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erable Kumārajīva's Great Meaning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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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0129c13] 宋國廬山慧遠法師。默問常安草堂摩訶乘 法師鳩摩羅什。大乘經中深義。十有八途。什 法師一一開答。分為上中下三卷
(上卷有六事。中卷有七事。 下卷有五事) 。
[0129c17] 次問答法身感應 次問答法身盡本 次問 答造色法 次問答羅漢受決 次問答觀佛 三昧 次問答四相 次問答如法性真際。
問法身感應并答
[0129c21] 遠問曰。天形開莫善於諸根。致用莫妙於神 通。故曰菩薩無神通。猶鳥之無翼。不能高 翔遠遊。無由廣化眾生淨佛國土。推此而言。
尋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開以五根。五 根在用。廣以神通。神通既廣。隨感而應。法身 菩薩。無四大五根。四大五根則神通之妙。
無所因假。若法身獨運。不疾而速至於會。應 群麁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於神通。故經 稱如來有諸通慧。通慧則是一切智海。此乃
萬流之宗會。法身祥雲之所出。運化之功。功 由於茲。不其然乎。不其然乎。若神通乘眾器 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乘。斯由吹萬不同。統
以一氣。自本而觀。異其安在哉。則十住之所 見。絕於九住者。直是節目之高下。管窺之階 差耳。
[0130a07] 什答曰。法身義以明法相義者。無有無等戲 論。寂滅相故。得是法者。其身名為法身。如法 相不可戲論。所得身亦不可戲論若有若無
也。先言無四大五根。謂三界凡夫麁法身。如 法相寂滅清淨者。身亦微細。微細故。說言無 如欲界天身。若不令人見則不見也。色界諸
天。於欲界天亦爾。又如欲界人得色界禪定。 有大神通。而餘人不見。以微細故。又如禪定 無數色。雖常隨人。而不可見。雖有而微。微
故不現。菩薩四大五根。復微於此。凡夫二乘。 所不能見。唯同地以上諸菩薩。及可度者。乃 能見耳。又如變化法中。說欲界變化色。依
止欲界四大。色界變化色。依止色界四大。菩 薩法身如是。似如變化。然別自有微細四大 五根神通。非可以三界繫心。及聲聞心。所能
見也。若得菩薩清淨無障礙眼。乃能見之。如 不可思議解脫經說。十方大法身菩薩。佛前 會坐聽法。爾時千二百五十大阿羅漢。佛左
右坐。而不能見。以先世不種見大法身菩薩 會坐因緣故。如人夢中見天上之園觀。及至 覺時。設近不見。又如人入水火三昧。若不
聞者。雖共一處。都無所見。或人言法身菩薩 神通。不須因假四大五根乃有施用。世間神 通。要因四大五根耳。如地上火因木而出。天
上電火從水而出。及變化火亦不因木有。當 知不得以四大五根。定為神通之本。如佛變 化種種之身。於十方國。施作佛事。從佛心出。
菩薩法身亦如是。任其力勢。隨可度眾生。而 為現身。如是之身。不可分別戲論。如鏡中像。 唯表知面相好醜而已。更不須戲論有無之
實也。若神通乘眾器以致用。用盡故無器不 乘者。聖人所可引導群生器用。無非神通。皆 是初通中說神通之事。或有功行所成。或有
果報所得。若以果報得者。不須功業。隨意應 物。非果報得者。假於定力。乃有所用。若九住 十住所見。麁細不同者。是則為異。十住所見
之身雖妙。亦非決定。何故。唯諸佛所見者。乃 是法身決定。若十住所見是實者。九住所見 應是虛妄。但此事不然。故有所見精麁淺深
為異也。乃至須陀洹。但見實相身。十住大 菩薩。亦同所見。如蚊子得大海之底。乃至羅 睺阿修羅王。亦得其底。雖得之是同。而深淺
有異。則因佛法身相精麁。了聲聞人。及初 習行菩薩。因丈六身。而得實相。或有菩薩。功 德純厚。信力彌固。所見之身。過於丈六。隨愛
色而得實相。如密迹經說。得無生忍阿惟越 致菩薩。所見佛身。無量無邊。世間端正第一 無比。而不取相。不生貪著。因此身已。得甚深
三昧陀羅尼等。如是轉勝。如聲聞法中。所有 不同須陀洹。欲得斯陀含道。捨本所得大道。 雖非顛倒。以斯陀含道微妙大利故。如人為
大利故。捨於小利。菩薩從一地至一地亦如 是。雖得無生法忍。實事為定。而得一地捨一 地。以本地鈍不明了。不微妙故。此二俱趣佛
道。不名為異同也。不出於實相故。實相則 是無復別異。大小菩薩分別佛身者。所見為 異。
次問法身佛盡本習并答
[0130c07] 遠問曰。大智論曰。阿羅漢辟支佛盡漏。譬燒 草木。烟炭有餘。力劣故也。佛如劫燒之火。一 切都盡無殘無氣。論又云。菩薩違法忍得清
淨身時。煩惱已盡。乃至成佛。乃盡餘氣。如此 則再治而後畢劫不重燒。云何為除耶。若如 法華經說。羅漢究竟。與菩薩同。其中可以
為階差。煩惱不在殘氣。又三獸度河。三士射 的。今同大除。此皆都聞經。非大類立言之本 意。故以為疑。又問真法身佛。盡本習殘氣時。
為以幾心。為三十四心耶。為九無礙九解脫 耶。為一無礙一解脫耶。若以三十四心。煩惱 先已盡。今唯盡殘氣。不應復同聲聞經說。
答以九無礙九解脫。煩惱有九品。雙道所斷 故。無有此用。可煩惱殘氣。非三界漏結之所 攝。餘垢輕微。尚無一品。況有九乎。若以一無
礙一解脫。計三界九地中。皆應有殘氣。不 得遍治上地。若從不用以上。先以世俗道斷。 今雖上地而有疑。何者。無漏法與世俗道。俱
斷九品結。功同而治異。故有斯義。推本習殘 氣。尚非無漏火所及。況世俗道乎。夫功玄則 治深。數窮則照微。理固宜然。想法身經。當有
成說殘氣中。或有差品之異。是所願聞。
[0130c29] 什答曰。聲聞人謂佛與阿羅漢辟支佛俱共 得。若斷諸煩惱。無復有異。是故世間大劫 盡大為喻。又以菩薩至坐道場。乃斷煩惱。是
故分別習。有餘無餘為異耳。如摩訶衍經說。 得無生忍菩薩。斷諸煩惱。具六神通。而諸論 師所明不同。或言若菩薩斷煩惱。得漏盡通
者。則同漏盡阿羅漢。漏盡阿羅漢。永不復生。 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以菩薩未斷習氣。而證 於涅槃。無大悲心故。不能復生。菩薩無此二
故。明生生不絕。或有人言。菩薩得無生法忍 時。三界繫煩惱。及習氣俱盡。而法身菩薩。別 有結使未滅。雖然亦不妨習行佛道。如賊繫
縛在獄。雖為未死。無所能作。是菩薩結使。並 地地中斷。至坐道場。實欲成佛。爾乃滅盡。此 義如上灯喻中說。如是義者。則無所妨礙。以
其不滅故。而今菩薩具足十地。言法身菩薩 斷煩惱者。此說亦實。為斷三界凡夫煩惱故。 法身菩薩。不斷煩惱者。此說亦實。有菩薩
細微煩惱故。如燃灯時有闇有明者。得有所 見。有闇者。燃第二燈時。其明增益。當知先有 微闇故。若光無闇。燃第二燈時。不應有異。又
三十四心。九無礙道。九解脫道。皆非佛說。何 以故。四阿含毘尼。及摩訶衍中。無此說故。但 阿毘曇者。作如是分別。若佛有此說者。當求
本末而來難。以之為遇。不受所論。又三十四 心九無礙九解脫道。以人通議故。是以於大 智論中。說為分別。佛與二乘為異耳。諸摩訶
衍經說。佛以一念慧。斷一切煩惱習。所有 應知應見。無不通達此一念慧。於無量劫來。 修習明利。最為第一。不復須假餘心力也。若
聲聞辟支佛諸菩薩。所有智慧。不能如是者。 乃用九無礙道九解脫。以其鈍故。如人刀鈍 手力劣弱。多斫乃斷。若大力利刀一斫則斷。
如是佛坐道場。末後之慧。最第一利。無能勝 者。一時斷諸煩惱。永盡無餘。以人不議故。名 為殘氣耳。而有為議法。皆羸劣故。眾緣和合。
乃有所作。最後金剛之慧。則不然也。以有 大力故。唯用相應共生心心數法處。不須餘 心力。如是說者。於理為便。如凡夫結使習氣
不能大悲事。而令身口業相小有異相。起彼 不淨之心。菩薩結使亦如是。勢力衰薄。雖不 能起罪業。但稽留菩薩。不令疾至佛道。是故
說法身菩薩成佛時。斷煩惱習。昔聞有菩薩 阿毘曇。地地中分別諸菩薩結使及其功德。 如大品十地說。捨若干法。得若干法。先來之
日。不謂此世無須菩薩阿毘曇事。而來問精 究。苦求殘氣之差品。今未有此經。不可以意 分別。是故不得委由相答也。
次問答造色法
[0131b20] 遠問曰。經稱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色。又問 造色能造色不。若能造色。則失其類。如其不 能。則水月鏡像復何因而有。若有之者。自非
造色。如何又問水月鏡像色陰之所攝不。若 是色陰。直是無根之色。非為非色。何以知其 然。色必有象。象必有色。若像而非色。則是經
表之奇言。如此則阿毘曇覆而無用矣。
[0131b27] 什答曰。經言一切所有色。則是四大及四大 所生。此義深遠難明。今略敘其意。地水火風。 名為四大。是四法或內或外。外者何也。則山
河風熱等是。內者則骨面溫氣等是。四大如 是。無所不在。而眾生各各稱以為身。於中次 生眼等五根。五根雖非五識所知。亦不得謂
之無也。所以者何。譬如髮爪。雖是身分。無所 分別。以離根故。又如癩病之人。身根壞敗。雖 有皮肉。而無所覺。是故當知。皮肉之內。別有
覺用。又能生身識。以是故。名為身根。假令身 肉但有身根者。以指觸食。唯知冷熱。不知香 味。是故當知。別有鼻舌根等。若然者。四大之
身。必生五根。分別五塵故。五根之色。其為微 細。非五識所知。難了難明。是故佛名四大所 生色。若問五根難明。佛名為四大生色者。五
塵何以復名四大所生色耶。答曰。五塵亦復 微細。如水月鏡像等。雖復眼見。無有餘塵若 離餘塵。則非是色。若聲從觸有。謂為可聞。
無有住處。時過則滅。因緣雖存。無聲可聞。 若香離色味觸。則不可得。味觸亦然。是故五 塵。亦名四大所生色。以其小故。或言身根遍
於一體。其餘四根少分處生。如瞳子內鍼頭 之處。眼根見色。餘處因此。總名為眼。其餘根 皆亦如是。身根所觸。審有所覺。凡夫之人身
所覺事。以之為實。如人得罹於官。苦以刀杖 治之。終不以餘塵為用也。樂亦如是。眾生多 五欲。於細滑中。婬欲偏重。乃有隨而死者。是
故佛經或以之為初。又如人盡見於色。闇中 雖無所見。以身觸故。便得其事。當知身根常 有實用餘根無有此力。又身根遍生身識。是
故身所覺法。名為四大。若問身根所覺有十 一事。何故但說四法為大也。答其餘七法。皆 四大所攝。四大為根本。是其氣分耳。輕重是
覺分。堅是相密。若分散則為輕物。若集之則 為重物。澁亦然。地有二種。一微塵。次密相 近。名為滑物。若微塵疎遠。名為澁物。寒是風
水之分。水常冷相。若與火合則熱。離火還歸 本相。風亦冷相。若火力偏多。名為熱風。離火 還為冷風。如熱時搖扇。即得冷風。又身內風
發。便令體冷。若服熱藥。冷風則止。水有二 相。一為流相。二為冷相。經中多說流相。以相 常有不可壞故。一切法皆有二相。客相舊相。
佛通達一切法本末故。說其舊相。如水或與 火相。可使為熱。流是舊相。雖與熱合。猶不捨 流相。是故寒是火所攝。飢渴者。以人腹內
風火力故消食。消食已則從剋人身。是故飢 雖食難消之物。而無所患。以能消故。若如是 分別。四大氣分。乃應無量。如長短此彼麁
細方圓燥濕合散等。皆可以身根覺知。何止 七事耶。佛是一切智人。是故但說四大色。及 四大所生色。或言眼見草木。從種出生。如是
細為麁因。如種中無樹。推樹為從何來。有人 言無因無緣。自然而生。或有人言萬物皆從 大生。有人言從微塵生。有人言從常性生。唯
佛言從四大生。所謂種中地水火風也。此中 雖有餘物。佛但說四大。以四大能利成果故。 堅相能持。水相能爛。火相能成熟。風相能增
長。如是樹得成茂。色等無有此用。是故不 說。又內四大。人初入胎時。地能持之。水能和 合。火能成熟。風能開諸竅。令得增長。爾時小
兒未有眼等根故。不能分別。以初得身根故。 而分別四大所能。是故說一切色。皆四大為 根本。如經說六種十二觸八十八意行四善
處。名之為人。是中分別義者。如小兒初入胎 時。未有眼等故。但有六種。四大虛空及識。雖 有色香味等。以其不覺。不為利益。故不說也。
六入既成。於外麁受樂。名為觸生受。而復 意識。常多發用。眼識所見色。分別好醜中 間。乃至意所知法。分別好醜中間。是名十八
意行。又終能住於四善之處。所謂樂分別諸 法。是智慧處。樂實不虛。是誠諦處。樂捨則 捨惡。是捨處。樂離憒鬧。是寂滅處。或言次第
而生。如大劫盡時無所復有。唯有虛空。爾時 虛空中。有諸方風來。互相對持。後有天雨。風 持此水。水上有風。擾動而生水沫。水沫積厚
于乃成地。從生草木等。以觀一切水色。初 始皆從風出。以能持故。是以說所有盡皆以 四大為根本。今色味等。亦為四大因緣。四
大亦為色等之因緣。但以初得名故。如穀子 中。大有色有味等。牙時色味等。亦有四大。但 分別先後因果。得其名耳。如內四大。初入胎
時。繫在赤白不淨之中。雖有色香味。以無 眼等故。不覺不知。唯有身根。覺知四大有用。 佛因此心故。說四大為生色之本。是故十二
因緣中。第三因緣時。雖有四大所生色。以 微細未能遮識。識增發故。說識因緣名色。 歌羅羅時四大成就。反名為色。歌羅羅時中
識成就。反名為名。所謂成就者。了了相現也。 是故說內四大。為生色之本。佛言所有色四 大。四大生有。是總相說耳。或有三大二大一
大。四大者如身也。三大者。如死人身中無有 火大。二大者如熱水熱風熱合名等。一大者 如風。風中無有地水也。四大生色中亦如是。
或四或一。如飲食有味香觸。如淨潔玉器承 天雨。但有色味觸。無有香氣。地氣合故乃可 有香。如火從珠日出者。無香無味。但有色
觸。燒為觸。照為色。如鏡像水月。唯有一色。 四大不能自造。而能造者。經無此說。亦無造 名。但傳譯失旨耳。佛唯說所有色。若四大四
大所生。因四大復生四大。如種中四大。復生 芽中四大。芽中四大所生色。復生四大所生 色。亦互相生如前說。又外道說。四大是常。無
時不有。若佛說所有色。皆是四大。則外道 增其邪見。是故佛言。色非唯四大而已。因 四大故。更有色生。是名四大所生色。是色有
三種。善不善無記。以善身口業色。能生天 人報四大。不善身口業色。能生三惡處報四 大。無記色自然因共生因。阿毘曇中亦如是
說。若然者。云何言四大不自生也。如人還生 人。或生畜生。而生中不正說。從四大生者。皆 是四大所生色。如阿毘曇。分別四大。一陰
一入界所攝。但四大。則無別陰界入。以四 大少故。四大所生色陰。十一入。十一界所攝。 若但四大所生色。則無別陰也。十入十界所
攝。如是四大四大所生色。雖沒自生。生彼 無咎。所以者何。生生之大。以有空名。如前說 水月鏡像。阿毘曇人。有法相者。謂是陰界入
故攝。如經說三種色。有色可見有對。有色不 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又如不見不聞 不嚊不味不觸。尚名為色。何況眼鏡像。如非
色耶。是故水月幻化等。是可見色。而佛法 為度眾生故。說水月鏡像影響炎化喻等。默 人終不貪著。謂之為有。是故以為空喻。如幻
化色。雖是不實事。而能誑惑人目。世間色像 亦復如是。是以過五百年後。而諸學人多著 於法。墮於顛倒。佛以幻化為喻。令斷愛法。得
於解脫。是故或時說有。或時說無。凡夫人無 有慧眼。深著好醜麁細等。起種種罪業。如是 何得言無耶。佛說一切色。皆虛妄顛倒不可
得。觸捨離性。畢竟空寂相。諸阿羅漢以慧眼。 諸菩薩以法眼。本末了達。觀知色相。何得言 定有色相耶。諸佛所說好醜此彼。皆隨眾生
心力所解。而有利益之法。無定相。不可戲論。 然求其定相。來難之旨。似同戲論也。
次問羅漢受決并答
[0133a17] 來答稱法華經說。羅漢受記為佛。譬如法身 菩薩淨行受生故。記菩薩作佛居此。為法身 之明證。
[0133a20] 遠問曰。經說羅漢受決為佛。又云。臨滅度時。 佛立其前。講以要法。若此之流。乃出自聖 典。安得不信。但未了處多。欲令居決其所
滯耳。所疑者眾。略序其三。一謂聲聞無大慈 悲。二謂無漚和般若。三謂臨泥洹時。得空空 三昧時。愛著之情都斷。本習之餘不起。類同
得忍菩薩。其心泊然。譬如泥洹後時。必如此 愛習殘氣。復何由而生耶。斯問以備於前章。 又大慈大悲積劫之所習純誠。著於在昔。真
心徹於神骨。求之羅漢。五緣已斷。焦種不生。 根敗之餘。無復五樂。慈悲之性。於何而起耶。 又漚和般若。是菩薩之兩翼。故能凌虛遠近。
不墜不落。聲聞本無此翼。臨泥洹時。縱有大 心。譬若無翅之鳥。失據墮空。正使佛立其前。 羽翮復何由頓生。若可頓生。則諸菩薩。無復
積劫之功。此三最是可疑。雖云有信。悟必由 理。理尚未通。其如信何。
[0133b08] 什答曰。一切阿羅漢。雖得有餘涅槃。心意清 淨。身口所作。不能無失念。不知之人。起不淨 想。其實無復別有垢法。如人鎖脚。久久乃離。
脚雖不便。更無別法。阿羅漢亦如是。從無始 生死來。為結所縛。得阿羅漢道。雖破結縛。以 久習因緣故。若心不在道。處於憒鬧。因妄念。
令身口業而有失相。是人入無餘涅槃時。以 空空三昧。捨無漏道。從是以後。永無復有身 口業失。時聞促故。不應難言更當起也。又謂
以空空三昧。能斷餘習者。是事不然。何以 故。用此三昧。捨無漏者。則非無漏定。若然 者。何得謂煩惱習氣都盡耶。又阿羅漢還生
者。唯法華經說。無量千萬經。皆言阿羅漢。於 後邊身滅度。而法華經。是諸佛秘藏。不可以 此義。難於餘經。若專執法華經。以為決定者。
聲聞三藏。及餘摩訶衍經。寢而不用。又有經 言。菩薩畏阿羅漢辟支佛道。過於地獄。何以 故。墮於地獄。還可作佛。若爾者。唯有法華一
經可信。餘經皆為虛妄。是故不應執著一經。 不信一切經法。當應思惟因緣。所以取涅槃。 所以應作佛。然五不可思議中。諸佛法是第
一不可思議。佛法者。謂阿羅漢涅槃當作 佛。唯佛知之。又聲聞人。以愛為集諦。阿羅 漢愛盡故。則無復生理。摩訶衍人言。有二種
愛。一者三界愛。二者出三界愛。所謂涅槃佛 法中愛。阿羅漢雖斷三界愛。不斷涅槃佛中 愛。如舍利弗心悔言。我若知佛有如是功德
智慧者。我寧一劫於阿鼻地獄。一脅著地。不 應退阿耨三菩提。又毘摩羅詰經。摩訶迦葉。 與目連悔責。一切聲聞。皆應號泣。此是愛習
之氣。又首楞嚴三昧中說。如盲人夢中得眼。 覺則還失。我等聲聞智慧。於佛智慧。更無所 見。此似若無明。如是愛無明等。往來世間。
具菩薩道。乃當作佛。佛設入菩薩道。尚不 得同直修菩薩道者。何況同無生法忍菩薩 也。何以故。是人於眾生中。不生大悲心。直趣
佛道。但求自利。於無量甚深法性中。得少便 證。以是因緣故。教化眾生。淨佛國土。皆為遲 久。不如直趣佛道者疾。成於佛。又阿羅漢慈
悲。雖不及菩薩慈悲。與無漏心合故。非不妙 也。如經中說。比丘慈心和合。修七覺意。設斷 五道因緣者。慈悲猶在。發佛道心時。還得增
長。名為大慈大悲。如法華經中說。於他方現 在佛聞斯事。然後發心。又涅槃法。無有決定 不相應焦羅漢耳。何以故。涅槃常寂滅相。無
戲論諸法。若常寂滅無戲論則無所妨。又諸 佛大菩薩。深入法性。不見法性不三品之 異。但為度眾生故。說有三分耳。漚和般若是
菩薩兩翅者。而法華經義。不以此說也。是般 若波羅蜜經經中。讚嘆般若波羅蜜故。有菩 薩離般若波羅蜜。但以餘功德。求佛道者。作
此喻耳。是故佛言。雖有無量功德。無般若漚 和。如鳥無兩翅。不能遠至。如是成阿羅漢。到 於涅槃。大願以滿。不能復遠求佛道。若法
華經說。實有餘道。又諸佛贊助成立。何有難 事哉。佛有不可思議神力教化。能令草木說 法往來。何況於人。如焦穀不能生。此是常理。
若以神力呪術藥草力。諸天福德願力。尚能 移山住流。何況焦種耶。如以無漏火。燒阿羅 漢心。不應復生。但以佛無量神力接佐。何得
不發心作佛也。假使佛語阿難。作眾惡事。以 恭敬深愛佛故。尚亦當作。何況佛記言作佛。 為開其因緣。而不成佛乎。如大醫王。無有不
治之病。如是佛力所加。無有不可度者。又阿 羅漢。於涅槃不滅。而作佛者。即是大方便也。 又菩薩先願欲以佛道入涅槃。無般若方便
故。墮聲聞辟支佛地。如無翅之鳥。今阿羅漢。 欲以聲聞法入涅槃。或於中道。以有漏禪。生 增上慢。如無翅鳥。不得隨願。便當墮落。若能
隨佛所說。與禪定智慧和合行者。得入涅槃。 是名阿羅漢中有二事。以禪定為方便。無漏 慧為智慧。又佛說般若波羅蜜時。未說法華
經。是諸佛欲入涅槃時。最後於清淨眾中。 演說祕藏。若有先聞者。心無疑難。而諸阿羅 漢。謂所願以畢。佛亦說言。阿羅漢末後身滅
度。菩薩聞已。於阿羅漢道則有畏。今略說二 因緣故。佛有此說。一者祕法華義故。多令眾 生樂小乘法。得於解脫。二者欲使菩薩直趣
佛道。不令迂迴。所以者何。阿羅漢雖疾證無 為法。盡一切漏。得到苦邊。後入菩薩道時。不 根明利。習大道為難。以所資福德微薄故。若
無此二因緣者。阿羅漢終歸作佛。不應為作 留難也。
次問念佛三昧并答
[0134b05] 遠問曰。念佛三昧。般舟經念佛章中說。多 引夢為喻。夢是凡夫之境。惑之與解皆自厓 已還理了。而經說念佛三昧見佛。則問云。則
答云。則決其疑網。若佛同夢中之所見。則是 我相之所矚想相。專則成定。定則見佛。所見 之佛。不自外來。我亦不往。直是想專理會
大聞。於夢了疑大我。或或不出。境佛不來。而 云何有解。解其安從乎。若真茲外應。則不得 以夢為喻。神通之會。自非實相。則有往來。往
則是經表之談。非三昧意。後何以為通。又 般若經云。有三事得定。一謂持戒無犯。二 謂大功德。三謂佛威神。為是定中之佛。外
來之佛。若是定中之佛。則是我想之所立。還 出於我了。若是定外之佛。則是夢表之聖人。 然則成會之表。不專在內。不得令聞於夢
明矣。念佛三昧法法為爾不。二三之說。竟何 所從也。
[0134b22] 什答。見佛三昧有三種。一者菩薩或得天眼 天耳。或飛到十方佛所。見佛難問。斷諸疑 網。二者雖無神通。常修念阿彌陀等現在諸
佛。心住一處。即得見佛。請問所疑。三者學習 念佛。或以離欲。或未離欲。或見佛像。或見生 身。或見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是三種定。皆名
念佛三昧。其實不同。者得神通見十方佛。 餘者最下。統名念佛三昧。復次若人常觀世 間厭離相者。於眾生中。行慈為難。是以為
未離欲諸菩薩故。種種稱讚般舟三昧。而是 定力。雖未離。亦能攝心一處能見諸佛。則 是求佛道之根本也。又學般舟三昧者。離言
憶想分別。而非虛妄。所以者何。釋迦文佛所 說眾經。明阿彌陀佛身相具足。是如來之至 言。又般舟經種種設教。當念分別阿彌陀佛。
在於西方。過十萬佛土。彼佛以無量光明。常 照十方世界。若行如經所說。能見佛者。則 有本末。非徒虛妄憶分別而已。以人不信。
不知行禪定法。作是念。未得神通。何能遠見 諸佛也。是故佛以夢為喻耳。如人以夢力故。 雖有遠事。能到能見。行般舟三昧菩薩。亦
復如是。以此定力故。遠見諸佛。不以山林等 為礙也。以人信夢故。以之為喻。又夢是不 然之法。無所施作。尚能如是。何況施其功用。
而不見也。又諸佛身有決定相者。憶想分別。 當是虛妄。而經說諸佛身皆從眾緣生。無有 自性。畢竟空寂。如夢如化。若然者。如說行見
諸佛身。不應獨以虛妄也。若虛妄者。悉應虛 妄。若不虛妄。皆不虛妄。所以者何。普令眾 生。各得其利。種諸善根故。如般舟經中見佛
者。能生善根。成阿羅漠。阿惟越致。是故當 知。如來之身。無非是實。又憶想分別。亦有 時有。若當隨經所說。常應憶想分別者。便能
通達實事。譬如常習灯燭日月之明。念復障 物。便得天眼。通達實事。又下者持戒清淨。信 敬深重。兼彼佛神力。及三昧力。眾緣和合。即
得見佛。如人對見鏡像。又一凡夫。無始以來 曾見。皆應離欲得天眼天耳。還復輪轉五道。 而般舟三昧。無始生死以來。二乘之人。尚不
能得。況於凡夫。是故不應以此三昧所見。謂 為虛妄。又諸菩薩得此三昧見佛。則問解釋 疑網。從三昧起。住麁心中。深樂斯定。生貪著
意。是故佛教行者。應作是念。我不到彼。彼佛 不來。而得見佛聞法者。但心憶分別。了三界 之物。皆從憶想分別而有。或是先世憶想果
報。或是今世憶想所成。聞是教已。心厭三界。 倍增信敬。佛善說如是微妙理也。行者即時 得離三界欲。深入於定。成般舟三昧。
次問四相并答
[0135a13] 遠問曰。經云前四相。各行人法。後四相行 一相。二相更相為故。不受無窮之難。而大智 論云。若生能生生。則生復有生。若復有生則
有生。夫生生者如此。便為無窮。若果無窮。則 因無崖分。若其有窮。則因緣無由而生。據 今有生則不應受無窮之難。若不受無窮之
難。若不受無窮之難。則四相更相為沒。令前 能生法。復生生。則反覆有能生之力。若前生 能反覆。則不應限後生之不能。如此還入於
無窮矣。又問四相與心法為同。若有因為有 前後之差。為一時並用也。若一時並用。則生 滅性相違。滅時不應生。生時不應滅。若有前
後之差。則生中無滅。滅中無生。若生中無滅。 則生墮有見。若滅中無生。則滅墮無見。有無 既分。則斷常兩行矣。若生中有少滅。滅中有
少生。則前生與後生相陵。前滅與後滅相踐。 如此則不應云新新生滅相離無故也。必其 無故。則因緣之與不陵踐明矣。若生為住因。
住為滅因。則生中無住。住中無滅。假令如新 衣之喻。則生中已有住。住中已有滅。則是因 中有果。果不異因。因果並陳。厚然無差別。
若然者。進退落於疑地。反覆入於負門也。
[0135b06] 什答曰。言有為法四相者。是迦旃延弟子意。 非佛所說。眾經大要有二。所謂有為法。無為 法。有為法有生有滅有住有異。無為無生無
滅無住無異。而佛處處說。但有名字耳。尚不 決定言有生相。何況生生也。此是他人意。非 信所受。何得相答。如他人有過。則非所知。然
佛說一切法。若常若無常多。無常名先無今 有。已有便無。常名則離如是之相。無常是 有為法。常即是無為法。佛為眾生說諸因緣
出世法。名為生。如母子。如芽從種生。此是現 所見事。名之為生。滅名眾緣壞敗。若眾生而 言名為死。若萬物而言為壞。從生至滅。於
其中間異相名住異。若眾生而言。名老死病 癈。若非眾生而言。名委異變故。如是內外之 物。名為生滅住異。直信之士。聞此事已。即生
厭離。得道解脫。佛大意所明。其旨如此。而比 丘深心愛法。戲論有為之相。分別有八。法俱 生理尚失中。則是眾難之府。若一時則無因
緣。若次第生則是無窮。又不應離法有生。所 以者何。生是有為相。若離生有法者。則非有 為法。若生能合法為生者。法何故不能合生
為非生。亦如來難之咎。如是多過。是故佛小 乘經中。說生滅住異。但有名字。無有定相也。 大乘經中說。生是畢竟空如夢幻。但或凡夫
心耳。大乘之法。是所信伏故。以之為論。諸法 無生。求生定相不可得故。若因中有法者。則 不應名生。如囊中物。非囊所生。若因中先
無者。法何故不從非因中生。如乳中無酪水。 亦因無。若有生者。為說瓶初時有也。為泥後 非起瓶時有也。此二時俱不然。所以者何。已
生未生故。生時過亦如是。若即瓶成為生。此 亦不無生分。無瓶亦不應以妄生。何以故。三 事相離即無也。若一時即無因緣。無因緣者。
應各自生。如是等無量之過。是故諸佛如來。 知生法無有定相。經誑凡夫之目。如夢中事。 無有本末。以此因緣。說一切法。無生無滅。斷
言語道。滅諸心行。同泥洹相。得此妙理。即成 無生法忍。
次問如法性真際并答
[0135c16] 遠問曰。經說法性。則云有佛無佛性住如故。 說如。則明受決為如來。說真際。則言真際不 受證。三說各異。義可聞乎。又問法性常住。為
無耶為有耶。若無如虛空。則與有絕。不應言 性住。若有而常住。則墮常見。若無而常住。則 墮斷見。若不有不無。則必有異乎。有無者辨
而結之。則覺愈深愈隱。想有無之際。可因 緣而得也。
[0135c24] 什答曰。此三義。上無生忍中已明。又大智度 論廣說五事。所謂斷一切語言道。滅一切心 行。名為諸法實相。諸法實相者。假為如法性
真際。此中非有非無。尚不可得。何況有無耶。 以憶想分別者。各有有無之難耳。若隨佛法 寂滅相者。則無戲論。若有無戲論。則離佛法。
大智論中。種種因緣。破有破無。不應持所 破之法為難也。若更答者。亦不異先義。若 以異義相答。則非佛意。便與外道相似。今復
略說。諸法相隨時為名。若如實得諸法性相 者。一切義論所不能破。名為如。如其法相非 心力所作也諸菩薩利根者。推求諸法如相。
何故如是寂滅之相。不可取不可捨。即知諸 法如相性自爾故。如地堅性水濕性火熱性 風動性。火炎上為事。水流下為事。風傍行為
事。如是諸法性性自爾。是名法性也。更不 求勝事。爾時心定。盡其邊極。是名真際。是故 其本是一義。名為三如。道法是一。分別上中
下。故名為三乘。初為如。中為法性。後為真 際。真際為上。法性為中。如為下。隨觀力故。 而有差別。又天竺語音相近者以為名。是故
說知諸法如。名為如來。如正遍知一切法故 名為佛。又小乘經中亦說。如法性。如離阿 含中。一比丘問佛世尊。是十二因緣法。為佛
所作。為餘人所作。佛言。比丘。是十二因緣。 非我所作。亦非彼所作。若有佛若無佛。諸 法如法性。法性常住世間。所謂是法有故是
法有。是法生故生。無明因緣識。乃至生因 緣老死因緣諸苦惱。若無明滅故行滅。乃至 老死滅故。諸苦惱滅。但佛為人演說顯示。如
日顯照萬物長短好醜。非日所作也。如是聲 聞經說。世間常有生死法。無時不有。是名有 佛無佛相常住。真際義者。唯大乘法中說。以
法性無量。如大海水。諸聖賢隨其智力所得。 二乘人智力劣故。不能深入法性。便取其證。 證知如實之法微妙理極。深厭有為。決定以
此為真。無復勝也。而諸菩薩。有大智力。深入 法性。不隨至為證。雖放深入。亦更無異事。如 飲大海者。多少有異。更無別事。又諸菩薩。其
乘順忍中。未得無生法忍。觀諸法實相。爾時 名為如。若得無生法忍已。深觀如故。是時變 名法性。若坐道場。證於法性。法性變名真際。
若未證真際。雖入法性。故名為菩薩。未有聖 果。乃至道場。諸佛以一切智無量法性故。 爾爾乃出菩薩道。以論佛道也。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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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5 冊 No. 1856 鳩摩羅什法師大義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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