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 Wang Jing Shu 仁王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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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經疏卷下 (本)西明寺沙門圓測撰
護國品第五
[0407c06]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 釋品名者。若依本記。國土有二。一世間。二 乘凡夫。二出世。十信至十地。賊有二。一外。
劫盜禽獸等。二內。所謂煩惱。護有二。一外。 即百部鬼神。二內。所謂智慧。若內若外。悉是 諸佛菩薩神力。今解。般若能護人天國土。故 名護國。
[0407c13] 經。爾時 (至) 般若波羅蜜。
[0407c13] 釋曰。自下第二依 文正釋。能護佛果及十地行。皆是內護。護人 天處。即是外護上來已釋二種內護。故今第
二明護國品。若依本記即分為四。第一行法。 第二能護第三引證。第四得益。行法有三。一 誡聽。二勸持。三說護。此當前二。如經可知。
今解不爾。於一品內。文別有三。初勅聽勸持。 次當國土下。廣釋護法。後爾時釋迦下。辨眾 得益。此即初也。誡聽許說勸持。如經可知。
[0407c22] 經。當國土 (至) 破國時。
[0407c22] 釋曰。自下第二廣釋護 法。於中有三一。廣釋護法。二大王昔日下引 古證今。三大王十六下。結示勸持。就廣釋中。
復分為三。一釋護國。二大王不但下。釋其護 福。三大王不但下。釋護眾難。就護國中。文別 有四。一明護時。二釋護法。三汝國下。明能護
體。四大王下。顯所護難。此即第一明護時 節。據實護國道一切時。為顯要時。舉劫燒 等。對說護法。言劫燒者。損害國故。名為劫 燒。非三災中大火災也。
[0408a03] 經。當請百佛 (至) 百阿羅漢像。
[0408a03] 釋曰。自下第 二釋護法或。於中有三。初請福田。次明供養。 後顯說時。就福田中。文別有三。一諸聖福田。
二講會聽眾。三請師講說。此即初也。謂上三 尊實身難集。為通遠代福田具足。故置百像。
[0408a08] 經。百比丘眾 (至) 七眾共聽。
[0408a08] 釋曰。第二講會 聽眾有三。一百比丘。二百四大眾。三百七眾。 言百比丘者。有云。一一座前。皆有百比丘。若
爾便成一萬人。人眾不滿。講法不成。今云百 者。一一座前一比丘。撿挍徒眾。故言百也。 言四大眾者。比丘。比丘尼。近事男近事女。有
云。簡除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今言攝在 比丘比丘尼眾中。言七眾者。前四眾上。如沙 彌等三眾。七眾往來眾也。問一一坐前。皆有
六類。皆有百類。此有何意。解云。為欲莊嚴 說法會故。問四眾等已攝比丘。何須別說百 比丘耶。為顯一一會中定須一人。而為上
座。故言百也。問曰。大眾與七眾。有何別。有 說。門別故說。未必有別。或可四大眾皆大乘 眾。言七眾者。聲聞眾也。
[0408a23] 經。請百法師 (至) 講般若波羅蜜。
[0408a23] 釋曰。第三 請師講說。
[0408a25] 經。百師子 (至) 供養三寶。
[0408a25] 釋曰。第三明供 養法。大別有三。初明三事供養三寶。謂燈 香及華。言百燈等者。一一座前。各有一燈一
華一香。若不爾者。便成萬華。其事難成。
[0408a29] 經。三衣什物供養法師。
[0408a29] 釋曰。第二別供法 主。言什物者。此者兩釋。一相傳說云。三衣 即三。鉢四。坐具五。剃刀六。刀子七。漉水袋
八。鉢袋九。針筒十。二淨三藏云。三衣十物 者。蓋是譯者之誤也。離為二處。不依梵本。別 噵三衣。折分十物。訓什為離。臆斷斯甚。十三
資具益兼中下。言十三資具者。一僧伽梨。 二嗢呾囉僧伽。三安呾婆娑。四尼殺憚娜。五 泥代珊娜 (裙也) 。六副泥代珊娜 (副裙) 。七僧劫
[音*皮] 迦 (帔巾) 。 八副僧脚 [音*皮] 迦 (副帔巾) 。九勃里沙奢知迦 (雨衣) 。十迦 耶褒折娜 (拭身巾)
。十一日佉褒折娜 (拭面巾) 。十二雞 舍鉢喇底揭喇呵 (剃髮時披不承髮) 。十三揵豆鉢底 車憚娜 (遮瘡衣)
。攝頌曰。三衣兼坐具。裙兩帔有 雙。雨衣拭身面。剃髮及遮瘡。雖有兩釋。此 猶未了仁王經梵本。為是數十百是什字。
[0408b15] 經。小飯中食。亦復以時。
[0408b15] 釋曰。第三飯食供 養法主。或可通供大眾。
[0408b17] 經。大王一日二時講經 (或有本云講讀此經) 。
[0408b17] 釋曰。第三 講經時分。講必精力。故隨二食。講亦兩時。
[0408b19] 經。汝國土中 (至) 護汝國土。
[0408b19] 釋曰。第三明其 能護。若依本記。百部神者。出金眼仙人義。此 仙人領鬼神。根本有十處。開十為百。十者。一
大神。能化諸神。二童子神。是摩醯首羅兒。 夜入仙寶。仙法不殺小兒。仙人記其年十 六。成大仙必死。言既不空。此不可免。摩醯首
羅遂駐此兒。恒年十四。以小兒為部黨。故害 世間小兒。若年十五。此兒不復害也。三母神。 即童子乳母。四梵神。摩醯首羅。面上三目。有
一切智。若失物不得。主小兒。呪小兒面更 生一目。直往取物。得竟還失目。五家頭神。 障一切願。善惡事不成就。六龍神。多貪嗔。七
脩羅神。能縛杵人天等。又有二健兒。惡健 兒。善健兒。八沙神。食肉薄福德。身如沙土。 九夜叉神。有大神通。十羅剎神。翻為極難 (勘) 。
[0408c05] 經。大王國土 (至) 多有賊起。
[0408c05] 釋曰。第四明所 護難。文別有三。初明鬼等難。次明三災難。後 一切請難下。對難辨護。此即初也。略有八
難。一者鬼亂。二萬人亂。三賊來劫國。四百姓 亡喪。五君臣是非。六天地怪異。七星宿失度。 八日月失度。多有賊起。如是等難。不可具述。
言二十八宿者。如大集經月藏分第十卷。星 宿攝受品云。一方有七宿。四方合有二十八 宿。東方七宿。謂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
謂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七宿。謂奎胃昴畢 觜參。北方七宿。謂斗牛女虛危室壁。又月藏 分第十卷。與上稍異。恐繁不述。
[0408c17] 經。大王 (至) 一切諸難。
[0408c17] 釋曰。第二火水風難。
[0408c18] 經。亦應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或有本云講讀此經) 。
[0408c18] 釋曰。 第三准上護法。
[0408c20] 經。大王不但護國 (至) 法用如上說 (或有本云講讀此經) 。
[0408c20] 釋 曰。第二明其護法文別有三。初標。次釋。後准 上護法。如文可知。問富貴客安置講。貧賤
如何可成。准下諸難。應有此妨。若准此難。講 讀此經。以為正也。
[0408c25] 經。大王不但護福亦護眾難。
[0408c25] 釋曰。第三明 沒諸難。大別有三。初標。次釋。後准。此即 標也。
[0408c28] 經。若疾病苦難 (至) 一切無量苦難。
[0408c28] 釋曰。第 二別釋諸難。謂疾病等。及枷鎖等果報難。或 四重業。五逆因。八難六道業難。一切無量苦
果難。言四重者。婬盜殺生及妄語罪。問講讀 此經。能護四重業不。若能護者。應非失戒。若 已失戒。如何能護。解云。諸宗不同。若依小
乘。自有兩說。如俱舍第十五。敘三師釋。一薩 婆多宗。別解脫戒。五緣捨故。彼頌云。捨別解 調伏。由所捨命終。及二形俱生。斷善根夜
盡。犯根本羅時。不捨出家戒。所以然者。非 犯一邊。一切律儀。應遍捨故。然有二名。謂持 犯戒。如有財者。負他債時。名為富人。及負債
者。若於所犯。發露悔除。名具尸羅。不名犯 戒。如還債已。但名富人。二經部師說。六緣 捨勒策。及比丘別解脫戒。謂於前五。更加犯
重。三法密部說。七緣捨別解脫戒。謂於前六。 加正法滅。經部難薩婆多云。若爾何緣薄伽 梵說。犯四重者。不名比丘。不名沙門。非釋迦
子。破比丘性。害沙門性。懷滅墮落。立他勝 名。薩婆多答。依勝義比丘密意說。正法滅 時不新得。非捨舊戒。廣說如彼。今依大乘。諸
教不同。若依瑜伽。犯重失戒。不說護法故。第 四十云。略由二緣。捨諸菩薩淨戒律儀。一者 棄捨無上正等菩提大願。二者現行上品纏。
犯他勝處。法藏諸菩薩。雖復轉身遍十方 界。在在生處。不捨菩薩淨戒律儀。由是菩薩 不捨無上菩提大願。亦不現行上品纏。犯他
勝處法。不五十三云。問有幾因緣。苾芻律 儀受已還捨。答或由捨所學處故。或由犯根 本罪故。或由形沒二形生故。或由善根斷故。
或由棄捨眾同分故。苾芻律儀受已還捨。若 正法毀壞。正法隱沒。雖無新受苾芻律儀。先 已受得。當知不捨。若依普賢觀經云。若聲聞
毀破三歸。及五戒八戒。比丘戒比丘尼戒。 沙彌戒沙彌尼戒。式叉摩尼戒。及諸威儀。愚 痴不善。惡邪心故。多犯諸戒。及諸威儀。若欲
除滅。令無過患。還為比丘。具沙門法。當懃 修集讀方等經典。思第一義甚深空法。令此 空慧。與心相應。當知此人。於念念頃。一切罪
垢。永盡無餘。是名具諸沙門法戒。具諸威 儀。依方等經及此經文。亦得還生。故大方 等陀羅尼經第一卷云。若菩薩二十四戒。沙
彌十戒。式叉沙彌尼戒。比丘戒。比丘尼戒。 如是諸戒。若犯一一諸戒。當一心懺悔。若不 還生。無有是處。除不至心。若犯五逆罪。身有
白癩。若不除差。無有是處。又第四云。若有比 丘。毀四重禁至心憶念此陀羅尼經。誦千四 百遍。誦千四百遍已乃懺悔。請一比丘。為
作證人。自陳其罪。向形像前。如是次第。經八 十七日。懃懺悔已。是諸戒根若不還生。終 無是處。彼人能於八十七日懃懺悔已。若不
堅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是處。若依 涅槃。亦捨不捨。失其受力故名為捨。不失受 經故名不捨。猶如燋一種有體無力。故涅槃
經三十一云。善男子我於經中。作如是說。若 有比丘。犯四重已。不名比丘。名破比丘。已 失比丘。不復能生善牙種子。譬如燋種不生
菓實。如多羅樹頭壞。則不生菓。犯重比丘。亦 復如是。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言 如來說諸比丘犯重禁已。失比丘戒。善男子。
我於經中。為能陀說四種比丘。一者畢竟到 道。二者樂道。三受道。四者污道。犯四重者。 即是污道。我諸弟子聞是說已。不解我意。唱
言如來說比丘犯四重已。不失禁戒。如是諸 宗。應作四句。一一向不捨。如薩婆多。二一向 捨戒。如經部宗。及瑜伽等。三亦捨亦不捨。如
涅槃經等。四非捨非不捨。如方等經。及普賢 觀經等。若懺不捨。不懺便捨。成第二句。及 第四句。所以者何。汎論四句。有其二種。一者
別體。如婆沙等。第三第四別法成句。二者問 體。第三第四遮表一法。若表詮門。成第三句。 若遮詮門。成第四句。由此涅槃方等。法同而
別。今依方等及此經文。四重五逆。諸義得成。 言五逆者。亦名無間業。謂殺父殺母。破和合 僧。殺阿羅漢。及出佛身血。問此五逆業。能得
護不。若能護在。應非定業。若不能護。此文 相違。解云。諸宗不同。薩婆多宗決定受業。無 有護法。具如諸論。依經部宗 (勘) 。今依大乘。諸
教不同。若非勝緣。便生地獄。若勝緣自在 兩說。一依造像經。雖受而輕。故彼經云。由造 像緣。三惡道果略受速出。而不受苦。如箭射
林。不住而過。觀無量壽云。有五逆者。亦生西 方。兩方兩番。無量壽云。不許生彼。依涅槃 經第二十卷梵行品。阿闍世王發菩提心。不
入地獄。故彼經云。爾時世尊。讚阿闍世王。善 哉善哉。若有人能發菩提心。當知是人莊嚴 佛大眾。大王。汝昔已於毘婆尸佛。初發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從是以來。至我出世。於 其中間。未曾墮於地獄受苦。大王當知。菩提 之心。乃至有如是無量果報。大王。從今已
往。常當勤修菩提之心。又復前文云。阿闍世 王發大心故。所有重罪。別得微薄。復云。阿闍 世王語耆婆言。我今未死。已得天身。捨於短
命。而得長命。廣說如彼。言八難者。依大般若 五百六十八云。天王當知。菩薩終不生於無 暇之處。是諸菩薩。無有惡業。墮地獄趣。無有
破戒。墮傍生趣。無有嫉妬。墮餓鬼趣。不生邪 見。常值善友。不缺諸根。成佛法器。不生邊 地。根鈍愚痴。不知善惡。不生長壽天。不能利
他。不見佛故。不生無佛世界。菩薩生處。必具 三寶。具如彼說。舊勝天王般若。亦同此說。又 增一阿含經八難品云。比丘當知。有八不聞
之節。何等為八。一地獄。二畜生。三餓鬼。四 長壽天。五生在邊地。誹謗賢聖。造諸惡業。六 生中國。六情不具。不別善惡。七雖生中國六
情具足。心識邪見。八生中國。六情具。佛不 出世。亦不說法。具說如彼。依此阿含。尋大般 若。八數應知。問何等名長壽天。答依智度論
三十二。長壽天者。非想非無想壽。八萬 大劫。或有人云。一切無色定。通名長壽天。以 無形不可化故。不堪得道。常是凡夫處故。
或從初禪至四禪。除淨居天。皆名長壽天。以 著味邪見。不能受道。乃至彼問著味。善心 難生故。又彼下文云。無色界中。無形不得說
法故。不在中生。色界中雖有色身。可為說法。 而深著禪味。不能大利益眾生故。是故不在 中生。有云。北欝單越。以為一數。除其邊地 (勘)
。行六道事者。造六道業。一切無量苦難者。 總結諸難。
[0410b02] 經。若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有本云講讀此經) 。
[0410b02] 釋曰。第三 准釋也。
[0410b04] 經。大王昔 (至) 欲滅其國。
[0410b04] 釋曰。自下第二引 古例今。文別有二。初引帝釋。證上諸國。二大 王昔有下。引普明王。證上諸身。前中有三。
初明難事。次明護法。後示說處。此即初也。依 賢愚經頂生王品云。爾時世尊。見諸比丘。貪 於飾好。著於名利。多畜盈長。積聚無厭。說
往過去。有大國王。名瞿薩離圍斯 (涅槃云善住王也) 時 王頂生欻生一胞。其形如繭。淨潔請徹。亦不 疼痛。後轉轉大。乃至如瓠。便劈看之。得一童
子。甚為端正。頭髮紺青。身紫金色。即召相 師。占知有德。必為聖王。統領四域。因為立 字。名文陀竭 (晉云頂生) 。年遂長大。英德遂著。王既
薨背。諸附庸王。共詣頂生。而咸啟白。大王 已崩。願嗣國位。頂生答言。若五福應為 王者。要今四天及尊帝釋來相迎授。爾乃登
位。立誓已竟。四天即下。各各捉寶瓶。盛滿 香湯灌其頂。時天帝釋。復持寶冠。來為著 之。於閻浮提。五欲自娛。經八萬四千歲。夜
叉誦出。請遊東弗婆提。經八億歲。復請至 西瞿尼耶。十四億歲。北欝單越。十八億歲。 四天王處。經十四億歲。意中復念欲昇忉利
天。五百仙人扶車御一象。共至天上。未到 之次。遙覩天城。名曰快見城。有千二百門。 諸天怖畏。悉閉諸門。著三重鐵關。頂生兵眾。
直趣不礙。王即吹貝張弓扣彈。千二百門。一 時自開。帝釋尋出。與共相見。因請入宮。與 共分座。王於天上。受五欲樂。盡三十六帝。
末後帝釋。是迦葉菩薩。時阿修羅王。與軍 上天。與帝釋鬪。帝釋不如。退軍入城。頂生復 出。吹貝扣弓。修羅即去。頂生自念。我如是
無有等者。今與帝釋共坐何為。不如害之獨 霸為快。惡心既發。因尋墮落。頂生王者。統 領四域。四十億歲而無厭足。由貪而死。是故
比丘。夫利養者。實為大患。廣說如彼。涅槃 經第十二說。爾時帝釋。受持讀誦大乘經典。 為他演說。因緣力故。有大威德。頂生於是帝
釋。生惡其心故。即便墮落。還閻浮提。與所 受念人天離別。生大苦惱。復過惡病。即便 命終。爾時帝釋迦葉佛是。轉輪王我身是。
廣說如彼說。與賢愚經。所有同異。恐繁不 述。
[0410c16] 經。時帝釋天 (至) 頂生即退。
[0410c16] 釋曰。第二依 經明護法。如文可知。
[0410c18] 經。如滅罪經中說。
[0410c18] 釋曰。第三示其說處 (此經 即是涅槃經也或可未翻) 。
[0410c20] 經。大王昔有 (至) 斑足太子。
[0410c20] 釋曰。第二引普 明王。證上護身。文別有二。初明難事。後其普 明下。辨能護難。此之初也。於中有三。初明
斑足因緣。次受邪師教。後正作難事。此即 初也。言斑足者。釋有三義。一如賢愚經說。 故名迦摩沙波陀王。漢言駮足。亦云斑足。
波羅達王。將四種兵。入山遊獵。逢 [牛*孚] 師子。婬 心猛盛。逼王行欲。王怖從之。師子得胎。日 自滿足。生一男兒。遍身似人。唯足斑駮。似
於師子。銜來歸王。王取為兒。立名斑足。二 解。斑足飛行。食人因緣。亦如賢愚經。然斑足 王。日日常供一箇仙人。恒奉淨食。不雜魚肉。
遇值仙人一日不來。即有天神。化作仙形。詐 入王室。索魚肉食。舊仙後日依時還來。王奉 肉食。仙人嗔怪。何因相試。令王今後十二
年中。恒食人肉。仙人語竟。飛還山中。是後 厨監忘不辦。臨時無計。出外覓肉。見死小 兒。肥白在地。念且應急。即去頭足。作食奉
王。食之甚美。即問由來。厨人實答。王言自今 常用此肉。厨人懼王。專捕小兒。殺以為食。日 日供王。國人失兒。處處趣覓。乃見厨人抴他
小兒提縛。國人告王。王言我教。國人聞之。咸 言是王是我大怨。伺王池洗。伏兵提王。王既 被提。即告國人。願見一恕。後更不殺。國人不
許。王即起願。願我比來所修諸善。迴令今 日變成羅剎。飛行食人。語已即飛。空中唱言。 自今已後。次當食汝所愛妻兒。人聞藏走。多
有羅剎。附為翼從。徒眾漸多。所害轉廣。後諸 羅剎。白斑足言。我為王從。王今應當為我等 輩搏取千王。設一大食。斑足言好。一一往
取。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唯少一王。不得作食。 諸王各言。我等今日。無所歸告。若當捕得須 陀素王。有大方便。能救我命。作是計已。白
斑足言。王欲作會。須陀素王。有高名德。若 得彼來。王會圓滿。時羅剎王。即飛取之。值須 陀王出城向園。入池欲洗。路見乞人。從王告
乞。王言待洗。還當施道士。王始入池。羅剎王 從空飛下。搏須陀王。著本山中。須陀王愁 憂悲泣。斑足王言。聞汝名德第一。丈夫云何
悲啼。如世小兒。須陀素言。我不愛身命。貪 惜壽命。朝出見乞許施。值王將來。懼違誠 信。是以悲耳。願王放我七日。布施道士。斑
足即許。須陀尋還。七日布施道士。時婆羅門。 見須陀素欲還就死。恐其戀國。為王說偈。偈 同此經。八行相似。唯有一句。天龍人鬼於中
彫喪。異此經也。須陀聞偈。思義歡喜。即立太 子。自代為王。辭別就死。斑足至日。遙望候 之。見須陀來。形有喜色。斑足怪問。汝今就
死。何故歡喜。須陀答曰。大王恩寬。施我七 日。布施道士。又聞妙法。心自開解。我願既 滿。雖來就死。心喜無憂。斑足問言。汝聞何
法。試為吾說。須陀即為宣說所聞八偈妙法。 并更為說殺生罪報。斑足聞之。即放諸王。 各還本國。須陀素王。即令兵眾。還將斑足。安
置本國。復先王位。須陀王者。釋迦佛足。斑 足王者。鴦掘摩是。三明諸經說斑足不同。如 智論中說。斑足王名鹿足王。似定斑鹿。名
鹿足也。亦名兩翅王。但說鹿足。欲食百王。如 普明王經中說。斑足王名河群王。入山見大 樹神。許貢百王。普明王為河群王。宣說四偈。
河群王聞偈。放普明及九百九十九王。此仁 王經。及賢愚經。宜說千王。然此諸經。本是應 一。但以對人。見聞不同。故致別耳。
[0411b25] 經。其斑足許之一日。
[0411b25] 釋曰。第二許假一日。 若依賢愚經。許之七日。
[0411b27] 經。時普明王 (至) 偈竟。
[0411b27] 釋曰。自下第三依時 能護。文別有二。初依七佛所說能護。後第一 法師下。依順別理。以明能護因。此即初也。問
如何一日。能說八千億偈。答如來冥加。故能 說之。偈數多少。後當會釋。
[0411c03] 經。其第一法師為王說偈。
[0411c03] 釋曰。第二依順 別理。以明能護。文別有二。初正說護法。後爾 時下。聞法獲益。前中有二初長行發起。後舉
頌正釋。此即於百座中。第一法師將說八頌。 依賢愚經道士說者。譯家別故。
[0411c08] 經。劫燒終訖 (至) 國有何常。
[0411c08] 釋曰。第二正釋 護法。有八行偈。說四道理。即分為四。第一兩 偈說無常理。第二兩偈說苦道理。第三兩偈
說空道理。第四兩偈說無我理。此即初也。於 中有三。初有一偈。辨器世間劫壞無常。次有 半偈。明其內身一期無常。後有半偈。舉勝況
劣。言劫燒終訖者。火終起始。從風輪乃至 初禪。故言終訖。乾坤洞然者。乾者是天。乾者 健也。天行不息。故說為乾。坤者是地。坤者順
也。地順四時。生長萬物。說為坤。天地通燒。 故曰洞然。言須彌巨海者。山水相對。都為灰 燼。次有半偈。天龍彫表。皆由業故。若依賢愚
經。天龍人鬼。於中彫喪。言二儀當殞國有 何賴者。舉勝況劣。如上所說器及有情。天地 二儀。當有殞沒。況國不滅。
[0411c23] 經。生老病死 (至) 國有何賴。
[0411c23] 釋曰。第二兩 頌偈。釋諸苦相。文別有二。初一偈半。正明 諸苦。後有半偈。舉勝況劣。前中有二。初有
兩句。明其四苦相續不絕。次有二句。通顯 三苦。謂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皆與 願違。或是憂悲為害。後有二句。明五盛蘊苦。
諸欲是集諦。禍重是苦。如是苦集。猶如瘡 疣。如是苦集。不離自身。不出三界。故言無 外。三界皆苦國有何樂者。舉勝況劣。謂三
界勝劣。皆悉是苦。況其國土。何賴非苦。
[0412a04] 經。有本是無 (至) 國土亦如。
[0412a04] 釋曰。第三二偈 明空。文別有二。初有一偈。明其法空。初句明 所執性。下三句明依他空。謂依他上。無所執
性。眾生蠢蠢都如幻居者。第二一偈明生空。 言聲響俱空國土亦如者。以勝劣況。謂聲及 響。皆於所說。非實有性。猶如聲響。非實故
空。國土亦爾。諸法因緣所成法故。亦說為 空也。
[0412a12] 經。識神無形 (至) 豈有國耶。
[0412a12] 釋曰。第四二偈。 顯無我理。於中初之二句。明心識無我假依 四大。次二句。明其心識妄計四大。以為我
所。次一句明色身無我。次一句明其色身非 我所住。後有二句。舉前無我。類國無我。又 解。初有一偈半。明身無我。下之二句。牒無
我說國亦無。前中初偈。明心是苦。以影無 我。就中上半。正明心神無形。此明心神無 有形段。假我四蛇。依止不安。所以是苦。所
依四大。互相違反。從喻名蛇。下明痴者保 為樂車。自下半偈。用彼無常。以顯無我。形 無常主。明形無常。神無常家。明神無常。下
牒況國形神當離。牒前段中。後之半偈。豈 有國耶。況國亦無。
[0412a26] 經。爾時法師 (至) 得法眼空。
[0412a26] 釋曰。自下第二 聞法獲益。於中有三。初聞法得益。次眾中下。 轉教諸王。後時斑足下。諸王悟道。前中有二。
初明眷屬得益。後王自得益。此即初也。謂王 眷屬得法眼空。此即人空智也。
[0412b02] 經。王自證 (至) 斑足王所。
[0412b02] 釋曰。第二王自得 益。謂王自證虛空等定。聞法悟解。此即法 空觀也。由此定力。至斑足所。
[0412b05] 經。眾中即告 (至) 經中偈句。
[0412b05] 釋曰。第二轉教 諸王。文別有七。一轉教諸王。二斑足王問。三 普明奉答。四諸王等得益。五勅放餘王。六斑
足捨國入道。七引說證成。此即初也。謂告 諸王就命時到。應誦過去七佛經中偈句。
[0412b10] 經。時斑足王 (至) 皆誦何法。
[0412b10] 釋曰。第二王問 所誦。
[0412b12] 經。時普明 (至) 答王。
[0412b12] 釋曰。第三普明奉答。可 解。
[0412b14] 經。王聞此法 (至) 三空定門。
[0412b14] 釋曰。第四諸王 得益。謂斑足王得空三昧。餘王皆證三定。謂 空無願及以無相。
[0412b17] 經。時斑足王 (至) 名味句。
[0412b17] 釋曰。第五勅放諸 王。於中有三。初生大歡喜示過自歸。次放還 本國。後勸眾持經。
[0412b20] 經。時斑足 (至) 證無生忍。
[0412b20] 釋曰。第六捨國付 弟。證無生忍。
[0412b22] 經。如十王地 (至) 現世生報。
[0412b22] 釋曰。第七引說證 成。謂十王地說五千國王。當誦是經。於現報 中。得現法樂。及生報中。得生人天。離諸難。
[0412b25] 經。十六大國王 (至) 汝當受持。
[0412b25] 釋曰。自下第 三結示勸持。文別有三。初勸月光。次勸六 道。後勸小王。此即初也。文有二節。初結示 護國之法。後勸月光王。汝當受持。
[0412b29] 經。天上人中 (至) 名味句。
[0412b29] 釋曰。第二勸六道 眾。皆應受持。
[0412c02] 經。未來世 (至) 羅蜜。
[0412c02] 釋曰。第三勸諸小王。如 法受持。
[0412c04] 經。爾時釋迦 (至) 得入初地。
[0412c04] 釋曰。自下大段 第三時眾得益。若依本記。文中有二。初廣顯 得益。後吾今下。總結得益。前中有六。經時
中王得入初地者。五百億人得入初地。初地 即是十信也。二經復有六欲王得性空地 者。六欲諸天八萬億人。得性空地。即是十 解也。三經復有十八王法樂忍者。此明
十八梵王得無生法忍。即是十行也。得無生 法樂忍。即十迴向也。四經復有至乃至十 地者。謂學位菩薩有證一地乃至十地。五
經復有八部王天上正受者。明修羅得益。 有其二種。一得十三昧。二三昧。十三昧者。 一切處。二三昧者。二諦三昧。或可初入聖
道。必具三昧。十三昧者。無想三昧。滅十地 故。名十三昧。二三昧者。即空無願二三昧也。 二轉鬼神天上正受。正受者得無漏聖道。
六經在此會者至無量空信者。此明凡夫得信 佛性。名自性信。無量空信者。信法空也。
[0412c22] 經。吾今略說等者。
[0412c22] 總結應知。
散華品第六
[0412c24]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 品名者。諸王聞法。仰荷佛恩。散華供養。名散 華品。
[0412c27] 經。爾時 (至) 歡喜無量。
[0412c27] 釋曰。第二依文正釋。 上來四品。辨內外護。此即第三荷恩供養。於 中有三。初諸王散華。供養世尊。次佛現神變。
令眾得益。後讚般若。勸眾受持。前中有三。初 聞經歡喜。次散華供養。後發願受持。此即初 也。文有三節。即能聞人。次所聞法。後歡喜
心。所謂諸王聞十萬億偈。歡喜無量。問於此 經中所說般若。三處不同。一二諦品中說八 萬億偈。二護國品末八千億偈。此散華品十
萬億偈。三處所說。有何差別。解云。二諦品 中。合說三時。諸佛所說。總有八萬億偈。而兆 仁王護國品中。別引過去七佛所說仁王般
若。於此品中。申今佛說仁王般若。由斯三處 所說不同。問護國品言一日說八千億偈竟。 如何一日能說如是八千億偈。解云。如來神
力冥加被故。如報恩經。阿難暫時領得如來 二十年中所說諸經。此亦如是。諸王聞佛所 說十萬億偈。生歡喜故。散華供養。散華供養。
即散華品。准此經文。此經一部。自有廣略。二 本如上應知。
[0413a18] 經。即散 (至) 蓋諸大眾。
[0413a18] 釋曰。第二散華供養。 於中有三。初散行華。次般若華。後妙覺華。此 三種華。皆從所表。以立華名。初散行華。為表
三賢。是有漏行。次般若華。為表十聖。是無漏 智。後妙覺華。為顯佛地。覺法圓滿。座表三 賢。最是下故。臺表十聖。出有漏故。城表涅
槃。最大勝故。就前行華。文有四節。一諸王 散華。二於虛空不華變為座。三十方下。化佛 說法。四無量下。化眾散華。化佛說法。表法是
真。以同說故。化眾散華。表人是勝。堪供養 故。下准此釋。
[0413a29] 經。復散 (至) 及諸大眾。
[0413a29] 釋曰。第二散般若華。 文有四節。一諸王散華。二於虛空下。華變為 臺。三臺中下。化佛說法。四臺中下。化佛說法 眾散華。
[0413b04] 經。復散 (至) 第一義諦。
[0413b04] 釋曰。第三散妙覺華。 文有四別。一諸王散華。二於虛空下。華變為 城。三城中下。化佛說法。四時城下。化眾散
華。此即前三。金剛喻智。城譬涅槃。智斷雙 明。名金剛城。
[0413b09] 經。時城中 (至) 而下。
[0413b09] 釋曰。第四化眾散華。由 妙覺華功德力勝。是故此中三重散華。二重 變現。初菩薩散華變成臺。次臺中佛等散城
蓋。後蓋中天人散恒河沙華。
[0413b13] 經。時諸國王 (至) 波羅蜜。
[0413b13] 釋曰。第二諸王發 願。於中有二。初諸王發願。後世尊印述。此 即發願。願中有二。一願諸佛常說。二願四眾 常行。
[0413b17] 經。佛告大王 (至) 神通生處。
[0413b17] 釋曰。第二世尊 印述。雙印兩願。重言如是。諸佛母者。顯實相 般若。菩薩母者。觀照般若。神通生處。文字般
若。又解。般若能生諸佛菩薩。及彼神通。故說 母言。如金剛般若云。一切諸佛阿耨菩提。皆 從此經出。一切諸佛如來。皆從此經生。
[0413b23] 經。時佛為王 (至) 神變。
[0413b23] 釋曰。第二佛現神變。 令眾得益。於中有二。初佛現神變。後時眾得 益。前中有二。初標章舉數。後次第別敘。此即
初也。神謂等持。變即轉變。由等持力。轉變自 在。故名神變。不思議者。心不能思。語不能 議。名不思議。故法華云。非口所宣。非心所
測。智度論云。心行處滅。言語道斷。大般若 云。心言路絕。名不思議。
[0413c02] 經。一華入 (至) 火風身。
[0413c02] 釋曰。第二次第別敘。 於中有二。初別敘。後重讚。此別敘也。然此五 變。諸說不同。一云。初一華等者。約華及土。
一多相入。二無量佛土入毛孔等者。寬狹相 入。三無量須彌等者。麁細相入。四一佛入無 量眾生等者。因果相入。於中初約一趣相入。
後約六趣相入。五佛身入四大身者。情非情 相入。一云。第一就華一多相入。二就佛土一 多相入。三佛土毛孔一多相入。四須彌等麁
細相入。五就凡聖內外相入。若依本記。五變 三意。五變者。一華。二佛土。三須彌。四佛身。 五入地水火風。三意者。一遍空。一華入無量
華下。為除不願樂大乘障。故有遍空。二轉變。 一佛土入無量佛土下。為除執我所障。故有 轉變。三顯了。一佛身入無量眾下。為除怖畏
生死。故顯了入六道也。問須彌大海入芥子 中。麁細相違。如何能入。解云。西方諸師。略 作三釋。一云。一切諸法。用如為性。以所依如
離諸相分。能依諸法。無定大小。由此道理。細 須彌等。一云。依唯識理。一切諸法。皆不離 識。隨心所變。亦無定相。以是義故。細須彌
等。一云。一切諸法。因緣道理。皆無定相。由 此因緣。細須彌等。問色有麁細。許得相入。時 有長短。亦得相攝。答許亦無失。佛自在故。一
念為多劫。多劫攝為一念。如是等教。誠證非 一。難諸佛得自在。一念攝多念。諸佛得自在。 一劫成多劫。若爾三劫時應無異。便違聖教。
菩薩要經三無數。劫精勤修習。方證菩提。答 此難不然。非凡等境。顯揚瑜伽。皆作此說。於 不思議。強思量者。得誑麁報。
[0414a03] 經。佛身 (至) 世界不可思議。
[0414a03] 釋曰。第二重讚 也。合前五變。為三不思議。佛身即是前一佛 身。眾生即是無量眾生六道身也。世界即是
四大及前四種變也。一云。世界除前四變。餘 義同前。
[0414a08] 經。佛現 (至) 神通三昧。
[0414a08] 釋曰。第二云時眾得 益。益有四種。一十方天人得佛華定。二十恒 菩薩現身成佛。三三恒八部成菩提道。四十
千女人得神通定。問一世界中。多佛並出不。 答轉輪王當無有二並出。豈況如來而並出 耶。問若爾如何此經十恒菩薩現身成佛。答
但言現身。不道即成。何妨現身餘界成佛。如 法華經龍女現身他方成佛。此亦應爾。問若 受持品末十億菩薩現成正覺。如何會釋。解
云。佛名通於十地。大般若等。即說十地名十 種佛。又如法華經分別功德品。一四天下微 塵菩薩。一生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
華論云。即是初地阿耨菩提。此經准彼。義亦 無傷。
[0414a22] 經。善男子 (至) 如法修行。
[0414a22] 釋曰。第三讚般若 益。勸眾修行。文有二節。初讚般若有三世益。 後勸諦聽思念修行。諦聽顯聞慧。思念辨思 慧。修行明修慧。
仁王經疏卷下 (本)
仁王經疏卷下 (末)
大慈恩寺沙門圓測撰
受持品第七
[0414b06]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品名。二正釋文。釋 品名者。依智度論。由信力故。聞而奉行為受。 由念力故。久久不失為持。此品正明十三法
師受持般若。又令他受。名受持品。
[0414b10] 經。爾時月光 (至) 般若波羅蜜。
[0414b10] 釋曰。第二依 文正釋。前五品中。辨正宗訖。故下二品。依教 奉持。於中有二。初明受持。後明付屬。此即初
也。於一品內。文別有三。初問答正說十三法 師。次佛告波斯下。付王受持。後時諸大眾下。 明時眾得益。前中有二。初月光王請。後大牟
尼如來正說。請中有二。初觀瑞疑念。後發言 陳請。此即初也。文有三節。一觀釋迦五種神 變。二見臺上寶滿佛。是一切佛化身主者。若
准梵網經。是盧舍那佛。或云盧招那。亦云盧 折羅。此云照也。以報佛淨色。遍周法界故。又 日月燈光。遍周一處。亦盧舍那。一也。或可義
翻名寶滿。此佛化千葉釋迦佛。及百億葉上 化佛。故言化身主也。三復現千華葉世界上 佛者。即是千華葉上千佛。及一一葉上百億
佛。其中如上諸佛。各各說般若波羅蜜。此當 梵網經云。我今盧舍那。方坐蓮華臺。周匝千 華上。復現千釋迦。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
各坐菩提樹。一時成佛道。問此上寶滿佛。於 三身中。何身所攝。有說。自受用身。此說不 爾。自受用土。無法眾故。有說。他受用身。此
亦不然。諸微塵眾。聽佛說故。今解。於化身中 本末差別。非受用身 (更勘無上依經大乘同性經。毘盧舍那釋迦。有何差別也) 。
[0414c04] 經。白佛言 (至) 不可以識識。
[0414c04] 釋曰。自下第二 發言陳請。初讚。後請。此即讚也。若依本記。 過言說故不可說。過想心故不可解。過覺觀
故不可以識識。此當智度論說言語道斷心 行處滅。依解深密經。云心言路絕。
[0414c09] 經。云何 (至) 開空法道。
[0414c09] 釋曰。第二請也。開謂 開發。道即聖道。於人法境。開發空慧。名空法 道。此中問意。諸佛所說甚深般若。難說難識。
云何諸善男子。於此經中。明了覺解。依何觀 門。為諸眾生。開法空道。
[0414c14] 經。大牟尼言 (至) 為大法王。
[0414c14] 釋曰。第二如來 正說。於中有三。初總標。次善男子其法師下。 別釋。後善男子如是諸菩薩下。總結。前中有
三。初總標。次別敘。後勸供。此即初也。
[0414c18] 經。從習忍 (至) 依持建立。
[0414c18] 釋曰。第二別敘。依 謂所依。持謂攝持。為眾所依。能攝持眾建立 正法。
[0414c21] 經。汝等大眾 (至) 而以供養。
[0414c21] 釋曰。第二勸供 應知。
[0414c23] 經。善男子其法師者。
[0414c23] 釋曰。第二別釋十三 法師。文別有二。初諜總名。後次第別釋。此即 初也。
[0414c26] 經。習種性菩薩。
[0414c26] 釋曰。自下第二次第別釋十 三法師。分為十三。此即第一釋習種性。文別 有五。一標位列名。二辨類差別。三行業不同。
四舉劣顯勝。五入位時分。此即第一標位列 名。謂十三法師中。第一法師名習種性菩薩。
[0415a02] 經。若在家 (至) 比丘尼。
[0415a02] 釋曰。第二辨類差別。 略辨四眾。一婆差。二優婆差。三比丘。四比 丘尼。言婆差者。或云優婆塞。皆訛略也。正言
鄔波索迦。此云近事男。鄔波斯迦。此云近事 女。索是男聲。斯是女聲。謂彼恒時親承善士。 故名近事。廣釋如前。比丘及比丘尼。亦如前 釋。
[0415a09] 經。修行十善。
[0415a09] 釋曰。第三行業不同。文別有 三。初修十善。次修不淨忍。後住在佛家。此修 十善。謂不殺生等十善業道。或可十信。十種
信心。雖有兩說。本記意存十信。
[0415a13] 經。自觀己身 (至) 分分不淨。
[0415a13] 釋曰。第二修不 淨忍。自有三種。一觀六大不淨。二觀諸根不 淨。三觀三界不淨。此觀六大。謂諸有情六界
成身。所謂四大及空界也。色界有漏識。皆是 有漏。可破壞故。名為不淨。六界別觀。故言分 分。
[0415a19] 經。復觀十四根 (至) 菩提心。
[0415a19] 釋曰。第二諸根 不淨。謂於二十二根中。復觀十四根。以為不 淨。所謂眼等五根。有五識情。或可有情數攝。
名五情根。五受根者。苦樂憂喜捨。及男女意 命。皆是有漏。有無量過。故說十四皆為不淨。 信等五根。及三無漏。皆唯善性。過中不說。故
觀行者觀十四根。即發無上菩提心也。
[0415a26] 經。常修三界 (至) 忍觀門。
[0415a26] 釋曰。第三觀三界 不淨。謂三界繫法。皆有漏故。亦是不淨。問 曰。四靜慮及無色界。亦有淨法。如何說為不
淨邪。解云。不淨自有多種。如瑜伽第二十六 卷說。有六種不淨。一朽穢不淨。自有二種。一 依內不淨。謂髮毛等。二依外不淨。謂青瘀等。
二者苦惱不淨。謂苦觸所生受。三下劣不淨。 所謂欲界。四觀待不淨。如待無色勝清淨事。 色界諸法便似不淨。待菩迦耶。寂滅涅槃。乃
至有頂。皆似不淨。五煩惱不淨。謂三界中所 有一切結縛睡眠隨煩惱纏。六違壞不淨。謂 五取蘊。無常無恒。不可保信。變壞法性。具說
如彼。由此靜慮無色。皆名不淨。
[0415b10] 經。住在佛家。
[0415b10] 釋曰。第三住在佛家。文別有 二。初明住在佛家。後修六和敬。此即初也。謂 空無我佛所住處。名為佛家。此習種性。初證
空理。故名為住。
[0415b14] 經。修六和敬 (至) 波羅蜜道。
[0415b14] 釋曰。第二修六 和敬。謂住佛家故。修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 同見同學八萬四千波羅蜜。為六和敬。
[0415b17] 經。善男子 (至) 有退有進。
[0415b17] 釋曰。第四舉劣顯 勝。文別有二。初舉劣。後是定人下。顯勝。前 中有二。初上釋劣位。後雖以下。釋通伏難。前
中有三。初法。次喻。後合。此即法說。謂習忍 以前十信菩薩。有退有進。故名劣位。
[0415b22] 經。譬如輕毛隨風東西。
[0415b22] 釋曰。第二舉喻。可 知。
[0415b24] 經。是諸菩薩亦復如是。
[0415b24] 釋曰。第三合喻。可 知。
[0415b26] 經。雖以十千劫 (至) 名不定人。
[0415b26] 釋曰。第二釋 通伏難。文有兩節。初牒三伏難。後而不可下。 標宗。略答十善菩薩。有其三義。一以十千劫
行十正道。發菩提心。當入習忍位。三亦常學 三伏忍。以具三義。謂應不退。如何說言有退 有進。故作此言。雖有三事。而不可字名。是習 種性。是名不定人。
[0415c04] 經。此定人者 (至) 聖人性故。
[0415c04] 釋曰。第二顯其 勝位。文別有二。初明證理。後明離過。此即初 也。謂十住位。初證生空理。由此證得聖人性
故。名為定人。亦是不退。問此種性菩薩。為如 此經。定不退耶。或有即耶。解云。設爾何失。 若廣分別。如前已說。
[0415c10] 經。必不起 (至) 無有是處。
[0415c10] 釋曰。第二離過。有 其四重。一不起五逆。所謂殺父母羅漢。出佛 身血。破和合僧。二不起六重。如優婆塞經第
四卷受戒品說。一殺生。二偷盜。三婬蕩。四妄 語。五沽酒。六謗說在家出家四眾過失。廣說 如彼
(餘經或說四重八重。四重者。一貪嫉。二慳。三嗔。四謗。三寶藏言八重者。即菩薩八重。前四重上加
僧四重。即名八重。言十重者。前六重上加貪等四。名為十重。今此說六犯。即失戒法。名為重法。過中極重。名為 重也) 三者不起二十八輕。亦如優婆塞經受戒
品說。一不供養父母師長。二耽樂飲酒。三污 惡不能瞻視病苦。四見有乞者。不能多少隨 宜。而與空遣還者。五若見比丘比丘尼長老
先宿諸優婆塞優婆夷等。不起奉迎禮拜問 訊。六若見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毀所 受戒。心生憍慢。言我勝。彼彼不如我。七月月
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八四十 里中有講法處。不能往聽。九受招提僧眾具 床座。十疑水有虫故便飲之。十一險難之處
無伴獨行。十二獨宿尼寺。十三為於財命。打 罵奴婢童僕外人。十四若以殘食施於比丘 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十五若畜猫狸。十六
畜養象馬牛羊駝驢。一切畜獸。不作淨施未 受戒者。十七若不貯畜僧伽梨衣鉢盂錫杖。 十八若為身命。須田作者。不求淨水。及陸種
處。十九為於身命。若作市易斗稱賣物。一說 價已。不得前劫。捨賤趣貴。斗稱量物。仕前互 用。如其不平。應語令平。二十若於非處非時
行欲。二十一齎估反賣。不輸官稅。盜弄去者。 二十二若犯國制。二十三若得新穀菓苽菜 茹。不先奉獻師供養三寶。先自受用者。二十
四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自作者。二十五道 路若在諸比丘前沙彌前行。二十六僧中付 食。若偏為師選擇美好。過分與者。二十七若
養蠶者。二十八行路之時。遇見病者。不住瞻 視。為作方便。付屬所在。而捨去者。四不起諦 法。謂定位者。不謗佛法。經書言非佛說。
[0416a16] 經。能以一阿僧祇 (至) 僧伽陀位。
[0416a16] 釋曰。第四入 位時分。梵音阿僧祇劫。此云無數劫。謂日月 歲數。不可數故。名阿僧祇。或三災等劫。不可
數故。乃至大小乘宗。三大阿祇。名阿僧祇。今 於此中。依日月歲數。非三災等。僧伽陀位者。 相傳釋云。性種性。或云離著。謂證人空而不
執著我有情等。此意說云。一僧祇修行習忍。 始入性種性。
[0416a24] 經。復次性種性。
[0416a24] 釋曰。第二性種性。文別有 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入位時分。此 即初也。初學名習。數習成性故。十行乃名性 種性也。
[0416a28] 經。行十慧觀。
[0416a28] 釋曰。第二辨觀差別。於中有 五。一行觀行。二滅障。三知俗。四練觀。五修 行。此即初也。言行十慧觀者。謂四念處三善
根及三世觀。如前教化品中說。
[0416b03] 經。滅十顛倒。
[0416b03] 釋曰。第二滅障。言滅十顛倒 者。謂四念處觀除四顛倒。三善根觀除其三 毒。或三世觀除三世執。定有過去因。有未來
果。及現在因果執。皆不順理。並名顛倒。
[0416b07] 經。及我人知見 (至) 不可得。
[0416b07] 釋曰。第三知俗。 謂我人知見者。依世俗說。分分假偽。而非實 有。但有名即是名假。但有受即受假。但有法
即法假。由此道理。實不可得。故知我人等者。 皆世俗有。
[0416b12] 經。無定相 (至) 修道空觀。
[0416b12] 釋曰。第四練觀無 定相者。總標我法。無其定相無自他相故者。 別釋我法無自他相。此即兩釋。一云。無自相
者。顯無我相。無他相者。顯無法相。一云。無 自相者。無人我法我相。無他相者。無人我法 我二種我所相。修護觀門者。如上觀門。未得
名脩。已得名護。已上文意義趣難了。有諸異 說。恐繁不述。
[0416b20] 經。亦常行百萬 (至) 念念不去心。
[0416b20] 釋曰。第五 修行。謂此位中。觀漸勝故。行諸波羅蜜常不 離心。
[0416b23] 經。以二阿僧祇 (至) 波羅陀位。
[0416b23] 釋曰。第三入 位時分。波羅陀者。若依本記。翻名守護。謂道 種性位。其行堅牢。不失自性。名守護位。此明
十行以二僧祇行正道法。得住十迴向也。若 依本記。配屬十行。名道種性。便違經說伏忍 聖胎三十人。
[0416b29] 經。復次道種性。
[0416b29] 釋曰。第三道種性。文別有 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入位時分。 此即初也。地上聖道之種性故。名道種性。故
上經云。修行上伏忍。進入平等道。名為道種 性。
[0416c05] 經。住堅忍中 (至) 無生無滅。
[0416c05] 釋曰。第二辨觀 差別。於中有二。初辨觀差別。後受報勝劣。前 中有三。初總標觀相。次別敘十觀。後舉勝簡
劣。此即初也。住十堅心名住忍。謂此位中觀 一切法。皆是無生。生既不成。便無住滅。是 觀空義。
[0416c11] 經。所謂五受 (至) 不可得故。
[0416c11] 釋曰。第二別敘 十觀。所謂五受三界二諦。言五受者。有漏五 蘊貪等所取。名五受蘊。由觀彼故。得五分法
身。觀三界得三空忍。觀二諦得無常無生二 忍。廣如前說。如是十法。無自他相。及如實 性。不可得故。皆說為空。
[0416c17] 經。而常入 (至) 心心寂滅。
[0416c17] 釋曰。第三舉勝簡 劣。謂此位中雖行十忍。而滿分中簡前九忍。 而行第十真諦忍觀。即說無生忍觀。名為第
一義諦觀也。心心寂滅者。寂謂寂靜。滅謂除 滅。即彼心行。念念寂靜。滅除散動。故名心心 寂滅。
[0416c23] 經。而受生三界。
[0416c23] 釋曰。第二受報勝劣。文別 有三。初標。次徵。後釋。此即總標。雖心寂靜。 而受生三界果報。
[0416c26] 經。何以故。
[0416c26] 釋曰。第二徵也。謂外詰云。已得 寂滅。如何能受分段報耶。
[0416c28] 經。業習業報 (至) 順道生。
[0416c28] 釋曰。第三正釋。謂 由舊業熏習力故。而受三界分段生死。能為 聖道之所依止故。名順道生。或可為化有情。
受六道身。隨順聖道故。言順道生。雖有兩釋。 前說為勝。如上所說。種性菩薩。不生惡道 故。
[0417a05] 經。復以三阿僧祇劫 (至) 正位。
[0417a05] 釋曰。第三入 位時分。言平等聖人地名。謂入初地聖道。離 能所取相。或可初地雙證二諦。故言平等阿
毘跋致。此云不退。謂初地已上。證理不退。名 不退。謂三阿僧祇修諸度故。當入聖位。當住 不退。
[0417a11] 經。復次善覺菩薩摩訶薩。
[0417a11] 釋曰。第四善覺。 文別有五。一標位列名。二辨修差別。三以四 下。入藏時分。四無三界下。明受生差別。五常
修下。登位分齊。此即第一標位列名。准上可 知。
[0417a16] 經。住平等忍 (至) 不去心。
[0417a16] 釋曰。第二辨修差 別。文別有二。初顯二智別相。後如是善男子 下。重顯二智同異。前中有二。初立二章。後入
無相捨下。別釋二章。此即初也。言平等忍者。 第一章明其實智離有無相。名平等忍。言修 行四攝念念不去心者。立第二方便智。謂以 四攝化眾生。名方便智。
[0417a23] 經。入無相捨 (至) 貪煩惱。
[0417a23] 釋曰。自下第二別 釋二章。於中有二。初釋實智。釋上平等。後無 量下。顯方便智。釋上四攝。前中有三。初總標
實智。滅三界貪。次別釋實智。證三無為。後顯 無為。離有無相。此即初也。離三輪捨。無貪性 故。能滅三界貪欲煩惱。
[0417a29] 經。於第一義 (至) 為法性無為。
[0417a29] 釋曰。第二別 釋實智。證二無為。文別有三。初法性無為。 次擇滅無為。後非擇滅無為。此即初也。此有 兩名。一者法性。二者虛空。
[0417b04] 經。緣理而滅 (至) 無相無為。
[0417b04] 釋曰。第二擇滅 無為。謂緣真如滅一切煩惱等相。所顯真如。 為擇滅無為。此有三名。一者擇滅。體即是智。
擇謂簡擇。擇所得滅。故名擇滅。二數緣滅。數 謂慧數。慧數所得。名數緣滅。三智緣滅。擇之 與智。其義一也。
[0417b10] 經。住初忍時 (至) 無相無為。
[0417b10] 釋曰。第三非擇 滅無為。謂住信忍中。第一下忍。永斷一切分 別煩惱。故能於無量未來法中。得非擇滅。無
相無為。此有三名。一非擇滅。二非數緣滅。三 非智緣滅。准上應知。然此二滅。有差別者。薩 婆多宗。由智斷障。名為擇滅。滅不由智。名非
擇滅。依經部宗。有漏智斷。名非擇滅。無漏智 斷。名為擇滅。今依大乘。大同經部。具如別 章。問豈不虛空及非擇滅非無漏智境。如何
無相智得證三無為。解云。諸宗不同。薩婆多 宗。不許無漏智緣二無為。依大乘宗於真如 上。假安立故。許緣無失。
[0417b22] 經。無相無為 (至) 無無相故。
[0417b22] 釋曰。第三顯三 無為。離有無相。意顯三種其性皆空。然釋 此文。諸說不同。一云。釋無相有其三句。初
無自他者遣其有相。無無者遣其無相。言 無相故者雙遣。亦有無相。或有說者。具遣 四句。無自他相。遣有相。無無者。遣無相。
言無相者。遣第三句亦有亦無相。及第四 句非有非無相。今解。無自他者遣我相。即顯 生空理無。無無相者。顯法空理非無。相故言 無無。非有相故言無相。
[0417c02] 經。無量方便皆現前觀。
[0417c02] 釋曰。第二顯方便 智。文別有二。初總標六種。後別釋六種。此即 初也。亦非一故名無量。非內證智故名方 便。
[0417c06] 經。實相方便 (至) 不顛倒。
[0417c06] 釋曰。自下第二別 釋六種方便。即分為六。皆有二段。先牒。後 釋。此釋第一實相方便。緣第一義故名實相。
起巧功能名為方便。問與根本智。有何差別。 解云。如成唯識云。根本智內證自體。不變影 像。此後得智。緣真如境變影而緣。不能親證
於第一義諦。不沈等言。諸說不同。若依本記。 凡夫名沈。沒生死故。二乘名出。出生死故。三 十心至十地已還名不轉。佛地名不顛倒。十
迴向中。學此法也。此說不然。所以者何。彼釋 如是善男子下方屬初地。已上諸文屬十迴 向。不當經意。故今不依。今解不然。一云。初
二如上十住行可轉。十迴向猶有顛倒。初地 離前四位。故說四不。一云。沈謂惛沈。即是 定障。出即掉舉。即是慧障。轉者疑等餘惑顛
倒。即是我見等倒。入初地時。離上四過。故 說四不。
[0417c23] 經。遍學方便 (至) 一切學。
[0417c23] 釋曰。第二遍學方 便。依本記云。俗中有真非證。真中有俗非不 證。有說。五乘中不取人天及二乘故非證。有
大乘故非不證。如成實論。廣學諸異論。遍知 聖者意。又善戒經。遍學五明論等。而不分別 證不證。雖非證不證。而能學一切法。有本云 一切學者謬。
[0418a01] 經。迴向方便而向薩婆若。
[0418a01] 釋曰。第三迴向 方便。謂求大菩提。不同二乘。求住小果。名非 住果。不同凡夫無求住果。名非不住。求趣菩 提。名向薩波若。
[0418a05] 經。魔自在 (至) 四魔所不動。
[0418a05] 釋曰。第四魔自 在方便者。接引方便也。非道行佛道者。即維 摩云。或現作淫女。引諸好色者。先以欲鉤牽。
後令入佛道也。魔不動者。即維摩中。在欲而 行禪。令魔心憒亂。不能得其便也。言四魔者。 一煩惱。二陰魔。三者死魔。四者天魔。前四魔
上。更加無常無我不淨苦。別名八魔也。又 釋謂雖行魔事。巧便自在。故名魔自在方 便。故維摩云。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
便力。教化眾生。現作魔。又佛道品云。若菩薩 行於非道。是為通達佛道。云何菩薩行於非 道。答曰。菩薩行五無間。而無惱患。乃至云示 有妻妾 婇
女。而常遠離五欲淤泥。是為菩薩 通達佛道。具說如彼。
[0418a19] 經。一乘方便 (至) 一切行故。
[0418a19] 釋曰。第五一乘 方便。謂理體無二。故說一乘。於一乘法。巧知 眾生差別相。名為方便。不二相者。釋上一乘。
於中通達一切行相者。釋其方便。又金光明 經云。法界無分別。為度眾生。分別說三乘。又 法華云諸佛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具說一乘。義如別章。
[0418a26] 經。變化方便 (至) 淨佛國土。
[0418a26] 釋曰。第六變化 方便。言變化者。變易異名。故顯揚及唯識。依 此說變易生死。名變化生。此明地上菩薩。由
願力故。於淨土中。受變易生。不受三界分段 之身。故名變化方便。
[0418b02] 經。如是善男子 (至) 實智照。
[0418b02] 釋曰。第二重顯 二智同異。於中有三。初結上異相。次舉喻顯 非一異。後以一切行成就者。顯行成就。此即
初也。文別有二。初顯實智相。後顯方便智。此 即初也。謂於初地。根本智生。創覺生法二空。 故言初覺智。即此覺智。於有無相。而不二
故。是實智照故。前文言無自他相。無無相故 也。
[0418b10] 經。巧用不證 (至) 方便觀。
[0418b10] 釋曰。第二顯方便 智。言巧用者。總標四用。謂即彼地後得智。四 用巧妙。名為巧用。不證等者。別顯四用。不證
者。不同外道證四靜慮以為涅槃。不沈者。不 同凡夫沈沒生死不出者。不同二乘出離生 死。不到者。不同地前菩薩不到初地。或可不
到者謬也。應言不倒。謂地前菩薩猶起顛倒。 為簡彼故。故言不倒。是方便觀者。結上四用。 皆後得智。
[0418b19] 經。譬如水之與波不一不異。
[0418b19] 釋曰。自下第 二舉喻。顯非一異。文別有二。初明二智不一 不異。後類顯諸行。亦體非一異。謂上二智同
一剎那。二用別故不一。同一慧故不異。譬如 水之波。體相別故不一。波即水故不異。
[0418b24] 經。乃至一切行 (至) 不一不二故。
[0418b24] 釋曰。第二 類釋。諸行亦非一異。謂如二智不一不異。如 是乃至一切八萬四千波羅蜜行。諸禪定門。 及陀羅尼門。展轉相望。皆非一異。
[0418b28] 經。而一一行成就。
[0418b28] 釋曰。第三顯行成就。謂 此位中。二智成故。餘一切行。悉皆成就。
[0418c01] 經。以四阿僧祇 (至) 功德藏門。
[0418c01] 釋曰。第三入 藏時分。謂於此地。無漏觀成。攝藏一切諸功 德門。由斯別立功德藏門。理應諸位。應有此
門。以非初故。故不別立。此中意說四阿僧祇 行諸行故。入此藏門。有釋。此文准上下文。應 置一切。淨土已後方說此文。所以者何。四劫 滿當入後位故。
[0418c08] 經。無三界業 (至) 畢竟故不造新。
[0418c08] 釋曰。第四 受生差別。文別有二。初明不生三界。後明生 於淨土。此即初也。謂入初地。斷分別我見。不
造三界業。故畢故業而不造新。問地上菩薩 不受分段身。諸處所說十王報。以何業受。西 方諸師。自有兩釋。一云。地上菩薩皆受變易。
故受十王皆是化身。不爾十處應不見王。變 易妙身非彼境故。一云。有一論師。名調伏光。 依解深密。作如此說。八地已上所現王身。唯
是變化。七地已前。故起煩惱。資三界業。受分 段身。此則實身。受十王報。故無有失。
[0418c19] 經。以願力故 (至) 一切淨土。
[0418c19] 釋曰。第二以願 力故。生於淨土。有解。從多分說。若煩惱資。 或生三界。如調伏光說。
[0418c22] 經。常修捨觀 (至) 常授與人。
[0418c22] 釋曰。第五登位 分齊。文別有二。初明登位。後明寶施。此明登 位鳩摩伽。若依本記。翻為勝惡魔。初地離五 怖畏。過二乘魔也。
[0418c26] 經。以四大寶藏常授與人。
[0418c26] 釋曰。第二寶施。 諸說不同。一云。三藏及雜藏。施諸眾生。一 云。依勝鬘經。四種寶藏。一者無價。菩薩乘
也。二者上價。緣覺乘也。三者中價。聲聞乘 也。四者下價。人天乘也。若依地持。四攝益 物。名四寶藏。
[0419a03] 經。復次德慧菩薩。
[0419a03] 釋曰。第五德慧菩薩。文 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入位時 分。此即初也。謂具律儀等三種戒德。與慧俱 生。故名德慧。
[0419a07] 經。以四無量心。
[0419a07] 釋曰。第二辨觀差別。文別 有三。初顯地別行。次辨除障。後位分齊。此即 初也。為欲對治嗔煩惱故。修四無量。義如上 說。
[0419a11] 經。滅三有嗔等煩惱。
[0419a11] 釋曰。第二辨除障也。 由修慈故。能滅三界嗔等煩惱。然嗔煩惱。諸 宗不同。若依薩婆多。唯在欲界。依經部宗。嗔
通三界。依大乘宗。瑜伽等說。同薩婆多。今依 此經。同經部說。或可此經隨轉理門。或可此 文言總意別。謂三有中。欲界有嗔。故言三有。 嗔等據實。不通上界。
[0419a18] 經。住中忍中行一切功德。
[0419a18] 釋曰。第三位分 齊也。謂信忍住。通在三地。此當第二。故名中 忍。謂此位中。無量為首。通修諸行。
[0419a21] 經。以五阿僧祇 (至) 化一切眾生。
[0419a21] 釋曰。第三 入位時分。闍陀波羅。若依本記。翻為滿足力。 謂五大劫行大慈觀。常現前故。智力滿足。化
諸眾生故。亦入闍陀波羅位。亦云離闍。亦名 無畏。
[0419a26] 經。復次明慧道人。
[0419a26] 釋曰。第六明慧菩薩。文 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入位時 分。此即初也。謂此位中。行三明觀。故名明 慧。
[0419b01] 經。常以無相 (至) 三明觀。
[0419b01] 釋曰。第二辨觀差 別。文別有三。初顯地別行。次辨位除障。後明 滿足。前中有二。初標三明觀。後釋其行相。此
即初也。三明觀者。一宿命智明。二生死智明。 三漏盡智明。廣如序品。
[0419b06] 經。如三世法 (至) 心心寂滅。
[0419b06] 釋曰。第二釋其 行相。知三世法者。標三明。知三世法。無來 無去無住處者。別顯三明所行之境。謂未來
未有。過去已滅。現在不住。不同薩婆多宗三 世皆有實體。心心寂滅者。所緣無故。能緣之 心。念念寂滅。
[0419b12] 經。盡三界痴煩惱。
[0419b12] 釋曰。第二辨位。除障知 三世故。能除三界迷三世愚。
[0419b14] 經。得三明一切功德觀故。
[0419b14] 釋曰。第三明德 滿足。謂除三世愚故。能得隨順三明諸功德 觀。
[0419b17] 經。常以六阿僧 (至) 一切法。
[0419b17] 釋曰。第三入位 時分。伽羅陀者。此云度邊。謂此位中。離於邊 鄙下賤諸見。故云伽羅陀。雖有此釋。未勘誠
文。謂六大僧祇集無量明故。入伽羅陀位。以 無相行。受持諸法。
[0419b22] 經。復次 (至) 聖覺菩薩。
[0419b22] 釋曰。自下第七法師。 文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顯地別行。後行位 時分。此即初也。言爾炎者。此云智母。謂此位
中。生法二空。能生聖道。故名智母。言聖覺達 者。即所生聖智。前之三地。行施戒修。相同凡 夫。於此位中。起道品觀。初證聖覺。達二空 理。名聖覺達。
[0419b29] 經。修行順法忍。
[0419b29] 釋曰。第二顯地別行。文別 有三。初修忍法位。次起五神通。後滅障分齊。 就初位中。文復有二。初屬順忍。後辨住位。此
即初也。謂順忍中。有其三位。謂下中上。此第 四地。於三忍中。位在初忍。順聖道故。名為修 行。順法忍也。
[0419c06] 經。逆五見流 (至) 住須陀洹。
[0419c06] 釋曰。第二辨其 住位。言須陀洹者。有其二義。一逆流。二修 習。於此地中。起道品觀。逆五見流。集無量德
故。名住須陀洹位。依瑜伽等翻為預流。預者 入也。流即流類。初入聖流。故名預流。問是不 五見分別起者。入初地時。皆已永斷。如何此
云依第四地。逆五見流。解云。據實分別五見。 初地位斷。今斷習氣。名斷五見。若不爾者。疑 但分別煩惱所攝。唯見所斷。如何此云五地
所斷。故知此約習氣而說。
[0419c16] 經。常以天眼 (至) 身通達。
[0419c16] 釋曰。此即第二起 五神通。於此位中。未至究竟。故六通中除漏 盡通。而智度論及下文中。說菩薩漏盡者。依
未盡位。假說漏盡。故不相違。
[0419c20] 經。念念中滅三界一切見。
[0419c20] 釋曰。此即第三 滅障分齊。謂此位中配須陀洹。故說能滅三 界諸見。
[0419c23] 經。亦以 (至) 不離心。
[0419c23] 釋曰。第三行位時分。以 七大劫。行五神通。及波羅蜜故。於滿分中。如 上功德。常不離色也。
[0419c26] 經。復次勝達菩薩。
[0419c26] 釋曰。次辨第八法師。文 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顯地別行。後修行時 分。此即初也。謂能了達二三諦。故名勝達。亦
名勝慧。或可此地真俗雙行。如是難事此地 能勝。故名勝達。
[0420a02] 經。於順道忍以四無畏。
[0420a02] 釋曰。第二顯地別 行。文別有三。一行四無畏。二辨除障。三入位 分齊。就地數中。文別有二。初總標四數。後
次第別釋。此即初也。謂第五地依順道忍。起 四無畏。於外四難。心無怯懼。故名無畏。
[0420a07] 經。觀那由他諦 (至) 一切智人。
[0420a07] 釋曰。第二次 第別釋。釋四無畏。即分為四。此即第一一切 智無畏。謂於二境無所不知。一觀那由他諦。
謂二三諦及八諦等。其數甚多。名那由他。二 觀內道論。即五明中。內明論也。外道論者。因 明論及聲明。藥方即是醫方。工巧究術。並是
工巧明論。此四明論雖通內外。今依一相。且 說外言。我是一切智人者。自唱德號。於四無 畏。皆有二義。一執跡生疑。謂外疑難佛。問阿
難從何所來。或問外聲是何聲等。若一切智。 何謂發問。二自唱德號。我是一切智。隨順世 間故。作此慰問。
[0420a19] 經。滅三界 (至) 我相已盡。
[0420a19] 釋曰。第二漏盡無 畏。亦有二事。一執跡生疑。謂外難言。世尊或 時愛語羅睺。呵罵提婆。如何漏盡。二自唱德
號。我漏已盡。順世間故。示現愛嗔 (或有本云我相已盡謬也) 。
[0420a23] 經。知地地有所出故名出道。
[0420a23] 釋曰。第三釋 出苦道無畏。亦有二事。一執跡生疑。謂外難 言。以諸聖道。不能盡苦。見阿羅漢。蛇蜇等
苦。似不盡故。二自唱德號。謂諸羅漢斷未來 苦。故言斷苦。非謂現苦無故說斷。
[0420a28] 經。有何不出故名障道。
[0420a28] 釋曰。第四惑能障 道無畏。亦有二事。一執跡生疑。謂須陀洹等。 雖有愛等。而有聖道故。欲不能障道。三自唱
德號。雖不能障預流果等。而能障礙那含等 道。上來且釋佛四無畏。今此文中。說第五地 菩薩無畏。無畏之相。尋即可知。
[0420b05] 經。逆三界疑。
[0420b05] 釋曰。第二除障。此約習氣。故 說除疑。據實已斷。唯分別故。
[0420b07] 經。修集無量 (至) 入斯陀含位。
[0420b07] 釋曰。第三入 位分齊。謂此地中。已滅三界疑等惑故。修集 無量勝分功德。由此便入斯陀含位。斯陀含
者。此云一往來。謂斷欲界六品惑盡。有三品 故。於人天中一往來。名一往來。
[0420b12] 經。復集行 (至) 不去心。
[0420b12] 釋曰。第三修行時分。 謂於此地。八劫修行諸陀羅尼。及四無畏。常 不去心。
[0420b15] 經。復次常現真實。
[0420b15] 釋曰。次釋第九法師。文 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明修行 時分。此即初也。
[0420b18] 經。住順忍中。
[0420b18] 釋曰。自下第二辨觀差別。文 別有五。一配忍分齊。二作地別觀。三辨取除 障。四辨觀行相。五立果差別。此即初也。謂順
忍中。上品取攝。故言住順忍中。
[0420b22] 經。作中道觀。
[0420b22] 釋曰。第二作地別觀。謂入無 相觀。離於有無。及常斷等。或依十二緣生 觀。離斷常故。名中道觀也。
[0420b25] 經。盡三界集因集果一切煩惱故。
[0420b25] 釋曰。第 三辨所除障。言集因者。總標三煩惱。及業 名為集諦。言集業者。別釋罪等諸業。一切煩 惱者。別釋根本隨惑等諸煩惱。或可集因
者。發業煩惱。一切煩惱者。潤業煩惱。
[0420c01] 經。觀非有非無 (至) 而無二。
[0420c01] 釋曰。第四辨觀 行相。言一切者。真如一味相。即是一相。名為 無相。是以無量義經云。一相即無相也。而無
二者。結上一相及無相。皆無有無等二相也。
[0420c05] 經。證阿那含位。
[0420c05] 釋曰。第五立果也。謂此地 中。雖斷三界一切煩惱。而微細者。猶現在前。 是取解深密等云。第七地來諸菩薩眾。猶起
三界貪等煩惱。是故此中。立阿那含。阿那含 者。翻為不還。據實六地菩薩。亦生欲界。如智 度論。今一相配。故言不還。
[0420c11] 經。復作九阿僧祇劫 (至) 一切佛土。
[0420c11] 釋曰。第 三修行時分。樂謂願樂。謂於此地。九阿僧祇 集中道觀。隨願樂力。生諸佛土。
[0420c14] 經。復次玄達菩薩。
[0420c14] 釋曰。辨第十法師。文別 有三。初標位列名。次入位時分。三常行三空 下。辨觀差別。此即標名。玄謂玄遠。達即通
達。遠至功用後邊。名之為玄。創入無生忍。名 為達也。
[0420c19] 經。十阿僧祇劫中修無生法樂忍。
[0420c19] 釋曰。自 下第二入位時分。文有五別。一入位分齊。二 辨所滅分辨。三住身分齊。四具諸德。五立果。
此即第一入位分齊。語五忍中。第四無生忍。 有其三品。此即下品。此地菩薩十僧祇。修下 無生忍。
[0420c25] 經。滅三界習因業果。
[0420c25] 釋曰。第二所滅分齊。 於此位中。滅三界中業果細習。
[0420c27] 經。住後身中。
[0420c27] 釋曰。第三住身分齊。住分段 生死中。最後一身。至第八地。即成變易報也。
[0420c29] 經。無量功德 (至) 皆滿足。
[0420c29] 釋曰。第四顯具諸 德。謂六神通。盡無生智。乃至五分法身。悉皆 具足。如是諸德。皆如上說。
[0421a03] 經。住第十地 (至) 梵天位。
[0421a03] 釋曰。第五立果也。 謂十三法師中。住第十法師位。於四果中。第 四果也。梵天位者。梵者淨也。已住清淨行位 故。
[0421a07] 經。常脩三空 (至) 弘化法藏。
[0421a07] 釋曰。第三辨觀 差別。謂此地中。空等三昧。已得圓滿。具足百 萬三昧。又以如來脩多羅藏等三藏聖教。弘 化眾生。
[0421a11] 經。復次等覺者。
[0421a11] 釋曰。次辨第十一法師。文 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千阿僧 祇下。脩行時分。此即初也。者謂假者。謂第八
地。於一切或時。真俗雙觀。名等覺者。
[0421a15] 經。住無生忍中。
[0421a15] 釋曰。自下第二辨觀差別。 文別有三。初明有無觀。次辨十力觀。後顯登 位差別。前中有二。初配屬忍位。後正明有無
觀。此即初也。謂於三品無生忍中。住中品忍 也。
[0421a20] 經。觀心心寂滅 (至) 無知知。
[0421a20] 釋曰。第二辨有 無觀。文別有三。初別釋有無。次合釋有無。後 雙結有無。前中有二。初寂而常用。後用而常
寂。此即初也。此地中。觀心心寂滅者。念念皆 空故。心心寂滅。此顯常寂靜義。言無相相無 身身無知知者。顯常用義。謂常寂故離一切
相。而依俗故示現無相。似常空寂故色身。而 依俗故常用色身。以常寂故無知。而依故恒 能照。
[0421a29] 經。而用心 (至) 無住之住。
[0421a29] 釋曰。第二用而常 寂。初之二句。顯其有用。惔怕已下。顯常寂義 (有本任於無任之任者謬) 。
[0421b03] 經。在有 (至) 常萬化。
[0421b03] 釋曰。第二合釋有無。言 在有常脩空者。釋上用而常寂。處空常萬化 者。釋上寂而常用。
[0421b06] 經。雙照一切法故。
[0421b06] 釋曰。第三雙結。謂俗不 離真。寂而常用。真不離俗。用而常寂。
[0421b08] 經。知是處非處。乃至一切智。十力觀故。
[0421b08] 釋 曰。第二明十力觀。謂此位中。學十力觀。舉 初後二。顯中間八合。有十力觀。十力差別。義 如別章。
[0421b12] 經。而能發摩訶羅伽位。化一切國土 (有本無登字) 。
[0421b13] 釋曰。第三登位差別。摩訶羅伽。若依本記。翻 為大聖。即佛法之大將。或云無功用位。或翻 大力。或翻龍象。
[0421b16] 經。千阿僧祇劫 (至) 見佛三昧。
[0421b16] 釋曰。第三脩 行時分。此結住自位經爾所劫。從此以後。功 難成故。時分漸多。
[0421b19] 經。復次慧光神變者。
[0421b19] 釋曰。次辨第十二法 師。文別有三。初標位列名。次辨觀差別。後萬 阿僧祇下。明入位時分。此即初也。謂第九地
四無礙智。化諸有情。或起六神通。名為慧光 及神變者。
[0421b24] 經。住上上無生忍。
[0421b24] 釋曰。自下第二辨觀差 別。文有四節。一配忍三品。二明滅心心相。三 四眼見法觀。四生淨土。此即第一配忍三位。
謂無生忍有其三品。此即上品。而言上上者。 前上是勝義。後上順品數。謂此第九地。得四 辨等。故言勝也。
[0421c01] 經。滅心心相。
[0421c01] 釋曰。第二明滅心相。於此位 中。除滅心心有執相故。名言勝也滅心心相。 有說滅見分相分二相。故言滅心心相。今解。
滅心自性。名為滅心。若滅心上差別。名滅心 相。
[0421c06] 經。法眼見一切法三眼色空見。
[0421c06] 釋曰。第三四 眼觀門。謂法眼見一切法病藥等種種別相。 三眼見色空者。謂肉眼見麁色。天眼見麁細。
慧眼見色空。據實慧眼觀諸法空。今對肉天 二眼。故但說見色空也。若依本記。法眼見一 切真如也。餘如前說。
[0421c12] 經。以大願力。常生一切淨土。
[0421c12] 釋曰。第四常 生淨土。
[0421c14] 經。萬阿僧祇 (至) 佛華三昧。
[0421c14] 釋曰。第三入位 時分。薄伽梵位。此云世尊。具諸德故。亦說九 地名世尊。佛華三昧亦復如是。似佛定故。名 為佛華。
[0421c18] 經。復次觀佛菩薩。
[0421c18] 釋曰。次辨第十三法師。 文別有四。一標位列名。二登住時分。三善男 子下。諸位相對辨差別相。四常脩下。明入位
住定。此即第一標位列名。謂此位中。二種觀 佛。一眼見者。唯他受用。二定心見。通觀三 身。
[0421c24] 經。住寂滅忍者 (至) 住金剛臺。
[0421c24] 釋曰。第二登 位時分。文有四節。一配五忍。二逕時分齊。三 辨所脩德。四顯登住位。言住寂滅忍者。配五
忍位。謂寂滅忍。自有二種。一者下品。二者上 品。今第十地。即是第五寂滅忍中。位下品忍 也。言從始至逕百萬阿僧祇劫者。總計從習
種性。至灌頂忍。逕百萬阿僧祇劫也。言脩百 萬阿僧 祇 劫功德者。辨所脩德量。言登一切 法解脫者。就當得位。即是妙覺。住金剛臺者。
金剛三昧。正明等覺如來。或可解脫自有兩 種。一者等覺。二者妙覺。今此金剛雖非妙覺 解脫果攝。而成等覺解脫。故名登一切法解 脫。
[0422a08] 經。善男子 (至) 一切煩惱。
[0422a08] 釋曰。自下第三諸 位相對。辨差別相。文別有五。一伏斷差別。二 信見差別。三頓漸差別。四常無常異。五等無
等異。此即第一伏斷差別。文別有二。先伏。後 斷。此即伏也。謂從習忍。至頂三昧。皆名為伏 一切煩惱者。伏義寬故。通名為伏。依本記云。
皆名伏者。從十信至金剛末。斷阿賴耶識。一 剎那在。故說為伏一切煩惱。廣說如彼。
[0422a16] 經。而無相信 (至) 照第一義諦。
[0422a16] 釋曰。此顯第 二斷義狹故。初地已上無漏信位。方能欲斷。 言無相者。即是無漏也。無有漏相。故名無相。
謂無相信。為無間道。斷滅一切煩惱。生解脫 道。照見第一義諦。
[0422a21] 經。不名為見。所謂見者。是薩婆若。
[0422a21] 釋曰。第 二信見差別。文別有二。初正釋信見。後引說 證成。此即初也。除佛已前。但說為信。不名為 見。所謂見者。是一切智。
[0422a25] 經。是故 (至) 不見不覺 (有本云。唯佛所知者謬) 。
[0422a25] 釋曰。第二 引說證成。知見覺三。異名同體。雖通因果。皆 得此名。今從勝說。故唯在果。
[0422a28] 經。唯佛頓解。不名為信。漸漸伏者。
[0422a28] 釋曰。第 三漸頓差別。唯佛頓解。不名為信。漸漸伏者。 所以者何。頓斷一切二障盡故。但名為見。不 名信者。亦不名為漸漸伏者。
[0422b03] 經。慧雖起滅 (至) 無生無滅。
[0422b03] 釋曰。第四常無 常異。或可無礙。與解脫異。即依此文。自有 兩釋。一真諦三藏立如是義。佛果功德。菩提
涅槃。皆無生滅。故通伏難。以三宗義。謂外難 云。無間道時。慧有生滅。如何能生無生滅智。 故作此言。金剛時慧雖有生滅。能證知無生
滅理。由斯勝慧。證理深故。此心若滅。便能證 得累盡涅槃。亦能證得無生無滅。常住菩提。 故前經言。薩云若覺非有非無。湛然清淨。常
住不變。同真際。等法性。二慈恩三藏。作如是 說。金剛時慧雖有生滅。而能證解無生滅理。 故能證得果盡涅槃。亦能證得常住法大菩
提也。前經所說常住不變者。就勝說故。且說 實相。而非觀照。
[0422b17] 經。入理盡金剛三昧 (至) 等無等等。
[0422b17] 釋曰。第 五等無等異。或可無間與解脫異。文別有三。 初法。次喻。後合。此即法說。謂入理盡金剛三
昧。清淨無染。同道後真如際等。於道前法性 真如也。言而未能等無等等者。謂佛世尊下 不及故。名為無等。與諸佛齊。故名為等。金剛 已還無能等。無等等也。
[0422b24] 經。譬如有人 (至) 無不斯了。
[0422b24] 釋曰。第二舉喻。 可知。
[0422b26] 經。住理盡三昧。亦復如是。
[0422b26] 釋曰。第三合喻。 應知。
[0422b28] 經。常脩一切 (至) 佛慧三昧。
[0422b28] 釋曰。第四入位 住定。謂此位中。一切六度。及四攝等。行已滿 足。具功德藏。入婆伽度。住佛慧三昧。梵音婆
伽度。此云世尊。即十號中之一位也。住此位 中。觀三身三昧。方得圓滿。
[0422c04] 經。善男子如是 (至) 等無有果。
[0422c04] 釋曰。就依請 正說十三法師。文別有三。初標。次善男子下。 別釋。後善男子下。結歎。上來已釋兩段訖。此 即第三結歎勝德與佛無異。
[0422c08] 經。佛告波斯 (至) 般若波羅蜜。
[0422c08] 釋曰。自下第 二付王受持。文別有四。一讚用勸持。二大王 是般若下。讚名勸持。三大王我今下。釋勸所
由。四大王今下。稱名付屬。初中有二。前略讚 勸持。後大王下。廣讚勸持。略中有五。一應時 勸持。二勸持所由。三結屬諸王四外人徵詰。
五如來釋。此即初也。謂我正法滅時。受持一 部仁王般若。
[0422c16] 經。大作佛事 (至) 般若波羅蜜。
[0422c16] 釋曰。第二勸 持所由。有其三種。一大作佛事。謂滅惡生善。 二國土安立。三萬姓快樂。或可初一內護。後 二外護。如是利益。皆由般若。
[0422c20] 經。是故付屬 (至) 清信女。
[0422c20] 釋曰。第三結屬諸 王。
[0422c22] 經。何以故。
[0422c22] 釋曰。第四外人徵詰。
[0422c23] 經。無王力 (至) 解其義理。
[0422c23] 釋曰。第五始來正 釋。
[0422c25] 經。大王吾今 (至) 帝王歡喜。
[0422c25] 釋曰。自下第二 廣讚勸持。文別有二。初總標。除難福生。後問 答分別。別釋七難。此即初也。三千大千世界
分齊。義如常釋。言七福者。如本記說。返前七 難。以為七福。七福者。一萬姓愛重國王。二四 海賓伏。三怨敵退散。四國王自受已身。五四
方歌讚。六百姓豐樂。七未來入善道。
[0423a03] 經。云何為難。
[0423a03] 釋曰。第二問答分別釋七難。 文別有二。先問。後答。此即問也。
[0423a05] 經。日月失度 (至) 為一難也。
[0423a05] 釋曰。第二答也。 就答七難。即分為八。此即第一日月失度難 也。謂時節轉異。多令飢餓。數量轉異。多刀兵 起。色相轉異。多疾病也。
[0423a09] 經。二十八宿 (至) 為二難也。
[0423a09] 釋曰。第二星宿 變怪難。
[0423a11] 經。大火燒國 (至) 為三難也。
[0423a11] 釋曰。第三大火 焚燒難。
[0423a13] 經。大水漂沒 (至) 為四難也。
[0423a13] 釋曰。四大水漂 沒難。
[0423a15] 經。大風吹殺 (至) 為五難也。
[0423a15] 釋曰。第五大風 吹殺難。
[0423a17] 經。天地國土 (至) 為六難也。
[0423a17] 釋曰。六亢旱不 熟難。
[0423a19] 經。四方賊來 (至) 為七難也。
[0423a19] 釋曰。第七惡賊 侵逼難。廣釋七難。具如本記。
[0423a21] 經。大王是般 (至) 龍寶神王。
[0423a21] 釋曰。第二讚名 勸持。文別有二。初讚名殊勝。後勸持王供養 也。此即初也。然此八名。諸說不同。一云。八
中初一顯實相般若。是諸凡聖心神體故。第 二明觀照般若。生諸國王慧解心故。後六辨 文字般若。有六勝因。護國土故。一云。此能與
凡聖為依。故名神本。能生王位。故譬父母。能 護身命。故譬神符。能治邪魔。名辟鬼珠。能滿 諸願。故名如意珠。令國安隱。名護國珠。明顯
因果。名天地鏡。法中最勝。威力難思。名龍寶 神王。本記云。六識名心。第七名識。第八名 神。此經能與凡聖八識為依。故名為本。能生
世出世國王。故譬父母。外道魔王不能降伏。 故喻神符。能除不活等五種怖畏。名辟鬼珠。 能攝利眾生。名如意珠。能降七難。名護國珠。
能顯所知。名天地鏡。道前道後。清淨不異。名 龍寶神王。廣說如彼。
[0423b09] 經。彼佛告 (至) 以經置。上。
[0423b09] 釋曰。第二勸王供 養。文別有二。初示供養法。後別示行住供養。 此即初也。法有六事。一九色幡長九丈。二九
色華高二丈。三千枝燈高五丈。四九玉箱。五 九玉巾。六七寶案。言九色者。依本記云。白黑 黃赤青。此是五塵色。并四大色為九。四大色
者。地依灰色。水依頗梨色水精。火作光色火 珠。風作烟色。
[0423b17] 經。若王行時 (至) 罪過不生。
[0423b17] 釋曰。第二行住 供養。文別有二。初行時供養法。後住時供養 法。此即行時也。
[0423b20] 經。若王住時 (至) 如事帝釋。
[0423b20] 釋曰。第二住時 供養。如經可知。
[0423b22] 經。大王我今五眼 (至) 七難安起。
[0423b22] 釋曰。第三 釋勸所由。文別有二。初明三世諸王福有興 衰。後明未來護持。大作利益。此即初也。
[0423b25] 經。若未來世 (至) 往護其國。
[0423b25] 釋曰。未來護持。 文別有三。一標章舉數。二次第別釋。三結釋 勸供養。此即初也。
[0423b28] 經。一金剛吼 (至) 往護其國。
[0423b28] 釋曰。自下第二。 次第別釋。文顯可知。
[0423c01] 經。是大力士 (至) 而供養之。
[0423c01] 釋曰。第三結釋 勸供。是五大力士者。結五菩薩。五千神王等 者。釋成利益。當立像形下。勸供養。勸供養
法。如五神王因緣經中說。雷電吼菩薩因緣 中。教人作讀經寫經法。法用者。應作一團屋。 八面安壁。外薝隨力莊嚴。今其精好。八角之
中。開小門通人入出。於其室內。置八面床。留 小空地。擬人行處。八壁內外。香泥塗飾。一一 壁上。各量身坐當兩眼前。以開兩吼。使得見
經。正當二手。復開二孔。得容二手。來去捉 經。欲讀經時。安經壁外經架案上。壁內壁外。 並燒好香。香湯豆麵。以浴身手。及將瀨口。善
須看風。若也東風。即東壁外安置經卷。在壁 內向東讀經。使風吹口氣。隨風西去。不熏經 卷。以口有番氣。故作此屋。寫經類讚。法用如 前 (更勘) 。
[0423c17] 經。大王吾今三寶 (至) 一切諸王。
[0423c17] 釋曰。第四 稱名付屬。文別有三。初總明付屬。次就勝列 名。後如是一切下。結勸應持。此即初也。
[0423c20] 經。憍薩羅國 (至) 波提國。
[0423c20] 釋曰。第二就勝列 名 (或有經本。列十五國。闕沙陀衛國也) 然十六大國名號。大集月藏 分第十六。大毘婆沙一百二十四。梵音不同。
不可和會 (勘) 。
[0423c24] 經。如是一切 (至) 波羅蜜。
[0423c24] 釋曰。第三結勸應 持。
[0423c26] 經。時諸大眾 (至) 願不生彼國。
[0423c26] 釋曰。第三時 眾得益。於中有五。一明脩羅得益。二顯人王 獲益。三辨梵天等益。四解餘眾獲益。五釋菩
薩獲益。此即初也。時諸大眾即總句。阿脩輪 下。顯利益也。謂彼脩羅聞說七難。身怖聲 悲。發願不生彼惡國土。即是厭惡欣善益也。
[0424a03] 經。時十六國王 (至) 出家脩道。
[0424a03] 釋曰。自下第 二人王獲益。於中有二。初總明諸王捨俗入 道。後明脩道起觀差別。此即初也。以國付弟。
即是捨俗。出家脩道。即是入道。廣釋在家過 失出家勝利。如文殊問經第二卷。
[0424a08] 經。觀四大 (至) 勝出相。
[0424a08] 釋曰。自下第二別明 脩道。起觀差別。於中有二。初明諸觀。後是為 下。結成證得。前中有四。一明八勝處二明十
遍處。三顯初地相。四辨九地相。此即初也。觀 地水火風能造四大。青黃赤白所造四色。名 八勝處。所緣境勝煩惱。故名勝處。出離貪欲。
故名勝出。相謂體相。或是相狀。或是行相。是 八勝處行解相也。依大般若。與此稍異。彼云。 一內有色想觀外色小。二內有色想觀外色
多。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小。四內無色想觀外 色多。內無色想觀外諸色青黃赤白。復為四 種。名八勝處。依瓔珞經。八名復異。四大同此
經。四色同般若經。有色等四。不說青等以為 四色。或可此經。同瓔珞經。義亦無違。
[0424a22] 經。四大四色 (至) 入行相。
[0424a22] 釋曰。第二明十遍 處。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處識處。名十遍 處。亦十一切入。即是處所緣寬廣。無有間隙。
故名遍處行相。即是十一切入行解相也。言 不用者。乘語故也。故以不說八解脫者。此三 科法。是下中上三根人觀。此中唯有中上二 根。無下根故。以是不論。
[0424a29] 經。三十忍是初地相。
[0424a29] 釋曰。第三明初地相。 地前三十心。名三十忍。即是初地方便相也。 初地即用第一義諦為體。
[0424b03] 經。第一義諦九地相。
[0424b03] 釋曰。第四明九地相。 初地證如境智平等。名第一義。與後九地。作 其因相。名九地相。故攝論云。若於初地。達法
界時。速能通達。後一切言如地頌有。如。作破 初節。餘節速能破。得初地真智。諸地疾當 成。
[0424b09] 經。是故大王 (至) 般若波羅蜜。
[0424b09] 釋曰。此即第 二結成證得。文有兩節。初明捨凡入聖。後明 捨分段入變易。言是故大王者。結所告人。言
捨凡夫身者。謂捨地前凡夫身也。言入六住 身者。謂入初地至第六地住地身也。此上即 捨凡入聖。言捨七報身者。謂捨七地分段報
身也。故智度論云。七地未捨虫身肉身。言入 八法身者。謂入八地已上變易法身。故前偈 云。未度報身一生在。進入等觀法流地。言一
地行般若波羅者。此法身萬行俱也。或可通 說。十地萬行俱也。
[0424b20] 經。十八梵天王同無生境。
[0424b20] 釋曰。自下第三 梵天等益。等言等取阿須輪也。於中有二。初 明得益。後顯供養。此即初也。謂梵天等。隨其
根性。證得三乘真實觀門。問觀人法無生空 理。以為境也。前說脩羅。得厭世益。今此脩羅 得三乘觀。與前異故。與梵天同。故與梵天一 處合說。
[0424b27] 經。復散華供養。
[0424b27] 釋曰。自下第二別釋供養。 文有三別。初總標供養。次別列華名。後正顯 供養。此即初也。供養有二。一財。二法。今此 文中。顯法供養。
[0424c02] 經。空華 (至) 三十七品華。
[0424c02] 釋曰。第二別列華 名。空華顯人空。法性華明法空。此二種華。表 伏忍也。地前仰學二空觀故。聖人華表信忍
也。初入聖法無漏信故。順華表順忍也。四 五六地順無生故。無生華表下中品無生忍 也。證解無生最是初故。法樂華表上品無無
忍也。四辨自在說法樂故。金剛華表下品寂 滅忍也。金剛三昧破諸結故。此上七華表大 乘法。緣觀中道華表緣覺法。證解緣生中道
觀故。三十七品華表聲聞法。道品觀中得自 在故。
[0424c13] 經。而散佛上 (至) 大菩薩眾。
[0424c13] 釋曰。第三正顯 供養。由前梵等。得三乘觀。以三乘華。散佛等 上。
[0424c16] 經。其餘一切眾證道迹果。
[0424c16] 釋曰。第四明餘 眾益。文有三段。初明得益。次列華名。後正供 養。此即初也。是前眾餘。故名餘眾。道迹是
向。果即是果。又解。道迹有學。果即無學。通 三乘也。前得三乘觀。此證三乘果。故有差 別。
[0424c22] 經。散心空華 (至) 妙覺華。
[0424c22] 釋曰。第二別列華 名。心空華者。四空也。三學之中名為心學。心 樹華者。緣生觀也。十二緣生名為華樹。六波
羅蜜華者。十地行也。此上三華。如次顯彼三 乘法也。妙覺華者。佛果行也。因中說果。名妙 覺華。
[0424c28] 經。十千菩薩念來世眾生。
[0424c28] 釋曰。第五明菩 薩益。於中有二。初明十千菩薩得三昧益。後 顯十億菩薩現成佛益。前中有二。初明能證
人。後辨所證定。此即初也。謂此皆是地上菩 薩。得同體大悲。憐念未來惡世眾生也。
[0425a04] 經。即登 (至) 金剛三昧。
[0425a04] 釋曰。第二明所證定。 於中有三。初明緣果定。次顯緣義定。後顯得 餘定。此即初也。謂佛果德妙窮真俗。故云妙
覺。照理圓盡。故曰圓明。不沮壞故云金剛。今 此菩薩證得緣三之定。從所緣為名也。
[0425a09] 經。世諦三昧 (至) 第一義諦三昧。
[0425a09] 釋曰。第二 緣義定也。於中有二。初明三定。後顯三勝。此 即初也。知有漏定。名世諦三昧。知無漏定。名
真諦三昧。知非安立真如。名第一義諦三昧。
[0425a13] 經。此三諦 (至) 王三昧。
[0425a13] 釋曰。第二顯三勝也。 此三統攝一切三昧。有大勝用。故名為王。智 度論云。三昧王三昧。
[0425a16] 經。亦得 (至) 一切行三昧。
[0425a16] 釋曰。第三得餘定 也。無量三昧者。四無量定也。七財三昧者。緣 七財定也。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施六聞七
慧。如瓔珞經說。廣釋如集異門論第十六卷。 二十五有三昧者。證解二十五有定也。四人 四惡趣四空及四禪梵王六欲天無想及那
含。是名二十五有。廣如涅槃三十四。及智度 論說。又解。對治二十五有定。名二十五有三 昧。故涅槃云。無垢三昧。能對治地獄有。乃至 得我三 昧
。能對治非想非非想有。廣說如彼。 一切行三昧者。總攝諸行定也。
[0425a27] 經。復有現成正覺。
[0425a27] 釋曰。第二十億菩薩現 成佛益。謂此皆是第十地菩薩。聞經力故。登 金剛座。坐金剛定。現成佛故。
囑累品第八
[0425b01] 將釋此品。略有二義。一釋 品名。二正釋文。釋品名者。囑謂付囑。累即重 累。如來重付囑此經。累代流行。故名囑累 品。
[0425b05] 經。佛告 (至) 我誡勅汝等 (有本無等字者脫也) 。
[0425b05] 釋曰。自下 第二正釋經文。前品已明勸學流通。故此品 明付囑流通。於中有二。初明付囑誡勸。後
爾時無量下。依教奉持。前中有二。初累標付 屬誡勅。後廣釋付囑誡勸。此即初也。誡謂誡 勸。即標七誡。勅謂教勅。明其付囑。等言等取 餘大眾也。
[0425b12] 經。吾滅度後 (至) 信女時。
[0425b12] 釋曰。第二廣釋付 囑誡勸。於中有二。初明付囑。後五濁下。廣明 誡勸。前中有二。初明付囑時。後正明付囑。此
即初也。言八十年等者。釋此經文。諸說不同。 一云。佛滅後一百年內。五人住持。一迦葉二 十年。二阿難二十年。三未田地二十年。三人
持法。經六十年。見佛在世。以行法故。持法不 滅。第四商那和脩二十年持。第五優婆毱多 亦二十年。此上二人。各二十年。商那和脩以
不現見佛化故。威儀法滅。言八百年者。正法 五百年內。二十五師住持佛法。並是聖人相 傳。佛法不滅。第六百年馬鳴菩薩。第七百年
龍樹菩薩。二人持故。佛法不滅。八百年中持 法人小。故言法滅。言八千年者。像法末法。眾 生行邪法。故像末二法滅。涅槃云。末世有十
二萬大菩薩。善持我法不滅。就凡所見。故 言滅耳。有說。此云八十年者。正法五百年內 後八十年。八百年者。像法一千年中後八百
年。故言八百年。八千年者。末法一萬年中取 後八千年。故八千年也。雖有此說。未見誠文。 故不可依。然此正像末法。意趣難了。故今略
以五門分別。第一釋名。二出體性。三時分長 短。四四滅法之相。五會釋違文廣如別記。言 無佛至信女時者。顯上唯舉八十年八百年
八千年意。以此時中三寶沈沒弘法人希。是 故唯舉八十年等無佛法時。今言無少有名 無。亦有令無名無。
[0425c10] 經。此經三寶 (至) 讀誦解義者。
[0425c10] 釋曰。自下第 二正明付囑。文別有二。初付法令持。後付眾 令化。此即初也。謂此惡時付王四眾。皆令受 持讀誦解義。
[0425c14] 經。為三界眾生 (至) 化一切眾生。
[0425c14] 釋曰。第二 付眾令化。謂與三界眾生。開三行化也。言三 行者。一者空行。二七賢行。三十善行。有說。
付囑有二。初付囑令解。後為三界下。付眾令 化。開空慧道者。無漏慧也。七賢行者。七方便 觀。十善行者。十善業道。此即從勝向劣行也。
或可信行等七賢行也。問何故前品唯付諸 王。今此品中通付四眾。解云。前品付囑護持。 故唯付王。此品付囑令解教化眾生。故通四 部眾也。
[0425c24] 經。後五濁世 (至) 滅破吾法。
[0425c24] 釋曰。自下第二 廣辨七誡。文別有二。初廣辨七誡。後爾時十 六下。依教奉持。此即第一廣辨七誡。即分為
七。一誡諸滅法過。二誡壞四部行。三誡約因 禁不依法。四誡自毀。五誡使役。六誡自咎。七 誡謬信。此即第一誡諸滅法過。文別有三。初
明滅法人。次明作下。辨滅法過。後當知下。 結成過。此即初也。文有三節。初五濁世者。滅 法時分。即五濁時。此五濁義。略以三門分別。
一別釋名。二出體。三立五所由。第一釋名。略 有二種。一者總名。二者別名。言五濁者。即是 總名。五是標數。濁是滓穢美。故俱舍論第十
二云。劫減時將末。壽等鄙下。如滓穢故。說名 為濁。又順正理三十二云。云何濁義。極鄙下 故。應辨捨故。如滓穢故。總言五濁者。帶數釋
也。言別名者。一者壽濁。二者劫濁。三煩惱 濁。四者見濁。五有情濁。瑜伽三十四云。如於 今時。人壽短促。極長壽者。不過百年。昔時不 爾。是名壽濁
(文殊問經云。十歲而生。二十三十乃至千年。有長短故。此謂命濁也) 。如於 今時。漸次趣入三災中劫。現有眾多飢饉疫
病刀兵可得。昔時不爾。是名劫濁。如於今時。 有情多分習非法貪。不平等貪。執持刀劍。執 持器杖。鬪訟諍競。多行諂誑詐偽妄語。攝受
邪法。有無量種惡。下不善法。現可了知。昔時 不爾。是名煩惱濁 (經云。多貪嗔痴。名煩惱濁) 。如於今時。有情 多分為壞正法。為滅正法。造立眾多像似正
法。靈推求邪法邪義。以為先故。昔時不爾。是 名見濁 (經云邪見戒見取。見取。常見。斷見。有見。無見。我見。眾生見。是名見濁也) 。如於
今時。有情多分。不識父母沙門婆羅門。不識 家長可尊敬者。作義利者。作所作者。今後世 罪。不見怖畏。不修惠施。不作福業。不受齋
法。不受淨戒。昔時不爾。是名有情濁。地持五 濁。亦同瑜伽 (經云。善惡眾生。下中上眾生。勝劣眾生。第一不第一眾生。是名眾生濁) 第
二出體。壽濁。即以命根為性。劫濁。眾生濁。 謂以五蘊為性。煩惱濁。除五見。一切煩惱為 性。見濁。即用五見為性。第三立五所由者。如
順正理云。豈不壽劫有情濁三。互不相離。見 濁即用煩惱為性。五應不成。理實應然。但為 次第顯五衰損。極增盛時。何等名為五種衰
損。壽命衰損。時極短故。二資具衰損。少光澤 故。三善品衰損。欣惡行故。四寂靜衰損。展轉 相違。來諠諍故。五自體衰損。非出世間功德
器故。為欲次第顯此五種衰損不同。故分五 濁。顯宗亦同。又俱舍論第十二云。由前二濁。 如其次第。壽命資具極致衰損。由次二濁。善
品衰損。以耽欲樂自在行故。或損在家出家 善故。由後一濁。衰損自身。身量色力。念智勤 勇。及無病故。廣如別章。次比丘等者。辨滅法
人。有其四類。一四部眾。言比丘比丘尼四部 弟子者。標別顯總。二天龍八部者。即八部眾。 此亦標別顯總。三鬼神眾。四王等貴眾。後自 恃齊高貴
(或有本云。自是高貴者。謬也) 滅破吾法者。滅法勝 緣。由高貴故。能成諸過也。
[0426b19] 經。明作制法 (至) 佛塔形。
[0426b19] 釋曰。第二辨滅法 過。文別有二。初制四福。後立四邪。此制四 福。一制出家。二制行道。三制造像。四制造 塔。如經可知。
[0426b23] 經。立統官 (至) 都非吾法。
[0426b23] 釋曰。第二立四邪 教。一立統官。制眾安籍記僧。不依僧法過。二 比丘地立白衣高坐。此即失高下相。此有兩
釋。一云。於僧地中。白衣高坐。二云。同處比丘 下立。白衣高坐。三兵奴為比丘。便違福田尊 貴之相。四受別請者。失福田相。是外道法。非
吾法也。是故比丘應供法行經云。若我弟子 有受別請者。是人定失一果二果三果四果。 不名比丘。是其不得國王地行。不得飲食國
王水。有五百大鬼。常遮其前。是比丘七劫不 見佛。佛不授手。不得受檀越物。五千大鬼常 隨其後。言佛法中大賊。諸比丘應作次第請
僧。七佛法如是。次第僧中。有佛化僧四道果 僧菩薩僧七賢僧凡夫僧。欲使四方檀越得 如是僧故。莫別受請。具說如彼。又梵網經云。
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已。而此利養屬十 方僧而別受請。即取十方僧物入已。又云。次 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
羅漢。不如一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者。是外 道法。七佛無也。具說如彼。居士請僧福田經。 大意亦同。
[0426c15] 經。當知爾時 (至) 不久。
[0426c15] 釋曰。第三結過。應知。
[0426c16] 經。大王 (至) 是汝等作。
[0426c16] 釋曰。第三滅壞四部 行。文別有四。一標過名。二辨過相。三顯其 累。四結過重。此即初也。壞亂四部所行正 道。
[0426c20] 經。自恃威力 (至) 弟子。
[0426c20] 釋曰。第二辨過相也。 謂制四部所行正理。
[0426c22] 經。百姓疾病 (至) 破國因緣。
[0426c22] 釋曰。第三顯其 果也。由制四部。現感惡報。
[0426c24] 經。說五 (至) 不盡。
[0426c24] 釋曰。第四結過重也。如理 可知。
[0426c26] 經。大王 (至) 非法之行。
[0426c26] 釋曰。第三誡約囚禁。 不依法律。文別有四。一總標過失。二別顯過 相。三非法等。明非法囚禁。四當知等者。結過 重。此即初也。
[0427a01] 經。橫與佛法 (至) 作諸罪過。
[0427a01] 釋曰。第二別顯 過相。如經可知。
[0427a03] 經。非法非律 (至) 如囚禁法。
[0427a03] 釋曰。第三非法 囚禁。
[0427a05] 經。當爾之時法滅不久。
[0427a05] 釋曰。第四結成過重。
[0427a06] 經。大王 (至) 滅破三寶。
[0427a06] 釋曰。自下第四誡約 自毀。文別有三。初自毀。次起惡。後招報。就 自毀中。先法。後喻。此即初也。如經可知。
[0427a09] 經。如師子身中虫 (至) 非外道也。
[0427a09] 釋曰。第二舉 喻重釋。釋此喻相。如蓮華面經。佛告阿難。 譬如師子。命終身死。若空若地。若水若陸。所
有眾生。不敢食彼師子身肉。唯師子身自生 諸虫。還自噉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 非餘能壞。是我法中諸惡比丘。破我三大阿
僧祇劫。積行勤苦所集佛法。解云。彼經但喻 出家比丘。不同此經通喻道俗。
[0427a17] 經。壞我佛法 (至) 至于百歲。
[0427a17] 釋曰。第二明起 惡。惡有三種。一壞法得罪惡。二正教不行惡。 三惡增壽減惡。
[0427a20] 經。其壞佛教 (至) 連禍縱橫。
[0427a20] 釋曰。第三招報。 於中有三。初法。次喻。後合。此即法說。於中 有三。初明現報。次顯生報。後辨後報。此明現
報。有其五種。一壞佛教。二無孝子。三六親不 和 (父母兄弟夫妻) 。四天神不祐等。五災怪不絕。
[0427a25] 經。死入地獄餓鬼畜生。
[0427a25] 釋曰。第二顯生報也。
[0427a26] 經。若出為人兵奴果報。
[0427a26] 釋曰。第三辨後報 也。廣辨三報。具如別章。
[0427a28] 經。如響如影 (至) 火滅字在。
[0427a28] 釋曰。第二舉喻。 喻有三種。初之二喻。喻其現報。如有聲形。響 影必逐。有現業處。報定同時故。後之一喻。喻
生後報。如人夜書。火滅字在現業雖滅。二報 仍在。或可前二通喻三時。若有三業。必有果 隨。如聲形處。必有響影。
[0427b05] 經。三界果報亦復如是。
[0427b05] 釋曰。第三合法。應 知。
[0427b07] 經。大王 (至) 如兵奴法。
[0427b07] 釋曰。第五誡使役也。 文有四別。一橫制。二使役。三攝錄。四示過。 橫制有三。一能制人。二橫制誡。三屬當白衣。 是兵奴法也。
[0427b11] 經。若我弟子 (至) 是兵奴法。
[0427b11] 釋曰。第二使役 也。文有三節。一立籍。二強使。三顯非佛弟 子。是兵奴法。
[0427b14] 經。立統官攝僧 (至) 兵奴之法。
[0427b14] 釋曰。第三攝 錄也。文有四節。一官攝。二典攝。三僧攝。四 屬是獄囚。兵奴法也。
[0427b17] 經。當爾之時佛法不久。
[0427b17] 釋曰。第四示過也。
[0427b18] 經。大王 (至) 非佛法僧。
[0427b18] 釋曰。第六誡自咎也。 破國等緣。自作自受。非佛法僧。
[0427b20] 經。大王 (至) 常所行道。
[0427b20] 釋曰。第七誡謬信也。 文有四別。一示善。二示惡。三謬信。四示過。 此即示善。此經乃是七佛法器。十方諸佛常 所行路。故應流通。
[0427b24] 經。諸惡比丘 (至) 破國因緣。
[0427b24] 釋曰。第二示惡 也。諸惡比丘求名利故。於王等前。自說破法 破國因緣。比丘自說。名為破法。教王令作。 名為破國。
[0427b28] 經。其王不別 (至) 不依佛法。
[0427b28] 釋曰。第三謬信 也。王等不知求名利故。信受諂言。橫作法制。 不依佛誡。
[0427c02] 經。是為破佛 (至) 正法不久。
[0427c02] 釋曰。第四示過 也。信他諂語。不依信佛言。定是破佛國因緣。 法滅不久也。
[0427c05] 經。爾時十六 (至) 失光不現。
[0427c05] 釋曰。自下第二 大眾奉持。於中有二。初人王傷感。後天王嗟 歎。前中有二。初明傷感。後顯受持。此即初
也。十六大王聞佛七誡未來惡事。悲泣出聲。 震動三千。諸光不現也。
[0427c10] 經。時諸王等 (至) 當如佛教。
[0427c10] 釋曰。第二受持 佛教。依如佛誡。不敢違逆。
[0427c12] 經。爾時大眾 (至) 是無佛世。
[0427c12] 釋曰。第二天王 嗟歎。謂天王等。嗟歎惡時。無佛出世。是空虛 也。
[0427c15] 經。爾時無量 (至) 阿須輪王。
[0427c15] 釋曰。自下第二 大眾奉行。於中有二。初明能受人。後顯所受 法。此即初也。文有三節。一是菩薩。二是聲 聞。三是雜品。
[0427c19] 經。聞佛所說 (至) 波羅蜜。
[0427c19] 釋曰。第二結所受 法。聞佛所說二護因緣。頂戴受持。奉行此法 也。
仁王經疏卷下 (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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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3 冊 No. 1708 仁王經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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