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hua Xuan Yi Shi Qian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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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二天台沙門湛然述
[0822c11] 初文「云何」下至「出乳味相」者,此文以華嚴說 大,未遊鹿苑,詺之為頓。此是頓部,非是 頓教,以彼部中兼一別故,人不見者便謂
華嚴頓於法華者誤矣。下去準說。初文牒 譬,「厚殖」下以感應合譬,一往總以別圓為 厚。「頓說」下明說頓意,良由下說頓之由由
相隔故。言「大隔小」者,小人未轉,為大所隔。 「此如華嚴」下結《華嚴》譬以同涅槃,故云「如」 也。下去例爾。「約法」去明機感相應得益以
結部名。「約說」下結說,次第同《涅槃》譬。
[0822c20] 次照 幽谷,亦先提《華嚴》譬,「淺行」下亦舉感應以合 譬,乃至《法華》文中皆有結譬同法得益。結
名結說次第,尋初頓教意以對下四味,比 說可知。唯三藏結部名在前,餘文或闕說 意等,尋之可見。「大雖在座」等者,大人示迹
隱在小中,「多跢」是學行之相,「嘙啝」是習語 之聲,示為三藏始行初教,而三藏實行者謂 之為實,故云「不識」。
[0822c28] 「影臨萬水」至「方等」者,至 方等中具說四教,以未融故,故見不同。
[0822c29] 問:
[0823a01] 華嚴鹿苑大小永融,纔說方等,則同座並聞 者何?
[0823a02] 答:
[0823a02] 若以祕密橫被無時不遍,若約橫 論豎則隱顯在機,佛本意在大故遂本居 初,然由一分漸機致使聖慈未暢,前已專
大、次復專小,今雖同座大小仍隔,但小被 大彈為成生蘇,以此為次耳。故知於創稟 者,仍互不相知,故有此諸喻意不同。「影臨
萬水」譬現身不同,「逐器方圓」譬示土不同, 「隨波動靜」譬說法不同,「示一佛土」至「不共」 合譬也。從「故見有」下明機見不同,對前三
相,初見淨如梵王、見穢如身子,開彼三 相,總引經文,兼約六根明斥小也。「見有淨 穢」對前現土眼根也。亦應更云覩相優劣,
已舉見土身必稱土,故不繁文。「聞有褒貶」, 耳根也。「嗅有薝蔔」,鼻根也。「華有著身」,身根也。 「慧有若干」,意根也。唯闕舌根,以褒貶兼之。
若語身者,應云如須彌山巨身也;始坐佛 樹,細身也。一一根中並一褒一貶,尋之可 見。又佛歎文殊、淨名,褒也。聲聞菩薩被折,
貶也。其例蓋多不能具記。隨其心淨即佛 土淨,入此室者不嗅餘香,結習盡者華不 著也。聲聞有若干,其無礙慧無若干也。即
是褒貶之意。世人判《楞伽》,或同《華嚴》,或同 《法華》,具如《止觀》記已有二處引《楞伽》文判 屬方等,以彼經文具四教故、有彈訶故。此
中闕說意,應云方等本折小彈偏,圓無所 間。又闕說由,應云良由小未全轉,致使 五百聞大成斥。
[0823a28] 「復有義」者,《華嚴經》譬但云平 地,今離彼平地,以譬方等般若法華,方等 如食時,般若如禺中,法華如正中,於彼義
上更加二義,故云「復有」。言「大人蒙其光用」 等者,菩薩大人蒙般若光諸法之用,二乘 之人既無此用,是故譬之如七日嬰兒若
視日輪令眼失光,故名為「喪」,外人暗證譬 如夜遊,菩薩利他譬如作務。「務」者運役也。 故「文云」下引信解聲聞自述以合嬰兒喪其
睛明,一切智明於般若光,無明全在義之如 喪。「雖三人俱學」下說意也。仍闕說由,亦應 云良由小稍通泰,致使被加令說。
[0823b10] 次譬 法華中「土圭」等者,「圭」者累土也,故字從重 土謂之為圭。如宋嚴觀法師與此太史官 何承天,共論此土是邊是中,觀乃引周公測
影之法,以一尺二寸土圭用測日影,夏至 之日猶有餘陰,天竺此日則無餘陰。故叡法 師云「如日方中無處不南」,此指中方無餘
陰處。準此算法,地上寸影天上萬里。「若低 頭若微善」者,總結散亂、小善之類無不開之, 以成佛因,以用合譬,同入一實,故無盈縮。
「不令」下說意。亦闕說由,應云良由大機已 熟,眾無枝葉,致使一切佛知見開。「若約法 被緣名漸圓教」者,此文語略,具足應云鹿苑
漸後會漸歸圓,故云漸圓。人不見之,便謂 法華為漸圓,華嚴為頓圓,不知華嚴部中 有別,乃至般若中方便二教皆從法華一乘
開出,故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故疏云「於 一佛乘開出,帶二帶三」。今法華部無彼二三, 故云無二亦無三。又上結云華嚴兼等,此經
無復兼但對帶,此非難見,如何固迷?又今 文諸義凡一一科皆先約四教,以約麁妙,則 前三為麁、後一為妙。次約五味以判麁妙,
則前四味為麁、醍醐為妙,全不推求上下 文意,直指一語便謂法華劣於華嚴,幾許 誤哉!幾許誤哉!「約說次第名醍醐味相」者,
此五味教相生之文,在第十三〈聖行品〉末,佛 印無垢藏王菩薩竟,云譬如從牛出乳乃 至醍醐,譬從佛出十二部經乃至涅槃。
[0823c08] 問:
[0823c09] 彼經自以 醍醐 譬於涅槃,今何得以譬於 法華?
[0823c10] 答:
[0823c10] 一家義意謂二部同味,然《涅槃》尚劣。 何者?《法華》開權如已破大陣,餘機至彼如 殘黨不難,故以《法華》為大收,《涅槃》為捃拾。
若不爾者,《涅槃》不應遙指八千聲聞於法 華中得授記莂,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 無所作。
[0823c15] 次引同中二:初總結同,次引文別 釋。初言「當知華嚴之譬與涅槃義同」者,《華嚴》 日出等譬與《涅槃》五味義同,但有廣略之殊,
故廣開平地以為三譬,譬三味也。次引文 證同中言「三子三田三馬」等者,《涅槃》「迦葉白 佛:如來憐愍一切眾生,不調能調、未脫能
脫,善星是佛菩薩時子,斷欲界結,證得四禪, 如來何故記說是一闡提,地獄劫住不可治 人?何不先為演說正法後為菩薩?若不能
救善星比丘,云何得名有大慈悲有大方 便?佛言:善男子!譬如有人唯有三子,一者有 信順心,恭敬父母;利根智慧,於世間事能悉
了知。其第二子無信順心,不敬父母;利根 智慧,於世間事能悉了知。其第三子不敬父 母,無信順心;鈍根無智。父母教告應先教
誰?迦葉白佛:應先初、次及第二、後及第 三。而彼二子雖無信順恭敬之心,以慈念 故次復教之。如來亦爾,其三子者先譬菩薩、
次譬聲聞、後譬闡提,如脩多羅中微細之 義,我先已為諸菩薩說,淺近之義為聲聞 說,世間之義為闡提說。今雖無益,作後世
因。善男子!譬如三田:一者渠流便易,無諸 沙鹵瓦石棘刺,種一得百;二者雖無沙鹵 瓦石棘刺,渠流嶮難,收實減半;三者渠流嶮
難,多諸沙鹵,種一得一。又有三器:一者完, 二者漏,三者破。若受用時先用何器?又有 三病人,一者易治,二者難治,三者不可治。醫
師若治先治何者?又有三馬,一者調壯大力, 二者不調大力,三者不調羸老。王若行時先 乘何馬?合譬如前。善男子!如大師子,若殺
香象,則盡其力,乃至殺兔亦盡其力。如來 亦爾,為諸菩薩及一闡提,功用無二。」故今 文中,初說華嚴如先為菩薩,次在鹿苑如
為聲聞,方等已後大小普被,乃至涅槃名為 平等。故《涅槃》云「功用無二」。經文雖列多種三 譬,譬意不別,重列來耳。日光無私,高者先照,
後及平地非不照高,從後為言故云平 地。涅槃亦爾,佛智無偏,大機先被,後及闡 提,通前後說故云平等。三料簡中,初問「既
以五味那同稱漸」者,問前五味教相味既有 五,何故中間三味皆名為漸?答意者,秖以 漸入故有中間,更加前後故得有五。
[0824a27] 從 「又若」去重以五句分別漸頓,且約一期五 味相生,則漸頓一向,若當部橫辨則漸頓互 通,雖曰互通各有其意,故須更以五句
分別。初二句可解,然仍存略,且以大小相 對得作此說,若以別教當教之漸相對說 者,應云頓中兼漸、漸不妨頓,且為成五 句顯五味故也。若言漸中有頓則下方等
句同,故略不列且云一向。初句華嚴也。次 句鹿苑也。次句方等也。若以大破小,具如〈弟 子品〉以三教訶小,且據調熟小乘邊說。
復有以圓訶偏,如〈菩薩品〉,復有漸中初入 小行,如見土復穢得法眼淨,及俗眾室外 為說無常,以小對大故云「並陳」。「陳」猶列也。
「相資」即般若也。相資之義後更料簡。「若會」等 者法華也。初句略出,次句引證。初云「合」者, 秖是會之別名。次引證中引不合以證合者,
如疏云開為合序,無量義既重序前開不 久必合。譬如算者下已必除,今時合者,今文 更以法華意結。
[0824b17] 次「問」下料簡中間般若,可 解。答意者,義兼方等,方等則大資於小,般 若會中聞加二人,為菩薩說名小資大。
亦應云頓資漸,互出無在。
[0824b20] 次明不定文三: 初結前生後,次「雖」下釋相,三「味味中」下結。初 文者,為對祕密須安顯露之言,故知通論
顯露俱攝漸頓。今於五味義後,欲別明不 定亦是顯露,故初標之以冠不定。相異漸 頓,故曰「不然」。
[0824b25] 「雖高山頓說」等者,正釋也。又三: 初正釋,次「大經」下引證,三「一時」下破古。初文 者,此指華嚴不動不離而升而遊者,此指
頓後漸初不動於頓而施漸化。此中古人 多有異釋,有云本釋迦不動而化身升天; 有云法身不動而化用升天;有云不往而往、
往而不往故升故往。近代藏法師四釋:一約 處,一處中有一切處,則天宮本來在樹王下, 但先未用此天宮處。二者約佛,樹王下佛
遍一切處,故樹王佛本在天宮,先未用彼 天宮佛耳。三者約時,樹王下時即天宮時。四 者約法界,謂無自性。此未必全爾。前之三
義何不論機而但約佛,後約法界何故但 云無自性耶?而不云無他乃至無無因耶? 無謀而化感應道交,非應而應非感而感,何 論時處身土性等耶?雖轉四諦指鹿苑,此
指雖施漸化而不起於頓,此二味既然,諸 味準此。雖為菩薩指方等般若彼二時中俱 有小果,新得舊得如常所明。雖五人證果,
不妨八萬諸天獲無生忍,此重指漸初對般 若說。前文約法,此中約人,得果不同、證法 不定,應引《大論》顯密法輪義釋此中意,故
《大論》六十五云「於閻浮提,見第二法輪轉,初 轉法輪八萬諸天得無生忍,陳如得初果。今 轉法輪無量諸天得無生忍,今轉似初轉。」
[0824c21] 問:
[0824c21] 初轉少、今轉多,云何以大喻小而言似 耶?
[0824c22] 答:
[0824c22] 諸佛有二種法輪:一者顯、二者密。初 轉聲聞見八萬及一人,諸菩薩見無量阿僧 祇人得二乘,無量阿僧祇人得無生忍,無量
阿僧祇人發無上道心行六波羅蜜,阿僧祇 人得初地乃至十地一生補處坐道場,是名 為密。故知初見八萬一人屬顯露攝,祕密
者如次明之。又《大論》三十一云:「欲得一音 遍十方恒沙世界,當學般若。論問:若爾與 佛一音何別?答:有限無限。問:若爾何故閻
浮提人來佛邊聽法?答:佛有二種音聲,一 者密,如向所說;二者不密,須來佛邊。」此據 別說。約體而論二義俱時,故今文中相即而 說。
[0825a05] 次引大經證中云「或時說深、或時說淺 等名不定」者,以由彼此互相知故。若祕密 者,即如下文互不相知,是故名密。不定與
祕並皆不出同聽異聞,故名為即。今亦淺 深同席,故著「或」言。「應問」謂開其問端,「應遮」 謂置其所問,亦開置同席故成不定。
[0825a10] 三示 相破古中,先示相,次破古。示相中云「一時」 等者,從廣之狹。「時」謂五味之一,亦是一部
一會,「說」謂一句一言,「念」謂一剎那頃,具 如前文不定教相,此顯如來不共之力。
[0825a14] 問:
[0825a15] 此與方等恐畏歡喜等,為有何別?
[0825a15] 答:
[0825a15] 不定 遍前四味,若直語方等,但彈斥而已。既以 身土令物殊途,正當不定;般若亦然,思之 可見。
[0825a18] 次破古中云「不同舊義專判一部」者, 如第十卷判教中云「南北通用漸頓不定」,不 定者即指《勝鬘》及《金光明》,故今家判義,味味
之中皆有不定,故不同舊專指二經。言「味 味」者,乳中則約圓別相對以辨不定;酪中 教門雖無二別,乃與八萬對辨不定;生熟
二蘇三四對辨其意可見。次「此乃」下祕密,為 四:初結前生後,次「如來」下略歎,三「此座」下釋 相,四「雖復」下結歎。初文可見。
[0825a26] 次略歎中云 「若智若機」等者,智謂大聖權謀,機謂不同 次第,不擇時處,身口意密隨何四門無礙 自在,適時稱會皆無虛設。
[0825a29] 三正釋相中且 寄三法以出其相。何者?以此三法對祕密 故,則化儀四教文義整足,任運攝得三藏等
四。於中復二:先約三說相對,次約說默相 對。初三說中二:先約十方相對,次「或為」下於 一方中多人相對,一方既爾十方亦然。二文
各先正釋,次「各各」下結。次約說默相對中, 亦應具有十方及人二義不同,無人相對 者文略。而言「俱默俱說」者,理合如之。前三
法相對,準此亦應云俱頓、俱漸、俱不定,文無 者亦略。既云俱默俱說互不相知名之為 密,何妨俱頓互不相知?「各各」下亦結也。云
「互不相知」者,前文但云於此於彼者亦應 互說,舉一以例,驗知不定與祕密,但有互 知與互不知以辨兩異。此中顯露亦義通
餘七,以祕不出此七故也。故前文云顯露 漸頓及顯露不定,故七並是顯露意也。
[0825b16] 若爾, 何妨法華亦與諸教十方一席互為顯祕, 而云法華是顯非祕密耶?
[0825b18] 答:
[0825b18] 十方容有一席 定無。言容有者,何妨餘方未宜開權廢近 等說,則彼不知此。若此間法華席中初發心 者及人天被開,豈可盡知十方世界開與
不開?然已聞法華本門施化非適一世,縱不 現見亦可比知開不開相,義當於知。況同 居分身寂光地涌,覩已咸信一道無偏,不 同華嚴云是眷屬大集亦無分身之言,般
若但云問者加說名字咸同,故知此經與餘 經異。顯密意別,思之可知。
[0825b27] 四「雖復」下結歎, 中三:初舉廣以歎,次「但可」下許證附理故 可知、言說依事故莫辨,故知證一照極略
得大猷,言不累施卒何可具?「雖復」下覽言 說,以從意故意不出漸等。
[0825c02] 次明今經為二: 初總明教顯勝,次明約迹顯勝。初文云「今 法華是顯露」等者,對非祕密,故云顯露。於
顯露七中,通奪而言之,並非七也。別與而言 之,但非前六。何者?七中雖有圓教,以兼帶 故是故不同,此約部說也。彼七中圓與法
華圓,其體不別故但簡六,此約教說也。次 言「是漸頓非漸漸」者,具如前判。今《法華經》是 漸後之頓,謂開漸顯頓,故云漸頓,非法華
前漸中之漸。何者?前判生熟二蘇同名為漸, 此二經中亦有圓頓;今法華圓與彼二經圓 頓不殊,但不同彼方等中三、般若中二,此
之二三名漸中漸,法華異彼,故云「非漸漸」 耳。人不見之,便謂法華為漸頓,華嚴為頓 頓,恐未可也。「是合」等者,是開權之圓,故云
「是合」,不同諸部中圓,故云「非不合」,合者秖 是會之別名,此即已當約藏等四以簡權 實,故不復云是圓非三。既知非是法華之
前顯露已竟,則了法華俱非七教,此即對 於八教簡也。「如此」下顯迹,可知。
[0825c21] 次約化道 中二:初正辨異,次指教誠證。初文為五:初 重舉餘經以對辨。次「此經」下正明今經意,
且指迹中大通為首,雖寄漸及不定,不以 餘教為種,故云「巧為」。結緣已後退大迷初, 故復更於七教之中下調停種,復云「巧為」。
所以中間得受七教長養調伏,因調而熟 名為調熟,調實未熟因中說果是故云也。 「又以」下明今世復以七教調伏令至法華
得度,故云「度脫」也。「並脫」等者,約多人說,於 彼是種、於此是熟,互說可知,是故云「並」及 「番番不息」,此即結初及以中間今日等相,故
更引涌出,助顯迹文,故云「大勢威猛」等也。 此〈涌出品〉中三世益物之文,大勢威猛即未 來,師子奮迅即現在,自在神通即過去,此中
略舉未來一文而總通三世,故世時念,世時 念皆有種等三相故也。次指「信解」者,即〈信 解〉中云「又以他日於牕牖中」,即指法身地鑒
機久矣。故此一語即兼三世益物之相。又信 解具領一代五味,則知三世五味並然,義須 兼於述成之文,以述成中先直述所解,次
明領所不及,則十法界七方便等皆得五味 之益,即其意也。餘教無此,故不同之。次「又 眾經」下本門,為五:初正明本地長遠,次「補處」
下舉不知之人以顯長遠,三「經云」下引壽 量證因聞方知,四「慇勤」下引迹門歎意以 證長遠難聞,五「當知」下結。初文又二:初正
明,次「眾經尚不」下泛引眾經況出遠相。初 又二:初師,次弟子。初師中二:先引昔經,以 自證為實、化他為權。次「今經」下明今經一
體權實久久已滿,迹中三千界墨點尚已為 久,今本中五百億塵界故云「久久」。又一節已 久,況節節相望,故云「久久」。次「諸經」下弟子中
亦先引昔二乘猶住小果,故云不入,豈能 化他?故不施權。
[0826a26] 次明今經,如滿願等先已 入實,說法第一故先解行權。次況中亦先舉 昔,不說道樹之前一節兩節,故云「近近」。爾
前一節兩節望今尚近,況無中間遠中之近? 故云「近近」。次況出今經,言「遠遠」者,秖是久 久。又言異者,約時長短為久近,約所行
處為遠近,成已化迹為所行處,俱有二意, 故互說之。次不知之人中云「補處數世界不 知」者,如〈壽量〉中五百億那由他阿僧祇三千
大千世界盡抹為塵,復過爾所世界乃下 一塵,塵數已多,況下塵不下塵界寧當可數? 下塵不下塵界尚不可知,況界中塵寧當 可數?況如塵數,以一塵為一劫,佛成道
來復過是數億阿僧祇,未發迹來彌勒不 知,雖發迹竟補處智力不知界數,況知 塵耶?所以開迹顯本皆入初住,故云作佛。 本門發迹於果不疑,故皆發願求此實果,
故云「願我於未來說壽亦如是」。
[0826b14] 三引證者,近 以迹門尚得為昔,況伽耶已前?已被開者 自是一邊,若據未曾開會者,自退大已來 小起已後,皆名為昔。
[0826b17] 四引迹門歎者,〈方便 品〉初雖近歎五佛權實,意實密歎師弟長遠。
[0826b19] 五「當知」下結一向異。七番共解中初標五章 竟。
[0826b21] 次第二引教證五章者,又為二:初引二文 通證五章,次引〈藥王〉別證教相。初文又二: 初正引二文,次「所以」下明引二文意。初文
二:先明〈序品〉,次明〈神力〉。初文自為四:初證 名中二:初證正名,次「何但」下略引同。初文 者,彌勒初以伏疑潛難,文殊因以潛釋伏疑。
難云:四眾忻仰瞻仁及我,世尊何故放斯 光明?文殊釋云我見等也。次引同中言「何 但」者,何但如文殊引二萬燈明同爾,大通 及五佛其名咸同。
[0826c01] 問:
[0826c01] 大通名同,在文可見,五 佛章中未聞其同。
[0826c02] 答:
[0826c02] 釋迦既名法華,餘之 四佛並云「亦以」,故知同也。況妙法秖權實一 體,四佛皆云「為令眾生得一切種智及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故下釋云「開示悟入即其 文也」,名同義同其意在此。
[0826c06] 次文云引證經 體中總引三文,引今文者,亦是文殊釋伏 疑中釋體疑也。「今」是今佛之文,餘二並是 燈明之文,故云「古」也。
[0826c09] 次文證宗中二:先引, 次「即是」下釋。初文亦是文殊釋伏疑文也。次 釋中先約迹、次約本。迹門約弟子因,本門
約佛果也。師非無因、弟子有果,且互舉耳。
[0826c13] 次「文云」下證用,中亦二:初引、次釋。初文二:初 引釋伏疑文正證,次引〈方便品〉略開權文 以助成,即化終為久。次釋中前引經文但
云三乘,以三乘義含故今釋出。若五若七 但是開合異耳。「五」開人天,「七」開菩薩,「九」合 菩薩復開四趣,若不開人天四趣,斷九法 界上佛法界疑不盡。
[0826c19] 問:
[0826c19] 若爾,經何不說?
[0826c19] 答:
[0826c20] 餘趣會實諸經或有,二乘全無,故合菩薩對 於二乘,從難而說,釋據盡理故須論九, 斷此等疑,生一乘信。
[0826c22] 次引〈神力品〉,先列經, 次釋。一切之言即權實相攝,相攝故妙。內用 自在,故除疑、等方遍即「自在神力」,具含三千、
通攝三德,故名為「藏」。爾前非器,不授斯要。 「甚深之事」者,因果名「事」,實相名「深」,是實相家 之因果名「甚深事」,若非此因果則非今經
宗也。次重引〈法師品〉者,助成二文耳。非 無餘文,所以但引宗文助釋者,聖人垂 教意在脩行,故名體用。教以宗為主,脩行 莫過因果故也。
[0827a02] 次明引文意中「所以引 二文」等者,序及流通。於中又二:先正明引 用所以,次明不引所以。初二文之中引其
要意,燈明佛事謝在過去其事已定,故文 殊引來釋彌勒之疑。今釋迦佛說本迹竟, 總撮樞要付諸菩薩。
[0827a07] 次「中間」下明不引意, 又二:初正明不引之意,次「若引者」下釋疑。 初文者,當機廣說一部之文,居於序及流通
之中,故云「中間」。凡有所說,豈過能詮名及 所詮體,并依體起用耶?故不俟引之。次釋 疑者,恐人疑云:廣說雖爾,豈無略要?故引
顯實四一而為釋之。先引,次釋。釋中云言 「大事」者,諸佛出世本在開權,故名妙法,佛 所知見即是體也。開示等四,疏文四釋,今且
用約位一釋,開即十住,真因也;入即十地,真 果也。又開等四位,真因也;直至道場,真果也。 若為令眾生至七方便,非今經用;開佛知
見方屬今經。又「為大事因緣故證名」者,上 文「無數方便、種種因緣」是權,「是法非思量分 別之所能知」是實。次「所以者何」去,釋云「諸佛
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故知出 世本意意在佛乘,佛乘方得名為大事,當 知佛乘秖是妙法,故可證名。次又釋云「云
何名為至佛之知見?」當知大事是能詮名,佛 所知見即是實相,證理明矣。取能知見開示 悟入,始從初住終至後心,證宗甚便。
[0827a27] 次引 〈藥王〉中為二:初正引證,次「引諸」下以四例 教。初文二:先引、次釋。初又二:先總舉數去
取,次列。初文者,〈藥王品〉佛為宿王華說十 喻,今但引六者,餘四望六猶成分喻,是故 合四在此六中。何者?以輪王釋王,不及梵
王,故合入梵王喻中;五佛子及菩薩不及 於佛,故合在法王喻中。次列中,經中一一皆 云此《法華經》,故知歎教。今此列文略出名 耳。
[0827b07] 次釋中一一文,皆先舉譬,次釋譬。經中 譬文廣、合文略,但云法華亦爾最大最上最 明等耳。今出譬則略、合文稍廣,準經望之
可以意得。海言德者,德者得也,得眾水故。 萬善合萬流,佛乘合一鹹,不合江河川流 流通三處,應云三教各有所歸而不及法
華也。次山譬者,經中具列土山黑山小大鐵 圍及十寶山,以比須彌。今文略無,但云四 寶者,從所比說,餘山並無四寶故也。天居
四寶頂如醍醐在四味上,反以四寶譬四 誹謗,天居其上如教離謗也。四謗如前《金 剛藏》意。又更却以四寶譬位,一根緣等以
譬諸天,諸天不離四寶山故。若盡消經者, 應以土等四山如四味,須彌在十山之內 而最高,如佛界在十界之內而最勝。次月
譬者,實如盈、權如虧,同體權實如月輪無 缺,會漸入頓如月明相漸圓。故知前標教 相中云「是漸頓」者,與月譬意同。經中以星
比月天子,雖舉天子,經合既云此法華經 最為照明,故今但取圓亦兼以明為譬。次 日譬中復加燈炬星,今合日譬中但云破 化城故,但取日明能映諸明故耳。若更合
者,亦可以燈等四,譬二乘及通別菩薩,並 與無明共住故也。故次重引中略舉星月 而除方便,故知方便所收復廣。次梵王譬
中,經云「如梵王為一切眾生之父」,今亦能 生一切諸教故也。今文但云自在者,以對 簡二王非自在故耳。輪王地居如俗,釋王居
天如真,梵於三界如中,若真俗自在、中未 必自在,若中自在、真俗必自在,故以今經 譬於梵王。文中便簡歷別中道亦非自在,
且約教道,故知梵王兼譬二中,今譬圓融 故云「最」也。次法王譬中五佛子,經文自列四 果支佛,此等所說不及佛故。次例又二:先 例四可見,次「非但」下結。
[0827c13] 三生起中為五:初釋名,次明生起意,三「肇 師」下正明生起,次「神力」下明生起所依不 同,五「今之」下正明能依所從。初如文。
[0827c15] 次言 「麁細」者,明五章次第也。凡生起者,或從麁 至細,或從細至麁,但使不亂皆名生起。今 之五章是從麁至細,能詮之名於中最麁,
是故居首。所詮之體次細於名,是故居次。 體但是理,取理之行莫過因果,是故居次。 因果之宗雖細於理,自行因果猶是總略,用
是益他,兼於權實,逗會眾生久遠根性,故 細於宗,教相既是分別前四,故細於四,所 以居後。是則展轉遞為生起。
[0827c24] 三正明生起 者,既言展轉,名既居初復從何生?則名從 理出。初引肇公意者,法本無名、名假無實,
故云「名無召物之功」,物體性空、無應假名 之實,名實俱無但真諦意耳。今論世諦,故須 辨名。理雖無名假名顯實,是故須立妙 法之名,以顯本迹妙法之實。
[0828a01] 問:
[0828a01] 名既依理,理 復依誰?
[0828a02] 答:
[0828a02] 理性無體全依無明,無明無體 全依法性,理遍一切而無所依,是則名之 與體互為因依,名即是體,文字解脫、色為法 界等 (云云)
。
[0828a05] 四所依中三謂神力等,言約教及 行者,但以用居第二第四為異耳,餘次第 同。然約教中以妙法為在纏之法,故云「欲
說此法」。若約行中以妙法為能詮之名,故 云「聞名故推理」。雖譚經玄義,而前四章屬 行,故且從行說。若教若行俱須判教方顯
妙旨,故教行二途並判教居後。教行並以體 前而宗後者,若說若行並須先知體而方辨 因果故也。開示亦約行,準序可知。若不開
權,妙名不立,餘如文。所以〈神力品〉已去判 前引證各有所以,〈神力〉約教故先名、次用、次 體、次宗;〈序品〉約行,故如文中所立次第。又
更重引開示悟入助成〈序品〉。下去凡言「云 云」者,如《止觀》第一記中。
[0828a18] 次開合中為四:先 標,次明開合意,三「凡三」下列,四「初釋」下釋。 釋中文自為三:初「五種」者,始從事理終至
說默,秖是自行化他之事理耳。然五章玄義 亦不出自他事理,今更以此事理等五雙 橫判五章,以一一雙皆攝五章故也。雖自
他事理稍同,而一一章則不攝五雙,故知法 相文義各別;雖並攝五章,而五雙生起次第 宛別,由有事理故有教行,由教行為因故
感於果,由因果滿故能化他,由他機異故 宜說宜默。而釋名恒通教相分別,體遍無 遍,秪由宗用對五雙殊,因茲成異。十種
者,謂道、識、性、般若、菩提、大乘、身、涅槃、三 寶、德,如下三法妙中釋。又若以蓮華喻三 軌者,蓮譬真性,華譬觀照,鬚譬資成,乃至
九三,例應可見。若爾,前五雙中,釋名總於 五雙,當知亦可以蓮華鬚三對彼體等一 一釋之,可見。
[0828b06] 次料簡中合十二重問答,初三 重料簡名,次一重料簡體,次一重料簡宗, 次五重宗用對簡,次二重都簡五章。初問意
者,為實施權,權不離實,乃至開權顯實, 實不離權;廢權顯實,權若廢已,權實不二, 豈不墮因中有果耶?答意者,因果名同,時異
教異。外人因果既為初教所破,尚非三藏 麁因麁果,況復通別?況妙因果耶?新舊醫如 餘文說。
[0828b14] 次問者,此問依前答生,前答妙因 妙果因果俱時,華果體即,小乘屬權,權亦即 實;菴城亦小,何不即耶?若破菴城則無華
唯蓮,破權方實即義安在?答「小乘是化他」乃 至「喻耳」者,且約初說小隔於大,是故云破, 以大破之,故云「須破」。自行即是體內之權故
以華喻,然化他之權據佛本意並屬自行。 又初約施權故屬化他,今論開權故屬自 行,施開被緣其理不二。
[0828b22] 七譬者,一火宅、二窮 子、三藥草、四化城、五繫珠、六頂珠、七醫子,須 以七譬各對蓮華權實之義,方得顯於總
別意耳。何者?蓮華秖是為實施權、開權顯 實,七譬皆然,故得名別。如譬喻中,初設三 車是施權,後賜大車是顯實。窮子中,雇作
已前是施權,體業已後是顯實。藥草中,三草 二木是施權,一地一雨是顯實。化城中,為疲 設化是施權,引至寶所是顯實。繫珠中,得
少為足是稟權,後示衣珠是顯實。頂珠中, 隨功賞賜是施權,解髻與珠是顯實。醫子 中,非生現生、非滅現滅,各有形聲權實二
益,生滅迹也,非生非滅本也。故前六約迹、後 一約本,故知蓮華總譬本迹權實,本迹同 異之相具如後簡,故知但語蓮華則兼別 矣。
[0828c07] 次問體者,此問準文及理為問,一切諸 法皆是法界無非實相,則諸法皆體,何意簡 權?答意者,若為實施權未識經體,開權
顯實實如所問。「廢權顯實如前所用」者,謂 約廢說則簡權取實,以為經體。何者?廢 已無權,簡於為實施權之權,如前標體中
簡於自行化他及化他體,故云「如前所用」。
[0828c14] 次問宗者,宗猶尊也主也。如國無二王, 何以用二法為宗耶?答意者,因果雖二 而不二也。以單因單果不獨成故,有果
可取因為果因,果若有因果為因果。故 知能辦藉所為期、所辦藉能而顯,如臣辦 王事、王能理臣,君臣相藉共經一國,異類
為譬其理亦成。況下文日月綱天等譬,文意 可知。又引本迹文證,具如下引。
[0828c21] 「問論宗」 去以用難宗,「論」字平聲。論宗既取自行, 論用何故俱取自他?答如文。此下諸問對 簡者,正為簡用兼為顯宗。
[0828c24] 「問用是化他」等 者,牒答重徵,宗是自行,既不取化他,用是 益他,應簡自行。答中意者,若自破惑但用
實道,名為自用,自必簡他。若破他惑,他宜 用大亦名為用,是故化他不可純小,是故 亦用自行權實,若用於實,即以此實自利 利他。
[0829a01] 次「並」意者,宗是因果,亦可示他名化 他,宗亦應俱取化他因果自利利他,何故 簡他唯取於自?答意者,化他因果非一乘
宗,是故不取。並意者,因果屬宗,何不亦以 化他因果,共為經宗而利於他?答意者,宗 屬自行唯求佛果,尚不取自行化他,況以
化他因果而自行耶?以化他邊即屬用故。
[0829a08] 次「並」者,用中亦不應俱取?答意者,化他漸 誘,事不獲已,是故取之。
[0829a09] 「問宗用俱明智斷」 等者,正由向文或以宗難用、或以用難宗, 恐法雜亂,故須此問。宗是自行,用是化他,各
有智斷,為同異耶?此文正問宗用智斷,然 下答中於自於他各有智斷,宗是自行,用是 化他故也。故以宗用釋於自他智斷不同,
得名各別。前文既以自行為宗,化他為用, 今此自他各有智斷,乃成自他各有宗用。 宗雖有用,用屬於斷,此乃名為宗家之用。
「自他智斷俱為宗」者,自行以智德為宗,化 他以斷德為宗。「化他智斷俱為用」者,以自 望他智斷俱為智,以他望自智斷俱為斷,
文從以他望自而說,是故單云「化他智斷 俱為用」也。
[0829a22] 次總料簡五章者,前是料簡四 章已竟。初問答可見。從「問經經」去復似料 簡教相,教相秖是分別四章,四章若異教相
亦異,故云「經經各異」。以教對四即是料簡 五章故也。若經經各立則名義俱別,故云得 別失同;今名同義別,故云「得同不失別」。
[0829a27] 觀 心者,初示用觀處,七番共解已釋五章,會 異居後今所未論,故總將第六觀心一章 以消前五,令一一文俱入觀門。然須細釋
令成妙觀。
[0829b02] 問:
[0829b02] 若爾,何不以此觀心之文居 於第七,以消前六?
[0829b03] 答:
[0829b03] 會異文廣,故不越之。 所以會異文中自立起觀一門,則全悉檀體 是於觀,不假附事而為理觀。依前文起
自為五段,初約標章者,復為五章。初約標 名中言「幻焰」者,幻焰之名通於偏圓,如二 十五三昧中有如幻三昧,仍義通圓別,今從
圓說一心三幻破一心三惑,理惑體一境智 如如。「適言」下觀法,心性觀之但有名字,言 有則一念都無,況有十界質像也;言無則
復起三千慮想,況一界念慮耶?不可以此 有無思故,則一念心中道冷然,故知心是妙 也。妙即三千,三千即法,法故三軌,故云「可
軌」。此之心法非因非果,此舉因果所依之 體。「能如理觀」此語能取因果之觀,故得名 為體家之宗。用者但是宗體功能,因華果蓮
可以意得,是故名中本含三義。「由一心」等者, 研一剎那既成觀已,即以此觀復觀後心, 後心成觀所復成能,後後相續名「教餘心」。
經是被下之教,故觀下惑名「經」。
[0829b21] 次別約體 中「心本」等者,秖是實相雙非有無,雙非生滅, 轉釋有無。「初觀」下宗也。「以觀」 下 用也。惡覺之
名不局於淺,不起之相意實在深,故得觀 心為今經用。「心數」下教相,教相分別,故云「同 異」。分別此教無不會實,故云「而轉」。次引證
五章。不得率爾從近而解。
[0829b27] 次約生起中「以 心觀心」名也。「境」體也。「觀契」因也。「得脫」果也。此 因果宗也。令餘亦脫,用也。「分別王數是教
相」者,心既是妙,王數亦妙,妙而分別,故屬教 相。
[0829c02] 次約開合中約十二緣,一念為總、別即 三道者,即十界三道,以下文分別約十界 故。分別文中言「教相兼於開合」者,秖此教
相一文兼前開合,約分別邊名為教相,秖 一生滅名之為合,離為十界名之為開。
[0829c06] 次 料簡中不復料簡五章,但簡用觀之意,又 為二:初約根性不同,次「又論」下理須具足。 初文中云「為信行人」等者,如樹一根開眾
枝葉,於一實相開無量名;若為法行以身 喻身,能喻所喻皆生觀解。
[0829c11] 次文又四:先引 三論,次引兩經,三「何者」下責失,四「若欲」下 示得。初文《大論》四句評聞慧者,具如《止觀》
第一記。此四句中具舉得失,第三句得,餘三 並失。次引《百論》單引兩失。云「百論有盲跛」 等者,《百論》「外人計云:若神無觸身不能到,
如盲跛二人相假能到。內破曰:盲跛二觸二 思惟故是故能到,身神無二故不能到。」今借 喻邊相假能到,不取所計神我及身。今言盲
而不跛如有行無解,跛而不盲如有解無 行,若解行具足猶如二全。次引牟子雙失 顯得,云「牟子有說行之義」者,如《止觀》第一
記。以此二喻例釋《大論》四句,可知。次引《華 嚴》及今經,可知。次「何者」下責失中以言教 之風吹無室之燈,室如定也。照於理境諸
法不了,且略舉一慢應具足諸惑,執妙教 之刃、傷智照之手。若但暗證觀心之人起增 上慢,前是我慢與此中別,抱暗證之炬、燒
勝定之手。「若欲」下示得,為二:先示,次結。初 文先略示,次釋六即。「脩心」下結,又二:初結、 次益。眼明慧聞隔字為對,所益蓋廣,何得不
以觀解五章之文,令眼智具耶?
[0830a04] 釋會異中二:先問起,次答出。答中自分二: 前對五章,次解四悉。初文又二:先對五章, 云「名該一部世界亦冠於三」者,如五重玄
義名最居初冠於一部,部內不出體宗用 三,世界亦在四悉之初,生善等三不出世 界,是故同也。此並須以圓妙四悉方同此 經五章意也。
[0830a10] 次問答料簡中二:初一問答,明 四悉五章次第不同,次一問答明經論不同。 初問可解。次答中四:初雙標兩根,次釋對
利鈍,三「五重」下判不同,四「對義」下結酬。
[0830a13] 次問 者,若以《大論》四悉通《大品經》五章可爾,何 得將通《法華經》耶?麁妙既殊通義安在?《中
論》通申,用之即是,何不用耶?答中先申四悉 意,次還用通申以申今意。言「中觀」者,謂 觀中之觀,名為中觀,故用所觀以申於體,
能觀因果以申於宗,所以引《纓珞》助申論 者,破立之義與用義同,利益眾生具須破立 復同用也。「論有」下次引論意同經,別以三
字申三章竟。次「中觀」下總以三字共申於 名,文闕教相。教相秖是分別前四意,思之 可知,故不別釋。更復以論四句申者,論題
是總,故總題中含於三觀,具如《止觀》第五卷 破古師中意。兩論正申五章也,經但助成。
法華玄義釋籤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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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3 冊 No. 1717 法華玄義釋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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