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uḥsatyaśāstra (Si Di Lun) 四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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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諦論卷第三婆藪跋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分別滅諦品第五
[0389a28] 經說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何法為滅。 何相何事何緣滅名。何義無餘滅。離滅捨斷 棄。此七義何異。云何盡無餘。名為滅諦。不說
念念滅等。若渴愛滅名為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渴愛盡者。應名集滅。云何說苦滅。若 由渴愛盡故苦滅者。無渴愛人即應無苦。現
見有苦。此理云何。十結惑中但說渴愛滅為 滅諦。安立四果。云何得成。十二緣生中說 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說渴愛盡為滅。持散偈 曰。
何節及前義 七義與念滅
界他滅羅漢 十結十二滅
[0389b11] 汝問。經說苦滅云何此言何所因起者。答由 是法生故是法有。是法滅故是法無。譬如燈。 復次已說苦諦渴愛為因。今說由渴愛盡故
顯苦滅。譬如病緣滅故疾病不起。復次是渴 愛流遍滿三有。無始時起欲對治有故。故阿 羅漢無渴愛滅。為破外道如此邪執故說苦
滅。云何汝問。何法為滅。何相何事何緣者。答 滅有多種。一中間滅。二念念滅。三相違滅。四 無生滅等。中間滅者。如施戒定三摩跋提能
滅三有。由此施等隨得免離所對治法。謂貪 瞋等暫時不起。名中間滅。念念滅者。一切有 為隨剎那謝。名念念滅。相違滅者。此有為法
與相違因其性相乖。相續滅故名相違滅。此 三名相似滅。無生滅者。有因滅盡故。五陰應 生不復得生。此名真滅。又餘師說。因及有因
渴愛後有不生名滅。復次與渴共除煩惱愛 業苦不生名滅。復次是真實用經無所有離 有離無。是般涅槃名為滅諦。如瞿曇傳說。復
次滅有二種。一非擇滅。二擇滅。非擇滅者。有 為諸法自性破壞。名非擇滅。如空石墮擇 滅者。由智火故惑薪燒。是名擇滅。如因火薪
盡。復次滅有三種。一未有滅。二伏離滅。三 永離滅。若惑未生未得緣地。名未有滅。若惑 已生已得緣地。由世出世道現時不起。名伏
離滅。若惑已伏離滅因滅無餘故。未來決不 生。是名永離滅。如經言。未生欲欲未來永不 復生。亦知此滅。又分別部說。滅有三種。一念
念滅。二相違滅。三無餘滅。譬如燈滅。又餘師 說。滅有四種。一自性滅。二無生滅。三中間 滅。四永離滅。不由因滅名自性滅。如偈言。
諸行悉無常 生滅是其法
若有生還滅 此寂滅是樂
[0389c14] 又經言。若法有生是法必滅。不由功用。如 物輕重自然浮沈。名自性滅。由因無故果不 得生。名無生滅。如經言。由無明滅故三行不
起。如七流中種芽。因壞果則不生。名無生 滅。由定力者名中間滅。如經言。伏離上心 惑。名有時心解脫。九種次第滅。如難提柯比
丘緣事為證。名中間滅。由八聖道滅。名永離 滅。如經言。若人修無常想。能滅一切結及 隨眠惑。以明生故無明永滅。名永離滅。猶如
覆器及被燃炬。此論正辯永離滅。何相何事 何緣者。無所有為滅相。心不燒熱為事。通 達實際為緣。大德說寂靜為相。心安止為事。
極解脫知見為緣。汝問。滅名何義者。答此 滅名尼盧陀。尼者訓無盧。陀訓遮障。渴愛等 法能障。此中永無故。名尼盧陀。相違法生起
故。渴愛流永不更生。如熟燒坏赤色生故本 青色相永不更生。汝問。無餘滅離滅捨斷棄。 此七義何異者。答此皆是涅槃別名。此七名
依器故說。如涅槃有六十別名。復次上心 及隨眠俱盡。如樹拔根名無餘滅。次第滅盡。 如斧柯喻故名為滅。昔縛著處由道力故無
有縛著。如富貴人不著貧賤。是名為離。勝異 昔退如聖人離。惡盡故名為滅。又如前義名 尼盧陀。是名為滅。若法與惑相離。譬如捨物。
是名為捨現世。是與未來永不相續。譬如內 根。是名為斷滅。不更取如覆水器。是名為棄。 復次一切渴愛品類淨盡。故名無餘。漸壞名
滅。由觀過去不起著心。名為遠離行。斷結盡 緣起亦無。故名為滅。解脫煩惱。是名為捨。緣 智初惑永滅。是名為斷。先取我執今則置捨。
故名為棄。汝問。云何盡無餘名為滅諦。不說 念念滅等者。答由無餘滅故未來苦不更生。 不由念念滅等故說。無餘名為苦滅。不說念
念滅等。若觀無餘滅寂靜等相。能滅諸惑。念 念滅等則不如是。復次隨屬道故。勝餘法故。 真實善故。不共得故。煩惱不能壞故。不違言
故。安心緣故。故說無餘名為苦滅。不說念念 滅等。汝問。若渴愛滅名為滅諦。無餘涅槃則 非滅諦者。答餘論師說。清淨梵行果故。故煩
惱滅名為滅諦。一切假名滅名無餘涅槃。此 論所說無餘涅槃界是真滅諦。何以故。為得 此滅修淨梵行。如富樓那七車譬經中說。諸
阿羅漢惑盡無餘。而老病死寒熱飢渴害縛 等苦猶尚未免。是故無餘涅槃界是真滅諦。 此真滅諦由因盡故得。故說渴愛盡是真滅
諦。優波及多道理足論說。能令至無餘涅槃 界故。故貪愛盡得名滅諦。雖然有餘無餘二 涅槃界。皆名滅諦。何以故。因滅名為有餘。果
滅名為無餘。由因滅故。故有因滅。如燈盡故 光盡。是故二滅皆名滅諦。汝問。渴愛盡者應 名集滅云何說苦滅者。答苦火以渴愛為薪。
若無渴愛苦薪苦火即滅。如薪盡火滅。復次 苦諦以愛食得住。由愛食斷故苦諦即盡。故 說苦滅。復次耆舊師說。不為離過去及現在
苦。於世尊所修淨梵行。何以故。過去自性已 滅。與現在決應相離。未來有苦為令不生。於 世尊所修淨梵行。是苦不生。由渴愛盡故。
約後際苦盡說愛斷苦滅。汝問。若由渴愛盡 故苦滅者。無渴愛人則應無苦。現見有苦。此 理云何者。答憂悔熱苦寂靜故。如手長者經
說。復次永離心病故。如已拔心刺。復次求欲 苦斷故。如富足六塵。由渴愛滅故。諸阿羅漢 永離心苦故不違理。復次非過去未來現在
苦名為苦諦。亦非聖道所破。何以故。過去已 盡未來未有。與現世決定應相離故。但由通 達實際故。渴愛滅盡。由離渴愛故。為後際苦
不生修八聖道。以是義故說阿羅漢無苦。如 渴病譬。汝問。十結惑中但說渴愛滅為滅諦 安立四果。云何得成者。答貪愛有四種。須陀
洹果道等所破。由此滅故。餘結共起一時俱 盡。說名滅諦。是故安立四果於理不失。復次 同一相一味故。若說渴愛盡則說一切結盡。
如說八聖道即說一切道品。以同相故。共成 一事故。復次有諸餘惑。亦能立集諦相。而渴 愛正能續未來生。能令後有。以是義故。獨說
渴愛名為集諦。如是一切惑盡皆入滅諦相。 但有因滅盡。是渴愛滅名為滅諦。汝問。十二 緣生中說滅有十二種。云何但說渴愛盡為
滅者。答如前問此難自遣。復次如道斷愛盡 欲滅涅槃。此五名義。一但更互相顯。是故 由說渴愛盡故。即說十二道斷。復次渴愛盡
為通滅。十二道等滅名為別滅。問涅槃別名 有六十六句。其義云何。答無為等一切句。相 貌讚歎。因立對治違反等。應廣解釋。何因如
此。是涅槃無生無長無滅。非因緣所作。違反 有為。故說無為。 (其一) 高出三界離於偏低。無與 等者。故說無下。 (其二) 永離諸流諸流不生。非
流跡處。故說無流。 (其三) 非虛妄非顛倒非相 違。故說真諦。 (其四) 不疑諸界毒蛇怖畏。窮三 有際捨功用處。度生死海。故說彼岸 (其五)
。極智 所了故說聽細 (其六) 。如優曇花世間希遇。故說 難見。 (其七) 不老不破故說無壞。 (其八) 無動本有故說 恒在無爭。
(其九) 對治除法。體不虧故說無失。 (其十) 過眼境界。無法與等。故說無譬。 (其十一) 無有 貪愛諸見慢執故無戲論。 (其十二)
惑火滅盡故 說寂靜。 (十三) 過死王界故說甘露。 (十四) 是極美 味寂靜可愛故說極妙。 (十五) 寂靜無苦故說為止。 (十六)
真實善法故說為安。 (十七) 無燒熱渴故 說愛盡。 (十八) 生他歎訝故說希有。 (十九) 於生死 中未至此德說未曾得。 (二十)
老等諸橫所不能 害。故說無枉。 (二十一) 內無所少外無惡障。故說 無災。 (二十二) 無後有生苦究竟安樂。故說涅槃。 (二十三)
異有無相故說難思。 (二十四) 與離生過失樂 相應。故說不生。 (二十五) 四魔不至故說無跡。 (二十六) 不由因成故說非作。 (二十七)
非悲行處故說 無憂。 (二十八) 一得不退故說名住。 (二十九) 無法能似 故說無等。 (三十) 永離取欲故說無求。 (三十一) 無
前後際故說無邊。 (三十二) 難可通達故說微細。 (三十三) 無有可逼故說無損。 (三十四) 無惑染著故說 離欲。 (三十五)
無諸過失故說名淨。 (三十六) 結縛皆斷 故說解脫。 (三十七) 離依止故說非住。 (三十八) 無有 二法故說非對。 (三十九)
無等等故說為等。 (四十) 諸 入沒處故說無害。 (四十一) 外人不得故說甚深。 (四十二) 離佛正教不可了知。故說難解。 (四十三)
觀此 功德令到彼岸。故說能度。 (四十四) 上法之定上故 說無上。 (四十五) 攢搜法海所獲貞實。上人所得。 故說為勝。 (四十六)
萬行所得最上無價。故說 聖果。 (四十七) 離恐怖因故說無畏。 (四十八) 聖愛堅固 故說不捨。 (四十九) 凡聖等有故說遍滿。 (五十)
功德 難稱故說無量。 (五十一) 不屬六道故說無數。 (五十二) 體極貞固故說不破。 (五十三) 諸法無首故說為尊。 (五十四)
最淨可稱故說應讚。 (五十五) 眾聖所栖故說 為舍。 (五十六) 能救眾苦故說歸依。 (五十七) 戰鬪寂靜 故說無爭。 (五十八)
本有非作故說無假。 (五十九) 離欲 瞋癡故說無垢。 (六十) 除無明闇故說為燈。 (六十一) 諸受寂靜故說為樂。 (六十二)
免色等墜故說無墮 (六十三) 四流不沒故說為洲。 (六十四) 散心不證故說 不動。 (六十五) 遣蕩十相說無所有。 (六十六) 無所依故
說名無著。經部問曰。何法名思擇滅。答結離 名思擇滅。問結離何法。答是思擇滅。若爾此 二互相釋。終不能顯二法體相。是故應別方
便說其體相。聖人無分別證智所知。是其體 相。如是可說。為善異於餘物。或說名結離。或 說思擇滅。諸經師說。一切無為非是物有。何
以故。不如色受有。於別物何者唯以無觸名 為虛空。如經言。闇中無礙無覆名為虛空。 由般若力與現在隨眠惑。體性相違餘後不
生。名思擇滅。離此思擇因緣不具餘不得生 是名非思擇滅。譬如一期中間橫死殘果不 續。異部師說。隨眠煩惱後不得生。是思擇
力故名思擇滅。由緣不具後苦不生。是中思 擇無力故說非思擇滅。論曰。是義不然。若 離思擇此滅不成故。知屬思擇滅。又諸部說。
若法已生生後自滅。自性滅故名非思擇滅。 若如此執非思擇滅。應是無常。何以故。法 未壞時未有滅故。難曰。若爾思擇滅亦應無
常。何以故。思擇在先後得滅故。答此滅不 以思擇為先。何以故。未生法不生。在思擇 後。無此義故。所以者何。未思擇時未生不生
法本來已有。是法應生。思擇正起後不得生。 由思擇力。此惑昔來未有生障。今斷其生思 擇力。外曰。若定以不生為涅槃者。云何通釋
國譬經。經云。修數習多行信等五根能滅。過 去現在未來苦滅者。名涅槃不生。唯屬未來 非現在過去。答有如此經義不如文。何以故。
能緣三世苦惑滅故說苦滅。如餘經說。汝等 應捨是色愛欲。由愛欲滅。汝等色陰則滅離。 乃至識陰亦爾。以此義故滅三世苦。其義應
爾。外曰。若說苦滅。其義可然。又國譬經云。 修習五根能滅過去現在未來世惑。云何不 違此經。答如前解釋。又有別解。過去惑者
宿世所攝。現世惑者今生所攝。此二世惑。於 相續中已成種子。能生未來惑芽。由此種子 滅故。故說三世惑滅。如果報盡說業因盡。是
未來苦及惑。由種子無故永不更生。是故經 中說。三世惑滅。若不如此過去現在有何所 滅。何以故。於已滅法及向滅法功用何施。外
曰。上勝經說。一切有為無為法中。是離欲 法因是不有。云何不有勝餘不有。答我不說 無為定是不有。如我前說。如是故有。如世
人言。聲有先無聲有後無。不由此有言使無 物成有當知無為其義亦爾。雖同是無而有。 無可讚勝於餘。無如一切災橫畢竟不生。此
無為勝最可讚歎。為受化者起願求心。故佛 讚歎。外曰。若無為唯是無法。是滅則成聖 諦。何以故。無所有故。答若爾。諦是何義。外
曰。無顛倒是諦義。答是二法聖人觀皆無顛 倒苦。如相苦相無如無相。以是義故何乖聖 諦。外曰。云何無物為第三諦。答立為聖諦。
已如前說。依第二後次說故為第三。外曰。若 無為唯是無法智緣。虛空及與涅槃則無境 界。答我不說一切智以有法為境。若緣有為
非去來世。則有物為境。若緣餘法則無法為 境。外曰。若汝許無為有物何所有。答若我許 無為有物何所有。外曰。若汝許者我義被守。
答諸天應守。若許可守汝許不實。何以故。 是無為法不如色受其性可證。不如眼等其 事可見。是物是滅。云何可別是無為與有為
事不相關。何以故。互非因果故。但違反渴愛 是其道理。如說是惑本無名曰無為。外曰。 若立無為是有。由此惑至得斷故。可說此滅
是此惑滅。若說無為是無法者。此無為何因 能決至得。經言。是比丘已至得現法涅槃。 若涅槃是無何可至得。答由對治起得相續。
與惑後生畢竟相違。故說至得現法涅槃。又 諸阿含說。唯以無法是名涅槃。經言。是苦滅 無餘捨窮盡。及離欲苦不來續不生。是靜是
妙。何者捨。一切取并渴愛盡及般涅槃。外 曰。何故不許於中餘物不生。說此不生名為 涅槃。答我見此執無有勝能。汝謂於中餘物
不生者。為是有故餘物不生。為由得故餘物 不生。若是有故餘物不生。涅槃恒有三有。應 永不生。若由得故餘物不生。諸阿羅漢得證
此時。陰即應滅。若如汝執有此過失。故知但 無所有名為涅槃。如偈說。譬是正道理。偈 言。譬如燈光滅。心解脫亦爾。如燈光滅非是 有物。佛心解脫。亦復如是。
[0392a18] 分別滅諦品竟。
四諦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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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2 冊 No. 1647 四諦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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