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ui Shu Yan Yi Chao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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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七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0047c16] ◎疏。二陳隋下。天台四教中二。先敘昔。後 順違。前中亦二。先師宗。後立教。師宗言陳 隋者。故天台傳云。陳隋二代。三帝門師。謂
陳朝一帝。即是後主。隋有二帝。即文帝煬 帝。煬帝為晉王時。即請為菩薩戒師。終 於煬帝之時。故云陳隋二代。天台山名。舉
處辯人。僧名智顗。而言智者。帝為立號。 美其德也。承南嶽者。故韋虛舟傳云。自佛 教東流。祕密斯闡。思大師之所證。智者大師
之所弘。故思大師一見。便云。昔日靈山同 聽法華。宿緣所追今復來矣。又入道場澄 心云。非汝不證。非我不知。師資傳芳。故 並序耳。
[0047c28] 疏。立四教云下。正立中二。先正 立四教。後通相料揀。前中四教。即為四別。 每教皆有三節。一立名。二所證。三所被。其
四教所詮。即四種四諦。一生滅四諦。二無生 四諦。三無量四諦。四無作四諦。廣如四諦 品。今初。一三藏教者立名。至下當釋。
[0048a04] 疏。此 教明因緣下。辯所詮理。其因緣之言。通於 四教。因緣故生滅。因緣故即空。因緣故假名。
因緣故中道。因緣為主故。四教皆帶之。言 生滅四真諦理者。苦以逼迫為義。集以增 長生死為事。道以除患為功。滅以累盡
為名。有苦可知。有集可斷。有滅可證。有 道可修。迷則苦集生。而真道滅。悟則苦集 滅。而正道生。有可生滅。故云生滅四諦。苦 定是苦等。故得名真。
[0048a13] 疏。正教下明所被。鹿 苑初轉法輪。俱隣五人見諦成道等。但有小 乘得道。未有大乘得道。故言傍化為菩
薩。智度論云。佛於阿含中雖為彌勒授 記。亦不說種種菩薩行。故菩薩為傍也。
[0048a18] 疏。二者通教等者。文分為三。初正立。二引 證三解妨。初中亦有三段。初名即以同釋 通。故法華云。我等同入法性。肇公云。三乘
同觀性空而得道也。即三獸度河。一水無 二耳。
[0048a22] 疏。此教下。辯所詮。從緣生法。無性 即空。非色敗空。不要析破。故云即空。若 約中論偈明四句。初教即因緣所生法。此
教即我說即是空。第三亦名為假名。第四 亦是中道義。故此云因緣即空。言無生四真 諦者。第二種四諦也。謂解苦無苦。名為苦
諦。解集無和合。名為集諦。解滅無滅。解道 無道。四諦性空本無生滅。不同初教有可 生滅。疏。是摩訶衍初門者。揀非深極。言
初門者。以空遣有。未彰妙有中道義故。
[0048b03] 疏。正為菩薩下。所被機。雙明二空。故云正 為菩薩。言傍為二乘者。初以空門遣蕩 小乘執心。令漸通泰。故云傍通。疏大品下。
二引證。此雙正名及所被機。既三乘當學 故。是通教三同稟也。二乘既學即傍為也。云 何欲得三乘。當學般若。如云了法無生
名般若者。當聲聞學無生。便云一切諸法 皆悉空寂。無生無滅。無大無小。無漏無為。 如是思惟。便於嚴土利他不生喜樂。但欲
趣寂故成聲聞乘。若聞無生。知從緣生故 無生。從緣滅故無滅。無生無滅因緣之理。如 是學者成緣覺乘。若聞無生。便知一切諸
法。本自不生今則無滅。即生滅而無生滅 故。不礙於生滅。滅惡生善。悲智兼濟。成菩 薩乘。同學一無生而成三乘故。若欲成自
乘。當學無生般若。又如無所得是般若。羅 漢得之。實無有法名阿羅漢。緣覺得之不 得緣相。菩薩得之心無罣礙。以無所得能
得菩提。故言三乘同稟般若。以此義推。則 二乘人同學二空也。而云等者。具云欲得 緣覺乘。當學般若波羅蜜。欲得菩薩乘。當
學般若波羅蜜。此明般若能成一切道果 也。
[0048b25] 疏。然教理智斷下。解妨難。謂有難云。此 通別教名。皆智論中。共般若不共般若。以 立。何不二名共教。三名不共教。而云通別
耶。故今釋云。通則上通別圓。下通二乘。遠 近俱通。共但共小。得近無遠。故名通耳。別 有二義。不名不共。次下當釋。又言皆通
者。上之八字。字各一義。一教通。二理通等。 一教通者。三乘同稟因緣即空之教。二理通 者。同見偏真之理。三智通者。同得巧度一
切智。四斷通者。菩薩界內惑斷見思同也。 五行通者見修無漏行同也。六位通者。從乾 慧地乃至辟支佛地。位法同也。七因通者。九
無間同也。八果通者。九解脫二種涅槃界 同也。通義雖八。因教方知。故名通教。餘教 例知。疏三別教者下。文中分二。先正釋。後不
名下。通妨難。初中亦三。立名可知。此教下。 二明所詮。因緣假名當中論第三句。無量 四真諦理。即第三四諦。言無量者。苦有無
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集滅道各有無量 相等。
[0048c15] 疏。的化菩薩下。三明所被機。即華嚴 法界品意。
[0048c16] 疏。不名不共下。二通妨難。初牒 疑情。謂有難言。既言別即不共。便是智論不 共般若。何不名為不共教耶。疏。兼欲下。
解釋以別有二義。一不共二乘義。如上說。 二歷別不融。故名為別。若云不共不兼後 義。故云兼欲揀非圓故。疏。以一因下。出非
圓之相。一因逈出者。對他顯別。不同通 教。三乘通修。今一道出離。逈超二乘。亦離 二邊。以顯中道故。一果不融下。當法明
別。一果不融者。果別謂三德。三身各不融 故。不能一德一切德等故。歷別而修者。當 體以明因別。修布施時。非戒等故。初地不
知二地功德等故。疏。不德因果圓融者。因 果互望不融。不能因該果海果徹因源故。
[0049a01] 疏。四圓教下。文中亦二。先正立。後對前結 成。前中又二。先釋義。後引證。前中亦三節。 釋名可知。
[0049a03] 疏。此教下辯所詮。略無無作四 諦之言。言不思議因緣二諦中道者。即論 第四句。亦是中道義。而言不思議者。佛性
中道故。又因緣即空故。不可作因緣思。即 假故不可作空思即中道故不可作二 思。即一而三。即三而一。為不思議。因緣二
諦。即真俗二諦。中道即第一義諦。三諦義 也。又融二諦即是中道。不似通教多約真 諦。別教多約俗諦。言事理具足者。通多約
理。別多約事。圓中舉事乃是即理之事。舉 理乃是即事之理。無理不明無事不具。 言不偏不別者。不偏。謂非偏真。不滯一
邊故。不別者。謂不歷別。必須融攝故。餘 如大意合離中辯。
[0049a16] 疏。但化下。三所被根 也。最上利根。即圓融之機也。
[0049a17] 疏。華嚴經 云下。引證。即晉經。今當七十三。經云。佛為 說修多羅。名圓滿因輪。偈中云。彼佛知眾
根將熟。而來此會化群生。顯現神變大莊 嚴靡不親近而恭敬。佛以一音方便說法 燈普照修多羅。無量眾生意柔軟。悉蒙與授 菩提記。義則大同。名有小異耳。
[0049a23] 疏。別則教 理等下。對前結成。謂別圓各有教等八事。 別教八者。一教別。謂恒沙佛法。別教菩薩 不通二乘。二理別者。藏識有恒沙俗諦之
理也。三智別者。道種智也。四斷別者。塵沙 無知界外見修無明斷也。五行別者。歷劫修 諸波羅蜜。自行化他之行也。六位別者。謂三
十心伏無明。是賢位。十地發真斷無明。是 聖位。是謂別也。七因別者。無礙金剛之因 別也。八果別者。解脫涅槃四德。異二乘也。
圓教八義者。一教圓。正說中道。言教不偏 也。二理圓。中道即一切佛法也。三智圓。一 切種智也。四斷圓。不斷而斷。無明惑斷也。
五行圓。一行一切行也。六位圓。從初住一 地具足諸地功德也。七因圓。雙照二諦。自 然流入也。八果圓。妙覺不思議三德之果。
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也。故云圓則教等皆圓。
[0049b11] 疏。又此四教下。第二通相料揀。於中三段。 一立教所因。然依中論三觀之偈。而用此 偈。有三重不同。一則一教之中各成三觀。
如前大意合離中辯。二四句各配一教。如 向立教中明三離合。用之。以成四教。如今 文是。如云從假入空。義同因緣所生法。我
說即是空。從空入假者。義同亦為是假名。以 連第二空句故。從假入中者。義同亦是中 道義。以連上假名句故。今合初二句。成初
二教。通用四句。為別圓兩教。從假入空析 體異者。謂觀因緣假有之法皆悉空寂。云 何知空。若云色者唯五根五境及無表色。
此十一色合成色蘊。色蘊故空。又於此中 一一推徵。謂一眼色。從八微生。假合成色。 析至極微。都無實色。故曰色空。此名析法
成藏教也。若云因緣所生。即無自性。舉體 即空。不須析破。如淨名云。色性自空。非色 滅空。體達此色。有來即空。故云體法明空
通教起也。從空入假等者。即三觀邐迤故 成別教。謂先觀真諦本來空寂。出觀入俗 涉有化生。淨佛國土等。故云從空入假。由
入俗。故又多流散。次觀中道動寂無二。遠 離空有動寂二邊。三觀不在一時。故名別 教。三觀一心等者。即空即假即中。即一而
三。則三而一。非先非後。非一非三。亦如 前大意合離中第四義辯。
[0049c07] 疏。又此四教下。 第二辯其所釋。揀異餘師。餘師或云。般若 是空教。法華是中道教。涅槃是常住教。此是
圓教。此是偏教。局定一經。今則不爾。故云 一部之中容有多故。而言容有者。不必具 多。或一或二或三或四。故彼師云。三藏但。
謂明小故。方等對。謂呼淨名等為方等教。 對小說大。般若帶。謂帶小說大。華嚴兼。 兼別說圓。法華無復兼但對帶。唯說圓
教。但者唯一教。對則具四。如淨名云。諸仁 者。是身無常無強無力無堅。速朽之法不可 信也等。即藏教也。迦延章云。不生不滅是
無常義等。即通教也。富樓章云。無以穢食 置於寶器。無以瑠璃同彼水精。大非小 分。即別教也。如須菩提章云。不斷婬怒癡 亦不與俱。不壞於身而起一相。不滅癡
愛起於明脫等。皆即圓教。故具四也。般若 部中唯有三教。無前藏教。已被訶破。不為 彼故。華嚴兼者。以寄位修行。行布羅列。兼
斯一分故。法華唯此一事實故更無餘教。而 涅槃十仙果證羅漢者。具於四教。若爾寧 異方等。雖有四教而皆知常住。故得異
前。垂入涅槃。意欲普收。故得具四。如文 有之。
[0050a01] 疏。又更以四種下。第三用四儀式。 復成八教。謂一頓教。二漸教。三不定教。四 祕密教。初即華嚴經。初成頓說故。二即始從
鹿苑終至鶴林三乘一乘。並稱為漸。若約 化法頓教攝二。謂圓及別。漸教具四。謂藏 通別圓。然此二教。本是劉虯初立。以南中
諸師加於不定。三教漸中初開有三。即是岌 公。故云漸頓如岌公。後二即於不定教中 開出。而與前不定不同。謂從一音異解中
分成此二。淨名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 生各各隨所解。普得受行獲其利。斯則神 力不共法。釋曰。各聞不同。即所說不定。謂聞
大者知彼聞小。聞小者知彼聞大。即名 不定。故云若互相知名為不定。若聞小乘。不 知彼人聞大。聞大乘者。不知此人聞小。
即名祕密。故云互不相知。謂聞大不知彼 聞小。小即於聞大者為祕密。聞小不知 彼聞大。大即於聞小者為祕密。此之二教
所說化法。俱通藏通別圓故。頓中唯二化法。 餘三具四教法。是故以化儀取法。華嚴之 圓。是頓中之圓。法華之圓。是漸中之圓。漸頓
之儀。二經則異。圓教化法。二經不殊。大師本 意判教如是。又詺圓教亦名為頓。故云圓 頓止觀。由此。亦謂華嚴名為頓頓。法華名
為漸頓。以是頓儀中圓頓漸儀中圓頓故。
[0050a26] 疏。此師立義下。第二辯順違。復二。初聰 明順違。初順。後但三藏教下。辯違。以 名濫故。故靜法與作四種過。一濫涉大乘
失。以大乘亦有三藏。應名三藏教故。二大 無三藏失。以彼不名三藏故。三特違至 教失。彼云不得親近小乘三藏學者。有小 乘言揀異大乘故。明知三藏不唯屬小。四
有不定失。以小乘諸部有不立三故。如 經量部。但立經律二藏故。有立五藏。成實 三外立於雜藏及菩薩藏故。以有此四失
故。總許其破。云名似小濫。正許初失。然下 皆為通。
[0050b08] 疏。所以爾者下。別為會釋。於中三 段。初別釋藏教難。文有四節。以通五難。 謂上四失之外。第五云何不立小乘。難言四
節者。一出三藏名之所據。通違至教之 失。及濫涉大乘失。謂大小乘論同立此名 故。濫涉之失不在於己。若有難言。智論之內
小乘之名隨自宗語。三藏之稱隨他宗言。 非共名也。故今釋云。智論是隨他名。成論 小乘。云何亦名三藏。豈隨他宗耶。即由上
義不違至教。以羅什譯經多依智論。小乘 三藏為欲成文。二言雙舉。小乘之過不在 三藏。但責其心小耳。故訶小乘。不責所 詮三藏。
[0050b20] 疏。初對舊醫者。第二明立三藏 所以。四教之初。敵對舊醫之三故。須特立 三藏。三又條然不同故。無濫涉大乘。所以
偏從立號。亦猶五塵皆色。而色獨得總名。 故三藏雖通標總名。便為小乘別稱。言 舊醫者。即涅槃第二。新舊二醫之喻。舊醫
即喻外道。戒定慧者。然各有二。一邪。二 正。舊邪戒者。謂雞狗等。正戒者。謂十 善道。舊邪定者。九十五種所說鬼神之法。
或能知世吉凶現神變相也。正者。即四禪 四無量四無色發五通是也舊邪慧者。因 身邊見。發諸邪智撥無因果。食糞裸形等 也。正者。即因身邊見發諸世智。說有因
果諸善法也。今佛說三藏教。所明戒定慧。 即是新醫從遠方來。曉八種術。如來所說。 一戒者。即五種得戒。發一切律儀無作有作。
如五部毘尼是也。二定者。即依八背捨入 九次第定等。發六神通是也。三慧者。即是 生滅四諦。破身邊二見六十二見。發真無
漏。成十一智三無漏根是也。此戒定慧。一 切外道尚不聞名。況有其分。故云初對舊 醫等。言三事條然不同者。上對舊醫下 對通別圓教。由不同故立三藏名。即由此
義諸部多明三藏。從多立名。非不定失。
[0050c15] 疏。通教融三故下。第三明後三不稱三 藏所以。即正通大無三藏失。謂大乘雖有 三藏。各有融拂等義。故不立名。非無其
體。言通教意融三者。融至空寂故。故法句 經云。若說諸持戒。無善無威儀。戒相如 虛空。持者欲迷倒。若學諸三昧。是動非坐
禪。心隨境界流。云何名為定。無智無得方。 名真智般若。無知如智雙寂等。皆是意融三 也。
[0050c23] 疏。別教依一法性而顯三者。以一法性 統之。亦不得迢然有別。一一法門不離法 性。故云。以知法性離五欲過故。隨順修
行尸波羅蜜。以知法性無亂想故隨順修 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本有智慧光明無 癡暗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等。疏。圓教 三一無障礙者。即三而一。即一而三。非唯
一體統之。一學之中攝三。皆盡。一行尚具 一切。何況三耶。
[0051a02] 疏。所以不名小乘下。第四明 不名小乘所以。通第五難。謂有難言。何以 不名小乘。強立三藏而招多失。故今通云。
以有大乘故。不得名小。彼教之中亦有菩 薩。謂是大乘。大乘之中望之。皆稱三藏小 教。言六度菩薩者。謂三僧祇耶別修六度。
各有滿時。皆是有漏未入見道。以無常狼 伏貪愛羊。令煩惱脂消功德身肥。直至菩 提樹下。三十四心一時斷結。以見諦十六心
八忍八智。及非想一地修惑分為九品。各有 九無間九解脫。成其十八。故有三十四耳。 廣如俱舍涅槃等說。言成真佛者。大乘
說此斷惑成佛。乃是八相化身。小乘謂為實 成故。屬小教。故涅槃中詺此執實。以為 二乘曲見。
[0051a16] 疏。故藏通別圓之義下。第二總釋 四教難。謂有難言。三藏教亦有通別圓義。乃 至圓教亦有藏通別義。何以不得互名而
局定耶。故今答云。四教雖皆四義互有餘三 義。傍不成本義。如三學大德禪師。雖有戒 定慧但成禪義。以禪長故餘但兼故。不
盡妙故不名律法。餘二亦然。言互有者。 三藏教中亦通有無。常三乘同稟。亦別為 菩薩說四弘六度。亦為菩薩說一切種智 故。故藏教有三矣。通教有三者。亦說三藏
故。應名三藏。亦說道種智故。應名別教。 亦說一切種智。應名為圓教別教具三 者。亦說三藏故。亦說無生空理故。亦說中 道一切種智故。圓教亦說三藏故。亦說真
空之理故。亦說歷劫階位修行故。亦應得 有餘三名。故總答云。雖則四教各傍兼有。 覈定不成。云何不成。初藏教通等不成者。
雖有同稟無常。二乘一生得發真斷結。菩 薩三祇不證。故通義不成。雖為菩薩別說 四弘六度。不詮別理不斷別惑。由約生 滅四諦而起於見。豈得稱別。雖說一切種
智者。菩薩因中不得即具種智。又此種智 唯照二諦。不照中道。豈得稱圓。是則覈 後三義不成。但成當教三藏義耳。通教三
不成者。雖說三藏。一相無相故。又云。已 得故雖說道種智。秖照界內俗。非如來藏 恒沙功德故。雖說一切種智。秖照二諦。非
照中道不思議二諦故。故覈三教之義不 成。但成通教義耳。別教三不成者。雖說 三藏恒沙佛法。無量戒定慧。異生滅三故。 雖說無生空理。是不可得空。非但是空二
乘同見故。雖說中道一切種智。非初住發 心即具一切種智故。故藏通圓三義皆不 成。但成別義耳。圓教三不成者。雖說三 藏。皆約真如實相佛性涅槃故。雖有真空
之理。即佛性真空。二乘不知。何況得入。雖 說歷別階位法門。無不與實相相應。一 攝一切故。是則藏通別三義皆不成。但圓
教義耳。故云覈其定實。餘三不成。但成當教 中義耳。
[0051b26] 疏。但判華嚴下。第三重通圓別二 教。定其去取。以彼判諸經。云華嚴兼。謂 兼別教。是則迷其行布。謂為別教。但取
圓融。以為圓教。離成二教各失一邊。合 而融通方成了義。順華嚴宗。由行布圓融 二互相攝故。如前行位中辯。若與之者。則
名異義同。故無大過。若奪之者。則失華嚴 本意。故今不取。是故此段名定其去取。餘義 廣在四教。要略已備。
[0051c05] 疏。三唐初海東中。先 正立。後順違。前中二。先正立。然後三乘共學 下。解釋。是則未明法空成別。非四諦十二
因緣等別。具明二空為通不取三乘共學 故。前二依天台而有小異。以不共釋一 乘。非合三為一。
[0051c10] 疏。然此下。辯順違。先 出義本。自言下。正辯順違。良以自謙非 攝一切故得無失。若有別理推在攝不盡 中故。
[0051c13] 疏。四賢首弟子下。亦二。先正立。後順 違前中五。一總以標舉。二論云下。引論為據。 三言四教下。正明所立。四初教謂下。別示
其相。五廣如下。結廣從略。彼疏又明。此所 立教。依所詮法性。以顯能詮。初教法性全 隱。次一法性分顯。三即分隱。四即全顯。法性
雖一顯有不同。故成四耳。若約乘收其第 二教即是小乘。三即三乘中大乘。四即一乘。 此亦多同光宅四乘。
[0051c21] 疏。然今下辯順違中。 先別破。後結非。前中又二。先破初一。後破 後三。今初。有邪正混雜過。若對教主下。遮
救。恐有救言。若不識邪。安能知正。邪正 對辯。則是皁白分明。故今遮云。若欲爾 者。應總分邪正。然後於邪正中。方可分其
大小等耳。故為立式如此。方先分三教。 於儒教中方辯九流七經。於道教中方 論道德之別。於佛教中方論大小權實。 則無混濫。不然即如西域先分內外。外中
方分六師或十宗等。等者。等取內教之中 分大小等。言六師者。淨名云。一富單那 (名也) 迦葉 (姓也) 。二末伽梨 (名也) 俱奢梨
(母名也) 子。三刪闍 夜 (名也) 毘羅胝 (母名) 子。四阿蓍多 (名也) 翅舍欽婆羅 (弊衣也) 。五迦羅鳩馱 (名也)
迦旃延 (姓也) 。六尼揵陀 (名也) 若 提 (母也) 子。此六各起一見。一起斷見言。一切 法空。無君臣父子忠孝之道。二末迦梨俱舍
梨子。起常見言。一切苦樂不由行業。性自 有之。三起自然見。執道不須修。八萬劫苦 盡。即自然解脫。如轉縷丸於高山頂。旋盡
自止。立解脫因。謂解脫為因。非因計因。 是邪因也。撥道不須修。是邪見也。四即苦 行外道。自拔頭髮。五熱炙身。即得解脫。非
道計道。亦戒取也。五起邊見。執一切法亦 有亦無。不同佛法因緣故有無性故無。由 執有即定性之有。即是常見。執無即定性
之無。即是斷見。斷常乖中。合成邊見也。六 謂一切苦樂果報。皆由過業不藉現緣。前 世業盡即苦盡。縱現修道亦不能斷。此人
信有前世業為因。非邪見撥無現緣。即是 少分邪見。道能盡苦撥無不能。道計非道。亦 是邪見。六師之計。具如涅槃。此六各起一 見。如第六地引。
[0052a24] 疏。又依涅槃為半滿下。破 後三教。然彼師之意。以真如有二分。具說 二分為具分。唯說不變為一分。但明生
空為半。具顯二空為滿。今難半滿乃有 二義。一若約第二義已稱為滿。不合唯得 一分。若滿中有一分義者。涅槃滿字亦唯一
分。則亦未滿故云不應復有一分之言。一分 之言。意在第三教也。二有救言。涅槃但約 二空論半滿。不約真如等者。則違涅槃。
涅槃既云空者。所謂生死。不空者。所謂大般 涅槃。何得言唯約二空。而論半滿。是知 二空。猶是涅槃半字。雙照空不空。方為滿
耳。故彼經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 空。菩薩見空及與不空。故疏云。豈彼不說 妙有而訶空耶。故其所立下。總非也。
[0052b09] 疏。一 波頗三藏者。據般若燈論序云。中天竺三 藏。波頗蜜多。唐言朋友。學兼半滿。博綜 群詮。喪我怡。神搜玄養性。遊方在念。利物
為懷。故能附杙傳身。舉烟召侶。 冐 氷霜 而越葱嶺。犯風雪而渡沙河。時積五年。 途經四萬。以大唐貞觀元年歲次娶嘴。十
一月二十日。頂戴梵文至于京輦。昔秦徵 童壽苦用兵戈。漢請摩騰遠勞蕃使。詎 可方茲感應道契冥符。家國休祥德人爰降。 有司奏見殊悅帝心。其年有勅。安置大興
善寺。仍請譯出寶星陀羅尼經。般若燈論莊 嚴論等。疏。阿含具云阿爰摩。此云教也。
[0052b22] 疏。此釋名局下。辯順違。以上立義各指一 經。一經之中。皆有四諦觀行等。諸如華嚴 涅槃皆有四聖諦品。廣顯其相。大乘等經
非無觀行等故。
[0052b25] 疏。二賢首所立等者。以下 文依之。故今略指。然昔來更有耆闍法師。 立六種教。一因緣宗教。二假名宗教。三不
真宗教。謂說諸法如幻化理。四真宗教。謂說 諸法真空理故。五常宗教。說真理恒沙功 德常恒等故。六圓宗教。如諸師今不序
者。前四名即衍公四宗義。在立宗之初。第五 同第五時。第六同諸師圓教。故略不引。又 真宗說真空理。常宗說真理恒沙功德常恒。
既真宗真理非常宗。應同無常。又三與四。 但法喻之別。故並不引。上來此方立教竟◎。
[0052c07] ◎第二序西域中。文分為二。先正序。後順 違。前中賢首起信論疏。初義理分齊中序 之。於中二。一總序源由。二雙釋所立。今
初。然真諦笈多波頗三藏。皆是西域。而躬 親在斯分教。故屬此方所收。下二大德。本 是西方分教。故云西域耳。那爛陀者。此
云施無厭。然案唐三藏傳。似智光乃戒賢 弟子。而今云同時者。或恐名同人異。或是 師資。不妨立義所宗復異。又準無行禪師
書亦云。西方有二宗並行。一宗無著天親。 一宗龍樹提婆。龍樹之宗。玄標纔舉。則無 著牽羊。翎羽暫騰。則陳那亂轍。則同時定
有二宗。又案西域記。唐三藏初遇龍樹宗 師。欲從學法。師令服藥求得長生。方能 窮究。三藏自思本欲求經。恐仙術不成辜
我夙願。遂不學此宗。乃學法相之宗。若藏 和上義分齊云。法藏於文明年中。幸遇中 天竺國三藏法師地婆訶羅。唐言日照。於西
太原寺翻譯經論。躬親問之。故有憑矣。
[0052c25] 疏。 戒賢遠承下。第二雙釋所立。即為二別。二 中文皆有五。一師資相承。二所憑經論。三正 顯所立。四彰了不了。五結成所憑。今初。戒
賢中初。師資相承中。彌勒位極此為上古。無 著初地此為中古。護法難陀未有得聖之 文。但是當時英彥。化世未久故云近踵。
[0053a02] 疏。 依深密等者。二所憑經論。等取佛地等經 瑜伽。等取對法顯揚等法相之論。餘並可 知。
[0053a05] 疏。立三種教下。三正顯所立。於中先總 後別。總中以法相大乘為了。則顯法性為 不了。唐三藏師宗者。具如西域記及三藏傳 廣說。
[0053a08] 疏。謂佛初下。別顯三教。即為三別一 一教中各有三定。一時定。謂有初時等故。 二法定。謂有空等故。三經定。謂指阿含等
故。三性等義至下當辯。
[0053a11] 疏。具說三性三 無性等者。此有兩重。一約三性。則初時約 依他說有。二約遍計說空。三具說三性。
則遍計是空。依圓是有。以為中道。二者約 三性皆有。約三無性皆空。第一時中說三 性皆有。第二時中總說諸法皆悉無性者。
約三無性密意說耳。故唯識云。即依此三 性。立彼三無性。初則相無性。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所執我法性故。佛密意說一
切法無性。謂若顯了說。則雙明三性三無性 方是中道。故為盡理。
[0053a21] 疏。是故於彼下。第四 明了不了。然二宗義別。下說十種。且就深 密。略有四義。一約三性三無性。二約心境
空有。三約一乘三乘。四約成佛不成佛。即 五性一性義。此中且約三性空有。論了不 了。前第三時合約三性三無性論。餘二門
義略不明之。下別會中。隱顯而出疏。此 依深密下。第五結成所憑。
[0053a28] 疏。二智光下。疏文 亦五。同前標列。初師宗中文殊對彌勒。龍 樹對無著。青目清辯對護法難陀。護法難陀
注唯識論。青目注中論。清辯亦注中論。造 掌珍論。
[0053b03] 疏。依般若等下。二所憑經論。般若等 經等取涅槃法華等經。中觀等論等取門 論百論智論。
[0053b05] 疏。亦立三下。三正立可知。 疏。又初漸下。第四明了不了。上約心境空 有。以立三時之教。今約三性空有。以明了
不了義。蓋影略耳。言以彼怖畏此真空者。 小乘聞空。謂無物為空。如空澤之空。則畢 竟都無。恐成斷滅。若必無者。何有因果生
死涅槃。徒事勤苦修有何益。故經云。寧 起有見如須彌。不起空見如芥子許。故 生驚怖。今存假名。但除其病而不除法。 故存依他之假有。以接小心之劣機。
[0053b14] 疏。後 時下。第三時教緣生即空者。緣生即依他。依 他即空。不存依他空遍計也平等一味者。 空有一味。非空外說有。有外說空。空有相
即故無異味。見空即是見有。見有即是 見空。空有二體既同。何要偏留依他但空 遍計。
[0053b20] 疏。此三次第下。五結成所憑。般若燈 論本頌。即中論五百偈。題云分別明菩薩釋 曰。分別即智。明即是光。人譯異耳。釋論稱
為般若燈者。照了般若。般若無此不可見 故。又體即般若。照物如燈。大乘妙智經。未 見經本。但依賢首引耳。或云即般若經。般
若是智。摩訶是大。亦可妙故。又波羅蜜亦 同妙義。
[0053b27] 疏。然此二三時下。第二辯順違。然 藏和尚起信疏。問云。此二三時可和會不。 自答云。無會無不會。無會者。各各為人悉
檀。悉檀者。智論云義宗也。諸佛說故。並是 聖教。隨緣益物。何須會之。故云無會。言 無不會者。即可會也。今會此義有其二門。
一約攝生寬狹。言教具闕。以明了不了。二 約益物漸次。顯理增微。以明了不了。初中 二。一約攝生寬狹者。深密宗中。初唯為小。
次唯為大。此二時中狹故非了。第三時中普 為發趣一切乘者。寬故為了。二約言教具 闕者。初唯說小。次唯說大。各有所闕故
非了義。於第三時具說三乘。具故為了。第 二門內亦有二意。初約益物漸次者。謂 妙智經意。初唯益小故非了義。次雖通益 大小。不能令趣寂二乘得大菩提故。非了
義。第三時中普得大益。方為了義。二顯理 增微者。初說緣生實有。次說假有故非了 義。第三時中顯理至空。會緣相盡故。為了
義。依此會釋二宗。各有了不了義。此賢首 意。謂約初門。則法相宗為了。法性宗非了。 若約後門。則法性宗為了。法相宗非了。既
皆二義了。二義不了。於理則齊。今觀賢首 之意。多明法性。何者。有二義故。一以攝 生寬狹。對益物漸次。則攝生寬為了。不及
益物唯大為了。以言教具闕。對顯理增微。 則言教具為了。不及顯理相盡為了。思 之可知。二者言中雖云各有二了有二不
了。深密宗中二種了義。亦成不了。何者。如 攝生中。以第二時唯攝大為不了。第三時 具攝為了者。則得純金。何如雜鐵。純菩薩
眾。何如凡小同居。法華唯為菩薩。何如昔 日被三。是故應云唯攝大機為了。總攝 三根為不了。又如言教具闕中。以第二時 不具為不了。第三具說三乘為了者。言皆
闕典。應為不了。雜以無稽。應當是了。純 賣真金。應為貧士。瓦木雜貨。應為富商。 法華唯說一乘。何如昔開三異。是故應云
唯說一極方為了義。雜說三乘即為不了。 上二本是法相宗為了。今皆成不了。後二 又或法性是了。則四不了皆屬前宗。四種了
義皆在法性。恐法相者。是非心生故。疏不 引之。乃別謂和會耳。疏文分二。先總明順 違。後各別會釋。今初分三。初總非前立。謂
既俱聖教。不可受一非餘。二互相違。不 可二文雙取。故云不能。二深密經意下。 會釋二經。恐有問言。若並不許。其如二
經。有文如何會釋。故今為顯二經之意。各 有所為。不可偏執。偏執則互相違。三得斯 意下。結成和會。若得經意二家俱得。受一
非餘則二家俱非故。離之則兩傷。合之則 雙美。
[0054a20] 疏。然欲會二宗下。第二各別會釋。於 中三。初標列章門。次廣會初二。後通略會 釋。今初十對。句各一對。皆先明法性。後辯
法相。如云一乘三乘對。則一乘是法性。三 乘是法相。餘九例知。初二次下。廣明。後八義 分齊中具顯。
[0054a25] 疏。且初二義下。第二廣會初 二也。於中二。先雙標二義。後別顯二相。 所以雙明者。以初二義互相成故。謂若立
五性為了。則三乘為了之義自彰。以有聲 聞緣覺二定性故。則成二乘。有菩薩性成 菩薩乘。不定性人通成三乘。無種性人三所
不攝。則人天乘收。則五乘亦具。若以一性 為了。則一乘義成。等有佛性。故名一乘無 不成佛。故涅槃云。佛性者名為一乘。
[0054b04] 疏。 如法相下。第二別顯二相者。先法相宗中 二。先標所宗。後故深密三時教下。引文成 立。總為二段。一明三乘為了。一乘為不
了。後明五性為了。成前三乘。前中引其二 經。初引深密。雖明有性無性意成三乘。 言初皆不成者。小乘中說獨佛一人有大
覺性。餘不說有故皆不成佛。次一向成者。 是第二時中唯說一乘。一切眾生皆得成佛。 為一向成。盡成則太過。盡不成則不及。故皆
方便並為不了。以初未堪聞大一向抑故。 第二時中勸令欣佛。一向揚故。第三時中 依理正說。有性皆成非不及也。無性不 成非太過也。故稱實為了。上明三乘是
了之證。又初二卷下。證一乘是權。後引勝 鬘。亦但證一乘是權耳。
[0054b19] 疏。大般若下。第二 明五性為了。成前三乘。則顯一性一乘皆 非了。也。於中總五段。引經而三論附出。即
分為五。一引般若說有五性。雖無第五。 前四既有。無性必然。前三可知。第四云雖 未已入正性離生者。謂不定性人未入見
道。則容不定。若入見道。則名正定聚。不 容不定。如入聲聞見道。終無迴心作菩薩 人。言離生者。見惑過患。如生食在腹。若
入見道。能離彼生。故云離生。至下更釋。
[0054b29] 疏。深密第二下。引深密經。於中二。初指同 前文。後又云一切趣寂下。證有趣寂。若有 趣寂。則五性義成。
[0054c02] 疏。又十輪下。第三 引十論。明定有三乘。以成五性。若無 五性無三乘故。
[0054c04] 疏。故楞伽下。第四正明 五性。莊嚴瑜伽二論例同。
[0054c05] 疏。善戒下。第 五引善戒地持。立有二性以成前無性。故 彼論云。種性有二。一有種性。二無種性。彼
論釋云。種性者。無始法爾六處殊勝。展轉 相續等。而言亦云者。全同楞伽。以前不 引彼經所釋故。今例釋。不欲繁文耳。
[0054c10] 疏。 若法性宗下。疏文亦二。先標所宗。後法華 下。引證成立。長分十段。一引法華。雙明 一乘一性。二引涅槃。明乘性相成。三重引
法華。明無趣寂。四引涅槃第九。明無無 性。五引經釋論。結成正義。六廣引諸經。 遮救定性。七引涅槃。遮救無性。八引法
華。遮救趣寂。九釋勝鬘。會一乘方便。十 以法華。結成破立。今初分二。先正立一乘。 後立一性釋成一乘。今初。十方佛土中等
者。即第一方便品偈。上三句正立第四句釋 疑。言無二亦無三者。古有多說。大乘法 師云。二即第二。三即第三。以菩薩乘勝故
為第一。此即生公意。而未盡其旨。生公云。 二者第二乘。三者第三乘。亦應無第一。第 一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既無二三。一
亦去矣。意云。今日一乘深有玄致。所以稱 大。所以大者。義理深也。昔三乘中大乘既 未融。餘二則立為權。若約悲智。萬行不乖
今日之一。故云不乖所以大故不無之。言既 無二三一亦去者。昔說有三。二既不立。大 豈獨存。以不收二乘故。又權指故。亦同羊
鹿。俱不得故。如光宅四乘中說。若天台等 意無二者。無有聲聞緣覺之二乘。無三者。 總無昔日三乘。以皆非實故。宗說不同。任
情去取。若望經意。但立一實為真趣。舉 二三皆悉不許。不論大小。如說世間此 人獨立。更無與比。非要別指張王二人。下
句釋疑。疑云。若唯有一。昔何說三。又華嚴 經云。或有國土說一乘。或二或三或四五。 如是乃至無有量。故今釋云。若以如來方
便。則多少皆得。十方國土及昔說有三。是 方便耳。非真實也。又次下經云。但以假名 字。引導於眾生。疏。又云初以三乘等者。此
引第二經。重成三皆是權。若具引者。經云。 如彼長者初以三車誘引諸子。然後但與 大車寶物莊嚴安隱第一。然彼長者無虛妄之
咎。如來亦復如是。無有虛妄。初說三乘 引導眾生。然後但以大乘而度脫之。釋曰。 此文皆明先三是權。後一為實。縱饒會二 歸一。亦是三為方便。唯一為實耳。
[0055a21] 疏。以性 唯一下。引其二文。明唯一性證成一乘。此 句總以一性成一乘。若有多性容有多 乘。既唯一性並同作佛故。唯一乘耳。疏。故
云諸佛兩足尊下。引證。初引第一未來佛 章。故彼偈云。未來世諸佛。雖說百千億。無 數諸法門。其實為一乘。諸佛兩足尊。知法
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是法住 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 說。今但引兩句。顯諸法無性。成一性義耳。
然上三偈。諸釋不同。今直解經文。初一偈明 當佛開權終歸一實。故云其實為一乘。次偈 釋說一乘所以。以唯一性故。謂若有二性
容有二乘。既唯一性故說一乘耳。知法常 無性者。知即能證知。法謂所證知。法即色 心等一切法也。常無性者。所證理也。即是真
如無性之理。覺諸法故。云何常無性。謂 色心等。從本已來性相空寂。非自非他。非 即非離。湛然常寂。故曰無性。而言常者。謂
本來即無。非推之使無。故曰常無性耳。 佛種從緣起者。然有二義。一約因種。因種 即正因佛性。故涅槃云。佛性者。即是無上
菩提中道種子。此種即前常無性理。故涅槃 云。佛性者。即是第一義空。無性即空義也。緣 即六度萬行。是緣因佛性。起彼正因。令得
成佛。是故說一乘者。唯以佛性起於佛性。 更無餘性故說一乘。稱理說也。體同曰性。 相似名種。故關中云。如稻自生稻不生餘
穀。此屬性也。萌幹花粒其類無差。此屬種 也。二果種性。關中云。佛報唯佛其理不差。 即性義也。說法度人類。皆相似此種義也。
果之種性。緣真理生。故云從緣。故釋此偈 云。佛緣理生。理既無二。是故說一乘耳。意 云。證理成佛。稱理說一。此中知法常無性
偈。全同出現。出現品云。如來成正覺時。於 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至普見 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乃 至云知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
相續救度眾生。謂知無性。佛性同故。準於 下經。以知無性。尚得一成一切皆成。況無 不說一乘而度脫之。後偈又云。是法住法
位等者。重釋前偈。言是法者。即前所知之 法。所以常無性者。由住真如正位故。由緣 無性。緣起即真。由即真故。故上云無性。言
法位者。即真如正位。故智論說。法性法界法 住法位。皆真如異名。世法即如故。皆常住。謂 因乖常理。成三界無常。若解無常之實即
無常而成常矣。則常與無常二理不偏。故 涅槃經況之二鳥。今於道場證知一切世 間無常即真常理。猶懸鏡高堂萬像斯鑒。 二而不二不可言宣。以方便力假以言說。
一尚假說況有二三。故知前偈即一性之文。 疏中略要但引一句耳。疏。又第三下。此 引藥草喻品證一性義。故彼經云。眾生住 於種種之地。唯有如來如實見之明了無
礙。如彼卉木叢林諸藥草等。而不自知上 中下性。如來知是一相一味之法。所謂解脫 相離相滅相。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
空。今但略引二句。以此證知。則明三乘 之人不知差別即一。唯佛究之無三無二。 言解脫者。真解脫也。故第二經偈云。為滅
諦故修行於道。離諸苦縛名得解脫。是人 於何而得解脫。但離虛妄名為解脫。其實 未得一切解脫。釋曰。一切解脫即真解脫。 真解脫者即一解脫味。故無二味安有三
乘。故又云。常寂滅相。即性淨涅槃。是上世 間相常住也。故皆一性。
[0055c29] 疏。涅槃亦云下。第 二引涅槃明乘性相成。非但唯一性。故 說一乘。經明一性即一乘也。即第二十七經
云。善男子。畢竟有二種。一者莊嚴畢竟。二 者究竟畢竟。一者世間畢竟。二者出世間畢 竟。莊嚴畢竟者。六波羅蜜。究竟畢竟者。一切
眾生所得一乘。一乘者。名為佛性。以是義 故。我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一切眾生實 有一乘。以無明覆故不能自見。釋曰。以
皆有佛性故唯一乘。又佛性者。即是第一義 空之理。理能運載。即是乘義耳。疏。師子吼 者名決定說者。亦即第二十七經。師子吼品。
釋曰。若不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則是 野干鳴。設千萬年在於佛法。終不能作師 子吼也。疏。三十三又云下。引證佛性即是
一乘。非但因同果亦同也。亦師子吼品。彼 明海有八德。下具合之。此合第三一味之 義。經中但加標云三者一味。釋如疏文。一 甘露者。正顯一味。甘露以喻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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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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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6 冊 No. 1736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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