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i Guan Fu Xing Chuan Hong Jue 止觀輔行傳弘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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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一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182a12] 次釋修大行中。初明來意者。發心無行無 位可論。故云修行入菩薩位說是修大行 之止觀者。標也。從夫下釋也。善解下舉譬
也。酪須鑽成酥假搖熟。故大經二十六云。 如乳要得人功。水瓶鑽繩當成酪酥成 二酥已醍醐可獲。住前行行猶如鑽搖。凡 夫五品同譬於乳。六根如酪及生熟酥。初
住已上名得醍醐。善能調停四種三昧。當 知六根初住可獲。從勝而說故曰醍醐。引 證如文。行法下舉略攝廣以列四名。通稱
下釋名也。三昧是通坐等是別。大論下引證。 論云。一切禪定心皆名三摩地。秦言正心行 處。是心無始常曲不端。入正行處心則端
直。如蛇行常曲入筒則直。今文存略。故云 善心一處住等。初釋又略。但云調直。論又 云。三昧是通百八是別。今但對四以辨通
別。法界下解釋論文。四行通依法界一處。 又別名中所言常坐。乃至非行非坐者。約身 儀為名。若從法為名者。常坐名一行。常行
名佛立。半行半坐名方等法華。非行非坐 名隨自意等。一常坐下明所依教。教所立 名言一行者。剪略身儀不兼餘事。名為 一行。非所緣理得一行名。若所緣理名一
行者。四行莫不皆緣實相。今初下開章。方 法者下列方法相必具三業。身開遮中云或 可處眾者謂禪堂中。別處最勝故云彌善。
結加者。先左後右與兩髀齊。大論第九問 云。有多坐法何故但令加趺坐耶。答。最安 穩故。攝持手足心不散故。魔王怖故。故偈
云。得道慚愧人安坐若龍蟠。見畫加趺坐 魔王亦驚怖。不同俗坐及異外道翹立等 也。字書云。加趺者大坐也。故知此方未曉
坐法。但云大坐。今佛法坐其相如結。二趺 相加故云結加。大動曰動。小動曰搖。垂熟 曰萎。附物曰倚。自要其身期於見理。
不暫脇臥況復屍耶。言屍臥者仰臥也。亦 曰婬女臥。修羅覆臥並不應為。聖開右脇 尚不應作。況復屍等。尸字應從死。故禮云。
在床曰屍。在棺曰柩。單作訓主非此文 意。除經行等者。除即開也。為解睡故佛開 經行。若經行時避有蟲地。十誦云。若經行
時應當直行不遲不疾。又三千威儀經云。 經行有五處。一閑處。二戶前。三講堂前。四 塔下。五閣下。四分律。經行五益。一堪遠
行。二能思惟。三少病。四消食。五得定久住。 食便利等並同所開。不得因茲託事延緩。 若睡已解食等事訖即非所開。隨一佛方面
等者。隨向之方必須正西。若障起念佛所 向便故。經雖不局令向西方。障起既令專 稱一佛。諸教所讚多在彌陀。故以西方而 為一準。時刻等者時中不許如刻許間。刻
謂漏刻。一日一夜百刻。且附俗儀故云刻 也。言須臾者。三十須臾為一晝夜。未必指 此但是通論。不許暫廢故曰須臾。尚不得
令剎那有間。況復漏刻及須臾耶。故大師 傳中云。言不妄出息不虛黈。所開者下重 誡前開遮。不欺佛等者。欺物曰陵。論語曰。
君子不可罔也。況復佛耶。大論六十一云。菩 薩求佛道時不惜身命。十方諸佛諸大菩 薩。皆共護念能成佛道。若為菩薩而懈怠
者。貪著世名不專勤求。是為自欺亦欺諸 佛及諸菩薩。何者。自言我為眾生而求佛 道。而為雜行魔得其便。不負心者。負者不
剋也。後不遂初名為不剋。亦是自欺不誑 眾生者。誑亦欺也。亦誤也。令他誤解故也。 違於先言而行雜行。故欺眾生即負自心。
負自心故即是欺佛。口說默者順行故默。 除障故說。坐疲極者。疲者國語云。勞倦病 也。蒼頡云。嬾也。今此云疲。疲即是極。下句
疾病四大不調。不因坐疲。是故云疾。內外 障者。煩惱見慢等名為內障。魔惡知識等名 為外障。但得專稱佛名為懺。盡命無悔
故云以命自歸。與稱十方佛等者。釋疑也。 恐有人疑。何故獨令稱彌陀佛。是故釋云 功德正等。除亂故專。所以者何下舉譬也。
如人極憂大哭則暢。若有極喜縱歌則暢。 欝謂蓊欝即多貌也。怫者意不泄也。重憂 大喜在意未泄。故以身口歌哭助也。行人 下合譬也。大論六十釋響喻中云。如人語
時口中風出名優陀那。此風出已還入至 臍。偈云。風名優陀那。觸臍而上去。是風觸 七處。頂及斷齒脣。舌喉及以胸。是中語言生。
愚人不解此。惑著起貪癡。中人有智慧。不 瞋亦不著。亦復不愚癡。但隨諸法相。曲直 及屈申。去來視語言。都無有作者。初五句
明身業第六句明口業。後二行一句判愚智 相。雖以身口助意成機仍須了知愚智之 相即是三業共為機也。玄文雖立意業機 義非今文意。今意秖緣單意不成。故令修
助。經部雖即義通三乘。今意在圓不通通 別。今為除障雖念應佛。下意止觀令念法 身故唯在圓。上人接下曰俯。屈上赴下曰
降。如人下重譬助意。行人下合。若於法門 未了下。為除迷故親近解者。以彼二經是 般若部故。令親近解般若者。意則通及大
乘行門。又般若中多說菩薩觀行法故。誦經 等者舉況也。此事雖為常坐所廢。勿以此 語例三三昧。故常坐中尚廢誦經況世俗 語。遮誦局此遮語通四。故四三昧皆須絕
彼外人接對。非行非坐依經亦制。雖通作 受染俗非開。意止觀者。此去乃至非行非 坐並粗準本經示觀門之語。縱似有於十 觀之相。而文並約略。未可以辨觀法始終。
初發大心及下三略亦復如是。故此五章但 名大意。此文謹依兩經粗列。語簡意遠不 可謬判。若欲消釋必善下文十乘觀法。方 可離謬。若據下文無四行相。則下文成
略。今據觀法十乘未周則此中成略。是故 五略從觀略邊不從於事。於此文中然以 義推十乘略足。法界等名即妙境也。為化 眾生即是發心。繫緣一念即是止觀。觀於三
道名破法遍。歷一切法即是通塞。而修佛 道即是道品。觀於業苦即是助道。識觀不 濫即是次位。次位之中兼於餘二。下三三昧
意止觀文附事雖略。若以義說準此可知。 初端坐等者。通用止觀立身心相。次蠲除 下明修觀法。從初至亂想明止所治。從莫 雜至相貌明觀所治。從但專至是觀下
正明能觀寂照止觀。雖繫雖念不出法界。 雖止觀雖寂照同時。信一切法不勸信也。 須信法界非三世攝故無前後。物表曰際 界首曰畔。法界體遍故無際畔。內證為知
化他為說。能知能說不異法界。故云無知 及無說者。法界非邊故非有無。非俗故非 知。非空故非不知。從勝而說故云離邊。中 邊相即故住無住。一切諸佛皆以法界而
為所安。我住法界如諸佛住。故云安處。聞 此下誡勸。令此凡夫住諸佛處。勿生驚怪。 此法界下法界異名。如是下結諸異名皆同
法界。能如是下次觀法身。此即舉前所觀之 境以為勸進。結前境法以成十號。此文是 觀平等法界。能如是觀是觀十號。問。十號
之相其相云何。答。秖觀法界即見應身如 來十號與法界等。亦識法身如來十號。何 者。乘無二智來契正境故名如來。以無二 理遍入諸法名為應供。了不二智智體無
偏名正遍知。知無二法互通法界。雖無 來往遍入三世。名明行足。無二之法性冥 三德。名為善逝。理遍一切具三世間解此 理故名世間解。能解此理無惑不斷無復
過上名無上士。解此理故能調難調調十 法界名為調御。了法界法名為丈夫。契此 理故一切宗仰過於三教人天之上。名天人 師。覺此理故名之為佛。達此理故為三
世間之所宗敬名為世尊。智契法身具法 界號。故能垂示應身十號。法應十號一體無 二。此十號名經論不同。大經解釋為十一 句。大論第三合無上士調御丈夫。以為一
句。乃至世尊為第十句。本業瓔珞云。一者如 來乃至十者佛陀。具足十號名世中尊。翻 譯意別不須消會。觀如來下明境智不二。
初文牒前法身為境。何故知境由能觀智。 故先立云不謂如來。不謂即是不可得智。無 有已下明境無相。亦無如來智下明智無相。
如來及智下明境智不二。故經云。如來不即 陰如來不在陰。彼此不相在何處有如來。 境智冥一名無二相。境智體遍名無動相。境
智本有名不作相。遍無遍相名不在方。無 相而遍名不離方。非世俗故名非三世。非 世俗外名非不三世。中道雙非名非二相。 中道雙照名非不二。不共惑俱名為非垢。
不與智俱名為非淨。此觀下結歎觀智。獨 絕不共名為希有。遍故亡故譬若虛空。不 依次第名無過失。進入隨契名增長正念。 見佛相好下明觀成見佛。由此觀故見色
身佛。雖非本期觀力使爾。故使所見猶如 鏡像。不運神通而見十方。住法界處能 見諸佛。故聞所說不乖實義。為眾生下。 明悲智力誓願莊嚴。以大悲力為眾生見。
以大智力而不取相。涅槃莊嚴亦復如是。 言莊嚴者秖是悲智福慧莊嚴。亦是緣了定 慧等也。故般若論云。非莊嚴莊嚴。常寂光
土清淨法身。無所莊嚴無能莊嚴。為眾生 故而取三土。忘所觀故無形無相。法體曰 形外表為相。雖見如來及聞說法知法 實義無見聞等。佛不證得下引例也。佛自
於法無所證得。如何行者而謂得耶。何以 故下釋上引例。佛所證者唯一法界。法界無 證亦復無得。取果為證著法為得。亡此 二故是故云無。觀眾生下明觀三道。初觀
眾生即是苦道。初言觀生如佛者。三德理 等是故云如。言生佛量等者。生之與佛無 復界別數量之異。以理等故數類亦等。勿 執事義而互相妨。言生佛界量不思議者。
復釋前文。前言如者以生如佛。今不思議 以佛如生。又前約數量及以相等。約理不 二故名為如。今歎前如云不思議。眾生界 住下。以觀生正意重結前文。前明生佛相
如意在觀生如佛。如體無相故譬虛空。雖 如虛空以如空智觀如空境。故云以不住 法住般若中。生如佛故無凡可捨。佛如生 故無聖可取。生死涅槃約苦滅諦。垢淨約
集道諦。無作四諦無所取捨亦復如是。不 取捨者由住實際。如此下總結苦觀。觀煩 惱者於中二番。初約三諦明行相也。寂靜
行者即真諦行。無動行者即俗諦行。非生死 等即中道行。不捨下約三觀契理。不捨諸見 即假也。不捨無為即空也。而修佛道即中
也。向云不捨即是雙照。今非修下即是雙 非。故淨名中。不捨諸見而修三十七道品。 彼明見即中道道品。此明邊即中道道品。邊
義同見。故用彼意而為此文。次觀業者。 以極重業而為觀境。故指五逆即是菩提。 言五逆者。謂殺父殺母殺阿羅漢破僧 出血。三殺一妄語一殺生加行。論輕重者。
如優婆塞戒經業品中。以後後業重於前 前。又心境相對四句分別。及方便等三時不 同。非今正意不委分別。若大乘中加殺和
尚及阿闍黎。以為七逆。此五七逆體性空寂。 故無行經云。五逆即菩提。菩提即五逆。若就 觀行明五逆者。五法逆世名為五逆。故楞
伽第三云。殺無明父害貪愛母。斷隨眠怨 壞陰和合斷七識身。若有作者現證實法. 此逆即順非今觀境。約此即是能觀之觀。彼
經意兼。此文獨顯。逆與菩提不出心性。故 無二相。識心性故名為覺者。覺者亦無名 無覺者。對境名覺內了名知。知覺體一義
意不異。無有分別內外宰主名無分別者。 又云。識五逆性名為覺者。照了菩提名為 知者。知此二法名分別者。此等皆亡故並 云無。逆與實相體既不二故不可壞。以逆
本來無自性故。一切下以輕例重五逆既 爾諸業例然。故住實際。不來不去明逆無 生滅。非因非果明觀無始終。法界印下。又 以四魔釋成五逆。先立。隨順三道故魔得
便。觀為法界故不能壞。魔即印者。苦即 實相。陰死二魔即法界印。煩惱即實相。是煩 惱魔即法界印。業即實相。是天子魔即法界
印。次釋中魔既即印。印豈壞印。如大論云。 有菩薩教人修空斷一切念。後時纔起一 念有心便為魔動。即便憶念本所修空。魔
為之滅。修空尚爾況復觀之。即法界印。故 信禪師元用此經以為心要。後人承用情見 不同。致使江表京河禪宗乖互。次勸修中 初云聞不驚等宿植深故。次譬如下舉譬
也。宿種如珠。中忘如失。聞法生喜如還 得珠。四眾下合譬也。不聞合失珠聞信合 還得。當知至見佛者。昔從佛聞今復重聞。
義同見佛。從文殊聞者。佛亦曾從文殊聞 故。身子下即是彼經三人領解。故今以法而 判其人。以菩薩摩訶薩諦了此義故。故能
了者方是菩薩摩訶薩也。近佛座者。座謂 所依依於實理。聞此法者近於實理故云 近座。佛為能覺法為所覺。近佛所覺名 近佛座。若事解者。坐座說法聞佛法故。
名近佛座。雖有事解則失佛覺此法之 義。是故但依初解為正。聞法不驚見佛法 身。佛言下引佛述成也。若得初住見佛法 身。為念不退。六根清淨相似見佛。為行位
不退。此三不退具足諸度。名波羅蜜。若通 述成後代行者。即義通故並得預於行不退 攝。以圓六即三不退名。及波羅蜜通初後
故。若人下正勸修也。從初至得入者。具如 般若勸學品中。以此三昧即是種智般若故 也。如治摩尼下舉譬也。彼經云。如得摩尼
令珠師治。故華嚴二十一云。具足十事。必 須巧匠加治令妙。然後放光雨寶等也。一 出大海中。二巧匠加治。三轉精妙。四除垢。
五火鍊。六莊嚴。七貫以寶縷。八置瑠璃柱 上。九光明四照。十隨王意雨。修二乘者如 治凡珠。一行三昧如治摩尼。光如解生雨
如行備。菩薩能知等者。三教菩薩雖曾發 心不名速得。聞此一行方名速得。從法 判人意如前釋。比丘等者亦復如是。二眾 未聞不名出家。故淨名云。夫出家者為無
為法。出二死家方名無為。若不爾者。何故 二眾聞此法竟。方名出家。亦如善住天子 經云。天子問文殊言。若有人來求出家者
當云何答。文殊言。當答言。若不發出家心 者。當教汝真出家法。何者。若求出家是求 三界及以五欲未來報等。彼不見心故不
證法。心無為故。故不發心。若以剃頭為 出家者。是著我人。故知形服非真出家。信 士等者亦以向意望之可見。聞真法者。方
得名為真歸依故。次釋常行中初開章。此 經因跋陀和菩薩說之。智論及諸經名跋 陀婆羅。音輕重耳。是在家菩薩。次此法下明
所出經。三力者不可遍辦故也。因緣和合 感應道交。故須三力。彼經云。隨何方佛欲 見即見。何以故。如是三昧佛力所成。見佛
在三昧中立者有三事故。彼佛力持。三昧 力持。本功德力持。用是三事是故見佛。能 於定中見十方佛者。由三力故三昧見佛。
是故此經亦名現在佛立定經。得是三力能 見諸佛。經中問。從何處得是三昧。答。從 念佛得。若人不念佛讚歎佛身者。則為永 失今世後世利樂因緣。部屬方等機通四
人。二乘被斥非文正意。故四教菩薩亦通行 之。今意在圓。故意止觀寄色身佛以成三 觀。偈中明住處者。三昧相應。相應不同三
昧不等。經云。或時說有覺有觀等三地相應。 或說喜樂等五受根相應。或說諸支相應。 或說界繫相應。或說非界繫等。如是等相
助念佛三昧相應住處法。不得不辨其深 淺。故云須論議也。文釋經意故從總說。雖 云有覺等諸相不同。以念佛故全異根本。 身開遮中云避癡人等者。與惡知識往來
儔舊。以能生人不善根故。故寶積經云。有 四法應急走捨離。一利養。二惡友。三惡眾。 四同住者。或笑或瞋或鬪。當離百由旬外。
好惱他故名曰癡人。鄉里親屬緣務多故。故 須速遠。不得希望至別請者。經云。專以乞 食自活多所成就。十住婆沙乞食十利。一
者活命自屬不屬他故。二者施我食者令 住三寶然後當受。三常生悲心。四隨順佛 教。五易滿易養。六破憍慢。七無見頂善根。 八見我乞食餘善人効我。九不與男女大
小有諸事。十次第乞生平等心。若淨名中 迦葉捨富從貧。空生捨貧從富。外現偏迹 示受彈訶。諸律論文乞食之法不一處足。 為福他故令至七家。順少欲法不損施
主。不受別請者。普使十方獲均受之益。亦 順佛教及少欲等。及令施主得平等福。故 優婆塞戒經云。佛告鹿母。雖請佛及五百 羅漢。猶不得名請僧福田。若於僧中請
一似像極惡比丘。得無量福。雖是惡人亦 能為人說戒定慧及三菩提。有因有果不 毀三寶執持如來無上勝旛。勝旛者袈裟 也。為是義故不受別請。律開多緣。梵網唯
制。律部雖許僧法常行。今入三昧一切俱制。 況此大乘宜順梵網。大論云。僧中食者生 諸漏緣。若受次請妨修三昧。論云。若受請
者若得請處。謂我是福德之人。若不得者 則生嫌恨。謂彼無識。應請不請不請而請。 或自鄙惱。若入眾食當隨眾法料理僧事。
心則散亂妨廢出道故令乞食。嚴道場者。 場者俗中亦以為祭神處也。今以供佛之 處名為道場。香餚者。亦作肴菜也。非穀而 食曰肴亦豆實也。盥沐等者。洗手曰盥洗
頭曰沐。洗身曰浴洗足曰洗 (音跣) 左右等 者。左出右入。出從觸入從淨。內外律者。身 口律儀為外意地律儀為內。謂大小乘俱有
意地。所起遠方便罪。及十善惡後三是也。世 云。小乘制身口。大乘制意者不必全爾。應 知大小兩乘若結罪邊咸從身口。遠方便邊
並防於意。故知大小兩乘若制止邊並防意 地。若制作邊單制意者。謂修定慧則大小 並然。降茲已外餘心念法及懺輕垢。並加 身口合掌宣吐。或有但心如悔輕吉。或大
乘中觀理懺重。仍加身口。又小乘為外大 乘為內。若但善律儀不諳妨障。亦非師 位。於所聞三昧處如視世尊等者。亦出彼經。
又大論四十九云。菩薩因師得菩提。云何不 敬。豈有上智高明於師不敬。若不敬師 則失大利。如井無綆水無由得。有慢之人 如水不住嶺。若依善師三學增長。如樹有
根枝葉增長。是故佛說敬師如佛。論問。善 師尚不能敬。惡師云何能敬而令敬師。答。 勿順世法著善遠惡。若能開釋深般若 者。則盡敬之不念餘惡。不以囊臭而棄
其金。如夜行險惡人執燭。不以人惡而 不取照。菩薩亦爾。得智慧光不計其惡。 如空中聲告波崙言。汝於師所勿念其 惡。復次師之好惡何預於我。我求法利不
求於惡。如泥木等無有功德。因發佛想 得無量福。何況於人。又觀師如佛者。如 觀諸法畢竟空故。觀諸眾生視之如佛。 何況於師。十住婆沙云。從他求智慧不惜
身命故須敬師。若師輕蔑及以愛敬。心無 有異不因師求利。師有過失當須隱藏。 師過彰露方便覆之。師有功德稱揚流布。 何以故。修三昧者善護其心。恐輕於師三
昧不成。故下文云。若於師生惡求是三昧 終難得。然為師者故須無過。今明凡師未 能盡善。故誡學者不見短長等。當割等 者舉重況輕。肌者皮也。餘謂身外依報等
也。僕者奴也。古之男女入罪者以為奴婢。 須外護等者。不饑不飽如亦愛亦策。同行 如共涉險者。失一則俱喪。同行當如之。須
要期等者。以願自要期心三昧。起大信等 者。信一切法無非佛法故不可動。為此 法故而行精進名大精進。於法無染曰 精。念念趣求為進。一切種智導於眾行故
無能及。常與善師等者。求師必在於盡善。 事師必忘於師過。為三昧故須護其心。恐 徒棄光陰故令預擇。又所言善者。善解三
昧通塞之相。將導行者使時不空捐。臥出 者。有人云。秖名臥為出有何不可。然但得 臥而闕於出。出未必臥臥時必出故須分
釋。經文但云睡眠。論云。有四法能生三昧。 一者三月未甞睡眠。除便利飲食坐起。二者 於三月乃至彈指頃不生我心。三於三月
經行無休息。四於三月兼說法不求利養。 今文隨便無復次第。以第二我心為想欲。 第一睡眠為臥出。以除便利等與三四合
說。親近善知識等偈者。論又問。如是三昧寶 何法能得。答。親近善知識一偈是也。偈具四 義。一知識。二精進。三智慧。四信力。又有三 昧助修習法有五十法
(云云) 。次口說默者。 初從九十日下至心念彌陀無休息者。教 用三業也。次或唱念下教用念法。雖云 先後及心俱運。於念念中無使闕一。故
云相繼。次若唱下釋疑也。具如前釋。此中 又加法門主也。舉要下結勸三業也。步步 身業聲聲口業念念意業。次意止觀中。先念
三十二相以為觀境。言佛剎者。具存應云 剎摩此云田也。即一佛所王土也。或云表 剎者。以柱表剎表所居處故也。三月常念
者。彼經云。菩薩入是三昧即見阿彌陀佛。 便問彼佛有何因緣得生其土。佛即答言。 善男子。修念佛三昧不忘失故。得生我
國乃至三十二相等。今文云云何念。即是菩 薩於三昧中見佛問文。從念三十二相下 至千輻輪相。是三昧中佛答文。以三十二相
逆緣順緣。令我亦逮是相者。是三昧中見 佛發願文。見相好身身出光明遍十方界。 如融金聚。如須彌山在大海中日照發明。 行者爾時除却餘想謂山林等。唯佛身相
如瑠璃中有赤金像。次又念下正明於境 以修三觀。初空觀者。初文略明推我身心 及三昧佛。佛之色心為從誰得。初兩句正 推。次從佛不用下。推己即知心佛叵得。豈
由我色心而見佛色心。此列四句初云佛 不用心得者。是不用我心得佛心。不用身 得者是不用我身得佛身。不用心得佛 色等交互二句者。但略我字耳。何以故下
釋也。佛之色心無相無得。我之色心亦復如 是。身口是色智慧是心。色心有者良由有 我。以我無故稱法本無。破此本無故云 壞本。亦絕此壞故云絕本。次假觀中文舉
六喻。三夢一寶一骨一像。其意大同。但重說 耳。今並略合。夢者。心性如境觀如緣想觀 成如夢。此純約行者合也。又法身如境報
身如想應身如夢。此純約佛境合也。又彼 佛如境行人如想見佛如夢。此約感應合 論也。三夢皆爾。故凡起觀想想成見相皆 具三意。畢竟空中求佛叵得。故知前後二
夢明見而不可得。中間一夢明不可得而 見。故初夢云覺已追念不知在何處。最後 夢云覺已腹空。中間夢云不來不往。而樂事
宛然。故大論第七云。如佛在世三人為伴。 聞毘舍離有婬女名菴羅婆利。舍衛國有 婬女名須曼那。王舍城有婬女名優鉢羅
盤那。端正無比。三人各聞。長念心著。便於 夢中與彼從事。覺已心念彼不來我不往。 而婬事得辦。因是即悟諸法亦爾。於是共
至跋陀婆羅菩薩所而問其事。菩薩答言。 諸法實爾皆從念生。菩薩為其方便說法。 得不退地。此文但引三中之一。般舟文同。
寶等三者與夢大同。寶如能緣心。瑠璃如 所緣境。影現如夢事。觀骨鏡像各具三義 亦復如是。若作異者所謂依空而現於假。 瑠璃如空影現如假。無骨如空起光如假。
淨鏡如空現像如假。前三亦具空假二義。 以帶空心出假故也。行人下經中略合也。 鏡喻起觀。行者名行人色。色即身也。由念
相現名為所有。見已即問。佛答所問。聞佛 所說心大歡喜。雖在三昧說者是佛。故曰 聞經。次中觀者。初文即是彼經菩薩得三昧
已。起思惟文。今文存略及隨義便。語猶難 見。先對錄彼文令此文可解。次更釋今 文。今云自念至無所至。彼經云。菩薩思惟
云。佛從何所來我亦無所至。即知諸佛無 所從來我無所至。今云我所念即見。彼經 云。作是念時三界皆無所有。皆心所作。何
以故。隨心所念皆悉得見。今云心作佛心 自見心見佛心。彼經云。以心見佛心作佛。 今云是佛心是我心見佛。彼經云。心即是佛
心即我身。今云心不自知心心不自見心。 彼經云。心不自知心亦不自見心。若取心 相皆悉無智。皆從無明出。因是心相即入 諸法實相。得是三昧智慧。以二力故隨意
二願。定慧二力。次釋今文。初句準經可 知。次我所念等諸句中所言佛者。皆具二 意。一自心三昧所見佛。二西方從因感果佛。
今具含二義共為一境。為順理故從初義 釋。三昧既成隨念即見。見是心性名心作 佛。佛既心作故見佛時。名見自心。若見自 心即見佛心。以彼佛心是我心故。是佛心
至見佛者。明所見佛不異我心。心不自知 心至見心者。明雖見佛求能見者及意緣 知。畢竟叵得。故此中意但觀自心及所見 佛。不出法性。故見佛心即見己心。己心佛
心即是中道。不須更置雙非等言。從心有 想至泥洹者。釋上叵得之心即是涅槃。是法 不可示者。明非說所知。皆念至空耳者明
涅槃離念。假使有念亦了能所皆悉空寂。次 五言偈即頌前文對之可見。次諸佛下七 言偈者。更轉釋向五言偈也。初句者。一切
諸佛由觀己心不異佛心。故得成佛。次句 者。釋初句中所觀之心心如佛心。佛心無 垢己心亦無。次句者。五道由心心體本淨。 雖遍五道不受彼色。如病眼者遍空見
華。華雖遍空空無所受。水波水濕亦復如 是。次句者。總結觀意。作此解者成圓融 道。佛印者釋前所觀。既是實相故名佛印。 無所貪下釋出觀相。不貪於有不著於空
不求於中。無三想故所有所欲皆悉言盡。 有謂觀境欲謂觀智。能所皆亡。亡故無生 故無從生。以無生故亦無有滅。被壞名 滅自滅名壞。體其本無名為無滅。本滅自
無名無壞敗。能趣之道必藉此理。名為道 要。從始至終此理為本。名為道本。是印等 者挫小況迷。小乘斷惑義如壞印。二乘自
謂生滅度想。而彼所行本是佛道。二乘永滅 尚不能壞。況復魔界順於生死。生死之體 即涅槃故。豈有涅槃更壞涅槃。婆沙云下引
論校量。論寄次第故先念色。還寄教相 辨相體等。藏通修得別圓發得。別存教道 所依少別。又若用所依。藏依福德通依空 慧。別依緣修圓依實相。此即四種相因不
同。寄教雖爾論文多依後二教義。且為初 行令觀色相。又三藏因文亦不定。或一因 一相如大經三十六師子吼問。云何得佛 三十二相。佛因廣答因各不同。若大論第
五有共有別。具如法界次第。報恩第七天 王第七。所言因者即是相業。言相果者即 三十二。束為頌曰。
奩輪手足指纖長 手足柔軟合縵掌
跟滿趺稱腨膝藏 身正一毛上向旋
金色丈光塵七滿 腋滿臆端圓具白
牙頰味舌梵如頻 眼金 睫 牛毫肉髻
[0188a02] 應以法界次第勘之則知分齊。此相現 時。即是藏通極果別圓真因。所證理體而為 相體。言相用者一一各有利他之用。別圓
分果雖在地住。利他之用復勝藏通。能令 眾生至極妙故。故大經性品云。如是佛性 不可思議。三十二相亦不可思議。彼婆沙文
無小乘意。但為始行旁借小宗。四十不共 法中應云報身。言法身者。即以報身不共 之法名為法身。次云實相即是法身。論第
六云。既念生身三十二相已。次念功德法。 謂四十不共。偈云。諸佛是法身非但肉身 故。佛法雖無量不與諸人共。若人念者則 得歡喜。束為偈曰。
飛行自在 變化無量 如意無邊
聲聞自在 智知他心 心得自在
常在安慧 常不忘誤 金剛三昧
知不平事 知無色事 通達諸事
知心不相應 大勢波羅蜜
無量波羅蜜 聞得波羅蜜
具三輪說法 所說不空過
說法無謬失 無有能害者
賢聖中大將 四不護為四
四無畏為四 十力以為十
并無礙解脫 是為四十法
[0188a26] 四不護者。身口意資生。論文廣釋此四十法 今略引名。若地持成熟品。有一百四十不共 法。謂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十力四無礙解
四無所畏。三念處七無上。一身無上謂相 好。二行無上謂度人。三正無上謂正見 威儀淨命。四智無上謂四無畏。五神力無上 謂六通。六斷無上謂煩惱盡。七住無上謂
聖梵天等住。大論等文。十八不共十力四無 畏四無礙。大悲三念處為四十不共。今用婆 沙文且依婆沙。數雖不同意義不別。婆沙
云。念佛轉深見實相身。故偈云不貪著色 法二身等。重頌三身也。善知一切法永寂 如虛空者。論云。諸法本來無生無滅。菩薩 信樂色法二身猶如虛空故。於一切處
得無障礙。障礙者謂須彌山等。何以故。是 人未得天眼念他方佛得禪定法得殊勝 樂。是三昧成相隨意見佛。勸修中實智為 佛母見中為佛眼。善權方便父無緣大悲
母。問。母豈容二。答。實智為所生大悲為所 養。悲智不具真子不成。一切諸佛莫不皆 爾。如構乳等者。以一捋頃以為一構。構字 體俗正應作 [穀-禾+牛]
。謂取牛乳。若聞是三昧如 上四番功德者。今文與論有少迴互者此 有深意。今錄論文次明互相。論云。如人輕 捷其疾如風。於百年行不甞休息。遍於十
方。是人所行唯除如來不知其數。是人行 處滿中真金以用布施。若人於是三昧四 種隨喜迴向菩提常求多聞。如過去諸佛 行菩薩道時。隨喜是三昧。我亦如是隨喜。
未來現在亦復如是。三世菩薩所行三昧亦 復如是。三世佛為三番。三世菩薩為一番。 是隨喜福於上施金之福。百千億分不及其
一。故聞是三昧不驚。得無邊果報。若墮劫 火火即尋滅。若遇官事師子虎狼惡獸惡龍 諸毒蟲等。夜叉羅剎鳩槃荼等。皆有毀者無
有是處。唯除業報必應受者。若得眼耳風 等病者無有是處。常為天龍八部所護。諸 天諸佛來至其所。若一劫若減一劫說不能
盡。何況信況定心修。況成就者。此校量福又 有四番果報。一不驚。二信受。三定心修。四 能成就。次明互相者。今文以捷疾行為塵
界。施金與寶名異意同。先將果報四番。以 校量施寶功德。次將隨喜四番以校量果 報四番。謂自成等不如隨喜福多者。此經 通小。若不迴向及隨喜等。唯自修成義當
於小。故以迴向四番形斥果報四番也。此 一往勸助之言耳。若不修等者。重寶三昧也。 不修此法人天之中。有修是三昧者為 之憂悲。悲其有失大利之苦。如齆人等譬
不行法人。齆者鼻病不聞氣也。經卷如旃 檀。或遇是經義如手把。破戒無信義如鼻 齆。不肯修行如不嗅。如田家子譬不識 法人。三昧行法如摩尼珠。無識之人如田
家子。棄妙行法反貪五欲如珠博牛。故彼 經上卷云。如愚癡子人與滿手旃檀。不肯 受之謂為不淨。香主語言。此是檀香莫謂 不淨且取嗅之。如是癡人閉目棄背不視
不嗅。聞三昧者不受及棄而不持戒捨 是妙經。又云。如有賈客得摩尼珠示田家 子。其人問客。平直幾錢。賈客答言。夜於瞑 處其明所照直滿中寶。其人不曉反形此
珠言。寧貿得一頭牛不。賈客不復過與其 人。亦如譬喻經云。有長者子不別貨。父令 往外國興易。初載栴檀往他國賣久久不
售。便問他言。市頭何者貴耶。他人答言。市 中炭貴。便燒栴檀為炭。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189a11] ◎次半行半坐者。先釋方等。亦通四教。故 彼經文聞三昧者。結得道益通於三乘及 以四眾。經與今文意亦從別。唯為成圓。故
意止觀但觀祕密。依此修行事儀未足。文 中自指百錄等也。聊者略也。先求夢王等 者。如法華疏引。有五種夢。因疑心分別。學
習并現事。非人來相語。因此五事夢。此即 非人來相語也。列子有六夢。謂正夢萼夢 思夢寤夢懼夢等。此即正夢思夢也。故周禮
云。占六夢之吉凶。方等云。佛告文殊。為信 男女廣說九十二億諸陀羅尼。一一陀羅尼 復九十二億陀羅尼門。佛告華聚。勿妄宣
傳當以神明為證。何者。神明有十二夢 王。見一王者乃可為說此陀羅尼。云何名 為十二夢王。昔雷音比丘為九十二億魔之 所揜蔽。生大苦惱。即發大聲稱於十方三
世三寶。十方諸佛同發聲言。誰能救此菩薩 苦者。有寶王如來重舉聲問諸菩薩。有華 聚菩薩白佛言。當以何法而往救之。佛言。
當以摩訶袒持陀羅尼章句伏彼魔王。華 聚往彼調伏魔已。令諸魔受持此陀羅尼。 諸魔各各脫衣供養已。至佛所白言。我等十
二大王當受持之。華聚問。何名十二。乃說 十二王名。至夢行品中明十二夢相。佛告 文殊。若求此法教求十二夢王。若得見一
授七日法。一者若於夢中。得通飛行旛蓋 從後。是名袒荼羅相。二者若見形像塔廟 大眾聚會。是名斤提羅相。三者若見有神 著淨潔衣乘白色馬。是名茂持羅相。四者
若見乘白象渡可。是名乾基羅相。五者若 見乘駱駝上高大山。是名多林羅相。六者 若見上高座轉般若。是名波林羅相。七者 若見樹下升壇受戒。是名檀林羅相。八者
若見鋪列佛像請僧設供。是名禪林羅相。 九者若見生華樹入禪定。是名窮林羅相。 十者若見大王帶劍遊行。是名迦林羅相。十
一者若見王為浴身香坌淨衣。是名伽林羅 相。十二者若見王夫人乘車入水見蛇。是 名婆林羅相。先須發大勇猛精進生難遭想。 自傷傷他。如犯刑者從他求脫。如是念
念歸求夢王。若不感者雖行無益。應竭力 破慳而修供養。世多直行終成無益。於閑 靜處等者。應於僧藍若蘭若處建立道場。
若有事緣亦聽俗舍。謂俗人二眾。故經云。 阿難白佛。是人辭家當作何言。佛言。語父 母言。我行陀羅尼典。父母若聽我當出去。
如是作已心中默念。我欲捨婦兒家屬。行 陀羅尼典。阿難白佛。父母等不許當服何 藥趣向道場。佛言。向於父母種種燒香勸 喻三請。若不聽者當於宅內默自思惟誦
此經典。若修行時淨其舍內燒香供養。一 一如八道場入法。若能如是於七日中。 觀音菩薩為其說法。若於夢中現其人前 與道場無異。若散亂心反墮三途。三途出
為人奴婢。應當志心後悔無益。若僧藍等 處。先有道場更新嚴淨。依經方法無者新 營。壇外室內及以室外俱須香塗。故云及室
內外。作圓壇等者。禮云。築土為之。佛法準 此作蓮華形。故云圓壇及彩畫等。五色旛者 總舉五色。繡畫間色亦應無在。字應作旛。
旛者旌旗之總名也。經中多作此旛旛帤字 耳。今佛法供具相狀似彼。故云旛耳。凡造 旛法切不得安佛菩薩像。旛是供具供於
所供。如何復以形像為之。海岸香者。經云。 海此岸栴檀之香。請二十四像者。凡建道場 應先嚴淨。然後請像。世人口云求道滅
障。置道場時令愚童慢豎猥服裸形。云 將像來把來取來。以此觀之可悲之甚。涅 槃後分阿難問佛。佛滅度後如何供養。佛言。 滅後供養像者與在世無別。故令供養福
助正道。生善消障豈復過之。俗禮尚云。過 尊之位必趨。雖置道場傲慢尊像。反招罪 累滅障良難。如向所引方等文是。餚饌者。
餚如前解。饌者。玉篇云。陳飲食也。亦具食 也。鞋屩者。所著鞋也。道場內外各別置之。 七日長齋者。此文通俗故云七日。齋者潔
也。韓康伯云。洗心曰齋防患曰戒。故知俗 典未曉所洗所防之意。有言無旨淺近疎 薄。此中且制不過中食耳。三時洗者縱無 他緣亦須三洗。有所表故。若加出入隨
事量宜。初日供僧者。雖身口精誠須假以 福助。日日為者彌為增上。恐力不逮聽從 初日。必先課己資財以申傾竭。故經文云。
竭力破慳。別請師者。南山云。當依大論。明 解內外律者擬依出罪。乃至七眾亦爾。受 二十四戒者。經云。爾時上首廣為恒伽說
二十四戒。然此戒者順菩薩律儀。皆名重 罪。縱已先曾受具足戒。或先曾受梵網戒 者。亦須更受。輕重不同開遮別故。又授戒
者仍須曾受。不可輒爾依經授人。具在彼 經須者往檢。經云。又應受六重如優婆塞 法。既云如優婆塞者。即五眾亦受。阿難問
云。女人得捉衣不。佛言。得捉。但莫著女 色。又問。不受六重得入道場不。佛言。隨 意。今時行事多不受之。但受二十四戒。即
準此文也。阿難又問。如向所說為定爾 不。佛言。三世諸佛悉由此法得成菩提。唯 除二人。謂謗方等及用僧鬘乃至一比丘 物。言及陀羅尼者。準經四番皆悉須誦。具
在經文。經云。若有持是陀羅尼者。設大火 起變成寶華。行者聞是無上功德如死重 生。對師說罪者。故知必須清淨明了教相 識妨障者。若自身犯重不曉妨障。如何
堪為滅罪之境。月八十五者。黑白兩月各 有兩日。多用白月。法華懺儀通取齋日。當 以七日等者。極少不可減此。若欲進行隨
意多少。故南岳七載。十人已還者。經云。十人 不得過。南山云。余見京邑行方等者。或百 或半。喧雜難論更增罪累。請但依經非凡
所測。忽有多人別置壇場。有何不可。俗 人亦許等者。經云。趣道場時應如比丘法 修行淨行。具三法衣楊枝澡水食器坐具。既
云趣道場時。故知出道場時須備俗服。經 云。其法衣者出常隨身。若離二丈得罪無 量。阿難言。若辭家時用剃頭不。佛言不也。
今時行事少分剃頂未見所出。阿難言。若 爾。何用三衣。佛言。三衣者。一名單縫。二名 俗服。出家衣者作三世佛法儀式。俗服者出
道場時著。三衣者入道場時著尺寸不離。 若離此衣得障道罪。前云二丈謂餘二衣。 但云得罪不云障道。縫字平聲。言單縫者 不許却刺。若却刺者即是大僧受持之衣。
是故此衣應須別造。世有借出家人衣者 深為未可。故知雖制三衣非出家服。口說 默中云異口同音者。於日初分謂晨朝時。 眾中應取音聲明了者以為先導。導者聲
絕餘人接和。十佛者在百錄中。謂過去雲雷 音王佛等并七佛。方等父母者。經云。雷音菩 薩得離魔已。白華聚言。持是陀羅尼來救
我令我增壽。佛法中生如死已還生。汝是 諸法母。華聚言。我非諸法母。是陀羅尼乃可 為父乃可為母。故知此陀羅尼即是實相。
實相即具權實二智。故是父母能生方等正 空故也。十法王子者。佛為法王菩薩為子。 即文殊等。百錄及南山行儀並列十二菩薩。
即彼經初列眾菩薩皆名法王子也。言百 錄者。大師在世未有此指。大師滅後章安 等集師事跡。都有百條。故云百錄。說止觀 時寺猶未置。即治定時寺已成竟。已撰百
錄故有此指。三業供養者。身翹跪口宣唱意 運想。南山云。自古相傳無別準的如斯置 立。運想事儀具如天台普賢懺中。禮請者。皆
須意地精誠身儀設禮。禮法理須雙膝前詣 雙肘續施後方額扣。肝膽委地想佛足下施 手承足如對目前。互跪之儀三處翹聳。曲 身合掌目注真容。近代澆漓都無跪相。慢
幢未折業海難傾。尚縱穢軀安期大道。陳 悔者。陳者列也。說也。別則憶先所犯。通則 無始已來。隨意廣宣任己智力。不遲不疾
者。必使行旋與呪俱盡。思惟者具如意止 觀中。從第二時者謂於晨朝。第一周竟。第二 周初不須召請。直爾禮佛。意止觀者。南山
儀中修觀之法。謹依於此不敢別施。今先 明實相觀法。次明歷事觀法。然歷事觀法經 論皆爾。非獨今文。如大經云頭為殿堂等。
法華云。忍辱衣等。淨名中法喜妻等。大論中 師子吼等。何但釋教俗典亦然。如東阿王問 子華曰。君子亦有耘乎。子華曰。夫拔藜莠
養家苗者。農人之耘也。修正性改惡行。君 子之耘也。盤特掃 箒 支佛華飛。並是託事見 理之明文也。人不見之。但謂大師內合而
已。初文云思惟者。正觀也。摩訶等者正境 也。顯非偏小故名為大。一切法即一切 法。故名為祕。一法攝一切法。故名為要。體
遮三惑性持三智。非二邊偏。故名為正。正 體無相故名為空。經言下次明觀法。經云。 佛為雷音說於華聚昔因緣已。又云。過去
有佛名栴檀華。彼佛去世甚久。我於彼時 如汝無異。彼有菩薩名曰上首。作一乞 士入城乞食。時有比丘名曰恒伽。謂乞 士言。汝從何來。答言。我從真實中來。又
問。何謂真實。答曰。寂滅相故名為真實。又 問。寂滅相中有所求無所求耶。答曰。無所 求。又問。無所求者何用求耶。答言。無所
求中吾故求之。又問。無所求中何用求耶。 答。有所求者一切皆空。得者亦空。著者亦 空。實者亦空求者亦空。語者亦空問者亦空。
寂滅涅槃一切虛空分界亦復皆空。吾為如 是次第空法而求真實。又問。菩薩於何處 求。答。於六波羅蜜中求。恒伽聞已賣身供
養。上首又為說陀羅尼。聞已復問。云何奉 持。上首乃說三七日法。具如今文所列方 法。今文略出應準彼廣。亦應可知。修觀法
中又迴無所求文以在後者。為欲結諸無 所求文故也。今此中意借彼觀文成今三 昧。求者。謂求三昧之人。著者。謂於三昧 生著之人。實者。謂於能行所行計我我所。
來者。謂行三昧者往來出入。語問者等準 說可知。此與大品十八空同者。引例也。何 故來去乃至涅槃一切皆空。亦如大品十八
空中何法不空。十八空至第五卷釋。大經 下又引大經空義亦同。如來涅槃尚自皆空。 況餘法耶。故二十四云。佛告德王。汝言見
空空是無法為何所見。菩薩實無所見。若 有見者不見佛性。不能修習般若波羅蜜。 不入涅槃。菩薩不但因空見般若亦空。六 波羅蜜五陰如來大涅槃等一切皆空。如來
昔在迦毘羅城。語阿難言。汝莫愁惱。阿難 言。我今親屬皆悉殄滅。云何不愁。如來與 我同生此城。俱同釋種親戚眷屬。云何如來
獨不憂惱顏色更顯。我復告言。汝見城有 我見空寂。汝見親戚。我修空故悉無所見。 以是因緣我更光顯。以此下歷事修觀中。
先約經名方便次約尊容道具。初方等下先 約經名修觀。令求下次約方便修觀。事儀 既先求夢王。習觀亦先修空假。託事作觀 且言先修。不別而別即勝別也。謂先修不
可得空及以事儀之假。由此方便以入袒 持。場是所依故表淨境。世以治穀及以祭 所俱名曰場。說文云。不耕曰場。詩云。九月 築場圃以治穀。今依淨境以治五住故曰
道場。亦是等者。場是所嚴。能嚴雖多不出 定慧。供具雖眾不出動與不動故也。究竟 戒香遍塗實理。觀陰本空為免子縛。無緣
慈陰故遍法界。翻三惑迷觀惑法界。迷即 法界故名不離。戒香普熏智燈圓照。與淨 境等方云普遍。覺智之佛棲理境空。觀於 逆順二十四支。從境立數云二十四。如法
華中觀於無明乃至老死。觀無明滅至老死 滅。如此並是順觀因緣。中含五十四云。老 死緣生乃至無明。無明緣行乃至老死。是
為逆順觀因緣生。老死滅乃至無明滅。無明 滅乃至老死滅。是為逆順觀因緣滅。是則 逆順因緣生滅。俱有二十四番覺了智也。境
雖寄昔智必依圓。餚饌眾味如法華經鹽 醋之屬。彼文喻權今以助實。寂爾稱體如 衣在身。對忍為名故立瞋號。瞋含諸惑全 翻曰新。七日觀於袒持如以七智觀實。
所除如惑能洗曰觀。身無垢故能所俱淨。 師亦所依故同諦義。亦依所觀逆順數故。 立二十四無作道共。屬對名呪義立此名。 設法不差故云屬對。呪破三道不差曰
對。瓔珞十種者。本業瓔珞觀法緣起中。觀 十二緣有十種。一我見不二。二心為。三無 明。四相緣。五助成。六三業。七三世。八三苦。
九性空。十緣生。彼經具釋不能具錄。次明 破障中事理具如第四懺淨中說。具於事 理方懺三道。文云等者。引證事理也。虛空 藏神呪經云。若大比丘志心方等誦陀羅
尼。一千四百遍乃一懺。如是次第八十七日 行道。比丘尼四十九遍一懺。九十七日行 道。沙彌沙彌尼信男信女四百遍一懺。四十
七日行道。若諸菩薩八百遍一懺。六十七日 行道。經中隨眾各有小呪。初文既以七日 為期。復云行道。八十七日等。即是八十個
七乃至六十個七。儀則具如七日行法。但呪 不同耳。尼眾皆須大僧為生。如是懺者皆 論夷罪。犯此罪竟佛法死人。今復清淨戒
體還生。悔法若成罪無不滅。故云若不還生 無有是處。然小乘教門尚不開懺。雖曰還 生無任僧用。沙彌犯已懺成進具。大乘所
許事可通行。儻聽大僧招姦來詐。況寶梁 誠制足數無文。信大小區分聽制條別。小無 懺重之說。仍成重罪未亡。安用大教懺夷
以足小乘僧數。依大懺已內進已道。何須 混濫以惑時情。眼等淨者。唯至六根方名 相似苦道淨耳。第七日見十方佛者。彼經日
日各有相狀。前苦道淨位在六根。此中不退 位在初住。破於無明名煩惱淨。三障去即 因緣樹壞等者。婆沙云。過去二支為根。現在
五支為質。現在三支為華。未來二支為果。 有華有果謂凡夫。無華有果謂學人。無 華無果謂無餘。義推亦應更云少華有果 謂學人。無華有果謂有餘。此乃藏通約界
內說。若依寶性論緣相生壞四事俱無。方 名永壞者。謂緣為根相為質。生為華壞 為果。即界外兩種十二緣也。亦是五陰舍空 等者。諸教不同。陰空亦異 (云云)
。今且置別以 存於圓。淨名云。不觀色不觀色如。色假。 如空。即雙非空假以顯中道也。四陰亦爾。 大品云。色淨乃至識淨。大經金剛身品云。如
來身者非陰界入不離陰界入非增非減 等。皆是觀陰畢竟空也。故知因果俱明陰 空。勸修中三分寶者。實相之理必無階降 心行優劣故使差分。修望中下雖名全分。
須分六即以判淺深。故彼經廣說功能文 竟。次文結云。若能修行受持讀誦。當知是人 全用寶者。若復有人但能讀誦。當知是人
得中分寶。種種供養得下分寶。故知全分 與須修行及讀誦等。據理亦應須兼供養。 經中文殊廣說下分 (云云) 。若從地等者。經云。
佛告舍利弗。有人捨頭目身體妻子七珍 供養於我。不如有人禮拜此經。若人積寶 滿四天下上至梵天供養於我。不如與 持經者一食充軀若復有人積寶至到住
界供養於我。不如持此章句一日一夜 (云云) 。但供養於中分寶人功德尚爾。況復 供養得上分者。又如昔有長者名曰鳩留。
不信因果。與五百俱行。遠見叢樹想是 居家。到彼唯見樹神。作禮已說己饑渴。神 即舉手五指自然出於飲食。甘美難言。食
訖大哭。神問其故。答曰。有五百伴亦大飢 渴。神令呼來如前與食眾人皆飽。長者問 曰。何福所致。答。我本迦葉佛時極貧於城
門磨鏡。每有沙門乞食。常以此指示分 衛處及佛精舍。如是非一壽終生此。長者 大悟。日飯八千僧。洮米汁流出城外可乘 船。指示常人乞食之處其福尚爾。況親施
食與持經者。次釋法華者。部屬醍醐不 通餘教。初開章中言兼說默者。亦可言 兼意止觀也。彼別行文但推四句。故今文 中廣修象觀。以廣於彼。初引觀經以證有
相。次引安樂行以證無相。觀經云。若有 四眾八部誦大乘者。修大乘者。發大乘 意者。樂見普賢色身者。樂見多寶釋迦及 分身者。樂六根清淨者。當學是觀。此觀功
德除諸障礙見上妙色。不入三昧但誦持 故。故名有相。此經者具如安樂行一十八 句。故知相與無相俱成方便。但隨宜樂為 初入門。二經下釋相違意。安樂行下引兼具
文。安樂行文四行之中。第一雖令觀一切 空如實相等。文初又云。於後惡世護持讀 說。第三文中云。於十方諸大菩薩。常應深
心恭敬禮拜。所言等者。等取答問離惱亂 等。觀經文中雖云讀誦亦兼無相。南岳下 重引南岳理須具二。彼別出四安樂行偈 文云。修習諸禪定得諸佛三昧。六根性清
淨。菩薩學法華具足二種行。一者有相行。 二者無相行。無相安樂行甚深妙禪定。觀察 六情根。有相安樂行此依勸發品。散心誦法
華不入禪三昧。坐立行一心念法華文字。 行若成就者。即見普賢身。此亦一往分於二 人。究竟而論二行互顯。特是下明此二人並
是證前約方便說。引字胤音。人見文中借 音作胤。便作子胤釋甚為可笑。引是發 曲之端。亦可作吲。今之二行亦復如是。有 相為序者。如南岳誦經感普賢等。智者道
場見宿世等。無相為序者。亦如南岳一夏 策觀具發諸禪等。智者一夏降魔進行等。 妙證下判文元意。意在證法證於真似。似 即近入相似位也。真即遠入初住位也。以
初品中權實理即。第五中事理不二今歷文 下歷事修觀者。例如大論二十八師子吼法 門。大經二十七波利樹法門等。象身法門義
甚委悉。但須尋文意趣次第。六通如下助 道中明。八解如下禪境中說。四攝者。謂布 施愛語利行同事。布施者如法求財常思行
施。愛語者施已安處令住安樂。利行者自利 利他平等攝取。同事者為利益故同其事 業。又如行而說為布施。無染心說名愛語。
授他無疲名利行。離過安他名同事。前是 約財。後是約法。故云財法二施。應具四教 開顯等意。故云引物多端 (云云) 。皆法華下結。
如文。勸修中云肖者。說文云。骨法相似也。謂 除彼不與佛乘骨法相似之者。次釋非行 非坐中。初釋得名之由。由對四句故也。
實通等者約行實說。次南岳大品並釋隨行 立名。南岳即是別行一卷。名隨自意三昧 者是也。具約四儀食及語默等。彼文問云。此
出何經。答。出首楞嚴。故此下文釋諸善中。 亦具別首楞嚴。大品云。若得是三昧。能令 諸三昧變成無漏。如一斤石汁變千斤銅
為金。智者亦有別行覺意三昧。雖復下會通 也。雖有非行非坐等三名不同。秖是四儀 修觀之法。今依下重依教釋名有所憑故。
諸數下問也。大小乘經諸心所法其數非一。 何故但以意為觀境。窮諸下答也。諸數既多 不可遍列。意為能造舉一蔽諸。對境下
釋意異名。觀於心性體同名異。墮心想見 故有三別。乃至下文非一非異等。問。理性 若是何故立三。如婆沙中問曰。此三何別。
答。或別不別。言不別者。心即意識。如火名 焰亦名為熾亦名燒薪。秖是一心有三差 別。言有別者。名即差別。或云。過去名意未
來名心現在名識。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 意在陰名識。或云。雜色名心如六道由 心。繫屬名意如五根屬意。語想名識如分 別屬識。俱舍云。集起名心籌量名意了別
名識。且准小宗。此之三名尚是一法異名 而已。是故今云三一合散不可定執。如是 等者欲觀略斥。心想見倒者。婆沙云。無常謂
常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我樂淨等。亦復如 是。舊云。四陰之中三心無倒識心有倒。有 云。識心無倒三心有倒。謂想有想倒受有
心倒行有見倒。有云。通在四心。識有心 倒想受有想倒行有見倒。有云。初心妄計 名心倒。次心想成名想倒。想成外執名見 倒。初婆沙釋。正當今文墮心想見倒以見
三異。執為常等不名為覺。覺了此倒非 一異相。唯觀法性方名為覺。覺者了知下 正立觀也。三名相望都成六句。具出般舟 三昧經也。分別三名既斥為非。應觀其體
性離名字。故六句中言非有者即是體同。 言非無者即是名異。復應勿計名體同異。 故復結云非一說三非三說一。餘各散等準 此可知。若知名非名下。總有六句複疎重
釋。此六並是雙非雙照。假名及性皆不可得。 若寄此文立三觀者。非一立三假也。非 三說一空也。名非名性非性中也。餘五準
此。於此複疎能達心性。方是不可思議三 諦妙境。若觀下立名之意。意能遍造故但觀 意則攝一切。若破下例破諸使。如是圓觀
非但觀意為諸法本。亦破無明諸惑之源。 故知非但意攝一切。亦乃意即無明。無明去 時諸惑安在。故云皆去。故諸下攝略結名。
雖有諸名及以諸數。今但立名覺意三昧 者良由於此。隨自下二名既是覺意異名。其 名雖殊義同覺意。就此下開章也。夫有累
之形絕事時寡。上三三昧緣具誠難。若不隨 境用觀意起即觀。三性無遺四運推檢。歷 緣對境咸會一如。安有剋於大道之期。初
諸經中初明此章攝廣。次正釋。先請觀音 亦屬方等。文通三乘。故意止觀中具出三 相。若用二十五三昧義唯圓別。先約事儀。
請字二音。受施為淨音。諮尊為請音。今文 正當第二義也。請具三義。一自二他三護 正法。經中初託優波斯那即是自請。月蓋是
為他。七言偈是護法。亦應具於三十六句。 今文但是顯機顯應。亦冥亦顯機顯應。請又 三義。延請為身業。祈請為口業。願請即意
業。又五體是身業。四偈是口業。繫念是意業。 又延是請人。祈是請法。願總人法。機既 開三應亦應爾。三業亦應各有二句機應
不同。前三三昧準此例知。觀音之名亦約四 悉逗物不同。具如法華疏普門品委釋。又 準觀音疏明方法云。舊分為十。一嚴淨道
場。二作禮。三燒香散華。四繫念。五具楊枝。 六請三寶。七誦呪。八披陳。九禮拜。十坐禪。 準前方等皆應事理二解。今文十意事理亦
足次第少別。具在百錄。設楊枝等者。以觀 世音左手把楊枝右手持澡瓶。是故請者 須備二物。若作所表者。楊枝拂動以表慧。
淨水澄渟以表定。五體投地者如僧常行。 準地持阿含皆以雙膝雙肘及頂至地。名 五體投地亦曰五輪。五處圓故。況下五悔中
如樹崩倒。又理觀解者。觀音疏云。若起五 陰離薩婆若名為平立。左足如色右足如 受。左手如想右手如行。頭如識。若入薩婆
若成於五分名為投地。戒如色。定如受。慧 如想。解脫如行。解脫知見如識。應具明所 以思之可知。繫念數息者。今文依經但至
十數。疏中因息而起諸行。何者。息風是色。 領納此息。緣想此息。諸數是行。心王是識。 此觀息中五陰四念成聲聞法。若觀息是過
去無明因緣成現報息乃至未來。是名觀 息成緣覺法。又不受著息名檀。不起不 善名尸。能數此息名忍。念念相續名進。 在緣不亂名禪。分別風喘明識邪正
名智。此名觀息成六度菩薩法。若觀息成 無相等慧是名數息成通教法。見息不空 不俗中道佛性前後觀之。是別教法。若觀 此息一心三諦。是圓教法。數息既爾諸行例
然。乃至餘文亦應分別。三稱三寶者。表除 三障。委明行法具在百錄及正行儀并彼經 中。故云可尋經補益。今文及百錄正行儀並 不錄四行偈。偈云。
願救我苦厄 大悲覆一切
普放淨光明 滅除癡暗瞑
為免毒害苦 煩惱及眾病
必來至我所 施我大安樂
我今稽首禮 聞名救厄者
我今自歸依 世間慈悲父
唯願必定來 愍我三毒苦
施我今世樂 及與大涅槃
[0194b01] 此四偈中初二正請。次二結請。初又二。初 一總請。次一別請。初行又二。初句唯自請。次 三通自他。苦厄者謂六根患。覆一切者。不
獨舍離通於十界。次二句請治癡。次別請 中請除三障。毒即是業。煩惱如文。眾病 是報。樂是涅槃。涅槃即三德。三德破三障。
結如文。誦此四偈為轉障緣。亦為入觀相 應之本。故須略識。又誦三篇呪者。呪文在 請觀音經。若修行者往彼尋之。發露洗浣
者。如有垢衣應須洗浣發露如示人。事儀 如灰汁。理觀如清水。理體如淨衣。藏垢不 悔永入惡道。午前等者。方猶法也。日夜二
時各取初分。故曰午前及初夜也。餘謂四 時。必依常儀不可廢也。經云下正明修觀。 初約六塵及以五陰而為觀者。初觀六塵。 雖引大集如空如心名猶通總。據下觀陰
但離性相成聲聞空。是故次須修於幻化 及實觀也。地無堅者下次觀五陰。於中先 觀色陰。色即四大。初觀地大。地是事堅因 緣所成有本非有。而情謂有有即是堅。故
於地大起情執堅。今寄事堅以破情堅故 云有是堅義。無等二句及餘三大例之可 知。彼經因優波斯那問身子答。答中云。當 觀地大無堅水大不住風大無礙。從顛倒
生。火大不實假因緣生。受想行識一一性 相同於四大。皆悉入於如實之際。優波斯那 得四大定通達五陰。得羅漢果。今文準經 以義開拓委作觀法。故於四大各以四性
推令如空。末代鈍根不同佛日。故依中論 觀於二空。如地大中初句云有是堅義。此 則但謂地是定有。為防轉計三句破之。計
云。有既是堅。無何得堅。乃至轉入第四句 計非有非無亦謂無堅。今並破之無非計 堅。然此地大本非四句。無堅名字因情謂 堅。故用四句寄堅破執。三大準地思之
可知。是名破色陰以入性空。如初地大中 云畢竟不可得。次水大風大中並云亦不 住無四句。亦不住不可說中。並相空文也。 唯火大中相空文略。受等四陰性相準此亦
應可見。問。推前三大並用有等四句破 之。至火大文乃用自等四句破者何耶。答。 有二義故。一者依經。經云火大不實從因
緣生。因緣宜作自他名說。二者名異義同。 有秖是自無秖是他。乃至雙非秖是無因。經 文存略餘陰不說。應云受無領納性不可
得。若謂受是有有是領納。乃至謂受是非 有非無亦是領納。乃至識是了別亦復如是。 具足應如第五卷中破假四句。如是觀者是
聲聞法。即以真諦名為如實。問。若聲聞法 應觀四諦。答。陰是苦諦性執是集。觀法是 道。實際是滅。觀陰既爾下次明緣覺觀法。始
自無明終至老死。皆如谷響悉破性相。何 者。若有四句。即是無明乃至老死。若入實 際名空觀成。觀慧之本等者。若無觀慧乃 成無益苦行故也。是故須用如幻等觀得
性相空入如實際。實際有二。二乘依通通 即真諦。別圓依中不與小共。今且從通。至 下六字三陀羅尼方從中道。況下文觀惡純
用圓觀。應知今文本意在圓。銷伏下約三 陀羅尼對破三障。言銷伏者。銷謂銷除伏 名調伏。報障之毒螫害行人。以此總持能
銷伏之。毘舍離人下明破障功能。經云。爾 時毘舍離國一切人民遇大惡病。一者眼赤 如血。二者兩耳出膿。三者鼻中流血。四者
舌噤無聲。五者所食之物變成麁澁。六識 閉塞猶如醉人。疏云。五根病故意識昏迷。故 云六識乃至如醉。經云。有五夜叉吸人精
氣。疏云。如是病鬼從五根入。傷壞病者 名五夜叉。經云。爾時長者名曰月蓋。與其 同類五百長者俱詣佛所。而白佛言。此國 人民遇大惡病。良醫耆婆盡其道術所不
能救。唯願世尊救斯病者。佛告長者。去 此不遠西方有佛名無量壽。彼有菩薩名 觀世音及大勢至。恒以大悲救濟苦厄。汝 今當請。說此語時即於光中見無量壽佛
及二菩薩。如來力故佛及菩薩俱到此城。住 城門閫放光照之。於是長者說四行偈。稱 三寶名誦陀羅尼。平復如本。疏云。西方極
遠那云不遠。有云。於凡為遠於聖不遠。今 云。若機合時雖遠而近。若機未熟雖近而 遠。問。何故但西請耶。答。若約五行西方主
金是決斷義。若約四諦東集南苦西道北 滅。西方屬道是能通義。若爾。與法華疏東 西馳走以譬苦集不相違耶。答。各隨義便
亦不相違。彼則因果相對以配。則東集西苦 南道北滅。此約因果次第相生。各有所以 以成所表。若約方所者。日從東出而沒於
西。表東土釋迦能生物善。西土彌陀除眾 生惑。無量壽者。有云。佛有生法二身。二土 二佛俱有生法二身。於生身中隨化緣故。
此壽有量彼壽無量。有作本跡釋有作真 應釋。見應跡不能除障。見真本則能除 障。此並不然。但隨機宜以此為因以彼 為緣。不須別解。問。何故請三。答。機緣在
三。若約所表者。佛表法身觀音表智勢至 表福。通論俱具且從別說。問。何故請三經 題從一。答。智能銷毒即破惑義。從義便
故。故且題一。佛說銷伏陀羅尼已云。若有 四部持是菩薩名及誦呪者。一切不善如 火燒薪。破惡下次明破惡業陀羅尼。釋名
可知。破梵行下次明功能。經云。破梵行人 作十惡業。聞此呪時蕩除糞穢還得清淨。 設有業障諸惡不善。稱菩薩名誦陀羅尼。 即破業障現前見佛。六字下次釋六字陀
羅尼。言六字者。他云。稱三寶名一寶二字。 謂佛陀達磨僧伽。有人云。三寶為三字。觀 世音為三字。此皆無有標章結句。是故不
用。疏案經文應為三種六字之義。一約果 報以為六字。說偈竟云。有四部眾聞此六 字。即廣說六道拔苦功能。次約修因以為 六字。如優波斯那聞六字章句令觀心脈。
即廣明六妙門。三約六根以為六字。如舍 利弗在寒林中答斯那問云眼與色相應 等。即廣說六根。三文之後一一結云聞此 六字章句故也。故六字義不出此三。今文正
用初後二義。大悲等言今家義立。淨於下明 六字功能。於中初文先約能破根本之惑。 三毒是根名三毒根。此三能生一切不善理
通一切。故今此文淨三毒根。能見佛道。又 以無明為三毒根。是故破已能見佛道。六 字即是下正釋六字功能。能破六道三障二
十五有。成二十五王三昧。言六道者。諸論 及阿含正法念廣明其相。大論三十三問云。 云何六道復云五道。答。佛去世後五百年中
部別不同。各迴佛經以從己義。故使修羅 一道有無不同。此中雖通云三障輕重不 同。是故須云六道三障。地獄從義立名。謂 地下之獄名為地獄。梵云捺落迦。此云苦
具。八寒八熱等具如釋籤第四。鬼者。梵云 闍梨哆此云祖父。爾雅云。鬼者歸也。尸子 曰。古者名死人為歸人。又云。人神曰鬼地
神曰祇天神曰靈。有云。飢餓謂餓鬼也。恒 被驅使。此趣在閻浮下五百由旬。有閻浮 界是根本處。亦有住閻浮洲者。有德者住
華果樹林無德者住不淨中。東西二洲亦有 鬼。北洲唯有威德者。諸天亦有。隨生處形。 俗中有阮籍兄孫瞻。每執無鬼論。忽有客
詣之言及鬼神之事。客乃理屈作色曰。鬼 神者古今賢聖共許。君何獨言無。即僕是鬼 也。遂變形而滅。又阮咸有從子修亦執無
鬼。有論者云。人死為鬼。君何獨言無。曰。 今有見鬼者。言著生時衣。若人有鬼衣亦 有鬼耶。論者伏焉。此亦論者不達鬼化為
衣。令似彼人生時所著。俗雖說有非委 悉知。故俗教中但見人畜少分。不見餘之 四道。故孔子云。生與人事此尚未知。死與 鬼神我為能測。畜生者褚究許六向究三反
並通若非褚六音即六畜也。謂牛馬雞豕 犬羊則攝趣不盡。今通論此道不局六 也。婆沙云。旁生形旁行旁故云旁生。或云 遍有。遍五道中有之故也。無明多者不過
畜生。又大論以三類攝之。謂晝行夜行晝 夜行。又三。謂水陸空。長含廣明。阿修羅者。 阿之言無。修羅云天。彼非天故。又修羅此
云端正。彼無端正故云也。又云無酒。世界 初成住須彌頂亦有宮殿。後光音天下如 是展轉至第五天。修羅瞋便避之無住處 下生此。又嫉佛說法。佛為諸天說四念處
則說五念。佛說三十七品則說三十八品。 常為曲心所覆。猜者疑懼也。詩傳云。以色 曰妬。以行曰忌。害賢曰嫉。疑如後釋。故 知修羅嫉賢忌行。人者。梵云摩
㝹 賒此云 意。人中所作皆先意思。易曰。唯人為萬物 之靈。禮云。人者天地之心五行之端。此亦未 知五道故也。婆沙云。五道多慢莫過於
人。又云。五道中能息意者亦不過人。住處 有四。破人三障而云天人者。以人道中 有事理故。故加之以天方伏於人。言丈 夫者。人長一丈故曰丈夫。此則指人中最
勝者。方名丈夫。白虎通曰。夫者扶也。以道 扶接故也。今亦如是。以理扶之方名丈夫。 見佛性理方名丈夫。故涅槃曰。見佛性者
雖是女人亦名男子。男子即丈夫也。若據 此意。天道亦應有第一義天為事理二釋。 天者。俗釋如第一卷。俗亦未識三界諸天。
是故但以清濁分之。今釋典中所言天者。 亦名最勝亦名光明。欲色無色 (云云) 。標主得 臣者。大梵天王為三界主。餘皆屬臣。今但
標主攝得臣下。臣者男子之賤稱。讓主為 貴故也。此六得名或從對治。如四惡趣及 人初釋也。或從理說如人後釋。天從便宜。
廣六下約二十五三昧中。云如幻等四者。 南用如幻東用日光西用月光北用熱焰。 不動等十七者欲界用六色界用七無色用 四。欲六者。不動破四王難伏破忉利。悅意
破夜摩青色破兜率。黃色破化樂赤色破 他化。色界七者。白色破初禪。種種破梵王。 雙破二禪。雷音破三禪。霔雨破四禪。照鏡
破那含。如虛空破無想。無色四者。無礙破 空處。常破識處。樂破不用處。我破非想非 非想處。二十五有總為頌曰。四域四惡趣六
欲并梵王。四禪四無色無想五那含。二十五 三昧破二十五有。在大經聖行品。具如玄 文第四卷釋。此經通三乘下結成三乘用觀
不同。六道二十五有其義一也。以由能觀 智不同故分三人別。雖曰三乘教應分 四。前明二乘之法。此法即與兩菩薩共。今 破二十五有見於我性。故菩薩乘中唯在
別圓。破障通三破有則別。自調者從因為 名。自度者從果為名。殺賊者從義立名。謂 害物曰賊。為聖人之患害故也。爾雅云。蟲
食苗節為賊。三界結蟲食無漏苗。故阿羅 漢翻為殺賊。福厚等者。百劫修福故云福 厚。福多助智是故根利。若起下由起大悲 緣如實際得不退轉。此位應在初住初地
念不退也。問。若爾。何故彼經云。佛告堅意。 首楞嚴定非初地所得乃至非九地所得。 唯第十地乃能得之。答。此是別教教道之說。
以首楞嚴名健相故。故非下地之所能得。 圓義具如第一卷末。初心尚得觀於涅槃。 豈不得觀首楞嚴耶。七佛八菩薩等者次 約諸經。七佛神呪經中。初明七佛各有陀
羅尼。及說功能以為懺法。次文明八菩薩。 一文殊。二虛空藏。三觀世音。四救脫。五跋陀 和。六大勢至。七堅勇。八釋摩男。亦各有神
呪及功能悔法。乃至經下文復有普賢菩薩 等及八龍王。亦各有滅罪呪。又如七佛俱胝 陀羅尼。及瑜伽中八大菩薩各有陀羅尼。謂
觀音勢至普賢文殊虛空藏金剛藏除障蓋彌 勒。虛空藏八百日塗廁者。廁謂間雜也。人 之間上其處雜穢故名也。虛空藏經云。未來
世中善毘尼者應教眾生說治罪法。有三 十五佛救世大悲。須立道場具諸供養先 禮十方佛。稱三十五佛名別稱大悲虛空 藏名。何者。虛空藏頂上有天冠。冠中有如
意珠。冠中有三十五佛現。是菩薩結加趺 坐。或時現作一切色像。行者若於夢中若 坐禪中見此相時。以摩尼珠印印行者臂 上作滅罪字。若得此相還入僧中如法說
戒。南山行儀亦用此文。若準此意足數可 矣。故付法藏中滅重罪已。時人名為清淨 律師。若優婆塞得字不障受戒。故鈔主依 之對俗辨邊非無憑據。若不得字空中唱
言罪滅罪滅。又無此相知毘尼人。夢見 虛空藏告言毘尼薩。毘尼薩者。其比丘及優 婆塞更令懺悔。一日至七日禮三十五佛。 菩薩力故其罪輕微。知法者復教八百日塗
廁。日日告言。汝作不淨事。一心塗治一切 廁勿令人知。塗已洗浴禮三十五佛。稱虛 空藏名。向十二部經。五體投地自說罪咎。 又經三七日應集親友於佛像前稱三十
五佛名。文殊賢劫菩薩為作證明。白四羯磨 如前更受。此亦是犯重失戒之文。若不失 者如何悔已令其更受。經云。佛告波離。汝
為未來無慚多犯者。應作如此懺悔方法。 具在南山儀中。言集親友者應非俗眷。比 有犯重之徒直來受者未見益方。若受後 生慚猶勝沈俗。自謂不捨。來入僧中。根本
既無。坐次安在。此文且順虛空藏意。若准 律文一支一境雖復已壞。餘支餘境猶轉如 故。是故依律坐次非無。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197a26] ◎次歷諸善中。先分別四運者。運者動也。 從未至欲從欲至正從正至已。故通云動 也。又國語云。陸載曰運水載曰漕。漕字常
為九界四心所載。故名為運。今攝九運令 入佛運。仍觀佛運不出九運。佛運之體體 性本無。是故應須分別四運。此分別門冠 下作受。若不先辨觀心無託。故云心識無
形以四相分別。又為世人多謂生心為妄。 須觀滅心非妄。都不觀之。謂為無生謬之 甚也。世習禪者皆觀無生。不知無生為在 何處。為先有耶為先無耶。先有則已證無
生。先無如何名觀。若知九界而為觀境。則 菩薩界已起未起。尚須觀察況復餘耶。今 言已未約緣內外有心無心。有心無心從 來有漏。豈容據此判生無生。如人防火一
切俱防。若但防發不防未防。必為未發之 火所燒。觀已未心實為防於欲生正生。無 生觀人但知觀於正起之心令心不起。不 知觀於未起之心。心體本無。無既本無。起
亦非起。此對人間六塵起滅生無生心。如 此滅心尚不自識。況識欲色無色等心。況 復析體及偏小等。圓無生心尚須觀察。況復 餘耶。又觀四運者是隨自意中從未從事
而修觀法。如常坐等或唯觀理。謂一切法 無非法性。是故當知修三昧者。於此二 途一不可廢。故占察經云。觀有二種。一者 唯識謂一切唯心。二者實觀謂觀真如。唯
識歷事真如觀理。今文觀於十界四運。義 當占察一切唯心。故今文云。能了此四即 入無相。若也次第觀十四運名思議境。能 達九界即佛法界名不思議。仍須發心乃至
離愛。方成一家入道之相。故傅大士獨自詩 云。獨自作問我心中何所著。巡檢四運併 無生。千端萬緒何能縛。當知無垢大士亦以
四運而為心要。大士雖即不云十界。既云 萬緒意亦兼諸。如下六十四句展轉推尋。 是故大士亦云巡檢。言一相無相者。九界 四相皆不可得。名為一相。一相自無名為
無相。問下料簡已未二心。問意者。正斥他 人但觀正起。故先問云。此二無心云何可 觀答中二番。先答未念次答已念。二番皆
有法譬合也。初法者。但是未起名之為無。 既非永無是故須觀。如人下譬者。作與不 作自約前事。事雖有無人不可滅。心亦下
合也。念與未念自約前緣。緣雖有無心不 可滅。心既不滅因茲廣能起一切心。是故 觀之不令緣惑惑即九界觀入佛心。作作 兩字俱在祖餓反。作所作事名為作作。次
念已下第二番答。望事為己心不可無。如 人下譬。念已下合。次問者。引金剛經三世 之心皆不可得。已即過去未即未來現在尚
無。云何乃云觀三世心。答中先總非之。若 過去下別答也。先牒前難。次云何下正答。 如汝所問不觀三世。云何聖人觀三世心。
鬼神下舉劣顯勝。云何下反斥也。鬼神下類 尚知三世。豈佛法中令無三世。問。鬼神云 何知三世耶。答。如婆沙中有鬼入女人身
中。呪師問云。何故惱他。答。是女人五百生 中與我為怨常斷我命。我亦常斷其命 (知過去也) 若捨怨心我亦捨之。時人語女可捨怨心。
女言已捨。鬼觀女心口雖言捨心中不捨。 即斷女命 (知現在也) 既知自他過現未來准此應 知。防未來怨故殺現在。又如地獄其類更
下。亦知過去。如云昔為婆羅門國王為我 說法不肯信受致受斯苦。又知由造其 罪入地獄等。鬼及地獄尚知因果隔生三 世。云何行人不識剎那生滅三世。龜毛兔角
見者。以此二物喻於斷見。汝引三世俱不 可得。即謂無心如彼二物一向全無。此名 斷見。故成論云。兔角龜毛鹽香蛇足及風色
等。是名為無。此取走兔水龜為喻。若飛兔 陸龜容有毛角。故大經云。如水龜毛如走 兔角。當知下結也。此三世心為觀境者。非
斷非常。何者。不常故無實。不斷故可觀。 不以不實而云永無。以不實故可為觀 境。故引偈者。凡佛所說皆非斷常。如何起 於斷滅見耶。若起下結斥。起斷滅見無所
觀境。觀境既無。一切因果萬行俱失。是故須 觀已未二心。故知汝所引經不閑教旨。所 言三世不可得者。但言無實誰謂永無。是
故當知佛法二諦。俗諦故有。真諦故無。不 可以無而難於有。是故金剛觀其俗諦。俗 體不實名不可得。行者下勸進也。既知心
有十界四運隨起而觀。善惡即是六趣諸念 通於四聖。不住九界却觀九界乃名反 照。又善惡者示善惡事皆須觀察。是故下文 即以善惡歷於作受而為觀境。故歷十界
以顯無住。次歷下正約諸善。初示捨廣從 略。次明歷十二事意。約十二事共論檀。 受謂領納所領六塵。作謂為作為此六相。
問。默何名作。答。作默相者。不出十界。初 言若有諸塵等者。塵生受故令有塵者約 受起觀。故云須捨。雖以捨標初必六度具
足。廣如後解。若無財物等者。財物雖多不 出六塵。故無財物且置諸塵但專六作 以具六度。修六作者非不觀塵。隨疆修 觀。是故互說。三正釋中先受次作。作受共
修事中檀善令成法界。下各論六亦復如 是。方乃名為隨自意觀。受中三觀。先空次 假後明中觀。初空觀中又先牒四運而為 觀境。又反觀下正明空觀中。云內出不待
因緣者。此逐語便。應云內出因不待緣。所 觀下空觀成相。問。淨名云。所觀色與盲等。今 云何言所觀如空能觀如盲。答。淨名云所
正顯於能。能如盲故所見如空。所見空故 能則如盲。彼譯者巧以所辨能。今釋彼意 故分能所。空明各各無見等者。眼見色時五
緣和合方能見之。謂空明根境識耳鼻舌身 不假明緣。餘之四緣與眼不別。今文語略 故不云識。亦是識具如上諸緣而得成 見。不同小乘或言識見或言根見。因緣下
次明假觀。初文牒前空觀從緣生法能為 十界而作通因。又以無間滅意以之為因。 根塵空明以之為緣。因緣和合生於眼識。 眼識因緣生意識者。眼識為因亦以根塵空
明為緣。無間次第生於意識。依於意識 有眼識者。祇由意識無間滅因成於意根。 對餘境時復生眼識。是故二識更互為因。 次別明十界。初四趣中眼識能見等者。此依
經部。附近小乘故云識見。由此展轉更互 因緣。如是次第生於十界。貪染於色等者。 貪為惑本毀戒墮獄。毀戒具如篇聚持犯
中明。實愛言不墮諂誑故。計我我所等者。 問。一切凡夫誰得免者。而獨判屬畜生四 運。答。語通意別。若齊聖斷者此屬通意。此
中即以眷屬為所。次人天中。他惠我色不 與不取等者。他惠乃取離不與取。下句顯上 成他惠義。不惠不取故云不與不取。以禮 亡財名為他惠。若為父母夫主佛法之所
護者。不惠而取名不與取。他惠復離非時 非處非理非量及衒賣等。別論雖爾通意可 知。餘色餘塵餘界皆爾。是故須明仁讓等
五。讓者義也。貞者正也。清正自守即是禮也。 動中規矩故也。明即是智有權變故。餘名 同舊。五常若具五戒必全。十善若備十惡必
息。始為欲界地居人天。欲界空居及色無色 文略不論。觀四運下明二乘四運。文中先 舉四念處觀顯聲聞乘。無常故生滅。不淨
故不住。苦故三受。無我故不自在。次因緣 一句顯支佛界。觀已下菩薩界中開三菩薩。 例如下文諸思議境菩薩亦三。初是六度。自
愍故傷己。愍彼故觀他。所以者何下釋六 度相。捨不能亡一句寄斥三藏兼明通意。 斥三藏者亦兼凡夫。以諸凡夫亦行事度。 雖即不及三藏菩薩約不能亡其義等故。
今觀下正明通觀。三事皆空者。此中三事隨 境起觀非謂施者及財物等。應云根塵及 以受者。金剛下引證也。經云不住正當不 住六塵行施。若不住塵即是不住根及
受者。布施既爾餘五亦然。又塵即財物見塵 空故施受俱空。故知兩處三事義等。如人下 舉譬也。住相如暗則智眼不開。不能見於
一切無相。空智如眼不住如日。有日眼故 見三事空。故知無著與空慧二義相須。方 能見於三事空也。乃至六十二見一切皆空。
故云種種。直言下重消經意。經被利根直 言不見。以語略故相猶難解。故今更釋不 住四句方名不住。乃至不住六十二見。 名無相檀。故知前文無四相者。秖是離於
六十二見成於金剛離我人等。名為菩薩。 非獨初果破見而已。故知但是真諦無相。 言六十二見者。大經二十八釋第八功德 中云。謂離五事即五見也。因是五見生六
十二。章安云。此有二意。一者我見有五十 六。謂欲界五陰各計四句合為二十。色界 亦爾。無色除色但有十六。故知三界合五十
六。邊見有六三界各二。謂斷常見添前合 成六十二見。二者三世五陰各計斷常。用 有無二見而為根本。此准大論六十八文。
謂色如去等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此即 計過去世也。又計色常等四句四陰亦然。 合二十句。此即計現在也。又計色有邊等
四句四陰亦然。合二十句。即計未來也。一 一句下皆云神及世間。三世六十并有無二。 論釋云。凡夫取著計有神我。若計常者修 福滅罪。若計無常者為世名利故有所
作。亦常亦無常者。秖是雙計初二二句。故 於神我以計麁細為第三句。計神麁者身 死無常。計神細者身死不滅。計雙非者見 計第三二俱有過。何者。常則不變猶如虛
空風雨不動。若無常者則有變動。如雨在 皮則有爛壞。離此二過以我心故復說有 神。神但非常非無常耳。佛言。四皆邪見。此
即計神也。世間即是國土。是故神於世間 亦有四見。言計常者。問言。土若本無。計應 有錯。世間是有何故邪見。答。破世間者。
破常等想不破世間。如無目人以蛇莊 嚴。有目語言蛇非瓔珞。破倒亦爾。現見無 常不得言常。三四二句准說可知。有邊等 者。外人求土不得其始即謂無終。無始中
終則名無邊。計有此三即名有邊。如得 禪者計八萬劫。三四二句准此可知。亦有 人云。第三句者。八方有邊上下無邊。有云。上
至有頂下至地獄而八方無邊。計神或如 芥子等是。亦有計土及以神我互計有無 成三四二句。准此可知。如去等者。如人彼 來去至後世。名為如去。謂先世無來滅亦
無去名不如去。若謂身死為去而神不去 名第三句。見俱有過計第四句論文甚廣 須住彼尋。若婆沙中亦立六十五見。即於 五陰各計四陰以為我所。謂色是我。受是
僕僮瓔珞窟宅。三陰亦然。合我及我所各 十三句。五陰合為六十五句。故一一陰初一 是我。三是我所。所以佛說離六十五。為說
道品成聲聞道乃至菩提。故知破見得法 不同。今此未具恒沙佛法。復能利他成通 菩薩。方始度於分段彼岸。言一切法趣者。 此中通教何故亦云一切法趣。然但云趣不
云是趣不過及不可得。故屬通教。所以一 切法趣之言其名猶通。如玄文云。周行十方 界還是瓶處如。今下文處處引一切法趣等
以證三諦。其意則圓。又用彼論非專一文。 以從義故不可執文。大品云。一切法趣一 法。大論兩文共釋此句。初云。云何菩薩為
世間趣故發菩提心。菩薩為眾生說色趣 空。乃至種智。為眾生故說色非趣非不 趣。乃至種智。次文云。為眾生故說一切法 趣空無相願是趣不過。何以故。是空無相
中趣不趣不可得故。初文以能趣為假。具 歷色心乃至種智。故知具一切法即是假 也。所趣為空非趣非不趣為中。次文以能 從所為空。是趣不過為假。趣不趣不可得
為中。此下諸文用語稍異者。中假二意全 依論文。次但況出。故云一切法趣色色尚 不可得。云何當有趣非趣等。何以故。一切
法趣色能所皆假。色不可得一切法亦不可 得。能所皆空。趣不趣不可得。即不住二邊 正顯中道。言異意同。細思可見。又觀下即
通教佛四運也。故四德之名義不關別。真諦 如空不變故常。不受界內三苦故樂。不 為六道起業故我。不為見思所污故淨。 故知即是通佛四德。如是下出假四運。雖如
通教觀於即空。空中具見十界四運。故云 種種。此屬別教。故云假名。若以向四德為 圓佛界。菩薩文中全無恒沙別教相狀。故通
佛四德但云虛空乃至不染等。至此方云假 名四運。若空下中道四運。故知中道必須即 於十界空假而辨中者。方名圓中。中即佛
界對前成十。所以前九義當思議。佛界即 當不可思議。例中餘之五塵但以圓心覺 了三諦 (云云) 。次觀下約六作者。莊周亦云出
處語默。出處即行住坐臥。然莊周不云以 為觀境。今具三觀空觀准前意亦可見而 由下假觀也。由心動役為十界由。謂由此 心為何事故而行住等。故諸為字皆去聲
呼。毀戒獄也。誑他鬼也。眷屬畜也。勝他修 也。義讓人也。善即十善欲天也。禪即四禪色 天也。略無無色涅槃二乘也。慈悲去六度菩 薩也。方便去通菩薩也。怳
[怡-台+兩] 者無形不實貌 也。舉足下足與空相應。故亡能所及以近 遠。凡有所作若有一念不應於空。名為唐 喪。如此下別教也。空心入假故云如此。攝
空成假故云恒沙。文相既狹義亦兼於通 教出假。向明通教但云空觀。不分三乘空 假之別。又別教人指前九界故云如此。九 界既空。空即九界故成別教恒沙佛法。又觀
一運下中道觀也。非一非十准前說之。故法 華下引證也。問。那引捨衣以證六作。答。文 勢相從。總引捨服證作受檀。及引佛道以
證圓中。前約下約十二事各論六者。先標 同異。前十二事並且論檀是故云共。今一一 事並具論六是故云各。又前共論檀於十
二事。一一皆明十界檀相。今各論中准例亦 應具足如前列十二事。一一皆明十界六 度。文從略故。或時九界或但佛界。廣略互形
共成圓意。又何但十二一一具六。六中一一 各具於六。故一一度以五莊嚴。即是以五 嚴檀乃至以五嚴智。能所合說皆名具六。
諸大乘經首楞嚴大論大品等六度皆爾。故 今准彼以明度相。今文所用即首楞嚴。亦 如大品相攝品云。富樓那白佛。我今欲說
菩薩之行。佛言。隨汝意說。乃廣說六度更 互相顯。乃成六六三十六度。故云。或以施 為名說諸波羅蜜。乃至或以般若為名說
諸波羅蜜。五度入一從一為名。又攝大乘 論互顯章。大瓔珞無斷品並與楞嚴意同。大 論八十二問云。若皆互嚴。何故但以檀為首
耶。答。攝生便故。貴賤乃至畜生檀能攝之。 乃至宛轉為親。諸佛相好皆從施生。如此 說者仍屬教道。若證道說無非法界。攝無
前後誰論次第。初文以行中具六檀與能 嚴文相次第。不假別說能嚴所嚴。初文云 大悲眼等者。如勝天王云。菩薩行時視前 六尺。雙犁扼地不左右視。不惱眾生。見諸
眾生同一子想。視之無偏名大悲眼。故知 菩薩視諸眾生。常欲與其一實之樂拔其 二苦。眼視既爾五根例之。於菩薩得無畏者。 正當無財運於六作。施無畏故。名之為
檀。於眾生無所傷損者。稱理而觀不偏 空假不壞實相。故云無損。損猶減也。即是 央掘無減修也。見罪福法界名無罪福。不 為空假所攝。名心想不起。想不起故名無
動搖。遍一切處名為無住。陰即法界故亦 不動。心無前思等者。念念稱理無橫計思 後方覺了。故起信云。覺知前念起惡。能止
後念令其不起。雖復名覺即是不覺。思即 法界能覺者誰。雖是不覺即名為覺。一切 法中等者。念念法界是故不為生滅所間。 不得身心等者。不得二邊邊即中故。禪中
既爾前後例然。語異意同。善須思擇。無受等 者。不領受邊。不念著中。不味涅槃。不亂 生死。行時頭等六分者。行時如影。不謂更
有二手二足身及頭異也。如雲如影如下十 喻中說。雖俱法界而有去來。去來無實名 如影等。不同通教幻化即空。無生死之生
涅槃之滅。二乘空斷凡夫計常。五陰即是畢 竟空舍。是故無復二邊縛脫。具如下正指 楞嚴以是互嚴之式。彼經佛告堅意。云何
於一念中行於六度。答曰。是菩薩一切悉 捨心無貪著名檀。心善寂滅畢竟無惡名 尸。知法盡相於諸塵中而無所傷名羼 提。勤觀擇心能知離相名毘梨耶。畢竟善
寂調伏其心名禪那。知心無心通達心相 名般若。今文博附彼經文意。是故與彼大 同小異。問。文語既通。如何得知彼文在圓 而引來證圓。答。經中佛為堅意廣明次第
文竟。佛問堅意。云何一念具行六度。堅意 乃以此文答佛。故知次第之後釋圓明矣。 不見經意便謂此釋而為臆斷。是故近代 釋義全棄此文。使後學者圓行靡託。今文
准彼歷一切法無非無作六度相也。故法 華云。仁者受是法施珍寶瓔珞。瓔珞是財。財 即法故。又行中下重辨禪慧二波羅蜜。皆先
舉過後明其德。初文即是舉禪過也。雖曰 楞嚴於法起著故云生染。今觀下明德。觀 前能著心尚無心。豈復更計楞嚴定處。當
知下重判也。言有定者。從顛倒生。如是下 結也。有定亂相豈復見空及與不空。即破 於定生染之相。即離貪著禪味之縛。體同
法界遍應一切。名方便生。行者下次舉慧 過。有能計者己自為麁。況復自高豈名為 慧。著心障智名為智障。一切外道各自謂 是。今既自高反同外道。豈唯失於中智而
已。大論云。若有菩薩於餘菩薩作是念言。 汝無此事我獨有之。以是因緣故還失道。 故大品云。有餘菩薩輕餘菩薩經一念頃。
經於一劫遠於佛道。還經一劫更修佛道。 故不自高亦不下他。即反下次明德也。反 觀能著中智之心。觀者是我。及非觀者謂
散心人。中智之心無彼二待。觀者既無下了 計者無所觀亦破。不得下重破能計。是此正 意故重言之。大論下引證破於能觀之想。
計有中智名為戲論。念想在意戲論通口。 說必假心名戲論心。今滅其本故念想除 名戲論滅。由戲論故而生眾罪。故戲論滅 名眾罪除。本修中智由著妨中。故眾罪除
復本常一。如是等者。此無著人方見妙智。 大集觀於心心者。謂所觀心及能觀想名 觀心心。若不俱觀復生戲論。能如是照亦 名常一。故云即此意也。如是下結成前文
成三三昧。道品之後既開三脫。六度道品名 異義同。故六度後結成三脫。六度道品同異 之相。至第七卷助道中說。今此六度既是無
作。故三三昧應從圓釋。亦如第七卷道品 後釋。又破下結成諸波羅蜜者。破倒故毒 滅。毒滅故越有越有故降魔。降魔故波羅
蜜滿。三倒者謂心想見。此屬見惑。三毒者 謂貪瞋癡。此屬修惑。三有流者謂欲色無 色。因果不住。故名為流。漂沒行者故復名
流。四魔者謂煩惱等。在下魔境。魔為佛怨 故云魔怨。此三倒等文近義遠須分二意。 若麁惑者。即是圓人麁惑先除。若細惑者。即
須並約界外以釋。同體見修變易三界。界 外四魔乃至麁細體一。方名圓波羅蜜。攝受 下況釋。尚成一切況復如上所破三倒及 破四魔成三三昧等。次更歷下以尸為頭。
以五莊嚴歷十二事。初明尸以歷十二者。 前明檀中引首楞嚴義圓語總。此明尸中 別出觀相。初約作受以明觀境。觀境且述 事相而已。對塵制心故喻油鉢。六作動止
故云威儀。言油鉢者。大經二十云。譬如世 間有諸大眾滿二十五里。王勅一臣擎一 油鉢。經遊中過勿令傾覆。若棄一滴當 斷汝命。復遣一人拔刀隨之。臣受王教
盡心持行。經歷爾所大眾之中。雖見五欲 心常繫念。若放逸者當棄所持命不全濟。 是人怖故不棄一滴。菩薩亦爾。於生死中 不失念慧。雖見五欲心不貪著。唯觀陰
苦不生不滅。五根清淨獲得戒根。歡喜行經 語異事同。但名下斥事。事相持戒但能升出 三途人天受樂。不名三諦三昧二死彼岸。
據理亦應合斥持戒墮三惡道。如大經中 有四善事墮三惡道等。今未暇論。升出 人天尚斥無理況此等耶。是故不論。若得 下明用觀意。應須具如檀中六度之相。但
應義釋令五嚴尸。下四亦然。謂觀下空觀。 未見者且舉六受之初。六作文略。即以六道 四運為境。二聖四運為觀。四運四句乃至
四運六十四句。故云種種。所起謂六道四 運。能觀謂能推觀慧。能所俱泯方成衍門。 不內外者明六受空。不去來者明六作空。能
如是下次明假觀。直列十戒不出十法界 者。事戒向已斥成觀境故不復論。淨若虛 空。牒前空觀所觀之境七支無染。喻之若 空。若以十戒對三觀等。至第四卷當自
釋之。心既下中觀。色者色法下。次明以五 嚴尸。文相漸略。色者即能見識也。色法即所 見色也。受者即分別領納。三事秖是色者等
三。此等皆約圓意解釋。例如前引首楞嚴 文。檀後列忍者尸是所嚴故不重明。色色者 等者此中文略。具足應如前文所列色者色
法及以受者。下去例然。此下結成三三昧等。 文略例前。何但下況出一切。意亦同前。觀色 下例餘作受。據文秖應更云六作。或是文
誤。引法華者。威儀證作佛道意通。次歷下 明忍度為頭以五莊嚴。文相甚略。但舉事 忍及以空觀。餘並略無。初可意不可意即事
忍也。次於違下空觀也。無見別舉六受之初。 無作通舉六作故也。見即能見所見者謂於 見色分別計我。作亦如是。餘假中觀及結
成等並略。次歷精進下以進為頭五度莊嚴。 於中先述舊解。云無別體者。但勤行五 度即名精進。篤者厚也今言勤策應作督 字。率也勤也策也。字亦訓守非今文意。即
指五度以為眾行。義而推之下欲出別體。 先略斥舊。通義非無理非全當。是故從容 云義推耳。若但通者應唯五度。何故諸教 並列六耶。若大論十八云。菩薩摩訶薩以
精進為首行於五度。乃名精進。此即具於 通別二意。是故今意應有別體。例無明下例 釋也。如無明惑亦有通別。通名相應入諸 使故。別名獨頭不入諸使。以例精進說
之可知。今且下正出別相。其流非一且寄 誦經。既非五收驗知有別。而非下斥事也。 三昧是定。定慧二法導一切法。乃至成於波
羅蜜等。若如大師誦經觀法則事理具足。 如開皇初有揚州僧誦通涅槃自矜其業。 復有岐州東山下林寺沙彌。唯誦觀音一品。
二俱卒死同見閻羅。閻羅乃處沙彌於金座。 甚敬重之。誦涅槃僧令處銀座敬心不 重。事訖問云。俱有餘壽二皆放還。誦涅槃 僧心大恨恨。恃所誦多。於是乃問沙彌住
處。各辭俱醒。誦涅槃僧至岐州訪。果得沙 彌具問所以。沙彌言。初誦觀音別衣別座 燒香發願。然後乃誦。斯法不怠更無餘術。涅
槃僧謝曰。吾罪深矣。所誦涅槃威儀不整。身 口不淨救忘而已。故古人言。多惡不如少 善。於今取驗。此亦精進非波羅蜜。今觀下
理觀也。初舉空觀。念念已下略明中道。煩惱 不問名精念念流入名進。問但寄誦經。云 何推檢六受六作。而言受者及作者等。答。通
云作受何必具六。故一切善作受所攝。借 使單約誦經說者。即對六塵誦而無間。即 是於受而行精進。唯對六作闕於臥默。 病時開誦故亦通臥。默誦無間於理又通。
故知誦經作受具足。次歷諸禪下。以禪為頭 五度莊嚴。初文總舉事禪。但是下斥事。觀 入定下正明理觀。以心況定者。心謂散心。
散心尚無豈更計定。定即九想八背捨等。不 計定散見禪實相。實相遍攝一切法故。故 論第五下。引論證成禪即實相。先引論文。
次諸師下辨諸論師誤解論意。論意正以 觀於九想即是實相。故八想後即說十力四 無所畏等。何者。如不壞法人修第八竟。於 骨想中尚具一切神通變化。故大乘人於此
復能具諸佛法。又何但論文。大品廣乘品中 廣明身念處。佛為須菩提廣釋。釋九想竟。 結云。是名菩薩摩訶衍。次即廣釋三十七品
乃至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大論三十八 已下文。仍是釋經。論師云誤謬之甚矣。問。 餘之七想亦能發不。答。若論不定及如 用助。亦有發義而多在第八。以第八想
生諸禪故。次歷智慧者下。以智為頭餘五 莊嚴。以文略故。直云大論有八種解。八種 解中具有事理。大論十一釋不住法中問
云。般若是何等。答。有云。無漏根是。以無漏 慧第一故也 (一) 有云。至道樹時始斷惑故。 前有漏智但是福德。煩惱未斷但是有漏 (二)
有云。從初發心至道樹下皆名般若。至成 佛時名薩婆若 (三) 有云。有漏無漏總名般若。 何者。常觀涅槃行道故名無漏。結始未斷 故云有漏 (四)
有云。菩薩般若無漏無為不可 見無對 (五) 有云。般若絕四句。猶如火焰四 邊不可取不可觸 (六) 有云。上來諸說各各
有理。如五百比丘各說二邊及中道義。佛 言。皆有道理 (七) 有云。末後者是。以有法如 毫氂許皆有過故 (八) 人雖有八義唯有六。
第七總許前六第八唯存第六。六中第一既 別指無漏。未出二乘。第二因是有漏但成 三藏菩薩。第三果名薩婆若多屬通意。第 四義通圓別得是般若是波羅蜜。第五亦
屬共教菩薩仍通小乘。第六義通三教。故 亦事理具足。七八二師共許前六亦通圓 別。故略引之以證今意。今且下正釋。初文
是事故屬世知。四運推下即是約理。理即三 智故云如上。歷十一事故名為餘。應云一 切善法一一歷十二事。但是文略。問下料簡。
正應料簡六波羅蜜。止觀乘便來此為問。 又復六度不出止觀如攝法中。還引大品 六度相成以為此答。然事六度若無互嚴 尚名不蜜況復理耶。何者。如檀無戒不生
善道。無忍感報卑陋。無進形質尫微。無禪 便成散善。無智不了無常。猶如富人餘事 並闕。餘五無五準說可知。如被甲入陣等
者。譬相成也。論問。何故。一度須五莊嚴。 答。各各助行有力故也。如人未集則無戰 力。大軍都至莊嚴器仗則能破陣。菩薩亦
爾。六度互嚴方能破惑疾得菩提。大論十九 釋云。一念心具足六度及一切法及六度相 攝等。並是此意。觀如下次答止觀。言密室
者。有慧無定如風中燈照物不了。故用定 室離狂散風。慧燈方破無明大暗。使實相 寶顯了可見。故云多修慧故增長邪見。多 修定故增長愚癡故應均修。不須此難。若
不等者。小乘尚闕況復大乘。澣衣等者。大 經二十九云。菩薩摩訶薩具二莊嚴能大利 益。一定二慧。如澣垢衣。先以灰汁。後以
清水。今以楞嚴定灰種智慧水。澣三惑垢 淨實相衣。又云。如刈菅草執急則斷。斷 運力也。若物體已離非此中意。比人不曉 一概用之。大論七十九云。如執菅草執寬
則傷手急捉則無傷。刈者穫取也。亦殺也。 爾雅云。白華野菅也。郭璞云。茅屬。手執定 也。刀斷慧也。又如拔堅木先以定手動。後
以慧手拔。彼大經文都有八喻。一一皆合 菩薩定慧。又般若下重述般若正出圓意。 法相次第應具列六。若論法體一一皆悉 攝一切法。何用六耶。又般若下又重更辨。
所言法界攝一切法。一切法者亦即六度。故 重釋云。般若諸法彼此相即。亦何簡於一之 與六。欲出圓旨。故為此問生其答耳。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203b05] 次諸惡中初明觀境中。云夫善惡無定等 者。先明通相善惡也。此則未可盡為觀境。 何者。展轉相望得善惡名。是則人誰無善誰
不有惡。是故不以為今觀境。言寧起等 者。心凶為惡身病曰癩。乍起三途之心。不 生二乘之念。毒器者。大論斥三藏菩薩云。 具足三毒云何能集無量功德。譬如毒瓶
雖貯甘露皆不中食。菩薩修諸純淨功德 乃得作佛。若雜三毒。云何能具清淨法門。 菩薩之身猶如毒器。具足煩惱名為有毒。 修習佛法如貯甘露。此法教他令他失於
常住之命。大經云自此等者引證別教。故四 相品中迦葉序云。自我未聞四德之前。皆 是邪見。此是迦葉謙退自斥。義同於邪。豈此
已前頓同三外。今亦如是。未稱理故義云 邪見。邪即是惡。是故當知唯圓為善。復有 二意。一者以順為善以背為惡。相待意也。
次若達下以著為惡以達為善。相待絕待 俱須離惡。圓著尚惡。況復餘耶。如此下結 成通相。今就下別明極惡方為觀境。於中 初出惡體即六蔽也。善法下結前生後。前
雖下明觀惡意。以純惡故不可不觀。若 不觀者唯惡無善。自他俱然故須修觀。縱 不下縱釋也。他人縱不全起不善偏惡不 無。出家離世下況釋偏起。出家不備理當
偏惡。白衣純惡況復偏耶。羅漢殘習亦仍偏 惡。凡夫下明用觀所以。聖猶殘習凡何可 縱。如佛世下先舉佛世用觀有益。引人為
證。前觀惡意中言不可樂想者。大論十想 中釋一切世間不可樂想云。世間有二種。 一眾生。二國土。言眾生不可樂者。三惡八 苦十四等惡 (云云)
。或貧而好施多財而慳 (約六蔽互 說) 或貧妍富醜。或憍高不下。或接物欺誑。如 是無量不可稱說。國土不可樂者。或多衰
無告飢渴寒熱惡疫毒氣。如是種種乃至 上界亦生大惱甚於下界。如極高墜下苦 不可說。文云無好人者。略語眾生以他 望己唯純不偏。是故不可不觀於惡。次縱
釋中云多慳等者。略舉六蔽以釋偏起。前 四如文。酒為亂原即亂意蔽。根性易奪即 愚癡蔽。若有慧者不為惡易。能生為根數 習成性。數數改換故云易奪。又隨境而轉
為易。惑彊失真為奪。又以愚替智為易。 智被真掣為奪。次況釋中云羅漢殘習 者。身子瞋習。以過去世從蛇中來。畢陵慢 習。宿世曾為婆羅門來。如佛在世有一比
丘。而常以鏡自照。世世從女人中來。有一 比丘常好跳染。以世世從獼猴中來。引人 證中。在家等者。即且通舉有惡之人。央掘
下別舉惡人。先明惡人有道。央掘等者。央 掘經云。舍衛城北村名薩那。有貧婆羅門 女名跋陀。有一子名一切世間現。少失其
父。厥年十二色力人相悉皆具足聰明善說。 有異村名破訶私有婆羅門師名摩尼跋 陀。善四韋陀。一切世間現從其受學。師受 王請留世間現守舍而去。婆羅門婦見世
間現端正。而生染心前執其衣。時世間現 而白之言。汝是我母。我豈於尊而生不善。 內心懷愧捨衣遠避。婦人不遂以爪自獲。 以繩自繫足不離地。夫既還已恐世間現
露其不善。便以惡事誣世間現。汝行已後 世間現於我有不如事。師言。其初生時有 大瑞相必無是過。然語之言。汝殺千人可 得免罪。世間現尊師教故。即白師言。嗚
呼和尚。殺害千人。非我所應。師云。汝是惡 人不樂生作婆羅門耶。答言。善哉奉命。便 禮師足。師聞見已生希有心。汝大惡人故不
死耶。當令殺一一人取指為鬘。冠首乃 成婆羅門耳。以是緣故名央握摩。善哉 受教。增一云。如是次第殺千人已。取指 為鬘。人白匿王。國有人蟒。害人無數。比丘
乞食聞之白佛。佛尋往彼。諸取薪人及守 牛羊者皆不得過。云此有賊。佛乃前進。遙 見佛來云。我之指鬘數猶未足。母因送食。
復自念言。我聞師言害母生天。便撮母頭 以手拔劍欲害於母。佛放光照。掘云。非 天伐我乎。母曰。非天日月等光。必是世尊。
掘聞佛名云。我師亦云。若害沙門必得生 天。語母云。且住。我往害沙門。放母逐佛 見佛如金山。佛復道而去。奔趁不及白佛
說偈與央掘經同。央掘經云。住住大沙門。 淨飯王大子。我是央掘摩。今當稅一指。如 是總有三十九偈。但易第二句云無貪
染衣士。毀形剃髮士。知足持鉢士等。佛以二 百六十七偈答云。住住央掘摩。汝當住淨 戒。我是等正覺。輸汝慧劍稅。但易第三句
餘句並同。餘第三句云。我住無生際。我住 於實際。我住無作際。並用所證以答央掘。 央掘聞已。以佛力故令悟梵本中語。如來 出世億劫乃值。未度者度等
(四弘) 有見佛者 即為說滅。走逐不及必是如來。捨劍深坑 即便禮佛。佛言善來。便成沙門得法眼淨。 淨梵王領四兵而往伐之。王念先見世尊
見已具白佛。佛問其意。王具答其意。佛告 王言。見其出家為道者如何。王曰。當供養 禮事。彼無毫善能發此心乎。時央掘去佛
不遠正意結加。佛遙示王。王禮供已歎佛 能降如是惡人。後佛復為說法得阿羅漢 果。具六神通。入城乞食。見者識之。有婦人
胎產甚難見佛。佛言。賢聖已來不曾殺人。 婦人無他。諸比丘問佛本緣等 (云云) 。本為婆 羅門法求欲生天。不違師教兼護婦人諂
誑之情。而行於殺。故今文云彌殺彌慈◎ ◎祇陀末利等者。準未曾有經下卷云。祇陀 太子白佛。昔受五戒制酒難持。欲捨五戒
持於十善。佛言。飲時何過。答。國中豪賢時齎 共飲亦無餘過。佛言。若如此者終身無過。 夫善有二種有漏無漏。飲不起惡業是善
報也。名有漏善。佛因為說往昔因緣。昔舍 衛有剎利。因小諍致大怨興兵相伐。王有 大臣名提韋羅。恃豪輕慢。於時太子實欲
誅滅。父王不聽抱恨煩惱。太后見之負好 酒勸我。我言。先祖已來不曾飲酒。若飲酒 者。那羅天瞋婆羅門伐我。太后夜分密開宮
門。再三勸我。飲已忘憂。三日之中受樂歡 喜。因是仇息。父王復諫。夫修德歷代何於 小事致怨如此。若不忍者亡失國土。因是
和平。飲之力也。末利者。經言。元是王舍城耶 若達多婆羅門婢。名黃頭。常知守園。因將 乾飯供佛之福。後波斯匿王遊獵入園見
之。婢乃為王種種供給按摩極稱王意。王問 婆羅門。賣不。答言。婢賤何堪。王重問之。答 云。千兩金。王遂以百千兩金從其買取。為
第一夫人。未曾有經云。匿王白佛。如佛所 說心歡喜故。不起惡業名有漏善者。是事 不然。如人飲酒心則歡喜不起煩惱。不起
煩惱故則不殺害。憶念我昔遊獵之時。忘 將厨人山中覺飢。左右言。王朝不勅令 將厨人即時無食。我聞是已走馬還宮勅 令索食。厨人名修迦羅云。即現無食今方
當作。飢逼瞋怒令殺厨人。諸臣共議國中 唯有此之一人。殺已無人為王知厨稱王 意者。時末利夫人聞已即令辦好酒美肉。 沐浴名香莊嚴身體。將諸妓女來至我所。
我見夫人瞋心即息。夫人輒遣黃門詐傳令 勿殺厨人。我至明旦深自悔恨憂愁不樂。 夫人問我有何不樂。王云。我因昨日飢火
所逼。錯殺厨人。為是之故悔恨愁耳。夫人 笑曰。其人猶在。願王莫愁。王言。為實爾 耶。為是戲耶。答曰。實在。令使召來。我大歡
喜。王白佛言。夫人持五戒月行六齋。一日 之內五戒之中。犯酒妄二戒。八戒之中犯於 五戒。謂過中食。服華香。作倡妓。高廣床。飲
酒。妄語。破戒之罪重耶輕耶。佛言。如是犯 者得大功德。何以故。為利益故。此約亡犯 濟物菩薩利他。乃得名為惡中有善。故云
唯酒唯戒。欲從斯例善自斟量。若順貪心 終非持相。和須蜜多等者。說文云。婬者私逸 也。在傳云。貪色也。華嚴云。次復南行有城
名莊嚴。有善知識。和須蜜多名女 (云云) 。善 財至彼求覓是女。城中有不知者言。此童 子諸根寂靜智慧明了。諦觀一尋。目視不瞬
心不動搖。不應於彼女有貪染心。此童子 者不行魔縛等 (云云) 。中有先知是女智者。 告善財言。善哉善哉。汝今乃能求覓是女。
汝已獲得廣大善根。汝應決定求覓佛果。 種種誡之。破一切眾生於女色所有貪染 心。善男子。此女在於城內市 � 之北自宅舍
中。聞已歡喜往詣其門。見其住宅種種莊 嚴。見此女人容貌姿美。譚說善巧入如幻智 方便法門。種種嚴身從身出於廣大光明。 普照宅中。遇光明者身得清淨。詣其禮
足。合掌白言。聖者。我已先發等 (云云) 。女言。我 得解脫名離欲際。隨其所欲而為現身。各 各令其所見不同。若欲意所纏來至我所
聞法者。見者。執手者。暫升床者。見我嚬 呻者。見我瞬目者。並得離欲。抱持接脣 吻等者各得法門。我於過去高行王如來所。
為長者妻舍一金錢。爾時文殊為佛侍者。 為我說法令發菩提心。由是得菩薩離欲 際法門。故知能化所化並是因欲而得離欲。
故云惡中有善。又如慧上菩薩經上卷。阿難 入城乞食。見重勝王菩薩與女同床而坐。 我謂犯穢得無異人。學梵行者。於如來 教將無犯見聞中想。發是語時大千六動。
菩薩即時身處虛空。去地四丈九尺。語阿 難言。犯欲者乃能身升空乎。阿難投地自 悔。如何於大龍所而求短耶。此亦以欲而 為法門。比見無慚者或稱無礙或說理融。
若得理者應如蜜多慧上之流。身升虛空 依正嚴麗。令彼悟入無量法門。縱能現通 尚應問言。通由何得。若自證法門為名 何等。從何佛所最初發心。曾供幾佛。未來
幾時當成菩提。曾從何佛而得受記。未來 何方淨佛國土。作佛名何。幾會說法。侍者 補處名字何等。佛壽幾劫。正像法住其數幾
何。若不能答如是問者。則是鬼通。外道根 本有漏神通。生染心已此通又失。或是妄語 無慚之人。若謂此身即是佛者。釋尊已滅慈
氏未降。又復非是他方佛來。若非魔賊謂 是誰乎。汝若不信有十方佛。自稱為佛逆 之甚矣。故知此人自滅道心破他善種。若 大權逆化復不自稱我行無礙。慧上菩薩經
又云。過去無數劫有梵志名燈光。在林藪 間行吉祥願。經四百二十歲入摩竭國。有 陶師女。見梵志端正投梵志前。梵志報言。
吾不樂欲。女言。設不能者吾尋自害。梵志 自念。吾常護戒。若數犯者則非吉祥。離之 七步即起慈心而欲犯戒。不然女死。寧令
女安我入地獄。從其所願經十二年終生 梵天。前是法身不思議化。此是實行亡梵 濟物。行效此者審自思之。世間小苦尚不 能忍。而能犯戒入地獄耶。提婆達多邪
見即正者。多兜二字隨存一字。若兩存者恐 是文誤。略如第一卷記。現住阿鼻受無間 苦。法華復云。由調達故具足相好。記當作
佛號曰天王。除法華外餘一切教。但云生 生為惡相惱。此乃教法權實不同。若諸下結 也。大權示迹深淺難量。一往觀文。如央掘
等如似凡夫。如和須蜜久已入位。雖已入 位即指初為長者妻時於欲能離。名惡有 善。若永為凡不應證得離欲法門。故知央 掘且從迹說。若從本說。亦是昔於殺等惡
中能出離故。是故迹中亦以殺為利他法 門。又凡云示者。示為實行令無量人不復 為惡。從實行說於理無傷。世人多迷權迹 之意。凡諸勝行咸撥為權。若如此者。諸菩
薩行事同虛構。秖緣實惡者墜。改惡者升。 是故聖人示為升墜。令實行者改惡從善。 是故文云。雖行眾蔽而得成聖。言不妨 者。謂惡可改勸令於惡而修止觀。不可
恣惡永作凡夫。非謂存惡名為無妨。又 道不妨惡下。明雖復得道猶有餘惡。須陀 洹者。出曜經第十一云。昔有初果。意專 女色通于夢想。婦大弊之遇於親族知識
比丘。婦人白言。我欲陳情為可爾不。比丘 答言。無苦隱密之事當為覆之。婦人言。我 夫多欲不容食息。由是生疾恐命不全。比
丘曰。夫若近汝汝當語言。須陀洹人法應 爾耶。後時如教。夫聞慚愧得第三果。便不 復與女人從事。婦人問夫。何故永息。夫曰。
我審見汝何由更往。婦曰。我有何咎汝云 審見。即集親族云。夫見疎棄永息情親。夫 曰。引證自明。乃作畫瓶滿中盛糞蓋口
令弄。見其弄已以杖打破。穢污流溢。汝今 更能弄此瓶不。婦曰。寧抱死屍火坑深水 高山下墜。終不能近。夫言。我觀汝身復過 於此。乃說偈曰。
勇者入定觀 身心所興坐
見已生怨惡 如彼彩畫瓶
[0206a13] 畢陵尚慢者。其渡河水水急難渡。乃叱之 曰。小婢駐流。河神瞋之詣佛訴曰。畢陵罵 我。佛命畢陵伽來與河神懺悔。畢陵喚曰。
小婢來。我與汝懺悔。眾人笑曰。懺而更罵。 佛問河神。汝見畢陵合掌未。曰具見。佛言。 懺已無慢而有此言者。當知是人五百世
中作婆羅門。又見河神宿生曾為己婢。常 自高慢輕笑餘人。本來所習口言而已。身子 生瞋者。時羅云從佛經行。佛問羅云。何為
羸瘦。羅云以偈答佛。若人食油則得力。若 食酥者得好色。食麻滓菜無色力。大德 世尊自當知。佛問羅云。是眾中誰為上座。
羅云答。和尚舍利弗。佛言。舍利弗食不淨 食。時舍利弗轉聞是語。即時吐出食。作是 誓言。我從今不復受請。時波斯匿王須達
多等詣身子所。佛不以無事受請。今不受 請我等云何得清淨信。身子述佛所訶語 王。王白佛。佛勅還受請猶故不受佛言。是 人心堅不可復轉。昔曾為蛇害國王。醫收
令嗽毒。若不 [口*敕] 者即須入火。思之曰。我 毒已放云何更嗽。乍入火死。以由善惡不 相妨故。故得極果猶有於惡。譬如下舉譬。
大虛空中都無明暗。明暗約色故有相除。 法性太虛本無善惡。凡夫情謂善惡相除。故 寄小乘及諸凡夫。善惡二法不相妨者。以
由體性本不二故。如是達者方顯菩提。所 以於惡令修止觀達惡無惡見惡體性。即 知體性本無善惡。若人下正明於惡修觀。 此且通明對惡設觀。雖用九想等折伏彌
劇。故應用今四運推檢。恣其意地制其身 口。以觀推窮今欲破壞。故云蔽若不起不 得修觀。譬如下舉譬也。綸者絲索也。亦可
作輪字。釣法似輪故云輪釣。大論云。吞鉤 之魚雖在池中。在水不久。行者亦爾。信深 般若當知不久在生死中。此觀貪欲。論云
生死者。因中說果故云生死耳。重欲如魚 強觀微如繩弱。恐觀力微為欲得便。不 須卒斷恣之用觀。是故誡言不可爭牽。 觀法為鉤恣起為餌。餌者食也。欲輸觀便
名為入口。長時為遠少時為近。增盛為浮 微劣為沈。恒用此觀追之不舍。不使成 因至於來果。名為不久。欲斷觀成名為收 獲。初成為收。入位為獲。於蔽下合中言若
無等者。此觀既有治欲之能。數起重欲彌 彰觀妙。故云有魚多大唯佳。常以妙觀隨 之不捨。數起為多深重為大。此蔽不久等
者。復更借喻以結法文。御者進也。大經第 九云。如以呪術呪藥令良。用塗革屣以 觸毒蟲。毒為之消。蔽亦如是。以觀觀之。
是蔽不久堪任為觀。蔽體全轉故云堪任。 欲如革屣觀如良藥。以法法欲義之如塗。 觀成入欲欲無不破。如觸毒蟲毒為之 消。欲轉為智智能進道。運至涅槃名堪乘
御。云何下別明用觀。初約貪欲於六蔽中 即屬初蔽。貪欲即是慳之流例。於三毒中正 是初毒。即為三觀。注其三者是也。初空觀
中初文四運用觀方法。為當下正用觀推。今 初是初運望第二運四句推法。先列四句。 若未下却覆推檢。即滅而生生滅相違者。滅
與生反。若即滅生故成相違。如燈滅處即 名為明。故無是處。若離生則無因者。離此 滅處孤然自生。故成無因。如離燈滅處自
然生焰。又若許無因而有生者。諸無因處 亦應有生。如無乳處亦應有酪。乃至木 石應有心生。次未貪至無因者。貪雖未起 體性是生。初立句竟。次為即為離者先定
之。若即下次難。先難即也。不滅而生。即此 不滅復生欲貪。故成未貪與欲貪並。若許 二並則應生邊復生於生。故云無窮。若離
下難離句也。無因同前故云亦也。若亦滅 下難第三句者。若俱存者。如相違因而生 果者。是義不然。相違之法二法不並。豈共
為因而能生果。是故互責云不相須。亦是 於滅復是不滅。故云不定。此不定因。豈生 欲生決定之果。若其下復以一異重責其 因。若言體一相違之法體不應一。若言體
異滅與不滅復不相關。何得二法共為一 因而生於果。如云乳亦滅亦不滅而生酪 者。無有是處。若非下難第四句。凡雙非句 本破兩亦。兩亦即是第三句也。故第三被破
更至第四。故亦責云。為有為無。若是有是 無還同第三。單有單無復同初二。是則雙非 不異前三。何須更立。是故結云何謂雙非。
以乳為譬準前可知。此妙觀門假設賓主。 念念研覈使一剎那無逃避處。性相俱泯方 名即空。空故不見欲貪欲生。次還轉下準 義應有六十四句。現文唯有一十六句。如
向四句即是責於欲貪欲生不可得竟。還 轉向來四句之法。推下三句。秖應合云不 生乃至非生非不生。今文云生乃至非生非 不生者。或是重舉或是文剩。問。何故復推
下之三句。答。前雖推於欲貪欲生。既不見 生。恐計無生乃至轉計非生非無生等。是 故還須更推下三。若推無生應云為當 未貪欲滅欲貪欲不生。為當未貪欲不滅
欲貪欲不生。為當未貪欲亦滅亦不滅欲貪 欲不生。為當未貪欲非滅非不滅欲貪欲 不生。一一亦須複推重責有無即離及以性 等。具如初句。但以不生用替於生為異
耳。復應以未貪欲滅等。對推欲貪欲亦生亦 不生非生非不生亦如是。此名推於具足 四句相。故復更推正貪欲及以已未更生 三箇一十六句。故知今文但推初句。初句既
爾餘三準知。皆以未貪欲中四句著前。欲 貪欲中一句在後。即以生等四欲貪欲對 前四箇未貪欲故成十六句。今且具作三箇 十六句圖使文可見。則已望未比準可知。
初十六句者如向已釋。更為圖之。為當。
* 欲貪欲生
* (未貪欲滅)
* (未貪欲不滅)
* (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 欲貪欲不生
* (未貪欲滅)
* (未貪欲不滅)
* (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 欲貪欲亦生亦不生
* (未貪欲滅)
* (未貪欲不滅)
* (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 欲貪欲非生非不生
* (未貪欲滅)
* (未貪欲不滅)
* (未貪欲亦滅亦不滅)
* (未貪欲非滅非不滅)
[0207b11] 下三四句例初四句作應可解。故今文中 不復委書。如是推檢未貪欲中求欲貪欲 四句叵得。尚不見有欲貪欲心非生非不
生。況復於生。雖有此推欲心麁盛。或復未 推欲貪欲心。以至正起。雖爾非身造境名 之為正。但是起心推令不起。故須還用一
十六句。向欲貪欲中求正貪欲。永不可得。何 者。此之正起必藉欲起。故推欲起求正叵 得。為當。
* 正貪欲生
* (欲貪欲滅)
* (欲貪欲不滅)
* (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 正貪欲不生
* (欲貪欲滅)
* (欲貪欲不滅)
* (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 正貪欲亦生亦不生
* (欲貪欲滅)
* (欲貪欲不滅)
* (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 正貪欲非生非不生
* (欲貪欲滅)
* (欲貪欲不滅)
* (欲貪欲亦滅亦不滅)
* (欲貪欲非滅非不滅)
[0207b27] 如是推撿。尚不見正貪欲非生非不生。況 復見生。雖復不起惑既未斷。但是暫息及 緣境謝。名貪欲已。防後起故故須更推。若
謂此心為無生者。謬之甚矣。為當。
* 貪欲已生
* (正貪欲滅)
* (正貪欲不滅)
* (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 貪欲已不生
* (正貪欲滅)
* (正貪欲不滅)
* (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 貪欲已亦生亦不生
* (正貪欲滅)
* (正貪欲不滅)
* (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 貪欲已非生非不生
* (正貪欲滅)
* (正貪欲不滅)
* (正貪欲亦滅亦不滅)
* (正貪欲非滅非不滅)
[0207c08] 此前貪欲雖復暫息名貪欲已。對餘境時 復名為未。已未雖即同是不起。對境時別。 相待成異。初息名已。息已名未。故此未心
通對十界。後若別起此未屬別。恐屬別故 故亦須對起已觀之。應云為當貪欲已心 滅。未貪欲心生。為貪欲已心不滅。未貪欲
心生。貪欲已心亦滅亦不滅。未貪欲心生。貪 欲已心非滅非不滅。未貪欲心生。乃至未貪 欲心非生非不生。成十六句。問。已但名滅
未名不生。云何俱具生等四句。答。今觀念 念皆是於生。但望境暫息及以未起。得已 未名。於此已未恐計生等。故須復以四句
推之。若言已心但名滅者。正心亦應但名 為生。何等亦具無等三句。是故當知皆 用四句。又於已心推未心者。一防當起。 二未契真。防過入理是故須檢。并此十六。
合成四箇一十六句。若纔觀便悟。一句即足。 何須苦至六十四耶。為鈍根者展轉生計。 是故具破六十四句。若是具出轉計之相。
至第五卷三假四句。具足說之。若論文意 即應頓推一一令成不思議境。今文且寄 次第別說。故六十四句但名入空。況復先 知不思議理。欲心纔破妙境宛然。事助尚須
正助合行。況此推窮寧不即理。即理之時 方見四運心性真如。觀貪欲下結成空觀。 言雙照者。貪欲是假推破是空。空無空相。
空即假故。假無假相。假即空故。雙亡雙照。 如是空假誰不謂是三觀一心。應善推思 言同意異。故今但是入空觀耳。皆如上說者。
此還轉句皆如初文觀於生句。若是三觀其 一之言誠無所以。是故圓觀必云百界即空 假中。若言此空雖云其一。空中已具假中
觀者。假中二觀例亦應然。假觀文中何故直 列十界而已。若蔽恒起下觀成氣分。恒起等 者。問。四句推檢貪欲泯然。但有妙觀無復
貪欲。何得復云而起而照。答。言起照者正 明有起無時不照。照時豈可必須於起。今 明此觀有破蔽功。是故須云而起而照。又
為防於起時妨照。是故復云而起而照。理 須起不起俱照。照不照俱亡。亡不亡咸泯。泯 不泯湛然。如是方成入空之道。是故今云
不見起照起照宛然。又觀下假觀也。還舉作 受一十二事。一一十界名之為假。一家教門 藏通即約六道論假。用觀即有即不即異。
其法即是藏通入門。別圓假觀必約十界。 但以次第不次第別。一心異心。明境麁妙。 比者頻聞觀柱緣生。緣生即空。空假不二名
為三觀。作此說者尚未成通。通須四句 成性相空。若有中名異通教者。通教何曾 無中道名。況復通教仍須四門。門門十乘方 名通觀。人不見此何殊暗空。為六度下結
成三三昧等恒沙佛法。如是下中觀也。初辨 觀相。還撮前來空假二觀。即邊而中方名 妙中。是故初云如是觀時指前二觀。並於 作受推成空假。今於空假而見即中故云
分明。幻化即前十法界假。與空即前性相二 空。空假與性三法相即。故無妨礙。故知此 中雙照之名與前永別。傅大士獨自詩云。獨
自精。其實離聲名。三觀一心融萬品。荊棘 叢林皆自平。故知大士亦於作受以修三 觀。所以者何下重釋三觀相即之相。前空觀
中。但云起照不及見等。此中法性與蔽相 即。是故中觀永異於空。貪欲極麁尚即法 性。況復餘法而非三諦。若蔽礙法性等者。法
性與蔽不相礙者約理而說。如水與波不 相妨礙。乃至法性與蔽起息相即者。正明令 觀蔽中法性。法性無起亦復無息。蔽起息
故。故云起息。若爾。性無起息蔽有起息。其 性天殊何名體一。答。秖以蔽性其體不二。 故云法性無復起息。是則從理俱無起息。
從事說者。蔽有起息性無起息。若絕待者。 無蔽無性亦無起息。若得此意。但觀貪欲 即是法性。法性無性。是故名為世諦破性。
即是性空。此性即法法體即空。名為相空。無 行經云下引證也。經云。貪欲即是道。恚癡亦 復然。如是三法中。無量諸佛法。若有人分
別婬怒癡及道。是人去佛遠。譬如天與地。 經意正明蔽性不二。是故誡之。不許分別。 淨名下復引淨名者。非道即蔽佛道即性。眾
生即菩提涅槃者。具存應云一切眾生即是 菩提。不可復得。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可 復滅。菩提乃是證得之道。既即眾生故無
所得。涅槃即是寂滅之果。既即眾生亦無 別滅。菩提涅槃是果上法。尚即眾生。豈令 法性離於貪欲。為增上下斷疑也。疑云。若
爾。何故經中令斷貪欲。故為斷云。為增上 慢說斷貪欲。凡夫謂證二乘謂極。為此二 人說離婬怒。何者。凡夫癡慢是故令斷。二
乘機近宜為說斷。若無此二純諸菩薩。即 應為說婬怒癡性即是解脫。故今觀蔽。不 謂此二上慢之人。一切塵勞是如來種者。
後經具明三種種性。塵勞即是了因種也。五 無間等緣因種也。六入七識正因種也。故知 欲蔽即法性種。經文別對。今文從通。是故但
云蔽即法性。山海色味等者舉譬。如須彌 色如大海味。毘曇俱舍並云。妙高四面各 有一色。東黃金。南瑠璃。西白銀。北玻瓈。隨
其方面水同山色。眾生入中盡同水色。大 論一百云。外書說。此山純黃金色。眾生投 中其色無二。故云山色。海味者。大經云。眾
流入海同一鹹味。故云海味。文隔字對故 云山海色味。法性亦爾。諸法入中同一理味。 故法性外更無餘法。故云無二無別等也。常
修觀下結位。即觀貪欲若不結位恐迷者 濫。故須結之。六即之中不云理者。現修觀 故。所觀之理即是理也。破蔽根本者。觀法雖
圓銅輪已前麁惑前去。故至此位方破根 本。於貪蔽中下。結成橫竪。六即淺深故名為 竪。諸度相望無復前後。故名為橫。例上六
度皆應結之。善中少濫故不結耳。次觀瞋 蔽廣應同前。此文漸略。初文立境。即指重 瞋為今觀境。欝謂欝怫。勃謂卒起。當恣任
下明起觀方便。例前貪欲可以準知。次起 觀。例上亦應六十四句。文中略存四四句 中兩四句頭。謂生及無生。三四並略。文從
語便。但云既不得其生亦不得其滅。滅即 不生。言從誰等者。歷十二事必屬一事。總 推宰主故但云誰。相貌空寂空觀也。十界
假觀也。四德中觀也。是為下引證也。前引 無行具明三毒。是故此中不重引之。淨名 眾生菩提涅槃。意並同前。觀犯戒下。略例
餘蔽餘毒。餘有毒蔽之所攝者。故云一切。 癡帶於邪故云邪癡。故用因緣為能治 者。因緣一法治邪癡故。故云深入緣起斷 諸邪見。四觀無記者。初示觀境出無記相。
[夢-夕+登] 瞢者無所明也。異前諸善諸惡二相。所 以下用觀意也。有此一機。是故今識此之 無記。復堪為境。是故得觀。大論云下引證
也。無記之心似無知相。論中既云有般若 故。是故須觀。向云奈何者。其性昧劣不同 善惡。且折伏之。故云奈何。復更引論而開
許之。何者。有漏之法三性收盡。已說善惡 須辨無記。若不爾者觀境不周。又若任善 惡亦無觀慧。何但無記。若有般若通得修
觀。何獨善惡。且據一往善惡易動。無記難 擡。難易雖殊咸須用觀。又向從報法大概 判之。若委論者。蔽度之外。餘一切心俱名
無記。是故無記不可不觀。觀此下推成觀 境。心相不顯其境難緣。若與善惡對辨同 異。則無記可識便成觀境。故云同則非無
記。異者下。以四句推。記即善惡故對推之。 其性 [夢-夕+登] 瞢四運不顯。故但對善惡四句推 之。現文但有四句推法。若防轉計。亦應具
用一十六句。謂無記不生亦生亦不生非生 非不生。亦各四句。既無四運不須轉推至 六十四句。求記不可得者。求於善惡尚自 叵得。無記與誰對辨同異。既無同異生即
無生。故不可得。若轉計者從此句生。今文 存略故但複云非合非散及非生滅。是則 無記心性與前善惡心性不殊。體同名異。 是故名為非合散等。性既若是是故無記堪
為觀境。又歷下次將無記歷十二事。即指 十二事名之為處。無記及者例前可知。如 此下結成三觀。初是空觀。十界是假。法性是
中。法性常寂下一止觀結。於無記下引證也。 意亦同前。亦應具引無行等經。無記即當 癡蔽故也。亦應用於淨名中意。無記即是
菩提涅槃。但推無記與記同異。即見無記 法性之理。亦應對於增上慢者說斷無斷。 及結攝等準前可知。故云例上。復次下以 三止觀結前三章。最後善者。指諸惡初通
相善惡。展轉相望唯圓為善。圓居最後是 故成漸。如思議境最後佛界。先歷前九故 成思議。況復結文非修行相。不須更以圓
漸為妨。善惡俱等者。別相之惡六度之善。 一一無非三觀法界。故即名頓。具如前說。 襵揲善者。非前兩收不出前兩。起空屬空
起有屬有。中道慈悲亦復如是。是故襵揲 名為不定。與下第五卷襵揲四句。文異義 同。彼但為成四句故也。
◎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五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0209c10] ◎復次四種下料簡也。初文略判行異理同。 以隨自意對三辨別。何者以明所發動障 不同。而理觀不別。問。常坐觀於三道等。常
行觀佛三十二相等。方等觀於摩訶袒持尊 容道具等。法華觀於六牙白象等。隨自意觀 於善惡及無記等。四觀各別。何名為同。答。
此並約於所歷事說。若能觀觀無非一心。 所緣之理莫非三諦。是故得云理觀同也。 若但下明必須理以達事行。又不得理觀意
下。明必用理為事所依。若事相下。以此對 三辨間無間。方法局三等者。對三以判理 事通別。此中依經非無方法。況三三昧所 不攝者並屬此中。非謂此中不須方法。
但此三昧不必方法。是故方法局在前三。問 下簡四三昧有勸無勸。問意可見。答意者。 此三昧中雖通諸經及以諸善。以許於惡
修止觀故。防護鈍根不曉文旨。故直說觀 不明勸修。若據前文而起而照。亦是於起 而勸修觀不得彰言顯了獎勸。是故望前 名無勸修。若據諸經能滅重罪。以有重
過彌須勸修。故請觀音云。蕩除糞穢令得 清淨等。諸經例之故非全無。淮河下明師 有自行之失。淮北河北。邪空之人濫稱大 乘。入惡無觀。故以無禁捉蛇喻之。禁者
制也。術法制物故也。貪欲如蛇觀法如禁。 以觀觀欲如捉蛇。不善四句如無禁。如 阿梨吒經云。佛在給孤獨。何梨吒伽陀婆利
生是惡見。我知世尊說行婬欲不障於道。 比丘三諫不止。來白佛。佛言。喚來。來已佛 問。答言。如是。佛喚諸比丘問。諸比丘皆言。 佛但言欲如火如蛇如毒
(云云) 。佛言。彼倒解 故。如人欲得捉蛇通行求蛇。於靜林間 見極大蛇。便捉蛇腰蛇迴舉頭。螫其手 足及餘支分。以不善得捉蛇法故但受極
苦。顛倒解義亦復如是。欲善捉蛇手捉鐵 杖。見極大蛇。先以鐵杖壓其蛇頭手捉其 項。蛇雖反尾但纏手足及餘支分。不能復 損捉蛇之人。彼以善解捉蛇法故。今無
觀法入惡亦爾。言惡不障反為惡害。若以 妙觀杖入六塵林。遇貪欲蛇按四運頭。以 觀捉項不令毒害至成身業。失於清淨常 住法身。彼阿梨者無正觀杖。而但說於貪欲
不障。義稍欲同故借喻此。今當下。即其先 師。說於無禁捉蛇之相。其先師者鈍根障 重。善修不成。暫放入惡想似空觀。謂此空
解以為深證。即自行之失也。不識下教他失 也。自善不生故棄善從惡。純將入惡空解 教他。他亦時有生空解者。便以為據。謂
唯惡是實。自此已後空解亦忘。唯遍造惡。 盲無眼下。弟子謬受之失。無教相眼名之 曰盲。善修不成名為根鈍。數起貪欲為煩
惱重。如此等人更聞師說純令入惡。順欲 順情遍造眾惡。遂令百姓下。明自他失。忽 輕也。棄也。自他失故民輕王滅。今時吳越餘
風尚存。將孤介為小乘。以合雜為無礙。 隋朝猶有故云未改。史記下。引事類失。初 引史記以類其師有妄授之失。周是國號
姓姬氏。帝王世紀曰。帝嚳妃姜嫄履神人之 迹而孕。以為不祥。棄之陋巷牛羊不踐。 置之寒水鳥覆翼之。嫄以為神收而養之。
童齓好於稼穡。及長仰伺房星。以為農候。 舜進之於堯。以掌農正而為稷官。故謂之 后稷。賜姓姬氏。始武終赧三十七王。頌曰。
武成康昭穆恭懿。孝夷厲宣幽携平。桓莊僖 惠襄項匡。定簡靈景悼敬元。貞哀思哲威安 列。顯順赧王三十七。携不經年。或云三十
八。左傳曰。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 見被髮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 戎乎。其禮先亡矣。言周末者。但是微末之
末非謂最後。言犬戎者即六戎是。初名六 渾。今時其地置六渾縣。謂唐虞已上有犬戎 獫狁薰鬻。居天之北邊。隨畜牧而轉移。逐
水草而遷徙。無耕田有畜養。各有地分而 無文書有言語約束。兒能乘羊引弓射鳥。 唯習弓箭而無禮義。君王已下皆食畜肉。 少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少賤老。父死
妻其母兄死妻其嫂。自殷周已來侵抄中 國。不絕如綖者。周家被侵宗社幾盡。餘不 盡者其猶綖也。後西伯伐犬戎逐於洛北。 時時入貢名為荒服。自爾已後犬戎不至。
被袒自是周室衰相。豈可效之。時澆如周 末。邪師如被袒。正教如識者。破戒如失禮。 欲境如犬戎。破損正觀如侵中國正因不
絕如似一綖。緣了漸亡義如漸盡。又阮籍 下。類弟子謬受之失。於中初舉公卿效阮 為類。列傳云。阮籍字嗣宗。陳留尉氏人也。
容貌魁傑志氣宏放。傲然獨得任性不羇。喜 怒不形於色。或閉戶讀書累日不出。或登 臨山水信宿忘歸。嗜酒能嘯忽忘形骸。時
人多謂之癡。晉魏之世天下故多名士。而少 有全者。因不交世事酣飲為常。及文帝 輔正。拜為東平相。乘牛而往旬日而還。 雖性志孝而不拘禮教。母終正與人棋。對
者求止。固留決賭。賭訖飲酒二升。舉聲一 號。吐血數升。裴楷往弔。但踞醉直視而已。 見禮俗之士以白眼視之。由是禮俗之士
嫉之若讎。或時輒臥隣家少婦之側。或他 有亡者無親而往弔。駕不由路。窮則哭還。 宗集不復用杯。團坐圍盆而相歠。如此奢
誕豈可效耶。是為司馬氏滅相者。國號晉。 姓司馬氏。高陽之子黎為夏官 及周以夏 官為司馬。因以為姓。懷愍至孝武來。一十
五帝。愍帝之時晉國亡者。由諸賢達不習 兵戈尚文奢誕。後公卿子孫效之。遂為五 胡侵國。因幸江東。故童謠云。五馬浮渡江。
一馬化為龍。因茲惠帝第三子叡等徙都建 業。號為東晉稱元帝。至孝武時仍多酒 色。由茲祚傾。晉祚傾者。由公卿子孫謬效
阮籍。初有嫉賢之難。避世佯狂。後無妬才 之危。何須效誕。又如阮籍兄子咸。咸次子 孚。元帝時為參軍。蓬頭飲酒不以王務經
懷。恒為右司所按。帝容之。後拜揚州長 史。帝謂曰。卿鎮軍府。宜節飲也。對曰。陛下 不以臣不才。委以軍旅之重。臣不敢有言
者。以今王莅作威風教赫然皇澤遐被寇賊 息迹。氛祲既澄日月明白。亦何可爝火不 息。正應端拱嘯詠。以樂當年。尋被蘇峻作
難。此亦不修兵甲之失故也。習三昧者亦 復如是。為難逢障於惡修觀。無難何須 捨善從惡。依教修觀如用文武。無故入 惡如效誕逸。忘授邪法如阮狂酣。弟子妄
受如公卿子。宇文下。明周武信讖以類妄 受。其先炎帝神農氏。為黃帝所滅。子孫避 之。居于朔野。鮮卑奉以為主。其後曰普迴。
因狩得璽。普迴異之以為天授。其俗謂天 曰宇故曰宇文。初登之時亦信佛法。後信 讖緯云黑衣當王。遂重道宗。親承符籙。玄
冠黃褐內常服用。心忌釋宗盡欲誅殄。而 患信佛者多。未敢專制。有道士張賓詭詐 罔上。私達其策。潛進李宗排斥釋氏。讖緯
如惡師。周武如弟子。亦由元嵩魔業等者。 周武已忌更加元嵩。故云亦由元嵩魔業。 元嵩相副帝納其言。欲覘經過貶量佛失。
召僧入內七宵行道。帝與同場七宵無過。 又勅司隸大夫甄鸞。詳佛道二教。鸞上笑 道論三卷三十六篇。用笑三十六部。其時又
有安法師與帝情重。又著二教論十二篇。 明道教攝在九流之內。不應獨為教主。故 教唯有二。遠法師有抗帝論。後帝東巡任 道林開佛法。又因王明上表以開佛法。其
元嵩本河東人。遠祖從宦家于蜀川。梁末 都東城。即後梁蕭察也。察滅巋立。至天保 十二年。當陳太建六年。即宇文建德三年滅
佛道二教。宇文經于七年至天和二年。嵩 上表云。唐虞之世無佛圖而國安。齊梁有 寺舍而祚滅。但利民益國即稱佛心。夫佛 者以大慈為本。終不苦役黎民虔恭泥
木。請造平延大寺。容著四海萬姓。不勸立 曲見伽藍。偏安二乘五典。平延寺者。無間 道俗罔擇冕親。以城隍為塔寺。即周武
是如來。用郭邑作僧坊。和夫妻為聖眾。 推令德作三綱。遵耆年為上座。選仁智 充執事。求勇略作法師。是以六合無怨紂 之聲。八方有歌周之詠。飛沈安其巢穴。水
陸任其長生。都上一十五事。上表後身生 惡瘡亡也。邕是法滅之妖怪。何關隨自意 意耶。元嵩如惡師。周武如弟子。何以故下。
釋謬信也。三昧之人亦復如是。一內無慧 解。二信其本師。三貪慕前達。故知先須以 教自軌。方信其師。不然則全謂行惡而為
正道。覺已改棄趣理非遙。如譬喻經云。有 驢挽車日行數百里。於息處見兄。兄語弟 曰勿放此驢與餘驢相見。弟曰。夫善者相
得諛諂相遇。物類相逢無不歡喜。弟故放 之與他驢相見見已亦復不鳴不食。相嗅 而已。兄後駕之便臥不行。兄便大瞋截尾 剪耳被苦乃行。驢語大家。君放我見惡知
識。我問。汝何以肥充。答言。我給陶公負土。 若得惡道便臥不行。公便負擔放我道邊 食。食得好草歸得芻散是以得肥問我何
瘦。答曰。挽車日行數百里。飲食轗軻。我今 效彼謂得放免。反見髠截不復敢臥。乞 得存活。主愍放之。人亦如是。信其惡師必
招惡果。譬如西施等者。嚬呻痛病吟也。杜者 不出門也。亦塞也。潛者隱水也。逝者往也。 莊子云。西施心痛而嚬其里。其里之醜人見
而美之。亦歸捧心而嚬其里。其里富人見 之堅閉門不出。貧者見之挈妻子而去之 走。彼知美嚬不知嚬之所以美。穴者深潛。 飛者高逝。此之二句在莊子毛嬙麗姬文中
云。如一女人人見之即愛。鳥見之高飛。魚 見之深潛。今文將此二句共成西施之文。 彼注西施文云。夫禮義者當時而用則西施
也。過時而不棄。即隣女也。夫三皇五帝之 禮義法度其猶柤梨橘柚。其味相反而皆可 口。故禮義法度者。須應時而用之。今取猿
狙衣以周公之服。彼必齕嚙挽裂盡去之。 觀古人與今其猶猿狙之異周公。隨自意 者亦復如是。須應時而變知宜不宜。豈可 唯效入惡不知入惡之所以。今以西施
譬宜入惡修觀人也。根利得時如西施。 性多貪欲如心病。於欲巧修如美嚬。彌增 明靜如益美。根鈍失時如隣女。智非善 巧如本醜。謬習入惡如效嚬。唯長惡邪
如彌劇。有人將國王大臣等。合貧者遠徙 等文。語不相當復非文次。今試為合之則 順文旨。小乘之人如貧者。大乘之人如富 者。修事善人如穴者。習事定人如飛者。
是四種人不喜惡見。見是惡已彌為自勉。 小乘涅槃為遠徙。大乘祕藏如杜門。堅固 事戒為深潛。期心上界為高逝。前文以類
本師之過。此文以類弟子之非。如此消釋與 文會也。彼諸人下。重責也。貪欲狂故逐入 惡雷。無觀凡夫猶如倉蠅。而專入惡為
欲唾黏。嗜亦貪欲也。其師過下。明師差機 迷旨之失。此師不達入惡之言。次引佛意 責有法譬合。初法。如文。譬如下。舉譬。熱甚
口噤宜治以黃湯。不可惜齒而致損命。 起重貪欲如熱甚。不受對治如口噤。隨 自意法如黃湯。於惡修觀如鑿齒。入惡雖 鄙為存慧命。縱惡不觀如藥不入。佛亦
如下。合也。通合逗機。初明惡機中。云如快 馬等者。根利如快馬。起惡如僻路。聞說 如鞭影。欲息如正路。雜阿含云。佛告比
丘。有四種馬。一者見鞭影即便驚悚隨御 者意。二者觸毛便能如上。三者觸肉然後乃 驚。四者徹骨然後方覺。經合喻云。初馬如
聞他聚落無常即能生厭。次馬如聞己聚 落無常。即能生厭。三者如聞己親無常即 能生厭。四者猶如己身病苦方能生厭。大 經十六釋調御中。亦以四馬喻聞生老病
死。故知二經並喻三藏中意。今借喻此以 對四教。快馬即是圓機。貪欲即是道也。若取 意僻越浪行貪欲。則都非四數。若機淺者
次用別教。乃至通藏如餘三馬。於圓機中 仍須稱機宜善宜惡。若有下善機也。佛具 二說下。結斥。公者非私也。灼者明也。公然
拒佛而差物機。復次下。舉時結過。初文舉 時宜於惡中而習止觀。次汝今下。引譬引 事。三破壞下結過也。非有難時不應用 惡。何意純用等者引經類釋。事不獲已
令於惡修。汝不觀機純令用惡。如諸外 道純用邪常。故大經云。譬如舊醫純用乳 藥。如彼外道唯說邪常。客醫如來初令制 乳。如說無常以破邪常。成無常已還用
真常以破無常。新舊二乳乳名雖同。邪正 義別。進退適時。不同外道純用邪常。毒 他慧命。今亦如是。用既非宜損他慧命。故
阿含下。引經中事以證適時結過之意。增 一四十六云。佛在給孤獨。告諸比丘。如放 牛人具十一事。牛群長益。結為頌曰。
解色及相應 摩刷覆瘡痍
放煙并茂草 安隱及渡處
時宜留 [(殼-一)/牛] 餘 將護於大牛
比丘亦如是 知四大造色
善別愚智相 摩刷六情根
善覆十善想 傳所誦為煙
四意止茂草 十二部安處
聖八支渡處 莫受輕賤請
名曰知時宜 知足為留餘
敬護是將護
[0212b29] 佛說偈云。
放牛無放逸 其主獲其福
六牛經六年 展轉六十牛
比丘戒成就 於禪得自在
六根而寂靜 六年成六通
[0212c05] 今文引經安隱渡處。渡處即津濟也。即渡水 處也。此即兼於自行化他。自行有難故聽 從險。如王事等令於惡修。無難惡息必
須從善他機例然。應須詳審。復次下。故以 水火現事驗之。夷平也。蹈踐也。躡履也。踰 也。又不下。責其差機純令用惡。淨名下引
證。舉二乘以況凡師。自是下傷歎則戒海 等者。譬此等人於佛法中。名之為死。律云。 譬如彼死屍大海不容受。為疾風所吹置
之於岸上。犯重如屍眾海不受。作法擯棄如 疾風吹。甄出眾外如置岸上。兼斥自他 故云行說。若未行唯說則同梨吒違僧屏 諫但結提吉。謂於惡證墮過人法。自行口
說。又云證得則兩夷一提。文據重夷故云 擯棄。若但自行教他則一夷一提。無令毒樹 者。引譬擯棄。大經第三云。譬如長者所居
之處。田宅屋舍生諸毒樹。長者知已即便斫 伐。悉令永盡。長者宅者清眾所居。毒樹者 犯重比丘。生必伐者。犯必擯也。經有三喻。
初隣國相攻。中毒樹生宅。後首生白髮。章 安二釋正用後意。初對三惑釋。隣國相攻 譬除四住惑智相傾。除剪毒樹譬除塵沙 體外之惑。拔棄白髮譬除無明同體之惑。
次對擯棄釋。隣國譬治各住各學而行非 者。毒樹譬治同住各學而行非者。白髮譬 治同住同學而行非者。文雖引一意亦該 三。同住各住。若行若說俱須擯棄。復次檢
其惡行下。斥師自行行偏違心。初以事難 難其行偏。譬如下。譬其行偏而穢清眾。難 其下。難其違心。所以下。明此料簡誡勸之
意。入惡似易尚須誡忌。豈得於此而更勸 修。如服黃湯下。譬誡忌意。入惡稱病如服 黃湯。指惡為道名為過度。須備律教而 補止之。問者。正觀如水理性如珠。諸行
如風風多浪鼓。事儀動役令觀混濁。何 須用此四三昧耶。鼓者動也。答中二番各 有譬合。初譬貧人責其不具。若一下合。若 於一種三昧觀心即足。心若樂行及餘儀
等。如何悅此樂欲之心。若用下化他。自行既 然化他準此自行則初後不同。他機則彼彼 非一。譬如下重譬。且許自行一種為得。若
以化他專一則失。煩惱下合。初約一人。若 化他者應具四悉。乃成四番四種三昧。何 但四耶。次約多人。初總約四三昧。若為多
人彼彼相望。復須四四。又約下。何但如向 四種三昧相望為四。一一三昧尚具四悉。況 復四耶。若樂行等者。樂行下世界。若善根
下為人。若坐時下對治。若行時下第一義。初 約常行借坐對說。若不對說。不可但云 樂行即行不樂不行。此則反開懈怠之門。
何名具須四種三昧。故初標云一種具四。下 復結云餘三例然。常行既然。若云常坐故 應還對行等說之問善扶下。簡根遮。善謂
上三及隨自意中諸經及善。此善順理可修 止觀。如起信云。已知法性體無慳貪。隨 順修行檀波羅蜜等。惡既乖理。何不棄惡 於善修習。而令於惡修止觀耶。答約四
句故。故須觀惡。大論二十四云。世尊智力 知諸眾生上中下根。是人根利為結所遮。 猶如央掘。是人根利不為結遮。猶如身
子。是人根鈍而無結遮。猶如槃特。是人根 鈍而為結遮。謂諸凡夫。論寄小乘故引此 四。通論四教例應有之。又復論文通明如
來善知諸根。不以根利無遮為首。今明修 行。是故別以根利無遮。而為上品。初身子 者。一聞三諦而得初果。見勇墮負證阿 羅漢。至法華會先獲記莂。行人下舉今以
例。準今識昔引現知當。故知今文善惡二 修。即是有遮無遮不同。為破遮故俱須修 習。昔無二義者。昔既不曾於善修習。是故
闕於根利無遮。次句如闍王央掘等者。論既 寄小故無闍王。今辨有遮是故並列。闍王 造逆罪深纏厚。法華座席障未發故。為凡
夫眾聞茲妙經。涅槃會中機發障動。心生 悔熱遍體生瘡。世無良醫治身心者。六臣 雖引六師之言。未審能治我之重患。家兄 耆婆引至佛所。蒙佛召命慚愧悚慄。聞說
陰幻知罪無生。如從伊蘭生栴檀樹。障除 機熟無根信成。發菩提心述己弘願無根 信者。小乘即是初果位也。大乘即是別住圓
信。央掘者。若央掘經得無生忍。阿含經中。 初聞佛偈即得初果。匿王去後得阿羅漢。 障雖不如闍王造逆。已成害佛及母方便。
兼殺九百九十餘人。如是重遮不障證法。 良由根利故使爾也 鞭者策進也。今時行 人下。舉今以例。正當酬前於惡修觀之問。
善自斟量察其可不。儻宜入惡專善復失。 宿種難知不可率爾次第三句如槃特者。 法句經第一云。佛在舍衛。有比丘名槃特。 新作出家稟性頑塞。佛令五百羅漢日日
教之。三年始獲一偈。今文依阿含大論。故 云九十日。佛知愍傷即呼著前授與一偈。偈 云。守口攝意身莫犯。如是行者得度世。槃
特感佛恩深誦得上口。佛告槃特。汝今年 老唯誦一偈。人皆知之不足為奇。須解 其義。所謂身三口四意三。觀其所起察其 所滅。由之生天由之墜淵。由之得道泥洹
自然。分別乃至無量妙法。心開意解得阿 羅漢。由無遮故其根雖鈍易得道果得道 果已。五百比丘尼請教誡說法。次當槃特。 至彼食訖諸尼皆笑。升座已自慚鄙曰。自
幸薄德得為沙門。最為頑鈍。所學一偈粗 識其義。當為敷說諸少年尼先知其偈。欲 預前誦。口不能開驚怖悔過。槃特於是依
於佛說。次第敷演。諸尼皆得阿羅漢果後匿 王請佛及諸比丘。於正殿坐。佛欲試其神 力。令其取鉢。來至王門守門者不許其
前。其於門外申手送鉢。王驚問佛。此誰手 耶。佛言。槃特。王問。但誦一偈云何乃爾。佛 言。雖誦千章不義何益。不如一要聞可
滅意。雖誦千章不義何益。不如一要聞 行得度。雖誦千章不解何益。解一句法聞 可得道。二百比丘聞之得阿羅漢。王及夫 人方乃不疑。此偈乃對極鈍者說。豈可例
於多聞增智慧。廣讀諸異論。則知智者意 等耶。然各有意勿妄去取。若增一第六云。 兄見弟誦法句難語言。汝若不能誦法句 偈還作白衣。弟聞之詣祇桓門泣。佛見
問之具答兄言。佛言。成菩提可由汝兄。 佛手牽詣靜室令誦掃帚。復名除垢。槃特 思念。灰土瓦石除即清淨。結縛是垢智慧是
除。今以智帚掃除諸垢。今文所引偈文。即 大論及大經二十四。經云。四事為涅槃因。若 言勤修苦行是涅槃因者。無有是處。是故
槃特思惟一偈得第四果。言鳩摩羅者。此 云童真。亦曰毫童。亦曰名童。即童真無染 偈也。三業無染得無染果。若據得果。過去
亦非全不習觀。觀力薄故其根仍鈍。以無 遮故聞易得道。次第四句者可知以是下結 勸。道謂乘種信法二行俱可為乘。亦俱得 名為止觀故。故誡行人。不可廢之不習
乘種。大經云下。引乘戒四句釋成根遮四 句。第六云。若無清淨持戒之人僧則損減。 若有清淨持戒之人則不失本戒。善男子。
於乘緩者乃名為緩。於戒緩者不名為緩。 菩薩於此大乘心不懈慢。是名奉戒。經文 先列事戒。次善男子下。舉乘況釋。若無大 乘雖有事戒。不名奉戒。若有乘者雖云
戒緩不名為緩。正意欲令乘戒俱急。今家 乘此開為四句。以對根遮。根遮是果乘戒 是因。是故有遮由戒緩。根鈍由乘寬。俱急
則根利無遮。俱緩則根鈍有遮。戒急乘緩則 根鈍無遮。乘急戒緩則根利有遮。經云寧 作等者。引證乘也。故梁武發願文云。寧作
提婆達多長淪地獄。不作欝頭藍弗暫得 生天。故知調達誦經已為信行乘種。雖墮 地獄亦由此脫。藍弗事定無出世乘。縱得 生天終淪惡道。應勤聽等者。勸修乘也。聽
即信行思即法行。二行既勤智根必利。如醉 婆羅門下。引證戒也。大論十三。佛在祇桓。 有醉婆羅門來至佛所欲作比丘。佛勅諸
比丘。與剃頭著袈裟。酒醒驚怪見身變異 忽為比丘。即便走去。諸比丘問佛。何以聽 此醉婆羅門而作比丘。而今歸去。佛言。此
婆羅門無量劫中無出家心。今因醉後暫發 微心。為此緣故後當出家。如是種種因緣。 出家破戒猶勝在家持戒。以在家戒不為
解脫。戲女披袈裟者。如欝鉢比丘尼本生經 中。佛在世時此比丘尼得羅漢果。具六神 通。入貴人舍常讚出家。語諸貴人婦女
言。姊妹可出家。諸女言。我少年容色盛美或 當破戒。比丘尼言。欲破便破。諸女問曰。 破戒墮地獄耶。比丘尼言。欲墮便墮。諸女
笑言。墮獄受苦。比丘尼言。我憶念本宿命 時。作戲女著種種衣服。或時亦著比丘尼 衣。以為戲笑。以是緣故迦葉佛時作比丘
尼。自恃高姓顏貌端正。心生憍慢而破禁 戒。破戒罪故墮於地獄受種種苦。受罪畢 已遇釋迦牟尼出家得道。成阿羅漢六通 自在。故知出家受戒皆由於初以為遠因。乃
至值佛得果並由於初。是則戲女尚遠助乘 種。況復戒耶。第三果報中。初證明。言果報 者在實報土。若言實報無障礙土。必出方
便有餘之外。若單云果報其名猶通。故以別 簡通對邊辨妙。違寬順狹。妙尅邊通。收教 乃周攝入方遍。故對方便同居曰邊。獨以 實報稱順曰妙。是故但未破無明未證
中道。皆名為違。初住已上法身所居。方名 為順。是則六道三藏菩薩。通初二地。兩教二 乘方便之位。別圓外凡。此等皆屬有邊。報
在界內。兩教學人。別七住已前。圓七信已前。 殘思未盡猶有餘殘有邊果報兩教二乘。通 七地已上。別七住已上。圓七信已上。並屬空
邊報在方便土中。別教行向。圓七信去。雖 破塵沙及伏無明。塵沙既不潤界外之生。 牽報並由無漏為因。所以在方便土者並 屬空邊。唯有別圓初地初住獲妙果報。空
有二邊通名果報者。通有由因感果之報。 未入實報故名為麁。設未出下。明習果也。 言果報者從報果為名。若破無明得無 生忍。設未出分段者。猶未入滅。所居之土
名為華報。言異七種方便者。同約華報以 說。若七方便生方便土。土相亦應不劣香 城。大論云。從此東行五百由旬。有一大城
名曰眾香。其城七種七寶莊嚴七重行樹。 其城縱廣二千由旬。五百市里街衖相當。座 高五里種種莊嚴。曇無竭菩薩日日三時說
般若。百千眾生聞般若故。常勤供養。既云 五百由旬當知去五天不遠。論問。曇無竭 菩薩為生身為化身。若是化身。何用六萬
婇女。園林浴池以自娛樂。若是生身。云何能 令供具在空化成寶臺。入諸三昧經於七 歲。有人云。得諸法實相及諸三昧神通力
故。為欲度脫此城眾生。如諸菩薩入諸禪 時。亦入欲法攝諸眾生。故受欲樂不失 禪定。如避熱故在泥中臥。洗則如故。凡人 根鈍不能如是 亦云化作寶臺雖是生身
未離煩惱。而能修習一切善法。有人云。法 身若生身者云何能令十方佛讚。復令波崙 得六萬三昧。今言已斷無明必出分段。設
為眾生未出分段。華報若斯。七方便者。 謂人天二乘三教菩薩。別取教道地前位也。 此義下指廣。至大章第八應廣說之。夏終
雖即緣闕不說。何妨至此且指後文。下第 九第十指後亦爾。問下料簡也。問意者。次第 禪門中。大章第七明修證。因修獲證故名
修證。證即是果。與此果報有何同異。答中 意者。修之與證雖似因果。但是習因習果。 故云修名習行即是習因。證名發得即是
習果。並在現世。今論果報等者。果報既在 來世故與禪門不同。二乘但有習果等者。 判大小乘也。果報之名。言不涉小。雖得 羅漢但名習果。習果謝已不云有生。故
小乘教不說二乘更有處。言方便土者。 出自大教耳。四明裂大綱者。裂破執於 權教疑網。初文通除自他疑網。故云通裂。 乃至須曉漸頓諸教出自一心。若不善用
不思議觀觀於一心不思議境。何由可裂 執教大疑。若欲下。為利他故裂他疑網。今 明果報且語初住。以初得故。越却中間 故云乃至。成佛即指妙覺。初住已去通能八
相裂大疑故。故云裂網。自此已去節節能 起十法界化。是故法王乃至八部皆云或也。 言頓漸者。皆如今佛先頓後漸等也。對 揚及轉如前分別。眾生機熟必假菩薩承佛
力答。及設問等如此自他皆由妙觀契於 妙境。是故能有如是妙用。第五歸大處者。初 文總序旨歸來意中。云夫膠手等者。心性
如手或著如膠。隨文封滯迷於旨趣。婆沙 二十四云。譬如有山人獸共居。獼猴行處。 獵師以黐塗其草上。黠猴遠離癡猴不知。
以手小觸即黏其手。以手解手復黏其手。 以足以口悉皆被黏。 癵 踡臥地。獵師以杖 貫擔將去。比丘亦爾。不守根門為魔波旬
而擔將去。大經二十三文同。今行人亦爾。 不達教相不曉旨歸。隨文生著互相是非。 非但不至三德旨歸。為陰集魔而擔將去。
寱夢等者。夢甚故寱。寱故難醒。法性如眠無 明故夢。僻執如寱。執重難除名為難醒。 封文等者。封閉也。塞也。諸教諸門諸諦諸
悉隨一各執。故云齊意。競執等者。此即大 經春池喻意。如前已釋。近事等者。如愚癡 人指點現事。世間顯語猶尚不識。況中道
遠理。圓常密教。寧當可識。此乃一往舉況 斥之。亦有不曉世語達遠理者。如會稽 道樹寺頓悟禪師。能悟深理而不曉近事。 出涅槃疏 (云云)
。旨歸者下釋名。文者教也。旨 者意也。歸者趣也。教意所趣名為旨歸。如 水下。舉譬也。水火如教法。趣向如文意。空 海如所趣。故知若識密教而達遠理。則
不稽顯教不滯近理。譬如下。重譬密教 也。臣者。說苑曰。人臣之行有六正六邪。一 者萠兆未現見存亡之機。名為聖臣。二者
進善通道功歸於君。名為大臣。三者卑身 進賢稱古行事以勵主意。名為忠臣。四者 明察早見終無憂患。名為智臣。五者守文
奉法飲食廉節。名為貞臣。六者國家昏亂而 不諭犯主嚴顏。言主之過身死國安。名為 直臣。今雖云智義兼聖大。餘非文意。言
密語者。大經云。鹽水器馬一名四實。智臣 善知。謂洗時奉水。食時奉鹽飲時奉器。遊 時奉馬。王皆但云先陀婆來。俱舍亦以九
義立一瞿聲。章安云。此之四義亦與四教 四門四句意同。應皆次第對鹽等四。經文 自合。先對無常等四。次對四常。謂不動
無相不變佛性。此四亦是四門異名。亦可以 對四教之理。隨義思之亦應可解。又如貝 秣等四經中合喻。喻常等四有時借喻。喻
於四門。經意縱別借用無失。況此喻意彼此 不殊。所言密者。如四教四門同名有等。四 教旨異所詮不同。若未開權覆實名密。若
開權已無外曰密。自非菩薩密識開權教 下旨歸。何由可曉旨歸三德為智所依名 為智地能生智故亦名智地。此約弘教釋 也。又自入下。約自行化他分字以釋。次廣
解中。先正釋三德。次寄旨歸兩字以釋三 德。初文正明總別兩解。然今文中約義多 作指字者。指謂指示。能指是教。約能化邊
令他歸於意旨三德。約自行邊同入旨歸。 名之為旨。應作旨字。能化之意意在三德。 故云安置諸子祕密藏中。化畢亦自入於三
德。故云我亦不久自住其中。言總相者。但 總云三德。未於三德更各開三。大經下引 證。問。若爾。如來久已證於三德。何故於今
方云不久自入其中。答。約化儀說非全自 行。從真起應示同凡夫。化道欲終攝應歸 本。故以示滅表自行滅。雙樹中間表四念 處亦復如是。故哀歎品云。我今當令一切
眾生及我諸子四部之眾。皆悉安住祕密藏 中。我亦不久自住其中。入於涅槃。次別相 者。於一一德各開三德。如身有三餘二亦
然。何者。豈有起應而無二德。餘二亦然。言 息化者。謂化緣訖示入涅槃。即是示歸 三德祕藏。次約不思議者。與前總別意亦
大同。但不別列三身三智三脫之名。直爾名 為身非身等。何故爾耶。明前總別皆相冥 故。又諸經論或時直名身非身等。即是一德
具於三德不可思議。次更約事理始終釋 不思議意者。亦先總次別初言總者。總約 三障及以三德德障相對不異而異。若約理 說德障不二。亦無新故。然約事說障名非
新約本有說德名非故約修得說。事理 無二不二而二。故一一句皆云非新非故而 新而故。約修得故從德立名。約性得故 名為三障。是故得有能障所障。有本有今
有終有始。若約理者則無能所乃至終始。 又說者下。別以三惑對於三德。若達下結 上總別。言縱橫開合等者。舉例也。文列必
先法身。次列般若。後列解脫。故名為縱。 約義一一復開為三。故名為橫。亦名為開。 三秖是一故名為合。發心為始。究竟為終。
又鹿苑為始雙林為終。如此橫橫開合始 終。皆應以不可思議及新故等釋其行相。 故云例皆如是。次約旨歸兩字說者。能旨 能歸即三德教。所旨所歸即三德理。是故更
此一種釋之。旨歸三德下。會異名也。三德 既得遍收諸法。是故須會一切異名。當知 下結也。相即法身說即般若。力即解脫。三德
皆言種種者。一一德中具一切法。更互相 收故云種種。雖云種種不出三德一祕密 藏。何但法門三德攝盡。化儀所表亦不出三。
如華嚴中遮那即法身。舍那即般若。釋迦 即解脫。佛即般若。臺即法身。坐即解脫。淨名 中自念寢疾于床。床即法身。寢即般若。疾即
解脫。床是所依故。寢是能契故。疾是示現故。 般若中。身即法身。光即般若。說即解脫。法 華中。衣即法身。座即般若。室即解脫。又本即
法身。迹即解脫。本即不二即是般若。涅槃中 正明三德已如前說。若所表者。四枯即般 若。四榮即解脫。雙非即法身。如此旨歸佛若
未會菩薩尚昧。況復二乘。今運居像末矚 此真文。自非宿植妙因誠為難遇況十乘 十境出自一家。十界十非他所未簡。教行 無準如何旨歸。且如六宗情期大同。九流
詮述小異。莊生歸於自爾。老氏專歎去奢。 況馬祀羊烝因招三惡。脯祠粟祭果致燒然。 如此旨歸所趣非遠。尚不逮於人天。何關
藏通漏盡。如其所計豈知凡有所說咸混 一如。願諸同遇者深生慶幸心冀來世重聞 早契無生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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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二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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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6 冊 No. 1912 止觀輔行傳弘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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