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aofa Lianhua Jing Xuan Yi 妙法蓮華經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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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五上天台智者大師說
[0732b21] 明最實位者,即圓教位也。此為十意:一、簡 名義。二、明位數。三、明斷伏。四、明功用。五、明
麁妙。六、明位興。七、明位廢。八、開麁顯妙。九、 引經。十、妙位始終。
[0732b24] 一、簡名義者,若圓別不 同自有十意,下辨體中說。今約通、別、圓,三 句料簡:一、名通義圓。二、名別義圓。三、名義俱 圓。
[0732b27] 名通義圓者,下文云:「我等今日,真阿羅漢。 普於其中,應受供養。」又云:「我等今日,真是
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此名與通、藏同 而義異。何者?彼但殺四住之賊,無明尚在, 此不生義偏,故天女曰:「結習未盡,華則著
身。」今殺通、別兩惑,得如來滅度,故殺賊義 圓。又彼是分段不生,界外猶生。《寶性論》云:「二 乘於無漏界,生三種意陰。」今則分段、變易二
俱不生,不生義圓。彼是界內應供,非界外應 供。《淨名》曰:「其供汝者,不名福田。」則應供義 偏。今則普於其中應受供養,則應供義圓。
彼但小乘,從他聞四諦聲,則聲偏、聞偏。今能 令一切法界,聞一實四諦、佛道之聲,使一切 聞,則聲聞義圓。故知依義不依語,從圓判 位也。
[0732c12] 名別義圓者,如五十二位,名與別同。 而初、中、後位,圓融妙實,隨自意語,非是教道 方便,依義不依語,應從圓判位也。
[0732c14] 名義俱 圓者,文云:「開示悟入,皆是佛之知見。」佛一切 種智知、佛眼見,此之知見,無有缺減。又,入
如來室,坐如來座,以如來莊嚴,此則名義 俱圓,判於圓位也。
[0732c18] 二明位數者,又為三:一、 明數。二、引證多少。三、料簡。
[0732c19] 數者,人解不同。 有言:頓悟即佛,無復位次之殊。引《思益》云: 「如此學者,不從一地至一地。」又有師言:頓
悟初心即究竟圓極,而有四十二位者,是 化鈍根方便,立淺深之名耳。引《楞伽》云: 「初地即二地,二地即三地,寂滅真如,有何次
位?」又有師言:初頓悟至十住,即是十地;而 說有十行、十迴向、十地者,此是重說耳。今 謂諸解,悉是偏取。然平等法界,尚不論悟
與不悟,孰辨淺深?既得論悟與不悟,何妨 論於淺深?究竟大乘,無過《華嚴》、《大集》、《大品》、 《法華》、《涅槃》,雖明法界平等、無說無示,而菩薩
行位終自炳然。又有人言:平等法界,定無次 位。今例難此語:真諦有分別耶?真諦無分 別耶?見真之者,判七賢、七聖、二十七賢聖等。
今實相平等,雖無次位,見實相者,判次 位何咎?《大論》云:「譬如入海,有始入者,到中 者,至彼岸者。」若見真判位,如江河深淺,
若實相判位,如入海深淺。故《普賢觀》云:「大 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論 諸次位,非徒臆說。隨順契經,以四悉檀明
位無妨,還約七種以明階位,謂十信、十住、 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
[0733a12] 今於十信之前, 更明五品之位 (云云) 。若人宿殖深厚,或值善 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謂一法一切法,
一切法一法,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如前 所說,起圓信解,信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 微塵有大千經卷。欲開此心而修圓行。圓
行者,一行一切行。略言為十:謂識一念,平 等具足,不可思議。傷己昏沈,慈及一切。又 知此心,常寂常照。用寂照心,破一切法,即
空、即假、即中。又識一心諸心,若通、若塞。能於 此心,具足道品,向菩提路。又解此心,正、助 之法。又識己心,及凡、聖心。又安心不動、不
墮、不退、不散。雖識一心,無量功德,不生 染著,十心成就。舉要言之,其心念念悉與 諸波羅蜜相應,是名圓教初隨喜品位。
[0733a26] 行者 圓信始生,善須將養。若涉事紛動,令道芽破 敗。唯得內修理觀,外則受持、讀誦大乘經 典,聞有助觀之力。內外相藉,圓信轉明,十
心堅固。《金剛般若》云:「一日三時,以恒河沙身 布施,不如受持一句功德。」初品觀智如目, 次品讀誦如日。日有光故,目見種種色。《論》
云:「於實名了因,於餘名生因。福不趣菩 提,二能趣菩提。」聞有巨益,意在於此,是名 第二品位。
[0733b06] 行者內觀轉強,外資又著,圓解在 懷,弘誓熏動,更加說法,如實演布。《安樂行》 云:「但以大乘法答。設以方便隨宜,終令悟
大。」《淨名》云:「說法淨,則智慧淨。」《毘曇》云:「說法 解脫,聽法解脫。」說法開導,是前人得道全因 緣,化功歸己十心則三倍轉明,是名第三 品位。
[0733b12] 上來前熟觀心,未遑涉事。今正觀稍 明,即傍兼利物。能以少施,與虛空法界等。 使一切法趣檀,檀為法界。《大品》云:「菩薩少
施,超過聲聞、辟支佛上,當學般若。」即此意 也。餘五亦如是。事相雖少,運懷甚大。此則 理觀為正,事行為傍,故言兼行布施。事福
資理,則十心彌盛,是名第四品位。
[0733b18] 行人圓觀 稍熟,理事欲融,涉事不妨理,在理不隔 事,故具行六度。若布施時,無二邊取著,十
法界依、正,一捨一切捨,財、身及命,無畏等施。 若持戒時,性重、譏嫌等無差別;五部重輕,無 所觸犯。若行忍時,生、法寂滅,荷負安耐。若
行精進,身心俱淨,無間無退。若行禪時, 遊入諸禪,靜散無妨。若修慧時,權實二智, 究了通達;乃至世智,治生產業,皆與實相
不相違背。具足解釋佛之知見,而於正觀, 如火益薪。此是第五品位。
[0733b28] 如此五品圓信 功德,東西八方不可為喻。雖是初心,而勝 聲聞無學功德,具如經說。若欲比決取解,
類如三藏家別、總四念處位。義推如通教乾 慧地位,亦如伏忍位。義推亦得是別教十信 位 (云云) 。
[0733c04] 私謂:五品位是圓家方便,初欲令易 解準小望大,如三藏之五停心。初品圓信 法界,上信諸佛,下信眾生,皆起隨喜,是圓
家慈停心,遍對治法界上嫉妬。第二品讀誦 大乘文字,文字是法身氣命,讀誦明利是圓 家數息停心,遍治法界上覺觀。說法品能自
淨心,亦淨他心,是圓家因緣停心,遍治法 界上自、他癡。癡去故,諸行去乃至老死去,兼 行六度品,是圓家不淨停心。六蔽初名貪欲,
若捨貪欲,欲因、欲果皆捨。捨故無復報身, 非淨非不淨也。正行六度品,是圓家念佛停 心。正行六度時,即事而理,理不妨道,事妨
於道。即事而理,無障可論。大意如此 (云云) 。
[0733c17] 一明十信位者,初以圓聞,能起圓信,修於 圓行,善巧增益,令此圓行五倍深明,因此圓 行得入圓位。以善修平等法界,即入信心。
善修慈愍,即入念心。善修寂照,即入進心。 善修破法,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 善修道品,即入不退心。善修正助,即入迴
向心。善修凡聖位,即入護法心。善修不動, 即入戒心。善修無著,即入願心。是名入十 信位。《纓珞》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百法為
一切法之根本也。」是名圓教鐵輪十信位,即 是六根清淨,圓教似解,煗、頂、忍、世第一法。《普 賢觀》明無生忍前有十境界,即此位也。
[0733c28] 入 此信心,能破界內見、思盡,又破界外塵沙 無知,能伏無明住地之惑。《仁王般若》云:「十善
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亦此位也。 此位,經經出之不同。《華嚴》法慧菩薩答正 念天子,明菩薩觀十種梵行空,學十種智
力,入初住。十種梵行空即一實諦,亦無作之 滅諦。學十種智力,即觀無作之道諦,即十 信位也。若《大品》云:「譬如入海,先見平相。」亦
是是乘從三界中出也。《仁王般若》、《普賢觀》 如前引。下文入如來室、座、衣等,即是修四安 樂行行處、近處。《涅槃》云:「復有一行,是如來
行,所謂大乘。」《大論》云:「菩薩從初發心,即觀 涅槃行道。若觀涅槃行道,生相似解,即 是一行如來行也。」 (云云) 。
[0734a13] 二、明十住位者,以從 相似十信,能入十住真中智也。初發心住發 時,三種心發:一、緣因善心發。二、了因慧心發。
三、正因理心發。即是前境、智、行妙三種開發 也。住者,住三德涅槃也。緣因心發,即是住 不可思議解脫首楞嚴定;慧心發,即是住摩
訶般若畢竟之空;正因心發,即是住實相法 身中道第一義。舉要言之,即是住三德一 切佛法也。又住清淨圓滿菩提心,無緣慈悲,
無作誓願,普覆法界。又住一念中,成就一 切萬行諸波羅蜜。又住一切種智,圓斷法界 見、思、無明。又住得佛眼,圓見十法界三諦
之法。又住圓入一切法門,所謂二十五三昧, 冥益眾生。又成就菩薩圓滿業,能顯一切神 通,謂三輪不思議化彌滿法界,顯益眾生。
又能成就開權顯實,入一乘道。又能嚴淨 一切佛土,能起三業,供養一切十方佛,得 圓滿陀羅尼,受持一切佛法,如雲持雨。又
住能從一地,具足一切諸地功德,心心寂滅, 自然流入薩婆若海。《華嚴》云:「初住菩薩所有 功德,三世諸佛歎不能盡。若具足說,凡人
聞,迷亂心發狂。」私謂:初住成就十德,應是 十信中十法,轉似為真,一住具十。細意尋 之,對當相應。何者?十信百法為一切法本,
豈不得作此釋耶?初住既爾,三觀現前,無 功用心斷法界無量品無明,不可稱計。一 往大分,略為十品智斷,即是十住故。《仁王》
云:「入理般若名為住。」即是十番進發無漏, 同見中道佛性第一義理。以不住法,從淺 至深,住佛三德及一切佛法,故名十住位。
此位,諸經出處不同。《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了達諸法真實之性,所有聞法,不由 他悟。是菩薩成就十種智力,究竟離虛妄,
無染如虛空。清淨妙法身,湛然應一切,當 知即是發真無漏,斷無明初品也。《淨名》云: 「一念知一切法,是為坐道場,成就一切智
故。」亦是入不二法門,得無生忍也。《大品》明 「從初發心,即坐道場、轉法輪、度眾生。」當 知,此菩薩為如佛,亦是阿字門,所謂一切
法初不生也。即是今經為令眾生開佛知 見,亦是龍女於剎那頃發菩提心,成等正 覺。即是《涅槃》明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
心,前心難。此諸大乘,悉明圓初發心住位也。 乃至第十住 (云云) 。
[0734b27] 三、明十行位者,即是從十 住後,實相真明,不可思議。更十番智斷,破十 品無明,一行一切行,念念進趣,流入平等法
界海。諸波羅蜜任運生長,自行、化他,功德與 虛空等,故名十行位也。
[0734c02] 十迴向位者,即是 十行之後無功用道,不可思議真明念念開 發一切法界,願行事理自然和融,迴入平等
法界海。更證十番智斷,破十品無明,故名 迴向也。
[0734c06] 十地位者,即是無漏真明入無功用 道,猶如大地能生一切佛法,荷負法界眾 生,普入三世佛地。又證十番智斷,破十品
無明,故名十地位也。
[0734c09] 等覺地者,觀達無始 無明源底,邊際智滿,畢竟清淨。斷最後窮源 微細無明,登中道山頂,與無明父母別,是 名有所斷者,名有上士也。
[0734c12] 七、明妙覺地者, 究竟解脫無上佛智故,言無所斷者,名無上 士。此即三德,不縱不橫,究竟後心,大涅槃也。
一切大:理大、誓願大、莊嚴大、智斷大、遍知大、道 大、用大、權實大、利益大、無住大。即是前十觀 成乘,圓極竟在於佛,過茶無字可說 (云云) 。
故盧舍那佛名為淨滿,一切皆滿也。
[0734c18] 二次引 眾經,明位數多少者,《大涅槃》云:「月愛三昧, 從初一日至十五日,光色漸漸增長。又從十
六日至三十日,光色漸漸損減。」光色增長,譬 十五智德,摩訶般若。光色漸減,譬十五斷德, 無累解脫。三十心為三智斷,十地為十智斷,
等覺、妙覺各為一智斷,合十五智斷,月體 譬法身。《大經》云:「月性常圓,實無增減。」因須 彌山,故有虧盈。不增而增,白月漸著;不減
而減,黑月稍無。法身亦爾,實無智斷,因無 明故,約如論智,如實不智;約如論斷,如實 不斷。雖無智而智,般若漸漸明;雖無斷而
斷,解脫漸漸離。舉月為喻,知是圓教智斷 位也。《大經》云:「從初安置諸子祕密之藏,三 德涅槃,然後我當於此祕藏而般涅槃。」此 即最後智斷也。
[0735a04] 問:
[0735a04] 何得知月喻譬位耶?
[0735a04] 答:
[0735a05] 《仁王》明十四忍:三十心為三般若,十地為 十般若,等覺為一般若,十四般若在菩薩心 中,皆名為忍。轉至佛心,名之為智。此與
十五日明智位同。《勝天王》明十四般若位, 正用十四日月為譬。故作此釋也。
[0735a09] 《大品》明 四十二字門,語等、字等,南岳師云:「此是諸佛 密語,何必不表四十二位?」諸學人執《釋論》,
云無此解,多疑不用。但《論》本文千卷,什師 作九倍略之,何必無此解耶?今謂:此解深 應冥會。何者?《經》云:「初阿後茶,中有四十。初
阿字門,具四十一字;後茶亦爾。」《華嚴》云:「從 初一地具足一切諸地功德。」此義即同。《經》 云:「若聞阿字門,則解一切義,所謂諸法初
不生故。」此豈非圓教初住,初得無生法忍?過 茶無字可說,豈非妙覺無上、無過?〈廣乘品〉 明一切法皆是摩訶衍竟,即說四十二字
門,豈非圓教菩薩從初發心,得諸法實相、 具一切佛法,故名阿字;至妙覺地,窮一切 法底,故名茶字。此義,其數與圓位,甚自分
明。又,四十二字後,即說菩薩十地,此是顯 別教方便之次位也。又,次十地之後,說三 乘共十地,此顯通教方便位也。經文次比,三
義宛然。今取四十二字,以證圓位也。
[0735a27] 此經 〈分別功德品〉明初心五品弟子之位,文甚分 明。〈法師功德品〉明六根清淨相。〈方便品〉云:
「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為令眾 生開佛知見。」四句,南岳師解云:「開佛知見是 十住位;示佛知見是十行位;悟佛知見是十
迴向位;入佛知見是十地等覺位。皆言佛知 者,得一切種智也。皆言佛見者,悉得佛 眼也。」又《經》云:「是為諸佛一大事因緣」者,同
入一乘諸法實相也。又云:「唯佛與佛,乃能 究盡諸法實相」者,即是妙覺位也。又〈譬喻 品〉,諸子門外索車,長者各賜等一大車。是時
諸子乘是寶乘,遊於四方。嬉戲快樂,自在 無礙,直至道場。言四方者,即譬開、示、悟、入 四十位也。直至道場,即是究盡實相,妙覺
位也。〈序品〉中,天雨四華,表此四十因位也。 如上所引,眾經為證。及引今文,明四十二 位炳然,皆是無次位之次位,達於實相,增 道損生,論次位耳。
[0735b16] 三、料簡者。
[0735b16] 問:
[0735b16] 無明覆佛 性中道,止作四十二品斷耶?答:
[0735b17] 無明雖無 所有,不有而有,不無階品。一往大分為四 十二品。然其品數無量無邊。《大論》云:「無明品
類,其數甚多,是故處處說破無明三昧。」又云: 「法愛難盡,處處重說般若也。」此諸圓位,不 可思議。若專對法門,尋者失意,多別解、別
執,則乖圓融之道。如此等位,莫以凡情局 取,不以凡心能宣。《華嚴》云:「諸地不可說,何 況以示人!」且置是事。若大乘懺悔,發初隨
喜圓信之心,獲一旋陀羅尼,已不可向人 說;雖種種分別,亦不可解。況後諸位,二乘 尚不聞其名,豈凡人能說?此語有意,大師
自說己證也。又且置是事:聲聞學四念處, 發得煗法,亦不可向外凡說盡。設種種解, 亦不能知。又置是事。如人坐禪,初發五支,
不可為未證者說。設方便說,彼亦不解。又 置是事。斲輪人不能以其術授其子,況諸 深法而可說耶?
[0735c05] 末代學者,多執經論,方便斷 伏、諍鬪 (云云) 。如水性冷,不飲安知?此乃諸佛 赴緣不思議語,隨機增減,位數不同。爾未
證得,空諍何為?普願法界眾生,歸僧息諍 論,入大和合海。
[0735c09] 又以四句料簡圓位,或開 初合後,或開後合初,或初後俱開,或初後 俱合。如《大經》明三十三天不死甘露,將、臣共
服。此譬諸位,開前為三十心,合十地為 一,等覺為一,譬三十二臣,喻於因位;妙覺 為主,譬於果位。君之與臣,同服甘露;因之
與果,俱證常樂。若不以圓位釋之,此文難 會。是為開初合後,以明圓位也。
[0735c16] 若十四般 若,合三十心為三般若,開十地為十般 若,就等覺為十四般若,皆是因位;轉入薩 婆若,即是果位。是為合前開後,以明圓位。
若四十二字門,即是初後俱開,以明圓位。若 天雨四華,表開、示、悟、入;遊於四方者,此即 前後俱合。諸經開合不同,皆是悉檀方便,而 圓位宛然矣。
[0735c23] 三、明圓位斷伏者,五品已圓 解一實四諦,其心念念與法界諸波羅蜜相 應,遍體無邪曲偏等倒,圓伏枝、客、根本惑,
故名伏忍。諸教初心,無此氣分。《大經》云:「學 大乘者,雖有肉眼,名為佛眼。」 [穀-禾+卵] 中鳴,勝諸
鳥。例如:小乘伏煗,佛法則有,外道則無。今此 伏忍,圓教則有,三教則無。
[0735c29] 十信之位,伏道轉 強。發得似解,破界內見、思,界內、界外無知塵 沙。如經文云「得三陀羅尼」,但名似道,未是
真道。旋陀羅尼是旋假入真。百千旋陀羅尼 是旋真入俗。法音方便正是伏道,未得入 中。如《纓珞》從假入空觀,雖斷見、思,但離虛
妄,名為解脫,其實未得一切解脫。當知,六 根雖淨,圓教煗、頂四善根,柔順忍,伏道位耳。
[0736a08] 若入初住,得真法音陀羅尼,正破無明,始 名斷道。見佛性常住第一義理,名圓教無 生忍。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皆破無明,同是
無生忍位。妙覺,斷道已周,究竟成就,名為寂 滅忍。
[0736a12] 若約位別判,伏、順二忍但伏不斷,例 如無礙道。妙覺一忍,斷而不伏,例如解脫 道。無生一忍,亦伏、亦斷,亦無礙,亦解脫。若論
通義,妙覺、寂滅忍,亦名無生忍。《大經》云:「涅言 不生;槃言不滅。不生不滅,名大涅槃。」亦名伏 忍。《仁王》云:「從初發心至金剛頂,皆名伏忍。」
伏是賢義。普賢菩薩居眾伏之頂。伏忍既通, 順忍可解。伏、順既其通上,寂滅、無生亦應 通下。《思益》云:「一切眾生即滅盡定。」《淨名》云:
「一切眾生皆如也。」如即無生忍。又就事為無 生,就理為寂滅。又分證為寂滅,讓果為無 生。
[0736a23] 若約因果,亦有通別。通者,一切眾生即 大涅槃,即是約因論果。佛性者,名之為因, 此即約果論因。《大經》云:「是果非因,名大涅
槃;是因非果,名為佛性。」了見佛性,乃是於 佛。故亦得是因 (云云) 。等覺望妙覺為因,望 菩薩為果。自下已去,亦因、亦因因,亦果、亦
果果。約分別義者,伏、順二忍未是真因;無 生一忍,未是真果。從十住去,名真因;妙覺, 名真果。云何伏、順非真因?例如,小乘方便
之位,不名修道;見諦已去,約真修道。此義 可知。今順忍中,斷除見、思,如水上油,虛妄 易吹。無明是同體之惑,如水內乳,唯登住
已去菩薩鵝王,能唼無明乳、清法性水,從 此已去,乃判真因。
[0736b07] 復次別教,判三地或四 地,斷見盡;六地或七地,斷思盡。此不應爾。 何者?無明見、思,同體之惑,何得前後斷耶?
當是別教附傍小乘方便說耳。若見先盡, 則實理無復有障,云何十地見不了了?《地 持》云:「第九、離一切見清淨淨禪。」第九是等覺
地,入離見禪,乃成大菩提果。若見先斷,等 覺復何所離?若思前盡,後地應無果報及 諸禪定。何者?《華嚴》明阿僧祇香雲、華雲,不可
思議充塞法界者,此是菩薩勝妙果報所感 五塵,呼此為欲界思惑。一切菩薩皆入出 無量百千三昧禪定心塵之法,呼此為色、無
色界思惑。若七地思盡,上地應絕六塵,何 故復言:「三賢、十聖住果報」?若住果報,思不 前盡?今明如此見、思,通至上地,至佛方盡。
故云:「唯佛一人居淨土,唯佛一人能盡源。」是 故伏斷,如前分別 (云云) 。
[0736b23] 問:
[0736b23] 界內必先斷見,次 思,後無知。界外何意不爾?答:
[0736b24] 界內為三途苦 重,先斷見,次思,後及無知。界外苦輕,故先 枝,後本。又,思無知,不障偏真,為見真理,故
先除見。界外塵沙是體上惑,遠能障理,先 却遠障,次除近障 (云云) 。復次,三藏中,後身菩 薩及超果二乘,見、思同斷,亦先斷思 (云云) 。不
超果者,前後斷耳。通教亦有超,不超二義。別 教前後斷,圓教同斷。前後之問,但見一途耳 (云云) 。
[0736c03] 四、明功用者,若分字解義,功論自進, 用論益物。合字解者,正語化他。五品之位, 理雖未顯,觀慧已圓,具煩惱性,能知如來
祕密之藏,堪為世間作初依止。依止此人, 猶如如來,當知不久,詣於道樹,近三菩 提。一切世間,皆應向禮;一切賢聖,皆樂見
之。若六根似解,圓觀轉明,長別苦海。能以 一妙音,遍滿三千界,隨意之所至,一切天 龍皆向其處聽法。其人有所說法,能令大
眾歡喜,猶是第一依止。《涅槃》標四依,義通 圓、別。人師多約別判。地前通名初依。登地 至三地,斷見盡,名須陀洹。至五地侵思,
名斯陀含,是第二依。至七地思盡,名阿那 含,是第三依。八地至十地,欲色心三習盡, 名阿羅漢,是第四依。若推圓望別,應約十
住明三依,對住前為四依。若始終判者,五 品、六根為初依;十住為二依;十行十迴向 為三依;十地等覺為四依。
[0736c20] 從初住已上,總 論功用;若豎功未深,橫用不廣;豎功若深, 橫用必廣。譬如諸樹,根深則枝闊,華葉亦多。
初住豎破一分無明,獲一分二十五三昧, 顯一分我性。論其實處,不可思議,依於教 門。橫則百佛世界,分身散影,作十法界像,
利祐眾生。如是住住豎入,倍倍轉深,無明漸 漸盡、三昧轉轉增,我性分分顯、橫用稍稍廣。 千佛界、萬佛界、恒沙佛界、不可說不可說佛
界,遍如是界,八相成道,教化眾生,況餘九 法界身耶?諸行、諸地,亦復如是。論其滿足,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無明之源。故經言:「如佛心
中無無明,唯佛法王住究竟王三昧。毘盧遮 那法身,橫周法界,豎極菩提,大功圓滿,勝 用具足」 (云云) 。
[0737a05] 五、通諸位論麁妙者,小草止 免四趣,不動、不出。中草雖復動、出,智不窮 源,恩不及物。上草雖能兼濟,滅色為拙。
小樹雖巧,功齊界內,故其位皆麁。大樹實 事,同緣中道,皆破無明,俱有界外功用,故 此位為妙。而別教從方便門,曲逕紆迴,所因
處拙,其位亦麁。圓教直門,是故為妙。又,三藏 菩薩,全不斷惑,望圓教五品,有齊有劣:同 不斷惑,是故言齊;五品圓解常住,彼全不
聞常住,是故為劣。若三藏佛位,斷見、思盡, 望六根清淨位,有齊、有劣:同除四住,此處 為齊;若伏無明,三藏則劣。佛尚為劣,二乘
可知。當知,三草蒙籠,生用淺短,故其位皆 麁。若乾慧地、性地,望五品位,有齊、有劣,例 前 (云云) 。若八人、六地,見、思盡,七地修方便,至
佛斷習盡,望圓教似解,有齊、有劣,例前 可解當知。小樹之位,未有干雲婆娑之能, 是故皆麁。若別教十信望五品位,有齊、有
劣:同未斷惑,是故為齊;十信歷別,五品圓 解,此則為優。別教十住斷通見、思,十行破 塵沙,十迴向伏無明,秖與圓家十信位齊 優劣 (云云)
。若登地破無明,秖與圓家初住齊。 何者?若十地十品破無明,圓家十住亦十品 破無明。設開十地為三十品,秖是圓家十 住三十品齊。若與為論,圓家不開十住,合
取三十心為三十品,與別家十地三十品 等者,則十地與圓家十迴向齊。若奪而為 論,別家佛地與圓家初行齊;與而為論,別 家佛地與圓家初地齊。故知,別教權說判
佛則高;望實為言,其佛猶下。譬如邊方未 靜,授官則高;定爵論勳,置官則下。別教權 說,雖高而麁;圓教實說,雖低而妙,此譬可
解。以我之因,為汝之果,別位則麁。當知 大樹雖巨圍,要因於地,方漸生長。是知圓 位從初至後,皆是實說。實伏、實斷,俱皆稱 妙 (云云)
。《大論》云:「譬如有樹,名曰好堅。在地 百歲,一出即長百丈,蓋眾樹頂。」此譬圓位 也。
[0737b13] 六明位興者,問:
[0737b13] 權位皆麁,佛何意說耶?
[0737b14] 答:
[0737b14] 為諸眾生好樂不同,生善緣不同,知過 改惡不同,當說取悟不同,是故如來種種 諸說,皆有利益。若隨界內好樂,說前兩教
位。若隨界外好樂,說後兩教位。生界內事 善,說三藏位。生界內理善,說通教位。生界 外事善,說別教位。生界外理善,說圓教位。
破界內事惡,說三藏位。破界內理惡,說通 教位。破塵沙事惡,說別教位。破無明理惡, 說圓教位。緣事入真,說三藏位。緣理入真,
說通教位。從事入中,說別教位。緣理見中, 說圓教位。為是義故,諸位得興,階差高下 無量矣。
[0737b25] 七明位廢者,理本無位,位為緣興。 緣既迭興,位亦迭謝。非是《法華》始復廢也。須 識諸破立意,不得妄破妄立。何者?元夫如
來立三藏位,權生事善。事善既生,濟用若 足,便須廢也。通、別位亦如是。此是如來破 立之意。若《毘曇》、《婆沙》中明菩薩義,龍樹往往
破之,謂其失佛方便,是故須破;申佛方便, 是故須立。此是龍樹破立意。若常途大乘師, 全不整理三藏,此則失佛方便。常途小乘
師,探取經義,釋所弘之論,辨菩薩義。《毘婆 沙》自說菩薩義,而不肯用。取大乘經,解三 藏空、有二門,豈應相會?此有二過:一、埋佛
方便。二、彰論主不解菩薩義。是故須破。縱 令引經釋大乘義,是何等大乘?若作通教 大乘者,三乘同入真諦,至佛亦然。那得八
地觀中道、破無明?作通義不成,是故須 破。若作別教大乘義者,始從初心與二 乘異,那得六地將羅漢齊?作別義不成,是
故須破。又,別是方便,執權謗實,是故須破。 往者,人往義定,今窺見其過,是故須破。申 佛方便,復應須立,即是今時破立之意。而圓
教起自一師,超三權、即一實。境、智、行、位, 不與前同。若文理有會,夷塗共遊,失旨乖 轍,請從良導。先敘此意,次明廢位也。
[0737c19] 若佛 赴機,興廢破立者,如《無量義經》云:「無量法者, 從一法生,所謂二道、三法、四果。」二道者,即頓、
漸也。三法者,即三乘也。四果者,四位也。此無 量法,從一法生。何者?二道既是頓、漸,頓即 大道,日照高山,且置未論。今明漸道之初,
即三藏教。教云:求佛當三阿僧祇劫修六度 行,百劫種相,乃可得佛。欲令生事善,故 作是說。欲求佛者,改惡從善,善立教廢。即
便破曰:豈有菩薩不斷結惑,而得菩提?毒 器不任貯食,此教即廢,行、位皆廢。本望果 行因,無果可望,佛智、佛位俱廢。
[0738a01] 若約二乘 辨廢者,本令事行調心,從拙度見真,見 真已,教意即足,是故析教廢。為此諸義,故言
廢藏、立通。元稟通教,不學三藏者,不於 此人論廢。立通之意,為生理善,體法斷惑, 從巧度入真,教意即足。智者見空,復應見
不空,那得恒住於空?通教則廢,菩薩行、智悉 廢,佛智位亦廢 (云云) 。二乘但教廢,餘者 (云云) 。此
通教,通通、通別。共般若意,如上說。不共般若 意,則有不廢 (云云) 。故知成論、地論師,秖見共 般若意,不見不共意。中論師得不共意,失
共意。通教既具兩意,於通菩薩及方便聲聞, 即是廢義;住果聲聞,未是廢義;不共菩薩則 不廢義 (云云) 。
[0738a14] 若別起時,生界外事善。若破無 知塵沙,事善既成,教意即足,復須破。此隨他 意語,是故別教教廢,地前行位悉廢,地上位
及佛位皆廢高歸下,是故廢別立圓。
[0738a17] 圓八 番位皆是實位,故不須廢。《大經》云:「一切江河, 悉有迴曲。一切叢林,必有樹木。」諸教隨情,故
有迴曲。三草二木是佛方便,故非真實,宜須 廢位。金沙大河直入西海;金銀之樹悉是寶 林。非曲,是直,是故不廢。昔從頓出漸,漸不
合頓。引漸入頓,處處須廢。今已會頓,頓何 須廢?文云:「始見我身」 (云云) 。是故一教不廢。又 云:「但說無上道」,此道不廢。「昔於一佛乘,分
別說三」,三乘不合,欲令三合一,處處須廢。 今會三歸一,同乘一乘,是故一行不廢。
[0738a27] 昔 四果隔別,謂羅漢、辟支佛、菩薩習果、方便 佛果。又四佛為四果。欲合此果,處處須 廢。今草庵已破,化城又滅,同至寶所,是故
一果不廢。若從是義,三廢、一不廢。然三 教有廢、有不廢。何者?從得道夜至泥洹夜, 所說四《阿含經》,結為聲聞藏,初教何曾廢?
成前人事善,逗後人事善,故有廢、有不廢。 通教成前逗後,亦如是。別教成前逗,後亦 如是。
[0738b07] 圓教有立、有不立。初照高山,已自是 立,於三藏者不立。文云:「始見我身,入如來 慧。」即是前立。學小者,今入佛慧,即是後立。
中間可知。諸行智有廢、有不廢。諸果位有 廢、有不廢。
[0738b11] 若歷諸味,乳味有兩教:一教行 位,亦廢、亦不廢:一教行位,不廢。酪教行位,有 廢、有不廢。生蘇四教:三教行位,有廢、有不
廢;一教行位,不廢。熟蘇三教:兩教行位,有廢、 有不廢;一教行位,不廢。《法華》三教行位皆廢, 一教行位不廢。但說無上道,同乘一寶乘,
俱直至道場,故三義皆不廢。《無量義》云:「二道、 三法、四果」不合,至《法華》皆合,故不論廢。成 道已來,四十餘年,未顯真實,《法華》始顯真
實。相傳云:佛年七十二歲。說《法華經》 (云云) 。
[0738b21] 又教廢、行位不廢。行位廢、教不廢。俱廢、俱不 廢。云何教廢、行位不廢?住果聲聞,猶在草 庵,行位不廢,而教廢也。云何行位廢、教不
廢?利根密益,不待廢教,早休行位者是 也。云何俱廢?三藏菩薩是也。云何俱不廢? 逗後緣者是也。通教、別教例此可解 (云云) 。
[0738b27] 若就施權,三教行位立、一不立;若就廢權, 三教行位廢,而一不廢;若就利根,一立、三不 立;若就鈍根,三立、一不立;若就轉鈍為利,
一立、三不立;利鈍合論,亦立、亦不立,亦廢、亦 不廢;若就平等法界,非立、非不立,非廢、非 不廢。
[0738c03] 又廢教、更聞教,自有廢教不更聞 教,自有不廢教更聞教,自有不廢教不 更聞教。云何廢教更聞教者?如廢六度事
善,更聞亡三理善。云何廢教不更聞教?如 住果二乘,廢教已,入滅。云何不廢教更聞 教?如逗次第學者,方等中並聞小大名者。
云何不廢不更聞?未廢教而密入者。
[0738c09] 又廢 智、更修智,不廢智、更修智,廢智、不修智, 不廢智、不修智。云何廢智、更修智?三藏菩
薩廢己智,更修無生智。云何不廢智、更修 智?住果聲聞,不廢己智,薳復遊觀,學無生 智,實不用巧智斷結也。又次第習者是也。
云何不廢智、不修智?亦是住果聲聞,生滅 度想,不肯修大也。如四弟子領解云:「我昔 身體疲懈,但念空無相願,於菩薩法,都無
願樂之心」者是也。及更逗後緣者是也。云 何廢智、不修智?廢三藏智菩薩,退為諸 惡者是也。亦是廢智已,密入頓中,不修方 便智是也。
[0738c21] 又廢位、更入位,廢位、不入位, 不廢、不更入,不廢而入。云何廢位更入位? 三藏菩薩,廢不斷惑位,入斷惑位。云何廢
位不更入位?謂廢位密悟頓者,不入次 第位也。云何不廢位不更入位?謂住果二 乘是也。云何不廢位而更入位?謂逗後緣
者,亦是未廢密悟而入上位也。通教、別教, 智位料簡。亦應如此 (云云) 。
[0738c28] 問:
[0738c28] 廢更修,可有 益,廢不更修,有何益?答:
[0738c29] 自有廢修得益。 自有訶廢,聞雖不修,而有恥小鄙劣,折 其取證之心,亦是有益。又,齊其斷結,謂言 無益,迴心入大,即是得益
(云云) 。
[0739a03] 八開麁位、 顯妙位者,若破三顯一,相待之意,可得如 前。即三是一,絕待之意,義則不爾。何者?昔
權蘊實,如華含蓮;開權顯實,如華開蓮現。 離此華已無別更蓮;離此麁已無別更妙。 何須破麁往妙?但開權位即顯妙位也。
[0739a09] 開生死麁心者,明凡夫有反復,易發菩提 心。生死即涅槃,無二無別,即麁是妙也。若 始從凡夫,發析、體、別、圓四心者,亦是四位
初心。皆是因緣所生心,即此因緣,即空、即假、 即中,與圓初心無二無別。諸初心是乳顯 妙,即是置毒乳中,即能殺人。殺有奢促,若
按位而妙,即成假名妙。若進入方便,成相 似妙。若進入理,即成分真妙 (云云) 。
[0739a16] 若開六度 權位行者,檀即因緣生法,即空、即假、即中。開 檀得見佛性,乃至般若亦復如是。亦名置
毒乳中,即能殺人。按位即假名妙。若進方 便,成相似妙。若進入理,成分真妙 (云云) 。方 便聲聞未入位者,開權顯實亦如是。
[0739a21] 三藏 斷結位,若未開權,永無反復,如焦種無芽。 今開析空,即假、即中,如置毒酪中,亦能殺
人。按麁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判妙 也。
[0739a25] 次、開通教二乘、菩薩,亦如是。出假菩薩 位者,決了此假,假即是中,如置毒生蘇,而 能殺人。按麁即妙,是相似位。若進入,隨位
判妙。
[0739a28] 若開別教十信位者,同前。若開十住 者,同二乘 (云云) 。若開十行位者,同通教出 假菩薩。若開十迴向、伏無明位,即此而中,是
名置毒熟蘇,即能殺人。按麁即妙,是相似 位。若進入,隨位判妙。
[0739b03] 若登地之位不決了 者,秖是拙度之位。今決此權,令得顯實,即 是置毒醍醐而殺於人。
[0739b05] 按麁即妙,是十住 位。若進入,隨位判妙。若決諸權,或按位妙, 或進入妙,無麁可待,同成一妙,其義已顯。
今更譬說,譬如小國大臣,來朝大國,失本 位次,雖預行伍,限外空官。若大國小臣,心 膂憑寄,爵乃未高,他所敬貴。諸教諸位,決
麁入妙,雖得入流,欲比圓教八妙,猶是 從鈍中來。圓教發心,雖未入位,能知如來 祕密之藏,即喚作佛。初心尚然,何況後位乎! (云云) 。
[0739b14] 九、引《涅槃》五譬,成四教位。若不將四 教釋譬,譬不可解。若非五譬判四教位, 取信為難。若信經文,則位義易曉。解諸位
意,彼譬冷然。彼此相須,可謂兼美者也。彼文 云:「凡夫,如乳。須陀洹,如酪。斯陀含,如生蘇。 阿那含,如熟蘇。阿羅漢、支佛、佛,如醍醐。」此
譬三藏五位。何者?凡夫全生,未能除惑,菩 薩亦爾,但得如乳。須陀洹破見,革凡成聖, 如乳變為酪。斯陀含侵六品思,故如生蘇。
阿那含欲界思盡,故如熟蘇。阿羅漢、支佛、佛, 皆斷三界見思盡,故同稱醍醐。故《釋論》云: 「聲聞經中,稱阿羅漢地為佛地。故共為一 味也。」
[0739b26] 問:
[0739b26] 此經以三藏菩薩為上草。彼經云 何以菩薩為乳味?答:
[0739b27] 經取化他邊強,喻之 上草。此中自證力弱,同凡夫為乳味 (云云) 。
[0739b29] 三十二云:「凡夫如雜血乳;須陀洹、斯陀含如 淨乳;阿那含如酪;阿羅漢如生蘇;支佛、菩 薩如熟蘇;佛如醍醐。」此譬通教五位也。凡
夫不斷惑,乳猶雜血。二果侵思未多,同初 果如乳。三果欲思已盡,故如酪。四果見思 俱盡,如生蘇。支佛智利侵習,小勝聲聞,故
共菩薩如熟蘇。十地名佛地,即是醍醐。
[0739c06] 前 以菩薩同凡味,故知是三藏。今以菩薩同 支佛,故知是通。若不作通釋譬義,何由可 解 (云云) 。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五上
妙法蓮華經玄義卷第五下
天台智者大師說
[0739c16] 第九卷:「凡夫佛性,如牛新生,血乳未別。聲 聞佛性,如清淨乳。支佛如酪。菩薩如生、熟 蘇。佛如醍醐。」此譬別教五位。
[0739c19] 乳譬無明,血譬四住。凡夫具此,故言雜血。 十住已斷四住之血,與二乘齊,故言聲聞 如乳。十住後心,理明智利,類支佛侵習,故
言如酪。十行破塵沙,如生蘇。十迴向,破界 外塵沙,如熟蘇。故言菩薩如生、熟蘇。登地 破無明,顯佛性,得一身無量身,百佛世界 八相作佛,故言佛如醍醐。
[0739c25] 二十五云:「雪山 有草,名為忍辱。牛若食者,即得醍醐。」牛喻 凡夫,草喻八正。能修八正,即見佛性,名
得醍醐。此譬圓教,行大直道,觀一切眾 生,即涅槃相,不復可滅。圓信、圓行不由歷 別,於一生中,即入初住,得見佛性。如牛
食忍草,不歷四味,卓出醍醐,故知圓教意 也。忍草譬境妙,牛譬智妙,食者譬行妙,出 醍醐譬位妙,此圓意也。牛食餘草,血乳轉
變,歷四味已,方成醍醐。餘方便教,境、智、行、 位,皆麁意也。
[0740a06] 前四譬,即有四處明醍醐。四 教明佛智各異,俱既稱佛,同指佛智 以為醍醐。藏、通二佛不明中道,但取果
頭佛二諦智為醍醐。別教登地破無明,即 能作佛,以中道理智為醍醐。圓教初住得 中道智,亦稱為醍醐。《纓珞》云:「頓悟世尊」,即
此初住智為醍醐也。前兩醍醐是權非實, 故有教而無人。別教醍醐名權理實,圓教醍 醐名理俱實。以是義故,前三位、五味皆麁, 圓教一味皆妙。
[0740a15] 第二十七卷云:「譬如有人,置 毒乳中,則能殺人。乃至醍醐,亦能殺人。」此 譬兩用:一、通約漸、頓,明不定教,處處皆得
見佛性也。二、約行不定。行人心行,譬之如 乳。實相智譬之以毒,毒有殞命之能,此智 有破無明之力。久遠劫來,說實相毒,置於
凡夫心乳,毒慧開發,不可為定,或於初味 發,或於後味發,不得次第往判,故言置毒 乳中,乃至醍醐,遍五味中,悉有殺義。
[0740a23] 若眾 生始於凡地,得聞《華嚴》,即便見理,入佛慧 者,此是血乳殺人。若先得十住,今《華嚴》得
悟,即是酪中殺人。十行悟者,是生蘇殺人。 十迴向悟者,是熟蘇殺人。諸地更悟,是醍醐 中殺人。若過去,先是圓教中假名、相似之位,
今聞《華嚴》得悟者,亦是乳中殺人,亦是酪、 生熟等蘇中殺人。若先是諸住、諸行等位,今 更聞《華嚴》,得增道損生,即是於醍醐中殺 人 (云云) 。
[0740b03] 若歷三藏教中,凡夫及方便位,及菩 薩位,聞三藏教,於中即能密見中道,即是 乳中殺人。若四果位,密見中道,即是酪中殺
人。顯露教中,無此事也。
[0740b06] 若通教中,凡夫及 三乘方便位,若聞通教密見佛性,即是乳 中殺人。若入位者,祕密而去,即是酪中殺
人。若菩薩道種智中去,即是生蘇殺人。九 地中去,即是熟蘇殺人。十地中去,即是醍醐 中殺人。通教聲聞,但有祕密中殺人,無顯 露不定殺也。
[0740b12] 若歷別教中,十信聞教去,即 是乳中殺人。三十心中去,即是酪殺人,生 蘇熟蘇等殺人。登地去,即是醍醐殺人也。
[0740b15] 若圓教中,發始聞經即破無明、見佛性,是 乳中殺人。六根清淨去,是酪生熟蘇等殺 人。若初住去,是醍醐殺人。
[0740b17] 若有行人,歷諸 教四譬五味過已,方得入圓教醍醐中殺人 者,此是破三顯一,相形待為妙。若置毒乳
中,味味悉殺人者,此是開權顯實,於一切 法中即見中道。故文云:「汝等所行,是菩薩 道。」不須更改途易轍而求真實,即麁見 妙,故以置毒為喻。
[0740b23] 諸經悉有祕密置毒之 妙,而未有顯露歷味入妙,亦無顯露決麁 即妙。至此《法華》方有二意。同乘寶乘,皆開
佛知見,顯露事彰,是故獨稱為妙,其意在 此。次第入妙、開麁即妙,各有兩意:按位開 入、有增進開入。若言決了聲聞法,是諸經
之王,聞已諦思惟,得近無上道,即是按位顯 妙。增道損生,即是升進入妙。故《法華》獨稱 妙也。
[0740c02] 十、明妙位始終者,真如法中無詮次, 無一地、二地,法性平等,常自寂然,豈應分 別初後始終?良由平等大慧,觀於法界無
有若干,能破若干無明,顯出無若干智慧。 約此智慧,無始而始,即是初阿;無終而終,即 是後茶;無中而論中,即是四十心。雖復差
別,則無差別,故名不思議位也。如下文云: 「聲聞、緣覺如竹林,新發、不退菩薩等,皆不能 知,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聲聞、緣覺所
不能知,此簡三藏、通教兩種二乘也。三藏 菩薩,緣真不及聲聞,聲聞尚不知,此菩薩 那得知?通教菩薩入真之智,與二乘不殊, 二乘不知,彼菩薩亦不知。
[0740c14] 今標二乘不知, 兩處菩薩亦不能測。發心不知,即指別教 十信;不退不能知,即指別教三十心。十住,
位不退。十行,行不退。十迴向,念不退。此三不 退皆不能知。三藏中不退,尚不及二乘;通 教中不退,止等二乘,二乘不知,豈重舉菩
薩?今標發心不退者,則擬別教中人也。
[0740c20] 信 力者,是假名位。堅固者,是鐵輪位。如此等位, 聞經即解,故得為妙,似位之始也。初開佛 知見,乘是寶乘,遊於東方,即是真位之始
也。三方是中位,直至道場,過茶無字可說, 即是終位也。
[0740c25] 如此諸位,乘何等乘?乘有三 種:謂教、行、證。若言是乘,從三界出,到薩婆 若中住。住有二義:一、取證故住,即通教意
也。二、所乘極故住,即別、圓意也。初心憑教所 詮,信教立行,得出三界。無明未破,未有 所證,故不見真。但乘教乘,來至此耳。我
圓教中,其誰是耶?謂五品弟子,能善發大心, 長別三界苦輪海,即其人也。教乘既息,證乘 未及,以似解慧,進修眾行,則以行為乘,
從方便三界中出,到初住薩婆若中住。我 圓教中,其誰是耶?謂十信心六根淨者,即其 人也。初住乃至等覺,更增道損生者,此以證
為乘,從因緣三界乃至無後三界中出,到 妙覺中,過茶無字可說,故言到薩婆若中 住。前來諸乘,猶有上法,不得稱住。茶無上
法,是故言住。住無住處,即妙位之終。
[0741a11] 復次, 別教十住破見思,是行三百由旬,十行破 塵沙為四百,十迴向伏無明為五百。十地 斷無明,此分見中道,即為寶所也。
[0741a14] 圓教六 根清淨時,是行四百。破無明入初住,是行 五百。二乘聞經,破無明惑,開佛知見,得記 作佛者,即是決了諸麁位,過五百由旬,來
入初住。即是妙位之始,得於證乘,遊於東 方也。若至本門中增道損生,更乘證乘,遊 於南方,是進入十行位也。西方是進入十
迴向。北方是進入十地也。又如文云:「說是 如來壽命長遠時,六百八十萬億那由他恒 河沙人得無生法忍」,即是十住。「復千倍菩
薩,得聞持陀羅尼」,即十行。「復有一世界微 塵數菩薩,得樂說辯才」,即十迴向。「復有一 世界微塵數,得旋陀羅尼」,即初地。「三千大千
微塵,得不退」,即二地。「二千國土微塵,能轉 清淨法輪」,即三地。「小千國土微塵,八生當 得菩提」,即四地。七生當得,即五地。六生當
得,即六地。五生當得,即七地。「四生當得」,即 八地。「三生當得」,即九地「二生當得」,即十地。「一 生當得」,即等覺。過此一生,即是過茶無字,
即是妙覺地,妙位之終也。
[0741b04] 將前列位中,引 《法華經》文,入此中共作一科者,即不煩 也。
[0741b07] ○第五、三法妙者,斯乃妙位所住之法也。言 三法者,即三軌也。軌名軌範,還是三法可 軌範耳。此即七意:一、總明三軌。二、歷別明
三軌。三、判麁妙。四、開麁顯妙。五、明始終。六、 類三法。七、悉檀料簡。
[0741b11] 一、總明三軌者:一、真 性軌。二、觀照軌。三、資成軌。名雖有三,秖是 一大乘法也。經曰:「十方諦求,更無餘乘,唯一
佛乘」。一佛乘即具三法,亦名第一義諦,亦 名第一義空,亦名如來藏。此三不定三,三 而論一。一不定一,一而論三,不可思議,不
並不別,伊字、天目。故《大經》云:「佛性者,亦一、非 一、非一非非一。亦一者,一切眾生悉一乘 故。」此語第一義諦。「非一者,如是數法故。」此
語如來藏。「非一非非一,數、非數法,不決定 故。」此語第一義空。而皆稱亦者,鄭重也。秖 是一法,亦名三耳。故不可單取,不可複取, 不縱不橫,而三而一。
[0741b23] 前明諸諦,若開、若合,若 麁、若妙等,已是真性軌相也。前明諸智,若開、 若合,若麁、若妙,是觀照軌相也。前明諸行,若
開、若合,若麁、若妙,已是資成軌相也。前明諸 位,秖是修此三法所證之果耳。若然,何以 重說?重說有三義:一者、前境、智、行,是因中所
乘之三軌。今明乘是大乘,已至道場,證果 所住之三軌也。二者、前作境、智等名別說,今 作法名合說。三者、前直爾散說,不論本末。
今遠論其本,即是性德三軌,亦名如來之 藏;極論其末,即是修德三軌,亦名祕密藏。 本末含藏一切諸法。從性德之三法,起名
字之三法;因名字之三法,修觀行之三法; 因觀行之三法,發相似之三法;乃至分證之 三法,究竟之三法。自成三法化他三法,為是 義故,宜應重說也。
[0741c09] 私謂一句即三句,三句 即一句,名圓佛乘。記中既從如來藏一句 出諸方便,此乃別判,例應通開。非一者,數法
故。指此為如來藏,開出三藏中三乘事相 方便。非一非非一,不決定故。指此一句,為 第一義空,開出通教三人即事而真。亦一
者,一切眾生悉一乘故。指此一句,為第一 義諦,開出別教獨菩薩乘。此諸方便,悉從圓 出。故經言:「於一佛乘,分別說三。」即此義也。
[0741c18] 二、歷別明三法者,先須識如來開、合方便, 然後乃解總攬三法為一大乘也。佛從何 法開諸權乘?如《大經》明佛性非一,如是數
法,說三乘故。當知,諸乘數法,為如來藏所 攝。佛於此藏,開出聲聞、緣覺,及諸菩薩通、 別等乘。何者?諸乘既是方便,如來藏又是事,
從事出方便,故言諸權為如來藏攝耳。又 依經故,《大經》云:「聲聞僧者,名有為僧。」又云: 「六波羅蜜福德莊嚴。」又云:「聲聞之人,定力多
故,不見佛性。」當知,定力即是福德,福德秖 是有為。《勝鬘》稱為有漏。例如:界內見、思未 破,為有起作,故名有為;取理不當,故名
有漏;非智慧法,故名福德。今以下望上,亦 應如是。二乘未破變易,猶是有為;無明未 脫,故言有漏;非中道智,故名福德。以是故
知,方便諸乘悉為資成所攝,皆從大乘一 句偏出,非究竟法,故云「於一佛乘,分別說 三。」即此意也。亦是於一佛乘,分別說五;亦
是分別說七;亦是分別說九。若依此釋,如 來藏句,開出種種方便、諸權乘法也。
[0742a08] 次、歷 四教各論三法者,三藏中,以無為智慧,名 觀照軌。正為乘體,助道成乘具,名資成軌。
正、助之乘,斷惑入真,真是真性軌。教來詮 此,故以教為乘也。緣覺亦爾,菩薩以無常 觀為觀照;功德肥為資成;坐道場斷結、見
真為真性。此教詮真,乘是教乘,從三界中 出,到薩婆若中住,言教已盡,故無教乘。真 不能運,故證非乘,故有索車之意 (云云) 。
[0742a16] 二、 通教,以真性軌為乘體。何以故?即色是空, 事中有理,此理即真,故為乘體。以即空慧 為觀照,眾行為資成。此教詮真,乘是教乘,
從三界出,到薩婆若中住。菩薩出三界已, 用行為乘,淨佛國土,教化眾生,乃至道場, 乃可名住。亦是有教無人。無誰住者,亦是
教謝證寂,無復運義,亦有索車之意 (云云) 。
[0742a23] 三、 明別教三法者,以緣修觀照為乘體,諸行 是資成,以此二法為緣修智慧。慧能破惑 顯理,理不能破惑,理若破惑,一切眾生悉
具理性,何故不破?若得此慧,則能破惑,故 用智為乘體。故《大經》云:「無為無漏,名菩薩 僧。即是一地、二地,乃至十地智慧,名智慧莊
嚴。」以此智慧運通十地,故為乘體。然《攝大 乘》明三種乘:理乘、隨乘、得乘。理者,即是道前 真如。隨者,即是觀真如,慧隨順於境。得者,
一切行願熏習,熏無分別智,契無分別境, 與真如相應。此三意,一往乃同於三軌,而 前後未融。何者?九識是道後真如,真如無事,
智行根本種子皆在梨耶識中熏習成就, 得無分別智光,成真實性。是則理乘本有, 隨得今有,道後真如方能化物。此豈非縱
義?若三乘悉為黎耶所攝,又是橫義,又濫 冥初生覺。既縱既橫,與真伊相乖。元夫如 來初出,便欲說實;為不堪者,先以無常遣
倒,次用空淨蕩著,次用歷別起心,然後 方明常樂我淨。龍樹作論,申佛此意,以不 可得空洗蕩封著,習應一切法空,是名與
般若相應。此空豈不空於無明?無明若空, 種子安在?淨諸法已,點空說法,結四句相。 此語虛玄,亦無住著。如病除已,乃可進食,
食亦消化。那得發頭據阿黎耶出一切法? 本之見慢,全自未降,封此新文,若長氷添 水。故知,彼論非逗末代重著眾生,乃是界
外一途法門耳。又,阿黎耶若具一切法者, 那得不具道後真如?若言具者,那言真如 非第八識?恐此猶是方便,從如來藏中開
出耳。若執方便,巨妨真實。若是實者,執之 又成語見,多含兒蘇,恐將夭命 (云云) 。若能善 解破立之意,於諸經論,淨無滯著也。
[0742b27] 四、明 圓教三法者,以真性軌為乘體。不偽名真, 不改名性,即正因常住,諸佛所師,謂此法 也。一切眾生亦悉一乘,眾生即涅槃相,不
可復滅;涅槃即生死,無滅不生。故《大品》云: 「是乘不動、不出。」即此乘也。
[0742c03] 觀照者,秖點真 性,寂而常照,便是觀照,即是第一義空。資成 者,秖點真性法界,含藏諸行,無量眾具,即
如來藏。三法不一異,如點如意珠中論光、 論寶,光、寶不與珠一,不與珠異,不縱不 橫。三法亦如是,亦一、亦非一,亦非一非非
一,不可思議之三法也。若迷此三法,即成 三障:一者、界內、界外塵沙,障如來藏。二者、通 別見思,障第一義空。三者、根本無明,障第一
義理。若即塵沙障達無量法門者,即資成 軌得顯。若即見思障達第一義空者,觀照 軌得顯。若即無明障達第一義諦者,真性
軌得顯。真性軌得顯,名為法身。觀照得顯, 名為般若。資成得顯,名為解脫。此兩即是 定慧莊嚴,莊嚴法身。法身是乘體,定慧是眾
具。下文云:「其車高廣,眾寶莊校。」是名圓教行 人所乘之乘,到薩婆若,過茶無字可說。無 字可說,亦應無乘可運。若自行運畢,乘義
則休。若權化未畢,運他不休。故文云:「佛自 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 眾生。」即其義也。譬如御者,運車達到,猶名
為車。果乘亦爾,猶名為運。
[0742c24] 復次,何必一向 以運義釋乘?若取真性,不動、不出,則非運 非不運。若取觀照、資成,能動、能出,則名為
運。秖動出即不動出;即不動出是動出。即 用而論體,動出是不動出;即體而論用,即 不動出是動出。體用不二而二耳。例如:轉、不
轉,皆阿鞞跋致;動、不動,皆是毘尼。以是義 故,發趣、不發趣,皆名為乘也 (云云) 。
[0743a02] 三、明麁妙 者,三藏於有為福德,論三法為乘。四念處 是聞慧,乘於教乘,到四善根。四善根乘於行
乘,到見諦。見諦乘於證乘,到無學。既是權 法,出三界外,以真為證。證則不運、不見實 乘。嗚呼自責,欲問世尊,為失、為不失?即此
意也。半字漸引,非究竟義,是故三法皆麁也。 通教即空慧,三法為乘巧,餘意大同。乾慧地 乘於教乘,性地乘於行乘,八人見地乘於
證乘。此亦偏說,是故為麁。別教以資成資 於觀照,觀照開於真性,三法為乘。十信乘 教、十住乘行、十地乘證,到妙覺薩婆若中
住。緣,修成即謝,唯真修在。若爾,資成在前, 觀照居次,真性在後。此三豎別,縱非大乘, 此三並異,橫非大乘,是方便法,是故為麁 也。
[0743a17] 圓教點實相為第一義空,名空為縱。第 一義空即是實相,實相不縱,此空豈縱?點 實相為如來藏,名之為橫。如來藏即實相,
實相不橫,此藏豈橫?故不可以縱思、不可 以橫思,故名不可思議法,即是妙也。秖點 空、藏為實相,空縱、藏橫,實相那不縱橫?秖
點空為如來藏,空既不橫,藏那得橫?點如 來藏為空,藏既不縱,空那得縱?點實相為 空、藏,實相非縱非橫,空、藏亦非縱非橫,宛
轉相即,不可思議,故名為妙。秖點如來藏 為廣,點第一義空為高,故言其車高廣。如 來藏即實相,故其車非廣。第一義空即實相,
故其車非高。秖實相是空,那得非高?秖實相 是如來藏,那得非廣?又點實相為如來藏, 故言眾寶莊校,又多僕從而侍衛之。點實
相為第一義空,故言有大白牛,肥壯多力, 行步平正,其疾如風,智慧無染,名為白。能 破惑,故名多力。中道慧,名平正。入無功用,
故其疾如風。不思議三法,共成大車,豈有 縱橫並別之異?
[0743b07] 如是教乘,不縱不橫,五品所 乘,到於似解。如是行乘,不縱不橫,似解所乘, 到於十住。如是證乘,不縱不橫,十住所乘,
到於妙覺薩婆若中住,故名妙乘。又云:「是 乘微妙,清淨第一。」故瓦官建講,人夢聽者駕 乘闐門而出;彼處建講,人夢黃衣滿路。以 相則之,邪正明矣!
[0743b13] 若將此麁妙等乘,約五 味者,乳教一麁一妙。酪教一麁。生蘇三麁一 妙。熟蘇二麁一妙。眾經悉帶縱橫方便,說
不縱、不橫之真實,故言為麁。今經正直捨方 便,故加之以妙 (云云) 。
[0743b17] 四、開麁顯妙者,約《大 經》三句也。經言:「佛性亦一」者,一切眾生悉一 乘故。此是不動、不出之一乘,故具足三法,不
縱、不橫。夫有心者皆備此理,而其家大小都 無知者,是故為麁。今示眾生諸覺寶藏,耘 除草穢,開顯藏金。一切無礙人,一道出生死。
十方諦求,更無餘乘,唯一佛乘,是故為妙。 經言:「佛性亦非一非非一。」數、非數法,不決 定故。若執緣修智慧,定能顯理;慧自非理,
則照用不明,不見佛性,是故為麁。今開定 執之慧,即不決定慧,即慧而理、即理而慧, 不執著數,定三定一,不著非數,非三非一,
如此乃名無著妙慧。能破一切定相及不定 相,亦無能破、所破。如輪王能破能安,如日 除闇生物,如醫除膜養珠,即是大乘不縱
不橫之妙慧也。經言:「佛性亦非一」說三乘 故。即是三乘、五乘、七乘等諸方便乘。若住諸 乘,但是事善,及以偏真,通入處近,是故為麁。
今若決了諸乘即是如來藏,藏名佛性。從 人天善乃至別乘,皆不動本法,即是於妙。 當知,三句攝一切法,無非佛性,悉皆是 妙。無麁可待,即絕待妙也。
[0743c09] 五、明始終者,不 取五品教乘為始,乃取凡地一念之心,具 十法界、十種相性,為三法之始。何者?十種相
性秖是三軌。如是體即真性軌;如是性,性以 據內,即是觀照軌;如是相者,相以據外,即 是福德,是資成軌。力者是了因,是觀照軌;作
者是萬行精勤,即是資成;因者是習因,屬觀 照。緣者是報因,屬資成;果者是習果,屬觀 照;報者是習報,屬資成。本末等者,空等,即觀
照;假等即資成;中等即真性。直就一界十 如論於三軌。今但明凡心一念,即皆具十 法界,一一界悉有煩惱性相、惡業性相、苦道
性相。若有無明煩惱性相,即是智慧觀照性 相。何者?以迷明故起無明。若解無明,即是 於明。《大經》云:「無明轉,即變為明。」《淨名》云:「無
明即是明。」當知,不離無明而有於明,如 氷是水,如水是氷。
[0743c25] 又凡夫心,一念即具十 界,悉有惡業性相,秖惡性相即善性相,由 惡有善,離惡無善,翻於諸惡,即善資成。
如竹中有火性,未即是火事,故有而不燒, 遇緣事成,即能燒物。惡即善性,未即是事。 遇緣成事,即能翻惡。如竹有火,火出還燒
竹。惡中有善,善成還破惡。故即惡性相是 善性相也。凡夫一念,皆有十界識、名色等苦 道性相。迷此苦道,生死浩然,此是迷法身
為苦道,不離苦道別有法身。如迷南為 北,無別南也。若悟生死,即是法身,故云:苦 道性相即是法身性相也。
[0744a07] 夫有心者,皆有 三道性相,即是三軌性相。故《淨名》云:「煩惱之 儔,為如來種。」此之謂也。若言如是力、如是
作者,菩提心發也,即是真性等萌動。如是因 者,即是觀照萌動。如是緣者,即是資成萌動。 如是果者,由觀照萌動,成習因,感得般若
習果滿也。如是報者,由資成萌動,為緣因, 感得解脫報果滿也。果報滿故,法身亦滿,是 為三德究竟滿,名祕密藏。本末等者,性德
三軌,冥伏不縱、不橫;修德三軌,彰顯不縱、不 橫。冥伏如等、數等、妙等;彰顯如等、數等、妙等, 故言等也。亦是空等、假等、中等 (云云) 。
[0744a18] 六、類通 三法者,前以三軌之法,從始以至終,即是 豎通無礙。今欲橫通諸法,悉使無礙,類通
諸三法。何者?赴緣名異,得意義同,粗通十 條,餘者可領。三道、三識、三佛性、三般若、三菩 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寶、三德。諸三法無
量,止用十者,舉其大要,明始終耳。三道輪 迴,生死本法,故為初。若欲逆生死流,須解 三識、知三佛性、起三智慧、發三菩提心、行
三大乘、證三身、成三涅槃,是三寶,利益一 切,化緣盡,入於三德,住祕密藏 (云云) 。
[0744a28] 一、類通 三道者:真性軌即苦道;觀照軌即煩惱道;資 成軌即業道。苦道即真性者,下文云:「世間相
常住」,豈不即彼生死而是法身耶?煩惱即觀 照,觀照本照惑,無惑則無照,一切法空是 也。文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即煩惱是
觀照也。照如薪生火。文云:「於諸過去佛,若 有聞一句,皆已成佛道。」又云:「深達罪福相, 遍照於十方。」即是聞於體達煩惱之妙句
也。資成即業道者,惡是善資,無惡亦無善。文 云:「惡鬼入其心,罵詈毀辱我,我等念佛故, 皆當忍是事。」惡不來加,不得用念,用念 由於惡加 (云云)
。又威音王佛所著法之眾,聞 不輕言,罵詈打拍;由惡業故,還值不輕,不 輕教化,皆得不退。又提婆達多是善知識,豈 非惡即資成?三軌即三道,是為理性,行於
非道,通達佛道。五品,觀行行於非道,通達 佛道。六根清淨,相似行於非道,通達佛道。 十住去,即分真行於非道,通達佛道。妙覺, 究竟行於非道,通達佛道
(云云) 。
[0744b18] 二、類通三識 者,菴摩羅識即真性軌;阿黎耶識即觀照軌; 阿陀那識即資成軌。若地人明阿黎耶是真
常淨識攝;大乘人云是無記、無明、隨眠之識, 亦名無沒識,九識乃名淨識互諍 (云云) 。今例 近況遠,如一人心復何定?為善則善識,為
惡即惡識,不為善惡,即無記識。此三識,何 容頓同水火?秖背善為惡,背惡為善,背 善惡為無記。秖是一人三心耳。三識亦應
如是,若阿黎耶中,有生死種子,熏習增長, 即成分別識。若阿黎耶中,有智慧種子,聞熏 習增長,即轉依成道後真如,名為淨識。若
異此兩識,秖是阿黎耶識。此亦一法論三, 三中論一耳。《攝論》云:「如金、土、染、淨。染譬六 識;金譬淨識;土譬黎耶識。」明文在茲,何勞
苦諍?下文譬如有人至親友家,醉酒而臥, 豈非阿黎耶識?世間狂惑,分別之識起已遊 行,以求衣食,豈非阿陀那識?聞熏種子稍起
增長,會遇親友,示以衣珠,豈非菴摩羅識? 菴摩羅識,名無分別智光。若黎耶中,有此智 種子,即理性無分別智光。五品,觀行無分別
智光。六根清淨,相似無分別智光。初住去,分 真無分別智光。妙覺,究竟無分別智光。麁妙 (云 云) 。
[0744c12] 三、類通三佛性者,真性軌即是正因性;觀 照軌即是了因性;資成軌即是緣因性。故下 文云:「汝實我子;我實汝父。」即正因性。又云:「我
昔教汝無上道故,一切智願猶在不失。」智即 了因性,願即緣因性。又云:「我不敢輕於汝 等,汝等皆當作佛。」即正因性。「是時四眾,以
讀誦眾經」即了因性。「修諸功德」即緣因性。 又云:「長者諸子,若十、二十,乃至三十。」此即三 種佛性。又云:「種種性相義,我已悉知見。」既
言種種性,即有三種佛性也。若知三軌即 三佛性,是名理佛性。五品,觀行見佛性。六 根,相似見佛性。十住至等覺,分真見佛性。 妙覺,究竟見佛性。是故稱妙
(云云) 。
[0744c24] 四、類通三 般若者,真性是實相般若;觀照是觀照般若; 資成是文字般若。具如上釋境、智、行三妙之
相。故下文云:「止止不須說,我法妙難思。」又 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即實相般若。 「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相。」「唯佛與佛,乃能究
盡。」又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即觀照般 若。又云:「我常知眾生,行道不行道,隨應所 可度,為說種種法。」若干言辭,隨宜方便,即
是文字般若。又云:「如來知見廣大深遠。」廣大 深遠即實相般若。如來知見稱廣大深遠, 即觀照般若。若言方便、知見皆已具足,即文
字般若。故知三軌亦三般若之異名耳。若三 智在三心、屬三人,是則為麁。三智在一心 中,不縱不橫,是則理妙。五品,觀行三般若。六
根淨,相似三般若。四十心,分真三般若。妙覺, 究竟三般若也。
[0745a11] 五、類通三菩提者,真性軌即 實相菩提;觀照軌即實智菩提;資成軌方便 菩提。故下文云:「我先不言汝等皆得阿耨三
菩提。」「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界,見於 三界。」即實相菩提。「我成道已來,甚大久遠。」即 實智菩提。「我說少出家,近伽耶城,得三菩
提。」即方便菩提。若就弟子明三菩提者,「若 我遇眾生,盡教以佛道。」即實相菩提。「安住 實智中,我定當作佛。」又云:「佛子行道已,來
世得作佛。」「乘是寶乘,直至道場。」即是修成 實智菩提。授八相記,即方便菩提。不一異 者,名之為如。不決了名麁,決了名為妙。
一切眾生,理性菩提。五品,名字菩提。六根,相 似菩提。四十一位,分真菩提。妙覺,究竟菩提 (云云) 。
[0745a25] 六、類通三大乘者,真性即理乘;觀照即 隨乘;資成即得乘。故下文云:「佛自住大乘, 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住大乘即理乘;定
慧莊嚴即隨乘;所得法即得乘。「佛自住大乘」 是理乘;「於道場知已」是隨乘;「導師方便說」是 得乘。又「舍利弗!以本願故,說三乘法。」是得
乘、隨乘。又,「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是理乘。「於一 佛乘」是理乘;「分別說三」是得乘、隨乘。不縱不 橫妙,開麁妙、歷七位 (云云)
。五品,名字乘。六根, 相似乘。四十一位,分真乘。妙覺,究竟乘 (云云) 。
[0745b05] 七、 類通三身者,真性軌即法身;觀照即報身;資 成即應身。若《新金光明》云:「依於法身,得有
報身;依於報身,得有應身。」此即如前所明, 依於境妙,得有智妙;依於智妙,得有行 妙。彼文云:「佛真法身,猶如虛空,應物現形,
如水中月。」報身即天月。此文云:「佛自住大 乘」即是實相之身,猶如虛空。「定慧力莊嚴」慧 如天月,定如水月。又云:「唯佛與佛,乃能究
盡諸法實相。」即是法身。「我所得智慧,微妙最 第一。」即是報身。「名稱普聞」即是應身。又,非生、 現生等,是應身也。或示己身,即法身、報身。或
示他身,即報、應。「我以相嚴身,光明照十方,為 說實相印。」實相印即法身;照十方即應身;相 嚴身即報身。又「深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即
報身;「微妙淨法身」即法身;「具相三十二」即應 身。三軌名異,義即三身,故《普賢觀》云:「佛三種 身,從方等生。」《法界性論》云:「水銀和真金,能
塗諸色像,功德和法身,處處應現往。」若此 三身不縱不橫,妙決了三身入法身妙。歷 七位妙 (云云) 。
[0745b25] 八、類通三涅槃者,地人言:「但有 性淨、方便淨。實相名為性淨涅槃;修因所成 為方便淨涅槃。」今以理性為性淨涅槃,修
因所成為圓淨涅槃,此則義便;薪盡火滅為 方便淨涅槃,此文便。若將修因所成為方便 涅槃者,以薪盡火滅為何等涅槃?故知應
有三涅槃,三涅槃即是三軌。文云:「是法不 可示,言辭相寂滅。」又云:「諸法從本來,常自 寂滅相。」是性淨涅槃。又云:「皆以如來滅度
而滅度之」即圓淨涅槃。又云:「我成佛已來,甚 大久遠。」久修業所得,慧光照無量,亦是圓淨 涅槃。數數唱生,處處現滅,於此夜滅度,如
薪盡火滅,豈非方便淨涅槃?《大經》題稱「大般 涅槃」,翻為大滅度。大者,其性廣博,即據性 淨。度者,到於彼岸,智慧滿足,即據圓淨。滅
者,煩惱永盡,斷德成就,即據方便淨。此三涅 槃,即是三軌也。
[0745c12] 九、類通一體三寶者,真性即 法寶;觀照即佛寶;資成即僧寶。故法性不動 名不覺;佛智契理,故佛名為覺。事和、理和,故
僧名和合。《思益》云:「知覺名為佛;知離名為 法;知無名為僧。」此是一體三寶。故下文云: 「佛自 住 大乘」佛是佛寶;大乘是法寶;「如其所
得法,以此度眾生。」即是與理和,復與眾生 和,即是僧寶。「世間相常住」,名法寶;「於道場知 已」,名佛寶;「導師方便說」上與理和,下與眾
生和,名僧寶。一體三寶,非一之一,不三之三, 此之三一,不縱不橫,稱之為妙。歷七位 (云云) 。
[0745c23] 十、類通三德者,《大經》三德,共成大涅槃。此經 三軌,共成大乘。彼明法身德,此云實相。彼 云:「佛性者亦一」一切眾生悉一乘故,亦是
指實相為一乘。彼處明般若德;此經明其 智慧門難解難入。「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 乃至「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皆是般若。彼
經明解脫德;此經明數數示現,現生現滅, 隨所調伏眾生之處,自既無累,令他解脫, 乃至收取萬善事中功德悉得證果,豈非
解脫?二經義合,碌碌之徒,隨名異解,譬聞 天帝,不識憍尸。唯知《涅槃》佛性之文,不見 雙樹有一乘之旨。彼文親說佛性亦一,一即
一乘。而人云:「此乃《涅槃》一乘是佛性,《法華》一 乘非佛性。」若言《法華》不明佛性者,《涅槃》不 應遙指云:「八千聲聞於法華中,得受記
莂,如秋收冬藏,見如來性,更無所作。」而人 云:「《涅槃》有遙指之文,此中無佛性之語。」今 據此文:「種種性相義,而我皆已見。」既言種
種,何獨簡於佛性耶?又,「世間相常住。於道 場知已,導師方便說。」豈非佛性之文耶?《論》 云:「佛性水常不輕。」知眾生有佛性。又《涅槃》
三德為祕密藏。安置諸子祕密藏中,我亦不 久當入其中,此即自他俱入祕密。此經云: 「佛自住大乘,以此度眾生。終不以小乘
濟度諸眾生,悉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如 是自他俱入如來滅度。滅度秖是涅槃,涅槃 秖是祕藏。《釋論》云:「《法華》為祕藏,兩經文義宛
宛恒同。」何故諸人,苟欲抗異?若文義舛隔, 作同想無罪,今文義本合,離之何福?但《涅 槃》以佛性為宗,非不明一乘義;今經以
一乘為宗,非不明佛性義。赴機異說,其義 常通也。若三德縱橫即是麁;不縱橫即是妙。 歷七位 (云云) 。
[0746a26] 七、悉檀料簡者。
[0746a26] 問:
[0746a26] 十種三法及 餘一切皆是三軌者,唯應三軌,何意異說?
[0746a27] 答:
[0746a28] 眾生機宜不同,應隨機設逗,悉檀方便引接 耳。隨俗故異,稱便宜故異,逐對治故異, 令人入道故異。朝三暮四,撫眾狙而皆悅,
苦塗水洗,養嬰兒以適時。善巧赴機,故方 圓任物,譬千車而同轍,豈守一而疑諸?
[0746b03] 今 通用四悉檀,歷十法,論妙,不妙;具說三軌, 共成大乘。大乘之中,備有三法及一切法, 不相混亂,即是世界悉檀。資成資發智慧,
以生善故,是為人悉檀。觀照破惑,諸惡滅 故,是對治悉檀。真性實理,為第一義悉檀。一 段眾生,宜以大乘名說,得四利益也。
[0746b09] 備說 三德為大涅槃。雖三點上下而無縱、表裏 而無橫,一不相混,三不相離,即世界悉檀。 善利殃釁不干,故得挺然累表,是故解脫即
為人悉檀。般若如金剛,隨所擬皆碎,即是對 治悉檀。法身即第一義也。一段眾生聞三德 名,即獲四利矣!舉初、舉後、中間例然。
[0746b15] 次、明 妙不妙。《論》云:「三悉檀是世諦,心所行處,可破 可壞。第一義悉檀,是心不行處,諸佛聖人心
所得法,不可破壞,即是真諦。」若然者,比四 悉檀為二諦所攝。更有中道,復云何攝?若 不攝中,但是藏、通之意,此悉檀為麁。今言
俗有、真無,是隔異法,便是三悉檀心所行處, 可破可壞。中道第一義,非有、非無,有無不 二則無隔異,無異即真諦。前三悉檀所通,止
至化城,化城非實,故可破可壞,可壞為麁。 今中道無異,又通至寶所,無能過、無能滅, 故不可壞,稱之為妙。若餘經說中道第一
義悉檀,與此經不殊。但餘經帶阿羅漢所 得,為第一義悉檀,故不稱妙。此經正直捨 方便,但有圓實四悉檀,是故為妙。若不決
三悉檀入第一義,是復為麁;若決一一悉 檀,皆有第一義者,是則為妙。
[0746c02] 五品弟子,假 名四悉檀。六根淨,相似四悉檀。初住至等覺, 分真四悉檀。妙覺,究竟四悉檀,是故稱妙。
[0746c04] 此 五番明妙,從因至果,以辨自行妙,半如意 珠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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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3 冊 No. 1716 妙法蓮華經玄義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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