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 Ban Niepan Jing Ji Jie 大般涅槃經集解
Scroll 31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一[0484a04] 廣釋集諦以愛為體 釋二種愛一愛己身一愛所須 又釋二種愛一者善愛一者不善愛 舉九種事譬愛 釋菩薩無苦有諦聲聞有苦有諦
廣釋見滅諦義 廣釋道諦義 廣釋道義是一隨法有異
聖行品之第五
[0484a12]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 (至) 分別挍計無量無 邊。
[0484a13] 案。僧亮曰。還愛於有者。謂三有也。僧宗 曰。前已略說。今是廣說。次會通。後明觀行 也。是陰因緣者。由業煩惱。得未來陰果也。還
愛於有者。昔由業煩惱故得身。今復愛三有。 復應牽生也。業因緣愛者。宿業故起愛。隨所 習也。煩惱因緣愛者。如人多瞋。常愛兵器。苦
因緣愛者。如人遇病。愛針艾也。寶亮曰。次解 集諦明業。及煩惱能搆未來生死果報續起。 稱之為集也。就此辨集諦中。亦有三意。然文
中小自左右。不如苦諦中之次。第一解集諦 相。第二會通。第三觀過。今此中辨集諦。悉據 愛使為原。何以然。後能潤生。得生由已。故
非愛不成業。是以就愛而收集。錄感陰之緣 盡。然愛性染累。事無不由。故文中廣彰述愛。 為眾緣之首也。愛己身謂正報愛。所須名依
報也。如工巧業等。事成保著。玩適在心。稱業 因緣愛也。若違境起心。復稱昔含怒。還脩此 心。為好為煩惱。因緣愛也。患苦而欲背。若離
我而稱情。無此苦。而心悅謂苦因緣愛也。
[0484b03] 善男子愛有二種 (至) 求大乘者是名為善。
[0484b04] 案。僧亮曰。結集八苦者。重倒也。愛佛功德 輕。故除之也。
[0484b06] 善男子凡夫愛者名之為集 (至) 不以愛故而受 生也。
[0484b07] 案。僧亮曰。此經以智知集。名為諦。凡 夫以不識集故。集而非諦。菩薩諦而非集。何 以故者。釋所以。諦而非集也。寶亮曰。夫立愛
之名。名生二處。如向所辨。盡是凡夫不善之 愛。若興心樂法。崇善為理。悅情願求。稱之善 愛。名雖同。義自兩殊。名同心別。各自有歸。
然善愛雖同。復有二別。若菩薩位懷發軫。不 存於緣中離染。稱大乘愛。聲聞小道。雖欲樂 善。但解不稱境。每心有存於求善之略乖。遂
落不善愛門也。故知二乘行道。不稱道。不改 心。不得出。何以知之。下句即會凡夫愛者。名 之為集。得知二乘執相在懷。未免生死。無
有諦用。菩薩造行發家。不以生死為患。既識 生死過。於保著之情悚。是以雖愛不名集。 若須現生而應物。則不名為愛。
[0484b22]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 (至) 獨以愛性為五陰因。
[0484b23] 案。僧宗曰。此會通之文也。昔說不同。請釋 其由也。
[0484b25] 佛讚迦葉善哉善哉 (至) 能生一切業煩惱牙。
[0484b26] 案。智秀曰。雖復業及煩惱。為辨果之因。然愛 為愛生之生也。寶亮曰。第二會通難也。明 雖復說有招陰之因不同。然非愛不辨。以三
譬顯之也。
[0484c01]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住是大乘 (至) 是名如責有 餘。
[0484c02] 案。僧亮曰。此下觀門也。此但說愛過。不 明是集。不集故不除。菩薩不愛而是集。故 除也。僧亮曰。觀愛之過患也。
[0484c05] 善男子云何如羅剎 (至) 觀察愛結如是九種。
[0484c06] 案。僧亮曰。拔舍利弗無上根本者。則有緣起。 載彼釋論也。又相承釋云。于時已至第六住。 未得第七住心。有言在住三十心之二十心 中。
[0484c10] 善男子以是義故 (至) 菩薩摩訶薩有道有真諦。
[0484c11] 案。僧亮曰。為觀不同。而說昔之苦集。唯 有三人。因論四人觀有差別。語次及之也。 菩薩能觀苦觀。愛無上八患。因論觀人差別。
以顛倒為苦。三人皆倒。有苦也。以見苦名諦。 三人皆見苦。故有諦也。下須跋之。觀欲界無 常。如病得出色界。是凡夫見苦也。以三人於
佛有苦倒故。於諦不得稱真也。解苦者。生死 也。無苦者。涅槃也。於二不倒。是謂無苦。而 有真諦。苦麁集細。凡夫不見集。故無諦也。有
集諦者。於佛有倒。受變易之苦。故是集也。識 分段因。故有諦也。上但言凡夫是集。不說變 易之苦也。寶亮曰。上既說苦集諦竟。今且結
成諦用。不成諦用者。課凡夫識非而離過。云 凡夫人有苦無諦者。凡愚但粗知逼惱事苦。 不諦解苦之所以。故無諦用也。二乘有苦諦
者。有逼惱事苦。非不粗解除於苦因。所以得 言有諦用也。無真實者。不知佛無苦。由合佛 作苦觀。故無真實也。諸菩薩解苦無苦者。昔
日解苦無苦性空。今日解金剛以還有苦。佛 果是無苦。互明辨兩廂。所以有真諦也。下 餘三諦。義例可知。大士雙明兩輪安法得 所。故有真也。
[0485a04]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 (至) 大般涅槃觀滅聖 諦。
[0485a05] 案。僧亮曰。次觀滅諦。大般涅槃是滅諦 也。備二義。第一但滅煩惱。第二滅一切相也。 法瑤曰。三諦皆不言有二見。此獨云。見滅見
諦者。何耶。以滅有二種。一佛地滅。二菩薩地 滅也。佛滅而非諦。菩薩滅而是諦。諦者。用照 審境之謂也。佛息照癈審。是則佛無諦而滅
也。菩薩有諦有滅者。佛上無道。亦無諦苦。 習亦然。又經自明文如此。故唯滅諦。獨云見 滅見諦。餘諦不也。僧宗曰。滅諦文中。闕無會
通。可得廣義。有觀門義也。斷除一切煩惱 者。昔滅為分滅耳。今滅者。斷無明住地以還 斯盡也。斷則名常者。以有惑未斷。則流動遷
謝。今惑盡照周。所以常也。寶亮曰。次第三 解滅諦上苦集二理。是有漏法。為患處多故。 開別觀之。今滅道兩諦。既是無漏無性。非染
累。唯解相會通。有二門之說。滅諦中乃無別 會通文。然義推有二。道諦文中。其事自別。今 初見滅見滅諦。此兩句作章門下相對旨。八
句來釋。見滅者。見昔滅。見滅諦者。見今日常 住真如理。此即會通。亦可得言。上句為滅諦 相也。謂斷除一切煩惱者。釋上見滅句也。煩
惱滅故則名常者。釋見滅諦句也。滅煩惱火 則名寂滅者。釋上見滅句也。煩惱滅故得受 樂者。釋見滅諦句也。菩薩求因緣故名為淨
者。先釋見滅諦句也。永斷一切煩惱故名出 世者。釋見滅句也。以出世故名之為我者。釋 見滅諦句。下去釋見滅句。
[0485b03] 善男子云何菩薩摩訶薩 (至) 大般涅槃觀道聖 諦。
[0485b04] 案。僧亮曰。此下明道諦。先觀道。即是出 相。不因苦集。因八聖也。見一切法者。八道亦 諦。道諦觀道也。滅是果。但觀無學。道是因。
通觀學地也。從常無常。至淨觀。因果也。無常 是因。常是果。下就因果別觀。陀羅驃真實主 義。求耶是衣。亦莊嚴義。僧宗曰。先明廣義。
兼明觀行。後明會通耳。所謂常無常者。舉道 所照之境。以明觀體也。常者佛果。無常者金 剛以還。是眾生數也。金剛為累中物。佛果非
累物也。陀羅驃者。借依諦主諦。以釋正義也。 佛居宗體極。為陀羅驃也。
[0485b15]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 (至) 諸佛如來久離錯謬。
[0485b16] 案。僧亮曰。不相應者。今說八是道。昔不說 八應非道也。欲聞說道。或略或廣。皆是道也。 僧宗曰。此下會通今昔也。寶亮曰。佛答諸經
悉入道諦。就三因緣辯入也。一者因門。二者 緣門。三者道體。不出此三也。
[0485b21] 爾時世尊讚迦葉菩薩 (至) 能作如是種種說法。
[0485b22] 案。僧亮曰。廣說道相也。能佐助菩提者。釋 本義。菩提是智道之政體。以信為本。說信一 事。後類可知也。僧宗曰。如是諸經。悉入道諦
者。昔說雖可不具。然而莫非道也。隨化之所 宜。致名不同耳。
[0485b27] 善男子譬如良醫識諸眾生 (至) 隨良醫教所患 得除。
[0485b28] 案。僧亮曰。并藥所禁水不在例者。草 石有用。捨藏不俱。而水無礙也。施有行止 之異。道則唯通。何者。如經說。世有五人。不
讚五事。謂不為慳者。讚歎施等也。僧宗曰。此 下有六譬。前三譬明道。是一以應後三譬。 後三譬前說廣顯道。是一也。此譬意明道雖
可是一。以眾生之病不同。致為藥亦異也。寶 亮曰。諸藥者。譬種種說法不同也。水一種者。 譬道也。藥性不均。譬一時之宜進道之良荃。 取無為之要資。
[0485c09] 復次善男子如有一人 (至) 從信根等至八聖道。
[0485c10] 案。僧亮曰。小異上譬也。從信根等至八聖道 者。說一法為信。乃至八道互作其名耳。僧宗 曰。第二譬意。明道雖是一。隨方施名不同耳。
[0485c13] 復次善男子譬如金師 (至) 為眾生故種種分別。
[0485c14] 案。僧亮曰。此以隨用作異。為譬也。如來一 道。隨大小乘根。廣略為別耳。從一至九。是三 乘雜說。下言大乘一道無二者。三世諸佛。有
同見有。無同見無。大乘道也。定慧者。以戒遠 不說也。見智慧者。推求名見也。了真名慧也。 審定名智也。見道者。如得果以初見。為名重。
更修習進求上果。名修也。結盡不修。名無學 也。五種因利鈍。得滅盡定。為名六種。因人因 道也。念佛三昧者。唯佛念佛。真得佛相。可名
為定。僧宗曰。第三譬明道雖是一。以善巧故。 種種說異也。一道者。此明如來隨根緣故。致 教不同。應前譬也。信行法行道者。此經意與
數論為異。論釋信行法行。是五方便以還。尋 此文意。乃至見諦道中也。信解脫見得。猶是 前二。以入思惟。通三果制也。身證者。此二人
俱能作身證也。說十力無畏為道者。無進求 之義。以其有解脫道義。亦可是緣中說道也。 後三譬義可知。
[0486a03] 復次善男子譬如一火 (至) 為眾生故種種分別。
[0486a04] 案。僧亮曰。能除是道。此譬同所除也。
[0486a05] 復次善男子譬如一識 (至) 為化諸眾生故種種 分別。
[0486a06] 案。僧亮曰。色隨所依。名有差別。道隨 小大乘。根殊異者也。
[0486a08] 復次善男子譬如一色 (至) 無量眾生得度生死。
[0486a09] 案。僧亮曰。依見者。為名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三十一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7 冊 No. 1763 大般涅槃經集解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