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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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一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業品第四之九
[0573a16] 又經中說業有四種。謂或有業黑黑異熟。或 復有業白白異熟。或復有業黑白黑白異熟。 或復有業非黑非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經
雖略示而不廣釋。今應釋彼。其相云何。頌曰。
依黑黑等殊 所說四種業
惡色欲界善 能盡彼無漏
應知如次第 名黑白俱非
[0573a23] 論曰。佛依業果性類不同。所治能治殊說黑 黑等四。諸不善業一向名黑。以具染污黑不 可意黑故。異熟亦黑。不可意故色界善業一
向名白。不為一切不善煩惱。及不善業所 [夌*欠] 雜故。異熟亦白。是可意故。依何意趣除 無色善有說此中舉初顯後或色界中有可意
白。及明了白可施設故。獨立白名。無色界 中有可意白。無明了白可施設故。不立白名。 或色界中具中生有二白性故。獨立白名。如
契經言。或男或女成身妙行。廣說乃至。死 後感得有色意成如白衣光。或明白夜。或於 色界具足三業。及十業道。無色不然。而契經
中有說靜慮無量無色。皆名白白異熟業者。 彼據純淨可意異熟通立白名。然彼契經非 了義說。以於上界四蘊五蘊一切善法說業
聲故。諸異熟因由業所顯。故非業者亦立 業名。證知彼經非了義。說欲界善業名為黑 白。惡所雜故。異熟亦黑白。非愛果雜故。此
黑白名依相續立非據自性。所以者何。以無 一業及一異熟是黑亦白互相違故。若爾惡 業果善業果雜故。是則亦應名為白黑。此難
非理。以欲界中不善數行力能伏善故。彼苦 果雜樂異熟。欲界善劣無有功能。 [夌*欠] 伏不 善。故彼樂果亦無功能雜苦異熟。故惡業果
得純黑名。有餘師言。欲界善業意樂加行黑 白雜起。由此故立黑白二名。非一業體有善 有惡。云何如一為誑害他。意欲令他信附於
己。先矯行施乃至出家如是名為雖意樂黑 而加行白或復有一於子門人。為欲遮防非 利樂事。及令安住利樂事中。以憐愍心起 麁身語。楚撻訶罵逼迫有情。如是名為雖
加行黑而意樂白。若爾不善應名白黑。以 如善業亦有如前意樂加行白黑雜起。然非 所許前說無失。諸無漏業能永斷盡前三業 者名第四業。此無漏業非染污故得非黑名
於理無失。不墮界故。斷異熟故。名無異熟 亦無有失。既是勝義白。何故名非白。佛亦 於彼大空經中告阿難陀。諸無學法純善純
白一向無罪。本論亦言云何白法謂諸善法 無覆無記。此有密意說非白聲密意者何。謂 此中說治前三業立為第四。勿所化者生如
是疑。如何此中白能治白。為顯能治勝所治 故。約招異熟立非白名。以不能招白異熟故。 或無學法於超一切染身中可得故。立純白
名。非如學法非超一切染身中可得故。不名 純白。故彼經中依如是義。於無學法說純白 聲。今此經中以無漏業非順愛故。又不能感
白異熟故說名非白諸無漏業為皆能盡前三 業不。不爾。云何。頌曰。
四法忍離欲 前八無間俱
十二無漏思 唯盡純黑業
離欲四靜慮 第九無間思
一盡雜純黑 四令純白盡
[0573c18] 論曰。於見道中四法智忍。及於修道離欲染 位。前八無間聖道俱行有十二思唯盡純黑。 離欲界染第九無間聖道俱行。一無漏思雙
令黑白及純黑盡。此時總斷欲界善故。亦斷 第九不善業故。離四靜慮一一地染。第九無 間道俱行無漏思。此四唯令純白業盡。所餘
諸業無異熟故。非所明故於此不論。故於此 中唯說十七。與無間道俱行聖思。能永盡前 三有漏業。雖盡諸業是聖慧能。然於此中說
近對治。雖身語業亦近治三。非慧相應故此 不說。何緣諸地有漏善業。唯最後道能斷非 餘。以諸善法非自性斷。已斷有容現在前故。
然由緣彼煩惱盡時方說名為斷彼善法。爾 時善法得離繫故。由此乃至緣彼煩惱餘一 品在斷義不成。善法爾時猶被縛故。頌曰。
有說地獄受 餘欲業黑雜
有說欲見滅 餘欲業黑俱
[0574a06] 論曰。第一第三皆有異說。有餘師說。順地 獄受及欲界中順餘受業。如次名為純黑雜 業。謂地獄異熟唯不善業感。故順彼受名純
黑業。唯除地獄餘欲界中異熟皆通善惡業 感。故順彼受名黑白業。如是所說前已遮遣。 謂善無能雜不善故。有餘師說。欲見所斷及
欲界中所有餘業。如次名為純黑俱業。謂見 所斷無善雜故名純黑業。欲修所斷有善不 善故名俱業。此亦非理。二所斷中俱有業不
能感異熟果故。若謂此中所說三業。據有異 熟說非無異熟者。不應簡言欲見所滅。又強 力業理必不應為力劣者之所 [夌*欠] 雜。是故不
應說修所斷諸不善業亦得雜名。亦不應言 欲界有善。力勝不善。 [夌*欠] 伏惡業非所許故。 所以者何。以欲界善非數行故。無有能感一
劫果故。又經中說有三牟尼。又經中言有三 清淨。俱身語意相各云何。頌曰。
無學身語業 即意三牟尼
三清淨應知 即諸三妙行
[0574a25] 論曰。無學身業名身牟尼。無學語業名語牟 尼。即無學意名意牟尼。非意牟尼意業為體。 何緣唯說色識蘊中有是牟尼非於餘蘊。有
餘師說。舉後及初類顯中間亦有此義。如實 義者。勝義牟尼唯心為體。故契經說。心寂 靜故有情寂靜此心牟尼。由身語業離眾惡
故。可以比知。意業於中無能比用。唯能所 比合立牟尼。何故牟尼唯在無學。以阿羅漢 是實牟尼。諸煩惱言永寂靜故。諸身語意三
種妙行。可名身語意三種清淨無漏妙行。永 離惡行煩惱垢故可名清淨。有漏妙行猶為 惡行。煩惱垢污如何清淨。此亦暫時能離惡
行煩惱垢故得清淨名。或此力能引起無漏 勝義清淨故立淨名。若謂此亦能引煩惱垢 故。謂作煩惱等無間緣。是則不應名清淨
者。此亦非理。善心起時非為染心起加行故。 染心無間無漏不生。有漏善心能引無漏。故 有漏善得清淨名。順無漏心能除穢故。說此
二者為息有情。計邪牟尼邪清淨故。又經中 說有三惡行。又經中言有三妙行。俱身語意 相各云何。頌曰。
惡身語意業 說名三惡行
及貪瞋邪見 三妙行翻此
[0574b19] 論曰。一切不善身語二業。前後近分及與根 本。并不善思如次名身語意惡行。然意惡行 復有三種。謂非意業貪瞋邪見。豈不契經亦
說貪等名為意業。如何今說貪瞋邪見非意 業耶。是業資糧故亦名業。如漏資糧亦名 漏等。寧知貪等非意業耶。由阿笈摩及正
理故。阿笈摩者。謂契經言。貪瞋邪見是業緣 集故知貪等非即業性。又契經言。諸愛者表 即是意業。故知非愛即意業體。餘例應然。勿
有計言業即業集。故契經說。愛業有殊。然 經主言許有煩惱即是意業。斯有何過。如是 所許違。前契經及後正理豈非大過。若謂如
說貪能令意造諸惡行。此經雖說貪即是意 惡行因緣。非不許貪意惡行攝。如是雖說 愛為業因。此愛亦應非不是業。彼例非等此
經不言愛能令心起表業故。謂如彼說貪能 令意造諸惡行。非此經言愛能令心起諸表 業。如何引彼以例此經。證表業因愛亦是業。
如經中說諸癡即無明。此經但示癡是無明 體。顯非癡者即非無明。如是此經說諸希求 即愛。諸愛者表即是意業。辯相差別義已顯
成。若非希求便非是愛。若非表者亦非意業。 唯除假說則無有過。意業名表如前已釋。正 理者何。謂若煩惱即是業者。十二緣起及三
障等差別應無。由此證知貪等非業是聰慧 者所訶厭故。又能感得非愛果故。此行即惡 故名惡行。三妙行者翻此應知。謂一切善。身
語二業前後近分及與根本并諸善思。如次 名身語意妙行。然意妙行復有三種。非業無 貪無瞋正見智所讚故。感愛果故。此行即妙
故名妙行。正見邪見雖非益損他。而為彼本 故亦成善惡。又經中言有十業道。或善或惡 其相云何。頌曰。
所說十業道 攝惡妙行中
麁品為其性 如應成善惡
[0574c25] 論曰。於前所說惡妙行中。若麁顯易知攝為 十業道。如應若善攝前妙行。不善業道攝前 惡行。不攝何等惡妙行耶。加行後起等彼非
麁顯故。且於不善十業道中。若身惡行令他 有情。失命失財失妻妾等。說為業道。令遠離 故。若語惡行過失尤重。說為業道。令遠離
故。若意惡行重貪瞋等。說為業道。令遠離 故。加行後起及餘過輕。并不善思皆非業道。 善業道中身善業道。於身妙行不攝一分。謂
加行後起及餘善身業。即離飲酒斷莫施等。 語善業道於語妙行不攝一分。謂愛語等。意 善業道於意妙行不攝一分。謂諸善思。十業
道中前七業道。為皆定有表無表耶。不爾。云 何頌曰。
惡六定無表 彼自作婬二
善七受生二 定生唯無表
[0575a12] 論曰。七惡業道中六定有無表謂殺生等。除 欲邪行非如是六。若遣他為至根本時有表 生故。若有自作彼六業道則六皆有表無表
二。謂起表時彼便死等後方死等。與遣使同。 根本成時唯無表故。唯欲邪行必具二種。要 是自身所究竟故。非遣他作如自生喜。七善
業道若從受生必皆具二。謂表無表。受生尸 羅必依表故。靜慮無漏所攝律儀名為定生。 此唯無表但依心力而得生故。加行後起如 根本耶。不爾。云何。頌曰。
加行定有表 無表或有無
後起此相違
[0575a24] 論曰。業道加行必定有表。此位無表或有或 無。若猛利纏淳淨心起。則有無表異此則無。 後起翻前定有無表。此位表業或有或無。第
二剎那無表為始名為後起。故此定有。若於 爾時起隨前業則亦有表。異此便無。於此義 中如何建立加行根本後起位耶。且不善中
最初殺業。如屠羊者將行殺時。先發殺心經 求價直。為買羊故食己齎糧遊涉遠途訪牧 羊所。至已揣觸酬直牽還繫養令肥。將入屠
處執刀求穴。斫刺其身至命未終。皆名加行。 隨此表業彼正命終。此剎那頃表無表業。是 謂殺生根本業道。此剎那後殺無表業隨轉
不絕名殺後起。及於後時剝截治洗稱賣收 利以活己親。此等表業亦名後起。如屠羊者 三分既然。餘不律儀如應當說。不與取業有
三分者。且如竊者將行盜時。先發盜心遣人 或自往來伺聽他物所在。為往竊取食飲裝 束。齎持盜具密至他家。穿壁登梯方便而入。
徐行申手探摸他財。未離處前皆名加行。物 正離處。此剎那中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此 剎那後隨無表業。及持財出藏受用等。所有
表業皆名後起。欲邪行業有三分者。且如男 子於他女人先起愛心將行非禮。命使瞻察 媒媾往來嚴身赴彼。言笑執觸事未果前皆
名加行。事正究竟。此剎那中表無表業名本 業道。有說。究竟謂入瘡門。有餘師言。謂泄 不淨。此剎那後隨無表業。及餘敘愧執觸言
辭所有表業皆名後起。虛誑語業有三分者。 且如一類善行誑術。因求財物而活命者。先 受情求許為偽證。發行誑意往詣眾中。為述
己身堪為誠證。言我於彼非怨非親。知諸惡 中無過虛誑。知眾善內無過實語。我既於彼 無所希求。豈自無辜為擔毒刺。但恐賢直濫
被刑科。未成證前皆名加行。若正對眾背想 發言。不見等中詐言見等所誑領解。此剎那 中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有說。所誑印可方
成。若爾應無誑賢聖理。然誑賢聖為過既深。 由此應知前說為善。此剎那後隨無表業。及 獲財利以養己親。所有表業皆名後起。離間
語業有三分者。且如一類發壞他心。遣使通 傳。或身自往詐為親附。冀信己言未壞他前 皆名加行。發離間語他領剎那表無表業名
本業道。有餘師說。他壞方成。若爾聖交深 固難壞。應無壞聖離間語罪。然壞聖者獲罪 既深。由此應知前說為善。此剎那後隨無表
業。及今所壞無再合心。所有表業皆名後 起。麁惡語業有三分者。且如一類將發麁言。 起憤恚心扼腕頓足。揚眉努目齧齒動脣。未
發語前皆名加行。正發麁語他領剎那表無 表業名本業道。有餘師說。他惱方成。若爾聖 人具忍力者。既不可惱罵應無過。然罵賢聖
獲罪既深。由此應知前說為善。此剎那後隨 無表業及背所罵重述惡言。所有表業皆名 後起。雜穢語業有三分者。且如一類發戲調
心。先取他財集諸綺論。齎持戲具來詣眾 中。發戲言前皆名加行。正發戲語樂眾剎那 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此剎那後隨無表業及
獲財利收用舉藏。所有表業皆名後起。有餘 師說。貪瞋邪見纔現在前即名業道。故無加 行後起差別。如是說者。亦具三分有不善思。
於貪瞋等能為前後助伴事故。又諸業道展 轉相望容有互為加行後起。如有一類欲害 怨敵。設諸謀策合構殺緣。或殺眾生祈請助
力。或盜他物以資殺事。或婬彼婦令殺其夫。 或知彼怨親友強盛。自力微劣殺計難成。是 故先於怨親友所起語四過破壞其心。令於
彼怨無心救護方便誘引令入己朋。或於彼 財心生貪著。或即於彼起瞋恚心。或起邪 見長養殺業。然後方殺既殺彼已。復於後時
誅其所親。奪其財物婬其所愛。乃至後起 邪見現前。如是名為殺生業道。以十惡業道 為加行後起。所餘業道如應當知。有餘師說。
貪等不應能為加行。非唯心起加行即成未 作事故。如是說者。貪等雖非所作業性。然 彼貪等緣境生時非無力用。由有力用得加
行名。方便引生諸業道故。今應詳議如前所 說。隨此表業彼正命終。此剎那頃表無表業 是謂殺生根本業道。此應非理。所以者何。為
所殺生住死有位。能殺生者彼剎那中表無 表業即成業道。為彼死後成業道耶。若所殺 生住死有位。能殺生者業道即成。雖前所
言且似無失。而於宗義決定相違。以所殺生 與能殺者俱時捨命。亦應可說能殺生者殺 業道成。許所殺猶存殺業道成故。此能殺
者住死有時。所殺爾時既名正死。則能殺 者應許獲得此一剎那殺生業道。然宗不許 與所殺生俱時命終成業道罪。若彼死後業
道方成。則前所言為不應理。非所殺者正命 終時可得名為彼命已斷。如何先說彼正命 終此剎那頃表無表業。是謂殺生根本業道。
而今言死後殺業道方成。如是二途應善詳 定。決定死後業道方成。而前所言正命終者。 於已往事却說現聲。如有大王自遠已至。而
問今者從何所來。或此於因假說為果。謂所 殺者正命終時。能殺有情加行表業。於殺有 用非業道表。此業道表續加行生。彼所引故
名加行果。然因於殺有勝功能。是故於因假 說為果。實非業道說業道聲。豈不此時表業 有用。即應立此為業道耶。非要有能方成業
道。勿無表業失業道名。此於殺中有何功用。 如無表業表亦應然。又理不應立加行表即 為業道。所殺有情於命終位命猶有故。要
加行表與所殺生命俱時滅。彼死有後無同 類命。一剎那中表無表業可成業道。此後念 表於殺無能尚非殺生。何況是罪。但應無表
得業道名。雖無殺能是殺果故。豈不後表理 亦應然。殺表為因所引起故。謂由加行果圓 滿時。此二俱成根本業道。雖於他命斷此二
無能。而有取當來非愛果用。暢殺思故名殺 業道。如本論說頗有已害生殺生未滅耶。曰 有。如已斷生命彼加行未息。此言何義。此中
義者。以殺生時起殺加行總有三種。一唯由 內。謂拳擊等。二唯由外。謂擲石等。三俱由 二。謂揮刀等。於此三種殺加行中。有所殺生
命雖已斷而能殺者生想未除。故於殺生不 捨加行。由此本論作如是言。如已斷生命彼 加行未息。於殺加行說殺生聲。故得說為殺
生未滅。此亦業道後。如何名加行。毘婆沙師 作如是釋。此於後起說加行聲。所以者何。以 能殺者殺加行想猶未息故。於所殺生已命
終想猶未生故立加行名。如何但言此於後 起應作是說及於根本。所以者何。以所殺 者次死有。後一剎那時及此後時多剎那頃。
能殺加行皆容未息。是故應言此於後起。及 於根本說加行聲。無勞復說。及於根本。以 於後起聲亦攝根本故。要於所殺死有後時
能殺方成殺生根本。豈不根本及其後起皆 於所殺死有後生。俱可名為殺生後起。是故 應信毘婆沙師於本論言極為善釋。又經中
說。苾芻當知。殺有三種。一從貪生。二從瞋 生。三從癡生。乃至邪見有三亦爾。豈諸業道 於究竟時皆由三根。佛作是說。非諸業道於
究竟時皆由三根。加行有異。云何有異。頌 曰。
加行三根起 彼無間生故
貪等三根生
[0576c15] 論曰。不善業道加行生時。一一由三不善 根起。依先等起故作是說。殺生加行由貪起 者。如有貪彼齒髮身分。或為得財。或為戲樂。
或為拔濟親友自身。從貪引起殺生加行。從 瞋起者。如為除怨發憤恚心起殺加行。從癡 起者。如波 剌 斯。作如是說。父母老病若令命
終便生勝福。以令解脫現在眾苦。新得勝身 明利根故。又謂是法祠中殺生。又諸王等 依世法律誅戮怨敵除剪兇徒。謂成大福起
殺加行。又外道言蛇蠍蜂等為人毒害。殺便 獲福。羊鹿水牛及餘禽獸。本擬供食故殺無 罪。又因邪見殺害眾生。此等加行皆從癡起。
偷盜加行從貪起者。如為財利恭敬名譽。或 為救拔自身親友。從貪引起偷盜加行。從瞋 起者。如為降怨。發憤恚心起盜加行。從癡
起者。如諸王等依世法律奪惡人財。謂法應 爾無偷盜罪。又婆羅門作如是說。世間財物 於劫初時大梵天王施諸梵志。於後梵志勢
力微。劣為諸卑族侵奪受用。今諸梵志於世 他財。若奪若偷充衣充食。或充餘用或轉施 他。皆用己財無偷盜罪。然彼取時有他物想。
又因邪見盜他財物。此等皆名從癡所起。邪 婬加行從貪起者。如於他室起染習心。或為 求財或求恭敬。此等加行從貪所生。從瞋
生者。如為除怨發憤恚心起婬加行。從癡起 者。如波剌斯讚於母等行非梵行。又諸外 道作如是言。一切女人如臼花果熟食階隥
道路橋船。世間眾人應共受用。又如梵志讚 牛祠中。有諸女男受持牛禁吸水齧草。或住 或行不簡疎親隨遇隨合。此等加行從癡所
生。虛誑語等從貪生者。如為財利恭敬名譽 濟己及親起四加行。從瞋生者。如為除怨發 憤恚心起四加行。從癡起者。如因邪見起
誑語等四種加行。又虛誑語從癡起者。如外 論言。
若人因戲笑 嫁娶對女王
及救命救財 虛誑語無罪
[0577a23] 又雜穢語從癡起者。如依吠陀及餘邪論習學 諷詠。傳授於他謂無罪愆。皆從癡起。貪等加 行如何從三。以從三根無間生故。謂從貪等
三不善根無間各容生三業道。由此已顯從 貪瞋癡無間相應生三加行。依無間義亦生 業道。已說不善從三根生。善復云何。頌曰。
善於三位中 皆三善根起
[0577b01] 論曰。諸善業道所有加行根本後起。皆從無 貪無瞋無癡善根所起。以善三位皆是善心 所等起故。善心必與三種善根共相應故。此
善三位其相云何。謂遠離前不善三位。所有 三位應知是善。且如勤策受具戒時。來入戒 壇禮苾芻眾。至誠發語請親教師。乃至一白
二羯磨等。皆名為善業道加行。第三羯磨竟 一剎那中表無表業名。根本業道。從此以後 至說四依。及餘依前相續隨轉。表無表業皆
名後起。如先所說非諸業道於究竟位皆由 三根。應說由何根究竟何業道。頌曰。
殺麁語瞋恚 究竟皆由瞋
盜邪行及貪 皆由貪究竟
邪見癡究竟 許所餘由三
[0577b15] 論曰。惡業道中殺生麁語瞋恚業道。由瞋究 竟要無所顧。極麁惡心現在前時此三成故。 諸不與取欲邪行貪。此三業道由貪究竟要
有所顧。極染污心現在前時此三成故。邪見 究竟要由愚癡。由上品癡現前成故。虛誑離 間雜穢語三。一一許容由三究竟。以貪瞋等
現在前時一一能令此三成故。貪瞋業道即 貪瞋根。如何說由貪瞋究竟。如欲邪行業道 生時。定有貪根能為究竟。非貪瞋二業道生
時。別有貪瞋能為究竟。是故應說貪瞋等三 一一皆由癡根究竟。非無癡者此三起故。有 餘於此作是釋言。即說此法由此究竟。自體
生時即業道故。彼理窮故作如是釋。然實貪 等正現前時。幸有癡根能為究竟。何緣不許 執自體耶。餘業道中他究竟故。雖有此義而
不許者。勿諸業道皆癡究竟。諸業道成時 定有癡俱故無如是失。以殺盜等時雖皆有 癡而瞋貪強故。若爾邪見應不由癡。以邪見
俱癡不強故。不爾邪見俱起癡強。爾時無餘 不善根故。非邪見體是不善根。故此俱癡根 義為勝。若爾貪等應不由癡。以貪及瞋是根
是勝。俱行癡劣應不可言貪瞋業道由癡究 竟。約能究竟爾時癡強。更無餘根究竟貪等。 自體於自無助力能。寧可說言自究竟自。故
癡究竟於理無失。有餘於此復作釋言。與貪 瞋俱一果諸法。皆可隨勝立貪瞋名。彼與貪 瞋俱時生故。亦可說彼究竟貪瞋。於此釋中
亦容徵難。恐文煩雜。故應且止。諸惡業道何 處起耶。頌曰。
有情具名色 名身等處起
[0577c16] 論曰。如前所說四品業道。三三一三隨其次 第。於有情等四處而生。謂殺等三有情處起。 偷盜等三眾具處起。唯邪見一名色處起。虛
誑語等三名身等處起。由何建立殺業道成。 謂由加行及由果滿。於此二分隨闕一時。不 為殺生根本罪觸。頗有殺者起殺加行及令
果滿。而彼不為殺罪觸耶。曰有。云何。頌曰。
俱死及前死 無根依別故
[0577c24] 論曰。若能殺者起殺加行。定欲殺他與所殺 生俱時捨命或在前死。彼能殺者業道不成。 所以者何。以所殺者其命猶在。不可即令能
殺有情殺罪所觸。以所殺者命未斷故。非 能殺者其命已終可得殺罪。別依生故。謂殺 加行所依止身今已斷滅。雖有別類身同分
生非罪依止。此曾未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 理不應然。若爾此中為問非理。既殺加行所 依止身。非即能令殺生果滿。於前二分便為
闕一。如何以此蘊在心中。而可問言頗有殺 者起殺加行及令果滿。若謂此中約一相續。 言此起加行即此果滿者。是則亦應殺罪所
觸。許前後生相續一故。又所說因無能證力。 以能殺者死活不殊。謂就依身設彼活位。亦 有念念異滅異生。非起加行身即能令果滿。
何言依別故非殺罪所觸。若謂死後同分異 故。與活有殊是。則還成闕於一分。為問非理。 此問應理因有證能。所以者何。義有別故。謂
先問者作是問言。頗一相續起殺加行亦令果 滿。而彼不為殺罪觸耶。既前後生相續是一 非闕一分。於後答者作是答言。以前後生身
及同分是別業果。別依生故。不為前生所作 罪觸。若不許爾害非父母應成無間。又非人 趣應成逆罪。而不許然。故依別因有能證力。
若有多人集為軍眾欲殺怨敵。或獵獸等。於 中隨有一殺生時。何人得成殺生業道。頌曰。
軍等若同事 皆成如作者
[0578a22] 論曰。於軍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 者。一切皆成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為一事故。 如為一事展轉相教故。一殺生餘皆得罪。若
有他力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殺罪。唯除 若有立誓要期。救自命終亦不行殺。無殺心 故不得殺罪。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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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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