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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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本)遠法師撰
[0788b05] 淨法聚因中
賢聖義二門分別 (一釋名 二辨相)
[0788b07] 第一釋名。言賢聖者和善曰賢。會正名聖。正 謂理也。理無偏那故說為正。證理捨凡說為 聖矣。此賢與聖同異有三。一同體名異。其猶
眼目。以同體故莫問始終。皆名為賢。並得稱 聖。問曰。若言始終皆聖。如小乘中見道已前 七方便人未有聖德。經論名凡。以何義故得
名為聖。釋言。此等雖復未有真聖之德修學 聖道似聖名聖。故論說言。因緣聖人名為凡 夫。說為聖人。二賢聖體別。別有五種。一就
離過成善分別。離惡名賢。如受五戒防禁五 惡便名賢者。具善稱聖。故涅槃云。具七聖 財名為聖人。謂。信慚愧戒施聞慧。又云。具足
聖定戒慧故名聖人第二約就三業分別。身 口意調善名之為賢。內心真正說以為聖。三 就自利利他分別。愛憐眾生化行純善名之
為賢。自行真正說以為聖。故涅槃中宣說自 利以為聖行。四約境分別。事中調善名之為 賢。證理捨凡說以為聖。故涅槃云得聖法故
名為聖人。何者聖法。常觀諸法性空寂故。 五約位分別。見道已前調心離惡名之為賢。 見諦已上會正名聖。故仁王中地前并名為
三賢。地上菩薩說為十聖。此是第二賢聖分 別。三通局分別。賢通聖局。以賢通故從始 至終皆名為賢。故經說言。賢者舍利弗賢者
須菩提等。以聖局故見道已前名為凡夫。見 諦已上方得名聖。名義如是。
[0788c03] 次辨其相。賢聖 眾多。要攝唯四。所謂聲聞緣覺菩薩及與諸 佛。佛後別論。今就因門且辨前三。先解聲聞
曲有五門。一釋其名。二定其相。三對大分別。 四對緣覺中乘分別。五當相分別初釋其名。 聲聞名義汎解有三。一就得道因緣以釋。如
來所說言教名聲。飡聲悟解故曰聲聞。故地 論言。從他聞聲而通達故名聲聞矣。二就所 觀法門以釋。如地論說。我眾生等但有名故
說之為聲。於聲悟解故曰聲聞。三就化他記 說以釋。如法華說。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故曰 聲聞。三中前二是小聲聞後一菩薩。隨義以 名。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788c15] 次定其相。如地論說。 聲聞之人有五種相。一者因集。過去所修狹 劣善根以之為因。今依起行故曰因集。故地
論言。修小善根但依自益名因集矣。修小善 根是其劣也。但依自益是其狹也。二者畏苦。 深厭三界樂求疾滅。三捨眾生。無大悲心。四
者依心。依師教授不能自悟。五者是觀。但 能觀察眾生無我成聲聞乘。五中前三對大 明小。後二對中以彰其小。問曰。成實宣說聲
聞見二無我。彼以何故但言觀察眾生無我。 此義隱顯如前無我章中具釋 (此二門竟) 。
[0788c25] 次對大 分別。如法華論。宣說聲聞有其四種。一種 性聲聞。是人本來常習小法小性成就。於最 後身值佛出世樂欲小法。佛依為說證得小
果。從本立稱名種性聲聞。二退菩提心聲聞。 是人過去曾習大法。流轉生死忘失本念。於 最後身值佛出世樂欲小法。佛依現欲為說
小法證得小果。本學大乘今退住小名退菩 提心聲聞。三增上慢聲聞。於小法中未得謂 得未證謂證。此實凡夫。四應化聲聞。謂諸
菩薩隨化示小。四中前二是實聲聞。後二非 實。於前二中種性聲聞於佛一化決定住小 不能入大。是故此人望後亦名決定聲聞。未
來無餘涅槃之後心想生時方能向大。退心 聲聞初雖住小以本習故終能入大。故法華 云。除先修習學小乘者。我今亦令入是法法 中。對大如是 (此三門竟) 。
[0789a12] 次對緣覺中乘分別。經 說聲聞緣覺之別略有二種。一約所觀法門 以別。觀察四諦而得道者悉名聲聞。觀十二
緣而得道者皆稱緣覺。若從是義聲聞人中 乃至七生須陀洹人。於最後身出無佛世藉 現事緣而得道者亦名聲聞。此聲聞中細分
有二。一聲聞聲聞。是人本來求聲聞道。樂觀 四諦成聲聞性。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四真諦 法而得悟道。本聲聞性今復聲聞而得道。故
說之以為聲聞聲聞。二緣覺聲聞。是人本來 求聲聞道。觀察四諦道悟初果。以鈍根故於 現在世不得涅槃。天上人中七返受生。於最
後身不值佛世藉現事緣而得悟道。以藉事 緣而得覺故說為緣覺。本聲聞性觀察四諦 而得道故說為聲聞。是故名為緣覺聲聞。此
是第一約對所觀法門以別。二約得道因緣 以別。從佛聲聞而得道者悉名聲聞。藉現事 緣而得道者皆稱緣覺。若從是義聲聞人中。
從佛聞說十二緣法而得道者亦名聲聞。此 聲聞中細分有二。一聲聞聲聞。義如前解。二 緣覺聲聞。是人本來求緣覺道。常樂觀察十
二緣法成緣覺性。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十二 緣法而得悟道。本緣覺性今復聲聞而得道。 故說之以為緣覺聲聞。如迦葉等則其人也。 對中如是 (此四門竟) 。
[0789b07] 次第五門當相分別。於中有 二。一通相以論。二隨別解釋。通相論中開合 不定。增數辨之。或總為一。謂。三乘中一聲聞
乘。或分為二。謂。賢與聖。見諦道前調心離過 名之為賢。見道已上證理成德說以為聖。或 分為三。三有三門。一約三慧以說三種。謂。聞
思修。五停心觀親依教起說為聞慧。總別念 處去教已遠。繫意思察身受心法判為思慧。 以此欲界想心觀行未依定起故不名修。煗
頂已上依於禪定修慧而起判之為修。二約 外凡內凡及聖以別三種。五停心觀總別念 處判為外凡。 暖 等四心說為內凡。見道已上
說以為聖。義如後釋。三約方便學無學道開 分為三。見道已前修七方便名方便道。五停 心觀總別念處煗等四心是七方便。苦忍已
上於理專求說為學道。阿羅漢人於理息求 名無學道。問曰。煗等亦求於理以何義故不 名學道。釋言。通說彼亦是學。於中別分彼學
不專。又學不成故不名學。問曰。修學其義 相似煗等四心學意不專。學行不成不名學 者。修心不專修行不成以何義故三慧門中
判為修慧。釋言。修學並有通局。學中通者依 三學門。一切修學戒定慧等亦得名學。是則 暖 等亦得名學。學中局者。苦忍已上學心專
精學行成就。方名為學。煗頂忍等學未專成 故不名學。修中通者依三慧門。依聞依思所 起諸行齊名為修。是則煗等俱得名修。修中
局者須陀果後於諦重觀方得名修。餘者隨 義更與異名不得名修。齊釋如是。隱顯論之 修寬學狹。不得齊類。修云何寬。世俗八禪皆 修慧攝。 暖
等並依禪定修起。故得名修。學云 何狹。學唯望理。 暖 等於理始學。觀察未專未 成故不名學。問曰。何故修通世俗學唯望理。
釋言。修者具有兩義。一修習義。於未得法修 習令起。二修治義。於已得法修治令得。凡夫 本來已得禪定。後起染污或令不淨。修令
淨。故望世俗八禪定等得名為修。學者唯是 故習之義於未得法故習令起。出世聖道由 未來得習學方證。故望聖道說之為學。於已
得法學義微隱。故於世俗曾得之法不說其 學。隱顯且爾。或分為四。四有兩門。一約道 說四。謂。方便道見道修道及無學道是其四
也。苦忍已前修七方便道。名方便道。見道 修道其義云何。入聖之初於四真諦推求明 白名為見道。於四聖諦重慮增進說為修道。
位分何處。若依成實入無相位名為見道。故 彼論言。信法二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世 第一後須陀果前空觀無間名無相行。若依
毘曇苦忍已去十五心頂名為見道。言十五 者斷見諦惑有十六心。謂。八忍八智。八忍無 礙。八智解脫。彼斷欲界見諦煩惱有四法忍
以為無礙。謂。苦法忍乃至道法忍。有四法 智以為解脫。謂苦法智乃至道法智。斷上見 惑有四比忍以為無礙。謂苦比忍乃至道比。
有四比智以為解脫。謂。苦比智乃至道比。此 十六中前十五心是須陀向。判為見道。末後 一心是須陀果。見道不收。為是不說。見道如
是。問曰。煗等亦觀四諦以何義故不名見道。 彼雖學觀而未能見。為是不取。斯陀行後乃 至那含金剛已還定判修道。重緣諦理斷修
惑。故須陀洹果毘曇法中判為修道。成實法 中文無定判。唯義推之亦判為修。此云何知。 彼論說言。信法二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不
言入見名須名須陀洹。明知。須陀是修非 見。又毘曇中判為修道。成實不非。明知。共用 論判如是。以理細推彼須陀果亦見非見。亦
修非修。云何是見復言非見。見有二種。一 推求義。二明白義。彼須陀果證斷見惑迷諦 闇盡。照諦明白故得名見以是見故大智論
中名為見地。又須陀果於大乘中義當初地。 地經論中宣說初地名為見道明知。須陀得 說為見。然須陀洹是其證果。息觀之處暫止
推求於見不順。以是義故復言非見。以非見 故論中判之以為修道。又須陀洹於大乘中 義當初地滿足之心。地持宣說初地滿心為
修慧行。明知。須陀是修非見。云何是修復 言非修。修有二種。一於諸諦傍觀增明。名之 為修。二於諸諦重觀增明。進斷修惑故名為
修。彼須陀果出離諦惑容裕之邊傍修寬多。 現在唯緣道下一行。未來傍於四諦十六聖 行之中悉得增明。隨所欲觀悉明見故。行從
是義故得名修。以是修故論名修道。未於四 諦重慮觀察。進斷修惑故名非修。以非修故 論名見地不名薄地。正義如是。有人宣說。須
陀洹果證斷見惑定屬見道不得名修。是義 不然。若須陀果證斷見惑偏名見者。彼羅漢 果證斷修惑應名修道。彼不名修。須陀似彼
何勞致疑。阿羅漢果名無學地。問曰。向說。須 陀洹果證斷見惑。亦見非見兩義不定。阿羅 漢果證斷修惑。亦復如是不定以不。釋言。羅
漢經名無學不名為修。以義細推亦修非修。 是義云何。修有二種。一於諸諦重觀增明。名 之為修。二於諸智傍修增明。說之為修。彼
阿羅漢諦觀滿足不更增進。故名非修。以非 修故經名無學。而阿羅漢無學心邊傍修諸 智皆令增明。故得名修。以是修故雜心宣說。
無學心現能令一切諸德增明。名為大明發 彰修矣。問曰。前說須陀洹果亦修非修得類 羅漢。亦是無學非無學不。釋有同異。言其
同者須陀洹果亦修非修義如上辨。彼阿羅 漢亦是無學亦非無學。於理息求名為無學。 於論三昧神通等事猶須故習。故名為學。言
其異者。須陀果後別有斯陀阿那含等以為 正修。須陀簡彼名為非修。於小乘中羅漢果 後更無無學。不得簡彼說阿羅漢為非無學。
此是初門。約道分四。二約果說四。果謂須陀 斯陀那含及阿羅漢。辨此四中曲有三門。一 釋其名。二定別其相。三明制立。名義如何。須
陀洹者是外國語。義釋有三。一當名正翻名 修無漏。如涅槃說。須名無漏。陀洹修習。以修 無漏名須陀洹。二隨義傍翻名為逆流。逆生
死流三途生死永不受故。三隨義傍翻亦名觝 債。將拒三途因而不受果。故曰觝債。斯陀含 者亦外國語。義釋有二。一當名正翻名為輕
薄。形前立稱。欲界九品修惑之中斷六品在。 故云輕薄。二隨義傍翻名曰頻來。簡後為目。 欲結未盡。於欲界中頻數受身。不如那含一
去不還。故曰頻來。舊翻經中悉彰此名。阿那 含者亦外國語。此云不還。形前受稱。欲界結 盡不復來生。故曰不還。阿羅漢者亦外國語。
外國語中。三名相通。一阿羅訶。此云應供。二 阿盧漢。此云殺賊。三阿羅漢。此方正翻名曰 不生。隨義三翻傍說為無著。無著因亡。於三
界法不復愛染。不生果於襄於三界地不 復愛受身。此四隱顯。理實含通。以含通故 俱名須陀。乃至俱名為阿羅漢。如涅槃說。以
此四種皆修無漏。同逆生死並能觝債。是故 一切俱名須陀。皆薄煩惱。是故一切通號斯 陀。於所斷離皆悉無還。是故一切通名那含。
皆有無著不生之義。是故一切俱名羅漢。為 分賢聖隱顯彰名。是故初果偏名須陀。乃至 第四偏字羅漢。等分賢聖。何故初果偏名須
陀。乃至第四偏字羅漢。亦有所以。其義云何。 超凡入聖先修無漏。是故初果偏名須陀。無 漏轉增能薄煩惱。是故第二偏號斯陀。煩惱
轉薄於欲不生。是故第三偏名那含。不生窮 極永出諸有。是故第四偏名羅漢。又修無漏 明習道因。薄煩惱者明證誠果。因先果後義
之次第。是故初果明修無漏。其第二果明薄 煩惱。前薄煩惱明其因亡。不還果喪。因先 果後亦是次第。故第三果明其不還。前不還
果明苦分盡。不生全盡。從分至全亦是次第。 故第四果明其不生。問曰。此名局在小中。亦 通大乘。釋言。若入隱顯論門偏在小乘。若入
通門大中亦有。如涅槃說。并亦能修習無漏 住薄不還不生義故。名義如是。次第二門別 定其相。須陀有三。一者守果。依如毘曇。唯第
十六道法智心名須陀洹。若依成實無相行 後順舊之智名須陀洹。餘者悉非。以此證果 蘇息處故。二者攝因。前七方便及見道心趣
向須陀。以終攝始。果因從果皆屬須陀。三者 進向。須陀果後進斷欲結有六無礙五解脫 道來未至後果。以始攝終皆屬須陀。今此四
中通攝三種合為須陀。以其不分行果別故。 斯陀含者汎解亦三。一者守果。欲界修治有 九無礙九解脫道。第六一品解脫道心是斯
陀含。餘者悉非。以此證果蘇息處故。二者 攝因。須陀果後進斷欲界六品修惑。有六無 礙及五解脫趣向斯陀。以終攝始。以因從果
皆屬斯陀。三者進向。斯陀果後進斷欲結。有 三無礙二解脫道未至那含。以始攝終。通名 斯陀。依涅槃經此三種人通名斯陀。觀方已
行。今此四中唯分守果及與進向以為斯陀。 亦以不分行果別故。攝因一種收屬初果。為 是不取。阿那含者亦有三種。一者守果。欲界
修治。九解脫中第九一品是阿那含。以此證 果蘇息處故。二者攝因。斯陀果後進斷欲結。 後三微品有三無礙二解脫道趣向那含。以
終攝始。以因從果皆屬那含。三者進向。那含 果後進斷初禪乃至非想一切修惑。除非想 地第九解脫其餘一切無礙解脫。以本攝末
通名那含。今此四中偏分守果及與進向為 阿那含。亦以不分行果別故。攝因一種推屬 前果。為是不取。阿羅漢者有其二種。一者守
果。非想一地九解脫中末後一品是阿羅漢。 餘者悉非。以此無學證果心故。二者攝因。那 含果後進斷初禪至非想結。一切無礙除後
一品解脫道心。其餘解脫趣向羅漢。以終攝 始。以因從果皆屬羅漢。羅漢果後無上可趣 故無趣向。今此四中偏分守果以為羅漢。攝
因一種收屬那含。為是不取。問曰。何故初 果之中攝因從果餘不如是。釋言。於彼初果 之前更無餘果可以推屬。故攝初從後。後三
果前有果可推。故不從後。問曰。何故一切 進向皆屬前果而不屬後。釋言。起後進向道 時。前果之得猶成未捨。故從前名。後果之
得未成未現故不從後。又復從後便壞四果 差別之義。故不從後。云何壞乎。若攝前向以 從後果。斯陀住薄雜不薄義。那含不還雜有
還義。羅漢不生雜有生義。故名為壞。若攝 進向以從前果不壞須陀修無漏義。不壞斯 陀住薄之義。不壞那含不還之義。不壞羅
漢不生之義。故須屬前。又復四果純淨功德 出障處說。前向未純故不從後。又若攝向以 屬後果聖人便有增上慢過。云何增慢。未薄
之處已生薄想。未不還處生不還想。未不生 處生不生想。故名增慢。以斯多妨。是故一切 進向之道四果別分。故屬前果而不從後。問
曰。從後若有多過何故初果攝向從後。此如 上釋。初果已前無果可屬。故牽從後。問曰。若 言初果之前無果可屬。攝向從後。餘前有果
推其後向而屬前者。彼八禪中初禪已前更 無禪定。彼未來禪可屬初禪。二禪已上乃至 非想前有禪故。彼一切禪方便道中無礙解
脫應屬下地非上禪收。釋言。應齊。立義左右。 不可全同。云何左右。彼八禪定約果分業。一 切方便與根本禪同牽一果。故悉從後。四果
辨義分果異因。故前方便推屬前果。分相如 是。次第三門制立四果。聖果細分應有無量。 今以何故定立此四。依毘婆沙多義制立。不
可具論。今此略以五義制也。一約出觀以制 四果。凡是制果必約出觀。何故而然。出觀 之處生得證想。故就制果。云何得知。緣覺之
人修道斷結與聲聞同。以不數出不制多果。 明知。聲聞制立多果正由數出。何故緣覺不 數出觀不制多果。聲聞偏爾。緣覺利根。以利
根故煩惱輕薄。如人大力擔輕不息。緣覺如 是。聲聞鈍根。以鈍根故煩惱深重。如人小力 擔重劬息。聲聞如是。以劬息故制立多果。斷
除三界見惑窮處其必出觀。就此出處制立 初果。問曰。何故此處必須出觀。釋有兩義。一 創斷見惑多用功力。疲弊故出。二斷見惑超
凡成聖。永絕三塗慶嘉故出。除斷欲界六品 修惑亦必出觀。故就此處制第二果。何故至 此復須出觀。解亦兩義。一由此惑麁強難息
斷之用功。疲弊故出。二離麁過慶嘉故出。斷 除欲界修惑窮盡亦必出觀。故就此處制第 三果。何故此處復須出觀。亦有兩義。一斷
欲界貪欲瞋恚慳忿嫉妬無慚愧等諸麁煩惱 用力增多。疲弊故出。二離麁過慶嘉故出。斷 上二界一切結盡亦必出觀。生其四智究竟
之想。故復約此制第四果。何故此處復須出 觀。亦有兩義。一斷上界一切煩惱用力增多。 疲蔽故出。二永絕生死究竟無學。慶嘉故出。
以此四處必定出觀故就制果。餘出不定。故 不制果。問曰。何故斷見諦惑要盡方出斷修 數出。釋有兩義。一見諦惑迷心易滅。其猶
折石不假中息而能斷盡。如人下坂易故不 息。修惑難除。如絕藕糸。一觀相續不能斷盡。 故須數出。如人上山難故劬息。二見諦惑能
感三塗增上苦報。畏苦情猛。為是不息。如行 嶮地走亦不息。修惑能招人天生死。人天優 遊厭畏心弱。是故數息。如無畏處少走多息。
問曰。等是修惑之中。何故斷除欲界修惑中 息制果。上界不爾。解有三義。一欲界惑凡夫 多起。習使力強難可制斷。故須中息。上界煩
惱凡夫本來起之希小使力輕薄。不假中息 亦能斷盡。二欲界惑多難可斷盡。故須中息。 上界惑少不息能盡。彼云何少。瞋恚慳嫉無
慚愧等彼處無故。三欲界煩惱二因緣起。一 者因力。不斷使性。及助思惟。二者緣力。所謂 色聲香味觸等。以是二力起惑難斷。故須中
息。上界煩惱雖從因起緣力微少易可截制。 不息能盡。不息盡故不制多果。問曰。等是欲 界之中。何故斷除六品惑盡。方息制果。斷後
三盡制一果乎。釋言。前六過是麁重。聖人於 此厭畏增強故盡方息。後三輕微厭畏情少。 故後別斷制一果矣。又麁易斷。倍盡方息。故
斷前六共制一果。細難捨遠。故斷後三立一 果耳。若爾上界煩惱轉細轉難捨離。應制多 果。此如前釋。更有餘義。後番論之。此一義
竟。二約四表制立四果。斷除見惑示相表制 立初果。又斷見惑永絕三途出惡趣表。故立 初果。欲界此九品修惑之中前之六品其性
麁重能發無作。斷除彼結出無作表。故就此 處制第二果。欲界地中有其不善。斷後三 微出不善表。故就此處制第三果。上界煩惱
性是染污無記之法。斷除彼故出離染污無 記之表。故就此處制第四果。此兩義竟。三約 四流制立四果。如毘婆沙說。斷絕見流制立
初果。於欲流中斷其小分立第二果。欲流全 盡立第三果。斷絕有流及無明流立第四果。 問曰。何故斷絕欲流別立二果。斷有無明共
立一果。以欲流中麁細易別故開分二。有及 無明麁細難分故合為一。此三義竟。四約四 生制立四果。亦如論說。對捨濕生及與卵生
制立初果。此二多在畜生道。故離胎少分立 第二果。全捨胎生立第三果。永出化生立第 四果。此四義竟。五對五趣制立四果。亦如
論說。出下三趣制立初果。對人少分立第二 果。全捨人道立第三果。出離天道制第四果。 亦可。捨人及天少分立第三果。全出天道立
第四果。制立如是。上來增數四門分別。或 分為五。一者外凡。五停心觀總別念處。事中 安心未觀諦理名之為外。具足死凡鄙之法
故名為凡。二者內凡。煗等四心。學觀諦理 得聖人性故名為內。凡法未捨故稱為凡。三 者見道。四者修道。五無學道。或分為六。如
涅槃經迦葉品說。彼說恒河有七眾生。涅槃 河中有七種人。始從常沒乃至俱行。初一常 沒賢聖不收。後六是其賢聖所攝。即就此義
以分六種。五停心觀乃至煗頂通攝以為出 已還沒。忍世第一名出已住。苦忍乃至須陀 洹果名為觀方。斯陀行後盡那含行名觀已
行。阿那含果盡羅漢向名行已住。阿羅漢果 名為俱行。何故初分名出已沒。於此位中樂 求解脫故名為出。分未決定。遇惡知識退起
諸過。沈沒惡道名出已沒。退起何過。念處已 前有惡斯起。煗頂中退經論不同。依如毘曇 除一闡提餘惡悉起。依涅槃經除其四重五
逆謗法及一闡提。但起十惡及餘遮罪。何故 忍及世第一法為出已住。出如前釋。堅守正 觀不退起惡。不墮惡趣故名為住。故涅槃
云。住忍法時當知。無量三惡道報皆非數滅。 更不受故。又經說言。世上正見者終不墮惡 道。彼名忍等為上正見。若依成實煗心已去
皆名正見。斯不墮惡齊得名住。何故苦忍至 須陀果名為觀方。觀四諦故。問曰。煗等齊觀 四諦。以何義故不名觀方。偏名苦忍至須陀
果為觀方乎。釋言。煗等觀而未見故不與名。 苦忍已去觀於四諦獲得四事故偏名之。云 何為四。一住堅固道。所有五根無能動者二
能遍觀察。悉能呵嘖內外煩惱。見疑無明親 迷諦理名內煩惱。貪瞋慢等依諸見生。不親 迷理名外煩惱。三能如實見。所謂忍智八忍
推求。八智決了。四能壞大怨。謂破四倒。以何 義故斯陀行後名觀已行。依前諦觀繫心修 道。為斷欲界貪欲瞋恚愚癡憍慢。故名為行。
以何義故那含果後名之為住。經釋有六。一 在色界及無色界而受身故名之為住。二不 受欲界人天地獄畜生餓鬼故名為住。三斷
無量結餘少在故名之為住。四遠離二愛慳 貪瞋恚故名為住。言二愛者。一是色愛。愛染 妻色。二者欲愛。著餘五欲。五不造作共凡夫
事故名為住。此名婬欲為共凡事。六自無所 畏。不令他畏故名為住。自無惡行不畏苦果 故自無畏。於諸眾生不惱害故不令他畏。何
故羅漢名為俱行。水喻世間。陸喻出世。是 阿羅漢能觀煩惱到於涅槃。是故名為水陸 俱行。或分為七。見諦道前隨行分三。謂聞思
修。義如上判。苦忍已上隨果分四。謂須陀洹 乃至羅漢。亦如上辨。又依大品三乘共地亦 得分七。一乾慧地。謂五停心總別念處。不定
聞思未得定水而自沾潤故名為乾。二者性 地。煗等四心。學觀諦理得聖人性故名性地。 三八人地。見諦位中具修八忍名八人地。四
者見地。須陀洹果見諦周盡名為見地。五者 薄地。斯陀行後漸斷欲結名為薄地。六離欲 地。那含果後超出欲過名離欲地。七阿羅漢
地。此等如前三乘地中具廣辨釋。或分為八。 謂四向果。修因趣果名之為向。成德遂因說 以為果。果向細分乃有無量。今據一門且分
為八。八名是何。謂須陀向至羅漢向。須陀洹 果至羅漢果。於中略以六門分別。一辨定其 相。二就有漏無漏分別。三就有為無為分別。
第四約就禪地分別。五明超越不超越別。第 六明其退不退義。其相如何。依如毘曇從五 停心至道比忍名須陀向。道比智心名須陀
果。若依成實從初盡於無相位來名須陀向。 無相位後順舊觀心名須陀果。彼於四諦總觀 不別。為是不說道比忍等以之為向。道比智
心以之為果。須陀果後進斷欲界六品修惑。 有亦無礙五解脫道。名斯陀向。末後一品 解脫道心名斯陀果。斯陀果後進斷欲果七
八九品修道煩惱。有三無礙二解脫道。名那 含向。末後一品解脫道心名那含果。那含果 後進斷初禪至非想結。除非想地末後解脫。
其餘一切無礙解脫名羅漢向。斷非想結最 後解脫名羅漢果。相別如是 (此一門竟) 。
[0793b17] 次就有漏 無漏分別。須陀洹向論者不同。若依毘曇世 第一前一向有漏。苦忍等心一向無漏。若依 成實聞思位中。想心觀行緣事破我。相似無
漏性是有漏。煗等四心觀見諦空漸斷諸結。 雖能如是猶為有心之所間隔。判之以為雜 相無漏。無相位中一向無漏。須陀洹果定是
無漏。斯陀含向斯陀含果阿那含向阿那含 果阿羅漢向依如成實一向無漏。唯無漏道 能斷結故。若依毘曇性是無漏。隨義兼論通
漏無漏。是義云何。斯陀向等有隨。聖智斷 結名之為正。等智斷結說以為隨。正是無漏。 隨是有漏。問曰。一切悉具二種有不具者。釋
言。齊具。問曰。有人純用聖道而斷煩惱云何 有隨。有人純用等智斷結云何有正。依同 修互相成故。云何相成。用無漏道斷下煩惱。
即成上地有漏功德。若用等智斷下煩惱。亦 成上地無漏功德。所以齊具。阿羅漢果一向 無漏。問曰。斯陀那含果中依如毘曇並說等
智以為隨果。說此隨果以為有漏。阿羅漢果 何以故不然偏名無漏。釋言。等智以為隨果。 於非想結全無治能故無隨果。無隨果故純 名無漏。有漏無漏分別如是
(此二門竟) 。
[0793c10] 次就有為 無為分別。戒定慧等是其有為。數滅功德是 其無為。此二若就滅道分別有為功德悉名 為向。無為功德盡判為果。若就四向四果分
別。向中具有有為無為。果中亦然。問曰。向中 既具二種。有為無為何者正向何者非正。解 有兩義。一同類分別。有為無為二種之向別
望有為無為二果各有正義。其相云何。有為 之向望有為果同類相生故得名正。又到果 時得彼因中有為功德。共成一果故亦名正。
向中無為望無為果同類相成名之為正。又 至果時得彼因中無為功德。共成一果故亦 名正。二強弱分別。因中有同為趣果。力強
判為正向。無為無力判為隨向。是義云何。因 中有為修習之力能生果中有為功德。故名 為正。復能斷結趣向果中無為功德。故望彼
德亦得名正。無為功德在向名隨。無前二 能故不名正。問曰。果中有為無為二種德中 何者正果。解亦兩義。一同類相望俱是正果。
果中有為正從向中有為行生名為正果。果 中無為正攝因中無為德成故亦名正。第二 約對求心分別。無為正果。有為隨果。何故而
然。聖人源為涅槃修道。無為正是賢聖所求。 故是正果。有為所厭故非正果。良以有為是 所厭離非正果故。煩惱盡已并道亦捨。無為
所欣。是正果故。畢竟求證。有為無為分別如 是 (此三門竟) 。
[0794a07] 次就禪地以辨其相。依如成實攝末 從本禪地有九。所謂八禪及欲界中如電三 昧。分末異本禪地有十。於初禪中別分中間
通餘說十。若依毘曇攝末從本禪地有八。所 謂八禪。彼宗不說欲界有定故但有八。分末 異本禪地有十。於初禪中別分未來及與中
間通餘說十。禪地如是。依如成實四向四果 並依初禪至無所有。以此七處無漏所依是 故名為七依定矣。并依欲界如電三昧除非
想地。問曰。毘曇宣說空識無所有處不發見 解。成實何故宣說初果及與初向同依無色。 宗別不同立義各異。依如毘曇無色不緣下
有漏種為苦集觀。亦不緣下有漏對治為滅 道觀。是故無色不發見解。成實得緣故依無 色亦發見解。又問。非想何故不依。無無漏故。
問曰。成實宣說。非想無漏心後入滅盡定。云 何說言非想地中無無漏乎。釋言。非想但有 順舊遊觀無漏。無其增觀斷結無漏。為是不
依何者順舊遊觀無漏。先用下定發無漏慧。 觀非想地苦無常等。然後用彼非想地心緣 前所觀苦無常等。名為順舊遊觀無漏。以此
心微推求力薄。是故不發增觀無漏。若依毘 曇須陀斯陀二果及向在未來禪不通餘地。 良以此等欲結未盡。未得餘禪。所以不依。阿
那含向或六地攝。根本四禪未來中間。其次 第人必依未來。彼次第人欲結未盡。未得餘 禪。為是不依。超越之人或依未來乃至四禪。
依未來禪入見諦道則未來攝。乃至依於四 禪入見則四禪攝。彼宗四空不入見道。為是 不依。阿那含果亦六地攝。與前相似。其次第
人亦未來攝。何故而然。彼次第人用未來禪 所發無漏為無礙道。斷欲界結盡。已還用彼 禪所發無漏為解脫道。故未來攝。不用餘禪
所發無漏斷欲界結。是故此果不在餘種。超 越之人或未來攝。乃至四禪義同前解。阿羅 漢向或九地攝。根本四禪未來中間及三無
色。或十地攝。加非想地。無漏正向則九地攝。 若通有漏隨向說之則十地攝。云何無漏九 地攝乎。無漏有二。一者行修緣中現起。二
者得修成就而已。若論行修於九地中有無 不定。或具一二三四五六乃至九種。是義 云何。有人純用未來禪中所發無漏。斷初禪
結乃至非想則一地攝。或用初禪或用中間 義亦同爾。或復有人用未來禪及初禪地所 發無漏。斷上界結趣向羅漢則二地攝。或用
未來初禪中間所發無漏。斷上界結則三地 攝。或用前三加用二禪所發無漏。斷上界結 則四地攝。或用前四加用三禪則五地攝。加
用四禪則六地攝。加用空處則七地攝。加用 識處則八禪攝。加無所有則九地攝。此諸地 中所有無漏用下斷上。非上斷下。行修如是。
若論得修一切悉具九地無漏。云何悉具。解 有四義。一無漏相望依下成上。阿那含人用 下無漏斷下結時。即得上地無漏功德。如用
初禪未來中間所發無漏。斷初禪結則得二 禪無漏功德。如是一切。二無漏相望依上得 下。有人凡時或得初禪乃至非想後得聖。已
隨用何地所發無漏斷上結。時則得下地無 漏功德。三就有漏望於無漏依下成上。如用 二禪方便等智斷初禪結則得二禪無漏功
德。如是一切。四就有漏望於無漏依上得下。 如用二禪方便等智。斷初禪結則得初禪無 漏功德。同治修故。云何同治。初禪無漏亦
能對治初禪煩惱乃至非想一切煩惱。二禪 地家方便等智亦能對治初禪煩惱。名為同 治。乃至非想方便等智亦能對治無所有結。
名為同治。以同治故用彼二禪方便等智。斷 彼初禪煩惱之時。即得初禪無漏功德。雖復 得之少分不多。但得對治初禪結邊一分無
漏。餘悉不得。故曰小分。得之云何。彼無礙道 正斷之時。應斷此結無漏之得心邊發生。乃 至用彼非想地家方便等智。斷無所有煩惱
之時。亦得初禪無漏功德。雖復得之亦少不 多。但得應斷無所有結一分無漏。餘悉不得。 故曰不多。以彼諸地方便等智望初禪地無
漏功德得之既然。望餘地中無漏功德應同 治者得之齊然。不同治者一切不得。阿羅漢 向攝地如是。阿羅漢果亦九地攝。根本四禪
未來中間及三無色。九地無漏皆能對治非 想地結得阿羅漢。故於中若據行修分別或 未來攝。乃至或是無所有攝。用未來禪斷結
證果即未來攝。餘地亦爾。若據得修皆九地 攝。得羅漢時總得九地一切無漏為彼果故。 禪地如是 (此四門竟) 。
[0795a04] 次辨超越不超越義。宗別不 同所說各異。成實法中一切賢聖悉無超越。 彼宗凡夫無斷結。故毘曇法中四向無超。四
果之中須陀羅漢亦無超越。唯斯陀果及那 含果有超不超。彼宗凡夫有斷結故說有超 義。相狀如何。有人凡時全未斷結。入見諦道
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但得名為須陀洹果。或 復有人先於凡時斷欲界結從一二品至五品 盡。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亦是次第
須陀果攝。而不得名斯陀含向。以於向中無 超證故。或復有人先斷欲結至六品盡。復入 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不作須陀亦不作
彼斯陀含向。超證第二斯陀含果。斯陀含人 所斷煩惱悉已無故。或復有人先斷欲結至 八品盡。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亦超
越斯陀果攝。而不得名阿那含向。以於向中 無超越證故。或復有人先斷欲結至九品盡。 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不作須陀超
證第三阿那含果。阿那含人所斷煩惱悉已 無故。或復有人先斷初禪至無所有一切煩 惱盡。後入見道至第十六道比智時。亦是超
越那含果收。而不得名阿羅漢向。以於向中 無超證故。問曰。何故果中有超向中無超。釋 言。超證必在道比。彼第十六道比智心是其
止息證果之處。先斷欲結六品及與九品盡 處。亦是止息證果之處。是義相順故得超證。 餘品盡處於此止息證處不順。故無超證。為
是一切向中無超。問曰。道比與彼六品九品 盡處果義相順得超證者。前十五心與向相 順。何故不得超證彼向。釋言。於前十五心時
非想一地見惑未盡。次第所斷猶未窮盡。安 能超證。是故超證偏在道比不在餘心。良以 於前十五心中無超證故。一切向中悉無超
越。問曰。凡時先斷六品九品惑盡。爾時何不 即名斯陀及阿那含。要須來至道比智時方 得其名。釋言。斯陀及阿那含必無見惑。凡時
雖斷六品及九品惑盡見惑猶。故不得名斯 陀含及阿那含。道比智時見惑始盡。故於此 處方得其名。問曰。何故初果無超。於初果前
無所得故。又凡不能斷非想地見惑周盡。所 以無超。阿羅漢果何故無超。凡夫不能斷非 想地修惑周盡。為是無超 (此五門竟) 。
[0795b16] 次明有退無 退之義。須陀向中有退無退。是義云何。五停 心觀總別念處一向可退。煗頂二心亦退不
退。是義云何。依如毘曇煗心已上無有斷善 作闡提義。名為不退。容起餘過墮三惡道。目 之為退。若依涅槃永更不起四重五逆。及斷
善根作一闡提。名為不退。遇惡知識容起十 惡沒三惡道。名之為退。若依成實亦更不起 四重五逆及斷善根。又亦不起兼重十惡墮
三惡道。名為不退。故成實中說煗頂等為上 正見。往來百千世不墮惡道。容起煩惱造作 輕業人天輪轉。名之為退。忍世第一及見道
心一向不退。須陀洹果亦無退理。斯陀向果 那含向果及羅漢向。依如成實於此位中所 有聖德一切不退。設有退者但退禪定。若依
毘曇於此位中所有聖德亦退。不退是義云 何。分別有四。一約根分別。鈍根有退。利根不 退。不動法人定不退故。二約修分別。散慢有
退。專修不退。三約行分別。雜用等智而斷 結者容使有退。純用無漏而斷結者牢固不 退。四約趣分別。人中有退。人中多有退因緣
故。在天不退。故論說言。諸天不退。阿羅漢果 依如成實一向不退。設有退者但退禪定。若 依毘曇亦退不退。是義云何。分別有六。第一
約就煩惱分別。煩惱有二。一受生煩惱。於受 生時妄起貪等。二障道煩惱。對緣現起貪瞋 癡等妨礙聖道。彼阿羅漢障道煩惱容使暫
起。名之為退。受生煩惱畢竟不起。名為不退。 二約煩惱因緣分別。因緣有二。一內二外。不 斷使性及邪思惟而起煩惱。名之為內。五塵
生結。目之為外。彼阿羅漢已斷內因。無有 內因而起煩惱名為不退。容有外緣而起煩 惱。名之為退。謂觀增上可貪境界暫生欲染。
尋還斷除故經生。三約根分別。鈍根有退。 利根不退。是義云何。彼阿羅漢有六種性。退 思護住昇進不動。義如後釋。彼退法人一向
可退。不動法人一向不退。思護住進義則不 定。若退法人增進為者容使可退。若不退人 增進為者唯住唯增無有退義。四約修分別。
專修不退。散漫有退。故涅槃中說退有五。 一樂多事。二樂說世事。三樂睡眠。四樂近在 家。五樂多遊行。以是五事令比丘退。五約行
分別。鈍用無漏斷結成者一向無退。雜用等 智斷結成者容使可退。是義云何。此人用其 世俗等智攀上。厭下斷欲界結至無所有。非
想一地等智不治。用無漏斷。由本不牢。為是 有退。是故舊人沙井為喻。其猶沙井上雖 塼疊不免陷壞。此亦如是。第六約就界趣分
別。界謂三界。欲界有退。上界即無故。雜心 云。若說退者必退。乃至必昇進者必定昇進。 當知。此說欲界羅漢。非上二界。欲界有其退
轉因緣。上界無故。趣謂五趣。人中羅漢則有 退轉。天中無退。人中多有退因緣故。故論說 言。諸天不退。四向四果辨之麁爾。或分十
三。如毘曇說。見諦道前七方便人則以為七。 見諦道中分為二種。所謂信行及與法行。鈍 根之人入見諦道名為信行。信聖人語而起
行故。利根之人入見諦道名為法行。自心見 法而起行故。通前為九。修道位中有其二種。 謂信解脫及與見到。鈍根之人在於修道名
信解脫。信聖人語得解脫故。利根之人在於 修道名為見到。自心見法得解脫故。通前十 一。無學位中亦修二種。謂時解脫不時解脫。
鈍根之人至無學果名時解脫。以鈍根者待 時託處得解脫故。利根至果名不時解脫。以 利根者不得待處得解脫故。通前十三。以見
道上離分六人故。雜心云。事則說有六。或分 十四。如毘曇說。見諦道前說七方便。見諦 道中信行法行。修道位中有信解脫及與見
到。通前十一。阿那含中得滅定者名為身證 通前十二。無學位中說慧解脫及俱解脫。通 前十四。不得滅定名慧解脫。得滅定者名俱
解脫。亦得開分以為十五。見諦道前七方便 人則以為七。見諦已去四向四果復分為八。 通前十五。亦得開分為二十三。前七方便則
以為七。就後四向四果之中分別利鈍則有十 六。通前合為二十三矣。或復開分為二十七。 此有兩門。一則如彼成實論說。見諦道前
分為二人。一者信行。二者法行。鈍根之人名 為信行。信順他語而起行故。利名法行。息心 見法而起行故。大集經中見前分二。亦與此
同。前二種人入見諦道名無相行。空觀相續 無相間故。通前為三。須陀洹果以為第四。斯 陀含行以為第五。斯陀含果以為第六。阿那
含行以為第七。那含果中離分十一。通前十 八。由其通攝阿羅漢向合為那含。故有十一。 名字是何。一名現般。是人現世於凡身中修
得那含。則於此身修得羅漢故名現般。二名 轉世。聖人身上經生已後修得那含。則於現 世修得羅漢是亦通為現般所收。三者中般。
是人現世修得那含不得羅漢。捨欲界身向 上界去。兩界中間受身得般。四者生般。於初 禪上隨何處生最初受身。未盡壽命修道得
般。五者行般。與前生般同在一身。精懃行道 壽盡得般。名為行般。六無行般。亦與生般 同在一身。不懃行道壽盡得般。名無行般。七
者樂定。於上界中初身不般。展轉上生至廣 果天。不得涅槃生無色界。八者樂慧。亦於上 界展轉上生至廣果生。不得涅槃生五淨居。
九信解脫。於前人中有鈍根者。名為信解。十 名見到。於前人中有利根者。說為見到。十一 身證。於前人中得滅定者。廣如後釋。阿羅漢
中差別有九。通前合為二十七人。一是退相。 此人最鈍。以鈍根故得定必退。二是守相。根 少勝前。深自防守容能不退。三者死相。根
轉勝前。深厭諸有不能得定。得已恐失。求欲 自害。名為死相。四者住相。所得三昧不退不 進。五可進相。所得三昧轉勝增益。六不壞相。
所得三昧種種因緣不能破壞。七不退相。此 人最勝所得功德盡無退矣。八慧解脫。於前 人中不得滅定名慧解脫。九俱解脫。得滅盡
定。此等一一廣如後釋。成實如是。更有一種 二十七人。如中阿含福田品說。彼經偏就 見諦已上說二十七。不通見前。相狀如何。彼
有居士。名給孤獨。請問如來。於世間中有幾 福田人。佛答有二。一是學人。二無學人。見諦 已上至阿那含名為學人。阿羅漢果名無學
人學有十八。無學有九。是故通合有二十七。 學人十八經列不次。名字是何。一是信行。二 是法行。三信解脫。四是見到。五是身證。六是
家家。七一種子。八向須陀。九得須陀。十向斯 陀。其第十一得斯陀含。其第十二向阿那含。 其第十三得阿那含。十四中般。十五生般。十
六行般。十七無行般。十八上流。至色究竟正 有此名。更無異釋。准依毘曇信行法行在於 見道十五心中。鈍名信行。利名法行。信脫見
到准依毘曇在於修道須陀果後。鈍名信脫。 利名見到。此四統攝一切學人。以含通故。餘 十四人於中別分。於前信行法行人中開出
三人。一則開出須陀洹向次第之人。入見諦 道十五心中名須陀向。二則開出斯陀含向。 超越斯陀入見諦道十五心中名斯陀向。三
則開出阿那含向。超越那含入見諦道十五 心中名那含向。於前信脫見到人中隨別開 出十三種人。一則開出須陀洹果。第二開出
斯陀含向。謂。次第人向斯陀含未至果。前於 現在中修行者是。第三開出家家之人。謂。次 第人向斯陀含未至果。前分斷煩惱逕生者
是。第四開出斯陀含果。於中細分有異其二 種。一者超證斯陀含果。二次第證斯陀含果。 通合為一斯陀果矣。第五開出阿那含向。謂。
次第人向阿那含未至果。前於現世中修行 者是。第六開出一種子人。謂。次第人向阿那 含分斷煩惱逕生者是。第七開出阿那含果。
於中細分亦有二種。一者超證阿那含果。二 次第證阿那含果。今合為一阿那含果。第八 開出中般之人。第九開出生般之人。第十開
出行般之人。十一開出無行般人。十二開出 上流般人。此上流中有勝有劣。勝者色界得 般涅槃。劣者生於無色界中。方始得般。彼舉
勝者。是故說言。至色究竟彼向福田。在色界 者有色有形得受供為世福田。為是偏舉。十 三開出身證之人。那含果後得滅定者。此之
十三皆是信脫見到中列。學人如是。無學九 者。經列不次。一名思法。二昇進法。三不動 法。四者退法。五不退法。六者護法。經自釋
言。護則不退。不護則退。七者住法。八慧解 脫。九俱解脫。經文如是。更無異釋。九中前七 就根以別。後二約法。前之七種猶如毘曇中
六種羅漢。六羅漢者退思護住昇進不動。彼 阿含經分不動人以為二種。故有七也。九中 退法是毘曇中初退法人。九中思法是彼第
二思法之人。九中護法是彼第三護法之人。 九中住法是彼第四住法之人。九中昇進是 彼第五必昇進人。九中不動及與不退是毘
曇中不動法人。彼毘曇中不動有二。一本來 不動。二至果中進為不動。九中不動當毘曇 中因來不動。九中不退當毘曇中至果不動。
後二慧脫及俱解脫約法以別。前七人中不 得滅定名慧解脫。得滅定者名俱解脫。此等 至後更當廣釋。此二十七通見道前七方便
人有三十四。廣則無量。開合如是。上來第一 通相分別。次第二門隨別解釋。五停心觀如 前五章中具釋。總別念處如前道品章中具
釋。煗等四門如前煗等四種善中具廣分別。 今先別釋須陀洹向。於中曲有六門分別。一 約境分別。第二品數多少分別。三依無礙解
脫分別。四約修分別。五定是非。六轉根分別。 言約境者。依曇無德一時見諦。依薩婆多前 後見諦。言一時者案依彼宗。先於見前煗頂
忍中別緣諦空總令純熟。次於世間第一法 中總緣四諦名用虛假以之為詮。後入無相 總見四諦一切法空。念念增明都無間絕。成
實法中存依此義。言前後者依薩婆多別緣 四諦見有得道。行者先於總別念中總緣四 諦為空無我。而於四諦未得明了。至於煗等
四心之中別緣四諦而為方便。苦忍已上隨 別照見。見苦異集。見滅異道。名前後見。諸部 毘曇存依此義。問曰。二中何者為是。並為
佛。不可偏依。但隨人別二說有異。其鈍根者 未能破相見諸法空。多依先後漸次見諦。其 利根者能破有相證諸法空。並依一時。又復
二宗立患各異。依曇無德取為患本。雖別見 諦取執未已。要總見空取患方盡。為是觀諦 先別後總。依薩婆多癡為患本。雖總觀諦闇
相未遣。別觀分明闇相乃盡。故依彼宗先總 後別 (此一門竟) 。
[0797c09] 次明品數多少之義。依如毘曇 見道位中唯十五心。通須陀果有十六心。八 忍八智是十六也。觀欲界苦初忍後智。有其
二心。觀上界苦初忍後智。亦有二心。餘諦例 爾。若依成實見道位中有無量心。故彼文言。 以無量心斷諸煩惱。非八非九。言非八者說
見道中有無量心相續斷惑。破阿毘曇定說 八忍。言非九者說修道中有無量心。破阿毘 曇於一一地定九無礙。何故毘曇定說八忍。
彼宗觀有。有相局別。見易明故。何故成實 說無量心彼宗觀空。空無分限見難了故 (此二門竟) 。
[0797c20] 次就無礙解脫分別。依如毘曇見道位中 具以無礙解脫二道而斷見惑。八忍無礙。七 智解脫。應有八智。後一判為須陀洹果。故但
說七。若依成實無相位中單有無礙而無解 脫。何故而然。彼宗所說無礙解脫同是空觀。 於中增進說為無礙。順舊之智判為解脫。順 舊解脫判屬須陀。故無中純有無礙
(此三門竟) 。
[0797c27] 次第四門約修分別。於中有二。一約境界明 修多少。二約行心明修多少。言約境者如毘 曇說。於彼見道十五心中現觀一諦。未來還
於一諦增明。現觀一行未來傍於一諦之下 四行增明。隨所觀察皆明了故。以一諦下四 行義親故悉增明。問曰。於前四現忍中現觀
一諦未來傍於四諦增明。現觀一行未來傍 於十六增明。至第十六道比智時義亦如是。 今此見道十五心中何故不爾。未來唯於一
諦增明。唯於同諦四行增明。釋言。四現及後 道比是開豫道。心志寬容故修寬多。此十五 心是速疾道。心志峻狹故修狹少。約境如是。
次約行心明修多少。修有二種。一者行修。緣 中現起。二者得修。於所修習得令屬己。若據 行修苦法忍時唯得修習苦法忍心。乃至最
後道比忍時唯得修習道比忍心。若據得修 同時相得。或後得前。非前得後。後非得前 故。初苦法忍十五得得。乃至最後道比智心
唯一得得。相狀如何。苦法忍心現起之時。有 一非色非心得法。與忍俱起得於現在苦法 忍心。并得種類在未來者令來屬己成就一
失。問曰。彼忍由得得之在己不失。彼得由何 在己不失。釋言。彼得復由小得得故不失。小 得由何。還由大得得故不失。其猶二生互相
生矣。雖有二得今總合故說為一得。餘亦如 是。問曰。向說以後得前非前得後。今云何言 通得種類在未來者。釋言。前說不得後者。苦
忍時得不得後時苦法智等。非謂不得現起法 家未來種類。未來之類望今未起猶名已起。 已起類故苦法智時二得俱生。一得苦智。一
得向前苦法忍心。如是漸增。乃至最後道比 忍時。有十五得與之俱生。一得道比。餘十四 得得前十四。問曰。後得唯得向前所得法體。
亦得前得。義釋不定。一義釋之。唯得前法。前 得隨法亦成不失。一義釋之。通得前得。若 爾展轉有無窮過。論自釋言。無窮何失。修義 如是 (此四門竟)
。
[0798b05] 次定是非。問曰。見中用何為道。 義別四階。其一義者慧為道體。餘者悉非。離 慧不能忍智法故。第二義者慧及一切心心
數法并及道戒通為正道。八正用此而為體 故。諸得四相道中隨義不名正道。第三義者 心法與戒并及四相同時俱起是共有因。相
扶義親通說為道。諸得望彼起戒異時非共 有因。相扶義疎不說為道。第四義者心法與 戒諸得四相皆有彼此相成之義。通說為道。
問曰。若依前之三義諸得非道亦應非果。又 復果者是得證義。諸得順果。故名為果。見 道在向。何故論中說得為果。釋言。論中說得
為果。同後一義。得不順向故不名道。得前世 間第一法得亦同此釋不名第一。問曰。若依 末後一義得名道者。論中宣說。得彼世間第
一法得不名第一。今云何言得道之得亦名 為道。釋言。論說得第一得非第一者。同前三 種非道之義。又世第一位分短促止在一念。
得彼之得前後多念於彼不順。為是彼得不 名第一。見道寬長得復多念。於彼相順故得 名道。是非如是 (此五門竟) 。
[0798b25] 次就轉根而為分別。 問曰。見中心道峻速。得轉根不有。言。不得。 於一一行無多緣故。問曰。若言定不得者。依
如毘曇信法二人同在見道。論中宣說。信行 是其法行之因。云何不轉。又復釋言。劣望於 勝理有因義。其實不轉。若依成實同一空觀
實難轉根。若依毘曇差別觀諦容有轉義。是 義云何。凡轉根者於境多觀亦能轉根。於境 力勵明淨心觀亦能轉根。其四諦法初則易
知後轉難了。行者於前四現忍中學觀諦時 有五種別。有一種人於四真諦未能觀察。非 苦力勵。是人入見但為信行。其第二人四現
忍中於前三諦未熟觀察。用道為難力勵觀 察。是人入見於前三諦見不極明。名為信行。 於後道諦照見明了轉為法行。其第三人四
現忍中於前二諦未能觀察。於滅於道用之 為難力勵觀察。是人入見於苦於集見不極 明。名為信行。於滅於道照見明了轉為於法
行。其第四人四現忍中於初苦諦未能觀察。 於後三諦用之為難力勵觀察。是人入見於 初苦諦見不極明。判為信行。於後三諦照見
明了轉為法行。其第五人四現忍中於四真 諦並皆力勵。是人入見於四真諦並極明了 入見諦道。唯名法行。五種人中初後二人不
名轉根。中三名轉。須陀洹向釋之麁爾。次別 解釋須陀洹果。斯陀含向通亦是其須陀洹 攝一處合論。於中曲有六門分別。一定其體。
二明得捨。三明須陀斷結多少。四明須陀受 身多少。五明家家。六分利鈍。言定體者須 陀洹果聖德為體。聖德不同汎論有三。一是
果體。依如毘曇行修分別唯第十六道比智 心是其果體。得修分別通攝見諦十六聖心 悉為果體。若依成實說無相後順舊空觀而
為果體。二學等見。須陀果後遊觀無漏重緣 諦理而不增進。三勝果道。須陀果後更起勝 解進斷欲結。或一二品乃至六品。此行緣
於何諦進斷煩惱。於四諦中趣緣一諦。問曰。 何故前斷見惑四諦俱緣。此斷修惑唯緣一 諦。釋言。前斷迷諦煩惱。凡於四諦通皆迷惑。
故須通觀。此斷緣事貪瞋癡等非捨通迷。故 於四諦趣緣一種能斷果後。問曰。此行既緣 諦理。云何能斷緣事煩惱。若依毘曇觀細捨
麁。是故能斷。若依成實一切煩惱皆取性起。 觀空破性。為是能斷。問曰。此行所觀諦理為 深於前能斷修惑。為與前同能斷修惑。若便
更深深有何相。若當不深安能異斷。一釋。此 行觀理更深故能異斷。但此深相階別難分。 唯聖自覺叵以言別。其猶地地九品煩惱難
可言別。亦如地地生得善根九品難分。雖不 可別非無階降。此亦如是。又釋。此行觀理同 前亦能異斷。何故如是。理雖同前數觀心地。
數觀心明。故能異斷。如似一藥少服減病。多 能盡病。非多盡病便有異藥。亦如一食少敢 減飢。多食盡飢。非多盡飢令食不一。此亦如
是。須陀聖德雖復無量要唯此三。辨體如此 (此一門竟) 。
[0799a22] 次約前後論得論捨。先論捨義。問曰。 須陀得果之時為捨前向為當不捨。若依毘 曇證果之時定捨前向。捨有二種。一約行修。
不行名捨。道比智時前十五心不現行故。二 約得修。得斷名捨。因得斷已果得生故。若 依成實亦捨。以實細分因心謝已果心現
前。名之為捨。相續論之因滿為果。非捨前得。 名為不捨。問曰。須陀修增進道。向斯陀時捨 前果不。釋言。不捨。何故如是。證果心深所以
不捨。又復須陀雖起勝行唯依前果而自息 止。為是不捨。次論得義。問曰。須陀證初果 時。為得前向合為後果。為當不得。此如前釋。
依如毘曇修有二種。一是行修。二是得修。若 據行修果中唯有道比智心無前十五。若據 得修得於前向合為後果。是義云何。證初果
時捨前向中十五別得。一總得生得道比智。 并得向中十五無漏合為須陀。問曰。為當直 得向中所得功德合為後果。亦得向中能得
之得為後果乎。義解不定。一義釋之。唯得所 得無漏功德合為後果。不得能得。何故如是。 所得法體體有彼此通成之義。故復得之。能
得之得非正法體。彼此局別。無有彼此通成 之義。為是不得。又復所得心法為主。心法寬 通一起之者必有種類成在未來。未來有其
可起義故。後復得之合以為果。得非心法。 無有寬通在未來義。故後不得合成其果。以 有此別。是故論中說。捨前得更起果得。得於
前法合為果矣。又更解釋。正得前法兼得前 得。合為後果理亦無傷。故論中問曰。若得 有得有無窮過。論自釋言。無窮何苦。問曰。若
使果得起時通得前得。何名為斷何名為捨。 雖復得之非彼種類。故得名捨。毘曇如是。若 依成實唯立行修無得修修義。是故不說得
於前向合為後果。問曰。須陀起於勝行向斯 陀時。有得前果成後向不。釋言。不得起後向 時前果不捨。故無異得。得捨如是 (此二門竟) 。
[0799b28] 次論 須陀斷結多少。經說。須陀唯斷三結。所謂身 見戒取及疑。問曰。經說。須陀洹人所斷煩 惱猶如縱廣四十里池。其餘在者如一渧。云
何復言唯斷三結。釋言。須陀所斷實多。以四 義故偏說此三。一以此三是諸惑本舉此攝 餘。故偏說三。云何惑本。迷諦十使須陀悉斷。
就十使中五見及疑唯障見諦。須陀斷盡偏 與斷名。貪瞋癡慢通障見修。障見諦者須陀 斷盡。障修道者須陀未除。由斷未盡不與斷
名。就彼所斷六使之中三本三隨。身見是本。 邊見隨。戒取是本。見取隨。疑心是本邪 見隨。經中就本說除三使未亦隨故但說
三。二以此三重故偏說。如涅槃釋。譬如世間 王來王去。雖多臣流以王重故世人偏說。此 三如是重故偏說。此云何重。彼經釋言。一切
眾生常所起故。又難覺故。如病常發為重病。 又難識知名為重病。此三爾。眾生恒起不覺 為過故曰重矣。三以此三能為一切戒定慧
等三學大怨所以偏說。云何為怨。隨相麁對 取障戒。名為戒怨。疑蓋障定。名為定怨。身 見障慧。名為慧怨。依毘婆娑則不如是。彼說。
身見能為戒怨。計神是常苦樂不返不畏業 果。縱情作罪。妨修淨戒故為戒怨。戒取定怨。 取戒為道妨修勝靜故為定怨。疑為慧怨。於
境猶預不能決了。坊於正智故為慧怨。四隨 化說三。如涅槃釋。或有眾生聞說須陀斷無 量結退心不求。故但說三。所斷如是 (此三門竟) 。
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本終)
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末)
遠法師撰
[0800a05] 次明須陀受生多少。於中曲有四門分別。一 明須陀受身多少。二明潤惑品數多少。三明 煩惱潤生多少。四明斷惑損生多少。初言受
生身多少者。須陀有四。其第一人現修進得 阿羅漢果。則於現身入般涅槃。其第二人現 修進得阿那含果上界受身。或受一生或二
三四乃至極多。或受十五或受十六。言十五 者。有樂定人四禪遍生有十一身。初禪二處。 上三禪地各有三處。合為十一。加四空處故
有十五。言十六者。有樂慧人四禪遍生有十 一身。加五淨居故有十六。此等差別廣如後 釋。其第三人現身修得斯陀含果欲界受身。
於人天中多受二生少受一生。其第四人於 現在世唯證初果欲界受身。或受一生或二 三四乃至極多。受七生往來十四生。死此
之十四於人天中往來受之。不得類併。何故 如是。以其覺苦厭離心故。此須陀洹曾以觀 苦覺苦心盛。人中受生則覺人苦求生天中。
天中受生復覺天過求生人中。為是不併。問 曰。於彼十四生中何處先生。是義不定。人中 得道捨人身已先住天中。天中得道捨天身
已先生人中。故雜心云。人中超昇人間滿七。 天亦如是。問曰。何故極唯七返不增不減。業 力持故不減七返。道力制故不過七返。又復
業力勢極如此。如七藥樹七步毒蛇七日之 藥七世事等。問曰。此人過七返已唯得涅槃 有生上者。經論不同。依如毘曇及成實論。一
切聖人欲界地中曾經生者。厭苦情深悉不 上生。欲界身中定得涅槃。依阿育王傳經所 說有上生者。彼經宣說。有一經生病須陀洹
優波麴多化生五淨。明得上生。化之因緣備 如經說。須陀差別義有四階。此四人中初一 名為現般須陀。中二名為現進須陀。後一名
為受生須陀。次第二門約就欲界受生須陀 明其潤生煩惱品數。潤生煩惱麁分為三。細 分為九。中分為五。麁分三者。謂。上中下。此
義不定。就過論之麁惑過重說之為上。細惑 過微說以為下。非麁非細說名為中。若據功 力麁惑浮淺。障道力微說以為下。細惑根深。
障道力強說之為上。中惑異前說名為中。故 經宜說。無明住地其力最上。今此且依初義 分之。麁惑為上。細名為下。兩楹說中。細分九
者。麁中三品。所謂上上上中上下。中惑亦三。 所謂中上中中中下。細惑亦三。所謂下上下 中下下。中分分五者。謂為下中上上中上
上於中。初二名為上上。次二上中。次二名 上。次二名中。後一名下。此五與彼五階熏 禪五階分善其義相似。問曰。分九便足何勞
說五。今為約此明潤多少故須辨之。次第三 門明其煩惱潤生多少。於中曲有三門分別。 一明諸惑有潤不潤。二明用惑潤生不同。三
明諸惑潤生多少。初言諸惑潤不潤者。有人 宣說九品惑中有乘斷者不能潤生。不乘斷 者用之潤生。此義不然。乘斷已竟可不潤生。
未斷之時何為不潤。當知。一切齊能潤生。但 潤有二。一者現起親潤受生。二者成就冥助 資潤。其乘斷者未斷之時得有冥助資潤之
義。亦有現起親潤之義。云何得有。義如後釋 (此一門竟) 。
[0800c05] 次明用惑潤生不同。於彼九品修惑之 中何者現起親潤受生。何者成就資潤受生。 隨次論之所有惑中最上麁品緣中現起親潤
受生。餘悉成就資潤受生。據實論之惑起無 序。發業潤生例非一准。惑上中下不可一定。 是義云何。於受生時有人鈍根。或覩勝緣起
增上結。則用此結親潤受生。中下資助。有人 中根。或對中緣起中品結。即用此結親潤受 生。上下煩惱成而隨助。有人利根。或逢弱
緣起下品結。則用此結親潤受生。上中隨助。 上結生者受身必多。中結次少。下結最少。為 是須陀九品煩惱雖全未斷不妨受生多少不
定。以是義故九品惑中。應乘斷者亦得現起 潤業受生資助已竟 (此二門竟) 。
[0800c18] 次明諸惑潤生多 少。經論之中文無定判。然今且可准義論之。 九品惑中最初二品。五品分別同是上上。品
類同故齊潤三生。於中初品獨潤三生。餘結 資助潤十四生。於中後品獨潤三生。餘結資 助潤十一生。此云何知。彼第三品第四品結
各潤二生。此初二品麁於彼結。故潤三生。與 彼相隣不得過三。又餘品結二品。二品潤生 齊等。以後類前最初二品同潤三生。問曰。此
二同潤三生。有何差別。初品麁強受生速疾。 後品惑微受生遲遲。如人見物貪強疾取貪 微後取。又初品麁受報麁劣。後品惑微受報
精勝。又復初品麁強有力。定潤三生。後品劣 薄。或潤二生。或潤三生。而非決定言同潤。三 就極為語。其次兩品五品分別同是上中。品
類同故齊潤二生。於中初品獨潤二生。餘品 資助共潤八生。後品之結獨潤二生。餘品資 助共潤六生。此云何知。前初二品各潤三生。
此二細彼。故二不多。又第五品及第六品各 潤一生。此二麁彼。故二不少。又復於彼十四 生中前之六生。是第一品第二品惑之所潤。
故斷第一第二品結。損却六生餘八生在。論 言。若斷三四品惑餘二生三生是名家家。言 三生者人三天三即是六生。言二生者人二
天二即是四生。餘八生中斷第三品潤生之 結受餘六生。名為家家。明知。第三獨潤二生。 斷第四品潤生之結受餘四生。名為家家。明
知。第四獨潤二生。有何差別。別如前釋。彼第 五品第六品結。五品分別同是上品。類同故 齊潤一生。於中前品獨潤一生。餘品資助共
潤四生。後品之結獨潤一生。餘品資助共潤 三生。道理應然。但此一品有乘斷義。若彼乘 斷不用潤生。若未乘斷容將潤生。問曰。云何
得知。此二各潤一生。以前二品各潤二生。此 品細彼。潤一不多。第七第八共潤一生。此品 麁彼。潤一不減。又論宣說。斷第四品潤生之
惑餘受四生。名為家家。及斷第五第六品竟 成斯陀含。唯二生在。明知。此二各潤一生。問 曰。此二各潤一生。有何差異。異如上釋。彼第
七品第八品惑。五品分別同是中品。品類同 故共潤一生。餘品資助共潤二生。此云何知。 次前二品各潤一生。此品細彼。故合潤一。又
復斯陀餘二生中若斷第七第八品結唯減一 生。一生猶在。明知。此二共潤一生。問曰。此 二共潤一生。有何差別。釋言。前麁潤生力強。
後品微細潤生力薄。佐助而已。問曰。此二共 潤一生。斷第七品彼第八品云何潤生。釋言。 第八無有獨潤半生之理。若斷第七彼第八
品與第九品共潤一生。故毘婆沙說。斷第七 品受於一生。斷第八品亦受一生。彼第九品 五品分別是其下品獨潤一生。問曰。何故七
品八品共潤一生。此品轉細獨潤一生。以此 垂終繫縛牢固。度此已後更無生處。力競堅 縛故獨潤一。問曰。毘曇說。須陀洹依未來禪
而入聖道。所依未來應治煩惱。云何得有九 品具結而用潤生。釋言。未必是未來禪皆能 治結。若先修得未來禪已。作六行觀則能斷
結。若不作者諸結全在。是故須陀雖依未來 而入聖道。不妨得有具結潤生。問曰。成實宣 說。須陀必依初禪至無所有七依處定而入
聖道。得彼定時伏斷欲結。得須陀已用何潤 生欲界受身。有人釋言。用彼過去曾起煩惱 潤生受身。此義不然。過去雖有現在不行。於
境不愛。云何受身。有人復言。彼宗聖人不退 聖道得退禪定。以退定故得起欲界煩惱潤 生。若爾須陀不退定者應當上生。須陀上生
經論不許。明知。下生不由退定。今正解釋。欲 界惑中麁細無量。能伏之定從凡至佛階別 無數。須陀所依事定麁淺。但伏麁品細惑猶
行。細惑之中義分九品。用之潤生。此是第三 潤生多少。次第四門明其斷惑損生多少。於 中曲有兩門分別。一明斷不同。二約斷明損。
斷有二種。一階別異斷。二者乘斷。隨惑麁細 漸息漸斷名別異斷。因斷前品後品乘除名 為乘斷。九品惑中第六一品決定乘斷。何故
如是。此品惑盡便證第二斯陀含果。悕果情 猛故。斷第五必乘第六。此品乘斷諸論大同。 第九一品論者不同。毘婆沙中一論師說。亦
是乘斷。故彼文言。若斷第八則第九品不能 遮礙。何故此品復須乘斷。義同前釋。此品惑 盡證那含果。悕果心猛。為是乘斷。若依毘曇
定非乘斷。以此垂終極作障礙所以不乘。如 守還人未至邊處遮抑則緩。若至邊處遮礙 則急。是故義言。若度此已我於何處而受生
也。故難乘斷。自餘七品階別漸斷悉無乘義。 有人說言。第二第八亦是乘斷。何故如是。果 心之後蘇息有力。故斷第一必乘第二。斷第
七品必乘第八。此義不然。若第二品有乘斷 者經論應說。全無說處。明知。不乘。又第八品 論說不乘。准後類前。明知。第二非是乘斷。毘
婆沙說。若斷第七彼第八品與第九品共潤 一生。明知。第八品非乘斷。問曰。前說。有乘 斷者為當一觀相續斷盡名為乘斷。為當一
世決定斷盡名為乘斷。釋言。一世決定斷盡 名為乘斷。非是一觀相續斷盡名為乘斷。但 於現世無間斷盡亦名乘斷。簡別斷盡亦名
乘斷。一世不盡。用之受身。經生乃斷不名乘 斷。斷義如是。次約斷明損。斷第一品十四 生中損其三生。斷第二品復損三生。但有八
生斷第三品損其二生。餘有六生。人三天三。 斷第四品復損二生。餘有四生。人二天二。故 論說言。若斷三四品餘二生三生是說名家
家斷第五品乘斷第六。復損二生。餘有二在。 斷七斷八復損一生。餘有一在。斷第九品復 去一生一切皆盡。須陀受身多少如是 (此二門竟) 。
[0802a07] 次明家家。於中曲有四門分別。一總解釋家 家之義。二明說意。三明建立家家所以。四對 餘果料簡有無。初總解釋家家義者。論自釋
言。從家至家故曰家家。此明須陀厭舊生處 異家受身故名家家。云何異家。此人或時人 中生已捨人生天。復捨天身還生人中。厭本
生處異家受生。天中亦爾。離本生處異處受 生。故曰異處。問曰。若此異處受身名家家者。 何故論言在於人中或在一處。或二或三在
於天中。或在一天或二或三。釋言。人中或一 家者或一張家。或一王家名為一家。如是一 切。不妨於中家門各別。天亦如是。於六天中
或一天處。不妨於中住處各異。故得名為從 家至家為家家矣。初門如是。次明宣說家家 之意。為彰其勝故論說言。須陀勝者名為家
家。云何顯勝。須陀洹中結有厚薄。其結厚者 不厭舊處容使重生。不名家家。故用初品及 第二品第三品結所受之身非家家攝。薄者
不爾。不肯重生。簡薄異厚故說家家。說意如 是。次明建立家家之義。依如論中三義建立。 一斷煩惱。二成無漏根。三者受生。言斷煩惱
簡異具薄須陀洹人。成無漏根簡異退者。亦 簡凡夫。言受生者簡異現般須陀等。故論說 言。若斷三四品成就彼對治。餘二生三生是
說名家家。斷三四品是初義也。九品惑或斷 三品。或斷四品。問曰。何故要斷此惑方名家 家。九品惑中初三麁重。於舊生處憎厭情微
容使重生。非家家義。為是要斷方成家家。問 曰。若言前三惑麁於舊生家有重生者。於人 天中應併受生。何故從人必生於天。從天必
人釋言。當本現生之時。實覺其苦厭人求天。 厭天求人。為是不併。麁結覆心。久遠還愛。故 得重生。問曰。於彼九品惑中斷三用四。斷四
用五。並稱家家。何故不說斷五用六斷六用 於七八品等為家家乎。釋言。斷五必乘第六。 不用受生故非家家。七八品等於人於天無
二受身。故非家家。成就彼治第二義也。謂 成三品結四品法家對治無漏。凡夫亦能斷 除三品四品之結而非家家。故須說此餘二
生三生。是其第三受生義也。餘二生者人二 天二合為四生。餘三生者人三天三合為六 生。九品惑中斷前三品用第四品受其六生。
斷第四品用第五品受其四生。現般須陀具 前兩義以不受生。不成家家故須說此。此第 三門明其建立家家義竟。次對餘果料簡有
無。問曰。何故初果之中偏說家家餘果不說。 釋言。初果於人天中往來多生。有其從家至 家之義。所以偏說。餘無此義。為是不論。問
曰。那含於上界中亦受多身。何故不說。彼一 一處無量生義。故非家家 (此四門竟) 。
[0802b27] 次就須陀分 其利鈍。開合不定。或分為二。唯利與鈍。如 涅槃說。彼文約就現般須陀及受生者以別
利鈍。現般為利。受生人中二生至多通以為 鈍。一生不論。何故不論。一生人中含通利 鈍難以偏定為是不說。云何含通。有人現在
應得涅槃。餘緣障難。或乏資緣。或病無力妨 礙修道。由是不得。經生乃得。此則是利。有人 現在懃修不得。經生乃得。此則是鈍。有斯不
定故彼不說。或分為三。謂利鈍中。如上所列 四種人中。總相麁分現般為利。中間兩人現 進為中。經生須陀說以為鈍。以次細論現進
人中亦有鈍者。於現身中雖得那含上界多 生方得涅槃。經生人中亦有利者。雖於現在 不得餘果。欲界受生而於次身疾得涅槃。或
分為六。退思護住勝進不動義如後釋。隨別 細分亦可無量。須陀如是。次別解釋斯陀含 義。阿那含向通名斯陀。一處合論。於中曲有
四門分別。一定其體。二辨其相。三分利鈍。第 四明其斷結多少。言定體者。斯陀之果聖德 為體。聖德不同。亦有三種。一是果體。依如毘
曇行修分別。唯取欲界九品治中第六一品 解脫道心而為果體。得修分別通攝須陀果 德無漏。并攝斯陀向中無漏。合為果體。是
義云何。果心現時捨前諸得。別有一種非色 非心果得現生。得第六品解脫道心。并得向 前一切無漏。合成一種斯陀含果。若依成實
唯立行修不說得修。是故但說第六一品解 脫道心以為果體。餘皆謝往現無法體。不說 為果。細分如是。相續論之因滿成果。二學等
見義。同前解。三勝果道。更修勝解進斷七八 九品煩惱。有三無礙二解脫道。名為勝果。 (此一門竟) 。
[0803a01] 次辨其相。是斯陀含分別有三。一者現 般現身修得阿羅漢果入般涅槃。二者現進。 現身修得阿那含果上界受身。三者經生。現
無異得欲界受身。此三離分亦得說五。現般 有二。一直現般。於凡身上修得斯陀。即於 現身得般涅槃。二者轉世。或於須陀果上經
生。或於斯陀行中經生。復得斯陀。即於現身 入般涅槃。現進為一。通前為三。經生之中有 其二種。一者守果。名一往來。二者進向。名一
種子。此一種子亦三因緣而建立之。謂。斷煩 惱成就對治無漏之根。及上受生。三中少一 非一種子。論釋如是。以此通前合說為五。辨 相如是 (此二門竟)
。
[0803a13] 次分別利鈍。開合不定。要攝 唯二。謂。利與鈍。現般為利。餘者為鈍。亦可。 經生以之為鈍。餘者名利。或分為三。謂。利鈍
中。現般為利。現進為中。經生為鈍。麁判如 是。以實具論現般人中亦有利鈍。直爾現般 說之為利。轉世現般說以為鈍。現進人中亦
有利鈍。進到那含中般是利。上生是鈍。經生 人中亦有利鈍。一種為利。二生是鈍。或分為 六。退思護住勝進不動義如後判 (此三門竟) 。
[0803a21] 次明 斯陀斷結多少。經說。斯陀斯除三結薄貪恚 癡。斷三結者義如上辨。所謂身見戒取及疑。 前斷此無故通說。又復此三亦有斯陀親斷
之義。如後釋。所言薄者。於貪瞋癡正是所 斷。薄至幾許。欲界九品修惑之中。守果斯 陀除六三在。名之為薄。進向斯陀斷七除八。
或斷九品未證解脫。從前為論斯稱薄矣。斷 結如是。於中有義同須陀者。類上可知。不勞 更解。斯陀如是。次別解釋阿那含義。阿羅
漢向通名那含。一處合論。於中亦有四門分 別。一定其體。二辨其相。三分利鈍。四斷欲 結多少。言定體者。阿那含果聖德為體。聖德
有三。一是果體。依如毘曇行修分別唯取欲 界九品治中末後解脫一念無漏。是其果體。 得修分別通攝向前一切無漏。合為果體。是
義云何。證那含時前得悉捨。一總得生得彼 欲界九品治中末後解脫。并得前來一切無 漏。合為一果。若依成實唯立行修無得修義。
是故唯說欲界治中末後解脫以為果體。二 學等見。義同前釋。三勝果道。更修勝行。進斷 初禪至非想結。唯除非想末後解脫。名為勝
果。此三通說為那含果。定體如是 (此一門竟) 。
[0803b14] 次辨 其相。那含人中開合不定。增數說之。要攝唯 三。一者現般。現身修得阿羅漢果入般涅槃。 二者中般。依如成實從欲上生兩界中間受
身得般。故名中般。彼論不立中陰義故。依餘 經論從欲上生中陰身中得般涅槃。名為中 般。三受身般。上界受身然後得般。或分為四。
一者現般。二者中般。三色界般。色界身中修 得涅槃。四無色般。無色界中修得涅槃。或分 為六。如涅槃說。一者現般。二者中般。三者生
般。四者行般。五者無行般。六上流般。初現般 者有三因緣。所以現般。一以利根見煩惱過 速疾斷除。所以現般。二得聖道已曾欲界生
厭苦情深。畏上界生懃修對治。是故現般。第 三有人得未來禪。依之斷結。餘禪雖得而不 現前。於上二界無有作業亦無生業。為是現
般。其中般者有二因緣。一以利根中陰身中 聖道現前。見煩惱過能疾斷除。所以中般。故 涅槃云。以利根故於中涅槃。二約業分別。業
有二種。一者作業。二受生業。從煩惱起名為 作業。若煩惱行為愛所潤能生後果。名受生 業。此人修得世俗八禪有其作業。於禪不愛
無受生業。為是中般。故涅槃云。欲色眾生有 二種業。一者作業。二受生業。中涅槃者唯 有作業。是故於中而般涅槃。問曰。此人既是
利根。何不現般至中方般。如涅槃釋。此人雖 利四大羸劣不堪修道。或雖有力資緣不足。 為是不得現世涅槃。問曰。中般唯極利根。亦
有差降。如涅槃釋。有上中下。若有上根軟煩 惱者。未離欲界得般涅槃。若有中根中煩惱 者。始離欲界未至色界得般涅槃。若有下根
上煩惱者。至色界邊方得涅槃。問曰。何故捨 欲界身中有涅槃上界無之。依如涅槃四義 辨釋。一約性解釋。欲界眾生其性勇健能得
向果。為是欲界中有涅槃。上界不爾故無中 般。二約煩惱因緣以釋。欲界煩惱有二因緣。 一內二外。不斷結使及邪思惟而起煩惱。名
之為內。六塵生結。目之為外。此二可厭。故從 欲界中有涅槃。上界唯有內因生結無外可 厭。故無中般。三約二愛而為辨釋。愛有二種。
一者欲愛。著外五欲資生之具。二者色愛。愛 著妻色。欲界地中有此可厭故有中般。上界 無此故無中般。四約諸麁煩惱辨釋。欲界有
其慳貪瞋妬無慚愧等諸麁煩惱可以厭患。 故有中般。上界無此故無中般。問曰。經說。中 般那含有四種心。何者是乎。如涅槃說。一
者非學非無學心。謂受生心。二者學心。起上 對治。三無學心。證羅漢果。四者非學非無學 心。謂命終心。問曰。此人何心命終。論自說
言。羅漢報心及威儀心隨順滅心趣向涅槃。 此四心中二是涅槃。二非涅槃。二涅槃者後 二心也。第三無學是證有餘涅槃之心。第四
非學非無學者是入無餘涅槃心也。中般如 是。次解生般行般無行般。此三種人有其作 業及受生業上界受身。色界地中隨在何天
最初生處隨義分三。不局初禪。此三何異。經 論不同。及有三別。若依毘曇生般最勝。行 般為次。無行最劣。是義云何。論自釋言。精懃
方便修速進道。是其生般。有懃方便無速進 道。是其行般。無懃方便無速進道。是無行般。 懃修聖道名懃方便。以利根故所修速成。疾
斷餘結名速進道。此人何故名為生般。論自 釋言。此人初生起有行道。以懃方便疾斷餘 結。初生得般。故云生般。修習無漏十六聖
行名有行道。初生得般有餘涅槃。盡壽方般 無餘涅槃。有言。初生即般無餘。是義不然。論 言。無有捨壽行故。其第二人懃修習道名懃
方便。以鈍根故所修難成。斷結不疾名無速 道。此人何故名為行般。論自釋言。起有行道 斷結得般名為行般。又復依於有為緣定斷
結得名般亦名行般。此人亦修十六聖行名 有行道。又復此人以利根故觀前三諦有為 之法。亦能斷結名有為緣。以無速道斷結不
疾。盡壽方般。其第三人不能精懃修習聖道 名不懃求。亦復不能疾斷餘結名無速道。此 人何故名無行般。論自釋言。起無行道斷結
得般名無行般。又復依於無為緣定斷結得 般亦名無行。此人鈍根多用有漏等智斷結。 不修無漏十六聖行名無行道。設修無漏斷
非想結。以鈍根故觀察滅諦無為勝法。方能 斷結名無為緣。以無速道疾斷結故盡壽方 般。若依成實生般為勝。無行為次。行般為劣。
其第二人自知定當得於涅槃。不懃行道。盡 壽得般名無行般。其第三人以鈍根故精勤 行道。盡壽得般名為行般。若依涅槃生般最
劣。行般最勝。無行為中。是義云何。其生般者 涅槃經中名受身般。此人精懃盡壽得般名 受身般。為是最劣。此與成實行般人同。問曰。
若此盡壽得般。以何義故名受身般。佛自釋 言。是人受身然後乃斷三界煩惱名受身般。 非初受身即得般故名受身般。有人懃修三
昧力故不盡壽命斷結得般。若為是最勝此 與成實生般人同。有人自知定得涅槃懈怠 不修。亦以有為三昧力故盡壽得般名無行
般。是故為中。此與成實無行人同。次解上流。 此人轉鈍。於上界中初身不般。二身已後方 得般者名為上流。流有二種。一煩惱流。二者
道流。斷下煩惱上結漸起名煩惱流。道行漸 增名為道流。隨此二流次第上昇故曰上流。 於中分別略有四種。一不定般。未至廣果。於
中或受二三身等而得涅槃。二一切處。次第 受身。上至廣果方得涅槃。三者樂慧。生五淨 居。四者樂定。生無色界。此後二人行因各別。
一樂論議二樂寂靜。樂論義者生五淨居。樂 寂靜者生無色界。又復五階。修熏禪者生五 淨居。不以五階修熏禪者生無色界。何者是
其五階熏禪。謂。下中上上中上上。云何熏禪。 用無漏禪熏於有漏。令有漏定精勝清淨。熏 法如何。行者修得四禪定已初熏第四。初入
眾多無漏心中。次入眾多有漏心中。後入眾 多無漏心中。如是往返漸次略之。乃至最後 二無漏心二有漏心。後二無漏名為熏禪方
便道成。次復入於一無漏心一有漏心。後一 無漏名熏禪成。於此成中五返往來。初返名 下。第二名中。第三名上。第四上中。第五上
上。熏四禪已次熏三禪。次熏二禪後熏初禪。 熏法悉同。修熏禪已若不退者經生五淨。名 為生般。不名上流。若有退者下生天中。隨
身多少後還斷結。修得四禪還重熏之。熏法 似前。於彼成中一返熏者生小廣天。亦名無 煩。亦名無凡。二返熏者生無熱天。三返熏者
生善可見天。亦名善現。四返熏者生善見天。 五返熏者生無少天。外國名為阿迦尼吒。是 色究竟。問曰。此五直隨業別。潤惑亦異。釋
言。業別潤惑不殊。此等同一繫縛地故。如 欲界中六天受生惑同業別。問曰。於此五淨 居處得有生般上流人不。一義釋之。但有生
般無其上流。何故如是。五階熏中逐勝受生。 不先生下後上生故。又解。亦得本在下天。下 品熏禪生下天中。生彼天已更修勝熏生上
天中。故得上流。若能如是五階熏禪則厭呵 嘖無色界定。不生無色。若欲入於無色界者 則不能修五階熏禪。六種如是。或分為七。如
涅槃說。六種如上。加無色般。此無色般與前 六中樂定何異而須別論。前樂定者從色界 去。此無色般從欲界去。與前不同故別說之。
亦得說八。七種如前。加上行般。此上行般 是無色中上流般也。生彼一生即得般者。名 無色般。二三四身方得般者名上行般。此有
三階。如涅槃說。一有精進及自在定受於二 身。二有精進無自在定。有自在定而無精進 受於三身。三無精進及自在定。兩事俱無則
受四身。聖於四空無重生義。是故極多唯受 四身。或分十一。如成實說。一是現般。二是轉 世。三是中般。四生。五行。六無行般。七者樂
定。八者樂慧。九信解脫。十者見到。十一身 證。現般轉世前合為一。於中別分依凡身上 修得那含。即於現身修得涅槃說為現般。聖
人身上欲界經生後得那含。即於現身得涅 槃者說為轉世。轉前聖身得那含故有斯不 同。故分兩別。此轉世人有四處來。一須陀果
上經生而來。二斯陀行中經生而來。三斯陀 果上經生而來。四那含行中經生而來。初二 如是。中般生得般行無行般悉如前釋。樂定
樂慧此二是前上流人中隨別開分。沒上流 名彰此二矣。義如上釋。問曰。前說上流人中 有其四種。謂。不定般及一切處樂定樂慧。成
實何故偏彰後二。此不盡語就勝論故。以後 二人因別果殊所以偏舉。雖分此二收攝上 流故猶不盡。若不盡者彼不定般及一切處
十一人中收何所。統攝信脫見到所收以此 二根通攝一切故。此前八種隨身隨行隨義 以分。現中及生隨身分異。行無行般隨行分
異。樂定樂慧隨行隨身以分其異。轉世一種 隨義分異。前八人中有鈍根者。名信解脫。以 信他語得解脫故。有利根者。名為見到。自心
見法到解脫故。得滅定者說為身證。得滅定 者心滅自在定與身合。故曰身證。十一如是。 若隨根地種性處所離欲等別則有無量。如 雜心說。辨相如是
(此二門竟) 。
[0805b09] 次分別利鈍開合辨 定。要分唯二。謂利與鈍。鈍名信脫。利名見 到。此二遍通。隨相麁分前六種中現般中般
是其利根。餘是鈍根。或分為三。謂。利鈍中此 亦名為上中下根。隨別麁分前六種中現般 是利。中般為中。餘悉名鈍。以實具論現般人
中有利鈍中。直爾現般說之為利。轉世現般 有鈍有中。多身轉世說之為鈍。少名為中。中 般人中有利鈍中。如涅槃經及成實說。未離
欲界而得般者。名之為利。始離欲界未至色 界而得般者。說之為中。至色界邊方得般者。 說以為鈍。生及般行般及無行般有利鈍中。
俱說不定。依如毘曇生般為利。行般為中。無 行為鈍。故彼說言。依於利根及軟煩惱建立 生般。依於中根及中煩惱建立行般。依於軟
根及上煩惱立無行般。若依成實生般最利。 與前相似。無行為中。行般為鈍。若依涅槃行 般最利。無行為中。生般為鈍。悉如上辨。上流
般中當知亦有利鈍中別。如成實說。一身為 利。二三身中。一切處鈍。又更分別。不定為 利。一切處中。樂定樂慧齊名為鈍。若復細論
一一皆有利鈍中別。或復開分為六種性。退 思護住勝進不動。所得善根可退名退。非是 已退加以思願方能不退名思法人。畏煩惱
退常自防護而得不退名護法人。所得善根 不退不進名住法人。所得善根必能上進名 必勝進。所得善根牢固不退名為不動。於中
或有根本不動。或有增進始得不動。依如毘 曇從現般人乃至上流齊具此六。利鈍如是 (此三門竟) 。
[0805c09] 次明那含斷結多少。如經中說。斷五下 結及無慚愧慳嫉等過成阿那含。何者五結。 所謂身見戒取及疑貪欲瞋恚。前之三種先
斷此無。故通說之。又復前三亦有那含親斷 之義。故通說之。義如後釋。後二一向那含 親斷。此五結中前之三種依如成實具足二
下。名為下結。一眾生下唯凡夫起。二障下果 亦名下結。唯障初果。若依毘曇唯眾生下名 為下結。義同前解。非障下果名為下結。此之
三種通障須陀斯陀那含三種果故。後二是 其欲界煩惱。以界下故名為下結。守果那含 唯斷此五。進向那含通斷上結。唯非想地末
後解脫而未剋證。那含如是。次別解釋阿羅 漢義。於中曲有三門分別。一定其體。二辨其 相。三明斷結多少之義。言定體者。阿羅漢果
聖德為體。羅漢果中聖德有二。一是果體。依 如毘曇行修分別。唯非想地九品治中末後 解脫。是其果體。就此體中分為盡智及無生
智。鈍根所得直名盡智。利根所得名為盡智 及無生智。何故如是。彼鈍根者。得此智時能 盡諸惑。故名盡智。不能保已當結不生。以是
義故非無生智。利根所得現盡諸惑。復名盡 智。復能保已當結不生名無生智。問曰。盡智 及無生智為在一念為當相續。彼宗所立各
別一念。無相續義。故論說言。尚無二念。況多 相續。問曰。若此名一念者云何得分四智差 別。釋言。一念義別說四。非前後四。是義云
何。一念盡集因名我生盡。道行成滿名梵行 立。證滅窮極名所作辦。永捨當苦名不受後。 無生智中義別亦爾。行修如是。得修分別通
攝向前一切無漏。合成一種阿羅漢果。是義 云何。證羅漢時因中一切諸無漏得一時頓 捨。別有一種果得新生。得彼非想末後解脫。
并得向前一切無漏。合成一種阿羅漢果。若 依成實唯說行修不立得修。是故唯說非想 解脫為羅漢果。於此果中莫問利鈍。悉具盡
智及無生智。彼宗所立無學聖慧。盡生死因 名為盡智。能令後果永更不受名無生智。非 想解脫具此兩能。是故一切齊具二智。二智
同體隨義以分。多念相續不止一念。果體如 是。二無學等見。盡無生後遊觀無漏。定體 如是 (此一門竟) 。
[0806a21] 次辨其相開合不定。總之唯一。或 分為二。一慧解脫。二俱解脫。不得滅定名慧 解脫。得滅定者名俱解脫。又分二種。一時解
脫。二不時解脫。其鈍智根者假時託處方得 解脫。名時解脫。其利根者不假時處而得解 脫。名不時解脫。或分六種。如毘曇說。一退二
思三護四住五必昇進六名不動。言退法者。 本在學地無常方便。無頓方便所得可退。名 退法人。言思法者。亦無常頓二種方便。堪能
思願令行不退。名思法人。言護法者。有常方 便無頓方便。常自防護令行不退。名護法人。 言住法者。有頓方便無常方便。所得善根不
進不退。故名為住。必昇進者。有常方便及頓 方便。而是頓根以二方便堪得不動。名必昇 進。不動法者。有常方便有頓方便。而是利根
所得堅固故名不動。於中有二。一本來不動。 二至果中進為不動。此六種中若說退者必定 退轉。乃至必進必定上進。欲界羅漢非上二
界。彼上二界唯有住法及不動法。若說退者 可退名退。不必定退。乃至進者可進名進。設 令退者此人進作思護住等後遠退失。住本
種性不令退失。如上說者三界羅漢悉具六 種。六中前五是時解脫。後一不時。或分為九。 如成實說。一是退相。二是守相。三者死相。四
可進相。五者住相。六不壞相。七不退相。八慧 解脫。九俱解脫。論自釋言。以信等根故有差 別。最鈍根者名為退相。此當毘曇退法人也。
但毘曇中退失聖道。成實法中退失三昧。故 無漏智慧不能現前。問曰。若退聖慧不現云 何得成阿羅漢果。釋言。雖退時復還得。得已
發慧。故成羅漢。言守相者。根少勝前。云何勝 前。前退法人雖自防護而必退失。此守相人 不護則退。護則不退。不退三昧。此當毘曇護
法人也。言死相者。根轉勝前。深厭諸有不能 得定。不得定故無漏智慧難得現前。設得恐 失故求欲自害。故名死相。如瞿坻等。此當
毘曇思法人也。此三住於退分三昧。言住相 者。所得三昧不進不退。此當毘曇住法人也。 此人住於住分三昧。可進相者。所得三昧轉
深增益名可進相。此當毘曇必昇進也。此人 住於增分三昧。不壞相者。所得三昧種種因 緣不能敗壞名不壞相。此人慧利善取三昧
入住起相。故不可壞。不退相者。此人最勝所 得功德盡無退失。名不退相。此後二人住達 分定。當毘曇中不動人也。於前人中不得滅
定名慧解脫。得滅定者名俱解脫。九種如是。 細分無量。辨相如是 (此二門竟) 。
[0806c09] 次明羅漢斷結多 少。經中宣說。斷五上結成阿羅漢。何者五結。 所謂。色染及無色染無明憍慢及與掉戲。色
界貪愛名為色染。無色貪愛名無色染。此二 於彼十使門中同一貪使。無明癡使。憍慢慢 使。此前使性。言掉戲者。是其掉纏。此五是其
上界煩惱。故名上結。又復那含上人所起亦 名上結。問曰。此與四流四扼煩惱何別。釋言。 此五通亦是其流扼所攝。然流與扼凡聖通
起。此五唯是聖人所起。以是那含所起結故。 此五盡處說羅漢果。故說羅漢斷五上結。問 曰。何故十使之中。偏說羅漢斷貪癡慢不說
餘者。五見及疑見道中斷。故此不論。瞋在欲 界。那含時盡。故此不說。問曰。何故十纏之 中。偏說斷掉不說餘者。依如毘曇十纏之中。
八在欲界。那含時盡故此不說。睡掉二纏通 上二界。睡即餘結。一切煩惱睡著境界。名之 為睡。隨餘結說故不別論。又復睡眠順於正
受故不說之。若依成實睡在欲界。故不說睡。 掉不同前。所以偏舉。問曰。羅漢斷除掉纏說 為上結。阿那含人斷無慚愧慳嫉忿覆悔眠
等纏。以何義故不名下結。釋言。齊類應名下 結。但阿那含斷過眾多。簡本異末故就使中 說五下結。纏垢別論。阿羅漢人斷過狹少。故
通使纏說五上結。問曰。前說。阿那含人斷五 下結。五下結中身見戒取及與疑結須陀斷 盡。攝前從後通為那含所斷五結。今說羅漢。
何為不得攝前從後合斷十結。但云斷五。釋 言。於彼五下結中初之三種分相論之須陀 所斷。以實細論亦有那含親斷之義。故得攝
之合為那含所斷五結。無有羅漢親斷之義。 是故不得攝之從後。宣說羅漢斷除十結。是 義云何。五下結中初之三結三處親斷。一次
第人親斷三結成須陀洹。第二超越斯陀含 人親斷三結成斯陀含。是人凡時斷除欲結 至六品盡。後入見道斷除三結。至第十六道
比智時即成斯陀。故經宣說。斯陀含人斷除 三結薄貪恚癡。第三超越阿那含人親斷三 結成阿那含。是人凡時斷除欲結至九品盡。
後入見道斷除三結。至第十六道比智時即 成那含。以有此義是故經中說阿那含斷五 下結。無有斷除五下結盡即成羅漢。是故不
說阿羅漢人斷十結矣。羅漢如是。聲聞賢聖 略之云爾。次論緣覺。於中曲有三門分別。一 釋名義。二對小分別。三對大分別。初釋名
義。言緣覺者外國正音名辟支佛。此翻辟支 名曰因緣。佛名為覺。緣覺名義解有兩種。一 約所觀法門以釋。緣者是其十二緣法。始從
無明乃至老死觀斯悟解。從緣得覺故號緣 覺。二就得道因緣以釋。如辟支佛得道因緣 經中廣說。如拂迦沙。思風動樹而得悟道。如
是等皆藉現事緣而得覺悟。故曰緣覺。名義 如是 (此一門竟) 。
[0807b03] 次對小分別。於中有二。一對小辨 相。二明同異。言辨相者。經說聲聞緣覺之別 有其兩門。一約所觀法門以別。觀察四諦而
得道者悉名聲聞。觀十二緣而得道者齊稱 緣覺。若從是義於今現在值佛為說十二緣 法而得道者亦緣覺收。故經說言。為教聲聞
說四真諦。為教緣覺說十二緣。此緣覺中細 分有二。一緣覺緣覺。是人本來求緣覺道。常 樂觀察十二緣法成緣覺性。於最後身不值
佛世。藉現事緣而得悟道。本緣覺性今藉事 緣而得覺故。說之以為緣覺緣覺。二聲聞 緣覺。是人本來求緣覺道。亦樂觀察十二
緣法成緣覺性。於最後身值佛為說十二緣 法而得悟解。從佛聲聞而得覺故。說之以為 聲聞緣覺。摩訶迦葉即其人也。經中所云為
諸緣覺說十二緣正當斯耳。此亦名為緣覺 聲聞。故上聲聞人中辨之。此前一門約法以 別。二約得道因緣以別。從他聞聲而得道者
悉字聲聞。是故摩訶迦葉之流。雖復觀察 十二緣法而得悟道。以從佛聞得悟解故。經 中說為聲聞眾矣。藉現事緣而得道者齊號
緣覺。若從是義乃至七生須陀洹人於最後 身不值佛世。藉現事緣而得道者亦緣覺攝。 此緣覺中細分亦二。一緣覺緣覺。義如上解。
二聲聞緣覺。是人本來求聲聞道。觀察四諦 道悟初果。以根鈍故於現在世不得涅槃。天 上人中七返受生。於最後身不值佛世。藉現
事緣而得緣覺故說為緣覺。是故名為聲聞 緣覺。此亦名為緣覺聲聞。故上聲聞人中辨 之。是中應作四句分別。一是聲聞而非緣覺。
所謂聲聞聲聞人。是義如上解。二是緣覺而 非聲聞。所謂緣覺緣覺人。是亦如上釋。三 是聲聞亦是緣覺。所謂七生須陀洹人。於最
後身不值佛世獨悟者是。四者緣覺亦是聲 聞。謂最後身值佛為說十二緣法悟解者是。 辨相如是。次論同異。前四人中先就初果。
二以辨同異。先論同義。同有五種。一見理 同。見生空故。地持云。聲聞緣覺見陰離陰 我不可得。陰與離陰無我人性。二斷障同。同
斷四住不受分段。如勝鬘說。三修行同。同修 三十七道品法故。地持云。道同聲聞。四得果 同。同得盡智無生智果故。地持云。於最後身
無師自悟得羅漢果說為緣覺。五證滅同。同 證有餘無餘涅槃。此五細論非不少異。大況 麁論一切聲聞緣覺人等皆悉同矣。次論異
義異有六種。一者根異。聲聞鈍根緣覺利 根。問曰。緣覺見理與聲聞同。云何利根。釋 言。見理雖同聲聞明淨速疾故得稱利。又斷
煩惱雖同聲聞精進速疾。又不退轉故亦名 利。二所依異。聲聞依師緣覺不依。三藉緣 異。聲聞藉於教法為緣而得悟道。緣覺藉於
事相現緣而得悟解。四所觀異。聲聞觀察四 真諦法。緣覺觀察十二因緣法。問曰。勝鬘宣 說。聲聞緣覺之人初觀聖諦。彼文復言。聲聞
緣覺當得世尊為彼宣說四依。言四依者。謂。 四聖諦。是則緣覺亦觀四諦。云何說言緣覺 偏觀十二緣乎。釋言。緣覺雖觀因緣亦別因
緣作四諦觀。是故經中說之觀諦。是義云何。 彼煗頂前別觀三世十二因緣事作別念觀。 觀十二緣苦無常等作總念觀。煗頂已上就
十二緣作其四十四智之觀。名為觀名為觀 諦。何者是其四十四智。十二因緣因果相屬 有十二對。先就後對為四諦觀。謂。老死苦
老死集老死滅老死道。初則苦觀。第二集觀。 第三滅觀。第四道觀。如是逆推乃至初對各 為四觀。是故通合有四十四。是故緣覺得名
觀諦。問曰。經說。十二因緣下智觀故。聲聞 菩提中智觀故。緣覺菩提乃至上上阿耨菩 提。是則聲聞亦觀因緣。今云何言聲聞偏觀
四真諦乎。釋言。聲聞雖觀四諦四中苦集。正 是生死十二緣法。是故亦名觀十二緣。通相 如如是。於中分別聲聞正觀四諦法門。緣覺
正觀十二緣門。此第四異。五向果異。聲聞人 中四向四果。緣覺人中一向一果。何故如是。 聲聞鈍根。不能一觀相續究竟。數出劬息。故
判多果。以果多故趣向亦別。緣覺利根。一 入聖觀相續無間乃至究竟。無中息處故無 多果。無多果故不立多向。但於相續一觀之
中。不滿之處判為一向。滿足之處說為一果。 故地經中說十聖性。聲聞多分八。緣覺立 二。六通用異。如地持說。聲聞之人二千國土
為通境界。緣覺之人三千國土為通境界。又 復如彼大智論說。小聲聞中不作意者。一千 國土為通境界。其作意者二千國土為通境
界。大聲聞中不作意者。二千國土為通境界。 其作意者三千國土為通境界。緣覺人中有 大有小。小緣覺人不作意者。二千國土為通
境界。其作意者三千國土為通境界。大緣覺 者莫問作意及不作意。皆以三千大千國土 為通境界。此等名為通用異也。又復如彼成
實論說。聲聞欲知須陀初心至第十六心方 始得知。緣覺之人欲知初心至第六心即便 知之。此亦是其通用別矣。問曰。何故欲知
初心至第六心方始知乎。緣覺作意欲知須 陀苦法忍心凝心觀察。彼忍已謝入苦法智 尋後觀之。彼智已謝緣上界苦入苦比忍及
苦比智。緣覺即於欲界有漏法中伺之。彼捨 上苦緣欲界集。忍時未知至集法智方始知 之。是故說知第六心矣。初之二人同異如是。
次將第三約對前二以辨同異。彼須陀中七 返受生。於最後身不值佛世獨覺之者。望前 聲聞聲聞之人九同二異。言九同者。一見理
同。二斷障同。三修行同。四得果同。五證滅 同。六根性同。七觀法同。八向果同。九通用 同。悉如上辨。言二異者。一依止異。於最後身
不依師故。二藉緣異。不藉言教而得果故。望 前緣覺緣覺之人七同四異。言七同者。一見 理同。二斷障同。三修行同。四得果同。五證滅
同。准前可知。六依止同。於最後身不依師教 故。七藉緣同。同藉事緣而得道故。言四異者。 一者根異。此人鈍根。二觀法異。此覺四諦。三
向果異。此人具足四向四果。四通用異。此人 通劣。次將第四望初二人以辨同異。於最後 身值佛為說十二緣法而得覺者。望前聲聞
聲聞之人七同四異。言七同者。一見理同。二 斷障同。三修行同。四得果同。五證滅同。悉如 上辨。六依止同。依師得度。七藉緣同。同藉言
教。言四異者。一根性異。此人利根。二覺法 異。此覺因緣。三向果異。此無四果四向之別。 四通用異。此人通勝。望前緣覺緣覺之人九
同二異。言九同者。一見理同。二斷障同。三修 行同。四得果同。五證滅同。六根性同。七觀法 同。八向果同。一向一果。九通用同。悉如上
辨。言二異者。一依止異。此人依師。二藉緣異。 此藉言教。對小如是 (此二門竟) 。
[0808c11] 次對大分別。於 中有二。一對大辨相。二明同異。言辨相者。緣 覺有二。一種性緣覺。是人本來習緣覺道成
緣覺性。於最後身觀因緣法證緣覺果。二退 轉緣覺。是人過去曾習大乘。後退住中亦得 分三。前二如上。更加一種應化緣覺。謂。佛菩
薩應現為之故。天女云。以因緣法化眾生故 我為辟支。法華亦云。知眾樂小而畏大智。是 故菩薩作聲聞緣覺。如是等也。相別如是。次
對大乘辨其同異。言其同者。彼辟支佛一入 聖道永更不退。與菩薩同。不如聲聞得聖而 退。何故緣覺一向不退。以利根故純用無漏
而斷漏結故。良以不退同菩薩故。涅槃經中 說辟支佛與諸菩薩合為熟蘇。所言異者。略 有十種。一者因異。彼辟支佛過去所修狹劣
善根以為本。不廣化生故名為狹不求佛智 說以為劣。不知菩薩因行廣大。二者根異。緣 覺鈍根。菩薩利根。緣覺所解狹淺不速。故名
為鈍。菩薩所解深廣峻疾。故名為利。三者心 異。緣覺畏苦疾求取滅。菩薩不畏常樂處世。 四所解異。緣覺但觀十二緣法悟解生空。菩
薩普觀一切諸法具解二空。五起行異。緣覺 但修自利之道。菩薩俱利。又復菩薩修行六 度。緣覺不修。六斷障異。緣覺但能斷煩惱障。
菩薩之人二障雙除。二障之義廣如上辨。七 得果異。緣覺正得緣覺。菩薩能善有大般涅 槃。小大涅槃義如後釋。八起化異。如涅槃
說。緣覺化人但現神通。終日默然無所宣說。 菩薩不爾。能現能說。何故緣覺不能說法。緣 覺出世無九部經。無可宣說。又復緣覺無悲
方便故不能說。以無悲故不起心說。無四無 量礙方便智故不堪說。九通用異。如後六 通義中廣說。十體義異。緣覺所有身智功德
悉無常苦無我不淨。菩薩真德常樂我淨。又 復緣覺所得涅槃唯有樂淨而無我常。菩薩 涅槃常樂我淨。此之十種亦異聲聞。然今且
就緣覺說之。緣覺如是。次解菩薩於中曲有 三門分別。一釋名義。二對小分別。三當相分 別。初釋名義。菩薩之名是外國語。外國正名
菩提薩埵。此方傳者菩下去提。薩下略埵。故 言菩薩。菩提此翻名之為道。薩埵此翻名為 眾生。良以此人內心求道備有道行。以道成
人名道眾生。問曰。聲聞緣覺人等斯皆求道。 並有道行同以道成。以何義故不名菩薩。偏 獨此人名菩薩乎。釋言。賢聖名有通局。通則
義齊。故涅槃云。乃至須陀亦名菩薩。亦得 稱佛。求索盡智無生智道故名菩薩。正覺共 道不共道故說之為佛。但經為欲分別賢聖。
是故偏名大乘眾生為菩薩矣。等分賢聖。何 故偏名此為菩薩。辨有三義。一就願心望果 解釋。唯此眾生求大菩提餘悉不求。是故獨
此名道眾生。故地論言。一上決定願大菩 提偏言菩薩。此據願心望果釋矣。二據解心 望理解釋。凡夫住有。二乘著無。有無乖中
不會中道。唯有菩薩妙捨有無契會中道。是 故獨此名道眾生。三就行解釋。入佛法中有 三種門。一教二義三者是行。教淺義深行為
最勝。聲聞鈍根從教為名。聲者是教。飡聲悟 解名聲聞矣。緣覺次勝。從義立稱。說為緣覺。 緣者是義。於緣得覺。故名緣覺。菩薩最上就
行彰名。以能成就自利利他俱利之道故稱 菩薩。故地持云。聲聞緣覺但能自度。菩薩 不爾。自度度他是名道勝。以道勝故名道眾 生。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809b16] 次對小分別。菩薩有二。 一是漸入。二是頓悟。言漸入者先小後大。問 曰。此人何時入大。釋言。小中有二種人。一愚
法人。二不愚法人。執小迷大名愚法人。知小 解大名不愚法人。本來習小小性成就。於最 後身值佛欲小。佛依為說證得小果。得已樂
著不能入大。未來無餘涅槃之後。心想生時 方能向大。劫數長久不可勝計。不愚法者於 過去世曾發大心。流轉生死忘失本念暫欲小
法。佛依為說證得小果。得小果已自知有餘 發心向大。於現在世即能入之。問曰。此等既 入大乘。於大乘中位分何處。經無定判。唯義
推之應在善趣。於大乘中初發心後未至種 性悉名善趣。二乘入大在此位中。云何得知 非善趣前。涅槃經中說善趣前名為常沒。常
沒三塗常沒三有。此非常沒。故知非前。云何 得知非善趣後種性位攝。地持宣說。種性菩 薩六入殊勝無始法爾。此人未能現本法性
以成六入。故知非是種性已上。又說種性成 就真實白淨之法。此人未成。又說種性六度 性成。此人未得。又說種性一切佛法種子在
身。此人未具又說種性二障清淨。此人但能 煩惱障淨。種性菩薩堪為物依。此人未能。又 說種性隨所聞法而自開解不由他悟。此人
由他。是故得知。非種姓上唯在善趣。問曰。此 等既在善趣。二種死中受何生死。釋曰。須陀 至阿那含。受分段死。羅漢辟支受變易死。如
勝鬘說。問曰。勝鬘說。種性上大力菩薩受變 易死。羅漢辟支受變易死。與大力同。何故不 判種性已上。釋言。此人所受變易雖同大力
多義不同。故非種性。問曰。二乘發心求大 即名菩薩。如此菩薩在善趣中受變易身。勝 鬘經中何故偏說種性已上大力菩薩受變易
死不說善趣受變易乎。釋言。說大有二種門。 一分相門。分大異異小。唯種性上大力菩薩 受變易身。自斯已前悉名分段。聲聞緣覺雖
發大心未有大行。仍本名說不名菩薩受變 易矣。二攝相門。攝小成大。於彼聲聞緣覺 人中發大心者悉名菩薩。若從是義善趣位
中亦受變易。非唯種姓已上方受。勝鬘所說 大力已上受變易死分相言耳。對彼聲聞緣 覺人故。問曰。二乘發心向大既在善趣。於善
趣中為初為中為在畢竟。釋言。此人不同極 凡。初發心者亦不得名善趣中上。云何得知。 如涅槃說。須陀洹人八萬劫到。斯陀含人六
萬劫到。阿那含人四萬劫到。阿羅漢人二萬 劫到。辟支佛人十千劫到。經言到者到於阿 耨三菩提心。應當名彼種姓地心。以為所到
菩提心矣。去種姓地爾許。劫數。明知。非是善 趣中上。問曰。一切須陀洹人至辟支佛向種 性地。悉八萬劫至十千劫有不到者。釋言。現
在不愚法者則發大心修學大乘。爾許劫數 容至種性。若愚法人取小滅者不可稱計。微 塵數劫在涅槃中。度是已後心想還生。心想
生已發心向大。向大之後阿羅漢人更二萬 劫修學大乘方至種性。辟支佛人更十千劫 修學大乘方至種性。以是義故非一切人悉
八萬劫。問曰。須陀天上人中七返受生至羅 漢果。七返受生不過一劫。何緣向大。爾許 差降。或容聖者且作階降。又更解釋。若須陀
等進斷殘結至羅漢果。然後向大所受不多。 更不斷結則向大者有此差降。所有殘結能 障法界一切行德。一切諸行悉難成故漸入
如是。言頓悟者不從小入一生學大。問曰。 此人不從小入。修何等行能治罪障得入大 乘。如涅槃說。所謂修習身戒心慧。以修此故
能轉罪障趣入大乘。身戒心慧釋有八番。廣 如上辨。問曰。此人發何等心名入大乘。發三 種心。一厭有為心。聞說生死無常大苦深心
厭離。二求無為心。聞說涅槃常樂我淨深心 願求。三念眾生心。緣諸眾生有苦無樂決意 濟拔。問曰。此人修何等行名學大乘。修三種
行。一離有為行。修習實觀破離生死。二趣無 為行。修行六度趣大涅槃。三度眾生行。修行 四攝等益一切。問曰。漸頓二種之人俱在善
趣。何者為勝。釋言。不定。從小入者厭有行 勝。以本習故餘二不如。以本學小廣大之心 難成就故。其頓悟者求佛化生二種行勝。專
意求佛度眾生故。厭有不如。常願在有教化 眾生不專厭故。是故此人在善趣中。受分段 生未受變易。問曰。此等在善趣中互有勝劣。
何處可等。謂。種性上。諸行齊成方能為佛決 定種故。對小如是 (此二門竟) 。
[0810b11] 次就大乘當相分 別。於中初先通相分別。後別論之。通中開合 增數辨之。或總為一。謂。三乘中一菩薩眾。或
分為二。二有兩門。一定不定。二門分別。如地 持說。善趣菩薩數退數進名為不定。種性已 上堅固勝進名為決定。二世出世相對分別。
解行已前名為世間。初地已上名為出世。又 復地前名為信地。初地已上名為證地。又仁 王中。地前名賢地上名聖。或分為三。所謂外
凡內凡及聖。善趣位中名為外凡。種性已上 名為內凡。地上名聖。於中曲以八門分別。一 釋名義。第二約就解心分別。第三約就解法
分別。第四約就解緣分別。五約行分別。六約 惑分別。七約業分別。八約報分別先釋名義。 言外凡者善趣之人向外求理。未能息相內
緣真性。故名為外。六道分段凡身未捨。故名 為凡。如小乘中念處已前依事趣觀相同外 道。名為外凡。此亦如是。向外求理。相同聲
聞。未能息相內求真實。故名外矣。言內凡者。 種性已上漸息緣故內求真性。故名為內。六 道分段雖分斷離未有盡處凡夫身未盡。故
亦名凡。故涅槃中說為凡矣。所言聖者初地 已上。息妄契真會正名聖。名義如是 (此初門竟) 。
[0810c05] 次約解心以別三位。心有三種。一事識心。所 謂六識。二妄識心。謂第七識。三真識心。謂第 八識。外凡位中但依事識修習觀解。未有餘
義。內凡位中事識漸滅。妄識事中慧以漸現 前。初地已上妄識中慧以漸息滅。真識中慧 以漸現前 (此二門竟) 。
[0810c10] 次約解法以別三位。外凡 位中事識未亡。心外見法。心外法中推求觀 察。見苦無常空無我等未解餘義。內凡位中
息外歸內。見一切法唯從心起心外無法。以 見心外無別法故事識漸滅。見一切法唯心 起故七識之解以漸現前。此解現時見一切
法但從妄想自心所現。如夢所覩皆從心起 畢竟無法。初地已上息妄顯真。見一切法唯 是真實如來藏性緣起集成真外無法。雖有
所見而無分別。無分別故妄智漸息真德漸 現。解法如是 (此三門竟) 。
[0810c20] 次約解緣分別三位。所 解之法有證有教。外凡位中於佛教法假他 開道能方悟解。不能自知。是故判為四依弟
子。於深證法但能信順。內凡位中於佛教法 能自開解。不假他教。故華嚴中說十住等。隨 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悟不由他人能自
解故堪為初依。於深證法獨須他教。故地持 中宣說教授初業菩薩。地經論中說。為一 切信行菩薩說不思議法。初地已上於諸教
法能自宣說。於深證法自能證知不假他教。 故地持云。有佛無佛堪能次第斷煩惱障及 智慧障 (此四門竟) 。
[0811a02] 次約行論。行謂六度。外凡位 中修行有相六波羅蜜。雖少觀空微故不說。 內凡位中修學破相六波羅蜜。觀空破慳以
起檀行。乃至觀空破離癡見而起慧行。故地 持云。解行名為無相修方便。初地已上成就 真實六波羅蜜。亦名無相六波羅蜜。證法本
寂無慳無著名檀波羅蜜。自性清淨無諸罪 垢名尸波羅蜜。體無違惱名忍波羅蜜。具堪 諸法無所缺少名精進波羅蜜。寂靜不動名
禪波羅蜜。永無闇障名般若波羅蜜。故地持 中宣說。初地為無相修。二地已上無相修廣。 八地已上無相果成。行別如是 (此五門竟) 。
[0811a13] 次約惑 論。惑謂五住。於中進退曲有四義。其一義者。 外凡位中始修無漏斷四住地。種性已上觀 解成就斷四住地性成之結。是其地也。初地
已上實慧深明斷無明地。第二義者。善趣修 習事識無漏斷四住地。種姓已上修習七識 緣觀無漏斷無明地。初地已上修真無漏斷
無明地。問曰。善趣所斷四住為伏為永。釋言。 善趣初伏後永。此云何知。經中宣說。種性已 上大力菩薩受變易身。變易必用無漏為因。
無漏業因種性前起。明知。永斷。第三義者。五 住煩惱有麁中細。其麁品者善趣漸斷種性 時盡。以此麁品種性盡故地持宣說。種性菩
薩二障清淨。又地持說。種性菩薩離麁煩惱。 義當此門。其中品者種性已上隨分漸斷。初 地時盡。以此中品初地盡故。地持宣說。初地
菩薩出障解脫無罪清淨。其細品者地上漸 斷至佛乃盡。以此細品地前未斷故。涅槃說。 初依菩薩具煩惱性。第四義者善趣位中修
事無漏斷四住地。種性已上事治漸息。修起 七識緣照無漏斷無明地。初地已上緣照漸 息真德現前。約惑如是 (此六門竟) 。
[0811b05] 次約諸業以別 三位。業有二種。漏與無漏。分假之因名為有 漏。變易之因名為無漏。有漏業中有善有惡。
人天之因名之為善。三塗之因說以為惡。惡 有五階。一是闡提。起大邪見斷善根業。二謗 正法。三五逆罪。四犯重禁。五者十惡。若通一
切威儀之罪惡有六階。業相如是。今約四業 以別三位。於中進退略有兩義。一偏對惡業 以別三位。善趣位中修習淨信離闡提業。種
性已上解行成立。永離謗法四重五逆三種 惡業。初地已上行德純善離十惡業。乃離一 切威儀之惡。第二通對善惡分別。善惡二業
有繫不繫。善趣修習身戒心慧。轉重令輕。斷 離三塗定繫之業。種性已上悲願力成。往來 自在斷離人天定繫之業。初地已上德行純
淨永離人天不定繫業。亦可。八地已上離之。 第三通對漏無漏業而為分別。善趣修習身戒 心慧斷三塗業。種性已上修無漏道漸斷人
天分段之業。初地已上真德漸現斷變易業。 約業如是 (此七門竟) 。
[0811b24] 次約報論。報謂分段變易 之果。分段果中有善有惡。於中曲有兩義分 別。一偏約分段生死分別。分段有二。一惡道
分段。謂三惡趣。二善道分段。所謂人天。惡道 分段有正有習。惡業為因四住為緣生三惡 趣名之為正。惡業為因悲願為緣生三惡趣
說以為習。惡道中正善趣已前常沒所受。善 趣漸斷種性時盡。惡道中習種性已上漸次 斷除初地時盡。初地盡此離惡道畏。善道分
段亦有正習。善業為因四住為緣受人天身 名之為正。善業為因悲願為緣受人天身說 以為習。善道中正外凡所受。種性漸斷初地
時盡。初地盡此名出三界。又經宣說。初地菩 薩得二十五三昧破二十五有。亦當此門。善 道中習地上漸斷八地上盡。七地已還斷未
盡。故大智論中名為宍身。八地已上斷之盡。 故彼名法身。二通約分段變易分別。隨相麁 分善趣位中受分段身。從小入者善趣位中
亦受變易。小故不說。種性已上分段漸捨受 變易報。初地已上變易漸捨得法身報。三位 如是。或分為四。地持宣說。種性發心及行
方便是其三種。加以善趣即為四也。又依大 品說五菩提。菩提中四在菩薩。亦得分四。五 菩提者。一發心菩提。在於善趣。論自釋言。
在於無量生死海中發菩提心。是故名為發 心菩提。二伏心菩提。在於種性解行位中修 習伏忍。故名伏心。三明菩提。謂。初地上乃至
六地波若慧明名明菩提。四出到菩提。謂。七 地上出離眾相到無生忍。故名出到。五無上 菩提。謂。如來地。餘不能加。故曰無上。廣如
上說。或分為五。善趣為一。解習淨信故。瓔珞 中名為十信。習種為二。修習淨解。故華嚴云。 隨所聞法即自開解。不由他悟。性種為三。修
起正行故。華嚴中名為十行。解行為四。亦名 道種。修習如觀。十地為五。亦名聖種。成就實 證。或分為六。前四如上。初地已上離分見修。
故有六種。或分為七。如地持說。善趣為一。種 性已上六住為六。合為七也。言六住者。一種 性住。所謂習種。二解行住。三淨心住。所謂。
初地。四行跡住。二地已上。五決定住。八地已 上。六畢竟住。謂第十地。義如上釋。或分為 八。八有兩門。一開前合後以說八種。一初發
心行。創背生死初發道心。二有相行。依前 發心修起有相六波羅蜜。修此行時見人修 善則便歡喜。見人造罪即便嫌惡。三無相行。
學觀空理於生死中不見可厭。於涅槃中不 見可求。修此行時見人造罪心不悒慼。見人 修善亦不欣務。四方便行。雖觀空理而常隨
有情集諸行。此四在善趣位中。習種為五。 性種為六。解行為七。初地已上聖種為八。開 後合前以說八種。善趣為一。種性已上七地
為七。通前八也。言七地者如地持說。一種性 地。二解行地。三淨心地。四行跡地。五決定 地。謂第八地。六決定行。謂。第九地。依前決
定上上趣求名決定行。七畢竟地。謂。第十地。 此義如前七地章中具廣分別。或開為九。次 前八中離分種性以之為二。即是九也。或說
為十。如涅槃說。一初發心善趣中始。二熙 連河沙佛所發菩提心。能於惡世不謗正法。 熙連河者於彼恒河四眷屬中一種河也。於
此河中一沙一佛爾許佛所發菩提心。方能 惡世不謗正法。三一恒河沙佛所發心。於惡 世中愛樂正法不謗同前。其恒河者是此江
河故。舊翻經多名江河。於此河中一沙一佛 爾許佛所發心。方能惡世愛樂大乘。聞此不 謗。第四人者二恒河沙佛所發心。能於惡世
愛樂大乘。讀誦受持未能解說。第五人者於 三恒河佛所發心。於惡世中愛樂大乘。讀誦 受持少為他說未解深義。第六人者四恒佛
所發菩提心。於惡世中愛樂大乘。受持讀誦 為他演說。十六分中解一分義。解何等義。如 涅槃說。謂。解佛性如來常住。云何十六。大涅
槃中隨義淺深如來分判為十六分。此第六 人始得一分。此前六人同在善趣。齊是四依 弟子所攝。第七人者名為凡夫具煩惱性。五
恒佛所發菩提心。於惡世中能說大乘。十六 分中解八分義。此在種性解行位中。第八人 者名須陀洹及斯陀含。六洹佛所發菩提心。
於惡世中能說大乘。十六分中得十二分義。 位在初地乃至七地。第九人者名阿那含。七 恒佛所發菩提心。於惡世中能說大乘。十六
分中得十四分義。此在第八第九地中。第十 人者名阿羅漢。八恒佛所種諸善根。於惡世 中受持讀誦書寫解說大乘經典。十六分義
悉皆具解。位在十地。此等得義深淺之相。如 四依章具廣分別。或分十一。地前為一。通 名信地。地上為十。或分十二。一是外凡。二是
內凡。備如上判。地上分十。合為十二。或分十 三。善趣為一。種性為二。解行為三。十地為 十。合為十三。或分十四。善趣為一。習種為
二。性種為三。道種為四。十地為十。合為十 四。或分十五。前十四中分第十地。以之為二。 所謂。法雲及與等覺。十地窮終現與佛齊。故
名等覺。未是證同。或復開分為四十一。善趣 為一。十住十行及十迴向并其十地為四十 一。言十住者如華嚴說。一發心住。於大菩提
起意趣求。二治地住。善修自利利他之道。三 修行住。修護煩惱護小乘行。四生貴住。聖法 中生種性尊貴。五方便住。具足善巧度眾生
行。六正心住。得決定智。於佛法中雖聞異說 正見不動。七不退住。雖聞異說正願不動。八 童真住。行業清淨如世童子真淨無染。九法
王子住。於佛法王所行住處出生正智。堪能 究竟無上菩提。十灌頂住。行修上順佛智現 前。此十習種如瓔珞說。言十行者如華嚴說。
一歡喜行。喜心行施。亦令他喜。二饒益行。 修治淨戒饒益自他。三無恚恨行。修忍離瞋。 四無盡行。懃修精進攝善無盡。五離癡亂行。
常修定慧離妄分別。六善現行。觀法實相般 若現前。七無著行。以無著心修起所行。八尊 重行。成就種種殊勝善根。九善法行。成就種
種化他善法。十真實行。成就第一真實之語。 如說能行如行能說。此十性種如瓔珞說。十 迴向者如華嚴說。一者救護一切眾生離眾
生相迴向。菩薩修行六波羅蜜攝取眾生。令 離一切煩惱業苦安住菩提名救眾生。等心 救濟不聞怨親善惡等別名離眾生相。迴向
此善根有所趣向名救眾生離眾生相迴向。 二不壞迴向。於佛菩薩及一切法得不壞信 名為不壞。迴向此善根有所趣向名不壞迴
向。三等一切佛迴向。經言。菩薩學於過去 未來現在一切諸佛所作迴向名等一切迴 向。四至一切處迴向。菩薩所修一切善根用
以迴向。以迴向力令此善根至一切處。譬如 實際無所不至名至一切處。至何等處。所謂。 至於佛法僧處無盡供養。至一切行處具足
修習。至一切果處具足成滿。至一切佛剎處 具足莊嚴。至一切眾生處具足攝化。至一切 法處具足解知。如是等也。五無盡功德藏迴 向。迴 己
所修無盡功德有所趣向。名無盡功 德藏迴向。又復願求諸佛菩薩無盡功德。能 成無盡功德善根。亦名無盡功德藏迴向。六 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迴 己
所修施等善 根有所趣向。為佛守護能成一切堅固善根 堅固願等。名隨順一切堅固善根迴向。七等 心隨順一切眾生迴向。菩薩增長一切善根
迴以等益一切眾生。名等心隨順眾生迴向。 八如相迴向。菩薩所成種種善根同證一如。 迴此善根有所趣向。名如相迴向。又復菩薩
迴向之心依於種種真如門起。是故亦名如 相迴向。九無縛無著解脫迴向。於一切法心 無執著名無縛無著。於法自在稱曰解脫。菩
薩不輕一切善根。以無縛無著解脫之心迴 彼善法。求普賢行能具普賢一切種德。名無 縛無著解脫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菩薩彼
習無盡善根迴之。願求法界差別無量功德。 名為法界無量迴向。此十道種如瓔珞說。言 十地者。一歡喜地。成就無上自利利他。初證
聖處多生歡喜。故名歡喜地。二離垢地。離能 起誤心犯戒煩惱垢等清淨戒具。名離垢地。 三名明地。隨聞思修照法顯現。故名明地。四
明炎地。虛妄煩惱薪智火能燒。故名炎地。五 名難勝地。得出世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名 難勝地。六現前地。波若有聞大智現前名
現前地。七遠行地。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能 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名遠行地。八不動地。 報行純熟無相無間故曰不動地。九善慧地。
無礙力說成利他行故名善慧地。十法雲地。 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故名法雲地。或復開分為 四十二。第十地中別分等覺。通前合為四十
二矣。隨別細分亦可無量。通釋如是。次第二 門隨別解釋。先解善趣。依瓔珞經善趣位中。 修十種心名為十信。一修信心。二精進心。三
修念心。四修定心。五修慧心。六修成心。七修 捨心。八修護心。九迴向心。十修願心。言信心 者。於入解處淨信在前。一心決定樂欲成就
名修信心。言精進者。聞菩薩藏精懃修習無 間善業名為精進。言念心者。常修六念念佛 法僧戒施及天。廣釋如上。言修定者於事於
義繫心安住。遠離一切虛偽輕躁憶想分別。 言修慧者。謂。聞思修聞菩薩藏思量觀察。知 一切法無我無人自性空寂。言修戒者。受持
菩薩清淨律儀身口意淨。不犯諸過有犯悔 際。言修捨者。不惜身財所得能捨。言修護 者防護己心不起煩惱。又更分別有五種護。
如地持說。一者默護。得俱生智能疾受法化 度眾生。二者念護。念持於法。三者智護。得堅 固智觀察法義。以默念智離於退分修勝進
分。四息心護。守諸根門。五他護。隨順他心修 如是行。名之為護。言迴向者。所修善根迴向 菩提。不願諸有迴施眾生。不專為己迴求實
際不著名相。言修願者。隨時修習種種淨願。 如華嚴經淨行品說。如是等也。此之十種在 於信位。助成信行故。瓔珞經名為十信。自餘
十住十行十迴向及與十地悉如上釋。三乘 賢聖辨之略爾。
大乘義章卷第十七 (末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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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4 冊 No. 1851 大乘義章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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