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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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二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緣起品第三之十二
[0521b15] 如是已就踰繕那等。辯器世間身量差別。就 年等辯壽量有殊。二量不同。未說應說。建 立此等。無不依名。前二及名。未詳極少。今應
先辯三極少量。頌曰。
極微字剎那 色名時極少
[0521b20] 論曰。以勝覺慧。分析諸色。至一極微。故一極 微。為色極少。不可析故。如是分析諸名及時。 至一字剎那。為名時極少。一字名者。如說掉
名。何等名為一剎那量。經主率意。作是釋言。 謂眾緣合時。法得自體頃。如是所釋。理不極 成。應審法生前。體為有非有。對法者說。眾緣
合時。諸法得生。非得自體。未生諸法。已有體 故。法體已有。何用復生。眾緣合時。體雖已 有。而能令彼至牽果位起勝作用。故說為生。
至現已生。正能牽果。牽果用息。說為過去。未 來何故。無牽果能。此責不然。即如有責未來 何不名現在故。諸牽果用。我說現在。是故不
應作如是責。何緣固執如是義宗。若異此 宗。凡有所立。現與無量理教相違辯。三世 中當。廣思擇去。來實有體。其理既成。彼說剎
那量。定不應理。又待別舉餘量顯故。謂眾緣 合。法得自體。仍未決了。此經幾時。又法剎那 非世現見。故問何量名一剎那。應答剎那其
量如是。法得體頃。彼謂剎那。寧舉剎那。顯剎 那量。故彼所釋。其理不成。毘婆沙師。依勝義 說。法剎那量。可以喻彰。然佛世尊。曾不說
者。以不見有能解者故。然有為欲開曉學徒。 依比量門。方便顯示。謂如壯士一彈指時。 經細剎那六十五等。如是已辯三極少量。前
二量殊。今次應辯踰繕那等。其量云何。頌 曰。
極微微金水 兔羊牛隙塵
蟣虱麥指節 後後增七倍
二十四指肘 四肘為弓量
五百俱盧舍 此八踰繕那
[0521c21] 論曰。一極微量。亦可喻顯。唯佛乃知。故亦不 說。然為安立阿練若處。故毘奈耶。但作是 說。七極微集。名一微等。極微為初。指節為
後。應知後後皆七倍增。謂七極微。為一微量。 積微至七。為一金塵。積七金塵。為水塵量。水 塵積至七。為一兔毛塵。積七兔毛塵。為羊毛
塵量。積羊毛塵七。為一牛毛塵。積七牛毛塵。 為隙遊塵量。隙塵七為蟣。七蟣為一虱。七 虱為穬麥。七麥為指節。三節為一指。世所
極成。是故於頌中不別分別。二十四指橫布 為肘。竪積四肘為弓。謂尋竪積五百弓。為一 俱盧舍。毘奈耶說。此是從村至阿練若。中間
道量。說八俱盧舍。為一踰繕那。已說極微漸 次積集成微乃至一踰繕那。然許極微略有 二種。一實二假。其相云何。實謂極成色等自
相。於和集位。現量所得。假由分析。比量所 知。謂聚色中。以慧漸析。至最極位。然後於中 辯色聲等極微差別。此析所至。名假極微。
令慧尋思極生喜故。此微即極。故名極微。極 謂色中析至究竟。微謂唯是慧眼所行。故極 微言。顯微極義。以何為證知有極微。以阿笈
摩及理為證。阿笈摩者。謂契經說。諸所有色。 或細或麁。細者謂極微。更不可析故。餘有對 色。說名為麁。復有餘師。作如是釋。不善無
記。說名為麁。所餘善色。說名為細。如是欲色 繫。有漏無漏別。此不應理。以劣勝言。已攝 如是性等別故。復有別釋。眼境為麁耳等餘
根所取名細。此亦非善。俱通二故。又不定故。 謂有細色。如析毛端。極明眼者。猶難得見。或 有大聲。如雷音等。震動天地。有耳皆聞。是故
細言。表極微色。理善成就。若謂經中亦說段 食有麁細故。此釋非者。亦不相違。此經說色。 彼經說食。意各別故。以一極微。可名為色。不
可名食。故意有異。理必應爾。以伽他言。
黑白等諸色 皆有細有麁
細者謂最微 麁即餘有對
[0522a28] 由此誠證。極微定有。又先已說。先說者何。謂 毘奈耶作如是說。七極微集。名一微等。如是 名教。其理者何。謂如積聚有情身色。至色究
竟有量最麁。准此亦應分析諸色。有究竟處。 名一極微。云何知爾。以可析法分析至窮猶 有餘故。謂世現見。以餘聚色。析餘聚色。有細
聚生。析析至窮。猶有餘分。可為眼見。更不可 析。如是聚色。不能析處。亦如麁聚。有可析 理。謂彼可以覺慧分析。如以聚色析聚。至窮
慧析至窮。應有餘在。可為慧見。更不可析。此 餘在者。即是極微。是故極微。其體定有。此若 無者。聚色應無。聚色必由此所成故。如是已
說踰繕那等。應辯年等。其量云何。頌曰。
百二十剎那 為怛剎那量
臘縛此六十 此三十須臾
此三十晝夜 三十晝夜月
十二月為年 於中半減夜
[0522b16] 論曰。剎那百二十。為一怛剎那。六十怛剎那。 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三十牟 呼栗多。為一晝夜。此晝夜有時增有時減有
時等。三十晝夜為一月。總十二月為一年。於 一年中分為三際。謂寒熱雨。各有四月。十二 月中。六月減夜。以一年內夜總減六。云何如 是。故有頌言。
寒熱雨際中 一月半已度
於所餘半月 智者知夜減
[0522b25] 如是已辯剎那至年。劫量不同。今次當辯。頌 曰。
應知有四劫 謂壞成中大
壞從獄不生 至外器都盡
成劫從風起 至地獄初生
中劫從無量 減至壽唯十
次增減十八 後增至八萬
如是成已住 名中二十劫
成壞壞已空 時皆等住劫
八十中大劫 大劫三無數
[0522c06] 論曰。言壞劫者。謂從地獄有情不復生。至外 器都盡。壞有二種。一趣壞。二界壞。復有二 種。一有情壞。二外器壞。然壞與成總分四品。
一者正壞。二壞已空。三者正成。四成已住。言 正壞者。謂此世間。過於二十中劫住已。從此 復有等住二十。壞劫便至。壞劫將起。住此洲
人。壽量八萬。若時地獄有情命終。無復新生。 為壞劫始。乃至地獄。無一有情。爾時名為地 獄已壞。諸有地獄。定受業者。業力引置他方
獄中。由此准知。傍生鬼趣。時人身內。無有諸 蟲。與佛身同。傍生壞故。有說二趣於人益 者。壞與人俱。餘者先壞。如是二說。前說為
善。若時人趣。此洲一人。無師法然。得初靜 慮。從靜慮起。唱如是言。離生喜樂。甚樂甚 靜。餘人聞已。皆入靜慮。命終並得生梵世
中。乃至此洲有情都盡。是名已壞贍部洲人。 東西二洲。例此應說。北洲命盡。生欲界天。 由彼鈍根無離欲故。生欲天已。靜慮現前。轉
得勝依。方能離欲。乃至人趣。無一有情。爾時 名為人趣已壞。若時天趣。欲界六天。隨一法 然。得初靜慮。乃至並得生梵世中。爾時名為
欲天已壞。如是欲界無一有情。名欲界中有 情已壞。若時梵世。隨一有情。無師法然。得二 靜慮。從彼定起。唱如是言。定生喜樂。甚樂甚
靜。餘天聞已。皆入彼靜慮命終。並得生極光 淨天。乃至梵世中。有情都盡。如是名已壞有 情世間。唯器世間。空曠而住。餘方世界一切
有情。感此三千世界業盡。於此漸有七日輪 現。諸海乾竭。眾山洞然。洲渚三輪。並從焚 燎。風吹猛焰。燒上天宮。乃至梵宮。無遺灰
燼。自地火焰。燒自地宮。非他地災能壞他 地。由相引起。故作是言。下火風飄焚燒上地。 謂欲界火。猛焰上昇。為緣引生色界火焰。餘
災亦爾。如應當知。如是始從地獄漸減。乃至 器盡。總名壞劫。所言成劫。謂從風起。乃至地 獄始有情生。謂此世間災所壞已。二十中劫。
唯有虛空。過此長時。次應復有等住二十。成 劫便至。一切有情業增上力。空中漸有微細 風生。是器世間將成前相。風漸增盛。成立如
前所說風輪水金輪等。然初成立大梵天宮。 乃至夜摩宮。後起風輪等。是謂成立外器世 間。器有壞成。由有情力。若有情類。久集上
天。此器世間。必應漸起。令福減者。散下居 故。謂極光淨。久集有情。天眾既多。居處迫 迮。諸福減者。應散下居。此器世間。理應先
起。故劫壞位。有情上集。於劫成時。有情下 散。由罪福減及福罪增。集散旋環。理應如是。 既已成立此器世間。初一有情。極光淨歿。生
大梵處空宮殿中。後諸有情。亦從彼歿。有生 梵輔。有生梵眾。有生他化自在天宮。漸漸下 生。乃至人趣。俱盧牛貨勝身贍部。後生餓鬼
傍生地獄。法爾後壞。必最初成。若初一有情 生無間獄。二十中成劫應知已滿。此後復有 二十中劫。名成已住。次第而起。謂從風起。造
器世間。乃至後後有情漸住。初一有情。極光 淨歿。生大梵宮者。即為大梵王。諸大梵王。必 異生攝。以無聖者還生下故。上二界無入見
道故。即由此故。無一有情無間二生為大梵 義。既說大梵最後命終。極光淨天。壽八大劫。 二十中劫。世界還成。如何梵王。生極光淨。受
少壽量。還從彼歿。雖彼非無有中夭義。而廣 大福。方生彼天。八大劫壽中。始經少分。二十 中劫頃。寧即命終。以此觀知。餘來生此。此
洲人壽。經無量時。至住劫初。壽方漸減。從 無量減。至極十年。即名為初一住中劫。此 次十八。皆有增減。謂從十年增至八萬。復
從八萬減至十年。爾乃名為第二中劫。次餘 十七。例皆如是於十八後。從十歲增至極八 萬歲。名第二十劫。一切劫增。無過八萬。一切
劫減。唯極十年。十八劫中。一增一減。時量方 等。初減後增。故二十劫。時量皆等。此總名為 成已住劫。所餘成壞。及壞已空。雖無減增二
十差別。然由時量與住劫同。准住各成二十 中劫。成中初劫。起器世間。後十九中。有情漸 住。壞中後劫。減器世間。前十九中。有情漸
捨。如是所說。成住壞空。各二十中。積成八 十。總此八十。成大劫量。若爾且對苦苦為言。 應生死中樂多非苦。壞空成劫。一向樂故。
於住劫中。雖苦樂雜。而純苦少。純樂時多。時 分雖然。而苦起位。增上猛利。樂則不爾。謂於 熱際。烈日逼身。雖用旃檀烏施羅末及氷雪
等。而為對治。便有增上身安樂生。爾時欻遭 小刺所刺。頓忘眾樂。唯覺有苦。如是若遇恩 愛別離。心中所生。增上苦受。重於恩愛。和合
生樂。由如是等。知生死中。樂少苦多。其理決 定。諸劫唯用五蘊為體。除此時體不可得故。 經說三劫阿僧企耶精進修行得成佛者。於
前所說四種劫中。積大劫成三劫無數。謂從 初種大菩提種。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乃得 成大菩提果。既稱無數。何復言三。有釋此言。
諸善算者。依算計論算至數窮。初不能知。名 一無數。如是無數。積至第三。餘復釋言。六十 數內。別有一數。立無數名。謂有經中。說六十
數。此言無數。當彼一名。積此至三。名三無 數。非諸算計不能數知。菩薩經斯三劫無數。 方乃證得無上菩提。如是已辯劫量差別。諸
佛獨覺。出現世間。為劫增時。為劫減位。頌 曰。
減八萬至百 諸佛現世間
獨覺增減時 麟角喻百劫
[0523c19] 論曰。從此洲人壽八萬歲。漸減乃至壽極百 年。於此中間。諸佛出現。何緣增位無佛出耶。 有情樂增。難教厭故。多行妙行故。少有墮三
塗。減百年時。何故無佛。現於如是壽短促 時。不能具成佛所作故。謂一切佛。出現世間。 決定捨於第五分壽。從定所起命行依身。非
於爾時所化樂見。以設出世為佛事少。故於 爾時。佛不出世。經主於此。作是釋言。五濁極 增。難可化故。豈不今世人減百年五濁雖增。
而有能辦入正決定離染得果。佛唯為此。應 出世間。故彼所言。非為善釋。非百年位佛 出世時。一切皆能遵崇聖教。入正決定。離染
得果。可言減百一分。不能辦斯佛事。故無 佛出。然於減百。設佛出世。亦有一分能遵教 等。如百年時。佛何不出。若謂減百堪化有情
極鮮少故佛不出者。是則應說前所立因。不 能具成佛所作故。雖於減百五濁極增。不能 具成佛所作事。由斯故佛不出世間而此親
因。非彼所說。言五濁者。一壽濁。二劫濁。三 煩惱濁。四見濁。五有情濁。云何濁義。極鄙下 故。應棄捨故。如滓穢故。豈不壽劫有情濁三
互不相離。見濁即用煩惱為體。五應不成。理 實應然。但為次第顯五衰損極增盛時。何等 名為五種衰損。一壽命衰損。時極短故。二資
具衰損。少光澤故。三善品衰損。欣惡行故。四 寂靜衰損。展轉相違成諠諍故。五自體衰損。 非出世間功德器故。為欲次第顯此五種衰
損不同。故分五濁。獨覺出現。通劫增減。然諸 獨覺。有二種殊。一者部行。二麟角喻。部行獨 覺。先是聲聞。得勝果時。轉名獨勝。有餘說
彼先是異生。曾修聲聞順決擇分。今自證道。 得獨勝名。由本事中說。一山處總有五百苦 行外仙。有一獼猴。曾與獨覺相近而住。見彼
威儀。展轉遊行。至外仙所。現先所見獨覺威 儀。諸仙覩之。咸生敬慕。須臾皆證獨覺菩提。 若先是聖人。不應修苦行。麟角喻者。謂必獨
居。二獨覺中。麟角喻者。要百大劫。修菩提資 糧。然後方成麟角喻獨覺。言獨覺者。謂現 身中。離稟至教。唯自悟道。以能自調不調
他故。何緣獨覺。言不調他。非彼無能演說正 法。以彼亦得無礙解故。又能憶念過去所聞。 諸佛言詞。堪為他說。得極遠境宿住智故。又
不可說彼無慈悲。為攝有情現神通故。又不 可說無受教機。爾時有情。亦有能起世間離 染。對治道故。雖有此理。而今測量。彼知爾時
有情根欲。入見諦等。不藉他教。故不說法以 調伏他。除此所餘。攝有情事。無勞設教現通 即成。又諸獨覺闕力無畏對。於我論堅執眾
中欲說無我心便怯劣。故不說教以調伏他。 有餘釋言。由彼獨覺長時數習少欲勝解。又 避攝眾諠雜過失。故不說法以調伏他。若自
有能。他有根欲。棄而不濟度。豈名有慈悲。是 故應如前釋為善。輪王出世。為在何時。幾種 幾俱何威何相。頌曰。
輪王八萬上 金銀銅鐵輪
一二三四洲 逆次獨如佛
他迎自往伏 諍陣勝無害
相不正明圓 故與佛非等
[0524b19] 論曰。從此洲人壽無量歲。乃至八萬歲。有轉 輪王生。減八萬時。有情富樂。壽量損減。非 其器故。或順彼受業。定於彼時。方與果故。如
感佛身業。要劫減時方能與果。王由輪寶旋 轉應導。威伏一切。名轉輪王。施設足中。說 有四種。金銀銅鐵輪應別故。如其次第。勝上
中下。逆次能王領一。二三四洲。謂鐵輪王。王 一洲界。銅輪王二。銀輪王三。若金輪王。王四 洲界。契經就勝。但說金輪。故契經言。若王生
在剎帝利種。紹灌頂位。於十五日。受齋戒 時。沐浴首身。受勝齋戒。昇高臺殿。臣僚輔 翼。東方欻有金輪寶現。其輪千輻。具足轂輞。
眾相圓淨。非匠所成。舒妙光明來應王所。此 王定是。轉金輪王。轉餘輪王。應知亦爾輪王 如佛。無二俱生。故契經言。無處無位。非前非
後。有二如來應正等覺。出現於世。有處有位。 唯一如來。如說如來。輪王亦爾。應審思擇。此 唯一言。為據一大千。為約一切界。應說一切
界。無差別言故。謂無經說。唯此世間。又無經 言唯一世界。如何不說。而能定知唯據一大 千。非約一切界。若爾何故。梵王經說我今於
此三千大千諸世界中。得自在轉。彼有密意。 密意者何。謂若世尊。不起加行。唯能觀此三 千大千。若時世尊。發起加行。無邊世界。皆佛
眼境。天耳通等。例此應知。若不許然。佛於餘 界。何緣無有自在化能。為闕大悲。為智有礙。 闕大悲者。經不應言如來悲心普覆一切。智
有礙者。經不應言無一爾焰佛智不轉。若佛 智悲。遍於一切。無礙無闕。則應說法。普能濟 度一切有情。無邊界中。如來皆有。不思議力。
能普化故。又佛先於三無數劫。發願度脫一 切有情。令諸有情。若自所化。若他所化。皆已 下種。資糧成熟。住在十方。無出世尊願所及
境。何緣此佛。不度餘方。設一如來。唯化一 界。亦非一界盡得涅槃。然許如來能化一界。 故許一佛普化十方。雖度不盡。亦無有失。餘
為當來佛所度故。由斯理故。梵王經說。我今 於此三千大千諸世界中。自在轉者。定有密 意。為證不成。又理必然。如舍利子。總約現
在。白世尊言。我得彼問。當如是答。今時無有 梵志沙門得無上菩提與我世尊等。所以然 者。我從世尊。親聞親持。無處無位。非前非
後。有二如來應正等覺。出現於世。有處有位。 唯一如來。如其他方別有佛者。非舍利子懷 嫉妬心。何故不言他方雖有而一世界無二
如來。豈不此經亦有密意。引證己義。亦不得 成。密意者何。謂彼所引。無處位等。有二如 來。如說如來。輪王亦爾。若無密意。約現總
遮。則應輪王餘界非有。以彼如佛遮俱生故。 若餘界輪王。雖遮而有。則餘界諸佛。不可言 無。是故此經。約一界說。不可以佛定例輪王。
即此經中遮女成佛。豈亦有佛以女身成。如 遮輪王俱生非定。又不可以佛例輪王。以轉 輪王如業主別。所生處所。有隔別故。謂轉輪
王。業有分限。故所王領。亦有隔別。非一四洲 俱時二主同所王領。況得有多。是故應知。 為主有隔。其所生處理有分限。由有分限。故
一界中。無二輪王。餘界別有佛因無有分限 異故為主王化亦無分限。由此無有佛土隔 別。故不可言屬此屬彼。如何此佛唯化此方。
餘世界中有餘佛化。云何知佛為化主無限。 於一切界境皆有智故。諸界差別由二種依。 謂依身殊。及法差別。佛於諸界差別相中。有
能遍知殊勝智故。於一切法一切有情差別 境中。無礙智轉。如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觀有 情。非易可得。從久流轉生死以來。非汝父母。
乃至廣說。又契經說。佛告苾芻。我觀方土。非 易可得。從久流轉生死以來。非汝所居。乃至 廣說。又舍利子。讚述世尊成就無上宿住念
智。作如是言。大德世尊於彼彼處。曾不曾住。 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想非非 想。即彼彼處。所有行相。所有摽舉。有無量種
無上微妙宿住念智。豈不由此即成如來。於 不生處。亦有智轉。能為化主。化彼有情。非轉 輪王有如是德。故不可引比例世尊。又轉輪
王。於大千界。為多俱出各王四洲。為一輪王 總王如佛。若爾何失。二俱不然。若多俱生各 別王者。如王與佛遮二言同。而許輪王於大
千界同時多出。非佛世尊。如是亦應許餘世 界有輪王出。無佛世尊。若一輪王。生一四洲 界。而能總王百俱胝界者。輪王少福。都無妙
智。而許總王三千大千。況我世尊。具大福德。 於一切界。一切有情。有大堪能。無礙妙智而 執所王不越大千與輪王同。斯有何理。又彼
所執。都無至教。唯依少理。作如是言。現見世 間。有多菩薩。俱時修習菩提資糧。一界一時。 可無多佛。多界多佛。何理能遮。故無邊界中
有無邊佛現。此所立理。應共尋思。俱時造修 轉輪王業。及俱修習菩提資糧。二類有情。誰 多誰少。又輪王果。無上菩提。無障圓成。誰
遲誰速。又有何定理。無二無多造。一界同時 轉輪王業。彼如是業成熟既同時。何理為遮 不俱生一界。此中定理。於佛亦然。不可被徵
便許一界無二多造業。或非一俱生。又賢劫 中。契經定說。有五百佛。出現世間。或有說 言。千佛出世。若千菩薩。菩提資糧。同一劫
中。可得圓滿。何緣成佛定不同時。謂彼皆於 三無數劫。精勤修習。菩提資糧。有一劫中。同 處成佛。何緣無有同處同時。於一大千。無俱
時理。多界唯一。理亦應同。唯佛世尊。能於此 義。究竟通達。我等隨力。且於此作如是尋思。 諸有智人。應詳其理。如是所說。四種輪王。威
定諸方。亦有差別。謂金輪者。諸小國王。各自 來迎。作如是請。我等國土。寬廣豐饒。安隱富 樂。多諸人眾。唯願天尊。親垂教勅。我等皆是
天尊翼從。若銀輪王。自往彼土。威嚴近至。彼 方臣伏。若銅輪王。至彼國已。宣威競德。彼方 推勝。若鐵輪王。亦至彼國。現威列陣。剋勝便
止。一切輪王。皆無傷害。令伏得勝已。各安其 所居。勸化令修十善業道。故輪王死。多得生 天。經說輪王出現於世。便有七寶。出現世間。
象等五寶。有情數攝。如何他業生他有情。非 他有情從他業起。然由先造互相屬業。於中 若一。稟自業生。餘亦俱時乘自業起。如是所
說。諸轉輪王。非唯有七寶與餘王別。亦有三 十二大士相殊。若爾輪王。與佛何異。佛大士 相。處正明圓。王相不然。故有差別。言處正
者。謂於佛身。眾相無偏。得其所故。言明了 者。謂於佛身。相極分明。能奪意故。言圓滿 者。謂於佛身。眾相周圓。無缺減故。劫初人 眾。為有王無。頌曰。
劫初如色天 後漸增貪味
由惰貯賊起 為防雇守田
[0525c26] 論曰。劫初時人。皆如色界。極光淨歿。來生人 間。經於久時。漸有王出。故契經說。劫初時 人。有色意成。支體圓滿。諸根無缺。形色端
嚴。身帶光明。騰空自在。飲食喜樂。長時久 住。有如是類。地味漸生。其味甘美。其香欝 馥。時有一人。稟性耽味。嗅香起愛。取嘗便
食。餘人隨學。競取食之。爾時方名。初受段 食。資段食故。身漸堅重。光明隱沒。黑闇便 生。日月眾星。從茲出現。由漸耽味。地味便
隱。從斯復有地皮餅生。競耽食之。地餅復隱。 爾時復有林藤出現。競耽食故。林藤復隱。有 非耕種香稻自生。眾共取之。以充所食。此食
麁故。殘穢在身。為欲蠲除。便生二道。因斯遂 有男女根生。由二根殊。形相亦異。宿習力故。 便相瞻視。因此遂生非理作意。欲貪鬼魅。惑
亂身心。失意猖狂。行非梵行。人中欲鬼。初發 此時。爾時諸人。隨食早晚。隨取香稻。無所貯 積。後時有人。稟性嬾墮。長取香稻。貯擬後
食。餘人隨學。漸多停貯。由此於稻生我所心。 各縱貪情。多收無厭。故隨收處。無復再生。遂 共分田。慮防遠盡。於己田分。生悋護心。於他
分田。有懷侵奪。劫盜過起。始於此時。為欲遮 防。共聚詳議。銓量眾內一有德人。各以所收 六分之一。雇令防護。封為田主。因斯故立剎
帝利名。大眾欽承。恩流率土。故復名大三末 多王。自後諸王。此王為首。時人或有情厭居 家。樂在空閑。精修戒行。因斯故得婆羅門名。
後時有王。貪悋財物。不能均給國土人民。故 貧匱者。多行賊事。王為禁止。行輕重罰。為殺 害業。始於此時。時有罪人。心怖刑罰。覆藏其
過。異想發言。虛誑語生。此時為首。於劫減 位。有小三災。其相云何。頌曰。
業道增壽減 至十三災現
刀疾飢如次 七日月年止
[0526b02] 論曰。從諸有情。起虛誑語。諸惡業道。後後轉 增。故此洲人。壽量漸減。乃至極十。小三災 現。故諸災患。二法為本。一貪美食。二性嬾
墮。此小三災。中劫末起。三災者。一刀兵。二 疾疫。三飢饉。謂中劫末。十歲時人。為非法 貪。染污相續。不平等愛。映蔽其心。邪法縈
纏。瞋毒增上。相見便起猛利害心。如今獵師 見野禽獸。隨手所執。皆成利刀。各逞兇狂。互 相殘害。又中劫末。十歲時人。由具如前諸過
失故。非人吐毒。疾疫流行。遇輒命終。難可救 療。又中劫末。十歲時人。亦具如前諸過失故。 天龍忿責。不降甘雨。由是世間。久遭飢饉。既
無支濟。多分命終。是故說言。由飢饉故。便有 聚集。白骨運籌。由二種因。名有聚集。一人聚 集。謂彼時人。由極飢羸。聚集而死。二種聚
集。謂彼時人。為益後人。輟其所食。置於小 篋。擬為種子。故飢饉時。名有聚集。言有白 骨。亦由二因。一彼時人。身形枯燥。命終未
久。白骨便現。二彼時人。飢饉所逼。聚集白 骨。煎汁飲之。有運籌言亦二因故。一由糧少。 傳籌食之。謂一家中。從長至幼。隨籌至日。得
少麁餐。二謂以籌。挑故場蘊。得少穀粒。多用 水煎。分共飲之。以濟餘命。然有至教。說治彼 方。謂若有能一晝一夜持不殺戒。於未來生
決定不逢刀兵災起。若能以一訶梨怛雞起 殷淨心奉施僧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疾疫 災起。若有能以一摶之食起殷淨心奉施僧
眾。於當來世決定不逢飢饉災起。此三災起。 各經幾時。刀兵災起。極唯七日。疾疫災起。七 月七日。飢饉七年七月七日。度此便止。人壽
漸增。東西二洲。有似災起。謂瞋增盛。身力羸 劣。數加飢渴。北洲總無。前說火災焚燒世界。 餘災亦爾。如應當知。何者為餘。今當具辯。頌 曰。
三災火水風 上三定為頂
如次內災等 四無不動故
然彼器非常 情俱生滅故
要七火一水 七水火後風
[0526c11] 論曰。此大三災。逼有情類。令捨下地。集上天 中。初火災興。由七日現。有說如是七日輪行。 猶如鴈行。分路旋運。有說如是七日輪行。上
下為行。分路旋運。中間各相去。五千踰繕那。 次水災興。由降瀑雨。有作是說。從三定邊空 中。欻然雨熱灰水。有餘復說。從下水輪起涌
沸水。上騰漂浸。決定義者。即此邊生後風災 興。由風相擊。有作是說。從四定邊空中。欻 然飄擊風起。有餘復說。從下風輪。起衝擊風。
上騰飄鼓。此決定義。准前應知。若此三災。壞 器世界。乃至無有細分為餘。後麁物生。誰為 種子。豈不即以前災頂風為緣引生。風為種
子。或先所說。由諸有情業所生風。能為種子。 風中具有種種細物。為同類因。引麁物起。或 諸世界。壞非一時。有他方風。具種種德。來此
為種。亦無有過。故化地部契經中言。風從他 方。飄種來此。如先所說。前災頂風。此中何 災。以何為頂。火水風如次。上三定為頂。故
世尊說。災頂有三。若時火災焚燒世界。以極 光淨。為此災頂若時水災。浸爛世界。以遍 淨天。為此災頂若時風災飄散世界。以廣果
天。為此災頂。隨何災力。所不及處。即說名為 此災之頂。何緣下三定。遭火水風災。初二 三定中。內災等彼故。謂初靜慮。尋伺為內災。
能燒惱心。等外火災故。第二靜慮。喜受為內 災。與輕安俱。潤澤如水。故遍身麁重。由此皆 除故。經說苦根第二靜慮滅。以說內心喜。得
身輕安故。非唯火災尋伺止息。亦由滅苦所 依識身。故說苦根二靜慮滅。雖生上地識身 容現前。隨欲不行自在故無過。然經言滅苦。
據正入定時。初靜慮中。猶有尋伺。無增上喜。 不言苦滅。第三靜慮。動息為內災。息亦是風。 等外風災故。若入此靜慮。有如是內災。生此
靜慮中。遭是外災壞。故初靜慮。內具三災。外 亦具遭三災所壞。第二靜慮。內有二災。故外 亦遭二災所壞。第三靜慮。內唯一災。故外但
遭一災所壞。何緣不立地亦為災。以器世間 即是地故。但可火等與地相違。不可說言地 還違地。如先所說三斷末摩。所斷末摩。即是
地故。不可立地以為能斷。夫種類同。不相 違故。又下三定。以火水風。如次為災。損壞外 器。若復立地。為第四災。則應能損第四靜
慮。然彼靜慮。必無外災。以彼定無內災患 故。由此佛說。彼名不動。內外三災。所不及 故。由是故說。災唯有三。毘婆沙師。說第四定
攝淨居故。災不能損。由彼不可生無色天。亦 復不應更往餘處。由此證餘界無淨居天。若 餘世界中。有淨居者。應如地獄移往他方。寧
說不應更往餘處。下三天處。由淨居天威力 攝持。故無災壞。無容一地處少不同便有為 災壞不壞別。若爾彼地器應是常。不爾與有
情俱生俱滅故。謂彼天處。無總地形但如眾 星居處。各別有情。於彼生時死時。所住天宮。 隨起隨滅。是故彼器。體亦非常。所說三災。云
何次第。要先無間。起七火災。其次定應。一水 災起。此後無間。復七火災。度七火災。還有一 水。如是乃至。滿七水災。復七火災。後風災
起。如是總有八七火災。一七水災。一風災起。 水風災起。皆次火災。自水風災。必火災起。 故災次第。理必應然。何緣七火方一水災。極
光淨天。壽勢力故。謂彼壽量。極八大劫。故至 第八。方一水災。由此應知。要度七水。八七火 後。乃一風災。由遍淨天壽勢力故。謂彼壽量。
六十四劫。故第八八方一風災。如諸有情。修 定漸勝所感異熟身壽漸長。由是所居亦漸 久住。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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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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