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vibhāṣāśāstra (Apitan Pi Po Sha Lun) 阿毘曇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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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婆沙序釋道挻作
[0001a07] 毘婆沙者。蓋是三藏之指歸。九部之司南。司南既准。則群迷革正。指歸既宣。則邪輪輟駕。自釋迦遷暉。六百餘載。時北天竺有五百應真。以為靈燭久潛。神炬落耀。含生昏喪。重夢方始。雖前勝迦栴延撰阿毘曇以拯頹運。而後進之賢尋其宗致。儒墨競構。是非紛拏。故乃澄神玄觀。搜簡法相。造毘婆沙。抑止眾說。或即其殊辯。或標之銓評。理致淵曠。文蹄豔博。西域勝達之士。莫不資之以鏡心。監之以朗識。而冥瀾潛灑。將洽殊方。然理不虛運。弘之由人。大沮渠河西王。天懷遐廓。摽誠冲寄。雖跡纏紛務。而神栖玄境。冉能丘壑。廊舘林野。是使淵叟投竿。巖逸來庭。息心昇堂。玄客入室。誠詣既著。理感不期。有沙門道泰。才敏自天。冲氣疏朗。關博奇趣。遠參異言。往以漢土。方等既備。幽宗粗暢。其所未練唯三藏九部。故杖策冒嶮。爰至蔥西。綜攬梵文。義承高旨。并獲胡本十萬餘偈。既達涼境。王即欲令宣譯。然懼環中之固。將或未盡。所以側席虛衿。企囑明勝。天竺沙門浮陀摩。周流敷化。會至涼境。其人開悟淵博。神懷深邃。研味鑽仰。俞不可測。以乙丑歲四月中旬。於涼城內苑閑豫宮寺。請令傳譯理味。沙門智嵩道朗等三百餘人。考文評義。務在本旨。除煩即實。質而不野。王屢迴駕。陶其幽趣。使文當理詣。片言有寄。至丁卯歲七月都訖。合一百卷。會涼域覆沒。淪湮遐境。所出經本。零落殆盡。今涼王信向發中。探練幽趣。故每至新異。悕仰奇聞。更寫已出本六十卷。送至宋臺宣布未聞。庶令日新之美。敞於當時。福祚之興。垂於來葉。挻以微緣。豫參聽末。欣遇之誠。竊不自默。粗例時事。以貽來哲。
[0001b11] 如來滅後法勝比丘造阿毘曇心四卷。又迦旃延子造阿毘曇。有八犍度凡四十四品。後五百應真造毘婆沙重釋八犍度。當且翻時大卷一百。太武破沮渠已後。零落收拾得六十卷。後人分之作一百一十卷。唯釋三犍度在。五犍度失盡。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一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0001b24] 云何世第一法。何故名世第一法。如是章及 解章義。是中應廣說。優波提舍問曰。誰造此 經。答曰。佛世尊。所以然者。諸法性相甚深微
妙。唯一切智乃能究盡。問曰。誰問誰答。答 曰。或有說者。尊者舍利弗問佛答。復有說者。 五百阿羅漢問佛答。復有說者。諸天問佛答。
復有說者。化人問佛答。所以者何。諸法性相 應當廣說。然無問者。爾時世尊。作化比丘。 剃除鬚髮。著僧伽梨。形容端政。彼問佛答。如
問眾義經因緣問曰。若然者。何故復言迦旃 延子造耶。答曰。彼尊者常好受持讀誦。為他 解說廣令流布。名稱歸彼故言其造。復有說
者。即彼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經。問曰。向言 諸法性相甚深微妙。唯一切智乃能究竟。尊 者迦旃延子云何能造。答曰。彼尊者迦旃延
子。亦有猛利甚深智慧。善知總相別相。又知 文義及前後際。通達三藏。三明六通具八解 脫。離三界欲獲得願智。於五百佛所修行立
願。願使我於未來世釋迦牟尼佛遺法之中。 造阿毘曇經。問曰。若然者。佛阿毘曇何者是 耶。答曰。世尊於處處方邑。為化眾生作種種
說。彼尊者迦旃延子。於種種說中。立章門 造偈頌。制品名作犍度。若說種種不相似義 立雜犍度。若說使相立使揵度。若說智相立
智犍度。若說業相立業犍度。若說四大相立 四大犍度。若說根相立根犍度。若說定相立 定犍度。若說見相立見犍度。如法句經。世尊
於處處方邑。為眾生故種種演說。尊者達摩 多羅。於佛滅後種種說中。無常義者立無常 品。乃至梵志義者立梵志品。此迦旃延子亦
復如是。又諸佛出世盡說三藏。所謂修多羅 毘尼阿毘曇。
[0001c27] 問曰。修多羅毘尼阿毘曇有何差別。答曰。或 有說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從一智海佛河 出故。因大慈心說故。復有說者亦有差別。云
何差別。名即差別。所謂此修多羅此毘尼此 阿毘曇。復次為分別心名修多羅。為分別戒 名為毘尼。為分別慧名阿毘曇。問曰。若然者。
修多羅中亦分別戒亦分別慧。毘尼中亦分 別心。亦分別慧。阿毘曇中亦分別心。亦分 別戒。如是三藏。有何差別。答曰。從多分故。
修多羅中多說心法。毘尼中多說戒法。阿毘 曇中多說慧法。復次修多羅中。若分別心 名修多羅。若分別戒名毘尼。若分別慧名阿
毘曇。阿毘曇中。若分別戒名毘尼。若分別心 名修多羅。若分別慧名阿毘曇。毘尼中。若分 別慧名阿毘曇。若分別戒名毘尼。若分別心
名修多羅。如是三藏。是名差別。復次修多羅 中應次第求。以何等故。世尊說此。次復說此 (如說信佛次應信法是次第求義) 。毘尼中。應因緣求。如說此戒
緣何事制。阿毘曇中。應以相求。不以次第。復 次修多羅依力故說。毘尼依大慈故說。阿毘 曇依無畏故說。復次種種雜說名修多羅。廣
說戒律名曰毘尼。說總相別相名阿毘曇。復 次未種善根令種善根名修多羅。已種善根 欲令成熟名曰毘尼。善根已熟得正解脫名
阿毘曇。復次為初入法名修多羅。已入法中 為受持戒名曰毘尼。已受戒者為令正解名 阿毘曇。修多羅毘尼阿毘曇。是名差別。
[0002a25] 問曰。彼尊者以何因緣造作此經。答曰。為饒 益他故。若有受持讀誦通利說正憶念。無量 煩惱及諸惡行不現在前。以此懃修能入法
相。譬如有人。欲饒益他於黑闇中。然大燈明。 為有目者見種種色。彼尊者亦復如是。為饒 益他造作此經。佛亦如是為饒益他說十二
部經。一修多羅。二祇夜。三婆伽羅那。四伽 他。五優陀那。六尼陀那。七阿波陀那。八伊 帝目多伽。九闍陀伽。十毘佛略。十一阿浮陀
達摩。十二優婆提舍。所以者何。若有眾生。 雖有內因無外緣者。終不能修勝進之行。若 遇外緣則能修行。譬如鉢頭摩分陀利拘物
頭優鉢羅華在池水中。日光不照不開不敷 不香。日光若照則開敷出香。如闇室中有種 種物。若無燈照終不可見。有燈則見。眾生亦
然。雖有內因若無外緣。終不能修勝進之行。 若遇外緣。則能修習勝進之行。以是緣故。佛 說偈言。
譬如闇室中 雖有種種物
若無燈明照 有目不能見
若人雖有智 不從他聞法
是人終不能 分別善惡義
譬如有目人 因燈見眾色
有智依多聞 能別善惡義
多聞能知法 多聞能遠惡
多聞離無義 多聞得涅槃
[0002b22] 佛經亦說。有二因二緣發於正見。一從他聞 法。二內正思惟。又說。人有四法甚為希有。一 親近善知識。二從他聞法。三內正思惟。四如
法修行。又說。若我弟子。一心聽法能斷五蓋。 具足修行七覺分法。如佛世尊為饒益他故 說十二部經。彼尊者亦復如是。復次為破無
明闇故。如燈破闇作明。阿毘曇者亦復如是。 破無明闇與智慧明。復次欲令無我像得分明 故。譬如明鏡照諸色像。若人能以阿毘曇慧。
善分別總相別相。無我人像自然顯現。復次 為度生死河故。譬如百千那由他眾生。依堅 牢船而無所畏。能從此岸到於彼岸。如是百
千那由他諸佛世尊。及諸眷屬亦復如是。依 阿毘曇船而無所畏。能從此岸到於彼岸。復 次為諸修多羅經作燈明故。如人執炬於諸
闇中終無所畏。如是行者執阿毘曇炬。於諸 修多羅義中而無所畏。復次為觀察善不善 無記法故。如善識寶人善別金剛等寶。如是
知者。以阿毘曇慧。分別善不善無記法。復 次為現阿毘曇人須彌山不傾動故。如須彌 山王安住金輪地上。四方猛風不能傾動。如
是智者。以阿毘曇慧須彌山。安置於戒金輪 地上。四倒邪風不能傾動。復次以三因緣故。 尊者迦旃延子造作此經。一為增益智故。二
為開覺意故。三為斷我人故。增益智者。於內 外法中一切經論莫若阿毘曇。開覺意者。眾 生常眠無有覺時。不知何者是一切遍使何
者不遍使。何者自界緣遍使。何者他界緣遍 使。何者有漏緣。何者無漏緣。何者有為緣。何 者無為緣。云何為攝。云何相應。云何因。云何
緣。誰成就。誰不成就。能了知如是等遠近法 者。是阿毘曇力。斷我人者。彼尊者造阿毘曇 經。未曾說有我人。於一切處常說無我無人。
以如是等眾因緣故。彼尊者造阿毘曇經。問 曰。阿毘曇體為何者是耶。答曰。無漏慧根。 自體攝一界一入一陰。一界者法界。一入者
法入。一陰者行陰若取相應共有攝三界二 入五陰。三界者意界識界法界。二入者。意 入法入。五陰者色受想行識。又修多羅說。此
帝釋長夜其心質直無有諂曲。諸有所問。為 了知故不為嬈亂。我當以甚深阿毘曇。恣汝 所問。此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無漏慧根。又
如經說。有梵志姓犢子。其性質直無有諂曲。 諸有所問。為了知故不為嬈亂。我當以甚深 阿毘曇。恣汝所問。此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
無漏慧根。復有梵摩瑜婆羅門須跋梵志。亦 如上說。如佛告先尼梵志。我法甚深。難解難 了難知難見。非思量分別之所能及。唯有微
妙決定智者。乃能知之。非汝淺智之所能及。 所以者何。空即無我。而汝計我。汝常長夜有 異見異欲異心。以是之故。非汝淺智之所及
也。此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空三昧也。如說 愚人無眼。而與上座智慧比丘論甚深義。此 中何者是甚深義。所謂退法是也。如佛告阿
難。此十二因緣法甚深。難解難了難知難見。 非思量分別之所能及。唯有微妙決定智者。 乃能知之。非汝淺智之所能及。此中何者是
甚深義。所謂因緣是也。如說此處甚深。所謂 緣起。此法離欲寂滅涅槃。此中何者是甚深 義。所謂因緣寂靜滅性也。如說諸法甚深故
難見。難見故甚深。此中何者是甚深。一切諸 法體性甚深是也。問曰。阿毘曇體。何者是耶。 答曰。無漏慧根。以無漏慧根力故。令生處得
慧。能受持十二部經。讀誦通利。亦名阿毘曇 也。又以無漏慧根力故。能令聞慧知總相別 相。又令聞慧建立總相別相。又令聞慧斷自
性愚及緣中愚。於法不謬。又以無漏慧根力 故。能令思慧。不淨安般念處等。亦名阿毘曇。 又以無漏慧根力故。能令修慧。煗頂忍世第
一法。亦名阿毘曇。又以如是等慧。令無漏慧 根。轉得明淨。名阿毘曇。
[0003b06] 問曰。若無漏慧根。是阿毘曇體者。何故此經 復名阿毘曇。答曰。阿毘曇具故亦名阿毘曇。 如處處經中說。因種種具立種種名。以漏具
故說漏。如說七漏。是煩惱。是熾然。是苦惱。 實漏有三。所謂欲漏有漏無明漏。垢具故說 垢。如偈說。
女垢梵行 女縛眾生 苦行梵行
不因水淨
[0003b14] 女實非垢。實垢有三。所謂貪瞋癡垢。樂具故 說樂。如偈說。
飲食時樂 著衣亦樂 經行山窟
斯亦復樂
[0003b18] 飲食等非樂。實樂者是樂受。使具故說使。如 說比丘為色所使為色所繫。色非是使。實使 有七。味具說味。如說比丘眼味於色。色是魔
鉤。眼非是味。實味是愛。欲具說欲。如說五欲 美好能令愛心增長染著。色等非欲。實欲是 愛。退具說退。如說時解脫阿羅漢有五因緣
退。一者營事勤勞。二者多誦經。三者諍訟。四 者遠行。五者長病。非營事等是退。實退是不 善隱沒無記法。業具說業。如說比丘有三種
意不善業生苦果報。所謂貪恚邪見。貪恚邪 見。體非是業。實業有三。謂身口意。報具故說 報。如尊者阿泥盧頭說。我以一食施報。七生
三十三天。七生波羅柰國。食非生報。生報者 是不善。善有漏法。如是等處處經中說。因種 種具說種種名。此亦如是。阿毘曇具故說阿
毘曇問曰。以何義故名阿毘曇。答曰。尊者和 須蜜說。能決定分別十二部經名阿毘曇。復 說能覺了十二因緣名阿毘曇復次於四聖諦。
能次第得正決定名阿毘曇。復說能解說修 習八聖道法。名阿毘曇復說能證涅槃名阿 毘曇。尊者婆檀陀說曰。煩惱出要。繫縛解脫。
生死涅槃。如是等法。以名味句身。次第撰集。 分別解說。名阿毘曇。尊者瞿沙說曰。求解脫 者諸所施行。未分別者皆分別之。所謂是苦
是苦因。是道是道果。是方便道。是無礙道。是 解脫道。是勝進道。是向果道。是得果。名阿 毘曇。尊者波奢說曰此智是究竟智。此智是
第一智。此智是不謬智。名阿毘曇。阿毘曇人 說曰。能種種選擇覺了。證知一切諸法。名阿 毘曇。復說法性甚深。能盡其原底。名阿毘曇。
復說能淨法眼名阿毘曇。復說顯發幽隱甚 深智慧。名阿毘曇。復說若人以阿毘曇慧。分 別總相別相。無有人能如法說其過者。名阿
毘曇。彌沙塞部說曰。如燈能照名阿毘曇。如 說一切照中慧照最上曇摩掘部說曰。此法增 上名阿毘曇。如說一切諸法慧為最上。譬喻
者說曰。種種諸法涅槃為上。此法次故名阿 毘曇。聲論者說曰。阿毘言除棄亦言選擇。除 棄者所謂結縛使纏煩惱。選擇者所謂陰入
界緣起道品等諸法。復次阿毘言增上慢。如 說名增上慢。如說上者名增上者。如說上逸 名增上逸。此經增上名阿毘曇。復次阿毘言
現前。一切諸善道品等法皆現在前。名阿毘 曇。復次阿毘言恭敬。此法尊重可敬。名阿毘 曇。此經名智慧基本。問曰。何故名智慧基本。
答曰。諸究竟智皆出此經。故名基本。復次此 經名安智足處。諸究竟智皆因此經而得成 立。是故名安智足處。問曰。此經有何利益。答
曰。隨順解脫。隨順無我。斷計我人。顯明無我。 發人覺意。出生智慧。除愚癡。斷疑網。得決 定。背熾然。向出要。得相續。樂寂靜。止生死
輪。隨順空法。到涅槃岸。能斷一切外道異見。 於佛法中。能生一切欣樂之心。此經有如是 等利。名阿毘曇。
阿毘曇毘婆沙雜犍度世第一法品第一
[0004a15] 云何世第一法。問曰。何故此經先說世第一 法。為順次說為逆次說耶。若順次說者。應先 說不淨。次說安般。次說念處。次說七處。善
三種觀義煗頂忍。然後應說世第一法。若逆 次說者。應先說阿羅漢果。次說阿那含果。次 說斯陀含果。次說須陀洹果。次說見道。然後
應說世第一法。又問。為以初入法故說。為以 達分善根故說。為以最勝功德故說。若以初 入法說者。應說不淨若說安般。若以達分善
根說者。應先說煗法。以煗法最在初故。如尊 者瞿沙論中先說煗法。若以最勝功德說者。 應先說阿羅漢果。有如是等事。如佛在世。尊
者大迦旃延有正觀智慧。成就無量功德無 礙精進。入阿毘曇海。心無增減。覺意無邊。 言論難勝。一切義論無能當者。第二迦栴延
子亦有如是智慧功德。何故造作此經。先說 世第一法。答曰。諸論師說世第一法種種不 同。或有說者不以順次故說。亦不以逆次故
說。但彼作經者意爾。隨彼意故造作此經。不 違法相。是故先說世第一法。或有說者。阿毘 曇應以相求。不求次第。修多羅經應求次第。
毘尼應求因緣。阿毘曇經若求次第於文煩 亂。是故不應求其次第。或有說者。世尊經說。 若人不能正觀諸行性相。能起世第一法者。
無有是處。若能正觀諸行性相。能起世第一 法者。斯有是處。如世尊經中先說世第一法。 彼作經者。因經造論。故亦應先說世第一法。
問曰。置作經者。世尊何故先說世第一法。答 曰。世尊為化眾生次第說法。諸受化者已得 下忍中忍。未得上忍及世第一法。欲令得故。
世尊說正觀思惟諸行性相。當知即是上忍。 次得此世第一法。是故先說。或有說者。為止 諸誹謗故。世第一法多諸誹謗。所謂名受誹
謗。體受誹謗。界受誹謗。現前受誹謗。退受誹 謗。名受誹謗者。或言是性地法非世第一法。 體受誹謗者。或言是五根性。界受誹謗者。或
言是欲界繫。或是色無色界繫。或是三界 繫。或是不繫。現前受誹謗。或是多心相續 非是一心。退受誹謗者。或言世第一法退。為
止如是等諸誹謗故。先說世第一法。復次一 切生死非牢固法。如糞掃污泥。此中誰最勝 誰牢固誰如醍醐所謂世第一法。是故先說。
復次以隨順無我故。此經常說無我。非如外 典說我說欲法說有法說財。此經唯說無我 解脫涅槃。此世第一法。亦觀無我。隨順此經
故。是以先說。復次此經於一切論中最勝。世 第一法於一切世俗善法中最勝。以此經勝故 應先說勝法。復次若住世第一法時。名真佛
出世。能得自在受用聖法。佛出世間。眾生入 法凡有二種。一假名。二真實。假名者。剃除鬚 髮而被法服正信出家。真實者。起世第一法。
次第能入苦法忍。是假名沙門有二過患。一 者破戒。二者捨戒。入正法者無如是過。真實 沙門。受用聖法能得自在。隨其性分終無退
失。復次住世第一法時。無始生死已來。聖道 門閉今始能開。未曾能捨凡夫之性今始能 捨。未曾能得無漏聖道今始能得。是故先說
世第一法。復次住世第一法時。捨名得名。捨 數得數。捨界得界。捨性得性。捨名得名者。捨 凡夫名得聖人名。數界性亦如是。復次住世
第一法時。得心不得心因。得明不得明因。得 受不得受因。復次住彼法時。捨舊緣得新緣。 捨共得不共。捨世間得出世間。復次為斷疑
故。眾生謂凡夫性。無始亦謂無終。今說世第 一法即示其終。復次住彼法時。凡夫退患。凡 夫變異。凡夫剛強。悉不復起。煗頂忍法或有
起。復次住彼法時。無有不得聖法而命終者。 煗頂忍不爾。住彼法時。無有不得聖道而命 終者。不得正決定。而得正決定。不得果得果。
出不定聚入正定聚。無聖道有聖道。無不壞 淨有不壞淨亦如是。復次住此善根。無有止 滯。煗頂忍法而有止滯。復次住彼法時。凡夫
人所修念處究竟滿足。餘則不爾。復次住彼 法時。漏無漏心。有斷有續。斷者有漏心。續者 無漏心。餘則不爾。復次如須彌山王安金輪
上。四方猛風不能傾動。住此法時。四倒邪風 不能傾動。復次住彼法時。示始終故猶如明 相。是夜末晝初。彼亦如是。世俗之末聖道
之初。如示始終。度已度入出方便究竟亦如 是。復次欲示相似法有異相故。世第一法。苦 諦所攝。能生滅苦道。以苦攝。世俗攝。生死
攝。諸有攝。身見所使攝法。生滅苦道。餘則 不爾。復次世第一法體。是世俗緣。能生出世 緣。是故先說。如是有垢無垢。有過無過。有毒
無毒。有濁無濁。有身見聚無身見聚。有顛倒 聚無顛倒聚。有愛聚無愛聚。有使聚無使聚。 亦如是。復次以世第一法有勢有力。能有所
作猶如健夫。住此法中得正決定故。復次以 三事故。一以經義故。二止誹謗故。三即此剎 那得果故。經義止謗如上說。即此剎那得果
者。世第一法。次第能生苦法忍。名功用果。以 是次第諸因緣故。先說世第一法。復次欲逆 次說凡夫所得法故。如說世第一法。乃至煗
法。是名凡夫所得出要法。如說二十身見等。 是名凡夫煩惱法。此二種法。誰能知者。唯無 我智。是故第二品中。作如是說。頗有一智知
一切法。乃至廣說。此無我智。何由而生。由覺 緣起。是故第三品中。作如是說。一人此生十 二種緣。乃至廣說。所以能覺緣起。由於愛敬。
是故第四品中。作如是說。云何為愛。云何為 敬。乃至廣說。此愛敬何因而起。由有慚愧。是 故第五品中。作如是說。云何慚云何愧。乃至
廣說。誰能慚愧。由解法相。是故第六品中。作 如是說。色中生住老無常。當言色也非色也。 乃至廣說。何由能解法相。由斷無義修習有
義。是故第七品中。作如是說。諸他修苦行。當 知無義俱。乃至廣說。何由斷無義修有義。由 正思憶。是故第八品中。作如是說。云何為思
云何為憶。乃至廣說。以是眾因緣事。欲逆次 說凡夫所得法。是故先說世第一法。
[0005b09] 云何世第一法。答曰。於諸心心數法。次第得 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曰。已能得正決 定。當能得正決定。復是世第一法不。答曰。亦
是。若說現在當知則說過去未來。問曰。世第 一法。得正決定。為住時得為滅已得。若住 時得者。亦是凡夫亦是聖人。若滅已得者。何
故不言已得正決定而言今得。答曰。應說已 得。所以經文不說已得。自有已得說言今得。 如說大王從何處來。此名已來而說今來。已
覺諸受。已斷漏。已得解脫亦如是。或有說者。 應作是說。無間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評 曰。無間得正決定。次第得正決定。有何差別。
復有說者。苦法忍雖未生。此第一法決定為 次第緣。是故言今得正決定。或有說者。於諸 五根。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曰。誰
作此說答曰。舊阿毘曇人說。問曰。彼何故說 五根。是世第一法。答曰。彼不必欲令五根是 世第一法。為斷異論故。異論者毘婆闍婆提
說。信等五根一向無漏故。一切凡夫悉不成 就。問曰。彼以何故作如是說。答曰。彼依佛經。 佛經說言。五根猛利。通達滿足。向阿羅漢。若
無五根墮凡夫數。彼以經作如是說故。言信 等五根悉是無漏。為斷彼人如是論故。說信 等五根是世第一法。若信等五根是無漏者。
無始已來未曾能起一念無漏。而得世第一 法。是故當知五根非純無漏。復次若五根是 無漏者。違佛正經。如說若我於信等五根。不
能如實觀是集是滅是味是患是捨者。則不能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乃至廣說。不應以 如是相觀無漏法。毘婆闍婆提曰。應以如是
相觀無漏法。云何應觀如經說。不能如實觀 信等五根者。是別相觀信等五根。何由而得。 由親近善知識積集而得。是名觀集。云何觀
滅。未知欲知根滅。已知根生。是名觀滅。云何 觀味。此無漏法。亦為愛緣。是名觀味。問曰。 無漏法亦為愛所繫耶。答曰不也。如汝法中
有無漏緣使緣而不縛。我亦如是。云何觀患。 諸無漏法。是無愛故。是名觀患。云何觀捨。一 切有為涅槃時捨。是名觀捨。為斷如是種種
諸論故作是說。於諸五根次第得正決定。是 名世第一法。復次若當五根一向無漏。復違 佛經。如說我以佛眼。觀眾生根有上中下。毘
婆闍婆提說曰。佛經說上根者阿羅漢。中根 者阿那含。下根者斯陀含須陀洹。育多婆提 說曰。若爾者。世尊不轉法輪名轉法輪。一切
聖人已滿世間。佛亦不須復轉法輪。毘婆闍 婆提說曰。世尊所以說諸眾生上中下根者。 說根所依處。不說根體。育多婆提說曰。若然
者復違此經。如說闍提輸那婆羅門。往至佛 所白佛言。沙門瞿曇說有幾根。佛答言。有二 十二根。此亦說根所依處。然俱同說是根。一
是根所依。一是根體無有是處。是故信等五 根。應有漏無漏。問曰。毘婆闍婆提所引佛經。 當云何通。答曰。信等五根有二種。有漏無漏。
彼經唯說無漏。所以者何。因諸根故說。聖 人差別。復次五根有漏無漏。彼經唯說無漏。 所以者何。以聖為對治法故。聖人差別。問曰。
上言若無五根墮凡夫數。此云何通。答曰。彼 言墮凡夫數者。謂斷善根凡夫。或有說者。犢 子部說。五根。是世第一法。何以故五根是善
性。以五根善故餘數法亦善。亦以根故。聖人 差別。如說五根猛利通達滿足。得阿羅漢。廣 說如上。問曰。以何事故。尊者迦旃延子引犢
子部所立義耶。答曰。彼犢子部所說而與此 經少有相違。所謂五根是世第一法凡夫性 一向染污。彼以欲界苦諦所斷十使。是凡夫
性。涅槃有三種。學無學非學非無學。阿須羅 是第六道。說有我人。為如是等。若五若六。與 此經相違。莫謂彼部所說盡與此經同。彼作
經者。為斷如是意故。次作是說。如我義。於諸 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問 曰。如汝所說。五根性善。餘心心數法性非是
善者。應是不善無記。若以五根性善不善無 記親近五根。亦名善者。今五根亦親近不善 無記。應是不善無記。此則不然。何以故根與
心心數法。同一所依。同一行。同一所緣。同 一果。同一依。同一報。共成一事。而云其性善 是親近善者。是妄想耳。或有說者。誦持修
多羅者。說言五根是世第一法。尊者達摩 多羅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思名差別耳。尊 者佛陀提婆說曰。世第一法。體性是心。名差
別耳。所以者何信心異。乃至慧心異。若有眾 生。能於一時以五種心。次第得正決定。無有 是處。若一一次第得正決定。斯有是處。問曰。
若然者。以不相應法得正決定耶。答曰。不也。 所以者何。汝法心不與心相應。有為所緣。有 為所緣故。能次第得正決定。我信亦爾。不與
信相應。能有所緣。有所緣故。次第得正決定。 乃至慧亦如是。問曰。若然者則有大過。所以 者何。若但信心得正決定。不以精進念定慧
等得正決定者。懈怠失念亂意惡慧。亦應次 第得正決定。乃至慧亦如是。為斷彼人如是 意故故作是說。如我義於諸心心數法。次第
得正決定。是世第一法。如我義者謂不顛倒 如法性順。經文同我等意。而作是說。諸心心 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彼迦旃
延子。欲顯正義故。言世第一法。亦是根亦非 根。問曰。如世第一法。現在前未來世中心心 數法。亦修彼為是第一法不耶。答曰。或有說
者。依如經本非世第一法。何以故經本說諸 心心數法。次第得正決定。是世第一法。彼未 來者。不能作次第。是故非世第一法。復次若
當是者復違經本。如說世第一法。當言一心 非眾多心。評曰。應作是說。彼未來者。亦是世 第一法。問曰。彼未來者不能作次第緣。云何
是世第一法耶。答曰。彼未來者雖不能作次 第。而能隨順作次第法。譬如比丘布薩時。不 在僧中。而與僧欲名得布薩。僧事亦成。如
是彼在未來世中。為現在得如與欲者。若未 來世中。無現在得不與欲者。今現在者。亦不 能作次第。若作次第。當知皆是未來者力。何
以故彼未來者。不與聖道作障礙故。復次若 彼未來非世第一法者。與智犍度經文相違。 所以者何。如未曾得道。今現在前。彼未來世
中。相似種修。若彼未來不作世第一法者。云 何名彼種相似修。以是事故。彼未來者亦是 世第一法。問曰。若未來是世第一法者。經文
何故不說耶。答曰。若能與次第緣者經文則 說。彼不能與次第緣。是故不說。復次若流轉 三世者則說。未來不爾。或有說者。從因而生。
成就此法。住在身中。是故說之。彼未來者。雖 從因生成就此法。不住身中。是故不說。問曰。 若然者。云何非是眾多心耶。答曰。此中唯說
現在剎那能成事者。故非眾多心。或有說者。 若能令未來世中修者則說。未來不爾。或有 說者。若心彼因彼心此果。是以故說。未來不
爾。或有說者。能與因能取果住身中。能有所 緣。是以故說。未來不爾。或有說者。有二修義。 是以故說。彼未來者。唯有得修無有行修。是
故不說。問曰。彼世第一法。俱生色心不相應 行。為是世第一法不耶。答曰。或有說者。如經 本說。彼非世第一法。所以者何。彼不能與次
第緣故。評曰。應作是說。彼亦是世第一法。問 曰。彼不能與次第緣。云何名世第一法耶。答 曰。彼雖不能與次第緣。而能隨順次第緣義。
所以者何。彼與世第一法。俱生住滅。同一果 一依一報。是以故說。問曰。彼若是世第一法 者。經本何故不說耶。答曰。彼不能與次第緣
故。是以不說。或有說者。若從因生成就此法。 能有所緣是以說之。彼雖從因生成就此法。 不能有所緣。是故不說。或有說者。若是相應。
有依有勢。有行有緣。是以故說。彼非相應。無 依無勢。無行無緣。是故不說。問曰彼世第一 法。得為是世第一法不耶。答曰。彼非世第一
法。問曰。以何等故。生住無常。是世第一法。 而得非耶。答曰。生等一事。世第一法。同一果。 共行不相離。常相隨無前後。得則不爾。不同
一果。不共行相離。不相隨有前後。或離所得 法。如樹皮離樹。以是義故非世第一法。問曰。 以何義故。沙門果得即沙門果。而此第一法。
得非世第一法耶。答曰。以成就得故。名沙門 果。是以得即沙門果。能與次第緣。亦能隨順 次第緣義。名世第一法。得則不爾。是故非世
第一法。如是餘達分善根。得非達分善根。何 以故若得即是達分善根者。已得聖果。應重 起達分善根現在前。以成就得故而實不爾。
是故得非達分善根。或有說者。若共起世第 一法。俱生者名世第一法。後生者非。餘達分 善根亦如是。或有說者。得即是世第一法。其
餘達分善根得。即是達分善根。問曰。若然者 已得聖果。應重起達分善根現在前。答曰。或 現前。或不現在前。何者現前所謂得也。何者
不現在前所謂諸相應法也。評曰。不應作如 是說。如先所說者好。
◎
[0007a28] ◎問曰。世第一法為幾念處。答曰。現在一壞 緣法念處。未來四。問曰。世第一法為幾緣。答 曰。為四緣。因緣者相應共有因。次第緣者。與
苦法忍作次第緣。境界緣者忍智所緣。威勢 緣者除其自體。餘一切法是彼緣生法。於世 第一法亦有四緣。因緣者相應共有法。次第
緣者苦忍是。境界緣者欲界五陰是。威勢緣 者除其自體。餘一切法是復有義說者。云何 名出世第一法。答曰。苦法忍是。所以者何。是
聖道種子故。復有說者。金剛喻定是。所以者 何。能盡諸結得究竟果故。復有說者。盡智是。 所以者何。以初得盡智。餘無漏法時淨修故。
復有說者。正三昧是。所以者何。得一切有為 法中正定最勝故。復有說者。涅槃是。所以者 何。一切法中最妙勝故。復有說者。阿羅漢最
後心是。所以者何。凡夫人最後心。名世第一 法。阿羅漢最後心。名出世第一法。評曰。不應 作是說。彼阿羅漢最後心。非出世法故。如先
說者好。問曰。頗有世第一法不與苦法忍作 次第緣耶。答曰。有。世間第一法。色心不相應 法則是。問曰。頗有相應法不與苦法忍作次
第緣耶。答曰。有。未來修者是也。尊者佛陀提 婆說曰。若以信心。得正決定。是名世第一法 與苦法忍作次第緣。餘精進念定慧心。是名
世第一法。而不與苦法忍作次第緣。說相似 法沙門說曰。受與受作次第。不與想等。餘 數法亦如是。心法生時。遇緣便生。若愛前緣
生樂受。欲有所想生想。欲有所作生思。問曰。 若然者無相似次第義。答曰。有。但非一一次 第耳。如汝法中。無想眾生。生時心滅。死時心
生。想去雖遠得作次第。我法亦爾。如受滅 想等生。復還生受。相去雖遠得作次第。評曰。 不應作是說。心與心作次第。受與受作次第。
心心數法。一一次第生。作次第緣。若作是說 與經文相違。如說云何心次第法。答曰。心心 數法是也。若然者復更有過。如依有覺有觀
三昧入無覺無觀三昧。有覺有觀三昧。不應 與無覺無觀三昧作次第緣。不相似故。無覺 無觀三昧。則不從次第緣生。若依無覺無觀
三昧入有覺有觀三昧亦如是。若然者無解 脫。何以故。欲相應心唯次第生。欲相應心不 淨觀等及諸善心。無由得生。若善心不生則
無解脫。有如是等過。如先說者好。
[0007c13] 以何等故名世第一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前雖說世第一法體性。未說所以名世第 一法。今欲說故。猶如有人世稱言勝。未知為
以族姓財力眷屬言為勝耶。彼亦如是。今欲 說其所以名世第一。名第一者。此心心法於 餘法為最為勝為長為尊為上為妙。以如是
等義故名為第一。問曰。言第一者。於世法 中為都勝為分勝耶。若都勝者。彼則不勝見 諦邊等智何以故。彼等智見道眷屬不相離。
慧力勝故。一切見道慧力偏多。復次彼亦不 勝淨修勳禪。何以故修勳禪者。不與凡夫同 生一處。復次彼亦不勝得盡智時一切善根。
何以故。得盡智時。所修善根。永離一切諸垢 障故。復次彼亦不勝空空三昧無願無願三 昧無相無相三昧。何以故。空空三昧等。乃至
惡賤無漏。何況有漏。若分勝者。彼煗頂忍法。 亦應言第一。答曰。或有說者應言分勝。何以 故。唯勝煗頂忍法等故。復有說言。第一者。
彼則勝一切凡夫所得禪無量解脫。除入一 切入乃至第一。有中思故。或有說者。彼則都 勝。言都勝者。非謂一切事業中勝。但以能開
聖道門故。勝彼見道邊等智。雖是見道眷屬 不相離慧力勝。而不能開聖道門。如等智淨 修勳禪盡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等。不能開
聖道門亦復如是。或有說者。一切都勝。以能 開聖道門故。見道邊等智。雖是聖道眷屬。乃 至慧性偏多。若當世第一法。不開聖道門者。
彼則不修。若得修者。皆是彼世第一法功用 之力。餘淨修勳禪盡智俱生善根空空三昧 等。亦復如是。問曰。第一有何義。答曰。最勝
義是第一義。得妙果義是第一義。能入勝分 破有頂義是第一義。最後心義是第一義。如 高幢頂更無有上。問曰。上言最勝等有何差
別。答曰。或有說者。無有差別。所以者何。此 言皆是歎說上妙之義。或有說者。以善根故。 而有差別。於不淨安般名為最。於聞慧名為
勝。於思慧名為長。於煗法名為尊。於頂法名 為上。於忍法名為妙。或有說者。以地故而有 差別。若依未至名為最。若依初禪名為勝。若
依中間名為長。若依二禪名為尊。若依三禪 名為上。若依四禪名為妙。或有說者。邊頂義 名為最。上義名為勝。增善義名為長。昇進義
名為尊。堅牢義名為上。滿足義名為妙。復有 說者。能與苦法忍作次第故名為最。勝諸凡 夫善根故名為勝。逮勝進故名為長。勝世俗
善根故名為尊。無二故名為上。與無漏相應 故名為妙。復有說者。以最故名勝。以勝故名 長。以長故名尊。以尊故名上。以上故名妙。
復有說者。是凡夫最後心故名為最。猶如樹 端。能開聖道門故名為勝。根猛利故名為長。 於達分善根中勝故名為尊。折伏煩惱名為
上。得好果故名為妙復次此心心法。捨凡夫 性者。問曰。捨凡夫性為世第一法。為苦法忍 耶。若世第一法捨凡夫性者。云何於一剎那。
以凡夫法捨凡夫性。若以苦法忍捨凡夫性 者。為以生時捨。為以滅時捨。若以生時捨者。 云何未起法。能有所作。若以滅時捨者。彼已
滅已復何所捨。答曰。或有說者。即彼世第一 法時捨。問曰。若然者云何於一剎那。以凡夫 法捨凡夫性。答曰。凡夫性。世第一法相妨礙。
是故住世第一法時捨。猶如象師乘象策象。 馬師船師勝怨之人亦復如是。復有說者。苦 法忍生時捨。凡夫性滅時。斷見苦所斷十使。
如燈生時破闇。已生燋炷盡油。問曰。若爾者 云何未起法。能有所作。又一法不應能作二 事。答曰。若然者有何過。一切內法有二種。於
未來中。能有所作相應者苦法忍是也。不相 應者生相是也。一切外法。於未來世。能有所 作。唯燈是也。或有說者。世第一法。苦法忍
共捨凡夫性。世第一法如無礙道。苦法忍如 解脫道。世第一法與凡夫性。成就得俱滅。苦 法忍與不成就得俱生。世第一法。依苦法忍。
苦法忍助其勢力。能捨凡夫性。譬如羸人依 因健者能伏怨家。彼亦如是。得聖法者苦法 忍是也。捨邪性者世第一法是也。問曰。邪性
有三種。一趣邪性。二業邪性。三見邪性。趣邪 性者。三惡趣是也。業邪性者。五無間業是也。 見邪性者。五見是也。於此三種邪性為捨何
等。若捨趣業邪性者。爾時則不成就。若捨見 邪性者。道比智現在前。爾時乃捨。答曰。三種 俱捨。問曰。云何俱捨。答曰。不趣不作不行名
為捨。不趣者捨趣邪性。不作者捨業邪性。不 行者捨見邪性。問曰。若然者住上忍時已 捨。何故乃言住世第一法捨耶。答曰。破其所
依故。諸煩惱以凡夫性為所依。能起生死過 患。猶如師子依於窟穴能害諸狩。彼亦如 是。是故說住世第一法時捨。或有說者。苦法
忍是邪性對治。問曰。趣邪性業邪性是修道 所斷。何以乃言苦法忍是其對治耶。答曰。對 治有眾多。有捨對治有斷對治。有持對治。有
不作對治。有不趣對治。苦法忍是凡夫性捨 對治。斷見苦十使是斷對治。諸無漏道是持 對治。不作無間業及餘不善業是不作對治。
不趣惡道是不趣對治。如是等名捨邪性。得 正性者苦法忍是也。得正決定者見道是也。 問曰。一切聖道是正決定。何故獨稱見道是
也。答曰。或有說者。諸煩惱令眾生善根不熟。 愛潤增長染著不離。彼見諦道能令眾生善 根成熟。乾竭愛水離諸染著。不作覆障。不為
所壞。不雜餘心。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 者。眾生根熟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正決定。 復有說者。拔煩惱根入於聖道。是故見道名
正決定。復有說者。捨五人種入八人性。是故 見道名正決定。或有說者。扶持長養名正決 定。猶如牛馬因於水草長養性命。一切聖人。
因於見道長養慧命。是故見道名正決定。或 有說者。此法解縛永更不繫。是故見道名正 決定。或有說者。正必定義是決定義。自有決
定而非正所謂邪定是故必定名正決定。或 有說者。相應如法義是決定義。見道相應如 法故名正決定。問曰。諸正是正性耶。答曰。諸
正性彼正也。頗正非正性耶。答曰。有。世第一 法是也。問曰。以何等故。世第一法是正而非 正性耶。答曰。或有說者。眾生無始已來。煩惱
惡行。邪見顛倒。惱亂此心。住世第一法而能 制伏。是故名正體。是有漏為使所使不名正 性。復有說者。等義是正義。猶如稱懸在中物
偏則低。如是世第一法。等住凡夫性。見道中 間。若苦法忍。生聖道偏多。是故等義是正義 也。復有說者。等義是正義。佛辟支佛阿羅漢
等住上上法故。是故等義是正義也。復有說 者。等現前行義是正義。一切行人皆同住一 剎那故。復有說者。彼世第一法與苦法忍四
事同等。所謂地根行緣地者。如苦法忍。依何 地與何根相應。行何行緣何法。彼亦如是。與 苦法忍四事同故。名為正體。是有漏為使所 使。不名正性。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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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8 冊 No. 1546 阿毘曇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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