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yasiddhiśāstra (Cheng Shi Lun / Treatise of Establishing Reality) 成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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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論卷第三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有中陰品第二十四
[0256b12] 論者言。有人說有中陰或有說無。問曰。何 因緣故說有。何因緣故言無。答曰。有中 陰者。佛阿輸羅耶那經中說。若父母會時。眾
住隨何處來。依止其中。是故知有中陰。又 和蹉經說。若眾生捨此陰已。未受心生 身。於是中間我說愛為因緣。是名中陰。 又七善人中有中有滅者。又經中說。雜起
業雜受身雜生世間。當知有中陰。又經 中說四有。本有.死有.中有.生有。又說七 有。五道有業有中有。又說。閻王呵責中陰
罪人令顛倒墮又佛因中陰知眾生宿命。 謂此眾生生此處。彼眾生生彼處。又經中 說。以天眼見諸眾生死時生時。又說。眾生 為陰所縛故。從此世間至彼世間。又世人
亦信有中陰言。若人死時有微四大從此 陰去。又若有中陰則有後世。若無中陰 者。捨此身已未受後身中間應斷。以是 故知有中陰。
無中陰品第二十五
[0256c02] 有人言無有中陰。汝雖言阿輸羅耶那經 中說有中陰。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若是聖 人不知此為是誰從何處來。則無中陰。
若有者何故不知。又汝言和蹉經說。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是經中問異答異。是和蹉 梵志所計身異神異故如是答。中陰中有五
陰。又汝言有中有滅者。是人於欲色界中 間受身。於此中滅故名有中有滅也。所 以者何。如經中說若人死何處去何處在 何處。是義無異。又汝言雜受身雜生世間
者。若言受身言生世間。是義不異。又汝 言四有七有者。是經不然。以不順法相 故。又汝言閻王呵責者。此在生有非中有 也。又汝言佛因中陰知宿命者。是事不
然。聖智力爾。雖不相續亦能念知。又汝言 天眼見死時生時者。欲生名生時。將死名 死時。非中陰也。又汝言眾生為陰所縛從 此至彼者。示有後世故如是說。不明有
中陰也。又汝言死時有微四大去者。世人 所見。不可信也。此非用因。又汝言若無中 陰中間應斷者。以業力故。此人生此。彼人
生彼。如過去未來雖不相續。而能憶念。是 故無有中陰。復次宿命智中說知此人此 間死彼間生。不說住中陰中。復次佛說三
種業。現報.生報。及後報業。不說有中陰 報業。復次若中陰有觸即名生有。若不能 觸是則無觸。觸無故受等亦無。如是何所
有耶。又若眾生受中陰形。即名受生。如 經中說。若人捨此身受餘身者。我說名生。 若不受身則無中陰。復次若中陰有退。即
名為生。所以者何。要先生後退故。若無退 是則為常。又以業力故生。何用中陰。又若 中陰從業成者。即是生有。如說業因緣生。
若不從業成。何由而有。是應速答。答曰。 我以生有差別說名中陰。是故無如上過。 是人雖中陰生亦與生有異。能令識到迦
羅羅中。是名中陰。難曰。以業力能至。何 用分別說中陰耶。又心無所至。以業因緣 故從此間滅於彼處生。又現見心不相續 生。如人刺足頭中覺痛。此足中識無有因
緣至於頭中。以近遠眾緣和合生心。是故 不應分別計有中陰。
次第品第二十六
[0257a16] 論者言。有人說四諦次第見。有人說一時 見。問曰。何因緣故說次第見。何因緣故言 一時見。答曰。次第見者如經中說。若人見
世間集即滅無見。見世間滅即滅有見。當 知集滅二相各異。又若人能知所有集相皆 是滅相。是名離垢得法眼淨。又說。利智慧
人漸捨諸惡。如練金師能離身垢。又漏盡 經說。能知見者則漏得盡。行者不能自知 日日所盡常修習故得盡諸漏。復次佛言。 於諸諦中能生眼智明慧。欲界苦中二色無
色界二。集等亦爾。又經中佛自口說。漸次 見諦。如人登梯。次第而上。以是等經故。 知四諦非一時得。又諸煩惱於四諦中四
種邪行。所謂無苦無集無滅無道。故無漏 智亦應次第四種正行。又行者應定心分 別是苦是苦因是苦滅是苦滅道。若一心中 何得如是決定分別。故知次第非一時
也。
一時品第二十七
[0257b06] 有人言。四諦一時見非次第。汝說見世間 集即滅無見。見世間滅則滅有見者則 壞自法。若然者亦不應以十六心十二行
得道。又汝言知所有集相皆是滅相得法 眼者。若爾便應以二心得道。一者集心。二 謂滅心。但不然。又汝言利智漸捨惡者。亦 不應但十六心也。又汝言漏盡經說能知
色等得漏盡者。如是則應有無量心。非但 十六心。又汝言眼智明慧者。佛自言。於四 諦中得眼智明慧。不言次第有十六心。又 汝言佛自口說漸次見諦如登梯者。我不
習此經。設有應棄。以不順法相故。又汝 言四種邪行者。於五陰等亦應邪行。隨所 邪行皆應生智。如是則不應但以十六 心得道。又汝言應定分別者。於色等中
亦應分別。是故不但應有十六心也。復 次行者不得諸諦唯有一諦。謂見苦滅 名初得道。以見法等諸因緣故。行者從 煖等法漸次見諦滅諦。最後見滅諦。故名
為得道。
退品第二十八
[0257b27] 論者言。有人說阿羅漢退。或說不退。問曰。何 因緣故說退。何因緣故言不退。答曰。有退 者如經中說。時解脫阿羅漢以五因緣故
退。樂作務。樂誦讀。樂斷事。樂遠行。長病。 又經說二種阿羅漢退相.不退相。又經中說。 若某比丘退解脫門。則有是處。又經中說。
觀身如瓶。防意如城。慧與魔戰。守勝無 壞。若無退者不應守勝。又二種智。盡智. 無生智。若盡智不復生者。何用無生智。又
優陀耶難得滅盡定者即是退因。是人雖 退亦生色界。以是等緣當知有退。
不退品第二十九
[0257c10] 有人言。聖道不退。但退禪定。問曰。若然者 無二種阿羅漢。但有退相。以一切阿羅漢 於禪定中皆有退故。答曰。退禪定中自在
力。非一切阿羅漢皆得自在力。問曰。不然。 如劬提比丘。六反退已。便以刀自害。若 退禪定者不應自害。以佛法中貴解脫 不貴定故。答曰。是人依此禪定當得阿羅
漢道。失此定故則失無漏。非無漏有退。 所以者何。如偈說。畢故不造新。於諸有 中皆得厭離。滅諸結使更無生相。是諸健
人猶如燈滅。又說。譬如石山風不能動。健 者如是。毀譽不傾。又經中說。愛生愛等。是 阿羅漢永拔愛根。何從生結。又說。所謂聖
人究竟盡邊。所作已辦。又說。聖人散滅 不集。破裂不識等。又經中說。無明因緣起 貪恚癡。是阿羅漢無明永盡。云何生結。又經
中說。若諸學人求泥洹道。我說是人應不 放逸。若得漏盡不復漏也。是故不退。又 說。智者善思惟。善語言善身業。所作無 失。又說。比丘樂不放逸見放逸過。是則
不退。親近泥洹。又經中說。麋鹿依野。鳥依 虛空。法歸分別。真人歸滅。又三因緣起諸 結使。貪欲不斷所欲現前中生邪念。是阿羅
漢貪欲已斷。雖對所欲不生邪念。故不起 結。又說。比丘邪觀諸法故起三漏。是阿羅 漢無邪觀故不起諸漏。又經中說。若以聖
慧知已則無有退。如須陀洹果無有退者。 又阿羅漢。善知三受生相.滅相.味過出相。 故不起結。又說。比丘若戒定慧三事成就則
不退轉。又阿羅漢斷已生結。未生者令不 生。又經中說。實行聖人終無有退。阿羅漢已 證四諦。諸漏盡故名實行者。又說。七覺名
不退法。阿羅漢具足七覺。是故不退。又阿 羅漢證不壞解脫。是故不退。又阿羅漢於 佛法中得堅固利。所謂不壞解脫。又如人
截手。念與不念常名截手。阿羅漢亦爾。 斷結使已。念與不念常名為斷。又經中說。 信等根利名阿羅漢。利根者終無有退。又
阿羅漢能於無上斷愛法中。心善得解脫。 畢竟盡滅。又譬如火燒所未燒。燒已不還 本處。比丘如是已能成就十一法故終無 有退。問曰。有二種阿羅漢。汝所引經說
不退者。答曰。此是總相說。諸學人應不放 逸。阿羅漢不須非是別相說。不退相者。又 佛說偈。勝若還生不名為勝。勝而不生是
名真勝。若阿羅漢還生煩惱則不名勝。又 阿羅漢生已盡故不復受身。汝經雖說阿 羅漢退法應還得。若爾亦可法應不退。若 比丘能令諸相不生名阿羅漢。是故無
退。
心性品第三十
[0258b03] 論者言。有人說心性本淨以客塵故不淨。 又說不然。問曰。何因緣故說本淨。何因緣 故說不然。答曰。不然者。心非性本淨客
塵故不淨。所以者何。煩惱與心常相應生。非 是客相。又三種心。善.不善.無記。善無記心 是則非垢。若不善心本自不淨。不以客故。
復次是心念念生滅不待煩惱。若煩惱共 生不名為客。問曰。心名但覺色等。然後取 相。從相生諸煩惱。與心作垢。故說本淨。
答曰。不然。是心心時即滅未有垢相。心時 滅已垢何所染。問曰。我不為念念滅心故 如是說。以相續心故說垢染。答曰。是相續
心世諦故有。非真實義。此不應說。又於世 諦是亦多過。心生已滅未生未起云何相 續。是故心性非是本淨客塵故不淨。但佛為
眾生謂心常在。故說客塵所染則心不淨。 又佛為懈怠眾生若聞心本不淨。便謂性 不可改。則不發淨心。故說本淨。
相應不相應品第三十一
[0258b22] 論者言。有人說諸使心相應。有說心不相 應。問曰。何因緣故說心相應。何因緣故言 不相應。答曰。心相應者。後使品中當說。又
貪欲等諸煩惱業。是業諸使相應。汝法中 雖說心不相應使。與心相應結纏作因。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經中說。從無明邪念邪 思惟等起貪等結。無有經說從使生也。
汝法中雖說久習結纏則名為使生。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身口業等亦有久習相。是 亦應有似使心不相應行。而實無有。若 然者。諸法皆從現在因生。無過去因。然則
不應從業生報。亦不應從意生意識 也。又此諸使念念滅故。復何因生。問曰。共相 因生。答曰。是亦不然。因果不得一時合故。
此事後燈喻中當說。故不應言諸使非心 相應。
過去業品第三十二
[0258c10] 論者言。迦葉鞞道人說。未受報業過去世 有。餘過去無。答曰。此業若失則過去。過去若 不失是則為常。失者過去異名。則為失已。
復失是業與報作因已滅。報在後生。如經 中說以是事故。是事得生。如乳滅時與酪 作因。何用分別過去業耶。又若言若然 者。餘因中有過。云何無因而識得生。如無
乳時何得有酪。若無四大。身口等業何依 而有。如是等我先說過去有過。彼應答 此。
辯三寶品第三十三
[0258c21] 論者言。摩醯舍婆道人說。佛在僧數。答曰。若 說佛在四眾。所謂有眾.生眾.人眾.聖人 眾。是則非過。若言佛在聲聞眾中是則有
咎。以聞法得悟故曰聲聞。佛相異故不 在此中。問曰。佛居僧之首。有人施者名為 施僧。答曰。此施屬何等僧。此經小失。是應
當言施屬佛僧。問曰。佛語瞿曇彌。以此 衣施僧。則為供養我。亦是供養僧。答曰。 佛意言以語言為供養我是物供養僧。 如經中說若人瞻病即是看我。問曰。諸有
成就聖功德人。舍利弗等皆在僧數中。佛 亦如是。以同相故。答曰。若以同相者。諸凡 夫人及非眾生數。亦有應入僧數者。而不
然。是故知佛不在僧中。又佛不入僧羯磨 中。亦不同諸餘僧事。又以三寶差別故。 佛不在僧中。
無我品第三十四
[0259a09] 論者言。犢子道人說有我。餘者說無。問曰。 何者為實。答曰。實無我法。所以者何。如 經中佛語比丘。但以名字但假施設。但以
有用故名為我。以但名字等故知無真 實。又經中說。若人不見苦。是人則見我。若 如實見苦。則不復見我。若實有我。見苦 者亦應見我。又說。聖人但隨俗故說言有
我。又經中佛說。我即是動處。若實有者不 名動處。如眼有故不名動處。又處處經 中皆遮計我。如聖比丘尼語魔王言。汝所 謂眾生是即為邪見。諸有為法聚皆空無眾
生。又言。諸行和合相續故有。即是幻化誑惑 凡夫。皆為怨賊如箭入心。無有堅實。又 言。無我無我所無眾生無人。但是空。五
陰生滅壞敗相。有業有果報。作者不可得。 眾緣和合故有諸法相續。以是等緣故。佛 種種經中皆遮計我。是故無我。又經中解
識義。何故名識。謂能識色乃至識法。不說 識我。是故無我。群那比丘問佛。誰食識 食。佛言。我不說有食識食者。若有我應 說我食識食。以不說故當知無我。又洴
沙王迎佛經中。佛語諸比丘。汝觀凡夫隨 逐假名謂為有我。是五陰中實無我無我 所。又說。因五陰故有種種名。謂我眾生人 天等如是無量名字。皆因五陰有。若有我
者應說因我。又長老弗尼迦謂外道言。 若人邪見無而謂有。佛斷此邪慢不斷眾 生。是故無我。又炎摩伽經中。舍利弗語炎 摩伽言。汝見色陰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
見受想行識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見五 陰和合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見離五 陰是阿羅漢耶。答言不也。舍利弗言。若如 是推求不可得者。應當言阿羅漢死後無
耶。答言。舍利弗。我先有惡邪見。今聞此義。 是見即滅。若有我者不名惡耶。又四取中 說我語取。若有我者應言我取。如欲取等。
不應言我語取。又先尼經說。於三師中若 有不得現我後我。我說是師則名為佛。 以佛不得故知無我。又無我中我想名為 顛倒。若汝意謂我中我想非顛倒者。是事
不然。所以者何。佛說眾生所有見我皆見 五陰。是故無我。又說。眾生種種憶念宿命。 皆念五陰。若有我者亦應念我。以不念故
當知無我。若汝意謂亦有經說憶念眾生。 如某眾生中我名某者。是事不然。此為世 諦分別故說實念五陰。非念眾生。所以者 何。以意識念意識。但緣於法。是故無有
念眾生念。又若人說決定有我。於六邪見 中必墮一見。若汝意謂無我亦是邪見者。 此事不然。所以者何。以二諦故。若以世諦
說無我。第一義諦說有我。是則有過。我今 說第一義故無。世諦故有。是故無咎又佛 說拔我見根。如癡王問中佛答癡王。若人 以一心觀諸世間空。則拔我見根不復見
死。王又諸說有我因緣憂喜等事。皆在 五陰。又以破諸外道我見因緣。是故無 我。
有我無我品第三十五
[0259c09] 問曰。汝言無我。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四種 答中是第四置答。謂人死後若有若無。亦 有亦無。非有非無。若實無我不應有此置
答。又若人言無有眾生受後身者。即是邪 見。又十二部經中有本生經。佛自說言彼 時大喜見王我身是也。如是等本生。今五 陰非昔五陰。是故有我從本至今。又佛說
今喜後喜為善兩喜。若但五陰。不應兩喜。 又經中說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眾生淨。又 一人生世間。多人得衰惱。一人生世間。多
人得利益。又若修集善不善業皆依眾生。 不依非眾生數。又處處經中佛自說我言 有眾生能受後身。又能自利不利他等。以 是等緣故知有我。汝先雖說但名字等。是
事不然。所以者何。佛但以外道離五陰 已別計有我常不壞相。斷此邪見故言無 我。今我等說五陰和合名之為我。是故無 咎。又雖言我但名字等應深思惟此言。若
眾生但名字者。如殺泥牛。不得殺罪。若殺 實牛。亦不應有罪。又如小兒以名字物 施。皆有果報。大人持施亦應得報。而實 不然。又但名字故無而說有者。聖人應有
妄語。以實語故名為聖人。故知有我。又若 聖人見實無我。而隨俗故說有我者則是 倒見。以異說故。又若隨俗無而說有。則 不應復說經中實義十二因緣三解脫門無
我法等。若人謂有後世隨而言有。若人謂 無隨人言無。又諸世間萬物皆從自在天 生。如是種種邪見經書。皆應隨說。是事不
可。是故汝所引經。皆已總破。故非無我。答 曰。汝先言以置答故知有我者。是事不然。 所以者何。此不可說法。後滅諦聚中當廣分
別。故無實我及不可說者。但假名說非實 有也。又汝法中我以六識識。如汝經說。因 眼所見色故我壞。是則眼識所識。則不應
言非色非非色。聲等亦爾。復次若我六識 所識則與經相違。經中說。五情不能互 取五塵所伺異故。若我可六識識則六根 互用。又汝所言前後相違。眼識所識則不
名為色。又汝言無我是邪見者。經中佛自 告諸比丘。雖無有我。因諸行相續故說 有生死。我以天眼。見諸眾生生時死時。亦 不說是我。又汝自法中有過。汝法中言我
不生。若不生則無父母。無父母則無逆罪。 亦無諸餘罪業。是故汝法即是邪見。又汝言 有本生者。因五陰故。名喜見王。即彼陰
相續故名佛。故說我是彼王。汝法中我是 一。故不應差別。又汝言為善兩喜者。經中 佛自遮是事。言我不說有。捨此五陰。受
彼陰者。但以五陰相續不異故言兩喜。又 汝言心垢故眾生垢者。以此故知無有實 我。若實有我。應與心異。不應言心垢故 眾生垢。所以者何。不可彼垢此受故。但以
假名因緣有垢故。言假名垢。是故假名為 我。非真實也。又汝法中說我非五陰。是則 不生不滅。無罪福等。有如是過。我等說五
陰和合假名為我。因是我故。有生有滅。及 罪福等。非無假名。但非實耳。又汝先言 破外道意故佛說無我者。汝自妄想如是
分別。佛意不然。又種種說我。皆是過咎。 如汝言外道離五陰已別計有我。汝亦如 是。所以者何。五陰無常。我不可說若 常無常。是即離陰。復次陰有三分。戒定慧
品。善不善無記。欲界色界無色界繫。如是 分別。我不得爾。故異五陰。又我是人。五 陰非人。是則為異。又陰是五。我是一。是
故我非陰也。若有我者。以此等緣。則異 五陰。又世間無有一法不可說一不可 說異。是故無有不可說法。問曰。如然可 然。不得言一。不得言異。我亦如是。答
曰。是亦同疑。何者是然。何者可然。若火 種是然。餘種是可然。則然異可然。若火種 即是可然。云何言不一。若可然即是火種。
若離火種。亦俱不然。故名同疑。若然有可 然。如我有色。即墮身見。又應多我。如薪 火異牛糞火異。我亦如是。人陰我異。天陰
我異。是即多我。又如然可然在三世中。 我與五陰。亦應如是在三世中。如然可 然。是有為故。我與五陰。亦應有為。又汝雖 言然與可然不一不異。然眼見異相。我
與五陰。亦應有異。又五陰失。而我不失。 以此間沒。至彼間生。有兩喜故。若隨五 陰有失有生。則同五陰不名兩喜。汝以妄
想分別是我。得何等利。又諸塵中。無有一 塵六識所識。汝所說我。可六識識。則非六 塵。又十二入不攝。則非諸入。四諦不攝。則
非諸諦。是故若謂有我。即為妄語。又汝 法中說。可知法者。謂五法藏。過去未來現在 無為。及不可說法。我在第五法中。則異於
四法。汝欲令異於四法。而非第五。是則不 可。若言有我。則有此等過。何用妄想分 別我耶。是故汝先說外道離五陰已。別計
有我。我等不爾。是事不然。又汝先言我但 假名應深思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是佛 法中。說世諦事。不應深思。又汝說妄語見
倒。亦復如是。又汝言不應說經中實義 者。是事應說。令知第一義故。又汝言世間 所說盡應隨者。若說從自在天生萬物等。 是不可受。若有利益。不違實義。是則應
受。是故無咎。若世諦中。能生功德。能有利 益。如是應受。後當廣說。又汝言殺泥牛 等無殺罪者。今當答此。若於有識諸陰相
續行中。有業業報。泥牛等中。無如此事。 是故當知。五陰和合假名為我。非實有 也。
苦諦聚色論中色相品第三十六
[0260c28] 問曰。汝先言當說成實論。今當說何者為 實。答曰。實名四諦。謂苦。苦因。苦滅。苦滅 道。五受陰是苦。諸業及煩惱是苦因。苦盡是
苦滅。八聖道是苦滅道。為成是法故造斯 論。佛雖自成此法。為度眾生故。處處散 說。又佛略說法藏。有八萬四千。是中有四
依八因是義或捨而不說。或有略說。我今 欲次第撰集令義明了故說。問曰。汝言五 受陰是苦諦。何謂為五。答曰。色陰識陰想受
行陰。色陰者。謂四大及四大所因成法。亦 因四大所成法。總名為色。四大者。地水火 風。因色香味觸故。成四大。因此四大成
眼等五根。此等相觸故有聲。地者。色等 集會堅多故名地。如是濕多故名水。熱多 故名火。輕動多故名風。眼根者。但緣色
眼識所依。及同性不依時。皆名眼根。餘四 根亦如是。色者。但眼識所緣。及同性不緣 時。是名為色。香味觸亦如是。是等相觸故 有聲。
色名品第三十七
[0261a19] 問曰。經中說諸所有色皆是四大及四大所 因成。何故言諸所有皆是耶。答曰。言所有 皆是。是定說色相更無有餘。以外道人
說有五大。為捨此故說四大。四大所 因成者。四大假名故有。遍到故名大。無色 法無形。無形故無方。無方故不名為大。 又以麁現故名大。心心數法不現故。不
名為大。問曰。何故名地等法為色。不名 聲等。答曰。有對法名色。聲等皆有對故。亦 名為色。非如心法等。有形故名色。聲等皆
有形故。亦名為色。障礙處所故名為形。問 曰。色等非盡有形。聲等無形。答曰。聲等一 切。有形以有形。以有對有障礙故。壁
障則不聞問曰。若聲等有礙。則應不受餘 物。如壁障故。則無所容。答曰。聲微細故。 得有所受。如香味等。細故共依一形。不
相妨礙。是故聲等。有礙有對。故皆名為色。 又可惱壞相故名為色。所有割截殘害等。 皆依於色。為違此故名無色定。又示宿 命善惡業故名為色。又示心心數法故名
為色。又為稱名故名為色。
四大假名品第三十八
[0261b12] 問曰。四大是假名。此義未立。有人言四大是 實有。答曰。四大假名故有。所以者何。佛為 外道故說四大。有諸外道說色等即是大。
如僧佉等。或說離色等是大。如衛世師等。 故此經定說因色等。故成地等大。故知諸 大是假名有。又經說地種堅及依堅。是故 非但以堅為地。又世人皆信諸大是假名
有。所以者何。世人說見地嗅地觸地味 地。又經中說如地可見有觸。又入地等。一 切入中。是人見色不見堅等。又人示地色
地香地味地觸。實法有中。不可異示。又大 名義以遍到故。此相假名中說。不但在堅 相中。又說地住水上。是假名地住。非但堅
住。又說大地燒盡。都無烟炭。燒假名地。非 但燒堅。又以色等故。信有地等。非但堅 等。又井喻中說。水亦見亦觸。若濕是水。
則不得有二。所以者何。佛說五情不能互 取塵。故又佛說八功德水。輕冷軟美。清淨 不臭。飲時調適。飲已無患。是中若輕冷軟。皆
是觸入。美是味入。清是色入。不臭是香入。 調適無患。是其勢力。此八和合。總名為 水。故知諸大是假名有。又因所成法。皆
是假名。無實有也。如偈中說。輪等和合 故名為車。五陰和合故名為人。又阿難言。 諸法眾緣成。我無決定處。又若人說堅等 是大是人則以堅等為色等所依。是則有
依有主。非是佛法。故知四大皆是假名。又 諸法中。有柔軟細滑等。皆觸入攝。堅等四 法。有何義故。獨得為大。又一等四執。皆
有過咎。故知四大但是假名。又實法有相。 假名有相及假名所能。後當廣說。是故四 大非實有也。
四大實有品第三十九
[0261c16] 問曰。四大是實有。所以者何。阿毘曇中說。堅 相是地種。濕相是水種。熱相是火種。動相是 風種。是故四大是實有。又色等造色。從四
大生假名有。則不能生法。又以堅等示 四大。所謂堅依堅名地。是故堅等是實大。 又經中佛二種說堅依堅濕依濕等。故知 堅是實法依堅是假名。餘大亦如是。是故
堅等是實大。依堅法以隨俗故名大。故有 二種大。亦實亦假名。又阿毘曇中說。形處是 地。堅相是地種。餘大亦爾。又經中佛說。眼
形中所有堅依堅是地。濕依濕是水。熱依 熱是火。肉形是地。此肉形中。佛說有四大。 當知堅等是實大形是假名大。又佛不說風
中有依。故知風是實大。又若人說四大是 假名。則離大相。若依堅名地種者。水依堅 物。水即為地。泥團依濕。泥團即為水。如熱
病人。舉身皆熱。身即為火。是事不然。是故 不得言依堅是地種。但堅為地種。餘大亦 爾。又四大共生故不相離。如經中說。諸所
有色。皆四大造。若人說四大是實。則不相 離。若說假名。則應相離。所以者何。依堅色 等眾。離依濕等眾若爾則眼形中。無有四
大。則與經相違。汝欲不違經者。則四大是 實。汝先言為外道故說四大者。是事不 然。所以者何。諸外道輩說四大與色等。若
一若異。我等說觸入少分是四大。是故無 咎。又我等說現見堅等是四大。不如衛世 師人說四大亦有非現見。又汝言堅依堅 者。依義二種。如經中說色依色。又說心依
大法。此義中。說堅即依堅。更無異法。若爾 有何過耶。又汝說世人皆信。乃至八功德 水。但隨俗言說。非是實大。又汝說因所成
法。皆是假名。是事不然。所以者何。經中說。 若六觸入。若因六觸入所成法。又有比丘 問佛。何等為眼。佛答。因四大造清淨色。
是名為眼。如是十入。又汝言有主有依。我 等不然。但說法住法中。又汝言堅等有何 義故獨名大者。堅等有義。所謂堅相能持。
水相能潤。火相能熱。風能成就。是故四大是 實。
◎
◎非彼證品第四十
[0262a28] 答曰不然。四大是假名。汝雖言阿毘曇中。 說堅相是地種等。是事不然。所以者何。佛 自說堅依堅是地非但堅相。是故此非正
因。又汝說色等從四大生。是事不然。所以 者何。色等從業煩惱飲食婬欲等生。如經 中說。眼何所因。因業故生。又說貪樂集故
色集。又如阿難教比丘尼言姊是身從飲 食生。從愛慢生。從婬欲生。故知色等非 但從四大生。問曰。色等雖從業等生。四大 亦應為少因。如因業故有穀。此穀亦假
種子等生。如是眼等雖從業生。四大亦為 少因。答曰。或有物無因緣而生。如劫盡已。 劫初大雨。是水從何所生。又諸天所欲。應
念即得。如坐禪人。及大功德人。所欲隨意。 是事有何等緣。非但業耶。又如色相續斷 已更生。若人生無色界。還生色界。是色以
何為本。問曰。何故有物。但從業生。何故 有物。待外緣生。答曰。若有眾生。業力弱 者。則須種子眾緣助成。業力強者。不假外
緣。又法應爾。或有業。或有法。或有生處。 但業力得。不須外緣。又若須因緣。應說種 子是牙等因。何故乃說因堅等生。又以
何義故。從堅等生色等。不從色等生堅 等耶。又堅等色等。共俱生故。云何言因堅 等有色等。不因色等有堅等。又一時生 法。則無相因。如二角俱生。不得言左右
相因。問曰。如燈明雖一時生。亦說明因於 燈。非燈因明。是事亦爾。答曰。燈與明不 異。燈以二法合成。一色。二觸。色即是明故。
不得異燈。汝不諦思此喻。問曰。是明從 燈去在餘處。是故應異。答曰。不在異處。 此明色現在燈中。若在異處滅燈亦應 見。而實不見。當知是色不異燈也。問曰。
更有一時生法亦為因果。如有對中識。以 眼色為因緣。非眼色以識為因緣。答曰。不 然。眼識以前心為因。眼色為緣。因心先
滅。云何俱生。又若法隨所因生。即是因成。 若心因情塵有。即是因所成法。復次四大 即是造色。以因所生故。又現見世間物。從
似因生。如從稻生稻。從麥生麥。如是從 地生地。不生水等。如是從色生色。如是 等。問曰。亦見有物從異因生。如倒種牛
毛。則有蒲生。種角葦生。答曰。我不言無 從異因生。但說似因中亦生。故言從色等 生色等。不但從四大生。是故不得定言 色等從四大生。又汝言以堅等示四大。是
故堅等是實大者。此事不然。所以者何。以 堅等相定。可以分別四眾軟等不定。或在 多堅眾中。或在多濕眾中。故不可以分別
諸眾。餘亦如是。又於堅等觸。分別名為軟 等。何者若以濕亦以生。性柔軟細滑。以堅 相多故。堅鞕麁澁。如是等。是故但以堅等。
分別四眾。又如經中說以依堅故。示四大 差別。故知依堅法。名為地種。非但堅相。 故說堅相是成地因。又於成地中。堅是勝
因。是故別說。餘相亦爾。又為作名字。所有 堅依堅。皆名地種。或復有人。但說堅相 為地種。為破是故。佛說堅依堅為地種。
餘亦如是。又堅相眾中。以堅多故。有二 種語。一切眾中。皆有堅等諸觸。若堅依堅。 名為地種。若濕依濕。名為水種。若熱依熱。
名為火種。又堅是成地勝因。故於中名地 成。假名因緣中。有假名名字。如說我見人 伐林。又汝言有二種語。是事不然。若隨說
種是實者。則十二入等。不應是實。是故因 眼緣色。有眼識生。是則非實。以不說種故。 是為邪論。又佛入火種定。從佛身出種種
焰色。是中何者為火種。以色等成火。非但 熱相。又佛說是身名篋。於中但盛髮毛爪 等。如經中說。是身中有髮毛爪等。以是故。
髮毛爪等是地種。不以有種語故名為實 法。又種子經中說。若有地種。無水種者。諸 種子不得生長。是中何者是地種。謂假名。
田非但堅相。水亦假名。非但濕相。又一法二 種。亦實亦假名。是不可得。是故色等是實。又 眼等假名故有諸大。亦實亦假名者。則是邪
論。又六種經中。佛說髮毛爪等名地種。又 象步喻經中。亦說髮毛爪等為地種。又以 何義故。說種是實。不說種是假名。又此義
非經所載。又汝言佛說眼形中所有堅依 堅是地等者。佛以此言。示五根因四大 成。或有人。說從我生根。或謂離大別更有 根。有說。諸根種種性生。謂從地大生鼻根
等。佛斷此故。說眼等根四大合成空無實 法。又分別成。假名因緣。假名亦無。又此肉 形中。有四分堅依堅等。佛以是語。示諸物
中有從四大生者。又汝言佛不說風中有 依故名實大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風中 輕是勝相。非依輕法。地等中依堅法等勝。
風則不然。又依輕法。少故不說。又汝言若 說四大是假名則離大相者。是事不然。若 堅依堅從四大生。名為地種。非謂異物相
依。若法相異。則不名依。即是相離。問曰。生 則即是不名為依。依名異物來依。答曰。名 字為依。非異物相依。以生法差別故。如
言虛空遍至。實無所至。又汝言四大共生 者。是事不然。如日光中。但有色及熱觸可 得。更無餘法。月光中。但有色及冷觸可得。
亦無餘法。是故非一切物中盡有四大。如 有物無味如金剛等。有物無香如金銀等。 有物無色如溫室等中熱。有物無熱如 月等。有物無冷如火等。有物相動如風等。
有物無動如方石等。如是或有物不堅。或 有物不濕。或有物不熱。或有物不動。是 故四大非不相離。問曰。以外因緣。諸大性
發。如金石等中有流相。待火則發。水中有 堅相。因冷則發。風中有冷熱相。因水火 則發。草木中有動相。得風則發。是故先有
自性。假緣而發。故知四大不得相離。若本 無性。云何可發。答曰。若爾風中或有香。香 應在風中。如香熏油。香應在油中。是事
不然。又不從諸大生造色。如從濕生濕。 如是從色生色。又若不相離。則因中有果。 如童女有子。食中有不淨等。我等不說因
中有果。雖乳中無酪。而酪從乳生。如是何 用憶想分別。謂四大共生不相離耶。
明本宗品第四十一
[0263b29] 汝先言我等不說四大與色。若一若異是 故無咎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諸外道欲 成我故。以四大一異為喻。故佛於假名
中。以四大為喻。故說四大義。若不爾。則 不應說。世間皆自然知地等四大。而不了 實性。是故為說。不說手等。若以堅等為四
大者。何所利益。又汝言依義二種謂諸大 是實者。此事未了。當知是依義異。謂假名 是。又汝言隨俗言說非實大者。是事不
然。所以者何。若經書。若世間中。不以無因 緣故。於色等中。作四大名字。如世間言我 見人。於色等中。說人名。非無因緣。若無
因緣強作名者。見馬應名為人。而實不然。 又以何故。不於聲中說名為地。世人常 說地聲。終不說聲是地。若無因緣強作名
者。亦可名聲為地。而實不然。是故色等四 法是地。於地分中。說地名字。如色是成假 名因。於中說名人。於樹中說名林。於比
丘中說名僧。如是於色等法中。說四大名。 又汝言若六觸入。若因六觸入所成。是經 不然。如汝法中。造色無所能生。我法亦爾。
於假名中。更無所生。是故此經不應有。若 有應轉此義。又汝言因四大造清淨色名 為眼者。是事不然。四大和合。假名為眼。
佛名四大為色。色清淨故名為眼。又汝雖 言法住法中無依無主。是即為依主。以 住者是依所住法為主。又汝言堅相能持等。
是事不然。非但堅相能持。假眾因緣。餘亦 如是。是故四大是假名有。
無堅相品第四十二
[0264a01] 問曰。汝說多堅色等成地大。是故地等是假 名者。是事不然。所以者何。堅法尚無。況假 名地。若泥團是堅。泥團即為軟。故知無定
堅相。又以少因緣故。生堅心。若微塵踈合。 名為軟。密合名為堅。是故無定。又一法中。 無有二觸。令生是心身堅身軟。是故無定
堅相。又堅軟無定。相待故有。如見欽拔羅。 以疊為軟。見疊故。以欽拔羅為堅。觸 法不應相待故有。又自覩金石。則知是堅
觸。非眼可得。是故無堅。以此因緣。軟等諸 觸。亦皆無也。
有堅相品第四十三
[0264a13] 答曰。實有堅相。汝雖言泥團是堅。泥團即 為軟。是事不然。所以者何。我等無有實泥 團法。諸法和合。假名泥團。故無此咎。又汝
言以少因緣故生堅心。是事不然。我於密 合微塵中。得是堅相。故名為堅。於不密中。 得此軟相。是故無咎。若法可得。即名為有。
又汝言一法中無二觸者。是事不然。我於 一法中。可得多觸。亦堅亦軟。又汝言堅軟 相待故無定者。是事不然。如長短等相待
亦有。又如嘗白石蜜味。以黑石蜜為苦。 嘗呵梨勒味。以黑石蜜為甘。若以相待故 無。則味亦無。問曰。黑石蜜中。有二種味。亦
甘亦苦。答曰。疊中亦有二觸。亦堅亦軟。 又汝言見石知堅。是事不然。不可以眼 知堅。以先觸故比知。如見火知熱。熱非 可見。又人見欽拔羅。生疑為堅為軟。是
故觸非眼可見。是故有堅等諸觸。又實 有堅等。所以者何。能起分別心故。若無堅 者。何所分別。又堅能與心作緣。亦所作業
異。謂打擲等。又與軟濕。相違。則名為堅。又 以能持因緣。故名為堅。又能障礙手等。故 名為堅。又我等現知是堅。現知事中不須
因緣。又以世間事得名為堅。餘亦如是。故 知有堅。
四大相品第四十四
[0264b09] 問曰。我知有是堅法。而今見金熱則流。水 寒成氷。此金以堅故屬地。流故屬水。答曰。 各自有相。若法堅依堅是地種。若濕依濕
是水種等。問曰。金堅則為消流。水濕則為 堅氷。云何諸大不捨自相。如經說四大相 或可變。得四信者。不可得異。答曰。我不
以堅為流以濕為堅。但堅與流為因。濕與 堅為因。是故不捨自相。問曰。阿毘曇中說。 濕是水相。或有人說。流是水相。經中說。潤是
水相。竟以何者為實。答曰。流濕潤皆是水之 別名。問曰。流是水業。眼所見法。是故流非 濕潤。答曰。以濕潤故流。是故赴下。是故
流即是潤。亦濕潤是水相。流是水業。問曰。風 中說輕動相。輕異動異。輕是觸入所攝。動是 色入所攝。今可以二法為風耶。答曰。輕是
風相。動是風業。與業合說。問曰。無有動相。 諸法念念滅。故不至餘處。以至餘處故名 曰動。至去動是一義故。答曰。我但以世
諦故。說名為業。非第一義。因是輕法。餘處 法生。得名為業。爾時名去。問曰。輕無定 相。所以者何。以相待故有。如十斤物於二
十斤為輕。於五斤為重。答曰。重法量法。 因心等法。亦相待有。如或有法相待故長。 或有法相待故短。總相因心故。即為別相。
若輕法以相待故無。是等亦應皆無。而不 然。是故相待非是正因。又輕非相待故有。 以不可稱故有。物不可稱。如排囊中風。
是故非相待有。但重法相待。無有重物不 可稱者。問曰。若不可稱名為輕者。除重 餘色等法。不可稱故。皆應為輕。而不然。
是故汝所說。非是輕相。答曰。我等意離 色等。更無異法名為重。色等法。或有生性 可稱。如堅不堅力無力新故朽不朽消不
消麁軟等。亦不離色等。而有重相。亦如是。 是色等眾。若屬地水。是則可稱。若屬風火。 則不可稱。問曰。若重法不離色等者。輕亦
應不離色等而有。答曰。然離色等。無別 輕法。但色等眾和合為輕。問曰。不然。欲分 別輕重。必以身根。是故輕重非是色等眾。
答曰。如分別堅等。或以眼或以耳等。此 堅等物。不離色等。輕重亦如是。雖用身 根。是中更無異相。又身根不觸。不生身識。
是重相。身雖未觸。亦能生識。如重物雖以 物裹持。亦知其重。問曰。非於爾時知是重 相。答曰。如人著衣。雖不相觸。亦知有力
無力。輕重亦爾。所以者何。從種種觸。生種 種身識。如或因按掐。生堅軟識。或從舉 動生輕重識。或從把捉生強弱識。或從觸
對生冷熱識。或從摩捫生澁滑識。或從擠 搦生強濯識。或從劖刺。或因鞭杖。生 異種識。或有觸常在身內。非如寒熱等從
外假來。所謂猗樂。疲極。不疲極。若病若差。 身利。身鈍。嬾重。迷悶。瞪瞢。疼痺。嚬呻。飢 渴。飽滿。嗜樂。不樂。懵等諸觸。各生異識。問
曰。若輕重相即色等眾者。云何於色等中。以 身識緣。答曰。非色等眾中用身識緣。但此 中觸。分以身識緣。如堅不堅等。雖在色等
眾中。或以眼見得知。又如猗樂等。是色等 眾。亦以身識分別。是事亦爾。問曰。若輕重但 是觸有何咎。何用分別色等眾為。答曰。如
世人說新穀陳穀。是新陳相。應異色等。而 實不爾。但色等初生名為新。若此新相。是 色等眾重相。云何非耶。問曰。若色等眾。即是
輕重等者。是輕相在火風中。則輕多色等眾。 應名為風。若然火即為風。答曰。隨相多者。 即名為大。火中亦有輕熱相。以熱多故名
為火。不以輕多故名火。風中但有輕無 熱。是故但以輕為名。又我等不但以輕為 風。若輕而能為動因。故名為風。如經中說
輕動相名風。於是中。輕相是風。動是風業。 問曰風能倒山。若是輕物。云何能爾。答曰。 風麁而力強。勢能如是。如或有風能動小
草。或能頹山。當知風業如是。問曰。今地等 大。皆是色香味觸眾。無差別耶。答曰。不定。 如名地中有色香味觸。或但有色觸。如
金銀等。或水中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味 觸。或火中有色香味觸。或有三色香觸。或 但色觸。風中或有觸無香。或有香觸。是故
不定。問曰。風觸云何。答曰。寒熱堅軟等諸 觸。若隨大相續不離可知。即此大觸。問 曰。有醫言。風色黑。是實云何。答曰。風與黑
色為因。如風病人口中有辛苦味。而此醫 不說風中有味。則風與味為因。問曰。或 有人。說風是冷。不說為輕。是實云何。答曰。
無有名冷為風。如氷雪有冷不名為風。 又風冷名異。所以者何。如熱風及不冷不熱 風。亦名為風。是故應依輕眾名為風。又無
色觸等法生。名為風。非冷為風。問曰。風 有色味。有何咎。答曰。風中色味不可得。若 言雖有以微細故不可得者。心中亦應憶
想分別謂有色味。是事不然。又我等不說 因中有果。是故若事果中可得。不必因中 先有。是名成四大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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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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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2 冊 No. 1646 成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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