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fang Guang Fo Huayan Jing Shu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Scroll 4
Click on any word to see more details.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0526c28] 等十別解文義者。然此經。文富義博。勢變 多端。況一義一文包攝法界。是以古德明十 例科判。欲顯難思。其第一名本末部類。但
顯此經無盡非科今文。前已具明。故今略 之。加前後鉤鎖亦有十例。一本部三分科。 二問答相屬科。三以文從義科。四前後襵
疊科。五前後鉤鎖科。六隨品長分科。七隨 其本會科。八本末大位科。九本末遍收科。十 主伴無盡科。初本部三分者。謂序正流通。
初品為序分。現相品下為正宗。流通有無古 有七釋。一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為流通。由 入法界廣無邊故。二隋遠法師。以法界品
內善財下屬流通。寄人顯法故。三裕法師。 以法界品後偈為流通。以歎德無盡故。四 有云。末後二頌為流通。以結說無盡歎益
勸修故。五或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六或 云。以餘眷屬經為此流通。以彼是此所流 出故。七或云。此經總無流通。以法無盡說
無休息故。故諸會各無流通。不同大般若 諸會皆有流通故。此上七解各是一理。而前 六皆有第七獨無。若義會之應成四句。一
有序正無流通。如第七。二唯正宗無二分。 由自初暨後。皆顯玄微並悟物故。初雖 列眾而歎佛德。後雖寄人有修相故。三 具三分。四俱不可說。即言亡言故。約義
包含不可局取。今依具三以分三分之 興。彌天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所以三 者。夫聖人設教必有其漸。將命微言先彰 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致既彰當機受法。
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陳務於開濟。非但 篤於時會。復令末葉傳芳。永耀法燈明明 無盡。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當會當品
等。皆容有之故依三也。雖六解皆通。今依 第二。以奇人進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 慈氏云。若有敬慕心。亦當如是學。初之一
解。令正宗中闕於證入。第三但屬善財之 一相故。末後二偈。但結偈中佛德。非通一 部。十行等末類有此偈。經來未盡。未必在
後眷屬流通。但約義故。故依遠公。二問答 相屬科者。古云。此九會中。大位問答總有五 番。第一會中。大眾起四十問。或當會答盡。
名舉果勸樂生信分。二從第二會初有四 十問。至第七會末答盡。名修因契果生解 分。中間雖有諸問。並是隨說隨問。非是大 位問答。不思議品不問因故。三第八會初
起二百句問。當會答盡。名託法進修成行 分。四第九會初起六十句問。如來自入師 子頻申三昧。現相答名頓證法界分。五福城
東善財求法等別問別答。名歷位漸證分。古 德以善財猶屬正宗。故今既判入流通。則 前唯四兼取流通。以為五分未爽通塗。三
以文從義科者。此經一部有五周因果。即為 五分。初會中一周因果。謂先顯舍那果德。 後遮那一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二從
第二會至第七會中隨好品。名差別因果。 謂二十六品辯因。後三品明果。亦名生解 因果。三普賢行品辯因。出現品明果。即明
平等因果。非差別顯故。亦名出現因果。四第 八會初明五位因。後明八相果。名出世因 果。亦名成行因果。五第九會中。初明佛果
大用。後顯菩薩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 果二門俱證入。故各分因異果亦為十也。 四前後襵疊科者。一部分二。謂前九會是
本會。亦是佛會。佛為主故。從文殊至福城 東已後。並是末會。亦是菩薩會。以諸善知 識為會主故。二就前中亦二。初八會明所
成解行。後一顯所證法界。三就前中復二。 初七會明歷位修成行。後一明圓融周普行。 四前中復二。初明修生因果。後普賢下二品。
明修顯因果。五就前復二。初明修生因。 後不思議法等三品。明修生果。六就前復 二。四明位中因行。後十定下。六品明位後
之行。七就前復二。初明地前比行。後第六 一會。明十地證行。八就前亦二。初明位前 十信行。後第三會已去三會。明入位三賢行。
九就前亦二。初明所信佛果法。後問明品下 三品。明能依能信菩薩行。十就前中復二。 初會明佛依報果。後名號下三品。明佛正報
果。五前後鉤鎖科。亦分為十。一第一會為 依報因果。前明依報果。後毘盧遮那品辯 因。二更取毘盧遮那。及第二會初三品。為
正報因果。前因後果。三以名號至菩薩住 處。名依起因果。依於本有而修起故。前果 後因。四從問明品至隨好品。明差別因果。
前因後果。五取不思議下至普賢行品。為 圓融因果。前果後因。以不思議等與前為 果。果別於因。與後為果則一一融攝。然 有六義證成。一因果相屬科中。多先果後
因故。二四十八後未有證成。普賢行後 有證成者。結屬前故。三普賢品初。無別發 起。便即躡前云。略示如來少分境故。四以
義明之。不思議法顯佛德難思。一一圓融 故。五前雖有問不思議品初重念問故。六 第二會初已有三業。為差別果故。由斯六 義故。普賢行品得屬前因。六取普賢行及
出現品。為平等因果前因後果。七取出現 及離世間品。為出現因果。前果後因。成佛涅 槃亦因現故。非說真成由離世間為因方 能現世。八離世間品為成行因果通辯行
故。具因果故。九取離世間品及法界品。為 法界因果。前因後果由離世間稱法界故。 故因不依位果唯證入。十法界一品自為證
入因果。先果後因。其善財已下亦為無盡 因果。先因後果故。歷事至普賢一毛因則 無盡。普賢說佛德過虛空。而果無盡以為 流通。故不明之。六隨品長分科者長分為
十。一通辯教起因緣分。二現相品下明佛 果無涯。大用分三。毘盧遮那品舉彼往因 證成分。四名號下三品。明大用應機普周分。
五問明品下至十地品末。明諸位差別令 修分。六十定品下至隨好品末。明差別因圓 果滿分。七普賢行品下二品。明普行因成現
果分。八離世間品明因果超絕世間分。九法 界品中前分。明大眾頓證法界分。十爾時文 殊下。明一人歷位漸證分。七隨其本會科者。
亦為十分一初會名舉果令信分。二第二會 明能信成德分。三第三會初賢十住分。四第 四會中賢十行分。五第五會上賢十向分。六
第六會聖位十地分。七第七會因圓果滿分。 八第八會普賢大行分。九第九會初行成證 入分。十善財下善友教證分。八本末大位科
者。本會為九。末會有五十五。總為六十 四分。九本末遍收科者。先九會為九分。文殊 為六千比丘說法。為第十分。及善財歷一
百一十善知識。總一百二十分。若開諸龍及 三乘會。及彌勒後文殊普賢三人。便成一 百二十五。以慈氏云此長者子經由一百一
十善知識已然後而來至於我所。則彌勒已 前已有一百一十故。及三千大千世界微 塵數善友。其分數彌多。若合為一則一百 二十六分。十主伴無盡科者。一一會一一品
一一法。皆結通十方。如此間說十方虛空 法界一切世界。乃至一切塵中皆如是說。 此結主經也。又彼一一會等。皆有他方塵 數菩薩來證法。此結伴也。即主伴相與周
遍法界。重疊無盡。是則段數亦無盡無盡也。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若依常用 應依三分。謂初品為序。現相品下正宗。
法界品內爾時文殊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 明流通。序中就文分二。初此土序。二結通 十方無盡世界序。初中復二。初證信序。後爾
時如來道場下發起序。然此二序廣如常解。 今但略陳。初證信者。若原其所由。則阿難請 問如來令置。如智度論及大悲經說。若覈其
所以意有六焉。一為異外道故。外道經首。 皆立阿優以為吉故。此約如是。二為息諍 論故。智度論云。若不推從佛聞言自制作。
則諍論起。故今廢我從聞。聞從佛來故經 傳歷代妙軌不輟。此局我聞。三為離增減 過故。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
增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親從佛聞。文義 決定非謂傳聞有增減失。四為斷眾疑故。 真論引律云。結集法時。阿難昇座變身如
佛。眾起三疑。一疑大師涅槃重起。二疑他 方佛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說此如是我 聞三疑頓斷。既言我聞即非佛明矣。上二
義通約信聞。五為生信故智論云。說時方 人令生信故。此局後四。六為順同三世 佛故。此通六種。若準佛地論科為五事。一
總顯已聞。二教起時分。三別顯教主。四彰 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智論開初總顯 已聞。作信聞二種為六成就。一信。二聞。
三時。四主。五處。六眾。然信聞二事。文局初 首義通九會。時主二種文義俱通。處眾二 事文義俱局。隨相則爾約實互融。上來略
依三分二序。然此經體勢少異。故依五分 釋文。而合後二名依人證入。就第一舉 果分中。或科為十。一教起因緣分。即初一
品。二大眾同請分。三面光集眾分。四毫光示 法分。五眉間出眾分。已上在第二品內。六普 賢三昧分。七諸佛同加分。八法主起定分。
九大眾重請分。已上在第三品內。十正陳 法海分。在後三品內。若以義從文。且分為 三。一教起因緣分。二現相下說法儀式分。
三世界成就下正陳所說分。就初分中亦分 為十。一總顯已聞。二一時下標主時處。 三始成正覺別明時分。四其地下別顯處嚴。
五爾時世尊下教主難思。六有十佛世界下 眾海雲集。七從爾時如來道場下稱揚讚德。 八爾時如來師子座下座內眾流。九爾時華
藏下天地徵祥。十如此世界下。結通無盡。 今即初也。如是我聞者。謂如是一部經義。 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謂傳佛教者。
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 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 許可。具如彼論。餘更有釋意不殊前。此上
總合信聞。若離釋者。先釋如是信成就也。 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 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故
肇公云。如是者。即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 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 傳。故稱如是。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
唯如為是故稱如是。此唯約所詮之理。次 真諦三藏云。真不違俗名之為如。俗順於 真稱之為是。真俗無二故稱如是。此約所 詮理事。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說。則唯約
能詮。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 如也。是者無非之稱。此明說事如事說理 如理。明能詮之教。稱於事理也。融公云。
如是者。感應之端也。如以順機受名。是以 無非為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順 機為應。經以言教出於感應。故云如是。
此兼對機。上來諸釋各是一途。更有諸釋。 言異意同。若依生物之信。應如智論及佛 地合釋。若取敵對阿優。應如真諦所釋。
今當廣之。外謂阿之言無。優之言有。萬法 雖眾不出有無。此即斷常之計。今云。如即 真空。是即妙有。既無俗外之真。故空而非
斷。無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邪宗 以彰中道。一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 若華嚴宗□無障礙法界曰如。唯此無非
為是。應隨教門深淺。以顯如是不同。二我 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 而不傳便是徒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
次明我聞。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云何 稱我即諸蘊假者。此用何聞。若依大小乘 法相。各有三說。一耳聞非識。二識聞非耳。
三緣合方聞。然或具四緣八緣等。雖因耳 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法雖無我言語便 故。隨順世間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
說。若依無相。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 故而不壞假名。即不聞聞耳。若約法性。此 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無我不二之真我。根
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礙法界之法門也。 然阿難所不聞經。或云展轉傳聞。或云。如 來重說。或云。得深三昧。或自然能通。上皆
就跡而說實。是大權菩薩影響弘傳。如不 思議境界經。斯為良證。但隨機教別。故見 聞不同。上來總顯已聞竟。第二標主時處
者。即三成就。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 隨世假立時分。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 時有無量。不能別舉。一言略周。故云一
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岸等。即法王 啟運嘉會之時也。亦可機教一時。謂上言如 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虛唱。今明
物機感聖聖能垂應。凡聖道交不失良機。 故云一時。佛者主成就也。具云勃陀。此云 覺者。謂自他覺滿之者。雖具十號佛義包
含。故偏明之。義見題中。三在摩竭下處 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辯之。摩 竭提國者。通舉說處。此云無毒害。以國法
無刑戮故。表能化法。或云遍聰慧。聰慧之 人遍其國故。表所化機。阿蘭若法者。別舉 說場也。阿蘭若者。此云無諠諍。即事靜也。
法者所證真理。二障業苦諠雜斯盡也。事 理俱寂故加法言。菩提場者。菩提云覺。即 能證大智圓明究竟也。場者證菩提之處也。
然事處即天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 剛座上。約法則萬行皆是道場。理智相會之 所。故為表所說如所證。故不移其處說
之。若圓融時處等。並如前說。第三別明時 分者。前標一時未知何時。故今別顯是初 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此教勝故眾教
本故。在於初時。初言尚總幾日之初。九會 之文同此初不。略為三解。一約不壞前 後相說。纔成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 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
皆後時故。常恒之說不妨後時。雖能頓說 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初故。故皆 云不離道樹。第六會因地證位居其次深。 故無不起菩提樹言。法界極證最在於後
故。亦顯二乘絕見聞故。雖異處別時亦不 相離。為寄穢土以顯淨故。須前後耳。若 爾世親那云初七不說但思惟行因緣行耶。
世親纔見十地。即為論釋。或則未窮廣文。 或則知見有異未全剋定。菩提流支意大同 此。二順論釋。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
久亦名始成。三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 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 定中一時印現以應機出世機感即應。應即
有說無非時失故。祇園身子。蓋是九世相 收。重會之言亦猶燈光涉入。故法界放光。 亦見菩薩遍坐道場成正覺故。此經十地 之初無二七之言。二七之言順別機故。故
諸經論。顯初說時有多差別。謂普耀密迹二 經。第二七日即說三乘。法華過三七日方 云說小。四分律中六七。興顯行經七七。五
分八七。智論五十七日。有云。與十二游經一 年大同。時既不定說亦不同。皆根器所宜 見聞有異約佛赴機無時不說。望器無感
未曾有說。登地恒見常說一味之經。就佛 而言無說不說。若攝方便。皆一乘之印現 差別耳。無涯之說不應局執故。應總攝以
為十重。如前已辯。上顯時分。次釋成正覺 義。約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 身初圓。名成正覺。是實非化。大乘之中約
化八相示成。約報十地行滿四智創圓。名 曰始成正覺。據實即古今情亡心無初相。 名之曰始。無念而照。目之為正。見心常 住稱之曰覺。始本無二目之為成。約法
身自覺聖智。無成無不成。若依此經。以 十佛法界之身雲。遍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 念念初初為物而現。具足主伴攝三世間。
此初即攝無量劫之初無際之初。一成一切 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不覺。 言窮慮寂不壞假名。故云始成正覺。如出
現品及不思議法品廣顯。攝前諸說。皆一乘 之所現也。第四別顯處嚴者。然此下處主及 眾。即三世間嚴。三中前二即如來依正。眾即
淨土輔翼不空。今初器界嚴者。即廣於前場 之嚴。顯成前覺之妙。異於餘經之處。於中 四事各十種嚴。明即染顯淨即為四別。第
一地嚴。第二樹嚴。第三宮殿嚴。第四師子座 嚴。然此諸嚴各具三釋。一約事可知。二 表法。謂地表心地法身。樹表菩提。宮殿表
無住涅槃。座表法空等。三就因行。謂一以 窮心地法身之因。報得增上金剛之地。二 以般若為因。三以悲智相導為因。四亦以 法空為因。然或一因行成一切嚴或一切
行成一嚴。或一行成一嚴。或一切行成一 切嚴。以通融別純雜無礙。今但明一行一 嚴顯所表故。然各攝無盡之德故。四事皆
有十句。初總後別。今且就文各分為四。今 初心地十句分四者。第一總顯地體。二四 地相具德。三四地上具嚴。四一舉因結用。
今初標以堅固釋以金剛。諸教或云。木樹 草座。多云座是金剛。今全地金剛。則權實斯 顯徹華藏故。廣如彼品次上妙下地相具
德。約因釋者。一寶輪者。一攝一切圓行致 故。二及眾寶華開覺悅他故。三清淨摩尼 圓淨明徹故。以上三行用嚴心地故。結云
以為嚴飾。上皆形色四即顯色。謂青黃等 殊。名諸色相種種重疊深廣如海。互相映 發。等彼波瀾或諸色俱生。或更相攝入。含
虛瑩徹。現勢多端。名無邊顯現。此由隱顯 自在定散無礙。隨機利行之所致也。三摩 尼下。明地上嚴者。一寶幢曲有五句。一摩
尼為體。二三光音明用。四五網纓辯飾。就 因行者。降魔伏外為幢。智光常照慈音外 悅願行交羅戒香芬馥。四攝周垂故。二摩
尼雨寶表神通如意。隨機變現雨法寶故。 三妙華散地。亦多因行遍嚴心故。四寶樹行 列者。德行建立故。四佛神力下舉因結用。
佛力者出所因也。嚴具多門別說難盡故。 總云一切悉現。或於樹中現。或於上諸嚴 具及地中現。明一一行中皆道場故。第二 覺樹嚴者。即大智因感有十一句分四。初
一總顯高勝。長聳逈露圓妙獨出故。約因 即智超數表為高。本性不昧為顯。成物具 德曰殊。更無二真為特。約果樹即菩提。
二金剛下六句。明體攝眾德。一身是金剛金 剛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為樹身也。二 幹是瑠璃。本智發解內外明徹故。三雜寶枝
條。解隨境差故。四條假葉以為嚴。智資定 而深照。寶葉雖異共成一蔭。百千定門同 歸一寂。自蔭蔭他也。五寶華異色在樹。 分枝承光色。同於地布影。表神通等法
依定有差。俱承智光影現心地。六華雖 不同。果皆如意無邊行海。同趣菩提。若自 利果成內則含輝。若身心湛寂外便發焰。 若觸境斯明。若利他果立未熟。則含輝解
生佛相。已熟則發焰還流教光。體如之行 所成果。無異因之果故。與華間列故。下經 云。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等。三其樹下
三句。明妙用自在展轉成益。初依菩提智 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圓明法寶。後教成 悲智。即菩薩現前。無心行成。故如雲出。四
又以下一句。舉因結用。謂佛力為因。流音 演法以如如力。則智演法音。音還如性故。 無盡極廣多故。無盡豎長故。無窮無間故。
稱恒也。第三如來所處下。明佛宮殿嚴十 句分四。初一總明分量。宮可覆育即是慈 悲。殿可朝宗。所謂圓寂。悲智相導。若樓閣
相依。廣者無邊法無外故。博者不隘法內空 故。嚴者。莊飾具眾相故。麗者。華美法義備 故。充十方者。稱法性故。二眾色下二句。體 相圓備。
[0531a17] 一體是摩尼積德鎔融之所成故。 二相嚴多種。神通等法悲寂用故。三諸莊嚴 下六句。妙用自在。一眾行發光灑法如雲。
雲更多義至下當辯。二光幢獨出。萃者聚 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謂悲寂交際承智起 應降魔超出故。三內容眾海無邊菩薩。即 道場外者亦在其中。即依中有正。亦果中
有因。即明涅槃眾聖冥會。四聲光寶網網 者。為防禽穢以益殿嚴。猶大教網。外防 惡見內益悲寂。教皆圓妙以寶而成。故能 出佛智光。圓音妙說言不思議音。略有四
義。一音聲繁廣。二所說難量。三聲即無義。 四一具一切。五出生果用。即正報大用在 此依中。依正混融參而不雜。明依大涅槃
能建大義。故曰出生。六無染現染。眾生是 正居處。是依染違性淨不言出生。妄無自 體還依真現。四又以下舉因顯廣。謂德 廣難陳故。今總結由佛力故。一念頓包事
理染淨一切法界。況多念耶。然上充遍十方。 即通局無礙。集菩薩眾出佛神通。即攝入 無礙。現生含宅即染淨無礙。悉包法界廣
陜無礙。一念即能延促無礙。又集菩薩因 果無礙。出佛神通依正無礙。十種宮殿。此 應說之。第四其師子下。師子座嚴十句分
四。初一總顯形勝。師子座者。人中師子處 之。又說無畏之法故。得法空者何所畏 哉。空乃高而無上。深不可測。廣而無外邊
不可窮。妙乃即事而真。好謂具德無缺。二 摩尼下六句體德圓備。一座臺。摩尼即處 中正可依處。摩尼隨映有差。法空隨緣
成異。中道妙理正是可依。二周座華網。即 外相無染交映本空。三淨寶為輪。輪謂臺之 處中周匝。輪圍即具德周遍。四華纓周垂。諸
覺諸通垂化周攝。五寶嚴填飾堂等略舉。凡 諸總包無處不嚴。故云備體。顯於法空 全收萬像。無事非理故。六寶樹間飾間上 物象也。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枝隨因感
果。並依無相義曰周迴。凡聖相資名為間 列。三摩尼光下二句。妙用廣大。一淨寶出 光如雲。涉入法空亦爾。一一智中知一切
法。一一法體顯一切智。為互照也。二主伴 寶用互相發揮。謂佛化摩尼能作佛事。智 論云。輪王寶珠但隨人意能雨寶物。天寶 堪能隨天使令佛寶十方能作佛事。菩薩
寶珠亦能分作。如文殊師利冠中毘楞伽寶 珠。十方諸佛於中顯現。今菩薩髻珠即是其 類。下文雲集菩薩髻珠亦爾。用此嚴座者。
凡初成佛。皆一切諸佛現形灌頂一切菩薩 親授敬養。故因果寶珠俱來瑩燭。如來從果 起用。故云化現。理圓解滿義曰珠王。菩薩
心頂智照圓淨。故曰髻中妙寶。寂照照寂。皆 瑩淨照燭。四復以下一句。佛加廣演佛境如 空。故云廣大。有感斯至為無不及。顯教
皆從法空所流。是故所流還周法界。非智 不顯故云佛力。顯處嚴竟。第五爾時世尊 下。明教主難思。前但云佛。未顯是何身佛。
又但云始成正覺。未知成相云何。故今顯 之。謂具十種深廣功德。即是遮那十種無盡 法界身雲。遍於法界成正覺也。非權應
身。文分為二。先總後別。今初總辯。即菩提 身具無盡德為世所尊。座相現時身即安 處。智處諸法無前後故。於一切法示所 覺境。即二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示
能覺智。開悟稱覺離倒為正。至極名最獲 得名成。此當相解。若揀別者。凡夫倒惑佛 覺重昏。二乘雖覺不名為正。但知法有未 知法空。但悟我空未知我有。有厭生死
空沈涅槃。顛倒未除豈得稱正。設許稱 正亦未名最。菩薩雖正有上有修。不得 稱最。設位極稱最亦未得名成。我佛獨 能故。云成最正覺。謂如量如理了了究竟。
已出微細所知障故。後智入下。別中。即 約十德別顯十身。文即分十。一三業普周。 二威勢超勝。三福德深廣。四隨意受生。五
相好周圓。六願身演法。七化身自在。八法身 彌綸。九智身窮性相之源。十力持身持自他 依正。今初。即別顯菩提身之相也。以成菩
提時。得無量清淨三輪故。文中先法後喻。 法中三。先意次身後語。今初意業。即釋上成 正覺。言前云於一切法。此云三世。乃橫豎
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覺成也。智即二智三 智四智。無障礙智。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 復有二。一以如量智達俗。名入三世。以
如理智證真名悉平等。故佛地論云。以二 智覺二諦是也。二者證差別性即無差別 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勝義覺諸法。
故名等正覺。言三智者。即俗智真智中道 智也。此亦二義。一真俗互泯雙遮辯中則 三世平等二相兩亡。方為智入二真俗雖 即。而不壞相即雙照明中。此二覺三諦之
境。境既雙泯而雙現。智亦寂照而雙流。為 無障礙智。覺無障礙境為正覺也。言四智 者。即圓鏡等四智也。通緣三世境故。並入
三世。言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 平等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觀察智觀察平等。 成所作智普利平等。四智圓融一句攝盡。下
身語等皆是四智之所發現。四智圓融無二 性故。修生本有非一異故。不失經宗。然上 能覺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覺即法身也。理
智無二為真法身。二其身下身業也。通三 世間故云一切。此正覺身以是十身之總 故。此其身通於三身十身無不充滿。法身 普遍世所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
身無礙亦同理遍。並是圓遍而非分遍。謂一 切世間一一纖塵等處。佛皆圓滿。總看亦現 別看亦現。又國土等。即是我身土等。體外
無別我故。我即土等。我之體外無土等故。 餘一一身互望融攝。猶多燈光各互相遍。 三其音下語業也。順有三義。一順異類言
音。經云。一切眾生語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 故。二順所宜說法。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 無邊契經海故。三則順遍佛以一妙音周
聞十方國故。二譬如下喻顯。通喻三業。然 佛三業非喻能喻。唯虛空真如略可顯示。更 以餘喻便為謗佛。然虛空喻有同不同。故
下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虛空。一切妙法所 圓滿等。此顯不同。今分取同義。同義多種 如下十忍品。今有二喻開成四義一含攝
喻。兼無分別義。二普遍喻兼遍入義。以此 四喻喻意業者。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 故。此總喻也。量智包含而普遍理智無分別
而證入。又大圓鏡智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 現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攝義。下經云。菩提 智普現一切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
所現言無有分別。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自 他有情。悉皆平等亦無分別。無分別言顯 無差別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所觀察 等。是以太虛能含眾像。眾像不能含太
虛。太虛不分別眾像。眾像乃差別。太虛以 況我法不能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 有我法者分別如來。是如來者不分別我 法。二普遍喻中。妙觀察智無不遍知。即普
遍義。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又 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虛空。普遍一切眾生 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智
遍。又云。得一切法界等心。此約證遍。智性 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云何遍入不壞 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經云。世間諸國土。一
切皆隨入智身無有色。非彼所能見。由隨 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是以虛空遍 入國土。國土不遍入虛空。有國土處。必 有虛空。有虛空處或無國土。虛空之於國
土。平等隨入。國土之於虛空。自有彼此。虛 空可喻佛智。國土可喻三世。三世有處佛 智必在其中。佛智知處三世或無其體。佛
智之於三世平等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 有始終。此猶約不二而二說耳。若二而不 二。國土虛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
舉一全收。普遍亦然。三世間圓融。則言思道 斷。故名佛智為不思議也。次以二喻喻 身業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含眾像出
現身業第二喻云。譬如虛空寬廣。非色而 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虛空無有分別。亦 無戲論。合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諸
善根業皆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 有分別。即第二義。佛身充滿於法界。即普 遍義。又云。譬如虛空遍至一切色非色處。
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遍一切法 一切國土等。即普遍義。亦非至非不至。即平 等隨入義。次以四義喻語業者。如來於一
語言中。具一切語言故。舍支天鼓無心出 故。如來音聲無不至故。應知。如來音聲無 斷絕。普入法界故。又云。如來音聲無邪曲。
即平等義。隨其信解令歡喜故。即隨入義。 以空一喻遍喻三業。故云正覺得無量清 淨三輪。明文昭然。非是穿鑿。菩提身竟。第
二身恒下。威勢身超勝。謂隨諸有情所樂。示 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無不周遍。言一切道 場者。略有十種。一智身遍坐法性道場。二
法身非坐而坐道場。三法門身安坐萬行道 場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此四義便故來。 若正約威勢身。略辯六類道場。一遍一切同
類世界道場。如名號品等說。二一切異類世 界。謂樹形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種 中。四一切世界海中。並如華藏說。五一
切微塵中。文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 中亦如是等。六剎塵帝網無盡道場。并前十 種故云一切。言菩薩眾中威光赫奕者。正
顯威勢超勝勝於勝者故。獨言菩薩非不 超餘。如日輪出照明世界。約喻以顯映山 出沒無隱顯故。處處全現無異體故。喻遍 坐道場。大明流空餘輝掩輝。赫日之照難
究其涯。喻彼威光超映菩薩。菩薩不能測 也。既云照世則終益生盲。先照高山獨言 菩薩。第三三世下。福德身深廣。三世佛德昔
皆遍學。今三際已斷垢習斯亡。故眾福皆淨。 第四而恒下。隨意受生。一隨他意處處受 生。二隨自意能無不生。謂慈悲般若恒
共相應感而遂通。窮未來際。第五無邊色 下。相好莊嚴身色無盡。故名色無邊。十 蓮華藏微塵數相名相無邊。而皆稱真則一 一無邊。諸相隨好放光。常光皆稱法界故
云圓滿。廣處陜處皆圓現。故名無差別。第 六演一切法。如布大雲即願身。演法謂雨 大法雨斷一切疑。故下經云。毘盧遮那佛
願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然 經二句上法下喻。文含多意。一雲喻於身 雨為說法。法喻影略。又先興慈雲後霔 法雨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亦隨物機宜雲
雨各異掩塵蔽日普覆無心等。第七一一。 下化身自在。謂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 別。皆自在故。文中二。先明廣容謂於如來
身一一毛頭。容一切剎而無障礙。無礙有 二義。一以一小毛現多大剎。則一多大小 無礙。二此毛多剎。與彼毛多剎參而不 雜。則隱顯無礙。後各現下。普遍以廣容
不礙普遍故。還於前毛內剎中神力調生。 若廣遍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所作 事。居然易了。第八身遍下。法身彌綸以 法為身。本來湛遍故無來往。依法現色還
如法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來。第九 智入下。智身窮性相之源。相別曰諸性皆 空寂。性靜故寂。相無故空。第十三世諸佛下。
力持身。能持自他依正。於中先持正報。神 謂妙智。變謂現身。轉變變現俱名為變。皆能 持之。尚持於他況於自事。後段亦然。後
一切佛土下。能持依報。橫盡諸土豎窮諸 劫。所有嚴事常持令現。上約十身。若約三 身者。則初三段皆名報身。而恒下化身。身
遍十方下法身。就報身中。前一自受用報。後 二即他受用報。故云處菩薩眾。以諸教中 說三身四身。成說等別。今皆圓融。於一
始成無不頓具十身為正。三四義兼。又 毛內調生光中持剎。如空普遍等。亦即國 土等十身三世間之圓融。豈報化之云別。 是知略以十德歎於教主。其一一德無不
圓融。當去情思之矣。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
* * *
【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5 冊 No. 1735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編輯說明】本資料庫由中華電子佛典協會(CBETA)依大正藏所編輯
【原始資料】蕭鎮國大德提供,北美某大德提供
【其他事項】本資料庫可自由免費流通,詳細內容請參閱【 [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資料庫版權宣告
](http://www.cbeta.org/copyright.php) 】
* * *
本網站係採用 Creative Commons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 (中華民國) 授權條款授權.
Copyright ©1998-2016 CBETA
Dictionary loading status: not loa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