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heng Yi Zhang 大乘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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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義章卷第十遠法師撰
[0654a05] 淨法聚因法中。此卷有十二門 (三歸義 三學義三聚戒義 三種 律儀義 止觀捨義 三慧義 三種般若義 三智義 三量智義 同相三道義
別相三道義 三種住義) 。
三歸義三門分別 (釋名一 所歸二 能歸三)
[0654a08] 第一釋名。言三歸者。歸投依伏。故曰歸依。歸 投之相如子歸父。依伏之義如民依王如。性 依勇。歸依不同隨境說三。所謂歸佛歸法
歸僧。依佛為師。故曰歸佛。憑法為藥。故稱 歸法。依僧為友。故名歸僧。問曰。何故偏歸此 三。以此三種畢竟歸處能令眾生出離生死稱 涅槃故。名義如是。
[0654a14] 第二門中。別明所歸三 寶境界。三寶義中三門分別。一釋其名。二辨 體相。三明次第。先釋其名。所言佛者。外國正
音名為佛陀。此云覺者。覺行成人。故名覺者。 又人有覺亦名覺者。覺有兩義。一覺察名覺。 二覺悟名覺。言覺察者。對煩惱障。煩惱侵害
事等如賊。唯聖覺知不為其害。其猶世人覺 知有賊賊無能為。彼亦如是。故名為覺。言覺 悟者對於智障。無明昏寢事等如睡。唯聖獨
悟不為覆障。如睡得寤。故名為覺。所對無明 有其二種。一迷理無明。對除彼故覺法實性。 故名為覺。二迷事無明。對除彼故覺知一切
善惡無記三聚之法。故名為覺。地持論中同 此後義。所言法者。外國正音名為達摩。亦名 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
同。汎釋有二。一自體名法。如成實說。所謂 一切善惡無記三聚法等。二軌則名法。辨彰 行儀。能為心軌故名為法。今三寶中所論法
者。軌則名法。所言僧者。外國正音名曰僧伽。 此方翻譯名和合眾。行德不乖。名之為和。和 者非一。目之為眾。此之三種何故名寶。世間
瓊瑤人之所珍。此之三種世所尊重如世珍 奇。是故就喻說之為寶。寶性論中釋有六義。 喻之如寶。一希有義。如世寶物貧窮之人所
不能得。三寶如是。薄福眾生有千萬世不 能值遇。故名為寶。二離垢義。如世真寶體無 瑕穢。三寶如是。絕離諸漏。故名為寶。三勢力
義。如世珍寶除貧去毒有大勢力。三寶如是。 具不可思議六神通力。故說為寶。四莊嚴義。 如世珍寶能嚴身首令身殊好。三寶如是。能
嚴行人清淨法身。故說為寶。五最勝義。如世 寶璧諸物中勝。三寶如是。一切世中最為殊 勝。故名為寶。六不改義。如世真金燒打磨等
不能變改。三寶如是。不為世間八法所改。故 名為寶。名義如是 (此二門竟) 。
[0654b19] 次辨體相。於中略 以三義辨之。一明別相。二明一體。三明住持。 初別相者。經中亦名階梯三寶。三寶寶相
異。故稱別相。隨化階降佛上法中僧為最下。 故曰階梯。此階梯。中先明佛寶。佛寶之中四 門分別。一定其體性。二開合辨相。三明佛德。
四論修成。體性如何。經論不同。所說各異。毘 曇法中宣說。如來五陰之外無別假人。但 就陰上假施人名。如貧賤人名字富貴。彼亦
如是。以無人故不說假人以為佛寶。就五陰 中唯取方便修成善陰以為佛寶。報無記者 非是佛寶。以無記法非可重故。修成德中無
漏功德是其佛寶。有漏則非。漏有有漏功德 非可重故。是故彼宗諸佛如來相好之形種 智之德斯非佛寶。相從說佛亦得無漏。成
實法中唯說假人以為佛寶。五陰實德於彼 宗中法寶所收。故非佛寶。何故彼宗唯說假 人以為佛法。彼宗說有假名行人。為師匠
益要在假中。故說假人以為佛寶。大乘法中 佛寶門攝。假人實德悉是佛寶。體性如是。 次開合辨相。開合不定。總唯一佛。或分為二。
二有兩門。一生身法身。開分二種。父母所 生相好之形是其生身。方便修起戒定慧等 五分功德名為法身。二真應。分二或分為三。
三有兩門。一法報與應開分三種。如地論 說。二化應及真開分三種。如金光明三身 品說。或分為四。四有兩門。一開真合應以論
四種。是義云何。如楞伽說。一應化佛。二功德 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四中初一猶上應 身。中二報身。報隨福智故分二種。後一法
身。二真應並開以論四種。是義云何。真中 有二。謂法與報。應中亦二。謂應與化。王宮所 生示修成佛。名之為應依此應身起餘化佛。
如涅槃說。釋迦如來化無量佛受諸大眾所 奉供等。或分為十。如華嚴說。廣則無量。此等 如後三佛章中具廣分別。辨相如是。次明
佛德。佛德雖眾要唯二種。一菩提行德。二涅 槃斷德。行德不同。一門說三。所謂般若解脫 法身。依於般若而起解脫。依於解脫而成法
身。此三同時。義別先後。涅槃斷德亦有三 種。一煩惱斷。二者業斷。三苦報斷。先斷煩 惱。斷煩惱故業結不生。業不生故苦報隨己。
由前般若故斷煩惱。與前解脫故能離業。 與前法身故能滅苦。佛德如是。次辨修成。 大智論中明。迦旃延子所說修成略有四階。
第一先於三阿僧祇劫修習有漏六波羅蜜。 不習無漏。不斷諸結。以其不修無漏道故。則 無習種性種解行乃至法雲聖位差別。第二
度於三阿僧祇。次於百劫修相好業。是中亦 未修習無漏斷諸結縛。第三分中於最後身 修世八禪。以有漏道攀上厭下。斷除欲界至
無所有一切煩惱。修習初禪斷欲界結。修第 二禪斷初禪結。乃至修習非想地定斷無所 有結。非想一地無上可攀。等智不除。第四分
中修習諦觀。觀察四諦十六聖行斷非想地 見修兩惑。有十六心斷除見惑。謂見道中八 忍八智。有十八心斷除修惑。謂非想地九無
礙道九解脫道。通合具有三十四心。前三十 三心因中無漏。非佛寶體。第三十四果中無 漏。是佛寶體。毘曇宗中在依此義。成實
與前大同少異。所言同者。四分所修與前相 似。所言異者。第三分中所修八禪但能伏結。 不能永斷。第四分中所修聖道總觀諦空。通
斷三界見修兩惑。不同前宗別觀諦有局斷 非想。又復成實多心斷結。不局在於三十 四心。大乘法中行修多階。略有十五。一於外
凡善趣位中修習淨信。第二次於習種位中 修習正解。第三次於性種位中修起諸行。 第四次於解行位中修學如觀。第五次於歡 喜地中發諸大願。第六次於離垢地中修習
淨戒。第七次於明地之中修治淨定。第八 次於炎地之中修道品觀。第九次於難勝地 中修習諦觀。第十次於現前地中觀十二緣。
第十一遠行地中修習一切菩提分法。第十 二不動地中修淨佛土。第十三善慧地中修 習一切說法智行。第十四法雲地中修習一 切殊勝智行。第十五十地窮終起金剛定斷
絕微障入佛境界。當知於此一一位中皆具 修習法界行德。隨其說相且分如是。佛寶 門竟。
[0655b11] 次辨法寶。於中義別略有五種。一者 教法。二者理法。三助道法。四涅槃法。五化用 法。言教法者。所謂三藏十二部經。是義如
前教法聚中具廣分別。言理法者。毘曇法中 宣說。四諦十六聖行以為法寶。十六聖行如 四諦章具廣分別。成實法中宣說。四諦名用
假有為世諦理。無性之空為真諦理。大乘所 論義別有三。一就相明理。二相實相對。三唯 就實言。就相者就彼妄情所起法中以辨道
理。離相之有為世諦理。無性之空無相之空 為真諦理。所言相實相對辨者。以彼妄情所 起之相對於真實如來藏情以辨道理。性相
之法相有體無為世諦理。如來藏性相界體 有為真諦理。此義如彼地經中說。觀十二緣 法相有體無名世諦觀。觀察真心名第一義
觀。言就實者。直就真實如來藏中作用法門 為世諦理。寂滅如門為真諦理。理法如是。 助道法者。所謂三十七道品法。毘曇法中釋
有兩義。一者壞緣。二不壞緣。言壞緣者。不分 三寶境界差別。故名壞緣。於此門中一切三 乘無漏功德悉皆是其助道法寶。不壞緣者。
三寶境界各別建立名不壞緣。於此門中唯 取菩薩無漏功德及緣覺人因果無漏為助道 法。自餘聲聞無漏功德判為僧寶。如來無漏
判為佛寶。是故不說為助道法。問曰。助道 道諦所收。前理法中已說道諦。何須更說助 道法乎。釋言。道中有理有事。通者是理別
者是事。戒定智慧三十七品行數差別。是其 事道道。如跡乘四義寬通是其理道。前理 法中所明道諦是其理道。今此所論助道法
者。其事道。事理不同故復明之。成實法中 宣說。假人為佛僧。故一切三乘無漏功德悉 是助法。大乘亦說。一切三乘無漏功德為助
道法。涅槃法者。毘曇唯說煩惱業思盡滅之 處數滅無為為涅槃法。問曰。涅槃體是滅 諦。前理法中已說滅竟。何勞更說涅槃法寶。
釋言。滅中亦有理事。別名為事。通名為理。 約對所除煩惱業等品數上下以論其滅。滅 則階降優劣不等。名為事滅。盡止妙出四
義寬通是其理滅。前理法中所論滅諦是其 理滅。今涅槃法是其事滅。事理不同。故復須 論。成實法中煩惱業苦盡無之處同為涅槃。
大乘法中涅槃有二。一數滅無為為涅槃法。 二以善有萬德圓寂為涅槃法。化用法者。如 經中說。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如是法也。 法寶如是。
[0655c27] 次辨僧寶。於中三門。一定體性。 二明僧德。三開合辨相。體性如何。毘曇法中 僧有二種。一應供僧。與盡諸佛下極至於
凡夫沙彌。通皆是僧。是故檀越僧次請人不 簡上下皆悉得於供僧之福。二三歸僧。唯局 分處聲聞人中四果四向以為僧寶。凡夫比
丘無德可歸。是以不取。緣覺出世無和合眾。 不成僧故。所以不論。彼論之中住聖菩薩單 一無侶。只不成僧。所以不說。佛是佛寶亦非
僧故。所以不論。又聲聞中唯取五陰實法 功德為僧寶體。不說假人以為僧寶。彼宗陰 外無別人故。又實德中無漏功德是其僧寶。
有漏則非。有漏功德不可量故。成實法中 僧亦有二。一應供僧。與前相似。二三歸僧。大 況同前。唯取聲聞不取餘眾。所言異者。聲聞
人中四果四向假名行人為僧寶體。不取實 德。受供生福唯假人故。大乘法中通而論 之。三乘聖眾皆是僧寶。簡大異小唯取菩薩。
於中以彼僧門統攝假人實德悉是僧寶。 體性辨之麁爾。次辨僧德。德有二種。一行。 二斷行。德雖眾要唯三種。一福。二智。三者淨
報。施戒忍辱是其福分。般若智分。精進與禪 亦福亦智。依精進故修施戒忍四無量等是 其福分。起聞思修是其智分。依禪修習四無
量等是其福分。修陰界入巧便觀等是其智 分。菩薩成就八種勝報是其報也。此等具辨 如地持論。行德如是。斷德亦三。所謂煩惱業
苦斷也。由前智故能斷煩惱。由前福故能絕 諸業。由前淨報能離諸苦。僧德如是。次辨其 相。於中開合廣略不定。總唯一僧。或分為
二。二有三門。一就位分二。如涅槃說。一假名 僧在見道前。未有僧德。假與僧名名假名僧。 二真實僧。位分在於見諦已上。內有實德名
真實僧。二約境分二。謂事和僧及理和僧。隨 有行同名事和僧。證理行同名理和僧。三隨 法分二。謂羯磨僧及法輪僧。法別不同汎有
三種。一出家眾法。所謂百一羯磨之事。出家 比丘四人已上同崇此法名出家眾法。二出 家行法。所謂四依。唯出家者所共行之名出
家行法。何等為四。所謂比丘盡形乞食。著糞 掃衣。於樹下坐。有病服陳棄藥。是為四依。 問曰。比丘所受禁戒亦是出家同行之法。何
故不名出家行法。偏名四依為出家行法。釋 言。戒是比丘正體。故廢不論。四依乃是比丘 所行。是以偏說。三道俗通法。所謂坐禪學
問觀空斷結。如是一切道俗同行名為通法。 三中前二是其僧法。約之辨僧。於彼出家眾 法之中四人已上同一界內。許崇不乖名羯
磨僧。於彼出家行法之中十方同遵和而不 乖名法輪僧。有人說言。四諦之理是其法輪。 會諦之解是法輪僧。然彼四諦乃是道俗通
行法輪非是出家僧行法輪。若言四諦是僧 法輪調達破僧說相似語。應說五諦。以何 義故宣說五邪。以說五邪為相似故。明知不
用四諦之理為僧法輪。又復若以會諦之解 為法輪僧者。在家之中三果聖人皆會諦理。 應名為僧。彼非僧故。明知不以會諦之解為
法輪僧。以此推之。但令出家莫問凡聖同遵 四依情無乖異。斯皆名為法輪僧也。法輪無 漏同異難分。今此具以四句辨之。何等為四。
一法輪僧而非無漏。謂出家凡夫。同遵四依 故名法輪。未有聖德故非無漏。二是無漏非 法輪僧。謂在家聖人。內具聖德故名無漏。
不行四依故非法輪。三亦法輪亦是無漏。 謂出家聖人。遵行四依故是法輪。內具聖德 故是無漏。四非法輪亦非無漏。謂在家凡
夫。不行四依故非法輪。不具聖德故非無漏。 以此推之法輪無漏同異可知。不得唯將無 漏聖人為法輪僧。上來三門分僧為二。或說
為三。於中亦有三門差別。一就位分三。一假 名僧位在外凡。未有僧德。假與僧名名假名 僧。二清淨僧位在內凡。三真實僧位在於見
道已上。內具真德名真實僧。二就行分三。如 涅槃說。一破戒雜。身雖持戒慎過不犯與 破戒者共同止住布薩說戒。二愚癡僧。身雖
持戒見己弟子有所毀犯令悔除。見他有犯 默而不舉。三清淨僧。身自持戒見他有犯能 教悔除。三大小分三。所謂聲聞緣覺菩薩。故
經說言。僧者謂三乘眾。或分為四。如大智 論說。一啞羊僧。愚癡比丘不識善惡持犯輕 重。隨所犯罪不知悔除。猶如啞羊至死無聲。
名啞羊僧。二無羞僧。雖知善惡持犯輕重內 無羞恥。故為毀犯。三有羞僧。識知善惡持 犯輕重內懷羞恥。慎過不犯。四真實僧。內
具聖德。或分為五。如律毘婆沙說。一群僧。 與前四中啞羊相似。二無慚僧。與前四中無 羞相似。三別眾僧。身雖不犯而不和布薩
說戒。四清淨僧。與前四中有差相似。五者 實僧。與前四中真實相似。若復廣分僧有無 量。如毘曇中說十四賢聖。成實宣說二十
七賢。大乘宣說四十一賢。謂十住.十行.十 迴向.十地。合為四十。加一等覺為四十一。若 通十信有五十一。此等如後賢聖章中具廣分 別。別相三寶辨之麁爾。
[0657a04] 一體如何。於中分 別略有三義。一就事論。就佛體上隨義分三。 覺照義邊說為佛寶。即彼佛德有可軌義說
為法寶。違諍過盡說為僧寶。此三義別德體 不殊。故名一體。此之一義毘曇成實大乘法 中齊具有之。不偏在大。二就破相空理以論
三寶。事別體空不殊。故名一體。亦名同體。 此義唯在大乘。成實毘曇中無彼宗不說法 體空故。三就實論一。三寶雖別莫不皆用實
性為體。於中辨一隨法不定。若就涅槃開出 三寶三寶即於一大涅槃名為一體。故涅槃 云。我示三事即是涅槃。若就性以辨三寶。
三寶即性名為一體。故涅槃云。如是三歸即 是我性。若就真諦以分三寶。三寶即真名為 一體。故涅槃云。若能觀三寶常住同真諦。
我性佛性無二無別。若就常義以辨三寶。 三寶即常名為一體。故經說言。我曾不說 佛法聖僧有差別相。唯說常恒無有變易無
差別耳。若就不二法門以辨三。三即不二名 為一體。故經說言。佛即是法。法即是僧。此之 三寶皆無為相。與虛空等。一切法亦爾。斯乃
一切法界門中隨就何法辨一皆爾。一體三 寶辨之既然。諸法一體類皆像此。此之一義 局在大乘。小乘中無。一體三寶辨之略爾。
[0657a28] 住持云何。小乘法中泥龕木像為住持佛。綿 素竹帛為住持法。凡夫比丘為住持僧。大乘 法中住持有二。一化用住持。二實德住持。
言化用者。諸佛如來大悲作用充遍法界。八 相成道為住持佛。隨化所說一切言教流布 益世為住持法。依法化成三乘諸眾為住持
僧。又復諸佛雖得涅槃畢竟不捨菩薩所行。 常能示為菩薩聲聞緣覺等事。此亦名為住 持僧也。化用如是。實德云何。諸佛如來法身
常住為住持佛。法性常恒為住持法。諸佛 如來僧行不滅為住持僧。住持三寶辨之麁 爾 (此二門竟) 。
[0657b10] 次明三寶次第之義。次第不同。略有 三義。一起化次第。先明佛寶。次法後僧。佛為 化本。故先明之。由佛起說。故次明法。依法化
成三乘諸眾。故後明僧。二化益次第。亦先明 佛次法後僧。先明佛寶化人生信。次明法寶 變化人生解。後明僧寶。人起行化令供養
起福行故。又欲令人學之行故。三修成次 第。或先明法次僧後佛。或先明僧次法後佛。 於中若以行儀為法先明法寶。依法集起僧
寶行德故。次明僧。僧行成滿便得成佛故。後 明佛。若就理性以為法寶則先明僧。僧行 成就便證法性故。次明法。證法窮滿便得成 佛故。後明佛。所歸如是。
[0657b22] 第三門中別明能 歸。於中有二。一明歸相。二辨歸意。歸相有 三。一異相歸依。於彼外相佛法僧中歸心
憑伏名異相歸依。二自德歸依。於己當來三 寶功德起心歸趣名自德歸依。三自實歸依。 如涅槃說。三歸真性是己自實。捨彼異求
歸趣自實三寶真性名自實歸依。歸相如是 (此一門竟) 。
[0657b29] 次辨歸意。異相歸依所為有三。一為離 故歸。為離生死惡不善故。故涅槃云。一切 眾生怖畏生死惡獵師故求三歸依。勝鬘亦
云。聲聞辟支以怖畏故依於如來。二為得故 歸。為得樂果及善法故。三為益故歸。為依三 寶利眾生故。自德歸依所為亦三。一為離故
歸。為離生死惡不善故。二為得故歸。為得出 世涅槃道故。三為益故歸。為求當果利眾生 故。自實歸依所為亦三。一為離故歸。為離
妄想虛偽法。故二為得故歸。為證自性如實 法故。三為益故歸。為證自實化眾生故。三歸 之義厥趣麁爾。
三學義五門分別 (釋名定體一 辨相二 就位分別三 攝相四 對治 五)
[0657c14] 第一釋名。言三學者。一增戒學。二增定學。亦 名增意亦名增心。三增慧學。防禁名戒。澄靜 曰定。定神內靜故復名意亦名為心。觀達稱
慧。於此三中進習稱學。學進名增。名義如 此。問曰。是中何者學體。釋言。能學以心為 體。若論所學用戒定慧三行為體。問曰。三
學為局在因。為當通果。釋言。學心局唯在 因。果德窮滿學心停息。是故經中說為無 學。若論所學通因及果。問曰。果中名為無學。
云何學行得通於果。釋言。果中戒定慧等由 學成故。亦名為學 (此一門竟) 。
[0657c24] 次辨其相。戒學有 三。一律儀戒。二攝善戒。三攝生戒。此義如後 三聚戒中具廣分別。定學亦三。一有覺有
觀。謂欲界定乃至初禪。問曰。欲界云何有 定。釋言。毘曇不說有定。大乘成實宣說有 之。成實宣說如電三昧為欲界定。龍樹宣
說欲界禪定佛常住之。不如電光暫現而已。 二無覺有觀。謂中間禪。於初禪上二禪定下 除覺觀在名為中間。三無覺無觀。謂三禪上
乃至非想。此義如後八禪章中具廣分別。慧 學有三。謂聞思修。此義如下三慧章中具廣 分別 (此二門竟) 。
[0658a06] 次就位論。三學之行遍通始終。 隨位真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小乘法中義 別有二。一義分別五停心觀。總別念處未得
定水。修習戒品。燸等四心已得定水。修習 定品。見諦已上修習慧品。第二義者始從內 凡漸學戒行。至初果時戒行成就。以得聖戒
不可壞故。斯陀行去漸學定品。至那含果定 行成就。那含金剛漸學慧品。究竟盡智無生 智時慧行成就。大乘法中亦有兩義。一義分
別淨行賢首修習戒品。種性解行修習定品。 初地已上同修慧品。第二義者始從世間漸 學戒行。至離垢地戒行成就。故地持中無
離垢地為增上戒住。三地方便漸學定品。住 三地時定行成就。故地持中宣說三地為增 上意住。相續解脫說為定淨。四地已上漸學
慧品。至第十地慧行成就。故彼相續解脫經 中說四地上以為慧淨。位分如是 (此三門竟) 。
[0658a22] 次辨 攝相。於中有四。第一約對五分法身共相收 攝。二約六波羅蜜共相收攝。三對七淨共 相收攝。四約八正共相收攝。五分身者。所
謂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是 其五也。此五種中戒身是戒。定身是定慧。及 知見是其慧學。解脫一身諸論不同。若依成
實體是慧學。彼宗解脫體是慧故。若依毘曇 是解脫數。非是慧性。三學不收。相從為論攝 入定慧。多與定慧相隨逐故。次約六度共相
收攝。依如地持前之四度是其戒學。故彼論 言。眾具.自性.眷屬.無盡.是其戒學。施為戒 因。故名眾具。戒度正是戒學之體。故名自性。
忍行助戒。名為眷屬。由精進故。持戒不斷。故 名無盡。禪是定學。般若慧學。問曰。精進通策 諸行。何故偏攝在於戒中。釋言。實通。今以三
義偏攝在戒。一戒學在初。故攝戒中。二戒學 中攝行度多。廣多之行由精進成故。入戒中。 云何廣多。戒中具有三聚法故。又復具攝施
戒忍故。三以戒學散心修行未與法合。難成 易敗。必須精進佐助方立。故攝戒中。若依相 續解脫經中前三戒學。禪是定學。般若慧學。
精進之行通策三學。問曰。何故五分身中慧 分多身。六度之中戒分多度。釋言。諸行開合 不同。各隨一義。或時開戒。如六度等。或復開
定。自所未見道理應有。或復開慧。如五分身 及七淨等。或時俱開如八正等。或復俱合如 三學等。法門不同。寧可一類。約七淨共相
收攝。何者七淨。一者戒淨。二者定淨。三者見 淨。四度疑淨。五道非道淨。六者行淨。七行斷 智淨。此義如後七淨章中具廣分別。於此七
中初一戒學。第二定學。後五慧學。次約八正 共相收攝。言八正者。所謂正語.正業.正命. 正念.正定.正思惟.正見.正精進。於此八中
正語正業正命是其戒學。正念正定是其定 學。正思惟正見是其慧學。精進一種通策三 學。問曰。戒中正語正業正命何別。釋有三義。
一離嗔癡所起口業名為正語。離於嗔癡所 起身業名為正業。離貪所起身口二業名為 正命。第二義者。離貪嗔癡所起口業名為正
語。離貪嗔癡所起身業名為正業。離四邪命 名為正命。言四邪者。如龍樹說。一下口食。 所謂種殖。合和湯藥。治生販賣而自活命。二
仰口食。所謂占相日月星宿變現尊事以求 活命。三方口食。所謂諂媚豪勢貴勝通致使 命巧言求利以自活命。四維口食。所謂習學
種種呪術卜算吉凶諸妓藝等以自養活。離 如是等名為正命。第三義者。如龍樹說。以 無漏慧離口四過名為正語。用此聖慧離身
三惡名為正業。離五邪命名為正命。言五邪 者。一為利養詐現奇特異人之相。二自說功 德。二占相吉凶為人宣說。四者高聲現其威
嚴令人畏敬以取其利。五自說己所得利養 以動人心。五中前一是其身邪。後四口邪。 離此五邪名為正命。問曰。定中正念正定有
何差別。釋言。此二始終為異。求定方便守 心住緣名為正念。終成不動說為正定。又問。 慧中正思正見有何差別。釋言。此亦始終為
異。始心分別名正思惟。終成而徹說為正 見。攝相如是 (此四門竟) 。
[0658c23] 次辨對治。於中有三。一 約業煩惱使性辨治。戒防業非。定除起惑慧 斷使性。二對五蓋辨治。如成實說。貪嗔二蓋
能發惡業障於戒品。戒能治之。掉悔障定。定 能治之。掉睡眠障慧。慧能治之。疑返障 三品。三學返治。三對六弊以辨對治。慳貪
破戒瞋恚懈怠能障於戒。戒能治之。亂意障 定。定能治之。愚癡障慧。慧能治之。三學之 義辨之略爾。
三聚戒七門分別 (釋名一 論體二 辨相三 制立四 大小不同五 大小 異六 總別七)
[0659a05] 第一釋名。三聚戒者。謂律儀戒攝善法戒攝 眾生戒。律儀戒者。亦一名離戒亦名正受戒。 言律儀者。制惡之法說名為律。行依律戒故
號律儀。又復內調亦名為律。外應真則目之 為儀。防禁名戒。即此律儀離殺等過。故名離 戒。正是所愛離過之行。是故亦名正受戒也。
攝善戒者順益名善。要期納善故名曰攝。離 不攝過名攝善戒。攝生戒者。論中亦名利 眾生戒。眾多生死名曰眾生。要期攝化故名
云攝。離不攝過名攝眾生戒。以道益物。是故 亦名利眾生戒也。此三積聚故云三聚。名義 如是。
[0659a16] 第二門中辨其體。於中有五。一受持 分別。二作無作分別。三止作分別。四自利利 他二行分別。五色心等三聚分別。言受持者。
戒行雖眾要唯受持。始心納法名之為受。順 法防護說以為持。受則對法。要期而成。持 則對緣。防護以成。此受與持以種分別。開之
為四。所言四者受中有二。一從他正受。二善 淨心受。持中亦二。一專精護持。二犯已能 悔。故地持中說此四德為自性戒 (此一門竟) 。
[0659a24] 次 就有作無作分別。先就受行明作無作。後就 持行明作無作。受行云何。受中之作汎有二 種。一因中作。求戒方便。禮師乞戒如是等也。
二果中。所謂最後一剎那頃與法相應身等 業。因中之作是作戒因非作戒體。果中之作 是作戒體。作戒如是。次辨無作。准依毘曇。
文中無作略有三分。一因時無作。謂前因 中有作善邊無作隨生。二果時無作。謂彼最 後一剎那項有作善邊無作隨生。是中即有
二種無作。同時俱起。一作俱無作。二要期無 作。隨彼作戒無作善生名為作俱。由前要期 無作法生名為要期。問曰。此二同在一時。何
故偏名一為作俱。釋言。作俱親從作生。故名 作俱。要期無作由前方便要期力起。為是義 故不名作俱。此是第二果時無作。三果後無
作。於作戒後無作續生名為果後。此三時中。 因時無作一向非是無作戒體。果時果後有 是有非。作俱則非。要期則是。准依成實亦有
三分。一者因時。二者果時。三者果後。因時果 後與前相似。果時無作大況同前。所言異者。 毘曇法中作俱要期二種並生。此宗果時唯
有作俱要期未有。以未有故唯名作俱。此云 何知。如成實說。彼論問曰。齊何當名無作。 論自釋言。第二念項名為無作。彼名作戒以
為初念。故名無作為第二念。此三時中因及 果時一向非是無作戒體。果後所發要期無 作是無作戒。大乘戒中亦有三分。一者因時。
二者果時。三者果後。因及果後與小乘同。果 時無作文無定判。或同毘曇。或同成實。此三 時中。因時無作非無作戒。果時不定。若說果
時單有作俱非無作戒。若說果時二種並生 是則分取要期無作為無作戒。作俱則非。果 後亦爾。作俱則非。要期則是。受戒如是。次就
持戒明作無作。義釋有四。一就行業明作無 作。對緣防護名為作持。依作則有無作善生 名無作持。二據行修始終分別。學戒之始作
意防護名為作持。修心純熟任運離過。不假 作意名無作持。如杖轉輪。與杖相應名為作 轉。去杖自動名無作轉。此亦如是。三就行位
明作無作。一切凡夫習戒未成。通名作持。 一切賢聖戒行成就名無作持。故涅槃云。戒 不具者。是人但有作戒無無作戒。謂凡夫人
但有方便始作之戒無其終成無作戒也。四 約境界明作無作。從凡至佛隨事離過通名 作持。證實捨過名無作。義辨之麁爾 (此二門竟) 。
[0659c12] 次就止作二門分別。三聚別論律儀是止。止 諸惡故。餘二是作。作諸善故。三聚通論一 一之中皆有止作。律儀戒中防禁殺等名之
為止。修習慈心安穩心等對治殺果。修施治 盜修不淨觀對治邪行。如是一切名之為作。 攝善戒中離其懈怠不攝善過名之為止。修
行六度說之為作。攝生戒中離其獨善不化 生過名之為止。修行四攝饒益眾生說之為 作。良以三聚皆止惡故。經說三聚通為律儀。 皆作善故經中說為善集諸善
(此三門竟) 。
[0659c21] 次就 自利利他分別。行門有二。一分相門。三聚 戒中前二自利後一利他。二助成門。三俱 自行三俱利他自修三聚為涅槃因。故通
自利。修此三聚為得菩提利益眾生。故皆 利他 (此四門竟) 。
[0659c26] 次就色心非色心等三聚分別。依 薩婆多作無作戒一切是色。以是身口色業 性故。相狀如何。謂受戒時最後一念身口
調善是其作色。此之作色為眼所行。眼見身 口不作惡故。口之止業不可耳聞。以無聲故。 於此作邊無作善生名無作色。以此無作是
其色業從色法生防禁色過。故說為色。故雜 心云。以作色故無作亦色。其如樹動影亦隨 動。此無作色為意所行。故論說言。為不可見
無對色也。依曇無德作戒唯色。亦以身口色 業性故。然此宗中是假名色為意所行。非眼 識見。正義如是。有人說言。依曇無德作戒是
其色心自性。若言作戒是色心性何所依據。 又若作戒是色心性。聲聞應受十善道戒。何 故唯受七律儀戒。聲聞唯受七律儀故明非
心性。又若作戒是色心性。比丘二百五十戒 中應有一戒獨防心過。無有一戒獨防心故 明非心性。問曰。若言聲聞戒法不防心過。
何故律言汝以何心。釋言。彼遮成身口心。 非謂制戒獨防心過。以如是義當知作戒一 向非心。無作戒者。於彼宗中非色非心。以非
形礙所以非色。又非慮知所以非心。大乘法 中作戒是其色心自性。以大乘中作戒是其 三業性故。問曰。若言大乘法中作戒是其色
心性者。有人於彼受戒之時最後一念心想 異緣。是人云何得具作戒。釋言。是人心雖異 緣由前方便要期力故身口意上離惡義成。
說為作戒。故得具足。無作戒者。於大乘中 是色心法非色心事。以無作戒三業自性從 三業生防三業故。說為色心。是色心故。異曇
無德。故涅槃云。我諸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 來說無作戒定非色心。彼無作戒雖復是其 防色心法不是其色心之事。是故說為非色
非心。非色心故異薩婆多。故涅槃云。我諸 弟子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說無作戒一向是 色。是義云何。薩婆多中說。無作戒性四大造。
體是障礙故。欲色界有。無色則無。大乘法中 說。無作戒真是制法。如結界處所有界法。是 制法故不為大造。非大造故非定隔礙。不定
礙故身生四空亦常成就。是以不同。以小乘 中情見未融。或有聞說是色心法便即取之 以為色事。或有聞說非色心事便即取為非
色心法。故成諍論。大乘通取。所以非諍。體 性如是。
[0660b11] 第三開合以辨其相。先就律儀開 合辨相。律儀戒中開合不定。總之唯一。謂三 聚中一律儀戒。或分為二。如地持說。一在
家戒。二出家戒。或分為三。一別解脫戒。二者 禪戒。三無漏戒。別解脫者。戒是正順解脫之 本。故名解脫。又免業 羈 亦名解脫。此之解脫
不與定道二種心俱。故稱為別。言禪戒者。經 論亦名定共戒也。有人意謂。定心無過名為 定戒。此事不然。蓋乃世俗禪定心邊戒法隨
生名為禪戒。依阿毘曇。四根本禪未來中間 六地禪邊戒法隨生以為禪戒。依成實論。八 禪心邊及彼欲界電光定邊戒法隨生以為禪
戒。無漏戒者。經論亦名道共戒也。有人意謂。 道心無過即名道戒。此亦不然。蓋乃出世無 漏道邊戒法隨生名無漏戒。毘曇法中依色界
禪所起道邊戒法隨生說為道戒。成實大乘 三界道邊戒法隨生悉名道戒。又成實中更 說三種。與前少異。何等為三。一別解脫戒。二
者禪戒。三者定戒。別解脫戒與前相似。欲界 電光及色界定。此等心邊所生有漏及無漏 戒通名禪戒。無色定邊所生有漏及無漏戒
通名定戒。依如毘曇。戒是色故四空無之。 成實無作非色心故。四空定邊亦得有戒。 或分為四。一別解脫戒。二者禪戒。三者道
戒。四斷律儀戒。別解脫戒義如上釋。餘三 云何。四根本禪及中間禪所生禪戒一切皆 是禪戒所收。依未來禪所生禪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未來淨禪唯治欲惡。彼治有二。 一無礙道。二解脫道。解脫道邊所生禪戒是 四種中禪戒所收。無礙道邊所生禪戒是斷
律儀非禪戒攝。以此親斷欲界不善故與斷 名。又依四禪及中間禪所生聖戒一切皆是 道戒所收。依未來禪所生聖戒有是有非。 是非如何。依未來禪所生聖道能治三界九
地之中所業煩惱。隨其地別各有無礙解脫 之道。於此九地解脫道邊所生聖戒一切皆 是道戒所收。無礙道邊所生聖戒義則不定。
依治初禪乃至非想無礙道邊所生聖戒是道 戒收。對治欲界無礙道邊所生聖戒是斷律 儀非道戒攝。以此親斷欲惡不善故與斷名。
問曰。欲界有其不善。能治道邊可有戒生。 上二界中無其不善。能治道邊云何有戒。釋 言。上界雖無不善而彼對治。於欲界惡有持
對治遠分對治。故得有戒。或分為五。謂五支 戒。如涅槃說。一是根本業清淨戒。謂離根本 不善體。二前後眷屬餘清淨戒。謂離業道
前後方便。三離諸惡覺覺清淨戒。謂離八種 惡覺煩惱。八覺如前煩惱聚中具廣分別。四 護持正念念清淨戒。謂修六念助成戒行。言
六念者。念佛.法.僧.戒.施及天。五迴向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戒。謂以戒行正向佛道。或 分為六。所謂五戒.八戒.十戒.式叉摩那.比
丘及尼合為六也。或分為七。謂七眾戒。言七 眾者。在家有二。謂優婆塞優婆夷。出家有五。 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合為七
也。或分為十。謂十善戒。或復宣說二百五十 五百戒等。廣則無量。律儀如是。次就攝善 開合辨相。此亦不定。總唯一善。或分為二。唯
福與智。或分為三。謂聞思修。或分為四。聞思 修證。或分為五。如地經說。凡夫二乘菩薩 及佛五品善法即為五也。或分為六。謂六波
羅蜜。又地持中身口意善加聞思修亦為六 也。或分為十。謂十善道。廣則無量。攝善如 是。次就攝生開合辨相。總之唯一。或分為二。
一離惡攝。二修善攝。或分為三。謂身口意攝 取眾生。或分為四。謂四攝法攝化眾生。或分 為五。五品善法饒益眾生。或分為六。如勝鬘
說。六波羅蜜攝取眾生。或分為十。謂十善法 饒益眾生。或分十一。如地持說。彼分四攝以 為十一。何者是乎。布施有四。一者財施。二者
法施。三無畏施。四報恩施。愛語有一。通前為 五。利行有四。一無德善人方便隨順。二有德 善人稱揚讚悅。三易調惡人隨過治罰。四難
調惡人神力降伏。以此通前合為九也。同事 有二。一苦事中同。二樂事中同。以此通前合 為十一。廣則無量。辨相如是。
[0661a29] 第四門中制 立三聚。於中略以五義制之。一起因不同故 立三聚。言起因者。一厭有為心。起律儀戒。二
求菩提心。起攝善戒。三念眾生心。起攝生戒。 二依法不同故立三聚。所言法者。一離惡法 依。成律儀。二集善法依。成攝善。三化生法
依。成攝生。三離過不同故立三聚。言離過 者。初律儀戒離殺等過。二攝善戒離不攝善 過。三攝眾生戒離不攝生過。四功能不同故
分三聚。言功能者。如地持說。初律儀戒能令 心住。二攝善戒成就菩提。三攝眾生戒成就 眾生。以此不同故分三聚。五品分不同故分
三聚。律儀最下。以能離惡未修善故。攝善為 次。依前離惡能修善故。地持論言。攝善法 戒於律儀為上。攝生為勝。依前自善能利他
故。故地論言。利益眾生戒於攝善為上。以此 五義故立三聚。
[0661b16] 第五明其大少不同。於中 有五。一起因不同。二有無不同。三寬狹不同。 四長短不同。五受捨不同。言起因者。菩薩戒
法三種心起。一厭有為心。二求佛智心。三念 眾生心。於中別分為厭有為故受律儀。為求 佛智故受攝善。為念眾生故受攝生。通則三
聚一一皆從三種心起。為厭有為必須離惡。 故受律儀。為求佛智離惡方成。故受律儀。欲 化眾生離惡方能。故受律儀。又厭有為非善
不治。故須攝善。為求佛智非善不成。故須攝 善。為念眾生非善不救。故須攝善。又厭有為 獨善不去。故須攝生。為求佛智獨善不到。故
須攝生。為念眾生必須要期。以法攝取。故受 攝生。菩薩如是。聲聞唯從厭有為心而起律 儀。是故不同 (此一門竟) 。
[0661c01] 次辨有無不同之義。大乘 法中猶具三聚。小乘法中單受律儀無餘二 聚。以何義故無攝善戒。有人釋言。小乘之人
意存息滅。故受律儀。無心起作。故無攝善。 若爾小乘三學之中但應修戒不習定慧。彼 存息滅三學俱修。雖存息滅三學俱修。雖存
息滅何妨攝善。以有斯妨更為異釋。夫為制 戒流類均齊。故制律儀。云何均齊。莫問利 鈍同皆遠離五篇諸過得聖果故。攝善不等。
是故不制攝善法戒。云何不等。彼小乘中作 善無量。無有一人具修諸善方得聖果。故曰 不等。如八禪等隨修一二亦得聖果。不要
具修。問曰。何故離惡均齊集善不等。以惡 易離善難成故。問。縱使攝善不等制攝善戒 竟有何過。釋言。不得。若小乘中制攝善戒。有
人不能具修善法便是犯戒。云何得聖。又不 齊等云何名制。為是義故無攝善戒。問曰。 若言小乘法中無攝善戒亦應小乘無有止犯
作持之義。釋言。小乘雖不制於攝善法戒非 全不修。故有止犯作持之義。雖有作持量分 而為非制齊修。是故不名制攝善戒。又小乘
中設有作持助止之作非攝善戒。問曰。若言 小乘作善是助止法。三聚戒中無攝善者三 學之中亦應不立定慧兩學。釋言。三學隨義
分別。非制法故不得齊等。為是義故說有無 過。以何義故無攝生戒。彼在獨度不兼他故。 有無如是 (此二門竟) 。
[0661c27] 次辨寬狹。小乘律儀但防身 口。不遮心過。名之為狹。大乘律儀通防三 業。目之為寬。云何得知。小乘律儀但防身
口。不遮心過。彼小乘中但說身口七善律儀 以之為戒。不說十善以為戒故。故成實言。戒 防身口定慧防心。云何得知。大乘之戒通防
三業。如地經中說十善道為律儀故。問曰。 何故小乘法中單防身口。大乘法中通防三 業。釋言。小乘一身求果。習道不久心過難裁。
非戒能制要修定慧方除心過。故戒不防心。 大乘法中多身求果。習道長久堪裁意非。故 戒防心 (此三門竟) 。
[0662a09] 次辨長短不同之義。小乘之戒 止在一形不通異世。名之為短。菩薩戒法一 受得已。若不退失菩提之心及不增上起煩
惱犯盡未來際畢竟不失。名之為長。故地持 云。菩薩無有捨身失律儀戒。何故如是。聲 聞為欲一形期果受戒之時自誓要。故言盡
形壽。一形已來是彼要期分齊之限。故不失 戒。一形已後不復是彼要期之眼。所以失戒。 菩薩為欲多身求果受戒之時自誓要期盡未
來際。盡未來際是彼要期分齊之限。故不失 戒 (此四門竟) 。
[0662a19] 次辨受捨不同之義。先就受戒以明 不同。受中有二。一就初受以明不同。二就 重受以明不同。初受云何。小乘法中得戒有
二。一者自得。二從他得。自得有三。一自然 得。二上法得。三自誓得。言自然者。謂佛一人 於最後身初出家時自然發得別解脫戒。不
從師受故曰自然。言上法者。或有沙彌及與 俗人。修道證得無學聖果。證得如是增上法 時發得出家具足禁戒。從其所依名上法得。
言自誓者。如大迦葉聞佛出世自誓要期。 佛為我師我為弟子。於此言下得發具足名 為自誓。從他得中差別有四。一者善來。有
諸眾生上品利根。佛命善來於我法中快修 梵行得盡苦源。即發具戒。二者三語。所 以一切沙彌俗人及佛初出諸比丘等師教 三遍歸依三寶即便得戒。三者八敬。如大愛
道比丘尼等。諸比丘僧遙宣敬儀令其奉行。 彼聞頂受即發具足。四羯磨。得僧數具足和 合作法與受具戒。有五人十人二十人等。大
乘法中亦有二種。一從他受。唯對一師不藉 多人。因力強故。二善淨心受。無如法人可從 受時於佛像前自受而得。此即是其自誓得
也。問曰。大乘何故不說自然得戒。釋言。大乘 說佛過去為菩薩時先已成就別解脫戒。非 最後身初出家時方始得故。何故不說上法
得戒。義同自然。佛先成就。非最後身證上法 時方得戒故。何故不說善來得戒。大乘戒廣 具緣三聚無盡之法。要期領納方始得戒。直
稱善來攝戒不具。故闕不論。何故不說三語 得戒。義同善來。何故不說八敬得戒。菩薩尊 勝。不如尼眾常敬他故。何故不說羯磨得戒。
菩薩受戒唯從一師不藉多人。不假和合作 法與故亦可。菩薩從他受者。即是菩薩羯 磨受矣。初受如是。次就重受以明不同。如地
持說。小乘法中犯重禁已遇緣捨戒。後若重 受終不得戒。邊罪難故。菩薩不爾。犯重禁已 捨菩薩戒。後若重受還復得戒。何故如是。菩
薩法中有二緣故。重受得戒。一多身求果微 善亦去。所以得戒。故地持中若有善心搆牛 乳頃亦得受戒。二菩提心是廣大意能滅重
罪。是以得戒。小乘法中有二種義不得重受。 一現世求果純善方得。若曾犯重障難深極 為是不得。二小乘心劣不滅重罪。故不得戒。
次就捨戒以明不同。聲聞法中別解脫戒有 四種捨。一不用道捨。二命終捨。三斷善根 捨。謂邪見人起大邪見斷善根時失律儀戒。
四二形生捨。所謂男女二形生時失律儀戒。 菩薩法中別解脫戒有二種捨。如地持說。一 退菩提心壞本故捨。二增上煩惱犯波羅夷
過重故捨。此同聲聞斷善根捨。何故菩薩無 不用道捨。釋言。聲聞受形俱法。是故不用道 失出家戒。菩薩通受七眾法。故不用道不捨。
何故菩薩無命終捨。此如前釋。聲聞受戒要 期一形。故命終捨。菩薩要期盡未來際。故不 失戒。何故菩薩二形生時不失禁戒。釋言。聲
聞別受七眾隨形法故。二形生時七眾不分。 是以失戒。菩薩通受一切戒法。不隨形別故 不失戒。何故菩薩退心失戒。聲聞不爾。釋
言。菩薩行業微細受捨持犯多隨心本。是故 退失菩提心時失菩薩戒。小乘法中行業浮 麁受捨持犯多皆約相不隨心本。是故退心
不失禁戒。問曰。若言小乘法中受者約相直 爾退心不失戒者。斷善根時內心邪見何故 失戒。釋言。邪見極違正法能滅善根。是故
失戒。退出世心不壞世善。是故不類。何故菩 薩增上煩惱犯波羅夷失菩薩戒。聲聞不爾。 釋言。大乘多隨心制。故上煩惱犯波羅夷失
菩薩戒。小乘法中約相而制不隨心。故輕重 煩惱犯波羅夷齊不失戒。不同如是。
[0662c29] 第六 明其大小一異。大乘律儀與小乘戒為一為 異。是義不定攝大接小得言是一。以是一故。 小乘所受即大乘戒。故勝鬘說大乘威儀以
為毘尼出家受具。地持亦云。菩薩律儀即七 眾戒據小。望大小外有大。得言是異。以是異 故。地持說言。聲聞波羅提木叉戒比菩薩
戒。百千萬分不及其一。問曰。若言菩薩律 儀即是小乘七眾戒者。有人在俗受得菩薩 三聚戒竟。然後出家更須別受出家戒不。有
人釋言。不須更受菩薩戒中。已通得故。此義 不然。菩薩戒中雖復通攝七眾之法一形之 中不可並持七眾之戒。隨形所在要須別受。
如人雖復總求出道隨入何地別須起心方便 趣求。此亦如是。
[0663a14] 第七明其三聚總別。總別 不定。離惡為宗。律儀一戒亦總亦別。餘者唯 別統收三聚為一律儀。名之為總。故地持云。
一切三聚皆律儀攝。同離惡故。於中分出攝 善攝生。餘二不收還復攝在律儀戒中。名之 為別。若就攝善以之為宗。則攝善戒亦總亦
別。餘二唯別。統收三聚莫不皆善。故名為總。 於中別分餘二之外還復攝在攝善戒中。名 之為別。若就化生以行為宗。是則攝生亦前
總亦別。餘二唯別。菩薩修習三聚行德皆為 利物故名攝生。以之為總。於中別分餘二之 外還復攝在生戒中。名之為別。當知大乘一
切行德總別相望類皆同。三聚戒義厥趣略 爾。
三種律儀義八門分別 (釋名一 辨相二 所防同異三 就界分別 四 就趣分別五 就形分別六 就人分別七 得捨分別八)
[0663b01] 第一釋名。無作之善說為律儀。所言律者。法 之別稱。調惡之法名之為律。行依律戒故號 律儀。又復因調亦名為律。外應真則故曰律
儀。律儀不同。一門說三。三名是何。一別解脫 律儀。二禪律儀。三無漏律儀。別解脫者。戒是 正順解脫之本。故名解脫。又復戒體免絕業
覉亦名解脫。不與定道二種心俱。故稱為 別。禪律儀者。經中亦名定共戒也。上界靜心 思惟終起名之為禪。依禪發得防惡之法名
禪律儀。禪心不亂目之為定。戒與定合名定 共戒。無漏律儀經中亦名道共戒也。聖慧離 垢名為無漏。依此發得防惡之法名無漏律
儀。亦可戒體離垢清淨名為無漏。此與道合。 故復經中名道共戒。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63b14] 次辨其 相。別解脫中開合不定。總之唯一。或分為二。 一在家戒。二出家戒。或分為三。一者五戒。二
者八戒。三出家戒。或分為四。於前三上加菩 薩戒。或分為五。所謂五戒八戒十戒具戒及 菩薩戒。或分為六。謂五戒八戒十戒比丘戒
尼戒及菩薩戒。或分為七。謂七支戒。又七眾 所受亦得分七。言七眾者。在家有二。謂優婆 塞及優婆夷。出家有五。比丘及尼式叉摩那
沙彌及沙彌尼。或分為八。於前七上加菩薩 戒。或分為十。謂十善戒。廣則無量。禪戒之中 亦開合不定。總之為一。或分為二。一禪律儀。二
斷律儀。依未來禪以世俗道斷欲界結。九無 礙邊所生之戒名斷律儀餘禪定邊所生之戒 名禪律儀。或分為三。一覺觀俱。謂未來禪及
初禪地所生之戒。二無覺有觀俱。謂中間禪 所生之戒。三無覺無觀俱。謂二禪上所生之 戒。或分為四。謂四禪中所生之戒。或分為六。
謂未來中間根本四禪所生之戒。若依成實 禪戒有九。謂依八禪及欲界電光所生之戒。 廣則無邊。無漏戒中亦開合不定。總之唯一。
或分為二。一無漏律儀。二斷律儀。依未來禪 發無漏道斷欲界結。九無礙邊所生之戒名斷 律儀。餘無漏邊所生之戒名無漏律儀。又常
無常亦得分二。被照無漏所生之戒名曰無 常。諸佛菩薩真無漏邊所生之戒名之為常。 或分為三。謂三乘人無漏聖戒。或分為四。諸
佛菩薩聲聞緣覺無漏戒也。或分為六。謂三 乘人因果之戒。或分為九。謂三乘人別有見 修無學道戒。或分為十。謂十善戒。廣亦無量。 辨相如是 (此二門竟)
。
[0663c15] 次辨所防同異之義。於中有 三。一遮性分別。依如毘曇別解脫戒防禁性 惡及離遮罪。言性惡者。所謂身口七不善業。
言遮罪者。所謂飲酒殺草木等。禪無漏戒。 唯離性惡不防遮罪。以非所受威儀法故。若 依成實三種律儀同防遮性。二者根本方便
分別。殺盜等罪名為根本。養猪羊等名為方 便。依如毘曇別解脫戒通防根本方便之惡。 禪無漏戒唯防根本。成實法中三種律儀齊
防根本方便之罪。三約時分別。時謂三世毘 曇法中別解脫戒唯防現在不通過未。禪戒 隨心寬通三世。三世俱防。現起之者防離現
惡。過去未來性成就者。防過未惡。無漏戒 中最初得者。唯防現在未來之惡。不通過去。 彼現在者防離現惡。寬通成就。在未來者防
未來惡。以本未有過去世中不成就故不防 過去。經生聖人無漏律儀通防三世。現起之 者防於現惡。過去未來性成就者防於過未。
若依成實三禪律儀體皆現在不說寬通過 未之義。體雖現在而能通防三世之惡。問曰。 何故毘曇法中現在之戒唯防現惡。成實法
中現在之戒通防三世。釋言。毘曇性相中 求。故隨世別以論所防。成實立義務就寬通。 故說現戒通防三世。通相云何。現戒起時現
惡不生名防現在。現惡滅故令過去惡因義 不成名防過去。現惡滅故。更不作因牽生後 惡名防未來。非謂過未有體可防。同異辨 之麁爾 (此三門竟) 。
[0664a14] 次就界論。界論三界。約就此處 明三律儀通局之義。於中先明別解脫戒。別 解脫中分別四門。一者身處。二者心處。三成
就處。四戒體處。言身處者。就三界中明受戒 身。故曰身處。小乘法中別解脫戒欲界身受 非上二界何故如是。別解脫戒防禁現惡。上
界無惡。是故不受。若爾上界亦應無彼禪無 漏戒。釋言。上界定道律儀於欲界惡有持對 治遠分對治。所以得有別解脫戒隨身在處
防現遮過。是故不類。大乘法中別解脫戒麁 同小乘。以理細論色界眾生亦應得受。何故 如是。有色界天聞菩薩法發菩提心。自誓要
期盡未來際永斷諸惡。無作隨生故得受之。 如地經說。雖在色界光音天等亦得聞經。如 是等也。問曰。小乘何故不爾。釋言。小乘受
形俱法彼無形惡。所以不受。菩薩通受盡未 來際一切戒法。故得受之。問曰。無色何故不 受。釋言。有以。若是凡夫生無色界心志微細
要期不成。故不發戒。若是菩薩生無色界先 已成就別解脫戒。故不新發。言心處者。約 就三界明受戒心。故曰心處。小乘法中受心
不定。若就所求以別受心。為求人天而受戒 者是欲界心。為求出道而受戒者是出世心。 若就定散分別受心是欲界攝。散心受故大
乘受心義亦不定。若就所求以別受心是出 世攝。故地持云。菩薩律儀從於第一真實 心起。菩提之心名為真實。若就定散分別受
心是欲界攝。散心受故。若復通論乃至色界 聞思善心亦得受之。大乘色界具聞思故。言 成處者。隨身所在成就。不失名為成處。小乘
法中別解脫戒唯欲界成。此形俱法死時捨 故。菩薩戒法三界成就。一受得已乃至菩提 隨身所在常成就故。戒體處者。小乘法中戒
體不定。對果論之或欲界攝。或出世攝。為 求人天而受戒者是欲界攝。為求解脫而受 戒者是出世攝。若就定散分別戒體唯欲界
攝。以此欲界散善業故。大乘法中別解脫戒 義亦不定。對果論之是出世攝。菩提因故。 若就定散分別戒體是欲界攝。以是欲界散
善業故。若復通論色界地中聞思善心而受 得者是色界攝。別解脫戒辨之麁爾。次論禪 戒。於中亦四。一明身處。二明心處。三成就
處。四戒體處。言身處者。毘曇禪戒欲色身生。 非無色界。戒是色法。色處生故。成實大乘三 界身生。何故如是。成實宗中戒是非色非
心法。故無色得生。大乘無色有色心。故無色 得生。言心處者。毘曇禪戒一向唯從色界心 起。非餘二界。彼宗欲界一向無禪。故無禪
戒。戒是色法。是故不從無色心發。若依尊者 瞿沙所說欲色心發。彼說欲界有禪定故。成 實大乘三界心發。何故如是。若依成實欲界
有其如電三昧。故發禪戒。戒是非色非心法 故。無色心邊亦得發之。大乘宣說。欲界地中 有無量定。說龍樹言。佛常住於欲界定中名
無不定。聲聞暫得說為電光。彼定心邊得發 禪戒。無色心邊義在可知。言成處者。毘曇 禪戒欲色成就。非無色界。有漏之法在下成
上生上之時必失下故。成實大乘三界皆成。 彼說禪戒三界法故。又彼宗中有漏善法生 上之時不失下故。戒體處者。毘曇禪戒唯色
界攝。瞿沙所說欲色界攝。成實大乘皆三界 攝。依三界地禪心生故。禪戒如是。次論道戒。 於中亦四。一明身處。二明心處。三成就處。四
戒體處。言身處者。毘曇道戒欲色身生。成實 大乘三界身生。與禪戒同。言心處者。非三界 攝。若隨禪本與禪戒同。言成處者。三界皆成。
無漏生上不失下故。戒體處者。性出三界。若 隨禪本如心處說。界別如是 (此四門竟) 。
[0664c23] 次就趣論。 趣謂五趣。約就此處明三律儀通趣局之義。 於中先明別解脫戒。毘曇法中別解脫戒人 天身生。人天成就。餘趣難身不生不成。成
實法中出家之戒局在人道。在家之戒人天 鬼畜四趣中生。四趣成就大乘戒法。人天鬼 畜四趣中生五趣皆成。一受得已常成就故。
次論禪戒及無漏戒。毘曇成實人天身生。人 天成就。依長阿含天品之中鬼子母天亦得 聖道。道必依禪。若從彼義人天及鬼三趣中
生。三趣中成。大乘法中菩薩遍在五趣之中 皆生皆成。此云何知。如華嚴經。諸龍鬼等 各於法門而得自在。提謂經中諸龍鬼等聞法
悟道。方等經中地獄眾生遇佛光明尋諸佛 所聞法悟道。故知五趣皆成。問曰。若言地獄 鬼畜得聖道者。云何名難。釋言。此等由佛強
緣方能悟道。離佛不能故名為難。趣別如是 (此五門竟) 。
[0665a11] 次就形論。形謂男女及無根等。毘曇法 中別解脫戒唯在男女一形中生。餘者悕望 不具足。故不發律儀。成則不爾。除二形人餘
皆成就。若依成實出家之戒與毘曇同。在家 之戒除二形人自餘一切皆生皆成。大乘之 戒不簡二形。一切身中皆生皆成。所受通故。
次論禪戒及無漏戒。小乘法中在欲界者男 女身生。一切形中皆得成就。經論之中不曾 說有二形人等捨此戒。故在上界者非男女
身能生能成。菩薩之人一切形中皆生皆成。 形別如是 (此六門竟) 。
[0665a21] 次就人論。人有邪正。外道名 邪內道名正。依如毘曇別解脫戒佛弟子受。 非外道得。成實法中外道亦得。故彼論言外
道亦以深心離惡。故受得戒。禪律儀者內外 俱得。外道亦修八禪定故。無漏律儀唯佛弟 子非外道得。彼住邪見無八正故。人別如是 (此七門竟) 。
[0665a27] 次論得捨成就之義。先論其得。次明其 捨。後辨成就。所言得者。先無今起名之為得。 別解脫戒唯一受得更無餘義。受中差別如
三聚中具廣分別。禪律儀者。依如毘曇有二 種得。一者斷得。斷下過時得上禪戒。二者生 得。從上退未生下地時得下禪戒。成實大乘
唯有斷得。不說生得。彼說生上不說生得。 彼說生上不失下故。退生下時不名新得。無 漏律儀毘曇法中有三種得。一者斷得。斷下
過時得士道戒。二轉根得。轉根之時捨鈍 根戒得利根戒故。三者退得。證聖果時捨彼 因中無漏之戒。後退果時還得本戒。成實大
乘唯一斷得。餘皆不論。彼說轉根及得果 時舊法增明非捨前法別有得故。得相如是。 次論捨義。先有今失名之為捨。小乘法中別
解脫戒有四種捨。一不用道捨。二命終捨。三 斷善捨。四二形生捨。所謂男女二形生時失 律儀戒。有人宣說。犯初眾罪亦失禁戒。是事
不然。此但污戒。不名為捨。諸經論中皆同此 說。菩薩律儀有二種捨。如地持說。一退菩提 心。二增上煩惱犯波羅夷。不同所以三聚章
中具廣分別。禪律儀戒有二種捨。一者退捨。 退起下過失上禪戒。二生上時捨。有漏生上 則失下故。成實大乘唯有退捨。彼說。生上不
失下故無漏律儀。毘曇法中有三種捨。一者 退捨。退聖道時失無漏戒。二轉根捨。轉根之 時捨鈍根戒。三得果捨。得聖果時捨彼因中
無漏之戒。成實法中三捨悉無。唯入無餘涅 槃時捨。大乘法中緣治俱者證實時捨。真證 俱者畢竟無捨。三種律儀辨之麁爾。
止觀捨義八門分別 (釋名一 定體二 辨相三 制立四 修起次第 五 約境分別六 就位分別七 就人分別八)
[0665c01] 第一釋名。止觀捨者。經中亦名定慧及捨。 此乃修中之差別也。修義不同。一門說三。止 者外國名奢摩他。此翻名止。守心住緣離於
散動。故名為止。止心不亂故復名定。觀者外 國名毘婆舍那。此翻名觀。於法推求簡擇名 觀。觀達稱慧。捨者外國名憂畢叉。此翻名捨。
行心平等捨離偏習。故名為捨 (此一門竟) 。
[0665c07] 次辨體 性。唯依毘曇義釋有二。一就同時心法以論。 止者正用定數為體。觀者或用觀數為體。或 復用彼慧數為體。伺求之觀觀數為體。照法
之觀慧數為體。捨者或用捨數為體。或用定 慧二數為體。捨過之捨捨數為體。定慧平等 捨離偏習。名之為捨。還即用彼定慧為體。二
就前後修義分別。止者正用定行為體。定數 為主。諸心心法相從住緣通名為止。觀者或 用觀行為體。觀數為主。諸心心法相隨伺
求通名為觀。或復用彼慧行為體。慧數為 主。諸心心法相隨照境通名為觀。捨者或用 捨行為體。捨數為主。諸心心法相隨捨過
通名為捨。或用定慧二行為體。定慧兩數 以為正主。諸心心法隨此定慧通名為捨。若 依成實義釋亦二。一就同體同時法中隨義
分別。一心體中住義名止。照義名觀。調停 曰捨。不同毘曇諸數別體。二就前後修義 分別。作意住緣名之為止。作止照境說
名為觀。作意捨相方名為捨。通皆是心。無 別主伴。大乘法中義別有三。一事識中修。 二妄識中修。三真識中修。事識中修與毘曇
同。心數別故。妄識中修麁同毘曇。細同成實。 此云何知。如馬鳴說。第七識中麁細六重。 根本四重心數無別。故同成實。末後兩重心
與數別。共心相應。故同毘曇。真識中修義別 有三。一就同時同體法中隨義別分。寂義名 止。照義稱觀。離相名捨。二就同時同體法中
異門相攝。止義為門。諸行隨之通名為止。觀 義為門。諸行隨之齊名為觀。捨義為門。諸德 隨之俱名為捨。三約修義前後別分。始心住
法離妄名止。正見名觀。終證捨相故說為捨。 體性如是。以此類餘諸行齊然 (此二門竟) 。
[0666a10] 次辨其 相。於中兩門。一通就諸行開合辨相。二別就 諸行開合辨相。初通就諸行開合辨者。此之 三行開合不定。總之唯一。謂聞思修三行之
中修行所收。或分為二。謂止與觀。如地持 說。於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為止。知第一 義離言自性及知世諦無量處法說以為觀。
或分為三。謂止觀捨。此三猶前止觀所攝。止 觀別修分為前二。止觀雙修合為後一。故有 三種。或分為四。如地持說。一者修止。二者修
觀。三者修習止觀。四者樂住止觀。此四猶前 止觀及捨三行所攝。捨中分二。初為修習終 為樂住。更無別行。所言止者。於事於義繫心
安住。遠離一切虛偽輕躁及諸憶想。是名為 止。事謂世諦。義謂真諦離輕躁者。息除事中 輕亂心也。離憶想者。遠離理外分別想也。所
言觀者。於事於義憶念選擇。名之為觀。修止 觀者。於前止觀常修頓修。樂止觀者。於前止 觀以久修故不勤方便。熾然不動。隨義廣分
修乃無量。通就諸行開合如是。次就諸行 別相論之。先就止行開合辨相如涅槃說。 總唯一定。或分無二。一者世間八禪事定。二
者出世合理之靜。或分為三。謂上中下。下謂 凡夫人禪事定。中謂二乘合理之靜。上者所 謂諸佛菩薩離妄真定。或分為四。一者退分。
二者住分。三勝進分。四決定分。此決定分 涅槃名為能作大益。義如下解。或分為五。 所謂凡夫聲聞緣覺菩薩及佛所得三昧。又
涅槃中更分五種。一無食三昧。所謂初禪。 彼離揣食故曰無食。二無過三昧。亦是初禪。 彼離欲惡故名無過。三身意清淨一心三昧。
謂第二禪。離六識中覺觀之過名身意淨。 內淨一處故曰一心。四因果俱樂。謂第三禪。 彼樂勝故。五常念三昧。謂四禪乃至生非想。
彼免三災絕於四受。離出入息定心不動。故 曰常念。或分為六。謂五停心及觀生滅。五 停如下。或分為七。謂須陀洹所得三昧。斯陀
那含羅漢辟支菩薩及佛所得三昧。或分為 八。於前七上加凡所得。又八解脫八禪定等 亦得分八。並如下釋。亦得分九。謂九次第定。
根本八禪及滅盡定。轉相趣入名九次第。或 分為十。謂一切入。亦如下釋。廣則無量。次就 慧行開合辨相。總唯一慧。或分為二。一是
世間世俗等智。二是出世。謂無漏智亦得分 三。一者般若。此翻名慧。二毘婆舍那。此翻名 觀。三者闍那。此翻名智。此三何異經中兩
釋。一約人以分。言般若者。一切眾生。一切凡 夫同有慧數。故名般若。毘婆舍那一切聖人。 此名聲聞緣覺為聖。彼能觀察苦無常等。故
名為觀。言闍那者。諸佛菩薩。彼知一切諸法 差別。故名為智。二隨境別。言般若者。是別想 觀。別知世諦。毘婆舍那是總相觀。總知真
諦。言闍那者。是破相觀。破離有無知一實諦。 亦得分四。謂四無礙四諦觀等。亦得分五。謂 法住智.泥洹智.願智.無諍智.邊際智等。廣
如下釋。又復五種無量之智亦是五種。亦如 下釋。亦得分六。謂知生死無常苦空無我不 淨涅槃寂滅。亦得分七。所謂知法.知義.知
時.知足.知自知眾.知尊卑.亦如下釋。或分 為八。知生死法無常與苦.無我.不淨。知涅槃 法常.樂.我.淨。亦得分九。知前八種及第一
義。亦得分十。所謂十智義。如下釋。又復十力 亦是十也。或分十一。所謂十智及如實知。亦 如下釋。廣則無量。捨中有二。一定慧雙修。離
於偏習名之為捨義如前二。更無別行。二住 空捨相。名之為捨。義則不定。總唯一捨。或分 為二。一生空觀。於人平等。二法空觀。於法平
等。或分為三。謂三空觀。或分為四。謂四空 觀。有法空.無法空.自法空.他法空.是其四 也。廣如上釋。或分為五。謂空.無相.無願.無
作及無起觀。如無量壽經中所說。於空理中 無相可取名為無相。無願樂心說為無願。無 果可為名為無作。無因可起故曰無起。或分
為七。謂七空觀。亦如上釋。或分十一。觀十一 空。如涅槃說。或分十八。如大品說。廣則無 量。辨相如是 (此三門竟) 。
[0666c27] 次辨制立。以何義故立 此三行不增不減。解有八義。一行性不同。定 數是止。慧數是觀。捨數為捨。二行相不同。
住緣是止。知法是觀。調停是捨。三功能不同。 止能息亂。觀能斷惑。捨能違治。四修時不同。 如涅槃說。心慢修止。煩惱增強戒律羸損諸
根不調。於善疑悔則宜修觀。定慧不等則須 修捨。又經宣說。定慧平等則宜修捨。五行門 不同。如涅槃說。彼空三昧名之為止。以心
住空離分別故。無願三昧說之為觀。慧觀 生死能斷捨故。無相三昧說為捨行。證入 涅槃捨眾相故。六根依境不同。多門如後。
今此且依一相論之。依事修止。如世八禪。住 事中故。依法修觀。觀察諸法苦無常等名為 觀。故依理修捨。證空平等捨眾相故。七隨人
不同。多門如後。今此且依一相辨之。如涅 槃說。聲聞緣覺定多慧少。菩薩之人慧多定 少。諸佛如來定慧平等。說之為捨。八所為不
同。如涅槃說。為三義故。所以修止。一為離 煩惱依禪伏結。二莊嚴大智依禪發慧。三為 得自在依禪發通。為三義故。所以修觀。一為
觀生死果報過故依慧滅苦。二為增善法依 慧離業。三為破煩惱依慧除惑。為三義故。 所以修捨。一為調定慧其令平等。二為證空
捨離有相。三為得中道故離有無。制立如是 (此四門竟) 。
[0667a23] 次明修起次第之義。於中次第略有四 階。一制發捨。二止舉捨。三止觀捨。四定慧 捨。此之四門通釋是一。於中別分前之兩階
行修方便。後二修成得法相應。前方便中有 始有終。得法亦爾。故有四階。制發捨者。方便 之始對治昏覺。昏謂昏睡。覺謂八種惡覺煩
惱。言八覺者。所謂欲覺.恚.害.親里.國土.不 死.族姓.輕。侮若有惡覺則便制之制心住於 數息門等。昏則發之念身無常。三惡道苦。佛
法欲滅。以此鞭心令去睡昏。昏覺俱離修心 得中。是時名捨。止舉捨者。方便之終對治沈 掉。沈謂沈沒。掉謂掉動。心志濁悶名之為沈。
心數異緣說以為掉。掉則修止止心鼻端眉 間足指。隨在何處。沈則修舉念身無常苦無 我等。沈掉俱離修心得中。是時名捨。止觀捨
者。得法之始所治有三。一對愛見以明修治。 四住煩惱分為愛見。初一是見。後三是愛。於 此門中修止治愛所謂世俗八禪方便。修觀
治見所謂出世無漏方便。止觀雙修離於偏 習。是時名捨。二對癡愛以明修治。五住煩惱 分為癡愛。無明名癡。餘四名愛。於此門中修
止治愛。修觀治癡。癡愛俱離。止觀雙修。是時 名捨。三對癡妄以辨修治。直就無明住地之 中有闇有妄。迷覆諸法名之為闇。妄有所取
說以為妄。如地持說。如是如實凡愚不知是 其闇也。起八妄想是其妄也。於此門中修止 治妄。如地持中。佛為訕大迦旃延說。不依地
等一切法想而修禪定。馬鳴論中亦同此說。 離一切想名為修止。修觀對治癡闇之心。故 地持云。於一切法不起妄想名之為止。知離
言性及知無量世諦方便名之為觀。雙修離 於偏習是時名捨。定慧捨者。得法之終更無 別治。於前止觀所除煩惱究竟盡處所成行德 為定慧捨。修起如是
(此五門竟) 。
[0667b27] 次約境界分別三 行。於中義別略有三階。一三法相對以辨三 行。二兩行相對以辨三行。三歷就一法以辨
三行。初就三法相對之中別有二門。第一約 就事法及理以分三行。事者所謂陰界入等。 依之修止。如世八禪。法者所謂苦無常等。依
之修觀。理者所謂第一義空。依之修捨。捨離 眾相。二約三諦以分三行。言三諦者。一是世 諦謂法有相。二第一義諦謂法無相。三一實
諦謂法非有非無之相。此三門中起修不定。 從事入理依世修止。如世八禪。故依真修觀 觀諸法空。從寂起用依真修止。離分別故。依
世修觀觀諸法故。依一實諦修習捨行捨有 無故。故地持中隨事取者名平等觀。隨如取 者名平等心。等猶止也。捨離有無名第一捨。
上來約就三境辨行。故約二境。言二境者。一 世諦法。二真諦法。通而論之於此二中不 起妄想通名為止。照見二諦俱名為觀。故
地持中不起妄想說名為止。了知二諦同名 為觀。止觀雙修調停名捨。於中別分起行 各異。若就觀入依世修止依真修觀。若論起
用依真修止依世修觀。止觀雙修調停名捨。 次就一法以辨三行。隨於何法何事之中攝 止安住即名為止。照察名觀。止觀調停名之 為捨。約境如是 (此六門竟)
。
[0667c22] 次就位論。位別有五。一 外凡位。二內凡位。三見道四修道位。五無 學位。通而論之一一位中皆具三行。於中別
分進退有三。一義分別外凡位中修世八禪。 名之為止。內凡位中學觀諦理。名之為觀。見 道已上證理平等同名為捨。第二義者內凡位
中安心諦理而未能見。說之為止。故見諦前 名為定淨。見道位中始見諦理。名之為觀。修 道已去定慧調停說名為捨。第三義者見道
已前同名為止。見修二道照理名觀。無學位 中得涅槃果捨離十相。故名為捨。位別如是 (此七門竟) 。
[0668a05] 次就人論。人有五種。一是凡夫。二是聲 聞。三是緣覺。四是菩薩。五是如來。通而論之 人人皆具止觀及捨。於中別分略有三義。一
凡夫之人修世八禪。但有止行。聲聞緣覺觀 察四諦十二緣等。有其觀行。菩薩及佛證法 平等。有其捨行。二凡夫有止。義如前釋。菩薩
二乘同觀法性。有其觀行。佛證涅槃。有其捨 行。三除凡夫直論賢聖。聲聞之人住寂名止。 菩薩了知差別法界。名之為觀。佛得涅槃。有
其捨行。止觀捨義辨之粗爾。
三慧義五門分別 (釋名一 辨體二 就位分別三 就界分別四 就人 分別五)
[0668a17] 第一釋名。言三慧者。經中或時名聞思修。或 復說為聞思修慧。通釋是一。於中別分義有 寬狹。若當直言聞思修者。其義則寬通一切。
通一切中始受行法通說為聞。於所聞法分 別簡擇通名為慧。依法正行通說為修。若當 說為聞思修慧。其義則狹局在般若。不通
餘行。就般若中受教名聞。生解名為聞慧。 簡義名思。從思得解名為思慧。進習名修。從 修得智名為修慧。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68a25] 次辨體性。 三慧皆用慧數為體。慧依法成。法有三種。一 教。二義。三者行法。三藏言數是其教法。三
諦之理是其義法。三乘行儀是其行法。於中 別分依教起聞。依義入思。依行起修。通而論 之依一一法皆具三慧。於教法中初受名聞。
簡擇是非說以為思。成就聞持陀羅尼行說 以為修。於義法中有其三種。一者世諦。二第 一義諦。三一實諦。通而論之於此三諦初受
名聞。簡擇名思。成就正智說以為修。隨相別 分依於世諦成就聞慧。世法可為。言教及故 依第一義成就思慧。理出言外。正智思量方
能及故依一實諦成就修慧。一實精微正證 修行方能見故。於行法中初受名聞。簡擇稱 思。造行曰修。又復前三隨教修行通名為
聞。捨言趣證說以為思。得證相應說之為 修。又復證相初來現心義說為聞。蓋乃是其 不聞聞矣。正得名思。得已上進說名為修。體 性如是 (此二門竟) 。
[0668b14] 次就位論。通則位位一切皆 具。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准依毘 曇外凡位中初受師教說為聞慧。五停心觀
總別念處想心觀行未得禪定修慧法故。判 為思慧。煗等已上依定修行。判為修慧。又更 分別五停心觀依教之始。判為聞慧。總別念
處背教已遠觀心轉強。判為思慧。煗等已上 依定修行。判為修慧。成實法中念處已前初 受師教。隨聞得解。判為聞慧。念處位中堪能
自心分別簡擇說為思慧。煗等已上現見空理 說為修慧。問曰。成實三慧如是。此三慧中解 知何法。有人釋言。聞慧地中以陰分生得眾
生空。思慧地中別觀五陰壞苦無常成前生 空。兼趣法空。煗等已上總觀五陰行苦無常 得諸法空。蓋是人語不關經論。若當聞慧但
解生空。法空寂聞竟在何處。若當思慧壞法 以成眾生空者。法空寂思復在何處。若修慧 地唯解法空。生空寂修復在何處。二空之理
皆藉初聞。次思後修方能悟入。而言生空但 有聞慧而無修慧。法空有修而無聞思。豈非 謬浪。當知聞慧具聞二空。思慧地中具見二
空。修慧地中具見二空。不得偏取。大乘法中 位分不定。據始為言。習種位中依教悟解成 就聞慧。故華嚴中宣說。十住隨所聞法即
自開解。性種位中捨詮得義成就思慧。解行 已上修習出道成就修慧。次勝以論。種性地 中於出世道但可聞知。未能思量。同為聞慧。
解行位中能觀出道判為思慧。初地以上正 行漸增。判為修慧。次上以論。習種性種直 爾成就出世種子。未能方便趣入出道。三慧
俱無。解行位中能起方便趣入出道。於出世 法能聞能思具聞思慧。故地持中說解行地 具足聞慧思慧思惟。初地已上發起正行說
為修慧。極上以論。一切地前成就教行同為 聞慧。初地之中始觀人如判為思慧。二地已 上證心轉增判為修慧。位別如是 (此三門竟) 。
[0668c20] 次就 界論。界謂欲色無色界等。雜心中說。聞慧 局在欲色兩界不通無色。無色無形不能聽 受。是故無聞。思慧局在欲界地中上界則無。
何故如是。上界報靜。斂思量則與禪定修慧 相應。故無思慧。問曰。上界若無思慧應無覺 觀。釋言。上界所有覺觀修慧所攝。故得有定。
修慧局在色無色界。不通欲地。一切禪定修 慧攝故。上界有修。欲界無定。故無修慧。瞿沙 所說聞思同前。修慧一種遍通三界。彼說欲
界有禪定故。成實所立聞慧如上。思慧不 定。隨教之思局在欲色。推義之思遍通三界。 此云何知。論解覺觀。麁思名覺。細思名觀。
彼說覺觀三界皆有。明知遍通通修三界。 彼說欲界有電光定。明修通下。大乘三慧並 通三界。何故如是。菩薩雖在無色界中能來
佛所聽受正法。又得聞持陀羅尼故。具受一 切諸佛教法。是故聞通。菩薩常思。是故思通。 大品宣說。欲界有定。是故修通。界別如是 (此四門竟) 。
[0669a10] 次就人論。人謂聲聞緣覺菩薩。通而 論之人人皆具。於中別分聲聞之人聞教悟 道成就聞慧。是故當相說為聲聞。緣覺深思
十二緣義成就思慧。是故當相說為緣覺。 緣者是義。覺謂思也。菩薩善修俱利之道。成 就修慧。是故當相說為菩薩。菩薩此翻名道
眾生。以修自利利他道故。三慧如是。
三種般若義
[0669a18] 三種般若出大智論。言般若者。是外國語此 翻名慧。於法觀達目之為慧。慧義不同。一 門說三。三名是何。一文字般若。二觀照般若。
三實相般若。此三種中觀照一種是般若體。 文字實相是般若法。法體合說故有三種。言 文字者。所謂般若波羅蜜經此非般若。能
詮般若故名般若。如涅槃經詮涅槃故說為 涅槃。此亦如是。又此文字能生般若亦名般 若。如食生命說食為命。言觀照者。慧心鑒
達名為觀照。即此觀照體是般若名觀照般 若。如眼是目名為眼目。於中具辨開合不定。 總唯一智。或分為二。二有多門。一約境分二。
謂世諦智。第一義智。世諦智者名一切種。於 世法中種別智故。第一義智名一切智。以知 一切諸法如故。二真妄分別。六七識中緣照
分別是其妄智。第八識中體照之慧是其真 智。是義云何。如來藏中恒沙佛法集成心事。 是心性淨而為客塵煩惱所染相似不淨。後
息妄染淨相始顯。始顯淨識普照法界說為 真智。三大小分二。方便觀解緣別彼此。不能 滅想普照一切。名之為小。故龍樹云。十八
空觀名小智慧。滅觀般若絕其緣想而能普 照一切法界。名之為大。故龍樹言。般若波羅 蜜是大智慧。或分為三。三有多門。一觀入分
三。謂聞思修。二約境分三。謂世諦智第一義 智及一實諦智。三隨義分三。謂清淨智一切 智無礙智。義如後釋。四隨人分三。一一切智
二乘所得。二道種智菩薩所得。三一切種智 如來所得。亦如後釋。五隨識分三。一事識中 分別之智。二妄識中分別之智。三真識中分
別智。或分為四。謂聞思修證。或分為五。一 聞。二思。三修。四報生識智。變易聖人報無漏 心生便見法名報生智。此四是妄。五是證智。
謂真識中無分別慧。或分十一。所謂十智及 如實智。此義如後十一智中具廣分別。廣則 無量。問曰。此之觀照般若體性云何。如龍樹
辨。人說不同。凡有六種。第一家說唯有漏慧 是般若體。何故如是。如小乘中佛道樹下方 斷煩惱。自斯已前所修智慧皆名般若。故知
有漏。第二家說。無漏聖慧是般若體。有漏則 非。見理之心名般若故。如此說者小乘法中 佛最後身所修無漏方便是般若。已前悉非。
第三家說。從初發心至坐道樹所修智慧莫 問有漏及與無漏悉是般若。至佛轉名薩波 若智。如此說者般若在因不通於果。第四家
說。菩薩所修一切智慧通名有漏通名無漏 悉是般若。論自釋言。以觀涅槃行佛道故通 名無漏。未斷結盡通名有漏。第五家說。菩薩
慧中無漏無為不可覩見。無對常智是般若 體。無常緣智一切悉非。第六家說。般若之 體不可取得。非有非無非常非無常。非空非
實非陰界入。非有非無無生無滅無取無捨。 猶如火炎不可甞觸觸則燒人。般若如是。 不可取執。取皆破遣。向前所取一切悉非。問
曰。此門與前第五有何差別。釋言。向前第 五門者從緣方便修。生真智為般若體。此 說無始佛性真心從緣修顯。得證通望從來
體外畢竟無緣。緣既不有真亦亡對。絕對真 心說為菩薩般若正體。餘者悉非。問曰。此六 何者為是。論有兩判。一言皆是如諸比丘各
說彼此中間之義。佛言。皆是。此亦如是。一 言。第六所說者是。前五皆非般若正體。故說 為非。觀照如是。言實相者。是前觀照所知境
界。諸法體實名之為實。實之體狀目之為相。 何者是乎。開合不定。總為一實。或分為二。如 地持說。一事法性世諦實也。二實法性真
諦實也。或分為三。如涅槃說。一者世諦。二 第一義諦。三一實諦。或分為四。一者事實陰 界入等。二者法實苦無常等。三者理實空無
我義。四者性實佛性真法。又地持說四真 實義亦是四實。一世間所知。二學所知。三煩 惱障淨所行處法。四智障淨所行處法。如上
廣辨。此諸法中通而論之皆是實相。於中別 分唯第一義名實相耳。此之實相體非般若。 能生般若故名般若。如色香等體非是欲。能
生欲心說為五欲。問曰。聖智非直知實亦知 虛妄。何故所知唯名實相。釋言。聖人如法而 知。知實知虛皆稱前法。故通名實。又知實時
達本無妄。故唯言實。問曰。觀照即是般若。此 之三種俱名般若。何故不得通名觀照。釋言。 亦得但彼論中為辨般若文字觀照實相別
之。是故一種偏名觀照。若復就彼觀照門中 以辨其義。亦得說為三種觀照。一文字觀照。 二般若觀照。三實相觀照。義既均齊。不得偏 取。三種般若辨之略爾。
三智義兩門分別 (辨相一 就人分別二)
[0670a17] 第一辨相。言三智者。一道種智。二一切智。三 一切種智。此之三種出大智論。道種智者。 於一切道種別而知名道種智。又知一切化
眾生道名道種智。所知云何。如彼論中增 數廣辨。或說一道。所謂趣向涅槃之道。或分 為二。二有多門。謂善與惡。世及出世。有漏無
漏見之與修。有學無學無礙解脫向果得果。 如是無量不可具辨。或分為三。三亦多門。謂 三惡道及三善道人天涅槃三乘之道。戒定
智慧見修無學止觀及捨。如是無量。或分為 四。四有多門。所謂凡夫三乘之道。聲聞緣覺 菩薩佛道。四念四懃四如意等。如是無量。或
分為五。五亦多門。所謂五趣五度觀門。凡夫 二乘菩薩佛道。如是無量。或六或七乃至八 萬四千道法。知如是等道法差別名道種智。
彼一切智與一切種智有何差別。通釋是一。 於中別分凡有六種。一總別分別。總相知 法名一切智。別相知法名一切種。如知苦諦
是一切智。分別是苦有無量種名一切種。如 是一切。二通別分別。知苦無常空無我等諸 法通相名一切智。知五明等諸法別相名一
切種智。三空有分別。知諸法空名一切智。 知其種種世諦諸法名一切種。四廣略分別。 略知諸法名一切智。廣知諸法名一切種智。
如知分段因果對治名一切智。分段變易因 果對治一分皆知名一切種智。亦如有人知 一世界事名一切智。知於一切世界中事名
一切種智。如是一切。五大小分別。小乘之智 名一切智。大乘之智名一切種。問曰。向 前道種智中知法已盡。何須別說一切智及
一切種智。釋言。向前道種智者直知道法。自 餘一切五明處等空無我等第一義法非彼所 知。是以更明 (此一門竟) 。
[0670b20] 次就人論。人謂聲聞菩 薩及佛。約就此人辨義有四。一隨人別分。如 論中說。聲聞之人有一切智。以能總相知諸
法故。又復聲聞但能通相知於諸法不能別 知。又復但能略知諸法不能廣知。是故說彼 有一切智。菩薩之人有道種智。能知一切差
別道法化眾生故。諸佛有其一切種智。以能 別相廣知法故。二簡勝異劣。於此門中下不 兼上。上得兼下。以是義故聲聞唯得有一分
智無餘二種。菩薩之人有道種智兼一切智 無一切種。諸佛如來具足三智。三簡大異小。 佛菩薩大。聲聞是小。小中單直有一切智。大
中不爾。佛與菩薩兼具三智。四就實通論聲 聞之人小分具三菩薩漸勝。諸佛並極。三智 如是。
三量智義三門分別 (釋名義一 辨相二 就位分別三)
[0670c07] 第一釋名。三量之義出於相續解脫經中。慧 心取法各有分限。故名為量。量別不同。一門 說三。一是現量。二是比量。三是教量。地持成
實亦有此相。地持說言。現智比智及從師 同聞。成實論言。見聞及比猶此三矣。言現 量者。現知諸法名為現量。又知現法亦名為
現。於中分別有其二種。一者知事。二者知理。 言知事者。隨在何時何處法中不因比度。不 藉他言而能知者同名現量。事相麁近隨在
何時何處之中能現知故。言知理者毘曇法 中就處分別。知欲界法名之為現。以何義故。 知欲界法偏名為現。毘婆沙云。得正決定必
在欲界。要先見於欲界苦等後見上界。良以 欲界法麁易見故先見之。先見分了。故偏名 現。上界不爾。故知上界不名為現。又復行者
於欲界苦有二現見。一離欲現見。以離欲道 現照知故。二自身現見。欲界之苦身現覺故。 於上界苦但有一種。離欲現見。身不在彼。不
覺知故。如兩擔物。一則自擔。二使人擔。於自 所擔有二現見。一知是物。二知輕重。知欲界 苦其狀似此。於他所擔但有一種知物。現見
不知輕重。上界如是。以知欲界其二現故偏 名為現。上界唯一。故不名現。成實法中約時 分別。彼現有二。一據修始。見諦已前現在時
中觀假無性。名之為現。二據修成。見諦已 上三世法中現見空理。同名為現。大乘通就 時處分別。義釋有四。一據修始。唯於欲界現
在法中見諸法如。名為現量。欲界現法易 觀察故。二者修次。或於欲界見三世如。或 於三界見現在如。同名現量。三者修成。於自
分中現見三世一切法如。悉名現量。四據修 息。到菩提時現見三世一切諸法。皆名現量。 不簡自分他分之別。故地持言。諸佛如來於
一切法現知見覺。現量如是。言比量者。譬度 知法。名之為比。於中分別亦有二種。一者知 事。二者知理。言知事者。隨在何時何處法中
比度而知悉名比量。言知理者。毘曇法中約 處分別。知上二界四諦之理名為比量。成實 法中約時分別。見諦已前過未法中觀假無
性名為比量。大乘通就時處分別。義釋有三。 一據修始。以彼欲界現在法如比知他界他 世法如名為比量。二據修次。或以欲界三世
法如比上二界。或以三界現在法如比知過 未名為比量。三據修成。以自分中所知三 界三世法如。比他分中未所見處三界三世
一切法如。名為比量。以何義故不說修息。 到菩提時無復比故。然此比量經中亦名譬 喻量也。通釋是一。於中分別同類相比名為
比量。異類相比名譬喻量。言教量者。有法 玄絕自力不知藉教以通名為教量。於中分 別亦有二種。一者知事。二者知理。於世諦中
藉教知者名為知事。二諦理中藉教知者名 為知理。此之教量法中亦名信言量也。通釋 是一。於中分別法隣自分藉言入者名信言
量。法大玄絕依教知者名為教量。有人就此 分量為四。現量為一。比量為二。教量為三。 信言為四。此亦無傷。但非經論。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71b07] 次辨其相。現量可知。比量有三。一同 類相比。相似之法以此比餘。如百論中。義別 有三。一者如殘。如人海中取一滴水甞之
知醎則知餘者一切皆醎。亦如有人於一法 中見苦無常空無我等知餘皆爾。如是一切。 二者如本。如人先曾見火有煙後見餘煙必
知有火。亦如有人曾見諸法無常故苦後見 法苦必知無常。如是一切。三共相比知。如 似人見從東至西人有行動類天上日從東至
西當知亦動。亦如有人見色生滅色性無常 後見其餘想受行等有生滅故性亦無常。如 是一切。此三合為同類比也。二以劣比勝。
如國無金用鍮比之。亦如經中以世虛空不 生不滅比況佛性。如是一切。三以勝比劣。 如國無鍮將金比之。亦如經中以大涅槃非
有非無譬王殺罪。如是一切。此後兩門通 釋。亦是共相比也。少分同故。比量如是。次 辨教量。義別有三。一異時法。藉教以知。如過
未法不現見故因說方知。二異處法。藉教 以知。如他方事不現見故因說乃知。三者同 時同處之法。藉教以知。如說身中如來性
等。教量如是。此教量中所知不定。或深勝法 藉教方知如彼佛性涅槃道等。或中間法藉 教方知如苦集等。或麁淺法藉教方知如世 間中難識事等 (此二門竟)
。
[0671c02] 次就位別位。謂習種性 種解行十地佛地。於此位中辨義有三。一開 始合終。習種為一。性種為二。解行已上合為
第三。同觀如故。於此門中或以三位共望一 法以辨三量。所謂望於解行已上所觀之法。 習種望彼是其教量。在彼玄絕。藉教知故。
性種望彼是其比量。位分相隣可比知故。解 行已上望自所得是其現量。現證知故。或以 一位別望三法以辨三量。習種還望自所證
法是其現量。現證知故。望性種地所證之 法是其比量。位分相隣可比知故。望解行上 所證之法是其教量。法玄絕故。向前門中教
淺現深。於此門中現淺教深。或以三位別望 三法。向前三位自望所得皆是現量。是則現 量是通深淺。二開中間以合初後。如地持
說。習種性種合之為一。種子同故。解行為 二。初地已上合為第三。同證如故。於此門 中亦得三位共望一法。望初地上所證之法。
種性位中是其教量。解行比量地上現量。亦 得一位別望三法。亦得三位別望三法。類上 可知。三合始開終。種性解行合之為一。信
地同故。十地為二。佛地為三。於此門中亦 得三位共望一法。望佛所證地前名教。相去 玄絕。信教知故。地上名比。以自所得上比
佛故。佛地名現。現證性故亦得一位別望三 法。地前還望地前之法是其現量。望地上 法是其比量。望佛所得是其教量。以玄絕故
亦得三位。別望三法皆是現量。同現見故。三 量如是。
同相三道義兩門分別 (釋名一 辨體二)
[0672a03] 第一釋名。同相三道出地經論。名字是何。 一是證道。二是助道。三不住道。言證道者。證 是知得契會之義。心冥實性亡於分別契會
平等。名之為證。言助道者。助是扶佐資順之 義。諸度等行迭相扶佐資順菩提。故名助。 言不住者。是離著之義。巧慧雙遊行無偏在。
故曰不住。此三通論皆依法成。俱應名證。 同能資果。並應名助。超凡異聖。齊名不住。 為別三門。隱顯異名等別三門。隨顯受目。
證據心體。心淨照明得法義顯。故偏名證。所 證如中無果可資。故不名助。染淨相泯不住 義隱。故不名不住。助是行修資順義強。故偏
名助。見果可求證如義隱。故不名證。背有求 出不。不住義微。故不名不住。不住巧慧離 著義顯。故偏名不住。染淨俱遊證如義隱。故
不名證。染淨雙隨不偏求出。非專向果。故 不名助。此之三種諸地通有。名之為同。同 行體狀目之為相。蓋是體相非標相也。同行
虛通目之為通。問曰。此三名為同相。見修 無功名為別相。此證助等有別相不。見修等 中有同相不。釋言。亦有。何者是乎。如地經中
三地已還名為世間。未能證法。所修諸行遠 資出世判為助道。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內證 法明判為證道。五地已上得出世間後能隨
世名不住道。故地經中五地已上方始宣說 不住道勝。此即是其證等別相。菩薩見解無 地不有。行修亦然。無功用義亦該始終。故
地論言。從初地來隨分所行捨功用故不名 染行。此即是其見等同相。若爾俱齊。何故 證等偏名同相。見修無功偏名別相。釋曰。此
言隱顯故爾。等是隱顯何故證等偏名同相。 此據成德。通有義顯。故偏名同。何故見等偏 名別者。此據修相。從解起修修熟捨功。階
別相顯。故偏名別。何故證等偏據成德。何故 見等偏是修相。釋言。同相三道之中證行為 首。助與不住依證而說。故是成德。別相三
中見道為首。從見起修。修過前見。修心久 純方成無功。無功過修。漸次相起故說為 修。修相階漸。故名別相。成德同時。故名同 相。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72b13] 次辨體相。通說皆用真心 為體。於中別分非無差異。異相如何。證道體 者是真識心。是心體中具足一切恒沙佛法。
所謂法界常樂我淨智慧三昧解脫等法。將 心攝法無出一心。隨法分心心有法界微塵 等別。心於彼法同體照明淨無闇障。性雖 常淨而為妄染相似不淨。後修對治息除染
累。本隱淨心顯成令德。始顯淨德如甘心 性內照法界。故說為證。蓋乃自然無分別照 非緣照也。助道體者。所謂有作六波羅蜜。
是義云何。向修對治顯證之時備修法界一 切諸行。行熏真心故令心中真德集起說為 助道。不住體者。略有三種。一就觀解以明不
住。二據行修。三就果德。言觀解者。菩薩觀法 非有非無。見非有故不著有邊。見非無故不 著無邊。於有於無不偏住著。故名不住。言
行修者。義別有三。一證相對助以明不住 證行寂滅。助行起作。助而常證不偏住作。證 而常助不偏住寂。寂作俱遊不偏住著故名
不住。二偏就證以明不住。證實平等無法可 住。故名不住。故地論中名如行道為不住道。 三偏就助以明不住。於中有三。一自利利他
二行分別。菩薩善修自利行故不住凡夫。修 利他故不住二乘。故名不住。二就自行福智 以明。福隨有生。智依無成。以修福故不住於
無。以修智故不著於有。故名不住。三應就諸 行以明不住。如一施中不見施者受者財物 及與果報不著於有。常依三事而行布施不
住於無。故名不住。如施既然。諸行齊爾。此後 三門合為助中不住之義。前就證助以明不 住。次偏就證後偏就助。合為第二行修不住。
第三門中言就果德明不住者。謂佛如來得 大涅槃不捨世間。得涅槃故不住生死有為 法中。不捨世故不住寂滅無為法中。故名不 住。同相三道辨之麁爾。
別相三道義三門分別 (釋名一 定位二 辨相三)
[0672c20] 別相三道出地經論。亦得名為位別三道。 名字是何。一見。二修。三無功用。初言見者。 慧心推求明白名見。進習名修。修心久純任
運上昇息於緣務名無功用。此之三種諸地 不同。名之為別。別行體狀目之為相。即此 三行虛通名道。此三分異。是故亦名位別三 道。名字如是 (此一門竟)
。
[0672c26] 次定位分。據實通論。一 切位中皆具此三。隨相別分局在出世。出世 有二。一初地已上名為出世。二隨地相四
地已上方名出世。就初門中大位開分初地 見道。故地論言。諸見縛者於初地中見道 時斷。二地已上乃至七地是其修道。八地已
上名無功用。以實細分見有二種。一者緣見。 在解行終心。故地持言。諸見縛者解行時 斷。二者證見。在初地始心。修道亦二。一者習
修。在初地滿心。故地持中宣說初地以為 淨心及初修慧行也。二者正修。在二地已上。 無功用中亦有二種。一習無功用在七地中。
故地經中宣說。七地修無功用。二成無功 用。八地已上與無生忍。其義相似。始習無生 在七地中。成就無生在八地上。初門如是。第
二門中大位開分。第四地中初入出世名為 見道。故仁王中名第四地為須陀洹。又地 經云。身見為首。我人眾生陰界諸入我慢所
起出沒等事第四地中皆悉遠離。五地已上 判為修道。八地已上名無功用。以實細分見 有二種。一者習見在三地終心。觀一切法不
生不滅因緣而有。二者成見在四地中。正見 諸法不生不滅。修亦有二。一者習修在四地 終心。方便行中發懃精進。二者正修在五地
上。無功用中二種如上。然經論中地位開合 進退非一。或開前合後。或開後合前。或開 中間以合前後。今據一門且分此三。位別如 是 (此二門竟) 。
[0673a24] 次辨其相。見有二種。一者習見。謂解 行中學觀如理。二者成見。謂初地中真觀現 前。成中有二。一者自分。始入初地於自所證
無我法中證照分明。二者勝進。謂初地中於 二地上行修得失善觀分明如初地中發趣果 等。修道亦二。一者習修。謂初地中發諸大
願修行戒等。二者正修。謂二地上修行戒等。 正中有二。一漸次修。二者頓修。言漸修者。謂 二地上乃至六地五行勝進。言五行者。如地
持說。二地修戒。三地習定。四五六地修習智 慧。慧有三種。一道品相應慧。四地所修。二二 諦相應慧。五地所習。三緣起相應慧。六地所
學。以此通前合為五行。此五漸生名漸次修。 言頓修者。謂第七地於念念中頓起一切菩 提分法。無功用中亦有二種。一習無功用。
在七地中。故論說言。七地修習無功用也。 二者成熟。在八地上。成中亦二。一者自分。謂 八地中報行成熟。二者勝進。謂八地上法
流水中諸佛勸發自然趣向無上菩提。是勝 進中諸行備起。今隨地相略分三種。一八地 中淨土化生成就身業。二九地中辨才益物
成就口業。三十地中得深智行成就意業。別 相三道辨之麁爾。
三種住義兩門分別 (釋名一 辨相二)
[0673b19] 三種住義出持地論。大智論中亦具分別。依 處名住。住義不同。一門說三。三名是何。一是 聖住。二是梵住。三是天住。言聖住者。會正之
解名之為聖。聖為人依。故名聖住。亦可聖者 是其聖人。聖所依處名為聖住。言梵住者。 淨行名梵。梵為人依。名為梵住。亦聖人離
欲名梵。梵所居處名為梵住。言天住者。八禪 天法。故名為天。天為人依。名為天住。亦可聖 人是其淨天。天所居處名為天住。問曰。何
故不說人住鬼畜住等。釋言。通說理亦無傷。 以非勝故是中不論。名義如是 (此一門竟) 。
[0673b29] 次辨其 相。開合不定。總之為一。謂七無上中一住 無上。或分為二。一是世間。二是出世。梵住 天住是其世間。聖住一種是其出世。或分為
三。三名如向。於中辨釋略有三義。一就果 分別。如大智論說。欲界六天名為天住。色 無色天名為梵住。以離欲故。涅槃聖法名為
聖住。二就因分別。亦如大智論說。布施持 戒禮拜等善名為天住。能得欲界六天果故。 四禪四空四無量等名為梵住。能得上界梵
世界故。此色無色通名為梵。三三昧等名為 聖住。三就行分別。如地持說。八禪地定名 為天住。其所依故。四無量心名為梵住。以
此四行於一切生離過淨故。彼三三昧滅盡 正受名為聖住。唯是聖人所依止故。此後三 住涅槃名為三行窟宅。猶是住處義也。或
分為四。如大智論說。於前三上加一住合 為四也。如彼論說。首楞嚴等無量三昧。及 佛十力四無所畏不共法等。一切佛法通名
佛住。或分十六。彼天住中有八禪定。即以 為八。梵中有其四無量心。通前十二。聖住 有四。謂三三昧滅盡正受。通前十六。如地
持說。此十六中四無上住如來多住天住之 中住第四禪。以下三禪慧多定少。上之四空 定多慧少。定慧不均。用不稱心故不多住。
唯第四禪定慧均等作用稱心。是以多住。是 故如來最初成道及般涅槃。皆依四禪梵住 之中多住。大悲如來常念有苦眾生。大悲
能拔。是故多住。聖中多住空三昧門及滅盡 正受。以空三昧離相中勝滅盡正受寂止極。 是故多住。隨義廣分住乃無量。今據一門且 論三種。三住如是。
大乘義章卷第十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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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44 冊 No. 1851 大乘義章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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