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Ji Jie 大般涅槃經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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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0528b07] 辨四量心 廣辯十事滅除有餘斷除業緣 辯戒有五種心下中上上上上中上 辯百福德成三十二相之一相及八十種好
辯涅槃經能令眾生離二十五有 廣辨金剛三昧
德王品之第六
[0528b14]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 (至) 成就具足第三功 德。
[0528b15] 案。僧亮曰。第三四等行功德也。捨慈得 慈者。世間之慈。則緣親與樂也。若怨親同等。 是則無緣也。假慈是世諦。實慈是第一義諦
也。亦可有相緣者。是世諦。無相緣。是第一義 諦也。寶亮曰。第三功德。以慈悲為體。捨世諦 慈。得第一義慈者。此非空第一義。欲明菩薩
得真無相慈。現前不從緣得。若凡夫行慈。必 須見緣則方生。菩薩不然。心常懷慈悲。不待 緣後方發故。所以捨世諦虛妄之慈。得真實
第一無相之慈。既解慈體竟。下便出三事。就 所無來明慈。第一捨闡提等得相之慈。第二 捨黃門等嫗弱之慈。第三捨二乘無如理解
之意。既捨此三慈。得真無相如來之慈。
[0528b28]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 (至) 十者斷除二 邊。
[0528b29] 案。僧亮曰。具四等成十功德。說行一周 也。寶亮曰。第四功德。以十事為體。十事即是 喜捨。自身決定是喜相。餘多是捨也。
[0528c03] 云何根深難可傾拔 (至) 修大涅槃根深難拔。
[0528c04] 案。僧亮曰。不放逸者。總萬行之名也。下十根 是其事也。僧宗曰。不放逸體。即智慧性。所謂 信根者。釋所以難拔也。寶亮曰。第一云根深
難拔者。諸不放逸。失不放逸。乃有別心。無有 別行。如精進之流。正背一切惡。不涉五欲。唯 修善為德。此心若立。無行不成。唯佛是極不
放逸人。故又言不放逸。乃是無上道之根本。 眾善皆從之所生。下去作十二譬。來明不放 逸行勝也。
[0528c13] 云何於身作決定想 (至) 於自身中生決定想。
[0528c14] 案。僧亮曰。十根不拔。自知決定成佛也。寶亮 曰。第二自身生決定者。從昔教來。學者未體 乎大理。見法未分明。不知身為佛因。今於此
教。識因果性。知神明妙體。生死依如來藏。有 決定修。行因取果。心無移易。亦不非時證。唯 曠被為德。既如此勇決。來果必剋。寶亮曰。第
三不觀福田者。若如昔教法。必應先選擇福 田。然後行施。此本是化下愚之辭。今六行菩 薩。心既體理。復有異凡夫之念處故。所以不
問是田非田。但以捨為德。一切皆施。若纖毫 有存。即成分別。若不懷此心。終不會理也。
[0528c25] 云何菩薩不觀福田 (至) 不觀福田及非福田。
[0528c26] 案。僧亮曰。心已決定菩提要行。唯先度人。不 觀田與非田也。
[0528c28] 云何名為淨佛國土 (至) 是名菩薩修淨佛土。
[0528c29] 案。僧亮曰。行慈者。乃未始不益眾生。向舉 施。言因時之益。此修淨土。是果時益也。僧宗 曰。此中偏出願耳。亦如維摩經中。為化眾生。
而取佛土也。寶亮曰。第四修淨佛土者。勸修 行十善。除於十惡。若十善滿。眾惡永盡。功德 圓備。至金剛心。後無土之土。此為真淨。若降
此以還。悉於形中辯淨。今菩薩發願。修行此 德。為接引下愚。示備善之基漸也。
[0529a08] 云何菩薩摩訶薩滅除有餘 (至) 摩訶薩滅除有 餘。
[0529a09] 案。僧亮曰。所以二事合釋者。欲通說餘 有也。何者。菩薩得無緣慈。現不起惡。過去有 善惡餘業。能累行者。根業重別為二事。有輕
不數。雖輕是患。通欲釋之。三事并稱餘業。是 名餘有者。是障二果無知也。僧宗曰。四果善 業。豈可滅耶。以能潤者滅故。所潤乾枯。不能
感果。謂之業滅。餘有者。二乘人。各證所得無 為果也。無結無業。而轉二果者。言無三界結 業。而報身猶存。正是有餘涅槃。要捨報身。得
於無餘。所言二者。二家同轉。亦言無餘。於前 為二也。若依數經。轉鈍作利。今言如來。不復 同此菩薩。以經力故能滅也。寶亮曰。第五曰。
滅除有餘。第六斷除業緣。今為三章門。解此 二事。一餘報。二餘有。餘報者。此明習性報。 如過去多欲。雖出地獄來生人中。亦多欲等
也。餘業者。即是人天中。受報未盡者是也。餘 有者。此明三界外習障。如小乘無知等。轉鈍 作利也。
[0529a27] 云何菩薩修清淨身 (至) 菩薩摩訶薩修於淨 身。
[0529a28] 案。僧亮曰。五種心者。五品心得五品。或 至正見亦爾。名初發心者。具五十心。名壹決 定心。名滿足者。具五十定心。名滿足一福也。
僧宗曰。五品心。修十善為十。若此心成就。復 有五十。是以百福。凡成三千二百。為三十二 相也。寶亮曰。第七修清淨身者。初後不殺戒。
有五種心。論萬行不出十善。十善滿足。則得 成佛。菩薩初在性地時。持一戒。有五品心。若 持十戒。則成五十心。三十心滿。登初住。又持
十戒。復成五十。具有百心。名百福德。如是十 地無漏具足。後時成佛。還來應三十。故有三 十二相。今言百福成一相者。若就十地。有萬
福。應言成百相。何故言成三十二解者。意言 三十二。是一方之所須。若一一相來取盡具 萬福。所以復修八十種好者。因世八十人。事
八十神。然凡夫得相來久。所事之神。欲使各 各相異。如來今欲化此人等故。一時之中。令 此人於佛身上。各各見其所事之神。既見佛
身上。有己家所事者。便來歸依。受佛之化。下 從十二日去。盡是列己家所事神之名。
[0529b19] 云何菩薩了知諸緣 (至) 是名菩薩了知諸緣。
[0529b20] 案。僧亮曰。斷煩惱修菩提。知斷結緣中解縛。 說了諸緣也。寶亮曰。第八了知諸緣者。正善 知境界。於萬法不取相。既體因緣。以為虛假。
即有為不有。既知有無可有。無亦無可無。正 體性如此。故稱了知諸緣。
[0529b25] 云何菩薩離諸怨敵 (至) 是名菩薩離諸怨敵。
[0529b26] 案。僧亮曰。了緣則煩惱盡。是以說之。謗方等 相。煩惱非定怨。此說定怨也。寶亮曰。第九離 怨敵者。自不此經中學。終不能得除煩惱之
怨敵。故五住菩薩。除色界結盡。下地麁惑已 斷。所餘未治者。不名為怨。盡用為道也。
[0529c02] 云何菩薩遠離二邊 (至) 具足成就第四功德。
[0529c03] 案。僧亮曰。因果為二。謂煩惱盡因果滅。得常 住也。寶亮曰。除二邊者。二十五有因果無明 愛都盡也。
[0529c06] 爾時光明遍照高貴德王 (至) 世界無不莊嚴嚴 淨。
[0529c07] 案。僧亮曰。土有二種。佛行報有眾生行 報佛王土。始法身無定相。無定方所。眾生土 有淨有穢。初成道要處眾生淨土。何者。由眾
生行熟。應淨眾生。不出惡土。自報土無方。不 須說名也。無勝土是眾生土。言淨土者。初成 佛處也。今此世界清淨者。彌勒成佛時。此世
界變淨。應淨眾生。亦不出淨土也。寶亮曰。既 列解十事竟。時眾有不達之流。謂言。釋迦唯 修九事。不修於淨土。是以德王。為申疑而致
問。佛下答云。十方諸佛。無有不修十事者。答 一因不滿。不得成佛。何容我獨闕斯行。由世 癡人言。此方有日月。他方無。作如此之疑者。
與癡人何異。設譬既竟。於下愚之流。信心未 立。故佛懸指西方無勝佛國。以示物云。是我 之本國。今之所居者。是現來此化故。得知尋
於此言無。一佛應世。無穢無淨。其事如初功 德中所明。此間既說東方滿月如來之淨。滿 月佛於彼。復何容疑釋迦所王是穢。答當彼
土純淨。心無所執。亦不容與此間德王。作定 有定無難同故。得知彼此兩國。各辨其一邊。 令眾生盡得進行也。
[0529c28]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 (至) 具足如是五事功 德。
[0529c29] 案。僧亮曰。第五第六天行功德也。而經 文不出。依餘經四禪是天行。此五是修禪之 本也。僧宗曰。悉是定家之緣也。若諸根及生
邊地者。何能修禪定耶。寶亮曰。第五功德。以 五事為體。第一第二以離難故。能修定。第三 第四以宿殖因緣故。天護人愛。第五事即是
定果。即既解五事竟。德王今執昔教作難。昔 言因布施故。得此五事。今云何言因大涅槃 經。得五事耶。佛答云。昔日因布施得五事者。
不定不常。今因涅槃。得此五事。是定是常。乃 至得無漏故。得知法華以前教。無入道者。若 使有實得道。不應言非無漏。尋斯之語。當知 無會理也。
[0530a13] 光明遍照高貴德王 (至) 具足成就第五功德。
[0530a14] 案。僧亮曰。是定是常。一一對前五事。渴愛之 病者。對不定下四。亦有分有果者。有三有分 果。無常變異。金剛三昧者。具上五事。必得四
禪。金剛三昧。定中之勝。說其德也。寶亮曰。 俱是明定。前淺後深。此中三段。第一就空行 中成就萬行。第二明是眾定王萬行之果。第 三明非唯了空亦是萬有也。
[0530a21] 復次善男子云何菩薩 (至) 具足成就第六功 德。
[0530a22] 案。寶亮曰。第六功德。以金剛三昧為體。 金剛三昧即一切智。于時集諦累盡。體由是 苦無常。苦果亦謝。無學佛果。任運而來。則金
剛心時。始是功用心滿。名為學佛。不得稱無 學。所以說金剛眾定之極。就此一切德中。略 科為八段。第一從悉能破散一切諸法下。明
得金剛定時。知世諦理窮。第二從住是地中。 乃至不見一眾生實下。明悉見真諦理周。第 三從一切三昧。悉來歸屬下。明得此定時。一
切三昧。皆來歸屬金剛三昧。第四從譬如有 人在大海浴下。明得此定時。非唯歸屬而已。 即用此眾定為體。一心之中。得用一切定也。
第五從若有菩薩。住金剛定。見一切法無障 礙下。明得天眼通滿。第六從如由乾陀已下。 明漏盡通滿。第七從若有菩薩。住金剛三昧。
於一念中。能變身如佛下。明身通用備。第八 從譬如金剛。若在日中。色則不定下。頻有三 譬。來讚歎金剛三昧。能種種變應。無不益物
也。所以證金剛心時。結累永盡。照理周者。正 以此文為據也。
[0530b13] 菩薩摩訶薩修大涅槃 (至) 乃至具足般若波羅 蜜。
[0530b14] 案。僧宗曰。第一歎就空行中。成就萬行 也。
[0530b16] 善男子譬如金剛所擬之處 (至) 修集一切諸餘 三昧。
[0530b17] 案。僧宗曰。第二明是眾定之王。萬行 之果。
[0530b19] 善男子若有菩薩安住如是 (至) 乃至十方亦復 如是。
[0530b20] 案。僧宗曰。第三明非唯了空。亦見於 有也。
[0530b22] 善男子如由乾陀山 (至) 而初無心言我能滅。
[0530b23] 案。僧亮曰。第四明能滅一切惑也。
[0530b24] 若有菩薩安住如是 (至) 各隨本解而得聞之。
[0530b25] 案。僧宗曰。第五明能有運變之力也。
[0530b26] 菩薩安住如是三昧 (至) 見一切法如本無相。
[0530b27] 案。僧亮曰。第六更舉空境。言諸德所以成就。 良由善識空也。
[0530b29] 何故名為金剛三昧 (至) 具足成就第六功德。
[0530c01] 案。僧亮曰。具上五事。必得四禪。金剛三昧。 定中之勝。說其德也。能有二種。一壞有。二成 六度也。無不碎壞者。為上壞有作譬。悉來歸
屬者。將與成萬行為譬。先說法之所歸。下六 是其譬也。無有障礙者。說六通廣金剛之能。 先總諸通。後但別說三通耳。僧宗曰。第七釋 金剛之名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五十
[0530c09] 涅槃經集解七十一卷。去享保年中。獲西 大寺經藏古本。書寫之焉。彼本黃卷赤軸。 古代雅物。偶闕九軸。厥所闕者。自四十一。
迄第五十。其中唯存第四十三。予歎其不 全備。索之諸方。聞武府東叡山凌雲院。前 大僧正實觀祕藏之。其本又自第一。至第
十之十軸逸矣。甞戒壇院慧光。赴東都之 日。與實觀相語。而欲令互寄補其闕。幸得 實觀本跋記。以延曆寺本。校閱云爾。不日
繕寫。情願果遂。僧正亦補。其闕焉。今年庚 申。閑暇之間。欲補西大寺古本之闕。手自 以麁紙調經卷。自三月二十日。迄五月二
十三日。摩挲病眼。九軸寫之。莊嚴既畢。以 納于彼寺矣。不年而三本全備。不亦說乎。 功悳普及三界靈。種因遂感四德果。
[0530c24] 時元文第五歲次庚申六月下弦。
[0530c25] 東大寺真言新禪兩院前兼住戒壇院前 長官寶生院閑人成慶寓于北林精舍謹 記。春秋五十六。夏臘通三十八。別二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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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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