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g Ming Xuan Lun 淨名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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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名玄論卷第七 (會處上)第三論會處
[0897c06] 凡有二門。一釋會處。二明 淨土。
[0897c07] 論云。欲遍通眾教。宜具三門。一知名 題。二鑒旨歸。三識分齊。上已敘其二。今次論 第三。
第一釋會處
[0897c11] 江南舊釋。以室內外。分經為三。初有四品。在 室外說。名為序分。中間六品。室內說之。名為 正經。後之四品。還歸室外。名為流通。所以然
者。淨名託病方丈。念待激揚。前之四品。但敘 如來說法述德命人。為問疾由致。故稱為序。 中間六品。在於室內。始談妙法。目之為正說。
後之四品。利物已周。還來佛所。印定成經。故 稱流通。
[0897c18] 北土相承云。此經凡有三會。始自 佛國。終菩薩品。謂菴園會也。問疾以去。至乎 香積。方丈會也。菩薩行品竟乎一經。菴園重 會。
[0897c22] 今以一文。總徵二釋。
[0897c22] 說方便品。在何處耶。 若在室外。即事違文。若室內說者。復乖上釋。 若謂此品集經者意。非淨名自談。既無時事。
何所集耶。又方便親序現疾。說法何得非淨 名之言。又室內說法。凡有二時。方便一品是 其初集。略說法門。問疾以後。方丈重會。廣宣
妙法。何得以前說為序。後談為正。
[0897c28] 若謂此 經但有三會。是亦不然。既重集菴園。為二會 者。亦再聚方丈。寧非兩集。若初集方丈。以略
非會者。菴園但有一品。寧復廣耶。又菴園說 淨土因果為一集者。方丈明法身因果。寧非 會耶。今所釋者。華嚴七處八會。斯經二處四
集。言二處者一菴園處。二方丈處。菴園為佛 處。方丈為菩薩處。菴園為出家處。方丈為在 家處。菴園他業所起處。方丈自業所起處。他
業所起處者。菴羅女園。為佛起精舍。明未曾 有室是居士淨業所起也。菴園在城外。方丈 在城內。顯公傳云。相去三里。所言四會者。一
菴園會。二方丈會。三重集菴園。四再會方丈。 以此分經。實為允當也。
[0898a13] 問。華嚴不起寂滅道場。現身七處。此經四會。 可得然乎。答。華嚴明不起。此經明起。起與不 起。皆不思議。故華嚴稱不思議解脫。此經亦
稱不思議解脫也。問。華嚴不起道場現身七 處。可不思議。此經既四處往反。何名莫測。 答。此經四會。雖有去來。實無往反。故文殊去
而不往。淨名來而不至。來而不至。故無所從 來。去而不往。實無所去。故善來文殊不來相 來。來既不來相來。去亦不去相去。故來去宛
然。而實無往反。故名不思議也。問。此經既有 二處四會。為有序正流通以不。答。准例華嚴。 具含二意。如是六事。可兩望之。以初攝初。則
屬初會。望於一部。屬序分經。流通亦然。從阿 閦佛品歎法美人。以後攝後。屬於後會。若望 大段。則屬流通。問。如是六事。蓋是序菴園時
應事。但屬初會。云何為序分耶。答。如是六 事。雖序菴園時處。而為成一經。復得屬大序。 流通亦然。
次別釋會處
[0898b03] 要具五事。嘉集方名為會。一有處所。二有時 節。三有化主。四有徒眾。五說教門。五事和 集。眾生悟道。故名為會。如四百觀論云。真法
及說者。聽者難得故。如是則生死。非有邊無 邊。論中略明三種。一有真法。二有說者。三有 聽人。具此三緣。故有輪不得無際。闕斯一事。
則生死非是有邊。今廣明五事。則為五階。化 處不同。前已略說。淨土義中。當廣明之。言化 時者。此經凡有通別二時者。言通時者。舊云。
淨名是佛成道第三十年所說。又云二十六 年說也。所言別時者。就此四會。有二種不同。 一時事先後。二集法次第。時事先後者。第一
方丈初會。第二菴園次會。第三方丈再集。第 四菴園重會。問何以知然。答。五百長者與淨 名為法城等侶。問道參無時不集。而寶積已
至。淨名近而不來者。當知有疾。以其疾故。國 內近眾。皆來問之。因以身疾。略為說法。故無 數千人。皆發道心。即方便品。故知先有毘耶
初會也。但初集之時。人天眾小。利益未多。猶 未足暢其神慧稱現疾之懷。但佛與淨名。既 同為化物。故兩心相鑒。居士既託疾毘耶。如
來菴園說法。為之集眾。故遣使問疾。聲聞菩 薩。皆敘不堪。方有菴園會耳。次命文殊。令往 激揚。廣宣妙法。故有方丈再集。但化事既周。
還來佛所。如來印讚。使談妙法。故有菴園重 集。以時事推之。必如此也。二集法次第者夫 欲結集成經。必須先明如是我聞一時佛所
住處與大眾俱。若發軫即序淨名時事。便不 得成經。勝鬘之例。事亦如是。故先明菴園會 也。菴園集既竟。將發遣使問疾之端。故進序
方丈初會。歎淨名之德。生時眾尊仰之誠。敘 其有疾發如來慰問由致。故次有方便一品 毘耶會也。餘之二集。同上釋之。
次釋化主
[0898c08] 此經四會。凡五人共說。方丈初集。淨名自說。 菴園次會。如來所說。毘耶重集。凡四人說。一 淨名說。二文殊說。三天女說。四諸菩薩說。菴
園再集。佛與淨名二人共說。問。五百聲聞。八 千菩薩。皆述淨名之言。何故不名說耶。答。皆 是述淨名昔日之言。非彼自說。若明今昔二
說者。二品經明淨名昔說。十二品經敘維摩 今說。問。弟子菩薩二品。為屬初會。為屬後 會。為是正經。為是序說。答。宜兩望之。既是
菴園述之。則屬前會。為問疾由致。便屬後集。 述淨名昔說。故是正經。為發問疾之端。亦得 為序。問。佛何故不直遣文殊激揚。而復命聲
聞菩薩。答。略明五義。一顯如來大悲平等。故 並命之。二欲歎淨名之德。令時眾尊人重法。 三顯文殊道高。令一切隨從。四顯不思議解
脫甚深。聲聞菩薩。不能測度。眾各述淨名昔 說。以利今日之緣。五明修行次第。方便品破 凡夫。弟子品破聲聞。菩薩品破菩薩。從淺至
深以為次第。然後同入無礙法門。共證不思 議解脫也。問。淨名彌勒。位同受職。何故彌勒 受屈。淨名能呵。答。可具三義。一云。十地菩
薩。智無不通。應無不普。豈有夫會人天受屈 無垢。唯相與化物。故得失適緣耳。二者雖同 是十地。而十地之中。自有三位。謂入住滿。或
可彌勒十地大士。淨名金剛心人。三者彌勒 位居等覺。當來之尊。淨名為妙覺地。是已成 之佛。問。既五人共說。何故獨稱淨名經耶。
答。餘人說少。淨名說多。以少從多。稱淨名經 也。又如來菴園說法。為之集眾。遣使問疾。廣 說法門。則成其說也。又初會合蓋現土按地
變淨。略開不思議之端。菴園重會。印定歎述。 方得成經。使後代信受故。初會皆開其宗。後 集印其說。始終皆成為淨名經。故獨標維摩
說也。問。初會既為開其宗。後集印其說。何故 非序及流通耶。答。初以正說開正說故初非 序。後集印成而復命廣說妙。故非流通。又兩 望之義。前意 已
明也。
次釋所化徒眾
[0899a17] 方丈初會。但有毘耶近眾。無他方遠眾。但有 人眾。無有天眾。但在家眾。無出家眾。但聽法 眾。無激揚眾。故略說法門。利益猶少。不暢大
士現疾之懷也。菴園初會。具凡聖近遠在家 出家幽顯大小一切眾也。方丈重會。菴園再 集。眾並同然。故得廣說法門。多有利益。暢現
疾之意也。問。此經是菩薩法藏所攝。又辨不 可思議解脫法門。絕二乘境界。則應但教菩 薩。云何復有聲聞眾耶。又釋論云。佛為大菩
薩說不可思議解脫經十萬偈。即是華嚴經。 小乘在華嚴坐。不得見聞。以不種聞是大乘 因緣故。此經稱亦不可思議解脫。何故聲聞
在座。得見聞耶。答。法華玄論已具說之。餘未 盡者。今當更說。依釋論意。明華嚴為大菩薩 說。小乘不聞。淨名等通為大小淺深人說。故
二乘得聞。則華嚴明不思議事深。淨名辨不 思議事淺。雖同是不思議。而有淺深。故有聞 與不聞。例如雖同是般若。有與三乘共說。獨
為大菩薩說。九地尚不聞。況復二乘耶。問。論 云。一切經中。般若最大。何故三乘得聞般若。 不聞華嚴。答。般若雖大。多說方便實慧甚深
理法。二乘之人。則有小分。故得聞之。華嚴多 辨實慧方便。就事辨不思議。則二乘絕分。故 不得聞也。又大判聲聞。凡有二種。一者實行。
二者權行。實行之中。復有二種。一退大學小。 二本學小乘之人。退大學小。約一化始終。凡 有四時。一大機未熟。二小根已成。三小執當
移大機遠動。四小執正傾大機正熟。一化始 終。唯有此四。大機未熟者。佛初成道。為諸菩 薩說華嚴經。即欲以大法化之。但小機未堪。
是故息化。如法華云。長者居師子座。眷屬圍 繞。羅列寶物。即遣傍人追捉窮子。窮子驚懼。 父遂放之。則指華嚴時事也。以大機未熟。雖 復在華嚴座。不得見聞。
[0899b22] 次小根已成者。道場之日。既未堪大化。鹿園 之時。方受小法。故密遣二人。誘乃得之。三小 執當移大機遠動者。即以波若淨名諸方等
教。正教菩薩。密化二乘。令陶練小心。欣慕大 道。以小執當移大機遠動。在般若淨名之座。 故得見聞。但未領解。四小執正傾大機正熟
者。即法華開方便門。示真實義。以小執既傾 方便之門宜開。大機已成真實之義便顯。故 在法華座。亦得見聞。復信解也。問。大機未
熟。故華嚴之會。未有小眾。何故第八會中。列 五百聲聞。答。前七會多是佛初成道。菩提樹 下說之。此時未有小眾。故七會不列。第八會
後時說之後。已立祇洹精舍。此時得有聲聞。 所以列也。講者謂七處八會皆初成道說。則 失斯意也。問。華嚴純化菩薩。不教聲聞。又大
機未成。何故列之在座。答。華嚴是顯菩薩 法與二乘法異。故就祇洹明二緣不同。菩薩 則見淨土中說大法。聲聞自見穢處聽受小
乘。如人見水餓鬼見火。非是欲化二乘。故列 之在席也。又二乘見穢。菩薩覩淨。令菩薩深 鄙小乘增進大行。乃是化菩薩耳。問。聲聞何
故不得見聞菩薩法耶。答。釋論云。如人有五 根故得見聞。若無五根不得若無五根不得 見聞。有菩薩五根故。得見聞菩薩境界。二乘
無菩薩五根故。不得見聞菩薩境界故也。問。 若爾。何故入法界品。明身子與六千眷屬得 見文殊耶。答。就事而言。承佛力故見。任力則
不見。又前明始迷故不見。後表終悟故得見。 如法華窮子。凡有三時。初遙見父。次避父去。 後還其父所。初表當悟一乘。次背大取小。後
還悟一乘同入法界。問。七處八會。何故就法 界品明。二乘始不見聞。終見聞耶。答。據事而 言。七會初成道時說。二乘大機未成。故未有
聲聞。法界既後時說。則小執漸移。大機遠動。 是故在座。復得見聞。又舉二乘出法界。顯菩 薩入法界。又欲明法界。非大非小。大小具足。
非見聞不見聞。而見聞不見聞具足也。問。般 若淨名二經。同是小執當移大機遠動。顯教 菩薩。密化二乘。有何異耶。答。般若。佛自顯
教密化。淨名。菩薩顯教密化。教大化小。不出 佛菩薩也。又般若令小人說大。顯教菩薩。密 化二乘。淨名大人說大。顯教菩薩。密化二乘。
是故為異。上來就實行聲聞。作此釋之。
[0900a07] 今次就權行聲聞釋者。內祕菩薩。外現聲聞。 有二種義。一是讚揚大道。二引諸小行。華嚴 本是教菩薩法。而二乘在座。有若盲聾。則具
前二意。一欲顯菩薩道高二乘行劣。令菩薩 進求大道不退求小乘。二令小乘人深自鄙 劣捨小求大。故身子與六千眷屬。承佛神力。
得見文殊。諮受大法。即是其事。次至淨名般 若之座。親自貶斥小乘。讚揚大道。令菩薩之 人不退大求小。小乘之流使捨小求大。爾前
與物同迷。至於法華。將機共悟。此皆大士利 物之方便也。問。不思議解脫。即是二智。二智 猶是般若。何故二乘聞不思議解脫。如盲者
之前說眾色像。聞般若而得領悟。答。大品明 實慧。則二乘少分知之。方便則便絕分。此經 明二智亦然。但大品多明實慧。少現神通。此
經多現神通。少明實慧。故開二經。有迷有解。 上來明二乘眾竟。
今次辨為菩薩眾
[0900a24] 問。華嚴已為菩薩說大 法竟。此經復化何人。答。菩薩道根熟有前後。 華嚴為其卑成。般若淨名化其次熟。又釋論
云。華嚴有智菩薩說。則知般若淨名通化小 大。又華嚴之座。雖已得解。於般若淨名。更復 進悟。
[0900b01] 次就菩薩聲聞。開二種四句。一顯教菩薩。非 密化二乘。即華嚴教是也。初成道時。大機已 熟。故顯教之會無二乘眾。又大機未成。故不
密化二乘。顯教二乘。不密化菩薩。即三乘 教。小機已成。故顯教之。菩薩大器不須小化。 三顯教菩薩。密化二乘。即般若淨名等經。菩
薩大機已成。故顯教之。二乘小執當移大機 遠動。是故密化。命說付財即其事也。四顯教 菩薩。顯教二乘。即法華教。菩薩聞是法。疑網
皆已除。謂顯教菩薩。千二百羅漢。悉已當作 佛。即顯教二乘也。
[0900b12] 次約開覆四句。一正顯真實。傍開方便。即華 嚴為諸菩薩說大法門。謂正顯真實。亦令菩 薩傍識小教。故傍開方便。故賢首品云。或示
聲聞小乘門。或現緣覺中乘門。或說無上大 乘門。性起品。又廣明先化菩薩次及二乘。譬 如日出前照高山後及平地。及平地皆是傍
開小方便也。二者正隱真實。正閉方便。即鹿 苑教門。說三乘教。故隱一乘真實二不二云 是方便。故閉方便門。三正顯真實。傍閉方便。
即般若淨名教也。說菩薩行故。正顯真實。未 明三乘是方便。故傍閉方便。開覆四句者。可 見第四句。問既未開方便門。云何已得顯真
實耶。答。顯真實。有二種。一者對開三乘方便 門。顯一乘為真實。二者。以大小相對。顯於真 實。大開乘是究竟真實。小乘為小分真實。
對小分真實。明究竟真實。問。何文證般若未 開方便。已顯真實。答。法華信解品云。一切諸 佛所有祕藏。但為菩薩演其實事。而不為我
說斯真要。即指大品時事也。問。若爾三藏中 亦對中下二乘。歎佛最上。何故不名顯真實 耶。答。三藏教中。廣明二乘法。小明菩薩法
以從多故。不名顯真實義。又三藏中。雖明佛 乘。猶是隱覆說。王宮實生。從凡得佛。般若已 去。正說大法。傍及小乘。又明佛乘。皆已具
足。故是正顯真實。傍閉方便。問。大品中辨 真實。法華一乘真實何異。答。舊云大乘則劣。 一乘則勝。今謂不然。大品對小明大。法華除
小顯大。大無二也。如長者付財及委屬家業。 二時乃異。而火宅七珍。猶是一耳。大品中。菩 薩作佛。二乘未作佛。法華之中。菩薩二乘
並皆成佛。而佛乘不二也。問。若爾何得攝大 乘論云。乘有三種。一者小乘。二者大乘。三者 一乘。一乘最勝。答。法華正明能乘之人。一切
作佛。以此為勝。不言所乘之法有優劣也。
次釋第五教門
[0900c18] 上來已略明教。但為顯成緣義故。今更須辨 之。南北判經。四宗五時之說。法華玄論其以 詳之。今依此經法供養品。以明二藏義云。菩
薩法藏所攝陀羅尼印之。則知小乘為聲聞 藏攝。今先通明二藏教。次別明四會所說 二藏義。
[0900c24] 有三雙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此從人立名。二 大乘藏小乘藏。從法為稱。三半字滿字。就義 為目。此三猶一義耳。不得云半滿但是涅槃
前二通於終始。故大經云。我為聲聞說是半 字。猶是聲聞藏也。問。說何法門。名聲聞藏。 答。說二乘法。皆名聲聞藏。問。既說二乘法。
應名二乘藏。云何名聲聞藏。答。以立二藏意 但取大小相對。以小義為聲聞藏。以大義為 菩薩藏。緣覺亦是小乘。故云聲聞藏。又從多
為論。聲聞因果二時皆稟聲聞教。緣覺因人 藉教。果人自然悟道。是以但名聲聞藏。不名 緣覺藏也。故地持云。說聲聞緣覺法。名聲聞
藏。問。聲聞藏。非但說二乘法。亦說菩薩法。 何屬聲聞藏。答。小乘法說於菩薩屬聲聞藏。 若以大乘說菩薩法。則屬菩薩藏。小乘法中。
明菩薩從凡得聖。教則未圓。理不具足。故名 聲聞藏。大乘法中。明菩薩教圓理滿。名菩薩 藏也。又小乘法中。多明二乘法。小說菩薩法。
如釋論云。三藏中廣為聲聞說種種法。不說 菩薩行。唯聞中阿含本末經為彌勒授記。亦 不說菩薩行。故知明菩薩法少。以少從多。名
聲聞藏。不名菩薩藏。問。為小乘人但應說二 乘法。何須說菩薩法。答。佛為二乘開三乘教。 如法華云。一乘化二人不得故。於一佛乘分
別說三。故於小乘中。明有三乘也。問。既為二 乘人說三乘法者。何故不說菩薩行耶。答。二 乘不欲行菩薩道故。不須說行。但知道理有
三究竟。故略明佛乘耳。問。既不說菩薩因。何 須授彌勒記明得佛果。答。聲聞必憑師悟道。 須明有三世佛。故授彌勒記也。問。聲聞緣覺。
有幾人耶。答。始終凡有六人。一本乘聲聞。始 則發聲聞心。終證聲聞果。二非本乘聲聞。開 為二人。本是緣覺。發緣覺心。行緣覺行。中間
值佛。因教得道。轉名聲聞。即迦葉是也。三本 是菩薩。退取聲聞。即身子之流也。緣覺亦三。 一本乘緣覺。因則稟教。果則自然。二非本乘
緣覺。有二人。一者本是聲聞。值無佛世。故成 緣覺。二本是菩薩。無值佛世。退取小乘。亦名 緣覺。故釋論云。菩薩證於四諦。成辟支佛也。
明菩薩藏亦有三人。一直往菩薩。發菩提心。 行菩薩行。二迴小入大。凡有二人。一本是聲 聞。改小成大。故名菩薩。二本緣覺。其義亦
然。但此二人。復有二種。一本是二乘。改小求 大。如前所釋。二本是菩薩。退大作小。今還捨 小求大。如身子等。聲聞中亦有此人。本是小
乘。捨小求大。後還退大取小也。問。有本是小 乘捨小求大。復退大取小。後還捨小求大。有 如此人不。答。身子即其人也。雖云本是小乘。
已得煖頂。次捨小求大。六十劫行菩薩道。後 值乞眼。故還捨大取小。今聞法華。還捨小求 大。聲聞法中。亦應有之。問。何故不立佛藏。
答。凡有二義。一者立菩薩藏。大小相對。菩薩 藏中。其有佛法。即是佛藏。二者示菩薩稟教。 故遍立菩薩藏。聲聞藏中。亦有緣覺。示聲
聞稟教。故遍名聲聞藏也。問。若爾菩薩進 趣可得立乘。佛已息求。何故立佛乘耶。答。據 稟教立名。故遍據二人。亦辨三品優劣。故
立三乘。問。通是聲聞藏。有深淺不。菩薩亦 然。答。以理言之。應有深淺。如大品云。為新 發意菩薩。說生滅如化不生滅不如化。為久
學人。說一切如化。則知有深淺也。聲聞藏亦 然。但說生空則淺。具說二空則深。問。若爾二 藏具有深淺。皆有了不了義。何故昔小乘不
了。大乘了耶。答。大小相對。以小為不了。大 乘為了。問。為新學說生滅如化。是不了。則一 經之內。明菩薩法有不了。何得言皆了。答。於
一經內。具分別了不了。即是了義經也。問。大 經云。有所得者名二乘。無所得者名菩薩。 若菩薩若菩薩若爾有所得大乘亦屬聲聞
藏。答。亦得。如此有所得若大若小皆名大乘 藏。有所得無所得。據稟教有得失。今立二藏。 正敘佛說無所得教為大乘說。有所教為小
乘說也。問。大小二藏。明義已周。何故復立雜 藏耶。答。經論不同。或以小乘為三藏。大乘為 雜藏。小乘明三行三部不同。故名三藏。大乘
不別開三行為三部。則名為雜藏。如雜阿含 序云。方等大乘為雜藏也。或明五藏。三藏雜 藏菩薩藏。釋論云。出摩訶衍三藏外更有經。
則是雜藏也。若爾別明三行為三藏。雜明三 行為雜藏。雜藏猶小乘義耳。有人言。亦有大 乘雜藏。以大乘亦有三行為三藏。如攝大乘
論初說。則知雜明三行為大乘雜藏。如釋論 集法藏中具說之。
次別明四會法門
[0901c21] 問。此經雖是菩薩藏攝。菩薩法藏。有無量法 門。今四會正明何法。答。今先示法門之相。後 辨四會所明。大判法門。凡有三種。一能表之
教。二所表之理。三藉教悟理因果行成。此三 攝三行藏。義無不盡。非唯大乘經辨此三。大 乘論亦明三。如中觀論三字即是三義。叡法
師序云。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菩薩之行道 場之照。無不朗然繇解矣。其實既宣。謂中實。 謂中實之理也。其言既明。謂教門顯明即是
論也。菩薩之行。道場之照。謂因果行成。即觀 義也。攝大乘論勝相理十。亦但明於三。謂無 等境。無等行。無等果。此三但是二門所攝。明
此二門。即是辨教亦具二。是故知菩薩法藏。 唯辨三法。今四會所明。亦辨三法。如不思議 境。不思議智。不思議教也。總雖有三。但就別
而言。隨義說十。先從一門。次第釋之。會雖有 四。同明一不可思議解脫法門。此一法門。攝 一切法。如華嚴諸善知識各說一門。而實攝
一切門。淨名即一善知識說不思議解脫法 門也。問。四會同明不可思議。有何異耶。肇公 云。其文雖殊。不思議一。但寄跡不同。故門戶
各異。若就人為言。初會佛明不思議。次兩會 淨名辨不思議。後菴園會。佛與淨名。共辨不 思議。佛初略開其宗。次淨名廣辨其致。後則
如來印成重復令說。次就法不同者。初會示 二不思議。一合蓋現土蓋不廣而彌八極。土 不狹而現蓋中。其猶小鏡照現天下。次則案
地變淨。應土則麁妙適緣。報土隨業所感。皆 不思議。此二明不思議迹。其中淨土願行不 思議本也。次會亦明二不思議。一通明一切
方便。現一切形。說一切教。二乘下位莫能測 度。謂神通不思議。次別明現疾方便。說生死 過患。歎法身功德。以別示一身。別說一教。謂
別不思議也。第三會亦明二不思議。一明權 實二智六度四等不二法門。謂本不思議。借 座請飯。謂迹不思議。不二法門。以為理本。權
實二智六度四等。以為行本。迹中亦明二迹。 室容於座。謂大入小。請飯香土以小充大。又 借座則默感。請飯則遣化。皆不思議。掌驚
大眾。手接妙喜。謂不思議迹。其中辨菩薩行 本跡二身不思議本。合前有三句。借座則大 入小。請飯則小充大。手移妙喜。來入娑婆。以
大入大。以小入小。不足明之。故闕斯一句。
次明四會同辨一現疾法。亦攝一切法門
[0902b07] 疾有二種。一者眾生以癡愛為疾本。二菩薩 以大悲為病原。此則總攝能化所化。事無不 盡問。方丈二會。可明現病。菴園兩集。云何
亦明疾耶。答。初會發其宗。後集成其說。皆是 現病法門攝之。又四會雖殊。同是大悲所興。 共拔癡愛之病。故皆為此門所攝。問。淨名何
故現病耶。答。此有多門。取方便品意者。凡欲 令物悟無常者。當因三衰。老病死也。老須年 至不可卒來。死則意滅無以悟人。病可卒加
而意不滅。故於三中現此身疾。因廣說法門。 又淨名將還妙喜。故託疾毘耶。因廣說法門。 則是最後利物。又癡愛是生死之根。大悲為
群聖之本。今欲辨根本法門。故現疾也。又淨 名位居菩薩。猶不離病。凡夫二乘。寧得免疾。 欲離大患。宜求佛身。以欲說斯法。是故現病。
次四會同明二智法門
[0902b22] 明凡夫二乘大患之 質有累之心。歎諸佛菩薩無為法身無礙智 慧。不動而應十方。無心而照法界。形雖累
表。終日域中。智雖事外。未始無事。是以四會 同辨此法。
次辨四會同明因果法
[0902b27] 華嚴七處。不離因 果。此經四會。義亦同然。但因果有二。一依報 因果。謂淨穢國土。二正報因果。即本迹兩身。
一部始終。明斯二法。菴園初會。明淨土因果。 六度四等。為淨土之因。報應二國。為淨土之 果。方丈初會。明法身因果。佛身者謂法身也。
明法身之果。從無量功德生。即法身之因。此 之二會法門。義來次第。要先有國土。然後方 有佛身。又先明淨土因果。勸捨穢取淨。次辨
法身因果。即厭患生死。欣求佛身。義之要極。 莫過此二。次集重明三種因果。始從弟子。訖 不二法門。破大小二迷。明菩薩妙行。即法身
之因。行法身因。即得如來之果。香積以去。示 眾香土。明淨土之果。循行八法。為淨土之因。 菴園重會。合明二種因果。菩薩之行。無行不
攝。即淨土法身之因。阿閦佛品明法身體絕 百非。形備萬德。謂法身果現於妙喜。即淨土 果。是以四會同辨因果法門問。四會同明淨
土因果。有何異耶。答。初化主不同者。初會佛 說淨土。次維摩辨淨土。後會佛菩薩共明淨 土。良由受悟不同。化主為異。二就三眾。初為
初會之眾。乃至後說為後集之緣。一聞則三 眾不同。重聽則三根為異。次約義差別者。凡 有七門。一者菴園明釋迦佛土。方丈辨香積
佛土。後會明無動佛土。二者初明下方佛土。 次辨上方佛土。彼辨餘方佛土。佛土雖多。舉 三略攝。三者初後明音聲佛土。香積辨無言
世界。舉此二門。亦無國不收。四者初會明一 質異見。譬如諸天共寶器食。隨其福德。飯色 有異。次明異質異見。香積娑婆淨穢二質。以
此二眾所見不同。後明移淨入穢。淨穢同處。 異質一處。土義雖多。此三略攝。五者初會明 通別淨土。初則通明一切淨土之因。一切淨
土之果。謂通明土也。身子生疑。如來變淨。別 明釋迦佛土。次兩會但明香積無動。謂別土 也。淨土雖多。不離通別。六者初會明報應二
土。應以何國。起菩薩根。入佛智慧。謂應土 也。修直心之因。感淨土之果。謂報土也。後之 兩會。通含報應。七者初會具明淨土體用。報
應因果。即是土體。按地變淨。現土利物。為土 用也。後二會。唯明土用不辨體。欲談淨土。委 具七門。
[0903a11] 問。三會明土果不同辨因何異。答。初廣明因。 次略辨八法。後總勸修無動佛行。從廣至略。 又初會明能化之因。故云菩薩成佛時而得
淨土。後二明所化之因。欲生淨土。當修八法 也。淨土因不出廣略及能化所化。問。三會明 法身因果有何異耶。答。化主不同。三根之眾。
並如上釋。但約義。凡有三略。一者。方丈初 會。對生死過患因果。以歎法身因果。方丈重 會。多破大小二迷。辨菩薩妙行。即法身之因。
成上果德也。而亦有明果之義。如經云。佛身 無漏。諸漏已盡。佛身無為。不墮諸數。無漏則 五住因傾。無為已免二死。此本身之果。現處
五濁。謂跡身之果。菴園重會。明法身體絕百 非形備萬德。欲識法身。必具三義。一者因果。 二者本跡。三者本身體絕百非眾德圓備。是
故三會。明此三門。二者。三會所為不同。明義 各異。初對凡夫。辨於法身。何以知之。如方便 品辨。國王長者無數千人。皆來問疾。故說生
死過患。歎法身眾德。次弟子品。對二乘。二乘 謂佛雖復外具相好。內有種智。而生滅之道。 與聲聞無異。故辨佛身無漏無為非二乘所
測。前明異凡。次辨超聖。此皆是為凡夫二乘 故。開此二也。時眾聞上所明。皆生異執。故命 淨名。令泯斯兩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故心
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道遠乎哉。觸事而真。 聖遠乎哉。體之即神。是故不應生二見也。三 者初之二會。正辨法身。後集則明佛性。何以
知之。觀身實相。觀佛亦然。法身既即是身中 實相。故知實相佛性也。問。實相乃是法性。云 何是佛性耶。答。若實相即是法性。則應云觀
法亦然。云何言觀佛亦然。又應明法性絕百 非。真諦含萬德。何得辨法身耶。故知前之二 會。辨於法身。後之一集。乃明佛性。具此三
門。義乃圓足。是以一經之內。隱顯說之。問。 三會但明二身。亦得具於三佛。答。亦有三佛。 初會明佛身相好。寶積歎八相成道。謂化佛
也。次會明從無量功德生。即是報佛。後辨百 非皆絕萬德斯圓。即法佛也。問從無量功德 生。云何是報佛耶。答。金剛般若經云。如來從
此經生。從此經出。論云。法身本有為出。報佛 修習所得為生。問。三佛是北方所辨。何得由 之。蓋是管見之疑。非通方論也。一佛二佛三
身十身。經論盛說。豈得聞二信受聽三驚疑。 問。生肇融叡。並注淨名。何故不作此釋。答。 其人非無斯意。但于時經論未備。故義不分
明。問。云何未備。答。涅槃華嚴勝鬘大集等 經。地論金剛般若攝大乘法華唯識實性之 流。皆晚傳此土。如叡公喻疑論云。什師不見
六卷泥洹。其人若見此經當如白日朗其胸 襟甘露流其四體也。
次四會明二種法門
[0903c03] 方丈二會。明現疾法 門。菴園二集。示不疾方便現疾即權智。不疾 謂實智。然此經明疾不疾。即權實二智為宗。
所以二會明疾。二會辨不疾者。夫物感故現 生。機謝故應息。淨名將還妙喜。隱化娑婆。將 終利益。是故二會明現疾也。佛在菴園。集眾
說法。為問疾之由。故初會不明現疾也。方丈 利物既周。掌擎大眾。來至菴園。手接妙喜。入 應忍界。如其臥疾。則此事不成。是後會明不 病也。
次明四會明三法門
[0903c13] 大品云。諸佛住三事 示現說十二部經。一他心輪。二神通輪。三說 法輪。他心輪。靜鑒根藥。即是實智。說法現通
應病授藥。明其動用。即權智也。初會合蓋現 土。按地變淨。即是神通。明淨土因果。名為說 法。他心通貫斯二。次會不疾現疾。即是神通。
明法身因果。名為說法。第三空室待賓。借座 請飯。名為神通。自爾之外。皆是說法。後會掌 擎大眾。手移妙喜。名為神通。自爾之外。皆
是說法。是故斯經。唯釋三輪。
[0903c23] 次明雖有四會而文有三。從初品至佛道品。 明二法門。次不二法門品。明不二法門。三香 積竟經。還明二行。初明淨土及法身因果。為
欲開非因非果。故收因果。歸乎不二。次從不 二。還起二用。如此二不二。不二二。並是因緣 義。由不二故二。由二故不二。此是二不二。名
為不二二。由二不二故非不二。不二二故非 二。故非二非不二。蹤跡莫尋。故名不思議。佛 菩薩住此不思議故。非二非不二。而能二能
不二。雖能二能不二。未曾二不二。故二不二 無礙。名為解脫也。就因果明收入出用既爾。 疾不疾權實思議不思議亦然。明思議不思
議者。為欲顯非思議非不思議不二義耳。至 道既非思議。豈是不思議耶。故華嚴云。勇猛 懃精進正念思發於思亦不思思法寂滅故。
以非思議非不思議。能思議能不思議故。明 出用義也。
[0904a11] 次明雖有四會但有三時。從經初至不二法 門。明食前說法利物。次香積品初食時益物。 三從食香積飯竟經。食後益物。次明會雖有
四合為三門。從初會至菩薩品。破三種病門。 二從問疾竟香積。示修行門。三從菴園重會。 辨行成德立門。此三門即次第三病。妨菩薩
道。故須先破。三病既息。始得修菩薩行。故有 第二修行門。三病既息。二慧又成。則菩薩因 圓。法身果滿。故有第三門。此三門無教不收。
無病不破。無行不立。無果不圓。就此三門。又 各開三。初門三者。第一佛國及方便二品。破 凡夫病。次弟子品。破二乘病。第三菩薩品。破
菩薩病。三人具三病。亦得一人始終具有三 病也。第二修行門有三者。初從問疾至佛道 品。明二慧門。方便實慧則離凡夫行。實慧方
便則離二乘行。第二不二法門。明此二慧由 不二而成。即辨二慧之本。第三從香積品既 了不二之本。便有不二觀而二明二慧之用。
後門三者。菩薩行品。明十方佛土無礙。即無 礙行。二從不盡不住。明善巧行。三見阿閦佛 品。明本跡二身果。初破凡夫病。二會不同。初
會說淨土因果。令凡夫捨於穢因修淨土之 業。次會說法身因果。令凡夫捨生死之因修 法身之因故。二會破凡夫依正兩因。令求如
來依正兩果。問。此二會並化二乘菩薩。云何 獨為凡夫。答。通而為論。具為三人。望三品次 第。後既破聲聞及菩薩。故前破凡夫也。問。經
但有四會。無三章之文。何故橫生穿鑿。答。華 嚴七處八會。不依會處科文。而別束會處。自 為章段。今亦然矣。義有條例。幸勿疑之。問。
華嚴從地昇天。表五十二位階級不同。可得 分淺深為異。今無此事。何故例同。答。華嚴從 地昇天。從天還地。既得約處以表法門。今從
菴園以至方丈。方丈還至菴園。何故不得辨 其階級。問。華嚴前地處會。明依正二果。次昇 天。明三十心十地因行。從天還地。重明果門。
今可得爾不。答。亦有此意。初二會明佛依正 二果。弟子品去始明修因。後還菴園。還須明 果。又問。華嚴辨性起。正明收前因果歸正法。
從正法更起因果。此經亦有不。答。亦有此義。 如不二法門。收前二歸不二。從不二更起二 用。問。華嚴明二乘不見聞。此經亦有不。答。
亦爾。聞是不可思議。如盲人見色。亦有此意。 問。華嚴辨因。有三十心十地果有法身淨土。 此經具不。答。華嚴別論階級故。諸位不同。此
經但明二慧。不判淺深。若就文辨之。亦總相 明位。如破凡夫二乘。令入十信。破菩薩。令從 內凡以登初地。初地進行。乃至進佛果。問。何
故二經相似。答。二經同名不可思議解脫。又 同佛菩薩說之。如肇公云。命文殊於異方。召 維摩於他土。爰集毘耶。共弘斯道。即遠加之
義。故大格相似。舊經師既無此釋。希熟思之。 勿驚疑也。初七科正釋所說法門。後總束四 會科為三章。經意多含。一塗不盡。希鑽味之 徒。勿咎其煩而不要耶。
淨名玄論卷第七 (會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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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80 淨名玄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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