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Wen Ju Ji 法華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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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上)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0194a27] 「教菩薩法」明因人所依,此去仍帶異名以 釋,故加之以處。處為能生之一法,一法秖 是究竟相,故云諦理。諦理乃與法華不殊,
故燈明佛歎《法華經》,亦云「教菩薩法佛所 護念」,故得引下普令等文以之為證,證義 處也。所以經名在序,但云「無量義」耳。以兼
正故,教菩薩法加於處也。取下三昧來通 釋之,使兩處義齊俱序並正。嘉祥云:「此有 二義,一者實相名為無量,二者實相所生名
為無量。」今謂無量之名可名所生,實相之稱 應申能生,雖立能所俱名無量則未可 也;若對異名能生之法名為實相,斯則可
矣。直爾釋序意都不然。經自釋云:「無量義者 從一法生」,生即所生,一法能生即實相也。 古來匠者,如何得以能生釋耶?故《論》云:「此
是如來欲說法時至成就」,既云「欲說」,非即全 同,若其全同即是已說,故《論》存序,乃云欲 說,意兼於正則為異名,論其二途今釋準
彼,亦順下文三昧為歎。若所入三昧唯依 所生列名,秖應但云「無量」,故知經名文在 所生,意兼能出,所入三昧義必雙含。所以前
消論云「欲說此經先入此定」,今從經所表 邊,復以義處歎之,及引文證全在此經。「佛 護念」者,果人所護既是能生無量義處,復是
佛所證得,豈佛所證而非實相?故引自住 而以為證。昔未說故名之為護,約法約機 皆護念故。從「雖欲」下明護念意,佛意本欲
唯說能生,故說《無量義》時機仍未發,隱而 不說,故云「護念」。「故無量義」下一護念言亦 成兩向,但彼經文雖云從一出多,未云從
多歸一,猶是覆相名為護念。若不爾者,則 已說《法華》,何名為序?以未說故,故云「雖欲 開示」等也。以未說故「護」,未暢故「念」。言「久
默」者,自昔至今。「斯要」等意思之可知。若唯 從所生非專佛護,在昔通說無時不然,故 《法華論》云:「蓮華二義:一者出水,二者開敷。」彼
如出水、此若開敷,所以仍名為蓮故華,但 有未開當開之別。
[0194c06] 釋入定者,先舉所入之 定,次明能入身心。初文中三:先結入意,次 「非禪」下釋結意,三「疑者」下釋疑。初結意者,且
約彼經彼定而相成者理則可見。次釋結 意者又二:初明定慧之用,互有相資各有 力用;次明相即,即定慧體。初相成者,先說
後定且從序說,先定後說如下釋疑,佛居 果位必無先後,為順化儀現有先後,究 而論之其體相即。次立疑者,且依序問,凡
諸化儀,皆先定後說,此中何以先說後定?答 中先順問答佛之常儀,次申定意,欲明一 定義分兩途,次「說此」下述為序意。今時何
故先說後定?常儀說已即應眾散,更入此定 肅其現眾,眾既不散得為今序。次「何者」下 述為正意,以一定中義兼二意,意雖復二,
時眾但見無量義後即便入定,不知所入 為是何定?不知定後為說何法?故結集者 復符佛旨,述所說經但云無量,述所入定 即加其處。若從義處以出無量,顯成序意;
若收無量以入義處,密成正宗。雖加義 處眾亦莫知。言「若作次第」等者,亦順化儀 辨定先後,即以不次第而論次第,於佛內
照豈可分張。「若明文」等者,謂如來當時不 先示定體,故使彌勒勤勤置問,乃是經家 於別序中且覆別以從通。
[0195a01] 問:
[0195a01] 如大通智勝 說後所入,為是何定?
[0195a02] 答:
[0195a02] 文雖通云靜室 入定,豈妙法後入餘定耶?
[0195a03] 問:
[0195a03] 今佛何不準 大通智勝,亦先說後定,是則皆用說前開 定,為說後合定作序耶?
[0195a05] 答:
[0195a05] 彼佛讓王子結 緣,今佛但羅云通化,結緣義同通化何妨? 故使今佛序定兼正,即成先定後說也。智 定相成前後何在?若爾,彼佛前定豈不含
兩,準有疑念彼此皆然。
[0195a09] 「彌勒」等者,「慇懃」指 四伏疑,「靳固」指四伏難,皆累至四故曰「慇 懃」等。「靳」字 (居覲切) ,牢也。二定並得為序,故云
「其義轉明」。「身心」下明所依身心,先明不動 所以,以得所緣實相故令身心不動。次 云「身之」等者,釋上身心所依處也。故知身
心不動亦由義處,故本源理性俱名為處, 對彼身心假施二稱,如來實證色心體一, 即此色心是三德故,欲說本有理妙常經, 先以色心不動表之。又身之與心俱表示
迹,今以迹表本故云「虛空常寂」。次引大 通入法華定證身心也。故此定體名異理 同,若分所入相同時別,上二句證身,下二
句證心。「身若」下重譬,身心稱理故也。非常 住法身,不可以金剛喻,非本有理定,不 可以虛空比。「無量義」下結此身心功歸義
處。「稱為」下釋疑。疑云:定若依處應唯稱處, 何得復存無量名耶?「此定」下釋也。言「無量」 者,所照得名。所照者何?即所生是。亦非異
時故云「而照」,無量即處存亦何妨。「若作」等 者,向且存異名,定體身心不動,若將此相 以表序者,以此不動等正表序後當說一
實,今指不動不分別時,如義處也。上句釋 身、下句釋心,是則却對定前身心動運分 別,如無量也。先開後合序義灼然,次更問
答釋疑。先問可見。次答意者,若準常儀說 已便散,何足為奇?今說已入定知後不徒 然,後若不徒然,前定體應別,故眾集說定
皆表當聞,故令時眾肅有所待。「肅」字息六 切,《爾雅》云:「肅肅翼翼,恭也。」翼翼恭恭,心有所 得。
[0195b10] 問:
[0195b10] 彼經末云受持而去,今何故云不散 有待?
[0195b11] 答:
[0195b11] 彼結集家語通經者,恭承嚴旨聞 必流通,故云而去。今據此經無集眾文,說 已入定定起即告,告前所集不散何疑?故
《華嚴》等經皆悉先以聲光集眾。
[0195b14] 「雖入開定」 等者,開定之言仍前序意,未盡其旨故立 雖言,意既在合定體豈違?常定尚未曾云 從一出多,況誰曾云從多歸一?即開表合
故與常殊。文殊引古既云「皆有此事」,故知 一定二義不疑,故云何以證今?「豈可以」等 者,古人不立說定為瑞,故通斥之,乃集經
者大權所置,故非凡下之所測量。
[0195b21] 釋四華 者,先出舊人及經論,明華名不定。又《大般若》 亦云「適意大適意柔軟大柔軟」,然諸教不同
文多列四,若雲公所感。言如雲母,此乃一 時徵應而已。約所表中斥舊云「狹而不當」 者,於中先斥其狹,次斥不當。初斥狹者,
今教教十六豈比舊耶?故責云「收三藏十 六不盡」者,唯四故也。況直云十六。為何教 一十六耶?故應歷教簡一十六,亦可責云,
為是發起十六乃至結緣十六耶?故云「況四 十八」。故知語比丘等四,雖含發起等,而無 理顯之。若標發起等四,攝比丘等四,況聲
聞菩薩及以雜類,類中一一無不皆具發起 等也。因古述四,故須對比丘等言之。「夫 華」下釋不當者,此華密報現得妙因當趣
妙果,古直云四表比丘等,故招今難。所雨 者華,華應表因,四眾已得何須更表?此責 古人不知雨華表現妙因,異昔因也。若表
四眾,唯希新果何須雨華?此責古人不知 散佛,表妙果在當,異昔果也。今昔因果 麁妙永乖,混同一稱今昔無從。又生公亦
云「表四果不實」,此乃用於三藏菩薩斥小 之文,則知四果不實,尚未解通教,何能顯 法華?次「今言」下正釋,先舉昔偏因對今圓 因,昔圓因不別故但斥三教
(云云) 。三藏中 但云二乘者,不可接故,應如《玄》文云:「昔 三因大異」等。「佛因」者,秖是圓因。「四輪因」者,即
初住已上,銅銀金瑠,《止觀》第一記具引《瓔珞》, 《玄》文復以四句判位,開前合後如三十三 天等,開後合前如十四般若,俱開如四十
二字,俱合如天雨四華。次「下文」去,引今經 諸文,並是位義。
[0195c23] 問答中意者,借別顯圓。言 借別者,圓非無位,借於次第高下,以顯不 次平等耳。此之借義請後學在心,以此宗
學者,或時亦迷《瓔珞》四輪是借別義,若論圓 位六即亦足,何須更列四十二耶?以分真 位長故借別位分其品秩,譬虛空體一而 飛者淺深 (云云)
。故《止觀》第六末云「或借高成 下」等,《玄》文尚用名通義圓,況名別義圓耶? 次問者,既借別位別有賢聖圓亦有不?答
指「玄義」者,具如《玄》第九卷,非無賢聖但高 下不同。又四念處中亦四句分別,若定判者 即住前屬賢,若四句判,但是義立更互得
名,住是賢位又去聖遠,故名賢聖。別地名 聖,圓行向人去此地近,故名聖賢。於今圓 文行向是聖,復更入地,故云聖聖。若不相
望當教名定。「若言」去復歷教破舊者,雖曰 一因應識因體,四教菩薩各望其佛,並是 一因而一因異,故《玄》文第十從一開一、從一
歸一,既不辯異通教何疑?故通教云:三因 大同同故一也。故云「不出通教」。「若言四眾 同是菩薩因者」,從初發心不共小故。法華
意如前者,具如四輪乃至開顯。
[0196a15] 釋「普佛世界」 等者,初破古者,以六表六其義可然,直 云三乘但破三藏,三乘因果義未周悉,故 以藏通兩三及別橫竪,比之方顯圓經六番
破也。涉法師云:「地神令動」,此見甚薄。約別 破中云「縱橫」者,且如《止觀》第三所引。「今釋」 下正釋也。初文似約教,清淨行經似因緣。
初文釋中云「磐礴」者,即堅大貌也。即七方便 人未破大無明,來至此會始破無明,無明 難動猶如大石,是故云也。又前非不破,據
難破者,至今皆破,故云磐礴。若準《長含》,多 緣地動亦可為表。經云:「有六緣地動,謂入 胎、出胎、出家、成道、法輪、入滅」,小教雖即不云
所表,既在八相中之後六,即初地初住位之 功用也。故此位居六番之首,四輪但因故從 因立名,六動兼果從果立名。又極果分果
俱得名果,故名為果。破古對今則具四 教。又妙覺者雖未即入,到在不久,始末兼 舉故云從果。本迹後言「云云」者,應引本文
「我本行菩薩道時」即本四輪也,「我成佛已來」 本六番也。本初實成亦以此瑞用表六番, 故顯教中文殊引他佛之昔事,同我佛之今
序,密意正表昔佛必有於今,今佛豈無於 昔?昔成已久故非一反。
[0196b09] 觀行釋中,初句總標, 次正釋中初約動為表,次約六為表。初文 者,言雖兼六正語於動,皆表當破無明,
名為「動難動地」即能表也。「淨未淨根」即所 表也。次「東」等二六者,俱約六數表也。表淨 六根約觀解故,故得通約觀行、相似、分真
等位,皆淨六根。於中初六者,事東踊等,具 如《中陰》等經,今入觀心義復符會。言「表根」 者,眼鼻已表於東西,耳舌理對於南北,中
央心也,四方身也。身具四根,心遍緣四,故 以心對身而為踊沒,謂中踊邊沒、邊踊中 沒,可表六及十二入也。復有六動者,義
兼十八,於其六中前三是形、後三是聲,形 實聲虛,六根亦似三形三聲,此六事釋新舊 不同。新云動、踊、震、擊、吼、爆,今且用舊,搖颺
不安名動,自下升高名起, [嶙-山+土] 壟凹凸名踊, 六方出沒亦名踊,隱隱有聲名震,砰磕發 響名吼,令物覺悟名覺。新云擊如打搏,
爆若火聲,經論略標多云震動,即形聲三各 標一也。《大經》云:「純陀去後未久之間,其地 忽然六種震動。」「又各有三」者,以表一根各
有根、識、境三。初文表六中,表雖更互破必 同時。「淨十八界」者,次辨所表皆破無明,故 知秖是見陰界入皆常住耳。「云云」者,應具
述所表以成觀心,但略存數並闕心境辨 妙相狀次不次等,亦可根根皆修三觀如 十八動,此中但約能動之相,所動唯秖一地 而已。如根雖六,以心破故一切俱破。
[0196c07] 釋大 眾心喜中,先因緣者,昔教奚嘗不覩雨華 等相,今欣躍殊常,理應甘露方降,時眾雖 無測者,必知機成不久,機感相應何疑不 釋。
[0196c11] 問如文,答中通明異常故也。引《大經》證, 如文。次「若言」下約教,雖具列四,對昔四喜 不同,於今純一實喜無復差別。人天等四
皆云動者,權為實動故也。
[0196c14] 問:
[0196c14] 實理無動,今 那言動?
[0196c15] 答:
[0196c15] 動即發也。圓機當成名動實相, 以餘四動當趣實故。
[0196c16] 文無本迹、觀心,若作 本迹者,本住不動三昧,迹以地動表發。義 立觀心動者,如二十五三昧中破四天王 空假中動。
[0196c19] 釋毫光者,初文總標放光,釋中 初釋白毫,次釋放光。初文但有二釋,初雙 標二釋,「應機」標因緣,「設教」標約教,「破惑」下
明二事意也。現光本表斯二,具二方除疑 惑。白毫中初是因緣,「復次」下約教。初文四悉 者,初文世界,「其毫」下為人,「放光」下對治,「光照」
下第一義,四皆此經。次約教中具斥三教二 乘,即當前兩教也。雖有菩薩,同見二諦 耳。「復次」下明放光,具為四釋因緣中三:初
放,次收,三收放意。初應具四悉,文相不顯, 但可通令見得四益。「大品一一相各放」者, 以身輪表般若遍也。「大經面門」者,面門口
也,表佛口密說於祕藏。今經定中眉間表 意,隨機各現,皆具三密四悉益也。雖一代 來三輪施化,當當之益莫若言教,臨滅之
際面門放光,表此言教流至來世。今且通 論放光,若別論者,準諸文說,不照無色義 同集眾。次「收光」者,初引《育王》,多是因緣釋,
此中「現在」一文是章安私意,從「足入」去並經 文也。各表記其當界,所以他經授作佛記, 皆兼諸界,唯此《法華》專表佛記。言當界者,
但明諸界各有死此生彼及大小果位,以 下表下等部屬方等,故對多緣。「而今經」等 者,定起必收、收必肉髻。「略耳」者,以至佛從
定起必須收光,以所表事辦須斂眾心 令入一實,是故合有收光,但是文略。「又解」 下次收放意,可見。亦是一途,非究盡故耳。
以現在正令會三歸一為正,未來當得為 旁。「若 丈 六」下約教中,先正釋,次明光表。表 中先破舊者,舊明雖橫照一萬八千,土至
尼吒皆此土瑞。今意不然,放光一瑞義通 二土。言「由人」者,不能全破。次「舊」下,舊解但 約一方表滿不滿。「若照」下破也。既許實照
十方,何得獨以東方而為所表?有人云:眉 者,放光處也。眉者,媚也。若人無眉則無媚 也。所言放者,一者不制唯照大千,二者作
意發動則照一萬八千,亦云表一乘,此不 知佛無謀而作,以作意放釋諸佛之功用。 「今明」去正解,次「若就」下,本迹中表「四位增長」
者,四方表四,集表增長。言「增長」者,從信入 住乃至等覺,故下文云「餘一生在」。次觀解中 云「此等境界」者,即十八界各百界千如蘊
在十八,佛慧未開,故以光照表開,開即別 在初住。「文云」去,引十界機皆開十八界也。 言「分文屬此土等」者,始從爾時終至周
遍,並屬此土第六瑞文。他土初瑞但從下 至至尼吒天,今文以此放光之文,通兼彼 此,故其文勢亦含長短,若短取者如向所 列,若長取者須至尼吒,還將此第六而為
他總,若為他總亦有長短,準望應知。「次明」 下,正明他土六瑞,為二:先略,次廣。初略中 為四:初標;次、「一見」下列章,即當正解釋也;
三、「既有」下生起六瑞;四、「若此」下對此以明瑞 之所表。次列文中但云上下不云感應者, 以感應義通三雙故,不同此土前之二雙
並在於應,故第三雙得云感應。又彼土瑞 至第三雙生起中云「行始必終」者,但互舉 耳,明菩薩有始而必終、如來已終而有始。又
人法雙中雖人通鹿苑之未,法唯乳味之初, 然法必有人、人必對法,故且對辨。又上下雙 中雖上說被下,而被物未顯,即雖未顯始
末由之,故得對之以論上下,況凡諸取對 皆是一往,是故更須求其始終。初雙中「六趣」 者,廣解章門非此中意,乃至離合以為四 生五道七識住等,如論廣釋
(云云) 。言「總報」者, 瑞雖有六以光為本,光表覺智,光照此 彼,先表二覺,次表三同。於三同中二:先 總,次別。先總明道同,同相如何不出三同?
既今同仍隱,但成二耳。若所見中亦見授聲 聞記,說壽長遠,則如來都無所作化儀不 成,雖然縱見記小長壽,此眾亦疑,不知此
土聲聞為合記不?既教踊出其壽若何,等 是未知,故並隱之以生疑問。文殊廣答具 述三同,眾機略知定後之相,故知通序文通
而釋契別理,由四釋故;別序文別而義妙, 由五時故。所以答事纔訖定起於斯,事符 於答知文殊見極。「從盡見」下別者,即三同
也。次廣說中初文先出他土,次「當知」下引彼 例此結始終同,起塔之相雖表二經,《法華》 之相猶未明了,是故但成具於已當二同,
此土三同當仍未起。言「二土出世意同」者, 同五濁故故施等不殊,開權即是《法華》之相, 息化即是《涅槃》之徵。「非頓」等者,《法華》一乘非
頓漸攝,於一開出乃頓漸生,是故今云「非頓 而頓」。「非漸而漸」,準此可知。「起七寶塔」者,二 經味同,隱者未說。《十二因緣經》云:「八人應
起塔,謂佛、菩薩、支佛、四果、輪王。佛八露槃, 餘之七人次第減一。」此土既爾,他應準知,故 今所見須皆佛塔也。「當知」下引彼例此,總
結前文。言「從一出無量」者,始從華嚴至 般若來皆從一法開出,至般若時頓漸已 竟。而人不知法華出頓漸外,請觀竟字,法 華但是收無量以歸一。
[0197c24] 次更約因緣釋者, 文中自有通別二釋。初云通者,通於漸頓 遍於四時,四時之中各有感應,對今無非
今教之因緣也。故知因緣有其多種,自行化 他自他相對,文從自行故云昔善今教等 也。次「別說」下正明現在之因緣也。亦可此
三展轉相生,由發心因緣故信解,由信解 故行行。若別說者,別指《般若》中三教為種 種也,故云「三藏之後」,以般若部是菩薩行
故。「又就」下以般若中三教教教皆有四門及 四悉等,故云「復有無量相貌」。言「五百」者,明 共門中種種廣故,五百雖是三藏有門,約所
證同且證於共,來至般若並成通人,冥得 別益,今且從顯故得引同,仍舊乃成種種 故也。不共易知,但例而已。共不共名出在《大
論》,既云藏後,理應通指方等般若;唯云般 若者,以方等三同般若三,小同鹿苑,故不 別指。他人於此離為三門,謂因緣門、信解
門、相貌門。今謂言辭雖爾義理不然,因緣 謂感應差別,信解謂能感不同,相貌謂信 後行異,有此不同皆云種種,雖復殊途不
逾二味,感應則互有疎密,故云因緣。能感 則內懷納受,故云信解。修行則身口外彰, 故云相貌。外相儀貌故云相貌。
[0198a18] 問:
[0198a18] 行一解異 如何行別?
[0198a19] 答:
[0198a19] 覩外識內故名不同。
[0198a19] 言「彼明 此相」者,彼謂彼土,彼所現相故云此相,雖 復種種,同至法華無復餘相,但未見法華
座席以入滅表之,故但云「一因一緣」等。言 「一因」等者,亦是彼土法華已前得云種種, 既會入實,同一因緣相貌等也,此是感應等 相。
[0198a25] 問:
[0198a25] 光中所照一時橫見,何得乃云先頓 後漸乃至會歸耶?又於見中可無純頓唯 漸等耶?
[0198a27] 答:
[0198a27] 實如所問,時眾但知因光得 見,大術在於世尊,見者非其境界,然令見 意本為證同,所放光明為成一實,事殊理
絕者非光所霑,遠近既俱令其見聞,過未 亦何隔於視聽?故使十方始末皎若目前, 安以凡情測量聖境?何獨化主佛力令見, 同聞眾中及以集經者,時有古佛晦迹其
間,智鑑當時述斯橫竪,加令見者聖凡一 等,故知但依文次經意宛然。
[0198b06] 次「爾時」下釋 疑念序,初云「但成一疑」者,本疑六瑞,自力 不任方思答者,再思有在仰託文殊,文殊
念興有決疑地,故第二念於茲自亡;既已 得人何須再念,故第三念於時復息。及至 發問初疑尚存,故云一疑。
[0198b11] 問:
[0198b11] 經稱文殊是 法王子者,此諸菩薩,何人不是法王之子?
[0198b13] 答:
[0198b13] 有二義故:一、於王子中德推文殊,二、諸 經中文殊並為菩薩眾首。次釋初念中,初因 緣釋。云「神變內外」者,此明表異須此別釋,
若通釋者,如《大寶積經》一切諸法皆名神變, 具如《止觀》第一記引。「神名」下釋名兼辨相。「首 楞」下明所依法。「法王」下功用也,亦是問由。次
「若夫」下即約教也,亦是更釋功用及以問由。 又此問由雖由不測神變,正由自決,故利 他機發故應赴,因緣和合而設斯問,令知
彌勒不識所以,故須諸位展轉比決。「散」者苦 行外道及諸凡夫。「定」者得禪外道及信者習 定,「聖」者三藏中除身子外諸聲聞也。「此就極
處亦不知」者,凡若夫之言明其意通,故下節 節不知於上,若極位者則一切下位而皆不 知也。故菩薩、補處及以尊極此之三位,若存
教道應通四教展轉互比,文中且然。今最 居極,故補處極不知尊極。又「彌勒」去義當本 迹,隱本智明迹同暗訥。若作觀心釋者,
智照靈通六即隨變,初文因緣義對四悉,其 義宛然。內外異故見聞歡喜,六瑞外彰物覩 生善,依理變通遍調一切,法王理極故無
過上。「若將下偈」顯大眾疑念同彌勒有三 者,此諸大眾共覩六瑞,自入位來遍歷多 會,久知文殊神用莫測,故至彌勒興念之
時,眾亦精誠專注妙德,故使彌勒發問之 際,先觀大眾方宣固疑,審知文殊是決疑 地。舊解可知。準今問答意,引偈既云三念 不專彌勒,但處一事任運發問居先。言
問答者,文殊最能,何獨彌勒?應云物機在 於問者答者,故以四釋而消其文,即因緣 等也。初「問答」下是因緣,如文殊推堪問疾
於無垢施,仍為所訶故云「在無」。又「法門」下 約教,四教不出權實故也。「又迹」下本迹也。 「又名」下觀心也。初因緣中其文雖狹,若義立
者亦具四悉:問答隨樂即世界也,赴眾所 欣為人也,咸釋眾疑對治也,位行齊等第 一義也。
[0198c20] 次發問序者,頌初先料簡偈文有 無。先「何意」下問?次「龍樹」下答。論文十義今但 列六,前五即初五文也,六、使後人於經生
信,七、易奪言詞轉勢說法,八、示義無盡, 九、明至人有無方之說,十、如今文第六文 是。總論即因緣釋也,初二世界,三五為人,第
四第一義,「又為」下第六對治,能除後來疑故。 餘闕四文,第六同為人,第七同對治,八九 同第一義,故略不論。
[0198c28] 正釋中先述古,次 「觀文」下且總非之,「說法」下釋出顯是。於 中先明非縮,次明非盈。初文準義在初
二句中,故非縮也。於中先立,但舉放光動 地之末,則知說法入定之本,若無定慧安 能現變?次「他不見」下責,「今反」下引答以難。
「又問」下覈出問處,「今指」下答也。前長行但 總問放光,若執唯光是問餘不問者,應當 非瑞,則雨華動地尚不成瑞,何獨說法及
入定耶?放光既在此土瑞終,仍居他土六瑞 之首,故總舉一光通收二六。況「若更」下別 問導師兩字,義自兼之。
[0199a10] 次明非盈者,風地 二瑞並有所依,所依是瑞能依豈非?故於今 文明非盈也。於中亦先述非,次破中初一
句略斥,次「風本」下破為二,先明風有香尚 得為瑞,況復風地本為顯華,雖各立瑞 名而共成華德。《正法華》中但直云香,不云
風也。故知風若無香不成瑞也。「夫天華」下 明香本屬華,華香如檀故云檀風,若香風 非瑞華亦非瑞,地淨準知。於中為四:先總
明有香等,次「此表」下釋出所以。言「因運至 果」者,明華香入風如道風德香熏一切也。 三「金光明」下引證,四「故以」下結成,以果上二
事顯因功也。由華有香非獨風爾。由香 風故其地必淨。言「二事」者,謂功德、法身。功 德因也,法身果也。由至果故成就二義:一
至果,二果淨,由因至果故令果淨。次二句 地動瑞,次一行眾喜。雖不依前次第,六瑞 宛足。次「初三行」下言「驗此」等者,前長行中光
瑞乃居此土第六,乘此即明他土六瑞,他 土六瑞無光不見,故須判為他土總瑞,恐 人不了至此點出故云驗此。故偈中此土光 瑞云大光普照,前已明竟。至他土瑞首重
云「眉間光明」等者,重牒總瑞文耳。涉公都 不立二土六瑞,但云「此初行中上半譯是,下 半譯非,應云佛在大眾入于三昧。三昧大
事而不云放光,下文自有。」今謂此文自是 他土總瑞,故知自未曉於經旨,徒加譯者 之非,既為他土總瑞,所以不別分之。但戴 在六趣之始,即初一行頌總瑞也。
[0199b09] 次頌別 瑞。初頌六趣中云六是能趣人者四趣,及 天雖即非人,通指宰主,乃遍六趣。於中初 二句略舉上下,「諸世界」下具列依正因果。初
「諸世界」者,指萬八千,非但見能趣有情,亦 覩所趣諸有,非但見果報好醜,亦知業緣 善惡,故見六趣但是取機之所。「又覩」下云
「聖主師子」等者,聖即是主故云聖主。有人 云:聖中之主,謂於外道支佛羅漢法身菩薩 諸聖中主。今謂華嚴十方世界主伴之主,非
關二乘外道,但是諸菩薩伴中之主,聖主如 師子故云也。師子具如《大經》、《大論》師子法門。 又師子吼者,名決定說,前兩教主非師子
吼,說非決定、不譚真實第一義故,雖云兼 別,最初純大故云第一。前之兩教猶雜煩 惱故非清淨,赴機未遍不名柔軟,並詮
中道故云深妙,稱理當機故云樂聞。有云: 如來胸中大種所起,故名清淨。無卒暴 故名曰柔軟。此以欲色凡夫報質,釋佛梵
聲,一何苦哉!各於世界者,一者以萬八千為 各,二者主伴不同為各。信知須判為華嚴 教,前之兩教及中三昧無此事故。二教八
門名為種種,無三乘事名為佛法。「若人」下 頌四諦等者,他人不作華嚴消文,遭苦已 前鹿苑之始,豈有各於世界之文?以小乘中
無十方佛故。頓後漸初唯有鹿苑三藏三 乘,初乘四諦乃至佛子三相宛然,如何不以 五時消文?文中先出能厭之行,厭不遍故 未得名盡。雙厭因果,至說涅槃,方乃厭
盡。「在文分明」者,苦含因果即苦集諦,厭老 病死即道諦,為說涅槃即滅諦,亦可為說 之言兼於道諦,涅槃之道即道諦也。所證滅
理即滅諦也。又遭苦是總標,厭老病死是知 苦,知苦故斷集,為說涅槃是知滅,知滅 故修道。難陀持戒具如《止觀》第四記。支佛但
說得果之由,及以所求法勝,若例聲聞須 明行相 (云云) 。「若有佛子」下是開六度大乘者, 修種種行及無上慧諸教共有,今初形凡小
亦得種種及無上名,不雜凡小通得名淨。 「非畢竟淨」者,且約三藏六度言之,藥中無 病名為淨耳。若欲於此辨四悉者,「三乘行
異」世界也,「緣覺」為人,「聲聞」對治,「菩薩」第一義, 況復各各皆具四悉,三乘約教準例可知。 本迹觀心亦應可解,下去諸度隨文略消。「又
聲聞」等者,且約當教一途而說,應知通教 三乘並以界內滅諦為初門,別教菩薩以 界外道諦為初門,圓人以界外滅諦為初 門。此中明因光暫見,不合廣求法相,但略
堪表同於理即足,若論修行方可廣辨。 以下三十一行半廣明二味,故判此文唯三 藏也。「結前開後」者,結前中言見聞及事者,
據漸頓教皆云演說及為說等,即是聞也。 「又見佛子」等,即是見也。見中種種多皆事 也。大綱略足故云「若斯」,同者略之謂千億
事。言「開後」者,續後而說故云「今當」,及千億 事文中置之,今應兩牽。亦可前四句結前, 「如是」下二句開後,蘭菊之言斯有在也。
[0200a07] 此下 三十一行半,分文但云「菩薩修行」,既居鹿苑 之後,又在涅槃之前,準下釋般若須兼二 酥,以法華相未決了故,從容釋之。雖約
二酥教多在三,如前分別故。諸度約教, 別圓之前多不云教,含二意一。爾後釋義, 準部通四令識眉目,以長行中具云方等 般若故也。
[0200a14] 總問中《經》云「恒沙」者,阿耨達池 四面各出一河,東銀牛口出殑伽河,南金 象口出信度河,西瑠璃馬口出縛芻河,北頗
胝迦師子口出徙多河,各繞池一匝流入四 海。於中殑伽沙細而多,外人所計以為福 河,入洗滅罪,佛亦順俗故常指之。又佛說
法多近此河,故以為喻。此下六度但略指 大體,若依二味具出其相,具如《止觀》第二、 第七記所引。
[0200a22] 問:
[0200a22] 既云方等般若,亦應具有 兩教二乘,何得總問唯求佛道?
[0200a23] 答:
[0200a23] 實如所 問,但避繁文,還同鹿苑故略不說。
[0200a24] 「駟馬」 者,四匹共乘故云駟也。「俠」字胡帖反,豪也。 「文殊」下《經》云「往詣」等者,表往非餘故指佛
所,所問尊極云無上道,所棄不輕故云樂 土,身心俱離故云剃除。如是消釋世所共 有,凡諸解說貴在教宗,顯理之精息其繁
芿。「五王經」者,此是一卷小經。經云:「昔有五 王隣國無競互為親友,有一大王名曰普 安,習菩薩行,以餘四王邪見熾盛,普安愍
之呼來殿上,七日七夜娛樂受樂,四王曰: 國事眾多請退還家。大王自送并命左右而 隨送之。至於半道而問之言:各何所樂?一
云:願春陽之日遊戲原野。一云:願常作王 種種嚴飾,人民侍從道路傾目。一云:願得 好婦兒端正無雙。一云:願父母常在多有兄
弟,美食音樂共相娛樂。各各說已,迴白大 王:王何所願?答:我先說卿所願不長。若樂 春遊冬先彫朽,若樂為王福盡相伐,若樂
婦兒一朝疾病受苦無量,若樂父母常在 等,一旦有事為他所執。四王又問:大王如何 所樂?答言:我所樂者,不生不滅不苦不樂,
不飢不渴不寒不熱,存亡自在。四王問曰:如 此之樂何處有耶?何處有師?大王曰:吾師 號佛,近在祇洹。諸王歡喜各詣佛所,却
坐一面白佛自責。佛說八苦,王及侍從百 千萬人得須陀洹,捨國入道,大相略同。」既 云問無上道,非關小果,且據捨土出家事
同,故今引之。光中所見亦可八苦以為助 行,諸教共之故捨國事同,觀行須別以分 諸教。又如《長含》有四輪王,分於一國雇人
剃頭,既云諸王機亦不一。下去「又見」等亦 通諸機故也。
◎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上)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中)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0200c05] ◎《經》云「被法服」者,如《瓔珞經》云:「若天龍八 部鬪爭,念此袈裟生慈悲心」,意令比丘安 可不忍,亦令俗眾生慕樂故,龍得一縷
牛角一觸等 (云云) 。彼王所慕與此大同,此中 祇合明所見意以序表正,諸度行相功 德及袈裟等,但是寄此汎明之耳。然必須
辨行體顯教以分味殊。「生忍」等者,文中兩 解,初通以三句用釋三忍,次一一句別對 三忍,應須附文釋出所以。若分三忍對四
教者,生忍、苦忍別在初教,通為四境,何人 不須具此二耶?別在地前求佛道者,此 中雖無但準例說。次文即以誦經為第一 義者,若不求佛忍不關誦,故以誦經同
求佛道。第一義忍通亦在三,別唯圓別,故 令三句諸教不同。如《別譯阿含》佛在舍衛 有一梵志來至佛所,種種罵佛種種惱佛。
佛告梵志:如汝以種種飲食上王,及遺 親族;彼不受者為復屬誰?梵志曰:此屬於 我。佛言:此亦如是。我既不受還屬於汝。故
此不受亦是生忍,故此生忍別屬三藏,在《阿 含》故;通於通教,理不受故,況復通用諸教 共之?其名既通須釋相狀。次進中實相亦
可通四別二。「窳」者,如瓜在穴,病也。禪中云 通途皆有根本修者,諸教皆修故也。若達 根本,即成出世及出世上上,具如《止觀》禪
境中明,今文語略,但云「出世上上」及以「根本」, 根本即三藏,出世即通教,上上即別圓。又四 教皆以根本為境,故釋前行通涉諸教,
於前行中云「離欲」者,通教也。又「根本」下,藏 通兩教也,此兩皆修根本背捨等故。然應 須知觀行猶別以辨兩教,別離二乘且從
難說,中道離欲中義通圓別,從圓受名。重 釋「深修」者,由深修故離欲不同,則根本中 亦應傳傳為深故也。此中根本乃至二乘具
六已來,亦具藏通二教意也。別教五通如 文,亦可讓於初地已上。「圓教初後皆六通」 者,但約理圓無漏失故義立六通,若從實
說,初地初住分得無漏通耳。「安禪」等者,前 通釋中通深淺故,今上上禪別在別圓。 釋般若化他中云「定慧具足」者,別人利物
橫具諸教乃至圓教,今從極說故展轉比,乃 至地住方乃具足,是故文中初從色定亦名 為等,等故具足,有漏尚等況復餘耶?背捨等
名等不等者,約無漏事禪以判,既云厭背 故多屬慧,九定名定從名判耳,無間入故。 十一切處,前八屬慧、後二屬定,又前八在色
色界之中。亦自得等已如前說,前是因 緣。「又二乘」下約教判,二乘即前兩教也。菩 薩及佛即四教義足。「空觀」去約觀判也。「破魔」
等者,四佛各有四降魔相,具如《止觀》第八及 記。若對教者,亦空二假別中圓則具教觀二 義故也。乃至地住各有破於八魔十魔,八
魔十魔具如《止觀》第八及記。究竟破盡故名 「一切」。「擊梵」等者,即真妙梵音之所轉也。既降 魔已應轉法輪,文從實說但云初住,通論
四佛各各能轉,乃至真妙亦通四佛。次約不 次第,云「隨見而問」者,問:向明所見可非 隨見。答:並是隨見但二途不同,從不次邊
最為隨見,尚許一見具經五時,何妨覩行 次與不次。
[0201b06] 「三藏後」等者,此則全是彼佛所說, 且如見人見行不妨見說。「捨禪」者,第四禪 也。亦可別圓忘懷之捨,忘彼禪故名之為
捨。「悲禪」者,《婆沙》云:「初禪修悲易,二禪修 喜易,三禪修慈易,四禪修捨易。」此中悲禪 既云化他,豈獨初禪?故《婆沙》中尚有通別,
況大教耶?故一一禪皆應云慈乃至喜捨。「華 嚴思益」等者,《華嚴》具二,《思益》具四,故《思益》 第二卷初,網明菩薩放光遍照十方阿僧祇
國,一切煩惱一切疾病遇光安樂。煩惱病 苦並云一切。乃至佛自放六度光,觸者蒙 益,故皆具四。以初地例佛亦應無妨,故
得引之。第一云:「佛告思益梵天:能教眾生 一切智心是名布施,不捨菩提心名持戒, 不見心相生滅名忍,求心不可得名進,
除身心麁名禪,離諸戲論名慧。」豈非三 藏六度耶?第二云:「我說布施名為涅槃,愚 謂大富,入諸法實相故,持戒是涅槃不作
不起故,忍是涅槃念念滅故,進是涅槃無所 取故,禪是涅槃不貪著故,慧是涅槃不得 相故。」又云:「布施平等即薩婆若,乃至般若即
薩婆若。」又云:「布施不施不慳,乃至般若不 智不愚。」此等豈非並是通教六度相耶?第 四云:「能達一切法無所捨名檀,達一切法
無所漏失名尸,達一切法無所傷損名 忍,達一切法平等名禪,達一切法無有 起相名慧。」豈非別圓六度相耶?《華嚴》具如
《止觀》第七記引。又如《地持》六度各九,此並蒙 光得益之相,以佛道名通悲禪不局,初地 初住及通七地俱皆得入,故作通釋。四相既
分五時可辨,是故不假諸餘繁論。未嘗睡 眠,具如《止觀》第四。然彼是方便此中正修,亦 通四教,若小乘中如那律,具如《止觀》第四
記。此中在大以求佛道,故引《般舟》以為行 儀,「般舟」翻佛立,此舉除睡中最,以九十 日常行故也。準部又通,通諸教故。無缺乃
至究竟,但此十戒名出《大論》,亦通諸教,具 如《止觀》、《玄》文。今十始終悉是菩薩,故皆求佛 道。「生法兩忍」者,合前二忍為生忍,第一義
為法忍,初半能忍人,次半所忍境,下半用 忍意,意即兼於生法故也。故知生忍之名 名通義別,三藏中生滅事忍為生忍,衍門中
生忍法忍永異三藏。「力」者,《阿含》云:「力有六 種,小兒啼為力,女人嗔為力,國王憍為力, 羅漢進為力,諸佛悲為力,比丘忍為力。」「離
諸等」者,五蓋具如《止觀》第四卷 (云云) 。初一行半 明所離,次半行明離意,以諸教禪皆離五 蓋,意在佛道。如《寶積經》「迦葉云:有四法急
走捨離百由旬外:一利養,二惡友,三惡眾, 四同住多戲笑或嗔鬪等。」又云:「若有打截 大千眾生,若有惡心惱發菩提心人,此過
過是。」「癡眷屬」者,具如《般舟》須離癡人及鄉 里等,望前亦有方便正修之別。「四事」者,前 之三行正具四事,初行二事謂飲食湯藥,次
行衣服,次行臥具房舍,諸教之中或復橋梁 義井園林浴池,今無橋等。「殽」 菹 也。「膳」美食 也。不知何事嘉祥及涉法師皆以殽為肉,
縱有一分字義通肉,何須置餘專用於肉, 使後代少識者疑之。應云:非穀而食曰餚。 若作「 [月*肴] 」者噉也。《說文》曰:「膳者具食也。」秖云
從肉作訓啖,誰即名為啖肉?或云:是肉 未制之前。斯言更謬,大乘頓制一切斷肉,何 論《楞伽》前後制耶?況復並是光中所見,豈
一萬八千咸同未施斷肉之制,猶以 [月*肴] 肉 供佛僧耶?經名衣等者,如此土迦葉袈裟 直十萬兩金,光中所見或當有此。
[0202a13] 次釋般 若第三行中云「言語道斷」者,心不著故必 離言說,言語道斷泯前初行不可說而說, 心行處滅泯前次行不可觀而觀,雖復雙
泯而說而照,故云「說不可說觀不可觀」。此 語復通衍中諸教,故不局此。消此三行文 有五釋:初直消經文;次釋三行全在方等,
而言六者,五隨般若故也;第三釋三行全 同般若,「盛譚」等是初行意,「寂滅」等是次行 意,「清淨」等是第三行意,以從名便同稱般
若;第四釋以三行具對三味;第五復同般 若。
[0202a24] 問:
[0202a24] 若爾,此第五釋與第三何別?
[0202a24] 答:
[0202a24] 第三直 以不說而說等與般若相同,故且對之。此 中因第四釋中以第三行對於法華者,良 由妙慧二字,仍云見人不見座席,故却將
初後二行,歸於中間一行。不觀而觀正同 般若,即與不見法華席同,等是不見故 未消《法華》。皆云或者,意在於斯。
[0202b01] 問:
[0202b01] 前分文 獨在方等,今釋具對三味耶?
[0202b02] 答:
[0202b02] 一者方等 具足四教,攝法多故;二者唯未見法華座 席,是故於法華前從容說之而兼般若。然 又諸教六度別者,皆由般若,是故具論。所
以若說若觀及言語道斷,諸教有故故須具 論 (云云) 。況所見難量故詳之至五,收羅既廣 不出於斯。
[0202b08] 「兩意從人」者,第四第五意中,正 指第三行也。「冷然」下「云云」者,如向略申,上 文但云種種因緣信解相貌,未分三味四教
之別,釋者誰知三行含於二味。又諸經論六 之與十,離合不同,具如《止觀》第七記。又《瓔 珞》十度各各具三,義通諸意,故下卷云:「施
有三,謂財、法、無畏。尸有三,謂自性、受法、利 生。忍有三,謂苦行、外惡、第一義。進有三,謂 起大誓心、方便進趣,勸化眾生。禪定有三,
謂亂想不起、生諸功德、利益眾生。慧有三, 謂照有、照無、照中。願有三,謂自行、神通、外 化。方便有三,謂進趣向果、巧會有無、不捨
不受。力有三,謂報得、修得、變化。智有三,謂 無想智、一切種智、變化智。」「以佛舍利」者,略如 長行,新云 窣 覩波,此云高顯。方墳者,義立
謂安置身骨處也。見有滅度之相,則知 佛已涅槃,雖見入於涅槃,不知爾前所說, 而時眾不決未測見由,故不同古畏妨壽 量。又復爾前已見二酥,大小理足應不重
說,是故懷疑。
[0202b27] 「諸天龍神」等者,塔藏身界故 供者福大,不同殿堂形貌安處,故《長阿含》云: 「佛臨涅槃,有梵摩比丘佛前立,執扇扇佛。
佛言:却勿在吾前。阿難思念:此比丘常侍 佛供給無厭,今者末後須其給使,乃令遣 却何因緣耶?佛告阿難:今俱尸城十二由旬
天神側塞,嫌此比丘當佛前立,今者末後 諸天神等,皆欲供養,而此比丘有大威德光 明映蔽,使我不得親近禮敬,是故令却。阿
難白佛:何因緣故有是身光?佛言:毘婆尸 佛時以歡喜心手執火炬,照彼佛塔,使其 身體光明乃爾,上至二十八天身光不及。」火
照既爾餘皆準知。故知舍利所住之處其功 不輕,慢之生罪罪莫大矣。如斯等例經文 甚多何可具列,並非今正意。《經》云「天樹王」
者,即忉利天波利質多羅樹,具如《釋籤》引《大 經》文。結文意者,正供舍利旁嚴國界,若直 爾嚴國何須起塔?
[0202c15] 「白毫為本」者,此約道理, 白毫表中,為諸法本不必最初,及由光見 以之為本,如他土瑞六趣居首,豈為瑞本?
所以他土以佛為本,若論總別仍同因光。 言「佛為本」者,下凡依佛,佛之人法由佛始 終,始必歸終。
[0202c20] 問:
[0202c20] 他土六瑞容可因光,此土 但云佛放一光,見此國界何曾關五?
[0202c21] 答:
[0202c21] 因 光見處一切皆妙,當知光是殊妙之本,況復 諸瑞並中為本,光即中也。他六皆中由光亦 爾。
[0202c24] 次行者,初二句歎光本,初中初一句二字 舉光本,本即神力智慧。言「諸佛」者,舉諸顯 一,正指釋迦。次二字正歎,爾前不然故云
「希有」,由二事故其光乃淨。下之二句歎光 體用,於中初句歎光體,次句歎用,所照國 也。過萬八千方云「無量」,故前立數且從所
表,況復諸方所照亦爾,故云無量。第三行中, 初二句重舉所照而歎過常,次二句舉見 稱號,以請答。云「見此」者,二土瑞也。與一
化異故云未曾,既殊凡諂未曾不虛,諸佛 子等疑事不輕,故重啟之。非專為己故云 「眾」也。言「構難」者,構者架也累也,頻至於
四故云累等。彌勒節節設問,文殊皆構而 拒之。此三意者,初意明事大意遠,次意將 護發起影響二眾,第三意將護當機結緣二
眾。雖復初、二,共成第三,故彌勒三意並託 機緣,故云「妨聞」「機在仁者」及以「闔眾」,是故託 眾翻其三意,而請必答。「靳」亦「固」也。《廣雅》云:
「彊轅也。」「兕」者音似,似牛而一角,似牛非牛 故云「疑兕」。今憂懷不決故云「憂兕」。「闔」字 胡臘反,閉也。《漢書》云:「闔眾不廌一人者,
闔盡也。」當知今會盡眾疑也。初拒中云「眾 未曾疑」者,且據不發言者以質彌勒。次 「待佛定起」者,佛若定起其疑自決。言「時答」
者,催促之詞,令其即答。釗師招音,作「劉」 字者誤。釗師有弟子行深,從支遁買山。
[0203a21] 答問為四:初開章,次生起,三「惟忖」下所以, 四廣解。生起中云「罔像」者,亦可云仿像, 未實貌也。「髣髴」二字古作「仿佛」,上敷往
切,下方物切,上相似也,下不審也。若準 此義,上字正當惟忖答也,惟忖答上此土 瑞者。欲說等五句既對六瑞,即是以五 忖此六瑞。略曾既云放斯光已即說大法,
他土六瑞以光為總,因光先覩聖主演說, 故知答他土問也。廣曾具述燈明六瑞及光 所照,如今所見,乃至定起說經,即是雙答
二土問也。雙問意在問於定後,故云雙答。 「惟忖」下當因緣釋。「然文」下本迹也。據未廣 述似同未知,既云今昔,昔即廣曾但未彰
言先示惟忖,故先五句酬序六疑。
[0203b05] 破古 中先敘,次「今明」下破。先去取,云「其法說不用」 者,仍存其譬;不用法者,本門太早故也。
[0203b07] 問:
[0203b08] 至此尚破太早,何以通序本迹釋耶?
[0203b08] 答
[0203b08] 通序 通於本迹,別序唯在迹門,故釋通序汎用 本門,非通序中廣開壽量,乃至別序雖有 本迹之言,或時且用體用本迹。
[0203b11] 問。若爾,譬本 譬法,法既不用,何以用譬?
[0203b12] 答:
[0203b12] 秖緣光宅法 譬分張,法則本迹俱譚,譬唯迹門顯實,去 法存譬良有以也。儻若全取,仍須責云譬 本譬法,如何三譬唯譬得記,改小破惑二
法,乃以本迹雙論用譬除法,良由斯也。
[0203b16] 然 《論》有八句:一、欲說大法,二、欲雨大法雨,三、欲 擊大法鼓,四、欲建大法幢,五、欲然大法炬,六、 欲吹大法 蠡
,七、欲不斷大法鼓,八、欲演大法 義。今但依五句,以初句為總,下四為別。他 以八句四對釋之,而云:一、破惡進善對,二、
開權顯實對,三、得智證真對,四、說法利生對。 仍云尋釋來由,唯有五句成兩對半,有破 惡生善說法利生開權一句,餘者則闕,仍不
次第,讀者應知。今謂論文八句釋經五句, 是知不斷幢炬釋法鼓耳。不斷明鼓體相 續,幢是法鼓標幟,炬明法鼓破暗,以喻釋
喻道理如然。今依五句總別釋之。然通序 冠首乍可從容,別由藉異無涉遠本,文殊 答迹尚自惟忖,略廣方決乃酬問旨,何得 率爾示遠本耶?若釋五句作顯本者,略
曾廣曾並須知遠,光中橫見應發近迹,光 中橫見尚隱當同,但以起塔密表入實,豈 容於此便見遠成及以塔踊并分身耶?惟忖
既未關於遠本,故略廣唯譚於近迹。「釋後 既虛」等者,釋顯遠既虛,釋開三亦謬,開三 秖應如今總別,不須以對廣略二文。若 不爾者,徒稱權實。
[0203c09] 正釋中先直述大意,次 正釋,三「橫竪下」結意。正釋中,先釋,次結惟 忖。初文又二,先對五瑞,次別釋。大聖忖量
不徒涉慮,此初惟忖乃為略廣二答之基,故 彌勒思瑞以設疑,文殊附疑以忖度,是故內 惟昔佛正前之六瑞,忖量今佛瑞後之三周,
故略廣時方顯內忖,此即一經之骨目也。 初中三,先對五瑞;次「欲說」下,一一解釋悉 令表正;三「如是」下結示有無。秖為釋中以
瑞表當,故論八句皆云「欲」也。釋中初句答 說法瑞者,明昔說《無量義經》表欲迹門入 實,兩時無量義義既不殊,驗知今日出生之
後,收入何疑?法之大者豈過於此。次句答 雨華瑞者,惟昔雨華時已表當說圓因 四位,故四而非果,忖今天華而四雨,了時
會之一因,一因必四位為所階,四雨以義、天 為能表。第三句答眾喜瑞者,忖今同昔眾 見瑞喜,冥表必行行依理教,故喜心內動
圓障冥壞,改昔權人成今妙眾,人必稟教 行理咸然。第四句答地動瑞者,忖今同昔 見地動時,已表當破六番無明,故普佛世 界六種震動,動雖形聲二別,且以大鼓忖
之,故知誡兵必破邊彊之大賊,地動則除 中理之無明,故二乘昔來都無斯理,序中 冥利時眾未知。第五句答放光瑞者,忖今 同昔覩光已表開顯道同,故以一光俱照
彼此,此表釋迦彼表四佛,故知迹門不得 同本。
[0204a07] 問:
[0204a07] 大法、法義二句何殊?
[0204a07] 答:
[0204a07] 大法表此土 開顯,法義表彼此道同,此照於彼、彼同於 此,故云「演」也。並一代所無,信答問有在。
[0204a09] 言 「兼具」者,驗知四瑞在定,定不可無,闕此至 略耳者。略謂極略,一往略曾似如略於惟 忖,義則不然,以略曾中既有過去諸佛之
言,但是望廣名為略耳,非望惟忖。是故惟 忖但忖量過現,無曾見之言,故更略也。故 此略言有其二意:一者言略,無曾見故:二 者闕略,闕入定故。
[0204a16] 次別解中復為總別。總 者,以下四句皆是大法,故知下四為成初 句。所言別者,即以雨等別彼大法,令入
住等對四位故,故名為別。即以光宅三喻 而從今法,故釋五句並託喻從法,先以華 瑞舉於橫別以示竪總,以初句中義含四 位故也。故次以雨等以離前總,出四句
故。「準此」下四當位自具從始至末,文中且 從對竪以說,故以雨華用表四位,如吹法 蠡 通表改於四位,而別在於十行,擊鼓亦
通表四番破惑,而別在十向,演說既通云 橫廣竪深,竪深即如位位竪入,遍通諸位 而別在十地。故初雨雨乃至法義一一遍於 迹門廣說,但於眾生得益不同,須從竪釋
束橫從竪,故入住者且名法雨,乃至入地 且名法義,是故迹門通名雨雨乃至法義,故 下廣釋句句皆云「為令眾生」,所入又有超次
不同,今且從次並言「今之與昔」等也。如初 明雨雨但表入住,即不云今昔。從信入住 何所論改?非不改信,非改真位不得改
名,故始入住不須云改。故知二乘鈍根菩 薩昔法華前未破無明,今初入住但得名 開,是故略開。利根深益在第二句,故第二句
容有昔時利鈍菩薩及二乘人,先密入住并 於今經始入住者,並進入行俱名改號,若 顯若密至今不同。三四兩句準第二句,故知
改名亦通於後,誡兵亦然。證位雖爾,亦有 今昔聞經薄益入品入信,略如向明當機 結緣,具如《玄》文利益妙說,故知爾前亦可義
通開等四名。橫闊竪深者,前之三句非不 深廣,今至地位最得其名。次「惟昔」下總結。 「橫竪釋竟」者,若總別相對,以總為橫、以別為
竪。若於別釋,初句雙顯橫竪二釋,下之三句 文正明竪,位位兼橫。涉法師云:「論釋此文略 無奇功,難可具依。」是故今文亦不全用。
[0204b22] 《經》「善男子」者,涉法師云:「離五不男」,豈法華 中眾但離不男,纔堪為受聲聞無作,一緣 之中少分而已。今言此名大小通共,至今應
云開七方便為善,堪聞獨妙名男,男子 即丈夫,具如《大經》。《大經》仍含三教佛性,具 如《玄》文所引云,須陀洹人佛性如淨乳等,
豈小教中有佛性耶?故知《大經》於《法華》之 後,開方便教遍立佛性之名,名通義別,故 男子之稱通在五時,諸教義別。次釋略曾,初
言「小分明」者,且從言說階漸而言,意則不 然,向云惟忖還忖廣略,故知略曾更述惟 忖,答中但略舉光瑞,光照他方義當他土。
總而言之,並答此土,況他土之文元為成 此,故知惟忖且此、略曾且彼,所以分於彼 此者,以惟忖中有今佛之言,略曾中有過 去之語,以今表此、以過表彼。
[0204c08] 若爾廣曾亦 置過去之言,何以雙表?
[0204c09] 答:
[0204c09] 廣中具述三同, 可以三同顯此;復有過去之語,而以過 去表他。
[0204c11] 若爾,判答之中無過去語,何以雙 判?
[0204c12] 答:
[0204c12] 今見此瑞與本無異,本表過也。今日 如來,即顯此也。雙述過現故表雙判。
[0204c13] 言「曾 見」者,即是見廣,但言中痒序略廣漸增,為 答之方賓主儀耳。「欲令」等者,欲令之言譚
教意也。「聞」即聞慧,「知」即思慧,即開顯之聞 思,故云「難信」。既有二慧必入修慧,豈佛說 法獨令唯二,但以知釋修未可全當,故但
云思。「亦信法」者,即圓二行,聞即信行,如〈隨 喜〉、〈法師品〉等,知即法行如〈安樂行〉等,豈二行 者全無修慧?如三周授記及本門功德等,並
一往分別耳。乃至云「若聞是經思惟修習」 等,故經文中其例不少,以一部文凡論入 法不出二行故也。二慧二行得入諸位,故
欲令之言意通初後。云「收無量以歸一」者, 指說大法意也,義當於總。次云「改三乘」 者,指法 蠡 十行。次云「六番」指擊鼓十向。次
云「諸佛」等,指演義十地。次云「開」等却指 法雨十住。故知略曾還述惟忖,瑞表所為 故云欲令。「一切世間」等者,若不通指諸位
並開佛知見,豈得云一切等耶?如下文云: 一切世間多怨難信,難信之珠四十餘年 方乃信解。
[0205a04] 次廣曾者,還廣上二。言「橫竪」者, 彼此相望為橫,今昔相望為竪。「通號」者,應 身皆具十,故名為通。法身望應亦得義立,
吾今此身即是法身,故知應號即法號也。然 釋法號須從法立,具如《止觀》第二記。又諸 經中或時通列三號,即十中初三。故《淨名》云:
「若我分別此三句義,窮劫不盡」,準三望七 亦應可知。應號無盡,況法身耶?別號不定,如 《楞伽經》「佛告大慧:我於此娑婆有三僧祇
百千名號。」亦如《華嚴》此四天下十千名號,十 方各一世界各十千名號,乃至十方盡虛空 界種種不同。此佛既然,諸佛皆爾;佛號既然,
佛身說法亦復如是。十號功德,如《育王經》香 口比丘 (云云) 。
[0205a17] 若爾,今之一佛尚名字不同,何 以言今名與他同耶?又釋別名作定慧自 他釋者,何佛無此自他定慧,獨云燈明與 釋迦同?
[0205a20] 答:
[0205a20] 應佛得名隨緣各別,其義縱具 不及燈明,如《楞嚴》中堅意問壽,佛令往 東方過三萬二千佛土,有佛名照明莊嚴
自在王。堅意往問竟,白佛已,阿難云:如我 解佛所說,彼佛是釋迦異名。故照明之言正 與日月燈明義同。涉法師云:「日破暗、月作
明,日成熱、月清涼,日開眾華合青華、月合 眾華開青華,燈於密室能破暗,如彼智能 破惑。」然全無合喻,況復亦無三同之見。依
今合之,方在今教,方可依前定慧自他,故 云隨緣稱別,義則不殊。
[0205b01] 次說法同中即五時 同也。如《華嚴.四諦品》云:「文殊告諸菩薩,四 聖諦此娑婆及十方世界,一一各有四百萬
億十千名號。」《大集》亦爾。故知諸大四經多為 辨異,唯有今經特為顯同,非但今佛與 他佛法同,亦乃己他皆入一味。故下文云
「因緣譬喻皆至種智」,是故諸經不出異意。
[0205b08] 「大乘七善」者,既云通大小乘,《論》中又以聞 思修三而為三時,《成論》又以少年中年老年 所說為三,不同今人,今人老者所說非善。
又亦以三乘為三,故云通也。今文以三段 為三,其言仍通、其義則別;時節既爾,餘六準 知。今經應云圓乘七善。「八音」者:一極好,二
柔軟,三和適,四尊慧,五不女,六不誤,七深 遠,八不竭。諸教悉有,從所宣異,判教不 同,從所依異判佛差別,來至今教理無
二途。「界內外」等者,別圓兩教攝彼二處,總 名滿字故名圓滿。「師云」者,指南岳也。「又 初」去重出異解。「金光明」者,如《金光明最勝王
經》第四云:「此經希有難量,初中後善,其義究 竟」,雖不云其語巧妙等,以餘文例可以 意知,部雖方等,義圓極故可以證今。「前心」
者謂住前。「中心」者謂登住。「後心」者即妙覺。 理猶未顯名不思議,分證定慧名為「莊嚴」, 惑究竟盡名為「不壞」。此三如來,凡有所說
皆同一善。初心尚云不可思議,況復中後所 說皆善,是故亦與說法同中時節同也,故但 立三時,餘皆善也。有人云:「初句總,六句別,
故離七為十。初離三故四義深,五語巧,六 無雜,七具足,八清淨,九鮮白,十梵行。須為 分其大小。」漸中不明方等般若者,但以六
波羅蜜擬之,但是文略。既云答上種種修 行,應具如上,頓漸既同橫竪不別,故知因 光橫見,非但生彌勒問異之疑端,亦為文
殊答同之先兆。又非但二聖問答之冥符,元 是如來化道之玄旨,故主伴相與密設一途, 使愜物機宜聞皆契轍。
[0205c08] 問:
[0205c08] 前問中以菩薩 為三藏大乘,三藏之後方云種種,即指二 酥。今何以將菩薩六度答種種耶?
[0205c10] 答:
[0205c10] 凡諸 問答及偈頌長行皆有廣略,此文望上應為 三意:一者上廣今略,故今漸初但舉二乘;二 者上離今合,故上菩薩別開二酥、別明諸
教;三者上旁正具舉則通列三乘,今直論 正且語二乘。
[0205c15] 問:
[0205c15] 觀文語勢,令得菩提屬菩 薩句,何以離分對味不同?
[0205c16] 答:
[0205c16] 有二種:一者 義意,施前諸味本為佛乘,故將令得以 對元意;二者答意,問既具騰初後,答亦委 述始終,不可唯守略文令闕大旨,故隨
問勢從義離開,況此問答隨見而辨,信非 二聖虛構言端,方荷今文釋者之巧。引過 去無量劫遠事與東方萬八千孱同,驗舊消 文未成答問。
[0205c23] 「成一切種智」者,五佛章中皆 云為令乃至種智,故知同也。所以定起引同 還同光中所見,故五佛章種種之言不出
四味。「昔同」下「云云」者,令更分別三同相狀, 今佛正在於定故以《法華》為當,古佛已說 《法華》故以三皆在昔,所以古佛六瑞及以爾
前四味,而為與今今同已同,唯說《法華》名 為當同。古師不以六瑞而為今同,具如下 破。「初引」至「互舉」者,文殊巧說為避繁文,
故文殊見時皆具五味。言「指前」者,以中後 指前初一佛也。二萬之漸指最初及後,最 後之頓指二萬及初,而不引二萬之前等
者,且引同皆為頓開漸,過去既爾,驗知他 土不過萬八千者,以過此外不同故也。若 云無量何妨照同,若依現數則中間不 同尚亦不照,況萬八千外,雖然猶是一往,
光但令見一萬八千。答但引於過去二萬, 足得表道同、足可釋疑念,故定起所引 十方三世,何但如向所見所引。
[0206a12] 問:
[0206a12] 若爾,何 以將數而為所表?
[0206a13] 答:
[0206a13] 凡有表者皆約現數, 忽至三萬豈無表耶?以自在法門無盡故 也。況正為所表且至一萬八千,二萬燈明
觀釋還表二萬,如前二千即二萬也。如菩 薩八萬準說可知。若具以二萬為表即表 權實滿也。
[0206a18] 「姓頗羅墮」等者,真諦譯也。婆羅 門中之一姓也。《本行集》翻重幢,重字平聲,一 切諸佛皆不在餘二賤姓故,尚尊貴時則
在剎利,尚多聞時在婆羅門。又濁難伏時 則在剎利,清易調時在婆羅門。
[0206a22] 問:
[0206a22] 三同判 文姓何為異?
[0206a23] 答:
[0206a23] 姓屬祖父,名從己德,縱使 姓異未足為乖,若作義同不無其理,尊 貴多聞義同名別,如會名中豈以今古同名
釋迦。言能仁者,亦根利捷疾不違物情,故 得國人從之如市。所言不二咸滿眾心,故 云「滿語」。故滿語等秖是能仁,王子一八亦復 如是。:
[0206a29] 若爾,十方諸佛誰非利根等耶?
[0206a29] 答:
[0206a29] 本引 令同何須求異,況今但以三同例之。名同 乃是從便來耳。如五佛引同十方,無不從 頓開漸,無不令至一切種智,此八子名
作四對釋者,但得觀心,餘三全無。
[0206b04] 《經》云 「各領四天下」者,有言:金輪必不值佛。此亦 不然,諸皆不例。言「發大乘意」者,秖是四弘
誓。此諸聲聞,大通佛所先已曾發,何況被會 更有小名?然發心者雖《華嚴》十種,不出四 弘,具如《止觀》第一卷廣明。「今未發迹」等者,
亦應云開權。言「發本」者,從示迹說。
[0206b10] 問:
[0206b10] 集 經者在發本後,何故仍云聲聞耶?
[0206b11] 答:
[0206b11] 此 約文殊答問之時猶是聲聞。
[0206b12] 若爾,經首不應 猶名聲聞?
[0206b13] 答:
[0206b13] 從昔列之,具如序釋。故解釋 者,先須順經現文次第且歎其小,復更約 教及以本迹,探取文意準今以說。
[0206b15] 問:
[0206b15] 此云 發本,與發迹何殊?
[0206b16] 答:
[0206b16] 大同小異。發者開也。 若迹覆本,開其能覆名為發迹,迹既發已 即見其本,約所開邊乃名發本。以覆本
故,迹名能覆、本名所覆,約所除邊名為發 迹,約所見邊名為發本。
[0206b20] 「下文」者,具如〈五百 受記〉中說,則知一切頭角聲聞咸是菩薩。「昔 明」至「則有」者,釋疑也。恐疑昔與今今同中
應一切同,何以今具五序昔但二耶?初是 現相,從「彌勒當知」下懷疑,從「時有菩薩」下 便論說經。所以古唯二者,有二意故,先
徵竟,次「既言」下釋,中二:先明文無義有,次 「又若」下明隱昔顯今。從要答二,理兼者略。 若具引三序以答彌勒之問,還成文殊引
往為答,有何不可?但文殊鑒物知此時 眾情在於己,故彌勒云「四眾欣仰瞻仁及 我」,是以隱昔日之三而但述二,令知問答
之後即說《法華》,巧申己見以愜眾情,適時 之宜何以加也。「又若」下第二意,秖緣不敘 昔答,故以垂辭具騰始末,始說《法華》
終盡滅後,乃至結會方結述云「今見此瑞與 本無異」等,乃至偈云「我見燈明佛,本光瑞 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說法華經」等,但利
物乘機何勞費辭,故隱問答但述己 見。
[0206c10] 若爾,何妨述眾?
[0206c10] 答:
[0206c10] 據無量前無眾圍繞 等言,且云無眾。而云「說大乘經教菩薩法」, 所教菩薩及二十億,豈非眾耶?況二兼三 餘何須述?
[0206c13] 若爾,何不述問?
[0206c13] 答:
[0206c13] 問必有答,相 從須闕。
[0206c14] 初所因人中先述不同以徵起,次 述瑤師謬解。言「因託」者,是流通之人,即指 妙光。言「非直」者,非如今佛適從定起,正說
之初直告身子。「彼佛」下,次明妙光非彼佛 定起對告之人。「如今」下,明身子但堪對告, 非堪流通,故云「未必」。次「因託」下明彼佛流
通屬在妙光,故云「莫若」。次「如今」下引今流 通之人,同彼妙光。「莫」無也。「若」如也。此佛弘 宣無如文殊,不可匹類,故云無如。次「今佛」
下明今佛既其不歎身子,往佛所以不歎 對告,故知今昔俱歎弘通之人,故云「何必」。 「何必」者,是不歎之辭。「文殊」下重引所歎流
通人耳。次「又舊」下復述古師。而「以藥王為 所因」者,許而不用。此師見下〈法師品〉初云 「爾時世尊因藥王菩薩告八萬大士」,即以
藥王為所因人。若引藥王以例妙光,稍似 可爾;沒却身子,深不可也。但云文有所因 之言,亦是對告之限,且云「可爾」。言「引往
小不類」者,若引往燈明正說之初對告之 人,以證今藥王,故不類也;例同身子,此則 類也。所言「小」者,猶同文殊故也。「或言」下又
引古師。言「不便」者,釋疑之時如來在定,定 起因機非因文殊,定起唯云告舍利弗,何 得將在定釋疑之人,用對定起對告人
耶?「今明」下斥舊所釋不當,故總云「不爾」。《經》 云「爾時燈明佛從三昧起因妙光菩薩」。「而 作」下責舊,文云「因其說經」,何得云因其
流通?「此乃」下責二師。「公」謂彰灼,「抗」謂拒抗。 二處皆是定起對告,告即所告,乃以妙光 為流通,藥王為對告,違經抗佛何關釋
經?「昔因」下引諸事同非唯一途。云「迹門竟」 等者,非謂迹門全竟,但是譬說周竟,便云 「告舍利弗無智人中」等。「今古」下結斥。言「更
若為勝」者,前釋難云:昔已發迹云是菩薩, 今未發迹云是聲聞,眾事既齊故所因亦 等。「而近」下斥引藥王,而近棄正說之初,遠 取流通之首。
[0207a21] 「是時」下說法名同中經中所 歎與無量義辭句不殊。若釋此中教菩薩 法等依前序義者,非正宗意;若作異名,
與今不別,故無重敘。「行後無境」者,方等、般 若種種行後,不見法華、涅槃之會,但見起 塔供養之事,故云無境。是故「今文」下答出法 華之會,即行後事也。
[0207a27] 「六十小劫如食頃」者, 六十與五十、食頃與半日,數似少異,皆即 長而短,故云同也。生公云:「豈實然乎?表重
法心志故寄時云耳。」若云寄時,應言如 六十小劫,何得直云六十小劫謂如食頃? 故但情謂非實短也。信六十小劫經文非虛,
聞法之志加以佛威,一坐經時忘其久耳。 注家初引《淨名》「促劫為日、演日為劫」者,乃 是佛促以為食頃,此則違經謂如之言,猶
不如於重法之志,但言寄時與經背耳。引 奢促已,乃云況玄匠真一之門,何為不以 歷劫為數刻耶?雖復況釋,理竟未彰。今謂
且如世人苦則以短為長、樂則以長為短, 此亦情謂之長短也。有云:受佛法食美未 飽故。此喻稍通。有人於此立以四句,如《中
論》破,此亦不然。必非聽者於中修觀,乃是 佛力及聽者忘時,故知《中論》觀法但被末代 鈍根者耳。《經》「梵魔」等者,梵即色主亦三界主,
魔為欲主。沙門此云勤息,勤息惡故。婆羅 門者,此云淨行,外道中出家云淨行種也。 古人濫以此釋四眾者,若攝眾足,何以更
云及天人等,所列不同並趣舉耳。此中先 舉欲色二主,四姓舉勝六道標善,並且從 勝。略餘惡道者,皆取入佛法易者耳。古
昔既爾今佛亦然。「迦葉佛」下「云云」者,應明佛 興土有淨穢,涅槃進不以例燈明,是故迦 葉以土淨故,法華唱滅即入滅也。「今佛」等
者,長行末云「即時釋迦牟尼佛以神通力, 接諸大眾皆在虛空,以大音聲普告大眾, 誰能於此娑婆國土,廣說此經?今正是時,
如來不久當般涅槃。」但今佛雖唱而未即 滅,故云「不久」。〈信解〉亦云「將死不久」,以在 穢土須說贖命為捃拾故,扶律說常令
久住故,兼權明實助發實故,帶實用權 顯權力故,過常未常始末一故,色身常身 無生滅故,雖此不同唱滅事等。
[0207c04] 授記同中 先正述徵問,「昔事」下答。「若說」下明隱昔意。 「文殊巧譚不發迹」者,明所隱意意待定起。
一代所說非無圓融,未記二乘化道不暢, 今方始遂推功有歸,豈可文殊怱卒盡理? 故隱所見待佛定起。說記德藏時眾不驚,
故云「諸經皆爾」。「執教者未驚」下「云云」者,應 敘一代記不記意,如華嚴法界何所不含? 隔彼聲聞使如聾瘂,後分雖有授記事乖,
鹿苑初聞一向唯小,五等尚昧般若猶生,雖 《楞伽》方等有記小之言,《楞伽》乃密對菩薩, 方等為斥奪聲聞,故一代教文彰灼唯此,請
搜檢大藏方驗有所歸。故將護執權教 者,謂聲聞永住涅槃,而隱昔記小之言,從 後以菩薩立號,或恐聞者驚疑憚教,或 恐拂席以亡後聞,此前未驚等文處處說
故,故不重論。
[0207c20] 釋疑意者,彌勒雖在八百之 數,多遊棄習名曰求名,雖藉宿因補釋迦 處,豈若妙德諸教盛譚,況曾為師釋疑非
謬?言「密開壽量」者,預擊時眾密發疑端, 豈有伽耶適成而已。師為弟子,兩時弟子 何者為尊?二處之師誰為實說?既師弟無
定實本迹難憑,終須剋覈令理有歸,密生 其端本門方密。「九代祖師」者,若論八子皆 師妙光,則八子皆以妙光而為父師,既 云八子展轉授記,雖同師妙光應先記長
子,餘者次第展轉為師,故得妙光居八代 之首。八子最後名曰然燈,然燈既為釋迦之 師,是故妙光為九代祖。「生非生」等者,既師
弟更互,當知師弟生實非生,爾前曾滅滅亦 非滅,必久曾證非生非滅常住理故,迹示 生滅故云「非等」。又迹難測故故生非生,本
理妙故故滅非滅,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是 故須以非生非滅之師弟預密表之。
[0208a08] 「問彌 勒」等者,昔八十劫承稟妙光,雖不通利,安 得不聞?今為補處宿智頗忘,何故而今 猶生疑問?答意者,此依權道不從實行,實
行雖即曾聞,何妨今仍猶豫。然憶昔曾聞 法華會中得記等事,亦應憶昔曾見法華會 前端相釋疑,故知實位補處輔應化佛,示 歷五味亦且從權,是故文中從權以釋。
[0208a15] 次 分明判中先騰意,次正釋。先騰意者,惟忖 既忖量今昔,當知惟忖見已分明,故云「不 謬」。為答之法先微後著,故至明判顯向非
疑,故云「皆決定」也。皆言表諸即初後皆決, 豈文殊大聖先思後當耶?次「當說」下正釋中, 「當說」等者,當說合經,定用開經以之為表,
開為合瑞理決無疑。「名妙法」等者,華必有 蓮如因定剋果,故知當入妙因定用天華 四雨為表。「教菩薩」等者,自此已前眾機仍
隔,此會之始根性欲純,覩瑞欣然當入行 理,定用人喜以之為表。「佛所護念」等者, 所護之理中地無動,欲念敷弘令當入果,
入果見理理是所護,故用地動為其表也。 「兼總入定」等者,四瑞總由中定而成,說法 雖即不專由定,說是慧性全定為體,故開
定合定總攝教行人理故也。「有人」下述古, 正是現瑞時問,故得以瑞為今;謝方名 「 已 」,云何在定華地炳然,眾喜充懷毫光溢 目,古人稱 已
殊不體文。唯說法適休,況眾 猶未散,故從多瑞皆名為今。故引文云「今 見此瑞」,今何所隔?瑞無不通,降此屬當,故
云「當說」。前「昔同」下注「云云」者,正指此中,故 作等者。六瑞為今具兼二義:一有文證,故 文云「今見此瑞」;二者推理,《無量義經》事訖,眾
存猶入其定。又云「爾時世尊放眉間光」,爾 時者當爾時也。若謂華止地靜為已同者, 如來亦應已從定起。偈中不頌惟忖略曾
者,偈望長行廣略之意各有其方,為解義 故、為攝持故,互存互沒尚不失旨,況為答 之法容與階漸,長行既賓主禮足,偈頌但
存於大綱,已有廣曾明判,故不俟略及惟 忖。「於廣」至「中間」者,舉前舉後,中可比知。
[0208b18] 「表 無問自說」者,〈方便品〉初從三昧起告舍利 弗,廣歎略歎此土他土,寄言絕言、若境若 智,此乃一經之根本、五時之要津,此事不
輕故須先表,即十二部中之一也。「現諸」等 者,都指四行故名為總,其中六瑞文相猶 別,初一行頌說法,次一行頌入定,次二句
頌雨華,但加天鼓以助妙因,次半行頌 眾喜,次半行頌地動,次一句頌放光,不能 細分但且云總。以兼天鼓,天龍供養,非灼
然云喜,故且云總,良由此也。頌他土中, 初頌六趣中三行為四:初半行重明總瑞。 次一句正舉六趣故云「一切」。次一句中總
明生死因果及處,「生死」兩字總標也。業明 生死之因、報明生死之果,處即二十五有,故 亦與此同也。次一行明所依土。前長行文及
問答中皆不云光色,至此方云者前豈應 無?次一行明諸趣供養。雖云供養,意表機 成,當知前亦非無也。
[0208c07] 問:
[0208c07] 既云莊嚴則是淨 土,既云道同那列淨土?
[0208c08] 答:
[0208c08] 淨由光照元具 六道,淨土則無惡道之名,故知非但色淨由 光,亦乃眾寶具足,各供則指萬八千土。
[0208c10] 「可 知」下「云云」者,四機既遍於諸趣,四佛遍赴於 物機,是故四教各有真道,一坐任運三十四 念,一念相應不加功力,二處妙覺本得自
然,他不見之大小混亂。次「例如」下引例以 釋自然,但舉小喻大。「七生」等者意同前 問,若言真道自然、三教入真,何以聽法?由
答中如流得風,故引小為例,如七生聞法 尚滅至一生二生,況諸菩薩?應具辨三果 家家、一來,以例地住真道位也。今光中所
見應皆果佛,義可通因,既有本迹四句不 同,豈無一土本下迹高、本高迹下及以俱下, 本迹俱高理數然也。故自然之稱其例實多,
若云法報須約別圓,故注云云。言「將法 約人」者,但云深法不語菩薩,約法須之。 「第四三行」者,其中既云不頌圓覺,則初行
頌聲聞竟應云「二行頌六度」,但云「一行」恐 誤。又頌施忍等於四度,亦恐誤也。第二行 中進、戒二度,第三行中施、忍二度,秖應等餘
禪、慧二度耳。若作初二行頌聲聞,則初一 行直明見人,次一行明所修行,以云「有諸 比丘」故也。但諸文中多不以進、戒表於聲
聞,然亦不以比丘為菩薩。前發問偈中,但 云「又見菩薩而作比丘」耳。次一行明菩薩 乘,即唯指三藏。言「將人約法」,但云聲聞
不云四諦,約人須之。第五二行云「頌上種 種相貌」,又云「略無起塔」者,具如上文以對 六度。又如以般若三行對三味是也。亦可
從「或有諸比丘」去,至「說法求佛道」四行,總 頌菩薩即六度義足,以第三行是禪、第四行 是智,即如長行亦於菩薩乘中兼於二
酥,故云六波羅蜜。從「令得」去為法華意, 亦秖是進退取之耳。若依向分即是六度,含 於多種,以當酪及二酥菩薩也。次「爾時」下
一行半,云「追頌」者,隨頌也。若準《玄》文用此 「追」字,皆云「退」耳。如云「涅槃追分別諸經」, 即退向前也。今此但以退後為隨。「天人」下
初兩行二句頌因人同者,經云「從三昧起, 即讚妙光讚後方始說經」,故知正是對告, 故不可依古作流通解之。況復但云「證
知」不云「流通」也。「囑累如遺教」者,彼經初云: 「我滅度後當珍敬波羅提木叉,如暗遇明 如貧得寶 (云云) 。是汝大師,若我在世無異此
也。」一一文初皆云「汝等比丘」。「有悲如涅槃」 者,涕泣盈目遍體血現,如波羅奢華,此即 恭法慕人之志也。「有慰喻亦如遺教」者,彼經
末云:「汝等比丘勿懷悲惱,若我住世一劫 一劫會亦應滅,會而不離終不可得,自利 利人法皆具足。若我久住更無所益。」「例如
今佛付彌勒云云」者,如云「一稱南無佛皆 得值彌勒」等。後彌勒初成道時語言:「釋迦 牟尼種種呵責,無奈汝何。教植來緣,今得 植我。」即彌勒受付之文也。
[0209b04] 「我見」下四偈,不 同舊釋以為結成。須頌上文判答意者, 若作結成之言則剩,判答之文又闕,豈得
不將頌判答耶?「頌上當說大乘經」者,亦應 云名妙法蓮華,頌云「佛當雨法雨」等,頌上 教菩薩法。故知上之六句,但明欲說之由,
誡眾令生渴慕耳。頌云「諸求三乘人」等,頌 上佛所護念,是佛所護故為斷疑,與上文 相泯合,何得不頌上耶?若作斷伏疑釋
者,文復妙同。斷第一意者,妙瑞本表報於 法同。斷第二意者,瑞同法必實相。斷第三 意者,至此會者咸無異求。斷第四意者,三
疑得除,功在於佛。「事窮」等者,「事窮」謂名等 三也。「理盡」謂所顯之體。事理合一,何所復 疑?
◎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中)
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下)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方便品
[0209b26] 《正法華》題稱「善權品」,及至釋文皆云「善權 方便」,當知法護亦以善權而釋方便,善是 巧之異名耳。文自分二,初略中自二,初正釋
中文自為三,初一從字訓,後二從意義。又 初二從昔教,後一屬今經。雖有三釋,並以 三教而為方便,但有能通非能通及以即不
即異,致成三釋,然須略譚三種大旨,方 可消文。然於三中初約能用三教得名, 法是所用、用是能用,雖法之與用俱通四 教,但有方圓差會之殊,故方便之稱從權立
名,權不即實故對昔辨,成體外權非今品 意,文中舉圓即屬真實,相對來耳。故知在 昔不應以祕妙釋方便也,乃是祕而不 說名為方便。況圓於昔乃是兼帶之圓,是
故遍圓咸非今意。次第二釋權屬能通三教, 亦得名為方便,然雖不即,以能為圓作 遠詮故,所詮之圓亦帶能詮為方便故, 故知並非今品意也。前釋不云三為能者,
權實逗會各致其極故方法不同,至第三 釋方乃三權即是一實,指此即實之權,方 名今經方便。
[0209c17] 次消文者,初約法用中為五: 先法,次舉譬,三明用權意,四引證,五「此義」 下結非。初又三:先釋訓。「方者法也」者,《說文》
云:「法,術也。」正當今文。《爾雅》云:「則也。」即法家 之則。又云:「正也。」今亦如是,其法正故方可 逗機,雖未開顯不得不正。次「法有」下釋
義。雖俱法用,以偏望圓,偏差圓會;會雖 勝差,然會非差,用顯非妙。三「三權」下釋相, 又二:初釋法方圓,以對規矩而分偏圓,用
顯非妙。「三方一圓」者,雖即四教俱名法 用,正以偏法名為方便。次「若智」下釋用差 會。所以俱置法用言者,各契機耳。非俱
會圓故並云「逗」。又法用者,法名雖通,用既 適時未為純一,為以何法逗何等機?故 以四法赴機差會不等,權實相待是非俱
非。如前釋法意既未融,逗物未暢規矩仍 別,且云善用。「詣」謂所趣,正是用也。智詣不 同,用法不等。次譬意者,正譬法用不同,有
二重法譬,於中置却圓中方法之名,且借 祕妙之號,故隔偏之圓亦有體內方便,故名 祕妙。祕妙之名似同第三,然其意則別。何
者?第三乃以開顯為妙,此中乃以獨圓為 妙,故此文中四俱方法,前之三教唯名方法, 非祕無妙,後之圓教是祕是妙,故後教中
得祕妙名,非關開顯,故用偏法,如以一 指偏目一方;若用圓法,如以五指遍示諸 方。三明用權意者,爾前未合即以權法名
為隨欲。四引證者,應以三權為引出之法, 文寄小說故云「三界」,況所離不同三界無 別,若於如來方便本一,此意未宣故屬昔
教。雖是體外方便,於理無非體內,而眾生 未知,準佛意說,故云「稱歎方便」,以未開故 非今品意。
[0210a20] 次第二約能詮者,若理教相望, 四教各論無非能詮,今以三望一,三為一 實作詮,故三名能詮,是則前之三教教行
人理悉為能詮。於中為七:初直立三教為 門,此從義釋非關字訓。次「門名」下釋門義, 如世之門本為能通,三皆入實故名為門。
三「方便」下明門意,眾生不了元是所通,依 其所執得成弄引,但不善曲者以引為 弄。四「真實」下明門用,雖非即所,得入由
茲。五「從能」下明得名,權實尚隔由物機差, 故前之二釋,於顯露邊及別地前,非今品 意。六引證意者,明彼昔門但云能通,於
今須開,故云「開方便門」,非謂於彼已明開 門。七「此義」下結非。
[0210b04] 第三釋者,即今品意, 但前二釋於昔但得名偏名門,祕而不說; 今開其偏門,即圓所也,故云「祕妙」。顯露彰
灼故云「真祕」。又為六:初直立者,於昔成祕, 彼祕被開於今成妙。次「妙達」下釋功用者, 達即是開用妙之便,以開祕方,妙外無法
故云「即是」。三「點內」下約人教以示相者,眾 生身中有昔種緣,名為衣珠,自退已來於 彼醉客,偏門尚無偏門之名,何況圓所?若
不開之,三權未顯如衣覆珠,今經開之, 與果智一,作人亦爾思之可知。四「如斯」下 結名,方法及門即是祕妙,故云「如斯」。五「如
經」下引證。六「故以」下結名顯是。
[0210b16] 次料簡中 三:初約自他三語,寄前初釋以簡於三,故 初被開即第三也。次約能所寄第二釋,以 簡三文,故第二被開亦即第三。三約四句
共簡三釋。初釋者,自有三文,簡初文者,三 教一向名他名權,權隔實故。釋次文者,以 三教之他與圓自對辨。釋第三文者,三俱
體內無非真實,但名為自自外無他,三語 亦然。
[0210b24] 次約能所者,亦自有三文,並將能所 兩字以簡能所是非。釋初文者,且指三教, 但是法用尚非能通,況是所通?是故三教非
能非所,故三方便悉皆為麁。釋次意者,門 是三教得是能通,不云三教即是圓故,故 非所通,既其不即故猶是麁。釋第三文者,
亦開前二,非能非所及以能通並開成所,所 中善巧名為方便,故妙方便異於方法及能 通門。「故知」下結斥,先結名體若同若異,雖
俱名方便有此三異,豈但聞名便解其義? 故三釋皆有方便之言,二非今品,故云「義 異」。「世人」下總斥世人,豈大師帶偏情有阿
黨耶?其如理何?其如文何?其如行何?其如 證何?生公天真獨秀,尚云「從昔題品」,若從 昔題,何故稱歎?若稱歎昔,豈非毀今?若以
昔歎今又失於昔,則使體內之權全闕,體 外之用又虧,乃成內外俱亡,安得歎佛權 智?五佛開顯便濫初施,三周善巧仍為徒設,
若言品雖題昔品內在今,縣額牓州惑亂 行者。又初釋中,既以隨他等三通後二釋, 次釋復以門通初後,理應亦以妙通前二,
文無者略,但注「云云」,應云初釋方便是祕而 非妙,次釋方便祕堪入妙,後釋方便祕即 是妙,此乃從佛內解以說,今成顯露故闕 不論。
[0210c19] 三約四句中初問意者,《正》本既云善 權,當知權是方便異名,欲約異名料簡同 異故先問起。答中四,先標列,次釋,三「三句」下
判,四「故正法華」下引證。釋中相破一對分為 兩句,相修相即各為一句,合四句也。他文或 以此為三句,或為六句,隨其法相立意不
同,句法常定。今立三對已乃開為四句者, 欲以四句用對三釋,以前三句屬初二 釋。若但為三句,以前二句判屬前二,有何
不可?但相破中文相別故。又準相破,相修亦 可分為兩句,四句屬前亦無大失,名句隨 時不可一準。言相破者,權與方便今昔
並有二名,於昔則偏圓二名相破,於今則 偏圓名體相即,此對初釋故云相破。在今 則三教並妙,亦名為權亦名方便。在昔則三
種並麁,亦名為權亦名方便,故將昔二互 破昔二,以成二句,即二酥三教對彼圓教, 故昔教中三,於圓教人俱成祕妙及以同體,
故云「四種皆是祕妙及同體」也。故相破言但 從於名不從於體,今從名釋其體常定。言 相修者,亦並在昔二名互立,但是三教二名
互修圓教二名,是故異前相破句也。雖昔 圓人亦見四種俱是祕妙,然於彼教不得 顯說相即之言,故但依向於昔對論,故相 修者,亦對三教以辨一圓。何者?若捨三修
圓還同破句,若即三是圓乃同後句,不破 不即從權入實,故得修名。若於爾前二味 三教,利根菩薩有顯露得,兩教二乘唯祕密
得,由得入故即稱為門。言相即者,即秖是 開,故相破屬初釋,相修者屬第二釋,相即 是第三釋。言「云云」者,更以四句約味比決,
若開若判具如餘文,準說可見。下復廣明故 不重說。三判可見。四證者,《正》本名即,今乃 體即,三權三方便即一權一方便故。次釋方
便者,亦應言方便即權,舉彼釋今故不 繁耳。當知體外方便即體內之權,名雖更 互,名下之體既開,體上之名本實,由昔分
於體外體內,則令二處名下體殊,故知今經 「方便」即是《正法華》「善權」,《正法華》「善權」是今經 「方便」,無二無別。「低頭」等者,尚開人天況復
三教,若被開已一體無殊,前已三重總貫 八門,下第五門雖結權實寄彼便明三番 釋品,正意須以三種釋品通貫八門,思之 不謬乃可解釋。況一一門十雙之中,雙雙須
解三番解釋,一部之內一代教中不出八 門十雙故也。
[0211b06] 次廣解中先破古為四,先述 五時教非,次述半滿等非,三「復有」下述雜釋 非,四「又有」下述附傍非,如是四失皆稱權
實,權即方便,不知將何以釋今品?初五時 非者,皆先敘次破,先敘初時,次「今謂」下破 者,《大論》破無常但是對治,對治屬事事即無
實,但成小宗方便,縱有第一義悉尚非行 門三悉方便,豈符今教第一義中權巧方便 耶?次破十二年後為般若者,今不暇破其 在方等前,但破權實不出通教故云「即
空」。引《論》意者,雖空有相即望實成想,尚非 般若中實,無實則無同體方便,豈成此經 〈方便品〉耶?
[0211b18] 問:
[0211b18] 《般若》三教俱念想耶?
[0211b18] 答:
[0211b18] 通別俱 約未證實者,故文但云「照假有空」,空未實 故故破云「想」,心境未融故觀名「想」,故有想
觀非今方便。次敘《淨名》意者,以方等中自 行內照空有二境,如云「修學三三昧,不以 三三昧為證」等,納海入芥名為變動,意謂 以此權實過前《般若》。
[0211b24] 「今謂」下破者有二:一 者對前,前教豈無內照外變;二者當部內實, 對外還名為二,亦非《淨名》入不二門,既非
不二則非圓教二諦相即,豈是今經權實不 二之方便耶?亦不知他人指何為二及以不 二?故非所用。次「今謂」下破其申《法華》以三
三四一者,具如下顯實中明,況雖分權實 而未出前教,以不云相即之權故也。故知 權實尚隔何殊偏小。次敘其判《涅槃》者,昔
妙覺方常,「今謂」下破,汝雖許《涅槃》明常, 而判在妙覺。何者?道前道後照真照俗,俱 有常與無常,云何定以金剛前後判經部
耶?部中得益豈皆妙覺?「量」謂數量及以體量, 以彼俗境是有量法,如境而照是權智也。 此用《攝論》理量破之。故今文意,若明常住,
眾生理性尚實尚常,豈等覺後方乃常耶?「此 五時」下總結也。故彼五時權實莫異,並非今 意。次「乃至」下約半滿等,破半滿等宗,具如
《玄》文第十。五時既傾,半滿諸宗不攻而敗。
[0211c14] 三「復有」下破雜釋中四:先別敘,次「如是」下總 破,三「權爾」下別破,四「各不」下結非。於別
破中云「處所」者,謂智所託處。爾之與假皆 暫時之言,故知還約暫時處也。化城、草菴等 即其相也。「法門」者,智所用法隨物機宜,指三
乘故,是法門也。言「智能」者,能施之智進否 有則,故於鹿苑設三乘也。「錘」佇偽反,亦 可「鎚」佇違反,隨物輕重前却均平,故是 智之巧能也。
[0211c22] 四結非中言「不包含」者,權實 自住不相即故,況約處約法但云三車,故 使智能不逾於此,文不收於四教行理,故
云「不包」。義仍未攝開三人法,故云「不融」。欲 消今品具如四句,何法不收?何法不融?
[0211c26] 四 敘附傍五時非者,義勢多是嘉祥舊立,故今 上下三兩處破之,令知得失。如其無失何 以歸心?其失乃是歸心之前,破之則是光
其後也。於中有三:初略立,次「初二」下略判, 三「此諸」下約諦教智三重三轉。先述其立。初 文意者,彼以初重二慧為本,故但云「一權
一實」,意以權是凡夫、實是二乘,謂二乘實破 凡夫權,而迷凡夫未有權名。此亦未可,此 附鹿苑非也。次「空有」等者,意以雙離向來
空有,而以觀空不證為權,涉有無染為 實,故以觀空非空、觀有非有以顯中道, 此乃附般若非也。不知般若之中中道非
一故也。次云「空有內靜」者,意云:息向空有 權實為實,以此外用為權,非但內靜雙非, 復能外用雙照,前雖雙非但同內靜。此亦
不知二教共有,此附方等非也。次更以此 雙非雙照在金剛前仍為無常,在金剛後 方是於常。此乃非其內靜外照,此附涅槃 非也。此師雖見涅槃五時,不語法華真實,
況亦除於乳味?總論雖五,唯附四時。
[0212a17] 次述 其略判意者,初直立二慧令信有故,故但 直舉權實。次生解者,元立二智意本離著, 故離二邊方解立意。第三意者,離內二
著方成自行,復能不著變用益他。第四意 者,非唯益他,自他俱權,論其實意本在極 果,故指金剛後心為實。然今明五佛非不
在果,及以本門久遠之果,理則不然,尚開 凡夫即是真實,況金剛前仍判為權,權若唯 在金剛之前,則佛永無權智,將何以消今
品名「善權」耶?況都不判四重權實,為權為 實,況都不語《法華》,全非今意,是故不用。 向已通辨故云「略」也。
[0212a29] 次述三轉者,具歷諦 等。所言「三轉」者,於向四重除第四果,以前 三為三。於中又為四:初略對三轉,次「何故」
下明轉所以,三「又如」下引證,四「又漸」下述 意。初又二,初正約諦,次教智例。初言諦者 即二諦也。權實為本,故先約諦以判於境,
境即真俗。於中先標,次對二諦。二諦語同 深淺各別,且判初重一實一權,但名二諦, 以此二諦為信本故,即是轉凡而成小聖。
次重意者,轉前二諦俱名為俗,雙非前二 乃名為真,此真但是離著而已。第三重者, 先牒前空有為二者,牒前空有為俗;雙非
不二者,牒前雙非為真。即此真俗復轉成 俗,故云二不二俱俗,非二非不二為真。第 四果重是三轉外,既雙非理極,但有因果相
望,權實是故不云。次例教智者,明此所詮 以為所觀,既有三轉,能詮能觀豈無三耶? 次明所以中言「為人」者,三重二諦皆逗物
機,機即是人,人有三種,此不指四悉中為人 也。所以始終不出二諦,且約隨機又名為 人。引證者,常依之言不逾此三,故但對之,
重與佛教所依,證前約諦意也。次「又佛教」 去重引總意為證,即證前約教。教中所述 不出此三,故云「三門」,教即門也。次「又漸」下
約佛化意,總述前之諦、教、智三,化意能所不 出此三,初令凡夫捨有入空,即初制小 也;次破二乘空著,故空有雙捨,意云小菩
薩也;雖捨空有應未見中,古釋菩薩,但 以次位而分大小,不論知中不知中等。 次「或者」下,中邊並亡即大菩薩,或指八地初
地十地等覺。次「此為」下更以五乘判向化 意。意云:佛世化意不出五乘,於三重前以 凡夫為人天,人天生信破有入空以為二
乘。次「又為」下約三假判,此似次第修中之 人先破三假,此中一番但加三假,餘無異 也。秖是分別向之五乘,最初破有必具三
假,故初以三假為俗,諸意並同。然諸番中 雖不云假,初重俗諦理須是假。又前諸番 不云初重,元為修中但是文略,故破假修
中多是中論師意。第三重應云非三假,空有 為二、非空非有為不二,二不二為俗,非二 非不二為真,準前可知,故不重說。
[0212c12] 「今詳」下 但總略破之。又為五:先略非,次「經云」下引 文正示,三「又初」下結非示過,四「如天親」下
引例,五「當知」下結示。初文者,附旁用他五 時之意,隱五時名潛為己釋。今以一一時 中橫論權實體用多少,意明如來難思巧用,
巧用不立但成漸次,是故云非。後約三轉 又除果地,意欲擬為智諦離著,以因顯果, 不意亦成漸次之非。次引文正示者,今 用五時八教相入方成一實,一一時中橫
竪間雜,唯至法華諦智純一,仍辨使成方 便之相,故方便初即歎五佛智諦方便,是故 品題須依圓頓。《經》云:「皆得覩見汝乃至果
方常」。經令捨於方便,汝乃却更用之。《大經》 自指《法華》為極,汝乃唯指金剛後心,應開 諸教汝乃廢之。次示過中云「信解化果」者,
即前四重始終漸入。次「何關」下正示其非。 故嘉祥又云:「身之與乘各作四句,乘四句 者,一、三為方便一為真實,令捨三取一,
稟教之徒雖復捨三而封一實,麁惑雖去 細惑尋生。」今問,至法華會若已捨三,復於 何處而封一實?若未至法華,爾前復無捨
三之教。聲聞之人於法華前,見修久破,至 此何等細惑尋生?封實為是何等惑攝?豈 有細惑由聞法生?次云:「為對破故,明三
與一皆為方便。」今問,不審三一俱是方便, 為在《法華經》前,為已至法華會耶?爾前 尚迷三是方便,何曾云一亦是方便?故此品
初但云「昔日方便示三」,的無三一俱名方 便,對破之語為在何會?三云:「稟教之人乃 識三一俱是方便,更封兩非而為理極。」今
問,三周何周是稟兩非之文?爾前二乘尚無 前二,況雙非耶?若菩薩人處處得入,何須《法 華》?三又以三一為二,兩非為不二,二不二
皆方便,非二非不二為真實,破亦準前徵 人及處。四者「二與不二及以兩非仍屬四 句,未免名言並稱方便,諸法寂滅不可言
宣,乃是真實。」今問,三昧起告、三周顯本,為說 不說?寂滅義遍,何但法華?教下之理本自無 言,況大不可說先為五人,況今廣明五佛
開權辨教權實,權實既顯誰復封言?言封 三者,迷教迷情,今約部判教,消方便名 須有指歸,豈徒遣語?以語逐語迷終未 祛,雖千萬破終不可盡。身之四句準此可
知。況此品初題為「方便」,應用方便以釋今 品,乃作實釋殊違品目,故知嘉祥身霑妙 化義已灌神,舊章先行理須委破,識此大
旨師資可成。準此一途餘亦可了。亦如三 種法輪殊乖承稟,大師稱為頓乳,其以根 本為名,大師以三味為枝條,其亦以醍 醐為歸本。今問,凡言根本,即曰能生,能
生始成,後攝歸本,本却非始,二言相乖,枝 本不立攝亦無當,況根本兩分攝歸方一, 一為根本二則名枝,是則根本本來是枝,
應須會初而從於後,故開華嚴枝別,以入 法華本圓,況華嚴別圓俱成近迹,根義復壞 法華本成。又言三味是枝末者,鹿苑可爾?
二酥如何?若二酥圓別是枝,華嚴豈可成 本?若爾,乃成會本歸本,或即會枝歸枝。若 法華不關華嚴,則令二本永異,何得名
為會末歸本?況法華部內無入華嚴之文, 但有入佛知見,況涅槃終極五味明文,本師 所師舊章須改,若依舊立師資不成,伏膺
之說靡施,頂戴之言奚寄。四引二文為例 者,即是今經體內方便之流類也。《大乘方便 經》十種方便未撿。五「當知」下結示斥非。言
「如空若海」也,總包諸經色流,咸歸今經空 海。
[0213b21] 「今明」下正釋,為二:先通,次別。初文三:先 列,次釋,三「若一切法」下,以四攝法辯法功 用。釋中四句,皆先標、次引文釋。初句者既
引文云諸法等者,以有言故且從有說,有 言不出千如百界。第二句者,頻引五文皆 證入實,且以入證對說為實。初文是被機
之意,次文是諸法之本,次文是化儀之宗,次 文是本行之源,次文是亡教之理。諸文皆以 入證為實,故知有說無說無不皆以真實
為本。第三句中引證意者,諸法權也,實相 實也。實即次句,權即初句,合彼二句共為 第三,以初二門無別法故。「例如」下引例,假
想故虛、治欲故實,秖此一觀是實是虛,何妨 一法亦權亦實。第四句者,引文即指中理, 虛實理等二諦難思,雙非此諦以顯妙中,
亦不異於前之三門,四門理同故皆云一 切。三「若一切」下辨功用。又二:初正辨句攝 法功用,次「直列」下明其句意。初文者,秖此
四句尚互攝互破,權則俱權乃至俱是非權 非實,況復餘法不攝破耶?況四句外無復 有法,如此方成今經破立,豈與諸師破立 同耶?當知諸師既不識於諸權諸實,縱說
諸實,既未分判實義不成,況彼彼相望互 推迷實,是故並為初句所破,故云「無不是 權」。初句尚爾,況復三耶?故諸師權實並得權
之少分耳。言「如來所說」者,舉果況凡。佛有 所說尚皆是權,豈末世泛譚自言真實,不 思聖化唯薦凡軀。第二句者實即究竟。佛
說之權尚須入實,況餘權實而不入耶?故 知一切唯有一實。言「巢窟」者,《說文》云:「鳥居 木曰巢,獸居穴曰窟。」「保」者,住著也。消通
大旨須稱佛心,直守一隅如保巢窟。三 四二句準說可知,是故今文句句皆遍。若攝 令可識,秖是三智照三諦境、被三種機,機
遍法遍理遍事遍,皆云一切所以可知,以 一空一切空故一切皆實,一假一切假故一 切皆權,三四二句秖是中智雙照雙非,內由
三德三身具足,故使外用橫竪顯密,為成 今經破立之意,以對昔故須為四句。通論 大綱法相雖爾,別論今品唯在第三,亦權 一半名方便品,以對自證實智說之。是故
須云第三半句,仍須攝彼餘三及半入此 一半,方可得名今「方便品」。若專四句各攝 一切尚非通方,何況諸師遍計權教,故云 「不得一向」。
[0214a07] 「直列」下次明句意者,如向所釋 雖復略引略釋相狀,仍成直列以辯句相, 未及融通以論玄旨,若破若立尚已無遺,
不偏一句不滯一隅,故云「尚自如此」,況 以大旨而遙觀之。非局一方故云「玄覽」。 方謂一人一行。所謂一理一教,隨立隨攝、
隨破隨亡,取捨自在故云「曠蕩」,升出暗滯 故云「高明」。又窮遠教曰「遙觀」,察深理為 「玄覽」,用橫周為「曠蕩」,指竪徹為「高明」,顯
一家消通故云「若此」。若作懸字意亦可 見,他不見此,將何以釋〈方便品〉耶?「況論旨 趣耶」者,為破古失,且以教相權實破立開
施出沒盈縮行藏,若行解兼論自他合說,覽 向文以論其旨,撮向事以論其趣,須曉四 句秖一法性,法性秖是真如實相如如涅槃, 以法性體不違諸法,不受諸法不住諸
法不入諸法,故一一名字、一一心法、一一 句偈、一一因果、一一凡聖、一一依正,乃至十 雙無非法界,自在無礙其義可成,具如不
二十門所說。若本若末體理無殊,說而不 說、不說而說,照性非遠自在無窮,雖復 無窮不出四句,四句無句無句而句,句句 遍收十方佛法,但法華前教教四句句句未
暢,來至此會一味無殊 (云云) 。具如〈藥草喻〉中 差即無差、無差即差。
[0214b02] 次開章別釋者,已知諸 法互融遍入,舉實即實中有權,方指此權 名「方便品」;舉權即是不思議權,此權有實,
方以此權名「方便品」,舉亦權亦實則各有 所歸,此乃相即之兩亦、攝三之兩亦,故名「方 便品」。故用即真實之方便為方便品,舉非
權非實則秖是方便之理,理收三句皆方便 品。
[0214b09] 問:
[0214b09] 若爾,句句皆遍皆方便品,何必第三?
[0214b09] 答:
[0214b10] 一者名便,具權實故;二者義便,所攝遍故。 餘句義便而名不便,餘三雖有權義權名, 不如第三即名即具,用此即實而權為今 品也。
[0214b13] 故下十雙,雙雙皆具權實之名,皆取 即實而權為方便品,況初三總釋皆冠十 文八門故也。若不爾者,非方便之事理乃
至悉檀,非列方便中法相之名,乃至非今 經之本迹十義,十義無二本迹似殊,本迹 雖殊不思議一,十義相別實相一如,為眾 生故列釋生起乃至本迹,事理乃至悉檀不
同,得意忘言言說解脫,若見此意常默常 說言行無違,還以此旨而為觀境,使彼 觀境昭然可觀,諸釋所無良由於此。如此 解釋尚恐有漏,況復諸家單淺隻獨,縱多
列法相大小難分,雖判教時法華未顯, 若以法華與餘同味,三說所無其言何在? 然此八中前七迹門、第八本門,本雖未至權
實理遍,故下文云「是我方便諸佛亦然」。故方 便之名通於本迹,此既玄釋不同消文,是 故不同光宅判句。又此八門次第意者,若
不列名無以解釋,若不生起迷於詮次,解 釋正示十文相狀,引證為防不信者故,結 歸為明品元意故,分別為令釋品有歸, 判釋令知麁妙有在,如是方顯品之深旨。
又預辯本迹令識本地權實自他,方顯大 途久近之化。於列名中,一一須安權實之 稱,如云事理權實乃至悉檀權實,即是事權
理實,乃至悉檀三權一實,復以三種釋品分 之,乃成今經之方便也。故《論》云:「自此已下 示現此經因果相故」。故十雙中初五從因至
果,後五果家勝用,況一部文亦可本迹而 分因果,故知因中若無前四,則因義淺狹, 若無後五,則果用麁近。於中教是聖化,且
以受者得名,不同世人以教為因、佛智為 果,亦不同他三四等也。餘如下結權實 中。生起後「云云」者,應於章章述生起相,細
尋可見。又復文標能化義須對所,故後五 雙唯體用中一隻對所,餘四並從能對得 名。又此亦與十妙義同,若不爾者,誰知方 便須具十法?誰知十法義遍一經?若無十
法乃成經文不詮因果及以能所,是故十 雙皆窮至要,方是今經之十雙也。若爾,一經 始終皆名方便,並指前教以為所開,方乃
可云此經方便,故知序中證信發起方便,譬 喻秖是比況方便,因緣秖是往昔方便,本門 秖是久遠方便,流通秖是諸佛菩薩通法方
便,由是方便故名真實。若得此意如觀 掌果,《法華》一部方寸可知,一代教門剎那便 識,因果自他共成一法,十方三世無懷異
求。以十法乘而觀察之,法華三昧投足有 地,無上佛果修途可期,有眼諸賢請垂觀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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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文句記卷第三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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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4 冊 No. 1719 法華文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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