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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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591c07] 第二爾時文殊下。辨言說答。就文分四。一 歎眾希奇。二諸佛子下。牒問總歎。三何以 故下。徵歎總釋。四諸佛子如來下。廣顯難
思。今初也。前眾疑問。佛令文殊答者。以文 殊示居此土生有十徵來自他方。體含萬 德降魔制外通辨難思。化滿塵方用周三
際。道成先劫已稱龍種尊王。現證菩提。復 曰摩尼寶積。實為三世佛母。豈獨釋過之師 影響而來。一切咸見故。其說也。何不待請
敬同佛故。何不待告承佛神力。佛意許故。 眾既念請佛方現相。非夫尊極大士。安得 理契潛通。故上以光示普賢。此乃冥加妙
德。若爾普賢云何定後更請。表說所信甚深 細故。何不入定以果從因同於信故。餘 如上說。何故無加。以無定故。又承佛神
力是冥加故。歎眾希有者。略有五義。感應 懸隔難一遇故。德行內充總稱歎故。以名 表法甚希有故。創起信行未曾有故。此一 眾會即是等空法界會故。二牒問中脫於
剎體。佛出現者。即前威德也。阿云無也。耨 多羅上也。三者正也。藐者等也。又三遍也。菩 提覺也。謂道不可加曰無上也。無邪委知
為正遍也。三徵釋中。徵上難思言也。下釋 云。能感之機差別無邊。如來普應周于法界。 廣難思也。下結文具顯。又隨宜說法意趣難
思。又等法界者。舉一說法等餘多門。門不 可盡量等法界。法門難思。第四廣顯難思 文二。先總顯多端。二隨門別顯。今初也。舉
娑婆為首。略顯十種差別多端。準下結通。 實通法界。十句不出三業。一身為總相現 十法界不同。故云種種。二名以召實。次下
廣辨。三金銀等色不同。三十二相等異。四形 有長短三尺丈六。乃至無邊。五壽命限量。 或無量劫。或不滿百年。下至朝現暮寂。
六處。謂化處染淨等殊。七根。謂眼等隨感現 異。八生處。有剎利等別。九依語之用隨方 言音施設非一故。十觀察者。周旋顧盻以應
群機。又觀存亡安危。可不智照諸境示有 多端。下結意云。令諸眾生各稱己分。而自 知見得調伏耳。第二諸佛子下。隨門別顯。
文分為三。初終此品辨身名差別。答上佛 住之問近廣種種身等八句。以色相等皆 屬身故。二四諦品。辨言教遍周。答佛所說
法問。近廣種種語業。三光明覺品。明光輪 窮照。答上威德法性菩提三問。近廣種種觀 察。其五句依報。但有現相答。廣在前會故。
今初廣上名者。然聖人無名為物立稱。若 就德以立德無邊涯。若隨機立名等眾生 界。雖復多種皆為隨宜生善滅惡見理而 立。海印頓現不應生著也。文中分四。一娑
婆之內自有百億。二娑婆隣近。即百億之外。 三類通一切。謂盡十方。四釋差別所由。由 隨物故。初中分三。初此四洲。二四洲之隣
十界。三總結娑婆。今初亦三。初標處。次列 名。後結數。他皆倣此。舉四洲者。昔云意 取閻浮言總意別。餘三天下佛不出故。然
雖不出。除北俱盧餘容有往。下並準之。 一切義成即悉達也。無事不成就故。圓滿 月者。惑斷智圓恩蔭清涼故。師子吼者。名決
定說。釋迦牟尼者。釋迦云能。能仁種故。牟 尼云寂默。契寂理故。第七仙者。七佛之末 故。若取賢劫當第四仙。即喻也無欲染故。
毘盧遮那。廣如前釋。瞿曇氏者。唯約姓也。 此云地主。以從劫初代代相承。為轉輪王 故。然上云釋迦。乃是族望。此即姓望故。智
論第二云。釋迦牟尼姓瞿曇。故佛名經亦然。 沙門此云息惡。無惡不息故。復稱大。最勝 者聖中極故。德無加故。導師者。引導眾生
離險難故。於生死海示眾寶故。然名含 多義。略釋此十恐文繁博。餘但隨難解之。 二此四天下東下。此洲之隣十界。即為十段。
其善護等。皆四洲之通稱也。今初東方斷言 論者。證離言故。無能說過故。南云帝釋 者。為天人主能稱物心故。西云水天者。水
善利萬物天光淨故。北方醫羅跋那者。具 云醫濕弗羅跋那。醫濕弗。自在也。羅跋那 者。聲也。即圓音自在耳。上云盛火者。盛火
焚薪不擇林木。佛智利物無揀賢愚。問餘 聖教說。大輪圍內平布百億。上即諸天下安 地獄。如何此說上下皆有四洲。答此教所說
事隨理融。隨說法處即是當中。縱極上際 旁至大輪圍山。亦有十方互為主伴。以融 為眷屬。本敷非多。十方界融亦準於此。因
此略說娑婆融通。改非改相略有其五。一約 事常定。如小乘說。二隨心見異。若身子梵 王。三就佛而言本非淨穢。四隨法迴轉如
上主伴互為。五潛入微塵。如前會說。若通 論餘淨土更有五義。謂諸剎相入義。相即 義。一具一切義。廣陜自在義。帝網重疊義。並
如前後諸文所說。三諸佛子此娑婆下。總 結娑婆。二諸佛子此下。彰娑婆隣近十方。 亦為十段。密訓唯九者。勘晉經開曉意下
闕一聞慧。南方唯二舊經。則具。乃是新本 脫漏。準前後例不應獨此便略。西北方名 有十一者。獨此有餘不成文體。此中專念
法。應即是前所脫聞慧。亦是梵本之漏。注 者誤安貝葉耳。下方云帝釋弓者。如來念 定之弓。以明利箭能射業惑阿修羅故。然 舊云法命主意。取帝釋以法教命為天主
故。今云其弓但一事耳。若作宮室字。以處 取人大同晉本。第三諸佛子如娑婆下。類 通一切。準四諦品。更有舉此例餘十方亦
如娑婆。互為主伴。第四如世尊下。釋差別 所由。此有二意。一自既由於差別名言等。 而得成就。今還倣古以差別熟他。二昔菩
薩時隨機調物。今時出世稱本立名。如昔 教眾生令空妄境。今成正覺為立超境 界名。他皆倣此故而得成熟之言通自他 也。
四聖諦品第八
[0593a01] 釋此一品。五門分別。初來意者。此品廣前 種種語業。即答前佛說法問。亦遠答前會佛 演說海之一問故。既知佛可歸。次知法可
仰。上名隨物立。今法逐機差故次來也。二 釋名中。言四聖諦者。聖者正也。無漏正法 得在心故。諦有二義。一者諦實。二者審諦。
言諦實者。此約境辨。謂如所說相不捨 離故。真實故。決定故。謂世出世二種因果。 必無虛妄不可差失。言審諦者。此就智
明。聖智觀彼審不虛故。凡夫雖有苦集。而 不審實不得稱諦。無倒聖智審知境故。 故名聖諦。故瑜伽九十五云。由二緣故名
諦。一法性故。二勝解故。愚夫有初無後聖 具二故。偏說聖諦。四謂苦集滅道。總云四 聖諦。帶數釋也。性相云何。逼迫名苦。即有
漏色心增長名集。即業煩惱。寂靜名滅。謂 即涅槃。出離名道。謂止觀等。此約相說通 大小乘。智論云。小乘三是有相滅是無相。大
乘四諦皆是無相。涅槃云。解苦無苦名苦 聖諦。謂達四緣生故。空則超筌悟旨成大。 又涅槃云。凡夫有苦而無諦。二乘有苦有
苦諦。而無真實。菩薩無苦有諦。而有真實。 謂若苦即諦。三塗之苦豈即諦也。二乘雖審 知之。而不達法空不見真實。又二乘雖
知苦相。不知無量相。故大經云。苦有無量 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瑜伽說苦。有一百 一十。然此經中。雖彰名異即表義殊。以名
必召實故。是無量四諦義也。約一界一諦 即有十千。娑婆四諦有四百億十千名義。而 文義包博言含性相。又究此四。非唯但空
便為真實。今了陰入皆如無苦可捨。無明 塵勞即是菩提。無集可斷。生死即涅槃無 滅可證。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無苦無集
即無世間。無滅無道即無出世間。不取不 捨同一實諦。故斯一品。有作無作有量無量。 皆在其中。準下第五地中。復以十重觀察。
至下當明。三宗趣者。以無邊諦海隨根 隨義。立名不同。遍空世界以此為宗。務 在益物調生為趣。又上二皆宗發生淨信 為趣。四解妨難。問既彰佛語業答說法問。
佛所說法多門。何以唯陳四諦。答以名雖 在小義通大小事理具足。謂苦集二諦是 世間因果。所知所斷無改易故。滅道二諦 出世間因果。所證所修事決定故。知斷證修
能運眾生。到彼岸故。世界有異此獨無改。 況無量無作何義不收。是故約此以顯差 別。又為破計引機故。謂演彼聲聞四諦局
法。令亡所執。引入一乘無邊諦海故。約此 辨。何以四諦皆帶苦言。謂苦滅聖諦等。然 謂生苦之集故。云苦集。盡苦之滅名為苦
滅。至苦滅之道名苦滅道。不得單言苦 道。以道非生苦不同集故。又非滅苦不 同滅故。能證苦滅故云苦滅道。五正釋 文。一品分二。先標告。二諸佛子下正釋。於
中分四。初娑婆諦名。二隣次十界。三類通 一切。四主伴無窮。然此望前品略於單說 四洲就初二中。一一方內文各有二。一別
列諦名。二結數辨意。然其立名或有因從 果稱果籍因名。約事約理或總或別。如文 當知。初娑婆中列內四諦。即為四別。一苦
云罪者摧也。謂摧壞色心故。二逼迫者。不 可意境逼迫身心也。此二總顯。三變異者。 壞苦也。攀緣者。追求苦也。聚者。五盛陰苦
也。刺者。從喻立名。如刺未拔。依根者。由 苦能生一切惡也。虛誑者。於下苦中能生 樂想也。癰瘡處者。此喻二苦。有癰瘡處性
自是苦。此如五陰苦。若加手等。觸苦上加 苦是苦苦也。愚夫行者。行苦也。愚人所行 故。如以睫毛置掌不覺。若置眼內為苦
不安。愚夫不覺行苦如掌內之毛。而復以 苦反欲捨苦。皆愚夫行也。二集中初二通 顯。謂有業惑者。繫縛三界滅壞善根。次二
別顯煩惱。餘多通業惑。三苦滅中。無諍者。 煩惱為諍故。體真實者。非唯惑滅而已。實 乃法身常住為滅諦之義故。次云住自性也。
謂本來滅故。四苦滅道諦云十藏者。謂信聞 等如十藏品說。二結云四百億十千者。 准望前名號。一四洲有十千。今一四天下
一諦。亦有十千。四諦歷於百億。故有四百 億箇十千。隨眾生心下。顯差別之意也。第 二辨十方諦名。一密訓即東方界也。苦名分
析悉無力者。推之於緣無實物也。形狀物 者。有形皆苦也。集中病源者。謂有攀緣故。 滅云一分者。惑由妄起故。分數塵沙理不
可分故稱一分。道言上行者。所之在滅。 言觀方者。謂觀四諦也。更有四方如十 定品。二最勝世界者。即是南方前名豐溢。 豐溢是正翻最勝。乃義譯耳。苦名有勢力
者。生老病死猶四山臨。人世雖賢豪力無與 競。集名非己物者。己本性淨妄惑何預。滅 名義中義者。事善有義滅理尤勝。義中義
也。道名燒然。以智慧火燒煩惱故。三西 方離垢世界苦名有無數者。三際無涯故。 集名增長者。從惑生惑業故。滅名稱會 者。以事之滅稱會理滅故。破印者。世之陰
苦若蠟印印泥印壞文成。此陰纔滅彼陰續 生。今云破印永不生也。道名諸有邊者。照 實即生死可盡也。故中論云。真法及說者聽
者難得故。是故則生死非有邊無邊。謂三事 難得故非有邊。難得者。容有得義。得則生 死有邊。受寄全者。業寄於集暫受還亡。業
寄於道永不可失。四北方豐溢世界者。豐 溢自南方界名。前品此方名為豐樂。梵云微 部地 (田夷切) 豐樂得旨。譯者不審二名相參耳。
苦名有海分者。二十五有各一分也。數所成 者。數體即集集所成故。集名分數者。無一 理以貫之則惑業萬差矣。攫噬者。攫搏也。噬
嚙也。集之損害猶惡禽獸也。滅名無所修 者。修已極故。道名無量壽者。謂證滅永常。 今因標果稱。五東北方攝取世界。苦名地
獄性者。未入忍來常有墮性。根本空者。約 性以說。同淨名五受陰洞達空故。集中由 妄惑故。愛見羅剎橫相執取。妄體本空故。無
可取故。中論云虛誑妄取者是中何所取。佛 說如是法欲以示空義。滅道俱名離言者。 滅性離言。道令言離故。六東南繞益世界
苦名如賊者。五盛陰苦劫害我故。集名無 力者。於出生死無有力能。善法治之不 復相拒故。滅名捨因者。無為無因而體是 果菩提之道望此亦因獨寂滅涅槃得稱果
果。故曰捨因。道名一切印無不審決故。 印義後說。七西南鮮少世界苦名邪行者。 體非正道是行性故。集名廣地生大苦樹 故。宅主即無明也。滅名絕行處者。心路絕
故。道名廣大路者。先聖後賢游之而不厭 故。八西北歡喜界中苦諦闕一者。晉譯少 出生唐譯少失利。集名無底者。煩惱深故。
非習道學浮沈而不已。滅名破依止。身與 煩惱互為依止。展轉無窮唯證滅理方能 永破。道名廣大性者無不在故。九下方關 [門@龠]
世界。苦名我所成者。我見有故。集名我 心即我見愛。滅名覺分者。所覺處故。道名 入義者。能入滅諦第一義故。十上方振音
世界苦名匿疵。身為惑病所藏處故。傲慢 者。慢以生苦為業。果取因名。染著性者。性 令染故。如樂受壞苦誰謂苦耶。駃流者。剎
那性故即行苦也。不可樂者。苦苦也。覆藏者。 藏苦因故。樂藏壞苦故。不苦不樂藏行苦 故。速滅者。流轉苦也。難調者。誰不欲捨莫
之能出。不憚疲苦方能調之。集名至後邊 者。不斷無窮故。門者入苦趣故。滅名不可 取取則不滅也。小之則無內不容一物也。
大之則無外法界性也。道名難敵對者。有 惑必破不為惑破故。猶明能滅闇。故無 闇而不滅。闇不滅明何能相敵。第三諸佛 子下。類通一切。初舉娑婆以類東方。後舉
東方以類餘九。第四如娑婆下。顯主伴無 盡。文中初舉此例彼。謂娑婆為主。有密訓 等盡空世界皆為伴。後彼一切下以彼類
此。則知密訓等盡空世界為主。攝伴亦爾。 則無盡無盡耳。此猶約娑婆同類世界而說。 以結數中同百億故。餘樹形等異類世界。
彼一一類皆遍空法界。是則重重無盡無 盡。非此所說也。如是皆為調伏眾生。
光明覺品第九 (入第十三經)
[0594c11] 解此一品略以五門。初來意中自有其十。 一為答前所依果問故。然古德對前二品 已答二問。此品正答三問。謂長行放光答
佛威德。見成正覺答成菩提。文殊說偈正 答佛法性問。今更一解。謂長行但現相答。已 如前說。偈中具答三問謂初五答菩提。次
一答威德。後四答法性。二為廣名號品總 標多端故。正廣種種觀察是意業故。三者 即說十信之體性故。如下三會將說正位。 皆有偈讚此其類也。四顯實遍故。但所說
有二。一佛二法。佛有二。一身二名。法亦有 二。一權二實。前但佛名遍此顯身遍。四諦 即實之權遍。此品顯即權之實遍故。五現
驗故。上二云遍眾未目覩。今光示遍相故。 六顯總遍故。前但名諦別遍。今此一會即 遍法界。一一皆悉同時同處同眾同說同遍
故。七顯圓遍故。謂前顯差別。一切方能遍 一切。今顯無差別。一切即圓融遍一切故。 八與下經為其則故。謂下結經通云。遍一
切者。皆如此辨以如來一乘圓教。於須彌 山等一類世界。施化分齊皆若此故。九示前 神通相故。上云現通。如何現耶。一會不動
遍法界故。十為顯理事俱無障礙。令捨 執從法故。此意雖通在文遍顯。有上諸義 故此品來也。第二釋者名。一開二合。初開者。
光明體也。覺者。用也。此二各二。謂光有身 智二光。覺有覺知覺悟。又光有能照所照。 覺有能覺所覺。如來放身光照事法界。令
菩薩覺知見事無礙。文殊演智光雙照事 理。令眾覺悟法之性相。二合者。良以事理 俱融唯一無礙境。故得一事即遍無邊。而不
壞本相。身智無二。唯一無礙光故。涅槃經 瑠璃光菩薩處云。光明者。名為智慧。知悟不 殊。唯一平等覺悟之心。知無事非理故。又
此二光不異覺境。此三圓融唯無礙之法界。 雖平等絕相不壞光明之覺。品中辨此故 以為名。若從開釋。光明之覺光明有覺之
用。通依主有財。若從合說。光明即覺可持 業也。第三宗趣者。以身智二光無礙覺悟 為宗。令物生信為趣。又釋名並是品宗來
意盡為意趣。第四解疑妨。問此足輪光何時 放耶。若說名諦意如何。佛剎菩薩眾數並 同名號。如前已放前何不說。答是前名號 品放。但前二品明文殊此會說法不俟光
照。今辨百億剎中。乃至遍法界說故。須光 以顯示其所來。菩薩即前菩薩。故並全同。次 有妨云。光照百億百億何不照此釋云。此
為主故。若彼為主則說彼照。又疑云。下光 既窮法界。金色更在何許。當剎當剎有本 會處。皆去十剎主伴遍故。第五釋文。大
分為二。初如來放光。二照此下。光至分齊 今初。足下放者。表信四義。一自下而上信 最初故。二最卑微故。三為行本故。智度論
第九云。足下放光者。身得住處皆由於足。 四顯信該果海已滿足故。輪義亦然。圓無 缺故。言百億光者。以遍法界所照之剎皆
百億故。第二光至分齊者。此中光照大數約 其現文。且有二十六節。前九別名。後十七同 辨。即為十段。若據實義應有等法界無
盡之節。節節有偈。中上本經必應廣說。然 非多度放光。亦非一度放光。次第照於多 節。唯一放光。同時頓照盡空世界。但為言
不並彰說有前後。隨機心現節節各見。則 如來光明節節而照。金色文殊節節而至。乃 至法界各見亦爾。在佛文殊節節皆遍。如月
普照百川各見。若法界機頓見。前來諸類所 見信會既爾。住行等會同遍亦然。十段之中 文各有二。皆長行。佛以身光照現事境。令
眾目覩。偈頌文殊智光讚述事理。令眾悟 入。十段依答文三。初五答菩提即分為五。 初一總顯菩提超情。二通顯菩提因果。三
顯八相菩提。四顯菩提體性。五體菩提之 因。今初長行中二。先照本界染淨。二如此處 下。現自法會普遍之相。前中三。初總標分
齊。二百億閻浮下。別顯所照。三其中下。類 結明顯。今初言三千大千者。俱舍論云。四 大洲日月蘇迷盧欲天梵世各一千。名一小
千界。此小千千倍說名一中千。此千倍大千。 皆同一成壞。梵世謂即初禪。故云同一成壞。 以三度積故曰三千。略去小中舉其末後。
故云大千。長阿含十八。雜阿含十六。正理 三十一。及瑜伽智論雜集顯揚。亦不殊此。 有云然顯揚第一明三千世界三災所壞。故
知初禪小千。二禪中千。三禪大千。若金光明 直至非想。皆云百億意在遍諸天。故此經 文中。但至色頂約無色無處故。今依二經。
二別顯所照中。初現人中。二現八相。三現 諸天。初中閻浮提者。新云贍部。俱舍云。阿 耨達池岸有樹名贍部。因以名洲。提者。此
云洲也。東弗婆提者。此云勝身。身勝餘洲 故。西衢耶尼。此云牛貨。以牛貨易故。北欝 單越。此云勝生。以定壽千歲衣食自然故。
大海者。即外鹹海也。百億輪圍者。一四天下 一小鐵圍故。中者有千。大者唯一。皆云百 億者。此方黃帝算法數有三等。謂上中下。
下等數法十十變之。中等百百變之。上等倍 倍變之。今此三千。若以小數計有萬億。今 約中數。從千已上百百變之。則有百億。故
唐三藏譯為百億俱胝。測公深密記第六云。 俱胝相傳釋有三種。一者十萬。二者百萬。三 者千萬。由此三千以俱胝數。或至百數。或
至千數。或至百千。唐三藏譯是千萬也。故 至百數。又依俱舍譯洛叉為億。此譯俱 胝為億故。下光照一億十億等。梵本皆云俱
胝。總由俱胝之數不同故也。二現八相中 文有五相受生含三。佛成道後始放光明。 却現初生及後涅槃者。約微細門融三世 故。亦非能照是報所照是化。以放光身在
摩竭故。此經報化融故。大菩薩等化處見 報。下位之機報處見化。二不並故。能照所 照唯是一佛。顯佛自在超思議故。三百億 須彌下。現諸天中舉須彌者。二天所依
故。二現自法會中二。先現本會。此是一會 遍一切處。非是多處各別有會。乃至法界 亦如是遍。此圓融法非思之境。二悉以佛神
力下。現新集眾。言佛神力者。亦即是前各 隨其類現神通也。文有四段謂總顯列 名。剎號佛名皆同名號品中。但增百億為 異耳。偈文分二。先彰說人後顯偈辭。今
初。言一切處文殊者。略申三義。一約當節。 如初節中。百億佛前有百億文殊。為一切 也。各各皆說當節之偈。故文皆云各於佛
所。二一文殊從一處東來。即從一切處東 來。至一法會。即至一切法會故。雖東來而 即一切處。以是法界即體之用身故。三約
表法。文殊乃是不動智之妙用。觸境斯了。六 根三業盡是文殊。實相體周萬像森羅無非 般若。何有一處非文殊哉。下九節中皆有
二段。倣此可知。二正顯偈辭。然釋此偈有 通有別。通者此明菩提超情。別謂顯前光 中所見之事。於中又二。一約境。謂融前所
照顯理法故。二約觀。謂令大眾泯絕諸 見。於所照事不生執取。然觀資理成理由 觀顯故。通而釋之。即明菩提超情。大分為
二。初一反顯餘九順釋。今初。反顯違理之 失。謂菩提體德超絕一切。佛地論明佛非漏 非無漏。亦應於世非著非無著。今乃見 佛。內離諸漏外不著世。則有漏可離有
世不著。取捨未亡此見違理。故非道眼。證 道眼者。無分別故。餘偈順顯見理之益。皆 上三句觀相。下句觀益。於中九偈各是一
義。且分為四。初六觀佛。次一趣求。次一觀 生。後一了法。初中初偈正顯佛菩提性本 來自空。稱此而知則無上失。體謂真性。相
謂德相。並性無所有竟何所離。本無有著 誰為無著。如是知者。名為正解。修習明了 斯為正行。下句觀益。言疾作佛者約文殊
門情盡理現。即名作佛。約普賢門信終圓 收。約行布說則不見此理。成佛未期他皆 倣此。次一偈依正等。觀佛菩提性依正無二
故。亦顯光所照處以明離見。謂上半於前 所見世界。令離妄動。知真法界不應動 故。次句例前八相。佛身亦同。平等不動而
了故。成勝智。次偈佛法等觀了同體故。二 念豈生一亦不存。得難思果。次偈生佛等觀 言身即眾生。以梵本中云佛及我故。我即
行人之身稱理普周。云平等住。平等則無能 所故曰無住。我即法性。更不證入法性無 性。復何所入。如是知者曠世難逢故。般若
文殊分云。若知我性即知無法。若知無法 即無境界。若無境界即無所依。若無所依 即無所住也。又本會即住無所住。新集則 入無所入。問若皆平等。云何分別有三寶
耶。智論答云。平等即是三寶。謂平等即法寶。 法寶即是佛以未得法不名佛故。得平等 法。分別有須菩提等。次偈會通平等。謂上
來主伴依正不離五蘊。五蘊性空即是平等。 有相差別總名為數。即同無為故非數法。 離數超世成寂靜果。次偈拂上出世。謂真
出世者。超越入出不礙照知。故成光耀又 上第三偈佛即是法。第四偈法即是眾。第五 偈明是三寶皆無為相。此偈與虛空等。二
有一偈。趣求者。以上雖離見而知。猶恐 帶寂故。上半勸求。次句又觀性離。謂了 迴向心本自不生。是離相迴向也。離相求 佛得名稱果。三次一偈。所見眾生亦皆稱
真。故無生壞知無眾生。是無上道故。下經 云。無上摩訶薩遠離眾生想。末後一偈知法。 即成前法會周遍所由。上半標門。即十玄門
中。一多相容不同門也。次一句釋所由。即十 種所由中緣起相由門也。並如義分齊中。謂 一與多互相生起。且一依多起。則一是所起
而無力也。多是能起故有力也。以多有力能 攝一。以一無力。入於多。是故此一恒在多 中。多依一起準上知之。是則此多恒在一
中也。以俱有力及俱無力。各不並故。無彼 不相在也。以一有力一無力不相違故。有 此恒相在也。緣起法界理數常爾。稱斯而見
何所畏哉。由此緣起成前平等。由前平等 成此緣起。文理昭然不許事事無礙。恐未 著深思。第二重光照十方各十佛土者。是 娑婆隣次之十剎也十偈通顯菩提因果。分
三。初偈菩提之因。次五菩提果用。後四令 物思齊。今初上半所為。謂無明造業愛能潤 業。故生死無窮。如泥中刺不覺其傷。如
瘡中刺為其所毒。下半能為。即從癡有愛。 菩薩悲生非大菩提莫之能拔。無此悲智 非佛法故。次五菩提果用中。初偈悲智雙
滿。智見諸法悲以轉授。普見通於性相故。 離二邊謂真故無有俗故無無。真故無有則 雖無而有。俗故無無則雖有而無。雖有而
無則不累於有。雖無而有則不滯於無。不 滯於無則斷滅見息。不存於有則常著氷 消。俱不俱等何由而有。諸邊都寂故云皆離。
次一美往因行。次一慈力降魔。次一智斷致 用。後一法鼓警機文相並顯。後四令物思 齊者。斯即佛因。能如是行得諸佛道。四偈
顯四種行。一游剎無著。謂不壞其相故能 普游。了剎性空故於有無著。二念佛生 喜。上半所念法身顯故。如空永常。解脫累
亡如空清淨。下半能念憶持明記。故喜生願 足。三亡苦濟物。四護法輕身文並可知。第 三重光照百界。偈中顯佛八相菩提。十偈分
二。初偈標德充滿。後九別廣調生。今初。謂 了俗即真故。如幻本虛真不礙俗。故達諸 法相性相無礙。是真通達。無二礙著則轉
依心淨。大悲同體故。調伏眾生則三德備 矣。故能攝化。後九中即悲願自在調伏普周。 雖數越塵沙略。論其九。皆言或見者。然
有多義。一或多機異處各感見。二或同處。各 見。三或異時別見。四或同時異見。五或同時 異處見。六或同處異時見。七或異時異處見。
八或同時同處見。九或一人於同異交互時 處。見多人所見。十或一人於同異俱時處。 見一切人所見。以是普眼機故。然佛不分 身無思普現也。一初生時身如夜月皎鏡
可觀智猶滿月清涼照物。故云永作。二行 七步時顯其具德。三顧眄時觀方現笑。四 師子吼時說我獨尊。五出家時解縛修寂六 坐道場時障盡德圓。七轉法輪時因悲度
物。八顯神道時調彼難調。九示入涅槃 不妨神用。又下二句亦總結前九。皆是神 通並有深意。如第八會。第四重光照千界。 頌中顯菩提體性。十頌分三。初偈雙具悲
智為菩提體。次四三德內圓。後五即體悲 用。今初上半智深下。半悲濟。次四偈中一歎 菩提永絕。二我德。謂二我之見必因於身。今
觀於身若我即陰。我即生滅。若我異陰以 何相知。故但妄情曾未暫有。既無有我誰 是我所。我我所空身從何有。無身之身顯法
身德。二顯解脫般若德。涅槃二十五云。貪瞋 癡心永斷滅故心善解脫。於一切法知無 障礙。故慧善解脫。涅槃略有一百八句。以
顯深廣。言明行者。即般若德。若作明行足 釋即禪慧德。瑜伽三十八云。明謂三明。行諸 止觀二品。涅槃十六又云。明者三明。一菩薩
明。二佛明。三無明明。菩薩明者。即是般若波 羅蜜。佛明者。即是佛眼。無明明者。即畢竟 空。然皆般若因果理智異耳。足有二義一脚
足義約因。二圓足義約果。此文略無。無數 下。顯其離過非有為故。無數超下位故。 無等豈是因明能求其過。因明立量依世
俗分別定有定無。故曰世間。今體絕有無。 故彼莫能過也。如說佛聲非定有故。不 同外道立常。從法性生離造作故。不同 菩薩所立無常。三科皆爾。豈將佛德判屬無
常。諸因量者。謂諸因諸量。及自他共等三種 比量。比量雖有三支。五分因是量主故曰 因量。三一偈歎佛超絕三科德。蘊者聚義。
謂是有為生死果相。界者種族義。謂是愛著 生死因相。處者生門義。謂諸識內外緣相。然 不離色心。俱舍論云。愚根樂三故說蘊處
界三。蘊等有二。一者有漏是世數法佛非此 成。二是無漏則佛非無因。滅無常色等獲 常色等故。如來妙色常安隱故。四歎佛超
離根境德。境智雙寂契彼性空。根塵兩亡內 外解脫。亦常照內外脫於無知。空尚不存 妄從何起。又上四偈初一法身故常二無過
故樂。三數不能成。故自在稱我。四解脫故 淨。後五即體悲用中。初偈不動普應德。上半 不動下半普應。二我永亡稱性不動。智周法
界何有去來。次偈動寂無二德。三句入寂 一句起用。一相是表所謂無相。無二是遮 體不可分。又無二者。非對有說無也。觀無
始終故心不增減。三輪之化云無量神力。 次偈。無染了機。次偈度心平等。後偈無生現 生智契非有。悲心遍生隨機引之。令歸
常寂。第五重光照十千界。頌中明等菩提 因行文有十行。皆三句辨相。一句勸修。雖 皆作業而展轉深細略分為五初一大悲下。
救業不求自利。故云永出人天。次四修智 上攀業。一信二樂三念四學。又初一長時修 常信不轉故。次一殷重修志樂不退故。清涼
慧者。無惑熱故。次偈無間修不暫斷故。後 偈無餘修常遍學故。三有一偈。內照業觀。 身實相者。如淨名觀佛前際不來等。又如
法華不顛倒等。中論法品云。諸法實相者。心 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即上半 也。又云。諸佛或說我或說於無我。諸法實
相中無我無非我。即下半也。又離我者。超 凡夫。離無我者。超二乘故能悲濟。然我無 我通有四句。一唯有我。二唯無我。三者雙
辨。即生死無我涅槃有我。四雙非上二互形 奪故。四一偈等觀業。大悲同體所以等觀。見 真息妄不起分別。妄盡契如名入真實。五
後三偈大用業。初偈神足通。後二法智通。於 中初一知土。法性土為非色。餘皆為色。此 二融即皆悉委知。後一知佛。又十展轉者。初
悲欲救生當云何救。信樂近佛。樂其何法。 樂佛功德。佛以功德成其身故。空樂何 益。當念念修學。學他不如自觀。自觀不及
物我齊致。入真滯寂當起大用。用何所為 當擬。窮十方界入諸佛海。第六重照百 千界。即第二答佛威德問。威德約身故。前
五法身後五智身。前中分二。初一揀迷。謂 以威德則自在熾盛。色相則端嚴吉祥。種族 則名稱尊貴。雖是薄伽而見從外來。取相
乖於最勝故。為倒見猶眼有病故。見外空 華執內為外。謂空為有。後四示悟顯最 勝法。初偈明如來色相無邊故。起情莫測。 無邊有二。一深故隨一一相稱真無邊。二
廣故。謂具十蓮華藏塵數之相。次偈釋上二 義。前半釋深相。即無相故。後半釋廣無相 之相故。廣復有二。一無限因成。二應機普
現。謂色無定色。若金剛之合朱紫形無定 形。猶光影之任修短相無定相。似明鏡之 對妍媸故隨樂皆見。三一偈明所證超情。 以成前義。前半正顯。謂欲言其有體相寂
滅。欲言其無色相無邊。故止言顯妙唯智 方契故。心慮叵量理圓言偏故。言說莫及。 後半重釋。謂應緣非不合。住體非和合。又
緣起修成非不合。契真相盡非和合。又緣 即非緣故非和合。非緣即緣故非不合。合 相離故無諸相非合亦離體寂滅也。四有一 偈明能證超絕。結歸佛身。上來體性寂滅
遣有。身相具足遣無。非合不合遣俱有無。 而復謂佛是非有非無。還成戲論。中論云。 戲論破慧眼是皆不見佛。故次遣之。謂妄
惑不生故非蘊聚。起心則生便成戲論。決 定見者。不隨境相名自在力。有無不能 累其神。故無畏也。非言行處為絕言道。後
五智身中。初知解脫智。謂外身非業繫。內 心無取著。為皆解脫。常契等理故云正念。 又內脫二障外用無羇。此明自住。下四
大用自在展轉相釋。初一以寂照智利生。 意淨寂也。光明照也。淨故無著。明故智周。故 能大作佛事。次一云何利生。謂變化智自
在。上半一多無礙。下半隨器普現。次偈明 一多所從。以無生智隨物而感。謂一身多 身但由眾生分別心起故。無積無從其猶 並安千器數步而千月不同。一道澄江萬里
而一月孤映。情隔則法身成異。心通而玄旨 必均。云云自他於佛何預。後偈復拂前迹。 謂即前分別之器。亦無所有。妄見之身。豈當
可得。此法是佛所知當依此理見佛。此後 二句兼通結上。第七重光照十方百萬世界。 此下四段答法性問。佛以功德為法性故。
即分為四。初一總顯內外包攝德。二方便幹 能德。三大悲救攝德。四因果圓遍德。今初。偈 中分二。前五歎佛法難思。後五示入方便。
今初分三。初三直就佛明。次一對機以辨。 後一約法以明。今初。初一句所緣。及一切種 智清淨。於所緣所知中。無礙智自在轉故。次
句所依清淨。煩惱習氣永無餘故。三一切種 心清淨。一切善根皆積集故。四具大悲故。 五無憂喜之離染安住捨故。故無所著。六
惡想都絕不依止名聞利養故。七八二句。 體雖叵量具相好故稱歎。九智光遍覺離 倒名淨。身光可知十永害習氣故。十一住 正念故。離邊常明記故不動。亦是成上智
光所觀故。結云佛智。又此一偈即四無所 畏。光明即正覺。清淨即出苦。滌累漏盡及與 障道無畏。不動即無畏之義。外難不能傾
故。不墮勝負二邊故。是無畏智。二一偈對 機以辨中。身心離分別者。含於二意。一約 佛。以三業隨智慧行等故。二約機。即知
上功德。而能身心無分別者。則得無疑無 滯益。三有一偈約法以顯。雖法界遍轉。無 性寂滅故無所轉。假以言宣云方便說。其
能轉智即十力智。後五示入方便者。上來說 佛不離功德菩提。上所說法。不離教義次 第令入。初偈令念菩提。初句善決性相。次
二句契理絕想。以生分別想即戲論故。 具斯二義為念菩提故。大般若云。覺法自 性離諸分別同菩提故。又心絕動搖言 亡戲論。又瑜伽九十五有六種戲論故名
為諸。次偈隨教。上二句了法亡言。次句 得旨方名隨順。次偈入佛功德。上二句雙 存一多相別故。次句雙泯相形奪故。一因 於多有多中應有一。多因於一有。一中應
有多。今多中無一一無從矣。一中無多多 無從矣。故二俱捨也。而性相融通入一即是 入多。名普入也。然一多相依互為本末。通
有四義。一相成義。則一多俱立。以互相持 有力俱存也。即初二句二相害義。形奪兩亡 以相依故各無性也。即二俱捨是。三互存義。
以此持彼不壞彼而在此。彼持此亦爾。故 上文云。一中解無量等是。四互泯義。以此 持彼彼相盡而唯此。以彼持此此相盡而唯
彼故。下文云。知一即多多復即一是也。諸 文各據一義。故不相違矣。復總收之以為 十義。一孤標獨立。二雙現同時。三兩相俱亡
四自在無礙。五去來不動六無力相持。七彼 此無知。八力用交徹。九自性非有。十究竟離 言。次偈入佛菩提依正皆寂。故無所依智
契於斯。故無分別。後偈知法義上。明生土 皆寂不可言異。依正兩殊不可云一。第八 重光照一億界。前云百萬。今十倍於前。即
千萬為一億也。十偈歎佛權實雙行方便 幹能。然方便之言略有三意。一以因中十種 加行方便之力。修成佛果自在之德。二但是
差別之用皆名方便。其無礙慧無若干故。 三即實之權起用自在。故名方便。今文具 三。皆三句辨相。一句結名。初偈即禮起用
為方便。然有六義。一智超下位。二證法無 邊。三解脫有海。四具上三義到涅槃岸。五 壽兼真應。六身光無涯皆佛功德。二歎寂
照方便。初句橫照。次句竪窮。次句即寂照而 無思。故難思也。三歎佛事理無礙方便。初 二句有無無礙。次一句定散無礙。四歎佛
修無修方便。初句善窮性相。次句無念勤修 樂於解脫。釋修涅槃。離不平者。釋前正念。 以不見生死為雜染。涅槃為清淨。此二無
差為真寂滅。五歎迴向方便。初二句趣如 法界。是迴向實際。餘皆迴向菩提。次句迴 向眾生。住如化物故為方便。六證知方便。
初句隨順證入。次句知而無障。次句知遍趣 行即利生法。即知即證為自在修也。七寂 用方便。初句寂。次句用。次句寂用無礙。為
無住涅槃。凡小難到。八時數方便可知。九 難思方便。初句了生滅。剎那一期皆悉了知。 次十一字了相即眾生體。不出三界九地。
下二界是色。無色界非色。二界八地皆名為 想。無想天為非想。有頂非想非非想。悉了 知者。能了兼了其性即是無生。此是無邊之
境故難思也。上二偈但了差別即是方便。十 無比方便。初二句知相。上句竪窮下句橫攝。 次句知性此二不二故。無比即為方便也。
第九重光照十億界。歎佛大悲救生德。十 偈多以第四句為結。於中分三。初偈總標 行海已圓而能普化。次八別顯化類不同。後
一總結悲智周遍。初中初句無餘修。廣謂遍 受大謂極苦。次句長時無間。次句功行已圓。 極惡難度已能度故。云何能度。謂師子吼。師
子吼者。名決定說。定說一切眾生皆有佛 性。度一闡提。定說無我度諸外道。定說欲 苦不淨。以度波旬。定說如來常樂我淨。度
諸聲聞。定說大悲以度緣覺。定說如來無 礙大智。以度菩薩。故云普化眾生次八別 中云何普化。初化癡愛眾生。前半所救。如
人墮海五事難出。一水深。二波迅。三迷闇。 四蟲執。五憂迫失力。眾生欲海流轉亦爾。此 中愛有二義。一已得無厭深廣如海。二於
未得處無足如流。癡亦二義。一迷不見過。 二妄見有德。結網自纏。五由前癡愛招大 憂苦。次句舉古佛已行。亡身為物故曰至
人。後句立誓當作。二度著欲眾生。上半所 救。放逸者。著欲緣也。著五欲欲事也。不實分 別欲因也。受眾苦欲果也。未得已失皆受大
苦。正得亦苦橫生樂想。況當受三塗故云 眾苦。次句受教自修。後句立誓轉化。三救 著我眾生。前半所救著我為因受生死果。未
證無我浩無邊際。次句救方。說二無我唯 佛有之。四救惡趣眾生。三句所救。謂無善 可恃。顯唯惡業及惑病因招三惡趣。展轉
復起三毒之過。因果俱燒末句救方。但淨 其心因亡果喪。五救邪見眾生。前半所救。 上句明因迷四真諦。惑現境故。次句起見。
邪見翳理即為闇宅。後半能救之方。六救 著有眾生。前半所救。三有深廣總喻於海。漂 至人天還溺惡趣。未遇如來多成難處。
希求不已故名為憂。未有對治故無涯畔。 具上諸失故不可處。後半能救可知。七救 無明眾生。前半所救。由本住無明故。不見
無住之本。迷理惑事狂走於生死之中。後 半能救。佛既授法正念即升也。八救險道 眾生。前半所救。人天報危臨墮惡趣。名為
險道。能救可知。後一偈總結者。前半結有 教證之智。能導無緣之悲。次句結有同體 之悲。能遍十方六道。後句結於所救不越
群迷。第十重光照十方。總結無盡。長行分 二。先明世界數量。略有十七漸窮法界。 後明彼諸世界所有皆現。十頌明因果圓遍
德。於中分二。前四示佛因果遍說。後六勸 物順行。今初。初一偈因圓果滿。彰有說因。 初三句三達因圓。後句十力果滿。次一偈大
用外彰。正明說法周遍可知。後二對因辨 果。初一偈遍因初可為因。三句皆果法供 養佛故於法順知。普為眾生故。能遍用。斯
即等流名相似果。晉經云。正心供養。明是 法供養也。後一偈深因故能速證。初二句六 度自利。謂供佛是檀意。柔兼戒。從初至末
是進策也。次句利他兼方便等。二行既圓則 佛果朝夕。故云速成。後六偈觀物順行。佛 昔如是行今得說法果令物行之亦得斯
果初一偈求法行。二說法行。三聽法行。四 有三偈破相行今初。初句離過。勝他名利 名為異情。次二句顯德。一句滿福。一句圓
智。又無異者。於一切法都無所求。若此之 求則見真法身也。二說法行。前半說法益 物。義利者。令眾生得離惡攝善故。此世他
世益故。世出世益故。福德智慧益故。上四對 皆先義後利。後半若無說無示同佛說也。 三聽法行兼顯法輪之體。初句教法。次句即
教成行。無有一文一法非菩提因。豈止三 十七品。次句悟理揀去隨文。後句理無廢 興。故常見佛果也。後三破相行。初一正明
後二轉釋今初。初三句。反顯金容煥目而非 形。安可以相取。後句正顯法性超乎視聽。 唯可虛己而求。後二轉釋云何不見。前偈
以妄喻真。眾生妄惑尚不可窮。諸佛契真 如何見盡。後偈復轉釋。云雖遍十方不 可定取。如剎遍空有其四義。一多剎滿 空。二體無來去。三不妨成壞。四無別所
依。佛身遍空亦具四義。一頓遍多剎。二恒 不去來。三應有出沒。四體用無依。是故佛 身亦不可以遍空而取耳。上來三品。答初 十句所依果問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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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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