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yasiddhiśāstra (Cheng Shi Lun / Treatise of Establishing Reality) 成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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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實論卷第二訶梨跋摩造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立論品第十三
[0247b21] 今欲論佛法饒益於世間。佛以大悲心 為廣利益一切世間故說是法無所齊限。 如或有人但為婆羅門故說解脫經。佛所
說經皆為度脫四品眾生乃至畜生亦不限 礙。問曰。不應造論論佛語也。所以者 何。若佛自論可名為論。若佛不論餘不能 論。所以者何。一切智人意趣難解。不知何
所為故而說是事。若不得佛意妄有所說 則為自傷。如經中說。二人謗佛。一以不信 憎惡故謗。二雖有信於佛所說不能諦 受亦名謗佛。設有真智不知佛意。尚不
能得論佛所言。況未得者而欲造論論 佛意耶。所以者何。如異論經中。佛為觸故 說如是事。諸比丘等種種異論皆不得佛 意。又如長老摩訶迦旃延語諸比丘。如伐
大樹棄捨根莖但取枝葉。汝等亦爾。捨離 如來而問我耶。若摩訶迦旃延於論議中 自喻枝葉。何況餘人能解佛語。又佛問舍
利弗。云何學人云何數法人。三問不答。又佛 為一切諸法根本。唯佛能解。餘人不能。又 阿難白佛。遇善知識於得道中則為半利。
亦有道理。所以者何。以二因緣正見得生。 一從他聞。二自正念。佛語阿難。但善知識則 為具足得道利己。又如佛言。若我為人有
所說法。是人不得我意故生諍訟。今諸 論師各有所執。或言過去未來有法。或有言 無。當知如是諸論師等不解如來隨宜所 說故生諍訟。又如阿難為三摩提說諸所
受皆名為苦。爾時佛語諸比丘言。汝觀阿 難髣像是義。
[0247c22] 又諸論者謂。阿羅漢應先受供養。比丘不 知。便往問佛。佛言。於我法中前出家者應 先受供養。飲食麁事。猶尚不能知。況如來
意說微妙法。以此等故不應造論。答曰不 然。所以者何。有因緣故能知他意。如偈中 說。能知說者意所趣向亦知說者欲說何
事。有二種道聖道世間道。後當廣說。以此 道故知說者意。又異論經中。佛亦盡聽。 又迦旃延等大論議師。得佛意故佛皆讚 善。又優陀夷比丘曇摩塵那比丘尼等造佛
法論。佛聞即聽。又佛法深妙。解者造論。不 解則止。如是其餘佛為諸法根本等問。悉 以通答。又應造論。所以者何。若經造論。
義則易解法則久住。又佛聽造論。如經中 說。佛語比丘。隨所造論應善受持。是故 於修多羅中取義立論別為異部。故應造 論。又佛為種種可度眾生。說世間等諸論
議門。如莎提等不能解故其心迷亂。莎 提等比丘。說生死往來常是一識。佛如是 等種種說法。若無論議云何可解。以是等 緣故應造論。
論門品第十四
[0248a15] 論有二門。一世界門。二第一義門。以世界 門故說有我。如經中說。我常自防獲。為善 自得善。為惡自得惡。又經中說。心識是常。
又言。長夜修心。死得上生。又說。作者起業。 作者自受。又說。某眾生生某處等。如是皆 以世界門說。第一義門者。皆說空無。如經
中說。此五陰中無我我所。心如風焰念念 生滅。雖有諸業及業果報作者受者皆不可 得。如佛以五陰相續因緣說有生死。又有
二種論門。一世俗門。二賢聖門。世俗門者。 以世俗故說言月盡。月實不盡。如摩伽羅 母說兒婦為母其實非母。如經中說舌能 知味。以舌識知味。舌不能知。如槊刺
人言人得苦。是識知苦非人受苦。如貧賤 人字為富貴。佛亦隨人名為富貴。又佛呼 外道名婆羅門。亦名沙門。又如剎利婆羅 門等。佛亦隨俗稱為尊貴。又如一器隨國
異名。佛亦隨名。又如佛言是吾最後觀毘 耶離。諸如是等隨世語言名世俗門。賢聖 門者。如經中說。因緣生識眼等諸根猶如
大海。又如經說。但陰界入眾緣和合。無有 作者。亦無受者。又說一切苦。如經中說世 間言樂。聖人說苦。聖人說苦。世間言樂。又
諸所說空無相等名賢聖門。又有三時論 門。若於此事中說名為色。若色曾有當有 今有皆名為色。識亦如是。若識曾知當知 今知皆名為識。如此等名三時論門。又有
若有論門。苦有觸必因六入。非一切六入 盡為觸因。若有愛必因於受。非一切受盡 為愛因。或說具足因。如觸因緣受。或說不
具足因。如受因緣愛不說無明。或復異說。 如經中說心歡喜身得猗。三禪無喜亦有 身猗。又說猗者受樂。四禪有猗而無受樂。
是名異說。又有通塞二種論門。如經中說 若人發足為供養塔中間命終。皆生天上。 是名為通。又餘經說作逆罪者不得生 天。是名為塞。又經中說受諸欲者無惡不
造。是名為通。須陀洹人雖受諸欲。亦不能 起墮惡道業。是名為塞。又經中說因眼 緣色而生眼識。是名為通。若爾。應緣一切 色皆生眼識。而不然。
[0248b27] 又經中說因耳緣聲生耳識等不生眼識。 是名為塞。又所言通塞皆有道理不壞法 相。又有二種論門。一決定。二不決定。決定
者。如說佛為一切智人。佛之所說名真妙 法。佛弟子眾名正行者。又言一切有為皆悉 無常苦空無我寂滅涅槃。如是等門是名
決定。不決定者。若言死者皆生是則不定。 有愛則生。愛盡則滅。又經中說若得心定 皆生實智。是亦不定。聖人得定能生實智。
外道得定則不能生。又如經說所求皆得。 是亦不定。或得或不得。若言六入必能生 觸。是亦不定。或有能生。或有不生。如是等
名不定門。又有為不為論門。如說奇草 芳花不逆風熏。又說拘毘羅花能逆風聞。 為人花故說不逆風聞。為天花故說逆 風熏。又說三受。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又
餘經說所有諸受皆名為苦。有三種苦。苦 苦.壞苦.行苦。為此故說所有諸受一切皆 苦。又說。是苦三種有新故中。新受名樂。久
厭則苦。中名為捨。又說。為得道故名為 道人。未得道者亦名道人。有如是等相因 得名。又有近論門。如佛語比丘汝斷戲論 則得泥洹。雖未便得但以近故亦名為得。
又有同相論門。如說一事餘同相事皆名 已說。又如佛說心為輕躁。則為已說餘心 數法。又有從多論門。如佛言。若人不知二 見生滅相者皆名有欲。若能知者皆名得
離。須陀洹人亦知二見生滅之相而有貪 欲。但以知者多是離欲人。又有因中說果 論門。如說施食則與五事。命色力樂辯才。 而實不與命等五事。但與其因。又如說食
錢。錢不可食。因錢得食故名食錢。又 如經說女人為垢。實非垢也。是貪著等煩 惱垢因故名為垢。又說五塵名欲。實非欲 也。能生欲故名之為欲。又樂因緣說名為
樂。如說以法集人是人為樂。又苦因緣說 名為苦。如說與愚同止是名為苦。如說 火苦火樂。又說命因為命。如偈中說。資生 之具皆是外命。如奪人物名為奪命。又說
漏因為漏。如七漏經說。此中二是實漏。其 餘五事是漏因緣。又有果中說因。如佛言 我應受宿業。謂受業果。如是等眾多論門。 盡應當知。
讚論品第十五
[0249a13] 應習此論。所以者何。學習此論得智人法。 如經中說。世有二人。一謂智人。一謂愚人。 若不善分別陰界諸入十二因緣因果等法
是名愚人。若善分別陰界入等是名智人。 今此論中正分別解陰界入等。故因此論 得智人法。是以應學。又習此論故不名凡 夫。又有二人。一是凡夫。一非凡夫。如說
雖剃鬚髮被服法衣受佛威儀。猶遠佛 法以不成就信等根故。若能成就信等根 者雖處居家不名凡夫。如經中說。有四 種人。有入僧威儀不入僧數。有在僧數
非僧威儀。有入僧威儀亦入僧數。有非僧 威儀亦非僧數。初名出家凡夫。次名在家 聖人。三名出家聖人。四名在家凡夫。以此
故知。離信等根則不入僧數。是故當為信 等諸根勤行精進。欲得信等。當於佛法聽 受誦讀如說修行。是故應習此佛法論。又
從此論得二種利。自利利他。如經中說。有 四種人有能自利不能利他有能利他不 能自利。有能俱利。有俱不利。若能自具 戒等功德不能令他住戒等中是名自利。
如是四種。若人雖能自利令他施等得大 果故亦名利他。此中佛意不說此利。若人 但能為他說法是名利他。是人雖不自隨 法行。為他說故自亦得利。如經中說為人
說法得五種利。此中佛意亦不說此。此中 但說最第一利。謂如說行得盡諸漏。是故 說法能利他人。以兼利故名人中最。猶眾
味中之醍醐也。復次是人今處明中。後亦入 明。世間眾生。多從冥入冥。從明入冥。若 少行佛法。是人亦能從冥入明。從明入明。
所以者何。行布施等不能得如聽佛法 利。若少聽佛語能得達慧。破諸衰惱獲無 量利。如經中說。有四種人。有從冥入冥。 從冥入明。從明入明。從明入冥。又四種
人。有順流者。有逆流者。有中住者。有 得度者。若人一心聽佛法者。是人即能除 滅五蓋修七覺意。是故此人截生死流名 逆流者。亦名為住。亦名得度。復有四種
人。有常沒者。有暫出還沒者。有出觀者。有 得度者。若不能生隨順泥洹信等功德是 名常沒。或生世間信等功德不能 堅 固。還
復退失。是名暫出還沒。起隨順泥洹信等 功德分別善惡。是名出觀。具足修習隨順 泥洹信等功德是名得度。若人能解佛法 正義終不常沒。設復暫退亦不永失。又此
人名為修功德者。若人不修身戒心慧作 少惡業亦墮惡道。若人修集身戒心慧。雖 多為惡不墮惡道。修身者。以聞慧修身受 心法。以修身故漸次能生戒定慧品能滅
諸業。滅諸業故生死亦滅。又經中說有四 種人。有結使利而不深。有深而不利。有亦 深亦利。有不深不利。初名有增上結。時時
而來。次名若軟中結常來在心。三名若增上 結常來在心。四名若軟中結有時而來。若 人得聞佛法正論。斷二種結深而利者。又 解佛法義。既不自惱亦不惱他。外道持
戒即自惱身。若墮邪見即惱他人。謂無 罪福業果報故。若行布施。亦是自惱亦名 惱他。如天祠中多殺牛羊。若解佛法義 者但為得利。不自惱身亦不惱他。如得
禪定行慈悲者。是故應習此佛法論。又 習此論者名可與言。解正義故。如經中 說。若論議時。應當分別是可與言。是不可 與言。若人不住智者法中處非處中若分別
中及道中者。是人皆名不可與言。與此相 違名可與言。不住智者法中者。論者以 正智慧善解義趣。然後執用。此人不知。是 故不執。如尼延子等自言我師是可信人
但隨其語。不住處非處者。不住用因中。 諸外道等於二種因共因異因。若他說共因 答以異因。他說異因答以共因。不住如 是二種因中。不住分別中者不住譬喻中。
不住道中者不住論道中。如說論者莫 出惡言勿捨義宗。但說實利方便勸誨令 得解悟自心歡喜名聖語法。是中若人正 知佛法論者乃可與言。非餘人也。又不
可與言者。有應定答問以不定答。應分 別答問以不分別答。應反質答問以不反 質答。有應置答問而不置答。與此相違 名可與言。應定答問者唯有一因。如佛世
尊。世間無等。如此比也。應分別答問者。更 有因緣。如死相續等。應反質答問者。如有 人問還問令答。應置答問者。若法無實體
但有假名。若問此法為一為異常無常等。 是不答義唯解佛法者乃能知耳。是故應 習此佛法論。又有三種人。正定.邪定.不定。 正定者。必入泥洹。邪定者必不入泥
洹。餘名不定。若人能解佛法義者必入正 定。又有四種人。純罪多罪少罪無罪。純罪者 若人但有不善無一善法。多罪者多惡少善。
少罪者多善少惡。無罪者但有善法無有 不善。若人能解佛法正義。必入二種少罪 無罪。又若人解佛法義。則受苦有量。以 必當得至涅槃故。
四法品第十六
[0250a22] 若習此論得上攝法。如經中說。有四攝 法布施.愛語.利行.同利。布施者衣食等物。 以此財施攝取眾生。還可敗壞。愛語者隨
意語言。是亦有咎取彼意故。利行者為他 求利。若有因緣助他成事。是亦可壞。同 利者如共一船。憂喜是同。是或可壞。若人
以法布施愛語利行同利攝取眾生。則不可 壞。以法攝者謂習此論。又習此論得上 依止。如經中說依法不依人。有人雖言 我從佛聞。若從多識比丘所聞。若從二三
比丘所聞。若眾中聞。若從大德長宿邊聞。 不以信此人故便受其語。是語若入修多 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然後應受。入 修多羅者謂入了義修多羅中。了義修多羅
者謂是義趣不違法相。法相者隨順比尼。 比尼名滅。如觀有為法常樂我淨則不滅 貪等。若觀有為法無常苦空無我則滅貪 等。知無常等名為法相。是應依法不依
於人。若說依法則總一切法。是故次說依 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經者即第三 依。謂依於義不依語也。若此語義入修多 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依智
不依識者識名識色等法。如經中說。能識 故識智名通達實法。如經中說。如實知色 受想行識故名為智。如實即空。是故識有 所得。不應依也。若依於智即是依空。欲
通達此上依止故。當習此論。又經中說天 人四輪能增善法。一住善處。二依善人。三 自發正願。四宿殖善根。住善處者謂處中
國離於五難。依善人者生值佛世。宿殖善 根者不聾瘂等。自發正願者是謂正見。正 見必從聞佛法生。是故應習此佛法 正論。又誦習此論者於壽命中得大堅
利。謂通達諦。如經中說。有四堅法說堅.定 堅.見堅.解脫堅。說堅者若說一切有為皆無 常苦一切無我寂滅泥洹是名說堅。是聞
慧滿。因此得定名思慧滿。因此定故觀有 為法無常苦等。能得正見名修慧滿。三慧 得果名解脫堅。又若聞佛法正論則得大 利。如經中說四大利法。親近善人聽聞正
法。自正憶念。隨順法行。若近善人則聞正 法。以此正法在善人故。聞正法已則生正 念。以無常等正觀諸法。從是正觀能隨法
行。謂無漏見也。又聞此論則具四德處慧 德處.實德處.捨德處.寂滅德處。聞法生慧 是慧德處。以是智慧見真諦空名實德處。
見真空故得離煩惱名捨德處。煩惱盡故 心得寂滅是寂滅德處。又人得聞佛法正 論。能種隨順泥洹四種善根。所謂煖法.頂 法.忍法.世間第一法。以無常等行觀五陰
時。生順泥洹下軟善根能令心熱。是名 煖法。煖法增長成中善根。名為頂法。頂法 增長成上善根。名為忍法。忍法增長成上 上善根。名世間第一法。又有四種善根。
退分.住分.增分.達分。離諸禪定。禮敬誦讀 是等善根名為退分。得定等善根是名住 分。從聞思等生諸善根是名增分。無漏善 根是名達分。若聞佛法永離退分得三
分善根。
四諦品第十七
[0250c24] 若人聞佛法義。則能善知分別四諦苦諦. 集諦.滅諦.道諦.苦諦者謂三界也。欲界者 從阿鼻地獄至他化自在。色界者從梵世
至阿迦尼吒。無色界者四無色也。又有四 識處色受想行。外道或謂識依神住。故佛 說識依此四處。又有四生。卵生.胎生.濕生.
化生。諸天地獄一切化生。餓鬼二種胎生化 生。餘殘四生。又有四食。揣食者若麁若細。 飯等名麁。酥油香氣及諸飲等是名為細。觸
食者冷煖風等。意思食者。或有人以思願 活命。識食者中陰地獄無色眾生。入滅定 者雖無現識識得在故亦名識食。又有六
道。上罪地獄。中罪畜生。下罪餓鬼。上善天 道。中善人道。下善阿修羅道。又有六種。地 水火風空識。四大圍空有識在中數名為
人。又六觸入。眼等六根與識和合名為觸 入。又七識處。於是處中以顛倒力故識貪 樂住。又世八法。利衰稱譏毀譽苦樂。人在世
間必受此事故名世法。九眾生居。眾生皆 以顛倒力故能處此中。又有諸法五種分 別。五陰.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二十二
根。五陰者。眼色為色陰。依此生識能取 前色是名識陰。即時心生男女怨親等想 名為想陰。若分別知怨親中人生三種受 是名受陰。是三受中生三種煩惱是名行
陰。以此事起受身因緣名五受陰。以四緣 識生。所謂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以業 為因緣。識為次第緣。以識次第生識故色
為緣緣。眼為增上緣。此中識從二因緣生。 所謂眼色乃至意法名十二入。是中加識名 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等。是陰等法。云
何當生。在十二時中故名十二因緣。是中 無明是煩惱。行名為業。因此二事。次第生 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二法是名煩惱。有名
為業。未來世中初受身識名之為生。餘名 老死。是十二因緣示有過去未來現在。但眾 緣生無有我也。又為生死往來還滅。故說
二十二根。一切眾生初受身時以識為本。是 識六種。從眼等生故說六根。所謂眼根乃 至意根。能生六識故名六根。可以分別 男女相故名男女根。有人名為身根少分。
此六根或名六入。從是六事生六種識故 名為壽。所以者何。是六入六識得相續生 故名為壽。是相續斷故名為死。是故此事名
之曰命。是中何等是根。所謂業也。以因業 故六入六識得相續生。是命中業名為命根。 是業從諸受生。諸受即名樂等五根。從此
五根生貪愛等一切煩惱及身口業。此業因 緣還受生死。是為垢法。能令生死因緣相 續。以何因緣能生淨法。必因信等。信等四
法因緣成慧。慧有三時。謂未知.欲知.知已。 修習所作辦時。此根皆是智慧差別。佛以生 死往來還滅垢淨故說二十二根。如是等法
苦諦所攝。能知此者是名善知苦諦。集諦者 業及煩惱。業者業品中當說。煩惱者煩惱品 中當說。諸業煩惱是後身因緣故名集諦。滅
諦者後滅諦聚中當廣說。謂假名心法心空 心。滅此三心故名滅諦。道諦者謂三十七 助菩提法。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
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四念處者身受心 法。中正安念及從念生慧觀身無常等安 住緣中名身念處。是念及慧漸次轉增能分 別受名受念處。又轉清淨能分別心名心
念處。能以正行分別諸法名法念處。四正 勤者。若生惡不善法見其過患為斷故生 欲勤精進。斷方便謂知見。緣未生惡不善法 為不生故生欲勤精進。不生方便謂知見。
緣未生善法為生故生欲勤精進。生方便 謂知見緣已生善法為增長故生欲勤精 進。以上中下次第方便及不退轉故。四如 意足者。欲三昧妙行成就。修如意分。因
欲生三昧名欲三昧。欲精進信猗憶念安 慧思捨等妙法共成名妙行成就。功德增長 故名如意足。是欲增長名為精進。是名 第二。行者有欲有精進故修習定慧得心
三昧。所謂定也。思惟三昧所謂慧也。五根 者。聞法生信是名信根。信已為斷垢法 證淨法故勤發精進是名精進根。修四念 處是名念根。因念能成三昧。是名定根。
因定生慧是名慧根。是五根增長有力故 名五力。八聖道分者。從聞生慧能信五陰 無常苦等。是名正見。是慧若從思生名正 思惟。以正思惟斷諸不善修集諸善發
行精進。從此漸次出家受戒得三道分正 語.正業.正命。從此正戒次成念處及諸禪 定。因此念定得如實智。名八道分。如是次
第。又八道分中戒應在初。所以者何。戒 定慧品義次第故。正念正定是名定品。精進 常遍一切處行。慧品近道故在後說。是慧
二種若麁若妙。麁者聞慧思慧名正思惟。 妙者修慧謂入煖等法中。能破假名及五 陰法是名正見。以此正見見五陰滅名 初入道。從是次得七菩提分。念菩提分者。
學人失念則起煩惱故。繫念善處繫念先 來所得正見是名擇法。不捨擇法故名精 進。行精進時煩惱減少心生歡喜故名為 喜。以心喜故則身得猗是名為猗。身猗得
樂樂則心定。是定難得名為金剛。得無著 果斷憂喜等故名為捨。是名上行。又不 沒不發其心平等故名為捨。菩提名無學 智。修此七法能得菩提名菩提分。是三
十七品得四沙門果。須陀洹果者謂通達 空以此空智能斷三結。斯陀含果者即修 此道能薄煩惱於欲界中餘有二生。阿 那含果者能斷欲界一切煩惱。阿羅漢者斷
一切煩惱。若能修習此佛法論。則能通達 四諦。得四沙門果。故應修習此正法論。
法聚品第十八
[0252a16] 習此論者。則能通達可知等法聚。以通 達故。外道邪論不能制伏。亦能速滅煩惱。 自能離苦亦能濟人。可知等法聚者。謂可知
法.可識法。色法.無色法。可見法.不可見法。 有對法.無對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 為法。心法.非心法。心數法.非心數法。心相
應法.心不相應法。心共有法.心不共有法。隨 心行法.不隨心行法。內法.外法。麁法.細法。 上法.下法。近法.遠法。受法.非受法。出法.非
出法。共凡夫法.不共凡夫法。次第法.非次第 法。有次第法.無次第法。如是等二法。又有 三法。色法.心法.心不相應法。過去法.未來
法.現在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學法.無學 法.非學非無學法。見諦斷法.思惟斷法.無斷 法。如是等三法。又有四法。欲界繫法.色界
繫法.無色界繫法.不繫法。又有四道。苦難 行道.苦易行道.樂難行道.樂易行道。又有 四味。出味.離味.寂滅味.正智味。又有四證
法。身證法.念證法.眼證法.慧證法。四受身。 四入胎。四緣。四信。四聖種。四惡行。如是等。 四法。五陰。六種。六內入。六外入。六生性。六
喜行。六憂行。六捨行。六妙行。七淨。八福生。 九次第滅。十聖處。十二因緣。如是可知等法 聚無量無邊不可說盡。我今略舉其要。可
知法者第一義諦也。可識法者謂世諦也。 色法者色聲香味觸也。無色法者心及無作 法也。可見法者謂色入也。有對法者色法 是也。有漏法者若法能生諸漏。如非阿羅
漢假名法中心是也。與上相違名無漏法 也。有為法者從眾緣生。五陰是也。無為 法者五陰盡滅是也。心法者能緣是也。心數 法者若識得緣即次第生想等是也。心相應
法者謂識得緣次第必生如想等是也。心 共有法者謂法心共有如色心不相應行是 也。隨心行法者若法有心則生無心不生。 如身口無作業也。內法者己身內六入也。
麁細法者相待有也。如觀五欲色定為細。 觀無色定色定為麁也。上下法者亦如 是也。近遠法者或異方故遠。或不相似故 遠也。受法者從身生法也。出法者謂善法
也。共凡夫法者有漏法也。次第法者從他 次第生也。有次第法者能生次第也。色法 者色等五法也。心法者如上說也。心不相 應行者無作業也。過去法者已滅法也。未
來法者當生法也。現在法者生而未滅也。 善法者為利益他眾生及真實智也。與 上相違名不善法也。二俱相違名無記法 也。學法者學人無漏心法也。無學法者無學
人在第一義心也。餘名非學非無學也。見 諦斷法者謂須陀洹所斷示相我慢及從此 生法也。思惟斷法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 含所斷不示相我慢及從此生法也。無斷法
者謂無漏也。欲界繫法者若法報得阿鼻地 獄乃至他化自在天也。色界繫法者從梵世 乃至阿迦尼吒天也。無色界繫法者四無色 也。不繫法者無漏法也。苦難行道者鈍根
得定行道者是也。苦易行道者利根得定 行道者是也。樂難行道者鈍根得慧行道 者是也。樂易行道者利根得慧行道者是也。 出味者出家求道也。離味者身心遠離也。
寂滅味者得禪定也。正智味者通達四諦 也。念證法者四念處也。因是念處能生四 禪是名身證。因四禪故能生三明名為 眼證。通達四諦名為慧證。四受身。有能自
害他不能害。有為他害不能自害。有能 自害他亦能害。有不自害不為他害。四入 胎者。有不自念入胎亦不自念住胎出 胎。有自念入胎而不自念住胎出胎。有自
念入胎住胎而不自念出胎。有自念入胎 住胎出胎。以顛倒心亂故不自念。心正不 亂故能自念。四緣。因緣者。生因.習因.依因。
生因者若法生時能與作因。如業為報因。 習因者如習貪欲貪欲增長。依因者如心 心數法依色香等。是名因緣。次第緣者如 以前心法滅故後心得次第生。緣緣者若從
緣生法如色能生眼識。增上緣者謂法生時 諸餘緣也。信佛者謂得真智於佛生清淨 心決定知佛於眾生中尊。信此真智即 是信法。得是智者一切眾中最為第一。是
名信僧。得聖所愛戒。謂以深心不造諸惡。 知我因是戒能信三寶。信是戒力故名信 戒也。以四聖種故不為衣服愛之所染。 不為飲食臥具從身愛之所染。故名四聖
種。四惡行以貪故瞋故怖畏故癡故墮惡 道中。色陰者色等五法也。受陰者能緣法也。 想陰者能分別假名法也。行陰者能生後
身法也。識陰者唯能識塵法也。地種者色香 味觸和合。堅相多者名為地種。濕相多者名 為水種。熱相多者名為火種。輕相多者名
為風種。色相無故說名空種。能緣法故名 為識種。眼入者四大和合眼識所依故名眼 入。耳鼻舌身入亦如是。意入者謂心也。色入
者眼識所緣法也。聲香味觸法入亦如是。 六生性者。謂黑性人能習黑法。亦習白法 及黑白法。白性人亦如是也。六喜行者 依貪心也。六憂行者依瞋心也。六捨行者
依癡心也。六妙行者實智慧也。七淨戒淨者 戒律儀也。心淨者得禪定也。見淨者斷身 見也。度疑淨者斷疑結也。道非道知見淨
者斷戒取也。行知見淨者思惟道也。行斷 知見淨者無學道也。八福生者人中富貴乃 至梵世也。諸福報樂此中最多故說此八 也。九次第滅者入初禪滅語言。二禪滅
覺觀。三禪滅喜。四禪滅出入息。虛空處滅 色相。識處滅無邊虛空相。無所有處滅無邊 識相。非想非非想處滅無所有想入滅 盡定滅受及想也。十聖處者聖人斷五法
成六法。守一法依四法。滅偽諦捨諸求。 不濁思惟離諸身行。善得心解脫。善得慧 解脫。所作已辦。獨而無侶。斷五法者斷五
上結得阿羅漢一切結盡。行六妙法。眼等 諸情於色等塵不憂不喜亦不癡故。守一 法者繫念身也。依四法者謂乞食等四依 法也。復有人言。依四法者聖人有法遠離。
有法親近。有法除滅。有法忍受。淨持戒故能 達實相名離偽諦。斷一切見名得初果。 捨諸求者謂欲求.有求.及梵行求。得初果
故知有為法皆是虛誑。欲捨三求。得金 剛三昧已。捨於學道。爾時能盡名捨諸求。 不濁思惟者滅六種覺心得清淨。能薄三 毒得第二果。滅除貪憂得第三果名不濁
思惟。離身行者除欲界結得四禪故名離 身行。得盡智故名善得心解脫。得無生智 故名善得慧解脫。諸聖人心住此十處故 名聖處。佛法所作必應盡苦故曰所作已
辦。遠離凡夫及諸學人故曰無侶。心離諸 法住畢竟空故名為獨。十二因緣。無明者 謂隨假名心。因此倒心能集諸業故曰無 明緣行。識隨業故能受有身。故曰行緣識
也。受有身已。名為名色六入觸受。此諸分 等隨時漸增。受諸受時依止假名故能生 愛。因愛生餘煩惱故名為取。愛取因緣 有。是名三分。從是諸業煩惱因緣後世中
生。從生因緣有老死等。是中若說無明諸 行則明過去世有。令斷常見知從無始生 死往來從業煩惱因緣受身。若說生死則 明未來世有。令斷斷見。若不得真智則
生死無邊。但有苦果。若說中間八分。明現 在法。但從眾緣相續故生無有真實。此中 無明諸行是先世因緣。此因緣果謂識名色
六入觸受。從此五事起愛取有。是未來世 因。此因緣果謂生老死。若受諸受時還生 愛取。是故此十二分輪轉無窮。能得真智 則不集諸業。諸業不集則無有生。生名起
成。若人習此正論。則知諸法皆自相空不 集諸業。諸業不集則無有生。無有生故 老死憂悲苦惱都滅。故欲自利兼利眾生 漸成佛道。熾然自法。滅他法者。當習此
論。
十論初有相品第十九
[0253c21] 問曰。汝經初言廣習諸異論。欲論佛法義。 何等是諸異論。答曰。於三藏中多諸異論。 但人多喜起諍論者。所謂二世有.二世無。
一切有.一切無。中陰有.中陰無。四諦次第 得.一時得。有退.無退。使與心相應.心不相 應。心性本淨.性本不淨。已受報業或有或
無。佛在僧數不在僧數。有人無人。有人 言二世法有或有言無。問曰。何因緣故說 有。何因緣故說無。答曰。有者。若有法是
中生心。二世法中能生心故。當知是有。 問曰。汝當先說有相。答曰。知所行處名曰 有相。難曰。知亦行於無所有處。所以者何。
如信解觀非青見青。又所作幻事亦無而見 有。又以知無所有故名入無所有處定。又 以指按目則見二月。又經中說。我知內無
貪欲。又經中說。知色中貪斷。名為色斷。又 如夢中無而妄見。以是等緣知亦行於無 所有處。不可以知所行處故名為有。答曰。
無有知行無所有處。所以者何。要以二法 因緣故識得生。一依二緣。若當無緣而識 生者亦應無依而識得生。然則二法無用。 如是亦無解脫。識應常生。是故知識不行
於無。又以有所識故名為識。若無所識 則亦無識。又說識能識塵。謂眼識識色。乃 至意識識法。若言有無緣識。此識何所識 耶。又若言有無緣識是則錯謬。如有人言
我狂心亂世間所無而我皆見。又若知無所 有不應生疑。以有所知故得生疑。又經 中說。若世間所無我知見者。無有是處。又
汝言自相違。若無何所知耶。又經中說。能緣 法者是心心數法。亦說一切諸法皆是所緣。 此中不說無法為緣。又諸塵是生識因。
若無以何為因。又經中說。三事和合故名為 觸。若法無者何所和合。又無緣之知云何可 得。若知則不無。若無則不知。是故無無緣
知。又汝言知行無所有處如信解觀非青 見青者無有是處。所以者何。是非青中實 有青性。如經中說。是木中有淨性。又取青
相心力轉廣。一切盡青。非無青相。又幻網 經說。有幻幻事者無眾生中見似眾生。故 名為幻。又汝言以知無所有故名入。無所
有處定者。以三昧力故生此無相。非是無 也。如實有色壞為空相。又入是三昧所見 法少故名為無。如鹽少故名無鹽。慧少故 名無慧。又如說非有想非無想處。是中雖
實有想。亦說非有非無。又汝言以指按目 見二月者。見不審故以一為二。若合一 眼則不見二。又汝言我知內無欲者。是人 見五蓋相違七覺法故。便生念言我知無
欲。非知無也。又汝言知色中貪斷名色 斷者。見真實慧與妄解相違故名貪斷。又 汝言夢中無而見者。因先見聞憶念分別及 所修習故夢中見。又冷熱氣盛故隨夢見。
或以業緣故夢。如菩薩有諸大夢。或天 神等來為現夢。是故夢中見有。非知無也。 難曰。汝言要以二法因緣識得生者。是事 不然。佛破神我故說二法因緣生識。非盡
然也。又汝言以有所識故名識者。識法 有則知有。無則知無。若此事無。以無此事 故名為見空。又三心滅故名為滅諦。若無 空心何所滅耶。又汝言眼識識色乃至意
識識法者。是識但能識塵不辯有無。又汝 言若有無緣識是則錯亂者。則有知無之 知。如狂病人見所無者。又汝言若知無不 應生疑者。若疑為有為無。則有無緣知
也。又汝言如經中說若世間所無我若知 見無是處者。是經不順法相。似非佛語。 或三昧如是。入此三昧所見盡有。為是三 昧故如是說。又汝言汝言自相違者。我
言緣無非相違也。又汝言心心數法能緣 一切法。是緣者有心心數法。而無所緣。亦心 心數法不能實緣。故不名緣。又諸法實相。
離諸相故不名為緣。又汝言諸塵是生識 因若無以何為因者。即以無為因。又汝言 三事和合名為觸者。若三事可得則有和 合。非一切處盡有三事。又汝言若知不無
若無不知者。若有緣知亦同是過。又汝言 如木中有淨性者。是事不然。有因中有 果過故。又汝言取相心轉廣者。是亦不然。
本青相少。而見大地一切皆青則是妄見。如 是觀少青故。能見閻浮提盡皆是青非妄 見耶。又汝言幻網經說有幻幻事者無眾 生中見似眾生為眾生事。此事實無而見。
則是無緣知也。又汝言以三昧力故生此 無相如實有色壞為空者。若色實有而壞為 空則是顛倒。又少而言無亦無顛倒。又汝 言見不審者。是事不然。如眼氣病人見空
中有毛其實無也。又汝言見五蓋相違七 覺法故便生念言我知無者。七覺法異。無 貪亦異。云何為一。又汝言見真實慧與妄 解相違名貪斷者。妄解名虛妄觀。是故說
知欲斷故色斷真實慧者。無常觀也。又汝 言夢中見實者。是事不然。如夢墮舍而 實不墮。是故有知無之知。不以知行故 名有相。
無相品第二十
[0255a01] 問曰。若此非有相。今陰界入所攝法應當是 有。答曰。此亦不然。所以者何。是人說凡夫 法陰界入攝。是事不順法相。若然者有說
如等諸無為法亦應是有。而此實無。故知陰 界入所攝法非是有相。問曰。若人以現知 等信有所得。名為有相。答曰。此亦非有
相。是可信法。決定分別不可得說。又有經 說應依於智不應依識。以性得故。色等 諸塵不可得。後當廣說。此無相不壞。有所
得相云何可立。問曰。有與法合故名為有。 答曰。有後當破。又有中無有。云何有與法 合故名有耶。以是因緣。有相決定分別不
可得說。但以世諦故有。非第一義。問曰。 若以世諦有者。今還以世諦故。說過去未 來為有為無。答曰。無也。所以者何。若色等
諸陰在現在世能有所作。可得見知。如經 中說。惱壞是色相。若在現在則可惱壞。非 去來也。受等亦然。故知但有現在五陰。二 世無也。
[0255a20] 復次若法無作則無自相。若過去火不能 燒者不名為火。識亦如是。若在過去不 能識者則不名識。復次若無因而有。是
事不然。過去法無因可有。是故不然。復次 凡所有法皆眾緣生。如有地有種水等因 緣 則牙等生。有紙筆人功則字得成。二法
等合則有識生。未來世中牙字識等因緣未 會。云何得有。是故二世不應有也。復次若 未來法有。是則為常。以從未來至現在
故。如從舍至舍則無無常。是事不可。又經 中說。眼生無所從來。滅無所至。是故不應 分別去來法也。復次若未來有眼色識者
則應有作。過去亦爾。而實不然。是故知無 去來法也。又去來色有則應有對有礙。而 實不然。是故無也。復次若瓶等物未來有者。
則陶師等不應有作。而現有作故。無未來 有。又佛說有為法三相可得。生滅住異。生 者若法先無今現有作。滅者作已還無。住異
者相續故住變故名異。是三有為相皆在現 在。非過去未來。
◎
◎二世有品第二十一
[0255b12] 問曰。實有過去未來。所以者何。若法是有。 此中生心。如現在法及無為法。又佛說色 相。亦說過去及未來色。又說凡所有色。若內
若外。若麁若細。若過去未來現在。總名色 陰。又說過去未來色尚無常。何況現在。無 常是有為相。是故應說有。又現見從智生
智。以修習故。如從稻生稻。是故應有過 去。若無過去果則無因。又經中說。若過去 事實而有益。佛則說之。又說應觀過去
未來一切無我。又緣未來意識。依過去意。 若無過去識何所依。又知過去業有未來 果。是名正見。又佛十力知去來諸業。又佛
自說。若無過去所作罪業。是人終不墮諸 惡道。又學人若在有漏心中。則不應有 信等諸無漏根。又諸聖人不應決定記未來 事。又若無去來則人不應憶念五塵。所以
者何。意識不知現五塵故。又說十八意行 皆緣過去。又若無去來則阿羅漢不應自 稱我得禪定。以在定中無言說故。又四 念處中。不應得觀內心內受。所以者何。現
在不得觀過去故。又亦不應修四正勤。 所以者何。未來世中無惡法故。餘三亦爾。 又若無去來。則無有佛。又亦不應有修 戒久近。是故不然。
二世無品第二十二
[0255c08] 答曰。過去未來無。汝雖說有法中生心。是 先已答。無法亦能生心。又汝說色相色數 色可相者。是事不然。過去未來不應是色。
無惱壞故。亦不可說無常相也。但佛隨 眾生妄想分別故說其名。又汝言智生智 者。因與果作因緣已滅。如種與牙作因 已滅。佛亦說是事生故是事生。又汝言實而
有益佛則說者。佛說是事本現在時。不言 猶有。若說過去滅盡則知無有。又汝言觀 無我者。以眾生於去來法計有我故。佛如 是說。又汝言是正見者。以此身起業。此
業與果作因已滅。復後還自受故說有 果。於佛法中若有若無皆方便說。為示罪 福業因緣故。非第一義。如以因緣說有 眾生。去來亦爾。依過去意者。是方便依。不
如人依壁等。亦明心生不依於神。因先 心故後心得生。業力亦爾。佛知是業雖滅 而能與果作因。不言定知如字在紙。罪 業亦爾。以此身造業是業雖滅果報不失。
又汝言不應有諸無漏根者。若學人得無 漏根已得在現在。雖過去滅未來未至。 以成就故不得言無。又汝言聖人不應 記未來者。聖智力爾。雖未有法而能玄
記。如過去法雖已滅盡念力能知。又汝言 不應念五塵者。是凡夫人癡故妄念先取 定相。後雖滅盡猶生憶念。憶法應爾。非 如兔角等。十八意行亦復如是。現在取色。
雖滅過去亦隨憶念。又汝言不應自稱我 得禪定者。是定得在現在憶念力故自言 我得。又汝言不應得觀內心內受者。有 二種心。一念念生滅。二次第相續。用現在心
觀相續心。非今猶在。又汝言不應修習 四正勤者。防未來世惡法因緣。亦起未來 善法因緣。又汝言則無佛者。佛寂滅相。雖
現於世不攝有無。況滅度耶。眾生歸命。亦 如世人祠祀父母。又汝言亦不應有修戒 久近者。不以時故。戒有差別。所以者何。時
法無實。但以諸法和合生滅故名有時。是 故汝所說因是皆不然。
一切有無品第二十三
[0256a19] 論者言。有人說一切法有。或說一切法無。 問曰。何因緣故說有。何因緣故言無。答曰。 有者佛說十二入名為一切。是一切有地等
諸陀羅驃。數等諸求那。舉下等諸業。總相別 相和合等法。及波居帝本性等。及世間事中 兔角龜毛蛇足鹽香風色等。是名無。又經中
佛說。虛空無轍跡。外道無沙門。凡夫樂 戲論。如來則無有。又隨所受法亦名為 有。如陀羅驃等六事是優樓佉有。二十五 諦是僧佉有。十六種義是那耶修摩有。又
若有道理能成辦事亦名為有。如十二入。 又佛法中以方便故說一切有一切無。非 第一義。所以者何。若決定有即墮常邊。若決 定無則墮斷邊。離此二邊名聖中道。
◎
成實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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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2 冊 No. 1646 成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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