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 Mo Jing Yi Shu 維摩經義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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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義疏卷第一長安弘法寺沙門吉藏撰
[0908c06] 玄義開為四門。一定淺深。二釋名題。三辨 宗旨。四論會處。
[0908c07] 夫至趣無言玄藉彌布。 法身無像物感則形。故知無言而無不言。無 像而無不像。以無言而無不言故。張大教網。
亘生死流。以無像而無不像。則住如幻智。 遊戲六道。是故斯經人法雙舉。言其人者。所 謂淨名。以淨德內充。嘉聲外滿。天下藉甚。故
曰淨名。豈止降魔勞怨。制諸外道。亦五百聲 聞自稱不敏。八千菩薩失對當時。所言法者。 謂不思議解脫也。內無功用。不假思量。外化
幽微。物莫能測。謂不思議也。縱任自在。塵累 不拘。道貫雙流。二慧常並。謂解脫也。余以 夫開皇之末。因於身疾。自著玄章。仁壽之終。
奉命撰於文疏。辭有闊略。致二本不同。但斯 經。是眾聖之靈府。方等之中心。究竟之玄宗。 無餘之極說。故諸佛之所諮嗟。弟子之所曉
者也。但至趣沖邃。妙契其門。遂使妄執五 時謂理猶未滿。或虛談四教稱之為半字。致 令無擇起于胸衿不救出自脣吻。般若信毀
之文。法華譬喻之說。盛陳報應。實可塞心。 吉藏案。成實論師。開善智藏。執於五時。謂 此經為第三時抑揚教也。招提慧琰。用四時
教。謂此經是第二時三乘通教攝也。雖執三 二階差別。同謂此經明果猶是無常無常 辨因未得盡理。故義非極滿。教為半字耳也。
吉藏。謹案誠文。考其得失。宜癈五四之穿鑿。 立一極之玄宗也。此經方便品云。諸仁者是 身無常甚可患厭。當樂佛身。佛身者即法身
也。蓋毀生死無常。讚法身常住。令厭茲生死。 欣彼法身。則逼引之教成。欣厭之觀立。若 生死無常法身復起滅者。則同可厭棄。何所
欣哉。又說生死無常。以破常見。明法身常住。 斥於斷滅。令遠難二邊。顯于中道。若生 死與法身同無常者。則但斥於常。未破無常。
則洗病不周。顯理由未足。又說生死無常。 破凡夫保常之迷。明法身常住。斥二乘計斷 之執。故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菩薩行。若生
死與法身同起滅者。則但超凡。猶未越聖。 以此詳之。故知常矣二者。弟子品云。佛身無 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為。不墮諸數。無漏則五
住因傾。無為則二死果盡。蓋辨法身常也。出 五濁世。現行斯法。度脫眾生。云病須乳。此明 應迹無常。所以開本迹者。以淺識之流。取信
耳目。於如來身。起輕劣想。故彰阿難不達。同 彼愚迷。淨名高呵。以開法身之喝。使悟妙 本無為。迹有生滅。若謂法身猶是無常。則同
淺識之昏矇。受淨名之詰責矣。又若未被 呵。謂佛無常。則迷同淺識。既已聞高責。猶執 封起滅。則過甚遇矇三者。阿閦佛品。明法
身非有為非無為。即是非常非無常。體絕百 非。形備萬德。乃為究竟法身。常與無常。皆是 對治之用。若謂無常。則未達其遍用。何由鑒
其圓本。以三處計之。則人常義顯四者。觀 眾生品天女章云。但以文字故曰三世。非謂 菩提有去來今菩提既超三世。則無相無為。
所以常住。尋如來為能證之人。菩提為所證 之法。人法既常。則理為究竟。便驗半是虛談。 滿為實說。尋味之徒。宜改舊轍也。救曰。尋夫
立義宗者。取淨名室內之說。以為正也。前 三之文。乃為由序。次之一句。復是流通。未 足證常。不應輒引。故舊轍須依。新宗宜棄。 (開善招提同作此救)
答。上所引文。則斯經四會。方便品謂 毘耶初集。弟子章即菴薗始會。天女說謂方 丈重集。阿閦佛品即菴薗再會。二在室內所
談。兩居方丈外說。何得謂前為序分後是 流通也。又設序明常住。正說起滅。則正淺 序深。義成顛倒。又法身常住不可思議。如
其起滅。何名莫測。又若是常住。即教圓理滿。 宜持之者。則重法尊人。若是無常。便非了 義。稟教之流。起輕劣想。進無弘法之功。退有
誤物之累。以文義往推。故知圓極。問。既斥五 時之教。復呵四宗之說。云何判於佛教。答。 夫四生擾擾。為失虛懷。六趣紛紛。寔由封
滯。則知迴流苦海。用取相為源。超然彼岸。以 無著為本。但累根匪一。故蕩惑多門。統其要 歸。凡有二轍。一隨小志稱曰小乘。二順大
機名為大教。但一化終始。開為四門一者顯 教菩薩不密化聲聞。即華嚴教也。大機已熟。 故顯教之小志未堪不宜密化。故羅列珍玩。
正為宗親。窮子躄地。未堪授寶二者顯教聲 聞不密化菩薩。即三藏教也。故誘引將順正 為二乘。更遣餘人不化菩薩三者顯教菩薩
密化聲聞。即般若等教。嚴土化人正教大 士。付財命說密化小志四者顯教菩薩顯教 二乘。即法華教也。以大士疑除故正教菩薩。
羅漢作佛即顯化聲聞。此之四門。始自寂滅 道場。終乎吉祥福地。明一化始終次第之說。 理無不統。教無不攝。但四門之內。三屬菩薩
藏收。顯教聲聞不密化菩薩。為聲聞藏攝。問。 若佛初成道。但顯教菩薩不密化聲聞者。何 故華嚴教門亦有明小乘法。如賢首品云。或
說聲聞小乘門。或示緣覺中乘門。或說無上 大乘門耶。答。一化之教。復有傍正四門。一 者。正顯真實。傍開方便。即華嚴教。正為菩
薩。說於大因。令趣大果。謂正顯真實。亦傍令 大士識二乘是權誨餘小行。故傍開方便二 者。正隱真實。正開方便。即鹿苑教門。說三乘
究竟。正隱一乘真實。不明小是權說。故正 開方便門三者正顯真實。傍閉方便。即般 若等教。以歎大乘究竟。故正顯真實。未明三
是權化。故傍閉方便。問。以何文證般若等 教已顯真實。答。法華信解品云。一切諸佛 所有祕藏。但為菩薩演其實事。而不為我說
斯真要。此指般若時事。故知大品已明真實。 問。般若淨名既未開三乘是方便。云何已顯 一乘為真實。答。顯佛乘真實。凡有二門。若是
法華。對三乘方便。顯一乘真實。若是般若淨 名。毀小乘為劣。讚大乘為勝。故大乘真實也。 四者。正顯一乘真實。正開三乘方便。即法華
教。故法師品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即 其事也。四門之義。三屬菩薩藏收。正隱真實。 正開方便。聲聞藏攝。若照此二種四門。具 識三世諸佛教意也。
釋名第二
[0910a03] 凡有二門。一明名本。二解本名 名本為六。一攝總為三。二會三為二。三會 二歸一。四泯一歸無。五分大小。六考同異。維
摩詰不思議解脫本者。謂不二門也。由體不 二之道故。有無二之智。由無二之智故。能 適化無方。是以經云。文殊法常爾。法王唯
一法。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故以不二為 眾聖之源。夫欲敘其末。要先尋其本。是以建 篇論乎不二法。問。不二法門既為理本。請聞
其要。答。一道清淨故名不二。真極可軌所以 云法。至妙虛通故稱為門。蓋是總眾教之旨 歸。統群聖之靈府。淨名現病之本意。文殊問
疾之所由。既欲聞之。今當略說。大明不二。凡 有三階。一眾人言於不二。未明不二無言。 所謂下也。文殊雖明不二無言。而猶言於無
言。所謂次也。淨名鑒不二無言。而能無言於 不二。所謂上也。良以道超四句。故至聖以之 沖默。不二為極。意在於斯。問。夫法身無像。
物感則形。至趣無言。而玄藉彌布。則是像 於無像。是言於無言。乃見文殊之言深。淨 名之默淺。三階之論。意所未詳。答。三階之
說。為明理深淺。未辨應物垂教。以末難本。豈 諸玄宗。今當為爾重舒其意。夫不二理者。 謂不思議本也。應物垂教。謂不思議迹也。非
本無以垂迹。故因理以設教。非迹無以顯本。 故藉教以通理。若然者。要須體理無言。然後 乃得應物有言耳。眾人雖言於理。未明至理
無言。則未詣於理也。文殊即唱理無言。而猶 言於至理。亦未稱理。淨名鑒理無言。而能無 言於理。始詣理也。以如理無言故。能無言而
言。稱理無像故。能無像而像。眾人未能如理 無言。安能無言而言。未能如理無像。安能無 像而像。故文殊之言淺。淨名之默深。三階之
論。意彰於此。難曰。三階之說若成。不二之言 即壞。何者。既稱不二。寧有三耶。如其有三。 何名不二。即事相違。義如鉾楯。答。蓋是以教
惑理。故謂相違。若識理一教三。則有如符契。 何者。眾人以言遣法。未息遣法之言。文殊欲 息遣法之言。故借言以止言。斯二雖殊。同
未免於言。故以言為教。淨名欲息文殊之借 言。故默顯於無言。則用無言表理。是以教有 三階。而理無二轍。問。至理無言。而文殊言於
無言。可得以言為教。淨名鑒理無言。而能 無言於理。云何亦稱為教。答。蓋未妙尋其旨。 故有斯疑。若審察之。則前通已顯。何者。淨名
寄默然之相。以顯無言之理。所詮無言。則為 是理。能表之相。稱之為教。是以教有三門。而 理無二矣。問。至理無言。而文殊言於無言。猶
未極者。亦至理無相。而淨名相於無相。豈詣 至理耶。答。文殊既言於無言。亦相於無相。淨 名既體理無言。故能無言於無言。亦體理無
相。則無相於無相。故名相並遣。乃妙窮不二。 問。淨名既體理無相。何故相於無相。答。若不 相於無相。何由得止於言。為欲止於言。故
相無相耳。問。若爾者。在言雖止。而相復在。 其猶逃峯趣壑。俱不免患。答曰。言猶名也。故 名則為妙。相猶形也。在形則麁。既悟理無名
言。即領道非形相。故峯壑俱逃。患難都免。 問。若爾者。則眾人之言未極。淨名之默始詣。 何不直顯無言。而迂迴三轍。答。仲尼之遇伯
雪。可目擊而道存。妙德之對淨名。亦二默 而相領。但玄悟之賓既冥。級引之教須明。 故開此二門。以通入不二。問。玄悟之賓既
冥。級引之教塵沙。何故。唯敞二門。而不 曠開階位。答。初門以言泯法。次則借言止 言。後門假默除借言。斯乃理無不備。教無不
周。故但明三矣。問。淨名既為一經之主。不二 復是眾經之宗。何不自談。而命眾共談。答。 蓋欲寄人優劣。以彰教有淺深。眾人止為翼
從。示道根尚劣。但能以言泯法。未能息泯 法之言。文殊既銜高命。而親對擊揚。則神機 為次。既能借言泯法。復能假言止言。淨名
當今教主。則悟入最深。故寄默然。顯理都絕。 問。唯就教主。亦約悟緣。答。所以託迹三人。 本為引物。下根悟淺。但詣初門。次機小深。漸
階第二。上人徹理。欝登玄堂。合三為二門 第二復三雙。初以語默二攝於三門佛勅弟 子。常行二事。一聖說法。二聖默然。說實相
法。名聖說法。觀實相理。名聖默然。從實相 觀。說實相法。說實相法。還入實相觀。故動 靜四儀。皆合實相。答言若默。並應般若。今
此三門。還依聖旨。眾人以言泯法。文殊借言 止言。同就言明不二。謂聖說法。淨名無言明 不二。謂聖默然。若爾者。要由眾人之說。故顯
淨名之默。因淨名之默。以顯眾人之說。命 眾共談。意在於此。次就絕名體二以攝三門 總收萬化。凡有二種。一者物體。二者物名。此
二是生累之所由。起患之根本。故善吉問云。 眾生在何處行。如來答曰。一切眾生皆在名 相內行。名謂名言。相謂法體。眾人以言。歷泯
諸二。明無物體。文殊借言止言。淨名寄默以 息借言。同辨無名無相。無名無相。則紛累斯 寂。故門雖有三。唯攝此二。次就假名相二
以攝三門經云。無名相法。強名相說。欲令因 此名相悟無名相。蓋是垂教之大宗。群聖之 本意。若爾者。眾人之與文殊。寄名以辨不
二。維摩默然。借相以明一道。故雖有三門。 唯名相二迹。以因名相之迹。顯無名相之本 次會二歸一第三。問曰。初建三門。後明二
徹。觀其文釋。似如究麗。考其大旨。則不二 未成。何者。若明不二之理無言。應物之教有 言。則無言之理不可有言。有言之教不可無
言。則理教天乖。何名不二。答曰。斯乃曉不 二無言。而未悟言即不二。故教滿大千而不 言。形充八極而不像。故無言而言。雖言不言。
無像而像。雖像不像。乃為一致。何謂天乖。難 曰。若言即不二。則文殊之言常默。若不二 即言。則淨名之默常言。三階之論渾然。二
轍之宗便喪。答。三階之說。寄迹淺深。二轍之 言。提引末悟。如其窮達。即不二常言。言常 不二。未始不二。未始不言。故莫二之道始成。
得一之宗便建。次泯一句歸絕門第四。論曰。 夫有無相生。高下相傾。有有故有無。無有即 無無。因二故不二。若無二即無不二。是以經
云。不著不二法。以無一二故。斯即非語非默。 不俗不真。絕觀絕緣。何二不二。問。若非真非 俗。無二不二。今以何因得辨不二。答。無名相
法假名相說。不知何以目之。故強名不二。難 曰。既非二不二。何不強名為二。答。失道之 流。多滯二見。為泯斯二故。強名不二。不強名
二。問。斥何二見。強名不二。答。二病紛給。略 明三種。一凡夫愛見。二小乘煩惱。三菩薩勞 累。此經。坦平等之大道。開不二之洪門。無
累不夷。無人不化。故方便品破彼凡夫。弟子 品斥於小道。菩薩章呵於大見。然後收此 三。問歸一道。令悟不凡不聖非大非小。等
釋迦之掩室。同淨名之默然。適化無方。從 緣小大。原夫能小大者。豈小大之所能。良由 非小非大。故能大能小也。分小大門第
五。問。淨名不二法門。與龍樹正觀。有何等異。 答。不二待二以得名。正觀對邪以受稱。約義 不同。義體無異也。問。若不二即是正觀。此
經呵凡斥聖。排大破小。盛談不二。於義既周。 龍樹三論。更何所辨。答。佛世根利。尋經自 通。末俗庸淺。待論方悟。則知淨名破之於前。
龍樹申之於後。不應聞經起信聽論生疑問。 成實毘曇有不二義不。答曰無也。何以知然。 智度論云。聲聞法內。不說生死即是涅槃。此
經辨生死即涅槃。名為不二。而成論十六卷 文不說生死即涅槃。以此推之。知無不二。問。 考尋成實。盛辨法空。空理忘言。則是不二。何
得云無。答。龍樹論云。空有二種。一者小乘折 法空。二者大乘明本法空。而此經云非色 滅空。色性自空。名為不二。尋成實論二百二
品。但明以實折假用空過實。不言非色滅空 色性自空。以此推之。知無不二。問。何故小乘 不明相即。答。若有相即。便有竝觀。則非
聲聞。是故小乘不明相即。問。聲聞何故無竝 觀耶。答曰。大士利根。照空即遊有。鑒有即 知空。故道貫雙流。二慧能竝。小乘智劣。入空
即失有。出有即捨空。既取捨行心。故無真俗 竝觀。問。毘曇保小。遂折於大。三論守大。 破斥於小。斯即大小杜絕。諍論交興。成實
探大釋小。融會二教。令小有入大之功。大 有接小之義。則小大兼明。諍論便息。不應偏 謂但弘小乘。無有不二。答曰。夫立論序者。蓋
標一部之大宗也。十二門序云。今當略解摩 訶衍義。此摽大乘之旨歸也。成實論序云。故 我正論三藏實義。此標小乘之宗致也。跋摩
自云。正弘小教。未曾宣唱兼辨大乘。故論旨 須依。人通宜棄。問。安知三藏唯是小乘。答 曰。法華經云。亦不親近小乘三藏學者。智度
論云。佛法有二。一小乘三藏。如牛跡水。二摩 訶衍藏。譬彼大池。故知三藏定為小矣。問 曰。尋訶梨之序。乃正標三藏。而探取般若
無相。以釋小乘。故小大兼明。煥然可領。答 曰。雖有此道。已漏前責。尋三藏之內。自辨 法空。小乘之宗。即有無相。豈假探大而釋
小乎。必苟存之。請重研究。為是大論兼釋 於小。為是小論兼釋大耶。若是大論兼釋小 者。建首應標。故我正論大乘實義。不得初
釋三藏也。若是小論兼釋大者。無有是處。 所以然者。智度論云。大能包小。故大兼釋小。 小不含大。故小不釋大。進退徵之。即知專
是小乘。不兼大矣。又羅什親翻成實。非 明大乘。以此詳之。即可知矣。問。若成實為 小。何故世所盛傳。答曰。淺法符情。物皆易
受。正言似反。誰肯信之。問。成實若小。梁武 崇大。何猶稟學。答。梁武初雖學之。後遂彈 斥。著大品經序。呵成實師云。若執五時之說。
謂般若淨名未圓極者。無異窮子反走於宅 中。獨姥掩自於道上。法水所以大悲。形山 所以流慟。梁武初學成實毘曇。聞攝山栖霞
寺高麗朗法師。從北山來。善解三論。妙達 大乘。遣智寂等十人。就山學之。而傳授梁武。 因此遂改小從大。又齊司徒敬陵天宣王。
博涉內外。經律兼通。常慮慧日沈輝。每欲綱 維正法。為時學人專弘成實。遂翳障大乘。仍 刪改成實。凡有九卷。以助通經文。眾事推之。
必非兼弘之說也問。若成實為小。三論是大。 則二教分流。何俟相斥。答。原佛興世。本為大 乘。但根性未堪。故推示小教。雖復說小。意
在詮大。而保實之徒。遂守指忘月。保小拒大。 如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是以。龍樹破 彼小迷。令趣大道。若不呵責。便違本誓。譬如
稚子。未有所知。取枯骨木枝。以內於口。父 母見之已。恐為其患。故左手捉頭。右手挑 出。假使血流。終不捨置。四依破病。其義類
然。又諸方等教。盛毀聲聞。以執小乘。多好謗 大。如其謗大。則永沒無間。故涅槃經云。菩 薩從初發心。起大誓願。令我怖畏二乘道果。
如借命者怖畏捨身。法華經明。豪貴長者譬 大乘人。除糞窮子譬學小教者。大品經云。 譬如癡大。不從大家求食。而反就作務者
索。龍樹釋云。大家者大乘教也。癡大者學 小乘人也。作務者所謂奴。客喻小乘教也。 不從大家求者。不學大乘求佛道。反就奴
客求食者。喻學小乘佛法欲證法身也。如 斯等教親自盛呵。四依出世。造大乘論。申明 佛旨。還復排斥。何所疑哉。同異門第六。問
曰。義宗已盛談不二。未詳不二是何等法。答 有人言。不二法門。即真諦理也 (此成實論師所用也) 。有 人言。不二法門。謂實相般若
(實相是真諦理。能生般若故名般若。 此智度論師之所立也) 。有人言。不二法門。阿梨耶識 (此云 無沒議。此舊十地論師之所用也)
。有人言。不二法門。即阿摩羅 識 (此云無垢識。攝大乘論師真諦三藏之所用也) 。四宗之內。初二約境。 後兩據心。雖識境義殊。而同超四句。故釋迦
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毘耶。斯皆理為神 御。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辨。辨所不能言也。 今先總問四宗。次別開十句。眾師既云理不
可言。為有不可言之理。為無此理乎。若有斯 理。即是有門。何名絕四。若無此理。則智 無所會。凡不可隔。聖何由成。極臆論壞。
二門之內。謂有理也。又終有此理。而不 說其有無。犢子計我有理存焉。竟復何異。 (注犢子計我存第五不可說五藏者三世為三。無為是四。第五非有為非無為)
又若真不可 說。俗諦則有言。有言之俗不可無言。無說之 真不可令說。即成兩執。何名不二。救曰。蓋 是未悉義宗。故興斯問耳。今明俗雖可說。即
真不可說。真雖不可說。即俗之可說。故相即 義成。不二便立 (此成實眾師同作此釋) 。難曰。請問相即。 為是一體。為二體耳。如其一體。即真俗互
同。以俗即真。真絕俗亦絕。以真即俗。俗言真 亦言。若真絕俗不絕。即俗不即於真。若俗 言真不言。即真不即於俗。以二難互徵。即
進退皆屈。斯一體義壞。若真俗異體。便不相 即。如其相即。則異體不成。斯乃二路並窮。辭 理俱喪。以此詳之。真俗不立。真俗不立。則一 切義崩
(吉藏謹依龍樹提婆二大士之難。末學謂非深責者。謗四依人也) 次別開十 門。以辨得失。義匠並云。道超四句。故至聖 以之沖默。今宜就絕四。詳其是非第一天竺
外道九十六師。略而言之。不出四種。第一迦 毘羅執有。第二富蘭那計無。第三迦羅鳩馱 明亦有亦無。第四長爪梵志立非有非無。
(迦毘羅翻為金頭仙人。富蘭那是六師之初首。迦羅鳩馱六師之第五。長爪梵志是舍利弗舅以勤學不暇剪爪。時 人以此目之也) 若爾者。並墮四門。無絕四之義。故無
不二之道二佛滅度後。五百論師。諸部異宗。 亦不出四句。如犢子計有我有法。名為有 見。方廣執無我無法。名為無見。薩婆多謂
無我有法。即亦有亦無。訶梨云此俗諦有我 有法。故非無。真諦無我無法。故非有。如此諸 部。皆墮四門。無絕四之義。故無不二之道。既
無不二之道。亦無有二。理教俱失 (外國名波麁富羅此 云犢子。佛滅三百年出。執有人法義。薩婆多翻為一切有。執三四是有。所以為名也。又方廣是大乘經名。以
學大乘。從法為名也) 。又薩婆多部。不得法空。計有塵有 識。二方廣道人。執邪無之義。明無識無塵 三心無之論。計有塵無識
(肇公不真空論辨之云。心無者。無心於萬物。 萬物尚無。肇詳之曰。此得在於神靜。而失在物虛也) 。四唯識之義。執無塵
有識。如斯等說。亦墮四門。故無有不二。問。 有塵有識。是毘曇執有之見。無塵無識。方廣 邪無之說。無識有塵。人師自心不經聖口。然
此三可得彈呵。唯識之義者。蓋是方等之宏 宗。折徵之淵致。詎可非之。答。考天親唯識 之意者。蓋是借心以忘境。境忘不存心。蕭然
無寄。理自玄會。非謂塵為橫計心是實有。末 學不達其旨。須斥之。故咎在門人。非天親 之過矣。次復論四句。一者有有有無。名之為
有。二者無有無無。目之為無。三者亦有有有 無亦無有無無。為亦有亦無。四者非有有有 無非無有無無。名非有非無。次明重複四句。
總上複明四句皆名為有。所以然者。有此四 句。故悉名為有。次無此四句。名之為無。亦有 四句亦無四句。為亦有亦無。非有四句非無
四句。為非有非無。次明竪深四句。初階絕單 四句。次門絕複四句。第三絕重複四句。雖復 次第漸深。而惑者終謂窈冥之內有妙理存
焉。則名為有。若無此妙理。則名為無。亦有此 理亦無此理。名為亦有亦無。非有此理非無 此理。為非有非無。若然者。猶墮四門之內。何
有絕四之宗。故知生心動念即便是魔。若壞 無所寄方為法爾。所以經云。是法不可示。 言辭相寂滅。淨名所以杜言。釋迦所以掩室
者在斯一門。次明絕四句句。絕四句句者。 非理超四句名絕四句。乃明雖復洞絕而宛 然四句。故名絕四句矣。問。何故明此義耶。
答。稟教之徒。聞上理超四句。便謂窈冥洞絕 同瘂法外道。是故。今明至道雖復妙絕。而 四句宛然。所以經云。不動真際而建立諸法。
豈可妙絕不能言耶。次明四句絕。前明理雖 洞絕而宛然四句。今明雖說四句而常是絕言。 如天女之詰身子。汝乃知解脫無言。而未悟
言即解脫。故教滿十方。即是常絕。次明一 句四絕。如一假有絕於四句。所以然者。假有 不可定有。假有不可定無。假有不可定亦有
亦無。假有不可定非有非無。故此假有。絕於 四句。問。何故明此義耶。答。或者聞真常 無言可得絕四。未知即一假有便具四絕。
故次明之。第十絕一假有。依玄論可明也。
[0913b11] 第二次釋本名。由體不二之理故。起無二之 智。由無二之智故。能適化無方。以適化無 方故。施教非一。施教非一故。稱謂不同。則知
不二之理為立名之本。前釋其名本。今次論 其本名不同。略明二種。一總釋眾教。二別 解此經。總釋眾教。凡有五門。立名不同門一。
切眾聖敷教說經。凡有二種。一者宜說不 別立名。如大品等。九十章內。無有侍者問名 如來答題。良以一部明波若事顯。即知是波
若經。不繁別立。二者說經亦立名字。如云此 經名為大般涅槃。良由名義未彰。故須別 立。此立名不立名一雙也。就立名之內。復有
二種。一佛自立。如云為諸聲聞說大乘經。名 妙法蓮華。二待問方立。如金剛般若待善吉 問名如來始答。此謂自他一雙也。就自立名
內。復有二種。一序品已立。如金光明之流。二 正說方立。眾經多爾。此序正一雙也。待問立 名。復有二種。一說經未竟。隨一義說。即立名
字。如小般若等。二說經究竟方始立名。即 此經是也。謂前後一雙也。就說經竟立名。復 有二種。一者但立一名。眾經多爾。二者立於
多稱。淨名之流。故云一名維摩詰經二名不 思議解脫。此一多一雙也。眾經雖曠。立名 略有十種。問。華嚴一部。何故文無立名。答。
此經凡十萬偈。傳譯未盡。立名當在後也。于 闐國有龍樹傳云。華嚴凡有三本。大本有三 千大千世界微塵偈一四天下微塵品。次本
有四十九萬八千八百偈一千二百品。此二 品並在龍宮。龍樹不誦出也。唯誦下本十萬 偈三十六品。此世唯有三萬六千偈三十四
品。故知華嚴名在後分矣。菩提流支云。佛滅 度六百年。龍樹從海宮將名也。立名轉不 轉門二。三世佛經立名有二。一名字不轉。二
隨佛世異。如過去二萬日月燈明佛說大乘經 名妙法蓮華經。現在釋迦同有斯名。此理名 字不轉。二者隨佛出世立名不同。如十二部
內伊帝曰多伽經。拘留秦佛出世之時。名甘 露鼓。拘那含牟尼佛名為法鏡。迦葉佛時名 分別空。釋迦興世稱為界經。蓋是適緣不 同。故隨時異也
(通名既轉。別名應然。互相類也) 釋首題門三。 天竺經題在後。而初皆云悉曇。悉曇者。此云 成就。亦名舌法。而迴後置初。譯經人之所
立也。問。眾經何故首題名字。答。欲令因名知 法。因法起行。得解脫果。又根欲不同。說教 非一。若不別立名題。則諸部不分。為令眾部
分別故。別立名題。又諸佛說法。有略有闊。闊 即一部之文。略即一經之題。攝闊為略。為 受持故。開略為闊。為解義故。又攝闊為略。為
利根人。若聞經名。即解其義。如龍樹等入於 海宮。但看經題。具鑒文理。開略為闊。為鈍根 人。聞名未悟。尋文乃解。是故眾經首題名字。
具義多小門四。自有一義立名。或但從人。或 但因法。或但就譬。次二義立名。或人法雙 舉。或法譬兩題。或因果合說。次三義立名。
如勝鬘為人。師子吼為譬。一乘大方便為法。 華嚴亦爾。大方等為法。佛即是人。華嚴為 譬。問。眾經皆是佛說。何故華嚴獨標佛耶。
答。華嚴偏題佛者。此是佛初成道說之。故題 於佛。自爾之前。未有佛說。從此已後。不須標 師。是故斯經獨標佛矣。又華嚴七處八會。
是佛入華嚴三昧。說此法門。故須標佛也。 又華嚴七處八會。加菩薩說。容謂是菩薩經。 非是佛說。是故。釋云諸菩薩等承佛神力。在
佛前說。即是佛說。故佛題也。人法差別門 第五。眾經從人立名。凡有四說。一從能說 人立名。如維摩等。二從所為人受稱。如提謂
經等。三從能問人立名。如文殊師利所問經 等。四從所說人受稱。如無量壽佛經等。以說 無量壽佛之事。故以標名。就能說人。復有五
種。一者佛口自說。二者弟子說。三者諸天說。 四者仙人說。五者化人說。此即弟子說也。 但弟子所說。多從人得名。如來所說。多從法
受稱。所以然者。佛說無量。若皆云佛經。則 諸部無別。令欲分諸部各別故。從法受稱。弟 子若從法立名。即師資相濫。如直云不可思
議解脫經。不題淨名者。容謂此經即是佛說。 今欲簡師子不同。故從人受稱。故佛經不從 人。為欲別法。弟子不從法。為欲簡人。問。人
法雙舉。凡有幾種。答。略有二種。一者人法雙 題。合為一若。如仁王般若等。二者人法兩 舉。開為二名者。謂人為一名。即維摩詰所說
經。法為一名。謂不可思議解脫。次釋此經。 前總論人法。次別解釋人。此經人法雙題。凡 有五義。一者。法不孤運。弘之由人。故如來
命文殊於異方。召維摩於他土。爰集毘耶。共 弘斯教。題淨名。標說教之主。辨不思議。明所 弘之法也。二者。題淨名。尊其人也。標不思
議。重其法也。以淨德內充。嘉聲外滿。聞其名 者。孰不尊敬。重其法者。既云不可思議解 脫。稟其道者。誰不重哉。三者欲互相顯釋。故
人法雙題。所以稱為淨名者。以有不可思議 解脫之德。此即以法釋人也。次標不思議。 舉經之宗旨。題淨名。辨法起之所由。故舉
人以成法也。四者。欲明通別兩義。標淨名。 即為明人別。題不思議。辨其法通。所以然 者。此經凡兩化主。一者佛說。二者淨名說。若
但題淨名之人。無不思議法者。但得淨名之 說。便不該佛說。若明不思議。則具含二教。故 人法雙題。五者。此經立題。具足三業不可思
議。標維摩詰者。舉能說之人。辨意業也。次云 所說經者。明其口業也。次明不思議解脫 者。序其身業也。此之三業。即是次第者。前
明意業察機。次口業說法。後則身現神通。 問。何故身業獨云不可思議。答以後貫初。 則三業皆類。又身現神通。不思議事顯。故偏
說之。別釋人凡三門。初翻名。外國稱毘摩羅 詰。羅什僧肇翻為淨名也。道生曇詵。云無 垢稱。真諦三藏云。具存梵本。應言毘摩羅詰
利帝。毘稱為滅。摩羅為垢。吉帝為鳴。合 而言之。謂滅垢鳴。初從所得為名。次從所離 為目。滅垢猶是所離。以聲聞天下。故稱為鳴。
鳴亦名義耳。言雖闊略。而意無異也。因無 因門二。總論立名。凡有二種。一有因緣。二無 因緣。有因緣者。在名既多。則因緣非一。略
有四種。一從生處立名。如天趣故名為天。 餘道亦爾。二從相貌受稱。如有黑白長短等 相。即以為目。三從過失得名。如賊盜之流。四
從德行為目。如法師之類也。無因緣立名者。 涅槃經云。低羅婆夷。名為食油。實不食油。是 為無因強立名字。河西道朗云。低羅婆夷。此 云 燕
雀。維摩立名。具有二義。一者據法身而 言。體絕百非。形超四句。故名相斯絕但為出 處。眾生強立名字。故是無因緣強立名也。問。
法身絕名。物惑有字。即是因緣。何名強立。 答。法身不可名。而為法身立名。故是無因緣 強立名耳。若就物惑立名。名因惑立。即
是有於因緣。故一名之內含二義也。次明有 因緣立名者。若無因立名。此據法身。有因立 名。就於應迹。維摩既託質毘耶。現從父母。必
有名字。以其生時具有淨德。依德立名。故號 淨名。次即如來印嘆。兼世人嗟美。以有二 義故立淨名。問。一切菩薩皆有淨德。何故維
摩獨受其名。答。如諸大士雖皆有慈。彌勒即 以慈德為稱。今亦然矣。又此是在家菩薩。示 同塵俗。而心栖累表。世所希有。故偏受斯名。
舊傳云。佛喻經說。淨名姓王氏。別傳云。姓 雷氏。祖名大仙。父曰娜提。此云智慕。母 姓釋氏字喜。年十九嫁。父年二十三婚。至
二十七。於提婆羅城內生淨名。淨名有子。字 曰善思。甚有父風。如來授記未來作佛。吉藏 未得彼經文也。論德位門三。問。是淨名是
何位人。能真俗並觀。答。方便品云。淨名得無 生忍。不判淺深。但釋無生竝觀。凡有三說。有 人言。初地得無生忍。即能真俗竝觀。此江
尚靈味寺少亮法師之所說也。有人言。七地 無生。真俗始竝。此關內什肇等之所說也。有 人言。七地雖復竝觀。未能常竝。至於八地。始
得全竝。淨名即是八地已上人也。此江左河 右諸師之所同釋也。有人言。文殊師利。本是 龍種上尊佛。淨名即是金栗如來。相傳云。
金栗如來出思惟三昧經。今未見本。吉藏 謂。從初發心。即學無生。習於竝現。故涅槃 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但
寄位淺深。開四重階級。一者對地前凡位。但 名順忍。未有無生。亦未能竝觀。初地稱聖。始 得無生。二觀方竝也。仁王瓔珞攝大乘論。並
有斯文。二者。初地以上六地已還。無生猶 淺。竝義未彰。與順忍之名。至於七地。稱等定 慧地。始是無生。名為竝觀。智度論云。前三地
慧多定少。後三地定多慧少。故定慧不等。至 於七地。慧定均平。云等定慧地。此說般 若靜鑒為定。方便動照為慧。大地妙於靜
現。拙於涉動。故定慧未均平。至乎七地。 二用俱巧。名等定慧地。問。定慧既等。何故 名無生耶。答。諸法實相本性無生。至於七地。
得實相慧。從境受名。故云無生。如大論云。七 地菩薩了人法皆悉無生。名無生忍。又不偏 著有。有心不生。不偏著空。空心不起。故慧
常方便。常慧。空有雙遊。無所偏著。故云無 生。三者。七地雖得無生己能竝觀。但猶有功 用。八地於功用心永不復生。名曰無生。四者。
八地雖無功用。猶未究竟。究竟無生。在於 法位。方便品云。久於佛道心已純熟。當知 是佛地無生。金栗如來。即斯文已顯無生。
具在四處。眾師偏執一位。故失其旨也。問。何 故從發心乃至佛地。皆嘆無生。答。夫心若 有生。即有所著。若有所著。即有所縛。便不
得離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心既無生。即壞 無所寄。眾累以之而傾。法身由斯而建。是以 龍樹命宗標於八不。建首即論無生。意在於
此也。問。舊說亦云淨名得無生忍。與今何異。 答。有所得人。俱云後身是淨名。初心非淨 名。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後心淨諸見。既稱
淨名。初心淨諸見。亦是淨名。故此經方便品 破凡夫。弟子品斥小道。菩薩章呵大見。今從 初發心淨此三見。即是淨名。問。初心後心皆
淨三見。初後何別。答。初心淨見則。明。是故 為異問。若前心起三見為有。後念破三見為 無。既是有無。還為垢染。何名為淨。答。不言
前起三見為有後淨三見為無。但了前三見 本自不有。今亦不無。故名為淨。難曰。夫有有 有無。名之為有。無有無無。斯即是無。還墮有
無。何不名染。答。智度論云。破二不著一。乃 名為法忍。今若能退忘兩是。進泯二非。蕭然 無寄。乃名為淨。難曰。若遣是忘非。乃名淨者。
夫有是有非。斯義即非。無是無非。乃名為 是。猶滯是非。何名為淨。答。本以退忘兩是進 息二非冀。玄悟之賓。懷無所寄。今遂循環名
數。遂墮相心。即取悟無曰。若內息情想。 無心於內。外夷名相。無數於外。無數於外。 即緣盡於現。無心於內。即現盡於緣。緣
盡於觀即無緣。觀盡於緣即無觀。無觀無 緣。紛累都寂。乃曰為淨。寧滯是非。問。若 緣觀俱寂。豈非滅智灰身。問答並遣。便同
癋法外道。答。天親龍樹。盛許噁言。故云 汝證我法時。汝爾時自噁。但恐猶未達。今 陳之。夫論噁者。言而常噁。辨其言者。噁而常
言。言而不噁。所謂凡夫噁而不言。名二乘觀。 故云至人緣觀俱寂。而境智宛然。故應踰動 神踰靜。智踰寂照踰明。寧以噁法目聖
心。灰斷謗玄道。次釋所說經。淨名妙德內 克。託疾興教。故稱為說。經者。梵本名修多 羅。凡具五義。一曰涌泉。義味無盡。二曰顯
示。顯示法人。三曰出生。出生諸義。四曰繩 墨。裁邪取正。五曰結鬘。貫穿諸法。此土往翻 目之為綖。綖能持物。教能詮理。又翻為經。經
者訓法訓常。正釋由義。體可模楷為法。物不 能改為常。由文悟理。故稱由也。次釋不思議 解脫。不思議解脫名。略有三義。一者不二法
門。蓋是實相之理。心行既斷。意不能思。言語 亦滅。即口不能議。名不思議。既慮絕言忘。 即繫縛斯淨。名為解脫。十四章經。正為
聞於不二。故知不二是不思議解脫之本。二 者。由體不二之理。故有無二之智。由無二之 智。故能適化無方。既道貫雙流。即心無功
用。故能不思而現形。不議而演教。名不思議。 縱任無礙。不為功用所拘。稱為解脫。三者。內 有權實之本。示形言之迹。並非下位菩薩二
乘凡夫所能測量。名不思議。於內外自在解 脫於礙。稱為解脫。不思議體。但有理。智與 教。依體立名。亦唯此三矣。不思議同異門二。
不可思議。名教以多。略陳樞要。凡有五種。 一聞不聞不思議。二大小不思議。三通別不 思議。四者本迹不思議。五者內外不思議。聞
不聞不思議者。大品經云。諸聲聞等。聞與不 聞。皆欲得聞。當學般若龍樹釋云。佛說不可 思議解脫經。聲聞在座。並皆不聞。唯菩薩得
聞。淨名等經。辨不思議。大小俱聞。故云聞不 聞不思議也。有人言。釋論所引不思議解脫。 是淨名經。吉藏撿釋論前後。是華嚴經。淨名
大小俱聞。故知非也。第二大小不思議者。智 度論云。小乘法門。有五不思議。一眾生 業行不思宜。二世間不思宜。三龍神力。四
坐禪人力。五佛力。大乘法內明。六十劫說 法華經。眾謂如食頌。小乘教門。無有此事。 謂大小不思宜也。第三通別不思議者。然
論大乘經。通皆是不思宜。如肇公云。始自 佛國。終訖法供養。其文雖殊。不思議一也。 若境若智。若聲若形。皆是諸佛菩薩無礙法
門。凡夫二乘有所得人。不能測度。故是通不 思議也。別不思議者。雖通唱不思議。或者 謂但有其言而無其事。故別示巨細相容而
無增減。據事而觀。淵不可思測。假令二乘窮 劫思之。而不能得解。況復能作因見斯事。 便信諸佛菩薩有深妙道。非二乘所知。故稍
鄙小心。欣慕大法。亦令未發心者發菩提心。 已發心者增進深入。故明別不思議。問。何以 知有通別義耶。答。題稱不思議經。即一部
皆不思議。謂通義也。別不思議者。別有不思 議品。示不思議事。謂別也。第四示本迹不思 議者。肇公云。統萬行以權智為主。樹德本以
六度為根。濟朦惑以慈悲為首。語宗極以不 二為言。此不思議本也。至如借座燈王。請飯 香土。室抱乾像。手接大千。不思議亦也。詳
肇公此意。以理能發智。即理為智本。智能 說教。即智為教本。若以理智對教。即理智 為本。教為其迹。由理發智。故外吐於教。謂
以本垂迹。藉教通理。謂以迹顯本。故名本迹 不思議也。第五內外不思議者。如前釋之。內 無功用。不假思量。外化幽微。物莫能測。故名 內外不思議也。
辨宗旨第三
[0916b24] 已知名題。宜識旨歸。故次明 宗致。宗致不同。凡有四說。有人言。此經名不 思議解脫。即不思議解脫為宗。如般若教即
以般若為宗。涅槃之流。萬類皆爾。有人言。此 經用二行為宗。言二行者。一成就眾生。二淨 佛國土。此經初明淨佛國土。後辨成就眾生。
一部始終。皆明斯二。故以二行為宗。有人言。 此經以因果為宗。但因果有二。一者淨土因 果。二法身因果。如佛國品。明淨土因果。如方
便品等。辨法身因果。一致始終。盛談斯法。 故以因果為宗。吉藏謂。非無上來諸義。但師 資相承。用權實二智。為此經宗。如法供養品。
天帝白佛。我雖從佛及文殊師利聞百千經。 而未曾聞是不可思議自在神通決定實相經 典。照實相名為實慧。觀神通謂方便慧。故
用二慧。為此經宗。問。何故但明實相及以神 通。答。實相為入道之本。神通化物之宗。不 動實相。而能現通。雖現神通。不乖實相。故動
寂不二。權實宛然。斯二既要。用為宗旨釋。僧 肇云。統萬行即以權智為主。權即方便。智 謂實智。此既關內舊義。故述而無作。別釋二
智。成實論師。總收二智。凡有五時。一小乘 教。以照四諦之理為實智。鑒事上方法為 權智。二大品教。照真諦空為實智。鑒俗諦有
為權智。三淨名經。以知病識藥為實智。應病 授藥為權智。四法華教。照一乘之理為實智。 鑒三乘方便為權智。五涅槃教。照常住為實
智。鑒無常為權智。吉藏謂。五時之說。無文 傷義。上已呵之。初教二智。略不須辨。尋般若 經。具五二智。大品云。般若備說三乘之教及
護持菩薩之法。既云具說三乘。即知亦有小 乘二智也。智度論釋畢定品。明須菩提聞法 華經時。明一切眾生並皆作佛。又聞波若經
說菩薩有退。是故。今間是菩薩為畢定。為 不畢定。佛答云。初心後心一切菩薩並皆畢 定。詳此文意。既云畢定。則皆成佛。無攝二
乘。此與法華。更無復異。故知亦有三一二智 也。法尚品云。諸佛色身有去來。法身無去來。 照色身有去來。即是無常。名為權智。鑒法身
無去來。故是常住。稱為實智。即知大品具五 種二智。不應言但辨空有二智也。淨名經亦 具五種二智。如身子答天女。以無所得而得。
即是會理之心名小乘實智。那律天眼事上 知見。謂聲聞權智。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 又。謂空有二智。明不二法門。無復聲聞心
及菩薩心。尋不二之理。即是一乘實智。開大 乘為三乘權智。佛身無為不墮諸數。為常住 實智。現處五濁無常名為權智。故知淨名亦
具五智。法華具五者。初嘆小乘人德。即三 藏二智。安樂行品明菩薩觀一切法空。又知 因緣有。即空有二智。壽量品依法華論具明
法報化三身。即是常無常二智。涅槃具五。不 俟明之。則諸經皆是五二智。不如成實論 師之所判也。問。若眾經皆具五。二智。乃為
一教。何名多部。若。眾經雖皆具五。不無傍 正。大品正明空有。餘義為傍。淨名動靜為端。 餘皆汎說。法華照三一為主。涅槃以常無常
為宗。傍論餘義。故諸教為異也。
釋會處第四
[0917a24] 有人言。經無大小。類問三 分。謂序正流通。此經品凡十四。亦裁三別。初 有四品。在室外說。目之為序。次有六品。居室
內說。稱為正說。後之四品。還歸室外。謂流 通分。所以然者。淨名託疾方丈。念待擊揚。前 之四品。但明如來說法述德命人。為問疾由
致。故稱為序。次有六品。在於室內。賓主交 言。盛談妙道。因之為正。後之四品。說利 既周。出於室外。來至佛所。印定成經。遠被
來葉。故稱流通。此成實師科經文也。有人 言。此經凡有三會。始自佛國。竟菩薩品。謂菴 園初會。問疾品去至于香積。謂方丈次會。從
菩薩品竟於一經。謂菴園重集。此十地論師 之所解也。吉藏總用一文。雙徵二釋。方便一 品。既在室內說之。何謂前四品並居室外。
又室內說法凡有二時。方便一品。是其初集。 略說法門。問疾以後。毘耶重集。具宣妙道。何 得以前說為序。後談為正。此斥初解也。若謂
此經何有三會。是亦不然。既重集菴園為二 會者。亦再聚方丈。寧非屬集。又佛國品明 淨土因宗既為會者。方便品辨法身因果。寧
非會耶。以此詳之。後通亦謬。今所釋者。華嚴 一部。凡有七處八會。此經始終。而有二處四 集。言二處者。一菴園處。二方丈處。菴薗是
佛所住處。方丈為菩薩住處。又菴薗出家所 栖。方丈俗人居止。又菴羅女以薗施佛。造立 精舍。謂他業所起。八未曾有室。蓋是淨名自
會搆興。菴羅薗在城外。方丈在城內。法顯傳 云。相去三里。在城南也。所言四會者。一菴 羅會。二方丈會。三重集方丈。四再會菴薗。
以此詳文。應為元諸。問。華嚴不起寂滅道 場。現身七處八會。此經可得然乎。答。彼經明 不起。此經明起。起與不起。皆不思議。故華嚴
名不可思議經。此經亦存斯稱。問。不起而往。 不可思議。自此至彼。何名莫測。答。雖有去 來。竟不往反。故淨名歎曰。善來文殊。不來相
而來。雖來而不至。亦不去相而去。雖去而不 動。則宛然從就。未始往來。故是難思。可以華 嚴為類。問。此之四會。前後云何。答。詳其終
始。凡有二種。一時事次第。二集法前後時事 次第者。一方丈初會。二菴薗次會。第三重集 方丈。第四再會菴薗。問。何以知然。答。五百
長者願行相符。為法城等侶。訪道參玄。無 時不集。而寶積已至。淨名不至。當知有疾。 以其疾故。國內近眾。皆來問之。因以身疾。略
為說法。與數千人。皆發道心。即方便品。故 知前有毘耶之會。但初集之時。人天眾少。利 益未多。猶不足暢其神慧其稱現疾之懷但
佛與淨名。既同為化物。兩心相鑒。居士既 託疾方丈。佛在菴薗說法。為之集眾。故遣使 問疾。聲聞菩薩皆靜不堪。故次有菴薗之
會。仍命文殊。擊揚淨名。具宣大法。故有毘耶 重集。但化事既周。同到佛所。如來印讚。復談 妙道。故有菴薗再會。以時事摧之。必如此
也。二集法前後者。夫欲結集成經。必須先明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處與大眾俱。若發軫即 序淨名時處者。則不得成經。勝鬘之流。事亦
如是。故先明菴薗會也。菴薗之集既竟。將發 遣使。問疾之端。宜追序方丈初會。歎淨名 之德。令生時眾尊仰之誠。序其有疾。發如來
慰問由致。故有方便一品毘耶會也。後之 二集不異前。通開此經。雖有四會。唯例華 嚴。亦開三分。第一從初會寶積偈已來。明
於序說。次從偈後長行至阿閦佛品。辨於正 宗。三從法供養品竟經。明於流通。問。通別二 序。但屬初會。云何是序分耶。答。通別二序。
宜兩望之。四集往分。則屬初會。為成一經。 宜稱序說。後之二品。其義亦然。以法集分 之。則屬後會。若望一經。稱流通分也。就序及
流通。各開為二。正說分三。序開二者。如是六 事。謂遺教證信序。寶積奉蓋。發起正宗。名發 起序。流通二者。法供養品。謂讚談流通。囑
累一品。明付囑流通。正說三者。第一從寶 積問至佛道品。明二法門。次不二法門品。明 不二法門。三從香積竟阿閦佛品。還明二門。
所以開此三者。至理無二。為眾生故強說二。 故初開。二門。欲令受化之徒因二教門悟不 二理。故明不二法門。既識二表不二。復須從
不二起二。故重明二門。又雖有四會。不出三 時。第一從初竟不二法門品。明食前說法。第 二者香積一品。食時演教。三從菩薩行品竟
阿閦佛品。謂食後敷經。又雖有四會。約處但 有三章。第一從初竟菩薩品。謂室外說法。次 從問疾已去訖香積佛品。室內敷經。三從菩
薩行品已去。還歸室外說法。問。若爾還因 舊說。以何非之。答。依時事次第。則二處四 會。若集法前後。但有三。故不同舊說。又約
修行次第。亦開為三。第一從初竟菩薩品。謂 破三病門。第二從問疾說香積佛品。明修 行門。第三從菩薩行品去。辨行成德立門。
三病坊菩薩道。宜先破之。在病已除。方得 修行。復有第二門。既修妙行。行成德滿。故有 第三門。就此三門。各開三別。初門三者。初二
品破凡夫病。次弟子品破二乘病。第三菩薩 品破菩薩病也。問。初品明淨土因果。方便品 明法身因果。云何偏破凡夫。答。初雖通為三
人。但後既有斥小乘與菩薩。故初二品破凡 夫也。第二修行門三段者。從問疾品至佛 道品。正明菩薩實慧方便二行。次不二法門
品明。二慧由不二理成。第三香積品。辨從不 二起於二用也。第三得成德立。開為三者。 菩薩行品。初明佛事不同。辨無礙行成。次從
不盡不住。明善巧行立。第三阿閦佛品本迹 二身。謂果德究竟也。
佛國品第一
[0918b13] 此品受名。凡具二義。第一長者献蓋。如來示 土。從神通所現立名。故云佛國品。二者寶積 問淨土之行。如來答佛國因果。從所說受稱。
以目品名。問。眾經之首。皆云序品。此教建 章。何故題為佛國。答。眾經初品。純明序義。 設有正說。正短序長。宜稱為序。此品不純明
序。又序短正長。故以佛國為稱。問。正有多 門。何故初明佛國。答。適化名宜。不應致問。 但淨佛國土成就眾生。蓋是菩薩要行。此經
明大士法門。是故。初集辨於淨土。次會已去 明成就眾生。是以建篇標於佛國。又下經文 云。欲得淨土。當淨其心。心為萬行之主。故佛
國貫眾品之初。如是者。若望一經。具足二 序。一證信序。二發起序。立如是六事。證傳經 可信。為證信序。合蓋現土。發起正宗。名發起
序。證信利於未來。發起益于現在。化洎兩世。 故雙明二序。問。何因緣故。有六事耶。答。佛 將涅槃。爾時阿難。凡發四問。一佛滅度後。依
何行道。此問正解。二者如來去世。以誰為師。 斯問正行。三者惡口車匿。云何共住。此問 明妨解行之緣。四者經初安何等語。此問
明解行之教。佛答云。當觀念處破除煩惱。 依此行道。受戒律訓誨。可以為師。惡口之 人宜須默擯。心自調伏。佛經初首。宜稱如是
我聞乃至與大眾俱。蓋是遺旨之言。侍者所 問。故有六事。六事者。一如是。二我聞。三一 時。四教主。五住處。六同聞眾。問。眾經之初。
何建言如是。答。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 度。以信故則言此事如是。若不信則言此事 不如是。故知如是則是信也。問。如是。為目
信體。為據信相。答。信體即是內心。外言如 是。則表內心誠信。故如是之言。為信相也。 問。如是為目通信。為主別信。答。若信佛法為
正。即不信外道之耶。名為通信。但佛經有大 乘小乘權教實教。信大之信。非小信之信。名 為別信。則具含通別。問。如是為目能信。為明
所信。答。具含能所。如有信之人。則云此事如 是。此事則屬於所信。如是名為能信。取所信 之義。則云我聞如是。明能信之義。如是我聞。
故集法藏人。經初兩出。問。如是稱信。為明阿 難信心。為明餘人信。答。通辨一切群生有信 心者。則入佛法。故智度論云。如人有手至於
寶山。隨意所取。若其無手。則空無所得。有信 心人。入佛法寶山。得諸道果。若無信心。雖解 文義。空無所得也。我聞。明阿難親承音旨無
傳聞之謬也。問。阿難是佛得道夜生。年二十 五。方乃事釋伽。五十年說法。唯聞其半。何以 一代之教。皆稱我聞。答。智度論明。阿難登高
坐。答大迦葉云。佛初說法時。我爾時不見。如 是展轉聞。乃至波羅捺。展轉聞者。報恩經云。 阿難請求四願。一不受如來故衣。二不受別
請。三出入無時。四所未聞經。請佛為說。是 以。眾經皆稱我聞。問。阿難以何力故。能傳佛 教。答。釋道安云。十二部經。阿難得佛意三
昧之所傳也。金剛華三時經云。得法性覺三 昧。能宣傳眾教。聞。阿難何故稱我聞耶。答。 一欲息諍競之心。二生物信受。阿難是三乘
之小乘。四果之下果。若不稱聞。則物情不信。 諍競便起。問。有幾阿難耶。答。集法藏經云。 凡有三種。一阿難。此云飲喜。持聲聞藏。二
阿難跋陀。此云歡喜賢。持緣覺藏。三阿難伽 羅。此云歡喜海。持菩薩藏。吉藏謂。但是一 人。隨德立稱。方便示三。故法華云。我與阿
難。於空王佛所。同時發心。故知是大權。隨物 異見。問。聞實是耳。何故稱我聞。答。涅槃 云。阿難聞法。如瀉水之異器。有三種。一
者不覆。謂無散亂心。二者不漏。謂無忘失。三 者不臭。謂無顛倒心。以三德自在。故云我也。
[0919a23] 又阿難從佛聞法。莫生三慧。則自在稱 我。問。佛法無我。何得稱我。答。說我有三。一 邪見心說。如凡夫外道。二慢心說。如諸學人。
三名字說。如諸羅漢。阿難了知實相非我非 無我。隨世俗故。稱之為我。即無我而我。不聞 而聞。稱為我聞。一時。如是謂所聞之法。我聞
為能傳之人。一時以下。證傳法可信。智度論 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說若無時。則聞不可 信。故須明時。問。但應言時。何故稱一。答。一
謂一部之經。蓋是說一部經時。故云一時。又 是眾生心行可定之時。稱為一時。又是機教 符會。無差異時。稱為一時。此皆雖釋兩字。
若合解者。即目時為一。如云一日一歲。離 於時別有一耶。佛在。明說教之主也。佛法有 五人說。一佛自說。二弟子說。三諸天說。四仙
人說。五化人說。此經乃是淨名所說。不題淨 名。非佛所說。而題佛者。若標淨名。則不成 經。今欲成經。故題佛也。又標佛者。明阿難親
從佛聞。不從外道天魔邊聞。故標於佛。梵音 稱佛陀。此云覺者。一曰自覺。異彼凡夫。二者 覺他。簡非小道。三者覺道窮極。簡非菩薩。又
天竺名佛以為天鼓。賊若應來。天鼓則鳴。賊 若去時。天鼓亦鳴。天鼓鳴時。諸天心勇。天鼓 鳴時。修羅攝怖。諸佛亦爾。眾生煩惱應來。佛
說法令不來。惑累將滅。佛說法令滅。佛說法 時。弟子心勇。佛說法時。眾魔懾怖。是故名佛 為天鼓也。所言在者。即是住也。但住有二種。
一者內住。二者外住。內住有四。一者天住。謂 住布施持戒。二者梵住。住四無量心。三者聖 住。住空無相無作三昧。四者佛住。住諸法實
相。外住亦四。一化處住。如釋伽牟尼住娑婆 國土。二異俗住。三世諸佛不住俗人舍。皆栖 止伽藍。三未捨壽分住。佛壽無窮。為魔王啟
請。而捨無量壽。唯留八十。四者威儀住。謂行 住坐臥。皆名住也。今內栖實相。外住菴薗。蓋 是無住而住。住無所住。故云住也。毘耶離菴
羅樹園。此明住處。說若無所。則物不信受。故 次明之。處有二種。一者通處。即毘耶離城。二 者別處。謂菴羅樹園。亦諠靜雙舉。道俗兼明。
然至人形無定方。寧有適處。但為生物信故。 委具題之。毘耶離者。毘云好稻。謂多出粳糧。 耶離翻為博嚴。即平博嚴淨。但天竺小國。即
國為城。大國則城為國別稱。毘耶離者。即 小國也。吉藏案善見毘婆娑。昔波羅捺王夫 人懷任。忽生一片肉。形如赤槿葉。夫人以器
盛之。流於江水。江水邊有一道士。依放牛 入住。見器接之還家。經半月。一片忽成二片。 又經半月。二片各生五胞。却後半月。一片成
女。女白銀色。一片成男。男如黃金色。道士念 之。以慈力故。兩手出乳養之。道士因以二兒 與牧牛人。語之云。可以二兒為夫妻。覓平博
地。安處之。二兒年十六。牧牛人見平博地。縱 闊一由旬。為起立宮舍。因合為夫婦。生一男 一女。如是十六迴生兒。牧牛人見其子多。更
為開闊造舍。凡造十六宅。如是三過。開闊此 處。故自此地。以為博嚴。菴羅樹薗者。什公 云。似桃而非桃。舊翻為捺。蓋失經旨。有一
女。從菴羅樹生。容貌美麗。世所絕倫。人欲見 者。輸三金錢。菴羅樹女。捨薗為佛立精舍。如 祇陀之類。以施主標色也。與大比丘眾。此
第六序同聞眾。序同聞眾。凡有二義。一者大 眾圍遶。則佛德益尊。既尊其人。則受其道。二 者為成信義。若侍者獨聞。未足可信。與眾共
聽。則所傳為實。總該大眾。凡有四人。一影 嚮眾。在座默然二發教眾。即擊揚問道。三當 機眾。聞教領悟。四結緣眾。未來遠益。就序眾
文。人科為二。初明眾集。次辨佛說經。眾集 又兩。前明聖眾。次辨凡眾。聖主之內。初明 聲聞。後序菩薩。問。何故先明聲聞。後序菩
薩。答。凡論眾集。皆就顯示教門。以為次第。 聲聞形備法義。心具智斷。以其兩勝。故初 序之。菩薩心雖會道。而形無定方。故居其次。
凡夫心形俱劣。宜最居後。但須此釋。不假餘 通。聲聞眾內。須科二文。初標其名。次唱其 數。所言大者。智度論云。一切諸眾最勝故。天
王等大人恭敬故。大障礙斷故。名名之為 大。比丘者。蓋是出家之總號因果之通名隨 言往翻。凡有三義。一者破惡。謂除身口七非。
二者怖魔。必斷三界煩惱。則使魔驚怖。三者 乞士。謂從俗人乞食以資身。從如來乞法以 練神。兼退無積蓄之累。進有福物之功。有斯
大利。故名乞士。問。餘經俱歎二眾。此教何故 不歎小乘。答。聲聞常眾無會不集。更無異人。 故有時不歎。菩薩多有新眾。又德量深遠。眾
經離歎。歎不可盡。故常須美之。又聲聞形 備法儀。心具智斷。遠近皆識。故不須歎。菩薩 迹示同物。反常會道。淺識不達。謂是凡夫。所
以須歎。問。若唯歎菩薩。不美聲聞。亦應但詰 聲聞。不呵菩薩。答。有得大小宜並雙呵。無依 二眾理應俱歎。但終為歸大莫捨小心。故
猶美菩薩也。菩薩摩訶薩。第二序菩薩眾。 科為五門。一標號。二唱數。三歎德。四序名。 五總結。具足梵音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但
為存略。如向所標。菩提為道心。薩埵云眾生。 謂道心眾生。摩訶為大。謂大眾生也。以具 足慧故名為菩薩。具方便慧云摩訶薩。具智
慧故名為菩薩。具福德故名為摩訶薩。又具 般若故云菩薩。具大悲故名摩訶薩。問。何故 聲聞緣覺但有一名。菩薩之人具存二號。答。
小乘但異凡夫。唯有一稱。大人雙異道俗。故 有兩名。言菩薩者。異彼凡夫。凡夫不求菩提。 不名菩薩。摩訶薩者。為簡二乘。二乘但求小
道。無摩訶之號。三萬二千。第二唱數也。眾所 知識。第三歎德。為二。初歷別歎。次總結之。 歷別歎者。經師穿鑿。強生階位。今但依句釋
之。則煥然可領。眾所知識者。大士處世。以慈 惠益物。如日月昇天。感益之徒。誰不知識。又 遠眾則知而不識。近眾亦識亦知。知其內德。
識其外形。又知義則深。識義則淺。成實論云。 可知法者。第一義諦也。可識法者世諦法 也。大智本行皆悉成就。前明外所識。今美內
行成就大智者。謂如來一切種智也。本行者。 六度十地。是大智家之本行。三萬二千。因位 已窮。故本行成就諸佛威神之所建立。眾所
知識。由本行成就。本行成就。由佛威神建立。 始起為建。終成為立。又外為諸佛威神所建。 而菩薩內德成立。建立有二。一暫建立。謂一
時加與令具辨慧。二從初發心至成佛道。常 護念位助。令道根成就。問。諸佛平等。普應 護念。何故獨建立菩薩。答。天澤無私。不闊枯
木。佛見雖普。不立無根。為護法城。上明德由 佛建。今欲報恩。所以護法大士。外防邪難。內 宣正道。則興法為城。受持正法。外有護法
之功。內有受持之固。始則領受在心。終則秉 持不忘能師子吼名聞十方。內秉妙法在心。 外能師子震吼。夫心有依著。處眾便畏。懷無
所寄。則宣道綽然。既能師子吼。則德音遠震。 故名聞十方。問。前已云眾所知識。今何故復 稱名聞十方。答。上正一國逾揚。今則十方
讚仰眾人不請友而安之。前舉名歎德。此將 德顯名。真友不待請。如慈母之赴嬰兒。但不 請二。一者未有善法。誘引令生。二者過去雖
有道機。現在無有欲樂。而方便起發。始則安 之以善根。終則寧之以佛道。紹隆三寶使不 斷絕。不請明乎下化。紹隆辨於上弘。華嚴經
明法品。三番釋之。初令眾生發菩提心。故佛 寶不斷。為物宣說十二部經。故法寶不斷。受 持一切威儀行法。故僧寶不斷。次云讚大願
故佛寶不斷。分別演說十二因緣甚深之義。 故法寶不斷。修六和敬。故僧寶不斷。次云下 佛種子於眾生田。生正覺芽。故佛寶不斷。護
持正法。不惜身命。故法寶不斷。善御大眾。心 無憂悔。故僧寶不斷。又直釋云。菩薩說法化 於眾生。眾生得成於佛。復化眾生。所化眾生。
復得成佛。如是眾生不盡。三寶不絕降伏魔 怨制諸外道。紹隆明於顯正。降制辨乎權 耶。外國稱為魔羅。此云殺者。以能害慧命。
故稱為怨。但說魔不同。凡有二種。一者四魔。 二者八魔。四魔者。一煩惱魔。為生死因。二天 魔。為生死緣。陰死二魔。是生死果。陰為其
通。死為其別。故因有內外。果有通別。故立四 也。言八魔者。四同上說。復有無常無我無樂 無淨。破佛果四德。故名為魔。小乘不以為患。
故不說之。依大乘義。入煩惱魔攝。言降伏者。 小乘見四諦降煩惱魔。入無餘涅槃。降於死 陰。以神通呪術。伏彼天魔。大乘降伏者。得無
生忍。降煩惱魔。得法身故。降於陰魔。得無生 忍及法身。故降死魔。得無動三昧。降於天魔。 降八魔者。若知如來常樂我淨。故除四倒。名
降四魔。降陰等四。不異前釋。吉藏謂。義論則 具含四八。就文但降天魔。大士德過三界無 敵。降天魔。則天無敵矣。制外道。則人無敵
矣。怖之以威為降。屈之以辨稱制。人天尚其 無敵。四趣何故足論。悉以清淨永離蓋纏。降 制則外離眾部。永離則內除結縛。有所得
心覆於正觀。稱之為蓋。繫縛行者。目之為纏。 大士懷無所依。故云悉以清淨。又云。蓋即五 蓋。謂貪欲瞋恚睡眠 掉 悔及疑。纏者十纏。謂
無慚無愧忿覆慳嫉睡眠 掉 悔。小乘但明十 纏。智度論明五百纏。蓋亦應有無量蓋也。心 常安住無閡解脫。前歎離行。今美得行。無
閡解脫。即是此經不思議解脫也。不二正 觀。恒現在前。謂心常安住。虛通自在。名為無 閡。塵累蕭然。故稱解脫。念定總持辨才不斷。
既常安正觀。則無德不圓。念不斷則慧逾明。 定不斷則心常一。持不斷則憶識強。辨不斷 則化無礙。備此四門。則萬行自在。通稱不斷
者。凡夫功德。經胎則失。二乘更不復生。故不 名不斷。菩薩經身不失。歷劫逾明。故云不斷。 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及方便力無不
具足。上美四德。今歎十行。諸波羅蜜。具橫 竪二門。竪則配於十地。橫則一位具十。初地 始得正觀。初離凡夫。於身命財。不生貪著。故
能棄之。配於檀度。又檀為行首。喜是地初。所 以相配。二地內心離惡。修行十善。故配持戒。 三地信忍位滿。能忍於辱。故忍在三地。四地
修習道品。懃策眾行。故以精進配於四地。五 地觀乎四諦。學於五明。非定不發。故以禪為 五地。六地順忍位滿。能觀十二因緣。宜用般
若。居在六地。七地即空為有。善巧義彰。故以 方便起於七地。八地更從諸佛。受異法門。 具起諸願。故居八地。九地入法師位。具四無
礙辨。於境有強用。故力在九地。十地因位已 滿。決定無疑。故智為十地。此文從布施至方 便為七。力為名八。無不具足即願與智。故
備於十矣。若橫論者。即一正觀。具足十門。不 慳之義。名曰檀那。決了無疑。稱之為智。吉 藏謂。十度橫竪。義乃有之。如詳文意。但以七
法。如肇公云。法身大士。得無生忍。以心無 為。德無不為。故施極於施。而未嘗施。戒極於 戒。而未嘗戒。以施極於施。故不證無為。而未
嘗施。不滯於有。不證於無。名曰漚和。不滯於 有。稱為般若。故於一一門。皆備二慧。名為具 足。不言具足配九地十地也。逮無所得不起
法忍。上無不具足。歎其行遠。逮無所得。敘其 位高。大士所以具眾行者。以位在無生忍故。 舉位以釋於行。逮之言及。如人不逮稱之不
及。無所得。即無依無受不著不住之義也。動 念生心。畢竟寂然。稱為不起。安耐實相。不悔 不疑。故稱為忍。已能隨順轉不退輪。上美自
悟。今歎化他。一順實相。二順機緣。三順佛 旨。故言隨順。又佛為真轉。菩薩未及。但隨順 轉。自我之彼故名為轉。一得不失。稱為不
退但。不退有三。一位不退。謂不退為二乘。或 云外凡七心。或云十住七心。二行不退。所修 眾行。不可傾動。位居七地以下。三念不退。八
地菩薩。念念法流。心心寂滅。今所歎者。正 據第三念不退也。無生法忍。流演圓通。不繫 于一人。是輪義也。善解法相知眾生根。以善
解法相。知眾生根。故能轉不退轉輪。又上 明自悟無生為物演說。謂一相門。名為實慧。 今識法知機。謂無量相門。名方便慧。蓋諸大
眾。既識法知機。則智德過物。故映蓋大眾。 得無畏力。既能蓋眾。故處眾無畏。失畏生 乎不定。大士既無不足。故無可畏。大論云。
菩薩自有四無所畏。一得總持。二知根欲。三 不見難己不能答者。四有問能答。善決眾疑。 功德智慧以修其心相好嚴身色像第一。以
具此諸德。故在眾無畏。心以智慧為嚴。身以 相好為飾。嚴心可以進道。飾形可以靡俗。捨 諸世間所有飾好。大士修於淨業。感身相已
圓不假世間所有外飾。又菩薩為尊形者。故 云嚴身耳。豈以俗飾而在心哉。名稱高遠踰 於須彌。內嚴福慧。故外名高遠。自在高而
不遠。遠而不高。上名聞十方取其遠。今踰於 須彌明其高。深信堅固猶若金剛。所以德樹 名流。由深信罕固。信有二種。一者聞信。如聞
藥能治病。二者證信。如服藥病愈。驗藥為良。 今所歎是後信也。物不能壞。由若金剛。法寶 普照而雨耳露。深信喻若金剛。明解譬同神
寶。如海生妙寶。能放光明。而雨甘露。雨如 意珠也。法寶亦爾。能放意光。雨法甘露。於 眾言音微妙第一。上美形心。今歎口業。豈止
隨類普同。而復微妙第一。深入緣起斷諸邪 見有無二邊無復餘習。上歎三業德圓。今美 結習已離。問。上已明永離蓋纏。與今何異。
答。上明無結。今辨無習也。了達十二緣起畢 竟無生。如八不等。明其悟正。斷諸邪見。歎離 於邪。但離邪有二。一者。斷諸邪見。所謂超凡
有無二邊無復餘習。即是超聖。問。大論云。為 菩薩時斷煩惱。得佛時斷習氣。若無餘習。與 佛何異。答。習有麁細。今但斷麁。無能習。所
以云無。猶有染法細習。故與佛為異。依地持 論。明十地菩薩斷煩惱障習已盡。至佛除智 障始窮。此經明盡。據煩惱障習。智度論云。不
盡約智障未傾。演法無畏猶師子吼。夫畏生 乎結習。結習內傾。故外說無畏。問。上明得無 所畏能師子吼。今何故重說。答。前明一切處
無畏。今約演法一事無畏。又上明能令他畏。 今辨不畏於他。其所講說乃如雷震。正智流 潤如雨。辨音發響如雷。自有慧而無辨。辨而
無慧。既歎大士無畏。則具兼二也。雷喻有五。 一慈雲普覆。二慧雨流澤。三法音遠聞。四驚 無明昏寢。五生長善根。無有量已過量。上明
斷諸邪見。歎因累已傾。今辨以能過量。明果 患盡。又三界分段果報名為有量。法身菩薩 入無畏境。形不可以像取。心不可以智求。故 云 已
過量也。集眾法寶如海導師。上歎法身 自德。此美應迹化他。引導眾人。入大乘海。採 眾法寶。必獲無難。了達諸法深妙之義。善知
眾生往來所趣及心所行。大士德既無窮。則 歎不可盡。略以二慧。結其大歸。了達諸法深 妙之義。即是實慧。善知眾生往來所趣。謂方
便慧。雖知諸法畢竟空。而能了眾生心行。雖 了眾生心行。而常畢竟空。是以。菩薩得無二 觀也。住謂過去。來是未來。及心所行現在也。
又知心所行。即知因。往來所趣。謂照果。近無 等等佛自在慧十力無畏十八不共。上結歎 菩薩二慧已。今所美者。隣乎極果。故云近也。
無等等者。即所近果名。論佛無等。唯佛與 佛等。是故號佛為無等等也。又實相無等。唯 佛與實相等。名無等等。佛自在慧。以下出所
近。果德照盡。空有名自在慧。十力降天魔。無 畏制外道。十八不共簡異二乘。三科既是要 門。是以別說。關閉一切諸要趣門而生五道
以現其身。前歎仰隣極果。此美府順群生。 夫法身無生。而無處不生。以無生故諸趣門 閉。無處不生。而生五道。為大醫王善療眾病
應病與藥令得服行。上歎現生五道。此明受 生意為治煩惱疾。智度論云。老病死苦及貪 瞋癡。自有生死已來。無人能治。唯有大士。善
解救療。無量功德皆成就。上來第一謂歷別 歎。德既無窮。述不可盡。故以四門。總而結 之。無量功德。結正果德。無量佛土皆嚴淨。結
依果行滿。其見聞者無不蒙益。歎形聲益物。 諸有所作亦不唐捐。美三業利世。如是一切 無量功德皆悉成就。總結四門。前別歎。其名
曰等觀菩薩不等觀菩薩等不等觀菩薩。第 四序名。上雖總歎德。今宜出別名。以四等觀 眾生。為等觀。以智慧分別諸法。名不等觀。具
此二義。名等不等觀。又實慧觀一相門。為等 觀。方便慧觀差別門。名不等觀。具此二義。為 等不等觀。定自在王菩薩者。於諸定門。入住
出自在無礙也。法自在菩薩者。以智慧門說 法自在。法相菩薩者。功德法相現於身也。光 相菩薩者。光明之相。現於身也。光嚴菩薩者。
以光明莊嚴身也。脫大嚴菩薩釋寶積菩薩 者。積聚智慧寶也。辨積菩薩。積聚四辨也。寶 手菩薩者。手內出無量寶也。寶印手菩薩
者。手有寶印。又解印者云相。手有云寶之 相也。常舉手菩薩者。上示涅槃。令物樂也。常 下手菩薩者。下示生死過患。使物厭之也。常
慘菩薩者。眾生苦輪轉恒轉。大士悲心常切 也。喜根菩薩者。於實相內生喜也。喜王菩薩 者。喜有二種。一不淨。二清淨。今是淨喜。故
名為王也。辨音菩薩者。於四辨內從辭辨得 名也。虛空藏菩薩者。實相慧藏如虛空也。執 寶炬菩薩者。執慧寶炬。除眾闇冥也。寶勇
菩薩者。勇於德寶亦得寶。故能勇也。寶見菩 薩者。以慧寶見諸法也。帝網菩薩者。幻術經 名帝網。此大士神變自在。猶如幻化。故借帝
網。以名之也。明網菩薩者。手有縵網。放光明 也。無緣觀菩薩者。觀實相時。內外並冥。緣觀 俱寂也。慧積菩薩者。積聚智慧也。寶勝菩薩
者。功德之寶。超勝世間也。天王菩薩者。天有 四種。一假名天。人王是也。二生天。從四天王 至非想天是也。三淨天。諸餘賢聖是也。四第
一義天。十地菩薩是也。今是第四。故云天王 也。壞魔菩薩者。行壞魔道也。雷電得菩薩者。 因雷電光而得悟道。從事得名也。自在王菩
薩。功德相嚴菩薩。師子吼菩薩。此三菩薩。義 可解也。雷音菩薩。山相擊音菩薩。以大法音。 消伏強剛。音聲震擊。若二山之相搏。兩雷相
搏也。香象菩薩者。青香象也。身出香風。菩薩 身出香風亦如是也。白香象菩薩。其香最勝。 大士身香亦如是也。常精進菩薩。始終不退。
不休息菩薩者。上從得以受稱。此因離過以 為名也。妙生菩薩者。生時有妙瑞也。華嚴菩 薩者。以三昧力。能現眾華。遍滿虛空大莊嚴
也。觀世音菩薩者。此菩薩凡有四名。一觀眾 生口業令得解脫。名觀世音。二者觀身業。名 觀世身也。三者觀意業。名觀世音。四者名
觀世自在。總鑒三業也。得大勢菩薩者。有大 勢力。以大神力。飛到十方。所至之國。六反震 動。惡趣休息也。梵網菩薩者。梵謂四梵行。網
言其多也。寶杖菩薩者。憑杖法寶。故云寶杖 也。無勝菩薩。嚴土菩薩。金髻菩薩。閻浮檀金 在髻。珠髻菩薩。如意寶珠在其髻內。悉見十
方世界及眾生行業果報因緣也。彌勒菩薩。 此翻為慈。是其姓也。字阿逸多。南天竺婆羅 門子。文殊師利法王子菩薩。此言妙德。羅什
云。從小至大。故二人在後。又云。二人在此方 為大。餘方為小。亦應在後。吉藏謂。三萬二 千。不可具載。故以二人攝之。彌勒菩薩。此
云大士。文殊他方菩薩。又彌勒當成正覺。 文殊以曾作佛。又彌勒受於佛位。文殊不受 佛位。故曰王子。以此三雙。總收一切也。如是
等三萬二千人。第五總結也。復有萬梵天王 尸棄等從餘四天下來詣佛所而聽法。自上 已來。明於聖眾。從此以後序凡眾。聖有二。
一者聲聞。二者菩薩。凡眾亦二。初明幽眾。次 序顯眾。梵翻為淨。謂色界初天。尸棄譯為頂 髻。又翻為火。吉藏謂。頂有炎如火光。在頂
如髻。義既兼兩。故譯人互翻。法華經云。三千 大千世界主梵天王名尸棄。則知但有一天。 而言萬數者。從餘四天下來也。釋僧肇云。或
從他方佛土來也。復有萬二千天帝亦從餘 四天下來在會座。梵為色界之主。釋是欲有 之初。又梵為空住。釋是地居。又梵得那含。釋
證初果。自勝之劣。以為次第。并餘大威力諸 天龍神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等悉來會 座。上序二天。今明八部。大威力者。除梵釋以
外。取諸餘天也。龍有二種。一地住。二空住。 龍是畜生。就道而言。不及鬼神。次在天者。一 果報勢力最大故。有五不思議。而龍力為一。
二者梵王為千佛請主。龍王護千佛經藏。三 龍興雲注雨。調適陰陽。於物有益。故次天也。 神者。羅什云。受善惡雜報。似人天而非人天
也。夜叉。此云輕捷。又亦翻為貴人。凡有三 種。一在居地。二空住。三在天上。佛初轉法 輪。地夜叉唱告。空夜叉聞。空夜叉唱。天夜叉
聞。如是展轉。至於梵世。所以有此三品。初但 施餘物。故不能飛行。次施牛車。故能遊空。 有次修因轉勝。與天同住。守城池宮舍。乾闥
婆。此云香陰。謂以香為食。及身出香。是諸天 樂神。住在香山。諸天心念須作樂者。其身異 相。即飛上天而奏樂也。阿修羅。此云無酒神。
凡有二說。一過去持不飲酒戒。感得此神。二 現世採華釀海為酒。而遂不成酒。海變為苦 醎。故稱無酒。毘婆沙翻為不端正。男醜而
女妍也。迦樓羅。此云金翅鳥。亦翻為鳳皇。具 有四生。食四生龍。卵生金翅但食卵生。胎生 食二生龍。濕生者噉三生龍。不能食化生。化
生鳥具能食四生龍也。緊那羅。翻為疑神。頭 有一角。面似人。見者疑云。為人耶。為不人 耶。故為疑神。亦是諸天樂神。與乾闥婆。番次
上下。而小劣於香陰也。摩睺羅伽。此云地龍。 又大蟒蛇。亦云腹行。此八部並變為人形。 來在座聽法也。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
夷俱來會座。上序幽眾。今明顯眾。比丘猶是 乞士。尼翻為女。優婆塞云清信士人。優婆 夷為清信女。尼夷雖異。同目女。但欲分道俗
異。故譯經者兩出。彼時佛與無量之眾恭敬 圍繞而為說法。上來第一明眾集。此第二序 佛為說法。文有三句。謂法譬合。問。何故明佛
說法。答。佛與淨名。二心相鑒。淨名託疾方 丈。如來菴薗說法。為之集眾。然後始得遣 便慰之。問。說何等法耶。答。相傳云說普集
經。譬如須彌山王顯于大海。第二譬說歎佛 也。須彌為妙高山。亦云安明山。出水三百三 十六萬里。入海亦然。安處眾寶師子之座蔽
於一切諸來大眾。第三合譬歎也。
維摩經義疏卷第一
[0924a01] 弘安七年十一月六日於禪院加點了定謬多 矣 東大寺大沙門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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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81 維摩經義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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