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kośaśāstrakārikāvibhāṣya (Apidamo Cang Xian Zong Lun)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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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十二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緣起品第四之一
[0829a23] 已依三界辯得心等諸法差別今應思擇三 界是何處別有幾頌曰。
地獄傍生鬼 人及六欲天
名欲界二十 由地獄洲異
此上十六處 名色界於中
初二二三三 第四靜慮八
無色界無處 由生有四種
依同分及命 令心等相續
[0829b02] 論曰。那落迦等下四趣全。及天一分眷屬中 有。并器世間。總名欲界。天一分者。謂六欲 天。一四大王眾天。二三十三天。三夜摩天。四
覩史多天。五樂變化天。六他化自在天。如是 欲界地獄趣等。并器世間總有十處。地獄洲 異分為二十。八大地獄名地獄異。一等活地
獄。二黑繩地獄。三眾合地獄。四號叫地獄。五 大叫地獄。六炎熱地獄。七大熱地獄。八無間 地獄。言洲異者。謂四大洲。一南贍部洲。二東
勝身洲。三西牛貨洲。四北俱盧洲。如是十 二并六欲天傍生餓鬼處成二十。若有情界 從自在天至無間獄。若器世界乃至風輪皆
欲界攝。已說欲界并處不同。此欲界上處有 十六。謂初靜慮處唯有二。二三各有三。第 四獨有八。器及有情總名色界。言初靜慮處
有二者。一梵眾天。二梵輔天。第二靜慮處有 三者。一少光天。二無量光天。三極光淨天。第 三靜慮處有三者。一少淨天。二無量淨天。三
遍淨天。第四靜慮處有八者。一無雲天。二 福生天。三廣果天。并五淨居處合成八。五淨 居者。一無繁天。二無熱天。三善現天。四善見
天。五色究竟天。此十六處諸器世間并諸有 情。總名色界。何緣大梵及無想天。無壽 量等殊不別建立。不應別立大梵一故。要依
同分立天處名。非一梵王可名同分。雖壽量 等與餘不同。然由一身不成同分。故與梵輔 合立一天。高下雖異然地無別。無想有情與
彼廣果。壽身量等無差別故。亦無異因。故 不可立為第四處。無色界中都無方處。以無 色法去來無表。皆無方所理決定故。但異熟
生勝劣差別。說有四種。一空無邊處。二識 無邊處。三無所有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如是 四種名無色界。由生勝劣非由方所。以於是
處得彼定者命終即於是處生故。復從彼歿 生欲色時。即於是處中有起故。由漸離欲漸 得彼定。及生劣勝次第如是。隨生因力果少
多故。於無色界受生有情。以何為依心等相 續。何緣於此欻復生疑。以諸法中都無有 我。心心所法在欲色界。依託色身可相續轉。
於無色界既無色身。心等應無相續轉義。為 顯彼有依故作是說。依同分及命心等相續。 及聲攝餘不相應行。謂得及非得異生性生
等法轉所賴故名為依。心等轉時要託彼故。 眼等四識一一皆用無間滅意及自色根為其 所依。及為依性。以自色根所依大種身根及
大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但為依性。身識即用 意及身根。為其所依及為依性。但以身根 所依大種同分命根。得等生等為其依性非
為所依。意識但以無間滅意為其所依。及為 依性。身根及大同分命根。得等生等但為依 性。如是欲色有情心等。依色同分命等相
續。無色有情以無色故。但依同分及命根等 心等相續。非無有依。依與所依二相別者。 要由彼有此方得轉。無則不轉是為依相。定
有彼相及隨變者。是謂為依及所依相。雖 彼諸法為心等依。而或有時心等不轉。此由 別法為障礙故。心等轉位必有彼依。故彼
得為心等依相。現見心等於死身內畢竟不 生。於生身中雖暫時滅。而定當起。故彼色 等依相極成。由此故知。色聲香等於心心所
不能為依。以外事中有色聲等。然心心所曾 不轉故。心等不隨無間滅意定有轉變。如何 可說。彼為所依。夫隨變者。謂令改易。由前意
滅。後心等起。何非所依。非同分等為心等 依。如眼等根無間滅意。故所依相與依相別。 如是欲色諸有情心。四蘊俱生滅為依性。唯
一色蘊得為所依。酒等惱時心雖轉變。而無 意識色為所依。夫成所依定能生變。意識非 定隨色變生。以無色時心亦有故。可為依性
非作所依。是故六識在欲色界。得以四蘊為 俱生依。無色意識以無色故。彼俱生依唯通 三蘊。若爾何故但言無色心等依於同分及
命。此說定同無亂依故。謂心心所雖互為依 而非定同。不自依故亦非無亂。在此地生。亂 起自他心心所故。同分及命心等同依。又此
地生唯此地故。依此設起不同地心。由此還 令自地心起。唯依此二名此地生。牽引業生 無間斷故。由斯說是同不亂依。心等不然。故
略不說。若無此二餘地四蘊現在前時。爾時 有情應名餘地非此地攝。自地先業所牽引 果不相續故。然不應許。是故當知。如欲色界
身同分命為心等依。雖或有時異地心起。而 依身等。於此生中後定當牽自地心起。如是 無色雖無有身。心等定依同分及命。故頌偏
說。同分命根此是牽引。業異熟故。是餘異熟 相續住因。譬如樹根莖等依住。現見諸樹葉 枝莖等。雖同種生而依根住。是故不應謂眼
根等唯依業住無別有依。由斯已釋。生無色 界業生心等須別依因。故本論中不作是說。 心轉即用受等為依。即由此因得非得等。及
聲總顯不說別名。謂彼非唯業所生故。設業 生者非恒續故。由此總說名為識緣。不說受 等為識依性。如何彼法為心等依。謂彼若無
自地心等必不生故。猶如身等。或由彼是無 亂因故。非生上地成就下善。又無成異地異 生性等。故彼為依性其理極成。有餘師言。如
坑塹等。雖無風等燈焰不生。彼法若無心等 不起。故知心等用彼為依。或有門人作是徵 請。不相應行應如色身。亦能為依生意識等。
故但為說不相應行為心等依。非無色界俱 生四蘊無相依義然於此中心與受等為所依 性。非彼受等為心所依。非所隨故。要心總了
境界相時。受等方能取差別相。故彼隨心心 非隨彼。然心心所名互相隨。互隨轉者。同一 果故。何緣不說欲色界中此二為依心等相
續。而但說彼依於色身。欲色界中身同分等。 雖恒相續。皆能為依而身麁顯。是故偏說。或 為成立同分命根離身別有。故作是說。非於
無色或餘地中業生心等恒現前故。或顯同 分及命根等亦依身轉。故作是說。雖彼與身 互相依止。而身勝故偏說為依。豈不命根為
身依性亦是殊勝。命根若無。身根等法皆不 轉故。雖無命根彼皆不轉。而身多為災橫等 緣。命等隨身亦有損益。故身與彼為依義勝。
即由此義對法諸師。說無色中以無身故。同 分命等更互相依。如本論說云何欲界。謂有 諸法欲貪隨增。色無色界亦復如是。為顯諸
法三界現行。非皆彼繫。故作是說。雖諸煩 惱皆所隨增。貪多現行故偏說一。言欲貪者。 謂欲界貪。色無色貪亦復如是。欲所屬界說
名欲界。如是類釋上二界名。又欲之界名為 欲界。由此界能任持欲故。色無色界應知亦 然。若界有色而無定者。是名欲界。若界有色
亦有定者。是名色界。若界無色而有定者。是 無色界。三界為一為復有多。三界無邊如虛 空量。故雖無有始起有情無量無邊。佛興于
世一一化度無數有情。令證無餘般涅槃界 而不窮盡。猶若虛空世界當言云何安住當 言傍住。故契經言。譬如天雨滴如車軸。無
間無斷從空下注。如是東方無間無斷。無量 世界或壞或成。如於東方南西北方亦復如 是。不說上下。有說亦有上下二方。餘部經中
說十方故。色究竟上復有欲界。於欲界下有 色究竟。如是展轉世界無邊。若有離一三界 貪時。一切三界貪皆滅離。依初靜慮起通慧
時。所發神通但能往至自所生界。梵世非餘。 所餘通慧應知亦爾。勿有於境太過失故。已 說三界。趣復云何。何處幾種。頌曰。
於中地獄等 自名說五趣
唯無覆無記 有情非中有
[0830c26] 論曰。於三界中隨其所應說有五趣。如自名 顯。謂前所說地獄傍生鬼及人天。是名五趣。 唯於欲界有四趣全。三界各有天趣一分。為
顯有界非趣所攝。故三界中說有五趣。善 染無記有情無情及中有等。皆是界性。趣體 唯攝無覆無記。及與有情而非中有。言趣體
唯攝無覆無記者。唯異熟生為趣體故。由此 已釋趣。唯有情無情中無異熟生故。趣體唯 攝無覆無記。如七有經定應信受。經說七有。
謂地獄有。傍生有。餓鬼有。天有人有。業有 中有。此中業有是五趣因。簡趣異因。是故別 說。此經為顯趣體唯攝無覆無記。故簡異因。
理亦應然。若善染法是趣體者。趣應雜亂。一 趣身中多趣惑業。皆可現起及成就故。業如 中有俱別說故。是趣因故定非趣攝。非如見
濁。有處說見是煩惱故。無處說業是趣體故。 不可為例。唯異熟生是諸趣體。何緣證知。契 經說故。經說。舍利子作是言。具壽。若有地
獄諸漏現前故造作增長。順地獄受業。彼身 語意曲穢濁故。於那落迦中受五蘊異熟。異 熟起已名那落迦。除五蘊法彼那落迦都不
可得。此中既說。除異熟生色等五蘊無別地 獄。異熟起已名那落迦。故知趣體唯是異熟。 發地獄業名地獄漏。招地獄生名地獄業。非
此漏業即地獄體論說五趣。一切隨眠所隨 增者依。趣及趣能結生心說。故無失中有非 趣何。緣故知由經論理為。定量故。且由經者。
謂七有經別說五趣因方便故。言由論者。 施設論說。四生攝五趣。非五攝四生。不攝者 何。所謂中有法蘊論說。眼界云何。謂四大種
所造淨色。是眼眼根眼處眼界。地獄傍生鬼 人天趣。修成中有。言由理者。趣謂所往中有 不應是所往處。由此能往所往趣故。又彼即
於死處生故。非所往處故非趣攝。若爾無色 亦應非趣死處生故。不爾。無色死處即生不 往餘處。中有雖是死處即生。然往餘處故非
趣體。言中有者。謂中有地死生中間決定有 故。生有無間容起死有。故無本有名中有過。 或容彼在異類二生中間起故。名為中有。不
可說在二趣中間。故名中有。對執中有是趣 攝宗因不成故。於前所說諸界趣中。如其次 第識住有七。其七者何。頌曰。
身異及想異 身異同一想
飜此身想一 并無色下三
故識住有七 餘非有損壞
[0831b13] 論曰。謂若略說。欲界人天并及下三靜慮無 色。此七生處是識住體。若廣分別應隨契經。 有色有情身異想異。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識
住一分。天者謂欲界天及初靜慮。除劫初起。 言有色有情者。是成就色身義。言身異者。 謂彼色身種種顯形狀貌異故。彼由身異或
有異身。故彼有情說名身異。言想異者。謂彼 苦樂不苦不樂想差別故。彼由想異或有異 想。或習異想以成其性。故彼有情說名想異。
有色有情身異想一如梵眾天。謂劫初起。是 第二識住。所以者何。以劫初起彼梵眾天同 生此想。我等皆是大梵化生。大梵爾時亦生
此想。是諸梵眾皆我化生。何緣梵眾同生此 想。由見梵王處所形色及神通等皆殊勝故。 又觀大梵先時已有己及餘天後方生故。彼
不能見從上地歿依初靜慮發宿住通。不能 了知上地境故。何緣大梵亦生此想。彼纔發 心眾便生故。謂己所化非速歿故。或愚業果
感赴理故。或見己身形狀勢力壽威德等過 餘眾故。由是緣故。梵眾梵王身雖有殊而生 一想。言身異者。初靜慮中有表無表尋伺多
識。為因感身有差別故。安立眾生身有異故。 有色有情身一想異。如極光淨天。是第三識 住。此中舉後兼以攝初。應知具攝第二靜慮。
若不爾者。彼少光天無量光天何識住攝。 彼二既有第三識住相。無緣可說非識住所 收。故知此中依舉顯理說諸識住。非但如言
彼天中無有表業等。為因所感差別身形。故 言身一。此顯同處身相無異。非說處別。第二 靜慮喜捨二想雜亂現前。故言想異。由彼天
眾厭根本地。喜根已起。近分地捨根現前厭 近分地。捨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現前譬如有 人。於諸飲食若素若膩欣厭互增。有色有情
身一想一。如遍淨天。是第四識住。言身一 者。釋義如前。唯有樂想故名想一。遍淨天樂 寂靜微妙。常生欣樂無起厭時。是故無由近
分交雜。故唯依此立想一名。初靜慮中由染 污想。故言想一。以於非因起戒禁取執為因 故。第二靜慮由二善想。故言想異。由等至
力二受交參而現前故。第三靜慮由無記想。 故言想一。純一寂靜異熟樂受而現前故。下 三無色名別如經。即三識住是名為七。釋三
無色如順正理。此中何法名為識住。謂彼所 繫五蘊四蘊識於其中樂住著故。有餘師說。 唯有情數得識住名。契經說故。為顯諸識所
住著事。故契經說七識住名。由此餘處非識 住攝。以彼處識有損壞故。識於其中不樂住 著。餘處者何。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有頂天。
云何於中識有損壞。損壞識法於中有故。 何等名為損壞識法。謂諸惡處有重苦受能 損於識。第四靜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
天中有滅盡定。能壞於識令相續斷。復說若 處餘處有情心樂來止。若至此處不更求出。 說名識住。於諸惡處二義俱無。第四靜慮心
恒求出。謂諸異生求入無想。若諸聖者樂淨 居等。若淨居天樂證寂滅。有頂昧劣故非識 住。有說。若識愛力執受安住其中。說名識
住。一切惡處淨居天等。業力執受安住其中。 無想有情及有頂處。見力執受安住其中。由 是皆非識住所攝。有餘復說。眾生有三。所謂
樂著諸境樂想。樂著境者。人及欲天。樂著樂 者。下三靜慮。樂著想者。下三無色。唯於此處 立識住名。餘無此三。故非識住。相承說者。若
處具有見修所斷。及無斷識立識住名。異此 便非識住所攝。欲界無定就所依說。有無漏 識。非想有定就自性說。無無漏識。或欲人
天。一身容有具三識義。非想不爾。第四靜慮 雖具三識。而五處全一處少分。不具三識。 故少從多不立識住。是故識住數唯有七。如
是解釋七識住已。因茲復辯九有情居。其九 者何。頌曰。
應知兼有頂 及無想有情
是九有情居 餘非不樂住
[0832a28] 論曰。前七識住及第一有無想有情是名為 九。諸有情類唯於此九欣樂住故。立有情居。 謂諸有情自樂安住。所依色等實物非餘。以
諸有情是假有故。然諸實物是假所居。故有 情居唯有情法。以有情類於自依身愛住增 強。非於處所。又於處所立有情居。則有情居
應成雜亂。居無雜亂唯有內身。故有情居唯 有情法。既言生已名有情居。知有情居不攝 中有。又諸中有非久所居。故諸有情不樂安
住。又必應爾。由本論說。為顯生處立有情居。 於生死中為顯諸識。由愛住著建立識住。顯 諸有情於自依止愛樂安住。立有情居。故此
二門建立差別。有頂無想既非識住。如何可 說為有情居。此責不然。義各異故。由此二處 有壞識法。識不樂居故非識住。然彼二處成
有情身。有情樂居故九所攝。謂若有處餘樂 來居不樂遷動。有情居攝。餘處皆非不樂住 故。言餘處者。謂諸惡處第四靜慮除無想天。
惡處皆非有情居者。謂非餘處有樂來居。亦 無住中。不樂遷動。第四靜慮除無想天。所 餘皆非有情居者。雖從餘處有樂來居。然非
住中不樂遷動。謂廣果等。若諸異生樂入無 想。若諸聖者樂入淨居或無色處。淨居天處 樂入涅槃。故彼皆非有情居攝。因七識住。
已辯有情居餘契經中。復說四識住。其四者 何。頌曰。
四識住當知 四蘊唯自地
說獨識非住 有漏四句攝
[0832b27] 論曰。如世尊言。識隨色住。廣說乃至。識隨行 住。此四識住其體云何。謂唯除識有漏四蘊。 又此唯在自地非餘。非識樂隨餘地蘊住。雖
依餘地蘊識亦現前。而餘地蘊中識不樂住。 憙愛潤識令於蘊中增長廣大。契經說故。非 於餘地色等蘊中憙愛能潤識令增長廣大。
故餘地蘊非識住攝。又自地中唯有情數唯 自相續。立為識住。非非情數。他相續中識隨 樂住如自相續。有餘師說。彼亦識住。以於
其中憙愛潤識亦令增長及廣大故。已依自 宗建立識住。當說建立識住因緣。此中云何 識非識住。又此識住其義云何。謂識於中由
憙愛力。攝為所住及為所著。是識住義。識 隨色住住。色著色。契經說故。若爾識蘊應成 識住。世尊亦說。於識食中有憙有染。有憙染
故識住其中。識所乘御理應如是。唯說四者 為令於識除我見心。故於識中不說識住。如 說莎底契經中言。我達世尊所說法教。馳流
生死唯識非餘。識謂世尊異名說我。為欲除 滅彼我見心。顯識依他體非是我我所依性。 非謂能依。故識住門唯說有四。實非識住。但
四非識。今謂世尊所說識住唯色等四。不言 識者。由但色等於三時中與續有識為助伴 故。謂唯色等與識俱生。過未亦能為識助
伴。令續有識生死馳流。識則不爾。故非識 住。且眼等根及俱色等。與俱生識為所依依。 已滅未生但為識境。是故色蘊於三時中望
續有識。能為助伴。現在受等與識俱生。為 俱有因。一分與識同緣一境有助伴用。已滅 未生俱為識境。是故受等亦於三時望續有
識能為助伴。識雖過未望續有識少有助能。 而俱生中全無助力。不俱起故。色等望識具 二助能。識唯去來故非識住。故非情數及他
身中。色等四蘊亦非識住。由彼望識但為所 緣。不具二門助伴用故。住謂所住。是續有識 引自果時能為依義住或所著。是續有識引
自果時能為境義。自身色等可有與識同一 境義。設不同境然能為依。具二助能故立識 住。非有情數他身色等。則不如是。故非識
住。如何定知識住道理如是安立。契經說故。 如世尊言。有四依取所緣識住。識隨色住。住 色著色。是識與色或俱時生依於色住。或於
色境緣而生著。何緣生著。前說於中憙愛潤 故。如是乃至識隨行住。皆應廣說。曾無有說 識隨識住。隨謂親附。或謂隣近。去來定說為
疎遠故。現在色等親近於識。與識俱生名識 隨住。定無有識與識俱生。故不應言識隨識 住。由此經故。唯餘四蘊與續有識為伴義成。
有四依取。世尊說故。言依取者。謂色等四為 生死依。煩惱所取或即為依攝取眾苦。由 是無漏非住理成。唯說依取為識住故。無漏
色等滅依取故。即彼經說。苾芻當知。若於色 界已得離貪。於所隨色意生繫斷。此繫斷故。 即能緣識無復住著。增長廣大。廣說受等。
三界亦然。即由此經義准三世。色等四蘊皆 識住攝。為顯色等與識異故。我所承宗作如 是說。若法與識可俱時生。識所乘御如人船
裏。此法可說識住非餘。如是所言。意簡識 住與識類別。非為欲遮去來色等言非識住。 雖許去來亦識住攝。而非情數非識住收。現
在與識尚為疎遠。況在去來可名識住。自身 色等雖在去來與識疎遠。而於現在與續有 識極相親近。由種類同亦名識住。如現在世
異心無心兩位自身色行二蘊。去來色等理 亦應然。具二助能相不失故。由此色等自相 續中三世所攝。皆名識住。七四識住皆唯有
漏。為十攝四。四攝七耶。非遍相攝。可為四 句。有七非四。乃至廣說。第一句者。謂七中 識。第二句者。謂諸惡處。第四靜慮及有頂中
除識餘蘊。第三句者。七中四蘊。第四句者。謂 除前相七中有識。四中無者。由此二門建立 異故。若法與識互為因果。識樂隨轉立七識
住。若法與識可俱時生能為助伴。立四識住。 由所化生稟性差別。故說七四識住不同。或 樂別緣。或樂總了。或樂遍了諸法自相。或於
自相不樂遍知。或耽著愛或耽著見。或有自 相煩惱力強。或有共相煩惱力強。或樂境界。 或樂生死。如是等類性別無邊。已說識住。於
前所說諸界趣中。應知其生略有四種。其四 者何。頌曰。
於中有四生 有情謂卵等
人傍生具四 地獄及諸天
中有唯化生 鬼通胎化二
[0833b23] 論曰。前所說界通情非情。趣唯有情。然非遍 攝。生唯遍攝故說有情。無非有情名眾生故。 然有情類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是名為四。生
謂生類。諸有情中雖餘類雜而生類等。言生 類者。是眾生義。若爾界趣應亦名生。不爾。界 通情非情故。趣雖有情而非遍故。此唯情遍
獨立生名。所承諸師咸作是釋。緣業合起故 說為生。謂諸有情有卵胎濕三緣和合別別 而生。有無別緣唯業力合。五蘊四蘊如應頓
生。彼業力強不待緣故。今釋一切皆業合生。 佛說有情業所生故。有業生果待卵等緣方 有差別。有業生果不待外緣自有差別。若說
一切皆業合生。如何說為卵胎生等。不可卵 等從業合生名卵等生。彼非情故。不說一切 唯業合生。不說卵等體生由業。但說一切皆
業合生。業合生時有緣卵等。從緣摽別名卵 等生。若說業生名應非別。言卵生者。謂諸有 情生從卵 [穀-禾+卵] 。如鵞鴈等。言胎生者。謂諸有情
生從胎藏。如象馬等。言濕生者。謂諸有情從 皮肉骨牛糞油滓水等和合煖潤氣生。如虫 飛蛾蚊蚰蜒等。言化生者。謂諸有情不待三
緣無而欻有。具根無缺支分頓生。如那落 迦天中有等。化生體兼五蘊四蘊。餘三但用 五蘊為體。有說。皆通異熟長養。有說。一切體
唯異熟隨於何趣各具幾生。且人傍生。各具 四種。人卵生者。謂如世羅。鄔波世羅生從 鵠卵。鹿母所生三十二子。給孤獨女二十五
子。般遮羅王五百子等。人胎生者。如今世 人。人濕生者。如曼馱多遮盧鄔波遮盧鴿鬘 菴羅衛等。人化生者。唯劫初人。此四生人皆
可得聖。得聖無受卵濕二生。以聖皆欣殊勝 智見。卵濕生類性多愚癡。或諸卵生生皆再 度。故飛禽等世號再生。聖怖多生故無受義。
濕生多分眾聚同生。聖怖雜居故亦不受。傍 生三種現所共知。化生如龍妙翅鳥等。一切 地獄諸天中有。皆唯化生。有說。餓鬼唯化生
攝。有說。餓鬼亦有胎生如餓鬼女白目連 曰。
我夜生五子 隨生皆自食
晝生五亦然 雖盡而無飽
[0834a05] 於四生內何者最多。有說。濕生。現見多故設 有肉等聚廣無邊。下越三輪上過五淨。容遍 其量頓變為虫。是故濕生多餘三種。有餘師
說。化生最多。謂二趣全三趣少分及諸中有。 皆化生故。一切生中何生最勝。應言最勝唯 是化生。支分諸根圓具猛利。身形微妙故勝
餘生。若爾何緣後身菩薩得生自在。不受化 生見受胎生。有大利故。謂引親屬入正法 故。令所化生練磨心故。令餘族類生尊敬故。
息諸外道謗為幻故。留遺身界饒益他故。又 與化生時不同故。問答決擇如順正理。
說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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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3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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