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zhong Chuangli Jie Tan Tu Jing 關中創立戒壇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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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創立戒壇圖經 (并序)大唐京師西明寺沙門釋道宣撰
[0807a08] 余以闇昧,少參學府,優柔教義,諮質賢明,問 道絕於儒文,欽德承於道立,故居無常師,追 千里如咫尺;唯法是務,跨關河如一葦。周流
晉魏,披閱累於初聞;顧步江淮,緣搆彰於 道聽。遂以立年方尋鉛墨,律儀博要,行事謀 猷,圖傳顯於時心,鈔疏開於有識,或注或
解,引用寄於前經;時抑時揚,專門在於成務。 備通即目,流漸可知,至於戒本壇場,曾未陳 廣,雖因事敘,終非錯言。今年出縱心,旦夕蒲
柳,一尋此路,若墜諸隍,力疾書之,遺滯非 咎,乃以乾封二年,於京郊之南,創弘斯法。
[0807a18] 原 夫戒壇之興,所以立於戒也。戒為眾聖之行 本,又是三法之命根;皇覺由此以興慈,凡惑 假斯而致滅。故文云:「如何得知佛法久住?若
中國十人,邊方五人,如法受戒,是名正法久 住。」是知比丘儀體,非戒不存,道必人弘,非 戒不立。戒由作業而克,業必藉處而生,處曰
「戒壇」,登降則心因發越;地稱勝善,唱結則 事用殷勤。豈不以非常之儀,能動非常之致? 然則詳其廣也,談論可以處成;尋其要也,行
事難為準的。是以諸律文云:「方相莫委於分 齊,唱令有昧於前緣,眾集不曉於別同,通和 懵分於成敗。」並曰:「非界咸乖聖則,雖受不獲,
以無界故。」是知:空地架屋,徒費成功,無壇結 界,勝心難發。今博尋群錄,統括所聞,開法施 之初門,仰住法之遺則。若不分衢術,則推步
者不識其由,故略位諸門,使曉銳者知非妄 立云爾。
[0807b08] 戒壇元結教興第一 (明壇場築基,本唯佛也。十方同會,詳述壇場,昔者光明 王如來初論建立。故興在大聖,不在人謀,敬重之極也。)
[0807b10] 戒壇立名顯號第二 (通檢律論,多云「戒壇」。時俗混之,壇、場莫別,故引群錄, 名實兩馳,豈唯常習,守株難革?)
[0807b12] 戒壇形重相狀第三 (既曰「壇」也,出地層基,狀等山王,相同佛座。階除四列, 周繞三重,靈骨作鎮,用隆住法。)
[0807b14] 戒壇高下廣狹第四 (高下制量,定約佛肘;為言廣狹,在緣隨機。大小無局,出 於智者商度論通。)
[0807b16] 戒壇大界內外第五 (統詳諸律,內外在緣。今以義求,外為別意。)
[0807b17] 戒壇結法先後第六 (古德行事,大界在先。今存明檢,壇前界後。)
[0807b18] 戒壇集僧遠近第七 (壇界必初,草創基址,集僧軌度,自有成規。後學師心,多 輕本業,必專注教網,依法集人。)
[0807b20] 戒壇作業成敗第八 (「羯磨」西言,唐云「作業」;義當分別成敗,曉了時緣。言「僧」則 六和不乖,述「事」則四界各攝。)
[0807b22] 戒壇受時儀軌第九 (謂受戒法度,今古相承,若無壇除,登頓失序。故聖立模 範,令師資有儀,旋繞跪立,如機候轉也。)
[0807b24] 戒壇功能遠近第十 (一僧結已,經六萬之延年;三法乃亡,涉千聖而常在,號曰 「金剛場地」。名義若斯,非聖不曉,凡唯仰止,不可輕焉。)
[0807b26] 戒壇贊述辨德第十一 (戒壇勝德,諸聖共遵,建無上之善根,拔極下之深累,必由 此地,方得崇之。豈不頌述神功,贊揚聖德。)
戒壇元結教興第一
[0807c03] 檢《別傳》云:「佛在祇樹園中,樓至比丘請佛立 壇,為結戒受戒故。爾時如來依言許已,創 置三壇。」佛院門東名「佛為比丘結戒壇」;佛院
門西名「佛為比丘尼結戒壇」;外院東門南置 「僧為比丘受戒壇」。初置壇日,乃集十方諸佛, 于時有八百億,同名釋迦佛;十方諸佛,同名
亦爾。時大梵天王造佛院內東戒壇,魔王波 旬造佛院內西戒壇。壇既成已,諸佛登之。共 議結戒輕重持犯等相,又議度尼滅正法相。
諸佛通議曰:「古有四部,今何獨無?」初雖正法 滅半,能行八敬,還住千年。故此二壇唯佛所 登,共量佛事。僧受戒壇,佛非僧攝,有時度聖
人者,亦臨僧壇,一時行事,非羯磨攝。
戒壇立名顯號第二
[0807c17] 律論所顯,「場」、「壇」兩別,西天諸國皆立別儀,此 土中原素未行事,不足怪也。今定其名實,或
有異議。案《僧傳》云:「宋文帝元嘉中,聖僧功德 鎧者,遊化建業,於南林寺前園中立戒壇,令 受戒者登壇於上受也。及其終後,又於壇上
而闍維之。」餘如下引。又翻《十誦律》主卑摩羅 叉,答《五百問》,於慧觀法師亦云:「壇上師僧為 他受戒。」餘文廣有,不復敘之。故知,「壇」名其
來久矣。今人不識,混而雷同,平場、高壇莫分 二別。誤哉!
[0807c26] 案《別傳》云:「佛涅槃後,迦葉結集 來戒壇上,使小目連鳴鐘,召百億四天下凡 聖僧眾。普集壇已,白四羯磨,罰賓頭盧及阿
難罪竟,令阿難披佛僧伽梨上座,先誦《遺教 經》,如佛約勅,諸大菩薩及阿羅漢、天龍八部 皆大悲泣。大迦葉從座而起,披麁布僧伽梨,
捉尼師壇,至阿難前,敷尼師壇,禮阿難已,右 繞三匝;大梵天王執大寶蓋覆阿難上,忉利 天主進七寶案置阿難前,魔王波旬將七寶
拂授與阿難,魔王、帝釋夾侍兩邊,四天王立 侍高座四脚,三十二使者隨迦葉後互跪。迦 葉禮拜已,至阿難前,問訊起居,如世尊在時
不異。迦葉爾時作三千八百問諸有疑事,阿 難一一答之。」今略取戒壇一問,餘者闕之。大 迦葉問曰:「汝隨如來二十年來,戒壇高下、闊
狹,依何肘量?戒壇上中安舍利不?戒壇四面 用何物砌?四面開階、方別多少?繞壇四面,作 何形像?無石國中,土沙作不?」阿難一如此卷 中圖相而用答之。
[0808a16] 初祇桓戒壇,北有鐘臺,高 四百尺,上有金鐘,重十萬斤,莊嚴希有;下有 九龍盤像,龍口吐八功德水。時欲受戒人至
場壇所,龍便吐水灌頂,如轉輪王陞壇受位 灌頂之相。故初受戒人,如佛法王受法王位, 有摩尼珠光,觸受戒人得清涼樂,又表受人
戒珠清淨。若諸聖人受戒之時,得通菩薩擊 鐘,聲震三千世界,有聞證果,惡趣停息。凡夫 受時,使摩抵比丘擊之,聲聞小千世界,此比
丘有力當十萬人。其鐘臺如須彌山形,在大 池中,九龍出頭,搆結盤住,諸梁柱等安龍頭 上,並黃金作之。屋瓦用頗梨寶,若有受者登
壇,諸龍即轉,口出香雨香雲,覆灑壇上。池之 四邊砌以白玉,底布銀沙,水色清淨,甘如 乳蜜。諸持戒人有疾飲者,無不除差;破戒若
飲,如吞鐵汁。佛欲涅槃,水先枯竭,屋瓦飛 去;迦葉結集,阿難答時,屋瓦還來,池還出 水,色白如乳,然無乳味,以表滅後正法隨滅,
展轉無味,如《涅槃經》加水乳譬,可以準也。結 集問事都了,僧向王城,大鐘寶臺飛上兜率, 池玉、銀沙龍王收去,水亦枯竭。今有其地,相
狀都無,迷其初緣,合興壇位,故廣敘之。
[0808b08] 「壇」 之立名在佛世矣!此土現有群經律論,咸明 王城兩處結集之相,然出沒差互不同,不妨 阿難陞座為結法之元匠也!但存迦葉所問,
阿難相同佛形,比丘咸疑是佛也!聽說「我 聞」便息。如今所傳,達通悟者,不見此土,結法 相者,尚自不知,況今所出,有不信者,固其
常爾。自佛滅後至於正、像,結集之相,乃有多 塗。初五百人,次千人,次大眾,次育王,次 七百,且列五條,餘非不有,上並小乘。至於
大乘,阿難、迦葉在王城廣結集,文殊師利 與大菩薩,在鐵圍山略結集,並如此土諸經 所說。
戒壇形重相狀第三
[0808b22] 依名顯相,理有異儀。「場」乃除地令淨,無諸丘 坎,俗中治場令平者是也!戲場、戰場例斯可
解。至於「壇」相,則出地立基,四郊祠祭諸壇者 是也!余案行諸壇,方基者多。唯圓丘一壇, 分基九派,各施階隥,其緣如別。今之戒壇初
為天造,天工巧妙,理出人謀。然佛指揮,又非 凡度,故其相狀不同恒俗。依《別傳》云:「戒壇從 地而起,三重為相,以表三空,為入佛法初門,
散釋凡惑,非空不遣。三空是得道者遊處,正 戒為眾善之基,故限於三重也!昔光明王佛 制,高佛之五肘,表五分法身;釋迦如來減
為二肘半;上又加二寸,為三層也;其後天帝 釋又加覆釜形於壇上,以覆舍利;大梵王又 以無價寶珠,置覆釜形上,供養舍利。是則五 重,還表五分法身
(以初層高一肘,二層高二肘半;三層高二寸,則三分也;帝釋 加覆釜,則四重也;梵王加寶珠,則五重。五分具也) 。初佛在世,祇桓園中
立戒壇訖,大梵王所施寶珠,大如五升瓶,大 福德者見之,光照八百由旬;薄福德者見之, 如聚墨也。如來一代,常在戒壇,及佛涅槃,珠
亦隨沒。尊者大迦葉結集之時,珠復還來,阿 難滅度,此珠還去。後大梵王乃以明珠替處, 以供養舍利也,珠下以寶蓮華用承之,作九
龍以承華足。天帝釋又奉二珠,以供養舍利, 用金蓮華承足,下設金柱,柱下安師子;此 之二珠結集既竟,並各不現。帝釋二珠,今在
忉利天歡喜園中,供養般若波羅蜜。今時諸 處立壇,既無珠可供養者,隨力作二明燈。若 石若木,常在壇前,高於上層,令光明遠照,上
下通曉。其壇上鋪石為地,每有受戒之候,西 南角別安高座,使比丘登之;登或艱阻,時大 梵王於南面西階道西,化作鐵莖銀龍銀蓮
華,開合轉關,華葉相接,對鉤欄上,共高座相 當,令使登者而無躓礙。祇桓既殄,斯蹤亦絕, 然今後作者,則而施之。」
[0808c26] 近以乾封二年九月, 中印度大菩提寺沙門釋迦蜜多羅尊者,長年 人也,九十九夏來向五臺,致敬文殊師利。今
上禮遇,令使人將送,既還來郊南,見此戒壇, 大隨喜云:「天竺諸寺皆有戒壇。」又述烏仗那 國東石戒壇之事,此則東西雖遠,壇禮相接
矣。其壇相狀,下之二重以石砌累,如須彌 山王形,上下安色道。四面壇身並列龕窟,窟 內安諸神王。其兩重基上並施石鉤欄,欄之
柱下,師子神王間以列之。兩層四角立高石 柱出於壇上,柱外置四天王像,既在露地,並 鐫石為之,使久固也。四角欄上,石金翅鳥銜
龍於上,表比丘既受戒已,常思惑業而制除 也。戒壇周圍布列神影者,表護持久固之相 也。斯並大聖之羽儀,生善之弘道,備舒圖傳,
具列儀容,各有名號,義難隱伏,事須標牓 其名,顯置其狀,則使見者發心,識幽明之協 護矣!
[0809a16] 今案:梁高祖勅釋寶唱著《神鬼錄》,凡有 三卷。故其序略云:「自如來出世,至教博遠,天 龍鬼神莫不迴向,故能奉侍三尊,擁護四部。」
凡諸鬼神各有依住,故依地之神名曰堅牢, 乃至寺塔山林河海風雨,如《長阿含經》,並依 止所往而守衛之
(今以壇圖一面,三方隱映諸神側背,難可圖形。於圖經中, 依方列相,或露或覆,時立時坐,後有造者,依經置之) 。今前列護佛塔神
名,多出《華嚴》、《灌頂》、《孔雀王》、《賢愚》、《大集》、《大智論》 等,以繁文故,於此總而敘之。神名跋闍羅波 尼 (梁言金剛) 。神名婆里旱
(河但反,梁言力士) 。初堅固光曜 神、二日光曜神、三須彌華神、四淨雲音神、五 阿脩羅王神 (取脩羅為名,非脩羅也) 、六勝光明神、七樹
音聲神、八師子王神 (如上,已解) 、九淳厚光藏神、 十珠髻華光神。右十二金剛力士神王,依《雜 阿含經》。金剛神持金剛杵,猛火熾然,經律
中亦說:「八金剛神,列侍四面。」又云:「五百金剛, 常侍衛佛」。如《華嚴經》:「諸金剛神與微塵數力 士俱,久發誓願,侍衛如來,住持遺法。」
[0809b06] 今據文 求相,不言戒壇,然此戒壇即佛塔也,以安舍 利。靈骨瘞中,非塔如何?迷名固執者不足
言評。重為提示,原夫「塔」字,此方字書乃是 物聲,本非西土之號。若依梵本,瘞佛骨所, 名曰「塔婆」。此略下「婆」,單呼上「塔」。所以經中,
或名「偷婆」、「窣堵波」等。依如唐言「方墳」,塚也! 古者墓而不墳,墳謂加土於其上也。如律 中:「如來知地下有迦葉佛舍利,以土增之。」
斯即塔婆之相狀矣!今戒壇安佛舍利,層基 標別,四列神影守護顯號,固其然乎!前十 二神常守護佛塔。
[0809b17] 下層下據地,壇有五階,階 列二神,故有十也!以下層為戒壇基本,其 猶金剛,故以十金剛依階而位列也!
[0809b19] 下層 四角大神,所謂金剛力士、金毘羅、散脂,並護 佛塔,故峙列四隅,以護持本也;東南角神 名跋闍羅波尼 (又領般支分大軍主神)
;西南角神名婆里 旱 (又領般遮羅遮馱大軍主神) ;西北角神王名金毘羅 (又領婆多 祁利大軍主神) ;東北角神將名散脂
(又領醯摩跋多大軍主神) 。下 層南面二階,東畔階道 (東神名堅固光曜,西神名日光曜) ;西 畔階道 (東神名須彌華,西神名淨雲音)
。東面一階道 (南神名阿脩羅王, 北神名勝光明) ;西面一階道 (南神名樹音聲,北神名師子王) 。北面一階 道
(西神名淳厚光藏,東神名珠髻華光) 。
[0809c01] 第二層上四角大神,所謂 四天王也,常護佛法及以眾生,豈唯壇塔 而在情外,故須造立儀像,依方隅而列之
(依《灌頂經》云:「五羅鬼神、鬼子母神五百兒子、及摩醯首羅、摩尼跋陀、脩利犍陀五神,於佛滅後常護塚塔,不使
邪人所壞。若破壞者,當知正法欲滅,故使然也。」) 。東北角天王名提頭賴 吒,領乾闥婆及毘舍闍眾,住東弗婆提洲。
《大智論》云:「四天王並壽九百萬歲,各有九十 一子,皆護佛法。」其王領四神軍主,出《灌頂 經》,下同今配。
[0809c09] 戒壇第二層基,東面兩階各二 神;南階道二神 (南神名地珂,北神名脩涅多羅) ,北階道二神 (南神名分那柯,北神名迦毘羅)
。東南角天王名毘婁勒叉,領鳩 槃茶及薜茘多眾,住南閻浮提洲。所領四神 軍主,配南面二階各二神,東階道二神 (東神名僧 伽,西神名優波僧伽)
,西階道二神 (東神名償起羅,西神名栴陀那) 。西南角 天王名毘婁博叉,領諸龍及富多羅眾,住西 瞿耶尼洲。其所領四神軍主,配西面二階各
二神,南階道二神 (南神名訶利,北神名訶利枳舍) ,北階道二 神 (南神名波羅赴, 北神 名冰伽羅) 。西北角天王名毘沙門,領夜
叉及羅剎眾,住北欝單越洲;多來閻浮提, 其王手中掌擎佛塔,古佛舍利在中。佛在時, 令其持行,所在作護,佛法久固。又令天王
威德勢力領四神軍主,配北面一階邊各二 神,西邊二神 (一名陀羅那、二名阿羅難陀) ,東邊二神 (一名欝庾 伽波羅、二名別他那)
。依《賢愚經》,此等鬼神皆名夜叉,形 色青黑,眼赤如血,鉤牙上出,頭髮悉豎,火 從口出。經雖如此,及論顯相,義須別態,不
可一像。其第二層上,四面七階道頭各有二 神,則十六也!必須其名,可如《灌頂經》。四 天王所部諸神,隨名便配,且存前數,何由 可盡其數量也!
[0810a04] 兩層色道內龕窟中神,經 中大多,今依《孔雀王經》,明七星神,依方守 護;其上層中安窟既少,可列七星神,配坐
窟中;然二十八星神出沒增減,常行於世, 有大光明,深能利益。東方七星神名:基栗 底柯一、虜喜尼二、麋梨伽尸羅三、阿陀羅
四、不捺那婆脩五、弗沙六、阿沙離沙七。 南方七星神名:訶可一、雨頗二、求尼三、訶 莎多四、質多羅五、莎底六、毘釋珂七。西 方七星神名:阿 㝹
羅他一、折沙他二、牟藍 三、弗婆莎他四、欝多羅莎他五、阿毘止 六、沙羅波那七。北方七星神名:陀薾他一、 捨多毘沙二、弗婆跋陀羅三、欝多羅跋陀
羅四、離婆底五、阿雖尼六、婆羅尼七。右二 十八神,方別七龕依名位列。至於下層亦有 龕窟,約方開影,其量則多,臨時分像,依
《優波斯那呪經》及《灌頂經》。神名極多,亦依方 住,至時檢經,隨龕多少,就列名號,為存繁 文,故略不出。
[0810a22] 最上第三重,止高二寸,表二 諦也;欲明諸佛說法常依二諦,用表受戒 出家者,必知二諦為宗歸也!何者?以身、口二
業,動必依相,相為俗有;心行所期,離相 為本,本為出道之所依也!故二寸為準的量 相。上壇四角各立師子,背上有孔,欲行事
時,必施尊儀,上安帳竿於孔中也!帳之莊嚴 隨力所辦。上壇畟方七尺為量,以表七覺意 也!三乘入道不越三十七品,於此品中,七
覺意在道思擇,其功最高,故在上而列也! 壇外四周一丈內,種四時華藥,已外植華樹 八行,種種莊嚴。依《善見論》云:「戒壇極小,容
二十一人。」此據出罪之相也。然亦不分壇、場 之異也!
戒壇高下廣狹第四 (并引圖相)
[0810b09] 檢《別傳》云:「比丘受具戒壇初結之時,釋迦如 來召十方諸佛;時須彌燈光明王最居其長, 身長五丈,欲立戒壇三重,重高佛五肘,表五
分法身。釋迦如來云:『娑婆世界眾生少見少 聞,若依佛五肘為量,恐生疲怠,無由可成,減 同迦葉佛二肘半量,則易成就。』」所以取佛肘
量者,以諸佛肘骨並是金剛,闍維之時,肘骨 不灰,全堅舍利,所在流化,故壇身量取佛肘 以定之;欲令比丘持戒堅固如金剛而不壞
也!戒壇亦爾,雖經劫壞,而常存故。
[0810b18] 檢釋迦如 來一肘,則中人二肘,如來在世倍人;人肘長 唐尺一尺五寸,則佛肘三尺;佛肘既長二肘
半,則唐尺七尺五寸也!又云:「準迦葉佛肘為 量者」,則又長於釋迦肘矣!依今北天竺東石 戒壇,縱廣二百步,高一丈許,此則隨時不定;
今且從釋迦丈六為言,其下層從地起基,高 佛一肘,則唐尺高三尺也!謂在色道下座身 為言,餘亦同之。然此色道上三下四,唯多出
為佳,以在露地,色道廣覆,而風雨不至,諸窟 神王久而得固也。如今浮圖出檐,可不然耶! 不得過於一肘者,恐地裂故。又表比丘於壇
受戒,制心專一而不散亂也!其第二層高佛 一肘半,則唐尺四尺五寸也,同轉輪聖王初 登壇上受灌頂之時壇度也。其第三層高二
寸者,以佛指二寸為量,則當中人四寸也。
[0810c05] 今 北印度烏仗那國東千餘里,度鐵索橋至烏 仗那舊都,其地平坦,名果皆備,即古轉輪王 之果園也,有大石戒壇焉。佛滅度後三百年
時,有大阿羅漢優樓質那者,威德巨勝,於園 北山石崖造大寺,南北周院五十餘里,僧所 住處一十五里。請彌勒尊者為指揮之,役使
工匠,經三百年,以大神力住諸人壽。五重精 舍,純石為之。最上重者高三百餘尺,中安栴 檀像,相亦如之;乃至下重安赤銅像。今上四
重皆閉,非凡所幸;而石若琉璃,內外映徹,人 從邊過,照見藏腑。其下重者,今人受用,四周 華果列植充滿。東有石壇,縱廣二百餘步,四
周石欄雕飾難言;基上平鏤,奇態轉勢,高可 一丈。上壇中心安佛舍利,覆釜在上,如前所 述。受戒之日,如上集僧,別施高座,先誦《遺教
經》,諸比丘聞皆悉涕泣。及受戒訖,又誦《遺 教》,其事見在。往往有僧,從彼而來,玄奘法 師《西域傳》中,略述大栴檀像事,而不辨其緣
由。至於戒壇,文事蓋闕。豈非行不至彼,隨 聞而述,不足怪也!
[0810c25] 今約祇樹園中,總有六 十四院,通衢大巷,南有二十六院。
[0810c27] 三門之左右 大院:西門之右六院 (初、三果學人四諦院,二、學人十二因緣院,三、他方三乘八
聖道院,四、四天下我見俗人院,五、外道欲出家院,六、凡夫禪師十一切入院) ;
[0811a03] 東門之左七院 (初、大梵天王院,二、維那知事院,三、大龍王院,四、居士清信長者院, 五、文殊師利院,六、僧庫院,七、僧戒壇) ;
[0811a05] 中門之右七院 (初、緣覺四諦院,二、緣覺十二因緣院,三、菩薩四諦院,四、菩薩十二
因緣院,五、無學人問法院,六、學人問法院,七、佛香庫院) ;
[0811a07] 中門之左六院 (初、他方俗人菩薩院,二、他方比丘菩薩院,三、尼請教誡院,四、教誠 比丘尼院,五、他方諸佛院,六、諸仙院) 。
[0811a09] 繞佛院外有十九院 (在通衢外,巷北自分五門,二巷周通南出) :
[0811a10] 中院東門之左七院 (初、律師院,二、戒壇院,三、諸論師院,四、修多羅院,五、佛 經行院,六、佛洗衣院,七、佛衣服院) ;
[0811a12] 中院北有六院 (初、四韋陀院,二、天下不同文院,三、天下陰陽書院,四、天下醫方院,五、 僧淨人院,六、天下童子院) ;
[0811a14] 中院西有六院 (初、無常院,二、聖人病院,三、佛示病院,四、四天王獻佛食院,五、浴 室院,六、流廁院) ;
[0811a16] 正中佛院之內有十九所 (初、佛院門東,佛為比丘結戒壇。二、門西,佛為
比丘尼結戒壇。三、前佛殿,四、殿東三重樓,五、殿西三重樓,六、七重塔,七、塔東鐘臺,八、塔西經臺,九、後
佛說法大殿,十、殿東五重樓,十一、殿西五重樓,十二、三重樓,十三、九金鑊,十四、方華池,十五、三重閣,
十六、閣東五重樓,十七、閣西五重樓,十八、東佛庫,十九、西佛庫) 。
[0811a21] 余以恒俗所聞,唯存聲說,附事經論,則紛然 莫舉,豈非信文誦語,不存行事,徒喪生涯,於 道何益。所以每事研覈,文質相師,隨有作業,
名實非爽。雖加砭石,久弊膏肓,空費言時,卒 未悛革。故示見圖,開張視聽,更有廣相,如別 所存。今略顯之,且救恒要,庶或值者,知其致 焉!
[0811b04] 原夫戒壇之場,隨依大界僧住,不可恒準 方隅,不定東西。多以東方為受戒之場,由創 歸於佛法之地也!西方為無常之院,由終沒
於天傾之位也!從多為相,餘則隨機。其初壇 下層縱廣二丈九尺八寸,中層縱廣二丈三 尺,上層畟方七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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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b01] 余所撰《祇桓圖》上下兩卷,修緝所聞,統收經 律,討讎諸傳,極有蹤緒。然五大精舍,佛所常 遊,祇桓一代,最住經久,故二十五載弘化在
茲,四藏、五部咸稱舍衛。故一佛化相,事迹極 多,備在本圖,故此存略。致諸教中,樹立祇 桓,開化元首,總而會之,大有科要。如《賢愚經》,
初搆祇栖,在八十頃地中,布金買地。舍利 弗角神通,力伏外道六師,與須達捉繩,經度 精舍,或喜或憂,如常聞見。又曰:「汝於毘婆尸
佛乃至迦葉,為佛起寺,而蟻生不絕。生死長 遠,唯福為要。以栴檀塗佛窟,別房住止千二 百處,百二十處別打犍稚。」如是云云,廣文如 彼。
[0812b13] 又檢《聖迹記》云:「繞祇桓園有一十八寺,並 有僧住。」又別圖云:「祇桓一寺,十字巷通於外
院。」又云:「寺有二門,一南一東。」又云:「寺有五 門。」又云:「七日所成,大房三百口、六十餘院。」案 北齊靈裕法師〈寺誥〉述,〈祇桓圖經〉具明諸院,
大有準的。又案《別傳》:「祇桓一寺,頓結三壇,今 雖荒毀,不妨初有。」自爾至今,千七百載,前後 重造,凡二十返,形相不同,不足可怪,且據
元始,如前略存。
[0812b21] 今明東夏創立戒壇之源。《梁 僧傳》云:「昔宋文帝元嘉七年,有罽賓國沙門 求那跋摩者,梁曰功德鎧也。越自南海,來達
楊都,文帝禮異恒倫,號稱三藏,譯出經戒。甞 遊南林寺,見竹樹扶疎,便有終焉之志。乃於 寺前園中立戒壇,令受戒者登壇上而受也。
人有疑其得道者,密以華布諸僧座下,唯跋 摩所坐者,華更鮮榮。預知亡日,端拱而卒,手 出遺文,云獲二果。仍於戒壇上焚之,咸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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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b01] 物,狀若龍蛇,衝煙上天。
[0813b01] 「至元嘉十一年,有僧 伽跋摩者,時號三藏法師,與前三藏同至楊 都,為諸僧尼等,於南林寺壇重受具戒。于時
祇桓寺僧慧照等五十人,影福寺尼慧果等 三百二十三人,同從重受。有慧義法師,稟性 剛烈,不耐諠黷,謂三藏曰:『大法東流,傳道非
一;先賢勝哲,共有常規;豈獨改異,何穆眾望?』 答曰:『五部之異,自此常理,相與棄俗,本為 弘法,法必可傳,何忤眾情?』又問曰:『夫戒非可
見之色也!頃見重受戒者,或依舊臘次,或 從後受為始,進退之間,足致深疑?』答曰:『人有 二種,故不一類。若年歲不滿,胎月未充,則依
今受為初。若先年已滿,便入得戒之位;但疑 先受有中下心,理須更求增勝而重受戒,即 依本臘而永定也。』又問:『自誓不殺,身口已
滿,有何不盡,更重受耶?』答曰:『戒有九品,下為 上因。至於求者,心有優劣;所託緣起,亦自不 同。別受重發,有何障礙?五戒、十戒,生亦各異,
乃至道、定律儀,並防身、口;不同心業,有一無 二也。』如是云云。又問:『三藏昔存之日,布薩僧 事常在寺內;及論受戒,何為獨出邑外等,咸
是善法,何以異耶?』答:『諸部律制,互有通塞,唯 受戒法重,不同餘事。以餘法不成,唯得小罪, 罪可懺悔;夫紹隆佛種,用消信施,以戒為本,
若不成就,非出家人。障累之源,斷滅大法,故 異餘者。』於是慧義欣然無言,遂令弟子慧基 等渡蔡州岸,於船上受戒 (云云) 。」
[0813b27] 今通檢《別傳》諸 記,南國諸方戒壇非一,宋都一壇如上已辨。 東晉法汰,道安法師之同學也,生知天授,先
於楊都瓦官寺立壇;晉支道林於石城 沷 洲 各立一壇;晉支法存於若耶謝敷隱處立壇; 竺道壹於洞庭山立壇;竺道生於吳中虎丘
立壇;宋智嚴於上定林寺立壇,宋慧觀於石 梁寺立壇;齊僧敷於蕪湖立壇;梁法超於南 澗 立壇;梁僧祐於上雲居、棲霞、歸善、愛敬四
寺立壇;今荊州四層、長沙二寺剎基下,大明 寺前湖中,並是戒壇。以事覈論,自渝州已下, 江淮之間,通計戒壇三百餘所;山東、河北、關
內、劍南,事絕前聞,經傳不錄;故使江表佛法, 經今五六百年,曾不虧殄,由戒壇也!以戒為 佛法之源,本立而不可傾也!故使中原河之
左右既不行之,由此佛法三被誅除,誠所宜 也!又江漢之間,英靈間出,山川秀麗,見便 忘返者,土地之使然也!人依外報,故使外報
既勝,內智亦奇,致諸賢達之士,通鑒輔臣,詳 度佛教,深有可歸,必無敗壞之理也!可謂江 漢滔滔,南國之紀事雖聞於往代,語迹見於
今乎!中原兩河晉氏南渡之後,分為一十六 國;以武猛相陵,佛法三除,並是獯鬻之胤;本 非文國之後,隨心即斷,故其然乎!所以戒壇
之舉,即住法之弘相也!餘則略之 (云云) 。
[0814a22] 《善見》 云:「戒壇上不得立房,縱使王立,有慚比丘 剔壞,餘材草送住寺比丘,唯置佛殿及樹
木也!」據斯以言,明是法住之處,非人所宅 (兩位別也) 。
戒壇大界內外第五
[0814a28] 依《僧祇律》,戒場初立在大界外,後有過起,方 徙於內。《四分律》中,戒場在內,文云:「眾中四僧
事起令眾疲極,佛令結戒場。」若在界外,本無 所妨,何勞於眾?故知在內為定。然須辨了三 相,決絕無疑。妄指山石樹林垣牆崖坎,曾非
目閱其分齊,隨語漫喚其東西。自唱尚迷,於 他豈識,相從誦語,於事多昏。鈔疏極詳,臨機 便用。斯之惡習,並是舊迷,幸願改張,絕其常
習;若不革者,今生既爾,後代亦然,何由可 出?
[0814b08] 今依法結已,則四處集僧,各御眾法,都不 相妨:一、戒場內集,二、場外四周空地集,三、大 界內如常僧集,四、大界外集。於四集中,二是
作法界,二是自然界。由界限約相,可隨方作 業,並得成就。以前識四界,限域灼然,故有四 集,各不相攝。言雖繁重,事則唯單,深可誡 之。
戒壇結法先後第六
[0814b16] 今見講解諸家,並依古疏,先結大界,却結戒 場。便云:「我依律文,先後如此。」此不知教之次
第也!原究律文,初大眾創集,莫識界之分齊; 故初約自然,次約大界;後為眾集法多,數數 勞倦,故聽立戒場;是知事起先後,不言結
法先後也!何為妄執律文,橫生五過,佛有誠 教,當隨義分。今若先結大界,未分戒場,約何 法制,以分兩界?雖預開空域,終是無法之地。
故佛制戒場,先以法限,後圍空地,外以大界 繞之,此則法法相隔,無錯涉之非也!故《五分 律》云:應「先結戒場,後結大界。」若先結大界者,
當捨已更前結之,然後唱相結大界也!《毘尼 母》、《善見》二論,亦同《五分》先後之文。今猶有人, 先結大界者,此不見諸部明文,直信意言,都 不領解。
[0814c01] 《五百問》云:「先結大界,後結戒場者,如 卑摩羅叉律師云:『於中受戒,恐無所獲。』又卑
公云:『若先不知,同於未制,賴有此路,則通僥 倖。』」斯言抑揚,成敗難惻,僥倖非分遇福之言, 先結戒場,不虛功受,無疑於戒之有無也。覈
論作法,備分三相:一、戒場外相,二、大界內相, 三、大界外相。此之三相並入羯磨立法之分 齊也!皆定其方維,刻其分齊,標、相、體別三位
歷然。標則不定其內外,相則隨標而位立;及 論界體,必在相內。先須考定,具識楷模,然後 加結。言又繁重,誠舉多迷,《五百問》中:「受戒值
天雨,若移戒場屋下者,先解大界,却結戒場, 後結大界方得。」
戒壇集僧遠近第七
[0814c15] 戒場為諸界之本也!先於自然集僧,僧有不 集,結無成就;故作法者初必審悉,於諸自 然界中,子細窮考;有僧普集,不得受欲。事雖
麁現,臨事多迷,遺略不集,僧便別眾。結既不 成,妄稱有界,盡於來際於中受法,徒枉自他 虛行一代。豈唯此生,來報果集,還遇無界 而受具足,可不然耶!
[0814c21] 今欲行事,並約標界。戒 場大小從界者,多由場小於自然,故約自然 而集;三唱外相,白二結之。次結大界時,引五
六比丘出場外空地,入大界體中,依界標集 僧;三唱大界內外相,白二結已。至明日先解 大界,次解戒場,還如前結。集僧遠近,楷定如
前。此更須審悉,一定之後,盡於來際未須解。 故比人行事不行重解、重結之法;西梵現行 此事,以初結界已,惡鬼被圍不得出界,極苦
惱故,佛令為解,使其得出,重更加結。以如法 故,善神方集,故使律中界內有鬼神廟屋。《五 分》云:「結界通取聚落,護諸俗人,不為非人所 惱等。」其事符同
(云云) 。
戒壇作業成敗第八 (此篇機要,成敗一時)
[0815a06] 成敗之相,其用在人,人兼明昧,故事涉興毀。 是以謹慎之士,不自師心。雖於戒相分明,不 妨臨用迷忘,是以律文統約,有陵犯處,並開
迷忘。至於結界持護,必須是非通顯,若疑、 若誤,捨而重加,豈非敬慎之至極也!今行事 者率多輕略,不審界之遠近,莫顯僧之別同,
欺罔佛法,妄稱僧傑;誦文不識綱目,目覩不 識是非,飾詐抱迷,輒興搆結。今略示數相以 顯是非:
[0815a14] 一、約相集僧,則識僧之真偽,一一 人中以五十餘法簡定之;不入簡者不足稱 僧,則非作法之匠也!簡法如律鈔中。
[0815a16] 二、依相 三唱,必審標、相分齊,尺寸灼然,入則有足數 別眾之儀,出則非二相之攝也。今時往往有
結二界,不集相外之僧,直將五六人往場相 地而結者;或於場內通唱二界三相已,具加 二界羯磨者;或有場內通唱二界相已,隨界
而結者;或於大界內不入場中,遙唱場相而 結者。如《五分》中:「不唱方相,不成結界。」今隔界 虛唱,全非正法;唱不明了,不知分齊,咸名不
唱,界結不成,如是類知,並是約界分齊之是 非也!然大界、戒場並須成就,事不獲已,大界 不成,乍可以無界之場得受戒也?戒場不成,
大界雖成,終是無法之地,何有得行法事!故 勤勤作業,戒場為初,必須依法取成,不得依 俙作法,朦朧謂是。僧曰知法之人,可不思之!
取名棄實,言又繁矣,臨事多惑,老叟重言,固 其宜也!
[0815b03] 三、明事義,即結界也。界有大小之差, 地分內外之別,先須曉了,後方就法。
[0815b04] 四、謂作 業,即羯磨也。不但一僧獨誦,並須通眾具解, 有不解者,非足非別;以闇昧者,莫知和忍之
緣,孰識同別之相,故非二攝,不集非咎。
[0815b07] 作業 成敗,必約四緣,謂僧界事法,如上備列。持律 之士,務學在斯,闇此四緣,不足登壇位也!故
《十誦》云:「作羯磨者應分別云:是白、是第一羯 磨、第二羯磨、第三羯磨;如是分別。其聽作者, 莫餘覺、餘思惟,應心心相憶,念此白、此羯磨;
如是分明。」故佛世執法,猶行五非,豈是不學 無知人耶?臨機心境迷忘故也!
戒壇受時儀軌第九
[0815b16] 夫立非常之相,以顯非常之法,法即戒也。戒 為出道之基,定非入俗之致。律云:「所以立戒 學者,為除三毒令盡故。」所以立非常壇相,以
動恒俗之情也!今不行壇事,隨緣而受,則心 志蒼茫,如顯如晦,何能發法界之律儀?定獲 無記之虛福也!故論云:「欲受戒者,先於有智
人所,令於萬境上起慈護心而發戒也!」今不 存此,臨集僧訖,正行事時,但云:「汝發上品心 得上品戒。」沙彌素無識性,教授曾未討論,空
雷發於上天,絕雨流於下地。故博考眾說,立 斯軌儀,非出師心,並從聖授。今末學者經 傳罕聞,鏗執生常,驚怪斯作,復何可怪?並由
耳目之所不該,足趾之所不蹈;若曾該蹈,復 是生常之恒法,統而括之,可以論廣也!
[0815b29] 登壇 授受十師行事相 (比來行事,無法自居,隨人立用,無可師範。今採摭幽顯及以所
傳,登降壇場,興發景仰,如俗行禮,每事問之,可不慎與!) 余見行事,叢雜交 謬,和上二師纔有相狀,自餘尊證都無異倫。
原夫證師證戒功用,則三師一同。三師各有 行事,證成由十師得,遂有初戒。列坐昏若海 遊,高視而望眾儀,遠聽而詳羯磨,乃有一乞、
三乞、唱乞。三一不分、一白三說錯脫,曾無指 斥,俛首送默,是非俱顯,默然端坐表和,同別 咸言和合。若斯御眾,誠在三師,有見非違,即
須彈舉,無宜妄稱大物,是非不撓其心乎!確 須七證卓明,何勞更繁隨喜,故中土受戒,止 須十人登壇,諸餘隨助,浪僧臨時,下層亦有, 故於儀首,重而列之
(不妨新受戒者,神爽明白,作業有功,七證心昏,情思魯 塞,故約此二不得頓除故也) 。
[0815c14] 初十師登壇相,其教授阿闍梨 當執香爐前引,從南面下層東階道,接足而 上至層上,東出北迴,繞壇一匝;上座在西頭,
當佛前禮三拜;十師卓立,具修威儀,廣運心 想,請十方現在諸佛、諸大菩薩、聲聞僧眾,普 會戒壇;天龍八部遍滿虛空。以佛在時,多行
受戒,咸陞壇上,雖非羯磨僧數而行,善來戒 法亦同具戒。佛滅度後,行事聖僧羅列佛像, 擬佛在時故也!亦使僧法有依,非佛不可,故 置靈儀,不徒設也!
[0815c23] 第二重壇上西行,南頭 置一高座,次設三虛座:一擬豆田邪菩薩比 丘,二擬樓至菩薩比丘,三擬馬闌邪菩薩比
丘;以三菩薩比丘請佛立受戒結戒戒壇之 首,於戒有功,故列三虛座以處之。十師運想 已,教授師執爐,引眾面西却行,取上層西
階道,接足上壇頂;東轉北迴,繞佛一匝已,至 三空座前,一一禮已,依次而坐。其高座者,先 差一僧令陞座已,誦《遺教經》;此時應打犍稚,
多燒名香,讚唄功德;所集之僧,無問大小戒, 普至以聽《遺教》。於上下二層依位坐已,令維 那引欲受戒者,至南面東階道下,面西而立;
威儀教授師從南面東階却下,引向西階道 上,至下層上便東迴北轉西出;又東面北作 行,禮佛三拜已,互跪聽經訖;維那又引至南
面東階,却行而下,出界外行立。若未解威 儀折旋俯仰者,令知法維那一一指授,庠序 弘緩,引而行之。
[0816a11] 及問難之時,維那一一引 至戒場內,當東階南設席,擬問遮難。其受具 者至於席側,執衣鉢當東階面北而立;教授
師從南面東階却下,具修威儀,令眾可觀。故 律中執持威儀,不失法度,如頞鞞比丘以威 儀而伏邪道,故知威儀肅物,來自久矣!彼至
問席所敷座坐已,仍取受人衣鉢訖,令其脫 屣上席;先取尼師壇,為受持已,令在上坐;又 取安多會,為受持已,令在身著;次取欝多羅
僧,為受持已,令於上披;又取僧伽梨,為受持 已,如前幞之。教彼人云:「此三衣名,唯佛法有, 九十六種外道所無,何得不敬?故坐具尼師
壇,如塔之有基也;汝今受戒即五分法身之 基也,良以五分由戒而成;若無坐具而坐汝 身,則五分定慧無所從生,故坐具如塔之基
也!三衣斷三毒也:五條下衣斷貪身也、七條 中衣斷瞋口也、大衣上衣斷癡心也!」如是廣 之,隨時說導。問難遮訖。此受持衣,諸部並
在問難前,今時在受戒後,無文可出,不足行 用。
[0816b01] 彼教授師如常威儀,從下層東階上,至層 上西迴;至第二層南面西階上,向東迴;當佛 前禮三拜已;東轉北迴,至羯磨師前,相去
舒手及處立。作白召已,至南面西階上召之。 依師召而上,便引欲受戒者,向三上座坐處 禮已,次又一一禮十師竟,威儀師令於羯磨
師前互跪教乞戒。彼復座已,羯磨師依法單 白,問難已,和僧羯磨與受戒竟,令於十師下 互跪,諸受具人總了,一時就佛前面北,互跪
更聽《遺教》而立住;其教授師執香爐起,至西 面北階頭立,引十師下階,循下層上面南出 東迴面北,當佛像前禮三拜立住;維那又引
新受戒人從東面南階却下至地,北出繞壇 迴至南面下層西階下,東迴面北禮佛竟立 住。師僧見新受戒者來,便從下層東階下南
出,雁行相待於華林間;新受戒者從後而行, 至場地林間,方令受戒者在前。教授師引十 師出場門入大界,如常所止。此之威儀,聖所
行法,法隱既久,執生常者,謂是新儀,幸詳之 也!
[0816b20] 余以乾封二年二月八日及以夏初,既立 戒壇,仍依法載受具戒。于時前後預受者二 十七人,並多是諸方,謂雍州、洛州、虢州、蒲州、
晉州、貝州、丹州、坊州、隴州、澧州、荊州、台州、并 州,如是等州,依壇受具;故引大略,知非謬緣。 諸有同法之儔、遊方之士,聞余創建,興心嚮
赴者,略列名位,取信於後。
[0816b27] 終南山雲居寺大德僧伽禪師
[0816b28] 京師西明寺大德真懿律師
[0816b29] 京師弘法寺大德恒善律師
[0816c01] 終南山雲際寺大德悟玄律師
[0816c02] 京師西明寺大德薄塵法師
[0816c03] 京師大慈恩寺大德弘度律師
[0816c04] 昭陵瑤臺寺大德道誠律師
[0816c05] 終南山龍池寺智善律師
[0816c06] 京師光明寺新羅國智仁律師
[0816c07] 華州西嶽沙門法藏禪師
[0816c08] 終南山寶德寺道光律師
[0816c09] 荊州長沙寺智藏律師
[0816c10] 荊州景元山無行禪師
[0816c11] 荊州覆船山玉泉寺弘景律師
[0816c12] 并州六通寺智琮禪師
[0816c13] 潤州明慶寺玄寂律師
[0816c14] 衡州南嶽雲峰寺義本律師
[0816c15] 洋州儻城寺道寂律師
[0816c16] 荊州天王寺道譽法師
[0816c17] 荊州四層寺智 璿 禪師
[0816c18] 京師西明寺大慈律師
[0816c19] 京師西明寺四依律師
[0816c20] 齊州東嶽沙門明藏禪師
[0816c21] 荊州安寶寺慧忍禪師
[0816c22] 荊州善集寺道恪禪師
[0816c23] 台州天台山白巖寺慧莊禪師
[0816c24] 襄州峴山報善寺慧 璿 律師
[0816c25] 荊州昇覺寺慧璉禪師
[0816c26] 荊州開聖寺慧儼禪師
[0816c27] 荊州陟屺寺慧獎法師
[0816c28] 荊州無量寺玄賾法師
[0816c29] 洛州天宮寺守節法師
[0817a01] 晉州沙門曇獎法師
[0817a02] 東嶽沙門名恪律師
[0817a03] 京師空觀寺行滔禪師
[0817a04] 秦州麥積崖沙門法度禪師
[0817a05] 虢州大興國寺義方律師
[0817a06] 荊州長沙寺德行律師
[0817a07] 京師弘濟寺懷素律師
[0817a08] 自外不備列名。至如終南山大翠微寺等諸 沙門,及巖隱野居追朋問道之賓,翕習容裔, 整帶而赴,高壇觀行,禮度折旋,而鑒其敬仰
者,或在空外界中,送心隨喜,佇立合掌,而欣 其威儀者,將有百計。行事既了,維那引至僧 住堂中,列坐飯之。諸有清信士女,崇扈之鄉,
來者滿院,皆合掌隨喜,立而稱善,亦一塗之 造化也,追萬古之清塵焉!
戒壇功能遠近第十
[0817a17] 案結界之地也,隨其限域,下至金剛之輪,雖 經劫壞,終焉莫毀。如諸論說,佛法將滅,結界 法失;有論者言,先結不失,後結不成,斯為定
義。今案諸傳說,天竺印度咸有聖蹤,並經 多劫,於今見在。至如八字捨身之事,子女流 血之徵,破骨出髓之苦相,布髮掩泥之遺緒,
端然布設,開迹如初;以此往徵,界結非沒。印 度諸師,相從二釋。初言結界聖相並是神功, 災劫焚漂斯為俗有,俗非壞道之法,故道法
恒存,致使前相於今不絕。有論師言:「斯是 佛之化迹,所在弘利終期不灰。」所以三災起 時,淪亡從於大地,為空、為水,蹤緒罕尋;世界
後成,所有故處還依舊立,故此聖迹儼然如 初,不足怪也!如彼色、欲二界,咸化為空,後成 立時,如前置立。眾生業力一不思議,佛之流
化二不思議,豈以凡謀奪于聖慮,故結界堅 住,必無所損。
[0817b04] 問曰:「若如所述,賢劫四佛,咸有 舊蹤,立寺結界,僧之常法,今時立相,豈不與 舊界相重?重結不成,作法敗矣!如何釋之?」答
曰:「隨一佛化,一佛之僧,何有能仁之子,與 飲光為資乎!各師所師,故非別眾。即如釋尊 一代,僧具六和,一見不和,兩不足數,各結各
部,類例見聞,故知前佛之僧界,不妨後佛之 行事也!」故律鈔中,五種互結,各不相妨也!然 前佛之遺基,後佛皆就而興起也,如舍衛祇
桓之地,九十一劫常為佛遊,身子覩蟻窟而 興悲,事可知也!自餘更有,辭繁且略。
戒壇贊述辨德第十一
開壤創築戒場之壇文
[0817b17] 維唐乾封二年仲春八日,京師西明寺沙門 釋道宣,乃與 宇 內嶽瀆諸州沙門,商較律儀, 討擊機務,敢於京南遠郊澧福二水之陰,鄉
曰清官,里稱遵善,持律眾所建立戒壇。原 夫戒定慧法,眾聖之良筌;攝律善生,三佛之 津導。是知戒為入聖之本,為出俗之基;皇覺
寄此而開權,正法由茲而久住。所以四依御 宇 ,必祖戒而啟蒙泉;五乘方駕,亦因戒而張 化首。自法流東漸,居七百年,戒場之壇,名實
乖爽,律、論所顯,場、壇兩馳,各備機緣,隨事便 舉。有晉揚輦南林戒壇,德鎧聖士厥初基搆, 中原正偽,蔑爾無聞,有以大界為戒場,有以
平場為壇上。斯由法被三廢,後興在於 覊 縻; 或由師心獨斷,討論絕於經教。若夫創置戒 壇,專弘戒本,良由律儀所攝,用統有、空;約情
充仞於大千,論法該通於六位;陰、入、界、處,莫 匪戒緣;上聖下凡,咸資戒護。遂使小戒、大戒, 開行業之始終;有願、無願,顯因心之漸頓。經
敘菩薩戒聚,非白四而不生;律明聲聞正禁, 因十僧而克果;若欲行斯羯磨,要假壇、場,故 以戒法為名,全是淨行之本。大界初興,僧法
兩設,至論作業,戒場則多,此則僧住、法住,各 有其致。
[0817c10] 今立戒壇之場,備依教旨,豎三標 而分兩界,圍空地而絕錯疑。先結小界為場 壇之本,依自然而集僧,曉同別之殊致。三述
戒場之外相,白二約而結之,故使三階肅而 峙列,委登降之接足;四維晏而在隅,識辰晷 之斜正。後結大界,僧出戒場,隨相各集,別唱
別結,因使四處僧事無乖別之蹤,六和顯德 有乘權之務。作業成遂,七萬之歲不亡;德僧 自在,三災之變無沒。由斯以言,戒場之舉不
徒設也!成,則佛法常住;壞,則正教淪亡。此言 匪妄,又彌慎也!是知受隨二戒,寄斯地而克 隆;持犯兩儀,亦因茲而還淨。故經云:「若無此
戒,諸善不生。」諒是定慧之本基,誠即業惑之 良藥也!比人行事,輕斯者多,不築壇基,隨宜 授受。或妄結小界,曾非難緣;或輒居佛殿,僧
皆背像;或在空迴,或在村坊,迷昏別眾,誦文 徒結。斯塗紛糅,無足敘之!故《僧傳》云:中國僧 來欲受戒者,揚都行事,並在江舟,別結而受。
有問其故,答曰:結界法本,同別難知,故於舟 中,相絕非難,說戒等法不成乍可。
[0817c29] 夫欲住持 正法,弘護聖儀,斷絕煩惱,非戒不得脫,非界 地戒業無依。虛承剃染,心無聖法,徒喪一生,
終淪萬劫,豈不累於自他,虛為釋尊之種也! 故彼梵僧勤勤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此,彌 天所誡,可不思哉!有人聞結,驚而私誚。余告
之曰:「非敢立異,斯乃一同,經教具周,人不行 爾。」竊以淨教所詮,依法為本,文明四說之印, 遺誥三藏之功;順則揚三寶之初秋,違則滅
四僧之後轍。文云:「戒場極小容二十一人」,明 壇上之廣量也;「應至舒手及處」,明壇非覆障 之內也;「應留中間」,明二界非相接也;「先結
場已,大界繞之」,明初後之軌儀也;「但置佛殿」, 明僧寶之所依也;「若有僧住,有慚剔除」,明有 羞僧弘崇戒護易成就也。文有臨壇師,壇上
僧則非場地之恒度也,此壇唯存戒住;今則 多有僧住,固可詳諸誠教。若斯義難隱忍,所 以狀白敘搆,業業兢兢,晨夕讎校,仰遵遺寄, 輒備通引,永垂無昧云爾。
大唐雍州長安縣清官鄉淨業寺戒壇之銘
[0818a20] 原夫戒壇之興,其來久矣!肇於祇樹之始,流 漸淮海之陰;開佛化之羽儀,扇仁風於寰 宇 。
遂得定慧攸託,非戒無以成基;業行是依,必 律儀方能堪濟。其德既廣,非恒地之所任持; 其績既高,豈常務而能搆克!故使於僧院內
別置戒場,又於場中增基列陛;階除四布,壇 塔高嚴,幽明之所監護,凡聖於焉景仰。集僧 作業,經三災而莫虧;登降受行,歷萬古而長
騖。是則慈化弘遠,誠資戒德之功;煩惑廓消, 咸假場壇之力;統其績也,豈不盛哉!若不式 樹旌銘,將何啟其津徑?略述所緣,其辭曰:
[0818b02] 幽關未啟,妙茲弘導,匪藉能仁,誰其覆燾?覆 燾伊何,諒惟戒力,三聖位隆,四生仰極。昏谷 作梗,煩勞莫息,緜茲長往,於何取則?在昔給
園,皇覺顧命,創築場壇,開敷嘉令。金河既 竭,玉門高映,道流淮海,南林一盛。周發靈 臺,漢徹明堂,事遵往帝,締搆餘皇。戒壇式
緒,時惟法王,用隆化本,永永無疆。爰有英 達,厥稱僧傑,德懋時雄,智包髦烈。齊梁作 範 ,緇素垂節,廣樹法場,橫張像設。是號文
國,山夷海截,有惑斯宗,人坑法滅。中原失 緒,三犯凶咽,仁祠奄室,法侶興悲。考定斯 咎,明壇靡基,敢遵往則,式表離辭。永鎮終 古,茲文在茲。
終南山北澧福之陰清官鄉淨業寺戒壇佛舍 利之銘
[0818b17] 維大唐乾封二年歲在丁卯孟夏朔日,京師 西明寺沙門釋道宣,與諸嶽瀆沙門,會于前 鄉之道場,平章法律,仰惟三聖垂教以戒為
先,四生歸德遵塗莫絕。遂使住法六萬之壽, 作化在於律儀;時經三變之秋,啟務資於定、 慧。所以敢承餘烈,克搆場壇,陳瘞靈軀,鎮茲
福地。冀願皇覺慈照,景業統宇宙而無疆;垂 裕含光,神功諒堪濟而逾遠。序之不足,略為 短銘。其辭曰:
[0818b26] 皇矣正覺,作化在三,戒為良導,萬善攸談。氷 涼于水,青更逾藍,非斯組織,餘則誰甘?嶽瀆 法儔,乘時蔚峙,板築福壇,猶登岵屺。戒護是
陞,幽明咸履,悠哉後裔,則為高軌。敢述時 緣,遍流芳紀。
[0818c02] 荊州等界寺沙門無行,觀化秦川,遇茲盛集, 贊而述之。
大唐乾封二年四月朔日荊南渚宮沙門釋無 行戒壇舍利贊
[0818c06] 余等登趾荊岑,搜玄秦嶺;承律謨於上德,聞 所未聞;稟清範於靈壇,日新日損。是以皇 覺慈訓,弘之在人,祇樹高風,幽心祥感。幸逢
嘉會,瘞靈骨於福壇;玄綱載維,想德鎧之非 遠。不勝手舞,景仰神光,敢述玄猷,乃為贊曰: 覺智圓明,應物唯靈,非滅示滅,無生現生。為
人演法,三學開津,場壇肅穆,戒德氤氳。金河 晦影,鶴樹澄神,能仁散體,多寶全身。奇光昭 晣,嘉瑞攸陳,二端尚在,八斛猶均。厥後無
憂,爰初啟信,近護分光,靈墳是鎮。靈墳現 奇,震嶺標基,扶風散彩,淮海騰輝。粵自荊 岫,尋真太一,希世之風,載揚茲日。壇模山
像,登頓有秩,鎮以遺身,幽誠云畢。願言遐 曠,克念崇尚,識鏡澄明,心河靜浪。庶劫石 之方消,覿神珠於妙相。
大唐中原關輔戒壇儀
[0818c22] 余以乾封二年二月八日,創築戒壇,四方嶽 瀆沙門尋聲遠集者二十餘人。至於夏初,眾 侶更集,載受具戒,多是遠人,京寺同學,咸來
觀化。余以法利希行,恐有乖忤;和悅上下,務 成為先。有京師西明寺真懿律師,今之律匠 也,彭享勇銳,最所忌情,恐東迴左繞,傷俗之
行事也。余諭之曰:「律師勿見東迴左繞以為 非法耶!此天常之大理也。人惑左右,習俗 罕分,深願體之,勿慮非咎。」便答余云:「此不敢
怪也。吾昔見大莊嚴寺大德恭禪師若行道 時,必東迴北轉,此為右繞。」彼告吾云:「子不見 俗中城門耶,東入西出,咸言左出右 入 也。」如 是云云。
[0819a05] 行事之家,觀時制度,餘方不為清淨, 則不行之。余七十暮年,脚疾摧朽,顧求法者, 不遠關山。今秋氣已清,客心飛舉,將事終天
之別,必爽載面之期,力疾集之,用為送終之 贈也。言此飲淚,窮獨可悲。乾封二年二月十 四日,於清官結大界淨地,并出淨厨誥。
關中創立戒壇圖經
[0819a12] 吾祖之道,猶羲和昇於隅夷,則何物不明矣! 幸於早年尋師問津,探賾其奧旨,時為節度 僧道,而傳演之道難矣。遂守愚於開元昭慶,
會證悟依止,重築戒壇,忝預校量制度。壇將 成,因思吾祖戒壇圖經,真悟記主雖曾鏤板, 緣兵火煨燼,深慮湮沒其道,遂遍募同袍,仍
將舊本校刻流通,永彰不朽,使末代知壇制 之殊勝耳。
[0819a20] 旹紹興二十二年十二月朔
[0819a21] 臥龍景德院住持比丘 (惟定) 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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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5 冊 No. 1892 關中創立戒壇圖經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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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南林尼僧苑提供新式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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