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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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十八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608c18] 疏。第二佛子下。疏文有三。初舉數總科。二 或略不具下料揀。三細論一相下大科。於中 先縱成經次。後今以類例下大科十九。言
斯即順觀相海者。觀佛三昧海經。觀佛相 海有二。一總觀有三十二等。二別觀一一 諸相。就別觀中復有二義。一從頂至足名 為順觀。二從足輪至頂名逆觀。故云今
是順觀。據普賢言應言順說。為欲成觀 是本意故名為順觀。即彼第九經觀像品第 九。疏若爾餘可不然者。上正圓融。此下通妨 謂有問言。若表圓融何不諸相皆具三十
二耶。答意可知。而文亦三。初正答二故。善 生下引證。三此約相好相對下亦是通難。難 云。諸經論說伏於人故。說三十二相。伏諸
天故。說八十種好故。人中輪王許有三十 二相。而無八十種好則好勝矣。故為此通。 謂此約相體以對好體。相勝於好。彼約人 具則具好為勝亦如世人一尺之面不及
三寸之鼻。三寸之鼻不及一寸之目。則相 相相望以辨勝劣。若有人有三寸之鼻一寸 之目。更無餘相。則不及身總具多相為貴 人矣。
[0609a10] 疏。一列名名從用立者。謂此名光照 一切方等。下辨業用云一一咸放摩尼寶 光等。明知從用以立光名。下諸文勢皆悉如
是。或從用立。或從體得可以意求。疏觀 佛三昧經云如合拳者。即第四經。引此成 上如拳。拳言尚隱合拳即覆拳於頂上有 隆起之相也。然此相能滅一切罪。長一切
福故。佛頂尊勝正明於此。即烏瑟尼沙暫念 暫觀。延善住之壽滅地獄之苦。不受七反 畜生水離人間殘報疏。即具十楞等者。亦
觀佛三昧經第二廣說觀白毫相。彼經先說 白毫之因云。從捨心不慳不見前相不 憶財物無所封著而行布施 (下取意引) 持戒忍
辱六度十力四無所畏諸妙功德生。次云。我 滅度後有諸弟子晝夜六時能於一時中。少 分少分之中能須臾間念佛白毫。令心了了。
無謬亂想。分明止住注意不息。念白毫者。 若見相好若不得見。如是等人除九十六 億那由他恒河沙微塵數劫生死之罪。佛告
父王。如來有無量相好。一一相中有八萬四 千諸小相好。如是相好不及白毫少分功 德。釋曰。故應觀察。況依此經如是而觀。
[0609b03] 疏。福德人至鼻等者。即智度論文。或至梵世 即法華經如來神力品。爾時如來出廣長舌 相上至梵世。或覆三千。即阿彌陀云。出
廣長舌遍覆三千大千世界說誠實言等。
[0609b07] 疏。無俟觀破 摶 聚者。金剛經云。須菩提於 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
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 是名世界。釋曰。此段論名第十色及眾生 身 摶 取中觀破相應行住處。大意云。眾生世
界但攬塵成。今從麁至細乃至極微皆無 實體。故云世界即非世界。今云無俟觀破 者。觀破但是假想為未了者。若了法本空 不待觀破。又彼云 摶 取。今云
摶 聚是義引 耳。故什云欲破極微。覺賢云。以一故眾以 眾故一。微自無性則為空矣。餘如前說。
[0609b18] 疏。 故佛涅槃四牙不碎者。即後分經聖軀廓潤 品。
[0609b20] 疏。四中有法乳等三者。論第三十八云。五 想聽法。一如寶。二如眼。三如明。四大果功 德。五無罪想。今云法燈合明眼二義。大果
即資法身。無罪總明離過。疏上來略列下結 釋料揀。於中有四。一總辨名數言譯者安 置者以晉經無數故。二既不說盡下明立 理。欲合盈百故。言既不說盡者。十蓮華
藏塵不可說盡故。三況此中所列下。重以 理成合成百義。四晉經有遺下遮其傍救。 恐有救云。如大慧百八豈要圓數。凡立名 數多有所表故。故今通難云。此有九十
七即有所表。晉有九十四復何所表。昔表 為是今表即非。是故不應生情配屬。若表 亦須成九十八。
如來隨好光明功德品 第 三十五
[0609c05] 疏。二釋名中 二。先辨得名。言隨逐大相者。即觀佛經意 前品已引。二如來之隨好下釋名。
[0609c07] 疏。照七地 者。一種性地。二勝解行地。三淨勝意樂地。即 是初地。四行正行地 (從二地至七地) 五決定地 (八地) 六決
定行地 (九地) 七到究竟地 (從十地至如來地) 疏。如是展 轉況於諸相等者。上有五重今越中間。故 云展轉。然其舉況亦合五重。謂一以因一
光況果一光。所越應云。二果一光尚爾。況 果多光。三足下好光尚爾。況餘好光。四好光 尚爾況於一相。五一相尚爾況於多相。疏文
但有初及後句餘可例耳。復應更有二 重。謂六外相尚爾況於內德。七一德尚爾況 於多德。故瑜伽四十九廣說舉況因。說相 好因竟云。又於此中以要言之。一切有情
福聚量等。爾所福聚能感如來一毛孔處。乃 至一切所有毛孔隨入福聚。能感如來一種 隨好。乃至所有一切隨好隨入福聚增至百
倍。爾所福聚能感如來相中一相。乃至一 切所有諸相隨入福聚。除白毫烏瑟膩沙增 至千倍。爾所福聚能感如來眉間白毫。乃 至白毫增至百千倍。爾所福聚能感如來其
頂上現烏瑟膩妙無見頂相乃至白毫隨入 福聚增至俱胝百千倍。爾所福聚能感如來 諸相隨好。而不攝餘大法螺相。由此法螺 隨如來欲發大音聲。普能遍告無邊無際
諸世界中所化有情。如是無量福聚資糧修 證圓滿。能感如來不可思議無上無等遍一 切種極圓滿。所攝自體下取意引。又此相隨
好略由三因說為無量。一時無量。三僧祇 修故。二意樂無量。緣無量眾生利益安樂 故。三品類無量。無量善業差別故。故云無量
福聚能起如來諸相隨好。釋曰。經中說所 感之相。論舉能感之因而因果相成。此文 證知佛德難思。可證前後數節之文。疏文 從諸相不及法螺。可證出現圓音之義。前
妙嚴品已略指耳。
[0610a12] 疏。謂雖修乘戒行寬故者。 初地已引此下別有一解。以全悟意。往昔親 近眾善知識。親近法華涅槃經等眾善知識。
心不放逸。顯曾修行依諸經修行。後聞此 經因該果海果徹因源。便生毀謗故墮地 獄。由聞歷耳種金剛種。以為宿因。毘盧遮 那大威神力以為現緣。因緣相資頓昇十地
等。據此即非是戒緩墮於地獄故。十地品 云。雖此眾淨廣智慧甚深明利能決擇。其心 不動如山王。不可傾覆逾大海。有行未 久 (十生五生) 解未得
(未有華嚴圓融之解) 隨識而行不隨 智聞。此生疑墮惡道。我愍是等故不說。 此即是生疑墮地獄。又偈讚品云。如來廣大
身。究竟於法界。不離於此座。而遍一切 處。若有聞此法。恭敬信樂者。永離三惡道 一切諸苦難。釋曰。定知不是戒緩。又出現 品云。如乾草 [卄/積]
等須彌。投芥子火必燒盡。 供養如來少功德。必令滅苦至涅槃。何以 故。性究竟故。全悟雖是後輩。不忍見疏 失於經意。所以扶同拯教異於古人。緣
疏已行不可改疏。請後賢審詳。
[0610b03] 疏。惡業善 根下遮難釋文。恐有難言。地獄及身既由 惡業。即從惡業中來。前業報成佛即從善 根中來。何以並言非十方來。故今釋云。正
由從業。即是從緣無性來即無來。若不從 緣則有定性不得無來。中論云。若法從緣 生是即無定性。若無定性者云何有是法。
即因緣故空義耳。疏因緣者。名為智慧者。 即略暗引涅槃二十一為證。前疏已引。彼 經云。智慧之法不從因緣。云何問於因緣。
今取此勢。汝諸天子何因向疑。何因發此 微妙之音。
[0610b14] 疏。先教識受生令捨曲見者。涅槃 二十一說。若見如來實王宮生納妃生子雙 林滅等。是二乘曲見。疏是知佛化所生非沒
生也者。即淨名經觀眾生品。舍利弗問天女。 汝於此沒當生何所。天曰佛化所生吾如 彼生。曰佛化所生非沒所生。天曰。眾生猶 然非沒生也。
[0610b20] 疏。先明法身遍而叵見者。叵 不可也。故出現品云。譬如法界遍一切不 可見取為一切。諸佛境界亦復然。遍於一 切非一切。
[0610b23] 疏。非謂得選生處者。本行經說。 如來將欲下生。以淨天眼觀閻浮提何處 堪我下生。乃至云唯有淨飯王家堪。餘家
不堪。則似有選生處。無分別智實無選擇。 即智之悲應物然耳。則選無所選。
[0610b27] 疏。後如 法正教此上標章。後夫欲悔過下廣釋其相。 於中分二。先明所治之病。後顯能治之藥。
此即天台止觀之意。今初但略彼名。若具云。 一自從無始闇識昏迷煩惱所醉。妄計我 人。計我人故起於身見。由身見故妄想顛
倒。由顛倒故起貪嗔癡。癡故廣造諸業。業 則流轉生死。二者內具煩惱外值惡友。扇 動邪法勸惑我心倍加隆盛。三者內外惡 緣既具。能內滅善心外滅善事。又於他
善都無隨喜。四者縱恣三業無惡不為。下 七全同。但八言虜扈者。亦云跋扈。皆不尊 敬貌。下結云。是為十種順生死流。昏倒造
惡如廁蟲樂廁。不覺不知積集重累不可 稱計。四重五逆極至闡提。生死浩然而無際 畔。
[0610c13] 疏。次起十種下。二顯能治之藥。彼云。 今欲懺悔應當逆此罪流。用十種心翻除 惡法。先正信因果決定孱然業種雖久久
不敗亡。終無自作他人受果。精識善惡不 生疑惑。是為深信翻破一闡提心。二自媿 剋責。鄙極罪人無羞無恥。習畜生法棄 捨白淨第一莊嚴。咄哉。無鉤造斯重罪。天
見我屏罪。是故慚天。人見我顯罪是故愧 人。以此翻破無慚無愧心。三怖畏惡道人 命無常。一息不追千載長往。幽途綿邈無 有資糧。苦海悠深船筏安寄。聖賢呵棄無
所恃怙。年事稍去風刀不奢。豈可晏然坐 待酸痛。譬如野干失耳尾牙。詐眠望脫忽 聞斷頭心大驚怖。遭生老病尚不為急。死 事不奢那得不怖。怖心起時如履湯火。六
塵五欲不暇貪染如阿育王弟坐於御床 希大帝王。聞旃陀羅朝朝振鈴一日已盡六 日當死。雖有五欲無一念愛行者。怖畏 苦到懺悔不惜身命。如野干決死。絕無
所思念如彼怖王。以此翻破不畏惡道心。 四當發露不覆瑕疵。賊毒惡草急須除之。 根露條枯源流傾竭。若覆藏罪是不良人。 迦葉頭陀令大眾中發露。方等令向一人
發露。其餘行法。但以實心向佛像前自求 改革。如隱處有癰覆諱不治則致於死。以 此翻破覆藏罪心也。五斷相續心者。一懺 已後更不復作。若懺悔已更作者。如王法
初犯得輕。若更作則重。初入道場罪則易 滅。更作難除。若能吐之云何更噉。以此 翻破常念惡事心。六發菩提心者。昔自安 危人遍惱一切境。今廣起兼濟。遍至虛空
界利益於他。以此翻破一切處起惡心也。 七修功補過者。昔三業造罪不計晝夜。今 善身口意策勵不休。匪移山岳安填江海。 以此翻破縱恣三業之心。八守護正法者。
昔自滅善亦滅他善。不自隨喜亦不喜他。 今守護諸善方便增廣不令斷絕。勝鬘經 云。守護正法攝受正法最為第一。翻破 無隨喜心。今疏但云隨喜他善者。取意對上
耳。九念十方佛者。昔親狎惡友信受其 言。今念十方佛念無等慈。作不請友念無 等智。作大導師翻破順惡友心。十觀罪性 空者。了達貪欲嗔癡之心皆是寂靜門。何
以故。貪嗔若起在何處。住知此貪嗔住於 妄念。妄念住於顛倒。顛倒住於身見身見 住於我見。我見則無住處。十方諦求我不 可得。我心自空罪福無主。深達罪福相遍
照於十方。今此空慧與心相應。如日出 時朝露皆失。一切諸心皆是寂靜門。樂寂 靜故。以此翻破無明昏暗。是為十種懺悔。 順涅槃道逆生死流。能滅四重五逆之過。
若不解此十心。全不識是非。云何懺悔。設 入道場徒為苦行。終無大益。涅槃云。若言 勤修苦行是大涅槃近因緣者。無有是處。
即斯意也。是名懺悔事中除滅重罪。彼止 觀中更有別懺悔。見罪亦有十心翻破前 十。而皆約觀行。別歷十心大意觀罪性 空中意。與下經文同。不能繁引。其中釋
文。此疏不廣。及下釋經皆已暗用。今皆併 引使知來處。亦分疏中主客之言。疏向以 起心之次第者。從微至著故翻破則從麁至 細。謂先起信心次生慚愧等。如垢衣受
垢。先微後著。若洗濯時先去麁垢後除細 垢。言此中則以勝劣為言故者。謂菩提最 勝等故。
[0611b19] 疏。一發菩提心為懺所依者。依菩 提心懺方為真懺。不發心懺非是真善。故 五十八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根。是為
魔業故。從以是行本下通不次妨。義如前 說。
[0611b23] 疏。餘如別說者。此有二事。一明二障者 體下疏更明。二明別說見障。即如向引止 觀說也。
[0611b25] 疏。一一佛前及眾生前者。佛為懺 悔之主。憑佛能除眾生是所對之境。昔曾惱 害故。
[0611b27] 疏。既人天凡聖等者。一一生眾中有 天。一一佛前即聖。聖天見我屏過。人見我 顯過故為慚愧。此一段疏用一段經。而有
二意。一以遍對翻無慚愧。二從由遍運意 下。亦以遍對翻第四縱恣三業。疏兼顯妄 計我人等者。觀罪性空正破妄計而言兼 顯者。以此有二意故。一兼顯所治故下。三
事皆是所治。次下一一皆有能治。謂勝義空 破妄計我人顯非斷常。破撥無因果。對 十方佛翻外遇惡緣。二者觀空正破橫計 我人。今加後二故云兼也。唯一性空破於
三過。
[0611c09] 疏。今初業為報因三障首故下。出別懺 業及先懺所以。在文可知。從非先有體下。 釋經於中有二。先釋不從東方等來。無
體性故。即是空義。二釋從顛倒生。言釋空 所以者。從因緣生即空所以。以從顛倒 生故。成無體性空義。從由業障海下。即普
賢觀經之文。引此成上二義。即一切業障 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悔者。端坐念實 相是也。言令此空慧與心相應者。亦即普 賢觀經文。將此釋今經決定明見無有疑
惑。空慧相應斯慧決斷故。能如是知却釋菩 薩字。以令天子懺悔乃云菩薩。如是者。由 見二空之理即為菩薩故。
[0611c21] 疏。以喻俗有真 無者。即中論意。緣生幻有為俗。無性空理 為真。
[0611c23] 疏。有無二文三彰影略者。謂說有中 略無報障。說無之中略無煩惱。從既無我 下會前十心。
[0611c25] 疏。若謂為空諸佛不化者。中 論云。諸佛說空法為離於有見。若復見有 空諸佛所不化。
[0611c27] 疏。故今顯非斷無下。會 上十心以是緣成無性之無故。非斷無所 以。經言而受其報。亦同淨名無我無造無 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
[0612a01] 疏。定有即常定無則 斷者。亦中論偈。偈云。定有則著常。定無則 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言俱亦是
二者。謂有無俱者。則二見相違。亦不離亦 斷亦常言故。雙破二見者。故經云。諸佛不 說有斷常法。疏故雖空不斷下。亦中論偈。
論云。雖空亦不斷雖有而不常。罪福亦不 失是名佛所說。
[0612a08] 疏。令其真念十方諸佛者。 若不了唯心見從外來取色分齊豈知 即心即佛。若知心佛眾生三無差別。為真念
佛。善知識云。念佛即是念心。念心即是念佛。 佛無形相心無生滅。心境一致故云真念。
[0612a13] 疏。又業亦如幻者。重幻之義如前已引。從 又幻非有無下。上辨性空。此下說中道。
[0612a14] 疏。 以三昧力聲普聞故者釋妨。妨云。此土兜率 天鼓說法。云何益及百千億等剎耶。答意可 知。
[0612a17] 疏。今初皆有故字等者。疏文有五一牒 經義。言似牒前為因者。則似由聞迴向及 得十地并得三昧。此三為因見佛為益。二
從而前來未有下。出不合加故字所以。三 是以晉經下引古經為證。四應言聞說下。 正其經文。五上句言位者下釋文。位即十
地。言下句成行者。即諸力莊嚴三昧分。得 十力下釋諸力義。謂十力是佛果德。今言 得者即分得耳。
[0612a25] 疏。或迷說成諦等者。即第 五地中十諦之義。言十諦者。即是十種觀察 四諦。謂一善知俗諦。二善知第一義諦。三
善知相諦。四善知差別諦。五善知成立諦。六 善知事諦。七善知生諦。八善知盡無生諦。九 善知入道諦。十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
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諦。今言說成者。即論 經中第五成立諦名也。以其第五觀於四諦 緣起集成故。偏舉之隨言顯示故。論中名 為說成也。
[0612b05] 疏。然二皆有理者。即疏會通並 未見文故。未可去取。但以理通。然其前解 似喻於煩惱故。後似約業故。又迷十諦惑 義多故。
[0612b08] 疏。更有異釋如賢劫經者。會通異 釋九地已引。
[0612b09] 疏。今初準晉經云。種一恒河 沙下。疏文有二。先通釋清淨金網。後別釋 一恒沙言。前中有三。一引晉經梵本成寶
網義。二牒舉今經。三引纓絡。成上二經。今 初。言多箇輪王者。即寶網是一。等取金網 瑠璃等多故。有一恒沙也。言非一輪王之
多善者。則以舊經彈於今經。云種清淨 金網轉輪王一恒河沙善根。則一輪王有多 善耳。言梵本亦然者。即以梵本成於晉 經。
[0612b18] 疏。而言清淨金網者。第二牒舉今經。
[0612b18] 疏。 準纓絡上卷下。第三引纓絡經成立二經。於 中三。一引經。二成晉經。三成今經。今 初。言至第七地十三寶相輪者。以初地七
寶二地八寶三地九寶四地十寶五地十一寶 六地十二寶七地十三寶。八地已上不增寶 數。故但云大應寶相輪等。
[0612b24] 疏。若順晉經下第 二成晉經。謂今得十地成九地已上善根。 白淨同白雲寶故。從即前香幢雲者。引前
行經證成晉經。晉有白字前有雲字。二經 合成纓絡白雲寶義疏。若然但是所等則金 網無失下。第三會取今經。於中又二。先順
晉經收今經。謂晉經得十地。有九地已下 白淨寶等諸輪王善。彼云白淨寶網等。等即 等於金銀輪等。若是能等為金網。則十地
非金。若以所等為金金等何失。則晉經從 九地向下等。今經從十迴向當中向上等 故。言無失則亦是多箇輪王善根。謂得金 網等一恒河沙輪王善根故云無失。
[0612c07] 疏。若取 十地為清淨金網正當十地者。下直順金網 一轉輪王多善根義。以三義證成。一以無 畏珠為清淨義。二以人攝化分齊同十地
義。即次行經云。住此轉輪王位。於百千億 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中。教化眾生正同 十地攝報果中所化分齊。三故下此王下。以
轉益文證成。此王轉益尚皆得於十地。故 知此王即是十地。故彼經云。菩薩安住清淨 金網轉輪王位。亦復如是。則金網非所等。正
是十地但其金字。纓絡雖無。餘經或有。故金 剛頂經廣說金輪佛頂。
[0612c18] 疏。言一恒沙者下。第 二別釋恒沙善根。雖金輪為所等。能具義 則不同。一恒沙善根二經須一。言九地已
還者。正順晉經從白淨九地向下等故。
[0612c22] 疏。今經影在後喻合中者。出今經闕光之 理。即後得初禪。喻合中經云。菩薩摩訶薩 住清淨金網轉輪王位放摩尼髻清淨光明 是也。
[0612c25] 疏。若直言得遇斯光下。以理成立。
[0612c25] 疏。 猶是牒前合中者。即是前明鏡世界喻中合 文。文云。菩薩安住清淨金網轉輪王位。亦復 如是。若有暫得遇其光明。必獲菩薩第十
地位。以德依地成下。出重牒所以。不然下反 以成立。
[0613a01] 疏。此品之末經來未盡者。以說展轉 益竟。應須結歸本光及隨好力并現瑞成益 等。今並無此明是未盡。
普賢行品第三十六
[0613a04] 疏。通謂二品明出現 因果等者。疏文有二。先正明。後若爾何以 下解妨。先敘妨有三。後即以此義顯。是會
前下釋通。於中二。先出所以答。後經來未 盡答。前中亦二。先此上二句總答。後若更別。 問下別答三問。初答不問之難。二欲會前故
不以瑞隔。通前第二差別果終而無瑞難。三 普法希奇下。通第三平等因竟便有瑞難。
[0613a12] 疏。又前應有下第二經來未盡答。以第四十 八經終無結束故。此後更合有經。然此但 通第二前無瑞證難。
[0613a14] 疏。別謂此品等者。疏 文有二。先直就平等因果明。後亦遠答下 對前問說。於中又二。先正對前問。後前雖
已答下解妨。文中分三。初正答重難。謂先 若未答應須答之。不思議品已答。何須重 答。故為此通。二亦猶下引例。三而妙中之
妙下。重通伏難。謂有難言。若例相海等。但 是重答。何以別為平等因果。故為此通。古 德等者。然平等因果乃是古意。為欲順古
故為此通。若疏正意欲將五品皆答所成 果問。已如不思議品初說。
[0613a24] 疏。初通顯二品 義名下。疏文有二。先約平等釋。後約出 現釋。前中亦二。先約同歸一理所以平等。
依性起修約因。起用約果。相盡同真所以 平等。後又因是果因下。約二事交徹。故云 平等。以是得果不捨之因。故云因是果因。
依果起果之果。故云果是果果。如空法界 二文影略。
[0613b02] 疏。因果俱盡下。二約出現釋。
[0613b02] 疏。 別則品名下。疏文有二。先總後別。總中言 品明所行非說人體者。密彈苑公。以彼釋 云。普者遍也。賢者善也。行者道也因也。謂若
依若正普遍法界塵毛為普。具滿眾善德 海為賢。得道不捨因行為之因行。後便 廣引普賢三昧品中釋普賢身周遍之義。曾 不說於行行之相故。又以普屬人賢屬德。
故今彈云。為此以人取行非說普賢之身。
[0613b11] 疏。然普賢行下別釋普行。於中三。一標舉。 二釋相。三料揀。今初。言諸經多有其名者。 法華經云。若有受持讀誦正憶念解其義趣
如說修行。當知是人行普賢行。釋曰。此即 有名而相猶隱。則受持讀誦是事行也。正憶 念通智行理行也。普賢觀經名觀普賢行法
經。亦是持經禮懺坐禪皆其行耳。故多有名 少辨行相。故今辨之。疏言品中雖廣者。 長行與偈一一皆是普賢之行。猶散難見 故復束之。
[0613b20] 疏。一所求下二釋相。
[0613b20] 疏。上之十 行下。三料揀。於中二。先融通。謂前有圓融 行布事理等殊。今總融為一。若不說事理
等異。無可融故。故略述其十。後方總融。二 又上十行下約位重揀。兼會六釋普賢位 者。已見上文。二若獨位後下結彈異釋。
即是前總中所破。然復有二。一破其獨用 位後普賢故。如前所引疏文。二廣釋普賢 下。結成非說人體。兼示說人之處。
[0613b28] 疏。結 縛等名如常所辨者。非唯易故指於常解。然 上經文早已頻釋。恐後學難尋。今更具出。經 云。一無智者。即是無明。此通獨頭相應
二種。二作惡者。即諸纏。此有八種十纏。言 八種者謂一昏沈。二睡眠。此二障止。雜集 第七云謂修止時昏沈睡眠為障。於內引
昏沈故。三掉舉。四惡作。此二障觀。論云。於 修觀時。掉舉惡作為障。於外能引散亂故。 釋曰。上一舉字即是觀也。五慳。六嫉。此二
障捨。論云。修捨時慳嫉為障。由成就此。 於自他利悋妬門中數數搖動行人心故。 七無慚。八無愧。此二障尸羅。論云。修淨尸
羅時無慚無愧為障。由具此二犯諸學處 無羞恥故。言十纏者。更加忿覆。俱舍頌 云。或十加忿覆。雜集云。數數增盛纏繞身 心故名為纏。由此諸纏數數增盛纏繞一
切觀行者心。於修善品為障礙故。更有 五纏。謂愛恚慢嫉慳。經云。結者。雜集第六 云。問結有幾種云何結耶。何處結耶 (此有三問) 答
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 結疑結嫉結慳結。應為頌曰愛恚慢無明見 取疑嫉慳。論云。愛結者謂欲界貪。恚結者。謂
於有情苦及順苦法心生損害。慢結者。即 七慢等。無明結者。謂三界無知。見結者。即 三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取結者。謂見
取二戒禁取。疑結者。謂於諦理猶豫。嫉結 者。謂耽著利養不耐他榮。發起心妬。慳結 者。耽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悋惜。釋曰。云 何結何處結 (二問)
廣答如論。
[0613c28] 疏。故晉經云。起 一嗔心等者。以今經譯者為順文令人誤 解故。引三經以正其義。謂習禪者。聞經 不見諸法為大過惡。便云惡本性空故云
不見。見則妄想。雖是正理不順今經。故引 三經明是無惡過此。為不見有耳。決定毘 尼者。經但一卷。優波離。白佛言。世尊。或有
欲相應心而犯於戒。或有嗔相應心而犯 於戒。或有癡相應心而犯於戒。何者為重。 佛言。若有菩薩如恒河沙欲相應心而犯 於戒。或有菩薩由一嗔心而犯於戒。因嗔
犯者。當知最重。所以者何。因嗔恚故能捨 眾生。乃至云。所有諸結能生親愛。菩薩於 此不應生畏。所有諸結能捨眾生。菩薩於
此應生大畏。乃至云。大乘之人因欲犯戒。 我說是人不名為犯。因嗔犯者。名大過惡。 名大墮落。於佛法中是大留難。
[0614a15] 疏。是以大 般若中下。證於菩薩起嗔中最重。彼說 魔見眾生互相是非。亦生歡喜而非大喜。 若見菩薩互相是非則生大喜。過於常喜。
如二虎鬪小亡大傷。二俱無益。菩薩亦爾。 自他並損皆失二利故。
[0614a20] 疏。二何等下徵列 者。疏文有四。初標舉。二古人寄位下序古 釋刊定同此。三此釋非不有理下。辨順違。
四又所障下結成正義。猶是古釋故有又言。 疏意取此不欲局配故為正義。
[0614a24] 疏。亦從前 十及次十而成。然有開合者。疏恐文繁今 當略配。其中名字有同初十。有同次十。今 且如次配於次十。一由知深法了眾生心
行。眾生心行最甚深故。二由近友成勝業 報。三由護法故知佛法。四了達空界知深 理趣。五深入法界成妙義持。六觀無邊心 即是所詮故。得能詮辯才演暢。七具菩薩
行能隨心演。八同菩薩善故能普遍。九不 著諸劫常現影像。十順諸佛法具一切 智。從次十生既如次第。從初十生義同前 說。上依不開若開合者。如初二法皆是深
法。則此開前合。若此總持由於近友護法 而成。則此合前開。約理無方故云開合。實 則如次義已周圓。如三對前二。既然四五 承前可以思準。
[0614b10] 疏。第二正顯頌中文三。初 總科。二此是伽陀者。是孤起偈。揀非祇夜 不重頌前。三前是略明下揀二文別。
[0614b12] 疏。此 中玄妙宜審思之者。大經文理觸途多妙。但 文言浩博不能具釋。又理玄文易故令思 之。既云玄妙。今重略釋。初偈法喻雙標。能
觀之智明橫周竪永。次偈達二世間假名無 實。即是假觀。三一偈雙離分別及無分別。 以成空觀。四有一偈解念無念。即中道觀。
又二即是觀。三即是止。四即雙運。五不動 遊剎於器界自在。六融念劫於時自在。上 二事理雙遊。七遣二不二善會中道。通二
世間。八結三世間等同法界。九結能遍身。 十結能所不二。上半無二遣二。下半復遣 無二。若著無二即是於二有能所故。故知 無二非二故無所著。
[0614b25] 疏。九一頌知四種說 法行者。即三世間及時為四。若時分三世 間則成六種。若於三世各三世間。則有九
種。總一切說即是十義。從而剎等說者釋 義。剎及三世此義微隱故。疏釋之。言融通 者。一塵即攝一切。何得剎中無說。言顯理
者。如色即顯質礙即顯緣生即顯無常即 顯無性等。言則觸類成教者。證顯理義 如前教體中明。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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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6 冊 No. 1736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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