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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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915c05] 大文第六爾時下偈頌讚德分。既至詠德顯 所證故。文中十方菩薩。即為十段。初二讚 道場三昧等用。餘八通讚佛德。今初。東方總
讚一會。十頌分二。初總餘別。別中亦二。前 四歎佛。於中初二歎內德。一廣二深。次一 歎內外無礙。後一結成今用。後五歎菩薩。
一總顯雲集。二願行深。三超下位。四智地 高。五定用廣。第二南方唯歎菩薩。然既結 歸佛力。亦為歎佛。十頌分五。初二令觀
內德。於中初偈二嚴究竟。後偈定智廣深。 次二示其集處。次三明寂用無礙。初一偈半 即寂。後一偈半起用。次一結歸佛力。後二
結其德廣同諸佛故。第三西方下唯歎佛 德。然雖通諸德隨多顯名。今此歎智用 應時德。十頌分二。初三法說。一內德。二外
用。三總結離言。後七喻顯。一喻前廣大。 二喻圓滿。三四喻現通。一長時。二無礙。五 喻演法。六喻摧邪。七總喻前德諸佛同依。
第四北方十偈。九喻歎三德深廣。於中二。 前五偈四喻喻內德。一恩二斷。次三喻喻 智。前一高遠。次二深廣。後五喻大用。一巧
示。二隨欲。三照機。四合理。五結益。第五東 北方法界。願月王十頌。歎普益眾生德 分四。初偈總喻見無不益。次三別明益
菩薩。初一淨二障。後二成妙力。三有五頌 明益周遍。一成道遍。二神通遍。三示行遍。 四了法遍。五轉法遍。四有一偈結益周普。
第六東南方十頌。歎大用難思德分三。初 三明凡小難思。次四出難思之法。後三顯 能知之人。第七西南方十頌歎智身難思德
分四。初一總顯難思。次一舉因顯果。次三 別示難思之相。於中三。初三智照淨障。次 一示現深廣。後二念智圓融。四有二頌結
勸。謂從不思議生佛智身。令絕思議之念。 是思佛矣。第八西北方十頌。歎佛成就菩薩 德分二。初總標觀成決定。餘九展轉成益。
於中前七偈各一行。後二總結深廣。第九 下方菩薩歎佛難見聞德分二。初一標名 難聞近必斷疑。餘別顯益物之相。於中初
一生福益。次二向菩提益。次二成智益。餘四 就人結益。第十上方菩薩歎佛恩深重德 分四。初二總舉佛德意在於恩。次一恩深
難報。次四發荷恩之心。後四釋成荷恩之 意 (已下入第六十一經) 大文第七爾時普賢下普賢開發 分。現土顯於法界普賢主此方能開故。
於中長行與偈前中。三初明開發意。二能 開方便。三正明開顯。今初觀眾會者。上佛入 定現相。令眾覩親證。今假言開顯使尋言
契實。二以等法界下明能開方便。有十一 句。初句總以含事理深廣故。句初以字貫 下十句。謂嚬申三昧業用深廣。要以此十
無分齊之方便。方能開顯。況十復表無盡。 餘句別。虛空明其廣無際限。餘八顯其多 無分齊。光影一種兼顯深義。如光影清淨
故。又映光之影隨機別故。揀異水鏡似本 質故。三為諸菩薩下正明開顯分三。初總 標。次徵釋。後總結。今初。以十法句者。此法
望前方便。即是所用。望三昧境界即是能 開。二何等下徵釋。釋中一一法句。皆用前來 十種方便。一一方便皆能演斯十句。然此
十句所開即前所現。亦念請中果用十句。文 少開合不次而義無缺。初二即淨佛國土。 一依正淨。二法流布淨剎成壞即土。佛於中
興明是佛土。前念欲知佛土之相。今明一 切佛剎塵中皆有佛土。土無邊矣。皆佛所淨 下諸句例然。皆一毛一塵。即含攝無盡故。次
三即成等正覺。一主一伴。五即為一切眾 生現諸佛影像。六即入一切眾生所住處。 七八二句通顯能現神通即開智城。而境 麁塵細為別。九即含前調伏眾生等四句。
十即轉法輪。三佛子下總結。第二爾時普賢 下偈頌中二。先說儀意有十句。初四句說儀。 後六觀其所說。然多同前念請果德難思。
餘如前辨。二正偈中。頌十法句而開合不 次。初偈頌初句。二頌第三。三頌第二。四頌 第四。五頌第五。其六七二頌同頌第六。八
頌第九句。九却合頌第七八句。十頌第十 文並可知。大文第八爾時世尊下。毫光示益 分。令尋智光為能證故。文中四。初毫光普
示。二時逝多林下依光見法。三其有見者下 顯見證因緣。四是故皆得下明其得益。今初 有四。一標光意。二從眉間下主光體用。表
即法界中道無漏正智。方能證前所現之法 界故。三世是相相即法界。法界體用互為其 門。又通皆為門。若見法界之性相。即入
三昧之體用故。三以不可下光攝眷屬。差 別之智皆入法界故。四普照下明光分齊 第二依光見法中二。先明此眾普見。後如 此會下類通十方。前中亦二。先能見人通新
舊眾。後悉見下明見法亦二。先見此會遍。 法界之塵剎。後或見於不可說下。多類攝 化遍周法界。於中分三。初明廣大會遍。二
或見在天宮下。明遍處不同。並在前塵剎之 內。三現種種姓下別彰所現。亦通答前諸 所念請。故云種種。第二類顯十方。則十方
眾會同見。於中二。先舉此顯彼。後如是盡 下以彼類此。於中亦二。先舉能見分齊。謂 彼十方微細大會。並同此會之見。後皆亦
如是下。明其所見自在。謂雖廣現而不壞 本相故。第三明見證因緣。謂頓爾證見非 無宿因。然成前為見因。順下為證因。皆 是如來所攝受故。可知。第四明其得益中
二。初明因見得法。二爾時諸菩薩下。荷恩 興供前中二。先略明後廣顯。前中三。一明 所入初句為總。言是故者。是前宿因之故。
或入下別列十門以顯無盡。二彼諸菩薩 下。顯前能入亦列十門。一解者鑒達分明 種種不同。如發心品。二道謂一道。二道乃
至無量正道。三門謂無常門夢境界門等。四 入謂所證差別。五理趣謂意旨不同。六機 法萬差並皆隨順。餘四可知。即此能入亦
是所益。三入如是等下結其所入。謂用前解 等入前法身等。前略列十。實有不可說塵 數等。二云何下廣明得法。先廣能入。後其
諸菩薩皆悉下廣其所入。前中但廣三昧一 門例餘九句。文中三。初句徵起。次所謂下 別列一百二門。皆從業用受名。並以法 性真如為三昧本。隨一一事。皆能契實正
受現前故。於中前百一門別別業用。後一總 相同果。初言普莊嚴法界三昧者。入此 三昧。能令法界普妙嚴飾故。斯即嚬申現淨
土之一義。下諸三昧。皆是嚬申大用別義 故。以多別入佛之總。諸門別義說者隨宜。 後師子嚬申者。若不總相分同。無以能究
佛境故。三菩薩如是下總結能所。上略列 百門。如前之例有多塵數。方能入佛神變 之海。三昧既爾。解等九門亦然。文略不結。
二廣所入中二。先別列。後其諸菩薩具如是 下總結。前中有其十德。廣前十門別句。而 小不次。總句即前三昧結中。一智位高深
德。即前諸地。二為諸眾生下調生無染德。 即三輪嚴淨。三智慧解脫下成滿諸度德。四 以不顛倒下智力無畏德。雖有四辯意在
於智。五善巧下成就昔行德。六普見諸佛 下。法身圓滿德。七已得自在下色身自在德。 八決了下辯才自在德。九得佛境界下三昧
神變德。十一一塵中下成等正覺德。第二 總結可知。第二荷恩興供中三。初總。次所 謂下別。後是諸菩薩下結。結其所因。由得
前十種德故。大文第九爾時文殊下。文殊述 德分。文殊主智故光後述德。光本令證 三昧。智本為顯法界。尋智得理故。述歎 林中。又前普賢門以行顯理。此則以解顯
理。解行無二方能入故通明。即以文殊權 實無二之大智。普賢體用之理。行此二無二。 共顯如來三昧之果德。文中二。先述意。二
正頌。頌中十三偈。通讚一會三種世間自 在之用。分之為六。初二總歎。初一普遍。後 一廣容。次一偈讚眾生世間。即通前諸來及
向得益菩薩興供之事。次二偈讚依正互在。 初偈依中有正。後偈正中有正。四三偈述 上林空。五有三偈述於正覺依正無盡。六
末後二偈總顯普收。大文第十爾時彼諸下 無涯大用分。開必得益。益必利生。於中二。 先總顯用因。謂由佛三昧得前三昧。成此
悲門故能有用。後於其身下依體起用中。 二初別明毛孔世主化。後佛子此逝多林下。 通顯分身多類化。今初分二。一總明。二或
現下別顯。於中四。一明能化法。二以如是 等下所化處。三以平等大悲下能化心。四或 有見已下明所化益。今初。總有二十五門
分二。初八門雜明欣厭等門化。餘門明十 度門化。於中前六門各一度可知。次三門 明方便度。次降魔一門是力度。餘七門皆智
度。前欣厭中已明於願故此略無。第二化處 中二。先結前生後。後所謂下別明及第三 化心。第四化益。文並可知。第二通顯多類
化中二。先明住處化異。結不離逝多林者。 明不動而普遍繁興而恒靜。末不離本故。 下文殊遊行。亦不離於本會。本末事理非
即離故。二佛子此諸下明現身化異。於中 五。一能化身異。有十二種。初二總餘十別。 此中多同善財所見。故知善財諸友。即此
會之菩薩。二往詣下化處異。三隨其下化類 異。四或說下化法異。五教化下總結末不 離本。上來本會竟。大文第二末會。亦即一
部流通略啟十門。一總顯會意。二會數開 合。三會主多少。四定會名義。五二位統收。 六五相分別。七圓攝始終。八會主類別。九
法界事義。十隨文解釋。今初。夫圓滿教海攝 法無遺。漸頓該羅本末交映。人法融會貴 在弘通。故非頓無以顯圓。非漸無以階
進。非本無以垂末。非末無以顯本。非人 無以證法。非法無以成人。故前明不異 漸之頓。多門而眾人同契。此明不異頓之 漸。一人而歷位圓修。前則不異末之本。雖
卷而恒舒。此即不異本之末。雖舒而恒卷。 本末無礙同入法界。今託人進修以軌後 徒。使大教弘通即斯本意。二會數開合者。
若約所攝之機唯有三會。一比丘。二諸乘 人。三善財會。若約能所通辨。有五十五會。 善財自有五十三故。雖人有五十四。文
殊一人四會說故。德生有德同一問答。遍 友無答不成會故。若以遍友承前指後。 得名會者。善財則有五十四會。是以唯就 能化不足定會。若約主伴。成百一十會。
至下當辨。若約散說。則佛剎塵數會。尚順 三乘。若約普賢德則無盡會。如普賢結通 處說。三會主多少。若以人剋定唯五十四。
若以會顯人則五十七。文殊分四故。或剎 塵數。或無盡無盡思之。四定會名義者。此 下諸會雖無佛說。以本收末亦得名經。謂
文殊濫觴出此會故。諸友皆本會得益。菩 薩不離而周故。若爾下文善財應收歸重閣。 何乃見在菩提場耶。以菩提為諸會本故。所
為既終攝末歸本。況諸眾會不動覺場。五二 位統收者。此中諸會不出文殊普賢。略有 二門。一相對明表。二互融顯圓。今初。略明
三對。一以能所相對。普賢表所依法界。即 在纏如來藏故。理趣般若云。一切眾生皆如 來藏。普賢菩薩自體遍故。初會即入藏身三
昧故。文殊表能信之心。故佛名經說。一切 諸佛皆因文殊而發心故。善財始見發大 心故。二以解行相對。普賢表所起萬行。上
下諸經皆說普賢行故。文殊表能起之解。 通解理事故。慈氏云。汝見善友皆文殊力 等故。三以理智相對。普賢即所證法界。善
財入身故。又云。得究竟三世平等身故。普 賢身相如虛空故。文殊即能證大智。本所事 佛名不動智故。見後文殊方見普賢故。又
理開體用智分因果。二互融顯圓者亦二。 先以二門各自圓融。謂解由前信方離邪 見。信解真正成極智故。依體起行行必 稱體。由行證理理行不殊。故隨一證即一
切證。二以二聖法門互融。謂始信必信於 理故。能所不二稱解起行。行解不二智與 理冥。則理智無二。是以文殊三事融通隱隱。
即是普賢三事涉入重重。由此故能入遮那 嚬申之境故。前本會明二聖開顯。序分之中 標為上首。餘如別說。六分五相者。若意法
師及臺山論。但隨文散釋更無別配。光統等 師皆配地位。二皆有理。謂隨一一位具多 法門。豈容凡心不得習求善友之法。故不
配有理。然無次位中不礙次位。顯位是常 規配亦無失。橫竪無礙。且依古德配為五 相。謂初四十一人名寄位修行相。寄四十一
人依人求解顯修行故。二從摩耶下九會。 十一人明會緣入實相。即會前住等。成普 別兩行契證法界故。初得幻智後得幻住。 該於中間如幻之緣。入一實故。三慈氏一
人名攝德成因相。會前二門之德。並為證 入之因故。故法門名三世不忘念。則攝法 無遺。四後文殊名智照無二相。謂行圓究竟
朗悟在懷。照前行等唯一圓智。更無前後 明昧等殊故。五普賢一人名顯因廣大相。 始覺同本圓覺現前。稱周法界無不包含 故。其後四相亦得稱為寄位。前三義同等
覺故。摩耶慈氏並入重玄門。文殊表菩薩 地盡心無初相。普賢義同妙覺。纔見普賢 便等佛故。今從別義目為五相。此五亦是
菩薩五種行相。一高行。二大行。三勝行。四深 行。五廣行。七圓攝始終者。上寄法顯異布 之前後。據實圓融一位即一切位。乃至無盡
故。所歷差別並一中之多。一多同時無有 障礙。八法界人類。於中有二。先明類別。謂 知識雖多不出二十類。一菩薩。二比丘。三
尼。四優婆塞。五優婆夷。六童男。七童女。八 天。九天女。十外道。十一婆羅門。十二長者。 十三先生。十四醫人。十五船師。十六國王。十
七仙人。十八佛母。十九佛妃。二十諸神。二 顯義相有四。一約果攝化。並是如來海印 所現。二約因成行。皆是菩薩隨力現形。三
約義顯法。總是緣起法界之人法。四約相 辨異。不出菩薩五生所收。一息苦生。如良 醫等。二隨類生。如外道等。三勝生。如善見
比丘等。四增上生。如無厭足王等。五最後 生。如慈氏等。通即前四。各具五生可知。於 中菩薩有六。三處現身。一初文殊信位劣
故。唯顯一人。二中間漸進現於二人。謂大 悲正趣。三位後成滿顯於三人。謂彌勒等。九 法界事義者。通下諸位總有十門。一正報
法界。二依報法界。三現相。四表義。五言說。 六義理。七業用。八說往因。九結自分。十推 勝進。此十門法界同一緣起互融無礙。十隨
文釋。依五相中。今當第一寄位修行相分 五。初文殊一人寄十信。信未成位故但一 人。餘四十人寄十住等位。各有十。謂二從 德雲至慈行寄十住位。三善見至遍行寄
十行。四鬻香長者至安住地神寄十向。五 婆珊夜神至瞿波寄十地。今初。信中分二。 先明能化發起。二爾時尊者舍利弗下成彼
化事。前中分三。初標主出閣。二與無量下 別明伴從。三文殊下總顯出儀。今初。文殊 菩薩本是童子。而前列菩薩。此彰童子者。
表創入佛法故。亦顯非童真行不能入。 故。權實相依悲智無住。名善住閣。從此 利生為出非離此矣。二伴從中初一同生。 餘皆異生。並約通稱表法之名以明般若
導萬行故。隨一一類各有眾多。故云諸足 行等。或缺諸言蓋文略耳。餘如初會。三總 顯出儀中。前約無住化生名善住閣出。今
約依自利而利他。云出自住處。又前依佛 法界流。此依自所證出。二文影略。第二成 彼化事中。通有三會。一比丘會。顯迴小入
大故。二諸乘人會。顯通收諸權入一實故。 三善財會。顯純一乘機一生成辨故。又前二 會表居信未久尚不定故。善財信終可入
證故。今初有二。一明助化攝大。二正明 化益。今初。小乘之智亦助大故。文中亦二。 先明覩緣興念。二時尊者下攝眾同遊。於
中亦二。先總辨攝儀。捨小趣大為出自住 處向文殊所。後此六千下別明所化。於中 三。初指數辨位。比丘義如常。六千者。表六
根性淨可入法界故。自所同住者。同居權 小故。同住法界故。出家未久者。未證實際 易可迴故。信心尚微須誘化故。二所謂下
列名。三悉曾下歎德。文有十句。初二歎宿 因。次七明現德。後一結德屬緣。既皆約大 乘以歎。明本大器。託迹比丘顯收諸類 非小乘矣。結屬文殊今成其善。非無因
矣。第二爾時尊者舍利下正明化益。於中 二。先以身儀攝益。則令根熟起欲。二爾時 文殊告諸下。語業攝益正授法門。前中四。一
示勝境。二得勝益。三詣勝人。四蒙勝攝。今 初有三。初標告。二海覺汝可下正教觀察。 有十勝德。一身相勝。二常光勝。三放光勝。
四眾會勝。五行路勝。表常依八正故。六住 處勝。舉足下足無非道場隨心轉故。七福 嚴勝。常觀空有二邊。心地之下具如來藏恒
沙萬德。無心忘照任運寂知而顯現故。八林 樹勝。樹立萬行嚴法體故。九自在勝。於 我無我得不二解自在。主中為最尊故。十
上攝勝。此有二意。一約事心常上攝諸佛 法故。二約表。諸佛顯揚皆依般若究竟至 於一切智。故三爾時下結略顯廣可知。二彼 諸比丘下得勝益。中上既勸觀義兼修觀
益。相可知三即白尊者下明詣勝人可知。 四爾時文殊下蒙勝攝於中二。先示攝相。 以迴觀法器故。如象王迴者。身首俱轉無 輕舉故。後時諸比丘下。設敬興願為後正
說之由。第二語業攝益中二。先受自分法。 後爾時文殊下受勝進法。前中亦二。先受 法。後時諸比丘下得益。前中三。初舉益標
告。二何者下別示行法。皆言無疲厭者。 法門無盡眾生無邊。取相而修多生疲厭。厭 則退墮二乘。若無愛見而修則無疲矣。無
疲則佛果非遠。況我身耶。十句攝為五對。 一內因外緣。二求法成行。三深定妙智。智入 三世故四嚴剎調生。五長時廣大。廣大亦勝
進修也。三比丘若善男子下舉益勸修中。 亦為五對。一長善離生。二超凡越小。三生 家具業。四習果修因。五摧邪入證。第二
得益中二。先別明一定。後又即成下通顯多 門。前中亦二。先明所得定體。言無礙者。 略有三義。一能見離障故。二所見無擁故。
故云見一切佛境。三一具多用故。雖具此 能而無見相。故名三昧。二得此三昧下別 明定用。有四。一正明天眼用。二及亦聞下
天耳用。三亦能觀下他心用。四亦能憶下宿 住用。一眼具斯四用故稱無礙。二通顯多 門者。上一定之用既爾。多門無盡例然。此
顯圓教攝機創立大心。乃得十地之後十通 之用。以始攝終故。如發心功德品等辨。 第二受勝進法中亦二。先教勸。上但明大 心無疲。今令廣住行願進趣普修。後以成
就下明展轉獲益。上來初會竟 (已上入第六十二經) 第二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勸諸下。諸乘人會 中四。一結前所作。二漸次下明至化處。三
時文殊下顯所說法。四說此經下明所益眾。 就化處中。其城居人多有福德故曰福城。 城表防非。東為群方之首。亦啟明之初。表
順福分善入道初故。又表福智入位本故。 娑羅林者。此云高遠。以林木森聳故。表當 起萬行莊嚴摧伏故。大塔廟者。即歸宗之
所。日照三藏云。此城在南天竺。城東大塔是 古佛之塔。佛在世時已有此塔。三藏親到其 所。其塔極大。東面鼓樂供養。西面不聞於
今現在此處居人多唱善財歌辭。此城內 入並有解脫分善根。堪為道器。此表所依 法界本覺真性。諸佛同依。故云往昔諸佛曾
所止住等。三顯所說法。名普照等者。智用 宏舒。故云普照。所照深廣稱為法界。即入 法界經也。四所益眾中有二類別。初明諸
龍。得主教意故云正求佛道。即住海水中 堪受得聞。後復有下。攝三乘機得眷屬教 意故。但云復有眾生調伏。不別演說故非
別會。自此第三時福城人下攝善財會。亦為 十門。一趣求有異。二修入眾殊。三示方不 同。四見處差別。五遣不遣別。六歎不歎
別。七推不推別。八結不結別。九去不去別。十 正釋本文。今初。有三句。初文殊自往福城。 以機尚微故。未發心故。大悲深故。二德雲
已去善財往求機漸勝故。已發心故。顯重 法故。三末後普賢知識不就。善財不往。顯 法界位滿無來去故。二修入眾殊。唯初信內
有三會。四眾諸類不同。顯創修故。表通收 故。住位已去善財一身行別。在已入位希 故。三示方不同大位有三。初地前知識多在
南方。地內無方。地後兼二。然南者古有五 義。初一約事。謂舉一例諸。一方善友已自 無量。況於餘方。餘四約表。二者。明義表捨
闇向智故。南方之明萬物相見。聖人南面聽 政。蓋取於此三中義。離邪僻東西二邊。契 中正之實道故四生義。南主其陽發生萬
物。表善財增長行故。北主其陰。顯是滅義 故。世尊涅槃今棺北首。五隨順義。背左向 右右即順義。以西域土風城邑園宅皆悉
東向故。自東之南順日月轉。顯於善財隨 順教理故。此五義中。初一則通。次一後二地 前表之。契中道義地後表之。亦通地前正
證離相。地中不以南表。地後顯於業用 不同地中。後文殊有示無方。表般若加行。 有行正證無二故。普賢無方無示表法界 普周故。有人唯取隨順一義。非前諸釋。謂
正明之義出此方故。寧知西域南非明等。 況通方之說言旨多含。四見處差別者。三賢 未證散在諸處。地上證真生在佛家多居
佛會。地後起用亦散隨緣。普賢因圓剋果還 居佛所。五遣不遣者。初之文殊以在最初。 表內重起信。前更無遣見。後文殊則般若
照極自見普賢法界故亦無遣。中間諸友 顯緣起萬行相資圓滿。故皆教遣以指後人。 亦顯諸友不獨己善離攝屬故。六歎不歎 者。初文殊中。未發心前所以不歎。勸發心
已方乃歎之。後二不歎表位滿故。離心相 故。中間諸友皆應有歎。其不歎者略有二 緣。一正在定故。如海幢等。二行非道故。
如勝熱無厭婆須蜜等。歎違逆化故。無此 二緣不歎者略。七推不推者。諸位知識。皆 有謙己知一推勝知多。唯初一後三缺斯
二事。為顯人尊德已備故。而有遣者。令增 修無厭法門別故。普賢不推佛者。顯果海 離修故。佛屬本會故。八結不結者。唯普賢
有結通十方塵剎。顯位滿證理周故。餘皆 反此。九去不去者。末後二位無有辭去。以 文殊無身顯離相故。普賢位極收盡法界
故。餘皆辭去。學無常師。成勝進故。十釋文 者。於攝善財十信行中。文別有四。一四部 雲奔。二三業調化。三上根隨逐。四大聖重
教。今初分二。先總明。後時有下別顯。別有 四眾。一優婆塞。此云近事男。謂親近比丘 而承事故。別名云婆須達多者。此云善施。
或云財施。餘可思準。二優婆夷。此云近事 女。親近比丘尼而承事故。上二並由受五 戒。故立近事名。三童男四童女。並可知。而
數皆五百者。表五位證入並通此故。第二爾 時文殊下。三業調化中二。一身意調機。二爾 時文殊師利菩薩如是觀下。當機授法。前
中亦二。先總調大眾為授法方便。故云將 說。後復於下。別觀善財知其不群。特迴聖 眷。善財會名因此而立。偏所為故。於中二。
先總標。二知此下別顯。別中二。先觀外緣。 後觀內因。前中亦二。先別明。後以此事下總 結。財多屬依善通依正財現是其善相。稱
曰善財。亦猶善現立稱。二又知此下觀內 因者。此亦稱善對上為財。又解心順理曰 善。積德無盡曰財。文有十句。初一唯宿因。
信解已去皆通過現。第二當機授法中三。 初結前標後。二所謂下別舉法門。三爾時 文殊師利。童子為善財下結說勸進。就別
舉中十句。初二約佛因。一積集萬行。二念 念不斷。次七約佛果。於中前三妙用攝生。 後四體用圓備。第十句通因通果通理通
事。三結說勸進中。結前所說普及無偏。指 前因法勸令進修。令發大心求前佛果。 令憶宿善使不自輕。餘非此機隨宜更 演。第三爾時善財下。上根隨逐同餐妙旨。獨
穎眾流重法隨師。說偈求度。文中二。先 總序說因。二正陳偈頌。今初。由已發心 故。此菩提心為當何位。善財童子為聖 為凡。有古多釋。一云即地上菩薩。言發心
者。證發心也。一云是地前寶報凡夫。但有 宿善信根現熟。有云。古不足依。自引安住 地神處。眾神相謂云。此人已生法王種中。
斯文可定。然自為二解。一謂智契法性 生在佛家。名法王種。即已入地。二謂據多 聞熏習勝解真性成就佛種。名生法王種 中。即三賢內種性菩薩。然此師解依於前
義。不異初師。依於後義未殊次解。何足 異焉。又以此文為證者。則慈氏云。一生淨 菩薩行。見普賢處等諸佛等。復云何通。無
執一文自相矛盾。賢首云。應是善趣信行 中人。依圓教宗有其三位。一見聞位。即是 善財次前生身。見聞如是普賢法故。成解
脫分善根。如前歎德中辨。二是解行位。 頓修如此五位行法。如善財此生所成。至 普賢位是。三證入生。即因位窮終沒同果
海。善財來生是也。若爾定是何位。謂以在 信是信位。在住是住位。一身歷五位隨在 即彼收。以遍一切故。如普賢位。此之一解
甚順經宗。但更有一理。謂歷位而修得見 普賢一時頓具。地獄天子尚三重頓圓。何以 善財剋定初地等。又定初地。言為是未見 文殊前耶。為是已見普賢竟耶。一生有
增進耶。始末定耶。無得管見以害經宗。二 正陳偈辭。三十四頌分二。初四頌。傷己沈 溺自勉不能。後三十頌。仰德依人請垂拔
濟。前中亦二。前二明依果起因。長迷不 出故。喻之以城。後二明依因趣果。生死 無窮故。喻乘惡乘。又初二迷於苦集。後二
失於滅道。今初文也。三有悅情即起惑之 處。愚迷三世即起惑之因。魔王即起惑之 緣。童蒙乃起惑之者。餘皆所起之惑。然三
界受生皆由著我起。依我起高而難踰故。 六趣門中出入不息。餘可思準。後二中初偈 失正行邪道。後偈入苦無涅槃。徽者束也。
纏者索也。又三股曰徽。四股為纏。盈者緩 也懈也。第二請拔濟中分三。初十三偈讚 人求法。次十五偈讚法求乘。後二偈雙結
人法。前中二。初六偈對前苦集希垂拔濟。 後七偈對失滅道冀成行果。皆上三句 讚文殊德。偈各一德。後一句正求運濟。就 後七中初一總求其道。次二求涅槃道。次
二求菩提道。後二求見道緣。第二願輪下歎 法求乘中。亦對前惡乘以求勝乘。尚異二 乘。況馳驟三界。於中分四。初四求悲智定
攝利他乘。次三求十度自行乘。次四求二 利滅障乘。後四求運載廣大乘。上四即同 三賢十聖皆文義多含。可以意得。後二偈雙
結中。初偈結法願見。後偈結人請攝。第四 爾時文殊師利菩薩如象王下。大聖重教成 其勝進之行。文分四別。一略讚略教。二廣問
廣答。三指示後友。四念恩辭退。今初先讚。 一讚發心。發心在前長行之中。二讚近友。 問行在前偈內。後善男子親近下。教往
近友。云何近友是種智初因。法無人弘雖 慧莫了。故下德生中廣顯其相。涅槃二十 云。一切眾生得阿耨菩提近因緣者。莫先 善友。乃至廣說。以為全分等。靡不有初
鮮克有終。歷事多時故宜勿懈。第二善 財白言下。廣問廣答中先問後答。今初。有 十一句。望前偈中文有二勢。一前別此 總。謂於前悲智等別行總修學故。二前橫此
竪。悲智等行。位位同修趣入圓滿等。從 始至終故。就此諸句初二為總故。下諸友 中多但舉此。謂若學解學行始修終修皆 名修學。唯因圓無學果滿無修故。又學攝
於解修攝於行。二句已收解行盡故。餘九 句別。一始趣向。二即事造修。三治障離過。 四達證分明。五具足獲得。六隨順人法。七
長時無間。八無餘修習。九究竟圓滿。若竪配 者。謂十住解能趣故。十行正行故。十向普賢 悲願能淨障故。初地始入如故。二三四地
世出世行皆成就故。五六七地能隨世故。 八地無功無念無間斷故。九地知諸稠林 廣利益故。十地等覺方圓滿故。橫竪無礙 是則問意。二爾時文殊下答。於中二。先
以偈頌別讚別教。後長行內總讚總教。今 初。十偈分五。初二偈讚其發心。於中初二 句總讚。次三句指其發心之體。即三種心。
謂悲以下救智以上求。大願為主故。慈氏 云。菩提心燈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光照法 界。後三句顯發心意樂。謂不求五欲及王 位等。但為眾生故。二有一偈略教。謂若
厭苦趣寂。則大道不具魔小所壞。若能了 生死之實息愛見之疲。則攝眾魔為侍。 不溺實際之海故。一切莫壞三有一偈 重讚其發心之德。以為物發心福之勝故。
有智之福為福光。凡小不壞之福為威力。能 生眾福為福處。離障深廣為淨海。四有五 偈廣教具答十一句問。初偈答二總句。謂
若見多佛聞法則能受學。於解持而修行。 次偈答次三句。謂若趣向見佛。成就大願 則能具行。具則行淨。次二句答入與成就。 謂證入真空而不礙涉有。了達妙有而不
迷於空。是入方便。若如是入即住菩提。何 行不成。次二句答隨順問。若順佛學是真 隨順。自然順於一切智法。次一偈答憶念。
謂剎塵諸劫相續修行。斯為憶念。後一偈 答後二句。謂多時處修則增廣圓滿。大聖此 中總教諸法。顯十信中總相信故。下諸善
友各別教示。顯入位後別修證故。五有一 偈結益。第二長行總讚總教中。先讚。但言 發心已含前別義後善男子若欲下。教謂但 能求友離過則前諸問皆圓。於中先按定
上令求友不得猶豫。言善知識者。謂能 令於未知善法令知。未識惡法令識。或二 字並通。識約明解知約決了。真為揀似。然 知識有五。一知識世間善惡因果。而令修
斷。二厭世樂而欣涅槃。三有悲心相心修 度。四以無相慧令物修行。五令無障礙 修滿普賢行。此五前前非真真唯第五人能
行。此是人善友。若約法友。教理行果皆善友 也。後善男子求善知識下誡勸。隨順是勸。餘 皆為誡。設有實過尚取法亡非。況權實多 端生熟難測。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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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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