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g Guanyin Jing Shu 請觀音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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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觀音經疏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弟子頂法師記
[0968a07] 此經從人法以標名。人是至慈之大士。法是 至良之神呪。人有二義。一通二別。別是觀音 之勝名。通是菩薩之嘉號。別又二義。一能二
所。請字。是標能感之群機。觀世音三字。是標 能應之聖主。法有二義。一用二體。消伏毒害 明其力用。陀羅尼明其正體體有二義。此間
名為能持能遮。持於三義。遮於二邊。用即為 三。一事二行三理。事者虎狼刀劍等也。行者 五住煩惱也。理者法界無閡無染。而染即理
性之毒也。故言從人法以標名焉。經前玄義 五重 (云云) 。名者從人法以為名。靈知寂照法身 為體。感應為宗。救危拔苦為用。大乘為教相。
名者眾經皆有通名別名。此經人法等是別 名。經之一字是通名。所以有此通別者。三義 往簡。一教二行三理。教者。聲聞不同諸部名
異。異故是別。然同是佛口所說。非餘弟子人 天所作。是名通約。行者。入道多途非唯一種。 觀門有異修習亦殊。是故言別。契道之時同
歸一理。是故論通。理者。理是一法多諸名字。 或云真如實際實相。阿黎耶識種種名字。名 字既異所以稱別。同名一理是故論通。今就
別名復為二。一人二法。人法相成豈得相離。 今欲令易解故作兩釋。先明於人。次明於法。 人者即為二。一能請之人。二所請之人。請之
一字是標。能請之人即是有機之徒感於菩 薩。觀世音三字。標所請之人。今明能請有三 義。一為自故請。二為他故請。三護正法故請。
並出下文。如斯那等是自請。如月蓋是為他 請。七言偈是護正法請。復次自請是攝善法 戒。為他是攝眾生戒。護法是攝正法戒。若得
意只三請還是一法。何以故。如欲使自身戒 定慧明淨。即是攝善法。若己定慧淨能利益 他。即是攝眾生界。是故華嚴云。心佛及眾生
是三無差別。故知三法是一也。今作三者。隨 行者意逐其傍正。或時自行為正。餘二傍 (云 云) 。自請復為三。一延請。二祈請。三願請。為他
護法。皆具延祈願三請也。此之三請。只是機 感之因。用延祈願三請。即對三業。延即屈伸 俯仰。延致之義。即身業請。祈即發口干求。即
口業請。願即要心處所。即意業請。皆出下文。 如五體投地是身業。四行偈明大悲覆一切 是口業。一心一意是意業。復次延即是請人。
祈是請法。願是總人法。今就延請又為三。一 標心請。二約行請。三約證請。標心者。如域意 祈求專誠致請。機成則感大聖也。行請者。如
人雖不標心。但其三業無瑕身口純淨。大士 自然感應。證請者。如其修念佛三昧現前時。 十方諸佛悉皆現前。身業既具此三請。口意
亦爾。合有九請。自既有九。為他三業亦有九。 護法三業亦有九。三九二十七。足前十二合 有三十九請。能請既有三十九。能所合辯即
有七十八種也。能請之人即是十法界眾生。 十界之中九界論請。佛界須料簡。第三明所 請之人。即是觀世音也。此又為二。一通二別。
別即觀世音三字。通即菩薩兩字。亦約此通 別明三義。教行理。教者菩薩皆具眾德普修 萬行。為逗物設教各立一名。如文殊以妙德
為稱。彌勒以慈心為名。此菩薩以觀智標號。 至論三德妙理。亦不異無緣之慈。一切種智但 逗物宜聞。各舉一名耳。各舉故論別。從初地
至後等覺。同是因地故稱通約。行者萬行皆 修趣。舉一行為首。如五百比丘各說身因。亦 如三十二菩薩各說入不二法門。是故論別。同
入無生至理。此處不殊故言通約。理者無相 一理。多諸名字。名字各異所以亦異。是故言 別。異名異說不離於理。是故言通。今釋別名
得觀世音稱者。即為二。一總釋二別釋。總釋 又二。一破二立。破者觀是能觀之智世是所 觀之境。從境智得名。今問。此境智為當自境
故境。自智故智。為當是由境故智。由智故境。 為當是境智合故境。境智合故智。為當非境 非智故智。非境非智故境。若自境自智。此是
自生等。此之四執皆如中論所破。墮在自他 四句中。復次有此四見故。具有六十二見。見 故是受。受有三受。三受故有三苦。樂受則愛。
苦受則恚。不苦不樂則癡。三毒等有名等分。 從此四分開出八萬四千塵勞。即是集諦。以 集故能招感生死。苦報不窮即苦諦自生。見
中具六十二見。四分煩惱八萬塵勞。苦集流轉。 餘三見亦爾。故經言。眾生處處著。即四見所 起苦集也。今時人尚不識自中所起苦集。何
能破他生共無因等。諸見苦集。以其不識四 句中苦集故無道。無道故無滅。故令生死浩 然。是故不用第二立者。今所明境智。非自非
他共無因等。畢竟空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何境何智之可論。有所依則有所著。若無四 執則無所依倚。無所依倚則無受。無受則無
集。無集則無苦。問若如是者亦無道滅。答如 此破四執之見。故知句句中九十人使。名識 病名苦集。於四見無滯閡。名識道知。四見
皆是污穢。五陰是見依。色不淨不受名為念 處。勤斷見增道。名四正勤道品等。又正勤心 覺了四執即佛寶。了達法性即法寶。與實相
和合即僧寶。如此觀時四諦三寶宛然假名。 以無所住心。四悉檀意赴物機宜。假設方便 而論境智。則有四種。一因緣境智。二假名境
智。三四悉檀境智。四不思議境智。因緣者。 或從自生他共無因等四種因緣。而明境智 故。經言。一切法從緣生也。二假名者。若實者
則不可立。以其浮虛不實。假名施設。如破瓶 斬首等。但有名字。故云。是字不住亦不不住 無所有故。故名假名境智也。赴緣四悉檀者。
法眼明了深識機宜。逐其樂欲便宜對治。第 一義而為立名。則以出假名道種智中所明 境智。不思議境智者。法界之理。雖無境智之
二而論境智。故經言。不思議智境。不思議智 照。境智不二不相妨閡。此之四種。欲擬四教 所明境智也。今觀世音。久袪四執慈悲普被。
應物立名而辯四種之號也。故經言。我於三 乘亦無志求。欲求聲聞 (云云) 。第二別釋者。又 為二。一明境二明智。今言境者。即是三諦三
境。一因緣俗諦境二真諦境。三中道第一義 諦境。此之三境為智所觀即為四。一者觀因 緣觀。觀俗諦麁事。二者觀因緣俗諦麁細。空
無所有無非幻化。即是入空觀。三者分別俗 諦。萬物方圓長短四微好醜細事無滯。即是 出假觀。四者觀真俗之實相。是中道第一義
諦觀。故涅槃云。十二因緣有四種觀。中論偈 云。因緣所生法。即空即假即中之謂也。但此 之四觀。終是三諦之境。問俗諦何獨開為二
觀耶。答俗境有麁細故開為二。又問俗有麁 細為二觀。真亦淺深亦應二觀。答俗是事故 得為二。真是理。理則無二。是故不開。約此四
觀。亦明自觀化他護法標心行證等觀 (云云) 。次 明智者。又為二。初明智義。二通對諸法。今 明智義者。觀因緣俗是世智。亦名名字智。亦
明等智觀。因緣空觀。亦名二諦觀。亦名一切 智出假觀。亦名平等觀。亦名道種智。中道觀 者。亦名一切種智。世智是世間之智。但有
名字凡聖通用。但此智不能出生死。菩薩 觀因緣時。於此觀中具行六度慈悲喜捨。來 成勝解具一切法。然後坐道場。三十四心斷
煩惱。如旃延子所明菩薩義。即是三藏境智。 觀音若觀因緣空。不同二乘取證。有善方便 雖行於空不住於空。而修萬行慈悲喜捨。成
滿誓願。從初心斷結乃至十地為如佛。即通 教境智觀音也。若觀假名不同通教。但從空 出。此中明知空非空破空出假。以四悉檀具
修萬行。斷除塵沙無知之惑。登初地斷無明。 乃至十地行滿。即是別教境智觀音也。圓教 中道者。不同別教。次第觀理斷無明。此乃稱
理之觀。理既三諦之境。觀亦三智之觀。從 初至後三諦圓觀。初住已能五住圓除。乃至 四十二地無明究竟。稱為妙覺觀音。約此法
門圓觀三諦故。稱圓教境智觀音也。第二通 對諸法者。此之三智亦對五眼。照俗諦麁報 色。名肉眼。照俗諦細報色。名天眼。照真名慧
眼。照假中諸道根性有別。一切藥病塵沙法 門。名法眼。照真俗之實相。名佛眼。此眼觀三 法是一。而異名開合。四觀五眼三智 (云云) 。此
之三智。今合四教。因緣法是三藏教。即空 是通教。出假是別教。中道是圓教。如是廣 類通諸經論。異名法相。皆融會入三智之 法。無不收攝 (云云)
。世者。即是十法界。差別 隔異故言世。世是色。色即觀。世身四心是意。 即觀世意。音是機。即觀世音一界之中。有自
他護法。自中有延祈願。延中有標心行證等。 一界有三十九。十界有三百九十觀也。次釋 通名。言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摩訶薩埵。菩
提名道。薩埵名成眾生。摩訶言大。釋論云。菩 薩初發心。誓度於一切。能忍成道事。不動亦 不破。是心名薩埵。以菩提是成就眾生。道有
種種。成因緣道。空道。第一義道。道語則通。 通稱為菩薩也。又於諸道中又言通別。若直 修因緣道。止是人天乘。此道則通。若能起慈
悲。誓願萬行莊嚴是菩薩道。此道則別。今菩 薩遍觀諸道。遍行諸行。無不周普。豈有捨一 取一。經言。五眼具足成菩提。然菩薩於諸道。
亦不作難心苦心。亦不分別。我行是道不得 是道。分別出自前人之情。希向既殊修行。為 機亦異感降不同。若作三藏教。學者自感三
藏之觀音。乃至一心具萬行。學者自見圓教 觀音。故經言。隨諸眾生類。為之立異字也。他 人問。三業俱觀。身口若為觀。答聖觀智觀。前
人身口非是身口。觀前人也。意謂通亦得第 二釋。法即消伏毒害陀羅尼也。消伏者。消名 消除。伏名調伏。故經言。消除三障無諸惡。五
眼具足成菩提。但除其病。不除其法。譬如蛇 虺有毒。但除消其螫蠆令不侵人。不可殞命 也。伏者調善令堪乘馭。伏三障之毒。為入道
之門。隨應得度而度脫之。故不須斷。復次消 有二義。一消除。二消滅。即對斷煩惱入涅槃。 不斷入涅槃也。伏亦二義。一除伏。二平伏。亦
對斷不斷也。如金剛般若云。如是降伏其心。 降是消義。具二種消伏。是二種伏也。毒即三 障。文有三番明呪。初云淨三毒根。即煩惱障。
次云破惡業。即業障。次云遊戲五道及八難 苦。即報障。通論三障其相如是。但別明不無 輕重之殊。即用三呪。消伏其病也。歷四教十
法界。除三障陀羅尼者。如釋論云。陀羅尼中 無閡陀羅尼。最大三昧中王三昧。最大此翻 言能持能遮。持者。持名持義。行證化他正法
等。遮者。遮三障。遮三障名消持名。義為伏 呪。即是願也。經者教也。如舊釋。此對四詮教 (云云) 。餘四重玄義 (出餘疏) 感應為宗者。以十法界
眾生三業為機。備於四句 (云云) 。分文為三。從 如是至令得無患。是序分。第二從爾時佛告 長者。至如除重雲生諸佛前。名正說分。第三
從佛說是已去訖文。名流通分。或時正說訖。 後番呪令不橫死為正說分。今依前生起三 段如別文。今就序為三。次序由序述敘。居一
說之初名次序。神光駭集名由序。言論激發 名述敘。引例 (云云) 。三序之中復有通有別。諸經 同有次序故名通。由藉各異故言別。如是者
如舊解。大林者。是第一義。包含二諦故名大。 萬德叢聚故名林。精者無八倒故名精。如涅 槃觀色不淨。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一陰通除八
倒。五陰合除四十倒名精。空於二邊畢竟空 故名舍。亦是住十八空理故名舍。重閣者。重 空觀也。空生死涅槃也 (云云) 。就第一列聲聞有 五 (云云)
。如鍊真金。是總歎 (云云) 。澄即歎定。靜即 歎慧。具足身心諸定也。色界四禪為身定。無 色四空為心定。前三背捨是身定。後五背捨
是心定。故知得解脫者。身心澄靜也 (云云) 。第 二列菩薩眾 (云云) 。大智去有六句。前四是約因 歎。後二是隣果歎。大智者。是慧莊嚴名為解。
亦名為目。調伏諸根名福莊嚴。名為行亦名 為足。目足備故入清涼池。若約四種明智者。 三藏以四諦智為大智。通教以空慧為大智。
別教以道種智為大智。亦可二諦智為別大 智。圓教以一切種智為大智。一切種智亦有 一切智。此是總別之異名。例如四諦十六諦。 四六不同。二乘義一切智
(云云) 。本行者。若修 行為語從行以入理。理則為本。若化道者從 本起行。如般若中百二十條勸學。欲得佛法 皆學般若。般若即是諸行。故知般若是行本。
如如意珠出生眾寶。若無此慧解。則不能起 行要。因有解立行故智為行本。皆成者還約 四種論成。非但解成。亦是行滿具足 (云云) 。調
伏者。是明福德故。大經云。福德莊嚴者。所謂 六波羅蜜。智慧莊嚴者。所謂從一地乃至十 地智慧。今依諸度以釋。調伏諸根義也。如金
剛般若明檀義。初約眼根辨法相謂不住色 布施。若住色此名眼慳。捨色名檀。檀義攝三。 資生無畏法故。約檀明義餘度自顯。又經云。
福德莊嚴者。有為有漏。此即斥無方便者。亦 是福德不趣菩提因。實相慧導此福德以成 正覺。以有慧故。眼色三事皆空。若是但空。復
成聲聞無方便空。菩薩以不可得空。是空亦 空無染不著。而能於眼空中慈悲方便。行諸 萬行通達佛道。導成福德趣於菩提。但眼之
本不空不有。即是正因佛性。了此眼不可得 空。即是了因佛性。能捨一切塵勞而行。布施 事中諸用功德。即緣因佛性。約此眼根。明三
般若三解脫三法身。在眼中亦約四位。調伏 諸根義。於色中不起惡不染。即因緣中不著 色。眼中檀義。若知色空如幻。即通教中調伏
眼。捨二十五有檀義。知色假名。分別一切色 諸法相。而不為諸惑所惑。即別教調伏眼。即 出假捨無知障明檀義。若知色非色不二本
性常淨。即中道調伏。乃至諸根調伏 (云云) 。如 思益云。不為六塵所傷名尸。能忍違從之境 名忍。於因緣六塵不染名生忍。於空中不著
違從名法忍。出假名中不著違從名法忍。圓 教中違從不著名中道忍。捨六塵不染六根 名精念。念入道名進。亦於四位中明不雜辨 精進 (云云)
。離憂喜苦樂諸根故名禪。初禪離憂 根得覺支。二禪離苦根得喜支。三禪除喜得 樂支。四禪除樂得不苦不樂。得捨支。是名眼
根中得禪。若如大乘菩薩眼根入正受。耳根 三昧起。即是於六根具禪般若者。根塵識三事 是不可得。了達究竟盡即般若。如是於眼中
方便修六度。具佛威儀者。即八相成佛道之 威儀。論四位中智慧覺了。得八相義而非具。 但名隣果。等覺方是具也。心大如海如論四
位所約。各有大義而非究竟。今中道正觀具 三義。廣深含眾流乃名大海。今正智照十法 界相名廣。徹真源故名深。攝萬法故名受流。
正觀乃名大也。列名皆的的中道觀判名也。 寶即實相實智也。月即虧盈。半滿方便權智 也 (云云) 。月光約智斷二德也。跋陀云賢首。等
覺是眾賢位極故。佛聖首聖極故 (云云) 。第三列 凡夫眾。即有八部。名四種眾。當機。是五百及 後得道者。發起。是月蓋舍利弗等。影響。是上
列二萬及八部中權者。結緣者。是當時無益。 後世得度人也。又作乘急戒緩四句 (云云) 。第二 由序者。從毘舍離去是由藉序。就此為二。一
病相。二明病由。文中說因之與病。乃是假事 表理。豈可止就事解而不深推。即具兩釋。就 事舍離翻為廣嚴。具如淨名疏中釋。明諸病
者及病相。不出此國也。病相。即是眼赤如血 耳膿等。是也。此病相是五根之相。眼主肝。耳 主腎。鼻主肺。舌主脾。口主心。化為麁澁。是
身根病相。如人食惡食。納腹內為病。即是主 身根。以五根病故。意識昏迷故云如醉。即是 意根病。良由五根不利。致五根病惱。亦可是
病從五根入五臟傷壞。病由者即是五。夜叉 惡鬼為是鬼故。致令國人疾惱故。言病之所 由。就理釋者。法界之國無邊名廣。性善莊飾
是嚴義。十種行人不出法界。十者分段有八。 一受苦報人。二修世間善法。三修聲聞。四修 緣覺。五修六度。六修通教。七修別教。八修圓
教。此八在分段未斷惑。造心之始各修諸法。 而有愛見之惑。致六塵傷壞。六根而致病也。 變易土二人。即是分段盡來。入別位三十心
中。或入圓位初住中。此二人地地之中皆有 愛見。若別教有淨妙五欲之愛。四句見佛性 不融之見。圓教有佛愛菩提愛順道愛。四門
見佛性等見。皆是愛見義。由是見故。於五根 中。謂色是常是無常等。四執謂是事實。餘妄 語。而作四執之解推理之心。皆是病義。於五
根推理名為夜叉。生五見故名為眼。鉤牙惡 業從下向上。傷害於人。吸人福德智慧精氣。 以是惡業故言面黑如墨。第三敘述序者。從
城中有長者去為三。一敬儀。二敘病。三請如 文。耆婆是世醫。妙術不救者。就世間妙術為 四。一因緣事相中明妙術。即醫方神仙禁呪
等術。二空見外道無因無果。謂此為是為術 也。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外之妙術。此四種妙 術。世醫所不能救治。愛見之病故。令五眼不
明。五分之身羸損福慧之精消歇。五見愛夜 叉所蠱害。故請觀音 (云云) 。第二從爾時佛告長 者。名為正說。三序既足。弄引義成。是故正須
利益。故言正說。就此為五。一示能除毒害人 方所。二勸長者三業祈請。三因光見佛三聖 降臨。四具 [木*豦] 枝淨水。五說呪治病有生起意 (云云)
。就初示方所為二。一示方所。二列名歎 德。言不遠者。西方去此二十恒河沙。何故言 不遠。一解云。於凡是遠於聖不遠。今解不爾。
若機緣未熟。雖近而遠。若機緣熟。雖遠而必 應。故言不遠。西方者。佛法之中乃非時方。數 陰持入所不攝。但隨俗故亦有時方使人信
受。言西者。若依五行。西即是金。金王決斷剛 直之義。若對四諦即道諦。道是能通。用智慧 見理。此言彼有大智觀音。能以無閡陀羅尼
消此之毒。故西方用表道諦也。又解云。日從 東出而入於西。此明東土釋迦能發生物善。 西方之佛能斷除眾生之惑。生滅兩機在此
二土。故言西方也。無量壽者。佛有二種無量。 一生身無量。此則有量之無量也。二法身無 量。此是無量之無量也。今釋迦彌陀。俱是法
身之無量。此化緣短故。故生身是有量。彼佛 化道長非人天所知。故生身是無量。而實有 數也。耆闍凜師解云。釋迦為應。彼佛為真。執
應不能除毒害見。真則能消伏毒害。今不用 此解。但此土西土同是應佛。淨穢相形故有 優劣。若作真語不復得移動。辨其優劣。若彼
是真佛土應極淨。此則不可。若作本迹語。此 為迹彼為本。本迹相 傳 。望此語則寬。雖然今 亦不用。那知釋迦是迹無量是本。二佛各有
本迹。那互為本迹。此又不可。今明此土為穢 彼即為淨。今穢國眾生見思毒害。欲借淨土 來破其病。是故請於彼佛。國土相形互為優
劣。破惑互有消除。如十種行人。作意祈請方 法不同。是故觀音十種垂應有異。此亦十種。 西方十種。祈請十種。消伏毒害也。問何意請
彼佛耶。答此土請釋迦。為消伏之因。彼佛二 菩薩為外緣。因緣應在二佛。故勸令請。又就 彼佛。表如來法身實相之境。觀音表中道正
觀之智。大勢表福德神力熏修。但聖人皆具 三德無不具足。今各據一門的當為語。三人 各從一法標名。今欲消伏毒害。必須勝境顯
發法身。亦須智慧照了除惑。亦須福德資成 智慧。是故三聖俱請。問若三聖俱請何意。獨 標題稱請觀音。答正言智慧。是除毒之對治。
對治義強總略為言。故止標一人。得意具三 義也。恒以大悲者。是歎也。三聖俱有大悲俱 憫俱救。然而別說如來。以大悲為法身之境。
觀音為智照。大勢為福力冥熏。然而皆具悲 憫救濟也。第二從汝當五體投地去。勸示祈 請。申三業之機。大聖乃當常欲濟拔。為外緣
無創之者毒不得入。應須內因。故令運三業 為機也。事解五體投地者。眾生之本體。一義 同父母。是故虔恭尊敬歸投於地。表欲報恩之
相。理解地是一實相。若與薩婆若相應心合。 故名為投地。若離薩婆若名不投地。如人謙 卑恭謹。是則投地致禮。與常理合。若傲慢逆
理禮則不施。今明五體即表五陰。左脚是色。 右脚是受。左手是行。右手是想。頭是識。何故 爾。受是心神之法。為陽如右脚。戒是色法。無
作冥密。如陰表左脚。故言左陰右陽也。想是 推晝前境。是陽如右手。行是思數如陰表左 手。頭為識者。五識在頭能了別故對頭。若離
薩婆若。而起五陰者。此是平倚五體。不歸命 觀音。毒害不消名為惑。是故沈淪生死。為五 受陰所害。若依薩婆若心地者。即得五分法
身之五陰戒。是防護七支故。是色陰定。是受 者。如經說。三昧是正受。定意開出故定。是受 陰慧是悟。虛智即想陰。解脫即是行陰。行陰
招累故。解脫無累。對之解脫知見。即是識陰。 識陰能了別故。以五分法身。代生死之五陰。 故涅槃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乃至受想行
識亦復如是。即是薩婆若心。故名五體投地。 五體歸命能令毒害消伏。名之為解脫。則出 生死蕭然累表。故言五體投地也。燒香散華
者。香即薰馨。遮掩臭穢。表於智慧斷結毒害。 香即智慧也。亦是止善。散華表定。定是福德 莊嚴。如華能嚴飾彫麗故。用華以表定。亦名
行善。復次華以表慧。何以故。華是可見法。慧 是照了見理之法。用華以對慧香。以對定者。 香是冥熏對定。有寂靜之義。故用對定。何故
作此互判。此是通釋。定中有慧。慧中有定。若 別對者。法身皆名為慧。此中豈得無定。七淨 之法皆名為華。此中豈得無慧。而別對定慧
也。故言化訓滅五陰拔斷十二根。復次燒香 對無作善。無作因作而發。不須更作任運常 起。亦如人受戒。作意發得無作。任運常能破
惡。如燒香時止用火為緣。即便煙香任運遍 滿。故用香對無作善。華以手散。若不運手華 則不散。此對作善。若不作善則不生。既表無
作作兩善。定慧亦爾明。此約十種行人故用 對此 (云云) 。合消伏毒害意。繫念是勸意業。所 以先意後口者。先須域意然後口宣。言繫念
即是默念之請。作禮即是延請。口請佛即是 祈請也。繫念之法若能調和不風不喘不氣 者。名之為息。十息為一念。凡百息為十念。能
如是者。下根人即得心定亂止。中根人得細 住。上根人即得未到地定。於未到定喜發諸 禪及諸無漏。或於此定見十方佛。念佛三昧
乃至一切禪。多約未到定發得也。即將此數 息。約十種行人。若數息調適。能令身心安靜 四大調和。即是消伏果報上毒害。若數數時。
能令善心開發惡心調伏。煩惱惡業俱息其 世者。即是人天數息。若觀此所數數息。是風 氣四大之強者。故言此身無住風力所能。風
氣即是法色也。能觀之心王。即是識。領受此 數即是受緣想。此數即是想。其餘諸數即是 行。數息中具五陰。即是四念處觀。名聲聞數
息。若觀息是過去無明因緣所成。致現在果 報。息三世因緣。即是緣覺人數息。若觀息不 保不愛無所著名檀。不於數息起不善名尸。
能安忍耐此數息名忍。念念相續名精進。知 色數法在緣。不謬亂名定。照了數法分明分 別是風是喘識邪正。是智慧無相等慧。即通
教數息。別修數息不定空不定俗。中道佛性 前後觀之。即別教數息。若圓觀此息非空非 假。一心三諦圓說。即圓教數息也。第三因光
見佛為二。一見佛。二三聖降臨。今言於光中 者。即是釋迦放法身之光。如如智慧之光。照 了因此法身。得見應身也。如來神力者。或可
是釋迦力。或可如來。只是真如之法。此真如 有神力。乘此神力而來。故言神力。不動舍離。 至實相之法界廣嚴之處。住此地憫眾生為
除毒害。城即法界取其防非。禦敵之用為城 門。即不二門。住此門不動。令眾生得入此門。 到法性城也。金色照者。如如即智。還照如如
境。第四即具楊枝淨水者。此是勸具兩因。正 為機感也。楊枝拂動。以表慧。淨水澄渟以表 定。楊枝又二義。一拂除。即對上消義。二拂打。
即對上伏義。又拂除對消滅之消。二拂打即 對消除。淨水二義。一洗除。即對消義。二惺 悟。即對伏義。水又四義。一洗除。二潤漬。三惺
悟。四安樂。洗除對消滅之消。潤漬對消除之 消。惺悟對除伏之伏。安樂對平伏之伏。復次 洗除對消伏毒害大悲拔苦。是慧義。潤漬是
大慈與樂。是定義。惺悟是慧義。安樂是定義。 明此約十種行人自各有定慧。拔苦與樂各 有消滅伏義。例作 (云云) 。舊約此經文。為懺悔
方法。制為十意常所行用。八意出在經文。一 一檢取。一莊嚴道場。二作禮。三燒香散華。四 繫念。五具楊枝。六請三寶。七誦呪。八披陳。
九禮拜。十坐禪。釋此十意備作事理 (云云) 。第五 從大悲觀世音而說呪曰。去為三。初從此去 訖平復如本。明消伏毒害。是破煩惱障。第二
從世尊重請觀音去。至如鷹隼飛。明破惡業 障。第三從繫在囹圄去訖現前見佛。說六字 章句已去。破六道治六根。俱是破報障。通論
三障。皆是毒害。皆是煩惱。皆是惡業。皆是 報法。若別論不無輕重。分為三障。三處經文 悉具三障之語。今就別明義。判三呪破三障。
此有兩義。或有人三障而悉須三呪破之。自 有人雖具三障。而煩惱最重。若破煩惱。餘障 弱者自消。或業重或報重。是故隨其強者破
之。弱者隨去。或有人雖破煩惱業報猶在。如 羅漢雖破子縛。而猶有償狗齧除者。例爾。或 除一障餘者皆除。如經言。若斷一法我證汝
得阿那含果。所謂貪也。非是斷一能得此果。 乃是斷其重者。輕自隨滅。復次三呪治三障 對三根人。初呪對上根十種人煩惱毒害。次
呪破中根十種人惡業毒害。後呪破下根十種 人果報毒害也。毒害之名。通此三根。能害法 身慧命故。今從別義。更立破煩惱破惡業破
報之名。就理無勝劣。行人修進便宜而為勝 劣。類如法華三周說法。通名開三顯一。初說 當開權顯實之名。第二第三亦復如是。而論
別更加法譬因緣。即此三番呪。通別之意也。 自有人取後一番呪為正說。即是兼於總別。 而治三障也。若不取後呪為正說者。只於前
三呪之中各作正旁。即兼得總別意也。今就 初呪為五。一勸三業為機。二歎呪體用。三正 說呪。四明行者得益。五舍離人平復。就勸機
為二。一經家敘。二正三業致請。三稱三寶。是 通為眾生作消伏之所。觀音是別緣。是故請 三寶。復有通別。所以三稱。或可欲除三障故。
或可表三周說呪故。或可表三釋故。須三稱 也。三業如文 (云云) 。四行偈為二。初二行正請。 後二行結請。初為二。前一行總請。後一行別
請。初一句標自請。次三句自他請。苦厄者約 十種行人。皆云苦厄 (云云) 。不獨苦在身上。眼 赤耳膿之厄也。大悲覆一切者。非止覆舍離
城中之苦。亦是覆十法界人。故言一切也。普 放光者。即是請大智光明為調伏柔善。滅除 無明癡闇即消除。如華嚴又放光。或除慳除
恚等。種種所治。今此智光。亦治十種行人之 毒害也。無明既盡如覆大地。即頓除惑。次第 除十人惑。即漸除惑也。次別請。即是別標三
障殺害苦者。即是毒害惡業也。由毒害故。所 以招苦報。是故言害歷十種行人中明惡業 毒害也。如魔喜來惱行者。或將空來破其有
中修行。令墮二乘。害其菩提之善。或將散 善布施來。破其空無相無漏善。令墮人天中。 皆是害義。二障如文。必來是欲降施大樂者。
請大慈大慈調伏柔善大樂故。前是大悲拔 苦是消滅義。若世間苦報得除。亦名為樂。人 天善成亦名為樂。如是等分有樂義。而不名
大至得常樂。圓教之理方名為大樂。能請語 長遠。故知不止請於舍離城報苦一種也。次 二偈語慈父者。十種行人。皆名眾生世間。而
有父子義者。同有佛性。如來藏理是正因性。 昔經世世相隨。或作諸功德低頭舉手。隨從 化道。即是緣因性。但未有了因。而今結縛得
滅。為說消除毒害平復如本。豈非了因性。三 種天性相關得為父子。故請云。世間慈悲父。 免我三毒苦。當知請父甚廣。豈止事中報障
耶。病除為今世樂。未來當得道為涅槃樂。未 來有餘涅槃。為今世樂。無餘為後世樂。十種 人當分得道為今世。究竟涅槃為後世。餘諸
樂非大樂。究竟方是大樂也。第二稱歎神呪 為二。一歎呪體。二明用。從白佛必定去。是歎 體。即是實相正觀之體。非空非有。遮於二邊
之惡業。持於中道之正善。名實相呪體也。此 體具於三德。不縱不橫。文云。三世諸佛陀羅 尼印。即是法身實相之德。必定即是師子吼
決定說般若。吉祥即眾苦永得盡。普令各 解脫。以此三德歎陀羅尼體也。又必定名師 子吼。消滅拔苦義。吉祥是善利之詞。是調伏
與樂義。故大品云。是大神呪大時呪無等等 呪。呪只是願。佛說法時願眾生如立是呪也。 譬如螟蛉故。諸經皆是呪也。中道之呪遮於
二邊。伏空伏有。破於二邊滅空滅有。即是消 滅伏之。亦有餘伏平伏等意 (云云) 。呪亦是願。 亦是禁呪。呪誓亦是呪術。術法盡與十行人。
毒害相應密能消伏。諸佛祕要不可思議也。 三世佛印。即是實相印。印定諸經。故名呪體 也。聞此呪者即是明用。如不識藥。未知其良。
若不明用。何知力強。苦盡是消滅。得樂是調 伏。遠八難是消滅。得念佛定是調伏。調伏 柔善感見諸佛。乃至有見無見。四見橫計不
順於理。皆名惡業。二乘空中所見。三藏四門。 通教四門。皆未順理亦是惡業。今此中道神 呪悉能消伏。當知此呪神用廣遠。第四持者
得福。如文。第五平復如本。約十行人明如本。 此報身無明之病。今病除如本。本修世善之 心。無惡業之害。五塵之病。今還復人天善本。
修四諦求涅槃。以無見愛今得前心。故言平 復。乃至圓教亦爾。本是法性淨照。起五住妄 惑之病。即病除與法性等。故言如本。第二從
爾時世尊憐憫去。是破惡業呪。就此為三。一 如來重請。二觀音奉命說。三佛述成。今言佛 請者。非是自請。是為他護法耳。請字有二音。
若作淨語可施於下。如天子請百官。又經題 呼為淨。可施凡下。若作請語重兩語。隨意消 息。今意重說消伏毒害呪者。從通為言。又破 惡業呪者。從別受稱。如前
(云云) 。第二正說呪 為二。一正說呪。二明力用。一說呪言承佛力 者。承於如如大覺之力也。更稱三寶義同前。 一切怖畏者。即復為二。一總明呪力用。二
別釋。今言一切怖畏者。一歷十種行人。各各 有怖畏也。二作惡鬼虎狼者。例如金光明初 地至十地。皆有虎狼師子之難。此中十人乃
無事中虎狼。約煩惱法。為虎狼也。別釋者。從 破梵行人去也。十惡業者。十惡是性戒。受與 不受俱是罪不同。其餘遮制等戒。如比丘草
木戒。受者犯得罪。不受犯不得罪。今取性 重者。呪力能令清淨輕者。例滅設者。有二義。 一假設設。二者但設設。性淨之理本無惡業。
今起惡業。皆是虛假。實來破虛皆使清淨。故 言設。此明除虛妄之假也。但設者。但有一法。 是業種類所攝者。無問重輕。此呪皆能破之
令清淨。大品設有一法過涅槃者。亦如幻化。 此條然言無。如十九界等。畢竟不可得。今言 假設。不妨有浮虛之樂。與大品設語。乃同復 為異 (云云)
。現前見佛者。見佛三昧為種。地獄 人念佛時。感見形質不同。乃至人中所見。二 乘通別等菩薩。所見各異。凡約十行人明見 佛不同。三昧觀法亦異 (云云)
。從佛告阿難去。 是第三佛述成就此為四。一述功能。二勸行 法方軌。三引證。四結成功能。就明功能中。能 除二種患難。身無患心無病。從凡夫地乃至
等覺。猶一生在皆有身心。於分段中具三塗 身心。人至第四禪為身病。四空有心病。故知 苦樂隨身至四禪。憂喜隨心至有頂。若聲聞
五方便人。具足身心之患。須陀洹雖見諦思 惟尚在。乃至羅漢有餘時身病尚在。習氣不 忘亦是心病。緣覺亦爾。六度通教亦爾。若斷
分段生變易者。此就無作四諦中。五分法身 深淺優劣。無明住地心惑重輕。乃至餘一生 在。三賢十聖住果報。豈非是身。乃至欲得佛
無上報。皆是身患無明未盡。佛性不了皆是 心病。故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方無身病。 因滅受想行識。獲得常受想行識。方無心病。
還將此身心兩患。約十種行人 (云云) 。火從四面 來。此是外火。節節疼痛是內火。事解如文。理 解外來者。是見惑橫計而生。故言外來。四
面即是有無四見等。此見焚燒見諦解。故言 燒身。龍是神靈之物。即表法王。自在設教如 龍雨。雨除見惑如火滅。即是信行人。節節疼
痛是思惟惑。附理生如須陀洹人。已得無漏 理解。而猶有思惑。故言內火。節節即是思惟 所斷九品。欲界九品。四禪四空等處處九品。
豈非節節也。前一作信行。龍王降雨。今龍即 是無漏心王。發得禪定法水。滅思惑火也。明 此約十種行人分段。見思可解變易既有。菩
薩勝妙五欲。此中自有無作界外見思。例作 火義至一生在 (云云) 。穀貴饑饉者。事解五穀不 收為饑。菜蔬不生為饉。譬解者。遠聖不聞
道為饑。近則為飽。無正慧為饑。無助道為 饉。如法華饑餓羸瘦。此則事中。乃至人天善。 皆例饑飽義。若二乘非饑者。法華不應云從
饑國來。此則小乘為饑。大乘為飽。約十人傳 作 (云云) 。王難者。分段用四魔為難。變易用十 魔為難。乃至一生在。亦有魔故。言三魔已盡。
唯有一分死魔在。惡獸是惡業。盜賊是六根 六塵。迷路是邪僻。牢獄是果報。果報二種。一 者約諸道明報獄。如人得天往 (云云) 。二者當分
受身為獄。亦約十行人。杻械是定慧障。枷是 權實障。鎖是得業繩等也。海是生死。或云法 性。妄想動法性故。波浪為難。夜叉羅剎是見
思。毒藥是理境。如四見取理不得而成毒故。 法性亦名毒藥。亦名甘露。刀劍是無常。三界 皆為無常所遷 (云云) 。第二從此陀羅尼灌頂去。
是勸如法行。經三。一正勸。二示法用。三得 益。灌頂者。事解云。輪王欲授位太子。取四海 水淋太子頂。而委以天下。故云灌頂。若案十
地云。佛授十地菩薩記。以法性海水。淋十地 法王子頂。名為佛受職。故稱灌頂也。今明此 義。凡有十種人。智有頂可見。佛但法性。無見
頂者。餘人少分智慧理。極不能思度。名之為 頂。若得陀羅尼呪被灌之。即能得進解行轉 深。名為灌頂。如是約十種人。皆有頂義。皆有
被灌之義。唯妙覺身最高極不可復灌。能以 陀羅水。普灌十種人頂。此十地之頂也。齋 者齊也。齊身口業也。齊者只是中道也。後不
得食者。表中道法界外更無別法也。中前得 啖而非正中。此得明表前方便。但似道之中。 得有證義。故得啖也。亦是表中道法界外有
法也。不啖肉者。是無緣大慈也。故不啖眾生。 緣法緣皆有分齊。此無緣無分齊故不得啖 也。灰者五停心觀也。五辛苦辣。是五陰苦諦
也。葷氣是五陰中有集諦也。污穢五陰苦集 也。十方佛是十法界皆有佛性。七佛是七覺 分。第三從佛告阿難有一女人去。是引證。非 是獨證。此段亦通證於前。如文
(云云) 。第四從 此呪功德三障永盡。是結成功能如文。第三 從若有眾生囹圄去。是第三番呪除報障。此 即為四。一明說呪之由。二正說呪。三稱歎功
用。四結成。第一所由及第二正說如文。第三 歎功用。文為三。一明六道六字章句用。二明 修因六字章句用。三明六根六字章句用。他
釋六字者。或言稱三寶名。是六字章句。此配 六字乃足。而不見文中有標章結句之言。或 三寶為三字。觀世音為三字。此於誦持為便。
上文不標章結句。若以此六字者。處處皆有 此義則通。今皆不用。今明六字章句者。案 經文有標章結句起盡之文。約義為便。明六
字章句。今案經對六道六妙六根等。以明六 字章句。如大經對二十五。有明二十五三昧。 今對六道明六字章句。成消伏六道之害毒。
於義為便。所以明此三種章句。此三種六字。 凡有三處六出。初明果報。六字章句者。說 偈竟即云。若有四部聞六字章句去。便廣說
六道中拔苦功用之事。後結句云。若有聞此 六字章句。次明修因。六字章句者。如斯那聞 六字章句觀心心脈者。廣明六妙。後即結云。
此大精進勇猛寶幢六字章句三。明六根六 字章句者。從舍利弗在寒林中。斯那問眼。眼 與色相應。云何攝住者。廣明六根。後即結云。
聞此六字障句。數息繫念淨行之法。此即三 種起盡文義冷然。故依此為判也。第一明六 道六字章句者。六道是果報法故。六道是六
字門。一道之中分別有無量種。即是章句。觀 音又照六道實相。得陀羅尼究竟旨歸。如大 經云。二十五有有我不耶。答云有我。我即
佛性。諸佛菩薩窮此理性。於諸道中而得自 在故。能以陀羅尼力。消除六道三障之毒害。 今此中偈但列五道名。若依舊解五道者。但
合脩羅為一鬼道。若開即成六道。今文正明 脩羅為一道。復明餓鬼道。而不辨天道。不知 是翻者脫落。不知更有別意。今斟酌者。或可
天道苦少。且明下五道耳。故不論六。又長行 中。則有六道義。何以故。如云從迷失道徑去。 乃至婦人生難此是人道。此呪巍巍能免地
獄餓鬼畜生脩羅等苦。即是四惡道。八難者。 即長壽天是一難。此語即攝天道。故具六道。 又偈中云。普教一切眾令離生死苦。若爾者 一切之言。即是攝得六道
(云云) 。今約六道段中 為四。一明拔六道苦惱難。二明得失。三說偈。 四結如文。從今世後世不吉祥事永盡無餘。
是明失也。從持戒精進皆悉具足。是明得也。 又二義。一明得念定總持諸法。次明得見佛 得旋陀羅尼。得陀羅尼者。勘法華經明位即 齊佛。如無生忍。此即似初境界
(云云) 。第二從 王舍城斯那去。明修因六字。此為二。一通二 別。通中又為二。一略觀心心脈者。若事解。只 赤肉之心一身之主。由是心脈。能開出一切
脈。能開之心一身之主。由是心脈。能開出一 切脈。以通成一身。具如通明觀 (云云) 。此即是 因緣釋。心義若空。共一切世間中。無不從心
造。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種種五陰由 心故有。心無故一切法亦無。心不有一切法 不有。心空故一切法空 (云云) 。雖一切法空。而
有諸脈名字假名差別。從一心脈。乃至無量 諸脈。皆能通達而無滯閡。此即達心脈。是 假名故。一切法皆是假名 (云云) 。心脈若定是
空。空不可假。心若定是假。假不可作空。當知 心脈不空不假。當知一切諸脈亦不空不假。 如是則遮於二邊。兼照空假。即是圓觀心脈。 如是三觀歷十種行人
(云云) 。今約經文作三觀 者。若有能觀即有所觀。能所合故即是因緣 觀也。使想一處。即是入空觀也。見觀世音。即
是出假觀也。即得解脫者。即是中道觀也。而 又云。得阿羅漢者。此約十種行人。小乘大乘 明羅漢無咎 (云云) 。第二從端身去。是廣明也。 依禪法明
(云云) 。二十五種方便。俱有事理兩 解。今正取調五事。明調色息心三方便。是此 文正方便意。原身之始。始於三事。眾生不知
三事故名迷。達三事故名解。今為修此六字 故。須方便調此三事。從端身是調身。正心是 調心。心氣相續是調息。端身是約戒。正心是
約定。氣相續是約慧。此明戒定慧調三事。約 世間陽上陰下。隨世俗故。右陽居下右陰處 上者。欲將定靜之法。鎮於陽散也。世俗既
有威儀。此即是以戒法。禁約麁獷。即對戒也。 二陽動相陰靜相。以靜鎮動。是制亂方便。即 對於定。三者右表方便。屬權而居下。左是實
智居上。是則自權而顯實。此即表慧。此戒定 慧。還約十種行人 (云云) 。舉舌向腭為防難故。 為止言語故。從一至十是數門。成就息念不
外向是隨門。不澁不滑調和得中是止門。下 去是三門如文。赤肉心起一脈。生四大脈趣 四支。各起十脈合四十脈。一支十脈復起百
脈。就根本合四百四十脈。今但取四支。四 十為言也。又取頭十脈。就根本四脈。故言十 四脈。止應舌至鼻。喻如江海通流。若是肝氣
青肺白脾黃腎黑。唯有心赤而不見。是略耳。 諸氣來會鼻。失本色故如琉璃。息細八寸亦 是定將散。表八正道此中六妙門。凡應有十
科意。今只是一相生妙門也。若此中觀者。只 是通明觀也。從佛告此大精進去。是別明六 妙門。前六妙門通凡夫。三乘共觀故言通。今
三乘未合故。別觀六妙門也。第一明聲聞六 妙門者。即為二。一從大精進去。是歎六妙門。 從汝等善聽去。是勸。勸文為二。一勸。二受
行。今明勸者。當自攝身明戒端坐正受。是定 觀苦。是明慧苦者。只報身是苦聚。生來無主 為空。命盡故壞。取此為次也。若無常為初。取
念無常也。五門者。此有三種。一五處止為五 門。即五輪禪也。此經云。於節節間皆令繫念。 即是其義。二五方便。為五門禪。今明念佛一
門。餘者數息不淨因緣慈心等。而毘曇無念 佛。但云界方便破我見。足數息等為五門。今 明界方便。乃是因緣觀。破斷常等見。而猶
闕念佛。是故用念佛等為五門。此經文云。得 念佛定。即是其義。三無常苦空無我寂滅五 門。即如此文。苦空無常是其義也。若五輪為
五門。一向是繫念於色屬定。若無常等為五 門。一向就理是慧。若五方便合用定慧。復次 開五停心觀為六妙門。開息方便出隨止二
門。何以故。數息有三種也。合不淨慈心兩方 便為一觀門。因緣方便是還門。念佛是淨門。 何故爾。念佛有法身佛。法身即是空理淨故
也。又合五方便六妙門為三障。數息是報風。 故屬報障。慈心不淨因緣。治此三障各有三。 如數息是覺觀。覺觀三種即有三治 (云云) 。恚有
三種欲。有內外 (云云) 。癡有斷常性 (云云) 。業有浮 沈惡境 (云云) 。如是治法。亦有三治之具。如禪 門 (云云)
。今經不用此等治。但明一空無相如幻 如化。以入實際遍治之 (云云) 。第二從寒林中即 是受行。又為二。一奉行得意。二斯那聞下。簡
三乘人六門。寒林者。即是無漏清涼也。金是 慧。三乘人同入第一義法性理。故如金。第二 斯那問。即是第三番。六字章句意也。眼見色
即有三種。初一念時是獨頭。無明一念轉。即 與相應無明共起。若順色即愛違即瞋。平平 即起無記。事中攝住者。但數息不令三種心
起。即是也。理中論。若根塵為因緣析。此因緣 分分無常生滅。以見理者。即如毘曇見有得 道也。若觀根塵淨虛不實空平等見理。即是
見空得道。若觀根塵無明因緣諸行老死。即 是緣覺人。攝住此六根不次第。於義無失。今 言色香味觸與細滑相應者。五根微細皆寄
身根法塵。意根若領納法塵時。身已虛有諸 觸備至。故言色香等。與細滑相應。細滑即身 也。六根例作理釋。通別圓意 (云云) 。地無堅者。
如實故言無堅。通教觀地如幻如鏡像。有堅 又四句。責責見細理隣虛。是有見空。即是無 見。乃至四句。深著不可捨。皆名為堅。今蕩此
四執。除此四過。求不可得故。言地無堅。水不 住四句故。風無閡者。豈無四句質閡。是身出 火者。慧解脫人但有無漏火。俱解脫人備有
事理火。慧人燒子縛身因。俱解脫人燒果縛 身果。見十方佛。是聲聞破惡成辟支佛。住不 退是菩薩。言服者。結成意也。
請觀音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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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9 冊 No. 1800 請觀音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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