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 Guangming Jing Wen Ju 金光明經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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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卷第五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門人灌頂錄
釋四天王品
[0073b07] 四天王者。上升之元首。下界之初天。居半須 彌。東黃金埵王名提頭賴吒。此翻持國。領 乾闥婆富單那。南瑠璃埵王名毘留勒叉。此
翻增長。領鳩槃茶薜荔多。西白銀埵王名 毘留博叉。此翻雜語。領毘舍闍毒龍。北水 精埵王名毘沙門。此翻多聞。領夜叉羅剎。
此四王聞經歡喜。各領五百眷屬。發誓護經。 從此標章故稱四天王品。觀心釋者。東集南 苦西道北滅。四諦理是四天。觀四諦智為四
王。護四諦境名護國。護心數是護眾生。世 者他也。為他說心敷名護他眾生。八部者。 苦諦下有利鈍見思。法華指此為鬼神。乃至
滅諦下亦有見思。是為八部也。若不照四諦 理。見思二惑侵害心王毀損境界。心王亡境 國敗。心數人民迸散。境智俱為鬼神所惱。
能觀苦集控作見思。則國安民寧。能為他 說四諦。是護他國土。遮彼見思使得安樂。 是為觀心護世四天王也。此下十三品是流
通段。佛慈季末。使邪惡不翳於正真。經王不 壅於來代。有緣之者得正聞正聽。故曰流 通。凡為七意。四天王至散脂。明天王發誓
勸獎人王弘宣此經。正論善集明人王弘經 天王祐助。亦是示住日弘經方軌。鬼神品明 聽經功德天神地祇若河若海菩提薩埵咸守
衛之。授記品證聽經功德之不虛。除病流水 引昔聽經之功德。證今護持之非謬。捨身品 引昔行經不惜軀命。誡勸師弟勿吝法財。
讚佛品明諸菩薩稱揚佛法能宣所宣利益深 重 (云云) 。天王發誓又為五。四王以天力擁護 請者。大辯品以辯充益說者。功德天品誓以
資財潤請者說者。地神品誓以地味膏腴味 請處說處。散脂品誓以威武摧外敵壤內難 安於請說聽等也。又天王護其國。大辯護
其師。功德護其眾。地神護其地。散脂禳其 災。令經法大行也 (云云) 。四天王品者有六 番問答。即為六段。第一白佛述有護國之能。
第二白佛述其護國之事。第三白佛示其軌 模。第四白佛要其法利。第五白佛雙述興衰。 第六白佛說偈頌德。初番為二。一白佛二佛
述成。白佛又二。一經家敘。二正白佛。敘敬 如文。正白佛文為二。一歎經二述能護。諸天 信法有力。是故歎經。欲得經弘述其能護。
歎經為三。從是金光明下歎經體。從莊嚴菩 薩下歎經宗。從此經能照下歎經用。正說乃 多歎三則略攝於廣也。法性之理佛所護念。
文詮此理故言經王。既言經王。知是歎體。 約體修行。能令菩薩具二莊嚴成於極果。既 言莊嚴。知是歎宗。世天淨天義天皆宗仰極
地。施三業供養。恭敬是身。歡喜是意。讚歎 是口。又下從地獄上至菩薩。無明未盡通有 熱惱。此經能除如月清涼。知是歎用 (云云) 。從
世尊是金光明下是第二述能護國。文為二。 一內以法護國。二外以策護國。法護國又 四。一護國之由。二以法護國。三以天黨護
國。四以天眼護國。護國由者。由聞此經獲 於四益。身益光明。力益勇猛。心益增進。德益 尊嚴。理獲二益。謂法身慧命皆得增長。由國
弘經致斯法潤。寧得不護。述所以者。此義正 與觀心相應。以四諦智護四諦境。即是修行 正法。以四諦智導諸心數。使諸心數不行。故
名行般若波羅蜜。即是能說正法。內有如此 護國所以。名護世王正治國土爾。帥黨護 國者。此亦與觀心相應。心王帥心數黨。降
伏見思利純諸使。如諸天王共眷屬遮諸惡 鬼。如轉輪王與七寶千子有所至處四方歸 德。四王共五百所臨之地。何惡不除邪。用天
眼護國者。以報得天眼徹視。無幽不燭。防 萌杜漸。何惡不除邪。二從若此國土有諸衰 耗下是智策護國。令內外因緣和合。文為三。
一若王國多災。種種艱難謂兵饑疾者。我以 智策勸法師往。或威神勸往。或現形勸往。或 降夢勸往。法師若往廣宣此經。如日出朝陽
雰霧自歇。此勸外緣也。次王心無智照災承 闇入。若有明慧變怪不生。師既秉法來儀。王 須專心聽受。王若勤聽天亦勤護。所以加於
可加護於可護。一人有慶賴及萬方。王身與 國安隱無患。此內因也。若外雖有弘法人王 內心不殷重。則不和合不能禳災也。二者王
無惠施則寡於福祿。如不勤田倉厨少穀。勸 王傾財供給四眾。四眾得安福資於王。舉國 眷屬一切無患。此內外因緣和合。能致豐年 流衍 (云云)
。三者王身無先王之德行臣民不從。 口無先王之法言隣國不詠今勸王三業。供 養恭敬是身業。尊重是意業。讚歎是口業。夫
高以下為基。辯以訥為師。屈尊敬卑功亦大 矣。以天威力使隣國遙崇。羽檄稱讚歌詠羨 慕。三業顒顒。上之化下如風之靡草。隣國
既然。國人牛馬草葉無不低迴內向。此則 能讚所讚因緣和合。頌聲溢於隣國 (云云) 。經文 分明尋之可見。次佛述成文為二。初合述歎
經。二述其能護國。四王初歎經說既合理。佛 述而成之。成其上體宗用三歎。故言佛合 述。善哉善哉。其上總歎一教。佛述成其遍讚
百千諸佛。諸佛從是法生。故舉多讚成於一 也。從於諸佛所下述成其能護國。又為二。 初述以法護國。二述以智眼護國。法護國有
四。佛皆述成。上明護國之由由聞經得益。佛 述今益良由先種。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 二心前心難。是故敬禮初發心。此舉前以
成後述後以顯前。從說於正法下述其以法 護世。上云能說能行所以名為護世。佛亦 述成能說能行。得名護世 (云云) 。從汝等今
日下超述其天眼護國。小不次第於義無失。 上云以淨天眼過於人眼。佛述長夜利益。夫 天眼夜照不假日光。故言長夜也。從汝等四
王及諸眷屬下追述其天黨護國。上直言護 國。佛今加讚是護三世諸佛正法也。從汝 等四王及餘天眾下述其智眼和合護國。上 云請法師入境禳惡。此功歸己能却修羅之
陣。汝勸王聽經供給四眾。佛述其內智外 福。實是消伏諸苦能致安樂。如文 (云云) 。第二 番白佛述護國之事。文為二。一白佛。二佛
述成。白佛又二。一是經流布之處。其王自 能頂受。又供給四眾者。我及眷屬誓當隱 形令其顯益。二者惡隣興兵侵斥善國。我
當隱形起諸怖懅。種種難起。令其軍兵顯然 退散。尚不擾邊。況能懷中 (云云) 。次佛述成 文以為二。從爾時佛讚下至無鬪訟之事
是述成初意。其上隱形護國欲使經弘。佛述 隱形是護三寶。我是佛寶。修習菩提是法寶。 諸王無鬪訟是僧寶。述其護一而能成三也。
從四王當知此閻浮提下是述成後意。上 以天威懅之天力退之。似若憎惡愛善。佛 勸慈心平等向之。為惡者自懅。為善者自 豫。非薄惡而厚善。成其懅退之意也。又勸
諸國各守本業。住境自樂勿起貪企。諸王 和則民無夭。法興盛則熏諸天。佛告帝釋。 鬪諍因緣人天損減。善能慈和天下。非止供
養於我。則是供養三世如來。非止安於一王。 遍安諸王。非止安於一國。遍安一切。故以 慈和述成第二意也 (云云) 。第三白佛示人王
軌模。文為二。一出其願欲。二示其軌模。願 欲有六。一欲安己身。二欲安妻子。三欲安宮 殿。四欲王領殊勝。五欲攝諸福德。六欲國
無憂苦。六願如文。從世尊如是人王下是第 二示其軌模。雖不次第六數足。上欲安身。 今示莫放逸。制心則身安也。上欲安宮殿。
今示嚴法堂。旛蓋映於上香華麗於下。三 寶受用則柏梁無災。上欲王領殊勝。今示 洗沐香塗敦恭去慢。一身敬於此八紘休於
彼。上欲攝取福聚。今示正念聽經。正念聽經 能致無量功德。天神竭其力覆。地神竭其 力載。鬼神竭其力護。臣民竭其力愛。上欲安
妻子。今示和顏與語。勸其興福。內外修善感 益事多。上欲得國無憂苦。今示應自喜慶 自勵忘疲倍作利益。一人既悅則四海謐然。
此之謂也。次佛述成文為二。先述成六方法。 次述成六願欲。四王約六事。又所說少止 在現世。佛約一事而所益多。超無量世。倍述
成之。從佛告四王下秖弘經聽經。即是述 成安身方法。上直示心不放逸。今加示羽儀 出宮迎候步步值那由他佛。方法既倍體亦
彌安。從復得超越爾許劫難者。述成安國方 法。上止一世無憂苦。今則超爾許生死之難。 從復於來世對受輪王者。述成安妻子方法。
輪王有玉女千子悉無怨對。爾許劫中妻子 常安也。從亦得如是現世自在之力者。述成 上安於王領方法也。從常得最勝七寶宮殿
者。述成上安於宮殿方法也。從在在生處訖 具足無量福聚。述成其上攝福方法也。從 汝等四王下述成其六種願欲。從四王下至
不退轉。述成上願安身。從己為得值至畢三 惡道苦。述成上安國。從我今已種輪王釋梵 之因。述成上願安妻子。從已種無邊善根下
述成上欲攝福聚。從後宮宮宅無諸凶衰。述 成上願安宮殿。從國土無有他方怨刺。述成 上王領第一。從汝等四王下更總結成六法 六願。皆令具足者。若能屈己迎
候 至心聽法。 即是六願六法。又迴利施天。亦即能令六願 六法成就滿足也。第四白佛要其人王施善。 此由第三段末。文為二。一白佛。二佛述成。
白佛又二。一人王運心。二天宮相現。人王心 存至典。是故香作金光。迴施必得。是故天宮 相現。香至天宮龍宮鬼神等宮。總至三法界
爾。觀心解者。以智慧火然實相香。起戒定 慧煙。實相是真法。故言金光。戒慧與理冥。 故徹照無礙也 (云云) 。次佛述成文為二。先述
香光非但至天宮等三法界。遍至百億諸宮。 又至恒沙佛上。總而言之。遍至十法界也。 從諸佛世尊聞是香氣下述成人王運善奉
施諸天為諸佛所讚。先讚因成。次讚果滿。如 文。第五白佛雙舉興衰。文為二。一白佛。二 佛述成。白佛又為三。初從白佛至諸惡災患
悉令消滅。是第一舉興勸。從若有人王心生 捨離至善神遠離生如是等無量惡事。是第 二舉衰勸。從世尊人王欲自護及王國土。是
第三正勸。舉興勸為四。一人王弘經則四天 隱形聽受。二非但四王聽受。釋梵八部皆集 聽受。三以是人王為善法知識。四既得法利
護國彌勤。皆如文。次舉衰勸亦四。一王不 弘經天失甘露則威勢減少。二釋梵舊神並 皆遠捨。三惡鬼亂行災毒競起。四展轉結
成災。災何故起。惡鬼亂行。鬼何故行。天神 捨離。天何故捨。不聞法食。何故無法食。王 不弘經。如文。三正勸為六。一欲得現利故
必定聽。二天欣法食故必定聽。三出過三 論故定聽。三論者。四韋陀論說梵事。毘伽 羅論說十善事。僧佉衛世師勒沙婆論。說學 通事 (云云)
。四始終得益。成就菩提。故必定 聽。五教主勝於釋梵。故必定聽。六諸法之 本故必定聽。皆如文。次佛述成文為二。 初番述成舉興勸。不弘則衰無可述成。又
解云。前番則兩述成而與安樂。是述成舉 興勸滅其衰患。是述成舉衰勸。從若有人能 於人天中作大佛事者。述成正勸 (云云) 。第六
白佛文為三。一說偈歎。二佛以偈答。三歡喜 發誓。偈歎有八行半。文為三。初一行歎三 身。次五行半歎身相。次二行結歎。夫三身
有通別。依文是別。空是法身。日是報身。月 是應身。通意者。空是法身。日是報身。水日是 應身。空是法身。月是報身。水月是應身。空是
法身。日中空是報身。水中空是應身。月亦如 是。依結歎文。空是法身。月是報身。水月是應 身。空是法身。日是報身。焰是應身。化法是法
身。化主是報身。化事是應身。雖復別說義則 通融。故文云。無有障礙。即通意也。歎身相文 為五。初一行歎上兩相。謂目與齒。次一行
半歎智斷兩德。謂智三昧。次兩行歎下兩 相。謂平與網。次兩句絕言歎。謂不可思議。 次兩句結歎。夫相好不獨在應身。報法亦通。
莊嚴父母生身者應相好也。莊嚴尊恃身者 報相好也。莊嚴法門者法身相好也。此中 歎智斷。即法身相好也。文云無有障礙者。
非獨歎一身相也。偈初標佛月。今先結佛 月為三身。次結三身通融。故言無有障礙。 次結佛日故言如焰。次結佛化身即是四身
義。故言如化。皆具三身四身。則是無障礙也。 結竟即禮。禮於佛月。亦是禮佛日佛化也。品 初歎經。歎體宗用。品後讚佛。辭異義同。佛真
法身即是體。佛月清淨即是宗。應現水月即 是用。天王天辯其妙若此也。問空譬法身。 月譬報身。空為作月不作月。空若作月。月非
空作。空不作月。月那依空。答空不作月。亦不 作非月。月非月必依於空。法不作報。亦不 作非報。報非報必依於法。又問法不作報非
報。報非報必依於法者。亦應月不作影。亦 不作非影。影非影必依於月者。月亦是法身 耶。答智與法冥。法是法界智亦如法界 (云云) 。
又並影不作動與不動。動不動必依於水。水 亦是法界耶。答動不動譬機。一切諸法中 悉有安樂性。譬法界亦是無妨。又淨度三昧
云。眾生亦度佛。若無機感佛不出世。亦不 能得成三菩提。出世菩提皆由眾生。機為法 界。此義成也。佛答二十四行半偈天王所以
讚佛者。佛能說法故也。法王所以讚法者。 法能成佛故也。般若云。我初成道觀誰可 敬可讚無過於法。法能成立一切凡聖。故
佛讚法以答天王。文為三。初一行歎經體答 其法身。次一行歎經宗答其報身。次二十二 行半歎經用答其應身。悉如文。三四王歡喜 發誓如文。
釋大辯品
[0076a27] 辯有四種。小辯無量辯雙辯大辯。無漏法名 小辯。恒沙法名無量辯。備二種名雙辯。雙 非雙照名大辯。此天住智慧莊嚴法門自住
大辯。以自在力為悅眾生故隨說一辯若二若 三若四。故名大辯。為宜眾生故若授一辯若 二若三若四。宜而立之故名大辯。為對眾生
故或對一辯若二若三若四。對而治之故名 大辯。為悟眾生故若悟一辯若二若三若四。 一悟一切悟而開發之。故名大辯。對佛發願。
以大辯加於說者。故稱大辯品。文為三。一 從白佛下以大辯力加益法師。二從若有眾 生於百千下以感應力加於化道。三從復令
無量下以行力加於聽者。初加法師以樂說 辯才。莊嚴次第是辭辯。大智是義辯。總持是 法辯。若有眾生下加化道流布不絕。加其
能化之道。無人無所化。無道無能化。因緣 和合化道不絕也。從復令無量下是加聽眾 兩益。聞經至不退轉是加因益。必定得菩提
是加果益。文言雖略誓願甚深。為益大矣。
釋功德天品
[0076b18] 此天住福德莊嚴法門攝一切法。而以功德 為首。故言功德天。又能與說者所須無所乏 少。故名功德天。又令說者晝夜思惟是經深
義。故名功德天。又令聽者速成菩提。具此 眾義故名功德天品。此是天王護經第三意。 福資請說及以聽者。文為六。一從白佛下發
誓四事資給法師。二從我已於過去下明福 德之由。三從若有人能稱下勸示行法。文 中有略示廣示 (云云) 。四從我於爾時如一念頃
下誓臨影響。五從若能以已所作迴施我 下要求同行。六從應當禮下別示歸敬。悉如 文。
釋堅牢地神品
[0076c02] 上諸天或住善權方便道。為眾生法父。此天 住善實智度道。為眾生法母。一義也。譬如陰 陽覆載草木。智度養育出生眾善。二義也。
餘度各有所主未亡未泯。實智照了無相無 名。三義也。餘度有等有上。智度無等無上是 究竟度。四義也。智度法門常無改變。義曰
堅牢常也。能荷樂也。能生淨也。名之為地。 德力自在我也。稱之為神。從此等法門故名 堅牢地神品。此品是天王護法第四意。翻
涌地味資益請說聽等地也。文為三。一從 白佛下誓涌地味利益行者。二從爾時佛告 下如來述成。三從爾時地神下發誓弘經。初
涌地味文為三。從初白佛下明己身利益。 凡約八事展轉增長。由聞法故法味增長。法 味增長故氣力增長。氣力增長故翻地味增
長。地味增長故諸物增長。諸物增長故眾生 五果增長。五果增長故修行增長。修行增長 故供養增長。供養增長故弘通增長。悉如文。
從何以故世尊下明眷屬利益。是經力增長。 凡約五事展轉增長。以經力故我眷屬增長。 眷屬增長故地味增長。地味增長故諸物增
長。諸物增長故眾生快樂增長。快樂增長故 依報皆具足。具足亦名增長。從世尊是諸 眾生下名報恩增長。凡約六事展轉增長。以
知我恩故專聽增長。專聽增長故功德增長。 功德增長故教他增長。教他增長故地味增 長。地味增長故受樂增長。受樂增長故信
施增長。悉如文。二佛述成文為二。一約聞 經展轉增長。從人世至天世。從天世至出世。 日夜即受不可思議快樂。即出世樂也。地
神所說止是今世增長。如來述成文雖略意 極長遠。二述成供養增長。從人世至天世。從 天世至出世。長遠之義準前可知 (云云) 。三發誓
護經。文為三。一誓護說法者。二誓護化道不 絕。三誓護聽法者。如文。
◎ ◎
釋散脂鬼神品
[0077a09] 具存梵音。應言散脂修摩。此翻為密。密有 四義。謂名密行密智密理密 (云云) 。蓋北方天 王大將。餘三方各有。東方名樂欲。南方名
檀帝。西方名善現。各有五百眷屬。管領二十 八部。孔雀王經云。一方有四部。六方則二 十四部。四維各一部。合為二十八部。又說者
云。一方有五部。謂地水火風空。四方有二 十部。足四王所領八部。是為二十八部。巡 遊世間賞善罰惡。皆為散脂所管。聞經歡喜
發誓護於說者聽者。從能護人受名。故言散 脂 (云云) 。文為四。一從白佛下發誓護持。二從 何因緣下述有能護之德。三從散脂大將下
誓以智力克益說者。四歸敬本師。初段有經 家敘。正發誓。悉如文。述德又為三。初標次述 後結。標如文。述又為三。初五句述智。次五句
述境。次五句述正。三番稱世尊。知是三種 意也。神既名密。述名顯德。應談密義。智若淺 深階級次第不名為密。即一智一切智。一切
智一智。非一非一切。而一而一切者。斯是智 密。若得此意。五句一句。一句五句。非一非 五。而一而五。唯數唯密。而若境可以智知可
以口說者。境則非密。不可智知不可識識。不 可以名名不可以言說。是名不可思議密境 也。而約五數議密者。例前可知也。若對邪
道明正道待邊說中。此正非正此中非中。皆 非是密。即邪而正即邊而中。邪正中邊無二無 別者。乃名為密。思益云。若以心分別一切法
者。一切法邪。若不以心分別一切法者。一切 法正。即其義也。我行正道。若境若智從此得 名。唯然世尊自當證知 (云云) 。又此三番一往是
身口意密。前五句言知。知即意密。次五句言 現見。現見屬眼。眼屬身。即身密。後五句明正 解。由正解故言正分別。分別即口密。所以言
不彰露者是密義也。如此述名密義已顯。賞 味無已更復略說。世尊我知一切法下作三 觀義解之。知一切法一切緣法兩句同是因
緣所生法境。何者。能生為因是初句。所生為 緣是第二句。能所合故諸法得起。中論云。因 緣所生法。即此義也。了一切法者。了達虛無
也。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是為從 假入空觀也。知法分齊者。知空非空。用道種 智分別假名凡聖之法無有差別。中論云。亦
名為假名。是為從空入假觀也。如法安住一 切法如性者。以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 諦。中論云。亦名中道義。即是中道第一義諦
觀也。含受一切法者。即是中道正觀。能雙照 二諦。故言含受。若三觀一異縱橫并別者。則 不名密觀。即一而三。即三而一。名為密。欲知
智在說。說即口密也。世尊我現見下五句作 三諦三解脫義釋之。現見不可思議智光者。 光是實智。如日月光常明不息。此實智照不
可思議真諦境。成圓淨解脫也。不可思議智 炬智行智聚者。皆是權智。如人熱炬屈曲照 物。乍興乍廢隨順機緣。或此或彼。行是因義
聚是果義。從因以向果。果興而因廢。皆是權 智照不可思議俗諦。成方便解脫也。不可思 議智境者。是法如如智。此智與法如如冥。故
言不可思議智境。此智照不可思議中道第 一義諦。成性淨解脫也。若三諦三解脫一異 縱橫並別者。非不可思議也。以不一異
並別故。故名不可思議。不可思議故名密也。 世尊我於諸法下五句作三身釋之。正解正 觀正解能顯體。顯體名正觀。正觀是報身
也。得正分別正解於緣者。分別機緣。不待時 不過時。普應一切。即是應身也。正能覺了者。 無覺無不覺名為覺。非了非不了名為了。究
竟清淨之覺了即法身也。若此三身縱橫一 異者。不名為正。非一非異不前不後。故名為 正。正即密也。約正明法身。即是金義。約觀
明般若。即是光義。約不思議解脫即是明 義。三德是微密之藏。金光明是微密之教。 從密教生密解。安住密理。行於密行。以密利
他故我名密。唯然世尊自當證知。復次此十 五句互相釋成。若正解正觀十五句皆正解 正觀也。若不可思議智光十五句皆不可思 議智光也。若我知者十五句皆知也
(云云) 。又 作五種佛性釋者。正性緣性了性三名不異。 又一家取果性境界性為五。又一家取果性 果果性為五。若作果果性。即沒境界性。為
緣因性所攝。若開境界性即沒果果性。為果 性所攝。為開合不同終是五數。今以五知 對五佛性。我知一切法者。知一切法中悉
有安樂性。安樂性者。即正因佛性也。一切 緣法者。無量功德低頭舉手之善。緣因佛性 也。了一切法者。即是般若空慧。了因佛性也。
知法分齊者。即世間出世間因果不濫。境 界因佛性也。如法安住如性者。即是果性究 竟安住如中也。含受一切法者。還是果性能
雙照含受也。若作果果性者。取知法分齊為 果性。克果智照分明為分齊也。安住如性含 受為果果性 (云云) 。若然者下兩種五句亦應對
五佛性。師雖不釋義例應爾。準須釋出其 意消文令會爾。世尊以是義故下是結文 也。從世尊散脂大將下是第三發誓。以智辯
充益說者。文為二。先益能化次益所化。益能 化為三。莊嚴言辭下益其口業。眾味精氣 下益其身業。心進勇銳下益其意業。從以是
之故下益其所化。此亦為三。以是之故廣說 是經。此是未種者令種也。若有眾生下是 已種令熟也。無量眾生下是已熟者令脫。悉
如文。此消文大好。從南無寶華下是第四歸 敬文也。佛說一切眾經初皆歸敬。而譯人略 之。諸論初亦先歸敬。此文是說竟歸依三 寶。在文可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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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經文句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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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9 冊 No. 1785 金光明經文句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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