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hyāntavibhaṅgabhāṣya (Bian Zhong Bian Lun) 辯中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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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中邊論卷上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相品第一
稽首造此論 善逝體所生
及教我等師 當勤顯斯義
[0464b10] 此中最初安立論體。頌曰。
唯相障真實 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 得果無上乘
[0464b13] 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一相。二障。三真 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 上乘。今於此中先辯其相。頌曰。
虛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0464b18]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 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 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
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 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若於此 非有。由彼觀為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為有。
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復次頌曰。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0464b27] 論曰。一切法者。謂諸有為及無為法。虛妄分 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依前理故說此 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
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有故 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 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
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 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 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
法非空非有。如是已顯虛妄分別有相無相。 此自相今當說。頌曰。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0464c11]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 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 末那與我癡等恒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
識了相麁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 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 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 亦非實有。復次頌曰。
虛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0464c20] 論曰。虛妄分別。由此義故成非實有。如所現 起非真有故。亦非全無。於中少有亂識生故。 如何不許此性全無。以許此滅得解脫故。若
異此者。繫縛解脫則應皆無。如是便成撥無 雜染及清淨失。已顯虛妄分別自相。此攝相 今當說。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 自性。頌曰。
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說
[0464c29] 論曰。依止虛妄分別境故。說有遍計所執自 性。依止虛妄分別性故。說有依他起自性。依 止所取能取空故。說有圓成實自性。已顯虛
妄分別攝相。當說即於虛妄分別入無相方 便相。頌曰。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0465a07]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 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有於識無所得生。 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復次頌曰。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0465a12] 論曰。唯識生時現似種種虛妄境故。名有所 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得實性亦不得成。 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
等俱成無所得性。顯入虛妄分別無相方便 相已。此差別異門相今次當說。頌曰。
三界心心所 是虛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 亦別名心所
[0465a19] 論曰。虛妄分別差別相者。即是欲界色無色 界諸心心所。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 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今次當說此
生起相。頌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所
[0465a25] 論曰。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藏識為 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此諸識中 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
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今次當說此雜 染相。頌曰。
覆障及安立 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 引起并連縛
現前苦果故 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 由虛妄分別
[0465b05] 論曰。覆障故者。謂由無明覆如實理障真見 故。安立故者。謂由諸行植本識中業熏習故。 將導故者。謂有取識引諸有情至生處故。攝
故者。謂名色攝有情自體故。圓滿故者。謂六 內處令諸有情體具足故。三分別故者。謂觸 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受故。受用故者。謂由
受支領納順違非二境故。引起故者。謂由愛 力令先業所引後有得起故。連縛故者。謂取 令識緣順欲等連縛生故。現前故者。謂由有
力令已作業所與後有諸異熟果得現前故。苦 果故者。謂生老死性有逼迫酬前因故。唯此 所說十二有支。逼惱世間令不安隱。三雜染
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雜染謂行 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二雜染者。一因雜染。 謂煩惱業。二果雜染。謂所餘支。七雜染者。謂
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行。三 將導因。謂識。四攝受因。謂名色六處。五受用 因。謂觸受。六引起因。謂愛取有。七厭怖因。
謂生老死。此諸雜染無不皆由虛妄分別而得 生長。此前總顯虛妄分別有九種相。一有相。 二無相。三自相。四攝相。五入無相方便相。六
差別相。七異門相。八生起相。九雜染相。如是 已顯虛妄分別。今次當說所知空性。頌曰。
諸相及異門 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 略說唯由此
[0465c01] 論曰。應知所取能取空性。略說但由此相等 五。所知空性其相云何。頌曰。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0465c05] 論曰。無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取之 無。此即顯空無性為性。故此空相非有非無。 云何非有無。二有故。云何非無有。二無故。此
顯空相非有非無。此空與彼虛妄分別非異 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 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
與妄分別離一異相。所知空性異門云何。頌 曰。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0465c15] 論曰。略說空性有此異門。云何應知此異門 義。頌曰。
由無變無倒 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 異門義如次
[0465c19] 論曰。即此中說所知空性。由無變義說為真 如。真性常如。無轉易故。由無倒義說為實際。 非諸顛倒。依緣事故。由相滅義說為無相。此
中永絕一切相故。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性。 是最勝智所行義故。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 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義無
我等義如理應知。云何應知空性差別。頌曰。
此雜染清淨 由有垢無垢
如水界全空 淨故許為淨
[0465c28] 論曰。空性差別略有二種。一雜染。二清淨。此 成染淨由分位別。謂有垢位說為雜染。出離 垢時說為清淨。雖先雜染後成清淨。而非轉
變成無常失。如水界等出離客塵。空淨亦然 非性轉變。此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內空外空 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
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 空無性自性空。此等略義云何應知。頌曰。
能食及所食 此依身所住
能見此如理 所求二淨空
為常益有情 為不捨生死
為善無窮盡 故觀此為空
為種性清淨 為得諸相好
為淨諸佛法 故菩薩觀空
[0466a13] 論曰。能食空者。依內處說即是內空。所食空 者。依外處說即是外空。此依身者。謂能所食 所依止身此身空故名內外空。諸器世間說
為所住。此相寬廣故名為大。所住空故名為 大空。能見此者。謂智能見內處等空。空智空 故說名空空。如理者。謂勝義即如實行。所觀
真理此即空故名勝義空。菩薩修行為得二 淨。即諸有為無為善法。此二空故名有為空 及無為空。為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名
畢竟空。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 際空。不觀為空便速厭捨。為不厭捨此生死 故。觀此無際生死為空。為所修善至無餘依
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諸 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說名本性。菩薩 為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菩薩為
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為相空。菩薩為令 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 名一切法空。是十四空隨別安立。此中何者 說名為空。頌曰。
補特伽羅法 實性俱非有
此無性有性 故別立二空
[0466b05] 論曰。補特伽羅及法實性俱非有故名無性 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 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說能食空等。為顯空
相別立二空。此為遮止補特伽羅法增益執 空損減執。如其次第立後二空。如是已顯空 性差別。此成立義云何應知。頌曰。
此若無雜染 一切應自脫
此若無清淨 功用應無果
[0466b13] 論曰。若諸法空未生對治無客雜染者。一切 有情不由功用應自然解脫。若對治已生亦 不清淨。則應求解脫勤勞無果既爾。頌曰。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0466b18] 論曰。云何非染非不染。以心性本淨故。云何 非淨非不淨。由客塵所染故。是名成立空差 別義。此前空義總有二種。謂相安立。相復有
二。謂無及有。空性有相。離有離無離異離一 以為其。相。應知安立即異門等。
辯障品第二
[0466b24] 已辯其相。障今當說。頌曰。
具分及一分 增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 說障二種性
[0466b27] 論曰。具分障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於諸菩 薩種性法中具為障故。一分障者。謂煩惱 障。障聲聞等種性法故。增盛障者。謂即彼
貪等行。平等障者。謂即彼等分行。取捨生死。 能障菩薩種性所得無住涅槃。名於生死有 取捨障。如是五障隨其所應。說障菩薩及聲 聞等二種種性。復次頌曰。
九種煩惱相 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 餘七障真見
謂能障身見 彼事滅道寶
利養恭敬等 遠離遍知故
[0466c09] 論曰。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愛 結障厭。由此於順境不能厭離故。恚結障捨。 由此於違境不能棄捨故。餘七結障真見。於
七遍知如次障故。謂慢結能障偽身見遍知。 修現觀時有間無間我慢現起。由此勢力彼 不斷故。無明結能障身見事遍知。由此不知
諸取蘊故。見結能障滅諦遍知。由薩迦耶及 邊執見怖畏滅故。由邪見謗滅故。取結能障 道諦遍知。取餘法為淨故。疑結能障三寶遍
知。由此不信受三寶功德故。嫉結能障利養 恭敬等遍知。由此不見彼過失故。慳結能障 遠離遍知。由此貪著資生具故。復有別障能
障善等十種淨法。其相云何。頌曰。
無加行非處 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 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 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 鄙惡者同居
倒麁重三餘 般若未成熟
及本性麁重 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 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 如言而思義
輕法重名利 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 不修治妙定
[0467a03] 論曰。如是名為善等法障。所障善等其相云 何。頌曰。
善菩提攝受 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 自在名善等
[0467a07] 論曰。如是善等十種淨法。誰有前說幾種障 耶。頌曰。
如是善等十 各有前三障
[0467a10] 論曰。善有三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三不 如理加行。菩提有三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 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為攝受。
此有三障。一闕種性。二闕善友。三心極疲 厭性。有慧者。謂菩薩於了此性有三種障。一 闕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此中鄙
者。謂愚癡類樂毀壞他名為惡者。無亂有三 障。一顛倒麁重。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餘 性。三能成熟解脫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
障。此有三障。一俱生麁重。二懈怠性。三放逸 性。迴向有三障。令心向餘不向無上正等菩 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三心下劣性。不
怖有三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於法無勝 解。三如言而思義。不慳有三障。一不尊重正 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三於諸有情心無
悲愍。自在有三障令不得自在。一匱聞生長 能感匱法業故。二少聞。三不修治勝三摩地。
[0467a27] 復次如是諸障於善等十。隨餘義中有十能 作。即依彼義應知此名。十能作者。一生起能 作。如眼等於眼識等。二安住能作。如四食於
有情。三任持能作。謂能任持如器世間於有 情世間四照了能作。如光明於諸色。五變壞 能作。如火等於所熟等。六分離能作。如鎌等
於所斷等。七轉變能作。如金師等轉變金等 成鐶釧等。八信解能作。如烟等於火等。九顯 了能作。如因於宗。十至得能作。如聖道等於
涅槃等。依如是義故。說頌言。
能作有十種 謂生住持照
變分離轉變 信解顯至得
如識因食地 燈火鎌工巧
烟因聖道等 於識等所作
[0467b12] 於善等障應知亦然。一生起障。謂於其善以 諸善法應生起故。二安住障。謂於菩提以大 菩提不可動故。三任持障。謂於攝受以菩提
心能任持故。四照了障。謂於有慧以有慧性 應照了故。五變壞障。謂於無亂轉滅迷亂名 變壞故。六分離障。謂於無障此於障離繫故。
七轉變障。謂於迴向以菩提心轉變相故。八 信解障。謂於不怖無信解者有怖畏故。九現 了障。謂於不慳於法無慳者。為他顯了故。十
至得障。謂於自在此是能得自在相故。所障 十法次第義者。謂有欲證無上菩提。於勝善 根先應生起。勝善根力所任持故。必得安住
無上菩提。為令善根得增長故。次應發起 大菩提心。此菩提心與菩薩性為所依止。如 是菩薩由已發起大菩提心及勝善根力所持
故。斷諸亂倒起無亂倒。由見道中無亂倒故。 次於修道斷一切障。既斷障已持諸善根迴 向無上正等菩提。由迴向力所任持故。於深
廣法便無怖畏。既無怖畏。便於彼法見勝功 德。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菩薩如是種種功德 力所持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於一切法皆
得自在。是名善等十義次第。雖善等法即是 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而總別異。今應顯 彼菩提分等諸障差別。頌曰。
於覺分度地 有別障應知
[0467c08] 論曰。復於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各有別 障。於菩提分有別障者。頌曰。
於事不善巧 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 見麁重過失
[0467c12] 論曰。於四念住有於諸事不善巧障。於四正 斷有懈怠障。於四神足有三摩地減二事障。 一於圓滿欲勤心觀隨減一故。二於修習八
斷行中隨減一故。於五根有不植圓滿順解 脫分勝善根障。於五力有羸劣性障。謂即五 根由障所雜有羸劣性。於七等覺支有見過
失障。此是見道所顯示故。於八聖道支有麁 重過失障。此是修道所顯示故。於到彼岸有 別障者。頌曰。
障富貴善趣 不捨諸有情
於失德減增 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0467c25] 論曰。此說十種波羅蜜多所得果障。以顯十 種波羅蜜多自性之障。謂於布施波羅蜜多 說富貴自在障。於淨戒波羅蜜多說善趣障。
於安忍波羅蜜多說不捨有情障。於精進波 羅蜜多說減過失增功德障。於靜慮波羅蜜 多說令所化趣入法障。於般若波羅蜜多說 解脫障。於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說施等善無
窮盡障。由此迴向無上菩提。令施等善無窮 盡故。於願波羅蜜多說一切生中善無間轉 障。由大願力攝受能順善法生故。於力波羅
蜜多說所作善得決定障。由思擇力及修習 力能伏彼障非彼伏故。於智波羅蜜多說自 他受用法成熟障。不如聞言而覺義故。於地 功德有別障者。頌曰。
遍行與最勝 勝流及無攝
相續無差別 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 及不增不減
并無分別等 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 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德 故說為十障
[0468a16] 論曰。於遍行等十法界中有不染無知障。十 地功德如次建立為十地障。謂初地中所證 法界名遍行義。由通達此證得自他平等法
性。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 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 遍修治。是為勤修相應出離。第三地中所證
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 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 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第四地中所
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 轉滅。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為相續無差別 義。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第六地中
所證法界名無雜染無清淨義。由通達此知 緣起法無染無淨。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 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
經等種種法相中。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 增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 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有四
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 四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所 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
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在所依義。圓 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 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復 略頌曰。
已說諸煩惱 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 一切障解脫
[0468b14] 論曰。由此二種攝一切障故。許此盡時一切 障解脫。前障總義有十一種。一廣大障。謂具 分障。二狹小障。謂一分障。三加行障。謂增盛
障。四至得障。謂平等障。五殊勝障。謂取捨生 死障。六正加行障。謂九煩惱障。七因障。謂 於善等十能作障。八入真實障。謂覺分障。九
無上淨障。謂到彼岸障。十此差別趣障。謂十 地障。十一攝障。謂略二障。
辯中邊論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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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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