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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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五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430b06] 疏。第二歎聽者無過。疏文有二。先總科。後 釋文。前中引論即是釋前偈前論雙明說聽 無過。上疏已明總意及說者無過。故今但
引聽者無過。彼論云復顯聽者同法決定 故。有樂聞故。復示餘者心淨故。又顯此眾 皆堪聞法故。偈言迭共相瞻住故。釋曰上 即聽者論文。今疏以偈配之於文可見。同
法二字該於二偈。是同生眾故。決定二字唯 屬初偈。有樂聞者是第二偈異上同法。而 云餘者故是異生。此眾皆樂則知雙歎。皆者
俱故。疏若有欲下雙結上二根。約器量無 之。則猶牛跡不能受海。欲約愛樂無之。 若許由洗耳。疏黠慧即根者。此疏釋論。黠
即訓慧。今分二別。黠即當智。智能了事。慧 照理故。故分教證此二無暗通曰明了。 根體是慧故以黠慧釋根。疏願大菩提故 云勇猛者。然經云勇猛無怯弱。論經云菩
薩大名稱。今順經帖願大菩提即是論釋。 既云菩提則諸德皆上大願為主故偏說 之。以梵云薩埵有勇猛義。勇猛求菩提 故。故二經語異願求菩提義同。疏由內無怯
弱者。即以此經會論經也。以論經云大名 稱故。上三決定若別相說。前二是證決定。後 一阿含決定通皆具二。疏後偈歎欲中下。疏
文有三。初略科釋。二論云下舉論辨意。 三其心下隨要重釋。二中有三。初舉論文。二 現前是欲下略釋現義。三此中意明下。總出
論意。就初舉論文中。然論初標云決定者。 是中有阿含決定等。所以先標決定者。以 前偈云同法決定。決定是根。根能受法故
云決定。今此意云決定之言根欲具足方稱 決定。唯根無欲法器不具非真決定故。此 標云言決定者。必須根欲。言是中者。是
聽者中有阿含決定。非證決定者。謂若前偈 但有教根而非證根。亦不具足則反顯前 具有教證。次云但有非現前決定。無現前決
定者。明若前偈有教證之根。為非現前決 定。而無今欲現前決定法器亦不具足故。 結云如是法器不滿足故不能聽受。則反顯 前偈有根。今此有欲為具足也。若但兩字
是疏義加。使義明了不違論意。疏現前是 欲下。第二釋現非現義。言根但冥具者。有 人雖有堪聞之智為冥具。而未欲聞故 云冥具。冥具宿成故。如五頂子具足七德
堪傳六句。而著妻奴未欲其教。疏此中意 明下。第三總出論意。即論云示現此眾具 足決定故能聽受。疏其心無怯弱下。第三隨
要重釋。於中有二。先正釋此句。後總前二 偈。下雙結歎意。釋於初句及第四句。疏四 異想濁者。論云四異想濁妬勝心故。破壞
心故。釋曰。妬勝就人。破壞約法。又亦通 二。今不依論。云貢高等者義廣異想。即 瑜伽論三十八云。聽法由離六種相遠離
貢高雜染。由四種相。遠離輕慢雜染。由一 種相遠離怯弱雜染。言六種者。一應時聽。 二殷重聽。三恭敬聽。四不為損惱聽。五不為
隨順聽。六不求過失聽。言四相者。一恭敬 正法。二恭敬說人。三不輕正法。四不輕說 人。言一相者。謂不自輕蔑。復由五相故
無散亂心聽法。一求悟解心。二專一極心。 三聆音囑耳。四掃滌其心。五攝一切心。故 總有二。謂不雜染心無散亂。一心聽法。今
疏舉前二名。等取怯弱及無散亂。上皆異想。 妬勝破壞此二偏重故本論舉之。疏五不足 功德濁。此段全是論文。善根微少語因中。心
不樂住明無現果。謂由善少多緣多病懈怠 散動。故於說中心不樂住。疏六愚癡濁。愚 謂迷教。暗謂惑理。即釋上癡。疏第三一偈
雙歎中。三初總釋偈。二會論經。三別釋喻。 初中相視為總者。正是此偈之總。既雙歎二 眾則相視之總遍前四偈。而論正說是此偈
總。下例餘偈皆有總別。則歎異生中不濁 是總。上歎欲中欲聞是總。初歎根中決定是 總。歎能說中淨覺是總。別等可知。疏論經
云下。二會經文中三。初舉論經。二引古 釋。三會今經。念通教證者。熟蜜如教。蜜 成如證。今念有二。若明記為念即是念
教。若無念念者即是念證。故起信云。若知 無有能念所念是名隨順。此念教也。若離 於念名為得入此念證也。
[0431a27] 疏。然蜂下三別 釋喻。法喜如蜜。蜜即食故。故法華云。法喜 禪悅食更無餘食想。解脫合上甘露。甘露如
漿故。故淨名云甘露法之食。解脫味為漿。 即甘露為食。今以蜜當於食故。以甘露 配於解脫。故涅槃中亦以甘露況於涅槃。
涅槃即解脫故。疏是總酬答相者。疏文有二。 先正釋後故後偈意下。以此長行成後偈 文。
[0431b06] 疏。除前疑惱者。由前覩默生疑。疑則 心惱。又請未說心尚疑惱。故為除之令心 得喜。然大智無畏乃是經家。取當時意
讚述說者。是故論主用此成前總令意悅。
[0431b10] 疏。二不怯弱酬答。論釋云離不正說者。若 畏大眾是不堪說。隨情而說是不正說。
[0431b11] 疏。 遣上何因之疑。成上有智者。上云何因何 緣不說。論釋云為因說者不能說耶。為緣聽 者不堪聞耶。今云難說非不能說。成上有
智者亦由難說。非已無智下。遣上何緣例 此可知。疏今初偈末難字下。疏文有四。初 釋難字二。此難有二者。二別釋第四句。上
四字明難義相。三何者是下。釋初二句明 難法體。四此之教證下。釋第三句顯其難 處。三中云覺於佛智所以名佛者。然論但云
諸佛之根本者。覺佛智故此語迷人。以佛 是梵音覺是此語。若順西方應云佛佛智。 故若順此方應云覺覺智。故安得以唐釋 梵為釋義耶。此有深意。謂佛智即是菩提。
此但云覺。佛陀是人此云覺者。以人得法 故名覺者。故今疏云覺佛智故。故名為佛。今 十地菩薩為能覺人。亦將因智以覺佛智
故。為佛本為分人法。唐梵互彰譯者之妙。 今加於字以釋論故。四中難示難說。即同 淨名其說法者無說無示。後約難聞。即其聽
法者無聞無得。然無則一向約遮。難則遮表 雙辨。若準楞伽宗通自修行。說通示未悟。 宗說即是教證。則二全別。今明教證皆有
說者。有示有說。但云難耳。則示即說即證 說證之相如何可知廢詮論實真體一味說 之為證。亦如義大及說大三漸次中辨。若 真俗詮異說為十地目之為教。以證攝教
故俱難說。疏第二釋難所以中疏文有二 先總明所以。二隨文釋。初中即是論意。論 云行者即牒前菩薩行。事者即牒前地事。 義住者語倒應言住義故。疏云由住微妙
深義。深義即義大妙理也。疏偈中初二句下。 隨文解釋。疏難得難證故者論經云難得。論 釋云難得者難證故。即以證釋得。今疏經論
雙牒耳。以論經有難字及難得字。今經但有 一難字故。雙牒彼經論。論經偈云。微難見 離念。非心地難得。境界智無漏。若聞則迷
悶。疏難得有四下。釋別於中有三。初釋對 劣彰深。初之二句。二既非四心下。釋第三 句。三未句云下釋第四句。初中一非聞慧境
者。有二義。一非所知境。二非分齊境。聞慧 之中無此相故。論釋聞慧云。麁事不須思 惟。謂教法麁事聞慧能得故。二思慧則可了
見於心。三世間之修未忘念慮。故並非之。 問三慧皆是世間。何以就修偏云世間。答 有二義故。一修有真偽。真修似於正證故
不揀之。二報生識智亦是修慧。今取世間 之修耳。疏四超心地中疏文有四。一以論 釋經。二謂變易下疏釋論。三知無常等釋 經心地之言。四又此善得下重釋論文。二
中言善得修道智者。生而即得不假修習故 名善得。其由生而知之者上也。言無常等 等取苦空無我及常樂我淨。以昔久修無漏
因故。變易酬彼名為報生。言以非照實者。 釋不能知。夫照實者忘心體極。今報生識智 雖知無常等不契合故不能知此疏未 忘心境名為心地者。心地之言通有二義。
一就體性。如梵網經說盧舍那佛心地法 門。謂心體包含生成住持。亦如法華一切智 地斯之謂也。今言心地是所揀者。即是心
量法門故。楞伽說覺自心現量。非心之心量 我說為心量。心量即心地故。疏二出離於 生是無漏故者。如見道名離生。是無漏故。
離生之義前已頻釋。良以論經云境界智無 漏故。為此會無漏。出生皆是離過當體得 名。生於佛智就於功能望他立稱然二相 成由無漏故能生佛智。疏即勝鬘三種正智
中仰推智者。彼經勝鬘白佛言。云何三種。善 男子善女人。於甚深法義離自毀謗。生大 功德入大乘道。何等為三。謂若有善男子
善女人。自成就甚深法智。若善男子善女人。 成就隨順法智。若善男子善女人。於諸深 法不自了知。仰推世尊非我境界唯佛所
知。是名善男子善女人仰推如來智。除此 諸善男子善女人已。餘諸眾生於諸深法。堅 著妄說違背正法。習諸外道腐敗種子。 當以王力及天龍鬼神力而調伏之。疏所
信是何下。釋佛勝智字。於中有四。初明地 智得佛智所以二佛智有二下開義別釋。三 即法華下。證成勝義。四於此下對能結所。
二中有四對義共成一義。謂一前是菩提實 智。後是化生權智。二前是自行。後是利他。三 前是證道。後是教道。四前實智稱性無分
量。後權智則差別。有隱顯說權為實。則隱 實施權。說權為權則權實皆顯。其無邊種 種即是論文。由佛菩提無有邊故。故佛化生
所說法門種種差別。疏即是法華下。第三 證成勝義。即方便品初云。爾時世尊從三 昧安詳而起告舍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
其智慧門難解難入。論釋云諸佛智慧即證 甚深。其智慧門則阿含甚深故。此二句即佛 教證二道。故古人云二深先唱警察群座之
心是也。彼經自釋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即實 智也。如來方便知見波羅蜜。皆已具足即權 智也。所以難解者。一當體深故。二權實隱顯
故。故云唯有諸佛乃能知之下。廣文云。諸 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即智慧門難入也。唯 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即智慧甚深也。
昔不言三是方便故方便門閉。今云三乘 是方便門開。開則見實故彼經云此經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故。方便門如蓮之華。真實 相者如華之蓮。此華不有則已。有則華實雙
含。此經不說則已。說則權實雙辨。一經唯為 說佛智慧故。彼文云。說佛智慧故諸佛出 於世。以佛智慧不離教證權之與實。故說
二深。即以略示法華經宗。此二亦即淨名經 中。智度菩薩母。方便以為父。一切眾導師。 無不由是生。故地智二道徹果海之二深
是所信也。四於此二深皆能信故。結成信 義。疏心地即二空真理所依之事。謂唯識相 者。出義體性也。言所依之事者。明非能
依理。理即無我故。言唯識相者。則顯非唯 識性。唯識性即二無我理。二無我理即勝義 諦故。唯識云。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
其性故即唯識實性。此分性相二門不同。即 此心地便是無我事理非異非一。故是此所 信。次論云下。論釋心地通於二類。初即第
八識。二又隨心下。次即通七識及八識所 緣之境。言內外境界者。六識緣六塵即是 外境。第七緣第八即為內境。第八識緣三 境根身種子即是內境。緣器世間即是外
境。又意識亦通緣內外。五識亦有通內外 義故云諸境。而皆名心地者。生成住持義 故。依八生於七。七復熏成八。以心變於 境託境而生心皆得心地名。疏於此二類
下。總相收束一句之意。疏上半喻下半合等 者。此段疏文有四。初總科。二此中喻意下總 出喻旨。三舉論廣釋。四例釋說默。二中三
初釋喻相。二於中能依下舉法合。三然空 中風畫下。正顯喻意。疏論有三段下。第三 舉論廣釋。具引論文科釋畢備細尋可見。 但文中云合上非有即以非自性。合上不
住者。由上論云。以非自性不可得是不住 故。即知非自性不可得。是聲名等從緣無 性故不可得。如彼風畫依空無住。故云以 無自性合上不住也。疏出無性不住所以
者。謂聲從緣生故無自性。依法立名故是 虛假。故肇公云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 之實。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物無當名之 實非物也。若實即名見面則應知名。若名
即實召火則應燒口。故知名是假設安有 自性。即如風等與虛空合。疏然論經云。佛 智者即會論經。今經二經同異可知。疏假 實既殊故雙舉之者。出用四所以也。謂聲
為實名句文假故。即總取四法為教體義 耳。疏又假實相依者。重釋用四所由。名等 依聲得有曲屈故。名等為能依。若無名 等空有一聲不能詮表故非教體。則聲
依名等故云假實相依。疏若將二喻喻所 詮下。第四例釋說默。謂上論文但以風畫 喻於能詮。但以空喻所詮佛智。今例論意 唯就所詮自有兩重能所之異。兼上論意
則有三重。於中有二。先以能依就所依 則三重皆不可說。一以詮就旨。二以相就 智。三以因就果。後若以果從因下。例以 所依就能。則三重皆可寄言。一以果從
因。二以智從相。三以旨就詮。是則風畫 喻於三法。一喻教。二喻地相。三喻地智。當 知虛空亦喻三法。一喻所詮。二喻地智。三
喻果海。總有四法成三重能所。逆順互望 則有六重可自思之。疏若準上義下。疏文 有三。初躡前微起生下偈意。二意云下。舉 偈意酬三初句所證下釋文。第三歎眾堪
聞請中。疏此復歎下生起歎意。先問言此 復歎者。以前怪默騰疑請中已有四偈歎 眾請竟。今何重歎。從由聞上言證信下。釋 重歎意。謂前歎眾不因止生。今歎因前法
主止生故得復歎。疏一善潔思念即欲淨等 者。此之五淨前二聞慧。三四思慧。五是修慧。 欲淨是求法心。樂法稱欲。隨所念阿含得方
便念覺淨。即是論文。從謂得方便下疏。釋 論文上言隨所念者。所念非一故。得方便 念覺。是能念心念是欲念覺是思覺。疏家但
釋得方便言。然方便乃有二意。一以念覺 與聞慧為由。二者不取念相。今疏但出深 意耳。疏三業敬順起求法行者。起行攝法 故名為求。但令三業修行順法即名求耳。
疏生得淨論當第四。今以論就經耳。益眾 生處即是上上勝生。悲智勝念即是思心。此 順論文。若遠公意云。論文語倒合云得生
淨。生是所求勝生。得是思慧集於勝念亦是 一理。疏即受持淨論當第三。持即思慧憶持 不忘。經言近佛。論言受持義豈為同。故疏
出意云。近佛意在受持法故。然論經約 由見多佛受持法故。常得勝生故受持第 三。今經約由得勝生故生生見佛受持妙 法。故受持第四而同思慧。疏離著善根者。
欲入證時先須修行離著之行。十二頭陀 皆為捨著故。疏得淨現智善決定故者。上皆 論文謂真見道下。疏釋於中有二。先別配
現智善決定。後亦可下通配二句。前中以現 智二字配真見道。即六現觀中第四現觀智。 諦現觀名為現智。疏相見道中下。以善決定
字配相見道。言後得智者。然三心見道有 配根本智。有配後得。彼論以其後義為 正。故今疏中名相見道。是以三心及十六心 皆配後得。言審觀理智者。三心見道悉皆
緣理十六心見道八觀真如。八觀正智。故 知相見道通緣理智。疏亦可俱通等者。通 配二句但前所不通。謂前相見道不名現 智。今亦得名以論亦名為現觀故。三心見
道亦是第四現觀少分所攝。是觀非安立。後 得無分別智故。十六心見道即是第五現觀 所攝。疏真見道中決理無惑者。上真見道但
名現觀不名善決定。今亦名決親證真如。 於理決定故。疏皆破無明云捨離癡惑者。 以上二釋會釋經文。上但釋論現智善決 定言。今此所明二種見道皆破無明。是故經
云捨離癡惑。謂真見道正能破於迷理無明。 故云捨離癡也。相見道中是後得智無力 能破迷理無明。而亦能破迷事無明。謂所知 障故云離惑。故下剛藏牒此文云雖此眾
集善潔思念捨離愚癡。及以疑惑。明知癡 惑二字義殊。上言六現觀者。即唯識第九 釋二見道。後云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
云何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謂上品喜受相應 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 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
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 彼疏意云。思有三品上揀餘二劣故非也。 喜受相應揀於捨受。此明利故共相即是無 常苦等。能引煖等者思生修故。雖未證理
而觀於法勝於煖等用最猛故偏立現觀。 煖等近見境界微略。又未證理故非現觀。 論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 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釋云信亦
上品通漏無漏現觀。是慧故信為助。論三 戒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亦 名現觀。釋云即道共戒。論四現觀智諦現 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
智。釋云謂在何位但緣非安立。即通二智 皆是此攝故言一切種。大論七十五說。三心 見道是此現觀。故知亦是後得智攝。即見道
修道之二智也。不取無學之二智者。與究 竟現觀不殊別故。論五現觀邊智諦現觀。 謂現觀智諦現觀之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 釋曰謂緣安立十諦等後所得智。然通有
漏無漏。一切見修道。緣安立諦智。大論七 十一等說緣安立諦境慧是此自性故。論六 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釋云即無學
道後。盡智無生智等而為自性。論此真見道 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 五現觀少分彼第二第三。雖此俱起而非 自性故不相攝。釋曰第四觀緣非安立根本
智。即真見道攝。緣非安立後得。即三心相 見道攝。第五觀緣安立諦故。十六心相見道 攝。而通修道故云少分。論云菩薩得此二
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 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 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 利樂一切。釋曰諸平等者。攝論第六得三平
等。謂一切眾生一切菩薩一切如來。上皆唯 識論文。上疏已引意釋。但觀論文居然可 知故。二見道皆是第四現觀。謂緣非安立
根本即真見道。緣非安立後得即三心相見 道。十六心緣安立世出世智故。是第五現觀。 疏即不行淨者。文中有二。先舉論。後疏釋。
前中三。初標名。二修道中者辨位。三一切 下釋相。疏相見道後下。第二疏釋論亦有 三節。一定位即初地之中含通達修習兩位。
從金剛喻定解脫道後方是究竟位。二復數 修習下。釋修道名。即唯識第九加所為中已 廣引竟。三滅二麁重皆不行下。疏釋論中煩
惱不行之言。此言正解不行淨義。疏文有 五。初正釋。二解妨。三引證。四會經。五 重解妨。今初唯釋云數修此故捨二麁重
二障種子。立麁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 令彼永滅故說為捨。疏對見道中初斷所 知者。二解妨。謂有問言。然見道中雙斷二 障而云所知者何。答以異生性障正取所
知以為體故。故唯識云。雖初地所斷實通 二障。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說十無明非 染污故。是故此經云捨離癡惑。癡惑即是偏
舉所知。次云垢染即是煩惱。疏成唯識第 十云。煩惱障中等者。三引證此前論云。此 十一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
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 種。下論與此疏同。釋曰就修斷中直觀論 文初地已上能頓伏盡修惑現行。如阿羅漢 諸漏已盡無復煩惱。次云由故意力七地之
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自是一段通於妨 難。謂有問云。既如阿羅漢令永不行。如何 前四猶起我見。七地已前猶起貪瞋等耶。 故此答云故由意力起。謂六地之前容有
出觀尚有誤起。七地之中常在無相為化 眾生故意而起。起不為失示起示滅。即如 下經中七地文云。雖畢竟寂滅諸煩惱焰。 而能為眾生起滅貪瞋癡煩惱焰。即其文
也。論言而不為失者。下經云雖常寂滅以 方便力。而還熾然。雖然不燒即其文也。故 下經解脫月菩薩問金剛藏言。佛子七地
菩薩。為是染行。為是淨行。金剛藏言。初 地至七地。所行諸行皆捨離煩惱業。以迴 向無上菩提故。分得平等道故。然未名為
超煩惱行。便舉輪王梵王為喻。輪王乘空 不染貪病未名超人。以喻七地乘波羅 蜜乘不染煩惱。未名超煩惱行。若捨王 身生於梵天爾乃名為超過人位。以喻八
地乘清淨乘。爾乃名為超煩惱行。故次下論 云。八地已上畢竟不行此之論文甚與經合。 而大乘法師釋意。如阿羅漢由故意力。連
成一句。云如阿羅漢有怖有不怖。不怖者 起怖者不然。此則以護法羅漢懼於煩惱 不敢起故似非得意。又云。然此中所說見 所斷者唯頓悟人。修所斷者通漸有學漸無
學者。二種俱無。又問云。其在地前所未伏 者相貌可知。其已伏者與此何別。答道力猶 微不能伏盡。為煩惱制少分自行。即我貪
等有失念起。故說地前已伏少分。非有別 相地前伏之釋曰此即釋地前漸伏之言。以 非正要故在後釋。八地已上任運不行道
力勝故。此是對法第十四文。疏煩惱即是下。 四會經文即知。疏然見道中非不斷惑見 理義增等者五重解妨也。應有並云修道 能斷惑。修道名修道。見道既斷惑。亦應
名修道。又並云見道能見理。見理名見道。 修道既重觀。亦應名見道。故此釋云從增 勝義各舉一名。言見理義增者。初見理故 即顯斷惑義微。不斷俱生故修道除障義
勝者。能除難斷俱生惑故。數數斷故前已 見理故。此為微。疏即無厭足淨等者。即八 地無功用行在法流中。趣果無間故曰無 厭。不樂小乘自分堅也。但於勝進上求希
欲。即是深心決定釋其信解。疏不隨他教淨 者。論立名趣菩薩地盡下。論釋然論但云趣 盡道中目正行故。今疏加於菩薩地盡釋論
盡字即是十地位極道圓。地法在心不由 他教。故云自正行也。疏劣解之人通凡小 等者。經言劣解論經云樂小法者。故疏合 舉凡。即地前小謂小乘等。等取權教菩薩。
此中無小何以揀之。謂此會中亦有小心之 眾生故。亦可不欲廣被即名為小。此雖揀 之激令起心即為所被。疏多生疑下。牒經 解釋。正行已下至善法故皆是論文。然疑
從二境上生。既滯二途故無詣理真正之 行。惑謂迷惑一向不了故。能不信由此故 能破壞善法。遠離善法。遠公亦將後二句 論別。結疑惑二種之過。由有疑故破壞善
法。由有惑故遠離善法亦有理在。但論二 句共一故。字則以通結疑惑二字。疏此明現 損。是疏結前生後。言於長夜者。生死昏寢
事等於夜。輪轉無際名之為長。破法不信 墜三惡道故受衰惱。疏初偈頌前段者。即 領前所歎。淨明有信者。信即順教。是前段
中善潔思念等即長行中善淨深心前淨深心 雖兼教證今為分二故云有信。餘皆有證 者。廣智慧即前捨離癡惑無有垢染。即長 行中捨離愚癡及以疑惑。甚深明利能決擇
即前深心信解已下經文。長行中於甚深法不 隨他教。疏如山如海雙喻教證者。動謂動 搖。覆謂返覆。今於教決信不動。更無翻覆
於證亦然。疏後偈頌後段即舉損違請。疏 以取相故但依於識者。返顯不取相是智 故應依之。第五雙歎人法請。疏中有二。 先敘意。後文中下釋文。前中先徵。後示彼
下。論釋。豈可避之翻前多生疑惑。後避之不 說有多過者。翻前於長夜中受諸衰惱。安能 成就一切佛法。疏書者是字相等者。初舉論
後以書記字下。疏釋論。書即色法。字即 是文不相應行故。言非正字體。言師子形 者。牒論解釋。然嘶字本從 sa 娑(上)字流出。
即十二音中第四字。謂娑 (上) 娑 (平) 枲嘶蘇 (上) 蘇 (引三) 洗鰓蘇騷毿索。今嘶字即第四字梵語輕
重今古小殊大旨無異。若作十二梵字者 sa 娑(上) sā 娑 si 枲 sī 嘶 su 蘇(上) sū 蘇(引) se 洗
seṃ 鰓 so 蘇 ![SD-E46E.gif](/cb_tripitaka_web/sd-gif/E4/SD-E46E.gif) 騷 saṃ
毿 saḥ 索。疏有云如呼師子下即 刊定記釋然噁字亦不似師子。又西方無 此字。疏十四音者此下疏釋論此譯帶古。 然噁字合是第十四字。若準興善三藏譯金
剛頂瑜伽字母云。一阿 (上) 二阿 (長) 三伊 (上) 四 伊 (長) 五塢六污七 [口*呂] [口*呂] (引去) 八力嚧
(引) 九噎十愛 十一污十二奧 (引) 十三暗十四惡。其里梨字 即金剛頂中 [口*呂] [口*呂] 力嚧字。各是二合故成十
四。其奧字云引者更有三藏說十二字中上 六前短後長。下六前長後短。則奧字不合引 西方異同故。今具出疏。謂有二字多字名者
若一字名不名為數。二字名三字名等皆名 為數。如色即一字名。末那即二字名。阿賴耶 即三字名。言必以多字成句者。終無一字
句故說者語言義當色法。是則上書字數說 總是聲名句文共為教體。故此四事總攝一 切能詮教法。皆用字母而為其本。疏即迦 佉等三十四字者。若古三藏說謂牙齒舌喉
脣各有五音。及會音有九。牙音五者。即迦 (上) 佉 (上) 誐伽 (去引) 仰 (鼻聲呼去) 。齒音五者。左蹉 (上) 惹 (才可)
酇 (上) 孃 (上) 。舌音五者。謂吒 (上) 咤 (上) 拏 (上) 荼 (去) 拏 (旎爽切仍鼻聲呼) 。喉音五者。多
(上) 他娜馱囊。脣音五者。 謂跛頗麼婆 (去重) 莽 (鼻聲呼之) 。會音九者。野囉邏 (上) 嚩 (無可切) 捨灑娑 (上)
賀乞灑 (二合) 。已上三十四字 足。若般若三藏云。前五句中一句之內。即 有五音如迦齒音佉氣從喉出。誐字喉音。
伽字胸藏音。仰字鼻音。其餘四句準例皆 然。疏一一字中成十二字者。謂將上阿 (上) 阿等十二字遍入三十四。如初迦字十二音 入便成迦 (上) 迦鷄
(上) 鷄俱俱計 (上) 改姑哠甘伽 (去) 入。迦字既爾。入佉字等三十三字亦然。 復有二合三合乃至六合者。如以囉字半 體入迦字時便成舸羅
(二合) 字成十二字。言 囉字半體者囉字具足梵字者 ra 此字是也。 半體者 ![SD-D9D9.gif](/cb_tripitaka_web
/sd-gif/D9/SD-D9D9.gif) 此一半是也。若入迦字者迦字 梵書 ka 。此若入半體謂 rka 此字是也。 kra
(即迦邏字) 即云迦羅 (二合里下切一) 柯羅 (里迦切二) 吉里 (三) 吉梨 (四) 吉魯 (五) 姑盧 (六) 吉禮
(七) 吉犁 (八) 古路 (九) 吉 澇 (十) 吉濫 (十一) 吉邏 (來下切十二) 。若以迦佉字合娑
字為遏塞迦。即三合字成十二字。梵字樣 若此 ska 言四合者遏悉怛邏。五合者遏悉怛 梨 (上) 也。言六合者謂遏讖 (上) 彌 (上)
雉持也。但 至六合字已無邊。如一字王但有二合云 部林有三合云唵部林此等諸義。故非正 要經有論。有故須略知耳。疏梵天之書者
謂大梵天王劫初時。作此書字以教眾生。 不同此方篆隷。隨時者古書隨時有多名 目。史 籀 為大篆。李斯為小篆。蔡邕為八
分。程邈為隷書等。皆隨時有別。疏釋種 等者。並如觀佛三昧經。及智度論等說釋種 報定。是故必為瑠璃王。殺瑠璃王作業定
故佛不能諫。疏自陳有根有欲者。有根故 堪聞。有欲故樂聞。疏對教名上者。則前雙 為教證之總。稱上者約人以歎明金剛藏 所有教證最上也。疏此中歎證辯才有三
下釋別句。疏依前起祠樂說者。上三辯才 即為三節。一真智為本。二依真智能解法 義。三依法義起詞樂說。然約於心四皆 稱智。若流在口四皆稱辯。然詞樂說即是
能說法義。二智即是所說。則正說時詞樂為 能。今約內有法義方起詞樂。故詞樂為果。 詮表深旨即是樂說。滑利勝上即詞無礙。二
皆約說故並為字。淨心即初地者。證心離 染故。言由集德成故者。會今經同論經。 論經云為十力淨心。論言淨心即所成初地
今經言集功德。即能成因故。下說分初地云。 若有眾生深種善根。善修諸行善集助道 等而為得地所依之身。故集功德成於初 地。疏辯才分別說者。意令受持十地法故
者。疏但通釋。則上句經是正說。下句經是說 意。若遠公意兩句不同。則辯才分別義者。即 依前體性分別地義。說此最勝地即依詞
樂說。說十地法令人受持。以論但云云何 令入阿含無礙分別義令受持十地法故。 故疏但通相釋耳。疏說主既內具二力下。通
結二力二頌之意。疏惟願是總下。直至不生 恭敬皆是論文。從以定戒為治下。疏取意 釋。然論教證各二妄想一時併舉。下四對治
亦一時併舉。今疏教證分說。今但舉教之 二過。以戒定下取下論治。彼論具云有二對 治。堪聞阿含。一定。二戒。定者心調伏故。戒
者住善威儀故。今疏乃添字釋之可知。次 舉證二過便牒二治並顯可知。但經集正 心句。論經云定戒深正意深。即今經集字意
即今經心字。又第二句論經云離我慢妄見。 妄即今之邪字而論別釋妄字。故遠公云。初 句攝治行門有五。相從為四。要攝唯二。言
行有五者。一定二戒三深四正見五正意。正 見一門義有文無。以論釋云三正見四正 意。故云義有。經文則無。相從四者。深與正
見合以為一。要唯二者但是入阿含及證 行耳。今疏但有二。四不開成。五者以經無 妄字妄即邪字。論釋妄云。妄者謂妄想見
中同使故。而釋見但云顛倒見。義通淺深。 謂於法妄取名顛倒見。此見則淺撥無因 果為顛倒見。此見則深見中同使。則撥無
因果之邪見故不開耳。但正字兩用。謂正見 正意故。所治既唯有四能治集正合治倒 見。疏云謂積集深思者。以經集字會論深
字耳。深思即稱理見也。故論云。深者細意 善思惟故。信心歡喜者。正心即是信心也。信 解具足故能入證餘文可知。疏示現正受彼
所說義者。遠公四種喻四種求心。謂一求聞 等。隨喻通合具有五種。一求法心。二所求 法。三是依法所成之行。四是依行所治之病。
五是求法起行之人。一言求法心者。謂求 聞思修證心也。二所求法者。聞思修證四 種法也。三所成行者。依法所成聞思修證四
種行也。四所治病者。聞思修證四種障也。 五言求法人者。且約大位攝以為四。一 善趣人。求教起聞。二習種人。求義起思。三
性種人。求行起修。四解行人。求實入證。今 對此五以喻顯示如初一喻。渴是病思是 求心。冷水是法略無求人。次二句亦然。第四
喻中蜂喻於人。影顯前三。亦有求人略無 有病。例前應有亦貪字兼之。由貪故思 好蜜其成行。即飲食服味。文即現無義已含 有。論經云如眾蜂依蜜依義同行亦影略
耳。雖有五事正意喻能求心至矣。故疏中 引論便釋具此五義。一謂求聞慧。求即求 心聞慧即所求法。初聞即受是行。既云隨得
而飲必除渴病下。三求心及法例知。二求 思中嚼所聞法。即行資身力即除病。三求修 中依聞思行即行能去惑習即除病。四安
樂行者。現法受樂行故。即行必無疲苦。即病 除。疏所求猶通法喻者。甘露是喻。故法即 是法故。涅槃中以大涅槃為甘露不死之
藥。配於上四。在論所無。疏行亦果行者。行 有二義。一因行即是十地能得善逝名善 逝行。二者果行如出現品者。出現品云。真實
行是如來行。無礙行是如來行。真實即契實 智無礙即悲智雙流。如金翅闢海。依法性 空入生死海故。疏自下第三如來加請。疏
文有四。初來意。二釋名。三揀別。四釋文。初 中二。先正辨來意。二通妨難。今初故論云。 若請者非尊法。非殊勝聖者則不說。釋曰
此是反明。若也順說由請者尊故。顯所說 勝剛藏則說。二前來為分下。二通妨難。於 中二。先通伏難。後通躡跡難。然遠公總
有五門分別。一能加佛異。二所加不同。三 加業有異。四加相不等。五加請分差。今疏 皆具。而文中先通伏難者。謂有問言前來已
加。今何復加。此為復重難之答。此有二。一 前未具故。二所為別。故前中先出不具足。 意云為分主伴。由主威力令十方佛加。故
前身口不同諸佛。次正顯未具。即唯辨意 加。謂承佛神力。及加因中毘盧遮那本願 威神。今長行光照為身加。偈頌請說為口
加。故具三業加相方具。此即遠公第三加業 有異。疏又前默與威神下。第二所為別故。 亦應問言前何不具。今方具耶。答云。留此
身口發起請法故。言令有加請者。前主佛 加。令得諸佛加。既得佛加出定說本故便 有請。則前主佛加為諸佛加因及三家請因。
今主佛加加即是請故不同也。此即遠公第 五加請分差。疏若爾諸佛前已下。第二通躡 跡難。意云主佛未具身口故今欲具伴 佛。已具何得復加。復加即經云十方諸佛悉
亦如是。及諸佛威神力故而說頌言。疏前但 是加下。答此亦加請分差。此段亦含遠公第 一能加佛異。以前約所表。皆十方金剛藏
佛加。今但云十方表通方故。又遮那亦照 十方說法菩薩。則知異名諸佛亦得同加。疏 上力被下下。第二釋名可知。疏不以常口
下。第三揀別。文有二。初則加相不同。後即 所被不等。今初有三。初牒異相。二為不 輕尊位下。出所以。三要復請下。通躡跡
難。謂有問云。若重尊位何如莫請。答云為 重法故前則尊人。此為重法尊極請故故 法為重。疏前加分中下。二揀所被不同。即
遠公所加不等。則前局說者。此通說聽。出 所以可知。疏文中通有下。第四釋文。言卷 業經文所無者。以卷約作用已竟。卷歸毫
光下。既更有餘業故經略無。但以如日身 當之。而論經舒卷相對故逆明之。故論經 云。普照十方諸佛世界靡不周遍。照已還 住本處。還住本處即是卷業。止業明光利
益。五降伏業明光勢力。六敬業顯光攝益。 謂顯佛力令他敬故。即為攝益。疏令眾見 說聽者。皆得佛加者。經文云又照此娑婆
世界佛及大眾并金剛藏菩薩身故。明知通 說聽也。疏二正顯所作加等者。疏文有 三。初列名。二論不指下出體。三故以身對
業下。料揀於中二。先成四句。後以身約有 體下。出四差別所以。以業約有用。如日 身但能皎住故。言非正所為者。本意不為
令相見故。故無業無體今經略無。疏今初 加於彼三字為總等者。此中經文有其三 節。一唯總。二通總別。三唯別。疏文有二。初
定總別。二釋別相。今初總別有二。加於彼 三字二偈之總。其世中上即二十五字之總。 除加於彼三字故。言以上即勝者。會今經
同論經。疏言四勝下。第二釋別相。一自 在勝。不為他屈二障即他。二力勝。即能伏 他。三眷屬勝。即輔弼豪強。四種姓勝族胄尊
貴。疏不染如空者。空有多義今取不染。此 含二德以離二障。即是斷德。能離此者即 是智德。故下結云等正覺故。又自在者離
煩惱障則心自在。離所知障則智自在。問 斷癡慧明。滅愛心脫故。淨名云不滅癡愛 起於明脫。今此何故除癡除愛皆名心脫。 以但云煩惱故。事中照用為慧解脫。文云
離所知故。釋曰二脫有二義。一由解中無 染之心名心解脫。照理之智名慧解脫。是 為心脫除愛慧脫除癡。二以真識出離愛 染為心解脫。事中照用為慧解脫。則心解
脫雙離癡愛。慧解脫照事無遺餘。經多依 前門。今論乃是後意。疏十地已還下。釋佛無 等等之言。謂過下故為無等。以齊上故重
言於等。言欲顯佛佛等正覺者。此遮復難。 謂有問言。何不但說無等。何用重言齊等 故。今答云。以諸賢聖望於下地皆名無等。
而更有上猶未上齊故。今唯佛方能等佛 覺以究竟正覺同也。疏二力勝者。亦是智德 多約權智。如十力是體能伏邪智之怨敵 故是用。然論經言十力無畏等總為力勝
十力是體。無畏制外道等字兼於神力以 用降魔。今以無量等言屬下眷屬勝。以無 量字該之故。但將十力以為力勝為順文 故。若將勝功德言。兩處用之於理無失。故
今取意能伏邪智即是制外。其怨敵言亦 有二用。一者邪智即為怨敵。二怨敵言即是 天魔。疏三眷屬勝。言論經即當無量諸眾
首者論經等者。彼經下句云。諸佛無等等功 德如虛空。十力無畏等無量諸眾首。釋迦姓 法生人天上作加。釋曰。由此故遠公與論。
皆初二句是自在勝。如虛空言獨喻功德。今 功德字在第二句中。兼屬第三勝。則無量 勝功德之言通於三處。一以功德屬自在 勝。二以功德當無畏神通便屬力勝。三該
無量勝功德。便屬眷屬勝。今疏順文別配故 但屬眷屬勝攝。次論云諸眾首者下。引論 牒釋則今之經文同論釋語。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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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6 冊 No. 1736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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