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nyāyānusāraśāstra (Apidamo Shun Zheng Lilun)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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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差別品第二之十二
[0449b21] 如是因緣。有何差別。此就實體。差別都無。應 說因緣如何相攝。我前已說。因緣五因性。增 上即能作。何復生疑所餘二緣。未辯因攝。故
今於此猶可生疑。有作是言。同類遍行二因。 各少分名等無間緣。皆約已生。位無別故。無 如是理。果有異故。豈不一切因皆有士用果。
若法有力能生於彼。或得於彼。彼是此法士 用果故。不爾二因俱等流果。義所顯故。又善 不善。有漏無漏界地等別。同異皆是等無間
緣之士用果。二因之果。唯據類同。故與此緣。 非無差別。豈不二因之等流果亦兼有異。如 欲纏繫見。苦所斷二因所牽。自部等流有記
無記。此亦染污。其類是同。有漏無漏。界地等 異二因必無。故非無別。若爾已生心心所法。 相應俱有二因攝故。應皆不立等無間緣。此
與二因之士用果。其相各別。此無間生。與彼 俱生。果有異故。豈不二因亦有無間生士用 果。無如是義。以心心所能生無間士用果力。
應知即是等無間緣。非是俱有相應因用。二 因唯有能得俱生士用果力。以心心所能引 俱生士用果義。即名俱有相應二因。引無間
生士用果義。應知即是等無間緣。如引俱生 果雖無別而依異義別立二因。體雖相雜。而 義有異。二因對彼等無間緣。義別體同。應知
亦爾。故等無間非即諸因。其所緣緣。為即因 不。有作是說。即能作因。以體與果俱相似故。 豈不所緣緣士用果為果。有作是說。此所緣
緣果唯增上。或復能作因。亦有士用果。故無 有失。若爾俱有相應二因。應如所緣能作因 攝。然非所緣緣展轉增上果。亦非士用果從
所緣緣生。故無體果俱相似義。是故有釋。因 緣差別。不遍是因。遍者是緣。攝不攝故。如指 指節。是故不見等無間緣及所緣緣有因攝
義。此與因別。理不待言。唯初後二緣。應辯與 因別。此既有別。餘之二緣。緣義等故。亦應 有別。故有總辯緣因異言。謂因能生。緣能長
養。猶如生養二母差別。又緣攝助。因方能生。 生已相續。緣力長養。故或有說。因唯有一。緣 乃有多。猶如種子糞土等異。又因不共。共者
是緣。如眼如色。又作自事說名為因。若作他 事說名為緣。即如種子糞土等異。又能引起 說名為因。能任持者說名為緣。如花如蔕。又
因名近。遠者名緣。如珠如日。又因能生。緣者 能辦。猶如從酪出於生酥。鑽器人功力所能 辦。非鑽器等令水出酥。以於水中闕酥因故。
如斯等類。差別眾多。是故因緣。別立名想。 由其功力有差別故。又正有義故說為因。能 助顯發故說為緣。如字界緣於義有別。然契
經說。二因二緣。生正見者。言音作意近遠等 生無漏正見。約此義顯因緣二名。又契經說。 有因有緣。有由序者。此顯俱起無間遠因義
有差別。又契經說。眼因色緣生眼識者。意顯 眼識隨不共根及共境起。又契經說。此因此 緣此由序者。此中意顯作者作具及餘助緣。
如是等經。隨義應釋。已隨理教。廣辯諸緣。如 是諸緣顯法生滅以為作用。應說何緣於何 位法。而興作用。頌曰。
二因於正滅 三因於正生
餘二緣相違 而興於作用
[0450a22] 論曰。前說五因。為因緣性。二因作用。於正滅 時。正滅時言。顯法現在滅現前故。名正滅時。 俱有相應二因。於法滅現前位。而作功能。此
位二因作功能者。謂俱生品。隨闕一時。作用 皆無。不能取境。於現在位。如是二因。雖俱一 時取果與果。而今但約與果功能。所言三因。
於正生者。謂未來法。於正生位。生現前故。名 正生時。同類遍行異熟三種。法正生位。而作 功能。故有說言。等流異熟二果。因力牽引。令
生同類遍行。容有無間等流果起。可言彼果。 於正生時。因興作用。異熟因果。必隔遠時。其 因久滅。果方正起。如何作用。在果生時。非
過去時可有作用。此言作用。意顯功能。二 相別中。已曾思擇。以因雖滅經無量時而有 功能。令自果起。由不共故。自果生時。作用雖
無。而於自果。興功能上。立作用名。彼上座 言。一剎那頃。難說此是生時滅時。非法由因 先生後滅。如杖持羂內蛇穴中繫頸挽出方斷
其命。然體本無。由因故有。彼說但是掉舉戲 言。引非所宗。鄙俚言故。非對法者許法由因 先生後滅同繫蛇喻。但由緣起理趣法然。為
曉學徒。說取與用。顯於果起因有功能。故彼 所言。唯增掉戲。又彼所言。一剎那頃。難說此 是生時滅時。彼恒尋思麁淺異論。尚年已過。
居衰耄時。豈能測量。幼恒思擇。一切智者。詮 至理言。修成妙慧所遊宗極。雖一剎那而本 末起。今時正起。名曰生時。生已無間。正臨謝
往。名曰滅時。此何難說。或雖難說非不可說。 勤加方便。而可說故。豈由汝等墮於劬勞己 不能說。令他亦捨無上菩提亦難可得。豈由
難得便捨至求。是故不應以己墮學不了其 相便撥言無。又體本無由因有者。何煩說此 違自宗言。謂若本無。如何言體。既得言體。何
謂本無。依對法宗。應作是說。以未來法亦有 亦無。謂作用無體本有故。由諸先起及俱生 因。體本所無。今時方有。說未來世無體論宗。
未生既無。如何言體。若彼無間必當有故。得 言體者。有太過失。現在無間必當無故。應言 無體。便一切無。又未來無。以當有故。言有體
者。現在有體。以曾無故。何不言無。過去亦應 得說體有。以曾有故。世便相雜。是故彼說不 耐推徵。唯對法宗。理無傾動。已說因緣二時
作用。二緣作用。與此相違。等無間緣。於法生 位。而興作用。以彼生時前心心所引開避故。 若所緣緣。能緣滅位。而興作用。以心心所
要現在時方取境故。其增上緣。法生滅位。皆 無障住。故彼作用隨無障位。一切無遮。今應 思擇。俱有相應。及所緣緣。若法生已。方興作
用。何須立此二因一緣。若執因緣要有作用。 方許立為因緣性者。則未來世。應無因緣。然 宗所許。不應為難。若爾云何說有作用。若離
如是二因一緣。正滅位中。所引諸法。應無作 用。取境功能。若作用無亦名緣者。諸阿羅漢 最後心等。亦應可立等無間緣。此責非理。前
已辯故。說所緣緣非要由有作用方立。何相 關涉。而將例彼等無間緣。彼緣要由開避牽 引。故唯現在正可安立。於未來世。定無彼緣。
於現在時。曾有作用。故雖過去。亦可安立。其 所緣緣。非唯現在。但有體性。皆可成緣。不 必要由作用而立。唯於少分。少分成緣。得作
用名。非於一切。云何知有體方得成緣。所緣 體若無。覺不生故。有餘師說。立因立緣。亦 有別義。非要能起。雖無生用。而亦成因。如自
相續。見定因果。於他相續。理亦非無。如契 經說。二因二緣。生於正見。此亦應爾。能生 不生俱成因性。俱有諸法。和合能牽異聚一
果。名為作用。以於如是和合聚中。隨闕一法。 餘皆無用。故俱有法。更互為因。如俱有因。相 應亦爾。展轉有力。能取所緣。故非能生方成
因性。若爾何緣先作是說。法生所賴故說名 因。非可離因法有生義。故作是說。非謂一切 能生果者方得名因。因義尚然。緣亦應爾。故
法生已。作用非無。辯諸緣已。應言何法由幾 緣生。頌曰。
心心所由四 二定但由三
餘由二緣生 非天次第故
[0451a11] 論曰。此中由言為顯故義。謂心心所。四緣故 生。其所緣緣。除生心等。無別有用。謂六識 身。及相應法。隨其所應。以色等五及一切
法。為所緣緣。心等因緣。具五因性。前生自 類。開避引發。是謂心等等無間緣。此增上 緣。即一切法。各除自性。隨其所應。豈不一
緣二因作用。非於彼法生時。即有如是心等 四緣故生。如何因緣。具五因性。雖法滅位作 用方成。而法生時非無功力。離此彼法必不
生故。以心心所必仗所緣。及託二因。方得生 故。若法與彼法為所緣。或因無暫時。非本論 說故。二無心定三緣故生。除所緣緣。非能緣
故。此因緣者。但有二因。一俱有因。謂二定 上生等諸相。二同類因。謂前已生自地善法。 等無間緣。謂入定心及相應法。增上緣者。謂
如前說。豈不無想亦三緣生。是心心所等無 間故。亦應說為心等無間。但非心等加行引 生。故於此中。廢而不說。或此無想。但聲所
顯。非如二定相對立故。二定何緣是心等無 間。而不說是心等無間緣。由心等力。所引生 故。如心心所生必繫屬前心滅故。非如色法
可與餘心俱時轉故。非如得等可有雜亂。俱 現前故。非如生等。是餘伴故。然心方便加行 引生。故可說為心等無間。與心等起定相違
害。故非心等等無間緣。又為此緣理相違故。 謂修行者。厭惡現行心心所法。入無心定。若 無心定。復為此緣。引心心所。則修行者。應於
此定無樂起心。為離現行心心所法。入無心 定。此復引生心心所法。不應道理亦有至教。 證無心定由心心所加行引生。如說超過一
切非想非非想處想受滅身作證具足住。故 知二定是心心所。加行引生。由心差別現前 證故。無有至教。證無心定能為此緣。引心心
所。故非心等等無間緣。二定剎那。前望於後。 何緣不立等無間緣。諸念皆由前心等引。不 能引後。如前已說。又最後念。應無果故。出心
為果。斯有何失。豈不已說。此非心等等無間 緣。如何可言最後念定出心為果。又出定心。 依前心等加行起故。不可說作最後剎那定
所引果。入定心等。望出定心。非無間滅。出心 望彼。如何可說等無間耶。無等無間緣於中 為隔故。無間等無間。義各有差別。前心等力
引後法生。後法名為前等無間。剎那無隔。立 無間名。是故二言。其義各別故作是說。若法 與心為等無間。彼法亦是心無間耶。應作四
句。第一句者。謂無心定出心心所。及第二等 諸定剎那第二句者。謂初所起諸定剎那。及 有心位諸心心所生住異滅。第三句者。謂初
所起諸定剎那。及有心位心心所法。第四句 者。謂第二等諸定剎那。及無心定出心心所 生住異滅。若法與心為等無間。與無心定為
無間耶。應作四句。謂前第三第四句。為今第 一第二句。即前第一第二句。為今第三第四 句。餘不相應及諸色法。皆因增上二緣所生。
復云何知。世間諸法。唯如上說因緣所生。非 自在天我勝性等一因。所起。由次第故。謂諸 世間。若自在等一因生者。則應一切俱時而
生。非次第起。因現有故。何法為障。令不俱 生。現見諸法。次第而起。故知非但一因所 生。若執世間隨自在欲。前後差別。故非頓起。
是則應許非一因生。亦許欲為法生因故。此 欲前後生滅差別。理亦不成。因無異故。非因 無異果有差別。要待異因。果方別故。或差別
欲。應許頓生。所因前後無差別故。是則諸法 亦應頓生。誰能為障。令不頓起。若自在欲。更 待餘因。前後次第差別生者。應所因法更待
餘因。則所待因。應無邊際。因無邊故。無始義 成。不越釋門因緣正理。徒異名說自在為因。 又無用故。不應妄執世間諸法自在為因。非
自在天作大功力生世間法。少有所用。故不 應謂自在為因。若為發生自歡喜者。但應發 喜。何用生餘。若喜離餘方便不發。是則彼喜
餘方便生。自在於斯。應非自在。於喜既爾。餘 亦應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或餘方便。應餘 方便生。何用計從自在天所起。若餘方便。離
餘方便生喜。亦應非餘方便所起。或生苦具。 逼害有情。為發自喜。咄哉何用事斯暴惡自 在天為。又信世間唯從自在一因所起。則撥
世間現見善惡諸士用果。若言自在待餘因 緣助發功能方成因者。但是朋敬自在天言。 離所餘因緣。不見別用故。時地水等種種因
緣。於芽等生現有功力。芽等隨彼成有無故。 於芽等生除彼功力。不見別用。故不應計世 間法起自在為因。自在既然。我勝性等。亦應
准此如應思擇。故無有法唯一因生。但從如 前所說種種因緣所起。其理極成。既言色法 因及增上。二緣所生。大種所造。總名為色於
中云何。大種所造自他相望。互為因緣。頌 曰。
大為大二因 為所造五種
造為造三種 為大唯一因
[0452a15] 論曰。初言大為大二因者。是諸大種。更互相 望。但為俱有同類因義。俱起前生為因別故。 謂隨闕一。餘不生故。更互相望。有俱有因。性
類雖別。而同一事。更相順故。有同類因。大於 所造。能為五因。何等為五。謂生依立持養別 故。雖同時生。而隨轉故。如芽起影燈焰發
明。大於所造。得成因義。如是五因。但是能 作。因之差別。大望所造。為餘五因。理不成 故。且諸大種。望所造色。非俱有因。非一果
故。豈不大種與生等相非同得一所造色果。 非不相望為俱有因。雖非同得一所造果。而 更有餘同一果義。大與所造必無一果。故例
生等。理定不齊。又諸大種。與生等相。設互 相望。不同一果。而互為果。故得成俱有因。大 與所造。無如是義。豈不心與心之隨相非互
為果。而心與相。為俱有因。大與所造。亦應 如是。何故非因。此例非等。心與隨相。雖復 相望非互為果。而彼隨相互為果法。定有
與心互為果義。又心隨相與心一果。故心與 彼為俱有因。大與所造。無如是事。故大於彼。 非俱有因。又所造色。有善不善。大種一向
無記性攝。非如是相成俱有因。若爾大種。望 無記造色。應成俱有因。不爾所造善不善無 記。同一種類故。同一類色。少分以大種為
因少分非大種為因。無如是理。如一類法少 分與心相應。少分非心相應。無如是義。又 許大種在過去世。所造之色通去來。今非俱
有因有如是理。又成就別。故無此因。謂有成 就。諸所造色。非四大種。或有成就。能造大 種。非所造色。非俱有因有如是相。故大與
造。非俱有因。非相應因。不相應故。亦非遍 行及異熟因。大種無覆無記性故。非同類因。 俱時起故。設後起者。非同類故。雖有無記同。
而種類異故。如心受等。種類雖別。而互相望。 為同類因。大與所造。亦應爾者。理亦不然。受 等與心。種類雖別。而同一果。故得為因。由此
應知。說緣道理。又本論中。亦有文證。大望造 色。無五種因。如說有色處非無記為因亦非 無記。謂善色處。若諸大種。望所造色。於五因
內。隨作一因。則此句義。應不成立。若爾應與 經論相違。如契經言。因四大種。施設色蘊。本 論亦言。大種所造。因增上等。俱不相違。據生
因等。說此言故。大與所造。為生因者。從彼起 故。如母生子。為依因者。隨彼轉故。如臣依 王。為立因者。能任持故。如地持物。為持因
者。由彼力持。令不斷故。如食持命。為養因 者。能增長故。猶如樹根水所沃潤。如是則顯 大與所造。為起變持住長因性。或生因者。一
切大種生所造色。非離諸大種有造色生故。 造色生已。同類相續。不斷位中。火為依因。能 令乾燥。不爛壞故。水為立因。能為浸潤。令不
散故。地為持因。能任持彼。令不墜故。風為養 因。能引發彼。令增長故。如是大種。雖與所造 無俱有等五種因義。而有生等五種別因。故
與經論無相違失。此中上座。妄作是言。生等 五因。非聖教說。彼謂聖教。曾無此名。未審彼 宗。何名聖教。為鳩摩羅設摩文頌。為扇帙略
所造論門。且佛教中有此名想。如契經說。愛 生士夫愛生自體。又契經說依戒住戒。名色 依識。識依名色。頌依文士。又契經說。四食建
立攝益求生已生有情。又契經說。水持地等。 又契經言。聽聞正法。能令如理作意圓滿。乃 至廣說。汝等由信。棄捨家法。趣於非家。信所
長養。制睡眠力。乃至廣說。唯汝所執。舊隨界 因。諸聖教中。都無說處。諸所造色。自互相 望。但有三因。所謂俱有同類異熟。據所造類。
容有三因。非一切有俱有因者。謂隨心轉身 語二業七支相望。展轉為因。同類因者。一切 前生。於後同類。異熟因者。謂諸不善及善有
漏。身語二業。能招異熟眼根等果。所造於大 但為一因。謂異熟因。身語二業。能招異熟大 種果故。已辯諸法爾所緣生。當隨宗委辯等
無間緣義。前雖總說諸心心所已生。除最後 為等無間緣。未決定說。何心無間有幾心生。 復從幾心有何心起。今當定說心有多種。如
何依彼可定說耶。且略說心有十二種。云何 十二。頌曰。
欲界有四心 善惡覆無覆
色無色除惡 無漏有二心
[0453a07] 論曰。且於欲界。有四種心。謂善不善有覆 無記無覆無記。色無色界。各有三心。謂除不 善。餘如上說。如是十種說有漏心。若無漏
心。唯有二種。謂學無學。合成十二。此十二 心。互相生者。頌曰。
欲界善生九 此復從八生
染從十生四 餘從五生七
色善生十一 此復從九生
有覆從八生 此復生於六
無覆從三生 此復能生六
無色善生九 此復從六生
有覆生從七 無覆如色辯
學從四生五 餘從五生四
[0453a20] 論曰。欲界善心無間生九。謂自界四。色界二 心。於入定時及續生位。如其次第。生善染心。 生何善心。復何地攝。此於初位。生加行心。若
於後時。生離欲得。隨順住故。無容起彼生得 善心。生在此間。不能令彼起現前故。有說彼 心未至地攝。有言亦攝在初靜慮。有說亦在
靜慮中間。尊者妙音。作如是說。乃至亦在第 二靜慮。如超定時。隔地而起。有作是說。非 等引心無力能牽隔地心起。是故彼說。理定
不然。及無色一。於續生位。欲善無間。生彼染 心。并學無學。隨順住故。欲善無間。必定不生 色無色纏無覆無記。彼皆繫屬自界心故。亦
定不生無色界善。以彼於此四遠遠故。一所 依遠。二行相遠。三所緣遠。四對治遠。即此復 從八無間起。謂自界四。色界二心。於出定時。
從彼善起。被初靜慮。染定惱時。從彼染心。 生於欲善。求依下善為防退故。及學無學。謂 出觀時。染謂不善有覆無記。二各從十無間
而生。謂自界四。色無色六。於續生位。上界六 心。皆可命終生欲二染。必無無漏生染污心。 故此非從學無學起。即此無間。能生四心。謂
自界四。餘無生理。必無下地染心無間能生 上地。及無漏心。餘謂欲纏無覆無記。此心從 五無間而生。謂自界四。及色界善。欲界化心。
從彼生故。即此無間能生七心。謂自界四。及 色界二。善與染污。於入定時。欲界化心。還生 彼善。於續生位。欲界無覆。生彼染心。并無色
一。於續生位。此無覆心。能生彼染。如是已 辯。欲界四心無間。從生能生決定。色界善心 無間生十一。謂除無色。無覆無記心。異熟生
心。屬自界故。即此復從九無間起。謂除欲界 二染污心。及除無色無覆無記。有覆從八無 間而生。除欲二染。及學無學。即此無間能生
六心。謂自界三。欲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從 三無間而起。謂唯自界。餘無生理。即此無間 能生六心。謂自界三。欲無色染。已辯色界
三心相生。無色界善無間生九。謂除欲善欲 色無覆。即此從六無間而生。謂自界三。及色 界善。并學無學。有覆無間能生七心。謂自界
三。及色界善。欲色界染。即此亦從七無間起。 謂除欲色染。及學無學心。無覆如色說。從 三無間生。謂自界三。餘皆非理。即此無間
能生六心。謂自界三。及欲色染。已辯無色三 心相生。學心從四無間而起。謂即學心。及三 界善。即此無間能生五心。謂前四心。及無學
一。非三界染。互相違故。非諸無覆。不明利 故。餘謂無學從五無間生。謂三界善。及學無 學二。即此無間能生四心。謂三界善。及無
學一。不生學心。彼非果故。非染無覆。如前說 故。說十二心互相生已。云何分此為二十 心。頌曰。
十二為二十 謂三界善心
分加行生得 欲無覆分四
異熟威儀路 工巧處通果
色界除工巧 餘數如前說
[0453c17] 論曰。三界善心。各分二種。謂加行得。生得別 故。欲界無覆。分為四心。一異熟生。二威儀 路。三工巧處。四通果心。色無覆心。分為三
種。除工巧處。上界都無造作種種工巧事故。 無色界無行等事故。無威儀路。無攝受支三 摩地故。亦無通果。有謂無色。不緣色等為境
界故。彼界無有威儀路等二無記心。彼即應 許空無邊處近分定有威儀路等。若謂彼定 此無容有。故無過者。前即非因雖緣色等為
境界者。彼亦許此無容有故。依如是理。欲界 有八。色界有六。無色有四。學無學心。合為二 十。如是二十。互相生者。且說欲界八種心中
加行善心無間生十。謂自界七。除通果心。自 類淨定無間生故。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 無學。即此復從八無間起。謂自界四。二善二
染。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學無學。生得善心 無間生九。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無色有 覆無記。即此復從十一心起。謂自界七。除通
果心。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學無學。二染污 心無間生七。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即此復從 十四心起。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及色界四。除
加行善與通果心。并無色三。除加行善。異熟 威儀無間生八。謂自界六除加行善與通果 心。及色無色有覆無記。即此復從七無間起。
謂自界七。除通果心。工巧處心無間生六。謂 自界六。除加行善與通果心。即此復從七無 間起。除通果心。從通果心。無間生二。謂自界
一。即通果心。及色界一。即加行善。即此亦 從二無間起。謂即前說自色二心。說欲界心 互相生已。次說色界。六種心中。從加行善心
無間生十二。謂自界六。及欲界三。加行生得 與通果心。并無色一。加行善心。學無學心。即 此復從十無間起。謂自界四。除威儀路與異
熟生。及欲界二。加行通果。并無色二。加行有 覆。學無學心。生得善心無間生八。謂自界五。 除通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色界一。
有覆無記。即此無記無間生九。謂自界五。 除通果心。及欲界四。二善二染。即此復從 十一心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及欲界三。
即生得善。威儀異熟。并無色三。除加行善。異 熟威儀無間生七。謂自界四。除加行善與通 果心。及欲界二。不善有覆。并無色一。有覆無
記。即此復從五無間起。謂自界五。除通果心。 從通果心無間生二。謂自界二。加行通果。即 此亦從二無間起。謂即前說自界二心。說色
界心互相生已。次說無色。四種心中。加行善 心無間生七。謂自界四。及色界一。加行善心。 并學無學。即此復從六無間起。謂自界三。唯
除異熟。及色界一。加行善心。并學無學。生得 善心無間生七。謂自界四。及色界一。有覆無 記。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四無間
起。謂自界四。有覆無記無間生八。謂自界四。 及色界二。加行有覆。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 此復從十無間起。謂自界四。及色界三。生得
異熟與威儀路。并欲界三。名如色說。異熟生 心無間生六。謂自界三。除加行善。及色界一。 有覆無記。并欲界二。不善有覆。即此復從四
無間起。謂自界四。說無色心互相生已。次說 無漏。二種心中。從有學心無間生六。謂通三 界加行善心。及欲生得。并學無學。即此復從
四無間起。謂三加行。及有學心。從無學心無 間生五。謂前有學所生六中。除有學一。即此 復從五無間起。謂三加行。及學無學。復有何
緣。加行無間。能生異熟工巧威儀。非彼無間 生加行善。且異熟生。由先業力所引發故。勢 力羸劣。非作功用所引發故。不能引起加行
善心。故彼不能生加行善。出心不由功用轉 故。加行無間。生彼無違。工巧威儀。勢力羸 劣。樂作功用。引發工巧及威儀故。不能引
起加行善心。出心不由功用轉故。加行無間。 生彼無違。若爾染心。不應無間生加行善。染 著境界。違背善故。勢力劣故。無甚過失。厭
倦煩惱。數數現前。作是思惟。設何方便。令 無義聚止息不行。便如實知起過失境。能生 功德。脫我當起煩惱現前。尋復覺知。起善防
護由斯願力。能起加行。無始時來。數習染故。 勢力不劣。故染無間。生加行善。欲界生得。行 相明利。非勝功用之所引發。以明利故。可有
從彼學無學心色界加行無間而起。非勝功用 所引發故。不能從此引生彼心。色無色界。生 得善心。不明利故。非勝功用所引發故。非學
無學。他界加行無間而起。亦非從此引生彼 心。又欲生得。以明利故。可從色染無間而生。 能為防護。色界生得。不明利故。非無色染無
間而起。作意有三。謂自共相勝解作意。有差 別故。云何名為自相作意。謂觀諸色變礙為 相。乃至觀識了別為相。如是等觀相應作意。
云何名為共相作意。謂十六行相應作意。云 何名為勝解作意。謂不淨觀。及四無量。有色 解脫。勝處。遍處如是等觀相應作意。如是三
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聖道無間。亦能具起 三種作意。若作是說。便順此言。不淨觀俱行 修念等覺分。有餘師說。唯從共相作意無間。
聖道現前。聖道無間。方能具起三種作意。若 爾何故。契經中言。不淨觀俱行修念等覺分。 由不淨觀。調伏心已。方能引生共相作意。從
此無間。聖道現前。依此展轉密意而說。故無 有過。有餘復言。唯從共相作意無間。聖道現 前。聖道無間。亦唯能起共相作意。此言有
失。所以者何。依未至等三地。證入正性離 生。聖道無間。可生欲界共相作意。以欲界中 共相作意去彼聖道非極遠故。若依第二第
三第四靜慮。證入正性離生。聖道無間。起何 作意。非起欲界。共相作意以極遠故。又於彼 地。無容有故。以非彼地已有曾得共相作意。
異於曾得順決擇分。非諸聖者順決擇分可 復現前。非得果已可重發生加行道故。彼今 應說。此聖道後。起何共相作意現前。豈不繫
屬順決擇分。亦修彼類共相作意。如觀諸行 皆是無常。觀一切法皆是無我。涅槃寂靜。聖 道無間。引彼現前。此救非理。繫屬加行所修
作意。非得果後可引現前。是彼類故。前說聖 道無間。通三作意現前。於理為善。若依未至 定。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或即彼地。或是欲
界。依無所有處。得阿羅漢果。後出觀心。或即 彼地。或是有頂。若依餘地。得阿羅漢果。後出 觀心。唯自非餘。地於欲界中有三作意。一聞
所成。二思所成。三生所得。色界亦有三種作 意。一聞所成。二修所成。三生所得。無思所 成。舉心思時。即入定故。無色唯有二種作意。
一修所成。二生所得。欲界聞思作意無間。聖 道現前。聖道無間。具起三種作意現前。以諸 聖道起必繫屬。加行道故。非生得善作意無
間聖道現前。色界聞修作意無間。聖道現前。 聖道無間。亦唯起彼二種作意。無色唯修作 意無間。聖道現起。聖道無間。亦唯起修。不
起生得。若生第二靜慮以上。起初靜慮三識 身時。諸有未離自地染者。彼從自地善染無 記作意無間。二識現前三識無間。還生自地
三種作意。諸有已離自地染者。除染作意。唯 善無記作意無間。三識現前。三識無間。亦唯 起此二種作意。於前所說十二心中。何心現 前幾心可得。頌曰。
三界染心中 得六六二種
色善三學四 餘皆自可得
[0455b07] 論曰。欲色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各得六 心。無色染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唯得二心。 為一剎那。應言不爾。且起欲界染污心時。或
界退還。或續善本。或退勝德。於此三位。隨容 有數。總得六心。界退還時。除自無覆。定得自 界。善等三心。色界染心。亦容可得。續善本
位。得自善心。以疑心中續善根故。退勝德位。 三界染心。及有學心。皆容可得。若起色界染 污心時。或界退還。或退勝德。隨容有數。亦得
六心。界退還時。得自三種。及得欲界無覆無 記。謂通果心。退勝德位。色無色界二染污心。 及有學心。皆容可得。若起無色染污心時。頓
得二心。謂學自染。此中唯有退勝德位。色界 善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得三心。謂自善 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由升進故。有說根
本靜慮起時。頓得三心。即如前說。若汎說得。 此義非無。然於爾時。唯得後二。以前一種 先已得故。若不爾者。此位學心。亦容可得。
應言得四。若有學心。正現前位。十二心內。容 得四心。謂有學心。及欲色界無覆無記。并無 色善若初證入正性離生。爾時學心。即名為
得。若以聖道。離欲界染。最後所起解脫道時。 得欲色界無覆無記。若以聖道。離色界染。 得無色善。此中離言。非究竟離。以於色染未
全離時。無色善心。已可得故。有說全離色界 染時。得無色界根本地善。若爾應說亦得學 心。離欲染時。亦得色善。是則應說。學心得
五。餘謂前說染等心餘。謂三界三無覆無記。 欲無色善。及無學心。不說彼心正現前位得 心差別。應知彼心。正現前位。唯自可得。色
無覆心。正現前位。都無所得。前已得故。不應 說言皆自可得。豈不無學心正起時亦容得 四。謂三界善。初盡智時。未來修故。非先已
得。有未來修。如何可言此唯自得。又無色善 正現起時。亦得學心。寧唯自得。今言得者。非 先所成。如後頌說。故無此難。若不爾者。色善
得三。學心得四。亦不應說容得餘故。此義應 思。有餘但言。心有十一。以學無學同無漏 故。即約此義。總說頌曰。
慧者說染法 現起時得九
善心中得六 無記唯無記
[0455c19] 欲界染心。界退還位。除自無覆。得自界三。 色界染心。界退還位。得自善染。欲色無覆無 記染心。退無學位。得自界染及有學心。此
約界論。得心多少。非約地辯。故得九心。無色 善心。無容得故。有餘師說。染得十心。以無色 中退生下地。染心起位得自善心。雖言得心
約界而立。如亦可說得無漏心。得地善心何 緣不說。言善心中得六心者。謂以正見。續 善根時得欲界善。離欲染時。應知頓得欲色
無覆。初入定時。如應別得色無色善。初入離 生位。證阿羅漢時。得學無學。若爾何故。言得 六心。如經主難應言得七。然學無學。同無
漏故。總說一心。言六無失。有餘師釋。得盡智 時。頓得六心。謂三界善。欲色無覆。及無漏 心。雖約別時。亦容得六。而據頓得。故說此
時。汎說無違。非今頌意。為攝前義。復說頌 曰。
由託生入定 及離染退時
續善位得心 非先所成故
說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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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9 冊 No. 1562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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