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Wen Ju Ji 法華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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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上)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壽量品之餘
[0337b28] 迹中唱滅通約三身,又二:初總立,「如淨名」下 釋。釋中初明三身非滅唱滅,次明三身常住 不滅,三明三身不生不滅。以不滅故唱滅
非滅,以不生不滅故名為非滅,總而言之 顯於不滅。初文自三,初明法身,為六。初借 《淨名》文以立義者,
[0337c04] 問:
[0337c04] 此中法身,那引《淨名》 迦旃延中通教義耶?
[0337c05] 答:
[0337c05] 彼旃延章,總有五 句,初之四句名藏義通,後之一句名通四教, 義局衍門,結歸之文既通圓別,故前四句現
結成通不關圓別,彼之一句雖結成通仍 通圓別,今從通義故得成圓。若得此意 諸句可明,故略引之。
[0337c10] 「法本不生故無可滅」, 是寂滅義。云「唱滅」者,此唱寂滅,是滅生之 滅非即生之滅,即生之滅是不滅故,當知
此滅名為不滅。法身常住無滅不滅,今言 寂滅義當唱滅。「何者」下釋唱滅意,為不了 者而云寂滅,若了寂滅還指於生。若全指
於生,於懈怠者無利,故須唱滅。三「若言」下, 以《瓔珞》中寂照帖釋。然彼經中以照寂為 等覺,以寂照為妙覺,彼約別教教道以說,
故分二句以對二位。今借別教極果之名, 以通初後而釋圓教不滅而滅。四「夫法身」 下,釋唱滅義。由唱滅故智生惑滅,此約事
理相對論也。「若迷心」等者,一往觀語似同 報身,其意則別。此中正明所滅之惑為法身 體,體有生滅良由於智,故寄能顯以彰所
顯。五「滅惑」下,次判圓別。別教尚屬無常之 滅,以十住中同於小乘,滅三界惑方生出 假俗智之解,入中亦然。今約圓教故唱寂
滅。「此之」等者,雖別圓不同並名生滅,雖俱 生滅悉約理性。六「若無」等者,明唱滅之緣。 意云:從迷從解故云「迷解」,剋論但以解為
唱緣,別圓俱是從迷生解故也。
[0338a02] 次約報身 亦六:先標。次「誰有」下,正釋惑智本無生滅, 以為報身無生滅體。三「此總」下結報身體,明
即是智、暗即無明,體性全是故無相除,既無 相除即不滅也。四「眾生」下唱滅之由。五「有煩 惱」下明唱滅之相,所以更互得滅名者,從
事故滅。六「豈非」下結唱滅也。
[0338a08] 三應身者,亦 先標。次「應是」下明不滅,三「但為」下明唱滅。
[0338a10] 次「又法身」下明三身不滅中,初法身不滅中 言「當體」者,不望餘身,以餘二身須望法 耳。若將體望用,用却成滅。
[0338a12] 次約報身不滅 者為二:先牒前說。不滅即是報稱於法,法 既不滅報亦不滅。次「以理」下約事理相對
以釋,先約理無滅,次「就有」下約事有滅,從 約理邊即是不滅。初約理中云「為到故」等 者,於其惑智四句檢責,還約體檢,惑尚不
滅、智體無破。此用《大經》師子吼難,難言:若 毘婆舍那破煩惱者,何故復修奢摩他耶? 佛反質云:若言智慧能破煩惱,為到故破?
為不到能破?若到故破,凡夫能破。若不到 破,初念應破。若初念不破,後亦不破。若到 不到破者,是義不然。如是推求,誰有智慧
能破煩惱?言「共獨」者,佛言:如一盲人不能 見色,雖伴眾盲亦不能見。慧定共別準 說可知。此即報智不能滅惑。次「就有智慧」
等者,復更約事而定判之,智能滅惑智不 名滅。
[0338a28] 三約應身明不滅者,亦望法報,報 約於法故前法身但云「當體」,今此應身利物 不斷亦是不滅。故云「常然應 用 不絕」者,三
身相稱故也。法報遍故應體亦遍,機自在無 應法恒爾,若不爾者,雖釋圓常還同生滅。 言「眾生不盡即不滅度」者,滅度之時生實未
盡,其義何耶?應反質云:驗生未盡則不滅 度,故唱滅度為不生於難遭想者,非為 生盡。故知應身常在不滅,何獨法耶?若不了 者法報亦滅,何獨應耶?
[0338b08] 三明三身不生不滅 者,法身同前不當生滅。報身者,智自了智 無能滅者,智屬於能既不生滅,豈能令惑
若生若滅。應身者,相續故不生、相續故不滅。 三身但云「不生滅」者,「不」字貫下「滅」字,即不 生不滅,逐語便故但云「不生滅」耳。「云云」者,
釋出三身不生滅意,以互融故。此因應身 非滅唱滅一句之文,廣開三身有滅、不滅、不 生不滅,若不爾者,生滅則定,何名三身不
即不離?若得此意,遍一代教但聞一句唱 滅之言,即識一切滅不滅義,具身多少滅不 滅異,方達本地本不生滅,方達中間今日化
道有滅不滅,以本地化中間今日一切迹教, 不出三身四句故也。
[0338b21] 釋不滅有損中為二: 初釋唱由,次以四悉帖釋損益,此中且寄 應佛以釋。「由此眾生」至「二善損而不生」者,
由不唱滅,懈怠之徒真中二善俱不生長, 見思已生尚自不斷,別惑未生安能令斷?惑 不斷故,唯能損於真中二善。已生未生等具
如《止觀》第七記中料簡。次「若依」至「第一義」 者,以四悉檀帖釋唱滅,是故唱滅有四悉 益。由唱滅故善生惡滅,故分四悉以對善
惡。「第一義滅未生」等者,第一義悉能見中道、 能破無明,是故無明名未生惡。「對治滅已生 惡」者,凡對治言皆治現惡。「世界生未生善」者,
樂欲在初,期心遠故,如聞法生喜則細善 當生。又世界是陰入,陰入若轉法身則顯,是 故法身名未生善。又樂欲時善根未生,亦由
此生名生未生。「為人生已生善」者,真諦望 中名已生善,縱使未生望中乃遠,從近名 「已」。「又世界滅已生惡」者,從近更釋,但除現
計,此則可知。「對治滅未生」者,治道長故。「如 禪五陰」下釋向世界,如修禪時為滅欲惡, 故色陰起能滅欲陰,以界望界名為世界,
故欲界陰名已生惡。準此,無色除色、空除 三界、中滅變易,於當位陰皆名已生,脩上 滅下名滅已生。對治治未,文無重釋,但治
名雖同通至等覺。《大經》優婆塞眾中云:常無 常樂無樂等。常樂觀察如是諸對治門,既是 淨無垢稱王之所用治,故不近也。既約三身
論滅不滅,故四悉感應亦須深明,多番釋 者,良由此也。
[0338c20] 第二廣釋中為二:初現滅由, 二「見聞」下通約三身以明損益。初文「須唱 滅」者,有損無益,由常在故。前雖明唱由,
仍未知所以。次通約三身中,初別明損益, 即約三佛一一正示。初仍總標,次「便謂」下 初約法身者,法身本無寂滅之名,為上慢
者計如不殊,須唱寂滅,具如前釋云云。 「又聞」下即約報身,前自謂如、此自謂智,二謂 俱是大乘上慢,然二上慢不無深淺,謂如
乃成大無慚人,謂智猶知須智照惑,以不 了故不解即名。凡云即者以顯於離,如 氷不離水理須融氷,義同於離方乃顯 即。又言離者為成於即,若不離者眾生即
佛,何須修道?為不識離直云即者,故須 唱滅。等覺一品尚唯佛智之所能斷,豈以 博地謂即是耶?應身如前後文。次「若唱言」
下,別約報身明益由,又二:初唱,次益。初文 先寄法身以辯須智,次「經云」下舉教立妨, 次引譬釋妨。然明時無暗,驗知暗時無明,
故以智慧斷煩惱暗。「汝今」下以理責之。「當 知」下結意也。應身可見故略。「眾生」下總於 三佛皆生敬者,以報智處中既有智慧,上
冥下契,若得見一必具足三,故生恭敬。
[0339a13] 「醫 有十種」者,通收邪正貫彼偏圓,前之三種 亦稱醫者,佛未出時,一切外道皆自謂出家、
各自領眾,故《大經》云:「王之土境清夷閑靜,真 是出家住止之處」。第三醫中云「差已生」者,雖 斷事惑還墮三途,具如本劫等見,各計四
禪等,斷惑不同故。《阿含》云:「良醫有四,一善 知病相,二知病因起,三善知方治,四畢竟 不發。」然此醫知病不出界內,知病因起不
出依正,方治不逾生滅無常,不發秖是住 二涅槃,望今但成第四五醫。若以四名義 通諸教,則一一教隨義各別,乃至圓教於 理無妨。直引證此深違經旨,尚不能同
通教二乘,安譬本門數數生滅?若釋大經 曉八術者,但對小外,對此仍疎。第六醫「不 能治必死」者,所證同故。第七別教,但地前
耳。後之三醫初云「不能令平復」者,但自入未 深,未能令他見本法身,無明本有義之如 損,令還得見方名為「復」。第九雖乃得云
後心,以第八醫但在十信,第九理須初住 已上至金剛心。第十究竟名「過本」者,對前 名「復」故此云「過」,以第九醫始從初住終至
等覺已名復故。何者?法身本有今令證本, 故名為復。若爾,妙覺復畢何名為過?以對 性得無功用故,故修名過。若爾,初住已上
亦名分過,何獨妙覺?言殘惑在且名為復, 又讓極地究竟名過。又七客醫中初二拙度, 初斷乳故,故無巧術。三四有術,用而不遍。
第三不云二乘人者,所治同故。五六雖遍 所益不多。「後七」等者,對極簡小。「有術」下對 因顯果,故以三達五眼為八。前六並無,以
讓佛故,故云無耳。五六二客亦分得故,若 離八倒為八術者,前四有分,以初二客醫 亦得無常等故,故云「如用辛苦」等。故《大經》
中總為六味,苦為酢味,無常醎味,無我苦 味,樂為甜味,我為辛味,常為淡味。彼世間 中有三種味,謂無常、苦、無我。煩惱為薪、智
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令諸弟子悉 皆甘嗜,但無常、苦、無我三味在小,故云世間。 今文云「辛」恐字誤,應云「苦酢醎」故。有術遠
來,即七客中唯指第七,以彼經中唯以如 來對彼外道為新舊故,故知新醫三達五 眼具足,能用無常等八,所以先令斷乳用 無常等,後還服乳方用常等。今從後說但
云服乳,若取因人亦可通於第五六客。又 通論者,通別菩薩轉教聲聞皆能說常,然八 術者,經中舉譬有八復次治八種病,今此
且明八數而已。「三達」者,三明居極,故得達 名,略如《止觀》記。「十二」至「方藥」者,「文」方也。「理」 藥也。藥通行理但且云「理」。下釋色香為三
三昧及以三德故也。三三昧行三德理也。「無 量義云醫王大醫王」者,第八九醫通得名王, 唯第十醫獨名大王。「多諸」下至「菩薩之子凡
有三」者,且置二乘先別指菩薩者,通以未 發心者為第一二乘,仍攝在第二例中者, 以取退大二乘故耳。於菩薩中更為三者,
修性三因有離合故。一就一切眾生,即《大經》 中未發心名為菩薩是也。雖十心中別對 三因,此即性三合成正因。
[0339c13] 問:
[0339c13] 何不指善惡 心所共為正因?
[0339c14] 答:
[0339c14] 善屬發心、惡復別屬,通 則攝別,別不攝通,故知通心與王同時而 起,必具三因,但名為正,未有世出世善根
故也。準下緣因言「微修行」,當知隨聞一句 一彈指善並緣因收。準引證云「其中眾生悉 是吾子」,則人天善根仍屬正攝。引證緣因
云「三十子」,則二乘善根亦在緣攝。若準今 日被開,人天亦在緣數;據大隔小,二乘非 緣。今據退大讓得記者入初住位名為了
故,觀行相似並入緣收,為讓前後以正從 旁,故發心已後訖至住前皆名為緣。且將 正因但在十通互入為百,結緣即是會發 心者已有了因,但以十信相入為百數者,
通皆得成住前善根,故十信心彼彼相入方 得成百。以三乘善根皆成相似,仍收五品 並入其中,得記之後顯成分真,故使緣正 今日聞經,即以十信之百入於初住為分
真百,從佛口生。今日聞教得佛法分,入初 住也。「此亦有三因」至「了因佛子」者,對前緣、 正應但云「了」。又云「亦」者,前二各三故今亦
三,從強受名並束三從一。所以束者,眾 生無始非不具三,以在迷故從理立名, 故理中三皆為迷攝;從緣從了準例可知。
「還將」等者,攝前入後,既攝通入信故攝信 入住,改似為真故亦但百,轉氷為水其義 可知。修性三因,《玄》文《止觀》俱有此意,唯此文
中文相顯著,為欲望昔聞經力大,故束性 三俱為正因,緣、了各合俱名為一。故知諸 文約修以說緣、了各三,或但論理性始終
具三,如云三道、三德、三佛性等,具如修性 不二門說。九門共成方了此旨,若得此意 圓教行理骨目自成,皮膚毛彩出在眾典,故
知此經是紀定大綱之教,不可以綱目釋 之。若得此意,則一家教旨大理可通,欲習 觀門修行有地,聞眾怪說情慮坦然,覩諸 權經投心不謬,融通名相豁矣無疑,法數
增減離合可見,與奪他釋令歸大途,以前 三教無此事故。
[0340a22] 「宛轉于地」者,望出世法故 且云「地」。「譬上形益」者,文中闕略,應云上有 二:先非生現生,次非滅現滅。生中分二,言
「受邪師」等者,但非出世皆名為邪,自迹中 相遇已後便信邪外,以信邪厚薄不同,致 有失與不失。並云「失三乘」者,以迹中相遇
施化不同,具如迹中大小二初成熟咸一。「不 失心者」,唱生而成熟之。「失心者」,唱滅付待 後期,故唱生滅非實生滅。「善彊」下重釋唱
生、唱滅之緣。言彊弱者,於未斷間去宿 種遙現難發者名惡彊耳。善彊準此。「遙見 者」者,障已五分故與佛五分成遙。「譬上聲
益」中云「二諦」者,應云三諦,二通三別,且捨 別從通,即頓中二諦也。「譬勸誡」者,如三周 中大擬宜也。藥草名通好義不局,故使漸
頓俱名「經方」,無非好等。
[0340b08] 「從佛出脩多羅」者, 準五味相生。云「從十二部出脩多羅乃至 涅槃」,從人從時相生以說。應知五味並從
佛出,今置頓從漸故也。「色香」等者,漸頓通 皆具戒定慧,戒麁定細香不可見,香可遙 知、味到方知,如慧到理方名為得。「此戒定
慧即八正道」者,語業命戒也,正定定也,餘者 慧也。今文從別且屬無作,文雖且別其義 則通,既是藥草之色香,藥草既通色香寧局?
今云「見佛性」及對三德者,從初而說,初被 頓故意在一實,但三德之名尚通外計,況 偏小耶?具如《止觀》大小六義及以圓三。「說三
乘空」等者,次舉漸中所服之法,雖具戒等 及以三德,必假空等方能行故,故一一三昧 具戒定慧,故頓中戒等於漸中機,如藥未
擣不任服用,雖擣未篩如著空相,雖篩 未合猶計所作,故三具足服可治疾;空假 中三準此可知。雖被漸頓本在實乘,具 如《止觀》釋道品後圓三空中具一切法,即
其事也。故舉共別二相以攝頓漸,次第一 心準例可識。
[0340b28] 「擬宜」等者,《經》云「當設方便」,「當」 即「擬」也。「留經教」者,如付法藏。「或取涅槃中」等
者,他云:或取大聲或用神通等,如佛涅槃 後金棺自遊出入四門等,令一切人知佛 已滅,舍利經卷意亦如然。雖眾釋不同,非
無一理,終不及以四依為使。「如毱多」者, 毱多是滅後四依,具如《止觀》第五記。「如遺教」 下明佛滅後得度不同,正在當來還見釋
迦。「亦有」等者,非獨釋迦,故引《普賢觀經》見 多寶等,因懺所見與值何殊?「其父聞子得 差」者,得差之言不全惑斷,但有三乘機及
堪會者,不論斷與不斷皆名得差。
[0340c10] 「常在靈 山為報土」者,若準餘國指有餘土者,報土 須指他受用也。據「常在」之言,即屬自受用 土;若準頌文寶莊嚴言,則非自土即本時
他也,如華嚴中多明他受用耳。「即上餘國 義也」者,指上「我於餘國」文也。此且指於報 土之外,通則亦遍十方若淨若穢。「諸有修功
德」等者,即指緣、了具足者也,《經》云「則皆見 我身實報土」也。《經》云「或時為此眾」等者,亦 初地初住也。《經》云「久乃見佛」者,即指五濁
重者。《經》云「我智力如是」,總結大勢力也。
釋分別功德品
[0340c22] 此品具有授記、領解、流通。分別屬記,從初 以說故云「分別」。「二世」者,地踊過去,靈山現在。
言「功德」者,出所判也。「此文」等者,若據聞經 功德但屬餘殘,今準當得之言復同授記。
[0340c26] 論法力有五。五中引前三文證今品意,餘 二旁來。法者,由法而成名為法力。「證」者,六 百八十萬億乃至一生。「信」者八世界也。「供養」
者,說是菩薩得大法利時,於虛空中雨天 華等,乃至讀誦持等非不是行,且以真因 法成名為法力。
[0341a02] 釋增道損生,光宅意以從 初至中千明行進為功德門,八生至一生 約損生為智慧門,八界為外凡未有進
損。「夫授記」下光宅釋出向來三意,於中先總 以通別判之,通在因果總名授記,故通 取三文,發心因也,剋終果也。故發心等通
皆剋果。次「下八界」下釋出三意次第,所以 迴經文者,從淺至深故爾。即外凡入內凡 為發心門,次從內凡入初地以至六地為
增道門,從小千去為損生門,損生門中乃 以七地已上至第十地,位位各斷上下二 品,等覺一品合為九品,即以八生對前八
品。次「法華論」者,《論》云:「彌勒品中四種門:一 證,二信,三供養,並在今品,四聞法指〈隨喜 品〉。」初文具如今文。次信者八世界等,「今謂論
前深後淺」等者,今家評之。《論》以無生忍為 初地,八生至一生為地前,故云「前深後淺」。 光宅亦以初地為無生忍,但以八生乃至
一生為金剛心,為異故成前淺後深,二家 相違自古不判。「夫無生」下今師欲釋,先歷 四教定其位次,方知二釋並不稱經,故結
云「皆聖教明文不可參濫」。光宅未當信不在 疑,《論》主天親豈應徒爾?但恐譯者曲會私 情,如《攝論》識分八九,及《婆沙》一十六字,並
進退在人何關聖旨?況光宅釋直爾云地 不判教相,雖分惑品義無所歸。「又淨名」下 至「通途之意不可定用」者,須廢通從別,不
可以無等等有無生之義,釋今無生,以今 無生定在初住;不可見金剛頂有伏忍之 名,判為八界,以伏位定在住前故也。故通 途之名不可別對。今於無生已去,明增損
門,不可分隔,應知增道非無損生,損生定 有增道,安可分於六地前後二文定耶?復 不可以無生在初地去,況將八生去却 向地前?故知二家並失經之大旨。從「即光
宅」去,將今家所用而判光宅以屬三義,地 前三初地成別,初地至六地成通,七地已 上成別接通,通不斷無明故非通,別教初
地即斷無明,故非別,故至七地無明者許 屬別接,仍須正云九品別惑,故被接者上根 七地,即破一品二品,況復無文品分上下?
義涉三文故云「遊瀁」。初云「光宅以發心為 內凡三十」者,已如前列。前云住三十心,今 云「為」者,「為」秖是「作」,秖是內凡作初地耳。餘
二意可見。《論》文既以地前地上相對,則一 向專判別義。
[0341b18] 「今分三」者,秖合有二,加經家 敘耳。「佛語圓妙」者,指本迹二門故得道實。 「故上文」下釋本迹二門也。「故仁王十善菩薩」
者,此明十信,信信通皆具足十善,非謂專 以人天不殺盜等用對十信。既云「長別三 界苦輪」,諸經信位有云「長別三界苦海」者,
不可將判住行向位,當知須是斷惑十信。 自非今家準《法華》文,判以法師功德六根 互用為十信位而為內凡,於十信前以〈分
別功德〉末「如來滅後」已下文,立五品位為外 凡,寧判十信斷三界苦,仁王經意何由可 消?若不然者,如何可判《華嚴》初住為聖
位耶?若判《華嚴》十梵行文,以十信心功齊 極位,復成太過。初住屬聖,十信如何非內 凡耶?此與地前伏惑、初地見道永不相關,
是故今以圓意消文,各更引經而為證據, 故六即判位理不可亡,十行不思議假,且 對聞持、樂說及旋對位釋之,使與位相應。
[0341c07] 「若論」去對破光宅及以《論》文。初雙標二門,「不 如」下破,但破損生門耳。亦應更破二家增
道。何者?《論》以地前為損生,則無增道。光宅 以七地已上為損生,安得無增道?況光宅 但云「八品損生」,語因而失果;論家但在分
段,則俱失界外變易因果。從「但約」下即是 今意,但約智斷相對以明增損。「約法身」下 釋向增損,月喻準知。故他不了,見有「減生」
之言,判為損生;見有「聞持」等言,判屬增道。 故今但從破無明去,每一位中皆一增損, 故云不同。言「八番」者,且寄從八生說之,
以破古計。具足應從無生已去,言世及念 等以跨多位及以八位不可,即云四十二 念等,故寄後位譚之。經文雖略據位必八, 文中一往雖從地判,然超越人增損無定,
故云「八世」等,具足應如文中屬對,此則正 破因生果生。今文處處不違《論》文,唯留餘 殘脩多羅半品入正,及此授記一向不用,
故知凡有去取並不徒然。然諸《論》文,無生忍 文多在初地,唯《華嚴》、《起信》彰灼明文十住八 相。言「數倍」者,非謂一倍,一往語耳。「捃拾」
指《涅槃》文,《涅槃》自指八千聲聞於《法華》中 得授記莂,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故知大 穫須在《法華》,故《大經》中得道眾者,如〈梵行
品〉末云:「摩伽國無量人發菩提心」,至〈陳如品〉 末,「十千菩薩得一生實相,五萬菩薩二生法 界,二萬五千菩薩得畢竟智,三萬五千菩薩
悟第一義,四萬五千菩薩得虛空三昧,五萬 五千菩薩得不退忍,亦名法忍,六萬五千菩 薩得陀羅尼,七萬五千菩薩得師子吼三昧,
八萬五千菩薩得平等三昧,發菩提心及二 乘心各云無量恒沙,二萬億人現轉女身。」 前八節文始自一生終至平等,並非地前,
雖深雖多,若比今經四天下塵及大千塵, 蓋不足言。今經正宗三周及以本門得益,並 不與諸經同也。況流通中自〈藥王〉下六品,
品品之中皆有結得道者,皆過八萬,〈勸發 品〉中大千界塵人具普賢道,故知捃拾今經 之餘。雖然,爾前諸味之權文,為今經之方便,
爾後《涅槃》捃拾此機,乃至扶律明一乘常 住,得此經旨,一毫行一句法無非法界,十 方佛法起平等見,而常分別諸佛化儀,方
稱斯經一乘之旨,應思我等為何所依方 稱此經弘宣之相。
[0342a21] 「上迹門菩薩」等者,準上開 章,此中正當領解段也。前分別門即是第二 授記段也。所以迹門雖記二乘,佛旨未周
收機未盡,故諸菩薩未陳領解;今以供養 而表領解,故迹門中諸天領解亦申供養, 諸聲聞人久修自行,但直領解而無供養,聞
本門已與諸菩薩,同申供養重表領解,以 聞本後薄修行願,俱成菩薩同獻供養,隨 其位行以供表之。故云「次第」及「番番」等,別
立品目,是故文中以陳供養作所表釋。
[0342b01] 「南 師從此為流通」者,意以四信信解功德,亦 屬流通,不須必到滅後五品。「文殊」等者,如 迹門後文殊入海教化通經,豈必在於佛滅
後耶?故進退二途並可承用。準此文意,三 周之後文殊方始入海教化,義亦未失。但菩 薩事迹不可思議,勿以凡情而商度之,已
如前說。況準迹門,無領記後猶屬正者,故 依南方初品果者,且以五品對於相似,一 往說耳,分果遠果仍須指後。「如上說」者指 授記文。
[0342b11] 「云何四信」者,問意兩兼:一問云何但 立四數?二問云何四俱名信?「略解」去釋也。 四人通名為信,則二義俱成,攝五成四不
須至五。又名從初得,故俱名信。「略解三人」 者,去通從別則受別名,廣及觀成必有略 故,故略通三人唯除初信,初無解故。「廣說
二人」除略解者,廣局第三不通前二。「觀成 一人」復除廣解不通餘三,除信一事餘不 通四,唯信解四名為四信。若一念信解未
有下三,乃是初信最局,略具初信、廣具初 二、觀必具三,故後漸寬。但後後者勝於前 前,故成後局。
[0342b22] 「一念信解」者,即是本門立行之 首,故文稍委,於中分十令文可見。初總標 其大綱,次「謂隨」下明信解之力,三「又信」下明
信解相狀,四「亦是」下以事釋成,五「無所有」下 以三諦意結,六「如門」下舉譬,七舉六根合 譬,八「無疑」下釋名,九「若坐」下加行,十「如是」
下判位。欲令文旨可見,且分為十;總而言 之,秖是信成。初總標可見。次文者,聞於長 遠開通無礙,信一切法皆是佛法。又信如
來化功長遠,是人能知本迹妙理是佛本證; 若但秖信事中遠壽,何能令此諸菩薩等增 道損生至於極位?故信解本地難思境智,
信心初轉自在無礙,方名為力。尚能增進以 至一生,況信力耶?「罣」者,戶卦切,礙也。亦作 「詿」。「相狀」者,自曉己心應此相者,方曰信成。
釋成者,謂能達九界非道,純佛法界妙道之 用。結者,能信所信若本若迹無非三諦。舉 譬,「 [巾*畫] 」呼陌切,快也,
從中裂帛聲耳。合譬者,因於聞壽通達一 切,凡有所對無非佛法。釋名可知。加行者 令信增進,前是信行、此是法行,二行雖殊所
信不二。判位者,顯觀境彌深、實位彌丁。答 意者,五得般若名波羅蜜,何故除之仍得 復名?「波羅蜜」此翻度岸,若得般若方云度 耳。
[0342c17] 問中先答,次結示。先答意者,如別教人 各自於五而盡其邊亦得名度,故且以次 第之五為校量本。然般若名通、此中則局,故
以本門正慧校此第權五,故今般若即是深 信解相為能校量。
[0342c21] 問:
[0342c21] 次第中自有般若,還 同所校,何以除之?
[0342c22] 答:
[0342c22] 豎中空假般若可為 所校,中證不殊名等體等,故闕之耳。
[0342c23] 言「戒 施邊」者,「邊」謂邊表,期心出假名為盡邊, 故十向後心名假邊際。「第三位行不退」者,文
判四信得十信,故初信至七信為位不退, 八信已去為行不退。「七心不退」者,即是別教 七住,見思俱除名位不退,故舉信位望住
為下。今云「初住」惑恐字誤,應云「初信」,故文 云「圓順信解自內而熏」等也。或恐剩字,有 本無此「住」字但云「初心」,若以五品在十信
前,故圓初信即不退也。有人云:聞長遠壽 即是般若,不可般若還校般若。今問,六度 之中那得有長壽般若?是故應知,於信心
中信於本地圓門妙智,尚不與迹門圓觀 六根位同,豈與別教五度同耶?況復藏通 六度行耶?尚不與三教第六度同,況與前 三前五度同?「大品云有菩薩」等者,意明
別教菩薩退但有魔、不退無魔,圓教初心魔 不得便,況不退位?若初住去分破八魔,故 得云「無」,以能即魔為法界故。唱《楞嚴》名
魔尚被縛,況修觀者?況自證者魔能退耶? 當知圓人五品之初魔已遠避。
[0343a14] 《經》云「願我於 未來」等者,既云起誓,但是聞壽,願當同之。
[0343a16] 問:
[0343a16] 近成者無長可說,何得皆言亦如是耶?
[0343a17] 答:
[0343a17] 言如是者,謂說常壽。若得常壽,盡未來 世必當過此,何但如是?今從實成來故且 舉爾許,具在《玄》文過減不同。
[0343a19] 《經》云「深心」等 者,此於本地圓門仍具五法,方乃斷疑:一 者聞遠生信,二者深心,三者直心,四者多聞
心,五者為他說。有人於此廣引諸文以釋 多聞,於此非要。何者?先聞遠本,次入深心 及以直心生於多聞,方是此中多聞義也。「深」
謂窮理不二,「直」謂始終一揆,以此而觀一一 句義無非多聞。第四觀成中云「想成相起」 者,理具此相依理起想,故此想成便見此
相,從初習觀但得想名,觀行淺故仍順想 故。又順理故理相乃現,餘教修觀觀違於理, 縱有氣分不順中理,方便觀成尚猶名想,
況未成耶?又見此相雖未真證,以觀力 故暫見二土,若三惑分滅方永與相應,乃 不名想。準前釋四悉中,等覺第一義尚通 名想。有餘土大小共者,藏通二乘斷通惑
者,仍本為名準彼而見。「純諸菩薩為報土」者, 亦他受用,但依此想漸深漸成,入初住位 任運遍見,應用無方。
[0343b08] 問:
[0343b08] 稱理起想,何須土 想?但觀一念妙理即足。
[0343b09] 答:
[0343b09] 二教初心皆滅陰 入,況復土耶?別教初心亦且破陰,後心能見 帝網之土。唯圓即觀一念三千三諦具足,是
則一心一切心,一身一切身,一土一切土。一 念俱觀,若身心土若空假中,更無前後。故觀 成時一心見一切心,一身見一切身,一土
見一切土,十方諸佛身中現故,故於自心 常寂光中遍見十方一切身土。若唯觀他 遮那之土,必迷自境。若了心境,自即他故、
他即自故;不了此境,自尚成他,況觀他耶? 觀土既爾,身佛心然,故聞長壽須了宗旨, 故知想名名同體異,故本門聞壽益倍餘經, 良由所聞異常故也。
[0343b21] 次釋滅後五品中,初 云「後隨喜品校量初品」者,此是深見。「作法 師往名在三不在五」者,師從利他故除初
二,準〈法師品〉,讀誦亦得通名法師,但此中 文意且資理是故爾耳。「指經文」至「不須安生 身舍利」者,大教所詮是法身實相,經所住處
中有法身舍利復是起塔,經文能詮如塔 能盛故也。
[0343b28] 「問若爾」等者,若不須事塔及色 身骨,亦應不須持事戒,乃至不須供養 事僧耶?答意者有二:一違問答,即指初品
未能入事,故且依理以為舍利,以經為 塔。次順問答,即能持得初二篇也。若爾,此 亦但成違問答也。何者?持初二篇但成初 二品耳,故不應以能持下篇三品為難。
諸修圓行者,請觀斯文。若初二品人初心念 念常在四種三昧,容於下三眾法少違,至 下三品止作二持眾別兩行纖毫不犯,具如
《止觀》持戒清淨中,尚事理雙美方堪向道,況 入道者令事虧耶?若未專於四種三昧,五 篇七聚菩薩重輕不可微犯,方稱一期教門
大旨。何以故?出家菩薩具足堅持毘尼篇聚, 大乘教意一切皆然,但護篇聚於彼《梵網》八 萬律儀未為持相,但此土器劣且以小檢
助成大儀,仍曉開遮輕重緣體制緣漸頓捨 義有無,坐次分流懺法天隔,復有七眾同否 大小共別,方於自行量己品位去取適時,
或慕大節而昧存亡,有據小文而迷觀道。 若得今意,先以理教定,次以位行驗,若不 爾者,鳥鼠人也,安論品位乎?敬請受佛遺 言少分恭稟。
[0343c21] 《經》「阿提目多伽」,有人云:此云龍 舐華,其草形如大麻,赤華青葉,子堪為油,亦 堪為香。「已趣道場」至「處也」者,既對行近並
通淺深,故亦可為觀行行近。「第五品齊第 四信」者,以初二品當初信解,第三品當第 二信,故二處判三慧,將二信及此三品共 在聞慧位也。
[0343c27] 問:
[0343c27] 何故現在唯四信,滅後立五 品?
[0343c28] 答:
[0343c28] 其義既齊,四五無別,但是滅後加讀誦 位為第二品耳。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上)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中)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隨喜功德品
[0344a08] 釋品題中四重結名,亦四悉意但不次第, 理須消釋使義相當,然下諸品並是流通本 迹二門,所以此中雖於對治中雙消二意,
義亦通於餘之三悉,以〈隨喜品〉文既校量滅 後五品之初,義當現在四信之首,並由聞 長壽增益品秩,故須雙述今昔二門。下〈法
師功德品〉,正當現在四信之位及隨喜後位, 所以不復雙存兩釋,由〈分別〉中及〈隨喜〉中已 具釋竟。又是稱揚五種法師功用,能入六
根同於現在四信之位,〈不輕〉已下既總云法 華,豈獨在迹?
[0344a18] 若爾,爾前諸文亦云法華,亦 應具二。
[0344a19] 答:
[0344a19] 後未說故。
[0344a19] 初世界中文先略釋 名,次廣釋,三總結。以初貫後故先釋名,初 文先隨、次喜。初釋隨中事理秖是權實異名,
了此權實即非權實故無二無別,即隨順 開權顯實之事理也。次廣釋釋喜中言「己人」 者,還是迹中事理之力,理有事故故能慶
人,事有理故故能自慶。又不二而二,故慶 己他,二而不二故了非己他。次「聞深」下再釋 中,亦先釋隨具權實功德。次「慶己有智慧」
下,又再釋喜具悲智功德。雖曰慶己正為 利他,雖曰慶人正為顯己,故云有智及 有慈悲,以自聞經復能教他,故悲智具足 方乃名喜。況聞經之始行願俱時,故一句一
偈自他俱益。今此初心專立自行,亦以願 力而慶彼耳。「權實」下結前兩意共立品名。 權實結隨、智斷結喜,慈悲即化他,化他屬
解脫,解脫即屬斷,且以自他事理慶喜故 屬世界。
[0344b07] 「又順理」下對治中約本門者,亦先 釋、次結品。初釋中先隨、次喜。隨中先正釋,次 「即廣」下結成觀相融通事理。三結成。初文
先理、次事。先理者,若信長遠,信必依理,理 與迹中妙理不殊,但指在久本功歸實證, 理深時遠故云深遠。言「信順」者,於理聞久
豈敢竊疑?故無一毫疑於久理。次「順事」者, 秖是如來自從本成利物之相,迹中但有橫 論化儀,本中須加久遠竪相,故以化久為
竪、化廣為橫,中間節節遍十方故。「該亘」秖 是橫竪遍耳。觀相者,非理無以能化,非化 無以顯理,即施迹近事見遠本理,亦是本
迹雖殊不思議一,雖一而本迹宛然,故云 不二而二。
[0344b20] 問:
[0344b20] 別與二同異云何?
[0344b20] 答:
[0344b20] 有二,通 約本迹、別對多境,以本迹中各有不同之 相故也。
[0344b22] 次「雖二」下却覆收入,若本若迹皆 以三千方顯稱理之妙事也。三「如此」下結 者,秖是收束向來事理不二而二等同名一
隨。「如來」下釋喜,先寄時約人以斥迹權,故 四十餘年及七方便,非至今經不會方便 無以顯本,望彼不聞故慶我得聞。次「慶我」
下正釋喜。三「以凡夫心」下,明喜心相,由聞 故知、因知生見,唯佛知佛久遠之壽,唯佛 見佛久證實理,聞佛聞顯與佛不殊,入觀
行位。「如此」下結觀相,亦是橫竪不二意也。 究竟法界義通橫竪,應云深廣,但是言略。 「廣無涯」等者,通歎橫竪,無可與彼、無等同
者,故重云「無等等」。亦應結云是名為喜,文 無者略。「佛今」下結成品名,除事理疑故名 對治。
[0344c07] 「第五十人」下釋為人,中四:初重牒人 相即是牒位,次「初但有」下牒隨,次「但有」下 牒喜,三「未有」下雙牒隨喜敘意校量,四「誰
聞」下結勸也。於校量中又三:初明行薄,隨 中但理未有權用,喜中但己未能益他。次 「所獲」下雙明隨喜功大。三「如來」下正引經校
量,即舉下文四百萬億,故云巧喻。喻第五 十人,是故況云何況最初,此是初品故云何 況第五品耶?此是圓位之始,故云何況後心?
「後心」者,指極位也。四結勸中二:初引經意 以勸。「如來」下結經勸意以立品名。令進理 入位,能生理善即為人也。「景」者大也,亦慕 也。
[0344c19] 「上來」下第一義中上來,即指〈法師〉至〈持 品〉及〈分別功德〉中四信五品。「時眾」下恐人謬 解者,不測初心功德之大,而推功上位蔑
此初心,故今示彼行淺功深以顯經力。「忽 聞」下舉好堅迦陵以譬初心。聖言親讚使 推功疑除,故舉釋然以擬第一義。好堅迦
陵具如《止觀》第一第七記。「希有」下結成立品。 「外道」下約教展轉比決,先斥外道諸偏小等, 小雖居極,未及隨喜圓位初初。別人知中
言「門拙」者,以於地前聞但中名,未即觀 故。「佛今舉阿」等者,正明圓位初後不二,故諸 教所無。
[0345a01] 問:
[0345a01] 初阿在初住,何以證初品?
[0345a01] 答:
[0345a01] 名 別義通,若以此對四十二位則不可通初, 若對六即理即尚是,況復初品?今從圓行 以明不二,故通用之。
[0345a04] 問答中先問可見。答 中「此法」者,展轉聞法故。「彼人」者,《大品》云:「若 聲聞人能發心者,我亦隨喜。」亦應更問,彼兼
此獨,云何得同?答不從所兼不共不別,恐 混名同辯別故來。況彼是引進之語,此判 初心實功,故彼無發心之理,此明隨理已
成,是故名同其事永別。「前品以校量四人」者, 〈分別功德品〉末於後四人經文節節自校量 訖,唯初品文未有校量,故生此品。故前品
末疏云「今具列五品校量四品,後〈隨喜品〉 校量初品」。「乘機」者,由佛知機隱之未說,故 使彌勒乘機扣佛,廣校初文方知後四功
大,時眾益廣故曰「乘機」。「南方」者,江南也。言 「勝劣平」者,意謂後後漸勝為「勝」,後後相似為 「平」,後後漸弱為「劣」,乃以漸劣況出平勝,劣
中最後第五十人功德尚多,況平況勝至第 五十耶?文雖未破理不全然,但依漸劣以 後況初,何用平勝?平乃初後相似,勝又後
勝於前,並非校量之限。今正解者,以因古 人非五十位解傷文失理,故今助之,暫寄 教門以立人數。但約六眾不列式叉者, 亦一往對數且暫除之,豈有式叉不聞經
耶?意亦不必從於有門以大比丘而為初 會中人,此中雖復累人及門并行至四十 八,意明教教及一一人隨從一門一行,皆 可從於法會人聞。所以二解者,初約三教
義當昔教有五十人至今聞圓;二者至今 復成五十,即是聞經皆被開顯全成四人。 故圓舉數無可以辯,且寄數法以一七而
止,如七世等七中從大故四十九。「皆是師弟」 等者,展轉教故。言「最後一人無教他」者,且約 一期校量為言。言「大七」等者,此方數法黃
帝所立,有二不同,下數十萬為億,上數億 億為億;七數亦然,故以七七而為大七,於 小乃成四十九也。并最後人即成五十,此
亦一往合其數耳。正義如前破古師中,今 謂「不爾」已下文是。《經》「四生」者,有人於此廣約 《俱舍》、《婆沙》及諸經論,出四生義章,非今文
要,但可略知六趣,略如第一卷及《止觀》第 一記。四生者,謂胎、卵、濕、化。又《顯識論》中又 立四生,一觸生者,因交會故。二嗅生者,雄
有欲心嗅雌者根門,即便有孕。三沙生者, 如雌雀以欲心坋沙,因即有孕。四者聲生, 如雌孔雀以欲心故聞雄者鳴,便即有孕。
此四但攝胎、卵二生,濕、化但染香處不須 此相。「與世間樂拔果苦」者,且與四事及以七 寶,故云世樂。令果身安故云拔果,令得
羅漢故云拔生死苦。「此是梵福」者,此人教 他令得聖果,自未得聖但名梵福,若得 聖果方名為聖。「今更廣之」者,此用《大論》文
也。福中大者莫先於梵,故《論》釋百福莊嚴 相中,以梵福為一福;有此校量,今經令 得四果者,亦梵福也。於中復更校量出聞
經福,令以眾聖福之初用校最後聞經之 益,故聞《妙經》隨喜,初心尚過後聖,何況初 聖?故知世人目視如意而爭求水精,已遇
日光而謀燈燭。「薩埵大薩埵」者,以三菩薩 展轉相望,一往且以大小言之,故方便極 位菩薩猶尚不及第五十人,何況但教他
得二乘耶?言「聖福」者,望上屬福故也。然 《華嚴》中以初住校量,其事仍易;今初隨喜位 校量聖福,自非大聖嚴旨,安能信斯希奇?
故知但從事判云「此品行旁不輕行正」,故此 一部無得以旁言之,並是《法華》之正轍也。 此中功德對五十人,章安但直標數而已,不
指經文。今略對之,每兩功德結為一句:
一處及利根。 智慧不瘖瘂。
口香舌無病。 口無病不垢。
不黑亦不黃。 不疎不缺落。
亦不差不曲。 脣不垂不褰。
不縮不麁澁。 不瘡亦不胗。
不缺亦不壞。 不咼亦不厚。
不大及不 黧 。 不黑無可惡。
不匾不曲戾。 不黑亦不狹。
不長及不窳。 不曲無不喜。
脣好及好舌。 好牙及好齒。
鼻修及高直。 面圓滿眉高。
眉長并額廣。 平正人相具。
見佛及聞法。
[0345c25] 「前是相似功德」等者,指〈分別功德品〉中云「滅 後五品」,大師有時依《普賢觀》判五品位在
六根內,故云「相似」。若指四信正當相似,此 中〈校量初〉品復是第五十八,初法會聞容是 初品,第五十八必在隨喜位初人也。然品
題「隨喜」不的局初,通該五十人也。「修行」下 「云云」者,廣應明行相,此五十德或一人具 足,或一人各一,隨其功力不可必具。頌中
頌前隨喜中五、不頌問答,準可知故,頌 聞經中少不次第,對之可知。
釋法師功德品
[0346a07] 先釋品名,次釋功德增減,即法師之功德 也。初釋品題中亦約四悉,故下結云「備斯 四意」。初文世界,次「行者」下為人,次「明識」下對
治,次「似解」下第一義。初世界中先指前品共 此釋名,故「法師」二字全指前品,亦以五種 為法師故,故云「如上」。
[0346a12] 問:
[0346a12] 此品既云是隨喜 果,法師之名何以指前?
[0346a13] 答:
[0346a13] 弟子通初後,法 師唯二三,義亦兼後二,或全未入品。何者? 若以五品入六根中,五師但為六根因耳。
縱以五品在六根外,五師不云修於觀行, 但以誦說名通,且通第二三品,說復該於 四五,故且一往似通。若具約位簡之,一向
未入凡位,以法師名彼品釋廣,故須指彼 以消今名。「法師」之稱既通,不隔四信五品, 故指彼文用申品目。
[0346a21] 「功德」者下辯異也。初 指初品之初,指第五十人。今謂五品之上 指此六根,同名功德、高下永別,法師之功
德故云法師功德。「內外莊嚴」等者,兩重解 之,初正約六根,次「又從」下更進寄真位,即 此相似至初住時普現色身,乃至極位節節 皆以初功為本。「五 根
亦然」者,入真位時六 根皆有內外二嚴,見聞十界而為外化,餘 三準知,色等亦然。又若以相似普現色身為 言,則可通於似位也。次「讀誦」下例餘師
者,此五法師皆生似解,此且須置真位普 現色身,退取似位為今功德,五師五品真 似不同,故名世界。
[0346b04] 問:
[0346b04] 書寫何以淨六根耶?
[0346b05] 答:
[0346b05] 同資正解。
[0346b05] 「四品加然」者,明發不定,始自 隨喜終至正行,皆發六根,何必過五方入 相似。言「加然」者,以初望後初尚得入,後四
加前。「相似既爾」等者,以分真中根淨倍前, 以真望似故云「倍」也。次為人者,應勤思修 四種三昧,令速入後信,信信相望故名為
「倍」。次對治中深識圓聞如前校量,名為「大 勢」,方能除於執權迹疑。第一義中云「似解 初初」者,依《普賢觀》,隨喜已當似解之首,第
五十人復在隨喜之初,故云「初初」。「過二乘之 極極」者,羅漢已極,無極又極,縱是無疑亦不 能及初隨喜人百千萬倍,如前校量。「指始」
等者,以隨喜始顯妙覺終,凡夫發心尚與 妙覺畢竟不二,況今五品後望六根耶?
[0346b18] 「六 根功德」下正釋六根功德增減,先略出二家, 次總結斥。先光宅中文無別破,所立未當。 何者?五種法師各得六根,如何五師共為六
千,故一師四百。若有三品,雖成一千二百, 那成一師六千功德?況三品人耶?故下結破 「根不依文」,況但言十善是散善耳。此土三
根彊弱,引《大論》文全不應此。此文眼鼻身 八百,耳舌意一千二百,《論》中眼耳意三用彊, 故不相當。又有師以光宅數為三品者,今
經但有八百千二,如何更立一千?若分六 根為三,則二二分對全無此理。「諸師」下總 斥,未會今經六根增減及功德等。「不合諸教」
者,《法華》之外如下所列三經一論。何者?六 根所對對三千塵,此塵之外見聞四聖,故知 經力助內觀解、發相似分真,普熏諸根,故
有如是見聞等用。又有人引《俱舍》等所辯 界內六塵,用釋此中六塵,但得片義非文 正意,故不用也。且六根中根耳鼻三不假
至者,還依不至可見對眼、可聞對耳、有氣 對鼻,舌身二根須到了者,依至變現故舌 則以變說為功,身則以現像為用,而皆 以十界為量,不關小乘根塵對境,故不須
云色二十二、聲八種等。若不爾者,三千本 非凡夫肉眼肉耳之所見聞,何故而言見聞 三千?若復更釋天人等因所惑六塵,彌非今
意。「大品」去,正引三經一論破前兩師。
[0346c15] 次「今 經」下正釋,初引經論者,又二:初正引,次略 結。今經具足以斥,正引中初引《大品》明六
根般若,豈非〈分別功德〉中校量正慧,塵淨慧 等故無差降,此未云數且言等淨。「若六根」 下破前次師,先破,次「若一」下反徵。「云云」者,
應更多並。引《正法華》中,亦先引根等,「不論」 下亦同前破。次引《論》文意亦明等,經力不 應令根勝劣。「雖未」等者,雖未入地功如
入地。次引《大經》明互用相,既等既互理豈 應偏?
[0346c25] 次正釋為四:初明一經之內具前四 文,次正解,三「若論」下辯增減,四「相似」下判 位。次又二:先約弘經方軌明等有一千,次
約理境等千二百。初欲正釋,更斥光宅。今 依〈安樂行〉以明三業,正當〈法師〉依於弘經 方軌,故令獲得六根清淨。不同光宅直云
十善及以五種法師共為合數;今明數足 竟方云五種法師悉具六千,故今先約〈安 樂行〉三業十善,次明一界十如,對化他邊及 衣等三已有六十方成圓行,此中三業即
是六根,故不更對六根,三業功成即六根 淨。「五種」下明一一師皆淨六根,
[0347a07] 次「復次一心」 下,約理境以對行中,亦是互用相似位上 釋也,故云「一根通具六塵」;若從因釋,但是觀
行理具六塵。「若論」下明增減相,先明增減 也。「清淨」牒前般若,「莊嚴中有盈縮等等莊 嚴者」,牒前正經,闕於牒論,秖是凡力等聖
明肉眼等耳。「若言千二」下次辯盈縮即在 今經,秖於向等而論盈縮。「若言清淨」更牒 前般若,「六根互用」牒前《大經》,「亦 不可思
議」牒前引論。「若偏」下結斥。「相似」下判位中 云「四輪」者,《瓔珞經》中具列六 輪 ,今且用四。 若依五十二位,唯《瓔珞經》始於整足,故今借
之以成圓義,但斷不斷異,鐵輪仍在四輪 位前,即十信。「第三心」者恐誤,應云「第二」,信 通進別故寄明之,若始末明位,略如《菩薩
戒疏》及《玄》文位妙《止觀》次位中,具位修觀入 位行相,今文但明法師功德,故置不云。
[0347a23] 此 下經文六根六章,準《華嚴經》六根各十十義, 亦與此中文同,但真似別耳。是則五十俱 通真似。又五與十但離合異。然小乘不以
鼻舌為通,於意離三未為了說。諸大乘 經亦有六通,不云六根者,秖是旁小而復 斥小。今經、《華嚴》方成了義,況復與小修發
不同,所依各別,尚不同別況復餘耶?初眼 根中未論修發真天眼等,直以肉眼能見 大千,故云「父母所生」。若論其用已過天眼。
有漏天眼下無見上,梵王所見雖遍大千, 至邊乃為風輪所隔;六根淨者則不如是。 故今應云相似佛眼,乃至相似五眼,故亦 應云見於二乘及佛菩薩等,以準耳鼻必
合有故。「見大千內外為天眼」者,且約見於 麁細色邊。「見業因緣為法眼」者,以天眼力 所不見故。「見業見淨」者,業有差別、淨無差
別,雙見二境即表中智。又能圓伏故是佛 眼。「大經云」等者,此是別引肉眼能有佛眼之 用,以證「父母所生」等也。「佛眼故」下是重牒
前破光宅四文,及今所立并略「盈縮」等文, 顯成正釋。「眼根清淨」是牒前般若,「具五」是 牒前《論》文,「莊嚴」是牒前《正經》等,亦應云互
具五根以牒涅槃,文無者略。
[0347b17] 下去五根,一 一皆爾,但此具竟下去並略,但注「云云」,或 出一兩經而已,至下更引無令失意。又下
五根一一二釋,先約能見聞等,次約所見聞 等,故重云也。耳根可見。以於鼻根最委悉 故,故於鼻根更辯互用,準例餘根亦應如
是,但是文略。若舌根中準答問意,亦應須 先知味法界,方乃令其味變為美,況六根 俱淨豈可舌根劣耶?身根中云「無謬」假也,
「無著」空也,「俱照」名中。意根中云「月四月」等, 作所表釋,以通前五皆不二故。若存事釋 唯第六根,所以六根所對不須委論。然〈隨喜
品〉校量初品,〈分別功德〉直明四信及以五 品,今〈法師功德〉但明相似六根功德,〈不輕品〉 中明弘經人現生後報六根清淨,〈神力囑累〉
果人自明弘經力用,以勸流通,〈樂王〉、〈妙音〉、〈觀 音〉明分真人弘經功能,故知但依今經判 位自顯,餘依《論》判自是一途,下去可見。
故〈隨喜品〉已下,不勞委釋物像相貌,但略 示文相以顯傳弘,則流通之功其義自了。
釋常不輕菩薩品
[0347c09] 此品既前正引昔,當知〈不輕〉已有五品可以 證因,後獲六根可以證果,故云「引證」。嘉 祥具對今經上諸品文,以為七別:一者以
上二品對今為三品功德,〈隨喜〉下、〈法師〉中、今 為上也。二者對上二品為三世功德,〈隨喜〉 現、〈法師〉當、今品過。三者對〈法師功德〉明果,
今品辯因。四明眾生唯一乘故。五者上明 佛記、今明菩薩。六者上明勸福、今明滅罪。 七者引事以證六根。言三品者,〈隨喜〉容下,
〈法師〉及此俱淨六根,豈分中上?況此尚有 先謗墮獄。言三世者,〈隨喜〉乃指佛滅度後, 〈法師〉現籍五種功成,〈不輕〉雖往明現生後。
言因果者,俱淨六根,豈分二別?言一乘 者,通於一部,豈唯此耶?唯對〈分別功德〉分 佛菩薩記,此則可爾。言罪福者,今謗獲罪,
信者得福,上文生謗豈無罪耶?〈隨喜〉中與 陀羅尼菩薩共生一處,利根智慧豈唯福耶? 言滅罪者,生謗墮獄此乃生罪,臨終根淨
豈唯滅罪?〈法師〉中報陰現轉,何罪不滅?言 引事以證六根淨者,何不云弘宣一句,必 淨六根,為章所引不思本文。諸如此例不
可具引,故略述之以生發見。故今更以六 義說之。於中初一亦望今經前品,餘五皆 以《法華》望前。一者上全弘經文,今略弘經 意,故不讀誦但宣不 輕
。二者小典生信尚 未為二因,今經或毀感六根清淨。三者諸 經但明順化弘教,此品禮俗逆化通理。四 者餘經所表權實尚隔,此品表聞莫非四
一。五者諸經所表迹尚不周,此品兼表本 迹二相。六者諸經上慢永言墮苦,此品即能 信伏隨從。嘉祥七義非不一見,未有遠致,
得此中意諸例可從。問為不輕謬有所記, 見者悉云皆當作佛?為復末代弘者迷津? 《法華論》云:「此菩薩知眾生有佛性,不敢輕
之。」二《論》俱是天親而立性不同者,豈其相 違?但申經文使各得教旨,若令一人著 《論》,則使諸說咸同,不可所釋大乘盡用對
法小義,故知彼《論》自申方等,所以迦葉自悲 敗種,至法華會敗種還生,天親即以其《論》 申之。若棄如來顯實之文,而滯菩薩弘權
之教,偏執之愆莫大,謬申之過可知。
[0348a20] 今文品 初具足四一,以解貫四,於中先列、次釋。釋 中云「法華論」等者,《論》許此菩薩知一切眾生
悉有佛性,故凡見者皆往禮之,此四眾中豈 無滅種而妄說之?若其有者,《論》文不說則過 在天親,若《唯識》說正乃過在不輕及在於
佛。而不先責不輕之過,猶却以為弘經之 人,豈有誤宣誤記之失,令現生後淨六根 耶?「正因通亘」等者,性德通於迷悟因果,故緣
了云種子本有,還約性德以明二因,以對 新熏成修得故,此三為因轉因成果。果中 菩提及以涅槃,名為果性,果果性也。若對
性辯修,秖是修得緣了,至果名為菩提涅 槃,了秖是智,智名菩提,緣秖是斷,斷名涅 槃。亦可以性三因至果之時,了名三種菩
提,緣名三種涅槃。若云眾生具有因果性 者,則五佛性皆在眾生遍一切處,但住因 之日果性名因,在果之時攬因名果,名雖
互得其法恒如。「初是因緣」等者,初內懷不輕 之解等五文是也。「後是圓教」者,約教也。從「見 實三昧」去是也。對偏成四、對味則五,以餘
教中必無眾生即佛之言。前既因緣應具四 悉,於五文中初二世界,後三餘三,具如序 中亦以四一而對四悉。「云云」者,三教對辯
今唯在圓。「我昔隨喜獲現生後」者,重明來 意,故後文云「臨欲終時具聞威音王佛說 法華經,得六根淨更增壽命」,即現報也。「命
終之後復值二千億佛,同號日月燈明」,即生 報也。「以是因緣復值二千億佛,同號雲自 在燈王,復值千萬億佛」,即後報也。於現報
中獲六根淨,是故弘經其功不淺。說此三 益意在流通,昔時不輕三報宛爾,今日豈得 不流通耶?有人云:欲顯安樂行威勢無比,
我為不輕行安樂行。今謂安樂行者始行弘 經,故與不輕其儀十別。何者?彼則安處法 座隨問為說,此乃遠見四眾故往禮拜。彼
則有所難問方乃為答,此乃瓦行打擲猶彊 宣之。彼則常好坐禪在空閑處,此乃不專 讀誦入眾申通。彼則深愛法者不為多說, 此乃被虛妄謗仍彊稱揚。彼則初問云何讀
說此經,此乃但云流通作佛一句。彼則初 修理觀觀十八空,此乃但懷一句作佛之 解。彼則化佛親說詮虛空身,此乃虛空身說
詮於化事。彼則夢中遠表當獲大果,此乃口 宣當得佛因之教。彼則約解髻喻開二乘 權,此乃約結緣表一乘之實。彼則以順化 故存於軌儀,此乃以逆化故亡於恒迹。彼
則列勝行法以取於人,此乃偏引往人以 通勝法。
[0348c10] 「事本本事」者,通舉往昔威音王佛 為不輕事之本,名為「事本」。於中別以最初 威音佛時不輕之事,故云「本事」。「得正說之宏
宗」等者,先標兩句,「名常」下釋此二句,先釋 初句,次「不輕深敬」下釋次句。「宏」寬大也。「宗」尊 高也。本迹二文四一三性,正說大宗不過實
相,實相秖是常住佛性,此指宗極之宗,非 宗體之宗。一代雖說或兼或帶或純小教,或 雜助門或抑或覆,文寬事廣,教教不同味
味意別,不輕但宣二十四字,有標有釋具 述因果,因既三性果即三德,況以四一兼 益自他,直指二因以為不輕所宣之法,故
云「宏宗」。顯實之宗不出四一,四一一一秖 是三故,故今還依四一消文。
[0348c23] 於中先釋四 一宏宗,次引文判位,三「隨喜」下明隨喜意, 四「敬人」下結隨喜意。初文中二:先表迹門顯
實,次表本門開近。前明法師隨喜,示佛滅 後聞弘經者所說之益;此引過去弘者聞者 俱獲大功。若弘若聞皆雙及本迹,豈獨直 云作佛而已,故須皆約二門釋之,方稱
不輕所宣,乃會威音所演,可與五品之理 合,後得六根而有歸,具聞之言全表本迹, 況法華之號不專一門?先表迹中云「名常
不輕是人一」等者,應委將文相用消四一, 令合此文旨。雖上慢者為之立名,已是菩 薩行願所感,故使銘者冥會其事。「從乃至
遠見表本四一」者,只是以遠而表於遠,乃 至不輕自有本地之四一也。故使未堪顯 本,乃以遠住表之。迹中顯實尚以迹四而
彊毒之,況復本實能即受耶?迹顯而本密,故 知四一是經宏宗。
[0349a11] 次引證判位中云「不專」 等者,顯不讀誦故以不輕為專而云「但 禮」,以入位之法不獨五種法師,或自或他若
信若法,或冥或顯或廣或略,故秖宣一句,功 莫大焉。故今文判屬隨喜位,為六根之親 因。有人云:不專是雜。今謂但顯不雜,不專
對專。有人問:何故禮俗?今為答之。菩薩化 緣法無一準,唯利是務故設斯儀,見眾生 理與果理等,故禮生禮佛其源不殊,此自
行也。欲令眾生生慕果願,果願者何?我等 但理彼尚故禮,況證果理而不尊高。又云: 「汝等皆行菩薩道當得作佛」,豈非擊我令
修圓因,此約現在順從者也,亦信行也,亦 法行也。夫益有冥顯,顯近冥遠,遠如勝意 現雖不受,聲納於懷,由謗罵之辜墮於惡
道,聞順從之力還遇不輕,乃至今日還令 會入,以是義故上慢尚成遠因,聞信寧無 現益?故毀謗者成毒鼓因,廣略準知。自行莊
嚴化功歸己,自他熏瑩故淨六根。有人此中 引《大經》中禮知法者,及《淨名》中比丘禮俗。 此義不然。《涅槃》常儀顯敬法之志,從彼請
益故忘情禮下;《淨名》聞法已獲重恩,故忘 犯設敬不存恒則。若大乘正義出俗恒則, 亦無令道而禮於俗,不輕立行咸異於斯,
不為宣通大小非教。有人云:菩薩不作是 禮即是有犯。今謂有犯須準科條,《梵網》無 文小乃無制。又云:菩薩於性罪必 護 ,於遮
罪有越。今謂於遮必越,越名持不?越不名 持,破非菩薩。忘犯濟物貴在物安,若也物 安何簡遮性?今禮四眾濟眾何辜?故大小 二乘咸遮禮俗,禮尚不受濟義不成。
[0349b12] 三「隨 喜」下約人約法明隨喜意者,必具三因,安 樂是總、三因是別,故云「皆一實相」,又云「皆有
三因」。「讀誦」下別釋三因。「不輕深敬」下釋流通 之妙益句也。於中初正約三四以示流通, 「如此」下結成。初文者,若得三法弘經之軌,則
自他咸濟,當知三法雖順前品,其實即是 此品三因,故復亦對四安樂行,四安樂行準 前可知。「不受四一」者,應將罵等委消不
受四一之相,本地亦然。文但略對經而已。 「不輕以大而彊」下「云云」者,為唱令聞故也。應 釋彊毒以作當來聞法之相,具如經文後
時得益者也。「意業淨」下「云云」者,應釋三業 對三力相,復應更對衣座室等。神通,室也。 說辯,座也。善寂,衣也。廣對一切,準此可見。
「毀者」等者,即生隨從尚猶墮苦,是則擊信毀 之二鼓,為生後之兩因。
[0349b28] 問:
[0349b28] 若因謗墮苦,菩 薩何故為作苦因?
[0349b29] 答:
[0349b29] 其無善因不謗亦墮, 因謗墮惡必由得益,如人倒地還從地起, 故以正謗接於邪墮。「務當勤習五種行」者,
五種法師行也。偈文但云初十五行半頌果 報,後四行勸持,準此頌文應云不頌雙 指,唯頌雙開雙勸二文。初雙開中,長行文
二,事本、本事。今一行半總頌事本,闕劫國 等,次頌本事。長行有三,今初一行半頌雙 標二人,次二行半明得失,初一行半得,次
半行失,次半行重明得,次「其罪」下十行明信 毀果報及結會古今。「乃至定謂」等者,此乃 不專判於邪外,佛權實教執皆名著。「牛皮」
等如《止觀》第五記。以著心著無著教,如牛 皮等向日加堅。亡失正法猶如損體,故稟 方便教者,於外凡位並未免謗,故有不 受不輕圓實之言。
釋如來神力品
[0349c17] 釋品名者,「如來」上壽量品釋,「神力」者,神在 於內即體宗也。「力」名幹用,即是用也。佛說 本迹口輪力用已竟於前,今復身輪現此勝
用,令眾流通本迹之教,故云「體深力大」。「此 字」下別明來意。「自此」下總名來意。初所對眾 中言「一切」指他方、「舊住」指本化者,應非四
眾八部也。故「一切」者,即從「及諸」已下文是。
[0349c24] 「十神力」者,前五正明現在流通本迹,後五總 表未來不已。又前五中初一令眾總信本 迹,次四即是現在四一。第二表二門理一,智
家之境故云智境。第三表二門教暢,即是教 一。第四表二門入實,即是人一。第五表二 門破惑,即是行一。第六門中既指五千、被移、
失心三類人者,如此三例即是滅後得益之 人。所言「機」者,機義當總,總於未來四一故 也,即是得於四一之益。下去四相別表未來
四一,文自結名,但各述其要令成一也。所 以四但云一不言本迹者,在未來故,尚 未入實誰論其本?若見實者亦見其本,故 總結云「表現表將」。「將」猶當也。
[0350a07] 初五文中一一 皆有迹、本、流通三相。初文先標,「今經」下敘前 迹說開顯,「內祕」下敘前開迹顯本,「明三世」下
明中間用,「福德人」下初神力意。第二文者先 標今神用所表,「上白毫」下敘於迹門神用表 同,境智合故初見一理。「今本門」下牒向表
意,由見遠理故使增道損生至於隣極。「分 身」等者,此相既同,各於其土利益亦爾。第三 文者,先標名辯意述相,「四十餘」下正述表
迹,「欲以」下明表本意。言「具二」者,事即本迹 付他令通於未來世。第四文者,初標名辯 意,「隨喜」下表迹益,「隨喜圓道」下表本益,「隨
喜諸菩薩」下表流通益,「此一」下流通功能。第 五文者雖不分本迹,一文兼諸下五可知。 結要有四句者,本迹二門各有宗用,二門之
體兩處不殊,名冠此三而總於三,一部之 要豈過於此?故總攬之以成流通。「八自在」 者,如《止觀》記。「經中要說」等者,敘今意也。「道
場釋上甚深事」者,事是因果,今道場是果,果 必有因。「以菩提釋藏」者,菩提是能契之智, 必有所照之境,境即祕藏,以能顯所也。「以
轉法輪釋一切法」者,有所轉法,法必有名。 「以涅槃釋力用」者,滿理釋權疑,唱滅釋近 疑,宗雖近遠同名因果,不復別判。「阿含」者,
借小證大,彼則從事今借證理,開小即大 故可為證。頌文初頌十神力中但有五者, 闕後五也。前五現見逐要存之,前後二五
現未異耳。舉現例未,是故略之。「囑累下二 行總頌四法」者,但云囑累至得邊際具含 四義,四義皆是無邊際故。「能持」下別頌者,
初一偈半中言一切法者,不出能化能證 所化故也。無二乘故,不兼帶故,其法祕妙。 「令我」下二偈頌神力者,既云歡喜,即是用
暢。次一偈頌祕要者,名同易見。「於諸法」下 頌深事者,教化諸菩薩畢竟住一乘,乘是 因果。後一偈半頌總結者,總結四法。言「若 能持」持四法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中)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下)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囑累品
[0350b22] 釋此品,先辯他人判品前後,次今文正釋。 初文者,慈恩、安國並令移之於〈勸發〉後,若在 此中有八相違、十不可也。余雖管見,頗有
稟承,每於聽筵忝蒙慈訓,垂示救旨深有 所憑,近見秀公《法華圓鏡》,廣立難勢不越 先規,今攢舊聞兼資後見,總別救之亦八
不可。初總救者,〈出塔〉已後凡述多寶,皆云 「塔中」不云「見佛」,若移在後無出塔處,一不 可也。分身散後凡有所述,唯論佛塔不涉
分身,若移在後佛無散處,二不可也。〈囑累〉 文中佛散土穢,已下經文言不涉淨,若移在 後無復穢處,三不可也。會本居地因塔升
空,佛散出塔後文在地,若移在後無還地 處,四不可也。〈囑累品後〉經既未盡,但述眾 喜不云「而去」,若移在後須加「而去」,五不可
也。〈勸發品〉後無復餘文,經既已終則云「而 去」,若移在後須除而去,六不可也。本迹二 門佛事既畢,須有所付,是有囑累,若移在
後法無所歸,七不可也。囑累已後明乘乘 人,弘經本事事須囑累,若移在後師弟參 雜,八不可也。
[0350c13] 次別救者,具述元破一一救 之。一云眾本相違者,準《正法華》及以隋朝 崛多三藏《添品法華》中,此品並皆在於經末。
救曰:《正》、《妙》二本譯人既異,所見各別,若令盡 同此不可也。言《添品》者,準南山《內典錄》云: 「崛多擅移〈囑累〉著後」,崛多既其擅改,法護
未可為憑,《正》本既其居先,《添品》不名擅 改,南山既斥添品,義當二本俱非。何者?羅 什生雖龜茲,遍遊五竺,豈獨不見梵本《法
華》?久居長安,豈不曾見法護所譯?而再譯 不用者,當知法護非堪指南;若堪指南,何 不文義咸依《正》本,若嫌後譯文義澆薄,則 隋
朝所譯彌薄於前,今依什譯理可準憑。故 叡公云:「梵音錯者正之以天竺,秦言謬者正 之以字義,不可譯者即而書之。」豈什公與
四子頓爾無識,輒移一品安置經中?若不 測旨歸,應仰之而已,何得以凡見斗尺 量度大海虛空耶?
[0351a01] 二云經論相違者,《法華 論》云:「修行力有五」,第五護法力中云「如〈普 賢勸發品〉及後品」,後品即指〈囑累品〉也。救
曰:《論》亦人譯,擅指何疑?況《論》雖西來,譯時 既在《正法華》後,秖是譯者順《正法華》故,《正 經》在西晉時譯,《論》在後魏時譯,如隋笈多
見《正法華.藥草喻》後有一長行偈頌,及〈囑累〉 在後,便以《正經》添於品內,及移〈囑累〉在 〈勸發〉後,餘無所云,遂使後人云「添品法華」。
故知譯者不妨隨見,《妙》、《正》二本同一梵文, 乍可信羅什而寢於法護,安得釋《妙》本專 以《論》為憑?秀云:言「後品」者,是《普賢觀經》,以
同是普賢發起令依經修觀。又言「後品」者, 既其不出名目,則似經度不盡,若不爾者, 何不云「及囑累品」但言後耶?此亦是一見。
然準天台判為結經,不云「在勸發品後」。
[0351a16] 三、 諸教相違,云:一切諸經並在經末,如何此經 獨在於斯?救曰:例同諸經違妨更甚,即如
《大品》中間有〈累教品〉,經末復有〈囑累品〉,不 可一切皆兩處安。如《大寶積》四十九會,會 會皆有付囑之文,豈令諸經一切皆爾?如
《金剛經》問名問持乃在經中,不可一切悉 令居中。《法華》開權顯本授聲聞記,豈令一 切悉皆顯實?不類之例其數不一。
[0351a24] 四云二 事乖角者,分身若還此土復穢,準妙音被 誡故知土穢,〈囑累〉中亦令多寶還歸,觀音不 應施寶分二,分二即多寶未還,遣去既同
不應乖角。救曰:秖由未還故寶分二,是故 但云「一分奉多寶佛塔」,而不云「奉多寶佛」, 故知事畢者去、有緣者住,於理何傷?若多
寶在分身不合散者,經文但云「塔可如故」, 如故秖是依初還閉;令初身散,即云「各還 本土」,故知雖即令其塔還,聽餘經故塔閉
而在,如塔未開時,但云多寶「於寶塔中出 大音聲」。又云四眾聞寶塔中所出音聲,大 樂說云「於其塔中發是音聲」。又佛告大樂
說「是寶塔中有如來」等,故塔未開,大眾但 云「多寶如來於寶塔中」;次塔開已,大眾皆云 「見二如來在寶塔中」。若塔閉後,如〈藥王品〉
末云「多寶如來於寶塔中」,妙音至此但上釋 迦瓔珞以申問訊,次方問云「此久滅度多寶 如來,在寶塔中來聽法不?」仍對釋迦申彼
佛問云「安隱堪忍久住不?」當知塔閉住而未 去。又云「唯願世尊示我令見」,豈二佛並坐 乃云請見?又多寶佛於寶塔中告妙音言,
秖云「汝為供養釋迦」等,不云「分身」,豈分身 矚目而不供養?又妙音欲還但云「供養釋 迦及多寶塔已」,不云「見佛」;到彼見淨華宿
王,但云「供養釋迦及多寶塔」,亦不云「見多 寶如來及以分身」。又文殊來時即云「頭面敬 禮二世尊足」,囑累之後全無此文,故塔已閉、
分身已散。若分身在,觀音施寶理應供養, 不應但二。
[0351b24] 五、二命不齊者,何故?分身、多寶 二俱唱散,去留不等,若云「但令塔閉云如 故者」,何故《正本》云「還本土」?救曰:二命縱同,
所緣各別。寶塔為聽經故來,分身為開塔 故集,塔既已閉分身須散,經尚未畢故塔 未還,分身既散土合復常,故前文云「為諸
佛當來坐故,各淨八方」,況《正法華》云「可還 本土」,自是法護所譯不正,豈判什本令從 《正經》?若《正經》為正不應重譯,但云「如故」。若
欲依《正經》,何不講《正》本?遍觀正本處處相 違,及以妄誤前後非一,故不須以《正經》為 準。
[0351c06] 又問:
[0351c06] 釋迦出塔,塔何須閉?塔閉,分身何 必須散?
[0351c07] 答:
[0351c07] 多寶本願但云「以塔聽經」,若以 我身示四眾者,令集分身,當知分身開 塔故集,釋迦亦為開塔住空,住空故開
塔,塔開故命坐,囑累故出塔,出塔故塔閉, 塔閉故分身事訖,事訖故須散,故塔開閉分 身聚散各有因緣,何須難言二命不齊?
[0351c12] 六、 塔無還處者,分身諸佛令去咸歸,多寶佛 塔迄至經末更無還處,若品在後即唱竟 時還。救曰:經畢自還,何須求處?至〈勸發〉後
一切大眾作禮而去,作禮雖不通於寶塔, 而去遍該一切,多寶本願聽經故來,經若終 後何慮不去?但慮塔無歸去之文,不憂土
無復穢之語,若土後復穢,何得亦無人天 來時?
[0351c20] 七云淨穢不同者,妙音被誡復非淨 土,故知分身久已還國者,分身集日,那令 侍者皆諸靈山?信諸山並無而猶有靈鷲,文
殊海出亦云靈山忽有華現,故妙音來還依 舊誡。救曰:經文炳然而讀者不見。《經》云「移 諸天人置於他土,唯留此會眾」,故知土淨
為安諸佛,靈山舊眾不移可然。準文殊來 時,即云指靈鷲山住虛空中,妙音至時不 云住虛空中,故知淨時處空復穢在地,今
分身既散故一切皆穢。而沒却復穢之理,苦 執靈鷲獨穢,妙音被誡具云誡土,不獨云 山,故云「莫輕彼國土」等。故文殊、妙音二人來
時,其理不等;欲令一例,此理難齊。
[0352a03] 八云 眾喜乖情者,〈囑累品〉令分身還,而塔不去, 若非經末云「囑累」者,阿修羅等歡喜太早, 既非聞法歡喜,乃是見客佛去以生歡慰,
深可怪也。救曰:至此歡喜而嫌太早,三周 之末各有歡喜,更早於此,何不怪耶?說〈壽 量〉竟〈分別功德〉中云「聞佛壽無量一切皆歡
喜」。今本迹俱畢,復聞〈隨喜〉事少功多,又聞〈法 師〉聽持深效,又聞〈不輕〉能化所化現益後益, 明弘經法無定常儀,又見釋尊現十神力
授四結要,三摩付囑三反領受大事功畢,豈 得不喜而云太早耶?當知是人訖至經末 亦未歡喜,何能弘經令他喜耶?言喜客佛 去者,移在後文更加塔去而生歡喜,復彌
可怪。驗此一切皆以凡情測聖,徒攢筆語, 舉一蔽諸。
[0352a18] 又云:但是先施神力故見淨土, 此土本穢,恐妙音見本土穢相而生譏毀, 故佛誡之。非妙音至分身己還而土唯穢,
如雖淨土猶見靈山,變不唯淨兼見穢 故,上見下故。救曰:靈山是佛自留,故令大 眾俱見,如來自云「淨土」,曲釋云「不唯淨」,佛
言「皆令清淨」,乃云「本穢仍在」,若言上能見 下於淨見穢,何不妙音於穢見淨,復能見 穢,其心淨故故佛土淨?若猶見於穢,則知妙
音心不淨故,而佛尚誡之。妙音見穢尚生 譏毀,豈得名為上能見下耶?下生下想,非 上人也;尚生譏毀,豈上人耶?
[0352a29] 次涉法師更 加二難,總成十難,故云「十不可」。先破總敘, 次翻二難。先破敘者,彼先敘云,什公安〈囑累
品〉在〈神力品〉後,自是已來皆共信受。並云, 移著此中善得經意,若在後者所列諸妨, 略如向述。而云以義判文,正應安此;唯我
唐代慈恩法師,不許斯義。法師又云:妙音 被誡若是穢者,文殊海來何有靈山?秖云 唯留此會,不云唯留靈山,當知內外俱淨,
但是仍舊而說。又云:分身即是釋迦,若多寶 全身亦與一分,釋迦分身唯與一分,若受 多分者便是釋迦長受利養,修六和敬詎
應然耶?故但與一分。又云:若囑累在此,如 來起立不云更坐,分身佛去不應立送,受 觀音施不應立受。又云:大眾皆喜唯少奉
行,不應安此。又云:神力去穢未必全除, 要若全除併之何處?何處淨土容此穢生?救 曰:《正本法華》自西晉至唐都不行用,此《妙
法經》後秦譯訖,四海盛傳天下仰止,況流行 之處必藉冥加,冥加已遂安可議耶?況復受 持應驗無量,普賢尚授以句逗而不責移
品,況復爾後名僧繼踵碩學如林,共許〈囑 累〉安著此中,豈至唐朝所見乖昔?然此經 以常住佛性為咽喉,以一乘妙行為眼目,
以再生敗種為心腑,以顯本遠壽為其命; 而却以唯識滅種死其心,以婆沙菩薩掩 其眼,以壽量為釋疑斷其命,以常住不 遍割其喉,以三界八獄為大科形斯為
小,以一乘四德為小義無可會歸,據斯 以論諸例可識。言仍舊說者,妙音未曾於 此生慢,若土猶淨滿中諸佛釋迦及塔眾又 在空,神力所現十方通達,何須仍舊枉誡
妙音?彼佛現見高下不平,而掩佛智能言 土猶淨,而言釋迦不長受利順六和敬者, 乃是令聖效凡。若言分身即是釋迦,釋迦
開塔亦即分身,何須更集?若據應迹各別, 為是分身恐釋迦偏多而不受,為是觀音 恐諸佛多受而不與,若觀音不與乃表觀 音施偏,何關六和少欲?若分身不受,應先
施而後讓,何故但分為二分耶?故知令分 二分表現表當,其義已圓;分身已去,其理 善成,何須此難?若言不應立送分身,及立
受施,縱品移在後免斯過者,受觀音施 容可尚坐,摩頂之際仍立唱散,經後正當 立送之咎,徒設謔並嘲調尊儀,於此《妙經》 未成弘讚。若且順凡情,釋迦與分身齊
肩,坐送便成疎闕,故立送客正當其儀。況 立送立受何教所制?云送受不成,又云:已 有眾喜唯少奉行不合安此,秖緣少奉 行故不應在後。又云:何處淨土容此穢生
者?何不問劫燒擔草不同灰燼,毛孔納 海身不隨波,凡此諸釋並任己心,不順經 文其例若是。
[0352c23] 次別破第九第十者,第九佛 無就座,難云:開塔蒙命釋迦入坐,閉塔還 出亦宜復座,豈得立說下諸經耶?如《涅槃
經》如來現臥還從臥起,如茶毘時從金棺 起上升梵宮,梵宮下已還復本座,此亦應 爾,何事不然?翻曰:若摩頂已理須復座,若 言無文令佛常立者,如文殊答問竟無
入海文,何故至此忽云海來?又云於海常 說《法華》,常說之言應常在海,若本在海〈序〉 不應列,何得復為彌勒釋疑?又說經竟,
佛但令眾各散,元無更坐之文,佛應立送 天龍八部,何但獨送多寶分身?立送分身 其儀稍順,立送八部尊卑倍乖。又何不責 云諸分身佛但令侍者齎華以宣問訊,及
云彼某甲佛與欲開此寶塔,即云爾時釋 迦見分身集與欲開塔,不見侍者至會說 欲,欲應不成。〈法師〉與彼雖則稍親,黨理 不黨親,古可依也。又何不責,教門皆云
達多世世造惡,今忽說為佛師,復云與師 記莂,顛倒不可具言。何不責龍女成佛太 速?何不責聲聞成佛太遲?
[0353a14] 第十眾無命坐, 難云:佛處高遠眾人請接,今既還處地亦 應命下勅令復坐,何容久立不賜安居,
故知〈囑累〉定居經後。翻曰:凡假他力必須 請加,若任自力不求他援,處空非己力 所及,故請佛神通;還本任自力所能,故
不待佛命。況本緣佛入塔故請在空,今佛 從座起豈可安坐?故云益加恭敬曲躬低 頭。佛既復座說法,時眾理應復座,無文之
論義準應知。又眾若不起不坐,應仍在空, 何故〈普門品〉中無盡意云「從座而起」,〈陀羅尼 品〉初藥王從座而起,故知不可見略却就
座,等文移品向後。又品題有囑累之說,令 向後者,品內有囑累之義,亦應皆移。然囑 累品題雖云囑累,品內但通云「我於無量
阿僧祇,修習難得阿耨三菩提法,付囑汝 等」,故神力品題雖云神力,品內云「為囑累 是經故,乃以如來四法囑累上行」等也。故
應先移〈囑累〉次移〈神力〉著〈囑累〉後。又〈囑累 品〉初云「現大神力」,〈神力品〉內有囑累之言, 是故二品俱移向後。若俱移向後,不可兩
品重張,不可兩品前後,若有前後,還失最 後。若言經文次第,不輕已後即合勸持,何 事以神力而間雜之?寶塔慕覓宣弘之人,
秖應次以〈持品〉續之,何得許以〈調達品〉 間?若其品次不依羅什,理須一切並依《正 經》,今經聲聞一萬二千,《正經》但有一千二百,
歎聲聞德乃有一十一句,歎菩薩德則有 二十八句,與《妙經》及《論》復不相關,何不咎 《論》違《正法華》,而嫌《妙經》違《論》。又《正經》列名
之中云「光世音」,「光」「觀」聲同,便即書之。後代 何不依「光」釋義?寶掌菩薩離開為二,更加 寶印首也。掌已是手,復加頭首離為二人;
自在天子以大梵冠首,亦云「三萬天子俱」, 即是迴梵文大梵字不盡。別序中不云說 大乘經名無量義,直云說斯經已升座三昧,
又闕無量義處三昧,不知爾前為說何經? 為入何定?何不責《妙經》增加無量義耶?又 放光但云「上至三十三天」,法護何事抑佛光
明?《妙經》云「八百弟子」,《正經》云「十八人中」,凡 云「如恒河沙」,一切皆云「如江河砂」。〈序品〉既 爾,正宗之中錯不可數,何不依之而獨引
〈囑累〉?是故《正經》並未可依。縱是什公所移, 應見梵文深旨;若也漫移,何不安餘品後, 而必著此中?使無如上諸妨,更移著後生
諸妨耶?故使流行之處眾聖冥加。
[0353c01] 次正釋 品中亦具四悉,初世界中約得名以釋品, 得名事別即世界。又「累」者連及也,字應單作;
後人加口者,意言口囑,即義立也。言「煩爾」 者,「爾」汝也。謂累汝後代,如帶累也。《左傳》云: 「相時而動無累後人」,此是如來適時而化,
示有謙詞。又令於三世傳法不絕,三世 不同亦世界也。次為人者,此是後世宣布生 善。次對治者,令後世受者使不失故,治其
失惡故名對治。次第一義者,令後代人奉 旨入住,入住即證真也。初兩字並在能付, 次兩字皆在所付,三囑在能付、累在所付。
[0353c13] 次正付囑中釋三摩者,先約所表釋,所付 不輕須以淺表深,故身口心三付方表慇 懃。次約四悉者,即具事理。經言「現大神力」
者,如來向現十種神力,已表當現四一益 竟,而今復云現神力者,正表身口心三付 故也。從座而起以如來一手一時遍摩,故名
為大。有人引《大經》中內有弟子解甚深義, 不為利養不生諍競,外有清淨檀越,佛法 久住,若不爾者法不久住。此是彼經最後
誡勸道俗弘通,亦捃拾之遺囑耳。不同今 經乃是一期宣暢,他方欲散,現十神力囑 累十方,佛親摩頂菩薩三受,表法懃懃。「佛
之智慧」等者,取覺照邊屬一切智見畢竟 空。「如來智慧為道種智」者,即取從因至果 得道種名,道種從權,具如第一卷中悉以
能契之行名為權也。「於如來室」至「如是明 三智」者,即依座室三各具三智,秖是三一相 即、三一互融,故一中具三,以此三事弘經
益他,令他各得果地三智之用,故知室若 無二弘誓不普,衣若無二法身不滿,座若 無二惑破不周。「如是施主」下,結能施意,應
云如是施主三法無闕自他不空,是施主 故有大慈悲,自既入室令他入室;無慳吝 故,自既著衣令地著衣;無所畏故,自既坐 座令他坐座。亦可云無慳吝故施此三
法,無所畏故說此三法,若施若說皆具慈 悲,即入室三法也。「汝等」等者,汝等當學如 來以此三法而流通之,以此三三應施一
切。故《經》云「汝等即是眾生之大施主」,此明經 之功用必具三三,況復所弘三三之法,方名 令他得於所弘。「世尊勅」者,具奉行之,他人
於此辯凡夫慳,引《成論》云,慳有五種,住處 護他物稱讚法慳。法慳七報:一生生常盲,二 生生愚癡,三生怨家中,四受胎或死,五為
諸佛怨,六善人遠離,七無惡不造。若消此 文,都不相關。且言如來若以小乘化,我則 墮慳貪,勸弘法者捨凡夫慳,此消可爾。若 直以此證,令佛同凡,深不可也。
釋藥王品
[0354a23] 釋品引《觀經》釋名即世界也。「此文」去,具以 今經而成四悉。「若推」下明得名前後,非四 悉意。「竭其神力」者,用神通力三昧供養也。
「盡其形命」者,用其報法即燒臂也。「庶令弟子」 等者,上人行之令下效故,此則自他二義 具足。「諸佛」下「云云」者,令述有無,不輕乃至
〈方便品〉來,豈獨佛耶?「下品亦有佛」者,雲雷音 王佛、寶威德上王佛等,況釋迦化主始末恒 在,況復應以佛身度等,然應須云上品
有菩薩,佛事為正;下品有佛,菩薩事為正。 通途論之,從化主說,一切皆以佛為正 也。「藥王」至「流通義便」者,佛囑累已大事功
畢,隨物偏好故乘乘不同,真如實相是所 乘之體,一乘因果是所乘之事,苦行等是乘 乘之緣,隨物機宜故使弘者隨緣不等,故
所乘體皆妙法也。以依一實立因果故,乘 於所乘以利物故,故曰乘乘。
[0354b10] 「問為三」者,初 一利他,次一自行,遊化亦苦行,苦行亦利他, 已下去文如妙音等皆不出自他,自行皆
不出智斷福慧,利他皆不出三昧神通。「通 問遊」者,遊必具足十法界身,並如妙音、觀 音,但別舉苦行以逗所宜,故請答之言意
在苦行。「有佛聲聞」者文略,具如經列,有菩 薩及菩薩壽等。《經》「即時入是三昧」者,普現三 昧理無出入,表用三昧之力故云「入」耳。《經》
「以神通力願」者,明不以世火還依所得三 昧起利他願,以智觀火焚難思境,故使光 明起斯照彼,佛亦以逗物故讚。「真法供養」
等者,先總舉能觀所觀,次及觀相。「當是」之 言正顯真法,所以燒身名真法者,由內觀 故。所觀者何?即此生身由惑因故惑斯惑
果。「皆用」之言顯因果俱蕩。「又觀若身若火」等 者,於中先明法空,次「誰燒」下辯生空。初法 空者,既即實相實相無燒,身火能所安得有
燒有能所耶?次生空者,非但身等皆是實 相,身等宰主一切皆無,故名為「誰」。「燒」者,能 燒火也。「然」者,所然身也。身火並是能供事也,
佛法即是所供田也。宰主即是能觀觀者,身 火能所觀境也。境智不二能所斯亡,以不二 觀觀不二境,成不二行會不二空,作是
觀時苦為法界,見聞者益故曰「乘乘」。若不 爾者,成無益苦行,佛有誠誡實可先思。所 以投巖無招外行之論,赴火不為內眾之
譏,良由內有理觀、外曉期心,故勝熱息善 財之疑,尼乾生嚴熾之解,篤論其道行方有 剋。心正行正、智邪事邪,行不可廢、智不可
亡,後學之徒無失法利。有人問云:律制燒 身得蘭,燒指得吉,此中讚燒其事如何?今 為答之,大小開制教法不同,小制結過、大
制令燒,故《梵網》中若不燒者非出家菩薩, 豈獨令俗而不制道?故知順小行易不燒 何難?從大誠難燒乃不易。世以不持為大,
則大小俱傾,信此土機緣咸迷大小,不知 先小後大,依何夏次?先大後小,何心而受? 先小後大,開小乘遮不?先大後小,遮菩薩
開不?一界之內兩眾如何?一身之中二體同 異,大乘於小取益從何?小誦於大招損 誰測?勤勤甄別用為來種,所乘之乘皆妙法 故,以依一實立因果故,乘其所乘以利
物故,但自揣己德歷境觀心,與心相應當 順開制。今藥王久證並出開制之方,重法 亡懷起神通之願,為軌凡下思之可知。《經》 「以旃檀為 [卄/積]
」者,他人疑云:何得旃檀而為 [卄/積] 耶?答:此土大愛道入涅槃後,猶用旃檀 闍維,況彼淨土何足為難?然淨穢並陳非
世有也,皆聖力故。《經》云「七萬二千歲」等者,
[0355a02] 問:
[0355a02] 燒身但經千二百歲,燒臂何故時長?
[0355a02] 答:
[0355a02] 前 為自行身盡入滅,今為弘法令物會三, 故云「令無數」等,既言無數聲聞發菩提心,故 知喜見於佛滅後不令此等住於小果,此
土亦然。
[0355a06] 《經》云「金色之身」者,前已得普現,即 八相金色,故知此中須在極果。「能生」等者, 如父母必以四護護子,今發心由法為「生」,
始終隨逐為「養」,令滿極果為「成」,能應法 界為「榮」,雖四不同以法為本。又此四法即 四悉檀,次第對之亦應可見,此即始終對
四悉也。然前三教各得四益,今對圓說例 上可知。
[0355a13] 問:
[0355a13] 初開章云歎能持人,何故向云 「不如一偈」,又云「法是佛師」等耶?
[0355a14] 答:
[0355a14] 前歎有 法之人,今歎在人之法。
[0355a15] 言「初歎體,次歎用」 者,非宗體之體,非宗用之用,通指一部為 體,部內體、宗、用三,共有如是拔與等用。「十
寶山」者,具如《止觀》第五記。引《華嚴經》「或一 或二」者,《俱舍》云:「前七金所成蘇迷盧四寶,金 或兼餘,故云一二。」「諸經說權智」等者,權不
即實致令教法皆非自在,諸機不融故教 主別爾。「諸經明實智」等者,並是權外之實故 破疑不遍,尚不及此經說施權意已破諸
疑,故云「即實而權」,況復今經本為顯實,有疑 皆斷,故云「即權而實」,所以權實之語非獨今 經,相即之言出自於此,不收於小是故異
也。「文云學無學」等者,指三教菩薩為發菩 薩心者,今經為彼之父能生彼故,昔謂非 子至此方知。「餘經要因功用」者,但取發心畢
竟不別,不同三教要因功用,如別教地前 為方便也。「如風」下「云云」者,初住已入無功用 位,應具簡車體及具度等,釋如風所以至
入初住無功用道。《經》云「五百歲」者,《大集經》 中有五五百,具如前文。《經》云「若有女人」等 者,此中秖云得聞是經如說修行即淨土因,
不須更指《觀經》等也。
[0355b07] 問:
[0355b07] 如何修行?
[0355b07] 答:
[0355b07] 既云 如說修行,即依經立行,具如〈分別功德品〉中 直觀此土四土具足,故此佛身即三身也,故 此大眾即一切眾。以惑未斷故,故安樂行是
同居淨土行之氣分也,故不離同居穢見同 居淨。
[0355b12] 問:
[0355b12] 同居類多,何必極樂?
[0355b12] 答:
[0355b12] 教說多故,由 物機故,是攝生故,令專注故,宿緣厚故, 約多分故。下分兜率其例不同,但在機感。
釋妙音菩薩品
[0355b16] 此品初具三釋,初文因緣,次「昔得」下約教,次 「此品」下本迹,唯無觀心,因緣甚略。且義立 者,音樂世界,自隨為人,奉鉢對治,道器第
一義。觀音有問得名之由,此中無者,此從 自行、下從利他。又如常不輕中亦有本 事,即名以顯本事,始從內解終至利他, 同在一名之內,雖自他不同,準觀音名
下有普門之名,此亦應爾,同得普現色身三 昧。若爾,〈藥王〉下五一切皆然,藥王又在獻呪 之初,淨德又指妙音身,是故五品法門定無
優劣,但隨機便乘乘不同,況普門居中理 通上下,以人對法理亦感均,單消其名義亦 無舛,不可從名異而蔽其法門。「當卑其地」
去勸成機緣,明普現意。若不以鬼畜為鬼 畜,但卑己心之地,則自壅妙法之流。「大人 相」等者,為四:先正略釋,是不思議相海故名
為大。次「遍體」下寄於所現展轉校量。三「此 相」下大小對並。四「問答」下釋疑。初二可見。 三對並中二:先寄小表大,故以應迹之相
因順於師長之毫光,因果相召照之必來。 言「本弟子」者,照非無緣本曾關涉,名昔為 本未必久本。「白毫」下次明大中實因所感,
照之令弘開顯之經,此乃因勝果勝,令弘 勝教是故放之。
[0355c10] 釋疑中二重問答:初問答 能放光疑,次問答所召眾疑。初疑意者,約 不思議相海,總立用問約事校量。答中云
「他經所明」等者,召他屬事宜且從他,故附 方便教云有優劣。又約應身現相宜附他 經,令弘實教故復從大,大復從因而為所
表,故云「放光令弘此法」,況顯本已尚無近 迹,豈存小耶?「何故召東說西」者,問意者,十 方菩薩豈皆無緣,何故放光但召東方妙音
竟,次說西方觀世音?答中從表,於中四:初 辯能表,次「未發心」下正明所表,三「一菩薩」下 舉例,四「聖不」下結用表意。初文三:先明能
表之光,次明光所照意,三「東是」下舉能表 意。次「未發」下出所表中,但舉始終任運攝 照。三舉例者,妙意既爾諸來悉然,但以照
東表始為便,若召南至北四維準知。聖不 繁文,理合十方咸至,如《華嚴》、《大集》諸部《般若》, 光及所召尚通十方,故此但以一方為表。
準下〈觀音〉初釋爾時,亦以妙音對辯,此中 既預以說西對問,故可預以西方對明,云 欲說西方菩薩事,先召東方菩薩等。「敘福
之由」者,既值多佛亦是慧由,但是文略。正 敘福慧中《經》云「悉」,又云「甚深」,故是圓慧。三 昧屬定,對慧名福,尚異三教豈同世有?又
此十六並是法華三昧異名耳。隨義說之,今 稱法華三昧之相。「佛誡」至「而規此耳」者,「肅」 延進也。妙音高位豈可待勗?至此見穢寧
生劣想?但佛寄誡妙音而規其所將。「規」謂 規模。
[0356a09] 「夫佛」至「諸佛道同」者,先正敘同,次結 同。初文自三:初云「約座為誡」者,依空亡相, 身是有相理為妙空,一塵之身咸與理等,況
丈六之質生劣想耶?次「夫師」等者,佛及弟子 身俱劣者,俱隱寂忍而耐其拙。「夫依報」等 者,應住無緣安其穢土。「此佛」下結同者,一
切應身化儀示迹說法之處,皆具此三,誡眾 而為弘經之軌,故此佛弘經亦勅三意以 例於彼,化儀不出佛身化境國土故也。「受
旨」中三力者,菩薩不無、推功化主。如來先誡 令菩薩自運,菩薩推者往彼實難,何況往復 應須利他,故知往來皆如來力。然又如來加
於可加,菩薩有分但未至極,故以極三 加於分三,令用弘經宗要衣座室耳。故知 皆如來力起於神通,種種莊嚴方能利物,是 則如來以中空故,能以慈悲加諸菩薩,具
足莊嚴故隨機利益。言「莊嚴」者,因中萬行。 「此會」者,彼土也。
[0356a26] 「若文殊位下」等者,妙音辭彼 佛時云「及見文殊」,豈可遠來求見下位,文 殊位高見華應識,何以問佛「以何因緣」等?
答中二義,並文殊位高或同是補處,一位之 中分始、中、終,或同是古佛則無高下。同位居 始未謝不知。「忝」者辱也。豈一事不知成屈
辱耶?又大眾無敢問者,文殊雖高為欲發 起示為不知。上品云「初得」等者,上〈藥王品〉 云「過去名一切眾生喜見菩薩,於日月淨明
德佛法中,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後重生其 國,於淨德王家,忽然化生,白其父言:我先 已得解一切語言陀羅尼。」既云轉身得一切語
言,即似轉身方得,若云「我先已得」,即似指 先所得色身三昧,即此三昧亦名語言陀羅 尼,故云「猶是色法」。「猶是」之言表與前同,故
此語言與色身但是身口之異,豈可現身 不能說法,但從事別、其理必同,故作異名 消文最便。此則圓門三昧陀羅尼,必是體同
名異,三昧從定、陀羅尼從慧,即不思議之定 慧故得互用,準下釋中三輪具足。又舌下 判三昧與陀羅尼,秖是真位六根耳。
釋普門品
[0356b19] 初不云因緣等,此通別解,具足三釋唯闕 觀心。十雙中「智斷」下「云云」者,但次第標釋,不
暇先列。「人法」並云「有多種」,各注「云云」者, 並是示為一實并七方便,及以人法。「前後問 答」,前問如文。後問答者,「云何而為眾生說法」
等是也。「福能轉壽」者,羅漢尚能迴福為壽, 況普門示現以不思議福轉成種智,即福智 不二名之為轉,方例九雙。「如珠雨寶」者,所
轉若成不思議福,不同下位。「如意珠」者,珠 具多德,具如《止觀》第五。「鑿井」等者,如《華嚴》 云:「若有世界初成時,眾生所須資生具,菩
薩爾時為工匠,終不造作殺生器。」初略如 《釋籤》中初釋爾時注其四者,四悉耳。若消 文意令會四悉。「說東方菩薩」等者,
[0356c03] 問:
[0356c03] 何以 前云「召」今言「說」?
[0356c04] 答:
[0356c04] 前文初召,須云「召」;今是 說竟,故云「說」。故品後云「說是品時」。二處皆 有初聞名時,即世界也。皆有隨應為說,即
為人也。皆有答問得三昧由,即除疑也。皆 有聞品得益不同,即得道也。
[0356c08] 《經》云「偏袒」者, 此土謝過而肉袒,彼國興敬而偏服,蓋二土 風俗不同耳。
[0356c10] 先釋無盡意名,於中初釋無 盡,先引三經;次總結成三觀,初引《大品》空、 《大集》假、《淨名》中,《大品》明空則無盡;《大集》八十
無盡門既多門不同,即是假也;《淨名》夫無盡 者,無有盡與不盡,雙非故中也。次釋意中 亦先約三觀,次結。初空觀中雖並引境智,
正在和合皆無自性,智隨境空,無盡家之 意名為空意。次「又意」下約假者,世出世是 境,智隨於境,境多智多。次約中心者,以能
觀心性中故,所觀亦中,此約智照境說。「此 約」下結,二處結文並云「觀智」者,咸約能立 問答;俱云「慧莊嚴」者,問答已是二莊嚴竟。
今釋其意,云問答名莊嚴者,定慧二嚴之 中慧莊嚴也。況二菩薩名及以佛名,俱從慧 立。「多苦苦一人」等四句,一一句中有苦皆救
咸可持名,以有五隻十雙普故,故念念咸 益。圓菩薩皆然,但隨緣耳。《經》云「觀世音菩薩 即時」等者,有人以「觀世音」三字著下句上,
興皇著上句末,於下句上又足「觀世音」三 字。二俱不然,依下句頭亦不須足。有人 問:何以同念有脫不脫?答:同念是顯機,得脫
有冥顯,由過現緣差受益有等級,若其機 感厚,定業亦能轉,若過現緣淺,微苦亦無徵。 亦有人云:三災有大小,大謂火水風,小即命
身財。大次第有二,一從小至大,時義可然; 又從急至緩,此未必爾,火不盡急、風不併 緩。小亦有二,一從重至輕,二從難至易。
此或應爾,事益具如謝敷等《觀音應驗記》。說 別答中「三業機」者,七難是口機,以稱名故, 三毒是意機,令常念故,二求是身機,常禮
拜故。「火難」者,有人引《仁王經》七火不同,一鬼 火,二龍火,三霹靂火,四山神火,五人火,六 樹火,七賊火。人火者,惡業發時身自出火。
樹火者,如久旱時諸木自出火,及至釋 水,則無七相,況復七相無所表對,故不用 也。今文俱三,火名雖同淺深各異,若不爾
者,云何顯觀音力大、念者功深?「入大乘」下引 《論》格量。「六十二億」等者,有云:菩薩無殊,欲 令偏重觀音故也。有云:佛法二門,謂等不
等。不等如禮諸佛教說功異;平等者,得福 無殊。今問,若平等者,佛既無偏無不平等, 何故不等?以佛不可有等級故,故等不等
秖是被緣,雖是被緣亦未申難,故須依 今偏圓以釋。非但菩薩諸教不一,亦乃一 教設迹不同,此約境判。若心境相對四句分
別,今此乃是兩俱句邊,持六十二億心境俱 劣,受持觀音心境俱勝,此即定教當教而 觀。若二交互句,並境隨心轉。
[0357a28] 問:
[0357a28] 何故《法華論》 中乃以持六十二億恒沙佛名為校量耶?
[0357b01] 答:
[0357b01] 有云《論》誤,今云不爾。今先出《論》文,次略 消釋。《論》云:「受持觀音名,與六十二億恒沙
諸佛名,彼福平等者,有二種義:一信力故, 二畢竟知故。信力復二:一者求我如觀音, 畢竟信故,二生恭敬心,如彼功德我亦得
故。二畢竟知者,決定知法界故,法界者名 為法性,初地菩薩能證入一切諸佛平等身 故。平等身者,謂真如法身,是故受持觀音
與六十二億恒沙諸佛功德無差。」今謂以 此驗知,須依圓釋。何者?於二義中,信力約 事、畢竟約理,事理相資方成所念。如信力
二中,既云「求我身如觀音」,即指化身。又 言 「觀音功德我亦得之」,乃指報身。願齊報應, 方乃成念;但念果德者,何必識理?故次義
云「知法界」等。次引證位即是初地,且引分 證令人識之,故知若念觀音三身,須却以 念佛校之。若以念法身論之,縱引十方
諸佛其功亦等,何但六十二耶?所以《論》文雖 似舉經,乃是增句釋義,亦如〈方便〉初加 難解難知,欲說大法乃增三句而為申釋。
「三十三身十九說法云云」者,應具指離合,結 說少故但十九,如八部四眾但結一說。「結 別開總」者,前三十三身是別,故結云「成就如
是功德」,即以此句復為開下總句之首,故 下總云「種種形」等也。
[0357b25] 問:
[0357b25] 此經會三,何故云 應以三乘等耶?
[0357b26] 答:
[0357b26] 形異法一,故〈妙音品〉云「種 種變化說是經典」,人不見之,謂說三乘者 謬矣。
[0357b28] 問:
[0357b28] 何以〈妙音〉中四乘居後?〈觀音〉中三乘 在初?又無菩薩?
[0357b29] 答:
[0357b29] 總而言之無非菩薩, 於須別現者,秖是文略。又三十三身隨感 即應,亦何前後?但二文互顯別。
[0357c02] 「文廣意狹」至 「云云」者,離開多句故云「文廣」,意唯現文故 云「意狹」。「總答文狹」者,但十二字。言「意廣」者,
既云「種種」,何所不該?「聞品功德」云「持地」者, 《寶雲經》云:「菩薩有十法名持地三昧,如世 間地,一者廣大,二眾生依,三無好惡,四受
大雨,五生草木,六種子所依,七生眾寶,八 生眾藥,九風不動,十師子吼亦不能驚。菩 薩亦爾。」經一一合。今謂以八教判,方應今
經。「聞品功德」下「云云」者,應對諸經及以今 部,辯其得益共別不同,以判教相兼帶等 異,教若唯小顯露,終無結得大益,密得大
益教不可傳,教雖不傳須辨其旨。若如 方等般若之流,以部共故聞益亦共,則具顯 密及以不定,互相知者名為不定,互不相 知名為祕密。是則部內或品似大,益有大
小;或品似小,益亦大小,或兼大小,益亦大 小。皆以向來三義消之,不能具指諸經品 相,思之!思之!今經唯大,大中唯圓,無密偏
小,故聞品益始終無偏。雖於圓中亦有發 心不退及無生等,不與偏小共也。約部判 益良由於此。故〈嚴王品〉雖云「法眼名同體
異」,定非初果,須判為六根清淨法眼位耳, 即七信已上。若聞《法華》令得初果,則《法華》一 部文義俱壞。「初一是橫釋」等者,結前三重釋
無等等以成大車。佛界一念望理名橫,佛 心望理二義均等,故名為橫。次約初心緣 畢竟理,初後相望為豎。第三意者,心之與
理冥符一體,俱不可說,誰論橫豎?初釋唯 佛,心即空也。次釋通一切假也。第三明前 二俱不可得中也。文後偈頌什公不譯,近代
皆云梵本中有,此亦未測什公深意。《續僧 傳》中云:「偈是闍那掘多所譯」,今從舊本故 無所釋,還著本人,具如《止觀》第八記。
釋陀羅尼品
[0358a08] 「總持」下二番云「其四」者,並是四悉。初約翻 名,次「諸師」下約釋義,三「惡世」下總攬二重,以
明來意。初又二:先正約四悉,次對諸經開 遮以明四悉。初文者,善惡異故,即世界。次 一番具二悉故,注「其二三」者,能持善邊即
為人,能遮惡邊即對治,中善即第一義。故秖 「遮持」二字四悉具足。生云:近識受持心薄,故 敦之以呪術。注云:幽顯挾贊故曰陀羅尼。
觀生公去注遠矣。本為弘經者護難,豈唯 敦逼呪術,全濫矯俗,如藥王獻六十二億 佛之所說,勇施恒河等佛之所說,況護國四
王、羅剎七女皆為護法請佛印許,如何謂 為呪術敦之耶?然呪之為義本不合翻,如 〈勸發〉中云「菩薩得聞,當知普賢神通之力」,
豈同術耶?若全不可翻,竺法護何故翻之? 若其不曉不翻之意,移品何疑?「大明」等三 者,通論秖是般若,般若總攝故名為呪,總用
總持總破總安俱得名呪,別對三教思之 可見。如此通別復名為通。今別在今經護 法故也。他經隨事,禳災增益攝召不同,彼 文亦各別有觀法,所以新譯並名真言及以
明者,古人見祕密不譯,例如此土禁呪等 法,便以呪名往翻。今言皆是如來難思祕 密真言種子。注「云云」者,令說其意如向略 知。
[0358b03] 從「諸師」下說呪義者,初文者,王名異故 息惡生善。次文者,即以相應謂為生善,雖 有治罪之言正令順教。第三文者,密治即
對治也。第四文三:先明呪意,次引事釋成, 三「呪亦如是」下重牒結前,具足四法成第 一義,以密具四為稱理也。初病愈世界,罪
除對治,生善為人,道合第一義。三「惡世」下來 意可知。故知此與生公永異,注家云「贊」,未 損大儀終不及護。
釋嚴王品
[0358b13] 「因緣出他經」,未檢。此文亦有四悉,初是世 界,「又莊嚴」下為人,「此王」下治諸根之惡即對
治,「生雖」下即第一義。初文者,「晷」音軌,日月運 行也。「刻」謂漏刻。「喀喀」吐聲也,不進之貌,意 云,一餐不進長途妨於萬里,十日為旬但
唯九飯,復阻高志。白毫東照,照妙音也。一 欲示弘經之利,以勗受法弟子;二示結會 不虛,故《經》云「淨德夫人」者,今佛前光照莊嚴
相菩薩是妙音也。「神呪護經」者,且從後說,準 前亦應云苦行,神呪護法弘經,現身說法 雙規師弟,所以蒙照東至者,知有來往之
勳故也。欲來先云「欲見藥王」等,華德復為 妙音所將,及以此土發起之眾,藥王乃為總 持之主,共成二子之化,兼為結會古今令
時會並識,了宿因不失、信化迹功深,知權 謀叵測、仰遠種難亡。「說四聖之前緣」者,前 緣不同得聖前却,便分能所方乃改邪。又
利物多端邪正異轍,所化既熟能化棄邪。今 從示迹及從後說,故設化之時一凡三聖, 若準佛云「為欲引導妙莊嚴王及一切眾 生故說是法華經」,王宮八萬四千皆任受
持,二子四萬二千俱至佛所,則王及能化一 切悉權。從本為言四俱大聖,如勝鬘受化 有稱歸心,元為國人先迷後悟,化道之軌
理數而然。今從迹說,受化得記四聖名生。 「生雖未獲」者,雖闕生,知化時非久。「臻」至也。 是故預彰入道之兆,例如空生等空故「無
諍」德號預呈。「餘經指此為十波羅蜜」者,《未曾 有經》收六度四等為十度耳,亦不的對。「道 品中節節有三昧」者,七科之中唯念處屬慧、
正勤屬進,餘五科內皆有定名。復別列名 者,當知隨用立名,其理不異。
[0358c15] 「先白母」者, 父邪母正,故先白母,共設化方。若據其本, 母子元知。今約化儀機熟應發,槌碪相扣
物器方成,是故云「白」。若附世情則母慈先 白,利他之本慈復居先,父王已信宮中又熟, 父王一人何足可化?秖緣宮內未熟,所以
王亦待時。能化兩重遠鑑機理,推功化主 結會古今。《經》云「譬一眼龜」者,約事秖是譬 難值耳。若作所乘,凡龜魚之眼兩向看之,
既云一眼所見非正,在生死海而又邪見, 何可值於佛法浮木實諦之孔?「善知識」者,具 如《止觀》第四記。《華嚴》亦云:「如父母導師醫船」
等。聞品益中「法眼淨」者,有云:初果也。豈王夫 人及與八萬,皆持此經皆當作佛,而聞品 者得小果耶?名同義殊善須斟酌,已如前
說。注者亦云「所見清淨」,不云「小乘初果位」 也。
釋普賢品
[0359a04] 三悉者,初世界,「悲華」下為人,「我行」下對治,若 從勝他為名乃是賢於一切,名為普賢。言
「即三悉」至「解釋也」者,既以翻名發願義當 三悉,故云「復是」及以「又是行願」。「又行願」下,亦 却指三悉並是行願,即是以三悉判行願
也。未立第一義者,由釋賢故讓聖方名第 一義,故《悲華》願兼於行,我行而兼於願。「由 來」下次約教也。為四:先古人釋判屬三藏。
「由來」者,由從也。謂古從來作此釋耳。以普 賢名通義別,亦應云通於通別,文無者略, 故知三教釋於普賢並謬。次「今明」去即從
圓釋也。三「若十信」下更對前位,況破通 別。四「今論」下重釋。
[0359a16] 問:
[0359a16] 《華嚴》云:「普賢菩薩依於 如如,不依佛土」,今何故云從東方來?
[0359a17] 答:
[0359a17] 此 據應迹所從,彼明所證自體,既云等覺,猶 有一分報土身在。經從極理,初住即證一 分如如,正當圓教,所以伏通斷偏,斷極之伏
方名普賢。
[0359a21] 伏通在初故云「伏始」,是賢非普 故「非頂非周」。故「隣初」下約初住位,十住之 初故非後極,十地但斷四十品盡,非斷伏
極,知非普賢義也。四重約位正判,先正判, 次引《釋論》以證圓極,《論》引《大經》文也。「具四 悉云云」者,不預列耳,即其四文是。「隨去」等
者,去動秖是表來去也。「隨」者,非先積而後 雨,非先畜而後奏,故以龍雨譬之。此是心 力、法力、眾生力、應化力、不思議力之所致也。
「略用二力」者,威德神通前已具列,自在等四 以表四德。今略無自在及以名聞,但二兼 二故也。經文既云「與無數等,各現二力」者,
當知所隨皆法身也。主伴並具四德,故云 「各」也。此文既在流通之末,故願聞之言,雙 請正宗及流通也。
[0359b06] 別列四句文中二解:正 宗,流通。初又二,即迹、本也。迹又二:先約開 權顯實,次約開示悟入。初文初句法身,二三
般若,第四解脫,二德莊嚴法身,是故後三 約於初句。於初句中「遠惡」下八字,即四悉 也。次約開等中經典四句迴互者,以從開
等次第故也。「唯三唯四」者,四秖是四安樂行, 三秖是三德及座衣室三。前文釋衣等三,皆 通兩句各有能所;今從一邊則以空座
為般若,所覆為法身,能覆為解脫,此中正 定合在法身德中,前對開顯中即合正定 入般若中,以此一句兩句得名故也。「浪作
餘解」者,設若有人不許此解,則為不許自 行化他,則為不許開示悟入,則為不許室 衣座三,則為不許方軌弘經。若言非是不 許但是無文,若謂經無即是不許逐要重
說,若不爾者,將何以攬今經正宗至此為 重說耶?經初存其開等四句而為四釋,今 至此經末又示開等還須四釋,故知始末
並是此經體宗用也。是則序、正、流通無非妙 法。教內法中云「三番」者,即讀誦思惟三七 日也。有人至此亦引文云:行有五法:一、三
七見,二、七七見,三、一生見,四、二生見,五、三生 見。又云應有六法:一嚴道場,二淨身,三六 時,四啟請,五讀誦,六思惟甚深空法。作是
觀時能滅百千萬億阿僧祇重罪。若爾,何以 解釋一經都無啟心投想之地,至此乃引 《普賢觀經》?況今自云「讀誦書寫者,欲修習是
《法華經》,於三七日中一心精進,我當乘象 至其人前」,故知若修行若解說,請依今師 方有所至。所以非《玄》文無以導,非《止觀》
無以達,非此疏無以持,非一家無以進。 若不爾者,用是教為?用講宣為?故東京 安國寺尼慧忍置法華道場,今天下仿效而 迷其本,不知此尼依憑有在而親感普賢?
然雖有置道場處,多分師心。況今講者而 欲輕略斯教,良由不知教旨故也。適與江 淮四十餘僧往禮臺山,因見不空三藏門人 含光奉勅在山修造,云與不空三藏親遊
天竺。彼有僧問曰:「大唐有天台教迹,最堪 簡邪正曉偏圓,可能譯之將至此土耶?」 豈非中國失法求之四維?而此方少有識
者,如魯人耳。故厚德向道者莫不仰之。 敬願學者行者隨力稱讚,應知自行兼人並 異他典,若說若聽境智存焉,若冥若顯種 熟可期,並由弘經者有方故也。若直爾講
說是弘經者,何須衣座室三之誡?如來所遣 豈可聊爾。
[0359c24] 余省躬揣見自覺多慚,迫以眾 緣彊復疏出,縱有立破為樹圓乘,使同志 者開佛知見,終無偏黨而順臆度,冀諸覽
者悉鑑愚誠。一句染神咸資彼岸,思惟修 習永用舟航,隨喜見聞恒為主伴,若取若 捨經耳成緣,或順或違終因斯脫,願解脫 之日依報正報常宣妙經,一剎一塵無非
利物,唯願諸佛冥熏加被,一切菩薩密借 威靈,在在未說皆為勸請,凡有說處親承 供養,一句一偈增進菩提,一色一香永無退 轉。
法華文句記卷第十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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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4 冊 No. 1719 法華文句記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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