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Shu 大般涅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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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五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師子吼品之二
[0181b07] 起卷是第二勸修。初勸修後論義。上云十住 聞見至佛眼見。若欲聞見眼見。應當受持十 二部經。故有勸修。師子吼言下。第二論義。六
番問答。初一番明見義。中間四番明能見之 行。後一結成。初文者先問次答。初問文者。 上云如來妙絕凡夫。云何見聞是故興問。次
善男子下答中二。初明實不可知。次若欲觀 察下。明亦有可知。上就究竟證為眼見。分證 為聞見。今約凡夫修習中取聞見。得道力強
眼見。色身則弱。上德王品說。見佛初生出家 不達妙本。悉是曲見。今覩如來生行七步。知 是方便則得見佛。各有所據不得一槩。於中
三。先標章。次解釋三結。初標如文。就解釋文 有六番。初身口二業。次形聲兩勝。三身通心 通。四受身說。法五身口忍。六身形聲說。前五
可見。第六文中。於聞見文末。云為梵王說中 道者。約顯露教。說四諦五人得初果。約密教。 說中道無量菩薩。得無生忍乃至補處。又鈍
根聞生滅四諦。中根聞無生四諦。則不聞說 中道。利根聞說無量無作四諦。即說中道。明 中道有五番。或雙捨論中道。或相成論中道。
或雙照論中道。私云。兩捨是兩教。相成是別 教雙照是圓教。在文可尋。如來心相下第三 結成如文。爾時師子吼下。第二有四番問答。
明能見之行。初番先問次答。問又二。先舉僧 寶問。次舉佛說難。初文者即四依人問。心是 內本行是外迹。言初二種者。以初二濫後二
故不可知。如佛所說下。第二正舉佛難。直置 僧寶尚已難知。況乃如來。但見色身聞說法。 云何依此二事知是如來。佛答又二。先答僧
次答佛。初答僧為三。一結問。以難知下。次以 四緣故知。具足四事下。三結成可知。戒有二 種下。第二答佛問。復有六番。初番持戒究竟
不究竟。復有二種下。第二番為利不為利。後 四番悉如文可尋。師子吼言下。是次番問答。 前云持菩薩戒得見佛性。為作要求。為不要
求。要求者是市易法。若不要求行而無願。未 知云何故有此問。佛答有兩。初發起十四句。 法性自爾而相隣接。任運法爾非作要求。若
心不悔持戒不淺。次持戒下。心任運成得見 佛性。住大涅槃 (云云) 。第三番問答。問中又三。 先領旨。次作難。三結。初如文。次難中。初難
戒是眾行之本。有果而無因。應是真是常。涅 槃居在諸行之末。有因而無果。應是無常。後 偏結一邊可見 (云云) 。佛答先歎。次答。歎中為
三。一歎因深。二歎持力。三誡聽。初如文。次 文中善得時長釋迦日短者。以緣宜故也。例 如日月燈明。六十小劫此間食頃 (云云) 。二佛答。
初答持戒無因之問。有法譬合。法中為二。一 唱有因。二遮無盡。初有因者。以聽法善友等。 為作戒因。從信心因於聽法下。二遮恐無窮
之難。故指二法互為因果。次譬如下凡舉三 譬。初為遮無窮作譬。諸師多言。尼乾淨行不 以瓶著地。三木為拒以支一瓶。瓶由拒立拒
藉瓶成。二梁武云。尼乾口啖牛糞身裸穢根。 有何淨行而可稱耶。拒者。今之渴烏取水者 是。亦名轆轤。井上施之更互上下。即是互為
因果之義。而言尼乾者。指其家有此拒。次舉 十二因緣譬。若克定三世譬。此不便取輪迴 不窮。更互義成。三舉小乘中八相為譬。大生
直名為生。小生言生生。成論人破毘曇大小 生義。解此文云。一期之壽是大生。念念生滅 是小生。由一期有念念。由念念有一期。解文
不了。而復不許用毘曇義。此不應然。破立適 時借譬何爽。私謂。古人以一期與念念更互 相生。何以不得然不及剎那。八相只一剎那。
是生是生生。故一剎那中。大相是因小相是 因因。小相是果大相是果果。是則更互為因 更互為果。如一信心。即此信心是聽法心。即
聽法心是於信心。雖同一念而更互相因。既 互相因即互成果。信心聽法下合譬。答前初 難。明戒有因。從是果非因下答後難。明涅槃
是果而無因答。後又三。初唱兩章門。一是果。 二非因。次何故名果下。釋是果章門。是出世 果故言上果。是習果故故是沙門。婆羅門果
是佛果故。故言斷生死是絕待果故故言無 煩惱。煩惱名過過者。體是死因。一過復得苦 果。故言過過。又無明能迷理。復能障智故是
過過從涅槃無因下。二釋非因章門。無生滅 者無世間因。無所作者無報因。非有為者無 生因。常不變等三句。是無相待因。三善男子
下。結無因義。次第四番問答。問為三。初領旨 仰非。次舉六無為難。三結。次畢竟無但是語 勢。非是正意。正取有時無故為難。言有因者。
有習因了因。言無因者。無生因報因。故舉有 時無以之為難。如池沼之雨旱。如日月之籠 散。因之有無。似同於此。少無者。以少故無非
是全無。不受無者。只是不受為無。非無彼法 不受惡亦如是。不對亦爾。後之三無。俱是互 無之意。三結如文。佛答為二。先明無因。次明
有因。初答無因為三。先非五就一。次六喻併 非。三結無因。初非五就一者。汝以畢竟無以 為正難。尚不全是有少分是。是故就之。況以
五喻寧得會耶。次併非六喻。六是世法。不可 對於出世之法。而復重非畢竟無者。以其墮 斷無我無我所。故與涅槃乖。涅槃有我故重
說之。三善男子下。結意如文。是因非果下。二 答涅槃是因而非於果。文為二。初標章次釋。 標者。明涅槃是因以佛性為因。即是了因。復
簡出非因即非生因。標其非果非沙門小果。 前云沙門果者。指佛果為沙門婆羅門果。因 有二種下。釋文為三。一明有生了二因。二舉
三譬譬之。三三番舉法門合之。合中悉用親 為生因疏為了因。此雖明不可思議之法。略 須分別。前一番事理相對。六度是事為生因。
佛性是理為了因。次定散相對。後橫豎相對 (云云) 。而初文中云菩提者。此欲明因取果。又舉 果成因。問涅槃無因而義說生因了因。亦應
義說生了二果。答了因所成即是了果。生因 所出即是生果。何不得並別有二果。生果即 是無常。了果即是於常。世人謂屈。此並此乃
不思議法門。何所不得。且用首楞嚴通之譬 如術人於眾前死。得財物已而復還生。今經 二鳥雙游即是其義。近是下。文云佛身二種 一常二無常 (云云)
。師子吼下。第三有一番問答。 結成本宗。此問從前眼見聞見如來佛性生。 夫佛性之性絕色非色。云何可見。佛答此為 二者。皆悉再答悉開兩意。故有可見不可見。
如文。佛性非內非外下。是品中第二大段。前 作佛性說。此作中道說。文為三。一略標中道。 二廣破邊執。三結歎佛性。初標中道有三句。
初句云非內非外者舊解云。不定在眾生身 內。故言非內。復不離眾生。即此識神而得成 佛。故言非外。觀師解云。非在眾生身內故言
非內。亦不在眾生身外故言非外。今皆不然。 舊說取捨如步屈蟲。次說如鳥除二翅。何者。 眾生五陰是因緣生法。即是空不在俗諦故
非外。此法即假不在真諦故非內。此法即中 故不俱在二諦。此法遍一切處故不獨在中 道諦。此法不可思議。不縱不橫不並不別。豈
作單能說之。上文云。一切覺者名為佛性。諸 師單說。非一切覺則非佛性。不名中道。三點 具足名一切覺。是名佛性乃是中道。只以即
空非外不在俗諦。只依此意任運破諸師所 說。標第二句。云雖非內外而不失壞。此還成 上意。舊云。非外故不失。非內故不壞。若定在
外應東西散失。若定在內應同於死身有臭 壞。故言非失非壞。觀師云。其本無成所以不 壞。其本無得所以非失。今明。二師解初句未
成。釋後句無託。此句釋成上非內非外。而復 即中故言不壞。而復雙照故言不失。標第三 句。云故名眾生悉有者。觀師云。雖非內外亦
不有無。而假名為有。今相。釋上不失不壞。即 遍一切處故名悉有。師子吼言下。第二廣破 邊執文為二。先破因中有果執成上非內。次
破因中無果執成上非外。此執若除不失不 壞。佛性中道悉皆可解。就破因中有果更為 四。一據佛教。二據世情。三據緣因。四據正
因。初據教者。近據前文。故名一切眾生悉有 佛性。遠據前品貧女寶藏力士額珠。此皆內 有寧言非內。世情者。世人求酪取乳求油取
麻。若無油酪人何故取。舉緣因者。內若無正 何須外緣。如穀無芽不須水土。舉正因者。由 外有緣使正得生。此皆據於因中有果。顯眾
生中悉有佛性。性應在內。就初據教有六番 問答。初引品初及如來性品為問。佛答明乳 即是空故不定說有。但言酪從乳生。乳即是
假故從因緣有。如文。第二番問答。問一切法 各有時節。乳中有酪待時而生。如穀有芽春 來方出。佛答為三。初作即空奪破。故言乳時
無酪。二作縱答。如其有者何故不得二種名 字。如文。三從因有二種下。更示乳即是假。是 故言有。第三番問答。若乳無酪何不從角而
生。此舉非因作難。佛一往縱答角亦生酪。第 四番問答。即取此為難。求酪之人何不取角。 佛答乳是正因是故取之。角是緣因是故不
取。第五番舉非果為難。佛先縱答。乳亦生樹 如文。次則奪答。若一因生者可得如難。須兩 因乃生乳。非樹之正因。因緣各異何得生樹。
尋文可見。第六番問答。直問眾生佛性復有 幾因。佛答亦具二因。正謂眾生。緣謂六度。莊 嚴家據此文。明假名是正因佛性。觀師不用
云緣因。不但唯有六度。復有境界及道品等。 皆是緣因。正因何得但是假名。亦有五陰及 心神等。今明。莊嚴覽陰成眾生此據外。觀師
取五陰此即據內。豈可然耶。上文云。佛性非 內非外不失不壞。今謂眾生是正因時。眾生 假名。為定在內為定在外。內外求不可得。還
是非內非外。雖非內外而有六度。生其陰軀 則不失不壞。一切眾生悉有於陰。還是向義 不應餘解。雖作此消文可更思之。師子吼言
我今定知下。二據世情執有為難。佛答為二。 初正破執。次示正義。初文二。初作三番。次更 重破。初三番者。初番問取乳不取水據乳有
酪為問。佛答為二。先非問。次並難。初如文。 次難中云汝言求酪取乳不取水者。並云如 人求面而取於刀。不舉鏡者欲作橫竪並之。
又鏡亦得為刀。仙人孫博。屈刀為鏡伸鏡為 刀 (云云) 。第二番即執刀有面為問。佛答。若定 有面何故顛倒竪長橫短。若有己面何故狹
長。實不狹長而見狹長。若因己面見他面者。 何故不見驢馬面。第三番仍併通。佛並眼光 到刀中則見己面像。不見驢馬面像。又眼光
到刀中。同刀竪而長。同刀之橫闊。是故見之。 佛答為三。一奪破光實不到。二縱破假到則 多過。三結奪。初奪如文。光若到下。縱破有四
過。一若光到火火應燒眼。眼既不燒知光不 到火。二若光到遠那忽生疑。三光若到者不 應見水精中物。水精閡眼不見外物。淵中魚
石水應閡眼。眼何得到。四光若不到能見者。 何故不見壁外。若見壁外應見外物。是故下 第三結奪。善男子下二重破。上未委悉故更
重破。文亦為三。一縱二奪三結訶。初縱為三。一 應責酪駒。二應壞子孫。三應含五丈。其既舉 世情為執。佛亦用世情破之。若乳有酪。賣乳
之人應責酪直。縱若有酪亦應五味一時。若 無醍醐那獨有酪。賣騲馬者應責駒直。駒復 有駒駒駒無己。如其不然知馬無駒。世人為
子騁妻。妻若有子不得名女。女則無子有子 非女。若女有子子復有孫。孫孫無窮。一腹所 生併是兄弟。世豈然乎。如其不然知女無子。
子中有樹應具五丈。已是亭亭雲外交柯接葉 布濩八方。如其不然知子無樹。乳色味異下 二是奪破。色異者乳白酪黃。味異者乳甜酪
酢。果異者乳治熱酪治冷。既無此等云何有 酪。譬如服酥下。第三結訶。明當服酥今已患 臭。亦當明當醪渜今已飽飫得酪食。用何有
是事。譬如有人下。第二示正義文為四。一舉 譬示正義。二引偈證。三下約眾生。四高推佛 境。初舉三譬又二。先譬次合。初譬中示於無
性假緣而有。譬如文。一切諸法下合譬。以是 義故下。第二引偈證成。但取初二句證無性 足。若定有性不應本無而今有。亦不應本有
而今無。本有應常有。本無應常無。既其不定。 云何而言乳有酪性。下二句相仍而來。此偈 是第四出。以證今義。若諸眾生下。第三約眾
生。身空以示正義。自有法譬合。重譬如文。眾 生佛性諸佛境界下。第四高推在佛如文觀 上經文。縱奪破竟明佛性即空。次舉三譬明
佛性是假。次引偈證佛性即空即假。次明眾 生身空。譬於佛性遍一切處。引諸佛境界明 佛性即中。觀文甚會。亦與上文佛性名為第
一義空。空名智慧等。義甚相應。私謂。章安依 經具知佛性遍一切處。而未肯彰言。以為時 人尚未信。有安示其遍。佛性既具空等三義
即三諦。是則一切諸法無非三諦。無非佛性。 若不爾者。如何得云眾生身中有於虛空。眾 生既有餘處豈無。餘處若無不名虛空。思之
思之。師子吼下。第三據緣能發因中之果。若 都無者何用緣耶。又有五番問答。初番問意。 若乳無酪性何用緣因。虛空無性不俟二因。
答如文。第二番轉緣因作了因名。問中有三 譬。次引乳譬合如文。佛答為四。一明性即是 了因。二明了應自了。三應能兩了。四舉正因
為決。初言性即是了者了本了。其令出若己 有性。性自是了何須他了。乳已有酪性性自 是了。何須酵渜而了出之。次若是了因下。正
言酵渜為了。應能自了。若不自了何能為乳 而作了因。初若自了者。應能自了而出於酪。 不須了乳令乳出酪。若言了因有二下。第三應
能兩了。只酵渜自能了出於酪。復能了乳出 酪。若有二者下。第四舉正為決。欲明酵渜能 兩了者。乳亦應能作於兩正。自作酪正復為
酵渜作正。第三番問意。前雖四難正執。第三 自了了他故。言我共八人者。如數他為七己 足為八。此是自數他數。他亦如是自了了他。
佛答為二。先破執二示正義。初破又二。初破 若爾則非了因。次何以故下釋。夫智能自數 己色。復數他色。色不能自數數他。了因如色
何能自了復能了他。別有一法自了了他故 言了因即非了因。一切眾生下。第二示正義。 欲明非本定有藉緣能有。第四番更復轉難
還引佛言。明有乳有酪故知是有。佛答為二。 先汎舉三答。轉答即隨問答。默答即置答。疑 答即不定答。後正用轉答如文。師子吼下。第
五番不許當有之說。故設此難問為二。先仰 非次正問為三。法譬合。佛答為二。先譬次合。 譬為四。一明過去有。二明未來有。三重明過
去有。四重明未來有。未來有即是當有。答問 即足。而復更明過去者。當由異部不同眾計 非一。薩婆多計三世皆有。曾有當有正有。曇
無德計過去未來是無。唯現在為有。已上破 有竟。今若用之。但是假名隨俗之用。且法王 所為。豈可以人情測。前云種橘芽甜熟酢。後
之酢味本在前甜。證過去有。今時此橘初酢 後甜者。或是國土物異。或是取爛熟時為後。 此時味酢。眾生佛性下合譬。正明當有即眾
生當得。師子吼下。第四據正因執有。凡四問 答。初番又四。一法二譬三合四結。初法中言 正因佛性者。即中道正性。尼拘陀下舉譬又
四。一正舉譬。二旁舉瞿曇姓。三合譬。四猶如 下。以譬帖姓為難。難意。若尼拘陀子無樹性 者。云何得名尼拘陀子。應名佉陀羅子。乳無
酪性亦不名乳。應別生餘事。佛性亦復下。合 佛答為二。初舉八事不可見。尼拘陀子若有 樹性何故不見。次若言細障下。更破二事又
二。先總非。次何以故下正破。破中又二。先破 細次破障。初破細者。夫樹相甚麁何得不見。 若本細者後不應大。後若大者初亦應大。次
破障者。若尼拘陀子障尼拘陀樹不可見者。 障常應障常不可見。第二番問答。問中還舉 兩因。了因了無正云何無耶。良以了細成大
所以可見。佛答有五重。一明本有本無皆不 須了。若尼拘陀下。二舉非果為難。難於本無。 尼拘陀子本無尼拘陀樹麁相者。亦無佉陀
羅之麁相。何故不生佉陀羅樹。若細下三難 麁應可見。四舉燒相為並。若樹樹本有性後 生樹者。亦應本有燒相後時可燒。子性被燒
不應生樹。五更取意破其先生後滅。文舉一 切法生滅一時。且就尼拘陀子生滅一時者。 云何先生而後方滅。既生滅一時。遂得先生
後滅。亦應先滅後生。第三番問答。舉非因為 問。等是無性何不出油。次佛云。亦得出油。壓 子汁出汁即是油。第四更問。亦應得稱為胡
麻油。佛答隨緣各異受名不同。不得名麻 油。得名尼拘陀油。眾生佛性亦爾。眾生中有 佛性。草木中無佛性。而有草木等性。師子吼
言下。第二破因中無果執既非外義。唯一番 問答問為三。一領旨二正難三結歎。領旨仰 非者。領無果之旨不復致疑。因中既其不得
有果。眾生之中亦無佛性。此義可信。眾生即 執定無為實。既其定無不復得言一切有性。 故云是義不然。不然者豈非執無。何以故下。
第二正難又二。先難次答。初文凡作七番。一 據業行。二據斷善。三據發心。四據退轉不退 轉。五據修萬行六度。六據退萬行。七據僧寶。
初就行業為難者。人天無性但有業緣。五戒 得人十善得天。天得作人人得作天。菩薩亦 爾。但以業緣而得成佛。非謂佛性。次就斷善
作難者。若眾生有性善。不可斷墮於地獄。以 佛性力應止地獄。夫佛性是常。常何可斷。既 斷於善即知無常。若無常者則無佛性。三據
初發心難者。若本有性應本發心。心既始發 知本無性。又佛性無發發則非性。四據退不 退為難者。若本有性不應毘跋致。只應阿毘
跋致。唯應不退不應有退。既其有退知無佛 性。五據萬行難者。若本有性何須萬行。修萬 行者知無佛性。六據退萬行為難者。佛性是
常何得有退。既見三惡而有退者。知無佛性。 七據三寶為難者。如佛所說三寶是常。僧既 是常只應常住。何得進修令後成佛。進修則
無常無常故無性。何故云一切眾生悉有。次佛 言下正答七難。但不次第。第一答第一業行問。 第二答第三發心問。第三答第六退轉萬行
問。第四答第二斷善問。第五答第五萬行問。 第六答第七僧寶問。第七答第四退不退問。 此答第一問。止有八字具答。問意舉人天由
業不關佛性。亦應由業致佛不關佛性佛答。 人天不須佛性。只由於業致有往反。不關佛 性。佛性常故作佛亦常。知有佛性。汝言下第
二超答第三發心。先牒問次正答。汝言何故 有退下。第三超答第六退轉萬行。明實無退 只是遲得謂之為退。而不答萬行。為下答可
酬之。此菩提心實非佛性下。第四追答第二 斷善問明菩提心非佛性。闡提不發菩提心。 而佛性不斷。善男子汝言下。第五答第五萬
行之問為二。一正答二更取意難。前無此言。 一解云。前應有此問翻者脫落。二解云。本無 此問直是取意。善男子汝言僧寶下。第六答
第七問有四。復次初有二種和合。次十二部 經和合。三十二因緣和合。四諸佛和合。皆明 僧常。乃是一體之僧非今事僧。善男子汝言
眾生若有佛性下。第七追答第四退不退問。 文為二。先牒問誡聽。次正答其難。云若有佛 性。豈合跋致阿跋致異。答文為四。一明退轉
行。二明不退願。三雙明退不退兩人。四重明 不退行。佛答意者。不關佛性有退不退。只由 志願彊弱不同致退不退。雖退非失遲得名
退。初論退行又為四。一明十三法。二明六法。 三明五法。四明二法。初十三法如文。次六法 中有營世務者。出家學道經營俗法巨有所
妨。言俗法者。真修之外皆名為俗。春秋中。臧 文仲有三不仁。使妾編蒲席賣為外邦所彈。 曰汝國之大夫失德。與百姓爭利。俗人尚誡
貪。況驅馳耕販。必應休道。設使彈訶何足以 言。又句句應論觀慧。文煩不書得意自在。夫 觀解者。非但執來運斤名為俗務。坐馳五塵
六欲即是世務。又專念空無相願亦是世務。 又念蒼生塗炭慈悲慰拔亦是世務。若能無 念念於無念。非念非無念。一心中覺方非世
務。私謂。如大師釋經。句句之中依文消竟。即 句句觀解於文非要。但為法行者隨語起觀。 故處處明。二云何下第二明不退之願。願作
心師有二解。一云。只是前後兩心。前心起惡 後心隨流者。此非心師。前心起惡後心能止。 是則心師。二解。以假人制心不隨心作。所作
假人人是心師。今明太近。上文云。諸佛所師 所謂法也。心緣於法法為心師。深淺自在。善 男子不可以下。第三雙明退不退。兩人正酬
其問。有譬有合如文。師子吼下。第四重明不 退之行。先問次答。通論六度皆是不退之行。 今趣舉三十二相業。約求佛心。便上文明百
福成一相。今文或一業成一相。或多業得多 相。此就相似因果為語。一業一相多業多相。 示因果不差。佛實有四牙。而文但二牙者。二
牙大二牙白。兩白為一兩大為一。故言二牙。又 一解。若論牙則有四。若論邊則有二。今明二 邊牙故言二牙。善男子一切眾生下。第三結
歎佛性。此文具五種佛性。眾生即正因。諸佛 境界即果性果果性。業果即了因佛性。即境 界性。又一解。眾生是正因。諸佛境界是境界
性。業是了因性。果是果性。果果性後佛性是 總結章耳。又一解。一切眾生明凡夫。諸佛明 聖人。業即是因性因因性。果即是果性果果
性。佛性即正因性。下總結四法即指此為四。 皆稱不可思議者。不可以定相取。即一性是五 性。五性即一性。非一五性而一五性。不縱橫
不並別。如是乃名不可思議。若得此意望上 兩番破義。無性即有性。有性即無性。非有性 非無性。而有性而無性。即是非內非外。雖非
內外而不失壞。名諸眾生悉有佛性。若失此 意全非祕藏之宗。文理抗行焉釋涅槃。文云 四法者。眾生諸佛境界業果是為四法。文云
眾生煩惱覆障故常者。只名此為常。以其煩 惱起故是常。又一解云。只眾生中有佛性之 理。是故名常。今謂此解淺近常義亦不成。眾
生煩惱障覆即是常者。眾生是生死。生死即 涅槃。煩惱即菩提。既言即是寧不是常。問果 果了因萬善如何是常。一解云。能了佛性故
云是常。今謂此不然皆不可思議。不可思議 故常。明文在茲何勞餘解。不可思議故常。此 是圓義。無常覆障破無常已得受樂故。此是 別義 (云云) 。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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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67 大般涅槃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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