Śikṣāsamuccaya (Dasheng Ji Pusa Xue Lun) 大乘集菩薩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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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集菩薩學論卷第四西天譯經三藏銀青光祿大夫 試光祿卿普明慈覺傳梵大師 賜紫沙門臣法護等奉 詔譯
護持正法戒品第二之二
[0083c18] 論曰。於是經典不捨諸善知識如護己身。於 是經典一剎那頃樂菩薩學。於是經典集菩 薩行。於菩薩學應擇彼言。是故伺察不墮是
罪。於無智處亦不愛樂。見是經典常樂尊重。 見是經者不捨諸善知識。為說護持一切正法。 如海意經云。然善男子不可說者。謂以文字
語言於無生法中而不可說。若以文字語言 詮總持門。乃有其說。此即名為護持正法。又 善男子。有說法師於如是等甚深經海如說
修行者。若人於此法師親近恭敬尊重承事。 密為護持。飲食衣服坐臥之具病緣醫藥種 種供施。護諸善品及護語言。設有誹謗亦為
覆藏。此即名為護持正法。乃至善男子。於他 無諍可勝無法可說。是人與法俱無有執。此 即名為護持正法。又善男子。於諸眾生解脫
慧中不生損減。不以財利之心為他法施。此 即名為護持正法。又善男子。或因聽法或因 說法。乃至行於一步一出入息間而專住者。
此即名為護持正法。以要言之。又善男子。若 於色心境界之中無諸攀緣。唯一境性調伏 止息。此即名為護持正法。又乃至善男子。若
謂是法於法可轉。是法無所取著。此即名為 護持正法。
[0084a12] 論曰。彼說法師雖說親近善知識。及不捨善 知識相。若不護持正法。是不守護。是不清淨。 是不增長。即非菩薩決定於如是事護持正
法師子吼勝鬘經云。佛言。菩薩所有殑伽沙 數無量行願。皆應涉入一大願中。所謂護持 正法。護持正法者是大境界。彼經復說。譬如
有大力士少觸身分為彼損害。佛言。勝鬘。少 護正法亦復如是。令魔波旬得大憂惱。我不 見餘一善法能令惡魔生此憂惱。如是唯少護
持正法之者。又云。譬如須彌山王端正殊特。 於諸黑山最為高大。佛告勝鬘。如是大乘捨 身命財以攝取心護持正法。勝餘住大乘者
不捨身命財所護一切善法故。如海意經偈 云。護持如來正法者。即為勝尊所攝受。諸天 龍王緊那羅福德智惠皆能攝。乃至護持如
來正法者。所生剎土不空過一切生中見勝 尊。見已即得心清淨。護持如來正法者。而得 宿命大我法出家善利數。能成所修真實清
淨行。又云。護持如來正法者。得大總持及善 利。正使百劫非聽聞。由具辯才悉無礙。護持 如來正法者。乃至釋梵護世等人中復得轉
輪王。悉悟菩提安隱樂。護持如來正法者。具 三十二殊妙相大智莊嚴喜樂身。隨所見者 無厭足。護持如來正法者。而不捨離菩提心。
波羅蜜行不棄捐。普能攝受多種善。
護法師品第三
[0084b09] 論曰。守護方便說有三種。謂護身語得離諸 難。護持正法行者思惟守護。不令他人之所 損害。離此難事。如虛空藏經護持正法諸菩
薩等同說偈言。最上兩足尊。於此滅度後。咸 生勇猛心。不自惜身命。護持佛正法。棄捨於 利養。及離諸眷屬。為證佛智故。不捨是正法。
若毀恨罵辱。乃至加惡言。護持正法故。我等 皆當忍。或戲調輕蔑。誹謗不稱讚。護持正法 故。一切皆當忍。又總略云。為末法眾生。我
當持正法。如世惡比丘。有大增上力。於諸妙 經典。不聽亦不讀。唯自師己見。執異互相非。 又於甚深教。皆順解脫果。如是正法中。心不
樂分別。乃至以慈念眾生。或不住是法。為 起悲愍心。得持是經故。若見毀戒人。貪著於 利養。我當憐愍心。方便令棄捨。若見惡心者。
毀謗於正法。我以慈忍心。正見令歡喜。如力 護彼人。善成於語業。或復不與言。彼當自安 住。後以四攝事。成熟如是人。於罪惡行中。
教導令開悟。或能捨憒閙。寂住善境界。如自 在鹿王。少欲及知足。乃至偈云。若入於聚落。 調柔心正直。諸有求法者。為說深妙法。令遠
住空閑。樂寂靜法欲。由斯善利中。而常獲法 樂若諸迷謬者。數數現其前安住法樂中。應 當自觀察。我為導世師。不染世間法。而於毀
讚中。若須彌不動。破戒諸比丘。設來增毀謗 應自忍是事。慎勿加於彼。又此諸法中。我說。 無所有。於斯正法行。不生冤報想。假我沙門
相。實無沙門德。聞此嗢陀南。於經亦毀謗。或 截於耳鼻。及不喜樂見。聞此嗢陀南。正法悉 誹謗。未來諸比丘。護持正法者。為其作留難。
不令聞是法。或為王所執。謫罰於大眾。我願 承佛威。普皆聞是法。當來惡世時。寧喪於 身命。護持正法故。作眾生利益妙法蓮華經
亦作是說。應入行處。及親近處。常離國王。及 國王子。大臣官長。兇險戲者。及旃陀羅。外道 梵志。亦不親近。增上慢人。貪著小乘。三藏學
者。破戒比丘。名字羅漢。及比丘尼。好戲笑 者。諸優婆夷。皆勿親近。若是人等。以好心 來。到菩薩所。為聞佛道。菩薩則以無所畏心。
不懷希望而為說法。寡女處女。及諸不男。皆 勿親近。以為親厚。及至販肉自活衒賣女色。 如是之人皆勿親近。兇險相撲。種種嬉戲諸
婬女等。盡勿親近。莫獨屏處。為女說法。若說 法時。無得戲笑。
[0084c24] 論曰。復說是難。所謂魔事般若經云。謂魔波 旬於未久住菩薩乘者修習此般若波羅蜜 多時。起大勢力。又云。復次阿難陀。若菩薩摩
訶薩修習此般若波羅蜜多時。有惡魔來於 菩薩所。生嬈亂意現怖畏事。化雷電火燒十 方界。欲令菩薩驚怯毛竪。於一念中退失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復次教人書寫乃至 讀誦。是人不樂棄捨利養。從座而去。如是狂 亂作大戲笑。復次書寫乃至讀誦起諸魔事。
謂尋求城邑聚落和尚阿闍梨父母知識營從 親黨如是作意。又復思念賊難衣服財物。復 次有說法師樂欲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
書寫乃至讀誦。彼聞法者或生厭怠。於法師 所如是顛倒。樂往他處聽餘經法。又說法師 樂欲大器。彼聞法者希望少分。或說法師唯
樂略說。彼聞法者更希荷負。如是一切說為 魔事。又虛空藏經云。乃至樂行十不善業捨 於善法。如是一切悉為魔事。海意經云。世尊。
復次菩薩住阿蘭若樂處閑寂以為止足。雖 離俗出家少欲知足。然妙樂行不求多聞。亦 不化度眾生。於講法處不樂聽聞。是中隨宜
所說諸決定義。應當親近不生諮問。於少善 行亦不希求。然住空閑多樂憒閙集煩惱行如 彈指頃。即從座起不自知覺不修違害壞道
觀門。不行自利利他。世尊。是名菩薩住阿蘭 若第七魔事。以要言之。世尊復次菩薩有惡 知識親近承事。與善知識體相無異乃至斷
四攝事斷修福業斷護持正法。唯修狹惠少 欲知足。教招為說聲聞緣覺。若時菩薩離大 乘行於此菩薩營務定可作者。故樂稱量。唯
修狹惠。如有處說。菩薩於菩提道勇猛精進 暫無懈息。或八九劫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然不能得是菩提果。世尊。是菩薩勇猛
精進。於此住著決定無有。唯處閑靜得此果 故。世尊。是名菩薩於善知識體相第十魔事。 若人於此菩薩乘為魔鉤所制。緣他法行共
樂修習。如其隨轉親近下劣之所修作趣下 劣行。所謂惛迷。所向無知猶如啞羊。乃至是 名第十一魔事。
[0085b05] 論曰。不學如是勇猛精進菩薩。於一切時處 修習如不習等。彼寶雲經說。謂諸菩薩於諸 威儀進止發精進行。若身若心甞無懈倦。是
名菩薩畢竟精進。云何於此精進得生懈倦。 或非時分修極重事。遽生怯弱尚未成熟信 解難行苦行。便謂施自身肉何得非時持此
受用施諸眾生。由是菩薩於諸眾生而生懈 倦。即時損棄積集大果菩提心種子。又虛空 藏經云。非時固求是為魔事。謂非時於身忽
起如是捨心。如先不修習亦勿少施。住是念 者以癡自害。違純熟菩提心等。是故捨自身 肉等事。應善守護如善現藥樹受用根種於
非時施。應善守護此正覺藥樹亦復如是。
[0085b18] 論曰。於魔事平等是難。如寶雲經說。佛告善 男子。云何離諸魔事得不壞善。謂此菩薩一 切時處。應先遠離諸惡知識亦不對類。詣彼
方所論世俗語親近利養供養恭敬。如是多 種一切時處悉皆遠離。又若微細煩惱能障 菩提道者。一切時處亦皆遠離。善知如是所
對治故。彼經復說惡知識相。謂毀正戒者。此 惡知識。應當遠離。如是毀正見正行正命之 者。悉皆遠離。樂憒閙者。多懈怠者。著生死
者。背菩提門者。樂居家眷屬者。應當遠離如 是諸惡知識。善男子。雖樂遠離此惡知識。然 不於彼發起惡心及損害意。應如是住心。又
世尊言。處眾生界破遣合集。是故我應遠離 此故。
[0085c03] 論曰。失菩提心是難。故寶積經云。復次迦 葉。菩薩成就四法失菩提心。何等為四。一者 謂於阿闍梨及餘師長。而不尊重返生欺誑。
二者無疑悔處令他疑悔。三者住大乘者而不 稱讚段生罵辱。四者與人從事心行諂詐而 無正直。復次迦葉。菩薩成就四法諸所生處
得不捨離菩提之心。乃至坐菩提場相續現 前。何等為四。一者設遇喪命因緣。不以忘語 親近戲笑。二者與人從事心行正直離諸諂
詐。三者於諸菩薩起議論想。隨所四方稱讚 其名。四者化度眾生志不求餘。一切具足令 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迦葉。是名四
種。師子王所問經偈云。若人行法施。亦不為 凌滅。是入速疾得。諸佛集會中。如星賀太子。 生生念法施。又生生世世。乃至夢寐中。不
捨菩提心。況復今覺時。彼經又云。若於是 行處。或聚落城邑亦不捨是心。教化令他悟。 文殊莊嚴佛剎功德經云。菩薩成就四法不
失本願。乃至得離憍慢慳貪嫉妬。或見他人 安隱富樂代之悅豫。
[0085c23] 論曰。如是於菩提心開發無妄失故。如寶積 經說。一切威儀進止。皆菩提心事業。是心由 過去菩提心故。又月燈三昧經偈云。若人多
疑惑。應受我教勅。由得此深心彼疑當出 離。
[0085c28] 論曰。不澄厚是難。遠離此者。見寶雲經說。菩 薩發如是心。以我精進怯弱下劣及懈怠故。 修習菩提自謂難得。如是於無量多百千劫
之所積集。如救頭然方證菩提。我今棄捨如 是重擔。云何菩薩發如是謂言。所有三世如 來正等正覺。精進修行方現等覺。乃至如是
非不長時現成正覺。我今亦應於多劫中護 持攀緣。為諸眾生積集精進。當得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
[0086a08] 論曰。復說是難。寶積經云。於未成熟眾生而 同善巧。是菩薩錯謬。於非法器眾生示以諸 佛深廣妙法。是菩薩錯謬。於廣大信解眾生
示下劣乘。是菩薩錯謬。
[0086a12] 論曰。不信解是難。如護國經云。謂於佛法 僧寶不生信解。亦不信解學杜多行。亦不信 解罪福等事。住是過失門者。由此死已設生
人中受癡冥報。後受地獄餓鬼畜生之苦。
[0086a16] 論曰。為離此者。見寶積經說。若人於甚深 法無所入解。不生誹謗如來如是證知。又云。 然我不能知解。但於無量諸佛菩提。種種信
解故。如來為此眾生說正法行。
[0086a20] 論曰。應知捨善營事行是難。故菩薩別解脫 經云。於行法比丘所為供養佛。聽聞妙法親 近營事。
[0086a23] 論曰。彼營事行。如寶積經說。佛言營事比丘 於諸比丘眾應護持是心。若阿蘭若比丘樂 空寂處坐。彼營事比丘於一切時處不應役
使。時阿蘭若比丘設入眾學處而得役使。是 營事比丘應代彼作。或別請比丘代彼阿蘭 若比丘作故。若有行乞食比丘。彼營事比丘
應與美膳而供給之。復次迦葉。若有比丘得 離扼者。彼營事比丘隨其所須一切給與。所 謂飲食衣服臥具醫藥。若離扼比丘所住之
處。不應高聲。彼營事比丘於離扼比丘所。近 住坐臥為作防護。隨其所樂上妙飲膳而供 給之。又云。若有多聞比丘。應當勇悍乃至守
護。若有說法比丘。應當為法乃至就座聽法。 住法會處或論議場清淨之處。乃至應當三 唱善哉。以要言之。不應於所有物起自在想。
設少有辦事眾許方作。勿自許用。乃至現前 僧物。四方僧物。不相掍聚。及佛塔物更互 積聚。應善遮防如是顛倒。若四方僧物與現
前僧物互有疑濫。彼營事比丘應白眾言。此 現前僧及四方僧利養事。應同意施作如是 佛塔朽壞。應求施者而為興作。是佛教勅。復
次迦葉。若佛塔物多。彼營事比丘不應分與 現前僧及四方僧。所以者何。以佛塔物下至 十分之一。皆是淨信。何得多取。諸天世人
生佛塔想。況復珠寶皆即寶故。若取佛塔衣 於如來制底。寧使風雨曝爛散滅。不應以寶 貿易此衣。如來塔衣無有人能善作價者。又
佛無所須故。佛言。迦葉。若營事比丘以惡心 故。於持戒者為手供給自在役使。以不善業 墮大地獄。設得為人作世奴僕希求財利。為
他役使毀罵打撲。以要言之。或於比丘更作 新制。恐畏謫罰非時役使。是營事比丘以不 善根墮大地獄。名曰多釘乃至千釘釘身。熾
然猛焰成大火聚。又總略云。其舌廣長百由 旬量於舌根上每百千釘熾然猛火。難堪難 忍。佛言。迦葉。又營事比丘若來若去。得僧
利養慳惜拘藏。或應時不時與或困苦與。乃 至不與。是營事比丘以不善根故。死墮餓鬼。 名食糞丸。有大力鬼持以示之。初不得近。然
於糞丸仰目諦視。受飢渴苦經百千歲。於其 飲食了不可得。設有少得。由險惡行悉成糞 穢。又僧護緣起亦說是難。佛告僧護比丘言。
如汝所見。實非是壁。是地獄人。迦葉佛時。是 出家人以非理洟唾污僧坊壁。由斯業報受 肉壁苦。猛火燒然至今不息。又汝所見。實非
是柱。是地獄人。如前非理以洟唾污僧坊柱。 受肉柱苦至今不息。又汝所見。實非樹葉華 果。是地獄人。如前非理於僧坊樹葉華果。獨
先受用或與白衣。受肉樹等苦至今不息。又 汝所見。實非緊索。是地獄人。如前非理於僧 坊索。獨先受用或與白衣。受肉索苦至今不
息。又汝所見。實非是杓。是地獄人。迦葉佛 時。而為沙彌。以慳誑心執杓摩拭。客比丘來 時。彼沙彌見已背立。客比丘言。此眾有漿飲
否。彼慳悋心答如是言。汝何不見執杓摩拭。 求欲飲水尚未可得。時客比丘到已默然。空 無所得慚 赧 而去。由斯業報受肉杓苦。如前
不息。又汝所見。實非杵臼。是地獄人。迦葉佛 時。比丘聚物主事緣處。有一沙彌持印記者。 即阿羅漢。有比丘來語沙彌言。當須杵臼。彼
言。尚座且住須臾。我有少務。後當與搗。彼 發憤恚語沙彌言。我若得是杵臼。擲汝臼中 如是摏搗。何況杵臼。是時沙彌知彼磣毒惡
言罵辱。我若報言轉增憤恚。默然而住。乃於 後時瞋罵少息。詣彼說悔。大德上座如是煩 惱。彼言。汝知此迦葉佛法律中出家沙彌我
為上座。比丘沙彌說言。若如是者。我等出家。 云何斷除一切煩惱。解脫一切結使。出是惡 言。應善對說悔罪之法。是名隨所至向使業
消薄。時上座比丘不為對說。瞋猶不悔。以斯 業報作肉杵臼。受苦不息。又汝所見。實非是 鐺。有比丘來鐺不用否。沙彌答言。且坐須臾
承事病比丘故。為彼煎藥。是比丘不樂此說。 以惡心故。壞鐺而去。受肉鐺苦。至今不息。又 汝所見。中間若斷唯少連持者。是地獄人。由
昔主持比丘利養以慳惜故。回換眾物。冬時 雨時交互而與。由斯業報受苦不息。
空品第四
[0087a14] 論曰。復次經說大義。如虛空藏經云。佛告彌 勒菩薩言。灌頂剎帝利王。有五根本罪。若犯 此者。焚滅一切宿種善根。趣向惡道墮他勝
處。遠離一切天人等樂。何等為五。善男子。 謂灌頂剎帝利王。故取佛塔物四方僧物。自 作教他。是名第一根本罪。若謗聲聞乘法緣
覺乘法謗大乘法隱蔽留難。是名第二根本 罪。若依我法而出家者。剃除鬚髮被袈裟服。 於學無學持戒毀戒。脫其袈裟逼令還俗。或
加捶打獄囚繫閉。或斷命根。是名第三根本 罪。殺害父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以惡心故 出佛身血。隨作一事是五無間業。是名第四
根本罪。若謗無因果不畏他世。自行十不善 業道。或轉教多人。身自堅住。教他堅住十不 善業道。是名第五根本罪。乃至總略。若樂破
壞國邑聚落舍宅人民。是名根本等罪。以要 言之。復次善男子善女人初行住大乘者。有 八根本罪。此初行住大乘者。於根本罪而有
錯謬。焚滅一切宿種善根。趣向惡道墮他勝 處。遠離天人大乘等樂。久處輪回離善知識。 何等為八。此諸眾生因昔惡行。而生險難五
濁惡世。以少善根近善知識。得聞甚深大乘 經典。其人淺智即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心。而初行菩薩聞說甚深法空經典。如其所
聞受持讀誦。為前淺智如實開示巧妙文義 廣大境界。彼愚夫異生聞如是說。心生怖畏。 心怖畏故。即便退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心。發聲聞乘心。是名初行菩薩第一根本罪。 善男子。以犯罪故。焚滅一切宿種善根。趣向 惡道墮他勝處。遠離天人大乘等樂。毀菩提
心。是故菩薩於他有情補特伽羅深心志願。 應先知已如心所行。隨其漸次而為說法。譬 如漸入大海。以要言之。復次初行菩薩。發如
是言。汝不能修習六波羅蜜行。亦復不能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汝應速發聲聞辟支 佛心。汝可速得出離生死。乃至如前所說。是 名初行菩薩第二根本罪。
大乘集菩薩學論卷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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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2 冊 No. 1636 大乘集菩薩學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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