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 Mo Jing Lue Shu Chui Yu Ji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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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十錢唐沙門釋智圓述
佛道品
[0834b05] 此下並章安私錄也。二明從 空入假觀二。初列章。二隨釋三。初明來意。荊 溪云。正成問疾品明別教等者。問通相三觀
義在圓者。今那云別。答對出假邊義云別耳。 前三教慰喻中文。通相仍存次第意者。良由 此也。二釋品名二。初事釋二。初正釋二。初牒
名。略云從因達果者。因果雖殊理體無二。始 觀名因觀竟名果。因果初後咸不離理。能通 達到二義俱成。此以下總結也。佛即是智道
即是理。亦可云能所標名。佛是能覺道是所 覺。故亦可云人法標名。佛即是人道即是法。 雖此不同不出理智。以人有智能覺於理理
是所覺之法故也。二正如下徵文廣釋二。初 徵文。二言非下釋義。有三種道者。此道亦以 通達為義。煩惱通業業通於苦。苦復通惑惑
仍通業。展轉相通故名三道。非道之理等者。 荊溪云。文雖在假意復通中。故云之理。乃至 佛道功德智慧復是假攝所言理者。即指三
道。本是三德體復全是中道法性。出沒釋之 是通是極。方等之教故使爾耳。諸佛實相智 慧者。苦即實相。惑即智慧。業即功德。此三皆
理故云之理。二料簡三。初明非道佛道即因 緣佛性三。初明非道即因緣三。初問。荊溪云。 問此品不約因緣等者。下八段中無十二名。
二答二。初明九界各具三道。荊溪云。答意者 雖無別標却成通具。豈非八段十二因緣耶。 所言一切非道等者。如此所列豈過三道。對
文點出其義自彰。況復九道。收界內外一切 三道以令非道即佛道。故言九界者具如下 列。二但此下明不簡菩薩所以二。初約文不
簡二。初菩薩之名通別圓。故荊溪云。以有四 教菩薩道故等者。前二菩薩但是二乘之菩 薩道故不云也。別教正當菩薩道也。圓教或
佛或菩薩也。今云別圓入中者以別初心亦 修中故且得云修佛道耳。二藏通悲願扶圓 頓。故荊溪云。方便下指藏通也。進暫取之終
結其非。二復次下約義須簡。荊溪云。復次此 品下舉淺例深。一切諸道皆屬方便。方便既 遍豈隔藏通。遍入復斷故圓為正。然道對非
道非道具十。故知十界或從名攝或從體分。 或因果相形或與奪暫設。故佛界或唯在圓。 或退取別或俱取地住或沒地唯住或復通因
或唯在果。究竟而論圓果為正。義通從體攝 圓初心。二明佛道即佛性二。初問。二答。三 明非道是三因二。初問二答。荊溪云。大經十
二因緣名為佛性等者。問佛性之名豈獨緣 了。縱通緣了義涉生死。生死何故名緣了因。 若云唯正非緣了者。生死三道何名正耶。三
俱不成經意何在。故須依此三道三德三種 佛性之正種也。故重引大經以立中道。中道 若立緣了可成。況十界一心具多十二。百界
一一無非道場。故知此中莫非二身之正因 法身之緣了剎那之三性生死之三德。能如 是了方釋今經。二明所詮佛性與大經無殊
七。初明方等亦明佛性二。初引古明非問。二 準經示謗答。荊溪云。今此方等等者。兼斥古 也。今此經中部無十二豈無佛性。意明大乘
無有不具廣問記者。此意正明有三定大無 三定小。不必十二方乃名大。唯涅槃法華具 而復大。自餘諸部盈縮不常。問此經何文正
當三部。答皆不思議豈非方廣。雖無別記而 有通記。一切眾生即三道。故無有不具。當成 之理記豈過此。而云無耶。前方便品即無問
自記。初雖居士印竟何殊。況復涅槃指十二 部。望十二部以定大小。故但有方廣十二善 成。無問及記猶通大小。故無此二義。亦善成。
二明二經名異體同二。初問二答二。初正示 名異體同。荊溪云。種性即是眼目異名。雖是 異名非無別義。若說能生應從種立。若說不
改以性為名。但隨便標義理咸具。今經且從 能生為名。是故文中多從種立。應知種是性 家之種。性是種家之性。不變故能生能生故
不變。此二一切無始無終。久遠常存足為良 信。二若謂下引常依二諦反難。三明種性各 三義合二。初問。荊溪云。若佛性有三等者。意
欲明同。先從異問。前文雖云道即是性。此但 通途消品題目。今問品內種有三不。二答二。 初會同涅槃。二種之下結示引證。荊溪云。種
相體性者。此中意引四名名異義同。今之種 性即令永異。相彰於外尚與性同。種從內生 理符於性。四明種性俱常理等二。初問。荊溪
云。問種以能生為義等者。一切諸佛二義為 本。故知真如法界法性祕藏皆應對種而為 問也。二答。荊溪云。答中先取緣了而為種。義
從內求者。方便比說方出正性。亦名為種。故 知三道能生三性。何必專執外生耶。況復亦 應以類釋種。具如法華藥草喻疏中所明。故
非但正種非因而因。業惑緣了亦復如是。是 則下顯有種義。故翻對云緣了亦得名為性 也。是則三名俱種並性義同。善須思之。心境
不殊義理自合。五明二經顯密益同二。初執 涅槃顯益明異。問二約今經密益示同答。答 意者菩薩顯入二乘密入。見佛性理益同涅
槃。借使二乘及鈍根菩薩未得即悟。亦因訶 折堪成醍醐。故二經談常理無異轍。但開未 開故分高下。六明因緣對性通別二。初問。何
以偏判等者。謂以三道各對一性名偏判也。 二答。荊溪云。若如所問乃是通義者。通別秖 是離合之義。具如法華疏中及不二門。法性
五陰有無明惡業等者。無明惑也。惡業業也。 無記五陰本名法性。由加惑業計陰成迷。亦 是法性本來清淨故使三種迷則俱迷。迷理
本淨因果對說。故云有無明惡業即成生死。 轉即名淨。七明無明即是了因二。初問二答。 七識是執見者。暹云彼論第五云。二有染污
意與四煩惱相應。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 無明。荊溪云。七識是一。所計成異。由此見識 是了因種。從了名智從迷曰見。古人不閑互
執成諍。六識為緣亦復如是。三明般若法華 談性不異二。初問二答二。初明般若佛性五 名。既名般若。故知般若即佛性異名。二明法
華二觀解。觀即能觀心即所觀。能觀是佛所 觀是道。故名佛道。以因緣三道本一心故即 三德。故具如止觀禪境用十乘觀因緣也。荊
溪云。觀心者前雖已約十二因緣十界三道。 未云此等即是觀境。今云十界十二因緣秖 是一念與前何別。恐人不了故別明之。於向
事中更無異轍。一心一色無非十界即空假 中。況復舉心惑已成智。業隨觀轉自得脫名。 究竟而論苦為正境。業惑之上苦亦灼然。故
苦色心三義具足。是則至不障三德者。能通 至極故名不障。如伊字者。因果事理俱得譬 伊。準他所明。理一修二因之與果皆不成伊。
常無常等理須顯說。三入文解二。初分科敘 意。荊溪云。若就至名如來種者。然此三道俱 有能生緣了之義。能生緣了已如前立。更應
問云正豈非種。自行至功德者。從自行說。但 由二智能顯法身及解脫。用二智權實般若 契境不名功德。化他二智共名一權。二初文
下隨文釋義三。初明佛道二。初分科。二隨釋 四。初文殊略問。二淨名略答。荊溪云。應知答 意具於二義。一者出假二者即理。若不出假
無由顯於通相次第。若不即理無由顯於理 假通因。下去七段深了其意方稱此品文之 大旨。復次下重更分別出假。非道約事佛道
具。指假智為非道等。見即入外道等者。入應 作是字誤。三文殊重問。四淨名廣答二。初分 科。二隨釋八。初約無間因果二。初略示。荊溪
云。示受三塗之果者。問無間之果那感鬼畜 而總云三塗耶。答餘二即是無間眷屬。以業 因時自有相從。二惡趣業亦可餘報通於餘
二。此明菩薩利物之門。亦由初觀逆心願力。 故成觀。因任運契有以。二何者下廣釋二。初 釋五逆因二。初明自行二。初明通達佛道二。
初約因正示通達。荊溪云。何者下釋出初觀 以為假因。豈待入時方乃名順。況有下以因 況果。即阿字等既是通相入假之觀。故得通
用無生觀門及無垢等以為其行。若爾亦得 名為不思議假。但於別教猶名次第。及鈍菩 薩仍名生酥。於利根者即名入中。此會得入
既名上上。於上上中不無初後。處處結其得 道之相。從若知下至通達佛道即其文也。逆 心下以觀心者。種性不同遍在諸教諸味諸
行諸道。言頓漸等者具騰始末。令知一化無 非佛道不思議假。故知通相具含三種菩薩 之假及以地住不思議假。準義亦含三祇之
假。但約顯教非從空出。是故此中不得論之。 二此即下對果結成三道二。初正示三道。二 今取下舉重況輕。荊溪云。今取最惡等者。以
居其初惡中之極。二本無下對問疾結示。二 菩薩下明化他二。初結前生。後二示有下正 示化他。荊溪云。所以具示二種相者。若唯示
可懺恐人謂。言逆罪無果。若唯不懺恐人謂。 言罪不可滅。為除邪計及生二善。故隨其根 立斯二也。我受等者此有二義。今從內實灼
然不失楞嚴之樂。豈但獨云三禪而已。若從 迹論乃示現拒抗無慚之極。故今從其出假 邊說三禪。乃是開迹之言。所以得作本迹釋
者。諸大乘經唯除如來久本之祕及以記小 成佛之言。調達開文經論共有。方等婆藪即 其例也。二至于下釋三塗果。入無垢三昧者。
荊溪云。此中諸文皆用二十五三昧中諸三 昧者。以王三昧秖是三諦三昧故耳。以依次 第但唯用俗。下去諸句一一悉然。婆藪如前
記。象等具如止觀記中。鵽鳥篤括反。爾雅郭 璞注云。大如鴿似雌雉。二約色無色界。十一 三昧者。二十五三昧對破二十五有。具如前
記。今云十一即四禪四空梵王無想那含也。 三約三毒。四約十蔽。荊溪云。此十多是等者。 既不別分多分通說。然準破戒定屬業道。餘
者多分皆是煩惱故云多也。故知若內起者 即屬煩惱。不可制者多屬業道。以無所受而 受十蔽者。雖即翻於十蔽成度於一一蔽皆
達於中。五約二乘。荊溪云。如身子善吉等者 當知受彈及以加被。但是從迹示次第行。今 據本說云不受等。六約人間惡報。荊溪云。示
入至受四天下等者。經無四名應從義立。何 者若準下賤醜陋之言多在南洲。老病妻妾 事通餘三。北洲復應不通於病納。鈍亦可通
於四洲。故得總云四天下也。經無脩羅及六 欲者。脩羅離合有無可知。六欲或是例上。故 略文中次第略出六欲。斷於因緣。約四教者。
別圓因位猶屬諸道。未純淨故。故斷通諸。七 約入無餘。除圓妙覺者。荊溪云。他明非道其 事太近。今明。唯餘一品無明在者尚是非道。
故唯除佛究盡佛道。然羅什釋非道有三種。 一者惡趣果報。二者惡趣行業。三者世俗善 業及善果報。比望今解灼然太近。八總結。二
明如來種二。初敘意分科。荊溪云。此二大士 等者更相問答正當二槌更扣之相。二隨文 釋義五。初淨名問。二文殊答二。初懸談義旨
二。初略示。二言如下廣釋二。初正解如來種 二。初引論總明。荊溪云。如法相解等者如彼 非道即是佛道法相。生解還依彼說方稱如
來。能依此觀即如來行。是故引之通於說行。 二三種下約義別釋二。初離解二。初約種明 三。二言如下約如來明三。以前三種生三如
來。正因生法了因生報。緣因生應。二如法下 合釋二。初引文略立。二種以下約義釋成。荊 溪云。種以能生類性三義者。前已和會今更
對辨。故更論之。其實能生生於種類。此生類 永無改也。若無苦道何有一相。若無業道何 有彈指。若無煩惱何有智慧。順方便教猶名
不類。故諸餘經皆悉別立。今明。有類生義可 成。生必無段。直至於果。故今立之共成化相。 故釋種類乃附近情。由約類明。恐人不了謂
滅種非類。故附時情簡出餘教。識方便教不 明真種。即附情明義。已下文是。二今約下約 眾生釋成二。初結前總示。三無前後者。以惑
業與身同時而有。終無一人先有惑業然後 有身。若惑業先有何異冥初。以此推之知無 前後。若言同時何謂惑業為身作因故知雖
無前後要因煩惱而得有身。譬如燈明同時 而有。要云因燈有明。不見說言因明有燈也。 故云亦非一時。故知迷妄三道尚不縱橫。達
妄三道即真三德。豈縱橫耶。二若附下約義 別釋二。初附情約思議釋二。初約障正明二。 初明破障成種。二此多下結示判釋二。初結
示非圓。二若除下約人判釋二。初明二乘無 種。二故大下證凡夫互有。荊溪云。故大經至 善根人無者。顯非道可滅善道可成。復將此
無以入後句善人有者是也。又善人有指有 漏善。至後開時堪成緣因。故此緣初已名為 種。言俱無者即指了因。何妨無始全無一句。
故今從於全無者說。或是了從顯了者說。若 爾緣亦容無。何獨於了為成四句。故緣從有 說。了因且從覆相而說。二約識兼解二。初約
識正明。荊溪云。無八識則無生死涅槃者。八 是異熟故云生死。即此生死體是涅槃。又此 識性體含此二。若爾六七亦是生死之識。何
不得名即涅槃。答若通對者。義亦可爾。二真 諦下兩師異執二。初敘二師解。荊溪云。若地 論用七識斷六識智障滅者。說第七識能取
八中清淨之相。真修未顯皆屬六也。故今六 中智障滅者。即顯八中清淨真修。二依中論 破。荊溪云。地師以八為自。攝師以八為他。故
為中論撿破。二今經下附理約不思議釋二。 初明即障成德三。初法。荊溪云。此經識煩惱 不善等用論中破已方顯今經三道之種。言
身等者。身中六七自有報法俱屬苦道。起煩 惱者即屬煩惱結業成就即屬不善。三即三 因。何徒紛諍。二譬。三合。二若菩下約證悟顯
融二。初約六番明證悟。即住行向地等妙也。 借瓔珞六種性以明之。三種等修者前非不 等。但此隣果別得等名。二此三下結三性顯
互融。荊溪云。非前後等者。秖三道時自非縱 橫。豈得至果方如伊字。種若縱橫果非本有。 理性伊者。深觀三道為在何處。既在一念不
可縱橫。故知因果悉如伊也。二就文下分科 總示二。初分科六段。二結成三種二。初示三 種通別。荊溪云。凡三門不同。苦門通門別門
下文一一次第出之。若就苦門明義者三道 相從皆是苦攝。通相既云一一皆三。對本苦 門故有離合。三道復別不可專通。二然眾下
顯了因功能。由慧達煩惱者。翻惑成智。故在 迷既由惑潤生。在悟則由智顯理。迷悟雖異 功能實同。若約位者了因即名字位。聞圓起
信翻惑成智達本有理。理即正因以智導行 行即緣因。謂觀行相似也。三因成就者。此乃 一性二修共成三因。理即正因名字等三即
緣了也。如向分別以智導行。行智契理。三法 相符不異而異。至于十信名為成就。入初住 位破無明惑見本有理。故云法身顯現。然至
初住修性一合無復分張。三法俱顯。今從勝 說且云法身。故文下引證了因功能也。是知 一切本有由無智故日用不知。由有智故導
行詣果有行。無智生死因耳。二有身下隨文 釋義六。初約苦道。初有身等者。荊溪云。前文 已將身為苦道。即是正因。六為緣因。七為了
因。今復合之而為正因。又身為種者。能生福 慧者。對三可知。此是三種之經文。恐猶執權 勤勤示耳。如人眼翳等者正約方等。形於二
乘而作譬也。初譬二乘次譬凡夫。俱不見性 譬以眼翳。二乘厭患生死加以苦痛喻之。凡 夫不厭但云患眼。若詣拙師者。機發喻詣。三
藏教主名為拙醫。析法觀智如針灸。小乘助 道如藥塗。出三界苦如痛止。不得佛智佛眼 如根壞。迷中道理如不見色。無如來種四字
即合喻也。若人下譬凡夫也。煩惱全在則如 來種存。故喻眼根不壞。後若遇師者。此即巧 醫但用禁呪。如圓教主唯說圓頓達障即德。
喻以痛愈。五眼具足見三諦理故喻眼根清 淨。二廣約煩惱道。荊溪云亦是三佛如來種 者。意亦如前苦道明之。貪愛雖即已屬煩惱。
依身藉業亦具有三。豈猶觀惑能壞惑耶。必 觀惑具及以惑由業苦故也。煩惱既爾。於五 蓋中睡掉二蓋猶是報法。以相帶故故亦同
苦。所以皆云三故也。若離取我者。別列於三。 通別有我故但成三。若離出我我遍有三乃 成等分。別門明義者。倒計於陰故總屬身。常
等別故故於苦門若道之中離出四倒。別門 即是別相念處加能觀念故處名生。若從相 生身等復受正勤如意乃至覺道等名。故知 有身等文亦轉入下之六門。此等皆應無作
釋之。當知四倒非道出生三十七品之佛道。 能生根本等者。問蓋能覆禪與禪相違。蓋去 禪發能生何在。答若約小乘蓋是相違。若從
大教違蓋成定。故約大教名相生也。若爾何 故生於根本禪耶。答事理並明故兼發事。或 是元以小助於大此於別於通無妨。以由蓋
中亦具三道故約道說三。重約苦道。華嚴明 十種六根等者。暹云。舊經三十五云。佛子菩 薩摩訶薩有十種眼。所謂肉眼天眼慧明法
眼佛眼智眼明眼出生死眼無礙眼普眼。佛 子是為菩薩十種眼根。若菩薩成就此眼則 得一切諸佛無上大智慧眼。餘耳等五根各
有十種。名相俱別一一皆結。云得諸佛無上 耳乃至無上意。故今云因是得入如來六根 也。所以然者下應知。言識住者。識得安住也。
識念分明無有惱患。無壞者是名為住。惡趣 則苦痛壞。四禪無想壞。非想滅定壞。亦彼地 心想微昧。念不分明故識不安住也。問曰欲
界亦惡趣所壞。云何立識住也。答曰取地壞 不取界壞。欲界惡趣善趣趣乖地異苦樂。殊 致義不相涉。故不相壞也。荊溪云。七識住者
處是所住住是能住。若依什公但在於苦隨 所住處。三道具足亦成通相。三通之相約小 乘樂住。挫成無種。雖云不樂理非全無。四重
略約煩惱道。荊溪云。是生善緣者。且從對治 通為觀境。何種不成。五約業道。荊溪云。因惡 生善等者。此引可轉以為況例。一切大惡無
不轉理。既轉為善生。三不護當知。惡體是 不護體。譬如濕土能生乾土成乾土已即成 塼瓦。故知濕土是塼瓦體。六約煩惱總結。三
淨名重問。經云。曰何謂也者。曰是發語之端 許慎說文云。開口見舌謂之曰。淨名既聞文 殊廣說三道為種。恐他不了故此問之。以生
文殊訶小之說。四文殊解釋二。初分科。二隨 釋二。初正答。二譬顯二。初標示分科。二譬。 如下隨文釋義四。初譬了因種。二譬緣因種。
荊溪云。經云植種於空者。無糞曰空非太虛 也。糞壤者說文糞棄除也。周禮壤亦土也。三 譬正因種。四總譬能生三種。五大迦葉領歎
述成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歎領經之疇。孔 安國云。疇類也二。譬顯二。初譬二合三自鄙 二。初自鄙二釋意。三明眷屬二。初敘意分科
二。初敘意二。初躡前科生起成前道及種義 者。淨名說非道為道。文殊說非種為種也。二 復次下例前品顯成。二文為下分科。二初問
下隨文釋義二。初問二初敘能問人。二正出 問辭二初問眷屬二問資生。二答二。初分科 二。初答下隨釋四。初正答法身眷屬資生即
是自行三。初明眷屬二。初敘意總明二。初牒 答敘意。二關下附事成理臣佐吏民者十地 輔佛。行化降魔制敵如臣。十向事理稍深職
近王邊如佐。十行力修諸法種種驅馳如吏。 十住如民。初入佛境界率土之賓莫非王民。 盛米為倉喻禪定生百八三昧。盛物為庫。庫
喻實相能發十八空智慧。二智度下隨文別 釋二。初廣釋諸行二。初事釋二。初釋權實父 母二。初約義略釋。二若就下依經廣解二。初
對前品辨義二。初約品正示。二故金下引證 釋成二。又行下徵前科辨義。安住世諦初出 胎時者。無明共法出生一切隔歷分別故名
世諦。安住者以止觀安於世諦。即是觀不思 議境。觀行位成故名安住。以安住故名託聖 胎。初住破無明開佛知見名初出胎。用權至
入假者。實智入空權智入假。二釋導師。由生 天地二氣者。天陽氣地陰氣。楊子法言曰。父 母子之天地也。二觀解。稽首智度無子佛者。
大論文初歸敬偈也。而古論三本不同。或作 等字或作 [得-彳] 字或作子字。以字體易相濫故 又作子字。說者或謂是種子之子。或謂是子
息之子。既各有義。故古來人師莫敢定執。而 總作四義釋之。故古論音義云。一者無等。一 切眾生無與佛等。二云無礙。佛是法王於法
自在。三云無子。復有二義。一者就理。佛能體 悟無生真理名為無子。二者就事。如來生死 種子已盡故名無子。四者無子亦二義。一者
般若名佛母。母有七子。謂佛菩薩及辟支四 果。即此七中佛最居長故云無子。二者無明 蔽中無有智慧之子。釋籤備引此文。但為寫 者改 [得-彳]
作礙故學者多昧。今文引用於四義 中取子息義。但以在因名子。故普賢名真佛 子。極果超因故云無子。此與古釋似異。若取
七子中長義亦稍通。二法喜下略解諸句。慈 與悲相符等者符合也。故荊溪云。女性柔和 不與物諍。如慈與悲易可合集。或作扶持字
者。後人妄改。若似若真者。荊溪云。似賢真 聖。彼岸法門者波羅蜜此云到彼岸。兩輪者 謂福慧也。二嚴齊等猶如等侶。等者齊也類
也。漢書曰皆陛下之等夷。妓女者女樂曰妓。 悅慮者慮心也。二明資生。如是約別圓教等 者。荊溪云。但要先須約前二教消釋竟。次約
後二。然前二教但斷界內。若依別教界內界 外見思除處皆有前後。易可相例。登地同體 理非前後。於別教中雖復入地。仍分見修前
後之別。圓教一向初後不二。是則不可分於 見修之異。具約界內見盡之位。名為見淨及 度疑淨。約思盡邊名分別淨及以行淨。涅槃
須指究竟佛果。若於真位立七淨者。不分而 分以為七淨。準四依位作之可見。菩薩在因 等者。以七淨中有無學道非究竟果。即是菩
薩修無學因亦得名為涅槃故也。更修八解 除垢者即斷者。單章通無知及修九種大禪 等也。亦可得云於諸禪中皆除無知。華鬘者
梵言俱蘇摩。此云華。梵言摩羅此云鬘西域 結鬘師多用蘇摩那華。行列結之以為長貫。 無問男女貴賤皆以此莊嚴。或首或身用為節
好。以滋息者息生也。避諸蟲螫者。知列反蟲 行毒也。又通郝釋二音。則墮二地者。二乘地 也。外國用音樂等者。肇云。外國諸王臥欲起
時奏絲竹自覺。甘露者生公云。天食為甘露 味也。什云。諸天以名藥著海中。以寶山摩之 令成甘露。食之得仙。白虎通云天酒也。觀理
懺悔者。等覺一品在亦懺悔也。作無作善者。 依小乘義如常所說。今持中道戒不作二邊 名作無作。三結自行功德滿。勝幡建道場者。
什云外國破敵得勝則竪勝幡道場。降魔亦 表其勝相也。二明入假大用。成前非道及種 並為化他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入假供養
諸佛。二入假淨佛國土。三入假成就眾生二。 初分科。二隨釋五。初入假覺悟眾生。二明教 眾生世法。經云悉於中出家至邪見者。九十
六種皆出家外道。隨其出家欲解其惑不同 其見也。三入假拔眾生災難。經云或作日月 天者。什云。劫初時未有日月。故為作日月令
得照明也。作地水風大者。劫初地未成以神 力令六方風來吹水結而成地。或見人入海 船欲沒時為化作地令得安隱。至須水火風
處皆應其所求也。或化作或以身作食及藥 草亦如是也。劫中有刀兵等者。什云將世劫 盡時刀兵起。人壽十歲婆須蜜從忉利天下
生王家作太子。化眾人言。我等祖父壽命極 長。以今瞋恚無慈故致此短壽。是故汝等當 行慈心。眾人從命惡心漸薄。此後生子壽二
十歲。如是轉續至彌勒時八萬四千歲也。四 入假濟地獄畜生之苦。五入假同事利物。經 云令魔心憒亂者。欲言行禪復受五欲。欲言
受欲復現行禪。莫測其變。所以憒亂。邑中主 者。左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 邑也。以祜者胡古反。詩箋云。祜福也。爾雅祜
厚也。令住戒忍慈者。什云。世無賢聖。眾生下 劣不入深法。故化以戒忍。三結歎自他。經云 道無量者應適皆是佛之道矣。四斥破二乘。
經不肖者廣雅肖似類也。禮記云。其子不肖 謂骨肉不似其先。即儜惡之類也。
入不二門品
[0839b17] 三不二香積兩品明中道 雙流二。初入不二法門品二。初列章。二隨釋 三。初釋品來意。二正釋品三。初立四句廣解
二。初約句正簡二。初標示。二正釋十。初偏圓 門理。荊溪云。以第三句簡二乘者。此意正當 方等意。亦可云通教二乘義同三藏。別教地
前名為偏門。若初地名入圓理。但初異後不 同圓教。或云教道地前非圓入。從證說方名 圓理。二別圓門理一句是受接人。一句是解
圓行漸人。初地即是初住。以相對成句。既修 漸行故受地名。三圓融教理。四教理即離。荊 溪云。第四四句即是簡前第三四句。前雖理
教相對為門未知為是何教教理。須簡即離 能所。圓別更對藏簡顯前理教。五大小說默。 荊溪云。第五四句即是對前四四句簡。前皆
從法雖對理辨。未論入者默與非默。今更從 行立此門重簡前四。六教行遠近。荊溪云。第 六四句者。今昔因人果人相對。顯前圓教亦
應更約三教簡之。七教門得失。荊溪云。第七 四句者約得失辨。得失由行。顯前皆得今此 帶失。八出入凡聖。初句三乘。二句五道。三句
唯別。四句唯圓。荊溪云。第八四句者。約一代 教以論今昔相對出入得否之相。述前七四 句中今昔以論得失。亦是偏圓相對以辨。唯
第四門是圓是得。九大觀小果。荊溪云。第九 句約大觀小果相對辨者。初句小果後三大 觀。亦名大因。此如法華相待論妙。十觀門偏
圓義推。三觀者。以離斷常名中道。故第四句 即修不定止觀人也。荊溪云。第十四句者純 約觀門。雖復多門意在於觀。故使觀門最居
後說。二是則下結示釋成二。初結示。此約情 悟者。隨機情故則能入之門不等。而所入之 理一也。此就理釋者。所入之理唯一默。然及
論能入不得不異。故淨名杜口諸聖各說乃 互為表裏耳。二不二者。荊溪云。如向十門簡 入不入。入者偏圓。圓者不二偏者則二。不二
方是今所入門。二者不定。或邪或正或小或 大。唯事唯理。但別一義或存或沒。如下具簡。 當知為簡不入之二。若得入者無向諸失。二
若就下釋成二。初約悟理寂照釋二。初正釋 二。初釋入不二。照而雙寂至寂而雙照者。約 三諦互融。乃寂照相即。以相即故出入咸悟。
二釋法門。二不二之法者。二即二邊不二即 中。故知所照秖是本具一心三千三諦之法 耳。門者還是等者還是所照稱為門也。理通
一切稱之為門。二是則下結示。荊溪云。是則 還是一法等者。不二及門秖是一法。但法從 處立門從用生。立名雖殊法體無別。故云不
二。約此諸門有二不二。二又二下約迷悟相 對釋二。初簡迷示二。二今明下約悟釋不二 二。初約法正示。不依至之二捨二邊也。亦不
至不二不著中道也。亦不下離應作依字。誤 也。雙捨下釋上二句也。及不二邊者。荊溪云。 捨中道著也。即上云亦不依生死涅槃之不
二也。此中道理名之為門者。顯教即是所入 之理言入不二法門者。入即能觀。三觀不二 法門即所觀。三諦心外無境故稱不二。可軌
名法通達曰門。當以此略結括諸廣。二法華 下引證簡人二。初引經證門。荊溪云。法華云 其智慧門等者。理即是門。此門中智稱理故
難故。借開文以顯於難。亦是境智相稱之謂。 二非但下簡能入人二。初簡偏顯圓。唯除下 剩諸字。二又圓下簡凡顯聖。通意可爾者。若
論通意何但相似名入。觀行名字亦得名入。 如人知彼家等者。荊溪云。此約住前知圓為 譬顯住。分真名之為入。如開示悟入等者。此
證入名唯在分真。別義若然者。豈但入名從 別。開示悟三亦不通凡。問今師以開等四對 四十位則入當十地。此中何云即初住中論
耶。答法華疏釋開示悟入凡有四義。一約四 位二約四智。謂道慧道種慧一切智一切種 智。此二皆約竪對四十位也。三約四門。空門
即開有門即示。兩亦門即悟。雙非門即入。四 約觀心者。心性三諦不可思議。此觀明淨名 開。雖不可思議而能分別三諦不濫名示。三
一相即名悟。非三照三名入。此二皆約橫論 位位具四。若約橫者實通住前。但經文所談 四華所表正在聖位。故今以橫歷竪初住具
四。二此品下躡前品顯意三。初成前菩薩品 得入此門。無生忍位者因訶改觀。故入無生。 亦不通中住者。亦不住著能通中道也。二成
前問疾品。荊溪云。進論者更辨果用故云進 論。三成前觀眾生佛道二品。類如天地至不 生者。易曰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三示名義互
通二。初明門名通出入二。初標立。二通教下 解釋二。又復下顯法義通出入二。初標立。二 不二是法也。經品但云入不二。今以義通亦
應云入二。此中又應標云非但二名出。不二 亦名出。文略耳。以法門無量其義皆通。二如 法下解釋二。初正釋二。初引長者宅內顯而
二名入。造立舍宅者。有餘國中有餘涅槃也。 起慈悲舍。依性空宅。金銀喻大乘三十七道 品。倉是定門。即百八三昧。庫是慧門。即十八
空。不二而二名之為出者。應云名為入。今云 出者字誤。即標云二亦名入是也。然此不思 議俗望不思議真。雖名為出。若望界內思議
真俗悉名為入。以入在宅內故。自於下正 示此意也。二如舍下。引小乘被加顯不二名 出。準此文。知前合標云非但二名出不二亦
名出也。以相對易彰故前略耳。此亦從二而 入不二者。小乘所證。是界外俗故名二。以被 加故說不共般若。即界外真名入不二。但知
下。上暫與之以被加為入。既都無悕取故此 奪之。故云非真悟入。若領知下。既被加非真 悟入。所以出證小果。故云還出草庵也。草庵
是界內真名為不二。既出住小果。豈非不二 名出耶。是時下結示也。然此兩番明出入義 通。若欲易解應云以界內二諦望界外二諦。
並須破內入外。故使界外俗諦亦得入名。即 二亦名入也。此即初番意。若從被加出證小 果即從果外俗。出界內真即不二亦名出。二
今言下簡顯。即從界外俗入界外真。故云入 不二。應知界內二諦已在界外俗攝也。三入 文二。初分科。二隨釋三。初淨名問所以問
者。從始會以來唯二人相對餘皆默然。今欲 各顯其德故問令盡說。二諸菩薩各說二。初 玄談義旨四。初表圓位三。初標三義者。初依
大經。二依仁王。三依大品。二釋三。初表開前 合後位。即大經云。三十三天不死之藥臣將 共服也。即是不死之甘露也者。以涅槃如甘
露令生死永斷。是真不死藥也。二表合前開 後位。十四度者亦名十四忍。即開五忍為十 四也。一伏忍有三品。即三十心也。二信忍三
順忍四無生忍。各有三品敵對九地。五寂滅 忍有二品。下品對第十地上品對妙覺。以彼 合等覺在十地故。三表初後俱開位。大品以
四十二字表圓位也。初阿後茶者。阿之言不。 即初住無明破初不生故。茶者具云波茶。此 云畢。茶外更無字也。即妙覺究竟也。中論八
不者。暹云。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 來不去。故言八也。若無至四十二地者。即小 般若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也。
若分至皆具諸字者。即楞伽云。一地具足一 切地也。三當知下。結於三義中唯初義與今 菩薩位數相當。既開合相收。故同後二。故云
即表此之三義。二約自行。五百身因如前記。 今以小例大故引之。三約化他。我無我至如 是者。以八倒例生滅說之。以生是四榮滅是
四枯。故四約別圓二。初正釋。暹云。文殊以無 言。言於無言者如經云。如我意者於一切法 無言無說名入不二也。二料簡二。初問二苦
二。初兩教區別。荊溪云。若作三門等者。此緣 前文對文殊淨名。判三十二人例別竟。今更 問答顯別圓耳。不可專判以為別教。若於一
門攝四十二。諸門亦然。二四門收束。二法自 下隨文別釋三。初明三十一菩薩各說。三十 一。初法自在三。初正釋二。初釋名荊溪云。則
權實至無縛者。如問疾中。慧與方便對論縛 解。今云自在即是二用。慧即實慧。故云二慧。 權慧自在實慧無縛。二生滅下釋門。皆是隨
情等者。未入初住見理。住前相似等解悉是 隨情。二簡非。荊溪云。所以於初法自在文廣 料簡者。在諸菩薩之首故爾。下去大旨悉須
準此。故下諸釋文相並略。文為三。初簡非外 計。二簡非三藏。三簡非通教。各有問答悉如 文。三今此下結示。分中已脫者分見中道也。
二德守二。初釋名。二我下釋門二。初正釋或 隨性欲等者自行也。或為赴機等者化他也。 二若二下簡非未空於所者。以涅槃為我所
也。三不瞬二。初釋名。頂生上忉利。緣如涅 槃聖行品。二釋門。不受有五種者。大品行相 品云。菩薩行般若時。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
亦行亦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 受亦不受。此五即不受二邊也。四德頂二。初 釋名。頂禪如前記。二釋門。五善宿二。初釋
名。二十八宿謂。角亢等也。五星者史記曰。水 火金木土。此五星者天之佐為天經緯。見伏 有時。乃至五陰者。謂此五星配五岳五常五
戒五藏五陰。中略諸五故云乃至。廣疏云乃 至五陰。達五陰即五涅槃名為善宿。此約所 配。日星宿三昧者。中智如日空智如五星假
智如列宿。二釋門。荊溪云。是動念等者。念動 故所以境動。今但通以不動之心對於動境。 故三教境智名之為二。唯圓境智方名不二
名無動念。六善眼二初釋名。荊溪云。善眼者 慧眼也。即是分得如世尊慧眼。二釋門二。初 敘他解。荊溪云。大乘三解小宗一解並不分
別。一相之淺深也。文為二。初人師。二毘曇。 或非心法者即色也。或大或小者。生住異滅 各有大小也。謂小生生大生等如前記。八相
皆約一法等者。謂大小四相共成八也。故名 二相者。不同曰二。故八亦云二也。若不得此 一法者。心法既空八相安在。色法亦爾。今皆
不用者。荊溪云。又若待對明一明無則不用 也。二今取下明今釋三。初依大論。相與法等 者。相謂八相。法謂本法。荊溪云。今取釋論等
者。非異是一。非一是無。又非此一無方名不 二。次亦如下且先將一以破於數。次一相無 相下雙破一無。方名不二。二據阿含。荊溪云。
更有三法開心為四者。文語稍略。應云更有 三法色及心數。更有四法開心為三。王數同 時及色為四。更有五法開心為四。對色為五。
如此但是阿含小乘開合色心以釋一多。暫 寄顯相非永用之。若不下正明觀相。三約三 脫。七妙臂二。初釋名。或用事妙故得名者其
臂妙好也。羅什云。以施報故手能出無量寶 物如五河流。故名妙臂也。或權實下約所表 也。荊溪云。不思議實與權理同。二釋門。菩
薩心聲聞心者。荊溪云。此則兩教菩薩對兩 教二乘。自善為他者聲聞自善菩薩為他。八 弗沙二。初釋名。二釋門。荊溪云。先出舊解。
泯此下斥舊。今取下正釋。九師子二。初釋名。 二釋門。荊溪云。先約世兩名。次辨同異。若 取下斥舊。今取下正釋。摩訶那伽此云大龍。
名佛為人中大龍也。十師子意二。初釋名。二 釋門。十一淨解。有為等者。荊溪云。先分名 體。意云前文已作漏與無漏名竟。今復更丘
有為無為名者。以門別故。故更以有為對三 無為。如得無漏亦是有為者。暹云。下香積品 疏云。又從須陀洹至羅漢。所得智慧名有為。
所得斷名無為。無為即是有餘涅槃。今可例 彼也。數緣非數緣者。即新云擇滅非擇滅也。 俱舍頌云。此中空無礙。擇滅謂離繫。畢竟礙
當生。別得非擇滅。釋曰。空無礙者謂太虛空 無礙為性也。非謂所見空一顯色及竅隙等。 擇滅離繫者隨繫事各別。隨三界繫見見品
品皆名為繫。所繫不同名為隨事。離一繫故 得一擇滅。擇力所滅名為擇滅。謂斷智推度 令滅故名擇滅。礙當生等者。此非擇。二類不
同。謂根塵闕緣及所證位諸無知惑。不得續 起名礙當生。如緣一色時於餘色及餘四塵得 非擇滅。為正緣色礙餘四。色等當不生。故一
是涅槃者。暹云。擇滅無為也。二非涅槃者虛 空及非擇滅也。今將離一切數等者。荊溪云。 以有為中數對三無為中數緣滅。名之為二。
若無彼數及數滅者是則不二。十二那羅延 二。初釋名。那羅延者涅槃疏翻為金剛。二釋 門。不出不到者。不出生死不到涅槃。以皆空
故。荊溪云。正當通意。今須在圓。十三善意。 十四現見。荊溪云。現見文中不釋名。已覩中 道故名現見。癡是無明乃至老死。此中具指
十二緣也。此用經意成今觀也。今觀不盡是 空者。是中道空從非盡。下釋出中空名為不 盡。此盡不盡即非盡非不盡。十五普守二。初
釋名。二釋門。荊溪云。言故於我無等及引八 自在我者。二名俱在中道法性。故須引之以 防名同義同之失。故名同義異釋之。十六電
天二。初釋名。二釋門。荊溪云。明無明為二 者。此是界內不即無明。故與界外明為二耳。 無明即明下正釋其相。即是相即之無明也。
無明即明無明之體尚自不二。何況於明故 云佛性即是明也。明有三種者汎出之耳。十 七喜見二。初釋名。二釋門。荊溪云。先斥拙次
今即下正釋者。如幻有即空。一切法趣空不 空是真空也。十八明相。荊溪云。四種空種等 亦先立。次四種乃至不二正釋也。言內外皆
空者即體空也。即是中道空也。具如前釋。十 九妙意。二十無盡意。今明布施等者達藏通 之二。成今不二。六度之通別者。六度是別迴
向是通。六皆迴向故。二十一深慧。荊溪云。深 慧名文中不釋。見底之慧故名為深。底即實 相。二十二寂根二。初釋名。三無漏根者如前
記。荊溪云。此是大乘三無漏根從於寂滅實 相而生。六根得清淨者分真清淨也。二釋門 二。初廣釋三寶義二。初明二相。文中先問起
三寶。是三不應云二。既言下作兩意答釋。初 約異故名二。是則四法乃至無量。對一如理 悉得名二。豈但三法。又解下次束三寶以為
人法。故知三寶秖是二也。言佛與眾生俱是 人者。眾下多生字後人妄加也。眾是僧耳。以 僧伽翻眾故。故佛僧二寶俱是人也。佛是果
人僧是因人。故言下引大論證佛稱人。以人 與眾生俱假名故。人不曉此遂於上文眾字下 輒加生字。二今觀下示不二二。初正約三寶
示不二。二何故下更歷三身示不二二。初約 身廣明二。初徵起總明。二人就下約身別示 二。初三身敵對。二三身各明三。初法身三寶
是法佛之師者。法字誤也。應云諸佛之師。此 即大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 佛亦常。諸佛即報智也。此法身正是法佛豈
得又為法佛之師耶。可軌之法者。以報智軌 則法性而成故。即是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也。 法以軌則為義。境智相稱者。荊溪云。不稱則
不和。既約境智以明三寶而云境。法佛智相 稱者。境亦稱智故名相稱。二報佛三寶。荊溪 云。與理相應者智應於理如前。約理即是理
應於智。三應身三寶二雖復下結示不二。然 此三身各明三寶者凡有二異。若法報二身 秖是境智照。發等互成三義。法身以所發
之智為佛。報身以所照之境為法。法身以境 同於智為僧。報身以智同於境為僧。秖由報 法相應相冥故。得互望各為三寶。唯應身三
寶一向就應說。細尋前文其義可見。凡十二 寶者以源本三并流出九。源流共數則有十 二。未曾有異者。以三身一體人法不二故。入
一實相者。三九雖殊一心無別。二三寶下略 例一切法。荊溪云。諸法亦爾者。諸法無非一 體三寶之實相也。二十三心無礙二。初釋名
二釋門。初斥小果。滅即涅槃滅者。因果滅盡 之處即是涅槃寂滅之理也。今觀下正釋說 涅槃。即是色者。空即是色。此空亦是中道之
空。中道之中具一切色空故也。二十四上善 二。初釋名。二釋門二。初正釋現文。此文亦有 二義。初以異故名二。前解者即釋寂根中也。
又身下次義也。束三為二。秖是色心。色心為 二者。荊溪云。小乘入空猶見有二。於實相中 見一切法不得一法豈分色心。故云不二。二
上來下對上結成。善眼即第六人。四種空種 者即第十八明相說門也。今以上善對上二 人。共成三脫各從一悟。二十五福田。荊溪云。
經動者釋有進退。初以四禪皆名無動。次第 四禪及以四空乃名無動。此但他人所解。今 明如上所明無動但屬於福。皆是有漏故皆
屬動。對理無漏方名不動。二十六華嚴。荊溪 云。經云從我起二者。意明破我見於無我故 云起二。未達我性故起二也。二十七德藏二。
初釋名。二釋門。如訶身子者即不思議品初 文也。故經云。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 無造盡證修道之求乃至是則戲論非求法
也。二十八月上二。初釋名。月團圓等者。即 華嚴云。譬如淨滿月。普現一切水。形影雖無 量本月未曾二。二釋門。顯晦亦明暗也。經云
如入滅受相定者。以小定喻顯也。以智照滅 故則無明。結惑盡故無暗。二十九寶印手二。 初釋名二釋門。三十珠頂王。荊溪云。珠頂王
名文中不釋。譬如輪王頂上明珠。是珠居 頂故云珠頂。三十一樂實二。初正釋樂實二。 初釋名二釋門二。初釋實不實。二釋肉慧眼
二初正釋二。初牒文引經。二二乘下依經示 義。二但大下結示。荊溪云。若約別教為語。正 觀中道為慧眼者。於十住中遠觀所期耳。從
十行去從空出假故云照二諦。故從假邊名 為法眼。三諦同觀即入初地。二是中下釋諸 菩薩二。初正示二釋疑。二文殊菩薩說二。初
分科。二一諸下隨釋二。初諸菩薩問。二文殊 說二。初略釋。故云起想即癡等般舟文也。二 若作下廣釋二。初約門示義二。初約五門正
釋二。初正釋三。初標。二菩薩下釋二。初約前 為四門二。初正示。二諸菩下結益。然此四門 秖是三諦。空門真諦有門俗諦。兩亦雙非即
中道遮照。既三諦相即故四門互融。三諦四 門一心本具。既知相即各說何妨。俱達心源 咸稱不二。專用此意統而括之。方識斯經不
二大旨。隨四悉檀逗機等者。既自行因斯開 悟。是以還說己法以示他人。二於其下顯今 為第五。此第五門豈離前四四不可說。故名
第五。又若約觀以明。則三諦俱照成前四門。 三諦俱亡成今第五。亡照體一廓爾無寄。淨 名杜口豈離斯乎。損至無損可以意得。三故
此下結。二料簡二。初問。二答二。初明五門俱 教。二約四悉結成二。初約前三後一釋。注云 云者。此四悉檀並約理說。隨機暫異定無淺
深。二亦以下約前後俱四釋。既是相成故前後 俱四。無言有說四益何殊。要其所歸同歸于 道。二引二論證成二。初證成四門二。初引論。
二若實下釋義二。初釋門義。二如是下示得 失。邪見火燒故者。夫火不取則有溫身熟食 之功。取執則有焦肌爛手之禍。合法可知。二
若因下結示第五二。初結。前生後二。此無下 望上顯意。荊溪云。亦是別擬圓教者。上已判 諸菩薩屬別教竟。故不可說屬圓教釋也。此
亦一往隨文判耳。若三十二人從遠意說。所入 亦是不可說也。得圓意者者。上來亦判三十二 人一一相通即成圓義。故今此中得作此釋。
不可說門亦如是者。別圓四門各有第五不可 說故。故不可說。其門亦通。遍攝一切方屬圓 門。二無言下別示無言二。初通示六種二。初
約內外通明五。初長爪二。初正示二。初明邪 計。長爪即摩訶拘絺羅此云大膝。舍利弗舅 也。由來論勝於姊。懷舍利弗論則不勝。知所
懷者智。寄辨尚爾何況出胎。即棄家往南天 竺讀十八經。誓讀不休無暇剪爪。時人呼為 長爪梵志。學說還家問甥所在。人云為佛弟
子。即大憍慢。我甥八歲聲震五竺。彼沙門者 有何道術誘我姊子。徑往佛所思惟良久。不 得一法入心。語佛言。一切法不受受即安義。
此言一切法我皆能破使不得安。故言一切法 不受。毒氣者即三毒心中妄計也。應云皆三 毒。文中作云毒字誤也。二佛心下顯佛破。佛
心無三毒者顯佛慈心破彼邪執。汝之下正出 佛破。先牒彼計反問定之。汝之不受者牒彼 計也。汝見是受不者反問也。謂汝起不受之
見。汝內心為安受此見。為不安受此見。若見 下出佛難意雙破彼執也。先破受次破不受。 初意者。若汝此見安受於心。何得一切不受。
以汝見心亦在一切法中故。次破不受者。應 云若見不受。今云不見者語倒也。汝見若亦 不受何得見他有受。便欲破之既執己破他。
驗知汝心有受汝受於受者。汝心受於不受 之見。此見即受。故云汝受於受。受即苦諦者。 受有三受。讚喜即樂受。毀瞋即苦受。不讚不
毀起癡即捨受。樂受有壞苦。苦受有苦苦。捨 受有行苦。故云受即苦諦也。流轉生死者由 集感苦受五道生。故云具受諸受。云何下佛
結責也。二故知下簡非。二犢子三三藏四通 教五別圓。二約正教點示。二今此下別顯今 義二。初約文示義二。初別圓對辨。此以諸聖
各入則成別義。故使文殊即亦成別。若約一 一互通即成圓義。今即亦圓。一往暫分此圓 前別。二往明義前後該通。雖作別釋以圓為
正。二取文下徵文顯含二。初徵文總立。文殊 既云一切法不可說等。故知一切包收四教 及以外道之法悉不可說也。若爾何謂文殊
談圓不二耶。正由包收凡小方顯圓門。即是 一心本具十界六凡四聖。凡對外道聖收四 教。九界即佛。咸即空中。故俱不可說。圓融之
旨於斯現矣。二如涅下引經釋成二。初引涅 槃正明。今以生生句屬凡夫者。即收長爪犢 子。生不生即收藏通。世諦死時者即見思破
也。不生生即別教十行。亦收通八地。初出胎 時者。此以塵沙惑破道種智生名出胎也。故 知下結示。世間即邪外。出世即四教。百界一
心何所不攝。二引法華助顯二。初正約圓釋。 諸餘法者即前三教及邪外等。此權即實名 體內權。無非佛法。故使七方便人無能測量
言辭相寂者。十界權實咸皆寂滅。二簡下例 簡二教。二復次下結前起後。三維摩默然三。 初文殊問。次淨名默然。三文殊歎。三聞品得 益。
香積品
[0844a20] 初釋題二。初正釋題。今依正 報勝人者。今依憑正報以立品名。舉正報以 收依果也。佛超一切故曰勝人。二明來意。二
解文二。初分科。二第二下隨釋二。初身子念 食二。初正釋念食。諸佛至不餐者。以佛內證 中道故不偏中。以表之也。毘羅三昧經瓶沙
王問佛。何故日中佛食。答云早起諸天食。日 中三世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 制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食。二懸示譏訶。此
大士譏訶二。初分科。二隨釋五。初譏。經云八 解脫等者。生公云。八解脫以不淨觀居初。而 食是不淨之物。既以體八為懷者。豈有欲食
之情哉。二許食。三遣化請二。初分科。二今言 下隨釋四。初入三昧三。初入三昧。二現請飯 之國。以香詮理者。達香由心造。即香是心香
具三千。即空假中故云詮理。亦有一乘之化 者。大論三十八云。有佛國土為一乘說法。純 以菩薩為僧。有佛土聲聞菩薩雜為僧。如阿
彌陀佛國。菩薩僧多聲聞僧少。三十眾皆見。 二遣請飯二。初分科。二隨釋。五段如文。亦有 得義者。妙理當顯大用即彰。三到彼問訊二。
初分科。二隨釋。諸段悉如文。四蒙飯而還二。 初分科。二心誡下隨釋。皆如文。四命大弟子 共食二。初分科。二隨釋。皆如文。經云限意
者。捨事求理名為限意。無悲自度亦名限意。 經云經不可盡者。以心無盡故飯亦無盡。心 性究顯有斯大用。芥納須彌其事類也。經云
猶故不賜者。方言云錫瀃盡也。而字通三體。 賜儩澌俱訓盡也。古經作賜不須輒改。四二 土佛行化二。初懸談義旨三。初總示來意。二
然機下別明起教二初明二。土起教二。初明 別對二土。二今但下起教互通三。初敘別略 斥。未必全爾者。未必穢土定用音聲。淨土定
用香味也。二何以下徵釋互通二。初明聲教 通淨土。二若耳下明香味通穢土二。初正明 通穢。二例如下引例釋成。三今正下結示別
意。而判淨穢者。既現國是淨。復以香味為教。 故對此穢土音聲為教以判兩別。二約身飯 釋疑。三料簡正旁二。初明彼土香正味旁。二
今娑下為化此方二塵俱至二。初明俱至所 以。正助兩門者。香正味助。二引例釋義二。初 喻藥。有通別者。通即飲食別即大黃等。準律
凡有四藥。故律鈔云。報命支持勿過於藥。藥 名乃通。要分為四。言時藥者。從旦至中聖教 聽服事。順法應不生罪累。言非時藥者諸雜
漿等。對病而設時外開服限分無違。七日藥 者約能就法。盡其分齊從以日限用療深益。 盡形藥者勢力既微。故聽久服方能除患。形
有三種。一盡藥形。二盡病形。三盡報形。今言 通藥即前三種。別藥即是盡形。外來內發者。 湯火刀杖名外來病。四大增動名內發病。更
加餘味等者。四分云。一切鹹苦辛甘等不任 為食名盡形藥體。善見云。一切樹木及草根 莖枝葉為食不任者盡形服之。即今云。大黃
巴豆也。二今正下合二。初正合前喻。以通譬 正以別譬助。二若利下更作譬釋二。初正釋。 二同是下結示。二此間下明此土聲色正旁。
二此中下隨文正釋二。初標示。二正釋二。初 此問彼答二。初此淨名問。二彼菩薩答。即大 乘木叉者。一止一作咸即心性。法鼓經曰。心
無盡故戒亦無盡。二彼問此答二。初分科。二 今言下隨釋六。初問二答二。初開五乘化剛 強眾生三。初總答。二別答二。初懸示菩薩但
處中者者。謂列在人天之後聲聞緣覺之前 也。三應供者見修無學也。五佛子者四果支 佛也。二就人下正釋五乘四。初人乘。意為一
飲酒者。以因醉動心三毒重。故意口不開。至 為三者。意口細故合身業麁故開。二天乘。三 業委開成十善法。秉持既細故感天報。此名
通因。更加餘行及以禪定以為別因。故有諸 天果報不同。如正法念經說。經云。是殺生是 殺生報者。即華嚴云。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
三惡道。後生人中得二果報。一者多病。二者 短命。餘九因果悉如華嚴經云。無義語者華 飾美言。苟悅人意名無義語。三菩薩乘。四聲
聞支佛乘二。初約三學正釋三。初戒學。經云 是應作是不應作者。疏解已明。今更助釋。是 應作者是作持。止則成犯。是不應作者。是止
持。作則成犯。波逸提等者。南山云。義翻云 墮。十誦云。墮燒煮覆障地獄故。七聚者一波 羅夷。二僧殘。三偷蘭遮。四波逸提。五提舍
尼。六突吉羅。七惡說。三種羯磨懺者。一心念 法。二對首法。三眾僧。法心念者發心念境。口 自傳情非謂不言而辨前事。對首者謂各共
對面秉法也。眾法者四人已上秉於羯磨。此 三略明。若曲枝分則有八種。心念有三。一但 心念唯得自說。有人亦成數列三種懺。輕吉
羅.說戒.座上發露.及六念也。二對首心念 謂。本是對首之法。由界無人佛開心念且引 七種。四分中有安居。十誦有說淨受藥受七
日。五分有受持三衣及捨三衣。善見受持鉢 也。三眾法心念謂。本是僧秉。亦界無人故開 心念。四分說戒自恣。外部受僧得施及亡人
衣。對首法有二。一但對首。以是別法不開僧。 用界雖成眾亦自得成。總依諸部有二十九 受捨三衣.鉢.尼師壇.及受捨百一供身具.捨
請捨戒.受依止法衣鉢.藥.說淨.受藥.受七 日.安居.與欲.懺波逸提.懺輕偷蘭.懺提舍 尼.懺重吉罪.發露他重罪.及自發露。六聚僧
殘中白捨行法.自行行法.自僧殘諸行法.白 入聚落尼.白入僧寺尼.請教授.作餘食法。且 論略爾。二眾法對首同前眾法心念也。眾法
有三。一者單白。事或輕小。或常所行。或是嚴 制。一說告僧使成法事。二者白二。由事參涉 義須通和。一白牒事告知。一羯磨量處可不。
便辨前務通白及羯磨故云白二。三者白四。 受戒.懺重.治舉.訶諫。事通大小。情容乖舛 自非一白告知。三法量可焉能辨。得以三羯
磨通前單白故云白四。又作法等如優婆離 章。二定學三慧學二。初釋有漏無漏二。初牒 經通解。二從此下約三乘別釋三。初標。二修。
此下釋三。初菩薩如菩薩戒中說者。即菩薩 善戒經中備明菩薩行六度。破六蔽。於一一 度皆具四事。一者修道。二者莊嚴菩提。三者
自他利益。四者得後世大善果。因論破蔽遂 指彼文。若梵網戒乃是別圓菩薩。非藏通也。 應知藏通但稟篇聚。故大論云。釋迦法中無
菩薩僧。文殊彌勒皆聲聞眾中依次而坐。蓋 謂此也。今文於二乘中戒定總說。慧學分三 正是此意。故知非但戒同所修禪定亦同二
乘。但以慧勝故稱大乘。人或昧之遂指梵網 以為四教菩薩戒法。法華玄義行妙之初點 示甚顯。二聲聞。三支佛。三雖約下結。二是正
下釋下諸句。二問下簡戒慧通局。荊溪云。菩 薩在俗非僧數攝者。若藏通三乘不別立戒。 具如法華玄義中料簡。荊溪既云藏通三乘
不別立戒。故知疏文且通。總而指兼含別圓 菩薩也。以淨名答彼菩薩說釋迦開五乘必 該一代。是則二乘通兩。菩薩該三。疏文從省
且從三藏。此中答意復該別圓。是故荊溪還 指法華玄文料簡之相。故彼文云。他云梵網 是菩薩戒。今問是何等菩薩。彼若答言是藏
通等菩薩戒者。應別有菩薩眾。眾既不別戒 何得異。又若別明菩薩戒。何等別是緣覺戒。 今明三藏三乘無別眾。不得別有菩薩緣覺
之戒也。若作別圓菩薩解者可然。何者三乘 共眾外別有菩薩。故別有戒。問三乘眾外別 有菩薩戒者。緣覺戒云。何答三乘眾外無別 緣覺。三結答。二譬顯中經云
[怡-台+龍] 戾。或作籠同 祿公反。戾三蒼作 [仁-二+戾] 。同力計反。狼戾也。剛強 貌也。經文有作悷。力回反。悲吟貌。非今所
用。四淨名述成二。初分科懸示。勞謙者易曰。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王弼云。承上綏下勞謙 匪解。二言此下隨文釋義二。初總歎二。初略
釋。二如下廣釋二。初淨穢對論二。初引論示 義。此間下示義也。二就下約譬顯勝二。初立 譬正明二。初退敵治病喻二。初喻二合。二接
賤濟乏喻二。初喻。捐施無幾者。捐猶捨也幾 多也。位在方伯者。王制曰天子百里之內以 共官。千里之內以為御 (謂此地之田稅所給也。官謂其文書財用也。御謂衣
食) 。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 國以為連。連有師。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 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
(屬連卒州猶聚也。伯師正亦長也。凡長皆因賢 侯。為之殷之州長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 。八州八百五十六正。十八師 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
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目二伯 (老謂上公。周禮曰。九命作 伯。春秋傳曰。自陜以東周公主之。自陜以西召公主之) 二合。遂得發真斷結
者。此入聖位如為方伯。若在賢位則如高遷。 二用下結示經意。二若作下四土傳望二。初 傳示輕重。二今取下結示經意。二歷別十事。
五更問此土菩薩行二。初牒經文總解。疣者 肉之凸病。二約乘戒判釋二。初標示。二大乘 下正釋荊溪云。但戒急而無乘者明無大乘。
六淨名答。經等心眾生者。等心尊彼不分怨 親。
菩薩品
[0846a11] 初重分大科二。此二下總明 來意。三菩薩下別解二品二。初淨名掌擎大 眾同入庵園歸佛二。初釋題。二就此下解釋
二。初兩意分經。蓋大師異時分文。故章安具 錄之也。二初為下隨文釋義二。初分科二。初 同下隨釋也。下去經科已在疏文不煩委錄。
用前七日為方便者。即小乘七方便也。五停 合一。總別念為二。并四善根七也。四處辨消 者聖三凡一也。故云七日乃消者。荊溪云。用
前事解七日之文。為理解中之前方便。若入 發心者。正指方等起慕大心。為法華入位之 方便也。二復宗說佛國因果二。初懸談義旨
二。初總示二章對上五意。五重之中兩意者。 於前釋題五意中。此當初二兩意。初云大士 助佛闡揚化功已畢須還佛所。次意云。佛初
明佛國因果。大士助宣此義。須歸佛所復宗 明義。二上開下科對佛國以顯復宗。上開宗 者即佛國品也。說文云。開張也。廣雅云。宗本
也。初品張佛國之宗本。明淨土之旨義。故曰 開宗。此中復宗者中間諸品別論餘法為顯 佛國。所為既訖還歸佛所。復本所說佛國之
義。故使文節與上符合。二上果下隨文釋義 二。初明佛土。不同起根各異二。初復宗說果。 明佛國佛事不同二。初正明果三。初配上總
明二。初舉前示同二。初明四義符同。二良由 下示不次第意。文中先述意。次類如去類顯。 名異義同者。三周名異。開權義同。類今四段
名殊佛國義一。三十六問者。即長壽品初迦 葉童子發問也。古來分問開合不同。或三十 二四六等殊。即問云。何得長壽等也。義相主
對。名字不同者。佛以一十二品答三十六問。 其有名義主對者。則以長壽品答云何得長壽 問。金剛身品答金剛不壞身問等。復有一品。
而答多問則是名字不同也。義意若正等者。 但取與問意合。不責名異。此中下結例也。以 今四段對上開宗。雖不次第同顯佛國。二今
第下約今正對。二此中下隨文別釋四。初釋 上第四何法起根二。初正釋三。初敘意總釋 二。初明六塵具法悉可起根三。初總示根塵。
二若毘下對小顯大二。初小乘明眼色用劣。 二大乘明眼色該通。荊溪云。豈可將此毘曇 以難法華。信知但是不了之教。定不可依。又
今毘曇師若聞斯語。豈不撫掌。三故大下引 證結成二。初引證六根。二當知下結成具法。 二今將下明諸國從勝各用一塵二。初正明
從勝。二如此下以此例餘。二光明下牒文別 解。何但他國等者。荊溪云。此土尚有光明為 事。何況餘土正用光明。如思益所辨者。彼經
云。又如來放光名曰能捨。佛以此光能破眾 生慳貪之心。能令行施。又光名無熱。能被破 戒之心令持禁戒。又光名安和。破瞋恚心令
行忍辱。又光名勤修。破懈怠心令行精進又 光名一心。破妄念心令行禪定。又光名能解。 破愚癡心令行智慧廣。如初句。又放四儀一
切法光亦如是。小乘中或言光到觸者。荊溪 云。到而方觸也。不到觸者謂。不到不觸。縱非 不到亦非益相。如須扇多佛等者。大論明。此
佛朝成道暮入滅。故留化佛度眾生也。四大 菩薩至功德者。法慧菩薩在忉利天說十住 功德林菩薩在夜摩天說十行。金剛幢在兜率
說十向。金剛藏在他化說十地。不可定判。安 在化人者。謂菩薩作佛事之言。不可定作化 菩薩消釋。以華嚴四菩薩是實非化。亦是用
菩薩為佛事故。故屬下雖化實不同俱屬起 根也。此間亦坐菩提樹得道者。此本尼拘律 陀樹於下得菩提。故因以為名。智論云。樹下
思惟如佛生無憂樹。成道菩提樹。轉法輪吉 祥樹。入滅娑羅樹。行者隨諸佛法常處樹下。 或現常身者即丈六身。是常所現也。故大論
四十四云。釋迦文佛常光一丈等。夢幻十喻 者。經文但七而無城化空三也。荊溪云。況復 十喻本喻於空。此亦空為佛事耳。菩薩得有
者。於空見不空故。以十喻為誑相者。暹云。光 統以四宗判教。一因緣宗指毘曇六因四緣。 二假名宗指成論三假。三誑相宗指大品三
論。四常宗指涅槃華嚴等常住佛性本有湛 然。若佛不示至能知者大論文也。蜫蟲者蜫 亦作昆。禮記曰。昆蟲未蟄不以火田。鄭玄云。
昆明也。明蟲者得陽而生得陰而藏。故曰蜫 蟲也。三廣說下指廣結略。二齊此下總結。二 釋上第三明入佛慧二。初分科總敘。二但諸
下隨文正釋二。初善門。二惡門。女人示貪欲 者。舊經第四十二云。善財童子至險難國大 莊嚴城婆須蜜多女所。白言我已發菩提心。
未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答言。我已成 離貪欲實際法門。故天見我我為天女。人見 人女。乃至非人見我為非人女。若欲所纏來
我所者為其說法。皆悉離欲得無著境界三 昧。見我得歡喜三昧。與我語得無礙妙音三 昧。執我手得詣一切佛剎三昧等 (云云) 。凡夫
為此墮落者。荊溪云。總云世人多分之相。豈 可和須蜜令人墮耶。此少唯益。滿足王者。新 經名無厭足王。舊經四十一云。善財至滿幢
城滿足王所。見無量眾生犯王法者。身被五 縛或斷手足或截耳鼻乃至以火焚之。善財 懷疑。虛空有天告之。勿疑。即詣王所白言。我
已發菩提心未知云何學菩薩行修菩薩道。 答言。我成就菩薩幻化三昧法門。十惡眾生 不可教化。我為調伏令解脫。故化作人眾種
種苦治。令捨十惡發菩提心。當知我身口意 乃至螘子不生害心。何況人耶。見婆羅門者。 舊經四十云。善財至進求國方便命婆羅門
所。時婆羅門修諸苦行求一切智。四面火聚 猶如大山。中有刀山高峻無極。從彼山上自 投火聚。善財白言。我已發菩提心未知云何
學菩薩行修菩薩道。答言。汝今若能登此刀 山投火聚者。菩薩諸行悉皆清淨。善財疑念。 十萬梵王在虛空中告。令勿疑。爾時善財即
登刀山自投火聚。未至中間即得菩薩安住 三昧。既至火焰復得菩薩寂靜安樂照明三 昧。即新經六十四云。伊沙那聚落勝熱婆羅
門也。三既善下結示顯意。三釋成下結顯經 意。結撮始終者。初品始明淨國。二釋其意二。 初敘意分科。方便至之土者。方便曲巧也。曲
巧隨緣示現三土。隨緣不變同一寂光。鏡像 器飯喻意可識。二今就下隨文釋義四。初就 虛空結釋二。初約佛國。譬文與此對釋二。初
舉譬。二此言下合法。二今此下約佛國。法文 與此對釋三。初牒上四番。二雖下約土正解 二。初約事理消經。二今四下明寂光體遍。三
是故下結成今意。二略明身智。萬延量者。延 謂由延。亦由旬耳。三廣明身智二。初對前辨 示二。初約廣略相對。二約思議不思議相對
二。初明二諦俱異。二何以下徵釋相狀。初釋 三藏二諦相。次極智下釋圓教二諦相。二今 十下正釋經文二。初約不思議明俱等。文中
牒經消釋小不次第。對經可見。應以同等二 字逆通諸句。文中並約二身釋等。以諸佛俱 有二身。所以諸句同等性等者。性應作姓。即
釋經文種姓二字也。剎利婆羅門者。諸佛應 世不出二姓。世尚威勢者則生剎帝利姓中。 如釋迦果也。世尚德行者則生婆羅門姓中。
如彌勒是也。法身之性等者。以性釋種姓義。 亦是以事表理。習種至妙覺者。果由因剋。故 遍列諸性勝應至眾生者。此勝應即他受用
報也。二此之下約互相釋結用義。荊溪云。此 之身智等者既可以土釋身。即可以身釋土。 四約三號二。初分科二隨釋二。初正釋三號
三。初釋三藐三佛陀二。初約思議。二約不思 議。二釋多陀阿伽度。亦先思議次不思議。於 真如之理者即三藏偏真也。三釋佛陀例前
二釋也。疏文從略。於前科不思議中明之耳。 釋請法中。隨其靜亂者。靜用文如彼國。亂用 武。如此國。權道有疑者。大論四十三云。菩薩
二種。一者有慈悲多為眾生。二者多集諸功 德。樂多集功德者至一乘清淨無量壽國土。 好多為眾生者至無佛法僧處。讚歎三寶之
音令彼國菩薩即第二人。故於權道有疑也。 問豈有無慈悲名菩薩耶。答慈悲無異俱化 眾生。期心早晚有殊耳。故大論四十五又云。
有先自成就功德然後度眾生者。有先成就 眾生後自成功德者。今彼菩薩即是先自成 後度生。一往對此土菩薩即當先成就眾生
人也。二往此土具有二人。即三根出假是也。 今彼國菩薩則當真出假人。二佛為說二。初 對上分科二。初對上佛國。二今就下正分今
文。二釋中下隨釋三。初總標勸學。二釋二。初 略釋。二廣釋三。初明不盡有為二。初標二。釋 三。初約句總標。二今言下牒前示義二。初大
師正釋二。初正明二義二。初約中道示義。二 俗諦下約二諦解名二。故盡下對上釋成二。 初對佛國釋成。二私問下章安私解。問意者。
彼九百萬菩薩既來此土。以香益物。則已能 雙流。何故始問。答意者。彼諸來菩薩中有權 有實。故以權引實者。為引利心實行示益物
之儀。故使無生大士權設斯問。以實隨權者。 彼初心實行雖未有雙流之用。以權神通所 攝故能隨來。三文中下隨難略解。子在難者
喻眾生在生死。父母在宅如菩薩在禪定。慈 念眾生不以寂靜為樂。故云如地獄。云云者 諸皆可見也。經云不輕未學敬學如佛者。未
學當學所以不輕。已學當成故敬如佛。經云 見來求者。為善師想者。本無施意。因彼來求 發我施。以則於我為師。故起師想。不住無為
中。經云。修學無起不以無起為證者。諸法緣 會而有。緣散而無。何法生有待緣而起乎。此 觀空觀之別門也。三疊釋二。初離文通宗二。
初對佛國顯復宗二。初對上釋成二。初敘前 佛國。二今下明今釋成二。初明三段相由。以 前不盡有為成佛國橫。不住無為成佛國竪。
又今二段各含橫竪。故疏不的對。今疊釋成 佛國結釋橫竪。二示前後互辨。此示今段與 兩科迴互耳。二今言下徵文略解二。初約雙
照正解。二若三下約身智釋成。二就此下約 權實示疊釋三。初約四雙分文。知病識病者。 總略名知委辨曰識。二約此下約權實廣解
二。初正辨三種權實。或說權為實者。荊溪云。 即是藏通三種真也。或說實為權者。含中入 真也。此等對圓並名化他。故下文云。約此判
思議不思議。此是通教及二八中之真俗也。 或於權中而辨權實者。以說權為實故權中 有實。或於實中等者。以說實為權。故實中有
權。逗機淺深者二教則淺。含中則深。二約此 下廣歷諦教釋義二。初歷二諦三。初標。二若 是下釋三。初自行權實。二自行化他三。初雙
標。二何故下雙釋二。初法故言三人等者。大 品文也。以三乘中利根見中道故。故知含中 在真。謂說真諦者。彌勒既以見中為真。則是
論偏空。正當俗諦。即複俗中幻有即空也。故 使五百聞俗謂真。雖不彰至其義者。謂大品 但云三人同斷。大經但云謂俗為真。而宛有
中道義也。已如向釋。若通別教圓教等者。荊 溪云。別教有時屬於化他。有時亦得將為自 行。有時亦得名為自他。二見空下譬。三日月
下合。三若菩下雙結。三化他權實二。初標。二 何以下釋二。初約空石喻釋相。二但思下對 不思議辨異。所以更對不思議辨相者。以化
他純用藏通。則但是思議。其利根者。於通真 見中理。則成不思議。若約利根還同自行。化 他權實義既相涉。故須辨相。文為二。初正明
思議二。初重舉前喻。稍稍消磨喻漸。礦盡金 現喻頓。即是斷見思盡受中道接故得名頓。 二思議下合喻釋相。先正合前喻。如一切下
更以譬顯。此取行人體物淺深以喻秖一思 議。其利根頓見中道。文中云生滅無生之言。 悉取體物之解以喻悟理淺深耳。非是約法
也。智之下者見森羅是四大。如藏教但見無 常。智之中者見森羅生滅。如通二乘及鈍菩 薩。但見即空。如生滅至真諦者。此是智之上
者見森羅是空。喻利根人。即見中道。既對中 下。任運是上。故不云上耳。此豈非漸頓也者。 以喻明之。宛見思議中有頓義。既有於頓則
亦屬不思議。但約菩薩。元始化他說於二教。 唯是思議頓見由根。故使二教但是化他權 實。而教下既有受接之理。不得不辨故此明
之。二對辨不思議二。初約喻正明。如如意珠 者。珠喻一心。能雨諸寶。喻一心隨緣變造十 界。珠雖無寶而具寶性。以喻心性本具百界
三千依正之性。名為理造。不假隨緣。理常造 故。故知此造即具異名。畢竟無所有者。雖無 所有而有寶性。若謂無性他應雨寶。何須摩
尼。不思議下合喻也。而能真俗具足者。不當 有無。有無自爾。何以故。俱實相故。實相法 爾。具足諸法。諸法法爾。性本無生。一切真俗
者即前三教二諦也。悉在十界所收故。二若 約下寄 (此下落紙也。從菩薩行品末至阿閦品中) 初總答二。初釋經文
二。初總別釋文二。初總。二別觀。己心性既是 實相者。實相必諸法。諸法必十如。十如必十 界。十界必身土。身分假實故有三千。是故三
千同在心地。與佛心地三千不殊。方乃名為 三無差別。方曉今經觀身實相。故云即是。至 義齊也。且迷中之理尚齊妙覺。而況等覺悟
中之理。而況妙覺佛。佛道齊。若曉觀心前二 可了。譬如人射法者。始學射者即期中的中。 自親疎始觀心性。即與佛齊。悟自淺深此用
首楞三昧喻也。彼經上卷佛告竪意。譬如學 射。先射大埻次射小埻。次學射的次學射杖。 乃至學射一毛。射一毛已學射百分毛之一
分。能射是已名為善射。經文具以欲學首楞 嚴先當學愛樂等一法合之。彼存次第。始學 射埻。今約不次即從初射的中有親疎。始疎
終親。以喻圓觀。二若正下結示觀法。二所以 下對問顯意二。初明因身顯土。二他下示所 居真國二。初他解。二今釋二。初明法身有土。
二故金下引經證成。二別答二。初釋觀三世 二。初正釋經文。如見有未來之法等者。此語 過去法未至現在時。故云未來之法可得。是
有邊無邊者。牒凡夫妄執有過去也。此即外 人妄計謂。過去有邊無邊現在常無常未來 如去不如去。乃至各加兩亦雙非。約三世五
陰共成六十。不離斷常即六十二見也。大論 大經并疏及輔行等處處明之。今意者若過 去實有可同外計。今既本空其計安是。下明
後際不去現在不住。例之可知。二他解下對 古示義二。初約位辨常二。初敘古。二明今。若 解今意方曉大經二鳥雙遊之旨。文為二。初
明金剛前自行故常。適今者始今也。凡夫並 常。何況分聖。二金剛後約化他故無常。然約 自行亦有無常。以元品無明未斷故。今此且
就化他明之。妙覺極果尚示八十無常。豈況 分常而不示乎。二示應化異二初古明應化 義同二今明應化體別。二釋不觀色等者。向
如訶須菩提者。弟子品云。其施汝者不名福 田。供養汝者墮三惡道。如慰喻者。即經云。須 菩提取鉢勿懼等。訶則以大聖小。故非福田。
慰則小乘聖人是界內福田也。釋三世偈者。 云本無今有本有今無。三世有法無有是處。 古人多解。今家正義唯約三諦。即真而俗是
本無今有。即俗而真是本有今無。即邊而中 是三世有法無有是處。又即一而三。即三而 一。三一即非三一。以消四句釋然大觀。佛於
大經四出宣說。故使古人名四出偈。若知三 諦一心則統乎一經。何止四出貫乎一代。何 止一經包乎十方。何止一化該乎三世。何止現
在。卷多歸一唯指自心。自心本無諸義安在。 無不離有眾說炳然。故知四出亦且隨機證 義為便耳。二身子問應身二。初敘意分科。二
隨文釋義如文。二明所居淨國二。初敘意分 科。二分言下隨文釋義。經阿迦尼吒或作貳 吒或作尼沙詫或言尼師吒。皆梵音輕重耳。 正言阿迦柅瑟 [打-丁+虎]
。譯云質礙。色究竟。 [打-丁+虎] 勅佳 反。七身子稱歎二。初正釋經文。二若依下研 謹顯意。若依此語者六番歎福深似流通也。
法供養品
[0849b14] 三流通分二。初總敘分章 二。初總敘二。初指品標章。二來通下舉名 解義。二分章。二就前下依文別釋二。初
品分二。初分科懸示二。初總別分科。二今 言下懸示品意二。初正釋品名三。初正釋。 二如下引證論。第四云。佛於摩伽陀國尼
連河側優樓頻螺聚落得菩提成就法身。故 多住王舍。報生地恩故多住舍衛。二國之中 下顯法身勝也。此經既詮實相。即是諸佛法
身也。故帝釋護持。三護下例結。二復次下護 持所以二。初明今說醻請。二若作下依教判 人。若依華嚴以十地對六欲四禪者。帝釋是
二地菩薩。率化群下者。儀禮云。勗率以敬。鄭 玄曰。率導引也。二就歎下隨文釋義。初歎法 二。初分科顯實。非法無以成人者。由悟實而
成聖。故非人無以顯法。故人有神用方顯法 勝。二百千下隨文正釋。覺心所護者。即是佛 護也。八魔十魔如前記。吾助爾。喜者爾汝也。
二述其歎人二。初分科懸示二。初總別分科。 二所以下懸示義旨二。初立疑徵起。二正言 下依義答釋二。初明福慧勝劣三。初略示勝
劣。生身之福不動不出者。大論五十八云。依 止者己身.財物.受者。是法中取相心著。生憍 慢等煩惱。是名世間不動不出。能動能出者。
論云。動者柔順忍。出者無生忍。聲聞法中動 者學人出者無學人。二故言下引論委明福 不趣等。即彌勒金剛般若論也。福不趣菩提
者。布施七寶如須彌山福也。二能趣菩提者。 受持及讀誦。此二趣菩提。是故此二名為了 因。於實等者。正明讀誦般若資於實相。是故
持誦名為了因。故云於實。降斯已外但名生 因。生因者有漏因也。故云於餘。荊溪云。於實 下生了二因互比決者。此約無了之緣無緣
之了。當分各說。豈有發菩提心者。獨有緣因 而無了耶。獨有於了而無緣耶。若獨有者彼 此不成。對緣而了了方成。了緣亦如是。三供
養下牒義酬問。荊溪云。供養生身名生因者。 此約唯供色身之佛不聞法者。或見生身唯 說小法。並名福。不趣菩提也。二金下引二經
證成荊溪云復次大品至諸佛為怨者以小教 中所不說故故無於罪福之緣。二第四下隨 文釋義。修行福多者。隨便牒文耳。應知秖指
修行二字。是述法行。經云福多於彼則是總 顯信法勝前供養起塔耳。經云。如來等十號 者。一切諸佛皆有通別兩號。彌陀釋迦等是
別號。如來等十是通號化相須分故立別名。 實德齊同故立通稱。無虛妄名如來良福田名 應供。知法界名正遍知。具三明名明行足。不
還來名善逝。知眾生國土名世間解。無與等 名無上士。調他心名調御丈夫。為眾生眼名 天人師。知三聚名佛。諸天世人無能過者名
世尊。如一微塵等者。舊華嚴第三十六譬。如 有一經卷如大千界所有一切。無不記錄。彼 大千等經卷在一微塵內。時有一人出興於
世。具足天眼見此經在微塵內。作如是念。云 何經卷在微塵內。而不饒益眾生。即以方便 破塵出卷。如來智慧具足。在於眾生身中。但
眾生顛倒想覆不知不見。如來天眼觀已曰。 奇哉奇哉云何如來智在於身中而不知見。 我當教彼覺悟聖道令離顛倒。見如來智在
其身內與佛無異。即時教彼修八聖道見如 來智。信受實相等者。信受即名字。修行通觀 行相似。即是至異名者。三脫不縱不橫故稱
微妙。三脫之法非凡小之思言議。故稱不思 議。故云異名也。聞持前行者。荊溪云。住前修 於果地功德。具如止觀記。注云云者。具如第
一疏釋歎德中明六度也。三種受者三土中 思惑也。入涅槃般若者。荊溪云。涅槃解脫也。 即對般若而為二也。取於實相中道也今謂
圓觀實相即住前修行入涅槃般若者。由似 入真。得涅槃斷果。般若智果。即是諸法不生 而般若生。亦是入理般若名為住也。是圓頓
漸三教者荊溪云。圓頓是圓。漸是三教。故云 漸三教也。二十七賢聖者。中阿含三十福田 經明二十七賢聖。學人有十八。謂信行.法行.
信解.見得.身證.家家.一種子.向初果.得初 果.二向.二果.三向.三果。及五那含。謂中.生. 行.不行.上流。無學有九謂。思.進.退.不退.不
動.住.護.慧俱。五怖如前記。三種生死者荊 溪云。於變易中分出因緣。示百句解脫者。至 於極果方具百句。若具百句豈唯百耶。若具
一切何獨果耶。若聞不聞者。聞謂依聞而解。 不聞謂自思得解。今據內修同名法行。經云 得五神通者。若據前得忍猶是相似位人。未
得中道無漏。故但五通。若已入分真則讓極 果無無漏也。經云迦羅鳩孫馱者。亦云拘留 孫。此云所應斷。即賢劫第一佛。在第九減人
壽六萬歲時出。樓至即最後佛。在第二十增 劫中出世。
囑累品
[0850b16] 初對前辨示。二囑是下正釋 經文二。初釋題。二就文下解文也。優波毱多 者。付法藏傳及阿育王經皆云。毱多於摩突
羅國說法。魔王於說法處雨真珠華瓔珞華 等化作白象。七寶莊嚴化為七人。端正殊特。 舉會觀察無聽法者。於三日中說法無一人
得道。魔王歡喜。毱多即入三昧觀之。知是魔 作。魔復以瓔珞著尊者頂上。知已作念。魔壞 正法。如來何故而不調伏。即觀佛心知佛令
我調伏。即以蛇人狗三屍化為瓔珞。感魔王 至謂之曰。汝與我鬘深感厚施。今還以此用 酬贈汝。魔大歡喜舒頸受之。至其頸上還見
死屍蟲蛆欲出。魔深厭惡語毱多曰。汝今云 何以此死屍而繫我頸。魔以神力去之不得。 求請諸天。乃至梵王求脫此屍。梵王曰十力
弟子所作我不能脫。若歸依毱多容有得脫。 魔受梵教至毱多所五體投地求脫三屍。尊者 曰。汝於正法莫作惱害。然為汝脫。魔言受教。
即為脫之。為無相佛者。謂德齊於佛無相好 耳。此褒稱之辭耳。三若是下約人釋二。初略 示。二言深下廣釋二。初起釋久行二。初引無
行貼釋二。初引彼經正明二。初牒解深經 二。初牒文引經。荊溪云。言深經者引無行經。 貪欲是道者是也。眾生無始與此三俱勤。觀
眾生於茲取悟。故云即是。一切諸經大旨悉 然。不得意者。以三為是。二指此下依經示義。 二彼經下重引勸誡二。初重引經。荊溪云。恐
人誤解。故更引彼經。深達此法者亦不破於 戒等。二行人下明誡勸。二實相下約因果結 釋。二若能下對今文結顯。二若樂下追釋新
學二。初正釋根。添水之乳者。大經菩薩品云。 如牧牛女為欲賣乳貪多利故加二分水。轉復 賣與餘牧牛女人。彼女得已復加二分。轉復
賣與近城女人。彼女復加二分賣與城中女 人。彼女復加二分詣市賣之。古師釋二牧女 譬弘經者。女性諂曲譬弘者不能忘懷為法
而多諂眾利。故以牧女譬之。初加二分者。一 抄略此經。二分為多分。第二加二分者。一除 深妙語。二安世諦言。第三加二分者。一抄前
著後。二抄後著前。第四加二分者。一前後著 中。二中著前後。二如即下引事證二。初引現 事。二此中下引昔事二。初正引昔緣。荊溪云。
此是往日沙彌者。佛是和尚阿難是闍梨。二 故知下結淺顯深。三約此下總結。三教迂曲 名飾辭。圓頓極談名直語。如喜根等者如前
記。擯法亦成者亦纔也。又大論第八云。苦行 頭陀初中後夜勤心禪。觀苦而得道聲聞教。 觀諸法實相無縛無脫無解。心得清淨菩薩
教。然此以小比大故作此說。於菩薩圓乘亦 未甞廢於禪觀等事。次文分二。初釋輕慢。二 次復下釋取相二。初明取相成非以釋經文
二。初約經文顯失。二如三下舉人師示過二。 初明諸師取相。三時等者。古來南北通用三 種判教。一頓謂華嚴。二漸十二年前有相教
阿含經也。十二年後無相教從般若至涅槃 也。三不定教。謂勝鬘光明等。非頓漸而明佛 性常住故名偏方不定教。虎丘岌師更於漸
教分為三時。謂有相。無相.常住。即指涅槃為 常住教也。四時者白馬寺宗愛師判漸為四。 三不異前。於常住前無相後指法華名同歸
教。五時者道場觀等。漸更為五。四不異前。於 無相後同歸前指今淨名及思益等為褒貶抑 揚教。半滿者。菩提流支以十二年前為半字。
十二年後是滿字。四宗者光統判教也。一因 緣宗。指毘曇六因四緣。二假名宗。指成論三 假。三誑相宗。指大品三論。四常住宗。指涅槃
華嚴。六宗者。光統更開四為六。四如前。指法 華為真宗。大集為圓宗。具載法華玄義第十 卷。二明今家無著二。初正明無著。三教二教
一教等者。荊溪云。三亦秖是漸等三教。二即 頓漸。一謂一音。無教者無言說也。乃至八教 隨宜用一。而以諸教用兼於觀。更互融通意。
令無滯方便入道。若不爾者。與外何殊。故令 於教以起於行。行教相盾以悟為本。介爾有 著者。周易曰。憂悔吝者存乎介。韓康伯注云。
介纖介也。二自執下斥諸師二。初大師斥。二 南岳斥。二明寂照入道以顯經意二。初標示。 營道猶云修道也。二但下正釋二。初明說默
互資成益二。初正明互資二。初示說默該收。 二須識下明互資成益三。初法二。初明對病 設藥。二語默下示用治適時。二譬。三合。二故
大下舉得顯失二。初舉互資之得。五穀者鄭 司農云。麻黍稷麥豆也。二若偏下顯取相之 失。雖謂懷常子等者。雖自謂常住之子托在
聖胎。既生偏著長倫生死。所有佛性定不顯 發。其猶石女不生也。二若於下明說默各有 信法二。初聞思迴轉釋二。初明聖說具信法。
二明聖默具信法。加功慊到等者。慊苦簟反。 恨也。加功不悟所以自恨心生。禮記云。貴不 慊於民。鄭注云。慊恨不滿之貌也。孟子云。行
有不慊於心。注云慊快也。其義亦通。婁婁者。 或作慺。並謹敬也。雖非懈謾而不得悟。故須 聽法取解。據此明信法迴轉人也。廣明信法
相資迴轉等。具如止觀安心中。二又從下內 外相資釋。如聞而行是法資信。雖正從外聞 而更假內自思惟資助得悟故。如行而聞是
信資法。雖正宜內思而必假外聞說法資助 得悟故。二付囑阿難二。初敘意分文二。初敘 意二。初迹。二本。二就此下分科。二要者下隨
文釋義。得要即得諸法者。以實相必諸法諸 法即實相。故如得如意則具眾寶也。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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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79 維摩經略疏垂裕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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