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hidharmamahāvibhāṣaśāstra (Apidamo Dapiposha Lun)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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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二十四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業蘊第四中表無表納息第四之三
[0645c22] 問頗有唯受三歸成近事不。為有律儀 缺減成近事不。若言有者。契經所說文句 差別豈非無義。如說我某甲歸佛法僧。願
尊憶持。我是近事我從今日乃至命終。護 生歸淨。亦應說有律儀缺減勤策苾芻等。若 無者。即前契經文句差別寧非無義。何故安
立一分少分多分滿分近事耶。健馱羅國諸 論師言。唯受三歸及律儀缺減悉成近事。問 若唯受三歸成近事者。契經文句寧非無 義。經說近事受律儀時。於戒師前作如是
說。我某甲歸佛法僧。願尊憶持我是近事。 我從今者乃至命終。於其中間護生歸淨。 答彼由此表但得三歸。名為近事而未得 律儀。後說學處方得律儀。然彼文句非為
無義。由後自誓令前三歸得堅牢故。若不 護生歸非淨故。問若缺減律儀成近事者。 便為善順一分等言。所以者何。若受一名 一分。受二名少分。受三受四名多分。具
受五名滿分故。云何不有律儀缺減勤策 苾芻等耶。答佛觀所化機宜不同。授與律儀 亦不一種。如諸近事不樂捨家為攝引 故。佛隨其意於五學處多少受得。故彼
律儀有缺減受。苾芻勤策意樂捨家。為安 立故制具律儀。具受乃得故彼律儀無缺減 受。以是世尊內眷屬故。迦濕彌羅國諸論師
言。無有唯受三歸及缺減律儀名為近事。 問若爾契經寧非無義。如說我某甲歸佛 法僧。乃至廣說。答彼由此表既得三歸。亦 得律儀故成近事。問此唯自誓離於殺生。
云何由此具得五種。答由此自誓離殺為 依。五種律儀亦俱時得。五學處中彼為勝故。 以受戒者為不損生。於損生中殺為上首。
故以離殺為五所依。又護生言非唯離殺。 謂不損惱一切有情。彼自誓言我從今者 乃至命盡。於諸有情不害其命。不盜其 物。不侵其妻。不行虛誑。為護前四。亦不
飲酒。故護生言非唯離殺。然有別誦言捨 生者。此言意說捨殺生等。略去殺等但說 捨生。又捨生言顯於生類。捨損惱事即五 律儀。皆為遮防損生事故。由此自誓方
得律儀。故彼契經非為無義。問若唯自誓 便得律儀。何故復說五種學處。答雖由自 誓已得律儀。而未了知彼差別相。欲令知 故說五學處。故彼所說皆非無義。問若爾
何故說有一分等鄔波索迦耶。答此說持 位非說受位。謂於五中持一不持四名 一分。持二不持三名少分。持三持四名 多分。具持五名滿分。尊者僧伽筏蘇分同
前二師說。彼說無有唯受三歸便成近事。 然有缺減五種律儀亦成近事。謂彼將受 近事戒時。先與戒師共詳審議。如是學處 我能受持。如是學處我不能受。既詳議已
歸佛法僧。自誓要期得爾所戒隨先詳議 能受少多。今得律儀其數亦爾。由此故說 近事律儀名詳議戒。非勤策等戒得有此 名。如是說者。無但三歸即成近事。亦無
缺減近事律儀。成近事者如無缺減。勤策 等律儀名勤策等彼亦如是。
[0646b22] 問諸有但受近事律儀。不受三歸得律儀 不。有說不得。以受三歸與此律儀。為門 為依為加行故。有說不定謂若不知先受
三歸後方受戒。信戒師故便受律儀。彼得 律儀戒師得罪若彼解了先受三歸。後受 律儀是正儀式。但憍慢故不受三歸。作如 是言且應受戒。何用歸信佛法僧。為彼慢
纏心雖受不得。問若先不受近事律儀。便 受勤策律儀。得勤策律儀不。有說不得。以 近事律儀與此律儀為門為依為加行故。 有說不定。若不了知先受近事律儀。後方
受勤策律儀。信戒師故受此律儀。彼得律 儀戒師得罪。若彼解了先受近事律儀。後 受勤策律儀是正儀式。但憍慢故不欲受 學近事律儀。作如是言何用受此近事劣
戒。彼慢纏心雖受不得。如說不受近事律 儀。而受勤策律儀。如是不受勤策律儀。而 受苾芻律儀。廣說亦爾。問諸近事受勤策
律儀。及勤策受苾芻律儀。彼為捨前律儀 得後律儀不。若捨前得後者。何故施設論 說前後律儀彼俱成就。又若捨者。後捨勤 策為近事時。及捨苾芻為勤策時。更來
受戒。云何得彼近事勤策二律儀耶。若不 捨者。彼既成就二種律儀。或復三種。何故 得名唯依後戒。又親教師彼既有二。何故
佛說後是前非。答受後律儀不捨前戒。謂 近事受勤策律儀不捨近事五。更得勤策 十。爾時成就十五律儀。若勤策受苾芻律 儀。不捨前十五更得苾芻過二百五十。爾
時成就過二百六十五律儀。有餘師說。若 近事受勤策律儀。不捨近事五更得勤策 五。爾時成就十種律儀。若勤策受苾芻律 儀。不捨前十更得苾芻過二百四十。爾時
成就過二百五十律儀。問彼既成就二種律 儀或復三種。何故得名唯依後戒。答就勝 立名不應為難。如得勝位捨本劣名。問 彼親教師既有二種。何故佛說後是前非。答
以勝律儀依後師得。不依前故。如不依 彼律儀得名。彼師亦爾。復有說者。捨前律 儀。問若爾何故施設論說前後律儀彼俱成
就。答彼論意說。由前律儀資後令勝。前戒 勢力今時猶轉故說成就。而先律儀實不成 就。問後捨苾芻為勤策時。及捨勤策為近
事時。復云何得彼二戒耶。答即由語表自 誓我今還為勤策或近事故。得二律儀非 成舊戒。如是說者不捨前戒而得後戒 彼後所受非前所受相違法故。又前後戒因。
緣各別。不應相合成十數等。
[0647a12] 問若童子時受近事戒。至少年位。方娉妻 室。彼於此妻先得戒不。若先得者今應犯 戒。若先不得則此律儀應從少分有情處
得。答應言先得。問若爾今應犯戒。答得由 別分非總相續。先所受得離欲邪行。非 非梵行今如何犯。習近自妻非邪行故。謂 一相續別分有多。所遮所行別故無犯
問若童子位得不作律儀。至少年時方娉 妻室。彼於此妻先得律儀不。若先得者今 應犯律儀。然不作律儀得必無犯。若先不 得則此律儀。應從少分有情處得。答應言
先得廣說如前。問近事律儀依何處有。答 依欲界有非色無色界。依人趣有非餘趣。 依三洲有除北洲。問若此律儀唯依人趣。 契經所說當云何通。如契經說。時天帝釋
來詣佛所。作如是言。願佛憶持。我是近事 我從今者乃至命終。於其中間護生歸淨。 答彼自顯示是信等流。非受律儀不應為 難。
[0647b02] 如契經說。近住律儀具足八支。何等為八。 謂離害生命。離不與取。離非梵行。離虛誑 語離飲諸酒。諸放逸處離歌舞倡伎。離塗
飾香鬘離高廣床離非時食。問此有九支 何以言八。答二合為一故說八支。謂離塗 飾香鬘與離歌舞倡伎。同於莊嚴處轉故 合立一支。問云何名近住。云何近住支。答
離非時食名為近住。離害生等名近住支。 問此近住支應唯有七。答離非時食名為 近住。亦近住支故不唯七。如正見名道亦 道支。餘名道支非道。擇法名覺亦覺支。餘
名覺支非覺。三摩地名靜慮亦靜慮支。餘 名靜慮支非靜慮。如是離非時食名近住 亦近住支。餘名近住支非近住。故說近住 具足八支。尊者妙音眾世說曰。應言近住
或全無支。或一二三乃至或七。非要具八 方名近住。如是說者。非全無支乃至或七。 得名近住。名近住者要具八支。
[0647b20] 問近住律儀云何而得。答從他教得。謂隨 師教自發誠言恭敬受得。問受律儀者或 先自發言。或與師俱說得律儀不答不得
要隨師語。如師語而說方受得故。問近住 律儀從誰應受。答從七眾受皆得非餘。所 以者何。若無盡壽戒者。則不堪任為戒師 故。問著何服飾受此律儀答常所受用衣
服嚴具著之。皆得受此律儀。若為暫時莊 嚴身者。必須棄捨方受此戒。床座等具准 此應知。問齊何時受。答齊一晝夜不增不 減。謂清旦時從師受得。至明清旦律儀便
捨。問若有頓受半月一月。或復多時得律 儀不。答應言不得。所以者何。一晝夜時分 限定故光闇往來易了知故。一齋食時非時 定故非一晝夜。近住律儀可使頓經二晝
夜受。況多晝夜可頓受得。如近事等盡壽 律儀不可頓受。二眾同分。況多同分可頓 受得晝夜律儀。理亦應爾。律儀分齊唯有
二故。問受晝非夜。受夜非晝。得此戒不。 有說不得。所以者何。佛說此為晝夜戒故。 問若爾者。尊者迦多衍那所說因緣當云何
通。如說時彼尊者告屠兒言。汝等皆應離 此惡業。勿於來世受大苦果。屠兒答言。我 以此業而自存活如何能離。尊者告言。汝等
所作屠羊等業何時分造。屠兒答言。唯於晝 分。尊者告曰。汝等可於夜分受持近住八 戒。諸屠兒輩歡喜奉行。命終皆生曠野鬼 趣。每於晝日有黑駁狗欻然而現噉食其
肉。唯餘骸骨俄頃肉生平復如舊。還被食 噉受諸苦惱如地獄趣。每至夜分五欲自 娛。遊戲受樂猶如天趣。尊者復詣諸欲邪 行婬女等處告言。汝等應離此業。勿於來
世受大苦果。彼人答言。我等久習如是事 業非卒能離。尊者告言。汝等所作邪穢事 業在何時分。彼人答言。唯於夜分。尊者告
曰。汝等可於晝分受持近住八戒。諸邪行 者歡喜奉行。命終皆生曠野鬼趣。每於夜 分有百足蟲欻爾而生唼食其肉。唯餘骸 骨俄頃肉生平復如舊。還被唼食受諸苦
惱如地獄趣。每至晝分五欲自娛。遊戲受 樂猶如天趣。如是所說當云何通。答彼妙 行攝非是律儀。受妙行果。非律儀果。是以
無過。有餘師言。是彼尊者神力化作非是 真實。令俱胝耳厭世間故。化為彼事故不 須通有說亦得。謂有要期。月八日等恒受 齋戒有緣礙故得如是受。評曰。前說為善
晝夜戒故。問若至午後受此戒者亦得戒 不。答應言不得。除先要期。月八日等恒受 齋戒。彼有餘緣午前不憶。食已方憶深生 悔愧。即請戒師如法受者亦得此戒。
[0648a12] 問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受近住律儀得律 儀不。答應言不得。所以者何。彼所依身志 性羸劣非律儀器。亦不能為不律儀器。如
醎鹵田嘉苗穢草俱不生長。然應授彼近 住律儀。令生妙行當受勝果。或扇搋等國 王委任。令知要務苦楚多人。若受律儀毒 心暫息。饒益多人故亦應為受。然實不得
近住律儀。
[0648a20] 如是所說近住律儀。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 分不淨。如自在者受此律儀。有彼廚人欲 害生命擬充所食。彼便告曰。我今受戒不
得殺生。留待明朝殺充所食。復有捕獲 怨敵將來請欲加害。彼便告曰。我今受 律儀不得殺害。留待明旦依法刑戮。如 是名為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不淨。世尊說彼
所受律儀。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 本業道淨近分亦淨。而惡尋思之所損害。謂 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世尊說彼所受律儀。
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 近分亦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而不攝受 正念。謂佛隨念法。隨念僧。隨念戒。隨念捨。
隨念天。隨念世尊。說彼所受律儀。雖是勝 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近分亦 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攝受正念而不迴 向解脫。謂求生天欲樂等故受持禁戒。世
尊說彼所受律儀。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 若有根本業道淨近分亦淨。非惡尋思之所 損害。攝受正念迴向解脫。世尊說彼所受
律儀。是殊勝業能獲大果。世尊依後所受律 儀。告毘舍佉鹿子母曰。若有成就此八近 住律儀。十六大國所有珍寶。欲比其價十
六分中不能及一。如是百分千分皆千分。 數分算分。乃至鄔波尼殺曇分亦不及一。 十六大國者。謂泱伽國。摩揭陀國。迦尸國。
憍薩羅國。佛栗氏國。末羅國。奔噠羅國。蘇噏 摩國。頞濕縛迦國。頞飯底國。葉筏那國。劍 跋闍國。俱盧國。般遮羅國。筏蹉國。戍洛西
那國。此十六國豐諸珍寶故偏說之。諸珍 寶者。謂末尼真珠。吠琉璃寶。螺貝璧玉珊瑚 金銀。摸婆洛揭拉婆寶。頞濕摩揭婆寶。赤珠
右旋寶等。又佛依後所說律儀。訶天帝釋所 說讚頌。如天帝釋聞佛所說近住律儀功德 殊勝。便以伽他而讚歎曰。
六齋神變月 受持八戒齋
彼功德殊勝 則為與我等
[0648b28] 爾時世尊。告苾芻眾。此天帝釋所說伽他違 於道理。若阿羅漢可作是說。所以者何。此 天帝釋貪瞋癡等。未能永離。未得解脫。生
老病死愁憂悲苦纏縛身心。如何可言受持 此戒所獲功德與我等耶。諸阿羅漢諸漏已 盡。所作已辦。捨諸重擔自利已滿盡諸有 結。心善解脫不受後有。彼可說言受持此
戒所獲功德。則與我等。天帝功德唯感天 帝。受持八戒證三菩提。故不應言但與 其等。
[0648c09] 問誰應受此近住律儀。有作是說。唯聖者 非異生。唯是近事非非近事。唯有為暫時 捨盡壽。然有為盡壽捨盡壽。為盡壽捨
暫時。誰有為暫時受盡壽。然有為盡壽 受暫時。如是說者。亦聖者亦異生。亦近事 亦非近事。然薄伽梵。為毘舍佉鹿子母說。 及天帝釋所說伽他唯依聖者。
[0648c16] 問近住律儀依何處有。答唯依欲界有非 色無色界。依人趣有非餘趣。依三洲有除 北洲。問若此律儀唯依人趣。契經所說當云
何通。如契經說。有海居龍從大海出於六 齋日受八戒齋。放捨身心寂然而住。徐發 吟韻作如是言。今於世間無所惱害答 彼得妙行不得律儀。自慶暫時離諸惡行。
彼自憶念昔在人中。受八戒齋不能清淨。 有毀犯故墮龍趣中。作是思惟我本人趣。 若能清淨持八戒齋。今應生天受諸快樂。 何期毀犯墮斯惡趣。厭惡行故數從海出
受八戒齋吟韻自慶。然實彼龍唯得妙行 不得律儀。問何故此律儀名為近住。答近 阿羅漢住故名近住。以受此律儀隨學彼 故。有說。此近盡壽戒住故名近住。有說。
此戒近時而住故名近住。如是律儀。或名 長養。長養薄少善根有情令其善根漸增 多故。有說長養在家善根令近出家善根 住故。問如是所說八支律儀。幾是尸羅支。幾
是不放逸支幾是遠離支。答五是尸羅支。謂 離害生命。乃至離飲酒。一是不放逸支。謂 離非時食。餘二是遠離支。又前四是尸羅支。
離性罪故。第五是不放逸支。雖受尸羅。若 飲諸酒心便放逸不能護故。後三是遠離 支。以能隨順厭離心故。厭離能證律儀果 故。由此近住具有八支。而於五增三。於
十減一。合二為一故。開一為二故。
業蘊第四中自業納息第五之一
[0649a15] 云何自業。自業是何義。如是等章。及解章 義既領會已。次應廣釋。問何故作此論。答 為欲分別契經義故。如契經說。佛告摩
納婆。世間有情皆由自業。皆是業分。皆從 業生業為所依。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 處所高下勝劣。契經雖作是說。而未廣辯
自業之義。契經是此論所依根本。彼不說者 今應說之。故作斯論。尊者世友說曰。世間 有情皆由自業者。謂自作業還自受異熟。
皆是業分者。謂如所作業受如是異熟。皆 從業生者。謂業為生因取異熟果。生於彼 彼所應生處。業為所依者。謂業為依因受 彼彼有具。業能分判諸有情類。彼彼處所
高下勝劣者。謂如前說。彼彼生處由業分 判高下勝劣。
[0649b01] 云何自業。答若業已得今有異熟。及業異熟 已生正受。若業已得今有異熟者。此句顯 示順中有受業。及業異熟已生正受者。此
句顯示順生有受業。如順中有受。順生有 受。應知順起受異熟。順生受異熟。順起受 果。順生受果。順細果。順麁果業亦爾。問為
由因故名自業。為由果故名自業耶。若 由因故名自業者。後句所說當云何通。後 句說言及業異熟已生正受。若由果故名自 業者。前句所說當云何通。謂業已得今有
異熟。有作是說。但由因故名為自業。由前 句故。有作是說。但由果故名為自業由 後句故。如是說者。但由因故名為自業。問 若爾何故復說及業異熟已生正受。答於
住果位。彼因方得自業之名。是故尊者妙音 說曰。若愛非愛果已起現前。彼業爾時名為 自業。非未造業及造業時。有能現前受異 熟果。要業滅已果方起故。
[0649b19] 自業是何義。答是得自果。自等流自異熟義。 此中有說。自果者士用果。自等流者等流果。 自異熟者異熟果。有說。諸句皆顯異熟果。此
中說感異熟業名自業故。有處等流以異 熟聲說。如說何等名受異熟。答言愛是。有 處異熟以等流聲說。如此中說。復次此 業所招異熟於自相續現。熟非餘故名自
業問為此造業即此受果。為異造業異受 果耶。答有緣故說此造此受。有緣故說異 造異受。有緣故說無造無受。有緣故說此 造此受者。謂蘊處界展轉相續剎那雖異可
說一故。有緣故說異造異受者。謂人趣造 業餘趣受果。餘趣造業亦爾。有緣故說無 造無受者。謂一切法無我。無有情無命者。
無養育者。無補特伽羅。空無內士夫。離作 者受者。唯有生滅諸行聚故。於自相續。養 隨養。育隨育。護隨護。轉隨轉。益隨益。故名
自業。問善業異熟可於自相續能為養等。 不善業異熟於自相續但為損害。如那落 迦十三猛焰纏燒其身。彼寧有。養等耶。答
養等有二種。一令增長。二令不斷。善業異 熟於自相續由二事故說名養等。惡業異 熟於自相續但令不斷說名養等。非令 增長故無有過。
[0649c14] 若業是自業此業當言過去耶。未來耶。現 在耶。答此業當言過去。問何故此業不當 言未來。答非先受果後造因故。問何故此
業不當言現在。答異熟因果不俱時故 若業是自業此業成就耶。答應作四句。有 業是自業此業不成就。謂業已得今有異熟。 及業異熟已生正受。此業已失如無間業已
現在前。已牽異熟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 捨所依眾同分故。若律儀業已現在前已 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順次生受。
順後次受。順不定受。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 四緣故。或五緣故。謂捨所學二形生。斷善 根捨眾同分。或明相出若不律儀業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說。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四緣故。謂受 律儀得靜慮。二形生捨眾同分。若非律儀
非不律儀。諸餘身語妙行惡行已現在前。已 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說。 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三緣故。謂意樂息。
捨加行限勢過。若欲界繫善不善思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說。果正現前此業已失。謂若善者由斷善
根。或由捨眾同分等故。若不善者。由離染 故。若惡作憂根俱生。善思已現在前已牽異 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說。果正
現前此業已失。由斷善根故。或已離染故。 若初靜慮順退分。順勝進分。順決擇分等業。 已現在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
受等如前說。果正現前此業已失。由已離 染故。或易界地等故。如是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順退分等業廣說應知。有業成就此業
非自業。謂業非已得今有異熟。及業異熟 非已生正受。此業不失。如無間業已現在 前。已牽異熟果未現前此業不失。由未捨
所依眾同分故。若律儀業。若不律儀業。若 非律儀非不律儀。諸餘身語妙行惡行。若 欲界繫善不善思。若惡作憂根俱生善思。已
現在前已牽異熟。皆有四種。謂順現法受 等如前說。果未現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 說諸失緣故。若初靜慮順退分。順住分。順
勝進分。順決擇分等業。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說。果未現 前此業不失。由未全離染不易界地等
故。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順退分等業廣 說應知。有業是自業此業亦成就。謂業已得 今有異熟。及業異熟已生正受。此業不失。
如律儀業。若不律儀業。若非律儀非不律 儀。諸餘身語妙行惡行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此有二種。謂順現法受。順不定受。果正現
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說諸失緣故。若欲 界繫善不善思。若惡作憂根俱生善思。已現 在前已牽異熟。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
前說。果正現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說諸 失緣故。若諸靜慮。無色順退分。順住分。順 勝進分。順決擇分等業。已現在前已牽異熟
此有四種。謂順現法受等如前說。果正現 前此業不失。由無前所說諸失緣故。有業 非自業此業亦不成就。謂業非已得今有 異熟及業異熟。非已生正受此業已失。如無
間業餘眾同分中。已消已受。已作所作。已 與果已。無能異熟已熟。若律儀業若不律儀 業。若非律儀非不律儀。諸餘身語妙行惡
行。若欲界繫善不善思。若惡作憂根俱生善 思。若諸靜慮。無色順退分。順住分。順勝進分。 順決擇分等業。餘眾同分中。已消已受。已作
所作。已與果已。無能異熟已熟。此業已失。 由有前說諸失緣故。非亦有四句。翻是應 知。謂前第二句作此第一句前第一句作此
第二句。前第四句作此第三句。前第三句作 此第四句。廣說如前。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二 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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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資訊】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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