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Shu 大般涅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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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六隋章安頂法師撰
唐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聖行品下
[0133a07] 起卷是如來次廣答所問。破前四執文為三。 一廣破計常。二略破樂淨。三廣破計我常。我 是執之端首故廣破之。初破常文為三。一明
外道理非。二明其言謬。三正答所問。初又三。 一明非。二舉過。三結非。初文者。何故名非橫 計有常。常非緣生緣生無常。然諸外道有計
自然應不從緣。若自然者法塵對意而起此 計。豈非緣生。是故外道悉是無常。善男子佛 性無生下。二舉過即舉是對非。舊云。當果佛
性故不生滅。若是緣生即是生滅。此不應然。 今是舉正以對邪計。三結非者。正是一道清 淨之理佛性之性不生不滅。豈得唯作當果
釋耶。以是義故故須結非。善男子是諸外道 下。第二明外道言謬又為三。一論其言謬。二 破其所執。三舉是顯非。初言謬者以不見佛
性三寶真理故有所說謬而非真。若見此理 言即真實。諸凡夫人下。第二破執。前文殊舉 邪計中。第八復次執於大地形相衣服及車
乘等皆計有常今破此執。一切有為不。第三 顯非。善男子有為之法下。第三正答所問又 為三。一雙辨色心兩章門。二偏明心無常。三
偏明色無常。舊云。總有三聚。引梵行云。色法 非色法。非色非非色法。以非色非非色為無 作聚。又引聖行云。白四羯磨然後得者得於
無作。是義不然。非色非無色乃是中道雙忘 兩捨豈是無作。無作有為此過非小。白四羯 磨然後乃得。此受得戒不足證於中道無作。
何者作與無作皆有漏善。闡提信作不信無 作。若依小乘無作有漏。若依今意無作無漏。 如向引戒聖行受戒無作為證。何等無作耶。
彼救云。若不許有無作義者。不文那云言無 作是爭論耶。答數人云。無作是色。論人云。無 作無色。各執不同致成爭論。我今設云有無
作者終不計於色與無色況各計耶。又我設 云有無作者終不定執小有大無則無爭論。 又準文只云色之與心何以強說作與無作。 若數人心是心王數隨王起。又識是心王數
是想等。色有十一。謂五根五塵并無教色。 論人明五根五塵四大為十四色。然此但明 四大五色。下文明十一色。所以然者。互現一
邊不專一處。善男子心名無常下。第二偏明 心是無常。又為四。一無常。二破常執。三重明 無常。四重破常執。初明無常為四復次。一攀
緣異。二六識異。三六塵異。四相應異。善男子 心若常者下。第二破執常四復次。一明識不 應獨緣。第二六識不應異。第三所因不應異。
第四謂名不應異。復次善男子下。第三重明 無常五復次。一明三聖心異。二三凡夫心異。 三三受心異。四三毒心異。五三外道心異。初
如文。次三凡心中云在家遠離者。身在家而 心離遠。善男子心若常者下。第四重破常正 是破於前八復次文還有八。雖不相對或破
前或生後不破。私謂前七破前。後一生後。又 出沒不同。沒四謂不破因果殺生算數形相。 而賸生後已作今作非冤非親及我物他物。
最後第八復次總結無常。私謂是則但有第 一破第三專念。第二破第四憶想。第三破第 七讀誦賸有四五六。第七破第五修習。第八
生後亦是賸文名有出沒者。皆是隨宜非凡 所測。我今於此非色法中下。第三偏明色是 無常。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是色無常下。正辨
無常自有十句。一初生異。二時異。三味異。四 力異。五形狀異。六果報異。七名字異。八壞合 異。九次第生異。十次第滅異。皆舉外對辨。中
間或略。前後皆對。若無常即是苦下。第二總 破前五復次計樂。三復次計淨又二。先正破。 後指上已答。若無常即是苦破其計樂。若苦
即是不淨破其計淨。因迦葉上問已答者有 三解。一開善云。前四諦慧聖行初說苦諦明 五陰皆苦。迦葉以設諸難明有樂緣樂因理
應有樂不應皆苦。佛答於下苦中橫生樂想 是已答竟。二冶城云。前性品中。佛有真我之 性。迦葉即十二難責覓現用。佛舉力士額珠
等譬答竟。三諸師多用長壽品末迦葉問世 間亦說梵天是常與佛說何殊。佛答外道。皆 是竊得此言如偷牛之喻故言已答。河西記
中云。即是第七卷中已答。觀師云。是四倒品 中具說淨樂等倒。此中不復委悉但略破樂 淨故指上也。復次善男子下。第三明無我以
答前八復次計我。文為二。初總明無我。二正 破彼執。初總唱色無色二章。次釋二章。前破 常中亦先標次釋。釋之則廣此中釋章門即
略。前亦就色心破常。今破我亦就色心。色非 我下。釋初章門中。先明色非我。色何故非我。 可壞可破故也。非色之法下。釋非色章。非色
是心。心則無定從境生故。樂緣觸心心即便 樂。苦及不苦不樂亦爾。既其從緣故無常無 我。若諸外道下。二正破所執上有八復次。今
有九復次。亦不正相對。今是隨機不同不破 第一造作第四作業賸。第一專念第二憶想 第七三法。是則第三破第七第四破第八。第
五破第六。第六破第五。第八破第二。第九破 第三。不次第者但隨舉而破應無別意。善男 子是諸外道下。三結過訶責。凡舉兩譬。初小
兒。後生盲。初小兒譬行非。生盲譬教非。如嬰 孩唐戲終日不營家業。外道亦爾。無益苦身 不成淨行故。文云。無慧方便。次如生盲人徒
聞四譬不識真乳。外道亦爾。闇信韋陀寧知 常樂。故文云。而問他言 (云云) 。文殊白佛下。第 二明圓慧行。舊云。破迷四諦二諦一諦之著。
又云。破前分別心。明畢竟盡淨無所住著。是 義不然。前標章。說次第五行。戒定兩行尚無 破著何獨慧耶。慧行被破。戒定自破。三行破
者即破聖行。聖行破五行亦破。五行若破即 無所修。無修即無證。無證則破十功德。此義 不然當知。此文明圓慧行。文為四。一發起。二
正說。三領解。四結章。初發起中。不稱四二但 稱一實。何以知之。昔初教中析法四諦。摩訶 衍中相即二諦。先已曾說非為希有。又非無
上。今臨涅槃方復更轉一實真諦是為希有 名為無上。故次第後發起圓慧。正說為二。一 明不般示圓慧。二約不更示圓慧。不般又為
三。一直示。二約不轉橫歷事示。三約如來虛 空豎示。就直示又二。初止其云何。二示其真 理。云何有二意。一寄文殊嗟於未達故言云
何。二難文殊為是未達。為發起故故言云何。 次示真理如文。二從善男子若計有我去。明 不轉橫歷諸事以示圓慧。明不轉者凡歷七
事。謂非果非因非轉非生非出非作非造。皆 即事而理悉是常住。三從善男子轉法輪佛 境界去。是豎結圓慧無非常住。或云。如來約 果理。佛性約因理。虛空通因果
(云云) 。從善男子 語有二種下。是第二明不更為二。先明異故 不更。次明同故不更。初異故不更者。既其兩 異何得言更。異有八。一語異。二眾異。三根
異。四德異。五利益異。六請主異。七所說異。 八聲遍異。初轉法輪為五比丘。一陳如。二十 力迦葉。三跋提。四頞鞞。五摩男拘利。今總言
之。復次凡有所說下。二明同故不更。又三法 譬結。初法中明同故無更。譬如下譬釋無更。 凡三譬。初譬生善滅惡。二偏滅惡。三偏生善。
此等義同是故無更。是故汝今下。是第三結 無更。爾時文殊下。第三領解發迹。爾時世尊 下。第四結初。先對迦葉。中間對文殊。今慧行
竟還對迦葉善始令終。迦葉白佛下。是第二 釋行名。問何故戒慧之後俱釋行名定行無 耶。答初後既釋中間略無。今文為四。前佛復
宗通結竟。今初迦葉問。次則如來別結。三迦 葉更問。四如來開結。次第五行。此之五行本 為五人有病行處說此法門。二乘之人得有
修義。即聲聞緣覺如是聞已則能奉行故名 聖行。又有別根性拙度菩薩。約次第修亦名 聖行。若是諸佛世尊之所行者名為聖行。此
結圓行。如來行之故作不治。遇與不遇悉皆 得差。正結此人及此法門。古來不見此結束 意。是故不作別圓兩釋。若二乘人及別根性
有病行處。聞佛說者修之則差。不修不差此 結次第。善男子是菩薩下。二明慧行果文為 五。一倡地名。二釋地義。三明地體。四明地用。
五結下地況上地。初文者。舊明慧果得二地 謂無畏地。從初至六地。從七地至法雲。名自 在王地。所以得二地果者。慧行斷煩惱通道
疾利。今謂不然。且戒定兩行不斷惑。通道鈍 者云何。舊解。不動。堪忍。皆是初地一體異名。 若其同是戒定之果。何不二地通至法雲。今
明只是一地自在往生。乃是無畏用不應更 開。善男子若有菩薩去。是第二釋地義。此文 與十地經合。彼解初地離五怖畏。今文亦然。
在名小異意義則同。不畏貪恚下。無不活畏 無死畏。不畏惡道下。無惡道畏。惡有二種下。 無惡名畏。亦復不畏沙門下。無大眾威德畏。
無死畏即常無不活惡道畏即樂無惡名畏即 淨。無大眾畏即我。具四德無五怖。是故此地 名無畏地。亦復不畏受二十五有去。第三明
地體文為三。初出體所入位。次善男子住無 畏下。出體所證三是名下結。初如文。次所證 者。此地得二十五三昧。名諸三昧王。一切三昧
悉入其中。即是中道第一義三昧。總攝諸三 昧。所謂俗締三昧。真諦三昧。皆來攝屬故得 稱王。一諦三諦即是其體。舊言二十五三昧
斷三界惑故。六地菩薩名無畏地與羅漢齊。 今不用之。若二乘斷二十五有得稱王者可 言其齊。既不是王何得云齊。文云聖行者。諸
佛所行。非諸聲聞緣覺境界。何得云齊。又六 地菩薩斷三界惑。是通菩薩非此文意。諸師 謬用全不相關。釋二十五三昧。具如法華玄
文第四卷中。彼釋二十五名具四悉意。雖二 十五無非是王。為辨異故立名不同即世界 意。於二十五中。如日光月光等。即為人意。如
不退心樂等。即對治意。如常樂等。即第一義 意。一一三昧通皆四意。一明諸有過患。所謂 三惑。二本法功德。即修三諦三昧。三結行成。
即三昧成入於初地。四慈悲破有謂得入初 地。即能現於十法界身。遍入諸有令他破有。 古人釋此全無片意 (云云) 。善男子菩薩入如是
等諸三昧王下。第四明地用又二。初明力用 自在。次明生用自在。初力用中三雙。一依正 為一雙。須彌是依。眾生心是正。二自他為一
雙。內他入己化己為他。三少多為一雙可見。 次生用者。初總生諸處即十界處。次別生處 即是十界。壞須彌包世界。散合十方而不染
游。處地獄而不苦。即地之用。善男子菩薩成 就去。是第五結下況高如文。問是諸菩薩功 德悉等。云何復有高下不同。舊云。等中等悉
同無別。等中不等故復淺深。興皇釋云。橫論 一地具諸功德。豎論則有高下。橫豎亦復何 定。亦如一物推倒即橫。捧起即豎 (云云) 。爾時眾
中下是第二章歎經。經詮聖行依教奉行。革 凡成聖故可稱歎。文為四。一無垢歎教。二如 來述歎。三迦葉自誓。四如來述誓。歎教為二。
先經家敘。次正歎教。初經家敘內德外儀。初 內中有大威德者。總論無畏地之體用。威是 外用德是內證。備內外德故言具大威德。大
神通者。即歎外用。如自在地有吹山覆海之 用。得大總持者。得二十五三昧王持諸三昧。 得無所畏者備如佛說。上諸功德皆悉具足。
即從座起是敘外儀。世尊下。是正歎教又二。 先領佛旨結下況高。百千功德。次歎上說次 第不次第別圓之教。何故謂佛菩薩不如大
乘。大乘是佛母。母能生子則教可尊崇。文云。 方等力故能生諸佛。若就道不自弘。佛能說 教則佛勝於教。佛能弘教此就化他。教能生
佛此就自行。藏王所歎舉自行邊。時佛讚言 下。二如來述歎為三。謂述釋結。述如文。釋 中法說開譬合譬。開善謂譬五時教。佛合牛。
出十二部經指初教。修多羅指般若。言修多 羅是法本。般若是行本故。方等指淨名思益。 稱歎菩薩故。般若是法華。法華明平等大慧。
大慧只是般若。涅槃可解。又云。般若始在十 二年中。終則隣於涅槃乃在法華之後。引釋 論畢竟品為證。若爾修多羅是淨名。方等即
法華。般若即般若。招提云。前三明教。後二明 理。前三教者。十二部即小乘藏。修多羅即雜 藏。方等即菩薩藏。佛教不出此三故。後二理
者。般若是因涅槃是果。行般若因得涅槃果。 興皇云。佛說法即是十二部經。學此十二即 了修多羅。知諸法本即達方等。達方等故生
於般若。般若生故能了涅槃。觀師云。此並從 多之少從廣至略。初歎十二部。十二部通於 小大。此則是總。更別歎修多羅。修多羅又通。
更別歎方等。方等未為希有。復別歎般若。於 般若中更別歎涅槃一句佛性。如從牛出乳。 乃至醍醐。則涅槃為最。義皆不然。何者十二
部經通於大小。豈獨是小乘。又十二部謂是 初者。小非初說故不可用。復何故以修多羅 為般若。餘經豈無長行耶。復何故以般若為
法華名不相應義云何會。假使以般若隣於 涅槃。般若則是第四時教。復違爾五時次 第。招提三教兩理者。此文是述其歎教何故
喻理。縱如招提所說乃歎他經非歎今教。興 皇所說乃生解次第復非歎教。藏王云。諸佛 雖有無量功德。故不如是大般涅槃。從教生
解非文所歎。若觀師所說。從廣至略而為最 勝。文云。醍醐最上一切諸藥悉入其中。廣豈 過此。既其是廣可不被歎。諸師皆欲包括收
攝。不覺咫尺漏失正宗。邯鄲學步兩無所獲 (云云) 。今但依經即如藏王。聞佛說於次第之別 不次第圓次第之教。能生漸行菩薩功德。不
次第教。能生一切諸佛功德。歡喜踊躍雙歎 兩教。佛助其喜還述歎之。若次第相生窮玄 極妙更加稱美。牛者即涅槃教主。乳者戒聖
行。酪者定聖行。生酥者四諦慧聖行。熟酥者 二諦慧聖行。醍醐者一實諦慧聖行。如五味 次第宗於醍醐。五行轉深極於一實故。言最
勝最上。此即述其歎次第教。若單說實慧一 慧一切慧慧為法界攝一切慧。不由次第。佛即 醍醐最上最妙。一切諸藥悉入其中。如來即
是人醍醐也。一實諦者是法醍醐。醍醐之人 說醍醐法。醍醐之法或醍醐人。人之與法一 而無二。中間諸法無不醍醐。次第一實一而
無二。歎五行之一實。即是歎一實之五行。作 此釋者次第歎教二義皆成。若望一期教次 第者。從佛出十二部者即指華嚴。華嚴最初
是十二部。修多羅者即三藏中之一藏。物不 堪大即為說小。方等之教折小彈偏歎大褒 圓。般若之教三人同聞專歸一實。引小歸大
接偏成圓。及住方便未證小果許其通學摩 訶衍道。大般涅槃尊極之教。已住小果斥廢 三修說勝常樂。若爾何以不說法華。法華破
小果滅化城引入寶所與涅槃同。又迦葉如 來二萬燈明皆說法華。以為極唱不說涅槃。 今此釋迦惡世垂迹宜以異名。顯於常樂。兩
教同極不言法華意在於此。又前番小熟者 以法華熟之。後番未熟更以般若洮汰。今涅 槃熟之。釋論云。般若至法華後即此義也。又
歎此教與一期教亦不相乖。戒是聖行之首。又 戒廣攝如文所說。與華嚴中初照義同。定聖 行正與修多羅中定藏義合。四諦慧行以大
涅槃三修斥小無漏之非。與方等彈訶義合。 二諦慧行真俗相即正與摩訶衍即色即空義 合。一實諦慧行即涅槃教。可知一期一經次
第皆成。義不相違。以是義故下。第三結歎。迦 葉白佛下。第三迦葉自誓。文為三。一領旨。二 憫他。三自誓。自誓為四。一誓以正報皮骨以
為紙筆傳持五行。二誓以依報財力充足飽 滿令得宣行。三誓以智力折伏攝受。四誓於 同好傾盡三業而宗事之。爾時佛讚下。第四
佛述其誓。又為三。一讚。二記。三證。此初讚 也。汝今下是記。記文有三。一記超越行。二記 成道果。三記轉法輪。三乃往下引證。一引昔。
次證今。初舉昔中有三。一陳菩薩昔行。二者 諸天謀議。三者 [稫-禾+彳] 試陳解。初昔行如文。我修 如是下。諸天謀議。二輪者福慧也。大仙我當
與汝俱往下。是第三 [稫-禾+彳] 試。先譬燒打磨三試。 次合三試者。一說半偈試有智無智。苦知文 義未盡即是有智。若不知者即是無智。二示
可畏身試有畏無畏。若心堅固不生怖畏。若 其浮弱即生怖畏。三從索身試其能捨不捨 (云 云) 。半偈者。但說無常一邊。不說常邊故言半
偈。有為三相何故但明生滅而不言住。一解 四句偈迮是故略之。問若略何不略餘字。答 此復有義。住法不顯生滅遷謝。但明始終中
間宜略。問三相遷法那得有住。住即是常常 即不遷。又與無常異。答言。是無常之住並三 相自是無常而有無常之住。亦應有無住之 常 (云云)
。文云。所說空義此偈明無常那得是空。 舊解。無常未是空。但是空方便後云得空。一 解不然。只無常即是空之異名。大品云。無常
即動相。動相即空相。淨名云。不生不滅是無 常義。今亦無常是不生不滅義。文云。寂滅為 樂者。涅槃之體非生非滅。今此既云寂滅為
樂。亦得生滅。生已寂滅。生為樂不。答任道者 是例不任則不例。生起相滅除相正取除生 除滅是寂滅樂。生是起相涅槃無生是故不
例。超越十二劫者。出曜佛藏等經。皆云超九 劫。或云。根緣不同佛為增減說之。次善男子 汝今亦爾下。證今 (云云) 。
大般涅槃經疏卷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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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8 冊 No. 1767 大般涅槃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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