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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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533c18] 第六有十佛世界下。明眾海雲集。眾雖深廣 難測略啟十門。一集意。二集因。三辯類。四 定數。五權實。六地位。七前後。八有無。九聞
不聞。十釋文。今初。來至佛所。何所為耶。有 十義故。一為影響為主伴故二。為作輔 翼得圓滿故如普賢等常隨之眾。三為守
護如來。如執金剛等。諸佛住處常勤護故。四 為莊嚴。如道場神等。常為嚴淨佛宮殿 故。五為供養。如偈讚即正行供養。華幢等
即財供養故。六為發起此經。諸請難者即其 事故。七為聞法獲益。當機領悟即其類故。 八為表法。諸首諸林表信行等。皆同名
故。及座出菩薩等顯奇特故。亦通表萬行 俱成佛故。九為順證。佛菩薩等證說不虛 故。十為翻顯。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為
斯多意所以眾海雲集。非唯證信而已也。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一曾與毘盧遮那如來。 同集善根故。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三往 在生死聞圓法故。四曾發大心護一切
故。五往發大願願事佛故。六隨逐如來無 厭足故。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八善能散 滅我慢心故。九福智已淨身周遍故。十同一
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為此多義得預斯 會。中有集因亦通集意。及隨諸眾各有別 因。可以思準。第三辯類。即上集意便成十
類。一影響眾。二常隨眾。三守護眾。四嚴會 眾。五供養眾。六發起眾。七當機眾。八表法 眾。九證法眾。十顯法眾。準前可知。第四定
數者。稱法界眾焉能數知。即文而言。九會 都數。總有一百七十五眾。都序之中有四十 一眾。謂同生有一。異生三十九。師子座中
一。若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及宮殿中無邊 菩薩。總四十三眾。此四十三遍於九會。第一 會中有二眾。謂新集十方眾。佛眉間眾添成
四十五。第二會有新舊二眾。第三四會各有 四眾。謂新舊及證法眾天眾。第五會一百一 十一眾。謂新舊眾昇天品內供養眾。有一
百七并天眾證法眾。第六會四眾。謂天眾 同生異生證法眾。七八兩會。各唯一眾。謂 普賢等舊眾。第九會三眾。謂菩薩聲聞及天
王等舊眾。舊眾雖重隨會別故並皆取之。 然此諸眾或總為一。一乘眾故。或分為二。 以有實眾及化眾故。或可為三人天神故。
或為四。佛菩薩人非人故。或五非人開天 神故。或六加畜生故。或七天分欲色故。 或八菩薩有此界他界故。或九他方有主 伴故。或十加聲聞故。或一百七十五如前
說故。或無量無邊義類多方故。一一或以 佛剎塵數等為量故。又如新集菩薩。毛光 出眾。例上皆爾。故一一眾皆無分齊。此猶
約相別。若融攝。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 眾。以稱法界緣起之會。互相在故。上且約 一界。若通十方及異類剎塵。帝網無盡無
盡。是為華嚴海會眾數。第五權實者。夫能 對揚聖教影響其跡。靡不是權。當機之流 多皆是實。諸教所明穢土之中。雜類菩薩聲
聞皆通權實。地前是實地上是權。法身無 生生五道故。淨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 類聲聞是權。攝論云。欲令淨土不空。化
作雜類眾故。若依此經。同生異生皆通權 實。海印定現實德攝故。隨緣隨位而示現 故。第二會初云。莫不皆是一生補處故。對
前十類辯權實者。影響一眾自有二類。一 果德眾。謂能加證法。諸佛互為主伴非權 非實。若位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有經
云。昔為釋迦師。今為佛弟子。二尊不並化 故。我為菩薩等當機唯實。餘八通權實。 第六地位者。有說。一切皆是果位。以是舍那
海印現故。或說。一切皆因果海。非可見聞。 世尊亦是因者。識所現故。或皆通因果。果 得不捨因隨類現故。因位願力助佛化
故。當機之流正修趣故。或俱非因果。緣起 大眾因真性故。將此對前權實。則果位一向 權。因位通權實。若對前十類影響證法通
因果。餘八唯因。因位高下難以準定。第七 前後者。初列菩薩後列餘眾者。表從本以 起末。下讚即後明菩薩者。表尋末歸本。
良以本末無二故。二文互舉。又從本流末。 必先小後大故。自在天為末。攝末歸本必 從深至淺故。先明自在。然皆顯法界緣起
逆順自在故也。又表四十位。一一皆徹因 門。並該果海故。互舉前後。令物不作優劣 之解故。第八有無者。亦有十類。一約界無
無色。二約趣無地獄。此二非器故。若約 轉生有地獄天子。若約所益亦通無色。 三界皆益故。三約洲但列閻浮。餘三略無 故。或成難故。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下
為顯法亦不見聞故。智度論云。若小乘經 初唯列聲聞。若大乘經初具列菩薩聲聞。 若一乘經初唯列菩薩。故指此經為不共 教。或大乘經唯列小者。為引攝故。如金剛
經或唯列大亦屬大乘。主伴不具故。主伴 具者。必是一乘。五約部無四眾。未說小 教故。六約主無人王王未知故。七約三 聚無邪定。彼障隔故。生盲之流但冥益故。
八約內外。無外道非彼測故。九約諸天。 無無想入邪定故。十約善惡。無惡魔不 為違害。天中攝故。上十且隨相說。圓融 應有即無所不具。第九聞不聞者。約權
前後皆互得聞。約實當會自聞。縱不起前 而趣於後。亦各不相知。若約頓機。許一時 頓領。上之九門且從顯著。略為此釋。中本
廣本。或隱或顯不可執文。第十釋文。第一 會中前總四十眾。大分為二。初一同生餘是 異生。故論云。解脫月是同生眾故。又云。同
生眾請。則知兼有地前。明知不約地位。餘 釋云云。不符論意。云何名為同異生耶。然 有二義。一謂雜類。作諸異生種種形故。菩
薩得法性身。同人作一類菩薩形故。二菩 薩為同者。通諸位故。神等為異。法界差別 德故。其四十眾文皆有三。一標數辯類。二
列名總結。三攝德周圓。今初同生眾中。 第一標數辯類中。先辯數。佛世界者下 辯世界。略有三類。一世界。二種。三海。今云
世界則非種非海。權實共許。一三千界一 佛化境故。或名佛剎佛土。皆準此也。微 塵者。七極微量也。謂抹三千界並為微塵。
一塵為一菩薩。則數已難量矣。況舉十數 表無盡耶。菩薩摩訶薩者。辯類也。即揀非 餘眾。具云菩提薩埵摩訶薩埵。今從略耳。
然有三釋。一菩提是所求佛果。薩埵是所化 眾生。即悲智所緣之境。從境立名故名菩 薩。二菩提是所求之果。薩埵是能求之人。
能所合目故名菩薩。三薩埵此云勇猛。謂 於大菩提勇猛求故。摩訶云大。大有四義。 一者願大。求大菩提故。二行大。二利成就
故。三時大。經三無數劫故。四德大。具足一 乘諸功德故。前二通地前。後二或唯地上。 更有諸大亦不出此。此等並是舍那佛內
眷屬。動止常隨。故云所共圍繞。二其名下列 名結數。先列其名後結略顯廣。今初。夫 聖人無名為物立稱。雖得名千差而多依
行德。行德皆具而隨宜別標。先十同名普 者。顯具法界總相德故。後十異名者。顯 具法界別相德故。總別相融同一法界。今 初十名之普是別之總。普下十異顯即普
能別。普義方成。此是古今諸佛。同行普 賢之行。隨於諸位差別不同。縱成正覺。 亦普行攝故。先明之。言普賢者。體性周遍
曰普。隨緣成德曰賢。此約自體。又曲濟 無遺曰普。隣極亞聖曰賢。此約諸位普 賢。又德周法界曰普。至順調善曰賢。此 約當位普賢。又果無不窮曰普。不捨因
門曰賢。此約佛後普賢。位中普賢悲智雙 運。佛後普賢智海已滿。而運即智之悲。 寂而常用窮未來際。又一即一切曰普。一切
即一曰賢。此約融攝。所以先列者為上首 故。法門主故。法界體故。一切菩薩無不乘 故。無一如來非此成故。令諸聞者見自身
中。如來藏性行普行故。上雖多義離釋。今 從別稱合釋。無處不賢名曰普賢。即體普 也。此一為總。餘九為別。二德普。謂稱性之
德充於法界。以為最勝。委照無遺如燈之 光。三慧普。遍照嚴剎決定高出故。四行普。 內行圓淨智焰外燭。故稱為妙。五音普。
具一切音。演佛淨土深廣高出之行故。六 智普。照佛法界無盡境故。七心普。智寶嚴 於心頂。通行等華高出物表故。八覺普。遍
覺性相聲皆悅機。故無不歸者。九福普。障 無不淨稱真無盡故。十相普。無光相之光 相。遍益眾生故。六相圓融思之。二海月下。
十異名菩薩。一海月光大明者。十德十山 皆依大海。十地十度皆依佛智。海中看月 淨而且深。依智嚴剎深而且淨如海。即大 如月即明。故以名也。二講如雷震故曰
雲音。辯才汛灩猶如海光。又海上有光天涯 無際。佛智起用一念普周。淨惑無窮名無 垢藏。三修治二嚴猶如淨寶。祕密高顯故
有髻言。四法王出現作用自在。二嚴圓滿為 功德光。五勇猛化生不染化相。雨法玄妙 如解髻珠。六慈雲智日互相資映。長劫普
應高出如幢。七堅利智慧與精進俱。故得 稱大智為行本。若齊為壽因。八戒等行發 是為香焰。種智高直故曰光幢。九智光遍照
是大明德。稱真適物名深美音。十大智發 光遍照佛境。令福非福相福亦稱大。二 如是等下。結略顯廣。第三此諸菩薩下。攝
德圓滿中二。初別歎勝德。後總結多門。初 中亦二。初二句就緣歎。餘就行歎。今初。初 句往因同行顯主伴有由。後句從德海生
明生為輔翼。言毘盧遮那者。毘即遍也。盧 遮那光明照義。迴就方言應云光明遍照。 然有二義。一身光遍照盡空乃至塵道。二智
光遍照真俗重重法界。身智能所合為一身。 圓明獨耀具德無邊。故立斯號。又毘者種 種義。盧遮障義。那者盡義入義。即種種障
盡。種種德圓。故普賢觀經云。釋迦牟尼名毘 盧遮那遍一切處。即身亦遍非唯光遍。又 云。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即土亦光矣。又云。
常波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處。 即德圓義。又云。淨波羅蜜滅有相處。即障 盡義。又云。樂波羅蜜不住身心相處。不見
有無諸法相處。即證入義。又云。如寂解脫 乃至般若波羅蜜是色常住法故。明皆即應 即真為本師矣。此經文證本品當辯。言共
集善根者。即備道資糧。言修菩薩行者。即 作所應作。云何共集。互為主伴故。主伴有 三。一迴向主伴。二同行主伴。三如相主伴。
皆稱共集。後句言善根海生者。謂佛德無 邊。積妙法寶智定盈洽。故稱為海。從生有 四。一從自佛善根海生。謂已圓十身故。二
從本師海生。佛為勝緣曾已攝受授法。令 行得成滿故。三與遮那同於餘佛海生。 以上云共集故。四從法性佛海生。以上德
海諸佛共同。平等一味。但稱性修即是從生。 不揀自他故。梵本云與佛同一善根海生。 第二諸波羅蜜下。就行德以歎。夫大士。必
崇德廣業虛心外身。崇德故進齊佛果。廣 業故行彌法界。虛心故智周萬法而不為 外身。故功流來際。而非已。故德難名矣。略
分為三一明自分因行德。二勝進果行德。三 二行無礙德。初中亦三。一自利行圓。二利他 行滿。三證理位極。今初有三句。一諸度行
滿。謂六度十度八萬四千。多劫積集究盡 事理。故云圓滿。二慧眼下。十眼明徹分別名 慧。照矚稱眼。障醫斯盡智無不矚。故云
明徹。五眼之中慧眼觀理。理無異味。故云 等觀。十眼之中慧眼觀事。事無不見故名 等觀。是則委見其事為明。深達其性為 徹。欲以一眼含諸具通事理。但舉其慧。
三於諸下。深定已滿。三昧者此云等持。遠 離沈掉平等持心。趣一境故。而云諸者。其 餘諸緣亦一境故。真如三昧為其定體。隨境
入別塵數多端。故云諸也。橫則無定不窮。 豎 則深入無際。故云具足。定障永亡故云 清淨。第二辯才下。利他行滿有三句即三輪
化益。一語含四辯即正教輪。辯謂巧顯深 理。才謂巧應機宜。萬法咸演則廣大無涯。千 難殊對則無竭盡。故如海也。又海遇風緣
則洪浪雲涌。智逢機請則口辯波騰。請者既 許。無邊辯亦廣大無盡。二具佛下。身業神通 輪。謂三業無失智深叵撓。為具佛功德故。
得外儀儼若。肅然可敬。三知眾生下。意業 記心輪。根義總明文含性欲。言如應者。根 有生熟化不失時。器有大小授法無謬。
化謂教化。即應攝受者而攝受之。伏謂調 伏。即應折伏者而折伏之。由此具行入正 法故。第三入法界藏下。證理位極。亦三句。
一證理法。謂以大智證入平等真法界藏。 依佛性論說有五藏。一如來藏。謂在纏含 果法故。二自性清淨藏。謂在纏不染。三法
身藏。謂果位為功德所依。四出世間上上藏。 謂出纏超過二乘菩薩。五法界藏。謂通因 果外持一切染淨有為。故名法界。內含一
切恒沙性德。故復名藏。此義寬通故今證入。 言智無差別者。所證之藏平等。要無分別方 契此。則智自無差。即由上義能所不殊。又
此能證智與所證藏冥合一味。無有境智之 異。故云無差。此復有二。一同無相故。下經 云。無有少法為智所入。亦無少智而入於
法。二同法界故。則能所各互攝盡故。下云 無有智外如為智所入。智攝如盡故。亦無 如外知能證於如。如全攝智故。若皆一味。
豈令智同於境而無智耶。古德釋云。智相 盡故。不有能令智相盡。故不無。不爾豈 令諸相皆盡而智獨存。是故於境則不礙 真而恒俗。於智則不礙寂而恒照。即境智
非一。境則不礙俗而恒真。智則不廢照而 恒寂。即境智非異。境則空有無二。智則寂照 雙融。故云無差別也。上來所釋。約真理寂
寥與止寂相順。俗諦流動與觀照相順。起信 等中且為此釋。未盡其源。以令照真不得 名照。照俗之時不得即寂故。今正釋者。
謂言用則同而異。由境不能照智有照故。 言寂則異而同。境智無異味故。同故無心 於彼此忘心契合故。異故不失於照功。智 異木石故。故名真智證理。境則唯寂智則
寂而常照。若約照俗。則以後得智照差 別之境。若約融真俗者。境則真俗不二。智 則權實雙行。亦為一味而不失止。以雖雙 行而即寂故。若約三觀及融境智。至下
當辯。二證佛下。明證果法。言解脫者。謂 作用自在。如不思議法品說。於一念中建 立三世一切佛事等。總有十種廣如彼說。
即用而真故。甚深用無涯畔故。廣大上窮 彼際故云證也。三能隨下。明得位極。謂普 賢身遍於六位。隨在一位。以願海力持於
一切。故舊經云在於一地。普攝一切諸地 功德。今此文順西國。若順此方。應云能以 方便隨入一地。以願海力攝持一切地 也。然有引梵本廣明此中句數開合不同。
不必應爾。何者夫譯梵為唐誠乃不易。苟 文小左右貴於旨不乖中。若理不可通。 則正之以梵本。譯人意近則會之。以舊經 言異意同。何必廣引。言恒與智俱者。明智
窮來際文含二義。一望前。謂雖在因中一 地。而願力持一切地功德。皆與智俱盡未 來際。不離一地。如一地餘地亦爾。是故因
門盡於未來。恒是一一諸位菩薩不見作佛 時。二望後。以盡未來之大智。入如來之果 海也。雖有二義順前義勝。第二了達下。
明勝進果行。分二。一得果法。二起果用。今 初有四句。一入佛密境。此有二意。一佛即 密境。以三業業具非餘測故。謂非色現色。
摩尼不能喻其多。非量現量。應持不能 窮其頂。不分而遍。一多不足異其體。全 法為身。一毛不可窮其際。此身祕密也。佛 言聲也非近非遠。目連尋之無際。身子對
而不聞。非自非他。若天鼓之無從。猶谷 響而緣發。無邊法海卷之在一言。無內圓音 展之該萬類。是謂佛口密也。意則無私成
事。等覺尚不能知。密之至也。皆廣大無涯 超絕奇特。故云希有。二佛之密境即謂一乘。 如來知見禪定解脫。深入無際帝網之境時
乃說之。故云希有。久默斯要甚為祕密。又 權實隱顯唯佛方知。故云祕密。今洞見其 源故云了達。二善知下。入佛平等亦有二
意。一佛佛平等。謂一切諸佛體性平等。法 身無二故。智慧平等德無增減故。內用平 等悲願普應故。二者佛所證法平等。即第一
義。此二無二。稱此而了。故名善知。三已 踐下。明得佛位。謂佛有十地。如大乘同性 經說。一甚深難知。廣明地。乃至第十名毘
盧遮那藏海智地。此十同是佛地。約德用 成別。今普光明當其第一。普即廣義。光明 即明甚深難知。此文雖略。義在普中。舉初
攝後。理實皆踐。又普光明亦十地之總。總不 出於普法智光故。四入於下證佛三昧。謂 海印等定。皆深廣如海。並通一實故得稱
門。第二於一切下。明起果用。文有三業。一 現佛身業遍世同事。二同佛意業總持大 法。三得佛語業能轉法輪。不退有四。一稱
理不退。無改說故。二應機不退。無虛發故。 三利益不退。聞已必定故。四調伏不退。天魔 外道不能動故。復有四種不退。謂信位證
念。今當第四念不退也。第三一切如來下。 二行無礙德。謂引攝佛德不礙修因故。 文有五句。一引攝佛德。然有二義。一則行
成攝果。二則諸佛同加。二一切下。隨佛 遍生不揀淨穢也。三已曾下。供佛集福。 十方無邊三世無際。此一切佛皆供養故。 歡慶有遇不住福相故。長時無厭。四一切
下。長為輔翼義通真應。五恒以下。悲願調 生。不以偏小利物。唯以同體普願攝物 令證菩提。方顯智體圓足。第二成就下。總 結多門無得而稱也。菩薩之德焉言不可
周。宜以類取。故云如是無量。第二大段 異生眾中。總三十九眾相從為三。第一雜 類諸神眾。第二阿修羅下。八部四王眾。第
三三十三天下。欲色諸天眾。今初有十九眾。 通名神者靈祇不測故。文皆三段。第一標 數辯類。第二列名結數。第三攝德圓滿。今
第一金剛神眾。初辯類中。以執持此杵守 護佛故。然一一類皆通有所表。如地表心 地。海表德海等。觀其歎德則知通意。今此 表般若堅利導於眾行到彼岸故。二所謂
下列名結數。然諸眾立名。皆隨所得法門 為物立稱。一那羅延者。此云堅固。由見佛 妙色皆不可壞。故受此名。二見佛身毛猶 如日輪現種種光速摧障惱。故名曰幢三
見佛身光映蔽一切。猶如須彌顯于大海。 神通等法如華開敷故。四圓音隨類如雷 震故。五現為世主。以美妙根令物悟故。 六智光演法令愛樂故。七寶飾妙相如華
嚴樹。方便警物如雷震音。八福深相妙炳著 光明。如師子王處眾無畏。九慈眼視物為 吉祥目。神通之焰密現物前故。十雨此嚴
具及光明故。下諸眾皆類此知。至得法處 名當自顯。恐厭繁文。下略不釋。第三皆於 下攝德圓滿。十句分二。初二句總彰願 行。由昔願力得預法會。常為親侍。由今
行滿故能遍侍。後積集下別顯滿相。一福 積淨業。二智達定境。事定之境隨事百千。 理定之境即真如實相不思議定則以無礙 而為其境。今皆智照故云明達。三通隨佛
住。四入用難思。五處眾超絕。六應物調生。 七隨佛化形。八護佛住處。文並可知。第二 身眾神文三。同前初辯類。有二義。一身謂
神之自身。眾即同生同名。及所隨者。凡有其 一必更有二。共有其三。三故名眾。能所合 目。名身眾神。二約所主。謂此類神。專以變
化多身為佛事故。二名三德。文並可知。 第三足行神亦有二義。一謂依止足行眾生 及守護故。如下善見比丘足行之神。持華 承足故。下德中戀仰如來二足所行處。即
道路神。通表修行履佛所行故。第四道場 神。從所依所守得名。下諸神眾類皆同此。 言道場者。非唯護佛道場。但有莊嚴道場
之處。即於中護故。下德中願供養佛。表護 萬行道場及修行者故。第五主城神。表行 德防御法城心城故。如摩耶處說。德中以
己德行嚴佛宮殿者。一佛殿為所守之最。 瑩飾為尊佛故。二主伴善根互融攝故。三 瑩飾自心佛安處故。第六主地神。表深重 願荷負行德故。亦表心地為依持故。第七
主山神。通表萬德高勝性皆閑寂。別表智德 最高故。德中云。得清淨眼。名中多有光稱。 第八主林神。表以無漏智導於眾行。森聳
建立故。德中云。皆有可愛光明。第九主藥 神。表行德伏惑資益法身。若約利他則三 業不空。如藥樹王故。下德中性皆離垢。
即伏惑去病也。仁慈祐物。即進善補益也。 名中總名主藥。藥既不同。神神各別。吉祥 者主香茅之類也。清淨光明謂乳石之流。
名稱普聞。如藥樹王雪山忍草等。明見十方 謂眼藥等。約法準之。第十主稼神。稼者樹 五穀也。表萬行法味資益自他。他自益
稱心故。德中大喜成就。十一主河神。即 河伯之流也。表法河流注潤益群品。又於 生死瀑流拯彼漂溺。江河淮濟清濁俱河故。
生死法流此神皆主。德中勤益生者。謂遇 沿流則平波息浪。逢泝泳則微風輕動。水 性之屬。深止而住居。陸行之流富生而應 采。導百川而去害。灌萬頃而開利。為勤
作意利益眾生。約所表法隨意消息。十二 主海神。即海若之輩。表具含萬德一一深 廣也。名中三。名遠塵離垢者。瑜伽八十六
云。現斷煩惱離故遠塵。彼隨眠離繫故離 垢。今約近事。塵謂塵境垢即煩惱。六根對 境。了彼性空故曰遠塵。眾惑不行誠為離
垢。心境相藉離垢由於遠塵。十三主水神 者。通上河海等水。及雨露霜雪等也。表法 水含潤等多義理故。德中。拯溺為救濟危
為護。謂已溺邪見貪愛水者救之。將沈者 護之而為利益。即雲雨等潤發生萬物也。 法合可知。十四主火神。即宋無忌之流也。 以顯智慧火燒煩惱薪。成熟善品破無明
闇耳。德中。夫火有二能。一能為益。二能為 損。今用益止損表法亦爾。示慧光以去闇 用益也。除惑苦之熱惱止損也。十五主風
神。通表方便無住無所不摧。別表如下十 六主空神。表法性空別即離染周遍等。亦 各如名辯。德中若情塵亂起翳本性空。智
日高昇則情雲自卷。空有日而廓爾無際。智 合理而杳然無涯。故云爾耳。十七主方神。 即東方青帝等類也。表顯邪正方隅。使行 無迷倒。德中身智教光無不引攝名普
放也。無時不放所以稱恒。如日周天故相 續不絕。十八主夜神。表於無明黑闇生死 長夜。導以慧明令知正路。德中。夜分亡 寢是曰勤修翻彼長迷故以法為樂。十九
主晝神。於晝攝化顯行德恒明也。德中。先 修正解後勤正行。有信無解增長無明。有 解無信還生邪見。信因解淨解藉信深。晝
之義也。上來多主器界故但名神。準梵本 除金剛神。餘皆女神。表慈育故。菩薩同於 彼類以攝眾生。自下攝領有情。皆受王稱。
並是丈夫。第二八部四王眾。文有八段。前 四雜類。後四能統是天王。所統是八部。今 初。阿修羅亦云阿素落。梵音楚夏耳。婆沙譯
為非天。佛地論云。天趣所攝。以多行諂媚 無天實行。故曰非天。依阿毘曇亦鬼趣攝。 諂曲覆故。正法念經鬼畜二攝。以羅睺阿
修羅是師子子故。伽陀經天鬼畜攝。具上 說故。由此或開六趣。或合為五。多好鬪諍 懷勝負故。或居眾相山中。或居海下。如正
法念說。然有大力者。廣修福故。今之修 福有懷勝負諂媚心者多生其中。羅睺此 云攝惱。以能將手隱攝日月。令天惱故。 二毘摩此云絲也。質多羅種種也。謂此王能
以一絲幻作種種事故。德中。實者因果俱 慢故。權應偏摧非不斷餘。故云及也。二迦 樓羅昔云金翅。正云妙翅。以翅有種種寶
色莊嚴故。此就狀翻。若敵對翻此云大嗉 項。以常著龍於嗉中故。此鳥能食消魚龍 七寶。然鳥及龍各具四生。謂卵胎濕化。後後
勝前前。劣不能食勝。謂卵生鳥不能食 胎等。勝能噉劣。化食四生。如增一辯。以 化食化暫得充虛。亦表菩薩攝生故。離世 間品云。菩薩迦樓羅如意為堅足。乃至摶
撮人天龍。安置涅槃岸。大速疾力者。增一中 說。此鳥食龍。從金剛山頂鐵杈樹下。入海 取龍。水未合間還至本樹。是為速疾。大海
處攝持力者。即是攝彼命將盡者食之。而 龍受三歸及袈裟一縷在身則不可取。菩 薩亦爾。如前引離世間品說。又出現云。 取善根熟眾生。置佛法中。此為命盡。若心
有邪歸。斷見所覆則不可取。普觀海者。即 周四天下求命盡龍。德中。大方便力。即雖 了眾生空。而能入有。是十力止觀也。普能
救攝即鼓生死大愛海水。取善根熟者也 如出現品說。三緊那羅者。此云疑神。謂頂 有一角。形乃似人面極端正。見者生疑。為 是人耶為非人耶。因此立稱。依雜心論
畜生道攝。亦云歌神以能歌詠。是天帝執 法樂神。即四王眷屬。表菩薩示眾生形而 非眾生。常以法樂娛眾生故。德中。要勤觀
察則得法樂怡神。自他兼樂為自在遊戲。 四摩睺羅伽者此云大腹行。即蟒之類。亦表 菩薩遍行一切而無所行也。德中。此類聾
騃故。令方便捨癡。五夜叉王。初一是北方 天王。即毘沙門是也。若從能領是天眾攝。 今從所領為名。然四王各領二部。從一立
稱。夜叉此云輕捷。飛空速疾故。亦云苦活。 此天又領一部名羅剎。此云可畏。名中云 毘沙門者。此云多聞以福德之名聞四方
故。此一是天夜叉之王。餘九是夜叉。夜叉 即王。雖一是天又從所領。況九皆夜叉故 非天眾。下三例然。如龍中娑竭羅王。豈是
天耶。德中。此類飛空噉人。故菩薩示為其 王翻加守護。亦令愛見羅剎不害法身慧 命也。六龍王亦初一是天。即西方天王。毘樓
博叉。唐三藏譯云醜目。毘樓醜也。博叉目 也。日照三藏譯云。毘遍也多也。樓者具云嚕 波。此云色也。博吃叉此云諸根也。謂眼等
諸根有種種色。故以為名。此不必醜也。此 王主二部。謂龍及富單那。富單那者。此云 熱病鬼也。娑竭羅此云海也。於大海中此
最尊故。獨得其名。德叉迦舊云多舌。以嗜 語故。正云能害於所害德叉者能害也。迦 者所害也。謂若瞋噓視人畜皆死也。無熱
惱者。即阿耨達池之龍也。諸龍有四熱惱。今 皆離故。四熱至下當釋。智論云。此龍是七 地菩薩。須彌藏經云。是馬形龍主。又一切
龍總有五種形類。一象形。善住龍王為主。 二蛇形。難陀龍王為主。三馬形。阿那婆達 多龍王為主。四魚形。婆樓那龍王為主。五
蝦蟇形。摩那斯龍王為主。德中。外則雲行 雨施散去炎毒。內則慈雲廣被法雨普霑。 散業惑苦之熱惱。七鳩槃茶王。初一是南
方天王。即毘樓勒叉。此云增長主。謂能令 自他善根增長故。此王更領一部。謂薜荔 多。薜荔多者此云魘魅鬼。餘如音義。德中。
此類障礙深重故。偏明無礙。自學權實無 礙。法界智光以利眾生。八乾闥婆此云尋 香。謂諸樂兒不事生業。但尋諸家飲食香 氣。即往設樂求食自活。因此世人號諸樂
人為乾闥婆。彼能執樂故以名焉。亦云食 香。止十寶山間食諸香粖。即帝釋執樂神 也。帝釋須樂。此王身有相現。提頭賴吒即
東方天王。此云持國。謂護持國土安眾生 故。此從所領為名。更領一部名毘舍闍。 此云噉精氣。謂噉有情及五穀精氣故。德
中。大法即大緣起法也。信解故。歡喜深心故。 愛重既歡既重故。不替修行。第三月天子 下。十二段明欲色諸天眾。天者自在義。光明
義。清淨義。智論云。天有三種。一人天謂帝 王。二生天謂欲色等。三淨天謂佛菩薩第一 義天。今通後二。然諸天壽之長短。身之大
小。衣服輕重宮殿勝劣。俱舍十一。及瑜伽等 論。起世等經皆廣辯之。恐繁不敘。文中 先有七段。明欲界天。後有五段明色界
天。前中即分為七。今初。月天子。月者缺也。 有虧缺故。下面頗胝迦寶水精所成。能冷 能照。表菩薩得清涼慈照生死夜。如云菩
薩清涼月等。名中初一是總。雖標總稱即 受別名。下皆準此。德中。顯發眾生心寶者。 水珠。見月則流潤發光。淨心遇緣則慈流
智發。生了既發正因顯然。生由性成則了 非外入。生與不生無二發乃發其本心故。 顯發雙辯。二日天子。日者實也。常充實故。
下面亦頗胝迦寶火精所成。能熱能照。表 菩薩智照故。又日以陽德月以陰靈。一能 破暗。表根本破惑。一能清涼表後得益物。
又依寶性論。法日有四義。一破暗如慧。二 照現如智。三輪淨如解脫。四上三不相離 如同法界也。名中可畏敬幢者。為惡者畏
其照明。為善者敬其辦業。以斯超出故以 名幢。德中。居者辦業成就本行等利益也。 生長穀稼開敷覺華等。為增長善根。如 出現品。三三十三天者。佛地論等皆云妙
高山。四面各有八大天王。帝釋居中故有 三十三也。下釋天名皆依佛地。名中言釋 迦等者。釋迦能也。因陀羅主也。具足應云
釋迦提桓因陀羅。提桓天也。即云能天主。 撫育勸善能為天主故。更有異釋如音義 說。德中。言發起廣大業者。令修普賢行
故。以此天居地天之頂。總御四洲。雖勝事 頗多猶懼修羅之敵。若修善者眾即天侶 增威。苟為惡者多即諸天減少。故多好勸 發。況受佛付囑大權應為。至如堅常啼之
心。施雪山之偈。成尸毘大行。破盧志巨 慳。談般若於善法堂中。揚大教於如來會 下等。皆是發起廣大業也。四須夜摩天。須
者。善也。妙也。夜摩時也。具云善時分天。論 云。隨時受樂故名時分天。又大集經。此天 用蓮華開合以明晝夜。又云。赤蓮華開為
晝。白蓮華開為夜。故云時分也。隨此時 別受樂亦殊。故大論云隨時受樂也。德 中。心恒喜足者。喜足在於第四。今慕上而
修。五兜率天王。此云喜足。論云。後身菩 薩於彼教化。多修喜足之行故得少意悅 為喜。更不求餘為足。德中。彼天是諸佛上
生之處。故令修念佛三昧也。召體曰名。響 頒人天為號。通號別名皆悉念也。不計 一方故云一切。以諸如來同一法界體德 均故。念即明記而慧逾增持而不忘。故無
間斷。以佛為境何五塵之能惑哉。六化樂 天王。論云。樂自變化作諸樂具。以自娛 樂。又但受自所化樂不犯他。故名為善 化也。變謂轉變。轉麁為妙。化謂化現無
而忽有。德中。以出世化故得解脫。七他化 自在天王。論云。令他化作樂具以自娛樂。 顯己自在故。名中寂靜境門者。境為入理
之處。即是門也。根無躁動故稱寂靜。根即 門也。根無取著方見境空。合為門也。故鴦 掘經云。明見來入門具足無減修。德中。物
我自在即廣大法門。第二色界。諸天眾有 五眾。以第四禪有二眾故。然四靜慮攝天 多少。下經頻列。至十藏品當會釋之。多依
十八。初靜慮四。二三各攝三天。皆舉最上 以勝攝劣故但列一。下文說頌遍觀諸天。 第四靜慮自攝九天。上五小乘聖居非此正
被異生位中。廣果至極。故今列之。大自在 天三千界主。所以別列。今初大梵天王眾。 佛地論云。離欲寂靜故名為梵。具云梵摩。
此云清潔寂靜。謂創離欲染故名清潔。 得根本定名為寂靜。尸棄此云持髻。謂此 梵王頂。有肉髻似螺形故。亦名螺髻。或 云火頂。以火災至此故。貌如童子。身白銀
色。衣金色衣。禪悅為食。德中。本修慈心得 生梵世。等流相續還愍眾生。好請轉法輪。 故智光照物不為污行。故身光發揮。若有
遇之身心悅樂。第二光音天。二禪第三天 也。智論亦云。第二禪通名光音。彼天語時 口出淨光故。有云。彼無尋伺言語亦無
用。光當語故名光音。瑜伽名極光淨。謂淨 光遍照自他處故。德中。定生喜樂離尋伺。 故得寂靜名。然凡得之捨動求靜。故非廣
大味定之喜。非無礙法。今菩薩即動而靜。 不散不味是為廣大無礙法門也。第三遍淨 天。此天離喜身心遍淨故。德中。身心遍淨未
為廣大。物我無二普益世間。方為廣大也。 第四廣果天。即第四禪第三天。於異生善 果此最廣故。所有功德勝下三故。德中。此
天離八災患世中最寂。今以實智住本寂 之宮。第五大自在者。梵云摩醯首羅是也。 於三千界最自在故。智論第二云。此天有 八臂三目。乘白牛執白拂。一念之間能知
大千雨滴。下經同此。準智論第十一。過 五淨居有十住菩薩住處。亦名淨居。號 大自在天王。又三乘中立此為淨土。是報身 所居。約實但是第十地菩薩攝。報之果多
作彼王耳。德中。三界之頂非無相不超。 非離相求故所行平等。然上釋名歎德。 多從義便以順類殊。若約實德無不互 有。皆可虛求眾海雲集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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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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