觀法。中道亦屬假觀攝也。 言五常似五戒者。如提謂經中長者問佛。
何故但五不說四六。佛言。但說五者。是天 地之根太乙。之初。神氣之始。以治天地制 御陰陽成就萬物。眾生之靈。天持之和陰
陽。地持之萬物生。人持之五藏安。天地之 神萬物之祖。是故但五。又云。所持五戒 者。令成當來五體順世五常五德之法。殺 乖仁盜乖義淫乖禮酒乖智妄乖信。憫傷
不殺曰仁。清察不盜曰義。防害不淫曰 禮。持心禁酒曰智。非法不言曰信。此五 不可造次而虧。不可須臾而廢。君子奉之 以立身用無暫替。故云五戒。又云。不殺過
於二儀。不盜如太素。不邪行如虛空。不妄 語如四時。又五行似五戒者。略以白虎通博 物誌意。會釋其相。木主東方。東方主肝。肝
主眼。眼主春。春主生。生存則木安。故云 不殺以防木。金主西方。西方主肺肺主鼻。 鼻主秋。秋主收。收藏則金安。故不盜以防
金。水主北方。北方主腎。腎主耳。耳主冬。 淫盛則水增。故不淫以禁水。土主中央。中 央主脾。脾主身。土王四季。故提謂經云。
不妄語如四時。身遍四根。妄語亦爾。遍於 諸根違心說故。火主南方。南方主心。心主 舌。舌主夏。酒亂增火。故不飲酒以防於火。
五經似五戒者。已略如前釋。此中開禮樂 為二。不語春秋。又與提謂對義少別以 五行名與五經不同。故使爾也。禮云酒者 因祭祀而用之。非謂常飲。非祭而飲尚
違世禮。況佛制耶。古制禮樂以防淫亂。今 習鄭衛反增邪濁。故古樂器但吹 [(大/云)*包] 擊缶 叩磬鳴鐘而已。故魏文侯問於子夏曰。吾
端冕而聽古樂則惟恐臥。聽鄭衛之音則 不知倦。敢問。古樂於彼如何。新樂於此如 何。子夏曰。夫古樂者始奏以文復亂以武。
修身及家均平天下。此古樂之發也。夫新 樂者獶雜子女不知子父。此新樂之發也。 夫樂者天地順而四時當。民有德而五穀昌。
疾疹不作而無妖祥。故曰樂以防淫。詩防 殺者。謂毛詩刺上專防暴殺。謂上以風化 下。下以風 (去聲) 刺上。尚書防盜者。專明帝
王義讓之德。故防於盜。易測陰陽等者。如 孔子有三備卜經。上知天文。中知人事。下 知地理。使詐者不行。如是下結勸。入假下
示修觀處。欲知此法等者。如向所對未為 善修。若通明觀以三昧力。知此身中具倣 天地。知頭圓像天足方像地。身內空種即
是虛空。腹溫法春夏。背剛法秋冬。四體法 四時。大節十二法十二月。小節三百六十法 三百六十日。鼻息出入法山澤溪谷中風。口
息出入法虛空中風。眼法日月。開閉法晝 夜。髮法星辰。眉法北斗。脈法江河。骨法玉 石。肉法地土。毛法叢林。五藏在天法五星。
在地法五嶽。在陰陽法五行。在世法五 常。在內法五神。修行法五德。治罪法五 刑。謂墨劓剕宮大辟。主領為五官。五官如 下第八卷引博物誌。謂句芒等。升天曰五
雲。化為五龍。心為朱雀。腎為玄武。肝為青 龍。肺為白虎。脾為勾陳。又云。五音五明六 藝皆從此起。亦復當識內治之法。覺心內
為大王居百重之內。出則為五官侍衛。肺 為司馬。肝為司徒。脾為司空。四支為民子。 左為司命。右為司錄。主司人命。乃至臍為
太乙君等。禪門中廣明其相。大悲下明眼 智開發。然世下次判淺深中。云漏器等者。 禪法如水。心性如器。心行如漏。世禪如綵
衣。心行如雨雨。退失如色脫。次識出世法 藥者初通列諸法。意通兩教。次又如下約 增數。具如玄文約教增數中前二教數。即其
相也。今文無約教。但有通途以教判之便 同約教。此中人天亦可三藏攝。如增一中 亦以增數明人天教。今且不論。今增數法 遍大小教。且如增一阿含偈云。以此方便
了一法。二從二法三從三。四五六七八九 十。十一之法無不了。從一增一至諸法。義 豐慧富不可盡。一一契經義亦深。是故名
為增一含。三藏教化無差別。乃至一切諸大 乘經。亦從一法增至無量。又如大經二十 八文。亦從二法乃至十法。是一一下明習
法藥意。為欲下破惑結成。次出世上上法藥 中有法譬合。初明法中凡約增數者。文 遍攝故。一一數中雖至無量。該攝行要莫 過二法。如即行人若能總識十重二法始
終無闕。方可論道。謂真俗教行信法乘戒 福慧權實智斷定慧悲智正助。此之十雙闕 一不可。以攝一切諸增數盡。應細思之以 為行相。然此法藥文相名目。雖與出世法
藥名同。釋義皆須歸於圓別。如四念處六 念等文。文相自顯自餘諸文名猶兼含。如八 正九想十智等文。不可聊爾違於深致。如
九想中即以四見為污穢陰等。如是四見。 凡夫之人謂之為淨。得觀而變名為不淨。 乃至白骨即是見真。進至燒想實相無相。 初後既然中間比說。十智亦爾。必不可依
小乘十智而銷此文 (云云) 。譬如下譬知法藥 之相。初總譬增數也。為病用藥故有增減。 又世出世莫不皆為治見思病。故言近而
意遠。入假下合如文。又如下別譬也。初譬 依於佛經以明法藥。皮肉汁果如其次第 以對四悉。根莖枝葉如次以對信戒定慧。 山海水陸以譬四門。以四門中各有四悉及
信等故。四方土地以譬四教。於一一教各 四門故。如一一方各有山等。 采 掘乾濕。通 譬四教各有權實真俗定不定等。有定如
頓漸。不定如祕密不定。有入假菩薩用佛 正教於定不定用與不同。用苗為采。用 根為掘。用權為苗用實為根。根苗各有 乾濕不同。用真如乾用俗如濕。又知下明
用藥所治不同。善知授法適時不差。入假 菩薩雖未能作真祕密化。相似位中亦有 分似祕密之義。如一卷明或得不得等是 也。入假菩薩下合中。但合四悉。四悉在初
遍入諸教。舉初攝後咸在悉中。故下信等 略而不合。欲治下明法藥體遍。大醫者別出 假位。即十行是。又如大下次譬開權。即是菩
薩法藥所依依於大地。以隨病故。故有增 減。地無分別而用藥不同。法藥下合也。文 似於一說多。正當於多會一。何者。若未開
權不說多一。觀合大地。止合大河。又如下 復以四諦譬者。止觀所開不出四諦。乃至 前來世出世及上上等。不出四諦。故一一諦
皆云種種。湯飲等者復譬四諦設治不同。 一一四諦各有定慧。即是止觀。定慧是道。舉 道即知具足四諦。謂慧湯定飲。生滅中二。
慧吐定下。無生中二。定炙慧針。無量中二。定 丸慧散無作中二。則應須以教意釋出。入 假下合。合中先合四諦。苦集不同集諦也。
苦家之集名為苦集。苦果不同即苦諦也。道 滅如文。種種下合四止觀具四四諦。設治 不同故云種種。復次下明出假菩薩造論
通經。先譬。次合。譬中先總舉譬。所以者何 下釋。初文云神農者。是黃帝時醫。後雖有 妙醫並則於神農。華他者。列傳云。字文化。
沛國譙人也。專遊學舉孝廉。避而不就。曉 養生之術。時人以其年且百歲。貌如二十。 精於方藥心解分劑。不假秤量。若鍼藥不
及則飲以麻湯。須臾如醉開腹取病。若在 膓中則便斷膓湔洗縫膓。膏傅二三日便 復。此例甚眾。扁鵲者。後語云。越醫也。因過
齊見桓侯云。王有疾在腠理。桓侯曰。寡人 無疾。如何欲治無疾為功。五日後復見王 云。有疾在血脈。五日後見云。有疾在膓胃。
五日後扁鵲退走。桓侯使人逐之問其故。 扁鵲云。疾在腠理可湯熨。在血脈可鍼 炙。在腸胃可酒藥。過此後在骨髓。司命所 及不可治也。神農如佛。華他等如出假菩
薩。依經造論名為作方。次釋中鄉土等者。 諸土不同設藥亦異。如似中邊機見各別。 西方則大小乘局諸部抗行。此土則所習互
通以小助大。行事不壅稍順化儀。人有儜 健等者。利鈍根也。諸土各有利鈍故也。儜 病也。食為病緣故醎淡各異。利根鈍根病因
各別。如大經云。或因解義而生憍慢。或因 讀誦而生憍慢。貴性顏貌。飲食利養。住處 新友。生慢不同。生慢既然。諸惑亦爾。藥
有濃淡者。頓漸也。漸中圓濃三淡。亦可展轉 迭為濃淡。病有輕重者。一貪一瞋各有厚 薄。良由過現緣習不同。此中並釋造論意
也。佛初出下合神農。後代下合華他等。釋 論下引證造論意也。菩薩下明請佛加意。 為成法眼大悲利物故也。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343c12] ◎三授藥中。亦先總舉藥病。眾生下別明授 藥。先明授世法藥中。如孔丘等者。姓孔名 丘字仲尼。周公姓姬名旦。制禮作樂五德行
世。佛教流化實賴於茲。禮樂前驅真道後 啟。元古混沌未宜出世者。佛教明劫不須 此名。且寄此土化初而說。我遣三聖等者。
亦云震旦具如前說。清淨法行經云。月光 菩薩彼稱顏回。光淨菩薩彼稱仲尼。迦葉菩 薩彼稱老子。天竺指此震旦為彼。准諸目 錄皆推此經以為疑偽。文義既正或是失
譯。乃至今家所引像法決疑妙勝定等意亦 如是。如涅槃後分本在偽目。至大唐刊定 始入正經。豈以時人未決便推入偽。大師 親證位在初依不應錯用。次授出世中。初
總明隨根授藥。乃與上上法藥合說。雖 合二文仍離四教。故知應以藏通而為 出世法藥。別圓以為上上法藥。故銷前文 須用四教一十六門。門門四悉。若不爾者
將何授人。次明別中以四教相望。作下中 上上上之名。如大經中四人觀因緣智。於 一根中皆具四義。秖是四悉。初三藏中初
明佛經。雖是下明菩薩論。並有標釋結。餘 之三根准此可知。菩薩論中樂聞即世界。生 善即為人。破濁即對治。見真即第一義。下
之三教准此可知。下去文略但有二段。先 明四悉即是佛經。次明四門即是論也。縱 無偏申一門之論。或兼或具。比望可知。若
入下總明授藥當宜中。初法。云十六道滅 者。一十六門。門門四諦。故有一十六道滅。 治一十六苦集。門門之中論四悉者。以十
六門有佛本經。菩薩出假更於四門。各申 佛意以利於他。即是假智之正意也。言隨 其類音等者。且以出假赴機善說名為妙 音。非謂法身一音異解。乃至一雲亦復如
是。若從文意則是妙益。此之妙益。猶在下 文利益中明。是故此文且從竪說。如一雲下 雲現身也。雨說法也。天雨無私所稟各異。
三草二木得益不同。隨其見聞莫不蒙 益。故云生長。應知此中若全不兼文之元 意。如何次第出假之位。即能授他圓教四門。
[0344a23] ○次明入假位者。釋中先明位意。若專用 前三教下根破假之位。則使凡夫望崕自絕。 入空之時先見後思位行長遠。如七生思盡
若一往來。乃至如上破見破思重數無量。 則入空之位尚不可至。何況入假。故云迢 遞。是故須識諸教明位。權位下根入假未 期。實位上根一生可到。一思一見尚即法
界。況出假耶。崖者岸也。爾雅云。水濱也。又 云。崖重者曰岸。今當下正釋。初明三藏。於 中先二乘。次菩薩。初文先法。如文。譬如等
者譬二乘人。故大經二十六。師子吼難云。眾 生若有佛性。何故有退有不退耶。佛以喻 答。譬如二人俱聞他方有七寶山。山有清
泉其味甘美。若有能到永斷貧苦。飲服其 水增益壽命。唯路嶮難。其二人者一則莊嚴 一則空往。路值一人多齎七寶。二人便問。
彼方審有七寶山耶。答言。實有。我已獲得。 唯患路嶮多有賊盜砂礫荊棘乏於水草。往 者千萬達者甚少。聞是事已一人即悔。一人
復言。有人能到我亦能到。如其不達以死 為期。於彼多獲如願服水。多齎所有還 其所止。供養父母供給親族。時悔還者見 彼心熱。彼達已還我何為住。便涉路去。行
人下合。涅槃之山有佛性水。二人者。如二 菩薩行行不同。生死如嶮。逢人如佛。賊如 四魔。沙如煩惱。乏於水草如不修道。還
喻退轉。往喻不退。退者二乘人是。退大已 後鹿苑取小。至方等中見諸菩薩不思議 事。皆應號泣聲振三千。於此大乘已如敗 種。至法華中方生憂悔。悔不對前悔不
待後。怱怱取證今方得聞若依此義法華 已前無出假事。但於般若義似出假。次明 菩薩中。云心又一轉者。不待經歷漸教座 席。本習所熏即能修習。次明通教中破
他解云一途之說者。於諸經中有此一往 隨機之說。未可遍該通方之意。古人不達 是故偏執。但佛下正釋也。謂二乘人鈍根菩 薩。至法華中方開入實。入實已後方運大
悲。名為出假。若不來至法華座席。如是之 人多取滅度。唯識所計即是其流 而於彼 土求佛智慧。則非彼論之所修也。若復有
人謂此法華偏被下根。判為漸教。若爾法 華玄文釋用中云。迹門正為生身未入者入。 旁為生法兩身已入者進。本門正為生法兩
身已入者入。旁為生身未入者入。又本門 增道損生文後。有八世界微塵數人。初始發 心。既未遊漸此即頓人。豈從數千二乘之
人及鈍菩薩。而判妙教。況兩門得益數倍餘 經。何不推尋經之本文。正直捨方便。但說 無上道。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說。已今當
說最為第一。不聞此經不名善行。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等賜諸子各一大車。草木 皆依一地一雨。如是等文不可具述。何不 凭茲為頓教耶。若七地下引經斥下根人。
大品所訶何必思盡方始出假。思盡即與第 七地齊。故引大品。若入七地已墮二乘。故 為諸佛菩薩所訶。有大鳥下舉譬也。大論
七十二問云。行空無相願。何以一人作佛一 作羅漢。答。所謂薩婆若心行於空等。是故 作佛。自度心修故成羅漢。言大鳥者金翅
鳥也。能從一須彌至一須彌。在於諸天如 人間孔雀。所以不來人間者。翅有毒風 令人失眼。是鳥初出兩翅未成。意欲飛去 墮閻浮提。若死若死等苦中道心悔我欲
還天奢摩黎樹。以身大故翅翼未成不能 自舉。論合云。鳥身者菩薩也。身大者多習六 度。無翅者無方便智。須彌山者三界也。虛
空者無量佛法也。未應飛而飛者。功德未 滿欲從菩薩三解脫門。遊於無量佛法空 中而欲退沒。雖欲作佛而不能得。若死
者。羅漢果也。死等苦者。支佛也。痛惱者。失 菩薩本功德也。今文兩釋並是大師隨義轉 用。謂苦等於死名為死名為死等。而猶未
死故名為等。故以方便及斷見位。名為死 等以初果之人思惟全在。義同未死。是鳥 下借譬帖合。如人下重舉譬以顯法華之 功。先序所治病重。言不能五欲者。以不能
男者。通為不能五欲。用譬二乘根敗心死。 閹者揜也。揜閉門也。亦曰黃門。黃者主 中。中謂聖人居天下中而通理萬民。主黃 家之門故曰黃門。亦曰黃昏閉門故曰黃
門。華嚴下欲顯法華。先序餘經。華嚴已來 至於大品。如世間藥不能治於被閹之人。 諸大乘經融通諸法。菩薩觀門願行該括。而
不能令二乘發心。等是融通何不融令二 乘作佛。但云在座如聾如瘂乃至自悲敗 種渴仰上乘。而不為我說斯真要。唯至法 華得記生喜遍尋法華已前諸教。實無二
乘作佛之文。及明如來文成之說。故知並 由帶方便故。若不爾者。豈部圓妙獨隔二 乘。問。若言方等不記二乘。何故楞伽第二
變化品中。大慧問佛如來何故授聲聞記。佛 言。三意故記。一為入無餘界者。密勸修菩 薩行故。二為此界他土菩薩樂求聲聞涅
槃者。勸捨此心修大行故。三變化佛授聲 聞記非法性佛。大慧。授聲聞記是祕密說。 判曰。今聞法華是顯露記。不同方等隱密
與記。若據斯理淨名大品皆應有之。何獨 楞伽。故方等云。第二第三授我等記。初意自 為已入滅者。次第二義但為斥於鈍根菩
薩。對彼說記何關二乘。第三判非法性佛 者。此是以實而隔於權。未若法華顯久遠 本。我土不毀而眾見燒。況法性之佛尚不
記菩薩。何獨聲聞。故知三義並異法華。當 知大慧發起密說。是故發問授記之事。故 知彼經義屬方等。與法華異豈待固論。數
數斥奪二乘等故。故法華中三周授記偏語 聲聞者。為顯餘經所不說故。是故委授劫 國之名。菩薩授記處處有文。故但通途云當
作佛。乃至本門某生當得。法華稱妙斯言 可凭。又闡提下更將涅槃對法華教。彼亦 能治斷善闡提。而但名大不名妙者。一有 心易治無心難治。難治能治所以稱妙。二
者法華已開功非彼得。大陣既破餘黨不難。 雖同醍醐非無斯別。然復涅槃偏被末代。 帶方便說故復稍殊。別教可見。圓教六根
名下根者。出假名同功逾十向。此是相似 圓融三諦。不同次第出假之位。又五品下中 根也。又初心下上根也。初心即是五品之初。
大品下引大品文證上根者。且約通說。五 品之初亦約觀行論坐道場度眾生等。更 約六即良由於此。上來下結判如文。次料 簡中五重問答。初問意者。以空例假。謂情
下答中。先分別三根以例出假。以情為上 似中真下。情在五停四念處位。似在燸等四 善根位。真在見道已上位也。情入者下重
釋上根。言觸人者。於似真前念處位中緣 苦諦觀。未發相似。所緣之境全同法塵。與 此空想法塵相塵。亦得名為情入空也。非
謂爾前凡情名入。然此四念人皆能入。故 曰觸人。恐濫外凡已前。故云非謂散情。或 云發八觸人方名情入。未審此意 (云云) 。若
爾下更難。但是情入於空何益。此有下答。亦 但情益。雖未證空與散情異。即此名益何 必似真。為通前難以辨三根。於實入空未
為真益。若益下更難。凡云益者。應異退 人。既云有益應當不退。不併退者答也。雖 未名為不退之位。此位何必一切盡退。設
下縱釋。設使有退亦能數修。何以故。是人 以用五停治法。深重惑謝。故能數修四念 處觀。次問者。通別上根初心之時。即能入
假。當知即假復能入空。是則空假二觀相 即。以圓空假相即何別。答中列出三人不 同。通人雖即正出假時似即入空。此教始 終不能入中。故知不同圓教相即。別人雖
亦初心出假復即入空。教體終須先空次假。 習佛法備後方修中。故名次第。故此兩教 與圓永乖。況通別入空但照六界。兩教出假
長短不同。尚未能出佛法界假。豈能九界 見即中耶是故兩教與圓不同。況復初心 空假並用。一往似即二俱未滿。縱帶此 空即十界假。既無法性的非圓融。何須難
云與圓何別。從圓人去辨圓異別。而言 一心亦能作別者。謂勝能兼劣能別能圓。 謂多入下次釋圓人次第之相文列五句但 成四句。以第五句與初句同。但是文誤應
無別意。義推應有六句不同。前四如文。 除初同句更加假中與空相對。以為兩句 謂多入空少入假中。多入假中少入空。 文無者略。若爾下難向六句。雖有多少三
觀俱時。何名圓人能觀次第。故云則非次 第之別。然下答。如向六句即是勝別。別教 次第名為劣別。圓觀自在勝劣俱能。是故以
勝而況於劣。二明出假利益者。欲明出假 真實利益。必在別圓初地初住。是知三根雖 益而微。此是第四示文妙旨。故知明益正
示文意。次第假相利益非無。於中且先總 序真應。於中先明真應之由。文云真應 復云法眼。故此法眼必非地前。以不思議 假為法眼耳。次應以下略明應益以格藏
通。驗知此益定在法身。三藏下歷教正釋。 判前兩教菩薩之人。非真起應。縱約佛者 尚非真應況復菩薩。言佛非者。亦且約於
當分教道。准彼教門未明法身。是故當教 無真應義。若開顯說即是法身。與誰相形云 無真應。即是玄文跨節義也。應有下明真 應相以斥藏通。如釋迦過去過去久得法
身。於六道中與物結緣。今於王城出家成 道。是故名為應有始終。別教地前尚非真 應況復藏通。別教下正明真應。即登地已上
乃至妙覺。深水曰淵。水本曰源。見眾生 病知病根本。如人見水知水源底。覩諸法 藥識藥內實。如人見藥知藥體性。印謂符 印。以銅為之使天下同。今亦如是。使用
諸教與機不差。故名為同。是則無明為病 淵源。中道為藥府藏。真種智知如印不差。 不思議眼所見無失。和光下釋現身也。同
四住塵處處結緣。作淨土因為利物之始。 眾生機熟八相成道。見身聞法終至實益。 仍存教道以約初地。次明圓教。證道不別。
是故但云乃至亦復如是。若得下對邪料簡。 魔亦能為故須決擇。所以者何下釋簡邪 也。言以有漏形作無漏像者。如優波毱多
調伏魔竟。欲見如來在日之形。謂魔曰。汝 為我現。魔曰。如教。但現相之時莫為作 禮。便於林中放大光明。八部導從乘空而
出。毱多見已生希有心。不覺作禮以偈讚 曰。快哉清淨業。能成是妙果。非自在天生。 亦非無因作。面如紫金色。目淨若青蓮。端
正超日月。奇妙勝華林。湛然若大海。不動 逾須彌。安步猶師子。顧視同牛王。無量百 千劫。淨修身口意。以是故獲得如此殊妙
身。怨見尚歡喜。況我不欣慶。魔被作禮更 復本形。大經四依品云。若魔變為佛形。三 十二相八十種好。如是莊嚴來向汝者。汝
當檢挍定其虛實。世尊。魔等尚能化作佛 形。況不能作阿羅漢像。邪正品云。天魔波 旬為壞法故。作四眾像四果佛像。老子等
者。彼化胡經乃是道士王浮偽造今且縱之。 借使老子化作佛者。亦是以有漏形作無漏 像。亦同天魔化身之例。況復彼經自化十
胡。何關五印。變釋為羊等者。大經三十 五文。具如釋籤第三所引。尚非三藏五通 者。未斷惑故無無漏通。所得神通亦依根 本期心異故通用亦勝。彼諸外道尚無念處
煖頂等法。故云世智。如是現者。但是如意 身通少分。如何得比三藏五通。尚劣三藏 豈同別圓。化語下責奪也。雷同者。如陰陽
發雷同生萬物。亦作靁字字義同前。故知 下示真應益。三結破法遍者。准文次第 破無明盡方可云遍。亦是取意不次第說。 先寄三諦以意斥文。次舉要以結示。初三
諦中先約真諦。前明文相。於文相中又先 出凡情。未破見位尚未次第入真。況不次 第入實。初獨舉見意則兼思。故此次文見
思並舉。譬中略引三譬。如盲問乳。具如前 引。若繩若杵者。大經如來性品云。譬如有王 令一大臣牽一白象示諸盲人眾盲各各
以手觸象。王問眾盲象為何類。其觸牙者 言象如萊茯根。其觸耳者言象如箕。其觸 鼻者言象如杵。其觸脚者言象如臼。其 觸脊者言象如床。其觸腹者言象如
瓮。其觸尾者言象如繩。次合喻云。或有 說言色是佛性或有說言受是佛性。想行識 我亦復如是。各執俱非故云何關。離此無
象方知各是。是故總云不即不離。不即故凡 夫豈是。不離故離凡復無。是故各計皆名為 見。以色等六合牙等七。故七喻通不須的
對。囈言等者應作此寱。睡中言也。大經第 十八云。譬如二人共為親友。一是王子 (能化) 一 是賤人 (所化) 如是二人互相往反 (感應相)
是時貧人 (邪我名貧) 見是王子有一好刀淨妙第一 (佛性) 心中 貪著 (愛樂佛法) 王子後時執持是刀逃至他國 (菩薩捨應
也。感應事密故云逃至。轉化餘方故云他國) 貧人於後寄宿他舍 (受五道身) 即於夢中寱言刀刀 (無明暗寱妄謂有我。從此已下聲聞施化。
即以似一名為旁人) 旁人聞已收至王所。時王問言。汝言 刀者。為何所似可以示我。是人具以上 事白王 (初果) 王今設使屠割臣身分裂手
足欲得刀者。實不可得 (析觀) 臣與王子素 為親友 (曾受小化) 共在一處 (機感相應) 雖曾眼見 (聞慧) 乃至不敢以手棠觸 (思慧)
況當故取 (修慧唯得 聞慧無思修故) 王復問言。卿所見刀相貌何似。答言。 大王刀者如羖羊角 (剎利計神黃色) 王聞是已欣然
而笑。語言。汝今隨意所趣勿生憂怖。我庫 藏中都無是刀。況汝曾於王子邊見。王問 群臣汝曾見不言已便終。尋立餘王紹繼
王位。復問諸臣汝於庫藏曾見刀不。臣答。 曾見。問言。何似。答言。如羖羊角。如是展轉 至第四王登位 (即第四果) 復問諸臣皆答言見。
王復問言。相貌何似。答言。如優鉢羅華 (婆羅門計神白) 復有說言其色紅赤如火聚 (毘舍計神赤色) 有言。猶如黑蛇 (首陀計神黑色)
王聞大笑。卿等悉皆 不見我刀真相。已上注文並是章安疏釋。 經自合云。說已捨去如王子逃。凡夫說我 如彼暗囈。聲聞緣覺問諸眾生我有何相。
或有說言如母指。或言如粟米等住在身 中熾然如日。如來出世為斷我相言無是 刀。貝粖雪鶴摸象囈言並喻邪常。雖云佛 性而皆執我故屬見攝。故今引之。破見思
遍但是入空。就文字下說意也。附文但是 破見思遍故云如此。若論元意一見一思 無非法界。不同次第故曰意則不然。見思 即是下正出文意。若從文說見思障真無明
障中。若從意說。見思之外無別無明。無明 體性既即法性。當知見思亦即法性。若見見 思無明法性。是約名等五即論遍。若取見
性應唯第五第六。今通論破何須必至分 證究竟名遍。次寄從空出假者。亦先明文 相次顯文意。故云亦爾。初文相中既是次 第。且約法眼論遍不遍。六根已下次明文
意。文意本在不次第假。不次第假雖即從 初不次第破。復約不次而論次位。即是六 根麁惑先除。發得相似不思議假。相似即是
中道前相。即是遍位之氣分也。障通下約中 道觀以示破遍。中道既是破遍之法。是故直 約雙照論遍。不須復於文外論意。即指 無明為障不思議化道神通之惑。此惑若
破任運雙照。雖復文中不論文相。然此中 道居二觀後。復當次第文相故也。故舉要 下更總明文旨。謂不次第。具如前文。即觀 見思即見法性。不復更論三惑三觀前後
次第。如此結要乃名遍耳。前觀法下示結 遍意。結遍應在中道文後。如何於此預明 破遍。但後文明遍理數而然。秖恐見前空
假二觀觀法重沓。迷於文旨。言文旨者。向 之重沓不出一心。故於此中且先略示。見 思尚乃即是法性。豈有塵沙在見思外。豈
有無明在二觀後。三惑既即三觀必融。此是 第五示文旨也。
◎
[0347c03] ◎次釋中道四門不同。於中先更牒前空 假舉後入中。三文相對以顯圓妙。生不生 等者。次第非實並云一往。自他及以雙照
自他。並非文旨。言同意殊故皆名似。生 不生更牒前從假入空。即不生生等是述文 意。自即不自等者。重述前文次第行意。意
本在於不次第也。依文次第空是自行。即 此自行即是化他。即非自他。不生生更牒 前出假。不生不生引後入中。假中二文比 入空說。可以意得。故以三文展轉相即。
使空成妙空乃至假中成妙假中。此即第 六示文旨也。種種下結前說意 意雖若 是還且附文次第而說。故釋中道復開四 章。四章初文明中觀意者。於次第中初
文復先說於文旨。今雖次第即是圓教二惑 先除。除非本意意在初心圓修三觀。故歷 四教簡其觀相前之兩教但中尚無。何況圓 妙。別雖聞中如眼暗者。是故三教非今所
論。三藏可見。次通教中初明理同三藏故 無別理可觀。雖無等者。此教無中假立中 號。亦云不生不滅故也。故知他約緣生色 心作三諦名。不能出此。亦得下雖明遠
通論被接者。是故當教終無第三。次別教 中初約諦離合中。言元知中者。但知而已。 初雖未觀然異通教後心方知。故云元知。 照此二諦等者。既以有無 共
為俗諦以佛 法中而為真諦。有異於小故曰從容。雖 合真俗以之為俗真諦不出中道理體。通 教雖作三諦之名。實無中體。此理下約觀
譬顯真因分齊。初法。次譬。如眼暗等者初 標也。云何下釋也。亦是合喻。雖標心本眼。 以眼暗故但穿旁眼。旁實無眼謂旁有眼。
別教菩薩亦復如是。雖初知常而行次第。中 理之外實無真俗謂有真俗。名為旁眼。是 故此教先破二惑。邊外無中期心邊外。當
知三諦俱名旁眼。例如下舉例也。方便如 二諦見諦如見中。次明圓教有法譬合。初 法中云。先破兩惑等者。秖是圓觀麁惑先
除。故知一生初住可獲。故南嶽云。望入銅 輪領眾太早。但淨六根。次第行者。借使一 生兩惑先除。雖不經歷亦成次第。或圓接
別或別圓接通或解圓行漸。並兩惑先除俱 非今意。今意一向專在於圓。次譬中初約 用兵以譬能所。次以治鐵別譬於能。器械
譬止。身力譬諦。智謀譬觀。械者兵器通名。 兵即五兵也。設弓刀槊戈殳也。殳音殊。長 丈二兩刃。戟有柄也。故淮南子云。用兵如
決積水於千刃之隄。轉圓石於萬丈之 壑 。即 兵利也。今以身壯譬圓三諦。兵利譬圓三 上也。權多譬圓三觀也。智械並依身力
故也。一日者一生也。兩鐵譬者。約教說之 乃有種種燒治故也。次修中觀緣者。初正 釋五緣。五名雖同義與假異。一者假中五 事具足方能出假。今此為具五事應須入
中。又期心五事方可修中。入空五緣意亦 如是。次釋中初云無緣慈悲者。具足三慈 方名無緣。此慈下結成雙非三諦相也。大
經十四梵行品文。品初云。慈有三種。一緣 眾生。二緣於法。三者無緣。眾生緣者。緣一 切眾生如父母親想。法緣者。見一切法皆
從緣生。無緣者。不住法相及眾生相。大論 二十亦云。慈有三種。眾生緣者。謂緣十方 無量怨親中人。法緣者。謂緣無漏羅漢支
佛諸佛聖人。破吾我相。但觀四緣空五眾 法。無緣者。不住有無唯諸佛有。與大經文。 文意大同須釋出之。大論第五明悲亦有 眾生等三。故知將三慈悲以對三諦義甚
顯子。今從勝說但云無緣。若得無緣必 具前二。故知明於究竟慈悲。不辨此三實 未周具。上兩與菩薩共者。比斥。乃與藏通 兩菩薩共也。法緣亦與二乘共也。是故更
須第三觀也。慈若有無等者。結成三諦。大 經梵行品云。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如是之慈。 非諸聲聞緣覺境界。非不異於諸偏菩薩。
但偏菩薩聞法易轉仍有少分。二乘全闕故 獨對之。乃至十二因緣七覺八正。十力無畏 諸佛神通。無不皆以慈為根本。是故經中
遍歷諸法皆悉結云。慈即如來如來即慈。迦 葉下明慈具德。上慈下結成。手出師子等 者。明慈有折伏之用。梵行品云。提婆達多
教阿闍世。放護財醉象。欲害如來及諸弟 子。爾時踏殺無量眾生。象聞血氣狂醉倍 常。見我翼從被服赤色。謂呼是血。復來奔
趣我弟子中未離欲者四散馳走。城中人民 謂我終沒。調達歡喜快哉適願我於爾時 即入慈定舒手示之。即於五指出五師 子。是象見已而生怖畏。失大小便投身禮
我。善男子。我於爾時手指實不出五師子。 慈善根力令彼調伏。乃至下文舉石空中。力 士驚怖。現作莊嚴降諸外道。令狂女人見
如己子。患瘡女人得藥平復。如是皆是 無緣慈力。如磁石等者。明無緣慈有攝受 用。故大經三十師子吼中。明無緣慈任運能 吸猶如磁石任運吸鐵。經舉六譬以譬慈
義。猶如猛火不能燒薪。火然薪壞故名為 燒。葵藿隨日芭蕉因雷等。其義不別。即是 異法相應如磁能攝。夫鐵下釋修中意。今
明慈等具破立義。所言破者。石本不吸火 本不燒。如來亦爾本不度生。所言立者。無 情尚能異法出生。況復法身依本誓力。不能
任運吸眾生耶。若無明未破。理雖具足如 石隔障不能吸鐵。如水生火等者。明慈有 能斷惑之用。大論三十五釋火性不定中云。
若火實熱云何有人入火不燒。人身中火不 燒人身。雲中起火以龍力故。水不能滅。 以火照之其火則滅。今無明亦爾。因於二 觀而生無明。二觀之水所不能滅。還用中
道智火滅之。為滅無明。是故須明第三 觀也。又大論四十九云。若心著善破者則 易。若心著空破者則難。是故著空還須有 破。如火起草中得水則滅。若起水中無
物能滅。是故還須以火滅之。今亦例爾。若 著二惑二智能滅。若著二邊二智所不能 滅。又律云。本謂水能滅火。不意水中生水。
今亦如是。本謂二智滅惑。不意二智生惑。 是故須用中智之火滅二智火。次滿本誓 誓即四弘。四弘亦依四諦而起。枝葉即譬
前之二觀所斷苦集。所未知斷即是無明。故 以無明譬於根本。次以燈炬譬前二觀所 修道滅次雖修下。斥徧四諦以顯無作。百
川者如前二觀所修四諦。娑伽下顯正。一霔 者如今無作所修四諦。中道下合譬無作體 遍義也。三求佛智中初明智體。智必有眼
故兼明眼。眼智即是能顯廣大。能顯既廣所 顯必深。深竪遠橫皆以眼智覺了周遍。從 因至果究竟具足。上兩下以譬比斥。若修
下以譬兼合。即是中觀之功能也。目足者譬 圓解行也。形前兩觀眼智盲跛。解行闕故終 不契中。到池等者。解行所契形前墮墜等
也。飲服等者。親餐理味四德之水。水體不 異而有冷等四性不同。佛性理一而有常 等四德差別。見池相等者。遍池是水全水是
池。池涅槃也。盡果德邊窮佛性底。名見池 相。見法橫周名見方圓。見理竪極名見 深淺。同體權實名為方圓。四即不同故云
深淺。見即佛眼見也。飲即佛智知也。知見體 一。池水不二。法性無染名為清淨。四學大 方便者。初文通序依體起用。無謀等者大
智也。不假先念故曰無謀。住首楞者。大定 也。不可思議下總歎智定善巧之用。善巧秖 是體內方便。應理稱機適時化用。示空風
等者。借事顯用。風界無色示令可見。世間 之火尚能燒草。能入劫火而令不燒。得中 體故有斯巧便。故此方便名之為大。為大 用故學斯方便。如彌勒下寄於二聖以顯
善巧。淨名彈訶彌勒受折。二聖皆依同體善 巧。何者彌勒蒙佛授一生記。若記一生定 生兜率。故彼天子預來修敬。彌勒位居偏
教不退。天子宿發圓菩提心。彌勒以偏誡 諸天子。不鑑天子圓機方成。故感淨名正 熟諸天。旁折彌勒。先約三世折云。過去耶
未來耶現在耶。三世無住。如何自謂得一 生記。淨名次以如理而訶。如無生滅云何 言得菩提記耶。注云云者。經中有並。謂 以眾生草木聖賢而為並詰。如通凡聖及
情非情。若彌勒如得授記者。一切眾生小乘 賢聖無情草木。亦應記耶。若眾生等不得 記者。彌勒亦然。何獨眾生及賢聖等有得不
得。如不應同。如體既同記何不等。却覆並 決理妙辭窮。所化機成能化久鑑。默受彈折 狀似招譏。是故譏云。勿起此見。三教菩提
見心既破。淨名為說圓實菩提。隨要略明 二十五句。遍一切法無非菩提。故云寂滅 是菩提等。應約六即以釋發心。而明寂滅
及不二等。是諸天子聞菩提已。咸悟無生。 是二大士更叩等者。彌勒用權以隱實。大士 用實以隱權。故彌勒以說不退轉行。如槌
叩淨名之砧。淨名以訶一生補處。如槌叩 彌勒之砧。互為槌砧成天子器。故得法忍 由聞菩提。令難悟者等者。諸天著樂名難
悟者。妙理微密。名難悟法。難悟之人悟偏 漸法已自為難。聞圓菩提得無生忍。若非 二聖槌砧之巧。焉令天子妙位斯獲。豈獨
高位初心例然。以此而觀彈訶不易。泛爾貶 挫傷他善萌。等不知機應順安樂行。猶須 待問答以大乘。深愛法人尚誡多說說必 有軌無違化儀。初寂忍衣。居大慈室。坐
妙空座。方可能為善巧利他。如是利他名 字位中已有巨益。何待五品乃至無生。又如 來等者。次寄佛化小以明善巧。且據鹿苑 而為漸初。一往稱為不即說大。言種種
者。四時七教盈縮不同。引導皆令離偏小 著。無不咸使歸會一乘。乃可名為大巧方 便。文中語略但云種種。意該鹿苑至法華 前。離著之言通七方便。故云然後開佛知
見。是故已下更述化意。種種方便意在真 實。真實得顯方有所歸。更以等者重述善 巧用權之意。故前三教是異方便。莫不皆 為顯於法華。佛智等者。歎佛同體權謀叵
測。權中之實難可思議。實權體融無能逮 者。故以去重牒前文用方便意。結令鈍根 菩薩來至法華皆悉入實。是則彌顯善巧 之功。言寰中者。謂法界為域法王所都。
法王無偏理性無外受化契理。名悟寰中。 若作此環如莊子注。以圓環內空體無際。 名為環中。今亦如是。如理無相無始無終。
會此環空故云妙契。上二下。次寄文殊化 外以明善巧。寶篋經下卷。因舍利弗歎文 殊師利神力智慧不可思議。時富樓那語舍
利弗。我亦曾見彼之所為。一時佛在毘舍離 城。時尼乾子有六萬眷屬。我入三昧見百 千尼乾應當受化。往為說法。反見輕笑出
麁惡言。於三月中無受化者便捨之去。爾 時文殊化為五百異道師徒。往尼乾所頂禮 白言。我承名德自遠而至。汝是我師我是
弟子。願。見哀納。令我不見沙門瞿曇。不 聞彼法。答言。善哉。汝已純熟不久當解我 調伏法。尼乾告眾。與此摩納和合共住。互
相問訊。彼有所說汝專聽受。次第而坐用 尼乾法。文殊師利威儀殊特。於時讚說三寶 功德。亦讚尼乾所有功德。令彼親附。後於
異時知眾已集。即便語言。我等所行呪術 經書。若讚誦時瞿曇所有功德。入我經中 來者。是瞿曇實功德。何以故。是瞿曇父母
真正轉輪王種。百福嚴身。生時地動梵王扶 侍。自行七步口自宣言。一切眾中唯我為 尊。乃至廣讚一代化物。漸次開解示其正
法。五百外道得法眼淨。八千外道發無上 心。時文殊所化五百弟子五體投地言。南謨 佛陀南謨佛陀。彼外道中未信解者。亦皆相
效供養文殊。文殊領來至佛所已。佛為說 法無不得益。如文殊鑑機先同後異。方得 名為大巧方便。五明大精進者。初文略出。
即以佛乘名為佛事。依乘起行名大功力。 法華下引證也力能趣實故云勇健。依理 起進故云難事。令佛輪王解權賜實。不動 下引金光明果上精進。以況於因。不為二
邊所動。永不退入三惡不失實相正理。 方名菩提薩埵。薩埵者。薩埵王子也。彼經本 緣能投身餓虎不惜身命。況餘財物以此 為因成無上道。雖得佛果精進不休。故
於眾中起禮身骨。故云雖得菩提猶尚不 息。況餘凡下端拱成耶。故不共法中有精進 無減。上兩觀下。重約賜珠比決開權以明 精進妙功能也。故佛輪王見小乘眾破見思
賊有微功者。賜事禪定無漏田宅。若見大 士應破大惑獲大智勛。故云功蓋天下。於 實法界頂開同體權髻。與實相明珠得法 王記莂。法賜之極極在佛記。故云賞窮。施
化之意意在開權。故云解髻。如此皆由大 精進力。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350b17] ◎第三正修中觀者。初文先舉難知難觀。 若云初心直令觀中。破細無明顯於實相。 凡尚不識欲界無明。故云懸絕。非前四眼
二智所及。豈肉眼見情慮知耶。文中隔字故 云眼慮見知。二智四眼既未知見中道之 理。是故斥之非眼慮等。例如下例釋。例易 況難引難從易故以空假二觀況於中觀。
何但中道難觀。二觀應知不易。雖曰不易 亦由觀成。故知中觀亦可例之。初舉真況 云。觀真之時。亦無色像方所可觀。但觀現
在麁陰入心。止觀研窮三假四句。漸生燸 解發真無漏見真分明。名真智發。如是所 見良由觀陰。次以假況者。恒沙佛法無量 三昧。云何可觀。為發眼智但觀真空。於
空心中漸思諸法。諸法漸發漸深漸廣漸利 漸明。洞曉藥病種智開發。故俗智發但由 研真。今觀下正舉中觀。例前二觀今使 可觀。但研二智漸見中理。何者。夫見中
道須識無明。二智之體既是無明。以觀研 之中理可顯。即下三重觀法是也。但觀二 智體是無明。無明法性非一非異。觀之不
已。自然雙亡自然雙照。如此竪說。中尚非 遙。況觀陰入一切皆實。故知二智能破所 破。並是中道所觀之境。於中先釋智障。言
智障者。有三重釋。初重釋者。二智即是中 智家障。故名智障。次又此智障下。明中智 被障名為智障。次又能障下。明能所相對
得智障名。初重釋者。智障兩字全屬能障。 次重釋者。智障兩字全屬所障。後重釋者。障 字屬能智字屬所。至此卷末引達磨欝多 羅雖有多解不出此三。準文合在此中
引釋。彼解稍煩恐妨文旨。故在後明。云何 下欲觀中道先審觀意。云何觀此二智無 明。以觀審之知非智相。既非智相即是無 明。故下用觀雖分三別。秖是為破無明
顯中。觀此下正明用觀。先列三番。三番秖 是三假異名。一一假中亦用四句推檢研覈。 初觀無明即成因成假。言空假之智與心相
應者。法性為因二智為緣與心相應。名所 生法。法即無明。即重立無明以為觀境。觀 此下正用觀也。四句推檢二智叵得。問。既
云二智即是無明。應以自他推此無明。何 故復云為從無明為從法性。答。中智望 之名為無明。今觀無明但推二智。為從法 性為從無明。乃至共離複推雙責。具如破
見因成中說。作此等者。次明能推止觀之相。 初明觀相有法譬合。法說可見。至此亦應 結成二空二諦等也。止文亦爾並是文略。
次譬如下譬說中。云遙望等者。大論十四 云。如夜見杌謂之為人。是不實中能令心 生謂之為人。人又疑無六分動相。杌如法 性人如無明。人之與杌俱未審定。故云不
了。起四句下合。既云起於四句執等。故知即 是初心觀中為成次第。故二觀後明於中 也。若執四句不會中理。故成無常。若離 性執即於無明見於中道生法二空。故名
為常。前見思等者。更重述於所破不同。二 觀但破見思塵沙。故今所破唯二觀智。即是 無明。言金剛者。亦用大經利钁斸地。唯至
金剛不能穿徹。即喻無明非前二觀之所 能破。能破即是中智龜甲白羊角也。觀破下 結名也。二觀如文。此理不可下即不觀觀。
故云非智非不智。復次下明三止也。初總 明用止。亦用四句推檢無明。乃至二空與 觀不別。故略引而已。但體是即寂與前為
異。故須辨相。如持下舉譬也。故大經第八 云。譬如持戒比丘觀無蟲水見塵似蟲。即 作是念。此中動者蟲耶塵耶。久觀不已雖
知是塵亦不明了。十住見性亦復如是。今 全未見義同不了。故得借用彼十住喻。無 明如蟲法性如塵。雖用四句推檢叵得。亦 未了了見於法性。前人杌喻意亦如之。若
謂下合喻可知。前生死下結名。可知。復次 下用六十四番。如是下重示四句方法之相。 句即是門門名能通。由一一句皆能通理。
隨用一門咸應見實。為不了者及以多人 施設多門。雖立多門見必隨一。即以四 句為修觀處。非所觀理名之為處。故第五 卷中正以四句為修觀法。法謂方法。即是
能通入理之法。是故此法亦可名處。因能 通處至所通處。故云因門。二處名同能所 別也。隨用一句既得見理。無復餘句故 名為融。自行既爾化他亦然。他機不同隨
句見理。即名得入。以之為融。故須諸句 一一研試。會有相應相應即融。若執等者更 判用觀得失之相。雖破四句必離能執。執
即門壞故名為燒。次觀法性即相續假。何 者。由觀無明謂無明滅但有法性。雖作 此解未破無明。當知此是情想之解。是故 更觀法性之計為從何生。無明為前念。法
性為後念。於中先牒前法性解。此解成惑 為所觀境。先法。次譬。譬中云塵杌等者。雙 指前來觀無明譬。前觀無明即是法性。如 觀塵杌蟲人叵得。今觀法性如觀塵杌
復非明了。即當下正示觀法。應須觀破不 了之相。所以移觀而推法性。具如破見相 續假中。準前亦應結成三觀三止等相。文 略不說。如是下用六十四番。亦應如前
明得失等。文略不說。雖未等者勸於行 者勤用止觀。雖六十四不出止觀。故勸常 學不得餘途。三觀真緣即相待假。初明自 行。先出待相為所觀境。即前觀於無明法
性之觀智也。為智為非智者總立也。應知此 智未見中理即是無明。無明非智。此之非 智待誰得名。故有自他橫竪二待。諸佛在
現對我為橫。我悟在當望今為竪。如是下 次列句觀法。若緣修下約句破執。但破真 緣共離自壞。緣在地前故云無常。非謂分 段生死無常。若言緣修生智明者。義當無
常生於常也。無此理故故云云何生常。若 彼諸佛及我將來是真修者。真即是證證不 名修。釋此下寄彼異釋以辨性過。真自下
正判。四句下略明觀成無四句計。求橫竪相 皆不可得。故智障亦不可得。何以故下釋 也。何故無明體不可得。待諸佛智說為無
明。佛智本無無明叵得。所觀無明既不可 得能觀觀智亦復非有。故云亦無。若執下 辨得失也。初判屬智障即是失也。次若不 執下即是得也。初云四門即能通門。以成
門故名能通得。若得契下明所通理。契此 理。故名所通得。雖觀四句理實非四。此 中闕六十四番者但是略耳。若有下次明化
他。問。觀前二假何故不明化他相耶。答。 前觀法未周自行未滿。是故至此方名利 他。初文總舉。所謂下別釋。初釋緣修中。先
法次喻。初法中云無常生常如前所說。前 為破故故云不應無常生常。今明隨機 宜聞得益。語同意異不可一準。無常望常 無常是他。故大經破十仙中云。如汝法中
因是常果是無常。何妨我法因是無常而果 是常。今亦如是。因於緣修無常因故。生於 真修常住果也。又云下譬他生。伊蘭如無 明栴檀如法性故。是故大經闍王聞法
得授記已。自述歎云。我見世間從伊蘭子 生伊蘭樹。不見伊蘭生栴檀樹。我今得見 從伊蘭子生栴檀樹。栴檀樹者。即是我心
無根信也。言無根者。我初不知恭敬如來。 今蒙生信故曰無根。如來望我如來為他。 法王種性自也。從穀生穀故名為種。穀種
不變。故名為性。從我身中法性而生義之 如種。無始至今其種不變。故名為性。不 同從佛而生信心。故名為自。因滅等共生 也。由內法性及外觀智無明滅已。即得菩
提。故名為共。或言下離生也。非內謂非法 性。非外謂非緣修。離此二故名為無因。而 得是等者。雖非內外不無所得中道之智。
言云云者。一一句末皆應結云得是智慧。 以離執故名為得智。無得等者結釋前文 以成三觀。離性過故名為無得。離過得智 故云之得。證無得故名得無得。即此無得
假名為得。得與無得皆不可得。義兼雙遮 復能雙照得與無得。諸菩薩下次明菩薩作 論利他。即是菩薩作論申門。天親地論法
性依持。即屬自生。是論正意故云正主。他 共無因例此可知。中論申空。空為正主。餘 有等三準此亦爾。豈離四門者攝教顯門。
一切諸教四門攝盡。四門雖殊通理不異。 若得此意無所乖違。牟楯者。牟字應作 矛。或作 矛 。兵器也。長二丈建於兵車。楯字
應作盾。亦是兵器。即旁牌也。此楯是欄楯字 耳。此牟是牛鳴也。並非文意如楚有賣矛 及賣盾者。有來買矛。語買者言。此矛壞千
盾。有來買盾者語買者言。此盾壞千矛。 買矛者猶在。買盾者復至。買矛者語賣者 言。還與汝矛而壞汝盾為得幾盾。賣者無
答自相違故。若用下用四門中四論四悉。以 修止觀。經論下明門功能。如此下明門中 觀行之功能也。允亦合也。明眼下舉得辨
失。問下料簡也。初問中無明法性既其相即。 法性即無明。故應當俱破。無明即法性故應 當俱顯。二法不二故俱破顯。二法若二為理
不成。答意者。二法無體但有假名。雖俱假 名必無並住。故法性顯無明已傾。無明傾時 法性尚無。況復更立無明之名。故無破顯
而破而顯。次問意者。如向所答。無明既其 即是法性。但唯法性何有無明。而前文云。二 法相即。若相即者。何但無明即是法性。復有
法性即是無明。今文但舉一邊為問。故云 無復無明與誰相即。亦應更云。法性即無明。 無復法性與誰相即。所以不論後一邊
者。於迷示理明理不二。是故相即。推不二 理一對即足。何須重並下一對耶。若示迷 性應存後對。答中二喻。初喻意者具用二
對。無明如水法性如氷。如為不識一句冠 下兩句。為迷氷者指水為氷。為迷水者 指氷為水。如迷法性即指無明。如迷無 明即指法性。若失此意俱迷二法。故知世
人非但不識即無明之法性。亦乃不識 即法性之無明。猶如濕性本無二名。假立 二名以示迷者。為計二名不了無二。故 以二法更互相即。恐迷氷水更引珠喻。珠
非水火遇緣故生。理性非二從緣故說。次 明位者。初釋中位修相證相。亦為且存次 第文故。故云兩觀以為方便。地相體真及 以隨緣。能為入地雙遮方便。故至初地任
運雙遮。地前空假能為入地雙照方便。故至 初地任運雙照。故體真止以止見思。即以 空觀。而照真諦。假觀隨緣准此可知。是故
初地名中道位。次修此下斥權位也。先立 三位。謂通教八地別教初地圓教初住。若別 接下兼序通別修證之位。欲斥於權。是故
重序。初明通教以別接者。方乃得云七地 論修八地論證。問。第三卷明別接通中。何 故乃云八地聞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
無明。方得名為佛。以何義故。與此不同。 答。始從四地終至九地咸受接名。三根 不同故位不等。四地為上六七為中八九 為下。文從中說故云七地。前為銷經故從
下說。故大品云。十地菩薩為如佛。經從下 者其位定故。故諸經論多從下說。言如佛 者。通第十地名為佛地。被接之人能破無
明。無明破已。如彼佛地同得八相。故名為 如。如此下斥權位也通別二意雖破無明。 權位猶高故須斥破。問。乾慧正是初心所
修。云何斥言初不得修。答。舉劣況勝一 往斥之。如乾慧中總含三賢。初心但可修 五停心尚無念處。況有八地道觀雙流。即 今被接破無明耶。又初心下次斥別教
初立信心。尚未入信豈論回向。文中但云 至回向者文略故也。故彼權位凡夫無分。 言修中者亦寄次第。實而言之三觀圓修。 以二觀心修於中道。是故至此即名圓修。
故四念處云。別向圓修即此意也。次今明下 正顯圓位。初立五品。引法華經釋成三觀。 空座中衣假室。復以定慧助釋忍衣。座畢
竟故所以空圓。衣寂滅故所以中圓。室慈大 故所以假圓。又室衣座三皆云如來。是故圓 也。始從下相似位也。見鶴下舉譬似也。大經
十四云。見有二種。一相貌見二了了見。相貌 見者。如遠見煙名為見火。雖不見火實 非虛妄。空中見鶴便言見水。若見蓮華便 言見根。籬間見角便言見牛。見女懷妊
便言見欲。若見身口便言見心。一一句 下廣如初句。如是並名相貌見也。了了 見者。如眼見色菩薩見道。菩提涅槃亦復 如是。及觀掌果義亦同之。如是並名了了
見也。若相貌見名相似見。了了見者名究 竟見。分證亦得分了之名。故此似位引彼相 貌者相似見。實非見性。雖未見性不 同凡夫虛妄稱見。故諸譬云。實非虛妄。五
品尚得觀行名見。況復相似而非見耶。例 如下次引例釋成。今五品下正明中位。次 引華嚴以證初住。六根淨位界內惑盡。且 名無餘。進破無明方過牟尼。三藏牟尼未
斷別惑。教門觀行復劣於圓。故初住心過 牟尼也。始自下顯觀功能。不待等者。重斥 通教七地方接。何暇歡喜者。斥別初地始證
中者。故楞伽第五云。菩薩摩訶薩住如如 已升歡喜地。如是次第乃至法雲。故知並是 初地已上教道之說。前教下正判權實。教彌
實。位彌下。教彌權。位彌高。故通在八地別 在初地。圓在初住。法華下引證權實也。方 便證權實事證實。我即釋迦。諸謂十方三
世等也。借彼發迹之語。以成開權之文。復 次下更歷教判也。前但列二雙流入中。今 更通說故兼三藏。其教更下其位極高。故雙
流位唯在於佛。應明當分跨節二義。雖言 去至略語者。明圓實位。其位雖下破惑功 多。至初住時一攝一切。雖云一品品實無 量。次舉譬如文。次又下引例釋也。如四
禪是一入者不同。以是而言。品不啻九。故 知初住破品應多。前兩觀後等者。准文次 第。至此方可結竪破遍恐迷遠文。故預 於前二觀後結。今至此中正當結處。故但
略結還却指前。今中道觀下更略結前三番 中觀。以成二空。名破法遍。無明是結前初 番。法性是結前次番。不依等結前第三。不
依四句結成性空。無倚無著結成相空。 准前破見在三假後。方結二空。故今亦應 然。次引淨名以證二空。佛具二空故稽首 禮。具二空故盡淨諸法。以空喻空故曰如
空。無復性相故曰無依。若入初住攝一切 住。住既破惑是故一破攝一切破。從初至 後皆除一分。故名一破一切破也。次約橫
門者。初明來意。先法。次譬。從淺至深故 名徑直。門門意等故名為齊。俱列意等故名 為並。若橫等者次說門意。橫竪雖異無不
見實。亦是類通。通一切行皆至於極。
[0353c04] ○ 橫門者下正釋橫門。先列八不。一論具列故 先明之。故論第一歸敬序云。不生亦不滅。不 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能說是
因緣善滅諸戲論。我稽首禮佛諸法中第 一。此之八不。明佛所說第一義諦。一論下 舉例指廣。中論下引論攝相。以二攝六及
垢淨等。論問曰。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 破耶。答。法雖無量此八破盡。當知諸文所 列門相不出此八。赴緣名異是故廣明。故
論云。言不生者一切邪計及四性等。生與 無生皆不可得。不生無生何得有滅。滅無 生故。故生本無。餘之六句准此說之。問。不
生不滅既已總破一切諸法。何須更列餘六 句耶。答。為成初二故列餘六。又信樂不 同隨宜說異。故本業瓔珞下卷。大經大論第 六。明破諸法並列八不與中論同。故瓔
珞云。八不相即聖智不二。不二故是諸佛菩 薩母。諸佛皆說八不故也。故知八不攝門 義盡。又今竪門三諦義足。度入橫門門門
三諦。故使橫門無橫不竪。以竪望橫無竪 不橫。從始至終並有橫故。如一無生一切 無生。乃至不出亦復如是。攝此橫竪皆入
一心。具如後說。此八既爾諸門例然。是故今 文度入諸門。具如中論初二入六。是故今 文先以諸法悉入無生。餘七展轉更互相
入乃至一切橫門亦然是故且明無生度入。 初云若無生門至亦如是者。是將無生門 中陰入界境十雙互發。來入諸門。次若無生
門觀心下。是將無生門中十法成乘初文。及 不思議境。境中十如十界三千。來入諸門。此 中存略但云種種五陰。即是略舉五陰世
間。一性相等即是略舉三世間中十如文。來 入諸門。次若無生門發真正等。是將無生 門中發菩提心。來入諸門。若無生門安心下
是將安心止觀來入諸門。此前法三列文 並略。唯至破遍文相稍廣者。正約破遍明 度入故。自餘諸文相承來耳。既相承來。無 住無行理亦應具。彼二門中或時無者是闕
略耳。次若無生門識有無等下。是將破遍中 竪三觀中入空文來。但是空中破見文耳。猶 略破思及以諸位四門料簡等。若無生門破
見等下。是將入假中知病。知病中重數。重數 中知見重數文來。餘知病中諸義及識藥 授藥等文並略。若無生門觀智障等下。是 將入中初觀無明文來。前文既以四句推
破。破已乃云。若於一觀得悟。餘句即融。故 知一句得悟。悟即三觀現前。帶前二觀修中 故也。餘三句如文。從自滅下是將入中觀
法性文來。從自待下是將入中觀真緣文 來。初無生門中明因成假。約無明法性以 為自他共無因等。今入中道。中道文初攬 前空假與中相即。已具三諦。故今四句一一
句內皆結三諦。相續相待亦復如是。又一一 假中皆初明自生次明三句。在文可見。相 續文中言自滅等者。前觀法性中云。為當
無明滅法性生等。故此文中以滅為名。無明 滅生。無明即是自滅。法性生。即是他生。不 滅而生。即是他滅。法性名自。滅不滅生。
即是共。滅離滅不滅。即是無因。法性亦爾。 何者。不滅生是自。不滅望滅滅即成他。今 通無明言之。故皆云滅。相待中云自待等
者。前相待中。云待智說無智待於諸佛。名 為他待。待我當來名為自待。共與無因例 此可知。若無生門三觀結成下。是將結破
法遍文來。前於二觀後結竟。至第三觀後。 但指前結之。今度入文。既於第三觀後說 之。第二觀後故略不出。故知結遍正應合
在第三觀末若無生門如上等者。總結若得 下次明二經。初通明入相。次所以者何下正 明二經。先明無行。次明金剛。初無行中云
諦無行者。即是妙境。智是依境起解。菩提 是發心。安心如文破見思等者即是破遍生 死涅槃中間即是通舉始終。行位教等指下
文中通塞道品及以正助。位是次位。通攝安 忍及以離愛。並在位中。過離愛已入初住 位。必有起教故云教也。次金剛者。初且引
經六塵不住。次境智下明十乘也。不住境智 乃至見思無明等者。且舉十乘初三文也。 以破遍文是元度入故也。不住地等者。更
引經中不住之文。入地尚乃云不應住。以 未極故。況復住於初心境智。乃至若未破 遍故不應住。即是無住而住。是則亦名不 應住。故云雖諸法不住以無住法住般若
中。是則三諦復通初後。六即皆得名無住 住。此無住下更判位也。故仁王下釋判也。 通途言之。此之三處皆破無明。是故分得
金剛無住。釋迦下明究竟金剛。若爾下釋 疑常途所釋但云金剛唯在伏道。故云斷 道無金剛耳故以等覺為金剛位。妙覺唯 斷無金剛也。仁王既云釋迦所入。故今引
之。佛有金剛通至初住極在於佛。無非 金剛不住義也。為破他解故引佛有從容 釋之。有無無在用在等覺。功歸妙覺。二論 所說亦不出於十乘不住。言度曲者。曲謂
音曲。以無生義度入餘門。如世絃管。絃管 不殊而曲各異。絃管如橫。諸曲如竪。初章 根本妙慧旨歸。度曲之功曠大若是。入道為
理餘三屬事。千從之解少分為言。次更料 簡者。初問可知。答意者。無生對餘名為二 義。初正示自行能通之門。故云三十二菩
薩。各各說己所入之門。若言下出他解。今 解下出今家正解。初示能通之門。此菩薩下 明自行。又他緣下次明化他。前明諸菩薩
各自說己所入之門。故成自行。此中明三 十二菩薩各各說者。非獨述己亦為利他。 他緣不同故須各說。是則等者。歎門無量
無不益他。云何等者。結酬前難。復次下更 於門門以明四悉。得四悉益即是其宜。若 無四悉應須度入。歎喜即世界。信善即為
人。執破即對治。欲悟即第一義。當更下次明 無滅等門有四悉益從喜生下八字即四悉 門也。譬結如文。
[0354c29] ○次明一心者。初明來 意。始從外外終至佛法。皆有邪執及以諸 思。並皆觀破。破立兼申一切經論。故見思破
位大小不同。四門料簡所入各異。出假藥病 及授藥等遍歷一切。入中復有諸位不同。 度入橫門門又無量。是故一一皆云一切。
其相既廣。欲修觀者厝心難當。故須結撮 示其正意。名為一心。此即正明一心無生 門之來意也。從若無生門千 萬 等者。次明
橫竪諸門。度入一心。雖種種下結成一心。 但一心下分門解釋。先釋總門。對下貪等 一一相別。故名為總。利者舉總已了於別。
為未了者下更別云。於中初略示觀法。 若不得等者。次明度入意。尋文可見。言懸 超者。一心中具無復次第。不同前竪故曰 懸超。出假度入中云複疎到入者。自行雖
破未委分別。故名為疎。次為利他更廣分 別。故名為複。破已復來故名到入。亦名却 入。未前進故。如是等相亦入一心。故云
妙空乃至雙照等。一切雙非意亦如是。言雙 照二諦之假者。以假即中故也。何以故下 釋結。如是等者。次約一心開佛知見。既於
念念止觀現前。約此心念名為眾生。何者。 總撮前來若橫若竪既入一心。凡一念起 不離於我。我即眾生。違念念心而寂而照。
寂故名止照故名觀。一心既爾。諸心例然。 止觀為因眼智為果。一一念中無非止觀 眼智故也。何必初住方名開耶。如開三乘 但是開彼執近之謂。謂即眾生亦是點示謂
情寂照。即是三乘佛知見開。今此但是開許 開通之開。未是開發開見之開。故下文云此 觀成等。以判開位。故法華云下引證六根
淨中。但引意根者。由意淨故諸根清淨。故 但引意以攝餘根。三賢十聖等引仁王者。 賢聖居因故有果報。佛無報故。故名為淨。
今通論之淨穢既殊。有報義別可證究竟。 大經亦云下借小明大證妙覺報。小乘亦以 有現報故。名為有報。故二十七云。眾生
繫縛名色。名色繫縛眾生等。師子吼難言。 若有名色是繫縛者。諸阿羅漢未離名色。 亦應繫縛。佛言。善男子。解脫二種。一者子
斷。二者果斷。言子斷者諸阿羅漢已斷煩 惱諸結爛壞。未斷果故名果繫縛。不得說 言名色繫縛。雖未斷果必定斷故。煩惱即
是果家之子。陰果即是子家之果。大乘雖不 同彼小乘入無餘時永斷於果。但有現報 無生後報。其義稍同故得相顯也。有報身 故同於子果。不招後報名無果子次引金
光明亦證報身雖同名報報義復別。不同 小乘隔世報故。故重引之。境名法身。智名 報身。境智相應能起化用。名為應身。准彼
經意應字平呼。智應於境名為應身。彼經 即以報身為應。起化用者可去聲呼。即化 身是。故彼經三身品云。化身應身法身。隨諸
眾生現種種身。名為化身。相應如如如如 智願力故。得現具足相好。名為應身。斷一 切煩惱具一切法。唯有如如如如智也。如 如法身為如如智所應依故。次引寶性釋
金光明。
[0355b29] ○次歷餘一心者。以向橫竪不二 一心。歷於諸心。一切諸心無非無明。是故 初且總觀無明。總既非宜開總出別。無明
心中具諸心故。問。前文但云觀於識陰。何 故得有欲等心耶。答。一者諸心不出於識。 二者為對便宜之人。故須兼列。問貪等即
是煩惱所攝何名觀陰。答。雖是煩惱善惡 陰攝。況此但觀欲等心王。若爾。與煩惱境 有何別耶。答。此是煩惱非煩惱境。彼由觀
發昔此過現習生。與下不同故合在此。其 實煩惱非報陰也雖即屬陰攝陰不盡。是 故下文復例餘陰。所言歷者謂巡檢也以 別望總故名為餘。不出無明故云一心。
[0355c13] ○次前來下例餘陰入等者。問。應在第七 卷末明十乘竟例餘陰入皆修十乘。何故 於此即例餘耶。答。以義便故。從初至此
單約識心。從此已去乃至離愛。具約五陰 方成法相。故通塞中既檢校諦緣。諦緣必 須具足五陰。道品念處不可獨明一識陰 故。正助秖是助於道品。下三秖是明於觀陰
次位等耳。故須於此例餘陰入。將餘陰入 共為觀境。問。歷餘一心與四陰何別。答。 有同有異具如向簡。又歷餘一心。以心對 心而論總別。若例餘陰以陰對陰而論
麁細報非報異。法相別故。故須別明。雖復 別明應知同異。陰不出心心不離陰。陰 從能覆。心從能造。造親覆疎並心為境。次
問答料簡。問如文。答中先答入空因緣。於 中先總答。何者下別列。夫生死下釋也。初文 釋為自脫。自既有下釋為脫他。賢聖以下
釋為慧命。諸神通下釋為無漏。又法位下 釋為法位。然須思擇例同出假因緣相者。 自脫同大悲。脫他同本誓。慧命同利智。無
漏同方便。法位同精進。一一細會令義相 當。假在空後故云例後。欲以前後一例五 緣故亦五耳。夫空觀下次答入假無四門。
意。空通大小等者。小藏大衍偏三圓一。此等 皆破見思入空。能破之觀依門不同。故列 十六門使析體不濫。如體空中諸空復別。
見思斷處三乘共有。別教入空雖獨在菩薩。 智斷復同。標心永異。今文明竪相似別教。 文意復殊。故今文云所為處別。故對別簡
使與別異。以立次第本顯不次。故云料 簡閑也。恐人迷故寄四教簡。文意本在唯 一圓融。智障者下寄此文後以引達磨欝多 羅釋智障義。達磨欝多羅此云法尚。佛滅
度後八百年出。是阿羅漢於婆沙中取三百 偈以為一部。名雜阿毘曇。此論主凡有釋 義文多委悉。大師引用全無破斥。亦如玄 文釋十二部經。雖不正用具存彼意。今文
初從煩惱至云何說智為障。即徵起也。智 有二種云。答也。既述彼義且順彼宗。勿 將今文以雜彼意。初徵可解。答中言證智
者。是佛菩薩智。言識智者是二乘智。二乘 之智雖得智名未順實相。義當於識。能 破煩惱義當於智。言體違等者釋識智。識 順於想性是分別。此智違體故曰體違。此
智順想故曰想順。順二乘智違於佛智。與 佛菩薩智而作障故。故云智障。又佛於二 障等者。佛煩惱障先已除竟。無明復盡名離
二障。故引涅槃證二解脫。心謂無漏智謂 證智。智不被障名智解脫。次引地持釋涅 槃意。地持名慧涅槃名智。名異義同。次若
以下轉釋地持慧解脫也。地持中云。於一 切所知知無障礙。名為智淨。故釋云。以無 明故於知有礙。若破無明知無障礙。即 是無明障於證智。名為智障。破無明故得
智無障。次引入大乘。以證無明是智障義。 然無明名同是故須簡。出世無明方名智障。 二障俱是煩惱下。更轉難也。無明與愛俱是
煩惱。何故獨以無明煩惱。而為智障。從無 明下釋也。愛是煩惱煩惱異智。無明雖亦名 為煩惱。煩惱即智。是故無明不同於愛。所
以分於二障不同。次引例釋智障。分段是 生死生死非無為。若無為生死生死即無為。 無明亦如是。即體得名智。是故說無明 得名為智障。愛即四住下釋煩惱非即智
之惑。故有智慧時則無煩惱。有煩惱時則 無智慧。是故文云。解惑不俱。煩惱即障名 煩惱障。言無為生死者。攝大乘立七種生
死中。有方便生死即無為生死。有因緣生 死即法界生死。此二生死在變易土。故彼生 死即是無為。故借例今即智之惑。復次愛能
令諸有相續去。更重釋出愛與無明。其體 不同。愛從果起能續後果。故云能令諸有 相續。此明愛之功能。能令心煩下釋愛功能
秖是煩惱。雖無明覆蔽下。出無明功能以 望煩惱。招生彊者不過於愛。故從彊受 名。是故愛但名為煩惱。不名智障。無明不
了下。正釋無明功能是智障義。無明與愛俱 違解脫。而無明與愛枝本不同。無明為本 正違解脫。違即是障。次愛性下明愛是枝。
本既已受智障之名。是故愛但名為煩惱。次 無明性迷下。重釋無明親能障智。體性復 迷。迷即是障。親障智故。是故名為障智義
顯。次無明有二種下。重簡無明名同體異。以 辨二障體相不同。先問云。雖有迷事迷理 之殊。二既同得名為無明。云何無明得名
智障。次引地持答。若通論者。所障既其俱 名智。故使能障俱名障。今別論者。所障智 體既不同。故令能障無明別。是故二乘人無
我智。而為所障。即以煩惱而為能障。諸佛 菩薩法無我智。而為所障。人無我智而為能 障。以二乘之所障。為佛菩薩之能障。於二
乘人得名為智。於佛菩薩但名為障。此亦 即智是障名為智障。若爾下判向地持。人 法無我俱是所迷。人法無我二俱名理。二無
我智俱名淨智。煩惱及智俱是理智家障。從 又智所知去。即是事智被障為智障。次若 爾下徵向所解。迷事迷理俱名智障。何者為
定。從照事照理去。會向二解並有道理。 以古人釋有二不同。或以諸法被障。名為 智障。或以無明障於佛智。名為智障。論主
俱許故云雖二二無二也。何者。秖是一智能 照事理。事理雖殊智體無別。又心智為障 下又出異解。有人云。心智為障者。心是分
別。分別為事。事礙如實。此釋即取以迷理 者。名為智障。以滅想滅心去。舉小乘法對 釋於大。如小乘人入滅盡定滅想滅心。亦
名滅智。此是斷滅。今滅智障心不可滅。即 捨分別入無分別。故知分別實不可捨。又 非條然下重釋智障與中道智。非條然別。
智障是無明無明是法性。是故智障不可斷 也。次是以下引經為證。福尚一毫無不趣 極。當知分別智體無捨。為助道故先破煩
惱。煩惱若破。此破惑智。體是證智。是故無 失。人作一向下次破執見。見者自謂有斷 不斷之別。論其智體體本無殊。如上眾釋
意顯無明雖云智障。障體即智。又前來諸解 亦不出前釋中觀初明智障義。開為三釋。 初云說智為障。即是智為能障。智障兩字俱
屬能也。次云從所障故。名為智障者。即 是證智被障。名為智障。智障兩字俱屬所 障。次云又智所知礙。名為智障者。即障字
為能智字為所。次問答者重釋妨也。初問 意者。瓔珞經中列位始終。唯云初地三觀現 前前雙流文。何故得有三處雙流。答意者。
借義相成於理無失。借別八地成通教下。 借別初住成圓教高。不可專執瓔珞別位 定在初地。明位委悉不過瓔珞。是故借 之以成高下。此一問答拾遺故來。文亦非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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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六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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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6 冊 No. 1912 止觀輔行傳弘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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