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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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九十六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見蘊第八中想納息第三之二
[0978c09] 見相應受幾隨眠隨增乃至廣說。問何故作 此論。答為止撥無世俗正見者意。顯實有 世俗正見是修所斷及遍行隨眠之所隨增。
又遮說有修所斷疑隨眠者意。顯疑隨眠 唯見所斷。故作斯論。問如夜見物。杌耶人 耶。此疑豈非修所斷耶。答此於彼事未了
故疑。了時便斷非隨眠性。問此中何故但依 見疑而作論。答彼作論者意欲爾故。乃至廣 說。復次唯此二種互不相應而俱緣四諦。
俱通遍行。俱緣有漏無漏。俱緣有為無為。 於餘煩惱為勝。貪瞋慢雖互不相應。而不 能通緣四諦。唯不遍行。但緣有漏。但緣有
為無明雖緣四諦。亦是遍行通緣有為無 為有漏無漏。而與一切煩惱相應皆非增 勝。是故此中但依見疑而作論。見相應受幾 隨眠隨增。答三界有漏緣及無漏緣見彼相
應無明隨眠隨增此則總說。若別說者見相 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所斷。此 中見苦所斷見相應受見苦所斷一切。及見集
所斷遍行隨眠隨增。見集所斷見相應受見 集所斷。一切見苦所斷遍行隨眠隨增。見滅 所斷見相應受。見滅所斷無漏緣見彼相應
無明見滅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 增。見道所斷見相應受見道所斷無漏緣見 彼相應無明見道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
隨眠隨增。修所斷見相應受修所斷一切。及 遍行隨眠隨增。此中隨增差別應作四句。或 有隨眠於見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 故。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相應故隨增非
所緣故。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所緣故隨 增亦相應故。或有隨眠於見相應受非所 緣故隨增亦非相應故。初句者謂除有漏緣 見彼相應無明。諸餘有漏緣隨眠。第二句者
謂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第三句者謂。有漏 緣見彼相應無明。第四句者謂除無漏緣見 彼相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
[0979a16] 見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見彼 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此則總說。若別說者。 見不相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
所斷。此中見苦所斷見不相應受。見苦所斷 一切及見集所斷遍行隨眠隨增見集所斷見 不相應受。見集所斷一切。及見苦所斷遍行
隨眠隨增。見滅所斷見不相應受。除見滅所 斷邪見彼相應無明諸餘見滅所斷及遍行 隨眠隨增。見道所斷見不相應受。除見道所
斷邪見彼相應無明。諸餘見道所斷。及遍行 隨眠隨增。修所斷見不相應受。修所斷一切 及遍行隨眠隨增。此中隨增差別亦作四句。
或有隨眠於見不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 相應故。乃至廣作四句。第一句者謂有漏緣 見彼相應無明。第二句者謂除無漏緣見彼
相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第三句者謂除 有漏緣見彼相應無明。諸餘有漏緣隨眠。第 四句者謂無漏緣見彼相應無明。
[0979b05] 疑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三界見所斷有漏 緣。及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隨眠隨增。此則 總說。若別說者疑相應受差別有四。謂見苦
集滅道所斷。此中見苦所斷見集所斷如前 說。見滅所斷疑相應受。見滅所斷疑彼相應 無明見滅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
增。見道所斷疑相應受。見道所斷疑彼相應 無明。見道所斷一切有漏緣。及遍行隨眠隨 增。此中隨增差別亦作四句。或有隨眠。於
疑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故。乃至廣 作四句。第一句者謂除有漏緣疑彼相應無 明。諸餘見所斷有漏緣隨眠。第二句者謂無
漏緣疑彼相應無明。第三句者謂有漏緣疑 彼相應無明。第四句者謂除無漏緣疑彼相 應無明。諸餘無漏緣隨眠。
[0979b20] 疑不相應受幾隨眠隨增。答除無漏緣疑彼 相應無明。餘隨眠隨增。此則總說。若別說者 疑不相應受差別有五。謂見苦所斷乃至修
所斷。此中見苦所斷見集所斷如前說。見滅 所斷疑不相應受。除見滅所斷疑彼相應無 明。諸餘見滅所斷。及遍行隨眠隨增。見道所
斷疑不相應受。除見道所斷疑彼相應無明。 諸餘見道所斷。及遍行隨眠隨增。修所斷疑 不相應受。修所斷一切及遍行隨眠隨增。此
中隨增差別亦作四句。或有隨眠於疑不 相應受所緣故。隨增非相應故。乃至廣作 四句。第一句者謂有漏緣疑彼相應無明。第 二句者謂除無漏緣疑彼相應無明。諸餘無
漏緣隨眠。第三句者謂除有漏緣疑彼相應 無明。諸餘有漏緣隨眠。第四句者無漏緣疑 彼相應無明。
[0979c07] 因道緣起法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 二處五蘊。此中因者六因。謂相應乃至能作。 道者八支聖道。謂正見乃至正定。緣起者十
二支緣起。謂無明乃至老死。此因道緣起具 攝一切界處蘊法。問因及緣起可爾。道云何 亦具攝耶。答此文應作是說。因及緣起十八
界十二處五蘊攝。道三界二處五蘊攝。而不 作是說者。當知此中總說因道緣起攝一 切界處蘊非一一攝。復有說者。因道緣起 法皆謂六因此皆因之差別名故。如施設論
說。因道路等盡同一義。是以皆攝十八界 等。有作是說。因謂一切有為法。如品類足 說。因法云何。謂一切有為法由此具攝十八
界等。道即是因此因與誰為道與所得果。 由此亦攝十八界等。緣起亦是一切有為法。 如品類足說。緣起法云何。謂一切有為法。由
此亦攝十八界等。除眼觸等起想受心相應 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幾界 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等起有
二種。謂因及剎那。此中但說剎那等起。以 說相應不相應故。問此所說中除何相應 不相應法。取何餘法界處蘊攝耶。答此中 除眼觸聚中非觸想受心。餘相應法及耳觸
聚中生老住無常。取所餘法界處蘊攝。所以 者何。此所說中若法是眼觸等起想受心相 應。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者。是所除彼
眼觸聚中觸雖與想受心相應。而非眼觸 等起自體。於自體無等起義故。想雖眼觸 等起及受心相應。而非想相應自體。於自 體無相應義故。受心說亦爾。是故眼觸聚
中觸想受心皆非所除。餘相應法眼觸等起 及想受心相應故乃是所除。耳觸聚中觸非 耳觸等起。亦非想受心不相應。想雖耳觸等
起及想不相應。而與受心相應。受心說亦 爾。餘心所法雖耳觸等起。而與想受心相 應。是故耳觸聚中心心所法皆非所除。彼俱
起生老住無常耳觸等起。及想受心不相應 故乃是所除是名所除法。餘法云何。謂六觸 身六想身六受身六識身。及耳鼻舌身意觸
聚中餘相應行蘊。除耳觸聚中生老住無常。 餘不相應行蘊一切色無為。如是餘法十八 界十二處五蘊攝。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
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法。餘法 幾界幾處幾蘊攝。答十八界十二處五蘊。此 中展轉相望所除所取准前應廣釋。有餘於
此作差別說。謂除眼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 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十八界 十二處五蘊攝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不
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攝 如前說復有於此作差別說。謂除眼觸等 起想受心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相應
法。餘法攝如前說。乃至除身觸等起想受心 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相應法餘法攝 如前說。復有於此作差別說。謂除眼觸等
起想受心不相應法。及耳觸等起想受心不 相應法。餘法攝如前說。乃至除身觸等起想 受心不相應法。及意觸等起想受心不相應 法。餘法攝如前說。
見蘊第八中智納息第四之一
[0980b08] 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如是等章及解 章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他說忍即是智性者意。顯示諸忍
與自所斷疑得俱生。未重審決不得名 智。故作斯論。事有五種一自性事二繫事 三所緣事四因事五攝受事。自性事者如世 尊說。我當為汝說四十四智事。及七十七
智事。謂緣有支智以事聲說。尊者妙音作 如是說。彼經說所緣事。謂諸有支是智所緣 故說名事。然彼契經說智為事非諸有支。 以後釋中但說智故。繫事者如前一行中
說。若事愛結繫彼事亦恚結繫耶。謂五部煩 惱於五部法或所緣故繫。或相應故繫。彼五 部法以事聲說。所緣事者如品類足說。一
切法皆智所知隨其事。云何隨其事。謂隨 其所行隨其境界隨其所緣。諸智所行境 界所緣以事聲說。因事者如品類足說。有 事法無事法即是有因法無因法又如世尊
伽他中說。
苾芻心寂靜 能永斷諸事
生死畢竟滅 更不受諸有
[0980b29] 此中諸因以事聲說。一切生死無不由因。 諸因若斷生死便滅不受諸有得般涅槃。 攝受事者如契經說。棄捨所攝受田事宅事
財寶等事。又如世尊伽他中說。
人於田事財 牛馬童僕等
男女諸親欲 各別而耽愛
[0980c06] 又在家者作如是言。我已取彼爾所事。彼 猶負我爾所事。諸如是等名攝受事。復有 五種事。一界事二處事三蘊事四世事五剎
那事。於十種事中此中依自性事而作論。 謂忍智等自性以事名說。
[0980c11] 若事能通達彼事能遍知耶。答應作四句。此 中能通達依無漏道智遍知說能如實知故 能遍知。依無漏道證斷遍知說能永斷煩
惱。故此二互有長短故應作四句。有事能 通達非遍知。謂苦集滅道智不斷諸煩惱。 此則見道中諸所有智。及修道等中除正斷 煩惱道餘四諦智。如是諸智是能通達如實
智性故非遍知。不斷煩惱故。有事能遍知 非能通達。謂苦集滅道忍斷諸煩惱。此則見 道中斷煩惱諸忍。若未離欲染者通法忍 類忍。若已離欲染者唯類忍。如是諸忍是
能遍知永斷煩惱故非能通達非如實智 性故。問若諸忍非能通達者品類足說當云 何通。如彼說能通達云何。謂善慧。所通達 云何。謂一切法忍是善慧自性。何故此中說
非能通達耶。答此文應作是說。若事是 能通達彼事亦是能遍知。若事是能遍知彼 事亦是能通達。而不作是說者有別意趣。 謂此中依智遍知說能通達。依能證斷遍
知說能遍知故不應難。有事能通達亦能 遍知。謂苦集滅道智斷諸煩惱此則修道中 正斷煩惱。道苦等四智是能通達如實智性 故亦能遍知永斷煩惱故。有事非能通達
亦非能遍知。謂苦集滅道忍不斷諸煩惱。 此則已離欲染者於見道中四法忍非能 通達。非如實智性。故亦非能遍知不永斷 諸煩惱故。彼所對治煩惱先已斷故。
[0981a09] 若事能厭彼事能離耶。答應作四句。此中厭 者於有漏法厭行相轉。離者能離所斷煩 惱。此二互有長短故應作四句。有事能厭
非能離。謂苦集忍智不斷諸煩惱。此則已 離欲染入見道者。於見道中苦集法忍。及 一切苦集智。於修道等中除正斷煩惱道。 餘苦集智是能厭緣可厭事轉故。非能離
不斷煩惱故。有事能離非能厭。謂滅道忍 智斷諸煩惱。此則未離欲染者。見道中滅 道法忍。及一切滅道類忍。於修道中正斷煩
惱。滅道二智。如是忍智是能離能斷煩惱 故。非能厭緣可欣事轉故。有事能厭亦能 離。謂苦集忍智斷諸煩惱。此則未離欲染
者。於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集類忍。於 修道中正斷煩惱道苦集二智。如是忍智是 能厭緣可厭事轉故。亦能離斷諸煩惱故。
有事非能厭亦非能離。謂滅道忍智不斷 諸煩惱。此則已離欲染者。於見道中滅道 法忍及一切滅道智。於修道等中除正斷煩 惱道餘滅道智。如是忍智非能厭緣可欣
事轉故。亦非能離不斷煩惱故。若事能 厭彼事修厭耶。答若事能厭彼事亦修厭。此 中修者得修習修。於見道中苦集忍智。於 修道等中唯苦集智。如是忍智是能厭緣可
厭事轉故。亦能修厭以厭行相於現在未 來或一或俱修故。有事修厭非能厭。謂滅 道智斷諸煩惱。此則於修道中以滅道智 離三界染時。於未來世修苦集智厭行相
故說名修厭。緣滅道諦可欣事轉故不名 能厭。問有滅道智現在前時。不斷煩惱而 亦能修厭。如在修道無學道中一切離染加 行解脫勝進道時。滅道二智及則以此二智練
根雜修靜慮。引發諸通諸無礙解無色解脫。 及念住等諸功德時。亦能修厭而非能厭。此 中何故不說耶。答亦應說而不說者當知
此義有餘。有說。此中說決定者。謂滅道智 斷諸煩惱。無間道時決定能修苦集二智。唯 未曾得而現前故。餘時不定或是曾得或未
曾得。若是曾得則不能修是故不說。有說。 此中說最初位不說餘位。有說。此中隨其 顯相以要言之。是故不說餘位修厭。
[0981b21] 若事能離彼修厭耶。答應作四句。有事能 離非修厭。謂滅道忍斷諸煩惱此則未離 欲染者。於見道中滅道法忍。及一切滅道
類忍。如是諸忍是能離斷煩惱故非修厭。 爾時唯修欣行相故。有事修厭非能離。謂 苦集忍智不斷諸煩惱。此則已離欲染者 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集智。於修道等
中除正斷煩惱道餘苦集智。如是忍智是 修厭。爾時能修厭行相故。非能離不斷煩 惱故。問有滅道智現在前時。不斷煩惱亦 修厭非離。如在修道無學道中。一切離染
加行解脫勝進道時。滅道二智及則以此二 智練根雜修靜慮。引發諸通諸無礙解無色 解脫。及念住等諸功德時。亦修厭而非離 此中何故不說。答亦應說。而不說者當知
此義有餘。有說。此中說決定者。謂彼諸位 苦集二智決定。修厭滅道二智則不決定。以 曾得者現在前時不修厭故。有事能離亦修
厭。謂苦集忍智及滅道智斷諸煩惱。此則未 離欲染者於見道中苦集法忍。及一切苦 集類忍。於修道中正斷煩惱道苦集滅道智。
如是忍智是能離斷諸煩惱故亦修厭。爾時 能修厭行相故。有事非能離亦非修厭。謂 滅道忍智不斷諸煩惱。此則已離欲染者 於見道中滅道法忍。及一切滅道智。於修
道等中曾得滅道智現在前時。如是忍智非 離不斷煩惱故亦非修厭。爾時不修厭行 相故。前來所說厭離及修諸句差別。皆依無 漏法類忍智分位差別。不依餘者乘前通
達遍知事故。通達遍知唯無漏故。
[0981c22] 問如所說厭體性是何。為是無貪為是慧 耶。設爾何失。若是無貪此文所說當云何通。 如說有事能厭亦能離。謂苦集忍智斷諸煩
惱。雜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習厭離貪。 謂無學厭相應無貪無瞋無癡。非無貪與無 貪可說相應。自性與自性不相應故。若 是慧者則上所說復云何通。如說云何習
厭離貪。謂無學厭相應無貪無瞋無癡。無癡 則慧非慧與慧可說相應。所以如前。此 中有說。厭體性是無貪。問若爾者此文所說 當云何通。如說有事能厭亦能離乃至廣
說。答彼中說厭相雜法名厭。謂無貪與忍 智相應說為忍智。問雜蘊所說復云何通。如 說云何習厭離貪乃至廣說。答彼文應作是
說。厭相應無瞋無癡善根。不應說無貪而 說者當知是誦者隨言勢增益。有作是說。 厭體是慧。問若爾者則雜蘊所說復云何通。
如說云何習厭離貪乃至廣說。答彼文應作 是說。厭相應無貪無瞋不應說無癡。而說 者當知是誦者隨言勢增益。評曰。應說厭 體性異非無貪非慧。別有心所法名厭與
心相應。此則攝在復有所餘心所法中。此中 說無漏厭。然亦有有漏厭。謂與不淨觀持 息念。念住三義觀七處善。煗頂忍世第一法。
見道中現觀邊世俗智。修道等中如病如癰 如箭行相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等 相應。廣說過四大海今略說爾所。如是厭 所厭事應作四句。有厭非所厭。謂無漏厭。
有所厭非厭謂除有漏厭餘有漏法。有厭 亦所厭謂世俗厭。有非厭非所厭謂除無 漏厭餘無漏法。問若緣一切法作無我行 相。當說是欣相作意厭相作意耶。設爾何失。
若是欣相作意者。云何亦緣厭事轉耶。若是 厭相作意者云何亦緣欣事轉耶。答應作 是說是欣相作意。問若爾云何亦緣厭事 轉耶。答彼觀行者於可欣事深樂觀察。雖
緣無量可厭事猶故生欣。如於銅錢聚上 置一金錢。以金錢故而於彼聚生欣樂心。 此亦如是。
[0982b03] 若法與彼法作因。或時此法不與彼法。作 因耶。答無時非因。問何故作此論。答為 止愚於因緣法執因緣性非實有者意。顯
因緣法體性實有故作斯論。有說。此中依 一因作論。謂相應因。以相應因諸心心所 同取一緣恒不相離通三世故。有說。此 中依二因作論。謂相應俱有。以此二因俱
通三世不相離故。有說。此中依三因作 論。謂相應俱有異熟。此三於果有勝功能 通三世故。有說此中依四因作論。謂相應 俱有異熟能作。以此四因通三世故。有說。
此中依五因作論。謂除遍行因。有說。此中 依六因作論。問若法未至已生位則不能 為同類遍行因。至已生位方能為因。如何 依六因作論說無時非因耶。答此依最後
位說。謂未來法至正生位定能為因。從此 以後無時非因故作是說。問若爾者等無 間緣何故不作是說。如說若法與彼法作 等無間。或時此法不與彼法作等無間耶。
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然心心所法應為 等無間緣者。至正生位定能為緣。何故不 說無時非等無間耶。答彼亦應作是說 而不說者。當知欲現種種文種種說莊嚴
於義令易解故。復次欲現二門二略二階 二影二明二炬互相顯示。如此彼亦爾。如 彼此亦爾故。餘義廣說如雜蘊智納息。
[0982b29] 若法與彼法作等無間。或時此法不與彼 法作等無間耶。答若時此法未至已生。問 何故作此論。答為止愚於等無間緣法執
等無間緣法非實有者意。顯等無間緣法體 是實有故作斯論。問若時此法未至已生 者此法是何。為前為後為前法未至已生 位不與後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
耶。為後法未至已生位。不與前法作等 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如世第一法生 苦法智忍為世第一法未至已生位。不與 苦法智忍為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
為苦法智忍未至已生位。不與世第一法 為等無間若至便作等無間耶。若前法未 至已生位。不與後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 者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云何可爾。如入無
想定或滅盡定經七晝夜或復多時。若入定 心至已生位。則與出定心為等無間者 應第二剎那出定心則生。所以者何。若法 與彼法為等無間緣取彼為果必無有
法。或諸有情若藥草若呪術若佛若獨覺若 到究竟聲聞。有能障彼令第二剎那不得 生者。是則二無心定應永不起。若後法未 至已生位不與前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
者豈不苦法智忍未至已生位。亦與世第 一法為等無間耶。此中有說。若前法未至 已生位。不與後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問 若然者有心位可爾無心位云何可爾。答此
中說有心位不說餘位。有說。設依無心 位說亦無有過。謂入定心現在前時頓取 諸定及出心果。亦與最初剎那定果後諸定 剎那。及出定心生時與果非取先已取故。評
曰。彼不應作是說。所以者何。無有等無 間緣異時取果異時與果。若此時取果。則此 時與果故。有作是說。若後法未至已生位
不與前法作等無間。若至便作。問豈不苦 法智忍未至已生位亦與世第一法為等 無間耶。答爾時雖與世第一法作等無間。 而非等無間緣。若至已生位亦名等無間
亦名等無間緣。如等無間等無間緣。如是 等無間有等無間相續有相續亦爾。餘義廣 說如雜蘊智納息。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九 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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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版本記錄】CBETA 電子佛典 2016.06,完成日期:20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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