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man Bao Ku 勝鬘寶窟
Scroll 1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雕勝鬘寶窟敘[0001a05] 原夫。所謂一乘之大車者。則是法王之寶輅也。是以萬德珍琛。以校嚴其高廣。四辯鈴鐸。以縣列其旁邊。欄楯總持。幰蓋悲捨。禪綩以蓐。寂枕以休。華纓嚲垂。四來舉足歸仰之憙。寶繩絞絡。群黎寧有愛見之愆。儐則駢田奉崇。牛則[胎-ㄙ+內][月*覃]般若。況夫家且富豐。不偏其施。乘豈窮匱。無量其籌。何其盛哉。何其偉哉。然夫蒙庶冠癡佩嬰。常舞色味之宅。驂疑駕惑。長驅生死之原。至如饕餮榮聲。安寤熱焰鏡像。膠黐身世。未省漂草爨茅。其靡識火坑。胡暇論寶輅。於焉我
[0001a16] 法王。自手擎四鉢。而鹿園之教茲基。訖身臥雙林。而象喻之誥聿極。凡鸞。音興響金彩移輝。皆無非憫其嚚頑悽其矇瞍者矣爾乃妙吉遍吉之諸髦。翊輔其化。西方東方之群傑。贊成其治。以故或恩或讎。皆是益物。遭歎遭呵。總為施權。要唯所以欲令辟癡冠決嬰佩駕大輅驅廣衢者耳。茲有
[0001a23] 勝鬘夫人者。後宮維蹤。本地誰得而測。柔淑乃質。慈悲宜應為殊。若夫踰闍信至之晨。虛空像現之日。寄緣興教。託事契機狐膽外魔。忽壞蘭儀之宣吐。獅吼了義。無畏蓮眸之照臨。實似周朝亂臣之一人。寧匪祇園影響之巨擘。其經號曰勝鬘獅子吼一乘大方便大方廣也。夫獅子吼者。是一向記說。自非厥理之終窮。誰獲其說之決定。一乘也者。唯一佛乘。是為真實。大方便也者。為說種種。是云權巧。蓋夫無乘而乘。乘無所乘。稱之一乘。無運而運。運無所運。即是真運。唯其無所運。是以無所不運。唯其無所乘。是以無所不乘。其非若斯妙玄指之言大方廣。將以何稱之者乎。但至理幽淵。奉之難入。茫茫歎喟。譯語古簡。讀者不進。往往惋嗟。唐初有
[0001b09] 嘉祥藏大師者。胄遐方而誕秀。協川嶽而稟神。襲龍樹之芳猷。探鷲峰之祕旨。論鋒。共迦旃爭銳。亮軼秋蟬。智囊與舍利競儲。麗譬春鳥。蓋是滅後荃宰。法門英規者也。於是歎微言之已絕。傷頹風之不振。抗言動論。朱紫教理。發意吐語。涇渭指歸。乃造疏若干卷。顯此真詮以洞明。立言十萬餘。發茲玄旨而煥炳。未論深之者便開金藏。即亦繙之者真窺寶窟。庸非驚曉醉狂指眎寶輅者耶。然夫請流吾邦。固過萬重之濤瀾。傳至今日。亦經千餘之星霜。華夏既已歸烏有之家。桑域未曾入回祿之手。雖然書寫襲祕。未澤學教之乾吭。精藍寶藏。寧息慕古之延領。矧且蒸濕恒慮。蟫蝕詎防。茲某夙奉此經。心庶湛邃。曾獲斯記。懷渙層氷。乃意既噵或里或田。何廢書肆。亦聞若樹若石。豈擇棗梨。於是躳自不量。竊企廣布。屢事讎正。猶恐剩魯魚之塵。仍命剞劂。且喜免潦鶴之瑾。所冀者。披奉男女。同共締乎來緣。攝受仁賢。與俱駕乎一乘云爾。
[0001b28] 元祿十六年季冬之吉沙門道空和南敘
勝鬘寶窟卷上(之本)
慧日道場沙門釋吉藏撰
[0001c05] 此經言約義富。事遠理深。豈止勝鬘之一經。 乃總方等之宗要。余翫味既重。鐩鑽累年。 捃拾古今。搜撿經論。撰其文玄。勒成三軸。
若少參聖旨。則福施群生。如其有差。請冥加 授。
[0001c10] 玄意有五 一釋名題 二敘緣起 三辨宗旨 四明教不同 五論經分齊
[0001c12] 就釋名門更開三別。一立名意。二明通別。三 正釋名。眾經所以立名者。然至理無名。聖人 無名相中為眾生故。假名相說。欲令眾生因
此名相悟無名相。如懸峯可陟。要假繩梯。至 道寂寥。寔由名相。蓋是垂教之大宗。群聖之 本意也。又所以立名。令依名識法。因法起行。
因行得解脫果。龍樹呵五百部云。不知佛意 為於解脫故。法華經云。如來所演經典。皆為 度脫諸眾生故。又所以立名者。至人說法有
略有廣。略則一題之名。廣則一部之教。演略 為廣。開一題成一部。括廣為略。卷一部成一 題也。又為利根人。但標一題。猶如龍樹入彼
海宮。觀經題目。便能悟解。為彼鈍人。聞略題 目未解。尋廣文乃悟。又為鈍根人。不能具受 廣經。便略持一題為利根人堪能廣持。故
明一部。又為欲簡別使眾部不同。是故諸經 各題名字欲令眾生。因於眾題。各解諸法。故 明一部。又欲分邪正教異內外差別故。首題
名字。若韋陀廣主。謂外道經名。般若涅槃。內 教之稱。亦如三墳五典。震旦俗書。大小二乘。 天竺聖教。以如是等眾因緣故。是以聖教首
題名也。次明立名通別門者。有人言。此經 所明。章別十五。始從歎佛。終至勝鬘師子吼 章。章雖十五。要分為二。前十四章。是自利
行。後一利他。今言勝鬘師子吼者。是第十五 利他行。一乘大方便及與方廣。是前十四自 利行也。所以不次第者。彼後一章。標人樹
德。標人在初。故前舉之。一乘者。即是第五。 一乘大方便者。是初四章。方廣者。即是無邊 聖諦等章。如此分配。謂之別也。今所明者不
同斯義。一就此經難之。二用淨名經為類。一 以此經難者。若言後有勝鬘師子吼章即用 為題者。後立經名中。今以此勝鬘師子吼經
囑汝。亦應但付囑一章經也。然後既通付一 部。知今題勝鬘師子吼。亦通題一經。勝鬘 師子吼既通一部。則一乘大方便等義亦同
然。引淨名為類者。如維摩經。一名不思議解 脫。然彼非但詺不思議品以為不思議解脫。 乃是通名一部。故肇師言。此經始自淨國。終
于供養。其文雖殊。不思議一也。以彼類此。故 知今言一乘。非唯詺一乘章以為一乘。次明 正釋名門者。今就一題。作五雙十義釋之。言
五雙十義。初人法一雙。題勝鬘。謂能說之人 也。師子吼已下。明所說之法。謂人法一雙。師 子吼者譬也。一乘大方便方廣者法也。謂法
譬一雙。一乘者謂體實也。大方便者謂權用 也。謂體用一雙。從勝鬘師子吼至一乘大乘 大方便。謂一經之別名也。方廣者。謂大乘
經之通稱也。謂通別一雙。從勝鬘至方廣。謂 所詮之理也。經者能詮之教。謂理故一雙蓋 是不二而二。故開五雙。若二而不二。則十
義無別。故下章云。無異攝受。無異正法也。今 次第釋之。夫道不孤運。弘之由人。斯乃法身 大士。託質女形。隱迹後宮。和光同俗。欲弘風
靡之化。故現妃后之形。仰請於佛。闡揚大教。 是以須題勝鬘之人也。又所以題人者。一佛 自說。二弟子說。三諸天說。四仙人說。五化人
說。今欲簡異佛說。故題勝鬘也。又眾經標題。 大明二種。一者。佛所說經。多從法為稱。弟子 所說者。多從人立名。佛若從人。則諸部無
別。今欲使諸部名別。故從法為名。弟子若從 法。則有濫師說。今欲使師資義分。故從人。 是以師從法。欲明法別。資從人。為明人異。但
汎明從人凡有四種。一從能說人以受名。即 如此釋經等。二從所說人而立稱。如阿彌陀 佛經等。三從能問人以立名。如文殊問般若
經等。四從所為人以立名。如提謂經等。今此 經從能說之人立名。如前所明。又女人穢陋。 兼以五礙三監。遂能弘闡一乘。使七歲以上
成佛。蓋是世所希逢。宜須題其盛威德。是以 首題標其人名。言勝鬘者。外國名為尸利摩 羅。尸利此翻名之為勝。摩羅名鬘。鬘謂華鬘。
而言勝者。一釋云。鬘中之上。故云勝鬘。勝鬘 父母。借彼世間殊勝之鬘。以美其女。故號勝 鬘也。又其人生時。人獻首飾之華。故因事立
稱。波斯匿王。為無兒息。祈神請福。後忽生 一女。國民群寮。皆悉歡喜。各貢上寶華。彫麗 珍飾。即從此事立名。故號勝鬘也。二云。以女
比華鬘。女勝於鬘故曰勝鬘。凡有二勝。一形 勝。二德勝。形勝者。女貌絕倫。華鬘不並。如 世云將華比面。則面勝於華也。德勝者。其女
聰慧利根。通敏易悟。有勝世人。故云德勝。又 波斯匿王。唯生此女。王之愛惜。為光飾種胤。 是女聰敏愛重。勝世寶彫飾於體。故云勝鬘。
雖因世事為子立名。冥與德合。如彼純陀父 母所立名解妙義。維摩云無垢稱。須菩提號 曰空生。皆世俗立名。而冥與德合。大士亦
爾。內備諸德而自莊嚴。如世華鬘用為首飾。 故云勝鬘。涅槃云。德鬘優婆夷。故知以眾德 為鬘也。古注云。蓋法身同事之美名。攝物
之麗稱也。徵之以事。四體唯首為尊。飾嚴首 唯鬘為貴。比般若則證鑒居宗。暉照則備德 兼美。斯乃借喻顯實。故獨標勝鬘者也。此釋
意明外譬有三。一者四體。二者有頭。三者有 鬘莊嚴於頭。合中。以因中諸行為四體。果地 平等大慧為眾德之最。故名為頭。自平等大
慧以外。餘果地一切諸德。莊嚴此慧。故名為 鬘也。馥法師云。勝鬘者。云大士以三乘為 法身。二乘冠其首飾。此意明三乘之解。猶未
端嚴。一乘之慧。方為妙極故也。維摩經云。深 心為華鬘。竺道生注云。鬘既為首鬘。束髮 使不亂也。又釋深心者。深入實相之心也。所
入實相。既其妙微。則徹理之心。心亦端嚴。端 嚴之慧居眾善之先。猶鬘之在首。問。華之與 鬘有何異耶。答。涅槃經云。願諸眾生。皆得佛
華三昧。七覺妙鬘。繫其首頭。故華之與鬘。應 是二物。若如維摩云深心為華鬘。則以華為 鬘。應是一物。次論勝鬘住。舊說皆云是法
身菩薩。但解法身不同。若依智度論。六地為 肉身。七地已上為。法身。什肇注淨名。大意亦 爾。有人言。依地經及此經義。七地已前為色
身。八地已上為法身。則勝鬘應是八地已上 法身。又如淨名天女辨屈身子。舊多云是八 地法身。今勝鬘盛說。不愧於此。故知是八地
法身。依法華論解觀世音品云。知法界者。謂 知法性。法性者。謂真如法身。則初地便得 法身。又釋六根清淨中。地前菩薩是受於肉
身。故經云雖未得無漏法性之妙體。則知登 地便證法身。攝論等意亦爾。若依涅槃經。其 名曰德鬘優婆夷位階十地安住不動為眾
生故。現受女身。為王后者。欲母儀四海。德範 六宮。先導之以俗禮。後引之入佛慧即五生 中。謂勝生身也。師子吼者。勝鬘是其舊名。師
子吼是其新稱。勝鬘美其人也。師子吼者歎 其說也。外國云呵梨。此云師子。漢書中說師 子作黃色。然實應具五色。但見其黃色者耳。
形容亦不過大。但以威猛能伏諸獸為獸中 王。馥法師引思益經解師子吼有其多義。略 說三種。一如說修行。二無畏說。三決定說。所
說如所行。所行如所說。無有虛說。故名師子 吼。二無畏說者。世俗云。小聖見大聖。神氣 盡矣。而勝鬘親於佛前。對於勝眾。縱任辨才。
闡揚妙法。無所畏懼。故淨名云。演法無畏 如師子吼。又無畏有二。一不畏他。二能令他 畏。獸王震吼亦復如是一不畏於百獸。二令
百獸生畏。大士演法。義亦同然。不畏他者。勝 人臨座而弘道綽然。謂不畏他也。能令外道 驚愧。天魔慴懼。謂令他畏也。師子吼名決定
說者。此借師子性情為喻。如師子度河。望直 而過。若使邪曲。即是迴還。菩薩演教義亦如 是。依究竟理說究竟教。若不究竟。即便不說。
故下文云。師子吼者。一向記說。一向記說。猶 是決定說也。又菩薩說法。能上弘大道。下利 群生。邪無不摧。正無不顯。故下文云。決定宣
唱一乘了義。又能摧伏非法惡人。是故名為 師子吼也。又師子吼者有十一義。後當具說。 次明一乘。大方便已下。明所說之法。至道無
二。故稱為一。運用自在。目之為乘。依法華 論。此大乘脩多羅有十七種名。第十四名一 乘經。以此法門顯示如來無上菩提究竟之
體破二乘非究竟故。此以究竟果德名曰一 乘。下一章義亦同爾。故以汎論一義。凡有 十種。法華疏內以具明之。今略敘宗要。一對
昔三。是故名一。如法華云。為聲聞說四諦。為 緣覺說十二因緣。為菩薩說六波羅密。為對 彼三。是故明一。故云唯有一理。無有三理。唯
教一人。無有三人。又為對二。是故明一。如法 華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問。對二對 三。言似相違。云何通會。答。此猶是一義。無
相違也。三是通明。二是別說。三是通明者。三 中之一。即是一乘。是彼二乘故名三。言二乘 者。但明三中之二。此非真實。三中之一。謂真
實也。問。何以得知三中之一唯實。餘二非 真。答。法華經云。但有一佛乘故。為眾生說 法。無有餘乘若二若三。二謂緣覺。三謂聲聞。
故以知三中之一為佛乘也。今舉一譬示之。 如人手中唯執一菓。為諸子故說有三菓。此 是於一說三。故三是方便。亦得言唯有一菓。
於一菓上說有餘二。故二是方便。一是真實 也。所以然者。唯有一菓。無有三菓。而言三 者。故三是方便。唯有一菓。無有餘二。而言有
餘二者。故二是方便也。對二對三。類亦如是。 猶是一義也。此具如法華廣說。二者破三明 一。昔赴三緣。權說三教。然三乘之人執為定
實。今為破之。是故明一。三者會三歸一。如下 文說。於一乘中開出諸乘。今會之歸一。是故 言一也。四者本來無別。所以言一。如法華云。
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法華論云。三乘之 人同一真如法身。是故言一。五者三即是一。 達觀之者。體悟三即是一相。六者覆三明
一。所化眾生常有三一兩緣。是以如來具有 三一兩教。如二鳥雙遊。不相捨離昔為三緣。 覆一辨三。今為一緣。覆三以明一也。七非三
非一。歎美為一。如大品云。諸法如中。非但無 有三乘。亦無獨一菩薩之乘。故知就理未曾 三一。非一非三歎美為一。所言大方便者。依
法華論第十三名一切諸佛大巧方便經。天 親釋云。依此法門成大菩提已。為眾生說人 天聲聞辟支佛等諸善法故。此意明大菩提
一乘為真實。為眾生說四乘為大巧方便。依 此文為正解。所以此標二名者。一乘為體方 便為用。一乘為實。三乘為權。欲明從體起用。
及會權歸實。結束佛教始終。故明此二也。有 人言。一乘明所說之體。大方便者。明此法化 義窮善巧。故云方便。若汎釋。有五種方便。
一進趣方便。如見道前七方便等。二善巧名 為方便。如十波羅蜜等。三善權方便。如無 三說三等。四施造方便。凡所造作。善巧施為。
故名方便。如地持所說十二巧方便等。五顯 此一乘離相巧成。故名方便。方便中極故名 為大。此即用一乘為方便也。復有人言。今此
所論。是其第四施造方便。又前四章。漸增向 果。亦得說為進趣方便。復有人云。乘有三 義。謂性。隨。得。十五章中。初四。後二。是乘隨
義。第五是得義。餘七明性義。隨義進趣善巧。 性義習成善巧。得義攝益作用善巧。故名方 便。今謂若爾則方便攝十五章盡。復何用一
乘。又一乘章明乘是果。可是乘得。如來藏可 是乘性。法身等云何乘性耶。今所明者。如法 華論既有二名便有兩義。一乘經既是無上
菩提。大巧方便經即四乘教也。此即權實兩 舉。體用雙明。義無增減。故有誠文。宜可依 用。大方廣者。上來明別。今次辨通。如大方廣
佛華嚴。亦如大方等大集。故知方廣是大乘 經之通名也。所以須通者。或恐物疑勝鬘所 說。非方等之例。是故今明勝鬘所說即是方
廣。方廣者。依法華論第三名方大廣。謂無 礙大乘門。隨順眾生根。住持成就故。此意通 明大乘門無礙。故名方廣。言別釋者。理正
曰方。文富稱廣。又一乘無德不包曰廣。離於 偏邪稱方。古注云。真解無偏為方。理包無限 稱廣。所言經者。自上已來明所詮之理。今明
詮理之教。即是理教一雙也。如涅槃七善中 釋知法知義。知法者謂十二部經。知義者謂 十二部經所明之義。即理教之明證也。言經
者。天竺名修多羅。此方隨義翻譯非一。傳譯 者多用綖本二名。以翻修多羅。若依分別功 德論及四分律。并驗現今天竺僧詺縫衣之
綖為修多羅。則以綖翻修多羅。若依仁王經 及留支三藏所云。則以本翻修多羅。若綖若 本。並有文證。但驗方言。難可偏定。所言綖者。
如世間綖有貫穿攝持之用。諸佛言教亦有 貫法相攝人之能。與綖大同。故從喻立名。所 言本者。以教能顯理。教為理本。教能起行。故
教為行本。今行為經。言綖本者。蓋是翻譯 之家隨方音便。故以經名代於綖本。類如毘 含藏。正翻為滅。若依根本翻名。應言四分
滅。十誦滅等。但翻譯之家見此方俗法判罪 教門名之為律。是以佛法制罪教門亦為律。 故名四分律十誦律等。此亦如是。若依根本
翻名以為綖本。應言涅槃綖法華綖等。亦 是翻譯之家以見此方先傳國禮訓世教門名 為五經。是以佛法訓世教門亦稱為經。故言
涅槃經等。既隨俗代名。還依隨俗釋義。俗言 經者常也。雖先賢後聖。而教範古今恒然。故 名為常。佛法亦爾。雖三世諸佛隨感去留。教 範古今不可改易。
[0004b26] 第二說經緣起門。問。淨名 經歎諸菩薩云。其見聞者無不蒙益。諸有所 作悉不唐捐。今勝鬘既是法身大士。隨感以
現形。適機而演教。如肇公云。法身無像。物感 則形。冥權無謀。動與事會。今有何等大因緣 故演說此經。答。意乃多途。略明二種。一為踰
闍國內七歲已上男女之流。宿昔共勝鬘結 大乘眷屬。今欲使其善根成就。故假仰請佛 起諸願行。乃至承佛神力說斯經。二者通為
一切學大乘人。使稟教之流。識大乘法十五 條義。則疑無不滅。解無不生。但有進路而無 退道。究竟一乘得成佛也。是以第十六名云。
此經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即其明證。問。以何 義故知有通別二種意耶。答。佛於踰闍國內 像現虛空。勝鬘對佛演說斯教。佛去已後。勝
鬘與王各化國內所有人民。令七歲已上皆 學大乘法。是故當知有別為也。佛還舍衛。告 命阿難及以帝釋。令於天上人間廣弘斯教。 是故當知有通為也。
[0004c15] 次明宗旨門。此中有二。 一正明宗旨。二明同異。此經章雖十五。統其 旨趣以一乘為宗。所以然者。凡有二義。一者。
凡欲識經宗。宜觀經題。若舒之章有十五。若 卷之則歸乎一乘。是故用一乘為經旨也。二 者。如法華云。三世諸佛略明五乘。廣則八萬
法藏。雖有廣略不同。而意唯為顯一理。教乎 一人。故譬喻品云。諸有所說。皆為無上菩提。 悉為化菩薩故。今當復以譬喻更明此義。更
明此義者。更明唯有一理。唯教一人。故知若 法若譬若語若默諸有所作為明一乘。法華 既爾。此經亦然問。若爾。一教便足。何煩
兩經。答。般若一法。遂有五時。一乘無二。何 妨兩說。又雖復至道唯一。轉勢說法。故有多 門。如將適病人。迴變食味。又廣略有無互現。
此經略說。法華廣明。此有二死五住之言。則 法華無也。彼有三會及種種權實。則此教無 也。餘有無事多。不可具敘。若約緣不同者。法
華為迴小入大人說。故涌出品云。除前修習 學小乘者。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 於佛慧。即明證也。此經為直往菩薩說。阿踰
闍國。謂無生國。此國常說無生。常有學大乘 人習無生觀。故為之直說一乘使成佛也。問。 若爾。但應說一乘法。何故文中復辨三乘。答。
為一乘人令識權實。識權則無退路。解實直 進不迴。又識權即能化他。解實則成自行。又 此為會三故辨三。非為三緣而說三也。第二
同異門者。人言此經亦以一乘為宗。於境智 二門。乘義是境。例如法華會三歸一。三一是 二智之境。今明會五歸一。一是實智之境。今
謂義不全爾。若三一是所觀之義。則名為境。 即能照之智亦是乘。故下文云一乘即菩提。 菩提即智也。大乘通境智。有人言於因果二
門。乘義是因。因能趣果。今謂義不全爾乘具 因果及非因果。如下會二乘歸一乘。即以因 果義為乘。若以三乘四智為乘。即從因趣果
義。縱任自在。嬉戲快樂。此是自運名乘。佛 自住大乘。還以此法度他。即以運他名乘。 此則因果俱運。則因果俱乘。非因非果乘者。
非因非果。言忘慮絕。故名大乘。文殊十禮經 云。諸佛虛空相。虛空亦無相。離諸因果故。敬 禮無所觀。問。非因非果云何名運答。體悟非
因果。令人出四句超百非。故是真運。故以非 因非果是乘體。因果是用。江南瑤法師云。 此經以三義為宗。論解惑所繫。辨明八諦。諦
則如解之所解。如惑之所惑也。次辨解惑之 本。故明自性清淨本無染。後則會二歸一乘。 此言三義者。以聖諦為解惑之境。即是一
義。自性清淨是解惑之本。是其二義。一乘 明滅惑修行得成極果。是其三義。古人雖不 見乘三義。而初一是乘境。次一是乘性。後一
是乘得。今亦不同此說。若取三義。乘性乘 境乘得。此三攝乘義盡。古人不見論明此 三義。所以不說之。今明此經有十五章。悉得
是經名。並得是乘體。但案題為宗。故以一乘 為正也。
[0005b12] 次辨教差別門有二。一明立教意。次 明教門不同。論云。泥洹是真法寶。眾生藉種 種門入。門雖不同。大明二種。一藉事以受
悟。如香積佛土。以香為佛事。二因無言以登 聖。如寂漠世界。外無示說。內無識慮。三因方 言以改凡。如娑婆國土。隨物而現形。適機而
演教。教雖萬差。考其大宗。同是無名相中強 名相說。欲令眾生因言以悟無言也。但取相 之徒。聞至理無言。教有於言。無言之理不得
有言。有言之教不可無言。是則理教永分。生 乎二見。大品云。諸有二者無道無果。涅槃云。 明與無明愚者謂二。故下章云。堅執妄說違
背正教。名為外道腐敗種子。是故不應起理 教二見。今所明者。所詮之理絕言。詮理之言 常絕。故言滿十方不吐一名字。如天女之詰
身子。汝乃知解脫無言。而未悟言即解脫。 既云言即解脫。亦應解脫即言。言即解脫。雖 言無言。解脫即言。雖無言而言。言而無言。非
定有言。無言而言。非定無言。故非言非無言。 亦非理非教。名心無所依。乃識理教意也。如 法華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像法決疑經云。我從初出世乃至涅槃。不說 一字不度一人。大集經云。菩薩了一切法門 疾得菩提。所謂一切法心無所著。肇法師云。
其為論也。言而無當。破而不執。儻然靡據。事 不失真。蕭焉無寄。理自玄會。家師朗和上。每 登高座。誨彼門人。常云。言以不住為端。心以
無得為主。故深經高匠。啟悟群生。令心無所 著。所以然者。以著是累根。眾苦之本以執著 故。三世諸佛敷經演論。皆令眾生心無所著。
所以令無著者。著者是累根。眾苦之本。以 執著故。起決定分別。定分別故。則生煩惱。煩 惱因緣。即便起業。業因緣故。則受生老病死
之苦。有所得人未學佛法。從無始來任運於 法而起著心。今聞佛法更復起著。是為著上 而復生著。著心堅固。苦根轉深。無由解脫。欲
令弘經利人。及行道自行。勿起著心。此敘 說教之大意也。次明教門不同。南土人云。 教有三種。一頓教。二漸教。三無方不定教。頓
教。謂華嚴之流。漸教。從趣鹿苑乃至涅槃。五 時次第。目之為漸。三無方之教。出前二種 之外。即勝鬘尊經是也。故此經過大品。包
法華。與涅槃齊極。雖以一乘為體。而顯言常 住。故得與涅槃理同。雖說一體三歸。而以一 乘為致故包法華之說。既義適兩教。故屬無
方。又是別應於機。非雙林之說。故異涅槃。立 三教者云。楞伽法鼓及以此經。並屬無方之 教。但法鼓居此經之前。何以知之。法鼓在舍
衛城為波斯匿王說。王於佛所。始得大乘之 信。方遣書報女。乃有今說。故知法鼓居此經 之前。楞伽經第四卷云。我以神力建立。令勝
鬘及二智滿足諸菩薩等。宣說如來藏及識 藏。亦文云。勝鬘夫人承佛威神力說如來境 界。以此故知楞伽在此經後也。在南海楞伽
山頂。為海中住大菩薩。明八識二死五住一乘 無相常住如來藏等。法鼓對大迦葉說。明如 來常住真我之性。又明化城窮子等譬。事似
法華。佛因波斯匿王擊鼓吹唄來佛所。因為 說法鼓。在此經前後義實如之。三教五時非 今所用。北土彰於五時。立四宗教。謂因緣
假名不真及真。如是等義。法華疏內具論得 失。從菩提留支度後至於即世。大分佛教為 半滿兩宗。亦云聲聞菩薩二藏。然此既有經
論誠文。不可排斥。但眾生聞於二藏。則起大 小二心。然須知至道未曾小大。赴大緣故而 強名為大。隨順小緣故假名為小。欲令因此
大小。了悟至理非大非小。然既不住於兩是。 豈可心存於二非。識此大宗。則三藏無失。問。 為大小人說二藏者何等是大小人耶。答。菩
薩有二。一直往菩薩。二迴小入大。為此二人 說菩薩藏。為直往人說。亦得名之為頓。以不 從小入於大故。為迴小人說。目之為漸。以其
從小入於大故。此之頓漸如法華說。是諸眾 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便信受入如來慧。 此直往頓也。除前修習學小乘者。如是之人
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即迴小漸也。 說聲聞藏亦為二人。一本乘聲聞。二退大取 小。為此二人說聲聞藏。今此經。二藏之中菩
薩藏攝。二菩薩中直往所收。以彼七歲已上。 未曾入小。頓聞大乘。是故名為直往人也。問。 大小二乘俱有三藏。此經於三藏中何藏所
收攝。答。題既云經。經者謂修多羅。修多羅藏 攝。問。何故非餘二藏所收。答。修多羅通。又為 三藏之本通詮一切者。名修多羅本教。局詮
戒行。名曰毘尼。重辨前二者。名阿毘曇。故婆 沙云。種種雜說。名修多羅。廣說戒律。名曰毘 尼。說總相別相。名阿毘曇。涅槃經云。此是契
經甚深之義。此是戒律輕重之相。此是毘曇 分別法句。故知此三。約能詮之教有其本末。 約所詮有通局不同。是故此經初藏所攝。
[0006b14] 次 明經分齊門。若依天竺。二種不同。龍樹釋般 若不開章門。天親解涅槃預科分齊。震旦諸 師亦有二說。如什肇注淨名不開於文。融朗
解法華有其章段。今謂開與不開。可適時而 用。又佛意在悟道但令得悟。則隨時用之。攝 大乘論云。教無定相。以利益為定。但使得益。
則稱會佛心。中論云。諸法無決定相。諸法 無量方便。眾生根性亦復無遍。故隨機用之。 勿生執著也。但末代相承多開章門。以其章
門示經起盡。識義類不同。今略明三說。一分 為七分。二開為二章。三開為三段。言七分者。 第一初五句。結集緣起幽宗分。第二信法未
久已下。壽量所解接化分。第三而說偈言已 下。方便顯德起信分。第四說調伏大願已下。 契理之行修成分。第五初觀聖諦已下。明行
所契理非作分。第六勝鬘夫人已下。真子勝 鬘必堪紹繼聖蹤分。第七祇洹已下。付囑流 通奉行分。有人言。此經二處二會。言二處者。
一舍衛處。二踰闍處。舍衛處。謂出家人處。踰 闍在家人處。又舍衛是佛住處。踰闍是菩薩 住處。又舍衛是他業所起處。謂須達為佛造
也。踰闍是自業所感處。約此二處說法。即成 二會。一一會中各有三分。從初乃至哩念請 佛為序分。十五章經以為正宗。佛去已後勝
鬘及王宣通此法。謂流通分。第二會三分者。 爾時世尊入祇桓林名為序分。爾時世尊告 天帝已下。廣說是經明正宗。說已告天帝已
下。讚歎勸學付囑流通。古舊相傳多開三分。 謂序正流通。從初至咸以清淨心。歎佛實功 德。名序分。從如來妙色已下十五章經。為正
說分。從放勝光明以下。為流通分。所以明三 者。聖人說法必有由致。故有序分。由致既彰。 正宗宜開。故有正說。如來大悲無限。眾生無
窮。非止益當時。復欲遠傳遐代。故有流通分。 又約時有初中後善。故開三分。又約法有體 相用。故開三分。放光動地。表所說相。正說顯
諸法體。流通明經有勢力。令聞者得利。故名 為用。次約利有三。謂信解行。序分相。令未 信者信。正說令已信者解流通歎教勸持。令
已解者行。此皆大判也。三章各二。序中二者。 一傳經序。二說經序。正中二者。一正說經宗。 二勸信護法流通二者。一勝鬘流通。二佛流
通。初明二序。義有多門。一約人時有異。傳 說不同。故立二序。人異者。所謂如來阿難。時 異者。謂當時後代。如來自說益於當時。阿難
結集在於後代。宗歸雖一。須立二序。但二序 名不同。凡有四對。一從義以立名。謂通序。別 序。眾經大同。故名通序。發起事別。稱為別
序。二從時作名。謂經前序。經後序。別序謂經 前序。通序謂經後序。三從人作名。即如來序。 阿難序。如來說經。阿難傳經。四從義意作名。
謂證信序。發起序。此皆大判也。言大判者。如 是我聞。一向是傳經序。良以說經之前未有 此言。既經之後方有。故一向屬傳經序。一時
已下可具二義。若阿難後之所立。屬傳經序。 當佛說時實有化主時處。屬說經序。若依論 所釋。化主時處屬說經序。法華論云。城山最
勝。表經亦勝。十地論言。此法勝故。在於初時 及勝處說依此二論。即以化主時處屬說經 序。依智度論說時方人令生信故。屬傳經序。
雖復不定。大判為言。如是等六事佛命令安 故。總屬傳經序也。從時波斯匿王下。是發起 序。釋此不定。有人言。從初至偈。名之為序。
從偈已下即屬正宗。今所明者。如前所說。 初至妙色身前名為序說也。今略以六門釋 之。一明數門依江南諸師但明五事。以佛屬
住處攝。次天親燈論。以明六事。第四是教主。 若依三藏。凡有七事。開我聞為二。今以六為 定也。二明立六意門。一為證信故立六。如龍
樹云。說時方人令生信故。二簡內外。外經以 阿漚二字為首。內教以六事在初。三分經論 不同。弟子之論。歸敬三寶。如來之經。明乎六
事。三有無門。當佛說時。實有六事謂有信 心。及傳聞人。時節。教主。處所。同聞。而未立 名字。此是體有文無。後之所立文體俱有。四
具不具門。餘經具足六事。金光明經略無同 聞。此經亦無同聞之文。至後當說五前後門。 溫室等經稱我聞如是。要前有傳法之人。方
有所傳之法。二如是我聞。要有信心方得入 於佛法。六因緣門。阿難四問答。第四問答故。 有此六事也。如三世諸佛證。如三世諸佛說。
故言如是。問。稱如便足。何須言是。答。為欲 簡相似言。是者。是三世諸佛說。是三世諸佛 證。故言是也。故古注云。說得於理。文旨相扶
為如。理說應解。徵信無昧為是。有人言。阿 難遵佛所說之言。如於諸佛法說。理如理 說。事如事說。因如因說。果如果說。如是一切
如法之言。是當道理。故言如是也。良以乖法 名之為非。故如法之言。得稱如是。有人言。如 是者。謂指牒法辭。如經中說。如是等功德。如
是菩薩等。今亦爾。如是所說教門。我皆得聞。 故云如是我聞。亦是印述之辭。如是如是。 誠如聖教。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今亦爾。印定
佛法。使人生信。故言如是。有人言。依智度論 意。如是者。是信義。要具三。一是所信之法。 二明信心。三明信相。內心信可是法。口如是
言。言是法稱合道理。故言如是。我聞者。古注 云。明用表承宣。明其能虛已崇聽。祗納音 旨也。有人言。阿難對彼未來眾生。陳已所
說。故言我聞。問。阿難既是得理聖人。有何 所以同凡說我。答云。阿難雖復說我。不同凡 夫云何不同。說我有三。一者。凡夫見使未
亡。見心說我。二者。學人見使雖除。慢使猶 在。慢心說我。三無學人見慢已除。隨世流布。 宣說言我。然今阿難結集法時。身居無學。見
慢已斷。隨世流布宣說我聞。故不同凡也。問。 無我是勝。真諦所收。有我既著。世諦所攝。 何不從勝宣說無我。從劣說我。答。化我眾生。
法須如是。若不說我。何由可得標別彼此令 人識。故知為別此彼令人識故。須說我也。乃 至諸佛化我眾生。例皆同爾我有三種。一佛
性是主是常。是故名我。二八自在作用故名 我。三統御名我。若就阿難實得具有二我。 今辨圓經。但用後我。問。三種阿難。持於三
藏。出何經耶。答。出闍王懺悔經。如法華疏 說。阿難有三種。一直阿難。翻為歡喜。持聲聞 藏。二阿難跋陀。此云歡喜賢。持緣覺藏。三阿
難伽羅。此云歡喜海。持菩薩藏。此是一人為 三。亦是非三示三。又非三非一。能三能一。以 其能三。故三人持三也。聞者。智度論云。耳根
不壞聲在可聞處。意欲聞。情塵和合。故耳識 生。隨耳識即生意識。能分別種種因緣得聞。 地持亦云。聽所知言說。是名聞也。一時者。古
注云。美不異時。不失機。感應冥符也。大明一 義凡四種。一者人一。二者法一。三者時一。 四者機一。言人一者。從始至末。並是如來一
人說。無有餘人。故言人一。二者法一。阿難所 領還是佛所說。無有異法。故言法一。三者時 一。如來一時說。阿難一時領。故言時一。四者
機一。眾生一時有感。如來一時有應。機感交 接。故云一時。此一皆大判也。言大判者。初亦 有勝鬘說義不同。得言人一。但始終印定成
經。皆由於佛。故推功在佛。名為人一。亦不得 定如來一時說阿難一時領。自有阿難初未 得聞。後方得聞。今但始終皆是阿難從佛聞
法故云一時耳。所言時者。攝論云時有三 種。一平等。謂無沈浮顛倒。二和合。謂令聞正 法能聞。三轉法輪時。正說正受。佛者。標其化
主也。問。何故標佛耶。答。略明四義。一簡邪 明正。阿難若從外道天魔邊聞。則不可信。以 從一切智正師邊聞。故傳經可信。二簡師弟
子。佛法五人說。今不從餘四人邊聞。唯從佛 聞是故稱佛。三者為印定成經。雖有餘人所 說。佛不印定。不得成經。今欲印定成經。是故
標佛。四明教起所由由佛在舍衛。故勝鬘父 母生信心。父母既信。書報勝鬘勝鬘請佛。 故如來應之。由佛應故。勝鬘歎佛。如是展轉
有十五章經。皆由於佛佛為教本。是以標佛 也。佛者。覺也。覺有兩義。一覺察二者覺悟。 言覺察者。對煩惱障。煩惱侵害事等如賊。唯
聖覺知不為其害。如人覺賦賊無能為。故名 為覺。言覺悟者。對其智障無明昏侵事等如 睡。聖慧獨朗。如曉得悟故名為覺所對無明
有二。一性結無明迷覆性理對除彼迷。覺 法實性。故名為覺。二事中無明。於事不了。 對除彼迷。覺知一切善惡無記。故名為覺。故
持地云。義饒益聚。非義饒益聚。非義非非義 饒益聚平等開覺。故名為佛既能自覺。復能 他覺。覺行窮滿。說之為佛。言其自覺。簡異凡
夫。云覺他者。彰別二乘。覺行窮滿。顯異菩 薩。又四句。一眠而不覺。謂凡夫。二覺而不 眠。所謂諸佛三亦眠亦覺。所謂菩薩二乘望
凡為覺。望佛為眠。四非眠非覺。泯上三門歸 言亡慮絕。問。佛有三種。一化佛。二應佛。三 法佛。今稱佛住者。三佛之中是何佛住耶。答。
義有多門。今就一途論之。普賢觀經云。釋迦 牟尼。名毘盧遮那。遍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 寂光。毘盧遮那。即是法身。法身佛住於常樂
我淨四德之土。然佛與土義論人法。謂人為 能住。四德為所住。若同性經云。應身住淨土。 化身居穢國今是化佛也。攝論云。地前見化
佛。登地見應身者。此應身是與真如相應。名 為應身。應身有二。一內應。與真如相應。住真 如土。二外應。住淨土。奇特相好教菩薩也。地
前未見真如。但見八相成道故言見化身。更 有四句。如金光明三身品說也。所言住者。凡 有二種。一者內住。二者外住。內住有二。一約
人論。六欲天住法。是為天住。梵天乃至非想 非非想住法。說為梵住。諸佛辟支羅漢住法。 說為聖住。三種住中。住聖住。憐愍眾生故。
住舍衛國。二約行以別。論云。布施持戒善心 三事。故名天住。慈悲喜捨。名為梵住。空無相 無作說為聖住。聖住法。佛於中住。復說四
住。三如上。第四佛住。首楞嚴三昧十力無畏 等。如地持中亦約行分三。與彼說大同小異。 若說梵住與前不異。若說天住。以八禪等為
天住此義則異若說聖住。亦同亦異。同住三 空。更加滅盡正受為異。地持又說。梵住中多 住大悲。天住中多住第四禪。聖住中多住空
及滅盡定也。所言外住者。凡有四雙一化處 住有淨穢二土。如釋迦居穢彌陀住淨。二者 異住同住。如釋迦異俗住伽灆。天王佛與
俗同住。猶如天子。三未捨壽分住。捨壽分住。 未捨壽分住則無量歲捨壽分住。如答魔王 請。唯留三月。餘無量歲。悉皆捨之四通住別
住。行住坐臥。皆名為住。謂通住也。四儀中 一。稱為別住。若內若外。皆是無住而住。住無 所住也。古注云。列佛所在。重明旨異。舍衛是
六師所居。佛住伏其頑首也。舍衛國者。此 住處有二。一通處。二別處。亦是在家人處。出 家人處。亦是喧處之與靜慮。一欲生信。故
委曲題之。二欲道俗兼化。所以喧靜雙舉也。 舍衛國者。三藏云。彼國正音。應云奢羅摩死 底。此言好名聞國。昔有仙人好名聞在此中
住。從仙人作名故云好名聞國也。又云。此國 具有四義一多寶。二此中人多受五欲樂。三 有法德。此國中人多行施戒。謂之法德。四未
來得解脫。明此國中人。未來多生人天中及 得解脫果。有此四義。遠聞餘國。故云好名聞 國也從來舊翻為聞物國。此多出好物。遠
聞諸國。故名聞物也十二由經云。無物不有。 勝於餘處也問何故復名舍婆提。答昔劫初 有仙人兄弟二人。弟名舍婆。此云幼少。兄稱
阿婆提。此云不可害二人共造此城。因以名 之。弟略去婆。兄略去阿。二名雙取。故名舍婆 提。舍婆提復名憍薩羅。故智度論云。有好妙
國土。名憍薩羅。近在雪山邊日種諸釋子。 我在此中生。憍薩羅。未詳翻譯。仁王經列十 六大國。第一憍薩羅。第二舍衛國。兩國為異。
與釋論不同。今未詳。問。佛何故多在王舍城 及舍婆提。答。佛前受頻婆娑羅請。故故住王 舍城。次受波斯匿王請。住舍衛。又王舍城舍
衛。國土豐樂。多有人眾。佛於多人處教化眾 生也。如經說舍衛國有九億家。賢愚經說有 十八億人也。王舍城中有十二億家。又此二
國多聰明人及六師等。故佛多住。又報法身 恩。多住王城。報生身恩。多住舍衛。問。佛生 迦維羅衛。云何乃云生舍婆提。答。佛元祖已
來在舍婆提。未居迦維。從本立名。故云住舍 衛。報生身恩。問佛從幾世已來。住迦維羅國 耶。答。佛祖名彌悉離王。在雪山南住。國名舍
婆提。王有二夫人。后生一子名長生。次夫人 生四子。一名聽目。二名照目。三名爾樓。四名 彌樓。后子立用為太子。四子多計才藝。后恐
父王死後。四子奪其位。故數向王讒之。王遂 用其語。徙四子并母在雪山西北憍娑羅二 國界空地。此是波斯匿王國地界。造城名迦
毘羅城。四子中。其彌樓王。即是親祖。從彌樓 生烏樓。烏樓生劬頭羅。劬頭羅生尸烋羅。 尸烋羅生淨飯王。至佛為七世祖也。此合取
彌悉離王為七世。若直從四子已後。只六世 耳。問。佛住舍衛凡得幾年。答。經云。住舍衛 得二十五年。有九億家。三億家不見佛不聞
法。三億家亦見佛亦聞法。三億家見佛不聞 法。真諦三藏云。舍衛始終得七年。王城得四 年。今未詳也。問。住阿踰闍國。對勝鬘說此
經。何故不云佛住阿踰闍國。而言住舍衛耶。 答。是佛住舍衛。付囑此經。故從佛住處立名 也。又舍衛是大國。踰闍是小國。從大處立名
也。又從本立名。佛本在舍衛。勝鬘於踰闍感 佛。故末在踰闍。從本立名。故稱舍衛。問。若 從佛住處立名。亦應從佛題經。答。各就一義。
約能說人立名。故名勝鬘經就佛印定付囑。 故舉佛住處也。祇樹給孤獨園者。此第二別 處。就文為二。一者祇樹。二給孤獨園。祇謂祇
陀。三藏云。外國云鳩摩羅陀。此云童真太子。 又言祇陀者。此翻戰勝。昔有賊欲破舍衛。舍 衛國主與賊交戰遂使勝賊。因戰勝日仍生
太子。故字為戰勝。太子捨此樹處。為佛起立 門樓。故云祇樹也。給孤獨園者。有長者名須 達多。有人言。須謂須陀洹。其人得須陀洹果。
故以為名。今謂不爾。未見佛時。已名須達也。 須達是外國語。此名善與。彼家父母乞子。 禱祠神祇。遂生此子。以善神授與。故名善與。
彼土曾十二年不雨。其人巨富。拔濟孤獨。從 德立名。稱給孤獨也。以黃金布地。市得此 園。名給孤獨園。又給孤獨。敘其下愍。以金
市園。標其上敬。又給孤獨。敘其能濟悲田。 市園造寺。敘其能供敬田。又給孤獨。敘其 未見佛時修善。市園。明其見佛已後殖福。
必是大權。故有斯盛德。問。國為通處。園為別 處。而前通後別。樹為別處。園為通處何故前 別後通。答。祇陀為君。須達為臣。是君臣次
第。不就通別前後也。又祇樹是門處故前明。 園是精舍故後舉。又祇陀是本稱。給孤是末 名。問。何因造立精舍。答。餘經廣說須達長。
者有七男兒。六已婚竟。為第七兒婚。往王舍 城。因得見佛。遂獲初果。仍請佛還舍衛。佛命 身子與其俱還。以黃金滿八十頃市得此園。
此園在舍衛城南。去城一千步。三藏云。須達 為過去第四鳩留村馱佛。已於此地起精舍。 爾時此地廣四十里。佛及人壽四萬歲。須達
爾時名毘沙長者。以黃金版布地。寶衣覆之。 供養佛也。第五 拘 那含牟尼佛。人及佛壽三 萬歲。爾時須達名太家主長者。以銀布地。
滿中乳牛牛子。以為供養。爾時地廣三十里。 第六迦葉佛壽及人壽二萬歲。須達爾時名 大悉長者。以七寶布地。地廣二十里為供養。
第七釋迦佛及人壽百歲。地廣十里。以金布 地用為供養。彌勒佛出世。地還廣四十里。以 七寶布地為供養。佛及人壽八萬歲。須達爾
時名儴伽王。儴伽此云螺。其色白如螺。出家 得成羅漢。問。餘經皆有第六同聞。今何故闕 耶。答。一云。佛說經時在於宮內。無聲聞菩 薩。唯下有 婇
女。上有諸天。不足為證。古注 云。良以勝鬘淵悟超絕。獨感至聖。不參凡學 也。又如來現證。傳天帝阿難是末。故不列
也。後付囑經時。囑經時囑為。唯有阿難及以 帝釋。亦不足為證。故無同聞眾也。二解云。亦 有同聞。即此經文云。如來光明普照大眾。及
天人修羅。而不列者為略故也。又此經本有 四卷。今存略有一卷。時波斯匿王下若七分 明義。上來明結集緣起幽宗分。今是第二籌
量所解接化分。若就二序明義。上來證信序 竟。今第二次釋發起序。就文為二。第一明外 緣發起。第二明內因感悟。二文各五。初章五
者。一總明信法未久。二別敘王問夫人。三末 利訓答。四者作書歎佛。五遣使送書。敬授 勝鬘。此五生起即成次第。初中前牒王及夫
人。次總明信法未久。波斯匿王者。此翻為和 悅。以其情用弘和。故云和悅。又以德接民。能 令萬性和悅。又翻為月光。如仁王經云月光
王。三藏云。性月。而言光者。聞法解悟。得法 光明。故言光也。有人言。波斯匿王。與佛同日 生。佛號日光。國人言佛既號日光。當號大王
為月光也。因國人號稱為月光。若依父母所 立名者。字為勝軍。以其鬪戰無敵不勝。故云 勝軍。次論王位。仁王經云。於過去十千劫。於
龍光王佛法中為四住開士。今位登十地。言 時波斯匿王者。猶是佛住舍衛時。約前佛住。 以明信法未久時故言時也。末利夫人者。亦
云摩利。此是華名。江南有中寺安法師。多所 博識。云此華色白而形小。故以華為名。此間 無物以翻之。猶存末利之稱。有人言。末利本
字黃頭。從末利園得之。因園受稱。故云末利。 如經云。其人本是舍衛城內。耶若達家守園 之婢。於一日中請食守園。路值如來入城乞
食。黃頭見佛相好具足。發信敬心。念言我奉 獻飲食。或見哀受。遂往求施。佛時許之。當施 食時。即自要願。願脫婢使為王夫人。其時值
王出田遊獵。天時暑熱。遙見黃頭所守之園。 叢林欝茂馳往就之。王馬駿快。在前而至。黃 頭見王迎接扶下。引至涼處敷衣請坐。隨王
所須。巧稱王心。王問儞是誰家之女。黃頭實 答。王具問已。將從始至。遣使人呼耶若達。 達至。王問是卿何親。達答曰是婢。王令索價。
達云。直爾奉上。乞不用價。王言。我今婢為夫 人。不得虛爾。達時遂索百千兩金。王即與之。 香湯洗浴。衣夫人服。與王同輦。載之還王宮。
王極寵厚。五百夫人中得為第一。故今舉之。 此能信人。有人言。末利。是釋摩男家庶女也。 言信法者。先事外道。今始歸佛。信於佛法故
言信法。何緣得信。如經中說。末利夫人。因獻 佛食。得脫婢使。為王夫人。常自思念何緣得 爾。豈不由昔施沙門食。得此福報。即問左右。
頗曾見如是人不。傍人對曰。此應是佛。今 在祇園。末利聞已。辭王禮覲。佛為說法。遂得 信解。因信勸土。王心未迴。因十七群童子
比丘入城乞食。食已出城。於阿脂羅河遊戲。 王與夫人昇樓遙見。王語夫人。所作正爾。何 是可尊。勸我令信。夫人有愧。答云。此是年少
耳。王何不看舍利弗大迦葉等。十七群中有 一人得禪定天耳。遙聞王語。在岸上向諸比 丘云。汝等洗竟。可上岸著衣。各盛滿瓶水置
前。結跏趺坐。諸比丘隨其言。是得定比丘。以 神通力。接諸比丘昇空而去。末利夫人見已 而白王言。王看我所尊者。作如是行。王遂起
信。便往佛前。佛為王說法。得正信解。名為 信法。此事出僧祇律第九卷。十誦律第三 卷。問。為信大法。為信小法。答。相傳云信小
法已久。中阿含第六十卷。有善生經。廣說彼 王得信之事。中本起經度波斯匿王品。亦說 得小乘信。故知得小乘信已久。但得大乘信
未久。問何緣信大乘。答波斯匿王吹 蠡 擊鼓。 與末利夫人相隨詣佛。佛因為說擊法鼓經。 出常樂我淨之音。王於是始得信大乘法。故
云信法未久。未久者。以前初信望後籌量時 不遙也。故言未久。問。何故敘信法未久。古注 云。王世事邪道。始悟正信。今欲顯必不得
久習為未久。又就事言之。父母之情慈愛於 子。父母始得信解。即欲以已所信。令子悟之。 故有未久之言。若就理辨。波斯末利多是大
權。勝鬘夫人亦非實行。每欲速弘大道。使物 早悟一乘。故敘信法未久之言也。共相謂言 下。第二別明王告夫人。就文有四。一標女名
位。二歎女內德。三明若女見佛。必蒙深利。 第四明宜可與書。共相謂言者。夫妻共談。 欲論女量行。迭相告發。故云共相謂言。斯
句是總敘夫妻之言。問。王告夫人。夫人未語。 云何得名共相謂言。一釋云。前來本有語論。 因此而生今說。故云共相謂言。又人云。王
向夫人有所說。即是共語。不必兩人同語。為 共相謂言。且王今前言。夫人後答。始終論之。 則是共相謂言也。古注云。天慈發內。理化
無偏。故云共也。勝鬘夫人是我之女者。正別 標女名位也。勝鬘為名。夫人是位。又末利亦 是夫人。今欲標異母親。故復云勝鬘夫人也。
是我之女者。知子莫若於父。故云我之女也。 又顯父慈愛之重。欲以道法利之。故云是我 之女。又我以生其肉身。復欲使佛發其慧命。
故云是我之女。聽慧利根。通敏易悟者。第 二歎女之德。女若無德。雖報無益。良由有德。 報必蒙利。故歎女之德也。智之在耳曰聽。智
之在心曰慧。速疾達理稱利。能生妙解為根。 故云聽慧利根也。通敏易悟者。上歎其內 解。今美其外學。博達事理曰通。內明在心為
敏。一聞即領稱易。未解令解名悟。問。善聽為 聰。善察為明。今何故云聰慧。不言明慧。答。 今正示因聞得悟故也。若見佛者下。上敘其
內德。今第三明外值勝緣。或可勸其自往佛 所。或可知其必能通感。仰覩金容。為見佛義。 見佛者。見佛寶也。必速解法。明聞法能解也。
必速解法。謂解也。心得無疑。謂信也。即上敏 悟之義也。若前未得小乘之信。今報令得正 解。為離邪道之疑。前若已得小乘之信。於大
乘理未解。今報得大乘之信。必離小乘之 疑。古注云。封形存見。亦未識佛。能深悟速 解。為見真佛也。宜時遣信發其道意下。第四
章也。以內有明慧之因。外值諸佛之緣。因緣 既具。故宜及時遣信發其道心也。夫人白言 今正是時下。第三敘夫人答也。今正是時者。
道機不可差也。又以勝鬘感佛必蒙利益。故 言今正是時。又正是踰闍國內眾生機感得 益之時故也。以事為釋正是作書遣使之時。
王及夫人與勝鬘書下。第四作書歎佛。所以 須父母作書者。一欲明父母之言。必無虛妄。 使勝鬘信受。是故作書。二使勝鬘知二親萬
德。心生歡喜。是故作書。三欲使勝鬘傳教。 傳教未聞。使同發道意也書疏之儀。各隨國 風。在始或當前有勞問。而今此中但云歎佛。
作書正應是王。而言王及夫人者。共議既同。 則是父母同作一書也。書者舒也。若使不舒。 即隱內義。是故遣書。略讚如來無量功德者。
書不能載故稱略。又書尚不能盡言。焉能窮 德。是以言略。又勝鬘根利。不煩廣美故云略 歎。雖復略讚。而言約事圓。故云無量功德。
歎美聖德名讚。惡盡曰功。善滿稱德。又德 者得也。修功所得。故名功德也。又功謂功能。 諸行皆有潤益之力。此功是其善行家德。名
功德也。如清冷功能。是水家之德。即遣內人 下。第五遣使送書。就文為二。初遣內人。次內 人 [銜-金+缶] 命。宮閤之事。非外所通。故言內人也。
名旃提羅者。出使人名也。依外國語。四名相 濫。一名旃提羅。此云奄人。二扇提羅。此云石 女。三云旃陀羅。此云殺狗人。四旃荼羅。此名
為月。又旃提羅者。此云善信。其人善而有信。 故言善信。今謂奄人是其通名。善信當其別 稱。未曾有經云。旃提羅翻為應作。王宮內有
四石女。此則一人。古注旃提羅內監也。使人 奉書下。第二內人 [銜-金+缶] 命。王既有命。故齎書往。 彼阿踰闍者。此翻云無生。此國往昔大乘人
住。多解無生。國從人立名。故云無生國也。又 翻為不可戰。邊城嶮固。不可攻戰。是支祥王 所居。為舍衛之附庸。入其宮內者。上敘其通
處。今到其別處也。既是女人。又是家信。故直 進宮內。跪而授書。故云敬授。是敬君王之命。 意不在勝鬘。勝鬘得書下。自上已來外緣發
起。今第二內因感悟。由外緣發起。故內因 感悟。故此二章。通名發起序也。就文亦五。第 一明勝鬘歡喜。二明述書歎佛。欲申供養。
三明興請感佛。第四辨於佛應。第五三業敬 歎。此五即是次第可生起之。得書歡喜者。就 理釋者。書中詮明佛德。發以大乘之信。是
冥相關。有逾常意趣。是故歡喜。又事中。女 在他國。得父母書。復覩使人顏色知國平安。 二尊萬福。是故歡喜。頂受者。上明內心歡喜。
今明外形頂戴。又所詮事重。冥致極敬。故頂 戴而受。不云奉勅。直言得書者。此是經家述 事。非勝鬘自言。又外國之法。得尊長書。前以
手受。次頂戴之。顯已敬仰。然後尋讀。故云頂 受。又法。前拜書及信人。然後受書頂戴而受。 執文曰讀。背文曰誦。始則領受在心曰受。終
則憶而不忘曰持。此書讚揚佛德。異於常信。 故言生希有心。又此心由來未發。故名希有。 上父母遣書。令發道意。今果如上語。則顯知
子莫若於父也。又佛德超出世間。深懷奇特。 為生希有心。向旃提羅者。對使而言。故云向 旃提羅。旃提羅是父母之使。對之如對父母。
又旃提羅是傳佛之使。對之猶如對佛。所以 說偈者。一偈言約。能攝多義。勝鬘欲以略言 攝佛廣德。二者偈言巧妙。勝鬘欲以美妙之
言讚揚佛德。是故說偈。三者隨從國法。天竺 風化。若見國王父母尊長及以三寶。多說偈 讚歎。勝鬘今隨國法。是故說偈。如法華疏內
具陳也。我聞佛音聲者。依七分明義三分已 竟。今是第三方便顯德起信分。所言方便顯 德起信者。父母送書。勝鬘悟解。感佛臨降。
即欲承佛威神。為眾說法。但恐物未肯信受。 故前歎佛德。次明佛為授記。物方生信。然後 始得為物說法。故言顯德起信分。今明遠亦
有斯意也。但如前分文。今是五中第二。上半 述書歎佛。下半審書許供。我聞佛音聲者。我 聞父母歎佛音聲。故云我聞佛音聲也。問。勝
鬘用眼讀書。不曾耳聽。何故言聞。答。父母作 書。以身表口。勝鬘覽讀。以目代耳。故名為 聞。又解。書本詮聲。勝鬘尋書。如從父母面聞
也。又解。傳道聲於書上故言聞。又解。父母 作書讚歎於佛。此是身造口業。勝鬘讀書。目 作耳業也。世所未曾有者。述書所讚也。如書
所歎。乃是出世功德。故云世所未曾有也。所 言真實者審定書言也。問。前云勝鬘利根易 悟。今既得書。何故疑惑不即領受。答。事有難
信易信。世事易信。出世難信。今書所傳。世間 未有。故須審定。又勝鬘是聰慧人。凡所得事。 審而詳之。不同愚人遇便信受。故毘婆沙云。
聰明之人有二種相。一善說法。二善思量也。 應當修供養者。一解云。佛必如書中讚歎真 實不虛者。則是無上福田。理合供養也。又
解。必如書所歎真實不虛者。則傳書之人有 大恩德。我須報其人恩供養之也。故梵本文 云。是言若真實。我當與汝衣也。修謂營修。
修飾供具。又修是修行。欲令行供養仰惟佛 世尊者。此第三勝鬘仰請。所以仰請者。既書 所歎必能利益於我。是故仰請令我得見。半
行以下須上。明佛有普慈之惠。半行明上哀 於下。請令得見。書云慕上曰仰。勝鬘在生死 內。復受女形。是極凡下。如來居生死之外。為
大丈夫高遠之極。故以下情慕上。所以稱仰。 惟者思惟。將欲請感。而下情測度。意地思惟 也。仰惟如伏度。伏度之例也。佛世尊者。出所
測度之人。佛者覺也世間有一夕之眠。則有 一朝之覺。既有生死長夜。則有朗然大覺也。 既能自覺。復能覺悟世間。為世崇重。故云世
尊。普為世間出者釋上思惟測度之意。我思 惟測度。如來大慈無偏。如日月之照世。故云 普為世間出。如華嚴云。無盡平等妙法界。悉
皆充滿如來身。無取無起永寂滅。為一切歸 故出世也。亦應垂哀愍者。夫如來出世。正為 救苦眾生。然我是世間一數。亦應哀愍於我。
言亦應者。以上世間之言。以類於已。故亦 應也。又慈在於佛。未敢自專。故言亦應。上心 慈下。目之為垂。我則有苦無樂。故請佛哀愍。
請心決定故言必令我得見。即生此念時下。 第四明如來赴應。但釋應凡有三家。第一解 云。無應法起。如涅槃云。五指實無師子但以
慈善根力令見師子。今亦如是佛實不從空 而應。但勝鬘默念。自於空中見佛。此解似同 攝論心外無境之義也。第二釋云。有應法起。
勝鬘默念。如來應起。故有應法起。第三釋云。 經具二文。宜應雙用。隨心所見。心外無法。是 故無起。而境宛然。故言有起。須知無起而
起。起無所起也。就文有三。一明應時。二辨應 處。三出應儀。即生此念時者。謂應時也。一釋 云。佛應與心念同時。若聲響之相應。故云念
也。又釋。要須念力成就。如來應念現身。但起 示起速無差。故云即念時而現耳。空中現 者。第二明應處也。今就事理釋之。就事而言。
男女有隔。既應後宮。不宜到地。就理釋者。法 身無為。而無所不為。即寂而動。故云空中 現。又示赴感無方。來無處所。卓爾現空。又
示普應十方。常是四絕。又示如來覺諸法如 幻如虛空。以示常行於空。故於空現。又云。佛 真法身。猶若虛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此明
法身如空。以本垂迹。如從空而現。又會勝鬘 上歎云。我聞佛音聲。世所未曾有。世間之人 不知感逝空即應。今既知感。逝空即應。故
是世間所無也。問。前云男女事隔於空現者。 觀經何故於宮現耶。答。彼言宮中現者。在虛 空之宮現耳。未必在地。又聖迹無方。不可一
類。或處空現形。或入宮應物也。普放淨光明。 顯示無比身者第三明應儀。凡有二句。一者 普放光明。二者現無比身。有四面大光。及項
後圓光。此並常光今更現非常之光謂於支 節毛孔舉體放光。故名為普亦可一光遍滿 虛空。通徹宮內。故稱為普。又欲明感者便見。
無感者不覩。非是光有偏私。故名為普。所言 淨者。一光體皎潔。二能除眾生垢闇。顯示無 比身者。佛常身丈六。已自端嚴。今復為光所
照。相好明了。故云顯示。天下無類。故云無 比。如常歎佛偈云。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 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悉見。一切無有如佛
者。又本有常光今更普放光。本是丈六身。 今更示奇特之身故云無比身也。所以顯示 無比身者。欲起勝鬘願求之心。復欲發其不
虛之歎故也。勝鬘及眷屬頭面接足禮者。此 第五勝鬘敬歎。初半偈敘敬。下半偈明歎。 自有見佛歎而不敬。今具足也。頭是一身之
尊。足是一身之卑。以尊捉卑。顯敬誠之至。 問。勝鬘在地。如來處空。云何得接。答。此舉 內心運想言接耳。咸以清淨心者。又上是身
業敬。今是意業敬。歎佛實功德。口業敬。此是 總標歎。如來妙色身下。別出歎辭。咸者同也。 勝鬘之與眷屬。同運淨心。以歎於佛。又淨者
信也。起淨信之心。又不雜煩惱心歎。名淨 心。實功德者。書內歎佛。但是聞聲。有言無 事。今覩佛形。則事稱於言。故稱為實。又眾德
依實理而成。又妙出妄情故名為實。如來妙 色身下。經有三分。自上已來序說已竟。今是 第二正說。依經下文。凡有十六名字。一歎如
來第一義真實功德。二不思議大受。三一切 願攝大願。四說不思議攝受正法。五說入一 乘。六說無邊聖諦。七說如來藏。八說法身。九
說空義隱覆真實。十說一諦。十一說常住安 隱一依。十二說顛倒真實。十三說自性清淨 心隱覆。十四說如來真子。十五說勝鬘夫人
師子吼。此十五並有別章解釋。第十六云。復 次憍尸迦。此經所說。斷一切疑決定了義。入 一乘道。今謂前十五有別章解釋。後章之一
章。總貫前之十五。故章雖十六。不出總別二 也。有人言。唯有十四章。第十五無別體。今用 十五也。就前十五章。古今南北開合不同。隨
心所見種種異說。今前以六門總釋十五章 經。宜留意觀之。則略見一部之大意。勿咎其 煩也。一鉤鎖相生。二章段次第。三適機前後。
四互相攝。五以言無言。六如行說。鉤鎖相生 者。書傳盛德。面覩妙身。故前歎佛發心願 求也。歎佛既發菩提心。次明修菩薩行。菩薩
之行以止惡為本。故次明受十大受。十受辨 其止善。故次明行善。是以興於大願。十受之 終云不忘失正法。三願之末明攝受護持正
法。今欲廣釋攝受正法成前願行。故次明攝 受正法。攝受正法雖是一乘。但欲轉名示義。 明攝受從一生多。一乘則攝多歸一。故次明
一乘。一乘所以究竟。由究竟諦成。故次明無 邊聖諦。無邊聖諦說如來藏。故次明如來藏。 藏顯成身。故次明法身。法身不離如來藏。佛
知所藏是其真實。能藏是空。以空義隱覆真 實。故次明其義。所覆即是一諦。故次明一諦。 此之一諦可以依憑。故明一依。接此一依。即
明依藏有生死故是真實。不依藏有生死名 為顛倒。故有顛倒真實章。生死依藏所依是 深。今欲明此義。故有自性清淨煩惱隱覆。始
從歎佛。終竟自性清淨。能信此法。堪紹佛業。 為佛真子。故有真子章。若不信此法。則是外 道種子非法惡人。宜須降伏。故有勝鬘師子
吼章也。次明章段次第。此欲示經起盡。明義 之大節也。然章雖十五。大開二門。初十三章。 正明說法。次有二章。明勸信護法。所以有此
二者。勝鬘當今教主。機緣屬在其人。於前 明說法。說法既竟。則信之大益。毀之大損。故 次明勸信守護。就此兩章。各分為二。初門二
者。前有三章明起說方便。次十章經正明說 法。所以然者。夫妙道難弘。憙生疑謗。要須三 行三成。止謗息疑。尊人受道。方得演說也。三
行三成者。一歎佛發心。佛即授記。二受大受。 佛為現證。空出聲華。三發大願。則如來印成。 以此三門為說法由漸。故是方便。方便既成。
然後開宗授道。故有第二次明正說。後章二 者。勝鬘說法既竟。佛欲令人信。故第一前 明勸信。如來既明信法有益。勝鬘則明不信
為損。宜須摧伏。故第二次明護法也。就前說 法方便及與正說。各開為二。初門二者。歎佛 明菩提心。十受三願明修菩薩行。正說二者。
一明乘行。二明乘境。然由境成行。應前明境。 但欲接上願行之因。故明攝受一乘之果。故 前明乘行。行不孤生。起必託境。故次明境。就
乘行乘境。各開為二。乘行二者。攝受辨廣大 出生。一乘明無二收入。乘境二者。初有四章。 總明量無量諦。顯佛與二乘究竟非究竟。次
有四章。就無量諦中。自明三諦非究竟。一諦 為究竟。此之兩章。各開為二。初章二者。第一 聖諦一章。明二乘依有量諦。無有三法。所謂
無究竟智。無究竟諦。無究竟聖。佛依無量諦。 則有此三也。次之三章。依無量諦中說藏。說 法身及空義隱覆。即顯有量諦中不說此三
法。後章二者。一依。一諦。此二約顯時之境。 顛倒真實。及自性清淨煩惱隱覆。此二隱時 之藏。至此已來。敘章段次第意竟。第三適機
前後門者。夫根性不同。法無定相。如來善巧 非一。故教門無定前後。若應聞四諦以得悟 則前明四諦。若宜聽一乘以受。則後演一
乘。餘章類爾。其猶六度。自有從檀至智。自 從智至檀。次第相生。無方演說。今亦爾也。 第四明相攝門者。若作一乘明義。則一切無
非一乘。故十五章經皆一乘也。若四諦明 義。則十五章經無非四諦。故華嚴云。一中 解無量。無量中解一。展轉生非實。智者無所
畏。但諸佛菩薩約義不同。轉勢說法。故有十 五章經之差別也。第五言無言者。無言而言。 故言有十五。言而無言。故不吐一字。此如空
中種樹。華菓宛然。虛裏織羅。文綵不失。肇公 云。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毘耶。須菩 提無言而顯道。釋梵絕聽以雨華。若留意此
言。則小參聖旨。其守著文字。則是堅執妄 談。第六行說門者。夫留古訓今。則使今學古。 勝鬘如行而說。亦令末俗如說而行。勝鬘歎
佛。末俗亦須用之而歎。十受三願。乃至信正 降邪。並須如說行也。若不爾者。聖有徒勞之 弊。貧人有數寶之失。第一歎如來真實第一
義功德章。略以三門釋之。一來意門。二釋名 門。三分齊門。
[0014a19] 一來意門者。略明六義。一承書所聞。二眼 親覩。三欲信佛。佛為生信之本。四欲歸依於 佛。歎佛功德。即明堪歸之事。五發心求佛。須
識佛勝德。可以願求。六欲利益群生。令識佛 德。方得禮念稱歎及以歸依。前五自行。後一 利他也。
勝鬘寶窟卷上 (之本) 終
勝鬘寶窟卷上 (之末)
慧日道場沙門釋吉藏撰
[0014b05] 二釋名門者。體如而來。故名如來。又如諸 佛。故名如來。問。體如而來。故名如來。此是 應身可有來義。真如法身云何有來。答。如本
隱今顯。亦得稱來。德不虛稱。故云真實。古注 云。聖應除惑。功德之實也。理極莫過。名為 第一。深有所以。目之為義。修功所得。故名功
德。又即功為德。如燈有破暗顯物之功。即以 此功為燈家之德。故名功德。美其實德。故名 為歎。次分齊門者。就此一章。大開為二。第一
歎佛功德。第二請護。所以有此二者。佛有勝 德。是故揄揚。欲發心願求。是以請護。就初歎 佛又開為二。一者別歎。二者總歎。如來廣德。
非別不彰。故前別歎。非別能盡。故須總歎。 又前正明歎。後辨歎所不能歎。乃窮稱歎之 美。就別歎中有四義三義二義一義無義。所
言四義者。一歎應身。二歎法身。三歎解脫。四 歎波若。面覩金容。故前歎應身。本故次歎法 身。法身清淨。無諸非法。故次歎解脫。解脫得
成。功由波若。故次歎波若。所言三義者。應 身真身。並屬法身。次歎解脫。後歎波若。此三 次第者。生死有三。謂報及業與煩惱以為次
第。法身對報。解脫對業。般若對於煩惱。亦成 次第。所言二義者。雖有三德。不出二義。解脫 一德。累無不盡。法身波若。德無不圓。所言一
義者。累無不盡。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為 無。名為中道。是故經云。佛性名為中道種 子。中道之法名之為佛。說中道故名大法師。
此三種中道必有次第。由佛性本是中道。中 道未現名種子。中道顯現目之為佛。還為眾 生說中道法名大法師。次言無義者。經云。
遠離二邊。不著中道。如後文說敬禮難思議。 心行滅故不可思。言語斷故不可議。故如來 之德。舒之則遍乎法界。卷之則慮絕言亡。若
體斯意者。方可識此中文也。今且就三德釋 之。初兩偈歎法身。次一偈歎解脫。後一偈歎 般若。涅槃經三法。以解脫為初。法身為次。般
若為後。今法身為端者。正以仰對金容。就迹 尋本也。但解三德不同。江南有其三釋。第 一雲法師云。舉法身對生死色。舉般若對生
死中心。生死色心被縛。佛地法身般若無 累。故舉解脫對彼有縛。第二藏法師云。法身 當體。舉解脫對昔有餘涅槃。舉般若對昔無
餘涅槃。第三旻法師云。法身當體與第二不 異。但萬德不出智斷。舉解脫明斷。舉般若明 智。北土諸師云。夫涅槃以對生死。生死有
三。一果報身。二業。三煩惱。對生死報身故說 法身。對生死故說解脫。對生死煩惱故說 般若。今明可具此諸義也。初歎法身二偈。四
門釋之。一卷舒門。二出正解門。三同異門。四 詳得失門。卷舒門者有四義三義二義一義 無義有義。所言四義者。初偈歎應身。如來色
無盡一句。歎色報身。智慧亦復然。歎智慧身。 一切法常住。歎如如身。楞伽經中有此四 身。言三義者。初有五句。歎佛色身。智慧亦復
然。歎佛智慧。一切法常住。歎餘戒定等諸功 德法。言二義者。前別歎色智。後總美眾德。謂 總別一雙也。言一義者。雖有總別不同。望後
解脫波若。皆屬歎法身。故是一義。又一義者。 如肇公云。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故一義也。 又一義者。即寂而動。故真即是應。即動而寂。
故應即是真。故肇師云。豈近捨丈六。遠求 法身者哉。言無義者。即寂而動。雖真而應。即 動而寂。雖應而真。雖真而應。故真非定真。雖
應而真。故應非定應。非真非應。慮絕言亡。稱 為無義。雖非真應。而真應宛然。故是無義而 有義。故稱有義也。第二正釋門者。古舊釋次
第相生。如來妙色身者。既面覩金容。故前歎 妙色。一從妙因所生。二由妙本所垂。是故稱 妙也。世間無與等者。無物與之齊。故言無等。
無物可比。故言無比。出情識之外。故言不思。 超言說之境。稱為不議。此皆自近之遠有五 歎也。言自近之遠者。妙微語過世間。亦有無
等語能過出世間。雖過世間。於出世中有二 乘菩薩可得比類。是故今明於出世中亦無 比類。猶言可思可議。是故今明心不能思。口
不能議。有此妙身。是故今敬禮。又上三句辨 歎。下一句明敬。自有敬而不歎。歎而不敬。今 則具足。又三句辨口業。下句明身業。心通二
處。如來色無盡者。上雖五歎。恐物有盡極。未 必能一切處一切時常應。是故今明能應物 無盡。所以無盡者。由本無盡。故應常不盡。
由群生無盡。故垂形不窮。故有無盡歎也。 智慧亦復然者。上歎色形。今美智慧。歎色有 六。一微妙。二無等。三無比。四不思。五不議。
六不盡。今歎智慧義亦應然。但略示智同於 色。色既無盡。則智亦無盡。無盡者。無量無邊 之智慧也。所以偏歎色智者。形則無倫。智則
無盡。蓋是物之欣要。故偏說之。問。上覩金 容。可歎妙色。未明智慧。云何歎智。答。將一 色類智。既有絕妙之身。必有超群之智。又前
赴感中具明色智。知感即應。故是智無不 周。普放淨光。故形色無比。上既雙覩。故今 俱歎。一切法常住者。上雖歎色智。恐未必具
於餘德。是故今明具一切德。故下文說。成就 一切佛法。名如來法身。問。若爾。法身攝一切 德。何故復有波若。答。若作法身名說。無非法
身。餘二亦爾。故下文說智慧身自在。則波若 中有法身。今法身中亦有波若。故云智慧亦 復然。解脫亦有法身。故云是故禮法王。若
就別義者。攝論云。法身是眾德所依。如身根 為眾根所依。是故法身具一切德。雖具眾德。 未必是常。故云常住。所以常者。如來藏中過
恒沙佛法。顯成今德。是故為常。若是無常。不 足歸依。以是常住。故可歸依。今佛異昔佛。故 明常住佛。今歸異昔歸。故歸依常住。古舊之
釋判其真應者。一行半歎應身。常住已下歎 法身。今用此意。第三同異門。初偈及第二偈 下半。人無異釋。有人言。如來色無盡者。此歎
報身。報身其有常色。常故無盡。智慧亦復 然者。此歎智慧報身之中不出功德智慧。以 智慧同色常住。故言亦復然。第四詳論得失
門。且前問後家若言無盡是常住義者。下句 復云一切法常住。文則為煩。又下歸依章中。 明無盡歸。常住歸。若無盡即是常住者。文則
不應兩出。又即言不巧。世間云。絕倫之貌。 無盡之才。若以常釋無盡。則於歎不巧。是故 應用初師之說。次論法身有色無色。古今論
諍。有人言。法身有色。泥洹經云。妙色湛然 常安穩。不隨時節劫數遷。涅槃云。捨無常 色。獲得常色。地論云。如來相好莊嚴為實報
身。又菩薩廣劫修作相好之因。而何無果。以 文義推之。當知法身有色。破無色者云。若言 色是礙義。故佛果無色者。亦應心是緣義。
應說佛果無心。佛遂有無緣之心。應有無礙 之色。問。無礙云何名色。答。若爾。佛無緣云 何有知。次江南雲旻藏等悉云。佛果無色。故
涅槃云。願得如來無色主身。文殊十禮經 云。無色無形相。無根無住處。不生不滅故。敬 禮無所觀也。破有色者云。若言佛果有色者。
應架芎隆之屋。帶楚之裳。難意云。法身既 有無礙之色。應處無礙之宅。應著無礙之 衣也。肇公注淨名。至人空洞無像豈國土之
有恒。竺道生著法身無淨土論。明法身無淨 土。此皆用無色義也。通初家難云。色與心此 二非類。麁心可研習為妙心。麁色不可研
習為妙色。是故佛果則無色有心。問。若爾經 云何言捨無常色。答。蓋是妙有炳然。故言 色耳。二家各執。互成諍論。今依龍樹一言決
之。中論法品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 法實相中。無我非無我。亦應云。諸佛或說色。 或說於非色。諸法實相中。非色非無色。又非
色非不色。不知何以目之。歎美為色。亦非心 非不心。不知何以目之。歎美為心。故色與無 色。義不相違。又若言有色異心。有心異色。則
成二見。經云。諸有二者無道無果。又若言有 色有心。則名有所得。有所得者。無四無礙。 有色無色。此雖一句之經。乃是佛法大事。悉
須用龍樹意通之。則無所滯著也。降伏心過 惡者。第二歎解脫。前既明法身。則無非法故 次明解脫。又前既對生死之報以明法身。今
對生死之業故次明解脫。降伏心過惡者。斷 意地煩惱。除其因患。謂心解脫也。及以身四 種。歎離果患。身有生老病死四種之縛。佛
悉斷盡。故言身四種。色難已窮。心滯復盡。便 到佛果難伏之地。如來生不能生。老不能老。 病不能病。死不能死。故云難伏地。佛能伏於
眾累。不為眾累所伏。以能伏眾累。不為眾累 所伏。便是自在法王是故致敬。有人言。身四 種者。分段之身。四大所成。以為四種。如六種
成人。是業果義。言難伏地者。謂金剛心。金剛 能滅眾惑。不為眾惑所侵。故言已到。馥師 以無明住地為難伏地。無始無明最為大力。
唯佛能除。二乘不斷到之言度。謂已過此累 也。此實是斷。而言伏者。如降伏四魔。難伏已 伏。則高昇累表。於法自在。故稱法王。有人
言降伏心過惡。則是遠離意三邪也。及與身 者。身三殺盜婬也。及四種者。離口四過。但舉 身則兼口。言四則兼意三。蓋是偈要略之巧
也。知一切爾炎者。第三歎般若。障累得除。功 由般若。故次歎之。又歎法身無感不應。讚 解脫則無累不除。美般若則無境不照。問。上
云智慧亦復然。已歎智竟。今何故復歎。答。上 略歎。今廣歎。又上歎為成法身。今別歎般若 也。釋此不同。有人言。知者。敘其能照之智
也。爾炎者。一切境界。是其所照境也。攬智慧 以成身。縱任達觀。故言智慧身自在也。一切 萬境。秉在佛心。無不練知。故言攝持一切法。
妙德過人。堪可致敬。言是故今敬禮。此不 分智釋也。初句境智一雙。次句體用一雙。下 句能持所持一雙。有人言。初句歎智能照盡
有無。故云知一切爾炎。一切即是有無二諦 境。次句歎智用隨心。故云自在。第三一句。 攝理在心。記持不忘。如鏡在高臺。萬像皆
現。故云持一切法也。初句明智體。次句明智 用。此二句明遍知。今辨常知也。古注云。照得 其會。理宣於解。為攝持。有人言。初有兩句。
歎於空慧。攝持一切法。歎於有慧。即權實 二智。亦是一切智。一切種智也。有人言。知一 切爾炎。此歎一切智也。爾炎謂智母。以能生
智故。又亦名為智境。則五明等法。能生智解。 故智母。為智所照。名智境也。智慧身自在 者。歎無礙智也。於諸法中。不假方便。任運
能知。故云自在也。攝持一切法。歎清淨智也。 如實法性。謂一切法也。明證在心。故曰攝持。 此三智出地持文。法華囑累品亦明三智。謂
如來智。佛智。自然智。即是地持三也。一切 智。謂知世諦諸法。以無礙智。於世諦法知 之自在也。三清淨智。證第一義。又即是法華
經三智。謂佛智。自然智。如來智。敬禮過稱量 下。有人言。上來別歎。今是結歎。亦云總歎。 正歎者。歎應身法身般若解脫四德也。今明
結歎前四也。即成四別。敬禮過稱量者。結 歎前應身。過於稱量境界也。敬禮無譬類者。 結歎前真身非譬類所及也。敬禮無邊法者。
結前歎解脫自在。離於繫縛無邊表也。敬禮 難思議者。結前歎般若。內智深遠。下地不測 也。今明不然。前已四歎。今更結者。便是煩
重。又攝德不盡。今明所以有此文來者。上但 略歎三德。人情謂如來理極於此。故今明如 來體與虛空同量不可窮盡。上所歎者。略歎
少分耳。又上來歎如來德。人謂佛德可歎。今 明歎所不能歎。乃窮稱歎之美。故有此文來 也。又上歎四德。此一一德。具過稱量等四義。
世間之物。可稱其重輕。量其長短。佛德過 稱之故言過稱量也。世間之物。可以譬況。 可以類取。佛德不爾。故云無譬類。世間之物。
有其邊表畔齊。佛德不爾。故稱無邊法。世間 之法。可以心思。可以口議。佛德不爾。故言敬 禮難思議也。問。云何名為難思議。答。夫欲禮
佛。須精識佛。龍樹中論云。如來在世時。不言 有與無。亦有及亦無。非有及非無。滅後亦爾。 佛既絕乎四句。不可作四句而禮。若作有而
禮。佛非是有。此則謗佛。又是禮有。不名禮 佛。下三句亦然。問作絕四句而禮。是禮佛 不。答亦非禮佛。所以然者。大品云。行亦不
受。亦行亦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 受。不受亦不受。則知五句皆捨。而般若即是 佛。龍樹云。若如法觀佛。般若及涅槃。是三
則一相。其實無有異。故知般若絕五。佛亦如 之。問。所禮之佛既絕五句。能禮之人其義云 何。答。須識不二二義。二不二義。若不二而
二。師弟宛然。二而不二。則尊卑寂滅。故維 摩云。普於一切國。供養諸如來。諸佛及以身。 無有分別想。此意明上半即是不二二義。下
半即是二不二義也。禮佛既爾。念與歸依。義 亦如是。此雖一句之經。乃是佛法大事。不 可不留心也。哀愍覆護我下。第二明請護。上
歎如來累無不盡。德無不圓。有堪護之德。是 故今請佛覆護。又上來歎佛德。今發菩提 心。佛既有勝德。故發心求佛也。又上通歎佛
德。今欲請佛為師。己為弟子。結師徒也。又勝 鬘將欲請佛為師。就佛受戒。故請護也。建此 四意。使萬類學之。就文開為四段。初請護。
二許護。三明請護事。四與護事。此四即次第 宜生起之。請護有四。初句正請護。次明所護 事。三明護時節。四請攝受。哀者悲也。愍者慈
也。願佛內運慈悲之心。外以事來覆護於我。 慈陰令我善增為覆。大悲使我離惡為護。令 法種增長者。出覆護之事。勝鬘上來歎佛之
善。能為未來法身種子。名為法種。願佛覆護。 令得增長。增長者。橫闊為增。豎進為長也。 問。但法身因增長真如。法身亦增長耶。答。本
有漸顯。亦有增長之義。種子二義。一廣大。二 甚深。令種子廣大為增。令種子甚深為長。法 身亦二義。令廣大漸顯為增。甚深漸顯為
長。此世及後下。出請護之時節也。此即現 世。後謂來生。不但請如來慈陰現在。亦願後 生覆護。非止此世後生暫請如來。於一切處
一切時願佛常攝受。問。攝受與請護何異。答。 覆護語通攝受。明別常攝受。所以為異。又請 護明生善滅惡。攝受辨於人法。謂以法攝我
為攝。我為弟子為受。問。何故不言過去攝受。 答。過去事竟。不須請也。我久安立汝下。第二 如來受請許護。佛言我前世已為汝作師。安
立汝在正法中也。問。勝鬘之請。與今受請有 何異耶。答。勝鬘但請二世。今許其三世。謂過 去曾護。現在今護。未來當護。明我過去廣劫
已來。久安立於汝。是故今現世與汝相值。則 知今日相值。未來亦然。此舉過去證成現在 未來也。此義一名異。始建曰安。終成為立。
問。安立與開覺何異。答。令汝依福捨罪。名為 安立。令汝罪福俱捨。名為開覺。又令發菩提 心為安立。修菩薩行為開覺。又離生死厄苦
為安立。漸入涅槃門為開覺也。又久安立 者。安立功德也。開覺者。開覺智慧也。今復攝 受汝者。以法攝汝令住正法中。受汝為弟子。
我為汝作師。未來亦爾。我以作功德下。此 第三明請護事。就文為二。一者口請。二者身 請。就初有二。初三句牒三世善。第四句請佛
攝受。就初又二。兩句別明三世善。次一句總 牒三世善。我已作功德者。領佛前世以開覺 之言也。佛所以前世開覺我者。良由我過去
世已曾種功德故也。現在者。現世也。及餘 世者。未來也。如是眾善本者。總牒三世之 善也。故云眾善也。善雖三世。其理冥同。故
總言如是眾善本。本亦因也。欲以此善為菩 提根。故名為本。唯願見攝受者。明我過去已 生善。現生善。當生善。攝此三善。一者令莫向
三有。二者令莫向二乘。三者令莫取相。次將 此眾善亦有三事。一者令此善與眾生共。二 者令我與眾生共成佛。三者以此善同入實
相。今請佛攝受如此之善。故言唯願見攝受 也。爾時勝鬘下。古注云。既頌美已畢。則法 供理同。今標寄歸誠。欲化洽親屬。此意明
禮佛。佛既授記。則引親屬修淨土之因也。 今明上來口請。今身請也。眾師解云。上是口 請乞記。今是身請乞。今謂不爾。此乃是
請佛攝受。上是口請攝受三世之善為菩提 基。今是身請三世之善為菩提基。夫善向菩 提。是為理之中極。必須心形俱至。故上口請。
今明身請。而心通二處。問。何故口禮。何故身 禮。答。為歎故口禮為敬故身禮。又於暗處則 須口禮。於明處則須身禮。又盲人故即須
口禮。為聾人故即身禮。又生自他身業善故 明身禮。生自他口業善故明口禮。又師徒相 去遠故即身禮。相去近故即口禮。問。敬與禮
何異。答。凡有四句。一者禮而不敬。如惡心禮 也。二者敬而不禮。如善心歎佛及念佛也。三 亦敬亦禮。謂善心禮佛也。四不禮不敬。謂敬
無所敬禮無所禮。又有四句。一心禮而身不 禮。如須菩提端坐念佛。名真禮佛。二身禮而 心不禮。如調達禮佛。密欲害傷。三身心俱禮。
即是勝鬘。四身心俱不禮。謂外道見佛。將口 對心亦有四句。義推可知。佛於眾中下。第四 許攝受。即是與護事。而與授記者決也。以汝
未來必當作佛。是故受汝眾善為菩提基。又 以受汝眾善為菩提基。故汝未來必當作佛。 互相釋。又勝鬘歎佛請護。現在得記。未來成
佛者。令一切眾生學之。歎佛請護。現在得記。 未來成佛。又授勝鬘記者。為利時眾。以眾 中諸天及人見勝鬘得淨土記。發願往生。故
與之記。又將欲明勝鬘受十大受。及發三大 願。乃至廣為大眾說法。故須前為授記。以勝 鬘現在得記。未來成佛。言必可信。則勝鬘所
說宜應受行不須疑也。為此因緣。故授勝鬘 記。就文為二。初明與記。二明得益。就與記 中有二。一總明得記。二別明得記也。言即為
授記者。總明得記也。法華疏內具釋。一者記 謂別也。佛記其不成六道及以二乘。當得作 佛。以別於佛道。異於外道。故名為別。今授此
記。故名授記。二者勝鬘行因。記得來果。此 是有來果可記。故名為記。聖說授與。故名授 記也。如地持中授記有六。一種姓未發心
記。二已發心。三現前。四不現前。五時量時 定。六時無量時不定。前之二種得記人。位地 上下差別。前一在種性地。發心者位在解行
已上。次二約處同異差別。同處對面而記者 名現前。異處遙記者名不現前。後二約時分 定不定差別。若記時劫數量名字。并記佛及
國土名字者。名時定。若總言無量劫作佛。 不委曲辨時劫數量及佛國土名字者。名時 無量時不定。今勝鬘得記者。或是種姓。或
是發心。經無成文。位地難定也。乃是現前授 記非不現前也。若記近果。言無量劫人天中 王者。應是時無量時不定也。記其遠果。言過
二萬劫作佛號普光者。應是時量時定也。此 六種授記。更有異釋。如法華疏解。汝歎如來 下。第二別明授記。就文為二。一明現因記得
近果。二明當因記得遠果。亦是當因當果。 亦是菩薩因菩薩果。亦是佛因佛果。就初又 二。初明因。次明得果。汝歎如來真實功德
者。牒前善因也。以此善根下。第二明得果。得 果中。前明時節。次明得果。今前釋阿僧祇劫 義。依法華論。但明二種僧祇。一明日月歲數
不可數。謂小僧祇。二劫不可數。為大僧祇。有 人言。三種僧祇。二種同上。三大劫僧祇。雜 心說六十四劫名一大劫。所言六十四劫者。
始從初火劫。終訖風劫。有六十四。六十四者。 七火一水。過七水已。更經七火。方有一風。故 合成六十四。合此六十四為一大劫。此大劫
不可數。名一大僧祇。善生經云。刀兵飢饉為 一小劫。十九小劫為一中劫。俱舍云。八十小 劫為一大劫。依瓔珞經下卷亦明三劫。一里
二里三里乃至四十里石。方廣亦然。以天衣 重三銖。人中日月歲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 名一小劫。就小劫中自有一里二里乃至四
十里也。六十里石。方廣亦然。以梵天衣重 三銖。梵天中百寶光明珠為日月歲數。三年 一拂。此石乃盡。名為中劫。有八百里石。方廣
亦然。以淨居天衣重三銖。即淨居天百寶光 明鏡為日月歲數。三年一拂。此石乃盡。名一 大僧祇劫。問。今經中明三阿僧祇劫行行成
佛。定用何等劫耶。答。智度論攝論等云。或 四十里石。天衣三年一下。拂之使盡。又四十 里城。滿中芥子不槩令平。有百歲人取一芥
子。取芥子盡。名一大劫。取此劫不可數為一 大僧祇劫。望瓔珞經即是彼小劫。多作此說。 或可依瓔珞經中大劫不可數名一僧祇。問。
為直取三阿僧祇時節滿即得佛不。答。不爾。 若直數時節者。於時節中有或當空過。今取 三僧祇念念善相次。取三阿僧祇劫善滿。方
乃得佛。問。三僧祇劫善滿者。亦取人天及 二乘及佛因不。答。法華論云。凡夫善及決 定聲聞善非佛因。不得成佛。要取發菩提心
行菩薩行善。滿三僧祇方得作佛。雜心中二 種僧祇。善行僧祇。與劫僧祇。善行僧祇。即 前善是。劫僧祇。謂時節也。問。三僧祇約位云
何。答。初一僧祇行行到初地。二從初地行行 經一僧祇到八地。三從八地一僧祇行行到 佛地。問。何故爾。答。初從凡至聖。次從功
用到無功用。後從因到果。問。約值佛云何。 答。智度論述小乘云。釋迦過去為凡之師。 值過去釋迦佛初發心。至賴耶尸棄佛為一
僧祇。從賴耶尸棄至燃燈為二僧祇。從燃燈 至毘婆尸佛為三僧祇。從毘婆尸至今釋迦 成佛復經九十一劫。小乘又云。前三僧祇行
有漏六波羅蜜。後九十一劫種相好業。龍樹 但破其行有漏六度及百劫種相好業。不破 其三僧祇。當知三僧祇。此通大小乘為定數。
通名劫者。梵云劫波。此云分別時節。梵云 迦羅波。此云時也。問。何故火劫起燒世界 耶。如第一義法勝經說。佛欲示眾生令知時
節。又示眾生業果成壞。又示眾生有劫火起。 令其畏劫火故。預修善法。今謂或佛示現劫 火。或眾生報盡一期。是故劫火等起。問。既
但三僧祇行行成佛。今經文何故言無量阿 僧祇耶。答。有人言。此云無量者。依華嚴經是 百二十數中一數之名也。非是汎爾。言無量
也。僧祇是外國語。此云無數。亦是一百二十 數中一數之名。若爾。則無量無邊及阿僧祇。 經是僧祇劫。故下文作自在王則是初地。以
一僧祇劫行行至初地故。亦可依經無量無邊 僧祇。即是僧祇無量。僧祇無邊也。問。但三僧 祇行行。云何言無量僧祇。答。此或可是時節
僧祇。非善行僧祇。或可是小僧祇也。於人天 中。第二明得果。人天簡惡趣。自在王簡庶民。 勝鬘受質五礙三濫。對此故言自在。古注
云。居上化物。為自在王也。勝鬘未來形遍 六道。無所不為。就勝言之故云人天之中為 自在王也。一切生得處常得見我者。上明
尊勝果。今得見佛果。雖得尊勝果。若不見 佛。則行願不成。故須明見佛也。又尊勝果者 受世樂。見佛者求出世樂。又尊勝果者明受
果也。見佛者行因也。又尊勝果下利也。見佛 者上弘也。即顯成上佛攝受義也。又自有尊 勝而不見佛。自有見佛而不尊勝。今具二也。
通而言之。讚佛一因。得此兩果。別而言之讚 佛感尊勝請攝受感見佛。隨相似義也。以常 得見我。則知我常攝受汝也。即詶上願佛常
攝受言也。現前無異者。此一往美其歎佛之 言耳。若後時悟解。則有勝於今也。過二萬已 下。第二得遠果。前辨時節。次明得果。問。二
萬僧祇劫當得作佛者。是何位人耶。答。有人 言。此是第十地入住滿三心外。更起勝進。金 剛心中所經小劫。進入佛地方便。非是大劫
僧祇劫。今謂瓔珞經說。無垢地菩薩千劫學 佛威儀。謂象王視觀等。無垢地即是等覺地 金剛心菩薩。不云無量僧祇劫學佛威儀。有
人言。前云無量僧祇劫為自在王者。此在初 地。更經二萬僧祇修行方得作佛。經二萬僧 祇劫者。此是水火等中劫。經言三大僧祇
行成佛者。此取數六十四為大劫之劫。滿三 僧祇劫也。今謂經中多明水火等劫為三僧 祇。不取後大劫為三僧祇。若必有文證者。亦
宜用之。今言過二萬僧祇者。或可是劫僧祇。 非善行僧祇。或可是小僧祇也。當得作佛者。 第二明得果。若長望文。自上來並是行因。今
始明得果。就文為二。一明正果。二辨依果。兩 文各二。正果二者。一者別號。二者通號。諸佛 立號義有多門。或從姓立名。如迦葉釋迦
等。或從光立名。如錠光等。或從聲立名。如微 妙聲佛等。或從喻立名。如滿月光佛等。或從 因立名。燃燈佛等。今言普光者。從前見佛
普放光明起心願求。故成佛時名曰普光。古 注云。照極無遺為普光也。如來已下。第二明 通號。具足應十。明今略三。謂如來應供正
遍知也。此三是十中之要也。彼佛國土下。第 二次明依果。今且前論土義。古注云。國土是 養眾生封疆之域秤也。以理推驗而實成佛
者。則不必待乎記莂。既以權記。引於庸信故 成佛必云封疆是妙。然封疆實是眾生惑報。 既以惑盡成佛。佛焉得有惑報之封疆哉。但
道極則兼化物。故示居惑報之封疆耳。苟得 摧級之旨。解亦無傷於佛實無土也。而眾生 惑報封疆復劣不同者。寔由資善有濃淡。煩
惑有厚薄也。若惑薄善濃者。致報則妙。惑甚 善微者。報必穢惡。經論備明也。所以授淨 土記者。一表勝鬘心淨故生淨土。二欲引同
行眷屬發願往生。就文亦二。初明無穢。次辨 有淨。無穢中有二。一無穢果。二無穢因。無 惡趣者。無三塗苦也。無老病者。無人中苦也。
中年夭喪名為衰惱。又解無衰惱者。明無天 中苦。天中五衰相現。是故生惱。故言衰惱也。 不適意苦。前明無人天內苦。今明無人天外
違緣不適意苦也。亦無不善惡業道名者。上 來明無惡果。此辨無有惡因。十惡破戒違理 名為不善。造作稱業。通人向於三塗名之為
道。淨土中尚無此名。況復其事。依攝大乘論 云。淨土中無七種眾生。謂二乘外道等。如彼 廣說。彼國眾生以下。第二明有淨土。亦開
為二。一有淨果。二有淨因。彼國眾生。謂人與 天。翻前諸惡趣也。色。翻上老也。老侵於彼 壯。故以好色翻之。力。翻前病。病奪強力。故
以力翻之。壽。翻衰惱。衰惱夭於長壽。故壽命 翻之。五欲眾具皆悉快樂。翻上不適意苦。勝 於他化自在諸天者。淨土是人中果報。勝彼
天也勝有二種。一境勝。如他化自在天。此人 五欲昇降非並。無量壽經云。他化自在天比 無量壽國。如乞人之比帝釋。淨土五欲他化
天優劣亦爾。二受用勝。穢土五欲受用生罪。 淨土五欲受用生福。如香積飯等具二種勝 也。彼諸眾生純一大乘者。上來明有淨果。今
辨有淨因。即翻上亦無不善惡業道等。諸有 修習善根眾生者。此是住處眾生。對諸惡趣。 教化眾生是淨土業。如經說直心是菩薩淨
土。菩薩成佛時。不諂眾生來生其國。如是 等是勝鬘未成佛時所化眾生修善根者。勝 鬘後成佛時得生其國。又他方世界大乘眾
生。見聞勝鬘國中純說大乘。故發願往生。如 此眾生願生阿彌陀阿閦佛土等。又上明淨 土精妙。時眾或謂難往生。今欲引之。若改惡
修善者必得往生。勝鬘夫人下。上來明授記 竟。今第二明大眾願生。就文為二。初正願生。 世尊悉記下。第二明佛如願與記。授記之興。
正為此意也。佛所以記者。進此往生眾生動 一淨土耳。爾時勝鬘下。自上已來明歎如來 真實第一義功德門竟。今明受十大受。可作
十門釋之。一來意門。前章歎佛。明發菩提心。 今次明修菩薩行。菩薩之行以止惡為本。故 前明受戒。即菩提心菩薩行一雙也。二上歎
佛真實功德及以請護。此明就佛受於三歸。 歸依既竟。次明受戒。即歸戒一雙。三上歎佛 真實功德。此福既樹。必招當果。故佛即授成
佛之記。佛既記果在於當。此之當果。非行 不得。行者無惡不止。無善不行。無人不度。上 明當果。今辨行因。則因果一雙。四上明淨土
有三。一無穢。二有淨。三純善眾生來生其國。 息一切惡。得土無穢果。修一切善。得土有淨 果。度一切人。得純善眾生來生其國也。以成
上淨土有三義。故明受三戒。五依瓔珞經明 有二本。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 在佛家。以戒為本。上歎佛歸依。即是信本。今
欲生佛家。以戒為本。是故受戒。六涅槃經云。 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悉當成佛。要令持戒。然 後見性。戒即是引出佛性。是故受戒也。七上
請護中云。令法種增長。今受十大受等。即 是法種增長之義。故有此章之義。第二釋名 門者。依下文云不思議大受。菩薩戒法深且
廣。難持難行。非二乘所持。故明不思議。又不 持不犯為正法戒。名不思議。所言大者。一當 體大。謂普息一切惡。普修一切善。普度一切
人。二得果大。謂諸佛菩薩大人王大天王。三 是大人所行故名為大。九道中。六道二乘皆 不能行。唯菩薩能行。故名大也。四者時大。謂
三大僧祇劫常持此戒。五者永不失。一日之 戒。日盡便無。一形之戒。形盡便滅。若一受菩 薩大戒。雖經六道而戒法不失。故名為大。馥
法師云。虛心敬納。剋已奉行。故稱為受。第三 明受戒不同門。依瓔珞經受戒有三種。一者 諸佛菩薩在前受。得真實上品戒。二者諸佛
菩薩滅度後。千里內有前受戒菩薩者。請為 法師。教授我戒。我前禮足。應以如是語。請 大尊者為師。授與我戒。其弟子得正法戒。是
中品戒。三者佛滅度後。千里內無法師之時。 應在諸佛菩薩像前。胡跪合掌。自誓受戒。 應如是言。我某甲白十方諸佛及大菩薩等。
我學一切菩薩戒者。是下品戒。第二第三亦 如是說。今勝鬘現前值佛是上品。但是自誓 受。非佛所授。但第二從法師受有二種。若依
瓔珞經。戒師不作羯磨方法。初令禮過去一 切佛。次禮未來佛。次禮現在佛。如是三禮已。 法僧所爾。次令受三歸依戒法。次令懺悔三
世罪。次後正授十無盡戒。若如地持。菩薩戒 師前為作羯磨。然後授戒相。乃是前後方便。 非正授戒。又如受五戒十戒。受三歸已。說戒
相者。方名受戒。此則受三歸復說戒相。乃得 戒。何以知之。如直受三歸人。但得歸不得戒。 如受大比丘戒前羯磨。則已受戒竟。後說四
重等。令受者堅持。非說戒相為受戒也。以此 證知。須前作羯磨。方得授戒。而瓔珞梵網無 羯磨者。或可前略。或可教門不定。適時而
用。問。菩薩戒師。為用在家人。為用出家人。 答。通於道俗。瓔珞經云。夫妻六親。得互為師 也。問。第三於佛像前受戒。若無佛像。得自誓
受不。答。依普賢觀經。但虛心奉請釋迦為和 上。文殊為闍梨。彌勒為教授師。一切佛為尊 證。一切菩薩為同學。不論有像無像也。問。何
故戒法一種。要須受耶。答。欲顯惡可頓止。以 戒是止惡為宗。故有受法。以要期頓發故也。 善難並生。餘行皆是修善為宗。故無受法。以
漸生故也。問。若惡可頓止。善不可頓生者。亦 應惑可頓滅。解不可頓生。答。戒是止相。其相 即靜。故常有戒法。惡有頓止之義。餘善是動
相。修習方生。不可一時並修諸善。滅惑生解。 並是行善。故與此非類。問。自誓發戒。與從師 發戒何異。答。若從戒師作法成時。則一時俱
發。今既心發口言。隨發隨生。非一時。問。授 戒受戒。得何功德。答。瓔珞經云。若能教一人 出家授菩薩戒。勝造八萬四千塔。其受戒者。
墮在菩薩之數。超過三劫生死之苦。問。受 戒而犯。何如不受不犯。答。瓔珞云。有戒而 犯。勝無戒不犯。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
問。五戒有受一分。乃至具足受五。菩薩戒云 何。答。瓔珞云。十重戒中有受一分名一分菩 薩。乃至二分三分。若受十分名具足受戒。十
重有犯無悔。得使重受。八萬四千威儀戒。盡 名為輕。有犯得使悔過。對手便滅。第四戒 體相門。毘曇以色聚為體。成實用非色非心
為體。譬喻部以心為體。瓔珞云。一切菩薩凡 聖戒。盡以心為體。心若盡者戒則盡。心無盡 故戒無盡。故六道得受戒。但解語而受得不
失。若依瓔珞別明三戒體者。攝律儀戒。謂十 波羅密攝眾生戒。謂慈悲喜捨。攝善法戒。所 謂八萬四千法門。此以四等為化他。故是攝
眾生戒。十度是自行。故取為攝律儀。攝善法 通自他。故取八萬四千法門為攝善法也。第 五戒所對治門。大宗此三種戒。則無惡不止。
無善不行。無人不度。則五住地惑。通是所治 也。然戒法以止善為體。止棄物之惡。為攝眾 生戒。止不修行之惡。為攝善法戒。除此二外。
止起惡之心。為攝律儀。故三戒別治三惑也。 又此三戒。行二乘三戒惡。攝律儀者遍防 三業罪非。行二乘但防身口。攝眾生者。不
棄物之心。行二乘獨善之行。攝善法者。誓 行眾善。行二乘偏近小行。第六作無作門。一 云單用作善為體。二單用無作善為體。三合
用作無作善為體然此三戒並有作無作。作 即誓心。無作即是從心生戒遠至菩提。小乘 正以無作為體。作心羅難恒。大士即兩取
也。若尸羅與波若合用。則以心戒為本。常 有心。則無作常生。第七通別門。通而為論。悉 是攝律儀戒。皆有被物之用。通是攝眾生戒。
地持云。律儀悉總三聚戒。通名律儀。於律 儀中分出餘二聚。餘殘戒者是律儀。律儀既 通。餘二亦通。但約立意不同。故分為三。第
八次第門。瓔珞經。前明攝善。次明攝生。後明 律儀。又初明無惡不息。次明無善不行。後明 無人不度。今文明三戒次第者。前要須自行
息惡。故第一明攝律儀。然後方能及他。故第 二明攝眾生。自行化他必須生善。通自行他 化故明攝善法也。第九因果門。依攝大乘論。
三戒為三德因。息一切惡為斷德因。修一切 善為智德因。度一切眾生為恩德因。初一累 無不寂。次一德無不圓。謂自成佛也。恩德亦
令眾生具得二事。則他成佛也。故受此三戒。 若自若他一切成佛。即是不可思議廣大之 義。第十大小門。小乘無重受。大乘有重受。小
乘有捨戒。大乘無捨戒。小乘有簡眾。大乘 無簡眾。故奴婢畜生解佛語者。皆得受戒。小 乘二師十師二十師。大乘唯一師。小乘防二
業。大乘防三業。小乘盡一形。大乘至佛果。小 乘隨犯漸制。大乘未犯頓制。小乘戒有定 數。如從十戒乃至五百。大乘不定。或六重。或
八重。二十八輕。或四十二種。或十重四十 八輕。涅槃疏內具會其同異也。就文為三。第 一經家敘列受戒之儀。第二正受戒。第三請
證除疑。初是受戒前方便。次正受戒。後是方 便。攝三為二。初兩正明受戒。後一明受之意。 菩薩所以受戒者。為欲止謗除疑。令尊人重
道。然後始得開宗授法。爾時勝鬘聞授記已。 此領前記也。恭敬而立者。正敘授戒之儀。 佛處空。勝鬘在地。欲使空地言交。受法儀
便。是故立也。又勝鬘禮佛。請佛攝受。佛即授 記。故聞記歡喜。恭敬而立。非欲立而受戒也。 又佛前授記。聞記歡喜。將欲受戒。更整容
儀。盡於處悟。為受戒方便。是故立。或言 立是將行之貌。勝鬘將欲受行戒法。是故而 立。受十受者。上之受字。明內心能受。下之受
字。明戒是所受法。為行者預納。故稱為受。 又要心攝持故名受。十是圓數之名。菩薩戒 法長而且廣。是故稱大。世尊我從今日下。第
二明正受戒。釋此不同。凡有五師。曇林云。自 此章為十大願。然下別有三願一願。故不同 此釋。馥師云。前五為止惡。後五為生善。不分
三戒。第三師云。初戒是總。謂總要心發戒。總 出所防。從第二已去。謂別要心發戒。別出所 防。第四師云。前九受世教戒。後一得正法戒。
隨事防禁。名受世教戒。證實離過。名得正法 戒。前九中。初一受律儀。中四受攝善法。後四 受攝眾生。第五師云。初五攝律儀。中四攝眾
生。後一攝善法。此五隨人取捨。但今用第五 師釋也。問。何以得知初是攝律儀。答。初五並 明息惡。故是攝律儀。五為二。前一總明息
惡。於所受戒不起犯心者。若從來已曾受五 戒八戒等。今於佛前自誓於所受戒不起犯 心。又昔受但防七支。不防意地。今欲遍心。故
不起犯心。若從來未曾受戒。今自誓於所受 戒不起犯心。即是受戒。亦即是得戒。亦即 是持戒。於所受戒者得戒有二。一從受得。
是所受戒。二非受得。謂定共道共戒也。今是 受戒。謂息一切惡。修一切善。度一切生。不起 犯心者。不起不息惡心。不修善心。不度生心
也。故即是受三得三及持三也。又戒法有二。 一受。二持。但受易而持難。故前明難必得其 易又本為持故受。故持為受本。故前明於持
也。又持必得戒。受未必得。又恐物謂勝鬘是 深宮之女。一時勇猛能受。未必始終常持。是 故今前明能持即是受也。一一戒中有三句。
初言世尊者。請佛證也。又佛是發戒之緣。故 對佛也。我從今日乃至菩提下。第二出受戒 時節。今日。明持戒始也。乃至菩提。明持戒終
也。無臂林云。梵本言菩提縵莚羅。此云道場。 又為對於二乘盡形。故明時長也。於所受戒。 第三明受戒。前辨時長。今明防廣。並是異
二乘也。大品云。有身口意。即是菩薩麁業。亦 是犯戒。今知三業無生。故犯心不起。顯勝 鬘位高也。世尊我從今日。第二四戒。別防四
惡。今是不慢戒。止於慢惡。師父為尊。兄姊為 長又但今年高德勝。便是尊長也。慢譬高山。 法水不住。是故於尊不起慢者。敬事尊長心
不慢故。尊長便得如法教授。具如戒中說。 人坐比丘立。不得為說法者也。第三於諸眾 生不起瞋心。亦得前於上不慢。此於下不瞋。
又前別明於上不慢。今總辨於諸眾生不起 瞋心。此總別互得通二文也。菩薩以化物為 首。若起瞋心。則於物隔礙。是故除之。問。於
諸眾生不起恚心者。此是何心。答。是慈悲心。 以於眾生起恚心者無慈故。以不瞋善根。是 慈悲體故。金剛仙論師解四無量。言慈悲心
體者。不瞋善根。是以對治瞋法故。問。慈悲治 何等瞋。答。可瞋處瞋。以慈治。不可瞋處瞋。 以悲治。又治殺眾生心為慈。治打眾生心名
悲。又涅槃經云。瞋有二種。一上。二中。修慈 斷上。修悲斷中。又瞋有二。一有因緣。二無因 緣。慈心者斷有因緣。悲心者斷無因緣。有論
師云。修慈為除眾生瞋覺。修悲為除眾生惱 覺。第四於他色身及外眾具不起嫉心者。謂 是喜無量。嫉妬他者。心無喜愛。故知不嫉
是喜心也。色身。謂內之好報。及外之妙果。夫 為菩薩本應與物內外好果。而今他自得之。 應生慶悅。豈更起於嫉心。第五戒於內外法
不起慳心者。林公云。自財為內。他財為外。 梵本云爾。有人言。內謂己身。外謂妻子財物。 菩薩發願。為眾生故。受身及妻子財物。今眾
生來取內外之物。則會菩薩。林公云。不起慳 心。是捨無量。金剛仙論師解云。捨心體者謂 無貪善根。問。捨心治貪。不淨觀治貪。此有何
異。答。色貪不淨能治。婬貪捨心能治。此中明 慳心不能捨。貪心亦不能捨。是故能捨必破 慳貪。經論說四無量不同。或言大悲拔苦。大
慈與樂。喜心慶前脫苦得樂。見前人脫苦得 樂其心放捨。今攝此四或為兩雙詺之。謂敬 上不慢。悲下不瞋。於他不嫉。於自不慳也。問。
何故本命初即明不慢。答。勝鬘現居高位。多 生慢心。前明不慢。故外書云在上不憍也。既 於上不慢。恐於下起瞋。故明不瞋。又慢則不
受他化。則自不成佛。瞋則不化於他則他。不 成佛。過之大矣。故命初辨之。問。何故於慢 瞋後辨不慳嫉。答。前二為使。後兩為纏。使
重纏輕。故前離於重。後息於輕。則眾惡都寂。 問。纏既有十。何故偏明離二。答。嫉是下賤之 因。慳是貧窮之業。大士方欲為尊為導。宜應
離之。又慳則不施他財。嫉則忌他得樂。箇是 障慈之本。故偏明離。又修羅則慳色嫉味。天 主則慳味嫉色。故九結因之以成。菩薩對此
偏言離也。問。第一戒既是總。何故別明不慢 不瞋不嫉不慳四種戒耶。答。有人言。此四重 故。地持論中說此四種為波羅夷。地持論明
四法。第四是癡心。即是今文之第一慢也。今 之第二。當地持中之第三。即是瞋心。今之第 三。當地持中第一貪心。今之第四。當地持中
第二慳悋心。故偏說四也。世尊我從今日乃 至菩提不自為已聚畜財物。此下第二明有四 戒。謂攝眾生戒也。所言四戒者。第一戒別明
以財攝眾生。第二戒通明四攝法攝取眾生。第 三戒拔眾生現世苦果。第四戒斷眾生苦因。 四戒兩雙。初二止自為之惡。後二止棄他之
惡。初二止自為惡者。一明不自為受樂果。次 明不自為行樂因。後二止棄他之惡者。初明 不棄物更受苦果。後明不棄物行苦因。此四
攝生義盡。初文為二。第一明不自為己聚畜 財物。凡有所受下。第二明為救眾生。問。菩薩 何故不為身畜財。答。為身畜財。但身自得樂。
為他畜財。則與一切樂。又為自畜財。則豪 善不生。為他畜財。則恒發無作。又為身畜財。 則屬五家。為他畜財。則屬自己。又為身畜
財。不得常財。為他畜財。自得常財。又為己畜 財。則長慳貪。為他畜財。則知足少欲。勝鬘受 此一戒。令我等學之。願一切人畜一豪財。不
隔三寶。無礙四生。又為他畜財。不說淨不犯 長物罪。第二戒中亦開為二。初明不自為己 行四攝法。為一切眾生下。第二為一切眾生
行四攝法。問。行四攝法本是為他。云何言不 自為己行四攝耶。答。自有菩薩雖行四攝。以 攝善歸己。是故今明為他行攝。則攝善與他。
又四攝攝他。即似如貪他屬己。是故明不 自為己。問。前已明布施。與今四攝中施何異。 答。上別明布施。今通辨四攝。又上直明布施。
救其交切之苦。四攝中施。攝令住理。是故為 異也。以不染愛心者。凡行四攝。攝取眾生。多 起愛心。令知能攝所攝皆空。故不起染愛
也。無厭足心者。從今時至後際。常行四攝。故 無厭足也。無礙心者。行四攝時。怨親平等也。 又不染愛者。行四攝時。於親人不起染也。無
厭足者。於中人無懈怠也。無礙心者。於怨憎 人無隔礙也。離此三種。故能攝受四生也。世 尊我從今日若見孤獨下。此第三拔眾生苦
前明有苦。次辨拔苦。無父曰孤。老人無侍 曰獨。重窂曰幽。謂深遠無人處也。枷鎖稱 繫患之輕者曰疾。重者稱病。不安曰危。障礙
為難。數窮稱困。逼惱名苦。亦得以為五雙。孤 獨一雙。據無眷屬。幽繫一雙。約罪輕重。疾 病一雙。據其差甚。危難一雙。就其自他。困
苦一雙。據其內外。經本不同。或云厄難。或 云危難。馥法師云。對下安隱。應云危難。對 下饒益。應云厄難。則二義俱通。但厄是災厄。
危是危亡。此二皆是障難也。終不暫捨者。上 來敘苦。今欲拔苦。初明不捨苦。必欲安隱。 正明拔苦。安隱者。安隱上五雙眾生也。無二
親者。為作父母。無侍者。為作兒息。乃至困苦 者。令得安樂。以義饒益者道理。非唯損彼 而益此也。又安隱者。與出世樂因。饒益。與其
出世樂果。脫苦已後。任其所從。不相妨礙。故 名然後乃捨也。世尊我從今日。第四拔苦因。 或亦前是拔現苦。今是拔當苦也。今總釋四
戒。雖有四戒。不出慈悲。前兩戒大慈與樂。後 兩戒大悲拔苦。與樂中。初一與現樂。次一與 未來樂。又初一與世樂。次一與出世樂。又初
一與樂果。後一與樂因。大悲戒中亦二。初一 拔現苦。後一拔當苦。又初一拔苦果。後一拔 苦因。又初一別拔人間苦。後一總拔一切眾
生苦。故下折伏攝受。明世出世利。故知遍拔 一切苦。又初一拔其輕苦。後一拔其重苦。又 初一拔其少時之苦。後一拔其長時之苦。就
文為三。第一敘惡因眾略生明不捨。第二廣 明不捨。第三釋不捨意。捕鳥故名為捕。養猪 羊雞牛。稱之為養。餘屠殺等。事別非一。不可
具舉。是故總言諸惡律儀也。以罪眾生。各有 律儀戒。品類不同。故言諸惡律儀又解惡法 名律。無作之罪。合此律儀式。故稱為儀也。律
儀多少。經論不同。依涅槃經說有十六。牛。 羊。猪。雞。為利故養。肥已轉賣。即以為四。 利故買。買已屠殺。復以為四。通前為八。捕魚
為九。捕鳥為十。獵師十一。劫盜十二。魁膾十 三。兩舌十四。獄卒十五。呪龍十六也。依雜心 論說有十二。屠羊為一。養猪為二。養雞為三。
捕魚為四。捕鳥為五。獵師為六。作賊為七。魁 膾為八。守獄為九。呪龍為十。此十與前涅槃 經同。屠犬十一。伺獵十二。此異前。此十二
與涅槃所說有同異者有六。彼此是一。名字 少異。一捕鳥。二捕魚。三作賊。四屠膾。五守 獄。六呪龍也。屠羊養雞猪等。雜心中合之
為三。涅槃中說之為八。獵師伺獵。雜心中 說之為二。涅槃合之為一。是等彼此離合互 異。雜心中屠犬。涅槃中略無。涅槃中養牛
羊二種及兩舌。雜心中略無。是等彼此有無 互異也。如涅槃中十六。略為四不善律儀攝。 劫盜一種。即是劫盜。兩舌是兩舌。即是有
綺語。餘者是殺業。若通取呪龍。亦得名綺 語。但多取呪龍為殺方便也。雜心中十二。略 為二不善律儀攝。作賊一種。是盜不善。自餘
是殺不善。此等猶自狹於成實身口七不善 律儀也。問幾捕。幾養。幾非捕養。答。捕鳥捕 魚獵師是捕攝。養猪羊牛雞是養。餘非捕養。
正作惡因。未肯受化。始終須拔。故云終不捨 置也。我得力時下。第二廣明不捨。即是正斷 惡因也。力有二種。一者勢力。二者道力。勢力
者。菩薩或時受於王位。能遮斷之。或作天龍 神鬼。令其捨離惡業。道力者。菩薩以道德之 力。現通變化。斷其惡業。問。前救苦中何故
不爾。答。拔苦理亦須力。但今為明拔苦與樂。 人皆樂從。不須強力。降惡就善。違情難化。人 多不從。故求強力。於彼彼處者。所作惡者非
一。故稱彼彼。剛強應伏。伏令離惡。柔軟應 攝。攝令住善。故名折伏攝受也。何以故下。第 三釋折伏攝受之意。何以故者。即是問也。問
意云菩薩。但應攝受。何故復行折伏。又問 意者。菩薩何故行折伏攝受二種事耶。以折 伏攝受令法久住者。此下即是答也。凡有二
益。一令眾生得世間益。二令眾生得出世益。 一一中有二句。初二句。第一令法久住。即是 上弘大法。天人充滿。惡道減少。下益眾生。
使其改惡修善。修善故天人充滿。改惡故惡 道減少。於如來所轉法輪。第二得出世益亦 二。初明佛轉法輪。即是上弘大法也。如來所
以不出世不轉法輪者。良由眾生無善感佛。 眾生若改惡修善。便感佛出世轉法輪也。轉 法輪者。謂知苦斷集證滅修道。而得隨轉
者。佛今已解化於前人。前人依佛教修行。 亦得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故言隨轉也。次合 四句為三。一正明法久住。二正益人天。三終
致出世。由行惡犯戒。則正法毀滅。惡道增長。 障生無漏。令斷其惡。故法得久住。天人增長。 終置聖果也。見是利故者。見眾生得世利出
世利。是故行折伏攝受事也。世尊我從今日 下。釋此一戒不同。有人言。十戒為二。前九受 世教戒。第十受正法戒。今明攝善法戒。然攝
善即是正法。攝善之外無別正法。故三戒攝 一切戒盡也。就文為二。第一正明戒體。第二 解釋。初言攝受正法終不忘失。有人言。正法
者。即六度行也。攝者。攝六度也。故言攝受正 法者。只以攝受正法不忘失故。六度便得成 也。有人言。諸法實相理。名為正法。證法在
心。名為攝受。一證常然。名不忘失。然正法語 通。若理若行皆是正法。故備取此二現於後 文。問。忘失是何惑耶。答。忘失是無明獨一癡
使也。何以故下。第二解釋。此中應有問答。何 以故。即是問也。問意云不攝受正法。此有何 失。攝有何利。而言不得忘失。忘失正法者下。
第二答也。就文為二。初明忘失之損。次辨不 忘之益。損中又二。前別明損。後總結也。就別 明失凡有二。一者。從初至攝受正法欲。明忘
正法則退聖。隨所樂入下。第二明不得越 凡。初又二。第一明失乘三義。第二明失乘兩 欲。失乘三義者。乘有三種。謂乘性乘隨乘得。
忘失正法者。謂失乘性。乘性即是實相理。忘 失正法則忘失大乘者。第二明失乘得。乘得 即是乘果。乘由實相理成。既忘失實相。則忘
失大乘也。忘大乘則忘諸波羅蜜者。第三忘 失乘隨。乘隨謂因也。以隨順實相以修諸度。 故以諸度故名曰乘隨。問。此釋出何文。答。
龍樹十二門論云。大分深義。所謂空也。若通 達是義。則通達大乘。具足六波羅蜜。無所障 礙。大分深義。所謂空也。所謂乘性。通達是
義。則通達大乘。即是乘得。具足六波羅蜜。即 是乘隨也。彼論與此經文義全同。忘波羅蜜 者則不欲大乘者。上來明忘正法失於乘三。
今明失於兩欲。初辨忘失六度之因。則於佛 果大乘無欲樂心也。若菩薩不決定大乘者。 決定謂信也。不決定。明於大乘無信。既於大
乘無信。則於實相正法之理無欲樂心也。前 明於佛果無欲。後明於理無欲。佛果望理。由 理果成。故理為本。以果為末。故無本末二欲
也。若欲於佛果。則欲於正法。若不欲於佛果。 則不欲於正法。故文相接也。若約位論者。忘 失大乘。謂忘失佛果。忘失諸一切波羅蜜。
則忘失十地。於大乘不欲。則無內凡三十心。 於正法不欲。則無外凡十信。此四攝一切位 盡。從本以至末也。此四位得成者。初正法
實相觀明晦。故有四種階位。故忘失正法。失 此四位。後攝受正法中亦明四位。謂廣大無 量。得一切佛法。八萬四千。今之四位。即是後
四中。則是無量及得一切佛法之二位也。今 之大乘。即是後得一切佛法。今之波羅蜜及 二欲。此三位並攝入後之無量。後但明二者。
無量謂因。得一切佛法謂果。但明因果二義。 故今三位屬因。一位屬果。今欲廣忘失之果 過。故開為四。後欲明因果之義。故合之為
二。至後當顯。隨所樂入下。上辨明忘正法故 退聖。此明忘正法故不得越凡。既於實相之 理無欲樂心。則隨虛妄所樂便入三有。故永
不得越凡。有人言。就位釋之。凡有六階。從 上向下次第論忘失。忘失正法者則忘大乘。 是第一階。謂失佛果。諸佛得果大人所乘。故
云大乘。乘依理成。理是正法。故不成彼乘。是 以言忘。忘大乘者則忘波羅蜜。是第二階。失 十地行。十地所行名波羅蜜。忘正法者。非直
失彼佛果大乘。亦失十地波羅蜜行。波羅蜜 義後當釋之。忘波羅蜜者則不欲大乘。是第 三階。失初地心。初地發心求佛大乘。名欲大
乘。忘正法者。非直失波羅蜜行。亦失初地欲 大乘心。不決定大乘。則不能得攝正法欲。是 第四階。失解行心。不決大乘。猶前文中不
欲大乘。欲於大乘。決定趣向。故名決定。解行 發心。求初地上攝受正法。名攝正法欲。忘正 法者。非直失彼初地之中決定欲心。亦失解
行攝正法欲。則不能得隨所樂入者。是第五 階。失種性心。前一不能。括通此句。樂入。猶 前攝正法欲。前正法欲。於初地上攝受正法。
願樂趣入。故名樂入。種入種性所行。隨彼 樂入。名隨樂入。忘正法者。非直失前解行 地中攝正法欲。亦失種性隨樂入行也。永不
堪任越凡夫。是第六階。失種性前善趣行 心。善趣位中修習淨信。能越凡地。忘正法者。 非直失前種性隨樂。亦失善趣。故不堪忍
越凡夫地。良由諸行皆依理成。故忘理者。諸 行皆失。此皆應得不得名失也。我見如是下。 上來第一別明過失。今第二總結也。又見未
來下。上第一明忘失正法之損。今第二明不 忘之益。而言未來者。若據勝鬘一人。據今受 時為現在。說後時為未來。若就二人。勝鬘
為現在。勝鬘已後為未來。攝受正法菩薩者。 出未來證理之人也。無量福利者。還翻上失 也。此受十大受者。結歸大宗也。菩薩摩訶薩
義。如法華疏釋。得實慧故名菩薩。得方便慧 名摩訶薩。又得般若故名為菩薩。得大悲故 名摩訶薩。又具智慧故名為菩薩。具福德故
名摩訶薩。聲聞下根。從教立名。聲者教也。緣 覺中根。從義立名。緣者十二因緣名為義。菩 薩上根。從果立名。菩提者無學果智也。求
此果智。故名菩薩。聲聞一超。但能超凡。故受 一名。菩薩二超。故有二名。菩薩者超凡也。摩 訶薩者超聖也。所謂有大心大行大願。故名
摩訶薩。法主世尊現為我證下。第三請證除 疑。就文為二。初明請證。次辨除疑。所以須請 證者。十戒難行。恐勝鬘有言無事。是故請證。
佛既現前證我。必能行此十事。即是如說而 行。凡有二句。初明佛親現前。簡非隔世。則對 面前故名為現。唯佛世尊下第二句正請。明
佛內心現知證法。自有對面。未必現知。今 對佛面。佛復現知。而諸眾生下。第二除疑。 就文亦二。初明除疑請瑞。第二明大眾疑除
歡喜發願。就初又二。前明生疑。次辨除疑請 瑞。而諸眾生者。辨所為之人也。善根微薄者。 顯須為所以。亦是起疑之因也。或起疑網
者。正明生疑。薄善則疑。厚善不疑。所以稱 或。以十大受極難度故者。上明起疑之因。今 明起疑之緣。即釋生疑也。度謂究竟。恐勝鬘
但有十受之初言。未能究竟到度彼岸。是故 疑也。故俗書云。靡不有初。尠剋有終。彼或長 夜非義饒益下。出生疑之過也。非義饒益。謂
失現在善法利也。不得安樂者。疑既在心。或 當起謗。則未來受苦。故云不得安樂也。又非 義饒益者有苦。不得安樂者無樂也。為安
彼故下。第二斷疑請瑞。前請瑞。問。何故偏請 華及音聲。答。華令彼見。聲使其聞。問。佛何 故不自發言印證。答。不須佛言。空自聲出。如
自所誓。則取信為易也。又佛若發言。謂是 人情。是故默證。正明感瑞。彼見妙華下。第二 覩瑞疑除歡喜發願。初明發願。世尊悉記下。
明佛記其所願也。爾時勝鬘下。十五章二章 已竟。今第三次明三大願章。可作七門釋之。 一來意門。第一歎如來真實義功德。此善必
種至菩提。故佛為授記。如來既記。果在未來。 此果非行不剋。故第二勝鬘對佛自誓受十 大受。明修取果之因。因義雖多。不出止行兩
善。受十大受。即是止善。今發大願。此明行 善。問。三種戒中。初止一切惡。可是止善。第 二修一切善。第三度一切生。云何亦是止善。
答。第二戒止不修一切善之惡。第三戒止不 度一切眾生惡。故三戒並用止善為體。問。上 亦有作義。云何判為止善耶。答。雖有作義。
而意為止不作之失。故止門所攝。又求於佛 果不出行願。就行願門相對者。上十大受名 為行門。今三大願即是願門。又十受事難。誓
期遐遠。要須以大願故扶持。故次十受而明 三願。又若作分外內義。上來明內分之行。 今明分外之行。以明自誓受戒。是分內行。願
者求分外之事。未得者願得之。問。上云我從 今日乃至菩提。豈非分外勝進行耶。答。凡受 三種戒。一切人皆得。此三戒在心。而發願
要求。未得之事令得。故願是分外勝進解也。 若文鉤鎖相生者。上第十受。明攝受正法終 不忘失。是故今發願。願得正法智。乃至守護
正法也。又前云令法種增長。上十受及以三 願。即是法種增長之事。第二釋名門者。名 一切願攝大願章。好體應云三大願攝一切願
也。於出世道悕求名願。亦是期心名願。故地 論云。願者發心期大菩提故也。此願義廣。故 稱為大。此三大願。總收一切諸願。故言攝大
願也。又此三願能得大果。能大利益。又是大 人所發。故名為大。問。願之與誓有何同異。 答。亦同亦異。同者。如智之與慧。眼之與目。
異者。以即事而行為誓。如十受等。要期未得 為願。第三體相門者。正以菩提心為願體。如 法華云。一切智願猶在不失。以願得一切
智。故名一切智願是菩提心。又地論云。願 善決定者。初地中說發菩提心。即是本分中 願。應知也。第四相攝門者。初一願自行。成上
攝律儀戒。第二外化願。成上攝眾生戒。第三 護法願。成上攝善法戒也。第五與十願同異 門者。第一願。是十願中第二願攝。第二願。
是十願中增長眾生心行願攝。第三願。非實 願境界攝。須檢十地十願文也。第六自他門 者。若論願意。唯他非自。故此經云。以此實願
安慰無量眾生。若以境別心。初一後一是自 利願。第二是利他願。又前二顯正願。後一 摧邪願也。第七論位門者。有人言。初二願境
通於上下。第三願境始從初地乃至金剛。若 論願心是地前也。就文有二。第一勝鬘發三 大願。二如來述讚。前發三願。即是大願。後佛
述讚。明此三願廣攝多願。即是大願攝一切 義。初中勝鬘復於佛前發三願者。經家總舉 也。言爾時者。發願時也。勝鬘者。舉發願人
也。所言復者。前已辨行。今更明願。所以言復 也。於佛前者。發願處也。發三願者。正舉願心 也。汎解發義有其四種。一前未生心。今忽起
意。是故言發。二前已生心。今彰在口。所以言 發。三先有願心。今起行意。是以言發也。四先 修行心。今始得證。是以言發。今此發者。就初
言耳。勝鬘現在初起要期。名發三願。作是言 下。寄言顯心。別明三願。即是第二彰口名發。 以此實願安慰下。此明願心所為。菩薩所以
興願者。為欲安慰眾生故也。眾生既處生死。 無歸無救。常有恐怖。今以大願攝受安慰。 問。前受戒初通明不起犯戒之心。故則為一
受。今總明安慰。何故不總為一類。答。亦得 相類。但今安慰明發願意。未正明發願。即指 下三願以為安慰。不別為一願也。問。受既有
十。願何故但三。答。互相類。止亦得三。即上 三止。息惡。修善。度人。願亦得十。如願止一 切惡。乃至不忘失正法。但受別明一一止惡。
故數滿為十。願是總相說羅。故但為三 也。此願必有行來應之。故名為實願也。又 真實心起願。故名實願。又此願實能利物。故
名為實。又以此願實能得果。故名為實。以此 善根。於一切生得正法智。正明願體也。指前 歎佛歸依受戒。用前實願安慰眾生善根。得
正法智慧。故言以此善根也。三願者。初名 求正法智願。第二名說智願。第三名護法願。 言於一切生者。下謂未來一切受生身也。上
明乃至菩提。今云生處。互舉也。佛無生處。今 約菩薩云生處也。正法智者。下有人言即六 度智也。所言正者。此中論境不出有無。智不
出權實。五度是緣有之心。波若是緣無之心。 如有解有。如無解無。於正法道理中生。故言 正法智也。有人言。正法智者。謂證真如慧此
單取空智。隔凡成聖。導遠眾行。以空理為 正法願智此。又釋。以同歸之解為正法智。 三乘為方便。以一乘為正法。解一乘為正
法智。又釋。取解常住法為正法智。後二是 成論師釋也。今明正法者。不可說其權實及 以境智。如華嚴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
一切趣非趣。悉皆寂滅相。當知內外並實。 緣觀俱寂。不知何以目之。故強歎為正法智 也。我得正法智已下第二名說智願。得如實
悟。還為眾生如實說也。前是智慧心。後是大 悲心。又前是智慧心。今是功德心。又前是自 覺。後是覺他。又前是如說行。後是如行說
也又佛勅弟子常行二事。一聖默然。二聖說 法。前是聖默願。後是聖說法願。問。此正法 智。起自何位。為物說耶。答。菩薩從初發心自
學此智。得在初地。究竟在佛。為眾生說亦復 如是。今初發心。即學此智。得在初地。究竟 在佛地也。我於攝受下。第三大願。有人言。然
此非是用身命財布施。名之為捨。證實離相。 得淨法身。捨離無常身命財等。故名為捨。 與涅槃經中。破壞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
然後要於大般涅槃放捨身命同也。護持正 法者。上明捨身命財。求所離欲。捨無常身命 財。此明求所得。非謂降伏惡人。興通聖教。
名為護法。蓋乃證法在已不失。名為護法 矣。今謂經文及古舊意不同。此經正明捨 身命財。弘通大法。謂護法願也。或有眾生須
捨命得正法智。或捨二或捨三。而得正法智。 問。初是自行願。次是化他願。今第三是何 願耶。答。通自行化他也。以護持正法得金剛
身。欲自得金剛身。亦須護法。令他得金剛身。 亦須護法。故通自他也。又護法正成化他 之行。以天魔外道學三乘及有所得人。欲壞
正法。正法不宣。眾生便不得聞而生智慧。故 須摧邪顯正。眾生使聞生法智也。所以護法 屬化他行。問。三願是四無礙中備幾無礙。答。
前一願是法義二無礙。以識正法名為正法 義。故名正法智。第二是後二無礙。無厭心是 樂說無礙。為眾生說是辭無礙。第二有四。一
法。二譬。如是菩薩下。第三合譬。此三大願 者。第四如來歎印。所以歎印者。一合理。二 稱物機。三可聖意。又上受十大受。空中有於
瑞證。以釋物疑。今乃無瑞證。正為大聖印 述。即知其願不虛。令人信受。又欲使一切眾 生。同此勝鬘發此三願。故須歎述也。又勝
鬘雖發三願而不明大義。佛述中舉聖。即是 釋其大義也。
勝鬘寶窟卷上 (之末)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7 冊 No. 1744 勝鬘寶窟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