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jñaptimātratāsiddhiśāstra (Cheng Weishi Lun) 成唯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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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卷第三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0011b16]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 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 位恒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
故。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 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 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 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
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 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 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 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
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 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 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 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
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 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隣近引發勝 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
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 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 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 雖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
有說令心迴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 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遍行不異 定故。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 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有作是說。受有
二種。一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 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餘相 故。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若似觸
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
[0011c17] 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謂如王 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 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若不捨
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故 彼所說但誘嬰兒。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 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想 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
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謂 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 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 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
遍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 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此識 行相極不明了。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
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 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 住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
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 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恒執為自內我。 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
故此但與捨受相應。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 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亦應然。捨 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如 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互相違故。謂欲
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 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 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 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
簡擇德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 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 污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 斷故定非異熟。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
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此識唯 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污者。 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
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 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 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 故此唯是無覆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
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 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 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0012b01] 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 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 性故。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熟所緣行
相俱不可知。緣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 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有義觸等如阿賴 耶。亦是異熟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
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彼說非理。所以者何。 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 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又若觸等亦能受 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
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 芽故。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餘五種便為 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熏習同時勢力 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剎
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誰言觸等亦能受 熏持諸種子。不爾如何觸等如識名一切 種。謂觸等五有似種相名一切種。觸等與 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有所緣故。親所緣
緣定應有故。此似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 等。如觸等上似眼根等非識所依。亦如似 火無能燒用。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 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由此前
說一切種言定目受熏能持種義。不爾本 頌有重言失。
[0012b25]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咸相例者定 不成證。勿觸等五亦能了別觸等亦與觸 等相應。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隨所應說非
謂一切。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 以恒轉故。恒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 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 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念念生滅前後
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 種故。恒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 果法爾。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 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
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瀑流 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 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恒相續。又如瀑流 漂水下上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
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恒相隨轉。如是法喻 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 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 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
恒轉如流。過去未來既非實有。非常可爾。 非斷如何。斷豈得成緣起正理。過去未來 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 緣起正理。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若不摧邪
難以顯正。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 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 方成非斷。因現有位後果未生。因是誰因。
果現有時前因已滅。果是誰果。既無因果誰 離斷常。若有因時已有後果。果既本有。何 待前因。因義既無果義寧有無因無果豈
離斷常。因果義成依法作用。故所詰難非 預我宗。體既本有用亦應然。所待因緣亦 本有故。由斯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乘緣 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
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 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 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 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
順修學。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恒 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猶有初後生滅 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有二而體 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殊而俱是
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常。又無前 難誰有智者捨此信餘。彼有虛言都無實 義。何容一念而有二時。生滅相違寧同現 在。滅若現在生應未來。有故名生既是現
在。無故名滅寧非過去。滅若非無生應非 有。生既現有滅應現無。又二相違如何體 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生滅若一時應無 二。生滅若異寧說體同。故生滅時俱現在有
同依一體理必不成。經部師等因果相續 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識能持種故。 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0013a19] 此識無始恒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阿 羅漢位方究竟捨。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 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識煩惱麁重永遠離
故說之為捨。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 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 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云何知 然。決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
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 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 故。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 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決擇分
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彼說二 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 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 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
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又不動地已上菩 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法駛流中任運轉 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剎那剎那轉增進 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
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 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永捨阿賴耶名。 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 有義初地已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
已得二種殊勝智故。已斷分別二重障故。 能一行中起諸行故。雖為利益起諸煩惱。 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 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
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 斯亦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 亦說彼名阿羅漢。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 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
如呪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 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 阿羅漢。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 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捨阿賴
耶名。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 捨。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捨阿賴耶 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 皆由正知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
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彼六識中所起煩 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 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 同。由此故知彼說非理。然阿羅漢斷此識
中煩惱麁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 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 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 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然第八識雖諸有
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 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 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 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
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 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攝藏 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 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
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名異 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 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
無記法故。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 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 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 八識故如契經說。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0013c25]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異 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 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
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然第 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 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二無漏
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 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心恒相應故。常樂 證智所觀境故。於所觀境恒印持故。於
曾受境恒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於 一切法常決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 污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捨受相應。任運
恒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 遍緣一切法故。
[0014a10] 云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 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有大乘阿毘達磨 契經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0014a15]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 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 流轉還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
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依 是緣義。即執持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 依止故名為緣。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 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變
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 與轉識作所依止。以能執受五色根故眼 等五識依之而轉。又與末那為依止故第 六意識依之而轉。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
等識依俱有根。第八理應是識性故亦以第 七為俱有依。是謂此識為因緣用。由此有 者由有此識。有諸趣者有善惡趣。謂由 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
有情流轉生死。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 果勝故偏說。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 亦得趣名。諸惑業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
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識故有 涅槃證得。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 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槃。此中但說 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識有故。或此但說
所證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雙說涅 槃與道。俱是還滅品類攝故。謂涅槃言顯所 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由能斷道斷所
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能所斷證皆依此 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又此頌中初句顯 示此識自性無始恒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
二法總別為所依止。雜染法者謂苦集諦。即 所能趣生及業惑。清淨法者謂滅道諦。即所 能證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識而有。依轉
識等理不成故。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 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謂依他 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今此頌中 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
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0014b24]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 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 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
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 說此識名阿賴耶。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 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 我世尊正為開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
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 轉依。故亦為說。非諸轉識有如是義。解深 密經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0014c07]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 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 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
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 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恒無間斷猶如瀑流。 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 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
唯第八識有如是相。入楞伽經亦作是說。
如海遇風緣 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轉 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 境等風所擊
恒起諸識浪 現前作用轉
[0014c19]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恒相續轉起諸識浪。故 知別有第八識性。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 說有此第八識。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
取趣。棄背流轉趣向還滅。讚佛法僧毀諸 外道。表蘊等法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 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增壹等至教 量攝。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
說。一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為 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 事先預記別。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
行。寧知大乘獨非佛說。三非餘境故。大乘 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 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
經非非佛說。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 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 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
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若無大 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 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說聲聞乘。故 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六
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 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 是佛所說。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意趣甚深。 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
語。是故大乘真是佛說。如莊嚴論頌此義 言。
先不記俱行 非餘所行境
極成有無有 對治異文故
[0015a18]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 謂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 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
眼等識有如是義。上坐部經分別論者俱密 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 此恒遍為三有因。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 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
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餘心等滅。 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 唯此識名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增壹經中
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 耶.欣阿賴耶.憙阿賴耶。謂阿賴耶識是貪總 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為真自內
我。乃至未斷恒生愛著故。阿賴耶識是真 愛著處。不應執餘五取蘊等。謂生一向苦 受處者於餘五取蘊不生愛著。彼恒厭 逆餘五取蘊念我何時當捨此命此眾同分
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樂故。五欲亦非 真愛著處。謂離欲者於五妙欲雖不貪著 而愛我故。樂受亦非真愛著處。謂離第三 靜慮染者雖厭樂受而愛我故。身見亦非
真愛著處。謂非無學信無我者雖於身見 不生貪著而於內我猶生愛故。轉識等亦 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求滅心者雖厭 轉識等而愛我故。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
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不相應行離 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異 生有學起我愛時雖於餘蘊有愛非愛而 於此識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真愛著處。由
是彼說阿賴耶名。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0015b19]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雜染清淨 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 彼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
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 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習。不能持 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此識一類恒無間 斷如苣蕂等。堅住可熏。契當彼經所說心
義。
[0015b27] 若不許有能持種心。非但違經亦違正 理。謂諸所起染淨品法無所熏故不熏成 種則應所起唐捐其功。染淨起時既無因
種。應同外道執自然生。色不相應非心性 故。如聲光等理非染淨內法所熏。豈能持 種。
[0015c04] 又彼離識無實自性寧可執為內種依止。 轉識相應諸心所法。如識間斷易脫起故。不 自在故。非心性故。不能持種亦不受熏。
故持種心理應別有。有說六識無始時來 依根境等前後分位事雖轉變而類無別。 是所熏習能持種子。由斯染淨因果皆成。 何要執有第八識性。彼言無義。所以者何。
執類是實則同外道。許類是假便無勝用 應不能持內法實種。又執識類何性所攝。 若是善惡應不受熏。許有記故。猶如擇 滅。若是無記善惡心時無無記心此類應斷。
非事善惡類可無記。別類必同別事性故。 又無心位此類定無。既有間斷性非堅住。 如何可執持種受熏。又阿羅漢或異生心 識類同故應為諸染無漏法熏。許便有失。
又眼等根或所餘法與眼等識根法類同應 互相熏。然汝不許。故不應執識類受熏。 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二念既不俱有如 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執
唯六識俱時轉者。由前理趣既非所熏。故 彼亦無能持種義。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 為後種因果義立。故先所說為證不成。彼 執非理無熏習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
何可執前為後種。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 乘無學應無後蘊。死位色心為後種故。亦 不應執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轉識色等非 所熏習前已說故。有說三世諸法皆有。因果
感赴無不皆成。何勞執有能持種識。然經 說心為種子者起染淨法勢用強故。彼說 非理。過去未來非常非現如空花等。非實 有故。又無作用不可執為因緣性故。若
無能持染淨種識一切因果皆不得成。有 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 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 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
毀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 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 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 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
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 識。
[0016a16]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 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 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
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 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恒續故。 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 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
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 諸轉識等非恒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 復依何法恒立有情。又在定中或不在 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眾多身受生
起。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復勞 損。若不恒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 受。非佛起餘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熟 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由是恒有真
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0016b03] 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 彼趣生體不應有故。謂要實有。恒遍無雜。 彼法可立正實趣生。非異熟法趣生雜亂
住此起餘趣生法故。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 所感者不遍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諸 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 無雜亂而不恒有。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
不可立正實趣生。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 恒遍無雜。是正實趣生。此心若無生無色 界起善等位應非趣生。設許趣生攝諸有 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應非趣生便違
正理。勿有前過及有此失故。唯異熟法是 正實趣生。由是如來非趣生攝。佛無異熟 無記法故。亦非界攝非有漏故。世尊已捨
苦集諦故。諸戲論種已永斷故。正實趣生既 唯異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離第八識理不 得成。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0016b20] 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 能執受不應有故。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 在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
心先業所引非善染等。一類能遍相續執受 有色根身。眼等轉識無如是義。此言意顯眼 等轉識皆無一類能遍相續執受自內有色 根身。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勿諸佛色身
無執受故。然能執受有漏色身唯異熟心。 故作是說。謂諸轉識現緣起故。如聲風等。 彼善染等非業引故。如非擇滅。異熟生者
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 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諸心識言亦攝心 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非諸色根不相應行
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 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0016c06] 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 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 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恒持用
不可立為持壽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 轉猶如壽煖。有恒持用故可立為持壽 煖識。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煖一類 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雖說三法更互
依持而許唯煖不遍三界。何不許識獨有 間轉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謂若是處具有 三法無間轉者可恒相持。不爾便無恒相 持用前以此理顯三法中所說識言非詮
轉識。舉緩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 極成。又三法中壽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 識如壽與煖定非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 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由此故知有異熟
識一類恒遍能持壽煖。彼識即是此第八 識。
[0016c23]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 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 謂生死時身心惽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明
了轉識必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 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 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真異
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 果一期相續。恒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 心。不違正理。有說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
境。或因五識。或因他教。或定為因。生位 諸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識亦無。若爾有 情生無色界後時意識應永不生。定心必
由散意識引。五識他教彼界必無。引定散心 無由起故。若謂彼定由串習力後時率爾 能現在前。彼初生時寧不現起。又欲色界初 受生時串習意識亦應現起。若由惛昧初
未現前此即前因。何勞別說。有餘部執。生 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 可了。應知即是此第八識。
[0017a13] 極成意識不如是故。又將死時由善惡業 下上身分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 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 或不行故。
[0017a17] 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 恒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唯異熟心 由先業力恒遍相續執受身分。捨執受處
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 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 第八識。
[0017a23] 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二法 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若無此識 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
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 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為緣恒俱時轉不相 捨離。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 為識。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
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又諸轉識有間 轉故。無力恒時執持名色。寧說恒與名色 為緣。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成唯識論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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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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