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Ji Jie 大般涅槃經集解
Scroll 70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十 (憍陳如品第廿五)[0605b04] 釋滅無常色獲得常色 破外道論闍提首那第一 婆私咤第二 先尼第三 迦葉第四 富那第五
憍陳如品第二十五
[0605b09] 案。僧亮曰。第四流通分也。陳如是弟子之 長。先受偏悟。今得圓解。委以流通。不亦宜 乎。法瑤曰。說經將訖。外道悟解者眾。諸人
最後受悟者。故付囑最初悟者也。又一夫靡 不有初。尠克有終。有始有卒者。其唯聖人 乎。陳如最初。聞五陰無常。今最後聞常而悟
也。僧宗曰。因果佛性中道。備於前矣。是以故 命陳如。更定因果。說生死五陰無常佛果常 也。寶亮曰。上已三重說竟今此第四。次明付
囑流通。撿付囑之事。不似餘經。既顧問阿難。 并述已之德。而體為流通故。所以命篇。先對 陳如。論於五眾。欲以徒眾儀軌戒律法用付
囑有在也。又以文辭章句。一切經藏。囑累阿 難。以深理付弘廣也。智秀曰。廣明義中。第二 分也。重以說付傳法者。名付囑說也。尋之下
文經來不盡。何以知其然。文為證也。本為付 囑。命覓阿難。阿難至。乃使度須跋。付囑之 言。遂□□。以理而推。義在可知。凡付二事。
一者人。二者法。人者即是所度十外道。緣陳 如年高德尊。堪為師範。所以囑也。由阿難弘 廣。於傳化有緣。所以說種付之。一品之中。有
四意。第一說常無常法。第二明外道無沙門 法。第三列外道來詣佛法。第四正破外道。道 慧記曰。陳如既居上生。又先親是外道。出家
已來。為外道所伏。故命以付囑。
[0605c05] 爾時世尊告憍陳如 (至)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0605c06] 案。僧亮曰。色即是縛者。說有為之過也。智秀 曰。第一意。略說因果常無常也。
[0605c08] 憍陳如若有人能如是知者 (至) 在大眾中作師 子吼。
[0605c09] 案。僧亮曰。沙門婆羅門。二名皆是寂 靜之稱。法理常定。不知則亂。知則常。靜能知 常與無常。則具二法。若離佛法。不偏之人。及
悉皆無也。智秀曰。第二意。
[0605c13] 爾時外道有無量人 (至) 我若勝彼當事我。
[0605c13] 案。 僧亮曰。無有靜法。終無靜人。身口之業皆是 假稱。乃因而集聚。議與諍道也。
[0605c16] 爾時多有無量外道 (至) 佛告王且止我自知時。
[0605c17] 案。僧亮曰。外國法。欲大論義。先白國主 也。智秀曰。第三意。列外道來也。
[0605c19] 爾時眾中有婆羅門 (至) 所得涅槃亦應無常。
[0605c20] 案。僧亮曰。外道說涅槃法異。謂不從因生。所 以難佛。若從因生。不應常也。僧宗曰。難意以 因無常故。果不得獨常也。寶亮曰。此十邪師。
蓋接化有緣。現迹歸降。以示大理源也。凡與 外道。論議往復之法。不得欵懷。要先於事中。 却令其心濡然。後言理也。此一外道。計二十
五諦。言性常者。是已所計世性也。此下正破 外道也。
[0605c28] 瞿曇又說從因故生 (至) 得解。脫者云何言常。
[0605c29] 案。僧亮曰。以二道類之。第二難。
[0606a01] 瞿曇亦說色從緣生 (至) 是常是一遍一切處。
[0606a02] 案。僧亮曰。涅槃是陰。是無常法。離陰是審。 不從因生。無因生涅槃。第三難。
[0606a04] 瞿曇亦說從因生者 (至) 涅槃即是常樂我淨。
[0606a05] 案。僧亮曰。通難四義。第四難也。
[0606a06] 若瞿曇說亦常無常 (至) 佛即我身是也。是義云 何。
[0606a07] 案。僧亮曰。難佛名也。謂言緣從生法。有 常無常。二言非佛自說。是佛義云何耶。第五 難也。
[0606a10] 佛言婆羅門如汝所說 (至) 法之因耶如是瞿曇。
[0606a11] 案。僧亮曰。謂世性。亦名冥初。內眾生。外 非眾生。因常而果無常。
[0606a13] 佛言婆羅門云何作因瞿曇從性生大從大生 慢。
[0606a14] 案。僧亮曰。從性生大。從大生慢者。五大 慢是識也。先說二法。未是諦數明二十四法。 是色非色。大論色慢攝非色。互共相生。皆是
無常。性則不爾。百論云。從冥初生覺。說十一 根義。次其性從此麁說。義雖不以次。大義同 耳。彼覺此慢。互其辭也。僧宗曰。冥者八萬劫
外。冥然不見。此不改言性也。慢即我心。只計 我故。起慢於前人也。寶亮曰。從性生大者。是 覺也。覺萬法故。言大也。從大生慢者。即是從 覺。生我心也。
[0606a24] 從慢生十六法所謂地水 (至) 果是常者有何等 過。
[0606a25] 案。僧亮曰。前云大生慢。此慢之與大。互 生義。次應色香。從麁說耳。從五法生者。次第 說也。色生火。聲生空。香生地。味生水。觸生
風。或說一塵生一。或云五塵共生。一塵偏多。 五知根者。火生眼。空生耳。地生鼻。水生舌。 風生身。身覺觸。此言觸也。或言一大生。或言
五大共生。一大偏多。次五業及意五大共。五 大共生。是多少。亦說意根。是色法二十一法。 色之差別。根本有三。三是慢之差別。皆從性
生者。言小隱。應說二十四法。有何等過者。汝 果無過。我果有何過耶。答初難也。寶亮曰。生 十六法者。謂從我心生五微塵。從微塵生五
大。從五大生十一作根也。此二十五諦。皆因 世性生也。
[0606b10] 婆羅門汝等法中有二因不 (至) 了因者如燈照 物。
[0606b11] 案。僧亮曰。作果是生。不作是了。
[0606b12] 佛言是二種因因性是一 (至) 即同了不不也瞿 曇。
[0606b13] 案。僧亮曰。生親了疏。因相以定。親不可 疏。疏不可親。是因相不者。疏不生果。雖不能 生果。故疏因之義。即用了不。不也瞿曇。因果
相。同與不同。生因則同。了因不同也。寶亮 曰。以此而言。不關論理。直是相折却耳。
[0606b18] 佛言我法雖從無常 (至) 乃至意法亦復如是。
[0606b19] 案。僧亮曰。從因生法。有常無常。所謂二也。 二語無二者。常亦有實。無常亦實。實故無二 也。曾從先舊以下。說諸佛無異語。同名無二。
非謂一佛也。雖名二語。了一語者。為說有無 空。上云有同說有。無同說無。俗諦辨相二語。 真諦三相一語。為了直說俗。俗無定相也。云
何二語了一語者。釋俗有假有。俗無假無二 也。真則非有非無一也。寶亮曰。三世諸佛。亦 說生因所得是無常。了因所得是常。
[0606b28] 婆羅門言瞿曇善能分別 (至) 佛言善哉已解。
[0606b29] 案。僧亮曰。如是語義者。因二果一之義。我今 未解者。解未解所譬。說四真諦訖。亦二亦一。 說諸法因果。因果則無定性。著相則二。三相
一也。寶亮曰。心既欵伏。還請佛說法。佛直說 四諦。亦二亦一已。即領解云。凡夫見有彼此 苦之則。故言二。聖人觀苦即空。無彼此異。知 一不一。心會平等。
[0606c07] 婆羅門言世尊我今聞法 (至) 即於坐處得阿羅 漢果。
[0606c08] 案。僧亮曰。既云理無偏悟。今既常無 常。雙解應成。菩薩何故。猶言得羅漢道。夫座 席未嘗無小乘小德小智。聖教有始終接下
愚之要。故假示小道。使物心稍開。所以十師。 皆悟近悟也。
[0606c13] 復有梵志姓婆私吒 (至) 無煩惱為涅槃耶如是 梵志。
[0606c14] 案。僧亮曰。涅槃名滅。滅有二種。謂性 滅。相續滅。性是滅無。故言如是也。寶亮曰。 亦無所執。直捉常無常。以問佛耳。
[0606c17] 婆私吒言瞿曇世間四種 (至) 云何言有常樂我 淨。
[0606c18] 案。僧亮曰。除煩惱之無。同於已滅之無。 已滅非常。何得獨稱常耶。
[0606c20] 佛言善男子如是涅槃 (至) 是故名為異相互無。
[0606c21] 案。僧亮曰。涅槃之中。畢竟不滅。亦非滅無 也。寶亮曰。非三種之無。乃至有分同互無。涅 槃若有。豈無常耶。
[0606c24] 婆私吒言瞿曇若以異無 (至) 說言涅槃常樂我 淨。
[0606c25] 案。僧亮曰。難意謂。若以無煩惱為無。而 涅槃非無。牛形馬為異。無牛亦無三。無皆無 常也。
[0606c28]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說 (至) 是故得稱常樂我淨。
[0606c29] 案。僧亮曰。牛馬互無。則無性無常。不對治 無常。不得稱常。涅槃對病為譬也。
[0607a02] 婆私吒言世尊如來為我 (至) 復當勝彼瞿曇沙 門。
[0607a03] 案。僧亮曰。云何無常者。未識無常之法。 不知對治之義。所以請解也。
[0607a05] 爾時眾中復有梵志 (至) 亦如是問佛皆默然。
[0607a06] 案。僧亮曰。假名無定執之問者。常置答也。寶 亮曰。欲令其先立義故。所以默然也。
[0607a08] 先尼言瞿曇若一切眾生 (至) 瞿曇何故默然不 答。
[0607a09] 案。僧亮曰。立義謂定有。不宜答也。是 一。是遍是作者。以三義證有也作者是立義 之本意。遍之與一。證常耳。何者。不遍則有
分。不一則有數。物有分數。是無常也。
[0607a13] 佛言先尼汝說是我 (至) 一切智人亦如是說。
[0607a14] 案。僧亮曰。智同則說有。明說無則非智也。
[0607a15] 佛言善男子若我周遍 (至) 修諸善法為受天身。
[0607a16] 案。僧亮曰。生死因果。心作心受。眾生皆有 五道之業。一心不並起。不一時受。汝謂。我作 我受。我遍五道。應一時受報也。寶亮曰。若五
道有報。何為修善。以滅惡耶。
[0607a20] 先尼言瞿曇我法中我 (至) 修諸善法生於天上。
[0607a21] 案。僧亮曰。後云。未得道時。是作得道。則 常身二故。說我二耳。我不二也。
[0607a23]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說 (至) 若作身無云何言遍。
[0607a24] 案。僧亮曰。遍者遍三世也。若先無常後常 者。作身則有身。我滅則身無也。
[0607a26] 瞿曇我所立我亦在作中 (至) 是故我我亦遍亦 常。
[0607a27] 案。僧亮曰。謂在作不失遍。在滅不失常。 以舍譬身。以舍主譬我。舍燒主出。主常舍無 常。何咎。寶亮曰。以世喭為證。世人亦言燒
舍。不言燒主也。
[0607b02] 佛言善男子如汝說我 (至) 是則違背世出世法。
[0607b03] 案。僧亮曰。世間虛空是遍。常無常色非色。 皆有空也。若使此我。則應遍常無常色非色。 云何以人舍不遍。為譬耶。
[0607b06] 先尼言我亦不說一切眾生 (至) 乃說一人各有 一我。
[0607b07] 案。僧亮曰。外道計我。有二種。一謂 共。一謂遍。而先尼不計共。而言遍也。以終始 不變。為一耳。寶亮曰。救義意謂。各有一我。
不傷遍也。
[0607b11] 佛言善男子若言一人 (至) 若不遍者是則無常。
[0607b12] 案。僧亮曰。若各有自在之主。見聞應同。如 令遍者。草樹亦應見聞也。
[0607b14] 先尼言瞿曇一切眾生 (至) 佛得聞時天得應聞。
[0607b15] 案。僧亮曰。救義云。我遇法則善。遇非法則 惡。不得等也。
[0607b17] 佛言善男子法與非法 (至) 何以故業平等故。
[0607b18] 案。寶亮曰。將欲為難。先定其法是業非業耶。 答云。是業所作。言若是業作。即是同法。云何 言異耶。
[0607b21] 先尼言瞿曇譬如一室 (至) 其明無差喻眾生我。
[0607b22] 案。僧亮曰。救義云。百燈同室。明遍而炷不 遍。不可以明遍。責炷亦應遍也。百人百我。我 雖遍。而法非法不遍。
[0607b25] 佛言善男子汝說燈明 (至) 何得復以炷明為喻。
[0607b26] 案。僧亮曰。炷是明。離炷無明。汝所言法及 非法。則不如是。云何以一譬異耶。
[0607b28] 善男子汝意若謂炷之與明 (至) 法非法我三事 即一。
[0607b29] 案。僧亮曰。上受異炷之明。今說明不 異炷。於汝非譬。於我是譬。何者。炷是假名。 以色觸為體。色即是明。明不異炷。我是假名。
以二法為體。我不異二法也。寶亮曰。以即事 為難。若謂炷明不相關者。現見炷大明盛。離 炷無明也。
[0607c06] 先尼言瞿曇汝引燈喻 (至) 於我則吉於汝不吉。
[0607c07] 案。僧亮曰。外道謂。法有定性。吉則定吉。 不吉則一切不吉也。佛破之云。我無定執。教 汝離執也。
[0607c10] 先尼言瞿曇汝先責我 (至) 以是推之真是不平 等。
[0607c11] 案。僧亮曰。反難云。若佛以執為非。不報 為是。即不平。
[0607c13] 佛言善男子如我不平 (至) 同諸聖人得平等故。
[0607c14] 案。僧亮曰。生死以執著為累。我以無報為 是。汝以無執為非。今破汝非。即是兩吉。豈不 平乎。
[0607c17] 先尼言瞿曇我常是平 (至) 云何言我是不平耶。
[0607c18] 案。僧亮曰。以己所計遍為平等。
[0607c19] 善男子汝亦說言當受地獄 (至) 何因緣故說我 作耶。
[0607c20] 案。僧亮曰。我以自在為義。云何造惡 不作善耶。
[0607c22] 善男子眾生苦樂實從因緣 (至) 乃至身根亦復 如是。
[0607c23] 案。僧亮曰。作從我而作者。我即無常 也。
[0607c25] 汝意若謂我雖能見 (至) 汝立我見亦復如是。
[0607c26] 案。僧亮曰。火因花燒。非花燒也。識因眼見。 非眼見也。
[0607c28] 先尼言瞿曇如人執鎌 (至) 一切煩惱亦應如是。
[0607c29] 案。僧亮曰。鎌人各異。能有所作。離眼無 我。現事可驗。
[0608a02] 先尼言瞿曇我有二種 (至) 既滅壞已終不更生。
[0608a03] 案。僧亮曰。又立苦樂之我作我。若無知時。 作煩惱受苦也。知時則修道斷結也。
[0608a05] 佛言善男子所言知者 (至) 一切畜生何故不得。
[0608a06] 案。僧亮曰。我則本來清淨。不為苦縛。不應 為樂。而修諸善。而求解脫。若謂不從因緣者。 畜生亦應得。
[0608a09] 先尼言瞿曇若無我者 (至) 及有我所我作我受。
[0608a10] 案。僧亮曰。先尼三事證我。義可立極此也。
[0608a11] 先尼言瞿曇說無我我所何緣復說常樂我淨。
[0608a12] 案。僧亮曰。及諮所疑也。
[0608a13] 佛言善男子我亦不說 (至) 我今宣說常樂我 淨。
[0608a14] 案。僧亮曰。先尼心樂四法。以我為常樂。 若我從倒說。內外皆無。故問云。瞿曇何緣。復 說常耶。今答云。滅內外入。名之為淨。非求無
常也。汝以內外入是常。所以是倒也。
[0608a18] 先尼言世尊唯願大慈 (至) 一切煩惱先當離慢。
[0608a19] 案。僧亮曰。先尼慢重。先令離重。輕者自滅 也。
[0608a21] 先尼言世尊如是如是 (至) 清淨梵行證阿羅漢 果。
[0608a22] 案。僧亮曰。雖離諸見。於諸陰中。愛心未 盡。起眾生想。今觀諸陰。無自性。無他性。法 心滅故。眾生想滅。
[0608a25] 外道眾中復有梵志 (至) 瞿曇何故默然不答。
[0608a26] 案。寶亮曰。迦葉計。身則異命。命則異身。身 雖無常。其命是常。命是常故。中間所以不 斷也。
[0608a29] 善男子我說身命皆從因緣 (至) 一向而說身異 命異。
[0608b01] 案。僧亮曰。一切皆從緣生。是無常法。 所以言即是者。不離身有命。不離命有身也。 身異命異者。身當法體。命談始終如此。
[0608b04] 梵志言世尊唯願為我 (至) 經五日已得阿羅漢 果。
[0608b05] 案。僧亮曰。聞法反迷。悟道證也。
[0608b06] 外道眾中復有梵志名曰富那 (至) 非如去非不 如去。
[0608b07] 案。寶亮曰。富那計六十二見。就五陰 上。計一陰作四句。四五凡二十也。如去不如 去。亦如此。應三法成六十。此妄計。皆以斷常
為本。所以成六十二見。
[0608b11] 佛言富那我不說世間虛實 (至) 不得說有東西 南北。
[0608b12] 案。寶亮曰。若虛懷於萬法。則明識四 諦。離生死繫縛。
[0608b14] 富那言請說一喻唯願聽採 (至) 漏盡證得阿羅 漢果。
[0608b15] 案。寶亮曰。便開悟也。大村譬四諦。娑 羅林喻二十五有生死。夫生死是理外之法 故況之外也。中有一樹。喻佛昔凡夫時也。先
林而生者。喻昔二十五有眾生。後修十地無 漏法也。足一百年者。謂十地行也。是時林主 灌之以水者。過去諸佛。為己外緣。進生己善。
或授之別記也。其樹陳朽。下譬佛斷煩惱障 盡也。唯貞實在者。虛偽生死。五陰既盡。唯餘 神明妙本。無為法性。真實法在也。外道設譬。
領悟如此。況復學者。而不仰信者耶。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七十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