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fa Lianhua Jing Xuan Yi 妙法蓮華經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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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上天台智者大師說
[0787c26] 次、明圓門入實觀者,先、簡圓門。次、明圓觀。
[0787c27] 上三藏門,滅實色通真,不得意多諍;體 門即幻色通真,示人無諍法;別門體滅生 死色,次第滅法性色通中,不得意多諍;圓
門即生死色是法性色,即法性色而通中, 示人無諍法,故文云:「無上道」,又云:「而行深 妙道」,即此義也。
[0788a03] 上兩門不通中,不俟分別。 別、圓兩種俱通中。論其同異略為十:一、融 不融。二、即法不即法。三、明佛智非佛智。四、
明次行不次行。五、明斷斷惑不斷斷惑。六、 明實位不實位。七、果縱果不縱。八、圓詮不圓 詮。九、約難問。十、約譬喻。尋此十意,明識八 門同異也。
[0788a09] 一、明融不融者,別教四門,所據 決定妙有善色,不關於空;據畢竟空,不關 於有,乃至非空非有門亦如是。四門歷別,當
分各通。不得意者,作定相取,似同性實,殆 濫冥初生覺 (云云) 。前、三藏有門,已破外道 邪計先盡;次、空等三門,破邪則少;又、通巧四
門,破三藏之拙;又、別教之門,破通門之近,已 不與二乘共,何況外道冥覺而濫妙有! 妙有依如來藏分判四門,何得同彼尼犍
性實?如周璞、鄭璞,名同質異,貴賤天懸。今 時學地論人,反道還俗,竊以此義,偷安 莊老,金石相糅,遂令邪正混淆,盲暝之徒
不別涇渭。若得諸四門意,精簡真偽,偷盜 不生。
[0788a22] 然別門雖作定說,如是諍論,諸佛境 界,二乘不知,豈同外道耶?圓門虛融微妙, 不可定執,說有不隔無,約有而論無;說
無不隔有,約無而論有。有無不二,無決定 相,假寄於有,以為言端。而此有門亦即三 門,一門無量門,無量門一門,非一、非四,四一 一四,此即圓門相也。
[0788a28] 復次更約破會明融不 融相。若破外道邪見,不破二乘邪曲,亦不 破大乘方便。又會不圓者,如《淨名》中會凡
夫反復,聲聞無也。會塵勞之儔為如來種, 無為入正位,不能反復。生死惡人,煩惱惡法 而皆被會;二乘善法,四果聖人而不被會。
又般若中,明二乘所行,念處、道品,皆摩訶 衍。貪欲、無明、見愛等,皆摩訶衍。善惡之法,悉 皆被會。亦不會惡人及二乘人等,不辨其 作佛,此即別門攝也。
[0788b08] 若圓破者,從別教已 去,皆是方便。故迦葉自破云:自此之前,我等 皆名邪見人也。既言邪見之人,即無圓正
道法,則人法俱被破也。別教人法尚爾,何況 草庵人法!二乘尚爾,何況凡夫人法!是則圓 破,無所固留。
[0788b13] 圓會者,會諸凡夫著法之眾, 「汝等皆當作佛」,「我不敢輕於汝等」。五逆調 達亦與受記,龍畜等亦與受記,況二乘菩
薩等!「世間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違背」, 即會一切惡法也。「汝等所行是菩薩道」,析法 二乘尚被會,況通況別!「汝是我子,我則是父」,
無有人法而不被會,俱皆融妙,此即圓門 攝也。
[0788b20] 復次,更約經文前後明圓不圓相。若 先明不融門,此說地前;後明不融門而言 證融,此說向後。或先明證融門,此說向後;
後明不融門,此說地前者,此皆別門攝。若 先明融門證亦融,此說信後;後明證不融, 此說住前。或先明證不融,此說住前;後明 證融,此說信後者,此皆屬圓門攝
(云云) 。
[0788b26] 二、 即法、不即法者,若說有為門,此有非生死 有,出生死外,別論真善妙有。空門者,出二 乘真外,別論畢竟空,乃至非有非無門亦
如是。是為別四門相。若有為門,即生死之 有是實相之有,一切法趣有,有即法界,出 法界外,更無法可論;生死即涅槃,涅槃即
生死,無二無別,舉有為門端耳;實具一 切法,圓通無礙,是名有門。三門亦如是,此 即生死之法,是圓四門相也。復次,即法有遍 不遍,判圓別相,例前分別
(云云) ,約五住遍 不遍。復次,即法不即法,或前或後,判別圓 相,如前分別 (云云) 。
[0788c09] 三、約佛智、非佛智者,若 有為門,分別一切智,了達空法;分別道種 智,照恒沙佛法。差別不同者,是菩薩智即
別四門相也。若有為門,分別一切種智,五 眼具足,圓照法界正遍知者,即諸佛之智,是 圓四門相也。復次,別門說圓智,圓門說別
智,或前或後,分別別、圓相,例如前 (云云) 。復 次,別門證圓智,圓門證別智,或前或後,分 別別、圓,如前分別 (云云) 。
[0788c17] 四、約次第、不次第 者,若以有為門,依門修行,漸次階差,從微 至著,不能一行中即無量行,乃至非空非
有門亦如是,是別四門相。若以有為門,一 切法趣有門,依門修行,亦一切行趣有行, 一行無量行名為遍行,乃至非空非有門亦
如是,是圓四門相。復次,別門圓行,圓門別行, 或前或後,分別別圓,例如前 (云云) 。
[0788c24] 五、約斷斷、 不斷斷者,夫至理虛無,無明體性本自不有, 何須智慧?解惑既無,安用圓別?《涅槃》云:「誰
有智慧?誰有煩惱?」《淨名》曰:「婬、怒、癡性即是 解脫」,又「不斷癡愛起於明脫」,此則不論 斷不斷。《大經》云:「闇時無明,明時無闇。有智
慧時,則無煩惱。」此用智慧斷煩惱也。
[0789a01] 若別 有門,多就定分割截,漸次斷除五住,即是 思議智斷也,乃至三門亦如是,是為別四門 相。若圓有門,解惑不二,多明不斷斷,五住
皆不思議,即是不思議斷,乃至三門亦如是, 是為圓四門相。
[0789a06] 復次,圓門說斷,別門說不 斷斷,或前或後,判別圓相者,例如前說 (云 云) 。
[0789a08] 六、約實位、非實位者,若有門明斷界內 見思,判三十心位;斷界外見、思、無明,判十 地位;等覺後心,斷無明盡;妙覺常果,累外
無事,此乃他家之因,將為己家之果,皆方便 非實位也。後三門大同小異,皆是別四門 相。
[0789a13] 若有門從初發意,三觀一心,斷界內惑; 圓伏界外無明,判十信位,進發真智;圓斷 界外見思無明,判四十心位;等覺後心,無明
永盡,妙覺累外,此是究竟真實之位,乃至三 門亦如是,是名圓四門相。復次,別門說實 位,圓門說不實位,別門證實位,圓門證不 實位,或前或後,皆如前分別
(云云) 。
[0789a19] 七、約果縱、 果不縱者,若有為門,從門證果,三德縱橫: 言法身本有,般若修成,解脫始滿。不但果
德縱成,因亦局限。如地人云:初地具足檀 波羅蜜,於餘非為不修,隨力隨分,檀滿 初地,不通上地。餘法分有而不具足者,是
義有餘,三門亦如是,是為別四門相。
[0789a25] 若有 為門,從門證果,三德具足,不縱不橫,亦因 如是一法門具足一切法門,通至佛地。《華
嚴》云:「從初一地具足諸地功德。」《大品》云:「初 阿字具足四十一字功德。」三門亦如是,是 為圓四門相。復次,別門說果不縱,圓門說果
縱,或前或後,判圓別相,例前 (云云) 。八、約圓詮、 不圓詮者,若有為門,門不圓融,或融一或 融二:門前章,偏弄引;門中章,詮述不融不即
菩薩智,乃至偏譬喻等;門後,還結不融不 即等,三門亦如是,是為別四門相。若有為 門,一門即三門:門前,圓弄引;門中,詮述融
即佛智,乃至圓譬喻等;門後,結成融即等。三 門亦如是,是為圓四門相。復次,別門詮圓, 圓門詮別,或前或後,分別別圓之相,例前 (云云) 。
[0789b11] 九、約問答者,若有門明義未辨圓、別, 須尋問答覈徵,自見圓、別指趣,三門亦如 是 (云云) 。
[0789b13] 十、約譬喻者,諸門前後,或舉金銀 寶物為譬,或舉如意日月為譬,或用別合, 或用圓合,圓、別之相自顯 (云云) 。
[0789b15] 今以十意玄 覽眾經,圓、別兩門,朗然明矣。
[0789b16] 復約五味,分 別少多:乳教兩種四門;酪教一種四門;生蘇 四種四門;熟蘇三種四門;此經一種四門 (云 云) 。
[0789b19] 今經十義者:「觀一切法空如實相」,決了聲 聞法是諸經之王,開方便門,此是融凡小 大之人法也。「一切世間治生產業,皆與實
相不相違背。」即客作者,是長者子,此是即 法之義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今所應作 唯佛智慧,即佛慧也。「著如來衣、座、室等」,即不
次第行也,不斷五欲而淨諸根。「又過五百 由旬」,即不斷斷義也。「五品、六根淨」,「乘寶乘、 遊四方」,即實位也。「佛自住大乘,定慧力莊
嚴,以此度眾生。」即果不縱也。「合掌以敬心, 欲聞具足道。」即今佛文前圓詮也。「諸法實相 義,已為汝等說。」即古佛文後圓詮也。「智積、龍
女」,問答顯圓也。「輪王頂珠」「其車高廣」,皆圓喻 也。十意既足,圓門明矣!
[0789c03] 融門四相,今當說。若 言「佛之智慧微妙第一」,又云:「我以如來智 慧觀彼久遠猶若今也」。智知妙法,有門也。
一切法空,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空門也。諸法 常無性,佛種從緣起,即亦空亦有門也。非如 非異,非虛非實,雙非兩捨,即非空非有門也。
[0789c09] 四相標門,十意簡別,故知此經,明圓四門 也 (云云) 。
[0789c10] 二、明入實觀者,上已知四圓門,今依 有門修觀,觀則為十 (云云) 。
[0789c11] 對前十二思議之 門名不思議境,不思議境即是一實四諦。謂 生死苦諦,不可思議,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
方便淨;即假故,圓淨;即中故,性淨;三淨一心 中得名大涅槃。《淨名》曰:「一切眾生即大涅槃。」 故名不可思議四諦也。不可復滅,此即生
死之苦諦,是無作之滅,亦是集道也。煩惱集 諦不可思議,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名一切 智;即假故,名道種智;即中故,一切種智;三智
一心中得名大般若。《淨名》曰:「一切眾生即菩 提相。不可復得。」此即煩惱之集,而是無作道 諦,亦是苦滅,故名不思議一實四諦也。亦
是真善妙色,何者?生死即空故名真,生死 即假故名善,生死即中故名妙,此名有門 不可思議境也。
[0789c25] 二、發真正心者,一切眾生 即大涅槃,云何顛倒?以樂為苦,即起大悲, 興兩誓願:令未度者度,令未斷者斷。一
切煩惱即是菩提,云何愚闇?以道為非道,即 起大慈,興兩誓願:令未知者知,未得者得。 無緣慈悲,清淨誓願,慈善根力,任運吸取一 切眾生也。
[0790a02] 三、安心者,既體解成就,發心具足, 豈可臨池觀魚,不肯結網,裹糧束脚,安 坐不行?修行之要,不出定慧。譬如陰陽調
適,萬物秀實,雨旱不節,焦爛豈生?若兩輪均 平,是乘能運,二翼具足,堪任飛升。體生死即 涅槃名為定,達煩惱即菩提名為慧。於一
心中,巧修定慧,具足一切行也。
[0790a08] 四、破法遍 者,以此妙慧,如金剛斧,所擬皆碎;如無翳 日,所臨皆朗。若生死即涅槃者,分段、變易, 苦
諦皆破;若煩惱即菩提者,四住五住,集諦皆 破。雖復能破,亦不有所破。何者?生死即涅 槃,故無所破也。
[0790a13] 五、識通塞者,如主兵寶,取 捨得宜,強者綏之,弱者撫之。知生死過患 名為塞,即涅槃名為通;煩惱惱亂名為塞,
即是菩提名為通。始從外道四見,乃至圓 教四門,皆識通塞;節節執著即是塞,節節 亡妙名為通。若不識諸法夷嶮,非但行法 不前,亦亡去重寶也。
[0790a19] 六、善識道品者,觀生 死即涅槃,十界生死色陰皆非淨非不淨, 乃至識陰非常非不常。能破八顛倒,即法
性四念處,念處中具道品、三解脫及一切法。 又知涅槃即生死,顯四枯樹;知生死即涅 槃,顯四榮樹;知生死涅槃不二,即一實諦, 非枯非榮,住大涅槃也。
[0790a25] 七、善修對治者,若正 道多障,應須助道,觀生死即涅槃,治報障 也;觀煩惱即菩提,治業障煩惱障也。
[0790a27] 八、善 知次位者,生死之法本即涅槃,理涅槃也。 解知生死即涅槃,名字涅槃也。勤觀生死即 涅槃,觀行涅槃也。善根功德生,即相似涅槃
也。真實慧起,即分真涅槃也。盡生死底,即 究竟涅槃也。觀煩惱即菩提,亦如是。
[0790b03] 九、善 安忍者,能安內外強軟遮障,不壞觀心。若 觀生死即涅槃,不為陰、入、境、病患、業、魔、禪、二
乘、菩薩等境所動壞也。若觀煩惱即菩提, 不為諸見、增上慢境所動壞也。
[0790b07] 十、無法愛 者,既過障難,道根成立,諸功德生。觀生死 即涅槃,故諸禪三昧功德生。觀煩惱即菩提
故,諸陀羅尼無畏不共諸般若生。觀生死涅 槃不二,故法身實相生。相似功德順理而生, 喜起順道法愛、生名愛法,不上不退,名為
頂墮。此愛若起,即當疾滅;愛若滅已,破無 明,開佛知見,證實相體。觀生死即涅槃,故 證得解脫;煩惱即菩提,故證得般若;此二不
二,證得法身。一身無量身,無上寶聚,如意圓 珠,眾法具足。是名有門入實,證得經體。餘 三門亦如是。
[0790b18] 是十種觀,經文具足。「是法不可 示,言辭相寂滅,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 又「我法妙難思」,即不思議境。於一切眾生
中起大慈心,於非菩薩中起大悲心,「我得 三菩提時,以神通力、智慧力引之,令得 住是法中」,即正發心也。「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即是安於二法,自成成 他也。破有法王,即是破法遍也。又如日月 光明能除諸幽瞑,「斯人行世間,能破眾生
闇」,即破法遍也。「有一導師,將導眾人,明了 心決定,在嶮濟眾難」,善知通塞也。淨藏淨 眼,善修三十七品諸波羅蜜,即是兩意也。增
道損生,遊於四方,即是識次位也。安住不 動如須彌頂,著如來衣,即安忍也。雖聞是 諸聲,聽之而不著,其意等六根,皆言清淨
若此,又云真淨大法,即無法愛也。是十種觀 散在經文而人不知,今撮聚十數,入有門 為觀,乃至三門,小異大同,十觀入實,亦復 如是。
[0790c07] 復次,此十觀意,非但獨出今經;大小 乘經論,備有其意。如摩黎山,純出栴檀,固 非外道四韋陀典,及此間莊老之所載也。世
人咸共講讀,而對文不知,若欲學道,全無 方便。悲夫!徒知 [穀-禾+牛] 捋,不解鑽搖。若識十 意,於小乘四門俱用入真,於大乘四門俱
用入實,既入實已,如食乳糜,更無所須。半 如意珠、全如意珠,布施一切,雖有此施,不 見有人輕生重道,勤心修習。不受不用,
徒施何益?我則悔焉,雖無所益,作毒鼓因, 欲具知之,委如《止觀》 (云云) 。
[0790c17] 三、明諸門麁妙 者,為二:一、就能所判麁妙。二、約諸門判麁 妙。
[0790c19] 能、所為四句,門名能通,理是所通。自有 能通麁,所通亦麁;能通妙,所通麁;能通麁,所 通妙;能通妙,所通亦妙。
[0790c21] 三藏四門,扶事淺近, 故能通為麁;但詮偏真,所通亦麁。通教四 門,大乘體法,如實巧度,能通為妙;三乘偏證,
所通為麁。別教四門,教道方便,能通為麁; 詮入圓真,所通為妙。圓教四門,證道實說,能 通為妙;即事而圓,所通亦妙也。
[0790c26] 又自有帶 麁能、所,生蘇教是也。不帶麁能、所,乳教是 也。自有帶麁所、不帶麁能,熟蘇教是也。自
有帶麁能、不帶麁所,圓接通、接別是也,涅 槃中諸門亦是也。
[0791a01] 問:
[0791a01] 經云:唯有一門而復狹 小,為麁故稱一小?為妙故稱一小?
[0791a02] 答:
[0791a02] 此義 當通用,不可局在一門。何者?如三藏四門 赴機異說,故言四;同是佛教,故言一。門門方
便異,故言四;同向涅槃,故言一。所通從能 通,故言四;能通會所通,故言一。文字中無 菩提,是約教論狹小;譬如隘路,不受二人
並行,即約行論狹小。教行兩門取真難契, 即約理論狹小 (云云) 。
[0791a09] 通教亦如是,逗緣別 說故為四;同是佛教,故言一。觀法不同故 有四;俱向無生故為一。所隨於能故為
四;能隨於所故為一。通教即事而真,文字 中有菩提,善惡俱觀皆不可得,即是並行, 不約此義論狹小,但教觀取真理難當, 故名理為狹小 (云云) 。
[0791a15] 別教四門亦如是,為 四機說,故有四;同是佛教,故言一。入實觀 異,故言四;俱向一實,故言一。所隨於能,故
言四;能會於所,故言一。不即生死是涅 槃,教狹小;不即煩惱是菩提,故行狹小。教 行取理難當,名理論狹小。
[0791a20] 圓教四門亦如 是,逗四種機,故言四;皆是佛說,故言一。入 實觀異,故言四;四觀向實,故言一。將門名
理,故言四;以理應門,故言一。此教即生 死是涅槃,教不狹小;煩惱即菩提,行不狹 小。而此教觀取理難當,名理為狹小。若依
經文「唯有一門而復狹小」者,正語教行之 門,取理不當,故言狹小也。
[0791a27] 今拓開一句,處 處不同,豈可定執守一文耶?若得此意,麁 妙自明 (云云) 。
[0791a29] 二、約諸門判麁妙者,先明三 藏四門皆是能通,執著四門俱皆壅礙,成 壞麁妙,更無優劣。此則不可偏判。若從法
為語,有則附俗,入道則拙;空則傍真,入道則 巧。故《釋論》云:「為鈍根人說生空,為利根 說法空。」即其義也。亦有亦無門,望前為巧,
望後是拙,非有非無門則是巧也。《大論》云: 「半有半無者,名為鈍人。」是約四門法判麁 妙也。今約根性便宜,若宜有門,有門成,三
門壞。若宜無門,無門成,三門壞。乃至第四 門亦如是。若就一門皆得四悉檀者,皆名 為成;失四悉檀者,皆名為壞。還就一門赴
欲為得,乖情為失;當宜為得,不當宜為 失;治病為得,不治病為失;見第一義為 得,不見第一義為失。傳有成壞,約此得 論麁妙也。又,約十觀判麁妙者,觀因緣
境正為得,境邪僻為失;發真正心為得, 不爾為失;安心得所為得,安心不調為 失;破法遍為得,不遍為失;知通塞為得, 不知通塞為失;乃至順道法愛不生為得,
順道法愛生為失。若一門十法成就,則此門 為妙,餘門為麁。若餘門十法成就,此門不 成就,則此為麁,餘門為妙 (云云) 。
[0791b22] 通四門麁妙 者,通理唯一,一不可說,有何形比麁妙 可論?就赴機說門,不無優劣,判四門深 淺,如三藏中說。又約一一門,若說會四悉
檀機,名之為妙;若乖四機,名之為麁。若 於一一門十觀修行,句句得所,名之為妙; 句句失所,名之為麁。麁故四邊火所燒,不 得入清涼池;異此者名之為妙也。
[0791b29] 別四門 麁妙者,若論法相,有門附事故為麁,空門 傍理故為妙;空門單理故為麁,亦空亦有 門兩通故為妙;亦空亦有兩存故為麁,非空
非有門兩捨故為妙。若約根緣則不如是, 有門稱欲故為妙,三門不稱欲故為麁;有 門是宜故為妙,三門非宜故為麁;有門對 惡故為妙,三門非對故為麁;有門見第一
義故為妙,三門不見第一義故為麁。餘 三門亦如是。
[0791c09] 又,識有門真善妙色之境者, 名鎮頭迦;不識境故名迦羅迦。正發心故 名鎮頭迦;不正發心名迦羅迦。安心定慧
名鎮頭迦;不安二法名迦羅迦。破諸法 遍名鎮頭迦;破法不遍名迦羅迦。善識通 塞名鎮頭迦;不識通塞名迦羅迦。修三 十七品名鎮頭迦;不修道品名迦羅迦。善
解對治名鎮頭迦;不善對治名迦羅迦。 善知次位名鎮頭迦;不識次位名迦羅 迦。安忍不動名鎮頭迦;不能安忍名迦羅 迦。無順道愛名鎮頭迦;順道愛起名迦羅
迦。迦羅迦果則有九分,鎮頭迦果纔有一 分。若十觀成就,則十分鎮頭,十觀皆妙。若九 分迦羅,迦羅則麁;一分鎮頭,鎮頭則妙。疊華
千斤,不如真金一兩,故約此判麁妙也。有 門既爾,餘三門亦如是。
[0791c24] 圓教四門者,則皆妙 無麁。何者?有門為法界,攝一切法不可 思議,即是一切法,況復三門!空門即是法界,
攝一切法,況復三門!餘二亦如是,法相平 等,無復優劣。若爾則無四門之異,但因順 根機,赴緣四說,如四指指一月,月一指四。
何者?此由眾生世世習此四門,因以成性, 昔四門中推理,欲翻無明,即成慧根性。昔 四門中修善,欲翻惡業,即成福德根性,福
慧因緣,感今名、色、觸、受,各於本習而起愛 取,是為十法,成圓性眾生。欲樂不同,宜治 有異,佛智明鑒,照機無差。以世界悉檀赴
四性欲,說此四門;以為人悉檀生四善; 以對治悉檀治其四執;以第一義悉檀令 四人見理。無此四緣,佛不說法。緣既不一,
略言其四,皆是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 門相圓融,四門皆妙。
[0792a11] 此就教門,更判麁妙。 何者?若不得四悉檀意,諸論諍競,誰能融 通?如地論有南北二道,加復攝大乘興,各
自謂真,互相排斥,令墮負處,若不得意,四 門俱失。但圓門融淨,教尚虛玄,銷釋經論,何 競不息?若欲入道,何門不通?悟理之時,豈
應存四?修行之時,豈應有塞?但四塞有輕 重。別教門隔,悟者無乖,未悟成諍,其執大 重,譬如鈍馬,痛手乃去。圓門虛玄,未悟之
時,其執則輕,譬如快馬,見鞭影即去。如此 輕執,若未得第一義益,不失三悉檀利。故 論云:是四悉檀,皆實不虛。何者?世界故實,
乃至見第一故實。雖俱是實,實有深淺,亦 俱是虛。何者?如有門說世界悉檀,於樂 欲是實,於餘則虛;有門生善為實,於餘
則虛;有門破惡為實,於餘則虛;有門見第 一義為實,於餘則虛。乃至三門亦如是。有 門三悉檀於世界故實,於第一義則虛;
一悉檀於第一義故實,於世界則虛;實故 為妙,虛故為麁,廣作 (云云) 。
[0792b01] 若以此麁妙約五 味者,乳教有八門,四麁四妙,所通俱妙也。 酪教四門為麁,理亦是麁。生蘇則十六門,十
二門是麁,四門是妙;兩所通為麁,兩所通為 妙。熟蘇有十二門,八門是麁;四門是妙。一 理為麁,一理為妙。法華四門為妙,一理亦
妙。諸聲聞人前來,門理俱麁,至此法華門理 融妙。菩薩不定,或於方等般若門理融妙; 極鈍者,同二乘也。涅槃有十六門,十二門
麁,四門為妙,所通俱妙。何者?前來諸門,麁 妙各通,猶存權理。涅槃不爾,一切諸法中, 悉有安樂性,是諸眾生皆有佛性,無復權
理,但一妙理,而更存麁門,為妙理方便,皆 明入實。如梵志問云:因無常故,果云何常? 佛反質答 (云云) 。故知如百川總海,諸門會實,
實理要急,是故須融;接引鈍根,存麁方便。 法華折伏破權門理,如金沙大河,無復迴 曲。涅槃攝受,更許權門,各為因緣,存廢有 異。然金沙百川,歸海不別
(云云) 。
[0792b19] 四、開麁門 顯妙門者。
[0792b20] 問:
[0792b20] 《中論》先明摩訶衍門,後明二 乘門。今何意先明小門,後明大門?
[0792b21] 答:
[0792b21] 《中論》 為時人見成病,先以大蕩,後示入真之門。 今經無復見病,但住草庵,須開方便門,示
圓實相,故先列小門,次明大門。開破適時, 各有其美。
[0792b25] 若法華後教,不俟更開,法華前 教,或門、理已入妙者,更何所開?或門、理 雖妙,而人未妙。門、理妙者,亦不須開;若
門、若理、若人未妙者,今當開。謂開一切 愛見、煩惱即是菩提,故云:「觀一切法空如 實相。」開一切生死即是涅槃,故云:「世間相
常住。」開一切凡人即是妙人,故云:「一切眾 生皆是吾子。」開一切愛見言教即是佛法,故 云:「若說俗間經書,治生產業,皆與實相不相
違背。」開一切眾生即是妙理,故云:「為令眾 生開佛知見,示、悟、入等,亦復如是。」開一切 小乘法即是妙法,故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
之王。」開一切聲聞教,故云:「佛昔於菩薩前 毀訾聲聞,然佛實以大乘而見教化。」開一 切聲聞行即是妙行,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
道。」開一切聲聞理即是妙理,故云:「開方便 門,示真實相。」開諸菩薩未被妙者,今皆得 圓,故云:「菩薩聞是法,疑網悉已除。」
[0792c13] 別教有 一種菩薩,三藏亦一種菩薩,通教一種菩薩, 未決了者,今皆開顯。若門若理,無不入妙, 是名開權顯實,決麁令妙也 (云云)
。
[0792c17] ○第五、實相為諸經作體,更為五:一、今經之 體種種異名。二、諸經體種種異名。三、傍正料 簡。四、此彼料簡。五、麁妙開麁顯妙。
[0792c19] 一、此經 體名,前後同異者,〈序品〉云:「今佛放光明,助 發實相義。」又云:「諸法實相義,已為汝等說。」
〈方便品〉廣說中云:「諸佛一大事因緣,開佛知 見」、「無上道」、「實相印」等。〈譬喻〉中,以「大車」譬一大
乘。〈信解〉中名「付家業」。〈藥草〉中名「一切智地」、「最 實事」。〈化城〉中名「實所」。〈授記〉中名「繫珠」。〈法師〉
中名祕密藏。〈寶塔〉中名「平等大慧」。〈安樂行〉中 名「實相」。〈壽量〉中名「非如非異」。〈神力品〉中「祕要
之藏」。〈妙音〉中名「普現色身三昧」。〈觀音〉中名「普 門」。〈勸發〉中名「殖眾德本」。
[0792c29] 如是等異名不同, 其義亦異;理極真實,以實為相,故名「實相」。 靈知寂照,名「佛知見」。三世諸佛唯用此自行
化他,故言「大事因緣」。虛通名「道」。正定諸法 名「實相印」。運載名「乘」。成辦佛事名「家業」。一 切所依,故名「智地」。諸法之元,故名「寶所」。圓妙
難思,故言「寶珠」。無所積聚而含眾法,名 「祕藏」。祕要通達無礙,名「平等大慧」。遮於二 邊,名「非如非異」。妙色自在,故言「普現三昧」。
入實之由,故名「普門」。諸法由生,故言「德本」。如 是名義差別,體即實相,已如上說 (云云) 。
[0793a10] 二、諸 經之體種種異名者。
[0793a11] 問:
[0793a11] 《釋論》云:「無實相印,是 魔所說。」今談實相可用為體,餘經不爾,應 是魔說?
[0793a13] 答:
[0793a13] 不然。諸經異名,或真善妙色,或 畢竟空,或如來藏,或中道等,種種異名不可 具載,皆是實相別稱,悉是正印,各稱第一,
由實印故也。若失此意,則非佛法,故言眾 經體同也。
[0793a17] 三、傍正料簡者,眾經半滿小大之 殊,體有傍正。正即實相,傍即偏真。偏真或時 含實相,實相或時帶偏真,而通稱實相。故
《中論》云:「實相三人共得」,共得者,即偏真也。《大 經》云:「聲聞之人,但見於空」,空即傍也。「智者 見空及與不空」,不空即正也。此經云:「我等
昔日同入法性」,法性即傍也。「今日安住實智 中」,實智中即正也。小乘三法印此傍也;通教 帶傍明正也;別、圓但明於正、不復論傍。
[0793a25] 若 約五味。乳唯論正。酪唯論傍。生蘇、熟蘇,傍 正相兼帶。醍醐唯正。
[0793a27] 又正實相多諸名字, 約名字中復論傍正,《勝鬘》自性清淨為正, 餘名為傍;《華嚴》以法身為正;《般若》以一切
種智為正;《涅槃》以佛性為正;此經以實 相一乘為正,餘名為傍。此則非傍非正論 傍正,傍正悉是經體 (云云) 。
[0793b03] 四、就彼此料簡,上 約別、圓二法異名料簡;今更通就小大四 句料簡:或名義體與此經同;或名義體與此
經異;或名義與此經同而體異;或名義與 此經異而體同。
[0793b07] 三藏中若名體為實相者, 此名義與此經同而體異。若不名為實相 者,此名義體與此經異。唯論兩句,無有兩
句。通教名實相為體者,此名義同而體異; 若不作此名,則名義體俱異。若通門遠通 中道者,則名義體同,名義異而體同。別教 望圓經四句,如一法異名中分別
(云云) 。
[0793b13] 歷五 味者,乳教兩種名義同,兩種名義異而體同。 酪教如前 (云云) 。生蘇。熟蘇中,如前 (云云) 。涅槃
中四種名義異、名義同,而皆體同,一佛性則 無差別 (云云) 。
[0793b17] 五、麁妙者,正實相中傍正異名 者,此乃異名異義,其體本同,此無麁妙。但 傍為麁,傍含正,正帶傍,一往亦為麁,但正
為妙也。藏、通名同義同而體別,一向是麁。別 名義或同或異,教門異為麁,體同為妙;名 義同,名義異,而體同為妙。歷五味中,麁妙
可知也。開麁者,即開於傍也。或開傍教即 正教,佛昔於菩薩前毀訾聲聞,然佛實以 大乘而見教化。或開傍行即正行,「汝等所
行是菩薩道」。或開傍人即正人,客作人一日 之價,即長者子也。或開傍體即正體,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後見此貧人,示以所繫珠。
深觀傍理,即正理也。一切皆妙,無麁可待, 即經之正意也。
[0793c02] ○第六、諸行體,此為四:一、諸行同異。二、依 經修行。三、麁妙。四、開麁。
[0793c03] 行同異者,夫稟 教立行,不出信、法。鈍者因聞得解,從解 立行,故名信行。利者自推得解,從解立
行,故名法行。二行通四教。三藏信、法,以 傍實相為體。通教信、法,以傍含正為體。別 教信、法,以正為體。圓信、法,亦用正為體。
若橫論行,即是諸波羅蜜、慈悲喜捨等,當 教論體。若橫竪諸行有體,則本立而道生。 若體有行,體則藉行而顯也。重明圓竪
行,五品、六根以相似正為體;初住至等覺, 皆用真正為體。橫行者,如《大品》云:一切法 皆是摩訶衍,以不可得,不可得故,即正實相
也。此文云:「不得諸法,若有若無」「等賜諸子 各一大車」,即其義也。儒童見然燈佛,得無生 忍,行有真體。《金剛般若》云:「無住相布施,如
人有目,見種種色。」亦其義也。竪行有體,其 車則高;橫行有體,其車即廣;高廣大運,行步 平正,其疾如風 (云云) 。
[0793c20] 二、依經修行者,前信、法 兩行,意通時寬,或經劫數,譬如長圍。若依 諸經別明行法,剋日制時,喻如苦攻。若隨
事行行,行則無體;若隨理行行,令此空慧 與行相應,能破無量障道罪,能得無生忍 者,此行有體。諸經別行乃多,略言其四:謂
常行行、常坐行、半行半坐行、非行非坐行。諸 行各有事相方法,勤身苦策,悉用實相正 觀為體。念念無間,清淨如空,具論觀意,如 《止觀》中說。
[0793c29] 然小乘戒藏不許懺重,修多羅 藏,使犯重人念佛身,佛身者,念空也;亦備 有常行等方法,而以偏空為體。通教亦明
常行等方法,而用即空為體。別行歷別,圓 行虛融,而俱用正實相為體。以此四行歷 五味,論方法之體,義推可知。
[0794a04] 三、麁妙者,藏、 通,信、法真,似橫竪諸行,以傍實相為體,體 行俱麁。別,信、法真,似橫竪諸行,雖依別門,
用正實相為體,因無常故,而果是常,行麁 體妙。圓,信、法真,似橫竪,依圓門正體,體行俱 妙。歷五味明麁妙可知 (云云) 。
[0794a09] 依諸經方法 常行等行,以傍為體,體、行俱麁;以正為體, 則行麁體妙。體、行俱妙,例前可知。歷五味 亦可解 (云云) 。
[0794a12] 四、開麁者,開三藏信、法兩行, 亦是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聞已諦思惟, 得近無上道。聞即信行,思惟即法行,皆近
無上道者,即大乘無相行,近於真也。開橫 行者,低頭舉手,歌詠散心,皆已成佛道。三 藏最淺,尚被開即妙,況通、別等,可以意得。
開依小乘常行等方法者,小小微善,無一 不成佛,可以意得 (云云) 。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下
天台智者大師說
[0794a26] ○第七、遍為一切法體者,《觀經》云:「毘盧遮那 遍一切處。」一切不出四諦。《大經》云:「佛所不
說,如十方土;所說者,如爪上土。」迦葉云:「已 說是四諦,其未說者,應有五諦。」佛言:無也, 但言是四諦有無量相耳。若然,廣開即成
四種四諦,具如境妙中說。當知苦集,世間 善惡因果;道滅,出世一切因果;悉用實相為 體。《淨名》曰:「從無住本,立一切法」,此之謂乎?
然所依之體,體妙無異;能依之法,法有麁妙。 諸法相待,分別可知。歷五味分別,麁妙亦 可知。開麁顯妙,亦可知 (云云) 。略說經體竟。
[0794b08] △大章第三、明宗。宗者,修行之喉衿,顯體之 要蹊,如梁柱持屋,結網綱維,提維則目動, 梁安則桷存。釋宗為五:一、簡宗體。二、正明
宗。三、眾經同異。四、明麁妙。五、結因果。
[0794b11] 簡宗 體者,有人言:宗即是體,體即是宗。今所不 用。何者?宗致既是因果,因果即二體,非因
非果,體即不二。體若是二,體即非體;體若不 二,體即非宗。宗若不二,宗即非宗;宗若是 二,宗即非體。云何而言:體即是宗,宗即是
體?又,柱梁是屋之綱維,屋空是梁柱所取, 不應以梁柱是屋空,屋空是梁柱。宗、體若 一,其過如是。又,宗、體異者,則二法孤調,宗
非顯體之宗,體非宗家之體。宗非顯體之 宗,宗則邪倒無印;體非宗家之體,則體狹 不周,離法性外,別有因果。宗體若異,其過 如是。
[0794b23] 今言不異而異,約非因非果而論因 果,故有宗體之別耳。《釋論》云:「若離諸法實 相,皆名魔事。」《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
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即其義也。當知實 相體通,而非因果,行始辨因,行終論果。而 復偏圓有別者,譬如銅體,非始非終,擬鑄
為像,即名像始;治瑩悉畢,即名像終;此譬 圓因果。若擬器皿及其成就,器皿始終,譬 偏因果也。發七方便心謂偏因,證有餘、
無餘名偏果;開佛知見名圓因,究竟妙 覺名圓果。若識此喻,不即不離,宗義明矣。
[0794c05] 例如正因佛性,非因非果,而言是因非果 名佛性,是果非因名大涅槃。又佛性非當 非本,而言本自有之,一切眾生即涅槃相,
不可復滅。又言一切眾生悉有佛性,而實 未有三十二相,未來當得金剛之身,以其 非當,是故言本;以其非本,是故言當。宗體 之義,亦復如是。
[0794c11] 遠師以一乘為宗,所謂妙 法。引文云:「是乘微妙,為無有上。」私謂為破 三故一,待麁非妙因,而不該始末。
[0794c13] 龍師云: 但以果為宗。妙法者,是如來靈智體也。眾麁 斯盡為妙,動靜軌物為法,法既真妙,借蓮
華譬之,所以果智為宗也。私謂果不孤立, 云何棄其因,又乖文也。
[0794c17] 慧觀序云:「會三歸一, 乘之始也;慧覺成滿,乘之盛也;滅影澄神,乘 之終也。」什師歎云:「若非深入經藏,豈能作 如此說?」
[0794c20] 印師云:諸法實相是一乘妙境,用 境智為宗,境無三偽,故稱實相也。今謂加 境而闕果,腫不益肥。光宅用一乘因果為
宗,前段為因,後段為果。私謂二文各有因 果,若互存互沒,則害經文。
[0794c24] 有人用權實二 智為宗。私謂用權,應明三是經宗;三是今 經所棄,云何取所棄為宗?
[0794c26] 又師云:此名「妙 法蓮華」,即以名為宗,妙法是佛所得根本 真實法性,此性不異惑染,不與惑同,故
稱妙,即宗為名耳。此是地師所用,據八識 是極果,今《攝大乘》破之,謂是生死根本。
[0795a01] 有 師云:常住為宗,但未極上,是覆相明常。私 謂都非經意,常若被覆,宗何所顯?常不被 覆,常則非宗。
[0795a04] 有師云:是顯了明常,與《涅槃》 為廣略耳。私謂常為宗者,常無因果,常亦 無宗 (云云) 。
[0795a06] 有言:萬善為宗,但使是善皆得 作佛。私謂若作佛即是果,何不取果為宗?
[0795a08] 有言:萬善中取無漏為宗。私謂太局,又濫 小涅槃。
[0795a09] 有人言:若稟斯異說各蒙益者,眾 釋無可為非;聞而不悟,眾師無可為是。 一師之意,唯貴在悟,宜以悟為經宗。《大經》
云:「若有定相是生死法,是魔王相;佛法無 定相。」是故如來非道說道、道說非道,當知 唯悟是從。私謂若悟為宗,乃是果證,非謂
行因。問南指北,方隅料亂。又定以悟為宗, 是為定定,何謂不定?說者甚多,不能具出 也。
[0795a17] 二、正明宗者,此經始從〈序品〉訖〈安樂行 品〉,破廢方便,開顯真實佛之知見,亦明弟 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文義雖廣,
撮其樞要,為成弟子實因,因正果傍,故於 前段明迹因迹果也。從〈涌出品〉訖〈勸發品〉, 發迹顯本,廢方便之近壽,明長遠之實果。
亦明弟子實因實果,亦明師門權因權果,而 顯師之實果,果正因傍,故於後段明本因 本果。合前因果共為經宗,意在於此。所以
經分二文,論本論迹,雙題法譬,舉蓮舉 華,師弟權實,總在其間也。
[0795a27] 三、眾經因果同 異者,謂迹因果或同或異,本因果永異迹。因 果者,實相通印諸體,何經不約此論因果?
《大品》明非因非果,實相為體,而但因為宗 般若遣蕩,正是因意。故云:「菩薩心中名般若, 在佛心中名薩婆若。」文中亦說菩薩無生
無滅因,獲不斷不常薩婆若果。叡師序云: 「啟玄章以不住為始,歸三慧以無得為 終。」終始,因果也。文中亦說一切種智佛果,
為成般若因,因正果傍。無量義宣說摩訶般 若,歷劫修行,故知彼經用因為宗也。《淨名》 用佛國因果兩義為宗,寶積具問因果,佛
備答因果。故知雙用因果為宗也。《華嚴》圓 頓之教,解宗不同。或言用因為宗,據題言 華嚴是萬行莊飾,修因之義。文中多說四十
地行相,故用因為宗。又云果為宗,據題 云大方廣佛,佛是極果之名,華嚴是定慧萬 善,莊嚴佛身,非莊嚴因。文中多說舍那法
身之事,即用果為宗也。又解云:因果合為 宗,如言佛即是果,華嚴即是因,文中具說 法身,亦說諸地,俱用因果為宗。
[0795b18] 諸經對緣 不同,故明宗互異耳。《般若》通對三人,傍真 因果,此義則異。別對菩薩,復有利鈍,為鈍
明因,此義亦異。利人因者,此義則同。《淨名》佛 國義兼,若三種佛國因果,此義則異;一種佛 國因果者則同。《華嚴》亦對兩緣鈍異利同,如
前分別。又將此意歷五味因果,例可知。是 為眾經因果與迹門同異之相也。
[0795b25] 二、本門 因果永異眾經者,若三藏菩薩始行實因 果,無權因果,乃至明佛道樹始成,非久遠 本迹。通教菩薩亦始行因,神通變化而論本
迹,非久遠本迹也。《大品》說菩薩有本迹, 二乘則無,說佛始得生法二身本迹,不說 久遠。《淨名》不說聲聞有本迹,但明菩薩住
不思議之本迹。說佛有淨土,螺髻所見亦 非久遠。《華嚴》說舍那釋迦為本迹,菩薩亦 有本迹,聲聞尚不聞不解,云何自有本迹?
今經發聲聞有本,本有因果,示為二乘迹 中因果。發佛之迹,王宮生身生,道樹法身生, 乃至中間生法二身,悉皆是迹。但取最初先
得真應,名之為本。故師弟本因本果,與餘 經永異。今經迹中師弟因果,與眾經有同 有異,本中師弟因果,眾經所無,正以此之 因果為經妙宗也。
[0795c12] 四、麁妙者,若半字之因, 道樹遍果,此宗則麁。《大品》所明三乘共因果, 亦如是不共之因。雖云菩薩一日行般若,
如日照闇,發心即遊戲神通,而猶帶麁因, 圓因不得獨顯;雖說法身無來無去,猶帶 麁果,圓果不得獨顯,故名為麁。方等中雖
彈偏因果,高原陸地不生蓮華,不辨偏 得入圓,圓不彰顯,是亦為麁。《華嚴》前照高 山,說一圓因;究竟後身,說一圓果。又帶別
因果,所帶處麁。今經聲聞受記,菩薩疑除, 同開佛知見,俱入一圓因,發迹顯本,同悟 實果,因圓果實,不帶方便,永異餘經,故稱
為妙也。開麁者,昔緣根鈍,未堪聞讚佛 乘因果,用方便因果引接近情,五味調熟, 心漸通泰,決了麁因,同成妙因;決諸麁果,
同成妙果。故低頭舉手著法之眾,皆成佛 道,更無非佛道因。佛道既成,那得猶有非 佛之果?散善微因,今皆開決,悉是圓因,何
況二乘行!何況菩薩行!無不皆是妙因果 也。
[0796a02] 五、結成者,即為二:一、結因果。二、四句料 簡。
[0796a03] 夫經說因果,正為通益生法行人。若開 權顯實,正令七種方便生身未入者入,傍 令生、法二身已入者進。若說壽量長遠,傍
令生身未入者入,正令生法已入者進。〈神力 品〉云:「如來所有一切甚深之事」者,非因非果, 是甚深之理,因果是甚深之事。從七種方便,
初得入圓,登銅輪位,名之為因。乃至餘 有一生在,若轉一生,即得妙覺,名之為 果。從於二住至於等覺,中間名為亦因亦
因因,亦果亦果果。用無礙道伏一分無明, 名之為因;用解脫道斷一分無明,名之 為果。約此解脫,復修無礙,故云因因;從 此無礙,復得解脫,故言果果。
[0796a15] 復次,初十住 為因,十行為果;十行為因,迴向為果;十向 為因,十地為果;十地為因,等覺為果;等覺
為因,妙覺為果。妙覺唯果、唯解脫,不得名 因、名無礙;初住唯因、唯無礙,不得名果、名 解脫。何者?初住見真,以真為因,住前相似,
非是真因。若取性德為初因者,彈指散華 是緣因種,隨聞一句是了因種,凡有心者是 正因種。此乃遠論性德三因種子,非是真實 開發,故不取為因也。
[0796a24] 二、四句料簡者。
[0796a24] 問:
[0796a24] 若 言初住入理,名為圓因圓果,何得文云:「漸 漸修學得成佛道」?
[0796a26] 答:
[0796a26] 應作兩種四句料簡: 自有漸圓,自有圓漸,自有漸漸,自有圓圓。 漸圓者,此約理外七種方便,同開佛知見,
始見圓理。見圓理者,良由理外七種方便, 漸入圓因,故言漸圓。漸圓三句 (云云) 。圓漸 者,初入此圓,同觀三諦,見實相理,初後
無殊,然而事中修行,未能盡備,復須研習, 據初入圓,故名為圓。進修上行,復名為漸。 漸漸者,從二住去至等覺,此是圓家漸漸,
非理外漸漸。圓圓者,至妙覺亦名漸圓,亦 名圓圓,圓理先圓,今復事圓,故言圓圓。復 次,圓漸如初住,漸漸如二住已去至三十
心,漸圓如初地已去,圓圓即妙覺也。
[0796b09] 三 十心雖同有賢聖之義,義稱為賢,伏多斷 少故。十地去名為聖,伏少斷多故。又十 住名賢聖,二十心是聖賢,十地等覺是聖,
妙覺是聖聖。今借喻初月,匡郭已圓,光用未 備,此譬圓漸;從二日至十四日,其明漸進, 此譬漸漸;至十五日此譬漸圓,又譬圓圓。
夫月無虧盈,亦約月辨虧盈;理無圓漸,亦 約理判圓漸耳。此經之宗,利益巨大,始自 圓漸,終竟圓圓。大乘因果,增長具足 (云云) 。
[0796b18] 問:
[0796b19] 既稱圓漸,復稱圓別,乃至通藏亦應爾耶?
[0796b20] 答:
[0796b20] 此義出《四教章》中。其意云何?三藏,三藏可 解。別者,諦緣度也。通者,真諦也。圓者,無學
辦也。通通者,同無生也。三藏者,道諦中戒定 慧也。別者,正習盡不盡也,化他不化他、出假 不出假之別也。圓者,同證真也。別別者,別上
別下也。三藏者,修無量道諦中戒定慧也。 通者,四門俱契中也。圓者,五住盡也。圓圓 者,融也。別者,四門異也。通者,四門相攝也。藏
者,圓道諦、圓戒定慧也。
[0796b28] 此義既通,亦應漸圓, 漸圓四句皆得也。結因果皆成也。然後判 麁妙開麁妙,悉得也。
[0796c02] △大章第四、明用者,用是如來之妙能,此經 之勝用。如來以權實二智為妙能,此經以 斷疑生信為勝用,秖二智能斷疑生信,生
信斷疑由於二智,約人約法左右互論耳。
[0796c06] 前明宗,就宗體分別,使宗體不濫。今論於 用,就宗用分別,使宗用不濫。何者?宗亦 有用,用亦有宗。宗用非用用,用用非宗用,
用宗非宗宗,宗宗非用宗。宗用者,因果是 宗,因果各有斷伏為用;用有宗者,慈悲為 用宗,斷疑生信為用用。若論於宗,且置斷
伏,但論因果;仐明於用,但論斷疑生信,且 置慈悲。若得此意,則知權實二智能斷疑 生信,是今經之大用,其義明矣!
[0796c14] 論用開為 五:一、明力用。二、明同異。三、明歷別。四、對 四悉檀。五、悉檀同異。
[0796c16] 一、正明用者,諸經不 純明佛,智慧不發,佛自應迹,不正破廢二 乘果、不斷生身菩薩之近疑,起其遠信不
顯本地,增法身菩薩大念佛之道,損界外 之生。如此力用,眾經所無,今經具之,所 以命章。不論二乘菩薩等智,純顯佛之微 妙智慧;不開眾生九法界知見,純開眾
生佛之知見。餘經但道佛所變化是迹,不 道佛身自是迹;今經自道佛身是迹,其餘 變化寧得非迹?今經正破廢化城二乘之 果,況其因行耶!又破稟方便教菩薩執迹
為極,今皆發廢,悉稱是權迹,及中間諸疑悉 斷,起於深遠不思議信。又顯本地真實功 德,令法身菩薩得大利益。始自初阿,終隣
後茶。抹十方那由他土為塵數增道菩薩, 不能令盡。蓋由如來雨權實二智一味之 雨,普等四方俱下者,一切諸四門俱破也。充
足求於具足道者,斷其深疑,起其大信,令 入一圓因。控摩訶衍車,遊於四方,直至道 場,大用大力,妙能妙益,猶自未盡。
[0797a06] 復次,此 力能破二乘之果。二乘怖畏生死,入空取 證,生安隱想,生已度想,墮三無為坑。若死
若死等苦,已如敗種,更不還生,智醫拱手, 方藥無用。至如《涅槃》能治闡提,此則為易。 闡提心智不滅,夫有心者,皆當作佛,非定
死人,治則不難。二乘灰身滅智,灰身則色 非常住,滅智則心慮已盡。焦芽敗種,復在 高原陸地,既聾且瘂,永無反復,諸教主所
棄,諸經方藥不行。今則本佛智大、妙法藥 良,色身不灰如淨琉璃,內外色像悉於中 現,令心智不滅,開示悟入佛之知見。令客
作賤人,付菩提家業,高原陸地,授佛蓮華。其 耳一時聽十法界聲;其舌隨一切類,演佛 音聲,令一切聞。能以一根遍為眾用,即是 今經之力用也。
[0797a21] 上已說佛智力竟,今更重 說。如漢末三分,曹公智略當時第一,復劣 楊修三十五里。此真丹人智不及外國外
道智,如芥比山。一切世人外道智,不及舍 利弗智十六分一。二乘智如螢火蟲,菩薩智 如日光。通菩薩智如鴻鵠,勢不及遠。別菩
薩智如金翅鳥,從一須彌至一須彌。別菩 薩智如爪上土,比佛智慧如十方土。當知 佛之智慧,至融至即,至頓至實,不可思議,不
縱不橫,圓妙無比,喻不可盡問答。餘經不 純說,今經獨純說之,此佛實智力大也。譬 如十小牛,乃至一龍、十龍、一力士、十力士
不如五通人,外五通不如一羅漢,一切羅 漢不如一目連,目連不如一身子,身子不 如菩薩,菩薩不如別菩薩,別菩薩不如 圓菩薩,圓菩薩不如佛。佛迹甚大,化復作
化,化化無盡,無謀而當,如脩羅琴,一切賢 聖,無能測者。佛權力既如此,餘諸義例可 知,不復記。
[0797b10] 二、明同異者。
[0797b10] 問:
[0797b10] 實相體,因果宗, 既通眾經,權實二智復云何?
[0797b11] 答:
[0797b11] 名雖通用, 力大差別。藏、通以二智斷四住之疑,生偏 真之信。《淨名》雖彈斥二乘及偏行菩薩,亦是
界內斷疑生信,不能令小乘及方便菩薩 斷大疑生大信。《大品》通意,亦是界內疑斷 信生,別意雖在界外,亦未斷近疑生遠
信。《華嚴》正意,斷界外疑,生於圓信,亦未斷 近生遠。故權實二名雖復通用,而力大異。 今經用佛菩提二智,斷七種方便最大無明,
同入圓因。破執近迹之情,生本地深信,乃 至等覺,亦令斷疑生信。如是勝用,豈同眾 經耶?
[0797b22] 三、別釋,為兩:一、別釋迹門。二、別釋本 門。
釋迹門為十: 一、破三顯一。
二、廢三顯一。 三、開三顯一。
四、會三顯一。 五、住一顯一。
六、住三顯一。 七、住非
三非一顯一。 八、覆三顯一。
九、住三用一。 十、住一用三。
[0797c01] 此意通歷十妙,一一妙中皆具十意,義推可 解 (云云) 。
[0797c02] 今就別說者,破三顯一,正破三情 而顯一智。何者?昔若初讚佛乘,眾生沒在 苦,既不堪聞大,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
亦應說三乘。說三乘已,齊教封三情,不 更願好者。今破三執顯於佛智,故言諸佛 法久後,要當說真實也。
[0797c07] 廢三顯一者,此正 廢教。雖破其情,若不廢教,樹想還生,執 教生惑,是故廢教。正直捨方便,但說無
上道,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 三。
[0797c11] 開三顯一者,正就於理,傍得約教。約 教者,昔教明三人入真,今教明三人得佛 也。正約理者,秖是二乘真空,自有實相。昔
方便不深,不能妙見。今開此空即是實相, 故言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開方便門, 示真實相。《大經》云:「為諸聲聞開發慧眼。」
[0797c16] 會 三顯一者,正就於行。《大品》會宗云:「四念處 四禪等,皆是摩訶衍。」但會其法,未會其人。
此經人法行俱會,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 漸漸修學悉當成佛,低頭舉手皆成佛道 (云 云) 。
[0797c21] 住一顯一者,此就佛本意,本以實智化 物,佛平等說如一味雨,佛自住大乘,如其 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若以小
乘化,我則墮慳貪,是事為不可。故知從 得道夜,常說中道,常說大乘;而眾生罪故, 故使如來以毒塗乳,著弊垢衣,方便婆和,
引令向大。故言雖說種種道,其實為一乘 (云云) 。
[0797c28] 住三顯一者,此就佛權智,方便化物。 尋念過去佛所行方便力,我今亦如是,即 趣波羅柰,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過去
諸佛,亦住三乘而顯一乘,今佛亦爾,故言 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又昔於菩薩前 毀訾聲聞,然佛實以大乘而得度脫。
[0798a04] 住非 三非一顯一者,或約理,或約事。約理者,是 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是法不可示,知法 常無性,佛種從緣起。無性即非三非一,從緣
起即是三緣顯一,令會非三非一。約事者, 即是人天乘,此乘非三,亦復非一。常以此 乘引入於大,低頭舉手,皆成佛道,若我遇 眾生,盡教以佛道。
[0798a11] 覆三顯一者,此就權巧 多端,前權前度,但除其病,不除其法,法 不除故,擬化後緣,若破此法,後何所用?機
息則覆,機興則用,何但佛爾,入實菩薩亦然。 若有不信此法,於餘深法中,示教利喜 (云云) 。
[0798a16] 住三用一者,此就法身妙應眷屬,前住三顯 一是師門,今住三用一是弟子門。如富樓 那等,實是法身,現作聲聞,示住於三而常
顯一,饒益同梵行者。
[0798a19] 住一用三者,此就本 誓,如華光作佛,願說三乘,而非惡世。今佛 亦於寶藏佛所,願於惡世說此三乘 (云云) 。
但權實大用包括法界,豈止十意而已,為 顯十妙之用,故略言十耳。
[0798a24] 破三顯一是用智妙,廢三顯一是用說法 妙,開三顯一是用境妙,會三顯一是用 行妙,住一顯一是用乘妙,住三顯一是
用感應妙,住非三非一顯一是用神通妙, 覆三顯一是用位妙,住三用一是用眷屬 妙,住一用三是用利益妙。
[0798b01] 將十用對當十妙,文義相揀,大意可解 (云云) 。
[0798b02] 二、本門力用,例為十意。若扶文便,應言開 近顯遠。若取義便,應言本迹,秖呼近為迹、 遠為本,名異義同。所言十者:
一、破迹顯本。 二、廢迹顯本。
三、開迹顯本。 四、會迹顯本。
五、住本顯本。 六、住迹顯本。
七、住非迹非本顯本。 八、覆迹顯本。
九、住迹用本。 十、住本用迹。
[0798b10] 通就本門一一妙中皆具十意。若別論者, 破迹顯本,亦就破情。〈序品〉、〈方便〉、〈寶塔〉三文, 已動執生疑。如文殊答彌勒云:昔八王子
師事妙光,妙光先居補處,而王子成佛,號 曰然燈。弟子今又成佛,號曰釋迦。妙光翻 為弟子,字曰文殊。動迹執生此疑,何由可
決?今言非是補處淹緩,亦非弟子超越,良 由釋迦成道已久,昔示弟子、今示作師耳。 拂此迹疑,顯於本智,故言破迹顯本也。〈方
便品〉云:「我從久遠劫來,讚示涅槃道,生死 苦永盡,我常如是說。」當知生死久已永盡, 非是中間始入涅槃。寶塔涌現,證示滅不
滅,即迹而常。分身皆集,八方不可稱數, 分身既多,當知成佛久矣!如荷積滿池之 喻。推三品文,已是破迹之漸。所以下方涌
出,非寂滅道場受化,亦非他方分身所受 化,此兩處人彌勒皆識,而今不識,所以 驚疑。破此近情,顯本長遠,故文云:「一切世
間皆謂我釋迦牟尼,出釋氏宮,去伽耶城 不遠,得三菩提。然我實成佛來,無量百千萬 億那由他劫。」直舉世界問彌勒,彌勒不知
其數,何況世界中塵而當可數?此是破近執 謂,生其遠智也。
[0798c03] 廢迹顯本者,亦就說法。昔 為五濁障重,不得遠說本地,但示迹中近 成。今障除機動,須廢道樹王城迹中之說,
皆是方便。執近之心既斷,封近之教亦息。文 云:「自從是來,我常在此娑婆世界說法教 化,亦於餘處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國導
利眾生。」即是廢一期之迹教,顯久遠之本 說也。
[0798c10] 開迹顯本者,此亦就法,亦就理。秖文 殊所述,然燈佛及久遠來,讚示涅槃道,及 分身諸佛。如此迹說,以是顯本之意,惑者
未悟玄旨。今若顯本,亦不逈就餘途,還 開近迹示其本要耳。就理者,但深觀方便 之迹,本理即顯。文云:「我實成佛已來,久遠若
斯,但以方便教化眾生,令入佛道。」若入 佛道,即於迹得本也。
[0798c17] 會迹顯本者,此則就 行。尋迹中諸行,或從此佛行行得記,或 從彼佛行行得記,或示己身他身,隨機應
現長短大小。諸迹悉從本垂,若結會古今, 還結迹而顯本耳。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文 云:「諸善男子!於是中間,我說然燈佛等,又
復言其入於涅槃,如此皆是方便分別。」即 會迹顯本意也。
[0798c24] 住本顯本,此就佛本意。即 如下方菩薩於空中住,法身佛為法身菩 薩說法,法身修道,純說一乘。文云:「娑婆
世界純以黃金為地,人天充滿。」又云:「人眾 見燒盡,我淨土不毀。」能如是深觀,是為深 信解相,常住此本,恒顯於本。文云:「我成
佛已來,甚大久遠,壽命無量阿僧祇劫,常住 不滅。」豈非住本顯本也?
[0799a02] 住迹顯本者,此就 迹意,即是釋迦住生身而顯一。由顯一故, 古佛塔涌。塔涌故,召請分身。分身集故,幕覓
弘經,下方出現。幕覓弘經,下方出現,彌勒疑 問。問故說壽長遠,動執遣疑,是為住迹顯 本也。文云:「我以佛眼觀其信等諸根,乃至
種種方便,說微妙法,能令眾生發歡喜心 也。」
[0799a09] 住非迹非本而顯本者,此約絕言冥會, 即是非本非迹而能本迹。昔非迹而垂迹, 今非本而顯本。文云:非實非虛,非如非異,
如斯之事,如來明見也。
[0799a12] 覆迹顯本者,亦約機 應多端。若執迹障本,故覆令不執,更對 後機,還須用迹,故有師子奮迅之力。文云:
「以若干言辭,因緣譬喻,種種說法。」所作佛事, 未曾暫廢。
[0799a16] 住迹用本者,上來住迹顯本者, 直是迹中隨機方便顯本地理。今言住迹用 本者,即是中間,迹至道樹,數數生滅。他身他
事者,皆用本地實因實果,種種本法,為諸 眾生而作佛事,故言住迹用本,此就師為 解。若約弟子者,即是本時妙應眷屬,住於
權迹,垂形九道,而用本法利益眾生。文云: 「然我今非實滅度,而便唱言當取滅度。如 來以是方便,教化眾生。」此是住迹,而用本 時滅度而示滅度也。
[0799a25] 住本用迹者,即是本 地不動而迹周法界,非生現生、非滅現滅, 常用此迹利潤眾生。此義據師。若據弟子
者,即是法身菩薩,以不住法住於本地,無 謀之權,迹用無盡。文云:「又善男子!諸佛如 來,法皆如是,為度眾生,皆實不虛。」佛散赴
眾緣,文小不次,今題來證義,引於〈壽量〉文 盡。
[0799b03] 破迹顯本,會迹顯本,別用因妙。開迹顯本, 是別論用本果妙。住本顯本,是別用本國土 妙。廢迹顯本,別論是用本說法妙。住非迹非
本,別論是用本感應妙。覆迹顯本,別論是用 本神通妙。住迹用本,別論是用本壽命妙,亦 是用本眷屬妙。住本用迹,別論是用本涅槃 妙,亦是本利益妙
(云云) 。
[0799b09] 四、結成悉檀者,權實 二智,十用不同,即是一音演說,隨類各解。迹 中破廢,令七種方便開佛知見。本中破廢,恒
沙菩薩斷疑增道,皆是四悉檀意,成熟眾 生。今束此十用為四悉檀:先、束迹門。次、束 本門。
[0799b14] 迹又為二:先、別束。次、通束。別者,開三顯 一、住三用一、會三歸一,此三條屬為人悉檀。 何者?本習此三,今還約三修一,不改途易
轍,秖深觀此三,一理自顯。三中有一,不 須取捨,故開三顯一,屬為人悉檀。住三用 一亦如是,秖就此三而修一道,如富樓
那,但住聲聞而自饒益,亦能饒益同梵行者, 即是不改三法能生一解,皆屬為人悉檀 也。破三、廢三、覆三,此三屬對治。其封三疑
一,斥破其情,廢於權教,密覆權法,令執病 心,除入一實道,安住實智中也。住三顯一、住 一用三,兩種屬世界悉檀。何者?世界以樂
欲為本,若眾生欲得三乘之道,不欲聞 一實之化,故佛自住一,同彼說三。又三乘 緣異,如世界隔別,故名世界悉檀也。住三
顯一,亦是世界。何者?佛隨人法,住於方便, 調熟顯一,故屬世界悉檀也。住一顯一、住非 三非一顯一,此屬第一義悉檀也。
[0799c02] 通明四悉 檀者,秖破三顯一,得有四種益。何者?君子 樂聞過,小人惡聞愆,欲知過必改,即為 破執除病,歡喜奉行,即是世界也。若執住
三,不能進道,破三從一,覺悟心生,善法 增進,是名為人也。執三是病,說一為樂,是 名對治也。若聞破三得見理,名第一義
也。餘九種例爾。故知佛之善巧稱合機緣,皆 令得益,四悉檀之力也 (云云) 。
[0799c10] 二、結本門十 用為四悉檀者,亦有別、通二意。住迹顯本、 住本用迹,此屬世界悉檀,亦名隨樂欲,釋
如前。開迹顯本、會迹顯本、住迹用本,屬為人 悉檀,不改途更修,還約本法修顯本也,釋 如前。破迹、廢迹、覆迹,屬對治。住本顯本、住
非本非迹顯本,屬第一義,釋如前。
[0799c16] 次、通約 一科,結四悉檀,亦如前,餘九例亦爾,具解 (云 云) 。
[0799c18] 五、悉檀同異者,餘經亦用四悉檀,破三顯 一、破迹顯本等,而與此有異。即為兩:一、迹 門明異。二、本門明異。
[0799c20] 迹門異者,三藏中亦 用四悉檀破廢等意,但為有餘、無餘涅槃 (云 云) 。《大品》中共般若,亦用四悉檀破立廢等意,
但悟真理,未能久圓 (云云) 。方等中亦破三顯 一,於菩薩人有一分同,二乘人不得入實, 故十弟子被淨名訶墮八邪、不入眾數,此
是破斥之語。稱歎不思議大乘之道,皆用四 悉檀意,而二乘不悟也。此經用四悉檀意, 二乘而得斷疑除執,入佛正道,受記作佛。
故知此經用四悉檀巧妙。文云:「言辭柔軟, 悅可眾心。」身子領解云:「佛以種種緣,譬喻巧 言說,其心安如海,我聞疑網斷……安住實智 中。」即其義也。
[0800a03] 問:
[0800a03] 法華顯一,還藉先破,無前 調熟,今亦不解。
[0800a04] 答:
[0800a04] 今日得悟,由昔彈訶,但 功屬此經,名非彼得。譬如百人共圍一賊, 而攻圍之力實賴眾人,能擒賊者得勳,不 屬百人 (云云) 。
[0800a07] 此經開權顯實,四悉檀大用最 為雄猛 (云云) 。發迹顯本,四悉檀永異眾經。何 者?迹中力用,已出諸教;本中十用,諸經無一,
況當有十!迹中悉檀已出諸經,本中悉檀 諸經無一,何況有四!可以意推,無煩多 記也。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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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3 冊 No. 1716 妙法蓮華經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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